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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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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权第十三

《春秋》明权。

郑祭仲知权则贤之。

桓十一年:“九月,宋人执郑祭仲。”《公羊传》曰:“祭仲者何?郑相也。何以不名?贤也。何贤乎祭仲?以为知权也。其为知权奈何?古者郑国处于留,先郑伯有善于郐公者,通乎夫人以取其国,而迁郑焉,而野留。〔注一〕庄公死,已葬。祭仲将往省于留,途出于宋,宋人执之,谓之曰:‘为我出忽而立突。’祭仲不从其言,则君必死,国必亡;从其言,则君可以生易死,国可以存易亡。少辽缓之,则突可故出而忽可故反。是不可得,则病,然后有郑国。古之人有权者,祭仲之权是也。权者何?权者,反于经然后有善者也。权之所设,舍死亡无所设。行权有道,自贬损以行权,不害人以行权。杀人以自生,亡人以自存,君子不为也。”何《注》云:“权者称也,所以别轻重。喻祭仲知国重君轻。君子以存国除逐君之罪。”《春秋繁露·竹林》篇曰:“夫去位而避兄弟者,君子之所甚贵;获虏逃遁者,君子之所甚贱。祭仲措其君于人所甚贵以生其君,《春秋》以为知权而贤之。丑父措其君于人所甚贱以生其君,《春秋》以为不知权而简之。其俱枉正以存君,相似也。其使君荣之与使君辱不同理。故凡人之有为也,前枉而后义者谓之中权。虽不能成,《春秋》善之。鲁隐公、郑祭仲是也。”《汉书·邹阳传》:“公孙玃说梁孝王曰:昔者郑祭仲许宋人立公子突以活其君,非义也。《春秋》记之,为其以生易死,以存易亡也。”《盐铁论·论儒》篇曰:“祭仲自贬损以行权,时也。”《后汉书·冯衍传》:“衍说廉丹曰:衍闻:顺而成者,道之所大也;逆而功者,权之所贵也。是故期于有成,不问所由;论于大业,不守小节。昔逢丑父伏轼而使其君取食,称于诸侯;郑祭仲立突而出忽,终得复位,美于《春秋》。盖以死易生,以亡易存,君子之道也。诡于众意,宁国存身,贤者之虑也。”孔氏广森《通义》云:“《春秋》之于祭仲,取其诡词从宋以生忽存郑为近于知权耳。仲后逡巡畏惧,不终其志,《经》于忽之弑、子亹子仪之立,一切没而不书,所以醇顺其文,成仲之权,使可为后法。故假祭仲以见行权之道,犹齐襄公未必非利纪也,而假以立复雠之准。所谓《春秋》非记事之书,明义之书也。苟明其义,其事可略也。俗儒责仲当守死不聪。仲既被执,终无能为,仲死而突故入,忽故亡。匹夫之谅,何所取之!外大夫例恒书名,独祭仲书字,灼然见贤。必不信《传》,将不信《经》乎!仲惟得于本事不名,季友没仍称字,又可以明仲一时之权,固未若季子之尽善矣。伯莒之战,《传》曰:吴何以称子?夷狄也而忧中国。其下吴入楚,《传》曰:吴何以不称子?反夷狄也。由是言之,一简之中,随宜褒贬。仲时所行,暂得合权。校其后事,仍自无取。正犹不保其往,不与其退。苟达于此,了无阂义矣。”

鲁隐公权立则贤之。

隐元年:“春王正月。”《公羊传》曰:“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公将平国而反之桓,桓幼而贵,隐长而卑。其为尊卑也微,国人莫知。隐长而贤,诸大夫扳隐而立之。隐于是焉而辞立,则未知桓之将必得立也。且如桓立,则恐诸大夫之不能相幼君也。故凡隐之立,为桓立也。隐长又贤,何以不宜立?立适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桓何以贵?母贵也。母贵则子何以贵?子以母贵,母以子贵。”《穀梁传》曰:“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志也。焉成之?言君之不取为公也。君之不取为公,何也?将以让桓也。”《春秋繁露·竹林》篇曰:“故凡人之有为也,前枉而后义者谓之中权,虽不能成,《春秋》善之,鲁隐公、郑祭仲是也。”

宋目夷权立则贤之。

僖二十一年:“楚人使宜申来献捷。”《公羊传》曰:“此楚子也,其称人何?贬。曷为贬?为执宋公贬。曷为为执宋公贬?宋公与楚子期以乘车之会。公子目夷谏曰:‘楚,夷国也,强而无义。请君以兵车之会往。’宋公曰:‘不可!吾与之约以乘车之会。自我为之,自我堕之。’曰:‘不可!终以乘车之会往。楚人果伏兵车,执宋公以伐宋。宋公谓公子目夷曰:‘子归守国矣。国,子之国也,吾不从子之言以至乎此。’公子目夷复曰:‘君虽不言国,国固臣之国也。’于是归,设守械而守国。楚人谓宋人曰:‘子不与我国,吾将杀子君矣。’宋人应之曰:‘吾赖社稷之神灵,吾国已有君矣。”楚人知虽杀宋公犹不得宋国,于是释宋公。宋公释乎执,走之卫。公子目夷复曰:‘国为君守之,君曷为不入?’然后逆襄公归。恶乎捷?捷乎宋。曷为不言捷乎宋?为襄公讳也。此围辞也,曷为不言其围?为公子目夷讳也。”《春秋繁露·王道》篇曰:‘鲁隐之代桓立,祭仲之出忽立突,仇牧、孔父、荀息之死节,公子目夷不与楚国,此皆执权存国,行正世之义,守拳拳之心,《春秋》加气义焉,故皆见之,复正之谓也。’又《玉英》篇曰:‘夫权虽反经,亦必在可以然之域,不在不可以然之域。故虽死亡,终弗为也。公子目夷是也。公子目夷复其君,终不与国。祭仲已与,后改之。晋荀息死而不听。卫曼姑拒而弗内。此四臣事异而同心,其义一也。目夷之弗与,重宗庙。祭仲与之,亦重宗庙。荀息死之,贵先君之命;曼姑拒之,亦贵先君之命也。事虽相反,所为同,俱为重宗庙,贵先君之命耳。”

卫叔武权立则贤之。

僖二十八年:“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公羊传》曰:“归之于者何?归于者何?归之于者,罪已定矣。归于者,罪未定也。卫侯之罪何?杀叔武也。何以不书?为叔武讳也。《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叔武?让国也。其让国奈何?文公逐卫侯而立叔武,叔武辞立而他人立,则恐卫侯之不得反也,故于是己立。然后为践土之会,治反卫侯。卫侯得反,曰:‘叔武篡我。’元咺争之曰:‘叔武无罪。’终杀叔武,元咺走而出。”

若弦高矫君命以存郑。

僖三十三年:“夏四月辛巳,晋人及姜戎败秦于殽。”《公羊传》曰:‘其谓之秦,何?夷狄之也。曷为夷狄之?秦伯将袭郑,百里子与蹇叔子谏曰:“千里而袭人,未有不亡者也。”秦伯怒曰:“若尔之年者,宰上之木拱矣。尔曷知?”师出,百里子与蹇叔子送其子而戒之曰:“尔即死,必于殽之风嵚岩,是文王之所避风雨者也,吾将尸尔焉。”子揖师而行,百里子与蹇叔子从其子而哭之。秦伯怒曰:“尔曷为哭吾师?”对曰:“臣非敢哭君师,哭臣之子也。”弦高者,郑商也。遇之殽,矫以郑伯之命而犒师焉。或曰:往矣;或曰:反矣。〔注二〕然而晋人与姜戎要之殽而击之,匹马只输无反者。”

季子辟内难而如陈。

庄二十七年:“秋,公子友如陈,葬原仲。”《公羊传》曰:“原仲者何?陈大夫也。大夫不书葬,此何以书?通乎季子之私行也。何通乎季子之私行?辟内难也。君子辟内难而不辟外难。内难者何?公子庆父、公子牙、公子友,皆庄公之母弟也。公子庆父、公子牙通乎夫人以胁公,季子起而治之,则不得与于国政。坐而视之,则亲亲因不忍见也。故于是复请至于陈而葬原仲也。”

