尊尊第二十
分莫尊于天子。
故战则王者无敌。
成元年:“秋,王师败绩于贸戎。”《公羊传》曰:“孰败之?盖晋败之。或曰:贸戎败之。然则曷为不言晋败之?王者无敌,莫敢当也。”《穀梁传》曰:“不言战,莫之敢敌也。为尊者讳敌不讳败,为亲者讳败不讳敌,尊尊亲亲之义也。然则孰败之?晋也。”《汉书·五行志下之上》曰:“《春秋》曰:王师败绩于贸戎。不言败之者?以自败为文,尊尊之意也。”《盐铁论·世务》篇曰:“《春秋》王者无敌,言其仁厚,其德美,天下宾服,莫敢受交也。”
盟则王人序首。
僖八年:“春王正月,公会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世子款、郑世子华盟于洮。”《公羊传》曰:“王人者何?微者也。曷为序乎诸侯之上?先王命也。”《穀梁传》曰:“王人之先诸侯,何也?贵王命也。朝服虽敝,必加于上;弁冕虽旧,必加于首。周室虽衰,必先诸侯。”《汉书·翟方进传》:“涓勋奏曰:《春秋》之义,王人微者序乎诸侯之上,尊王命也。”《周礼·内司服》注曰:“《春秋》之义,王人虽微者,犹序于诸侯之上,所以尊尊也。”
天子之大夫执则称伐。
隐七年:“冬,天王使凡伯来聘。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公羊传》曰:“凡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此聘也,其言伐之,何?执之也。执之则其言伐之,何?大之也。曷为大之?不与夷狄之执中国也。”《穀梁传》曰:“凡伯者,何也?天子之大夫也。国而曰伐,此一人而曰伐,何也?大夫子之命也。”范《注》云:“以一人当一国,皆尊尊之正义,《春秋》之微旨。”《春秋繁露·王道》篇曰:“诸侯不得执天子之大夫。执天子之大夫,与伐国同罪。执凡伯言伐,止乱之道也,非诸侯所当为也。观乎执凡伯,知犯上之法。”
奔则言来。
隐元年:“祭伯来。”《公羊传》曰:“祭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何以不称使?奔也。奔则曷为不言奔?王者无外,言奔,则有外之辞也。”
不敢逆天王,故伐卫不言纳朔。
庄五年:“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公羊传》曰:“此伐卫,何?纳朔也。曷为不言纳卫侯朔?辟王也。”《穀梁传》曰:“是齐侯、宋公也。其曰人,何也?人诸侯所以人公也。其言公,何也?逆天王之命也。”六年:“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穀梁传》曰:“其不言伐卫纳朔,何也?不逆天王之命也。”
不敢胜天子,故鲁庄致伐。
庄六年:“公至自伐卫。”《公羊传》曰:“曷为或言致会?或言致伐?得意致会,不得意致伐。卫侯朔入于卫,保以致伐?不敢胜天子也。”(书公至自伐某国为致伐,书公至自会某国为致会。)
辟王号,故吴楚之君不书葬。
宣十八年:“七月甲戌,楚子旅卒。”《公羊传》曰:“何以不书葬?吴、楚之君不书葬,辟其号也。”何《注》云:“旅即庄王也。葬从臣子辞,当称王。故绝其辞,明当诛之。”《礼记·坊记》篇曰:“子云: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家无二主,尊无二上,示民有君臣之别也。《春秋》不称楚、越之王丧,礼:君不称天,大夫不称君,恐民之惑也。”《注》云:“楚、越之君僭号称王,不称其丧,谓不书葬也。”
诸侯舞天子之乐则讥。
隐五年:“初献六羽。”《公羊传》:“初者何?始也。六羽者何?舞也。初献六羽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僭诸公也。六羽之为僭奈何?天子八佾,诸公六,诸侯四。始僭诸公昉于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僭诸公犹可言也,僭天子不可言也。”何《注》云:“前僭八佾于惠公庙,大恶不可言也。”《穀梁传》曰:“初,始也。穀梁子曰:舞夏,天子八佾,诸公六佾,诸侯四佾。初献六羽,始僭乐矣。”昭二十五年:“齐侯唁公于野井。”《公羊传》曰:“昭公将弑季氏,告子家驹曰:‘季氏为无道,僭于公室久矣,吾欲弑之,何如?’子家驹曰:‘诸侯僭于天子,大夫僭于诸侯久矣。’昭公曰:‘吾何僭矣哉?’子家驹曰:‘设两观,乘大路,朱干玉戚以舞大夏,八佾以舞大武,此皆天子之礼也。’”《春秋繁露·王道》篇曰:“诸侯不得舞天子之乐。鲁舞八佾,北祭泰山,郊天祀地,如天子之为。献八佾,讳八言六,止乱之道也,非诸侯所当为也。观乎献六羽,知上下之差。”
郊祀则讥。
僖三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公羊传》曰:“卜郊,非礼也。卜郊何以非礼?鲁郊非礼也。鲁郊何以非礼?天子祭天,诸侯祭土。天子有方望之事,无所不通。诸侯,山川有不在其封内者,则不祭也。”
得罪于天子则绝。
桓十六年:“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公羊传》曰:“卫侯朔何以名?绝。曷为绝之?得罪于天子也。其得罪于天子奈何?见使守卫朔,而不能使卫小众。越在岱阴齐,属负兹舍,不即罪尔。”《穀梁传》曰:“朔之名,恶也。天子召而不往也。”《春秋繁露·王道》篇曰:“无以先天下,召卫侯不能致。观乎卫侯朔,知不即召之罪。”
犯王命则绝。
庄六年:“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公羊传》曰:“卫侯朔何以名?绝。曷主绝之?犯命也。其言入,何?篡辞也。”《穀梁传》曰:“入者何?内弗受也。何用弗受也?为以王命绝之也。朔之名,恶也。朔入逆则出顺矣。朔出入名,以王命绝之也。”《春秋繁露·顺命》篇曰:“公侯不能奉天子之命,则名绝而不得就位,卫侯朔是也。”
致天子则不与。〔注一〕
僖二十八年:“五月,癸丑,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卫子、莒子盟于践土,公朝于王所。”《公羊传》曰:“曷为不言公如京师?天子在是也。天子在是,则曷为不言天子在是?不与致天子也。”何《注》云:“时晋文公年老,恐霸功不成,故上白天子曰:‘诸侯不可卒致,愿王居践土。’下谓诸侯曰:‘天子在是,不可不朝。’迫使正君臣。”《穀梁传》曰:“讳会天王也。”“公朝于王所”,《穀梁传》曰:“朝不言所。言所者,非其所也。”“冬,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莒子、邾娄子、秦人于温。天王狩于河阳。”《公羊传》曰:“狩不书,此何以书?不与再致天子也。”何《注》云:“再失礼,重,故深正其义,使若天子自狩,非致也。”《穀梁传》:“全天王之行也,为若将守(同狩)。而遇诸侯之朝也,为天王讳也。壬申,公朝于王所。朝于庙,礼也。于外,非礼也。独公朝与?诸侯尽朝也。其日,以其再致天子,故谨而日之。日系于月,月系于时。壬申,公朝于王所。其不月,失其所系也。以为晋文公之行事为已傎矣。”《左氏传》曰:“是会也,晋侯召王,以诸侯见,且使王狩。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书曰:‘天王狩于河阳。’言非其地也,且明德也。”《春秋繁露·玉英》篇曰:“《春秋》之书事,时诡其实,以有避也。故诡晋文得志之实以狩,讳避致王也。”又《王道》篇曰:“晋文再致天子,讳致言狩,止乱之道也。非诸侯所当为也。”又《楚庄王》篇曰:“晋文不予致王而朝。”《史记·周本纪》曰:“晋文公召襄王,襄王会之践土,诸侯毕朝。书讳曰:‘天王狩于河阳。’”又《晋世家》曰:“晋侯会诸侯于温,欲率之朝周。乃使人言周襄王狩于河阳。壬申,遂率诸侯朝王于践土。孔子读《史记》至文公,曰‘诸侯无召王’‘王狩河阳’者,《春秋》讳之也。”又《孔子世家》曰:“践土之会,实召天子,而《春秋》讳之曰‘天王狩于河阳’,推此类以绳当世。贬损之义,后有王者举而开之。《春秋》之义行,则天下乱臣贼子惧焉。”
伐天子则不与。
宣元年:“冬,晋赵穿帅师侵柳。”《公羊传》曰:“柳者何?天子之邑也。曷为不系乎周?不与伐天子也。”昭二十三年:“晋人围郊。”《公羊传》曰:“郊者何?天子之邑也。曷为不系于周?不与伐天子也。”
有天子在,诸侯不得专地。
《春秋繁露·王道》篇曰:“《春秋》立义,有天子在,诸侯不得专地。”
故易地则讳之。
桓元年:“郑伯以璧假许田。”《公羊传》曰:“其言以璧假之,何?易之也。易之,则其言假之,何?为恭也。曷为为恭?有天子存,则诸侯不得专地也。”《穀梁传》曰:“假不言以,言以,非假也。非假而曰假,讳易地也。礼:天子在上,诸侯不得以地相与也。”《春秋繁露·王道》篇曰:“郑鲁易地,讳易言假,止乱之道也,非诸侯所当为也。观乎许田,知诸侯不得专地。”(地本误作封,据陈立校改。)《汉书·匡衡传》曰:“《春秋》之义,诸侯不得专地,所以一统尊法制也。”
与地则恶之。
隐八年:“三月,郑伯使宛来归邴。”《穀梁传》曰:“名宛,所以贬郑伯,恶与地也。邴者,郑伯所受命于天子而祭泰山之邑也。”《史记·鲁世家》曰:“隐公八年,与郑易天子之泰山之邑祊(与邴同)。及许田,君子讥之。”
封建自天子,诸侯不得专封。
《春秋繁露·王道》篇曰:“《春秋》立义,有天子在,诸侯不得专封。”
故救邢不称齐侯。
僖元年:“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公羊传》曰:“曷为先言次而后言救?君也。君则其称师,何?不与诸侯专封也。”
城楚丘不称桓公。
僖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公羊传》曰:“孰城?城卫也。曷为不言城卫?灭也。孰灭之?盖狄灭之。然则孰城之?桓公城之。曷为不言桓公城之?不与诸侯专封也。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注二〕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封也。”《穀梁传》曰:“楚丘者何?卫邑也。国而曰城,此邑也,其曰城,何也?封卫也。则其不言城卫,何也?卫未迁也。其不言卫之迁焉,何也?不与齐侯专封也。其言城之者,专辞也。故非天子不得专封诸侯。诸侯不得专封诸侯,(王引之云:不得二字,因上衍。)虽通其仁,以义而不与也,故曰仁不胜道。”
城缘陵不称桓公。
