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孝第五十一 (第五十一篇 忠诚与孝顺)
51.1 天下皆以孝悌忠顺之道为是也,而莫知察孝悌忠顺之道而审行之,是以天下乱;皆以尧、舜之道为是而法之,是以有弑君,有曲于父 [1] 。尧、舜、汤、武,或反君臣之义、乱后世之教者也。尧为人君而君其臣,舜为人臣而臣其君,汤、武为人臣而弑其主、刑其尸,而天下誉之,此天下所以至今不治者也。夫所谓明君者,能畜其臣者也 [2] ;所谓贤臣者,能明法辟、治官职以戴其君者也 [3] 。今尧自以为明而不能以畜舜,舜自以为贤而不能以戴尧;汤、武自以为义而弑其君长,此明君且常与而贤臣且常取也。故至今为人子者有取其父之家、为人臣者有取其君之国者矣。父而让子,君而让臣,此非所以定位一教之道也。
【注释】
[1] 曲:见49.9注。
[2] 畜:驯顺。
[3] 辟(bì):法。
【译文】
天下的人都认为孝顺父母、敬爱兄长、忠于君主、服从丈夫的道德准则是正确的,却没有人懂得去仔细考察它然后再慎重地去实行它,因此天下就混乱了;天下的人都认为尧、舜的做法是正确的而去效法它,因此有杀死君主的,有背叛父亲的。唐尧、虞舜、商汤、周武王,或许就是违反了君臣之间的道德准则而扰乱了后世教化的罪魁祸首。尧当君主,却把自己的臣子舜奉为君主;舜当臣子,却把自己的君主尧当作臣子;商汤、周武王作为臣子,却杀害自己的君主、斩割君主的尸体;然而天下的人却赞誉他们,这就是天下直到现在都不太平的原因啊。所谓英明的君主,是能够驯服自己臣子的人;所谓贤能的臣子,是能够彰明法度、忠实履行自己的职守来拥戴自己君主的人。现在尧自以为英明而不能用这种英明来驯服舜,舜自以为贤能而不能用这种贤能来拥戴尧,商汤、周武王自以为有道义而杀害了自己的君主,这就是一方面那些自以为英明的君主常常交出权力而另一方面那些自以为贤能的臣子常常夺取权力的情况。所以直到现在,做儿子的有夺取父亲家业的,做臣子的有夺取君主政权的。父亲把家业让给儿子,君主把政权让给臣子,这决不是用来确定名位、统一教化的办法啊。
51.2 臣之所闻曰:“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明王贤臣而弗易也。则人主虽不肖,臣不敢侵也。今夫上贤、任智、无常,逆道也 [4] ,而天下常以为治。是故田氏夺吕氏于齐 [5] ,戴氏夺子氏于宋 [6] 。此皆贤且智也,岂愚且不肖乎?是废常上贤则乱,舍法任智则危。故曰:上法而不上贤。
【注释】
[4] 上:通“尚”。
[5] 田氏夺吕氏于齐:见4.2注。
[6] 戴氏夺子氏于宋:见7.1注。
【译文】
我所听到的说法是:“臣子侍奉君主,儿子侍奉父亲,妻子侍奉丈夫。顺从了这三种秩序,那么天下就太平了;违背了这三种秩序,那么天下就混乱了。”这是治理天下的永恒法则,就是英明的帝王、贤能的臣子也不能加以改变的。遵循了这永恒的政治法则,那么君主即使没有德才,臣下也不敢侵害他。现在尊崇贤人、任用智者而不遵循这永恒的政治法则,实是倒行逆施的措施,而天下的君主却常常将此作为治国的方法。所以田氏在齐国夺取了吕氏的政权,戴氏在宋国夺取了子氏的政权。这些臣子都贤能而且有智慧,难道是愚蠢而又无能的么?这样看来,废弃那永恒的政治原则而尊崇贤人,国家就混乱;抛掉了法度而任用智者,君主就危险。所以说:要尊奉法度而不要崇尚贤能。