皆《春秋》所许也。

至于逢丑父措其君于可贱之域,虽杀身以生君,固不得谓为知权矣。

成二年:“秋,七月,齐侯使国佐如师。己酉,及国佐盟于袁妻。”《公羊传》曰:“君不使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佚获也。其佚获奈何?师还齐侯,晋郤克投戟逡巡再拜稽首马前。逢丑父者,顷公之车右也。面目与顷公相似,衣服与顷公相似。代顷公当左,使顷公取饮。顷公操饮而至,曰:‘革取清者。’顷公用是佚而不反。逢丑父曰:‘吾赖社稷之神灵,吾君已免矣。’郤克曰:‘欺三军者其法奈何?’曰:‘法斫。’于是斫逢丑父。”何《注》云:“佚获者,已获而逃亡也。丑父死君,不贤之者,经有使乎大夫,于王法顷公当绝。如贤丑父,是赏人臣之绝其君也。若以丑父故不绝顷公,是开诸侯战不能死难也。”《春秋繁露·竹林》篇曰:“逢丑父杀其身以生其君,何以不得谓知权?丑父欺晋,祭仲许宋,俱枉正以存其君。然而丑父之所为难于祭仲,祭仲见贤,而丑父犹见非,何也?曰:是非难别者在此。此其嫌疑相似而不同理者,不可不察。夫去位而避兄弟者,君子之所甚贵。获虏逃遁者,君子之所甚贱。祭仲措其君于人所甚贵以生其君,故《春秋》以为知权而贤之。丑父措其君于人所甚贱以生其君,《春秋》以为不知权而简之。其俱枉正以存君,相似也。其使君荣之与使君辱不同理。故凡人之有为也,前枉而后义者谓之知权,虽不能成,《春秋》善之,鲁隐公、郑祭仲是也。前正而后有枉者谓之邪道,虽能成之,《春秋》不爱,齐顷公、逢丑父是也。夫冒大辱以生,其情无乐,故贤人不为也,而众人疑焉。《春秋》以为人不知义而疑也,故示之以义,曰:国灭君死之,正也。正也者,正于天之为人性命也。天之为人性命,使行仁义而羞可耻,非若鸟兽然苟为生苟为利而已。是故《春秋》推天施而顺人理,以至尊为不可以加于至辱大羞,故获者绝之;以至辱为不可以加于至尊大位,故虽失位,弗君也。已反国,在位矣,而《春秋》犹有不君之辞,况其溷然方获而虏邪?其于义也,非君定矣。若非君,则丑父何权矣!故欺三军为大罪于晋;其免顷公为辱宗庙于齐,是以虽难而《春秋》不爱。丑父大义,宜言于顷公曰‘君慢侮而怒诸侯,是失礼大矣。今被大辱而弗能死,是无耻也,而复重罪。请俱死,无辱宗庙,无羞社稷。’如此,虽陷其身,尚有廉名。当此之时,死贤于生。故君子生以辱,不如死以荣,正是之谓也。由法论之,则丑父欺而不中权,忠而不中义。”

谨始第十四

《春秋》谨始。

故无事必书正月。

隐元年:“春王正月。”《穀梁传》曰:“虽无事,必举正月,谨始也。”

齐师迁纪郱、鄑、郚,灭纪之始也。

庄元年:“齐师迁纪郱、鄑、郚。”《公羊传》曰:“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大之也。〔注三〕何大尔?自是始灭也。”何《注》云:“将大灭纪,从此始,故重而书之。”四年:“纪侯大去其国。”《公羊传》曰:“大去者,何?灭也。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襄公讳也。”

萧同侄子笑客,齐患之始也。

成二年:“秋七月,齐侯使国佐如师。己酉,及国佐盟于袁娄。”《公羊传》曰:“前此者,晋郤克与臧孙许同时而聘于齐。萧同侄子者,齐君之母也。踊于踣而窥客,则客或跛或眇。于是使跛者迓跛者,使眇者迓眇者。二大夫出,相与踦闾而语,移日然后相去。齐人皆曰:‘患之起必自此始。’二大夫归,相与率师为鞍之战,齐师大败。”成元年《穀梁传》曰:“冬十月,季孙行父秃,晋郤克眇,卫孙良夫跛,曹公了手偻,同时而聘于齐。齐使秃者御秃者,使眇者御眇者,使跛者御跛者,使偻者御偻者。萧同侄子处台上而笑之,闻于客,客不说而去,相与立胥闾而语,移日不解。齐人有知之者,曰:‘齐之患必自此始矣。’”

晋三郤之杀,晋祸之始也。

成十七年:“晋杀其大夫郤锜、郤犨、郤至。”《穀梁传》曰:“自祸于是起矣。”范《注》云:“厉公见杀之祸。”十八年:“晋弑其君州蒲。”

鲁僖公以楚师伐齐,有致祸之道。其得免者,幸尔。

僖二十六年:“公以楚师伐齐,取穀。公至自伐齐。”《公羊传》曰:“此已取穀矣,何以致伐?未得乎取穀也。曷为未得乎取穀?曰:患之起必自此始也。”何《注》云:“鲁内虚而外乞师以犯强齐,会齐侯昭卒,晋文行霸,幸而得免。故虽得意犹致伐也。”《春秋繁露·俞序》篇曰:“爱人之大者,莫大乎思患而豫防之;故蔡得意于吴,鲁得意于齐,而《春秋》皆不善,故次以言。怨人不可迩,敌国不可狎,攘窃之国不可使久亲,皆防患为民除害之意。”《说苑·尊贤》篇曰:“季子卒后,邾击其南,齐伐其北。鲁不胜其患,乞师于楚以取全身。故《传》曰:患之起,必自此始也。”

惟谨始也,故为恶始见于《春秋》者疾之,所谓疾始也。

僖十七年:“夏,灭顷。”《公羊传》曰:“君子之恶恶也疾始,善善也乐终。”《春秋繁露·王道》篇曰:“诛犯始者,省刑绝恶疾始也。”

故始参盟则志之。〔注四〕

隐八年:“秋七月庚午,宋公、齐侯、卫侯盟于瓦屋。”《穀梁传》曰:“外盟不日,此其日,何也?诸侯之参盟于是始,故谨而日之也。诰誓不及五帝,盟诅不及三王,交质子不及二伯。”

始灭国则疾之。

隐二年:“无骇帅师入极。”《公羊传》曰:“无骇者何?展无骇也。何以不氏?贬。曷为贬?疾始灭也。始灭昉于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托始焉尔。曷为托始焉尔?《春秋》之始也。此灭也,其言入,何?内大恶讳也。”何《注》云:“言疾始灭者,诸灭复见不复贬,皆从此取法,所以省文也。”树达按:庄四年《公羊传》曰:“不可胜讥,故将一讥而已。”疾始灭者,灭不可胜贬,于其始见者一贬之,而以下之灭为贬可知也。他疾始皆同此。《穀梁传》曰:“入者,内弗受也。极,国也。苟焉以入人为志者,人亦入之矣。不称氏者,灭同姓,贬也。”八年:“冬十有二月,无骇卒。”《公羊传》曰:“此展无骇也。何以不氏?疾始灭也。故终其身不氏。”《春秋繁露·王道》篇曰:“无骇灭极,不能诛,诸侯得以大乱篡弑无已。”《后汉书·李固传》:“固奏记商曰:《春秋》褒仪父以开义路,贬无骇以闭利门。”

始取邑则疾之。

隐四年:“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娄。”《公羊传》曰:“牟娄者何?杞之邑也。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疾始取邑也。”《穀梁传》曰:“言伐言取,所恶也。诸侯相伐取地于是始,故谨而志之也。”

始以火攻则疾之。

桓七年:“春二月己亥,焚咸丘。”《公羊传》曰:“焚之者何?樵之也。樵之者何?以火攻也。何言乎以火攻?疾始以火攻也。咸丘者何?邾娄之邑也。”《穀梁传》曰:“其不言邾咸丘,何也?疾其以火攻也。”

初税亩则讥之。

宣十五年:“初税亩。”《公羊传》曰:“初者何?始也。税亩者何?履亩而税也。初税亩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履亩而税也。何讥乎始履亩而税?古者什一而藉。古者曷为什一而藉?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多乎什一,大桀小桀;寡乎什一,大貉小貉。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什一行而颂声作矣。”《穀梁传》曰:“初者,始也。古者什一,藉而不税。初税亩,非正也。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私田稼不善则非吏,公田稼不善则非民。初税亩者,非公之去公田而履亩十取一也,以公之与民为已悉矣。古者公田为居,井灶葱韭尽取焉。”《左氏传》曰:“初税亩,非礼也。穀出不过藉,以丰财也。”《盐铁论·取下》篇曰:“德惠塞而嗜欲众,君奢侈而上求多,民困于下,怠于公事,是以有履亩之税,《硕鼠》之诗作也。”

始用田赋则讥之。

哀十二年:“春,用田赋。”《公羊传》曰:“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用田赋也。”《穀梁传》曰:“古者公田什一,用田赋,非正也。”

始丘使则讥之。

成元年:“三月,作丘甲。”《公羊传》曰:“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丘使也。”《穀梁传》曰:“作,为也。丘为甲也。丘甲,国之始也。丘作甲,非正也。丘作甲之为非正,何也?古者立国家,百官具,农工皆有职以事上。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夫甲非人人之所能为也,丘作甲,非正也。”

始僭诸公则讥之。

隐五年:“初献六羽。”《公羊传》曰:“初者何?始也。六羽者何?舞也。初献六羽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僭诸公也。六羽之为僭奈何?天子八佾,诸公六,诸侯四。始僭诸公昉于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僭诸公犹可言也,僭天子不可言也。”《穀梁传》曰:“始僭乐矣。尸子曰:舞夏,自天子至诸侯皆用八佾。初献六羽,始万乐矣。”《春秋繁露·王道》篇曰:“鲁舞八佾,如天子之为。又曰:献八佾。讳八言六。”