僖十四年:“春,诸侯城缘陵。”《公羊传》曰:“孰城?城杞也。曷为城杞?灭也。孰灭之?盖徐莒胁之。然则孰城之?桓公城之。曷为不言桓公城之?不与诸侯专封也。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封也。”《春秋繁露·楚庄王篇》曰:“齐桓不予专地而封。”
讨庆封不称伐防。
昭四年:“秋七月,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胡子、沈子、淮夷伐吴,执齐庆封,杀之。”《公羊传》曰:“此伐吴也,其言执齐庆封,何?为齐诛也。其为齐诛奈何?庆封走之吴,吴封之于防。然则曷为不言伐防?不与诸侯专封也。庆封之罪何?胁齐君而乱齐国也。”《穀梁传》曰:“此入而杀。其不言入,何也?庆封封乎吴钟离。其不言伐钟离,何也?不与吴封也。”
讨鱼石系彭城于宋。
襄元年:“仲孙蔑会晋乐黡、宋华元、卫宁殖、曹人、莒人、邾娄人、滕人、薛人围彭城。”《公羊传》曰:“宋华元曷为与诸侯围宋彭城?为宋诛也。其为宋诛奈何?鱼石走之楚,楚为之伐宋,取彭城,以封鱼石。鱼石之罪奈何?以入是为罪也。楚已取之矣,曷为系之宋?不与诸侯专封也。”《穀梁传》曰:“系彭城于宋者,不与鱼石正也。”
蔡侯庐、陈侯吴皆书归。
昭十三年:“祭侯庐归于蔡,陈侯吴归于陈。”《公羊传》曰:“此皆灭国也,其言归,何?不与诸侯专封也。”何《注》云:“故使若有国自归者也。”
征伐自天子方伯,故诸侯不得专讨。
宣十一年:“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徵舒。”《公羊传》曰:“此楚子也,其称人,何?贬。曷为贬?不与外讨也。不与外讨者,因其讨乎外而不与也,虽内讨亦不与也。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讨也。”《春秋繁露·楚庄王》篇曰:“楚庄王杀陈夏徵舒。《春秋》贬其文,不予专讨也。灵王杀齐庆封,而直称楚子,何也?曰:庄王之行贤,而徵舒之罪重,以贤君讨重罪,其于人心善;若不贬,孰知其非正经。《春秋》常于其嫌得者见其不得也,是故齐侯不予专地而封,晋文不予致王而朝,楚庄弗予专杀而讨。”
蔡卫陈从王伐郑,则正之。
桓五年:“秋,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公羊传》曰:“其言从王伐郑,何?从王,正也。”何《注》云:“美其得正义也,故以从王征伐录之。盖起时天子微弱,诸侯背叛,莫肯从王者征伐,以善三国之君独尊天子死节。”
大夫不得专废置。
文十四年:“晋人纳接菑子邾娄,弗克纳。”《公羊传》曰:“此晋郤缺也,其称人,何?贬。曷为贬?不与大夫专废置君也。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大夫之义不得专废置君也。”《春秋繁露·王道》篇曰:“《春秋》立义,大夫不得废置君。观乎晋郤缺之伐邾娄,知臣下作福之诛。”
不得专执。
定元年:“三月,晋人执宋仲几于京师。”《公羊传》曰:“仲几之罪何?不蓑城也。其言于京师,何?伯讨也。伯讨则其称人,何?贬。曷为贬?不与大夫专执也。曷为不与?宝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大专之义不得专执也。”何《注》云:“大夫不得传相执,辟诸侯也。”《穀梁传》曰:“此大夫,其曰人,何也?微之也。何为微之?不正其执人于尊者之所也,不与大夫之伯讨也。”
尊降于天子者为诸侯,次诸侯者为大夫。
会则君不会大夫。
故赵盾之师称晋师。
宣元年:“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会晋师于棐林,伐郑。”《公羊传》曰:“此晋赵盾之师也,曷为不言赵盾之师?君不会大夫之辞也。”何《注》云:“时诸侯为赵盾所会,不与卑致尊,故正之。”
卫宁速之会以随莒子。
僖二十六年:“春王正月己未,公会莒子、卫宁速盟于向。”《穀梁传》曰:“公不会大夫,其曰宁速,何?曰:以其随莒子,可以言会也。”
战则大夫不敌君。
故子玉得臣称楚人。
僖二十八年:“夏四月己巳,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公羊传》曰:“此大战也,曷为使微者?子玉得臣也。子玉得臣则其称人,何?贬。曷为贬?大夫不敌君也。”何《注》云:“臣无敌君战之义,故绝正也。”《春秋繁露·王道》篇曰:“古者人君立于阴,大夫立于阳,所以别位明贵贱。今宋闵公与臣相对而博,置妇人在侧,此君人无别也,犹得杀死之道也。《春秋传》曰:大夫不适君,远此逼也。”
晋荀林父之书与楚子。
宣十二年:“夏六月乙卯,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晋师败绩。”《公羊传》曰:“大夫不敌君,此其称名氏以敌楚子,何?不与晋而与楚子为礼也。”
鲁君与大夫盟,则讳不言公。
庄二十二年:“秋七月丙申,及高傒盟于防。”《公羊传》曰:“齐高傒者何?贵大夫也。曷为就吾微者而盟?公也。公则曷为不言公?讳与大夫盟也。”《穀梁传》曰:“不言公,高傒伉也。”范《注》云:“高傒骄伉,与公敌体,耻之,故不书公。”文二年:“三月己巳,及晋处父盟。”《穀梁传》曰:“不言公,处父伉也,为公讳也。”
所与盟之大夫,易称曰人。
隐八年:“九月辛卯,公及莒人盟于包来。”《公羊传》曰:“公曷为与微者盟?称人则从不疑也。”《穀梁传》曰:“可言公及人,不可言公及大夫。”范《注》云:“称人,众辞,可言公及人,若举国之人皆盟也。不可言公及大夫,如以大夫敌公也。”树达按:此公与莒大夫盟,明书大夫,则有大夫敌公之疑。故《公羊传》云:“称人则从不疑也。”与《穀梁传》义实相同。董生及何休谓盟者为莒子。果为莒子,与鲁同为诸侯,何疑之有邪?《公羊传》文本无误,此说《春秋传》者之失也。
或名而不氏。
文二年:“三月乙巳,及晋处父盟。”《公羊传》曰:“此晋阳处父也,何以不氏?讳与大夫盟也。”树达按:此与前记《穀梁传》义相足。
盟国无君,则泛称大夫而不名。
庄九年:“公及齐大夫盟于暨。”《公羊传》曰:“公曷为与大夫盟?齐无君也。然则何以不名?为其讳与大夫盟也,使若众然。”何《注》云:“邻国之臣犹吾臣也。君之于臣当告从命行,而反歃血约誓,故讳,使若悉得齐诸大夫约束之者愈也。”《穀梁传》曰:“公不及大夫,大夫不名,无君也。”
大夫专政则贬。
襄三十年:“晋人、齐人、宋人、卫人、郑人、曹人、莒人、邾娄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娄人会于澶渊,宋灾故。”《公羊传》曰:“此大事也,曷为使微者?卿也。卿则其称人,何?贬。曷为贬?卿不得忧诸侯也。”《春秋繁露·王道》篇曰:“大夫盟于澶渊,刺大夫之专之政也。”
鲁三家张则讥。
定六年:“冬,城中城。”《穀梁传》曰:“城中城者,三家张也。”
君在而大夫盟则刺。
襄十六年:“三月,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妻子、薛伯、杞伯、小邾妻子于溴梁。戊寅,大夫盟。”《公羊传》曰:“诸侯皆在是,其言大夫盟,何?信在大夫也。何言乎信在大夫?遍刺天下之大夫也。曷为遍刺天下之大夫?君若赘旒然。”《穀梁传》曰:“溴梁之会,诸侯失正矣。诸侯会而曰大夫盟,正在大夫也。〔注三〕诸侯在而不曰诸侯之大夫,大夫不臣也。”《春秋繁露·竹林》篇曰:“溴梁之盟,信在大夫,而《春秋》刺之,为其夺君尊也。
君在而大夫平则贬。
宣十五年:“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公羊传》曰:“此皆大夫也,其称人,何?贬。曷为贬?平者在下也。”何《注》云:“言在下者,讥二子在君侧,不先以便宜反报,归美于君,而生事专平,故贬称人。”
君在而大夫会则讥。
襄八年:“季孙宿会晋侯、郑伯、齐人、宋人、卫人、邾人于邢丘。”《穀梁传》曰:“见鲁之失正也,公在而大夫会也。”
诸侯盟大夫又盟则讥。
襄三年:“六月,公会单子、晋侯、宋公、卫侯、郑伯、莒子、邾子、齐世子光。己未,同盟于鸡泽。戊寅,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穀梁传》曰:“诸侯盟,又大夫相与私盟,是大夫张也。故鸡泽之会,诸侯始失正矣,大夫执国权。”
天子嫁女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
故单伯逆王姬,书。
庄元年:夏,“单伯逆王姬。”《公羊传》曰:“单伯者何?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何以不称使?天子召而使之也。逆之者何?使我主之也。曷为使这主之?天子嫁女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诸侯嫁女于大夫,必使大夫同姓者主之。”何《注》云:“不自为主者,尊卑不敌,共行婚姻之礼,则伤君臣之义。行君臣之礼,则废婚姻之好。故必使同姓有血脉之属宜为父道与所适敌体者主之。”《白虎通·嫁娶》篇曰:“王者嫁女,必使同姓主之,何?昏礼贵和,不可相答,为伤君臣之义,亦欲使女不以天子尊乘诸侯也。《春秋传》曰:天子嫁女乎诸侯,使同姓诸侯王之。诸侯嫁女于大夫,使大夫同姓者主之。必使同姓者,以其同宗共祖,可以主亲也,故使摄父事。不使同姓卿主之,何?尊加诸侯,为威厌不得舒也。”《后汉书·荀爽传》曰:“《春秋》之义,王姬嫁齐,使鲁主之,不以天子之尊加于诸侯也。”
诸侯嫁女于大夫,必使大夫同姓者主之。
故莒庆逆叔姬,讥。
庄二十七年:“莒庆来逆叔姬。”《穀梁传》曰:“诸侯之嫁子于大夫,主大夫以与之。来者,接内也。不正其接内,故不与夫归之称也。”范《注》云:“君不敌臣,接内,谓与君为礼也。”
此尊尊之见于礼仪者也。
天子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
隐三年:“三月庚戌,天王崩。”《公羊传》曰:“曷为或言崩,或言薨?天子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
此尊尊之见于言辞者也。
然《春秋》贬天子,退诸侯。
《春秋繁露·王道》篇曰:“孔子明得失,差贵贱,反王道之本,讥天王以致太平。”《史记·自序》曰:“太史公曰:”余闻董生曰: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之,大夫壅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
故周襄王不能乎母,则书出以示绝。