51.3 记曰:“舜见瞽瞍,其容造焉 [7] 。孔子曰:‘当是时也,危哉,天下岌岌!有道者,父固不得而子,君固不得而臣也。’”臣曰:孔子本未知孝悌忠顺之道也。然则有道者,进不为臣主、退不为父子耶 [8] ?父之所以欲有贤子者,家贫则富之,父苦则乐之;君之所以欲有贤臣者,国乱则治之,主卑则尊之。今有贤子而不为父,则父之处家也苦;有贤臣而不为君,则君之处位也危。然则父有贤子,君有贤臣,适足以为害耳,岂得利焉哉?所谓忠臣,不危其君;孝子,不非其亲 [9] 。今舜以贤取君之国,而汤、武以义放弑其君,此皆以贤而危主者也,而天下贤之。
【注释】
[7] 造焉:即“造然”,见37.1.1注。
[8] 臣主:当作“主臣”。
[9] 非:违。
【译文】
典籍上记载说:“舜见到父亲瞽瞍来朝见他,他的表情惊恐不安。孔子说:‘在这个时候,天下岌岌可危啊!像舜这样有道德的人,他的父亲本来就不能够把他当作儿子来看待,他的君主本来就不能够把他当作臣子来看待。’”我说:孔子根本就不懂得孝顺父母、敬爱兄长、忠于君主、服从丈夫的道德准则。照他这种说法,那么有道德的人,上朝就可以不做君主的臣子、回家就可以不做父亲的儿子了吗?父亲之所以希望自己有贤能的儿子,是因为家里贫穷时就可以靠他们使家庭富裕起来,父亲痛苦时就可以靠他们使父亲高兴起来;君主之所以希望自己有贤能的臣子,是因为国家混乱时就可以靠他们把国家治理好,君主卑微时就可以靠他们使君主尊贵起来。现在有了贤能的儿子而不帮助父亲,那么父亲住在家里就很痛苦;有了贤能的臣子而不辅佐君主,那么君主处在君位上就很危险。这样的话,那么父亲有了贤能的儿子,君主有了贤能的臣子,就只能够用他们来造成祸害罢了,哪里能从他们身上得到什么好处呢?所谓忠臣,应该不危害自己的君主;所谓孝子,应该不违拗自己的父母。现在舜靠了贤能夺取了君主的大权,而商汤、周武王凭着道义流放、杀害了自己的君主,这些都是凭借贤能来危害君主的人啊,而天下的人却认为他们贤能。
51.4 古之“烈士”,进不臣君,退不为家,是进则非其君、退则非其亲者也。且夫进不臣君,退不为家,乱世绝嗣之道也。是故贤尧、舜、汤、武而是烈士,天下之乱术也。瞽瞍为舜父而舜放之,象为舜弟而杀之。放父杀弟,不可谓仁;妻帝二女而取天下 [10] ,不可谓义。仁义无有,不可谓明。《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信若《诗》之言也,是舜出则臣其君,入则臣其父、妾其母、妻其主女也。故烈士内不为家,乱世绝嗣;而外矫于君 [11] ,朽骨烂肉施于土地、流于川谷,不避蹈水火 [12] 。使天下从而效之,是天下遍死而愿夭也。此皆释世而不治是也。
【注释】
[10] 帝二女:尧的两个女儿,其长女名娥皇,次女名女英。
[11] 矫:违背。
[12] 朽骨烂肉施于土地流于川谷不避蹈水火:当作“不避蹈水火,朽骨烂肉施于土地、流于川谷”。
【译文】
古代所谓的“贞节之士”,上朝不臣服于君主,回家不为家庭出力,这是在朝廷上背叛自己的君主、在家里背叛自己父母的人啊。况且,在朝廷上不向君主称臣,在家中不为家庭出力,是扰乱社会秩序、断绝子孙后代的做法。所以称颂唐尧、虞舜、商汤、周武王而肯定贞节之士,是社会上扰乱人心的学说啊。瞽瞍是舜的父亲而舜把他流放了,象是舜的弟弟而舜把他杀了。舜流放父亲、杀害弟弟,不可以称为仁;娶了尧的两个女儿而夺取了尧的君位,不可以称为义。没有仁义,不可以称为贤明。《诗经·小雅·北山》说:“普天之下,都是天子的土地;四海之内,都是天子的臣民。”果真像《诗经》上所说的那样,那么舜来到朝廷就应该把他的君主当作为臣子了,回到家中就应该把自己的父亲当作臣仆、把自己的母亲当作奴婢、把他君主的女儿当作妻子了。所以贞节之士在家中不为家庭出力,扰乱社会秩序而断绝子孙后代;而走出家门来到社会上就和君主作对,不辞赴汤蹈火,不怕自己腐烂的尸骨被抛撒在野地、漂流在河川峡谷。如果让天下的人都跟着效法他们,那么天下到处会有死人而大家都愿意早死了。这些都是置社会于不顾而不努力整治社会的人啊。