始不亲迎则讥之。

隐二年:“九月,纪履来迎女。”《公羊传》曰:“纪履者何?纪大夫也。外逆女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不亲迎也。始不亲迎昉于此乎?前此矣。前些则曷为始乎此?托始焉尔。曷为托始焉尔?《春秋》之始也。”《穀梁传》曰:“逆女,亲者也。使大夫,非正也。”《汉书·外戚传》曰:“故《易》基《乾坤》,《诗》首《关雎》,《书》美厘降,《春秋》讥不亲迎。夫妇之际,人道之大伦也。”

始不三年丧则讥之。

闵二年:“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公羊传》曰:“其言吉,何?吉者,未可以吉也。曷为未可以吉?未三年也。三年矣,曷为谓之未三年?三年之丧,实以二十五月。吉禘于庄公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不三年也。”《穀梁传》曰:“吉禘者,不吉者也。丧事未毕而举吉祭,故非之也。”

始忌省则讥之。

庄二十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省。”《公羊传》曰:“肆者何?跌也。大省者何?灾省也。肆大省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忌省也。”

此皆《春秋》谨始之事也。

重意第十五

《春秋》之论事也重意。

《春秋繁露·玉杯》篇曰:“《春秋》之论事,莫重于志,缘此以论礼。礼之所重者在其志:志敬而节具,则君子予之知礼;〔注五〕志和而音雅,则君子予之知乐;志哀而居约,则君子予之知丧。故曰:非虚加之,重志之谓也。志为质,物为文。质文两备,然后其礼成。不能备而偏行之,宁有质而无文。虽弗予能礼,尚少善之。介葛卢来是也。有文无质,非直不予,乃少恶之。谓州公实来是也。然则《春秋》之序道也,先质而后文,右志而左物。故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推而前之,亦宜曰:朝云朝云,辞令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引而后之,亦宜曰:丧云丧云,衣服云乎哉!是故孔子立新王之道,明其贵志以反和,见其好诚以灭伪。其有继周之弊故若此也。”又曰:“《春秋》之好微与其贵志也。”又《精华》篇曰:“《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汉书·薛宣传》曰:“《春秋》之义,意恶功遂,不免于诛。”又曰:“《春秋》之义,原心定罪。”《盐铁论·刑德》篇:“《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

意善者,著之以成其美:鲁隐之将让位于桓也,于不书即位见之。

隐元年:“春,王正月。”《公羊传》曰:“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公将平国而反之桓。故凡隐之立,为桓立也。”《穀梁传》曰:“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志也。焉成之?言君之不取为公也。君之不取为公,何也?将以让桓也。”

于书天王归仲子之赗见之。

隐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公羊传》曰:“惠公者何?隐之考也。仲子者何?桓之母也。何以不称夫人?桓未君也。桓未君,则诸侯曷为来赗之?隐为桓立,故以桓母之丧告于诸侯。然则何言尔?成公意也。”何《注》云:“尊贵桓母,以赴告天子诸侯,彰桓当立,得事之宜。故善而书仲子,所以起其意,成其贤。”

于子氏不书葬见之。

隐二年:“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公羊传》曰:“夫人子氏者,何?隐公之母也。何以不书葬?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子将不终为君,故母亦不终为夫人也。”何《注》云:“时隐公卑屈其母,不以夫人礼葬之,以妾礼葬之,以卑下桓母,无终为君之心,得事之宜。故善而不书葬,所以起其意而成其贤。”《左氏传》以子氏为桓公之母,而以三年君氏卒为隐公母。《传》曰:“夏,君氏卒。声子也。不赴于诸侯,不反哭于寢,不袝于姑,故不曰薨。不称夫人,故不言葬。”与《公羊》说异而义仍同。

于考仲子之宫见之。

隐五年:“九月,考仲子之宫。”《公羊传》曰:“考宫者何?考犹入室也,始祭仲子也。桓未君,则曷为祭仲子?隐为桓立,故为桓祭其母也。然则何言尔?成公意也。”何《注》云:“尊桓之母,为立庙,所以彰桓当立,得事之宜。故善而书之,所以起其意,成其贤也。”

鲁季子不忍暴其兄之罪,故为之讳杀公子牙。

庄三十二年:“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公羊传》曰:“何以不称弟?杀也。杀则曷为不言刺?为季子讳杀也。曷为为季子讳杀?季子之遏恶也,不以为国狱。缘季子之心而为之讳。”陈立《义疏》云:“推季子亲亲之心,不忍显扬其罪之故,为之讳刺言卒,使若非以罪见杀然。”

又为之讳庆父出奔。

庄三十二年:“公子庆父如齐。”何《注》云:“如齐者,奔也。不言奔者,起季子不探其情,不暴其罪。”

曹羁正谏,故讳曹不言灭。

庄二十四年:“冬,戎侵曹。曹羁出奔陈。”《公羊传》曰:“曹羁者何?曹大夫也。曹无大夫,此何以书?贤也。何贤乎曹羁?戎将侵曹,曹羁谏曰:‘戎众以无义,君请勿自敌也。’曹伯曰:‘不可!’三谏,不从,遂去之。故君子以为得君臣之义也。”二十六年:“曹杀其大夫。”《公羊传》曰:“何以不名?众也。曷为众杀之?不死于曹君者也。君死乎位曰灭,曷为不言其灭?为曹羁讳也。此盖战也,何以不言战?为曹羁讳也。”何《注》云:“所谏者,战也。故为去战灭之文,所以致其意也。”

宋襄公忧中国而见执,故为讳不言楚捷。

僖二十一年:“楚人使宜申来献捷。”《公羊传》曰:“此楚子也,其称人何?贬。曷为贬?为执宋公贬。宋公与楚子期以乘车之会。公子目夷谏曰:‘楚,夷国也。强而无义,请君以兵车之会往。’宋公曰:‘不可,吾与之约以乘车之会。’自我为之,自我堕之,曰‘不可’。终以乘车之会往。楚人果伏兵车,执宋公以伐宋。宋公谓公子目夷曰:‘子归守国矣。国,子之国也。吾不从子之言,以至乎此。’公子目夷复曰:‘君虽不言国,国固臣之国也。’于是归,设守械而守国。楚人谓宋人曰:‘子不与我国,吾将杀子君矣。’宋人应之曰:‘吾赖社稷之神灵,吾国已有君矣。’楚人知虽杀宋公犹不得宋国,于是释宋公。宋公释乎执,走之卫。公子目夷复曰:‘国为君守之,君曷为不入?’然后逆襄公归。恶乎捷?捷乎宋。曷为不言捷乎宋?为襄公讳也。”何《注》云:“襄公本会楚,欲行霸忧中国也。不用目夷之言,而见诈执伐宋,几亡其国,故为讳灭国文,所以申善志。”

公子目夷欲存其国免其君,故为讳不言楚围。

前《传》续曰:“此围辞也,曷为不言其围?为公子目夷讳也。”何《注》云:“目夷遭难,设权救君,有解围存国免主之功,故为讳围,起其事,所以彰目夷之贤也。”《春秋繁露·玉英》篇曰:“夫权虽反经,亦必在可以然之域,不在不可以然之域。故虽死亡,终弗为也,公子目夷是也。公子目夷复其君,终不与国。祭仲已与,后改之。事异而同心,其义一也。目夷之弗与,重宗庙。祭仲与之,亦重宗庙。事虽相反,所为同,俱为重宗庙耳。”孔氏广森《通义》云:“目夷之事,欲彰其贤而反讳之,此圣经之高义,贤传之达言;盖以鸣其孝者非令子,矝其忠者非令臣。原臣子之道,莫不欲尊荣君父。故让则归美,过则称己。曹羁以义去,公子目夷以仁守。目夷有成劳矣,羁虽不克济君于难,而并有爱国之心,悃悃忱忱,殊武安倖败之意,鲜庆郑愎谏之怼。《春秋》缘羁与目夷之心,而君死国辱,为不忍言焉。斯二臣之风气,千载可想矣。”

卫叔武欲其兄飨国,故为之讳见杀。

僖二十八年:“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公羊传》曰:“归之于者何?归于者何?归之于者,罪已定矣。归于者,罪未定也。罪未定则何以得为伯讨?归之于者,执之于天子之侧者也,罪定不定已可知矣。归于者,非执之于天子之侧者也,罪定不定未可知也。卫侯之罪何?杀叔武也。何以不书?为叔武讳也。《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叔武?让国也。其让国奈何?文公逐卫侯而立叔武。叔武辞立而他人立,则恐卫侯之不得反也。故于是己立,然后为践土之会,治反卫侯。卫侯得反,曰:‘叔武篡我。’元咺争之曰:‘叔武无罪。’终杀叔武,元咺走而出。”何《注》云:“叔武让国见杀,而为叔武讳杀者,叔武治反卫侯,欲兄飨国。故为去杀己之罪,所以起其功而重卫侯之无道。”