僖二十四年:“冬,天王出居于郑。”《公羊传》曰:“王者无外,此其言出,何?不能乎母也。鲁子曰:是王也,不能乎母者,其诸此之谓与!”何《注》云:“不能事母,罪莫大于不孝,故绝之言出也。”《春秋繁露·精华》篇曰:“出天王,不为不尊上。”《汉书·霍光传》:“奏废昌邑王曰:”五辟之属,莫大不孝。周襄王不能事母,《春秋》曰‘天王出居于郑’,繇不孝出之,绝之于天下也。”又《严助传》曰:“助上书谢曰:《春秋》天王出居于郑,不能事母,故绝之。”《礼记·曲礼下》篇曰:“天子不言出。”郑《注》云:“天子之言出,诸侯之生名,皆有大恶。君子所远,出名以绝之。《春秋传》曰:天王出居于郑,卫侯朔入于卫,是也。”
顷王使毛伯求金,则讥其非王者。
文九年:“春,毛伯来求金。”《公羊传》曰:“毛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毛伯来求金,何以书?讥。何讥尔?王者无求,求金,非礼也。然则是王者与?曰:非也。非王者,则曷为谓之王者?王者无求,曰:是子也,继文王之体,守文王之法度。文王之法无求,而求,故讥之也。”《穀梁传》曰:“求车犹可,求金甚矣。”《左氏传》曰:“毛伯卫来求金,非礼也。”《说苑·贵德》篇曰:“凡人之性,莫不欲善其德,然而不能为善德者,利败之也。故君子羞言利名;言利名尚羞之,况居而求利者也!周天子使家父、毛伯求金于诸侯,《春秋》讥之。故天子好利则诸侯贪,诸侯贪则大夫鄙,大夫鄙则庶人盗;上之变下,犹风之靡草也。”
桓王求赙则讥。
隐三年:“秋,武氏子来求赙。”《公羊传》曰:“武氏子者何?天子之大夫也。武氏子来求赙何以书?讥。何讥尔?丧事无求,求赙,非礼也。”《穀梁传》曰:“归死者曰赗,归生者曰赙。归之者,正也。求之者,非正也。周虽不求,鲁不可以不归。鲁虽不归,周不可以求之。求之为言,得不得未可知之辞也。交讥之。”《春秋繁露·玉英》篇曰:“夫处位动风化者,徒言利之名尔,犹恶之,况求利乎?故天王使人求赙求金,皆为大恶而书。
求车则讥。
桓十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公羊传》曰:“何以书?讥。何讥尔?王者无求,求车,非礼也。”《穀梁传》曰:“古者诸侯时献于天子以其国之所有,故有辞让而无征求。求车,非礼也。”《左氏传》曰:“天王使家父来求车,非礼也。诸侯不贡车服,天子不私求财。”《春秋繁露·王道》篇曰:“刺家父求车,武氏毛伯求赙、金。”
追锡桓公命则讥。
庄元年:“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公羊传》曰:“锡者何?赐也。命者何?加我服也。其言桓公,何?追命也。”何《注》云:“不言天王者,桓行实恶,而乃追锡之,尤悖天道,故云尔。”《穀梁传》曰:“礼:有受命,无来锡命。锡命,非正也。生服之,死行之,礼也;生不服,死追锡之,不正甚矣。”《通典》引《五经异义》曰:“《春秋公羊》说:王使荣叔锡鲁桓公命,追锡死者,非礼也。死者功可追而锡,如有罪,又可追而刑耶?《春秋》左氏讥其锡篡杀之君。”
此天子见贬之事也。
克段则大郑庄之恶。
隐元年:“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公羊传》曰:“克之者何?杀之也。杀之则曷为谓之克?大郑伯之恶也。曷为大郑伯之恶?母欲立之,己杀之,如勿与而已矣。”《穀梁传》曰:“克者何?能也。何能也?能杀也。何以不言杀?见段之有徒众也。段,郑伯弟也。何以知其为弟也?杀世子,母弟目君;以其目君,知其为弟也。段弟也而弗谓弟,公子也而弗谓公子,贬之也。段失子弟之道矣,贱段而甚郑伯也。何甚乎郑伯?甚郑伯之处心积虑成于杀也。”《左氏传》曰:“称郑伯,讥失教也。”
贱绝则斥陈佗之名。
桓六年:“蔡人杀陈佗。”《公羊传》曰:“陈佗者何?陈君也。陈君则曷为谓之陈佗?绝也。曷为绝之?贱也。其贱奈何?外淫也。恶乎淫?淫于蔡,蔡人杀之。”《穀梁传》曰:“陈佗者,陈君也。其曰陈佗,何也?匹夫行,故匹夫称之也。其匹夫行奈何?陈侯喜猎,淫猎于蔡,与祭人争禽,蔡人不知其是陈君也而杀之。”(按:二传说异贱佗之义则同。)
曹伯执则称甚恶。
僖二十八:“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升宋人。”《公羊传》曰:“畀者何?与也。其言升宋人,何?与使听之也。曹伯之罪何?甚恶也。其甚恶奈何?不可以一罪言也。”
晋厉弑则称君恶。
成十八年:“正月庚申,晋弑其君州蒲。”《穀梁传》曰:“称国以弑其君,君恶甚矣。”
郓溃则讥鲁昭。
昭二十九年:“冬十月,郓溃。”《穀梁传》曰:“溃之为言,上下不相得也。上下不相得,则恶矣,亦讥公也。昭公出奔,民如释重负。”
盗杀郑大夫则称恶上。
襄十年:“冬,盗杀郑公子斐、公子发、公孙辄。”《穀梁传》曰:“称盗以杀大夫,弗以上下道,恶上也。”
此诸侯见贬之事也。(按:《春秋》贬诸侯事至多,不能尽举。姑举此数事尔。)
知《春秋》固不以尊尊没是非善恶之公矣。
大受命第二十一
《春秋》之义,臣子大受命。
庄元年:“三月,夫人孙于齐。”《穀梁传》曰:“人之于天也,以道受命;于人也,以言受命。不若于道者,天绝之也;〔注四〕不若于言者,人绝之也。臣子大受命。”《春秋繁露·顺命》篇曰:“人于天也,以道受命;其于人,以言受命。不若于道者,天绝之;不若于言者,人绝之。臣子大受命于君。”
尊王命,王人微者可先乎诸侯。
僖八年:“春王正月,公会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世子款、郑世子华明于洮。”《公羊传》曰:“王人者何?微者也。曷为序乎诸侯之上?先王命也。”《穀梁传》曰:“王人之先诸侯,何也?贵王命也。朝服虽敝,必加于上;弁冕难旧,必加于首;周室虽衰,必先诸侯。”《汉书·翟方进传》:“涓勋奏曰:《春秋》之义,王人微者序乎诸侯之上,尊王命也。”
矫王命。王札子以不臣见罪。
宣十五年:“王札子杀召伯、毛伯。”《穀梁传》曰:“王札子者,当上之辞也。杀召伯、毛伯不言其,何也?两下相杀也。〔注五〕两下相杀不志乎《春秋》,此其志,何也?矫王命以杀之,非忿怒相杀也。故曰:以王命杀也。以王命杀则何志焉?为天下主者天也,继天者君也;君之所存者命也,为人臣而侵其君之命而用之,是不臣也;为人君而失其命,是不君也。君不君,臣不臣,此天下所以倾也。”
犯王命,卫侯朔以称名见绝。
庄六年:“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公羊传》曰:“卫侯逆何以名?绝。曷为绝之?犯命也。其言入,何?篡辞也。”《穀梁传》曰:“入者何,内弗受也。何用弗受也?为以王命绝之也。朔之名,恶也。朔入逆则出顺矣。朔出入名,以王命绝之也。”《春秋繁露·顺命》篇:“公侯不能奉天子之名,则名绝而不得就位,卫侯朔是也。”
重君命,公子买不戍卫而书戍。
僖二十八年:“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刺之。”《公羊传》曰:“不卒戍者何?不卒戍者,内辞也,不可使往也。不可使往,则其言戍卫,何?遂公意也。”何《注》云:“使臣子,不可使,耻深,故讳使若往不卒竟事者,明臣不得壅塞君命。”
公孙敖未如京师而书如。
文八年:“公孙敖如京师,不至而复。丙戌,奔莒。”《公羊传》曰:“不至复者何?不至复者,内辞也,不可使往也。不可使往,则其言如京师,何?遂公意也。”何《注》云:“正其义,不使君命壅塞。”《穀梁传》曰:“不言所至,未如也。未如而曰如,不废君命也。”
有君命,鲁公孙婴齐得以大夫卒。
成十七年:“十一月壬申,公孙婴齐卒于狸轸。”《公羊传》曰:“非此月日也,曷为以此月日卒之?待君命然后卒大夫。曷为待君命然后卒大夫?前此者,婴齐走之晋,公会晋侯,将执公,婴齐为公请,公许之反为大夫,归至于狸轸而卒。无君命不敢卒大夫。公至,曰:‘吾固许之反为大夫,然后卒之。’”何《注》云:“国人未被君命,不敢使从大夫礼。许反为大夫,即受命矣。善其不敢自专,故引其死日下就公至月卒之。”
卫石曼姑可以距蒯聩。
哀三年:“春,齐国夏、卫石曼姑帅师围戚。”《公羊传》曰:“齐国夏曷为与卫石曼姑帅师围戚?伯讨也。此其为伯讨奈何?曼姑受命乎灵公而立辄,以曼姑之义为固可以距之也。”《春秋繁露·玉英》篇曰:“晋荀息死而不听,卫曼姑拒而弗内。事异而同心,其义一也。荀息死之,贵先君之命。曼姑拒之,亦贵先君之命也。事虽相反,所为同,俱为贵先君之命耳。”又《顺命》篇曰:“子不奉父命,则有伯讨之罪,卫世子蒯聩是也。”
无君命,晋赵鞅虽讨恶而书叛。
定十三年:“秋,晋赵鞅入于晋阳以叛。冬,晋荀寅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晋赵鞅归于晋。”《公羊传》曰:“此叛也,其言归,何?以地正国也。其以地正国奈何?晋赵鞅取晋阳之甲以逐荀寅与士吉射。荀寅与士吉射曷为者也?君侧之恶人也。此逐君侧之恶人,曷为以叛言之?无君命也。”《穀梁传》曰:“此叛也,其以归言之,何也?贵其以地反也。贵其以地反,则是大利也。非大利也,许悔过也。许悔过则何以言叛也?以地正国也。以地正国则何以言叛?其入无君命也。”《春秋繁露·顺命》篇曰:“臣不奉君命,虽善以叛言,晋赵鞅入于晋阳以叛是也。”《史记·赵世家》曰:“鲁定公十四年,范、中行作乱,明年春,简子谓邯郸大夫午曰:‘归我卫士五百家,吾将置之晋阳。’午许诺,归而其父兄不听,倍言,赵鞅捕午,囚之晋阳。孔子闻赵简子不请晋君而执邯郸午,保晋阳。故书《春秋》曰:‘赵鞅以晋阳畔。’”
鲁公子遂以擅复而见讥。
宣八年:“夏六月,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公羊传》曰:“其言至黄乃复何?有疾也。何言乎有疾乃复?讥。何讥尔?大夫以君命出,闻丧,徐行而不返。”《春秋繁露·精华》篇曰:“闻丧徐行不反者,谓不以亲害尊,不以私妨公也。”《白虎通·丧服》篇曰:“大夫使,受命而出,闻父母之丧,非君命不返者,盖重君也。故《春秋传》曰:大夫以君命出,闻丧,徐行不返。”
故曰大夫无遂事。
《汉书·冯奉世传》:“杜钦上疏,追讼奉世前功曰:奉世以卫侯便宜发兵诛莎车王,策定城郭,功施边境。议者以奉世奉使有指,《春秋》之义无遂事,汉家之法有矫制,故不得侯。”
祭公逆王后则讥。