51.5 世之所为“烈士”者 [13] ,虽众独行 [14] ,取异于人,为恬淡之学而理恍惚之言。臣以为:恬淡,无用之教也;恍惚,无法之言也。言出于无法、教出于无用者,天下谓之察。臣以为:人生必事君、养亲,事君、养亲不可以恬淡;之人必以言论忠信法术 [15] ,言论忠信法术不可以恍惚。恍惚之言,恬淡之学,天下之惑术也。孝子之事父也,非竞取父之家也;忠臣之事君也,非竞取君之国也。夫为人子而常誉他人之亲,曰:“某子之亲,夜寝早起,强力生财以养子孙臣妾。”是诽谤其亲者也。为人臣常誉先王之德厚而愿之,是诽谤其君者也。非其亲者,知谓之不孝;而非其君者,天下贤之;此所以乱也。故人臣毋称尧舜之贤、毋誉汤武之伐、毋言烈士之高、尽力守法、专心于事主者为忠臣。
【注释】
[13] 为:通“谓”。
[14] 虽:繁体字作“雖”,“雖”为“離”(离)字之误。
[15] 之:当作“治”。
【译文】
现在社会上所谓的贞节之士,脱离民众而自行其是,标新立异而与众不同,搞那种清静淡泊不热衷名利的学问而研究那种隐约模糊难以捉摸的言论。我认为:清静淡泊,是毫无用处的说教;隐约模糊,是没有法度的言论。言论发表出来属于没有法度、说教宣扬出来属于没有用处的人,社会上却说他们明察。我认为:人生活在社会上一定要侍奉君主、赡养父母,而侍奉君主、赡养父母就不可以清静淡泊;治理民众一定要依靠忠实于法术的言论,而忠实于法术的言论就不可以模糊不清。隐约模糊的言论,清静淡泊的学问,是社会上蛊惑人心的学说啊。孝子侍奉父亲,不是为了争夺父亲的家产;忠臣侍奉君主,不是为了夺取君主的政权。做儿子的如果常常称赞别人的父亲,说:“某人的父亲,很晚睡觉很早起床,努力创造财富来抚养子孙奴婢。”这就是诽谤自己父亲的儿子。做臣子的如果常常赞誉古代帝王的德行深厚而仰慕他们,这就是诽谤自己君主的臣子。非议自己父亲的人,人们知道把他们称作为不孝;而非议自己君主的人,天下的人却认为他们贤能;这就是认会混乱的原因啊。所以臣子中那些不称颂尧舜的贤能、不赞誉商汤周武王的征伐、不宣扬贞节之士的清高、竭尽全力遵纪守法、一心一意侍奉君主的人才是忠臣。
51.6 古者黔首悗密惷愚 [16] ,故可以虚名取也。今民儇诇智能 [17] ,欲自用,不听上。上必且劝之以赏,然后可进;又且畏之以罚,然后不敢退。而世皆曰:“许由让天下,赏不足以劝;盗跖犯刑赴难,罚不足以禁。”臣曰:未有天下而无以天下为者,许由是也;已有天下而无以天下为者,尧、舜是也。毁廉求财,犯刑趋利,忘身之死者,盗跖是也。此二者,殆物也。治国用民之道也,不以此二者为量。治也者,治常者也;道也者,道常者也。殆物妙言,治之害也。天下太上之士,不可以赏劝也;天下太下之士,不可以刑禁也。然为太上士不设赏,为太下士不设刑,则治国用民之道失矣。
【注释】
[16] 悗(mèn):通“勉”。悗密:即“黾勉”,双声联绵字,勤奋努力、刻苦耐劳的样子。
[17] 儇(xuān):聪明伶俐。诇(xiòng):暗中刺探,引申为奸诈。
【译文】
