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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正义

论语正义
作者:刘宝楠
分类:儒理哲学
状态:全本
字数:359284 字
浏览数:347 次
推荐数:暂无人推荐
收录时间:2023-12-06 10:34:05

内容简介

《论语》注释本。二十四卷。清刘宝楠撰。成书于清同治四年(1865年)。《论语正义》按照《论语》的编排体例进行注疏,《论语》共二十卷,其中《八佾》、《乡党》两篇多言礼乐制度,刘氏详疏,分《八佾》为两卷,分《乡党》为三卷,书后又疏何晏《论语序》一卷,所以多出四卷,一共二十四卷。刘氏父子认为南朝梁皇侃、北宋邢昺疏解《论语》,颇多芜陋,刘恭冕在《论语正义·后序》中说皇侃所载魏晋诸儒讲义,“多涉清玄,于宫室衣服诸礼,阙而不言”而“邢昺又本皇氏,别为之疏,依文衍义,益无足取”。道光八年(1828年)刘宝楠开始编撰自己的《论语》注本,他依焦循作《孟子正义》之法,先作长篇,然后进行比较折衷。刘宝楠打破汉学宋学的门户之见,不专己之学,不守一家之言,广泛征引,择善而从。在凡例上,经文注文都依从北宋邢昺疏本,注文讹错处多依从南朝梁皇侃《论语义疏》本及后人校改。刘宝楠详采以往各家之说,列汉唐《石经》、《皇疏》及《经典释文》名本异文于疏中,又用何晏《论语集解》注,以存魏晋人著录之旧。并把清代对《论语》的考订训释加以汇编。在疏解体例上,刘宝楠也不墨守所谓“疏不破注”的积习,在《论语正义·凡例》上其子恭冕说:“故于注义之备者,则据注以释经;略者,则依经以补疏;有违失未可从者,则先疏经文,次及注义;若说义二三,于义得合,悉为录之。”刘宝楠不空谈篇指章指,解说经义,证明典礼,期于实事求是,折衷大体得当。《论语正义》博取众家之长,考释详备,是当时注《论语》的最佳注本,也是公认的研究《论语》的必读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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