桓八年:“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公羊传》曰:“遂者何?生事也。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成使乎我也。其成使乎我奈何?使我为媒,可则因用是往逆矣。”何《注》云:“疾王者不重妃匹,逆天下之母若逆婢妾,将谓海内何哉!故讥之。”《穀梁传》曰:“其不言使焉,何也?不正其以宗庙之大事即谋于我,故弗与使也。遂,继事之辞也。其曰遂逆王后,故略之也。”范《注》云:“时天子命祭公就鲁共卜择纪女可中后者便逆之。不复返命,以其遂逆无礼,故不书逆女而曰王后。”《春秋繁露·王道》篇曰:“祭公来逆王后,讥失礼也。”
鲁公子遂如晋则讥。
僖三十年:“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公羊传》曰:“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公不得为政尔。”何《注》云:“不从公政令也。时见使如京师,而横生事,矫君命聘晋,故疾其骄蹇自专,当绝之。”《春秋繁露·精华》篇文见下。《说苑·尊贤》篇曰:“公子遂不听君命而擅之晋,内侵于臣下,外困于兵乱。弱之患也。”
季孙宿入运则讥。
襄十二年:“季孙宿帅师救台,遂入运。”《公羊传》曰:“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公不得为政尔。”何《注》云:“时公微弱,政教不行,故季孙宿遂取运而自益其邑。”《穀梁传》曰:“遂,继事也。受命而救邰,不受命而入郓,恶季孙宿也。”
诸大夫城虎牢则讥。
襄二年:“冬,仲孙蔑会晋荀、齐崔杼、宋华元、卫孙林父、曹人、邾娄人、滕人、薛人、小邾娄人于戚。遂城虎牢。”《公羊传》曰:“虎牢者何?郑之邑也。其言城之,何?取之也。取之则曷为不言取之?为中国讳也。曷为为中国讳?讳伐丧也。曷为不系乎郑?为中国讳也。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归恶乎大夫也。”
然晋士匄不伐丧而还,则许其进退在大夫而大之。
襄十九年:“晋士匄帅师侵齐,至穀,闻齐侯卒,乃还。”《公羊传》曰:“还者何?善辞也。何善尔?大其不伐丧也。此受命乎君而伐齐,则何大乎其不伐丧?大夫以君命出,进退在大夫也。”《白虎通·三军》篇曰:“大夫将出兵,不从中御者,欲盛其威,使士卒一意系心也。故但闻军令,不闻君命,明进退在大夫也。”《春秋传》曰:“此受命于君而伐齐,则还,何?大其不伐丧也。大夫以君命出,进退在大夫也。”
公子结与齐侯、宋公盟,则曰:有可以安社稷利国家者,专之可也。
庄十九年:“秋,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公羊传》曰:“媵不书,此何以书?为其有遂事书。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聘礼:大夫受命不受辞,出竟,有可以安社稷利国家者,专之可也。”何《注》云:“先是鄄、幽之会,公比不至。公子结出竟,遭齐、宋欲深谋伐鲁,故专矫君命而与之盟。除国家之难,全百姓之命,故善而详录之。”《春秋繁露·顺命》篇曰:“臣子大受命于君,辞而出疆,唯有社稷国家之危,犹得发辞而专安之,鄄盟是也。”(鄄字原脱,依陈立校补。)又《灭国下》篇曰:“鲁大国,幽之会,庄公不往。戎人乃窥兵于济西,由见鲁孤独而莫之救也。此时大夫废君命,专救危者。”按:此下文夺,按其文义,盖指此事为言。何《注》云“鄄幽之会,公比不至”云云,亦用董义也。《汉书·终军传》曰:“徐偃矫制,使胶东、鲁国鼓铸盐铁。张汤劾偃矫制大害,法至死。偃以为《春秋》之义,大夫出疆,有可以安社稷存万民,颛之可也。汤以致其法,不能诎其义。有诏下军问状,军诘偃曰:‘古者诸侯国异俗分,百里不通,时有聘会之事,安危之势,呼吸成变,故有不受辞造命颛己之宜;今天下为一,万里同风,故《春秋》“王者无外”。偃巡封域之中,称以出疆。何也?且盐铁,郡有余臧,正二国庆,国家不足以为利害,而以安社稷存万民为辞,何也?’偃穷诎,服罪。”又《冯奉世传》曰:“莎车与旁国共攻杀汉所置莎车王万年,并杀汉使者。奉世以为不亟击之,则莎车日强,其势难制,必危西域;遂进击莎车,攻拔其城。莎车王自杀,传其首诣长安。诸国悉平,威振西域。上甚说,下议封奉世。丞相、将军皆曰:‘《春秋》之义,大夫出疆,有可以安国家,则颛之可也。奉世功效尤著,宜加爵士之赏。’”《后汉书·宋均传》曰:“会武陵蛮反,围武威将军刘尚,诏使均乘传发江夏奔命三千人往救之。既至而尚已没。会伏波将军马援至,诏因令均监军,与诸侯俱进,贼拒厄不得前。及马援卒于师,军士多温湿疾病,死者大半。均虑军遂不反,乃与诸将议曰:‘今道远士病,不可以战,欲权承制降之,何如?’诸将皆伏地莫敢应。均曰:‘夫忠臣出境,有可以安国家,专之可也。’乃矫制调伏波司马吕种守沅陵长,命种奉诏书入虏营,告以恩信,因勒兵随其后。蛮夷震怖,即共斩其大帅而降。于是入贼营,散其众,遣归本郡,为置长吏而还。均未至,先自劾矫制之罪。光武嘉其功,迎赐以金帛,令过家上冢。其后每有四方异议,数访问焉。”《春秋繁露·精华》篇曰:“难者曰:《春秋》之法,大夫无遂事。又曰:出境,有可以安社稷利国家,则专之可也。又曰:大夫以君命出,进退在大夫。又曰:闻丧,徐行而不返也。夫既曰无遂事矣,又曰专之可也;既曰进退在大夫矣,又曰徐行而不返也。若相悖然,是何谓也?曰:四者各有所处,得其处则皆是也,失其处则皆非也。《春秋》固有常义,又有应变。无遂事者,谓平生安宁也;专之可也者,谓救危除患也;进退在大夫者,谓将率用兵也;徐行不返者,谓不以亲害尊,不以私妨公也。此之谓将得其私,(句有误字。)知其指。故公子结受命往媵陈人之妇于鄄,道生事,从齐桓盟,《春秋》弗非,以为救庄公之危。公子遂受命使京师,道生事之晋,《春秋》非之,以为是时僖公安宁无危。故有危而不专救,谓之不忠。无危,而擅生事,是卑君也。故此二臣俱生事,《春秋》有是有非,其义然也。”《说苑·奉使》篇曰:“《春秋》之辞有相反者四:既曰大夫无遂事,不得擅生事矣,又曰出境可以安社稷利国家者,则专之可也;既曰大夫以君命出进退在大夫矣,又曰以君命出,闻丧,徐行而不反者,何也?曰:此四者各止其科,不转移也;不得擅生事者,谓平生常经也;专之可者,谓救危除患者也;进退在大夫者,谓将帅用兵也。徐行而不反者,谓出使道闻君亲之丧也。公子结擅生事,《春秋》不非,以为救庄公危也。公子遂擅生事,《春秋》讥之,以为僖公无危事也。故君有危而是不专救,是不忠也;君无危而擅生事,是不臣也。《传》曰:《诗》无通故,《易》无通吉,《春秋》无通义,此之谓也。”
若郑弦高以救郑国之危,矫君命而犒秦师。
僖三十三年:“夏四月辛巳,晋人及姜戎败秦于殽。”《公羊传》曰:“其谓之秦,何?夷狄之也。曷为夷狄之?秦伯将袭郑,百里子与蹇叔子谏曰:‘千里而袭人,未有不亡者也。’秦伯怒曰:‘若尔之年者,宰上之木拱矣。尔曷知?’师出,百里子与蹇叔子送其子而戒之曰:‘尔即死,必于殽之嵚岩,是文王之所辟风雨者也,吾将尸尔焉。’子揖师而行,百里子与蹇叔子从其子而哭之。秦伯怒曰:‘尔曷为哭吾师?’对曰:‘臣非敢哭君师,哭臣之子也。’弦高者,郑商也,遇之殽,矫以郑伯之命而犒师焉。或曰:住矣;或曰:反矣。然而晋人与姜戎要之殽而击之,匹马只轮无反者。”
楚子反以矜宋人之厄,废君命以平宋人。
宣十五年:“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公羊传》曰:“外平不书,此何以书?大其平乎己也。何大乎其平乎己?庄王围宋,军有七日之粮尔,尽此不胜,将去而归尔。于是使司马子反乘堙而窥宋城,宋华元亦乘堙而见之。司马子反曰:‘子之国何如?’华元曰:‘惫矣!’曰‘何如?’曰:‘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司马子反曰:‘嘻,甚矣惫!虽然,吾闻之也,围者钳马而秣之,使肥者应客。是何子之情也!’华元曰:‘吾闻之,君子见人之厄则矜之,小人见人之厄则幸之。吾见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于子也。’司马子反曰:‘诺,勉之矣!吾军亦有七日之粮尔。尽此不胜,将去而归尔。’揖而去之,反于庄王。庄王曰:‘何如?’司马子反曰:‘惫矣!’曰:‘何如?’曰:‘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庄王曰:‘嘻,甚矣惫!虽然,吾今取此然后而归尔。’司马子反曰:‘不可!臣已告之矣,军有七日之粮尔。’庄王怒曰:‘吾使子往视之,子曷为告之?’司马子反曰:‘以区区之宋,犹有不欺人之臣,可以楚而无乎!是以告之也。’庄王曰:‘诺,舍而止。虽然,吾犹取此然后归尔。’司马子反曰:‘然则君请处于此,臣请归尔。’庄王曰:‘子去我而归,吾孰与处于此,吾亦从子而归尔。’引师而去之。故君子大其平乎己也。”《春秋繁露·竹林》篇曰:“司马子反为其君使,废君命,与敌情,从其所请,与宋平。是内专政而外擅名也。专政则轻君,擅名则不臣,而《春秋》大之,奚由哉?曰:为其有惨怛之恩,不忍饿一国之民,使之相食。推恩者远之而大,为仁者自然而美。今子反出己之心,矜宋之民,无计其间,故大之也。难者曰:《春秋》之法,卿不忧诸侯,政不在大夫。子反为楚臣而恤宋民,是忧诸侯也;不复其君而与敌平,是政在大夫也。溴梁之盟,信在大夫,而《春秋》刺之,为其夺君尊也。平在大夫,亦夺君尊,而《春秋》大之,此所间也。且《春秋》之义,臣有恶,擅名义;故忠臣不显谏。欲其为君出也。书曰:‘尔有嘉谋嘉猷,入告尔君于内,尔乃顺之于外,曰:此谋此猷,惟我君之德。’此为人臣之法也。古之良大夫,其事君皆若是。今子反去君近而不复,庄王可见而不告,皆以其解二国之难为不得已也。奈其夺君名美何?此所惑也。曰:《春秋》之道,固有常有变;变用于变,常用于常,各止其科,非相妨也。今诸子所称,皆天下之常,雷同之义也。子反之行,一曲之变,独修之意也。夫目惊而体失其容,心惊而事有所忘,人之情也。通于惊之情者,取其一美,不尽其失。《诗》曰:‘采葑采菲,无以下体。’此之谓也。今子反往视宋,闻人相食,大惊而哀之,不意之至于此也,是以心骇目动而违常礼。礼者,庶于仁文质而成体者也。今使人相食,大失其仁,安著其礼?方救其质,奚恤其文?故曰:当仁不让,此之谓也。今让者,《春秋》之所贵,虽然,见人相食,惊人相爨,救之忘其让。君子之道,有贵于让者也,故说《春秋》者,无以平定之常义疑变故之大,则义几可论矣。”《后汉书·王望传》曰:“昔华元、子反,楚、宋之良臣。不禀君命,擅平二国。《春秋》之义,以为美谈。”皆《春秋》所许也。
录正谏第二十二
《春秋》贵正谏。
曹僖不从曹羁之谏,而死于戎。