吴季子不欲父子兄弟相杀,故弑僚讳不书阖庐。

襄二十九年:“吴子使札来聘。”《公羊传》曰:“吴无君,无大夫,此何以有君、有大夫?贤季子也。何贤乎季子?让国也。其让国奈何?谒也、余祭也、夷昧也,与季子同母者四。季子弱而才,兄弟皆爱之,同欲立之以为君。谒曰:‘今若是迮而与季子国,季子犹不受也,请无与子而与弟,弟兄迭为君,而致国乎季子。’皆曰:‘诺。’故诸为君者皆轻死为勇,饮食必祝曰:‘天苟有吴国,尚速有悔于予身。’故谒也死,余祭也立;余祭也死,夷昧也立;夷昧也死,则国宜之季子者也。季子使而亡焉。僚者,庶长也,即之。季子使而反,至而君之尔。阖庐曰:‘先君之所以不与子国而与弟者,凡为季子故也。将从先君之命与?则国宜之季子者也;如不从先君之命与?则我宜立者也。僚恶得为君乎!’于是使专诸刺僚,而致国乎季子。季子不受,曰:‘尔弑吾君,吾受尔国,是吾与尔为篡也;尔杀吾兄,吾又杀尔,是父子兄弟相杀终身无已也。’去之延陵,终身不入吴国。故君子以其不受为义,以其不杀为仁。’昭二十七年:“夏四月,吴弑其君僚。”何《注》云:“不书阖庐弑其君者,为季子讳。明季子不忍父子兄弟自相杀,让国阖庐,欲其享之,故为没其罪也。”

其意不善者,亦显示之著其恶,鲁桓、宣篡君,皆书即位。

桓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公羊传》曰:“继弑君不言即位。此其言即位,何?如其意也。”何《注》云:“弑君欲即位,故如其意以著其恶。”《春秋繁露·玉英》篇曰:“桓之志无王,故不书王,其志欲立,故书即位。书即位者,言其弑君兄也。不书王者,以言其背天子。是故隐不言立,桓不言王者,从其志以见其事也。从贤之志以达其志,从不肖之志以著其恶。由此观之,《春秋》之所善,善也;所不善,亦不善也。不可不两省也。”宣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公羊传》曰:“继弑君不言即位。此其言即位何?其意也。”

鲁文公终丧娶夫人,特书纳币以讥其丧娶。

文二年:“公子遂如齐纳币。”《公羊传》曰:“纳币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丧娶也。娶在三年之外,则何讥乎丧娶?三年之内不图婚。吉禘于庄公讥,然则曷为不于祭焉讥?三年之恩疾矣,非虚加之也,以人心为皆有之。以人心为皆有之,则曷为独于娶焉讥?娶者,大吉也,非常吉也。其为吉者主于己。以为有人心焉者则宜于此焉变矣。”《春秋繁露·玉杯》篇曰:“《春秋》讥文公以丧取。难者曰:丧之法不过三年,三年之丧二十五月。今按《经》,文公乃四十一月方取,取时无丧,出其法也久矣,何以谓之丧取?曰:《春秋》之论事,莫重于志。今取必纳币,皆失于太蚤。《春秋》不讥其前而顾讥其后,必以三年之丧,肌肤之情也,虽从速而不能终,犹宜未平于心。今全无悼远之志,反思念取事,是《春秋》所甚疾也。不别先后,贱其无人心也。”

郑悼公以丧伐许,书曰郑伯。

成四年:“三月壬申,郑伯坚卒。冬,郑伯伐许。”何《注》云:“未逾年君称伯者,时乐成君位,亲自伐许,故如其意以著其恶。”《春秋繁露·竹林》篇曰:“问者曰:是君死,其子未逾年,有称伯,不子,法辞,其罪何?曰:先王之制,有大丧者,三年不呼其门,顺其志之不在事也。《书》曰:高宗谅暗,三年不言。居丧之义也。今纵不能如是,奈何其父卒未逾年,即以丧举兵也!《春秋》以薄恩,且施失其子心,故不复得称子,谓之郑伯,以辱之也。既无子恩,又不熟计,一举兵不当,被患不穷,自取之也,是以生不得称子,去其义也。死不得书葬,见其穷也。”《通典》引《五经异义》曰:“诸侯未逾年出朝会与不朝会,何称?《春秋公羊》说云:‘诸侯未逾年不出境,在国内称子。以王事出,亦称子。非王事,出会同,安父位,不称子。郑伯伐许是也。未逾年以本爵,讥不子也。’左氏说:‘诸侯未逾年,在国内称子。以王事出,则称爵。诎于王事,不得申其私恩,郑伯伐许是也。’郑玄驳曰:‘昔武王卒父业,已除丧,出至孟津之上犹称太子者,是为孝也。今未除丧而出,称爵,是与武王义反矣。’”(按:郑用《公羊》说。)

此托事以见其意者也。至于事与意反,《春秋》亦舍其事而书其意,故公子买不卒戍而书戍卫,鲁僖公之意也。

僖二十八年:“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刺之。”《公羊传》曰:“不卒戍者何?不卒戍者,内辞也,不可使往也。不可使往,则其言戍卫,何?遂公意也。”何《注》云:“使臣子,不可使。耻深,故讳使若往。不卒竟事者,明臣不得壅塞君命。”《盐铁论·备胡》篇曰:“《春秋》贬诸侯之后,刺不卒戍。”

公孙敖不至而书如京师,鲁文公之意也。

文八年:“公孙敖如京师。不至,复。”《公羊传》曰:“不至复者何?不至复者,内辞也,不可使往也。不可使往,则其言如京师,何?遂公意也。”何《注》云:“正其义不使君命壅塞。”

非救邢而书救邢,齐桓公之意也。

僖元年:“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穀梁传》曰:“非救而曰救,何也?遂齐侯之意也。”

未侵曹而书侵曹,晋文公之意也。

僖二十八年:“春,晋侯侵曹,晋侯伐卫。”《公羊传》曰:“曷为再言晋侯?非两之也。然则何以不言遂?未侵曹也。未侵曹,则其言侵曹,何?致其意也。其意侵曹,则曷为伐卫?晋侯将侵曹,假涂于卫,卫曰:‘不可得。’则固将伐之也。”何《注》云:“曹有罪,晋文行霸征之,卫壅遏不得使义兵以时进,故著言侵曹以致其意,所以通贤者之心,不使壅塞也。”

未见诸侯而言如会,郑僖公之意也。

襄七年:“十有二月,公会晋侯、宋侯、陈侯、卫侯、曹伯、莒子、邾娄子于,郑伯髡原如会,未见诸侯。丙戌,卒于操。”《公羊传》曰:“操者何?郑之邑也。诸侯卒其封内不地,此何以地?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孰弑之?其大夫弑之。曷为不言其大夫弑之?为中国讳也。曷为为中国讳?郑伯将会诸侯于,其大夫谏曰:‘中国不足归也,则不若与楚。’郑伯曰:‘不可!’其大夫曰:‘以中国为义,则伐我丧;以中国为强,则不若楚。’于是弑之。未见诸侯,其言如会,何?致其意也。”何《注》云:“郑伯欲与中国,意未达而见弑,故养遂而致之,所以达贤者之心。”《穀梁传》曰:“未见诸侯,其曰如会,何也?致其志也。礼:诸侯不生名。此其生名,何也?卒之也。卒之名则曷为加之如会之上?见以如会卒也。其见以如会卒,何也?郑伯将会中国,其臣欲从楚,不胜,其臣弑而死。”《春秋繁露·观德》篇曰:“郑僖公方来会我而道弑,《春秋》致其意,谓之如会。”

已立为君而书公子,楚比之意也。

昭十三年:“楚公子弃疾弑公子比。”《公羊传》曰:“比已立矣,其称公子,何?其意不当也。”

然则意安可不慎也哉!

重民第十六

《春秋》重民。

《春秋繁露·俞序》篇曰:“子夏言:《春秋》重民。诸讥皆本此。”

故齐桓爱民则称之。

庄二十七年:“夏六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同盟于幽。”《穀梁传》曰:“齐侯兵车之会四,未尝有大战也,爱民也。”

楚庄恤百姓则与之。

宣十二年:“楚子围郑。夏,六月,乙卯,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晋师败绩。”《公羊传》曰:“大夫不敌君,此其称名以敌楚子,何?不与晋而与楚了为礼也。(中略)晋师之救郑者至。曰:‘请战。’庄王许诺,令之还师而逆晋寇。庄王鼓之,晋师大败。晋众之走者,舟中之指可掬矣。庄王曰:‘嘻,吾两君不相好,百姓何罪!’令还师而佚晋寇。”

鲁僖有志乎民则称之。

僖三年:“夏,四月,不雨。”《穀梁传》曰:“一时言不雨者,闵雨也。〔注六〕闵雨者,有志乎民者也。”“六月雨。”《穀梁传》曰:“雨云者,喜雨也。喜雨者,有志乎民者也。”

鲁文无志乎民则讥之。

文二年:“自十有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穀梁传》曰:“历时而言不雨,文不忧雨也。不忧雨者,无志乎民者也。”文十年:“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穀梁传》曰:“历时而言不雨,文不闵雨也。文不闵雨,无志乎民也。”

重民力则讥筑作。

《盐铁论·备胡》篇曰:“《春秋》动众则书,重民也。”

城中丘,讥。

隐七年:“夏,城中丘。”《穀梁传》曰:“城,为保民为之也。民众城小则益城,益城无极,凡城之志皆讥也。”