古代的老百姓刻苦耐劳而又蠢笨愚昧,所以可以用毫无实际利益的空洞名声去争取他们。现在的民众机灵狡诈而又聪明伶俐,一心为自己着想,不听从君主。君主一定要用奖赏去鼓励他们,然后才能使他们前进;又要用刑罚来畏慑他们,然后才能使他们不敢后退。但是社会上的人却都说:“许由推辞统治天下的大权,可见奖赏并不能够用来激励人;盗跖触犯刑律而不避危难,可见刑罚也不能够用来制约人。”我说:没有掌握天下的统治权而又不是着眼于天下的统治权去做事的,许由就是如此;已经掌握了天下的统治权而又不是着眼于天下的统治权去做事的,尧、舜就是这样。败坏廉洁的道德准则去谋求财富,触犯刑律去追求私利,把自己的死亡置之度外的,盗跖就是如此。许由、盗跖这两个人的情况,都是危险的事情。治理国家、使用民众的方法,不能拿这两种极端的情况来进行衡量。所谓治理,是指治理通常的民众而言;所谓方法,也是指治理通常情况的方法。危险极端的事情和玄妙莫测的言论,都是治国的祸害。天下最上等的清高之士,不能够用奖赏来激励他们;天下最下等的贪婪之徒,不能够用刑罚来禁止他们。但是因为有了这些最上等的人而不设置奖赏,因为有了这些最下等的人而不设置刑罚,那么治理国家和使用民众的方法也就被丢掉了。
51.7 故世人多不言国法而言从横 [18] 。诸侯言从者曰:“从成必霸。”而言横者曰:“横成必王。”山东之言从横未尝一日而止也 [19] ,然而功名不成,霸王不立者,虚言非所以成治也。王者,独行谓之“王”。是以三王不务离合而正 [20] ,五霸不待从横而察,治内以裁外而已矣。
【注释】
[18] 从横:见49.14注。
[19] 山东:战国时称崤山(在今河南省洛宁县西北)或华山以东为“山东”,此指齐、楚、燕、韩、赵、魏六国。
[20] 三王:指夏禹、商汤、周文王。
【译文】
现在社会上很多人不谈国家的法治而大谈合纵连横。诸侯各国主张合纵的人说:“合纵成功就一定能称霸天下。”而主张连横的人说:“连横成功就一定能称王天下。”崤山以东齐、楚、燕、赵、韩、魏等六国谈论合纵连横一天也没有停止过,但是功业名望并没有成就,称霸称王的大业并没有建立,这是因为空谈并不是使治国取得成效的办法啊。“王”这个称号呢,能够独立自主地做事才可以称他为“王”。因此,三王不去搞纵横捭阖就能匡正天下,五霸不依靠纵横捭阖就能使天下政治清明,用治理好国内的办法来制裁天下就是了。
人主第五十二 (第五十二篇 臣民的君主)
52.1 人主之所以身危国亡者,大臣太贵、左右太威也。所谓贵者,无法而擅行,操国柄而便私者也。所谓威者,擅权势而轻重者也。此二者,不可不察也。夫马之所以能任重引车致远道者,以筋力也。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威势者,人主之筋力也。今大臣得威,左右擅势,是人主失力;人主失力而能有国者,千无一人。虎、豹之所以能胜人、执百兽者,以其爪牙也;当使虎、豹失其爪牙 [21] ,则人必制之矣。今势重者,人主之爪牙也;君人而失其爪牙,虎、豹之类也。宋君失其爪牙于子罕,简公失其爪牙于田常,而不蚤夺之 [22] ,故身死国亡。今无术之主皆明知宋、简之过也,而不悟其失,不察其事类者也。
【注释】
[21] 当使:通“倘使”。
[22] 蚤:通“早”。
【译文】