庄二十四年:“冬,戎侵曹,曹羁出奔陈。”《公羊传》曰:“曹羁者何?曹大夫也。曹无大夫,此何以书?贤也。何贤乎曹羁?戎将侵曹,曹羁谏曰:‘戎众以无义,君请勿自敌也。’曹伯曰:‘不可。’三谏不从,遂去之。”二十六年:“曹杀其大夫。”《公羊传》曰:“何以不名?众也。曷为众杀之?不死于曹君者也。君死乎位曰灭,曷为不言其灭?为曹羁讳也。此盖战也,何以不言战?为曹羁讳也。”《春秋繁露·王道》篇曰:“有正谏而不用,卒皆取亡。曹羁谏其君曰:‘戎众以无义,君无自适。’君不听,果死戎寇。”《说苑·正谏》篇曰:“夫不谏则危君,固谏则危身。与其危君,宁危身。危身而终不用,则谏亦无功矣。智者度君权时,调其缓急,而处其宜。上不敢危君,下不以危身。故在国而国不危,在身而身不殆。昔陈灵公不听泄冶之谏而杀之,曹羁三谏曹君,不听而去。《春秋》序义虽俱贤,而曹羁合礼。”又《尊贤》篇曰:“曹不用僖负羁之谏,败死于戎。”树达按:此以曹羁与僖负羁为一人。
宋襄不从目夷之谏而执于楚。
僖二十一年:“楚人使宜申来献捷。”《公羊传》曰:“宋公与楚子期以乘车之会。公子目夷谏曰:‘楚,夷国也,强而无义,请君以兵车之会往。’宋公曰:‘不可!吾与之约以乘车之会。自我为之,自我堕之。’曰:‘不可!’终以乘车之会往。楚人果伏兵车,执宋公以伐宋。宋公谓公子目夷曰:‘子归守国矣。国,子之国也,吾不从子之言以致乎此。’”
虞君不从宫之奇之言而灭虞、虢。
僖二年:“虞师晋师灭夏阳。”《公羊传》曰:“虞,微国也。曷为序乎大国之上?使虞首恶也。曷为使虞首恶?虞受赂,假灭国者道,以取亡焉。其受赂奈何?献公朝诸大夫而问焉,曰:‘寡人夜者寝而不寐,其意也何?’诸大夫有进对者曰:‘寝不安与?其诸侍御有不在侧者与?’献公不应。荀息进曰:‘虞郭见与?’献公揖而进之,遂与之入而谋曰:‘吾欲攻郭,则虞救之;攻虞则郭救之。如之何?愿与子虑之。’荀息对曰:‘君若用臣之谋,则今日取郭而明日取虞尔。君何忧焉!’献公曰:‘然则奈何?’荀息曰:‘请以屈产之乘与垂棘之白璧往,必可得也;则宝出之内藏藏之外府,马出之内厩系之外厩尔。君何丧焉!’献公曰:‘诺,虽然,宫之奇存焉,如之何?’荀息曰:‘宫之奇知则知矣。虽然,虞公贪而好宝。见宝,必不从其言。请终以往。’于是终以往。虞公见宝,许诺。宫之奇果谏:‘记曰:唇亡则齿寒。虞、郭之相救,非相为赐,则晋今日取郭,而明日虞从而亡尔。君请勿许也。’虞公不从其言,终假之道以取郭。还四年,反取虞。虞公抱宝牵马而至。荀息曰:‘臣之谋何如?’献公曰:‘子之谋则已行矣。宝则吾宝也,虽然,吾马之齿亦已长矣。’盖戏之也。”《穀梁传》曰:“夏阳者,虞、虢之塞邑也。灭夏阳而虞、虢与矣。虞之为主乎灭夏阳,何也?晋献公欲伐虢,荀息曰:‘君何不以屈产之乘、垂棘之璧而借道乎虞也。’公曰:‘此晋国之宝也,如受吾币而不借吾道,则如之何。’荀息曰:‘此小国之所以事大国也。彼不借吾道,必不敢受吾币;如受吾币而借吾道,则是我取之中府而藏之外府,取之中厩而置之外厩也。’公曰:‘宫之奇存焉,必不使受之也。’荀息曰:‘宫之奇之为人也,达心而懦,又少长于君。达心则其言略,懦则不能强谏。少长于君则君轻之。且夫玩好在耳目之前,而患在一国之后,此中知以上乃能虑之,臣料虞君中知以下也。’公遂借道而伐虢。宫之奇谏曰:‘晋国之使者,其辞卑而币重,必不便于虞。’虞公弗听,遂受其币而借之道。宫之奇谏曰:‘语曰:唇亡则齿寒,其斯之谓与!’挈其妻子以奔曹。献公亡虢,五年而后举虞,荀息牵马操璧而前曰:‘璧则犹是也,而马齿加长矣。’”《春秋繁露·王道》篇曰:晋假道虞,虞公许之。宫之奇谏曰:‘唇亡齿寒,虞、虢之相救,非相为赐也。君请勿许。’虞公不听。后虞果亡于晋。《春秋》明此,存亡道可观也。”《新序·善谋》篇曰:“虞、虢皆小国也。虞有夏阳之阻塞,虞、虢共守之,晋不能禽也。晋献公用荀息之谋而禽虞,虞不用宫之奇谋而亡。故荀息非霸王之佐,战斗并兼之臣也。若宫之奇,则可谓忠臣之谋也。”
齐桓不从管仲之言而弃江黄。
僖十二年:“夏,楚人灭黄。”《穀梁传》曰:“贯之盟,管仲曰:‘江、黄远齐而近楚。楚,为利之国也。若伐而不能救,则无以宗诸侯矣。’桓公不听,遂与之盟。管仲死,楚伐江灭黄,桓公不能救,故君子闵之也。”
秦穆公不从百里、蹇叔之谏而败于晋。
僖三十三年:“夏四月辛巳,晋人及姜戎败秦于殽。”《公羊传》曰:“秦伯将袭郑,百里子与蹇叔子谏曰:‘千里而袭人,未有不亡者也。’秦伯怒曰:‘若尔之年者,宰上之木拱矣。尔曷知?’百里子与蹇叔子送其子而戒之曰:‘尔即死,必于殽之嵚岩,是文王之所辟风雨者也,吾将尸尔焉。’子揖师而行。百里子与蹇叔子从其子而哭之,秦伯怒曰:‘尔曷为哭吾师?’对曰:‘臣非敢哭君师,哭臣之子也。’弦高者,郑商也,遇之殽,矫以郑伯之命而犒师焉。或曰:往矣;或曰:反矣。然而晋人与姜戎要之殽而击之,匹马只轮无反者。”《穀梁传》曰:“不言战而言败,何也?狄秦也。其狄之,何也?秦越千里之险入虚国。进不能守,退败其师徒。乱人子女之教,无男女之别。秦之为狄,自殽之战始也。秦伯将袭郑,百里子与蹇叔子谏曰:‘千里而袭人,未有不亡者也。’秦伯曰:‘子之冢木已拱矣,何知?’师行,百里子与蹇叔子送其子而戒之曰:‘女死,必于殽之岩唫之下,我将尸汝于是。’师行,百里子与蹇叔子随其子而哭之。秦伯怒曰:‘何为哭吾师也?’二子曰:‘非敢哭师也,哭吾子也。我老矣,彼不死则我死矣。’晋人与姜戎要而击之殽,匹马倚轮无反者。”《春秋繁露·竹林》篇曰:“秦穆侮蹇叔而大败,郑文轻众而丧师,《春秋》之敬贤重民如是。”《新序》卷五《杂事》篇曰:“《诗》曰:‘老夫灌灌,小子跷跷。’言老夫欲尽其谋,而少者跷而不受也。秦穆公所以败其师,殷纣所以亡天下也。故《书》曰:‘黄发之言,则无所愆。’《诗》曰:‘寿胥与试。’美用老人之言以安国也。”
鲁昭不从子家驹之谏而走于齐。
昭二十五年:“齐侯唁公于野井。”《公羊传》曰:“昭公将弑季氏,告子家驹曰:‘季氏为无道,僭于公室久矣。吾欲弑之,何如?’子家驹曰:‘诸侯僭于天子,大夫僭于诸侯久矣,且夫牛马维娄委己者也而柔焉。季氏得民众久矣,君无多辱焉。’昭公不从其言,终弑而败焉,走之齐。”《后汉书·曹节传》:“审忠上书曰:虞公抱宝牵马,鲁昭风逐乾侯,以不用宫之奇、子家驹,以至灭辱。”
陈灵不用泄冶之言而杀其身。
宣九年:“陈杀其大夫泄冶。”《穀梁传》曰:“称国以杀其大夫,杀无罪也。泄冶之无罪如何?陈灵公通于夏徵舒之家,公孙宁、仪行父亦通于其家。或衣其衣,或衷其襦,以相戏于朝。泄冶闻之,入谏曰:‘使国人闻之犹可,使仁人闻之则不可。’君愧于泄冶,不能用其言而杀之。”十年:“五月癸巳,陈夏徵舒弑其君平国。”
此皆人臣正谏,人君不纳以致败者也。
楚庄不从子重之言而致霸。
宣十二年:“楚子围郑。六月乙卯,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晋师败绩。”《公羊传》曰:“大夫不敌君,此其称名氏以敌楚子,何?不与晋而与楚子为礼也。庄王伐郑,胜乎皇斗,放乎路衢。郑伯肉袒,左执茅旌,右执弯刀,以逆庄王。曰:‘寡人无良过垂之臣,以干天祸,是以使君王沛焉辱到敝邑。君如矜此丧人,锡之不毛之地,使帅一二耋老而绥焉,请唯君王之命。’庄王曰:‘君之不令臣交易为言,是以使寡人得见君之玉面,而微至乎此。’庄王亲自手旌,左右军,退舍七里。将军子重谏曰:‘南郢之与郑,相去数千里。诸大夫死者数人,厮役扈养死者数百人。今君胜郑而不有,无乃失民臣之力乎?’庄王曰:‘古者杅不穿、皮不蠹,则不出乎四方。是以君子笃于礼而薄于利,要其人而不要其土。告从,不赦不详。吾以不详导民,灾及吾身,何日之有!’既则晋师之救郑者至。曰:‘请战。’庄王许诺。将军子重谏曰:‘晋,大国也。王师淹病矣,君请勿许也。’庄王曰:‘弱者吾威之。强者事吾辟之,是以使寡人无以立乎天下。’令之还师而逆晋寇。庄王鼓之,晋师大败。晋众之走者,舟中之指可掬矣。庄王曰:‘嘻!吾两君不相好,百姓何罪!’令还师而佚晋寇。”《白虎通·号》篇曰:“楚胜郑而不有,告从而赦之;又令还师而佚晋寇;围宋,宋因而与之平,引师而去。知楚庄之霸也。”
郑僖不信大夫之言而杀身。
襄七年:“十有二月,公会晋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莒子、邾娄子于,郑伯髡顽如会,未见诸侯。丙戌,卒于操。”《公羊传》曰:“操者何?郑之邑也。诸侯卒其封内不地,此何以地?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孰弑之?其大夫弑之。曷为不言其大夫弑之?为中国讳也。曷为为中国讳?郑伯将会诸侯于,其大夫谏曰:‘中国不足归也,则不若与楚。’郑伯曰:‘不可!’其大夫曰:‘以中国为义,则伐我丧;以中国为强,则不若楚。’于是弑之。未见诸侯,其言如会,何?致其意也。”何《注》云:“郑伯欲与中国,意未达而见杀,故养遂而致之。所以达贤者之心。”《春秋繁露·王道》篇曰:“郑伯髡原卒于会,讳弑,痛强臣专君,君不得为善也。”
此则谏者不正,而人君以不纳为贤者也。二君之成败虽殊,其能不惑于人言,孳孳为善,一也。
臣进谏而君漏言,则忠道绝。
文六年:“晋杀其大夫阳处父,晋狐射姑出奔狄。”《公羊传》曰:“晋杀其大夫阳处父,则狐射姑曷为出奔?射姑杀也。射姑杀,则其称国以杀,何?君漏言也。其漏言奈何?君将使射姑将,阳处父谏曰:‘射姑,民众不悦,不可使将。’于是废将。阳处父出,射姑入,君谓射姑曰:‘阳处父言曰:射姑民众不悦,不可使将。’射姑怒,出,刺阳处父于朝而走。”何《注》云:“明君漏言杀之。当坐杀也。〔注六〕《易》曰: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几事不密则害成。”《穀梁传》曰:“称国以杀,罪累上也。襄公已葬,其以累上之辞言之,何也?君漏言也。上泄则下暗,下暗则上聋,且暗且聋,无以相通,夜姑杀者也,夜姑之杀奈何?曰:晋将与狄战,使狐夜姑为将军,赵盾佐之,阳处父曰:‘不可!古者君之使臣也,使仁者佐贤者,不使贤者佐仁者。今赵盾贤,夜姑仁,其不可乎!’襄公曰:‘诺。’谓夜姑曰:‘吾始使盾佐女,今女佐盾矣。’夜姑曰:‘敬诺。’襄公死,处父主竟上之事,夜姑使人杀之,君漏言也。故士造辟而言,诡辞而出,曰:用我则可,不用我则无乱其德。”范《注》云:“亲杀者夜姑,而归罪于君,明由君言而杀之,罪在君也,故称君以杀。”《春秋繁露·王道》篇曰:“晋灵漏阳处父之谋,使阳处父死。观乎漏言,知忠道之绝。”
君拒谏而臣去位,则主势孤。
庄二十四年:“冬,戎侵曹。曹羁出奔陈。”《公羊传》曰:“三谏不从,遂去之,故君子以为得君臣之义也。”何《注》云:“不从得去者,仕为行道,道不行,义不可素餐;所以申贤者之志,孤恶君也。”《白虎通·谏争》篇曰:“诸侯之臣诤不从,得去,何?以屈尊申卑,孤恶君也。去曰:某质性顽钝,言愚不任用,请退避贤。如是,君待之以礼,臣待放;如不以礼待,遂去。必三谏者何?以为得君臣之义。”
为人上者可不慎哉!