新延厩,讥。

庄二十九年:“春,新延厩。”《公羊传》曰:“新延厩者何?修旧也。修旧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凶年不修。”《穀梁传》曰:“延厩者,法厩也。其言新,有故也。有故则何为书也?古之君人者,必时视民之所劝:民勤于力,则功筑罕;民勤于财,则贡赋少;民勤于食,则百事废矣。冬筑微,春新延厩,以其用民力为已悉矣。”《春秋繁露·竹林》篇曰:“《春秋》之法,凶年不修旧,意在无苦民尔。故曰:凶年修旧则讥,造邑则讳。是害民之小者,恶之小也;害民之大者,恶之大也。”

作南门,讥。

僖二十年:“春,新作南门。”《公羊传》曰:“何以书?讥。何讥尔?门有古常也。”《穀梁传》曰:“作,为也,有加其度也。言新,有故也,非作也。”《左氏传》曰:“新作南门,书不时也。”

作雉门及两观,讥。

定二年:“冬十月,新作雉门及两观。”《公羊传》曰:“其言新作之,何?修大也。修旧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不务乎公室也。”《穀梁传》曰:“言新,有旧也。作,为也,有加其度也。此不正,其以尊者亲之,何也?虽不正也,于美犹可也。”

筑鹿囿,讥。

成十八年:“筑鹿囿。”《公羊传》曰:“何以书?讥。何讥尔?有囿也,又为也。”何《注》云:“刺奢泰妨民。”

筑台,讥。

庄三十一年:“春,筑台于郎。”《公羊传》曰:“何以书?讥。何讥尔?临民之所漱浣也。”“夏四月,筑台于薛。”《公羊传》曰:“何以书?讥。何讥尔?远也。”“秋,筑台于秦。”《公羊传》曰:“何以书?讥。何讥尔?临国也。”《穀梁传》曰:“不正罢民三时,虞山林薮泽之利。且财尽则怨,力尽则怼,君子危之,故谨而志之也。或曰:倚诸桓也,桓外无诸侯之变,内无国事,越千里之险,北伐山戎,为燕辟地。鲁外无诸侯之变,内无国事,一年罢民三时,虞山林薮泽之利,恶内也。”《春秋繁露·王道》篇曰:“鲁庄好宫室,一年三起台。观乎鲁之起台,知骄奢淫佚之失。”又曰:“作南门,刻桷,丹楹,作雉门及两观,筑三台,新延厩,讥骄溢不恤下也。”

毁台,讥。

文十六年:“毁泉台。”《公羊传》曰:“泉台者何?郎台也。郎台则曷为谓之泉台?未成为郎台,既成为泉台。毁泉台何以书?讥。何讥尔?筑之讥,毁之讥。先祖为之,己毁之,不如无居而已矣。”《穀梁传》曰:“自古为之,今毁之,不如勿处而已矣。”《后汉书·杨终传》:“终上书曰:鲁文公毁泉台,《春秋》讥之,曰:先祖为之,而己毁之,不如勿居而已。以其无妨害于民也。”

久役,讥。

隐五年:“冬,宋人伐郑,围长葛。”六年:“冬,宋人取长葛。”《公羊传》曰:“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久也。”《穀梁传》曰:“伐国不言围邑,此其言围,何也?久之也。伐之逾时。”〔注七〕《盐铁论·备胡》篇曰:“《春秋》动众则书,重民也。宋人围长葛,讥久役也。”《白虎通·三军》篇曰:“古者师出不逾时者,为怨思也。天道一时生,一时养。人者,天之贵物也。逾时则内有怨女,外有旷夫。《诗》云:‘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春秋》曰:‘宋人取长葛。’《传》曰:‘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久也。’”庄八年:“正月甲午,祠兵。”《公羊传》曰:“祠兵者何?出曰祠兵,入曰振旅,其礼一也,皆习战也。何言乎祠兵?为久也。曷为为久?吾将以甲午之日然后祠兵如是。”僖十五年:“三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牡丘。遂次于匡。公孙敖帅师及诸侯之大夫救徐。九月,公至自会。”《公羊传》曰:“桓公之会不致,此何以致?久也。”《注》云:“久暴师众过三时。”

亟伐,讥。

襄十五年:“夏,齐侯伐我北鄙,围成。”十六年:“齐侯伐我北鄙。秋,齐侯伐我北鄙,围成。”十七年:“秋,齐侯伐我北鄙,围洮。齐高厚帅师伐我北鄙,围防。”十八年:“秋,齐侯伐我北鄙。”十九年:“春王正月,诸侯盟于祝阿。晋人执邾娄子。公至自伐齐。”《公羊传》曰:“此同围齐也,何以致伐?未围齐也。未围齐,则其言围齐,何?抑齐也。曷为抑齐?为其亟伐也。”

亟大搜,讥。

定十三年:“大蒐于比蒲。”十四年:“大蒐于比蒲。”何《注》云:“讥亟也。”树达按:桓六年《传注》云:“五年大简车徒,谓之大蒐。”今连年为之,故讥亟也。

重民食,故有年则书。

桓三年:“有年。”《公羊传》曰:“有年何以书?以喜书也。大有年何以书?亦以喜书也。”

告籴则讥。

庄二十八年:“臧孙辰告籴于齐。”《公羊传》曰:“告籴者何?请籴也。何以不称使?以为臧孙辰之私行也。曷为以臧孙辰之私行?君子之为国也,必有三年之委,一年不熟,告籴,讥也。”《穀梁传》曰:“国无三年之畜,曰国非其国也。一年不升,告籴诸侯。告,请也。籴,籴也。不正,故举臧孙辰以为私行也。国无九年之畜,曰不足;无六年之畜,曰急;无三年之畜,曰国非其国也。古者税什一,丰年补败,不外求而上下皆足也。虽累凶年,民弗病也。一年不艾而百姓饥,君子非之。不言如,为内讳也。”《春秋繁露·王道》篇曰:“臧孙辰请籴于齐,孔子曰:君子为国,必有三年之积,一年不熟,乃请籴,失君之职也。”又《玉英》篇曰:“《春秋》之书事,时诡其实,以有避也。其书人时易其名,以有讳也。故告籴于齐者,实庄公为之,而《春秋》诡其辞,以予臧孙辰。”

重民命,故公子遂乞师则讥。

僖二十六年:“公子遂如楚乞师。”《穀梁传》曰:“乞,重辞也。何重焉?重人之死也,非所乞也。师出不必反,战不必胜,故重之也。”

鲁僖以楚师伐齐则讥。

僖二十六年:“公以楚师伐齐,取穀。”《穀梁传》曰:“以者,不以者也。民者,君之本也。使民以其死,非其正也。”

郑弃其师则讥。

闵二年:“郑弃其师。”《公羊传》曰:“郑弃其师者何?恶其将也。郑伯恶高克,使之将,遂而不纳,弃师之道也。”《穀梁传》曰:“恶其长也,兼不反其众,则是弃其师也。”《春秋繁露·竹林》篇曰:“秦穆侮蹇叔而大败,郑文轻众而丧师,《春秋》之敬贤重民如是。”《说苑·君道》篇曰:“夫天之生人也,盖非以为君也。天之立君也,盖非以为位也。夫为人君,行其私欲而不顾其人,是不承天意,忘其位之所以宜事也。如此者,《春秋》不予能君而夷狄之。郑伯恶一人而兼弃其师,故有夷狄不君之辞。人主不以此自省,惟既以失实,心奚由知之?故曰:有国者不可以不学《春秋》,此之谓也。”

重民财,故税亩则讥。

宣十五年:“初税亩。”《公羊传》曰:“初者何?始也。税亩者何?履亩而税也。初税亩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履亩而税也。何讥乎始履亩而税?古者什一而藉。曷为什一而藉?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多乎什一,大桀小桀;寡乎什一,大貉小貉。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什一行而颂声作矣。”《穀梁传》曰:“初者,始也。古者什一,藉而不税。初税亩,非正也。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私田稼不善则非吏,公田稼不善则非民。初税亩者,非公之去公田而履亩十取一也,以公之与民为已悉矣。古者公田为居,井灶葱韭尽取焉。”《盐铁论·取下》篇曰:“德惠塞而嗜欲众,君奢侈而上求多,民困于下,怠于公事,是以有履亩之税,《硕鼠》之诗作也。”《潜夫论·班禄》篇曰:“履亩税而《硕鼠》作。”

虞山林薮泽则讥。〔注八〕

庄二十八年:“冬,筑微。”《穀梁传》曰:“山林薮泽之便,所以与民共也。虞之,非正也。”成十八年:“筑鹿囿。”《穀梁传》曰:“筑不志,此其志,何也?山林薮泽之利,所以与民共也。虞之,非正也。”