君主之所以生命有危险、国家政权会丧失,是因为大臣太尊贵、左右侍从太威风。我这里所说的尊贵,是指不遵守法令而独断专行,掌握了国家大权来谋取私利。我这里所说的威风,是指独揽权势而能左右一切,对事情的处理要轻就轻、要重就重。这两种情况,不可以不加审察啊。马之所以能负重拉车走很远的路,是靠了筋力。拥有万辆兵车的大国君主、拥有千辆兵车的小国君主之所以能制服天下而征伐诸侯,是靠了他们的威力和权势。威力和权势,就是君主的筋力。现在大臣取得了威力,侍从独揽了权势,那么君主就丧失了力量;君主丧失了力量而能拥有国家政权的,一千个人之中也没有一个。虎、豹之所以能胜过人而擒住各种野兽,是靠了它们的脚爪和牙齿;假如虎、豹丧失了它们的脚爪和牙齿,那么人们就一定能制服它们了。现在权势这种东西,就是君主的爪牙;统治民众的君主如果失去了自己的爪牙,那就成了失去爪牙的虎、豹之类了。宋桓侯把自己的爪牙丢给了子罕,齐简公把自己的爪牙丢给了田常,而不及早夺回它们,所以自己被杀死而国家政权也丧失了。现在没有掌握统治术的君主都明白地知道宋桓侯、齐简公的过错,却不明白自己的过失,这实在是不明白自己的政事与宋桓侯、齐简公之事的相似啊。
52.2 且法术之士与当途之臣,不兼容也。何以明之?主有术士,则大臣不得制断,近习不敢卖重;大臣、左右权势息,则人主之道明矣。今则不然,其当途之臣得势擅事以环其私 [23] ,左右近习朋党比周以制疏远,则法术之士奚时得进用?人主奚时得论裁?故有术不必用,而势不两立,法术之士焉得无危?故君人者非能退大臣之议而背左右之讼、独合乎道言也,则法术之士安能蒙死亡之危而进说乎?此世之所以不治也。
【注释】
[23] 环其私:绕着自己的私利转,即谋求私利。
【译文】
况且法术之士和掌权的大臣,是互不相容的。用什么来说明它呢?君主有了法术之士,那么大臣就不能专制独断,君主身边的亲信就不敢卖弄权势;大臣、侍从的权势没有了,那么君主的治国原则就能明确地贯彻下去了。现在却不是这样,那些掌权的大臣获得了权势而擅自处理政事来谋求私利,君主身边的侍从亲信拉党结派紧密勾结来整那些关系疏远的法术之士,那么法术之士什么时候能得到选拔任用?君主什么时候能论断裁决?所以法术之士即使掌握了统治术也不一定被任用,而又和当权的大臣势不两立,那么法术之士哪能没有危险呢?所以当君主的如果不能摒除大臣的议论、不理睬左右侍从的告状、独立地和那些符合治国原则的法术之言保持相同的主张,那么法术之士哪能冒着死亡的危险来向君主进献自己的学说呢?这就是社会不能治理好的原因啊。
52.3 明主者,推功而爵禄,称能而官事,所举者必有贤,所用者必有能,贤能之士进,则私门之请止矣。夫有功者受重禄,有能者处大官,则私剑之士安得无离于私勇而疾距敌 [24] ?游宦之士焉得无挠于私门而务于清洁矣 [25] ?此所以聚贤能之士而散私门之属也。今近习者不必智,人主之于人也或有所知而听之 [26] ,入因与近习论其言,听近习而不计其智,是与愚论智也;其当途者不必贤,人主之于人或有所贤而礼之,入因与当途者论其行,听其言而不用贤,是与不肖论贤也。故智者决策于愚人,贤士程行于不肖,则贤智之士奚时得用?而人主之明塞矣。昔关龙逄说桀而伤其四肢,王子比干谏纣而剖其心,子胥忠直夫差而诛于属镂。此三子者,为人臣非不忠,而说非不当也,然不免于死亡之患者,主不察贤智之言而蔽于愚不肖之患也。今人主非肯用法术之士,听愚不肖之臣,则贤智之士孰敢当三子之危而进其智能者乎?此世之所以乱也。
【注释】
[24] 距:通“拒”。
[25] 挠:通“桡”,曲,不直,引申为叛逆。
[26] 知:通“智”。
【译文】