亲亲第二十三
《春秋》亲亲。
鲁季友辟内难而如陈,则记之。
庄二十七年:“秋,公子友如陈,葬原仲。”《公羊传》曰:“原仲者何?陈大夫也。大夫不书葬,此何以书?通乎季子之私行也。何通乎季子之私行?辟内难也。君子辟内难而不辟外难。内难者何?公子庆父、公子牙、公子友,皆庄公之母弟也。公子庆父、公子牙通乎夫人以胁公,季子起而治之,则不得与于国政;坐而视之,则亲亲因不忍见也。故于是复请至于陈而葬原仲也。”
不诛庆父而逸贼,则称之。
闵二年:“秋八月辛丑,公薨。”《公羊传》曰:“公薨何以不地?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孰弑之?庆父也。弑公子牙,今将尔,季子不免。庆父弑二君,何以不诛?将而不免,遏恶也。既而不可及,〔注七〕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汉书·邹阳传》:“阳说王长君曰:鲁公子庆父使仆人杀子般,狱有所归,季友不探其情而诛焉。庆父亲杀闵公,季子缓追免贼,《春秋》以为亲亲之道也。”《盐铁论·周秦》篇曰:“自首匿相坐之法立,骨肉之恩废而刑罪多。闻父母之于子,虽有罪犹匿之。岂不欲服罪尔,子为父隐,父为子隐,未闻父子之相坐也。闻兄弟缓追以免贼,未闻兄弟之相坐也。”
吴季札不忍父子相杀而让国,则贤之。
襄二十九年:“吴子使札来聘。”《公羊传》曰:“吴无君,无大夫,此何以为有君,有大夫?贤季子也,何贤乎季子?让国也。其让国奈何?谒也,馀祭也,夷昧也,与季子同母者四。季子弱而才,兄弟皆爱之,同欲立之以为君。谒曰:‘今若是迮而与季子国,季子犹不受也,请无与子而与弟,弟兄迭为君而致国乎季子。’皆曰:‘诺。’故诸为君者皆轻死为勇,饮食必祝,曰:‘天苟有吴国,当速有悔于予身。’故谒也死,馀祭也立;馀祭也死,夷昧也立;夷昧也死,则国宜之季子者也。季子使而亡焉。僚者,庶长也,即之。季子使而反,至而君之尔。阖庐曰:‘先君之所以不与子国而与弟者,凡为季子故也。将从先君之命与?则国宜之季子者也;如不从先君之命与?则我宜立者也。僚恶得为君乎!’于是使专诸刺僚,而致国乎季子。季子不受,曰:‘尔弑吾君,吾受尔国,是吾与尔为篡也;尔杀吾兄,吾又杀尔,是父子兄弟相杀终身无已也。’去之延陵,终身不入吴国。故君子以其不受为义,以其不杀为仁。”《春秋繁露·王道》篇曰:“鲁季子之免罪,吴季子之让国,明亲亲之恩也。”又《精华》篇曰:“《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黑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鲁季子追庆父,而吴季子释阖庐,俱弑君,或诛或不诛。听讼折狱可无审耶!”
此全亲亲之义,而《春秋》褒之者也。
子叔姬书来归。
文十五年:“十有二月,齐人来归子叔姬。”《公羊传》曰:“其言来,何?闵之也。子虽有罪,犹若其不欲服罪然。”何《注》云:“孔子曰:‘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所以崇父子之亲也。”《穀梁传》曰:“其曰子叔姬,贵之也。其言来归,何也?父母之于子,虽有罪,犹欲其免也。”《盐铁论·周秦》篇文见上。《通典》卷六十九载《养兄弟子为后后自生子议》曰:“东晋成帝咸和五年,散骑侍郎贺峤妻于上表云:‘董仲舒一代纯儒,汉朝每有疑议,未尝不遣使者访问,以片言而折衷焉。’时有疑狱曰:‘甲无子,拾道旁弃儿乙,养之以为子。及乙长有罪,杀人,以状语甲。甲藏匿乙,甲当何论?’仲舒断曰:‘甲无子,振活养乙。虽非所生,谁与易之。《诗》云:“螟蛉有子,蜾蠃负之。”《春秋》之义,父为子隐。甲宜匿乙,诏不当坐。’”
郜、盛之君失地不名。
僖二十年:“夏,郜子来朝。”《公羊传》曰:“郜子者何?失地之君也。何以不名?兄弟辞也。”何《注》云:“郜,鲁之同姓,故不忍言其绝贱,明当尊遇之,异于邓穀也。”文十二年:“春王正月,盛伯来奔。”《公羊传》曰:“盛伯者何?失地之君也。何以不名?兄弟辞也。”《春秋繁露·观德》篇曰:“盛伯、郜子俱当绝,而独不名,为其与我同姓兄弟也。”
及凡为中国讳,为内讳(详后《讳辞》篇)。
皆《春秋》之亲亲也。
周襄王不能乎母,则书出以示绝。
僖二十四年:“冬,天王出居于郑。”《公羊传》曰:“王者无外,此其言出,何?不能乎母也。鲁子曰:是王也,不能乎母者,其诸此之谓与。”《礼记·曲礼下》篇曰:“天子不言出。”郑《注》云:“天子之言出,诸侯之生名,皆有大恶,君子所远,出名以绝之。《春秋传》曰:天王出居于郑,卫侯朔入于卫,是也。”《汉书·严助传》:“助上书谢曰:《春秋》‘天五出居于郑’不能事母,故绝之。”又《霍光传》:“丞相敞等奏曰:周襄王不能事母,《春秋》曰:‘天王出居于郑。’繇不孝出之,绝之于天下也。”《盐铁论·孝养》篇曰:“周襄王之母非无酒肉也,衣食非不如曾晳也,然而被不孝之名,以其不能事其父母也。”又曰:“周襄王富有天下,而有不能事父母之累。”《新语·无为》篇曰:“周襄王不能事后母,出居于郑,而下多叛其亲。”
晋献公杀世子申生,直称君杀以示恶。
僖五年:“春,晋侯杀其世子申生。”《公羊传》曰:“曷为直称晋侯以杀?杀世子母弟直称君者,甚之也。”何《注》云:“甚之者,甚恶杀亲亲也。”《穀梁传》曰:“目晋侯斥杀,恶晋侯也。”《春秋繁露·王道》篇曰:“杀世子母弟直称君,明失亲亲也。”《白虎通·诛伐》篇曰:“父杀其子,当诛,何?以为天地之性人为贵,人皆天所生也,讬父母气而生耳。王者以养长而教之,故父不得专也。《春秋传》曰:‘晋侯杀其世子申生。直称君者,甚之也。’《后汉书·杨终传》:‘终以书戒马廖曰:《春秋》杀太子母弟直称君,甚恶之者,坐失教也。”
郑庄公杀弟叔段,则书克以大郑伯之恶。
隐元年:“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公羊传》曰:“克之者何?杀之也。杀之则曷为谓之克?大郑伯之恶也。曷为大郑伯之恶?母欲立之,己杀之,如勿与而已矣。”何《注》云:“不从讨贼辞者,主恶以失亲亲,故书之。”《穀梁传》曰:“克者何?能也。何能也?能杀也。何以不言杀?见段之有徒众也。段,弟也,而弗谓弟,公子也。而弗谓公子,贬之也。段失子弟之道矣,贱段而甚郑伯也。何甚乎郑伯?甚郑伯之处心积虑成于杀也。于鄢,远也,犹曰取之其母之怀中而杀之云尔,甚之也。然则为郑伯者奈何?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左氏传》曰:“《书》曰:‘郑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不言出奔,难之也。”杜《注》:“不早为之所而养成其恶,故曰失教。段实出奔而以克为文,明郑伯志在于杀,难言其奔。”
周景王杀其弟佞夫,则讥其首恶忍亲。
襄三十年:“天王杀其弟佞夫。《穀梁传》曰:‘诸侯且不首恶,况于天子乎!君无忍亲之义。天子诸侯所亲者,惟长子母弟耳。天王杀其弟佞夫,甚之也。”《公羊》无传。何《注》云:“王者得专杀,书者,恶夫亲亲也。”《左氏传》曰:“《书》曰:‘天王杀其弟佞夫。’罪在王也。”
陈侯之弟招杀世子偃师,则尽其亲以恶招。
昭元年:“叔孙豹会晋赵武、楚公子围、齐国酌、宋向戌、卫齐恶、陈公子招、蔡公孙归生、郑轩虎、许人、曹人于槨。”《公羊传》曰:“此陈侯之弟招也,何以不称弟?贬。曷为贬?为杀世子偃师贬,曰: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大夫相杀称人,此其称名氏以杀,何?言将自是弑君也。今将尔,辞曷为与亲弑者同?君亲无将,将而必诛焉。然则曷为不于其弑焉贬?以亲者弑,然后其罪恶甚。《春秋》不待贬绝而罪恶见者,不贬绝以见罪恶也;贬绝然后罪恶见者,贬绝以见罪恶也。今招之罪已重矣,曷为复贬乎此?著招之有罪也。何著乎招之有罪?言楚之托乎讨招以灭陈也。”八年:“陈侯之弟公子招杀陈世子偃师。”《穀梁传》曰:“乡曰陈公子招,今曰陈侯之弟招,何也?曰:尽其亲,所以恶招也。两下相杀,不志乎《春秋》,此其志,何也?世子云者,唯君之贰也。云可以重之存焉,志之也。诸侯之尊,兄弟不得以属通。其弟云者,亲之也。亲而杀之,恶也。”《左氏传》曰:“《书》曰:‘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罪在招也。”
陈哀公之弟光出奔楚,书弟出奔以恶之。
襄二十年:“陈侯之弟光出奔楚。”《穀梁传》曰:“诸侯之尊,弟兄不得以属通。其弟云者,亲之也。亲而奔之,恶也。”《左氏传》曰:“陈侯之弟黄光左传作黄。出奔楚,言非其罪也。”杜《注》:“称弟,罪陈侯及二庆。”
秦景公之弟针出奔晋,亦书弟出奔以恶之。
昭元年:“夏,秦伯之弟针出奔晋。”《公羊传》曰:“秦无大夫,此何以书?仕诸晋也。曷为仕诸晋?有千乘之国而不能容其母弟,故君子谓其奔也。”何《注》云:“弟贤。当任用之;不肖,当安处之。乃仕之他国,与逐之无异,故云尔。”《穀梁传》曰:“诸侯之尊,弟兄不得以属通。其弟云者,亲之也。亲而奔之,恶也。”《左氏传》曰:“《书》曰:‘秦伯之弟针出奔晋。’罪秦伯也。”《春秋繁露·观德》篇曰:“外出者众,以母弟出,独大恶之;为其亡母背骨肉也。”《汉书·杜邺传》曰:“昔秦伯有千乘之国,而不能容其母弟,《春秋》亦书而讥焉。”
武氏子父卒未命而出使,则见讥为薄恩。
隐三年:“秋,武氏子来求赙。”《公羊传》曰:“武氏子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称武氏子,何?讥。何讥尔?父卒,子未命也。”何《注》云:“时虽世大夫,缘孝子之心,不忍便当父位,故顺古先试一年,乃命于宗庙。武氏子父新死未命,而便为大夫,薄父子之恩,故称氏言子,见未命以讥之。”《穀梁传》曰:“武氏子者,何也?天子之大夫也。天子之大夫,其称武氏子,何也?未毕丧,孤未爵。未爵使之,非正也。”范《注》云:“时平王之丧在殡。因先王之丧在殡,故嗣子不得命大夫也。”