圣人之意亦大可见矣。

恶战伐第十七

《春秋》惟重民也,故恶战伐。

《春秋繁露·竹林》篇曰:“秦穆侮蹇叔而大败,郑文轻众而丧师,《春秋》之敬贤重民如是。是故战攻侵伐虽数百起,必一二书,伤其害所重也。问者曰:其书战伐甚谨,其恶战伐无辞,何也?曰:会同之事,大者主小;战伐之事,后者主先。苟不恶,何为使起之者居下?是其恶战伐之辞已。且《春秋》之法,凶年不修旧,意在无苦民尔。苦民尚恶之,况伤民乎!伤民尚痛之,况杀民乎!故曰:凶年修旧则讥,造邑则讳。是害民之小者恶之小也,害民之大者恶之大也。今战伐之于民,其为害几何?考意而观指,则《春秋》之所恶者,不任德而任力,驱民而残贼之,其所好者,设而弗用。仁义以服之也。《诗》云:‘弛其文德,洽此四国。’此《春秋》之所善也。夫德不足以亲近,而文不足以来远,而断断以战伐为之者,此固《春秋》之所甚疾已,皆非义也。难者曰:《春秋》之书战伐也,有恶有善也。恶诈击而善偏战,耻伐丧而荣复仇。奈何以《春秋》为无义战而尽恶之也。曰:凡《春秋》之记灾异也,虽亩有数茎,犹谓之无麦苗也。今天下之大,三百年之久,战攻侵伐不可胜数,而复仇者有二焉,是何以异于无麦苗之有数茎哉!不足以难之,故谓之无义战也。《春秋》之于偏战也,善其偏,不善其战。《春秋》爱人,而战者杀人,君子奚说善杀其所爱哉!故《春秋》之于偏战也,犹其于诸夏也,引之鲁则谓之外,引之夷狄则谓之内。比之诈战,则谓之义。比之不战,则谓之不义。故盟不如不盟,然而有所谓善盟;战不如不战,然而有所谓善战。不义之中有义,义之中有不义。辞不能及,皆在于指。非精心达思者,其孰能知之!”

灭国者疾之。

隐二年:“无骇帅师入极。”《公羊传》曰:“无骇者何?展无骇也。何以不氏?贬。曷为贬?疾始灭也。始灭昉于此乎?前此矣。前此或曷为始乎此?托始焉尔。曷为托始焉尔?《春秋》之始也。此灭也,共言入,何?内大恶讳也。”何《注》云:“言疾始灭者,诸灭复见,不复贬,皆从此取法,所以省文也。”《穀梁传》曰:“入者,内弗受也。极,国也。苟焉以入人为志者,人亦入之矣。不称氏者,灭同姓,贬也。”

取邑者疾之。

隐四年:“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娄。”《公羊传》曰:“牟娄者何?杞之邑也。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疾始取邑也。”《穀梁传》曰:“言伐言取,所恶也。诸侯相伐取地于是始,故谨而志之也。”

火攻者疾之。

桓七年:“春二月己亥,焚咸丘。”《公羊传》曰:“焚之者何?樵之也。樵之者何?以火攻也。何言乎以火攻?疾始以火攻也。咸丘者何?邾娄之邑也。”《穀梁传》曰:“其不言邾咸丘,何也?疾其以火攻也。”

伐丧则尤恶之。

故郑襄公伐卫丧,目郑为夷狄。

成二年:“八月庚寅,卫侯遫卒。冬,楚师、郑师侵卫。”三年:“郑伐许。”《穀梁》无传。范《注》云:“郑从楚而伐卫之丧,又叛诸侯之盟,故狄之。”《春秋繁露·竹林》篇曰:“《春秋》曰:郑伐许。奚恶于郑而夷狄之也?曰:卫侯遫卒,郑师侵之,是伐丧也。郑与诸侯盟于蜀,已盟而归诸侯,于是伐许,是叛盟也。伐丧无义,叛盟无信。无信无义,故大恶之。”

诸侯取郑邑,讳之曰城虎牢。

襄二年:“六月庚辰,郑伯卒。晋师、宋师、卫甯殖侵郑。秋七月,仲孙蔑会晋荀罃、宋华元、卫孙林父、曹人、邾娄人于戚。冬,仲孙蔑会晋荀罃、齐崔杼、宋华元、卫孙林父、曹人、邾娄人、滕人、薛人、小邾娄人于戚,遂城虎牢。”《公羊传》曰:“虎牢者何?郑之邑也。其言城之何?取之也。取之则曷为不言取之?为中国讳也。曷为为中国讳?讳伐丧也。曷为不击乎郑?为中国讳也。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归恶乎大夫也。”

而晋士匄不伐齐丧,则善之。

襄十九年:“秋七月辛卯,齐侯瑗卒。晋士匄帅师侵齐,闻齐侯卒,乃还。”《公羊传》曰:“还者何?善辞也。何善尔?大其不伐丧也。此受命乎君而伐齐,则何大乎其不伐丧?大夫以君命出,进退在大夫也。”《穀梁传》曰:“受命而诛生,死无所加其怒。不伐丧,善之也。”《左氏传》曰:“晋士匄侵齐,及穀,闻丧而还,礼也。”《汉书·萧望之传》曰:“五凤中,匈奴大乱。议者多曰:‘匈奴为害日久,可因其坏乱,举兵灭之。’诏问望之计策,望之对曰:‘《春秋》晋士匄帅师侵齐,闻齐侯卒,引师而还,君子大其不伐丧,以为恩足以服孝子,谊足以动诸侯。前单于慕化乡善称弟,遣使请求和亲,海内欣然,夷狄莫不闻;未终奉约,不幸为贼臣所杀;今而伐之,是乘乱而幸灾也,彼必奔走远遁。不以义动兵,恐劳而无功。宜遣使者吊问,辅其微弱,救其灾患,四夷闻之,咸贵中国之仁义。如遂蒙恩得复其位,必称臣服从,此德之盛也。’上从其议,后竟遣兵护辅呼韩邪单于定其国。”《白虎通·诛伐》篇曰:“诸侯有三年之丧,有罪且不诛,何?君子恕己,哀孝子之思慕,不忍加刑罚。《春秋传》曰:晋士匄帅师侵齐,至穀,闻齐侯卒,乃还。《传》曰:大其不伐丧也。”

然宋襄公以竖刁、易牙争权而征齐,则与之。

僖十七年:“冬十有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十八年:“春,王正月,宋公会曹伯、卫人、邾娄人伐齐。五月戊寅,宋师及齐师战于甗,齐师败绩。”《公羊传》曰:“战不言伐,此其言伐,何?宋公与伐而不与战,故言伐。《春秋》伐者为客,伐者为主,〔注九〕曷为不使齐主之?与襄公之征齐也。曷为与襄公之征齐?桓公死,竖刁,易牙争权不葬,为是故伐之也。”树达按:《穀梁传》曰:“非伐丧也。”不如《公羊》义长。

楚灵王以齐庆封乱齐而伐防,则与之。

昭四年:“秋七月,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胡子、沈子、淮夷伐吴,执齐庆封,杀之。”《公羊传》曰:“此伐吴也,其言执齐庆封,何?为齐诛也。其为齐诛奈何?庆封走之吴,吴封之于防。然则曷为不言伐防?不与诸侯专封也。庆封之罪何?协齐君而乱齐国也。”何《注》云:“道为齐诛意也。称侯而执者,伯讨也。月者,善录义兵。”《春秋繁露·楚庄王》篇曰:“楚庄王杀陈夏徵舒,《春秋》贬其文,不与专讨也。灵王杀齐庆封,而直称楚子,何也?曰:庄王之行贤,而徵舒之罪重,以贤君讨重罪,其于人心善;若不贬,孰知其非正经。《春秋》常于其嫌得者见其不得也,是故齐侯不予专地而封,晋文不予致王而朝,楚庄弗予专杀而讨。三者不得,则诸侯之得殆此矣。此楚灵之所以称子而讨也。问者曰:不予诸侯之专封,复见于陈蔡之灭,不予诸侯之专讨,独不复见于庆封之杀,何也?曰:《春秋》之用辞,已明者去之,未明者著之。今诸侯之不得专讨,固已明矣。而庆封之罪未有所见也,故称楚子以伯讨之,著其罪之宜死,以为天下大禁。曰:人臣之行,贬主之位,乱国之臣,虽不篡杀,其罪皆宜死。比于此,其云尔也。”树达按:《公羊》以庆封罪大,予楚灵王为伯讨。《穀梁》以楚灵王己身不正,非可讨庆封之人。《春秋》不以乱治乱,故不与楚讨。两传各明一义,不相妨也。

为复仇而兴师者,则荣之。

《春秋繁露·竹林》篇曰:“《春秋》之书战伐也,有恶有善也。恶诈击而善偏战,耻伐丧而荣复仇。”