英明的君主,根据功劳来授予爵位俸禄,衡量才能来授予官职政事,被提拔的人一定有很好的德才,被任用的人一定有很强的能力。有德才有能力的法术之士得到进用,那么权贵之家的请托就被遏止了。有功劳的人得到高薪厚禄,有能力的人身居高官要职,那么为权贵私家行刺的侠客怎么能不抛弃私斗之勇而奋力抗击敌人?靠游说去谋求官职的人又怎么能不离开权贵之门而致力于廉洁奉公呢?这就是聚集贤能之士而驱散豪门之徒的办法。现在君主身边的亲信不一定聪明,而君主在人们中间有时发现了自己认为是有智慧的人而听取了他们的意见,但回来后却又和亲信评论他们的意见,听从亲信的话而不再考虑那些聪明人的意见,这便是和愚蠢的人来评论聪明的人了;那些当权的人不一定贤能,而君主在人们中间有时发现了自己认为是贤能的人而礼遇敬重他们,但回来后却又和当权的人评论他们的德行,听从当权者的话而不再任用那些贤能的人,这便是和没有德才的人来评论有德才的人了。所以有智慧的人要由愚蠢的人来裁决自己的计谋,有德才的人要由无能之辈来评定自己的德行,那么有德才有智慧的人什么时候才能得到任用?而君主的明智也就被堵塞了。从前关龙逄劝说夏桀而伤害了自己的四肢,王子比干劝说商纣王而被剖开了自己的心脏,伍子胥对夫差忠诚正直而死于属镂宝剑。这三位先生,做臣子并不是不忠,而说的话并不是不当,但却不能避免死亡的灾难,这是君主不能明察贤能聪明者的言论而被愚蠢无能的臣子所蒙蔽而造成的祸患啊。现在君主不肯任用法术之士,而听从愚蠢无能的臣子,那么贤能聪明的法术之士有哪一个敢冒关龙逄、比干、伍子胥那样的危险来进献自己的智慧和才能呢?这就是社会混乱的原因啊。
饬令第五十三 (第五十三篇 端正命令)
53.1 饬令,则法不迁;法平,则吏无奸。法已定矣,不以善言售法 [27] 。任功,则民少言;任善,则民多言。行法曲断 [28] ,以五里断者王 [29] ,以九里断者强,宿治者削。
【注释】
[27] 售:通“雠”,对。
[28] 曲:乡曲,乡里。
[29] 里:古代的地方行政组织,辖五十家。
【译文】
君主使自己的命令公正不偏而合于法制,那么法律就不会随意变动而游移不定;法治公正不阿,那么官吏就没有邪恶的行为。法度已经确立了,君主就不拿那些仁义道德之类的好话来和法度相对立。任用有功劳的人,那么民众就少说空话;任用空谈仁义道德等好话的人,那么民众就多说空话。实行了法治就可以在乡村中断案,在五个村内便可以断案的国家就能称王天下,在九个村内可以断案的国家就能强盛,事情拖拉而不能及时解决的国家就会削弱。
53.2 以刑治,以赏战,厚禄以用术。行都之过,则都无奸市。物多末众,农弛奸胜,则国必削。民有余食,使以粟出爵 [30] ,必以其力,则农不怠。三寸之管毋当,不可满也。授官爵出利禄不以功,是无当也。国以功授官与爵,此谓以成智谋,以威勇战 [31] ,其国无敌。国以功授官与爵,则治见者省 [32] ,言有塞,此谓以治去治、以言去言。以功与爵者也,故国多力,而天下莫之能侵也。兵出,必取;取,必能有之;案兵不攻,必富。朝廷之吏,小者不毁 [33] ,效功取官爵,廷虽有辟言 [34] ,不得以相干也,是谓以数治。以力攻者,出一取十;以言攻者,出十丧百。国好力,此谓以难攻;国好言,此谓以易攻。
【注释】
[30] 出爵:使爵出,即捐取官爵。
[31] 威:尊严,使动用法。
[32] 见:同“现”,指出仕。
[33] 小:小看。
[34] 辟:通“僻”,邪僻。
【译文】