鲁庄公灭同姓,则以为大恶而为之讳。
庄八年:“夏,师及齐师围成。成降于齐师。”《公羊传》曰:“成者何?盛成。盛则曷为谓之成?讳灭同姓也。”《春秋繁露·玉英》篇曰:“变成谓之盛,讳大恶也。”
卫文公灭同姓则书名以示绝。
僖二十五年:“春王正月丙午,卫侯毁灭邢。”《公羊传》曰:“卫侯毁何以名?绝。曷为绝之?灭同姓也。”《穀梁传》曰:“毁之名,何也?不正其伐本而灭同姓也。”《左氏传》曰:“卫侯毁灭邢,同姓也,故名。”《礼记·曲礼下》篇曰:“诸侯不生名,灭同姓名。”《春秋繁露·观德》篇曰:“灭人者不绝,卫侯毁灭同姓独绝,贱其本祖而忘先也。”
晋伐同姓,则视晋为狄。
昭十二年:“晋伐鲜虞。”《穀梁传》曰:“其曰晋,狄之也。其狄之,何也?不正其与夷狄交伐中国,故狄称之也。”《公羊》无传。何《注》云:“谓之晋者,中国以无义故为夷狄所强,今楚行诈灭陈、蔡,诸夏惧然去而与晋会于屈银。不因以大绥诸侯,先之以博爱,而先伐同姓,从亲亲起,欲以立威行霸,故狄之。”《春秋繁露·楚庄王》篇曰:“《春秋》曰:‘晋伐鲜虞。’奚恶乎晋而同夷狄也?曰:《春秋》尊礼而重信,礼无不答,施无不报,天之数也。今我君臣同姓遇女,女无良心,礼以不答,有恐畏我,何其不夷狄也。公子庆父之乱,鲁危殆亡,而齐侯安之。于彼无亲,尚来忧我,今晋不以同姓忧我,而强大厌我,我心望焉,故言之不好,谓之晋而已,婉辞也。”
鲁僖公取同姓之田,则亦为之讳。
僖三十一年:“春,取济西田。”《公羊传》曰:“恶乎取之?取之曹也。曷为不言取之曹?讳取同姓之田也。”
同姓之国灭而鲁不能救,则亦为之讳。
哀八年:“春王正月,宋公入曹,以曹伯阳归。”《公羊传》曰:“曹伯阳何以名?绝。曷为绝之?灭也。曷为不言其灭?讳同姓之灭,力能救之而不救也。”
此皆以不能尽亲亲之道而见恶于《春秋》者也。
然蒯聩为无道,则许卫辄之辞父。
哀三年:“春,齐国夏、卫石曼姑帅师围戚。”《公羊传》曰:“齐国夏曷为与卫石曼姑帅师围戚?伯讨也。此其为伯讨奈何?曼姑受命乎灵公而立辄,以曼姑之义为固可以距之也。辄者,曷为者也?蒯聩之子也。然则曷为不立蒯聩而立辄?蒯聩为无道,灵公逐蒯聩而立辄。然则辄之义可以立乎?曰:可。其可奈何?不以父命辞王父命。以王父命辞父命,是父之行乎子也。不以家事辞王事。以王事辞家事,是上之行乎下也。”二年:“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于戚。”《穀梁传》曰:“纳者,内弗受也。帅师而后纳者,有伐也。何用弗受也?以辄不受父之命,受之王父也。信父而辞王父,则是不尊王父也。其弗受,以尊王父也。”《春秋繁露·顺命》篇曰:“子不奉父命,则有伯讨之罪,卫世子蒯聩是也。”《汉书·隽不疑传》曰:“始元五年,有一男子乘黄犊车,建黄旐,衣黄襜褕,著黄冒,诣北阙,自谓卫太子。公车以闻,诏使公卿将军中二千石杂识视。长安中吏民聚观者数万人。右将军勒兵阙下,以备非常。丞相御史中二千石至者并莫敢发言。京兆尹不疑后到,叱从吏收缚。或曰:‘是非未可知,且安之。’不疑曰:‘诸君何患于卫太子!昔蒯聩违命出奔,辄拒而不纳,《春秋》是之。卫太子得罪先帝,亡不即死,今来自诣,此罪人也。’遂送诏狱。天子与大将军霍光闻而嘉之,曰:‘公卿大臣当用经术明于大谊。’繇是名声出于朝廷,在位者皆自以不及也。”《后汉书·安帝纪》曰:“《春秋》之义,为人后者为之子,不以父命辞王父命。”
文姜与弑公,则不与鲁庄之念母。
庄元年:“三月,夫人孙于齐。”《公羊传》曰:“内讳奔谓之孙。夫人固在齐矣,其言孙于齐,何?念母也。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与弑公也。念母者,所善也。则曷为于其念母焉贬?不与念母也。”何《注》云:“念母则忘父,背本之道也。盖重本尊统,使尊行于卑,上行于下。”《穀梁传》曰:“孙之为言犹孙也,讳奔也。接练时,录母之变,始人之也。不言氏姓,贬之也。人之于天也,以道受命;于人也,以言受命。不若于道者,天绝之也;不若于言者,人绝之也。臣子大受命。”《左氏传》曰:“夫人孙于齐,不称姜氏,绝不为亲礼也。”《春秋繁露·精华》篇曰:“故变天地之位,正阴阳之序。直行其道而不忘其难,义之至也。是故胁严社而不为不敬灵,出天王而不为不尊上,辞父之命而不为不承亲,绝母之属而不为不孝慈,义矣夫!”又《观德》篇曰:“王父父所绝,子孙不得属。鲁庄公之不得念母,卫辄之辞父命是也。”《说苑·辨物》篇曰:“《春秋》乃正天下之位,征阴阳之失,直书逆者,不避其难。是以《春秋》之不畏强御也。故劫严社而不为惊灵,出天王而不为不尊上,辞蒯聩之命而不为不听其父,绝文姜之属而不为不爱其母,其义之尽耶!其义之尽耶!”
知亲亲之中,尊固有所统也。
公子牙为恶,季子以诛兄见贤。
庄三十二年:“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公羊传》曰:“何以不称弟?杀也。杀则曷为不言刺?为季子讳杀也。曷为为季子讳杀?季子之遏恶也,不以为国狱,缘季子之心而为之讳。季子之遏恶奈何?庄公病,将死,以病召季子,季子至而授之以国政。曰:‘寡人即不起此病,吾将焉致乎鲁国。’季子曰:‘般也存,君何忧焉。’公曰:‘庸得若是乎!牙谓我曰:鲁一生一及,〔注八〕君已知之矣,庆父也存。’季子曰:‘夫何敢!是将为乱乎!夫何敢!’俄而牙杀械成。季子和药而饮之,曰:‘公子从吾言而饮此,则必可以无为天下戮笑,必有后乎鲁国;不从吾言而不饮此,则必为天下戮笑,必无后乎鲁国。’于是从其言而饮之。饮之无傫氏,至乎王堤而死。公子牙今将尔,辞曷为与亲弑者同?君亲无将,将而诛焉。然则善之与?曰:然。杀世子母弟直称君者,甚之也。季子杀母兄,何善尔?诛不得辟兄,君臣之义也。然则曷为不直诛而鸩之?行诛乎兄,隐而逃之,使托若以疾死然,亲亲之道也。”《白虎通·诛伐》篇曰:“诛不避亲戚,何?所以尊君卑臣,强干弱枝,因善善恶恶之义也。《春秋传》曰:‘季子杀其母兄。’何善尔?诛不避母兄,君臣之义也。《尚书》曰:‘肆朕诞以尔东征。’诛弟也。”《汉书·董贤传》曰:“盖‘君亲无将,将而诛之’。是以季友鸩叔牙,《春秋》贤之;赵盾不讨贼,谓之弑君。”《后汉书·樊鯈传》曰:“广陵王荆有罪,帝(明帝)以至亲悼伤之。诏鯈理其狱。事竟,奏请诛荆。引见宣明殿,帝怒曰:‘诸卿以我弟故,欲诛之,即我子,卿等敢尔邪!’鯈仰而对曰:‘天下,高帝天下,非陛下之天下也。《春秋》之义,‘君亲无将,将而诛焉’。是以周公诛弟,季友鸩兄,经传大之。臣等以荆属托母弟,陛下留圣心,加恻隐,故敢请耳。如今陛下子,臣等专诛而已。’帝叹息良久。鯈益以此知名。”又《梁统传》:“统对问曰:《春秋》之诛,不避亲戚,所以防患救乱,坐安众庶,岂无仁爱之恩,贵绝残贼之路也?”又袁绍传:“审配献书袁谭曰:‘周公垂涕以毙惠栋说应作蔽。管、蔡之狱,季友欷歔而行叔牙之诛,何则?义重人轻,事不获已故也。’”
鲁宣公弑君,叔肸以非兄取贵。
宣十七年:“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肸卒。”《穀梁传》曰:“其曰公弟叔肸,贤之也。其贤之,何也?宣弑而非之也。非之则胡为不去也?曰:兄弟也,何去而之。与之财,则曰:我足矣。织屦而食,终身不食宣公之食。君子以是为通恩也,以取贵乎《春秋》。”《公羊》无传。何《注》曰:“称字者,贤之。宣公篡立,叔肸不仕其朝,不食其禄,终身于贫贱。孔子曰:‘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此之谓也。”《白虎通·王者不臣》篇曰:“盛德之士不名,尊贤也。《春秋》曰:公弟叔肸。”《新序·节士》篇曰:“鲁宣公者,文公之弟也。文公薨,文公之子赤立为鲁侯,宣公杀子赤而夺其国。公子肸者,宣公之同母弟也。宣公杀子赤而肸非之。宣公与之禄,则曰我足矣,何以兄之食为哉!织屦而食,终身不食宣公之食。其仁恩厚矣,其守节固矣。故《春秋》美而贵之。”《盐铁论·论儒》篇曰:“阖庐杀僚,公子札去而之延陵,终身不入吴国。鲁宣公弑子赤,叔肸退而隐处,不食其禄。亏义得尊,枉道取容,效死不为也。”
哀姜乱鲁,齐桓以正诛见称。
僖元年:“秋,七月,戊辰,夫人姜氏薨于夷,齐人以归。”《公羊传》曰:“夷者何?齐地也。齐地则其言齐人以归,何?夫人薨于夷,则齐人以归。夫人薨于夷,则齐人曷为以归?桓公召而缢杀之。”何《注》云:“先言薨,后言以归,而不言丧者,起桓公召夫人于邾娄,归杀之于夷,因为内讳耻,使若夫人自薨于夷,然后齐人以归者也。主书者,从内不绝录,因见桓公行霸正诛,不阿亲亲。疾夫人淫泆二叔,杀二嗣子而杀之。”《史记·齐世家》曰:“鲁哀姜,桓公女弟也。哀姜淫于鲁公子庆父。庆仪弑湣公即闵公。哀姜欲立庆父,鲁人更立厘公即僖公。桓公召哀姜杀之。”《汉书·孝成赵后传》曰:“鲁严公即庄公,汉人讳庄为严。夫人杀世子,齐桓公召而诛焉,《春秋》与之。”
弟闵而兄僖,文公以逆祀见讥。
文二年:“八月丁卯,大祀于太庙,跻僖公。”《公羊传》曰:“大祀者何?大祫也。大祫者何?合祭也。其合祭奈何?毁庙之主陈于大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大祖,五年而再殷祭。跻者何?升也。何言乎升僖公?讥。何讥尔?逆祀也。其逆祀奈何?先祢而后祖也。”何《注》云:“文公缘僖公于闵公为庶兄,置僖公于闵公上,失先后之义,故讥之。”《穀梁传》曰:“大事者何?大是事也。着合尝。祫祭者,毁庙之主陈于大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祭于大祖。跻,升也。先亲而后祖也,逆祀也。逆祀则是无昭穆也,无昭穆则是无祖也,无祖则无天也。故曰:文无天。无天者,是无天而行也。君子不以亲亲害尊尊,此《春秋》之义也。”《左氏传》曰:“跻僖公,逆祀也。”《礼记·礼器》篇曰:“臧文仲安知礼,夏父弗綦逆祀而弗止也。”郑《注》云:“文二年八月,丁卯,大事于太庙,跻僖公,始逆祀。是夏父弗綦为宗人之为也。”《春秋繁露·玉杯》篇曰:“文公乱其群祖以逆先公。”《后汉书·周举传》曰:“梁太后临朝,诏以殇帝幼崩,庙次宜在顺帝下。太常马访奏宜如诏书;谏议大夫吕勃以为应依昭穆之序,先殇帝,后顺帝。诏下公卿。举议曰:‘《春秋》鲁闵公无子,庶兄僖公代立,其子文公遂跻僖于闵上。孔子讥之,《书》曰:“有事于太庙,跻僖公。”《传》曰:“逆祀也。”及定公正其序,《经》曰:“从祀先公。”为万世法也。今殇帝在先,于秩为父,顺帝在后,于亲为子,先后之义不可改,昭穆之序不可乱。吕勃议是也。’太后下诏从之。”