故齐襄灭纪,为之讳而书大去。

庄四年:“纪侯大去其国。”《公羊传》曰:“大去者何?灭也。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襄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襄公?复仇也。何仇尔?远祖也。哀公亨乎周,纪侯谮之。以襄公之为于此焉者事祖祢之心尽矣。尽者何?襄公将复仇乎纪,卜之,曰:‘师丧分焉。’‘寡人死之,不为不吉也。’远祖者,几世乎?九世矣。九世犹可以复仇乎?虽百世可也。家亦可乎?曰不可。国何以可?国君一体也。先君之耻犹今君之耻也,今君之耻犹先君之耻也。国君何以为一体?国君以国为体,诸侯世,故国君为一体也。今纪无罪,此非怒与?曰非也。古者有明天子,则纪侯必诛,必无纪者。纪侯之不诛,至今有纪者,犹无明天子也。古者诸侯必有会聚之事,相朝聘之道。号辞必称先君以相接。然则齐纪无说焉,不可以并立乎天下。故将去纪侯者,不得不去纪也。”《汉书·匈奴传》:“汉既诛大宛,威震外国。天子意欲遂困胡,乃下诏曰:高皇帝遗朕平城之忧。高后时,单于书绝悖逆。昔齐襄复九世之仇,《春秋》大之。”《后汉书·袁绍传》:“刘表书谏袁谭曰:昔齐襄公报九世之仇,士匄卒荀偃之事,是故《春秋》美其义,君子称其信。”

鲁与齐战于乾时,虽败绩而不讳。

庄九年:“八月庚申及齐师战于乾时,我师败绩。”《公羊传》曰:“内不言败,此其言败,何?伐败也。曷为伐败?复仇也。”何《注》云:“复仇以死败为荣,故录之。”孔氏广森《通义》云:“伐,夸也,虽败犹可夸。不若常败有耻当讳。”

此国君之复仇者也。

伍子胥假吴师以伐楚,则善而不诛。

定四年:“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柏莒,楚师败绩。”《公羊传》曰:“吴何以称子?夷狄也而忧中国。其忧中国奈何?伍子胥父诛于楚,挟弓而去楚以干阖庐。阖庐曰:‘士之甚!勇之甚!’将为之兴师而复仇于楚。伍子胥复曰:‘诸侯不为匹夫兴师,且臣闻之:事君犹事父也。亏君之义,复父之仇,臣不为也。’于是止。蔡昭公朝乎楚,有美裘焉。囊瓦求之,昭公不与。为是拘昭公于南郢,数年然后归之。于其归焉,用事乎河,曰:‘天下诸侯苟有能伐楚者,寡人请为之前列。’楚人闻之怒,为之兴师,使囊瓦将而伐蔡。蔡请救于吴。伍子胥复曰:‘蔡非有罪也,楚人为无道,君如有忧中国之心,则若时可矣。’于是兴师而救蔡。曰:事君犹事父也,此其为可以复仇奈何?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推刃之道也。”《白虎通·诛伐》篇曰:“父母以义见杀,子不复仇者,为往来不止也。《春秋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礼记·曲礼》疏引《五经异议》曰:“凡君非礼杀臣,公羊说子可复仇。故子胥伐楚,《春秋》善之。《左氏》说:君命,天也,是不可复仇。郑驳之云:子思云:今之君子,退人若将队诸渊,毋为戎首,不亦善乎?子胥父兄之诛,队渊不足谕,伐楚使吴首兵,合于子思之言。”(按:郑从《公羊》义。)《后汉书·张敏传》:“《春秋》之义,子不报仇,非子也。”

此臣子之复仇者也。

至鲁季子忿不加暴,则大其获莒挐。

僖元年:“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犁,获莒挐。”《公羊传》曰:“莒挐者何?莒大夫也。莒无大夫,此何以书?大季子之获也。何大乎季子之获?季子治内难以正,御外难以正。其御外难以正奈何?公子庆父弑闵公,走而之莒。莒人逐之,将由乎齐,齐人不纳。郤反,舍于汶水之上,使公子奚斯入请。季子曰:‘公子不可以入,入则杀矣。’奚斯不忍反命于庆父,自南涘北面而哭。庆父闻之,曰:‘嘻,此奚斯之声也。’诺,已。曰:‘吾不得入矣!’于是抗辀经而死。莒人闻之,曰:‘吾已得子之贼矣。’以求赂乎鲁,鲁人不与。为是兴师而伐鲁,季子待之以偏战。”何《注》云:“传云尔者,善季子忿不加暴,得君子之道。”《春秋繁露·竹林》篇曰:“《春秋》之书战伐也,有恶有善也。恶诈击而善偏战。”

宋襄公不忘大礼,则誉为文王之战。

僖二十二年:“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公羊传》曰:“偏战者日尔,此其言朔,何?《春秋》辞繁而不杀者,正也。何正尔?宋公与楚人期战于泓之阳,楚人济泓而来,有司复曰:‘请迨其未毕济而击之。’宋公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厄人。吾虽丧国之余,寡人不忍行也。’既济,示毕陈,有司复曰:‘请迨其未毕陈而击之。’宋公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鼓不陈列。’临大事而不忘大礼,有君而无臣,以为虽文王之战亦不过此也。”《春秋繁露·俞序》篇曰:“善宋襄公不厄人。不由其道而胜,不如由其道而败。《春秋》贵之,将以变习俗而成王化也。”又《王道》篇曰:“宋襄公曰:不鼓不成列,不厄人,此《春秋》之救文以质也。”《史记·宋微子世家》赞曰:“太史公曰:襄公既败于泓,而君子或以为多。伤中国缺礼义,褒之也,宋襄之有礼让也。”《淮南子·泰族训》曰:“泓之战,军败君获,而《春秋》大之,取其不鼓不成列也。”

此战而能礼见称者也。

重守备第十八

《春秋》重守备。

大阅以罕书。

桓六年:“秋八月壬午,大阅。”《公羊传》曰:“大阅者何?简车徒也。何以书?盖以罕书也。”何《注》云:“罕,希也。孔子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故比年简徒谓之蒐,三年简车谓之大阅,五年大简车徒谓之大蒐。存不忘亡,安不忘危。蒐例时,此日者,桓既无文德,又忽忘武备,故尤危录。”树达按:以罕书者,以此次之特书,见平素之不举,故为忽忘武备也。下同。

蒐红以罕书。

昭八年:“秋,蒐于红。”《公羊传》曰:“蒐者何?简车徒也。何以书?盖以罕书也。”《汉书·刑法志》曰:“至鲁成公作丘甲,哀公用田赋,搜狩治兵大阅之事皆失其正,《春秋》书而讥之,以存王道。”树达按:搜与蒐同。

蒐比蒲以罕书。

昭十一年:“大蒐于比蒲。”《公羊传》曰:“大蒐者何?简车徒也。何以书?盖以罕书也。”《穀梁传》范《注》云:“时有小君之丧,不讥丧蒐者,重守国之卫,安不忘危。”树达按:《公羊》谓书此为讥,《穀梁》反之。二义相反,其为重守备之义则一也。

颊谷之会,鲁君以有武备而掩齐。

定十年:“夏,公会齐侯于颊谷,公至自颊谷。”《穀梁传》曰:“离会不致,〔注一○〕何为致也?危之也。危之则以地致,何也?为危之也。其危奈何?曰:颊谷之会,孔子相焉。两君就坛,两相两揖。齐人鼓噪而起,欲以执鲁君。孔子历阶而上,不尽一等,而视归乎齐侯,曰:‘两君合好,夷狄之民保为来为?’令司马止之。齐侯逡巡而谢曰:‘寡人之过也。’退而属其二三大夫曰:‘夫人率其君行古人之道,二三子独率我而入夷狄之俗,何为?’罢会,齐人使优施舞于鲁君之幕下。孔子曰:‘笑君者罪当死。’”使司马行法焉,首足异门而出。齐人来归郓、、龟阴之田者,盖为此也。因是以见虽有文事,必有武备,孔子于颊谷之会见之矣。

巢之役,吴子以无武备而见弑。

襄二十五年:“十有二月,吴子谒伐楚,门于巢,卒。”《穀梁传》曰:“以伐楚之事门于巢卒也。于巢者,外乎楚也。门于巢,乃伐楚也。诸侯不生名,取卒之名加之伐楚之上者,见以伐楚卒也。其见以伐楚卒,何也?古者大国过小邑,小邑必饰城而请罪,礼也。吴子谒伐楚,至巢,入其门,门人射吴子,有矢创,反舍而卒。古者虽有文事,必有武备。非巢之不饰城而请罪,非吴子之自轻也。”〔注一一〕

舒无守御之备,故徐人灭之,而书取。

僖三年:“徐人取舒。”《公羊传》曰:“其言取之,何?易也。”何《注》云:“易者,犹无守御之备。”《盐铁论·险固》篇曰:“关梁者,邦国之固,而山川社稷之宝也。徐人取舒,《春秋》谓之取,恶其无备,得物之易也。故君子为国,必有不可犯之难。《易》曰:重门击柝,以待暴客。言备之素修也。”

鄫无守御之备,故邾娄戕之而书地。

宣十八年:“秋七月,邾娄人戕鄫子于鄫。”《公羊传》曰:“戕鄫子于鄫者何?残贼而杀之也。”何《注》云:“言于鄫者,刺鄫无守备。”

为国者可不戒哉!