他如大夫受君命,闻丧而不得反。
宣八年:“夏六月,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公羊传》曰:“其言至黄乃复,何?有疾也。何言乎有疾乃复?讥。何讥尔?大夫以君命出,闻丧,徐行而不反。”何《注》云:“闻丧者,闻父母之丧。”《春秋繁露·精华》篇曰:“闻丧徐行不反者,谓不以亲害尊,不以私妨公也。”《白虎通·丧服》篇曰:“大夫使受命而出,闻父母之丧,非君命不反,盖重君也。故《春秋传》曰:大夫以君命出,闻丧,徐行不反。”
以王事辞家事,不以家事辞王事。
哀三年:“春,齐国夏、卫石曼姑率师围戚。”《公羊传》曰:“不以家事辞王事,以王事辞家事,是上之行乎下也。”
盖国重于家,固不以亲害尊,以私妨公也。
《春秋繁露·精华》篇,文见上。
重妃匹第二十四
夫妇者,人伦之始也,《春秋》重之。
纳币,不当亲者也,而亲之,则讥。
庄二十二年:“冬,公如齐纳币。”《公羊传》曰:“纳币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亲纳币。非礼也。”《穀梁传》曰:“纳币,大夫之事也。公之亲纳币,非礼也,故讥。”
亲迎,宜亲之者也,而不亲,则讥。
隐二年:“九月,纪履緰来逆女。”《公羊传》曰:“纪履緰者何?纪大夫也。外逆女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不亲迎也。”《穀梁传》曰:“逆女,亲者也。使大夫,非正也。”桓三年:“公子翚如齐逆女。”《穀梁传》曰:“逆女,亲者也。使大夫,非正也。”成十四年:“秋,叔孙侨如如齐逆女。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穀梁传》曰:“大夫不以夫人,以夫人,非正也。刺不亲迎也。”《汉书·外戚传》曰:“故《易》基《乾坤》,《诗》首《关雎》,《书》美厘降,《春秋》讥不亲迎。夫妇之际,人道之大伦也。”
其亲之者则称。
庄二十四年:“夏,公如齐逆女。”《公羊传》曰:“何以书?亲迎,礼也。”
娶于国中,讥。
僖二十五年:“宋杀其大夫。”《公羊传》曰:“何以不名?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何《注》云:“内娶大夫女也。言无大夫者,礼:不臣妻之父母。国内皆臣,无娶道。故绝去大夫名,正其义也。”文七年:“宋人杀其大夫。”《公羊传》曰:“何以不名?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文八年:“宋人杀其大夫司马,宋司城来奔。”《公羊传》曰:“司马者何?司城者何?皆官举也。曷为皆官举?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白虎通·嫁娶》篇曰:“诸侯所以不得自娶国中,何?诸侯不得专封,义不可臣其父母。《春秋传》曰:‘宋三世无大夫。’恶其内娶也。”又《王者不臣》篇曰:“不臣妻父母,何?妻者与己一体,恭承宗庙,欲得其欢心。上承先祖,下继万世,传于无穷,故不臣也。《春秋》讥宋三世内娶于国中,谓无臣也。”
娶于外大夫,讥。
文四年:“夏,逆妇姜于齐。”《公羊传》曰:“其谓之逆妇姜于齐,何?略之也。高子曰:娶于大夫者略之也。”何《注》云:“贱,非所以奉宗庙,故略之。”《春秋繁露·玉杯》篇曰:“文公取于大夫以卑宗庙,乱其群祖以逆先公,小善无一,而大恶四五。”
鲁惠公妃匹不正,致隐公之弑。
隐元年:“春王正月。”《公羊传》曰:“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公将平国而反之桓。曷为反之桓?桓幼而贵,隐长而卑。其为尊卑也微,国人莫知。隐长又贤,诸大夫扳隐而立之。〔注九〕隐于是焉而辞立,则未知桓之将必得立也。且如桓立,则恐诸大夫之不能相幼君也。故凡隐之立,为桓立也。隐长又贤,何以不宜立?立适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桓何以贵?母贵也。母贵则子何以贵?子以母贵,母以子贵。”《穀梁传》曰:“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志也。焉成之?言君之不取为公也。君之不取为公,何也?将以让桓也。”四年:“秋,翚帅师会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公羊传》曰:“翚者何?公子翚也。何以不称公子?贬。曷为贬?与弑公也。其与弑公奈何?公子翚谄乎隐公,谓隐公曰:‘百姓安子,诸侯说子,盍终为君矣?’隐曰:‘吾否,吾使修涂裘,吾将老焉。’公子翚恐若其言闻乎桓。于是谓桓曰:‘吾为子口隐矣,隐曰:吾不反也。’桓曰:‘然则奈何?’曰:‘请作难弑隐公。’于钟巫之祭焉弑隐公也。”《穀梁传》曰:“翚者,何也?公子翚也。其不称公子,何也?贬之也。何为贬之也?与于弑公,故贬也。”十一年:“冬十有一月,公薨。”《公羊传》曰:“何以不书葬?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公薨何以不地?不忍言也。隐何以无正月?隐将让乎桓,故不有其正月也。”《穀梁传》曰:“公薨,不地,故也。隐之,不忍地也。其不言葬,何也?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罪下也。”《公羊疏》(卷一)引《春秋说》曰:“惠公妃匹不正,隐、桓之祸生,是为夫之道缺也。”树达按:《史记·鲁世家》曰:“惠公适夫人无子,公贱妾声子生子息。息长,为娶于宋。宋女至而好,惠公夺而自妻之,生子允。登宋女为夫人,以允为太子。”此妃匹不正之事也。
僖公以妾为妻,生楚女之怨。
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公羊传》曰:“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致者何?致者,不宜致也。禘用致夫人,非礼也。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讥以妾为妻也。其言以妾为妻,奈何?盖胁于齐媵女之先至者也。”何《注》云:“僖公本聘楚女为嫡,齐女为媵。齐先致其女,胁僖公使用为嫡。”《穀梁传》曰:“用者,不宜用者也。致者,不宜致者也。言夫人必以其氏姓,言夫人而不以氏姓,非夫人也,立妾之辞也,非正也。夫人之,我可以不夫人之乎!夫人卒葬之,我可以不卒葬之乎!一则以宗庙临之而后贬焉,一则以外之弗夫人而见正焉。”二十年:“西宫灾。”《公羊传》曰:“西宫者何?小寝也。西宫灾何以书?记灾也。”何《注》云:“是时僖公为齐所胁,以齐媵为嫡。楚女废在西宫而不见恤,悲愁怨旷之所生也。”《春秋繁露·王道》篇曰:“《春秋》之义,立夫人以适不以妾。”《汉书·五行志上》曰:“厘公即僖公二十年,五月,己酉《春秋经》作乙巳,西宫灾。董仲舒以为厘娶于楚而齐媵之,胁公使立以为夫人。西宫者,小寝,夫人之居也。若曰妾何为居此宫,诛去之意也。以天灾,故大之曰西宫也。”《盐铁论·备胡》篇曰:“宋伯姬愁思而宋国火,鲁妾不得意而鲁寝灾。”《后汉书·吕强传》:“强上疏曰:昔楚女悲愁,则西宫致灾。”又《陈蕃传》曰:“是以倾宫嫁而天下化,楚女悲而西宫灾。”
季姬背邾更嫁,致鄫子之戕。
僖十四年:“夏六月,季姬及鄫子遇于防,使鄫子来朝。”《公羊传》曰:“鄫子曷为使乎季姬来朝?内辞也。非使来朝,使来请己也。”何《注》云:“使来请娶己以为夫人。下书归是也。”《穀梁传》曰:“遇者,同谋也。来朝者,来请己也。朝不言使。言使,非正也,以病缯子也。”十五年:“季姬归于鄫。”《白虎通·嫁娶》篇曰:“聘嫡未往而死,媵当往,何?人君不再娶之义也。天命不可保,故一娶九女。以《春秋》伯姬卒时,姊季姬更嫁鄫,《春秋》讥之。”十九年:“夏六月,宋公、曹人、邾人盟于曹南。鄫子会盟于邾娄。己酉,邾娄人执鄫子,用之。”《公羊传》曰:“恶乎用之?用之社也。其用之社奈何?盖叩其鼻以血社也。”何《注》云:“鲁本许嫁季姬于邾娄,季姬淫泆,使鄫子请己而许之。二国交忿,襄公为此盟,欲和解之。既在会间,反为邾娄所欺,执用鄫子。”《穀梁传》曰:“微国之君因邾以求与之盟,人因己以求与之盟,己迎而执之。恶之,故谨而日之也。用之者,叩其鼻以衅社也。”
皆《春秋》之炯戒也。
〔注一〕致天子则不与。致,谓召之使至;不与,犹今言不许可。
〔注二〕实与而文不与。桓公意在救卫,其意可取,故意实嘉与之,故曰实与。文不与者,书法上不与之。盖如文亦与之,则有承认诸侯得专封之嫌也。
〔注三〕正在大夫也。正与政同。
〔注四〕不若于道者,天绝之也。若,顺也。
〔注五〕两下相杀也。下谓臣下。
〔注六〕明君漏言杀之,当坐杀也。坐,谓坐其罪,犹言受其罪名也。
〔注七〕既而不可及。既,谓已弑。
〔注八〕鲁一生一及。何《注》云:父死子继曰生,兄死弟继曰及。
〔注九〕诸大夫扳隐而立之。扳,谓援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