贵得众第十九

《春秋》贵得众。

人者,众辞也。

众所欲立也,立晋书曰卫人。

隐四年:“冬十有二月,卫人立晋。”《公羊传》曰:“晋者何?公子晋也。其称人,何?众立之之辞也。然则孰立之?石碏立之。石碏立之,则其称人,何?众之所欲立也。”《穀梁传》曰:“卫人者,众辞也。其称人以立之,何也?得众也。”《左氏传》曰:“书曰卫人立晋,众也。”《春秋繁露·王道》篇曰:“卫人立晋,美得众也。”又《玉英》篇曰:“非其位而即之,虽受之先君,《春秋》危之,宋穆公是也。非其位,不受之先君而即之,《春秋》危之,吴王僚是也。苟能行善得众,《春秋》弗危,卫侯晋以立书葬是也。俱不宜立,而宋穆公受之先君而危,卫宣弗受先君而不危,以此见得众心之为大安也。”

众所欲授也,会北杏书曰齐人、宋人、陈人、蔡人、邾人。

庄十三年:“春,齐人、宋人、陈人、蔡人、邾人会于北杏。”《穀梁传》曰:“是齐侯、宋公也。其曰人,何也?始疑之。何疑焉?桓非受命之伯也,将以事授之者也。曰:可矣乎?未乎?举人,众之辞也。”

众所欲为也,宋、楚平书曰宋人、楚人。

宣十五年:“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穀梁传》曰:“平者,成也。善其量力而反义也。人者,众辞也。平称众,上下欲之也。”(按:此与《公羊》称人贬平者在下之说,各明一义。)

众所欲执也,执郑詹书曰齐人。

庄十七年:“春,齐人执郑詹。”《穀梁传》曰:“人者,众辞也。以人执,与之辞也。郑詹,郑之卑者。卑者不志,此其志,何也?以其逃来志之也。逃来则何志焉?将有其末,不得不录其本也。郑詹,郑之佞人也。”

众所欲杀也,杀州吁书曰卫人。

隐四年:“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公羊传》曰:“其称人,何?讨贼之辞也。”《穀梁传》曰:“称人以杀,杀有罪也。”《白虎通·诛伐》篇曰:“讨者,何谓也?讨者除也,欲言臣当扫除弑君之贼也。《春秋》曰:卫人杀州吁于濮。《传》曰:其称人,何?讨贼之辞也。”

杀无知书曰齐人。

庄九年:“春,齐人杀无知。”《穀梁传》曰:“称人以杀大夫,杀有罪也。”《春秋繁露·王道》篇曰:“卫人杀州吁,齐人杀无知,明君臣之义,守国之正也。”

杀士縠、箕郑父书曰晋人。

文九年:“晋人杀其大夫士縠及箕郑父。”穀梁传曰:“称人以杀,诛有罪也。”

杀大夫书曰宋人。

文七年:“宋人杀其大夫。”《穀梁传》曰:“称人以杀,诛有罪也。”

齐桓得众,则见授以诸侯。

庄二十七年:“夏六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同盟于幽。”《穀梁传》曰:“同者,有同也,同尊周也。于是而后授之诸侯也。其授之诸侯,何也?齐侯得众也。”

纪侯得众,则贤而讳其灭。

庄四年:“纪侯大去其国。”《穀梁传》曰:“大去者,不遗一人之辞也。言民之从者四年而后毕也。纪侯贤而齐侯灭之。不言灭而曰大去其国者?不使小人加乎君子。”《春秋繁露·玉英》篇曰:“何贤乎纪侯?曰:齐将复仇,纪侯自知力不如而志距之,故谓其弟曰:‘我,宗庙之主,不可以不死也。汝以酅往服罪于齐,请以立五庙。使我先君岁时有所依归,率一国之众以卫九世之主。’襄公逐之,不去。求之,不予。上下同心而俱死之,故谓之大去。《春秋》贤死义且得众心也,故为讳灭以为之讳,见其贤之也。以其贤之也,见其中仁义也。”

此以得众见称者也。

晋惠失民,故未败而先获。

僖十五年:“十有一月壬戌,晋侯及秦伯战于韩,获晋侯。”《穀梁传》曰:“韩之战,晋侯失民矣。以其民未败而君获也。”

晋灵失众,故无道而见弑。

宣二年:“秋九月乙丑,晋赵盾弑其君夷嗥。”六年:“春,晋赵盾、卫孙免侵陈。”《公羊传》曰:“赵盾弑君,此其复见,何?亲弑君者赵穿也。亲弑君者赵穿,则曷为加之赵盾?不讨贼也。何以谓之不讨贼?晋史书贼曰:‘晋赵盾弑其君夷嗥。’赵盾曰:‘天乎!无辜!吾不弑君。谁谓吾弑君者乎!’史曰:‘尔为仁为义,人弑尔君,而复国不讨贼,此非弑君如何?’赵盾之复国奈何?灵公为无道,使诸大夫皆内朝,然后处乎台上,引弹而弹之,己趋而辟丸,是乐而已矣。赵盾已朝而出,与诸大夫立于朝,有人荷畚自闺而出者,赵盾曰:‘彼何也?夫畚曷为出乎闺?’呼之,不至。曰:‘子大夫也,欲视之,则就而视之。’赵盾就而视之,则赫然死人也。赵盾曰:‘是何也?’曰:‘膳宰也。熊蟠不熟,公怒,以斗摮而杀之。支解,将使我弃之。’赵盾曰:‘嘻!’趋而入。灵公望见赵盾,愬而再拜。赵盾逡巡北面再拜稽首,趋而出。灵公心怍焉,欲杀之。于是使勇士某者往杀之。勇士入其大门,则无人门焉者;入其闺,则无人闺焉者;上其堂,则无人焉。俯而窥其户,方食鱼飧。勇士曰:‘嘻,子诚仁人也。吾入子之大门,则无人焉;入子之闺,则无人焉;上子之堂,则无人焉,是子之易也。子为晋国重卿而食鱼飧,是子之俭了。君将使我杀子,吾不忍杀子也。虽然,吾亦不可复见吾君矣。’遂刎颈而死。灵公闻之,怒,滋欲杀之甚。众莫可使往者,于是伏甲于宫中,召赵盾而食之。赵盾之车右祈弥明者,国之力士也。仡然后乎赵盾而入,放乎堂下而立。赵盾已食,灵公谓盾曰:‘吾闻子之剑,盖利剑也,子以示我,吾将观焉。’赵盾起,将进剑。祈弥明自下呼之曰:‘盾食饱则出,何故拔剑于君所?’赵盾知之,躇阶而走。灵公有周狗,谓之獒。呼獒而属之。獒亦躇阶而从之。祈弥明逆而踆之,绝其颔。赵盾顾曰:‘君之獒不若臣之獒也。’然而宫中甲鼓而起,有起于甲中者,抱赵盾而乘之。赵盾顾曰:‘吾何以得此于子?’曰:‘子某时食活我于暴桑下者也。’赵盾曰:‘子名为谁?’曰:‘吾君孰为介?子之乘矣。何问吾名?’赵穿缘民众不说,起弑灵公,然后迎赵盾而入,与之立于朝,而立成公黑臀。”《春秋繁露·王道》篇曰:“晋灵行无礼,处台上,弹群臣,枝解宰人而弃之。及患赵盾之谏,欲杀之,卒为赵穿所弑。”

莒庶其失众,故见弑而民喜。

文十八年:“莒弑其君庶其。”《公羊传》曰:“称国以弑,何?称国以弑者,众弑君之辞。”何《注》云:“一人弑君,国中人人尽喜,故举国以明失众,当坐绝也。”

狐射姑,晋之大夫也,以民众不说而不得为将。

文六年:“晋杀其大夫阳处父,晋狐射姑出奔狄。”《公羊传》曰:“晋杀其大夫阳处父,则狐射姑曷为出奔?射姑杀也。射姑杀,则其称国以杀,何?君漏言也。其漏言奈何?君将使射姑将,阳处父谏曰:‘射姑,民众不说,不可使将。’于是废将。阳处父出,射姑入,君谓射姑曰:‘阳处父言曰:射姑,民众不说,不可使将。’射姑怒,出,刺阳处父于朝而走。”

季氏,鲁之大夫也,以得民众而昭公致败。

昭二十五年:“齐侯唁公于野井。”《公羊传》曰:“昭公将弑季氏,告子家驹曰:‘季氏为无道,僭于公室久矣。吾欲弑之,何如?’子家驹曰:‘且夫牛马维娄委己者也而柔焉,季氏得民众久矣,君无多辱焉。’昭公不从其言,终弑之而败焉,走之齐。”

然则国家之于民众也,可不慎哉!可不慎哉!

〔注一〕而野留。以留为边野之地。

〔注二〕或曰往矣,或曰反矣。或主前进,或主回师也。

〔注三〕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大之也。大之,谓视其事为重大。

〔注四〕故始参盟则志之。三国为盟,故曰参盟。

〔注五〕志敬而节具,则君子予之知礼。予与与同,予之犹言许之。

〔注六〕一时言不雨者,闵雨也。闵,忧也。忧雨,以雨不雨之事为忧也。

〔注七〕伐不逾时。一时谓三个月,今言一季。

〔注八〕虞山林薮泽则讥。虞谓置官守之,禁民往取其利。

〔注九〕《春秋》伐者为客,伐者为主。伐者为客,谓伐人者。伐者为主,谓见伐者。

〔注一〇〕离会不致。二国会曰离会。

〔注一一〕非巢之不饰城而请罪,非吴子之自轻也。非,不以为是,与讥贬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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