用刑罚来治理国家,用奖赏来鼓励作战,使俸禄优厚,而且使用权术。巡察都市中的违法行为,那么都市中就没有奸诈违法的买卖。如果供人浪费的货物很多,从事工商业的人很多,农业放松了,非法牟利的邪恶活动占了上风,那么国家必然削弱。民众有了余粮,就让他们用粮食来捐取官爵,取得官爵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那么农民就不会懈怠了。三寸长的竹管如果没有底,就不可能装满。授予官职爵位、下发奖赏俸禄如果不按照功劳,这就等于竹管没了底。国家按照功劳授予官职、给予爵位,这叫做用官职爵位来成就智谋,用官职爵位来使勇敢作战得到尊重,这样的国家是无敌的。国家根据功劳来授予官职、给予爵位,那么处理做官的问题就省事了,而空话也就被杜绝了,这叫做用政治措施去消除政治措施、用言论去消除言论。按照功劳来授予官爵,所以国家实力雄厚,而天下没有谁能够侵犯它。它的军队如果出征,就一定能取得别国的土地;夺取了土地,就一定能占有它;如果按兵不动,不去攻打别国,国家就一定会富足。朝廷上的小吏,即使是被人瞧不起的,也不受到毁谤,他们作出了贡献,照样可以取得官爵,朝廷上即使有人说坏话,也不能干扰这种按功得官的做法,这叫做用法度来治国。国家靠实力去进攻别国的,使出一份力量可以取得十份的成果;凭空话去进攻别国的,使出十份的力量将会造成百份的损失。国家崇尚实力,这叫做拿难以得到的东西去进攻;国家爱好空谈,这叫做拿容易得到的东西去进攻。
53.3 其能 [35] ,胜其害,轻其任,而道坏余力于心,莫负乘宫之责于君。内无伏怨。使明者不相干,故莫讼;使士不兼官,故技长;使人不同功,故莫争。言此谓易攻 [36] 。
【注释】
[35] 其能:此下至“故莫争”是《用人》篇的错简,现参照《用人》原文译出。
[36] 言此谓易攻:此五字为衍文,今不译。
【译文】
臣下都能够处在适宜的岗位上得心应手地发挥自己的才能,胜任自己的官职,觉得自己的负担很轻松,而又没有谁在心里想留下一点力量,也没有谁对君主负有兼任其他职务的责任。在国内,臣民没有潜藏在心底的怨恨。英明的君主使臣子的职事互不相干,所以没有人再会争辩诉讼;使臣子不兼任其他的职务,所以各人的本领就能长进;使人们不去建立同样的功劳,所以没有人再会竞争抢夺。
53.4 重刑少赏,上爱民,民死赏;多赏轻刑,上不爱民,民不死赏。利出一空者 [37] ,其国无敌;利出二空者,其兵半用;利出十空者,民不守。重刑明民,大制使人,则上利。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谓以刑去刑。罪重而刑轻,刑轻则事生,此谓以刑致刑,其国必削。
【注释】
[37] 空:通“孔”。
【译文】
加重刑罚,不滥加奖赏,这是君主爱护民众,民众就会拼命去争取奖赏;滥加奖赏,减轻刑罚,这是君主不爱护民众,民众也就不会拼命争取奖赏。奖赏出于国君一个人之口的,这国家就无敌;奖赏出于国君、大臣两个人之口的,这国家的军队就只有一半听国君使用;奖赏出于十个人之口的,民众就保不住而不会听从君主的使唤了。用严厉的刑罚来使民众明确什么事不可以做,用重大的法律制度来指使人们去干应该干的事,那么君主就有利了。执行刑罚,对那些犯轻罪的人使用重刑,那么,犯轻罪的人也就不会产生,而犯重罪的人就更不会出现了,这叫做用刑罚来消除刑罚。如果犯的罪很重而所施加的刑罚很轻,刑罚用得轻了,那么犯罪的事就会发生,这叫做用刑罚来招致刑罚,这国家必然会削弱。
心度第五十四 (第五十四篇 民心和法度)
54.1 圣人之治民,度于本,不从其欲,期于利民而已。故其与之刑,非所以恶民,爱之本也。刑胜而民静,赏繁而奸生。故治民者,刑胜,治之首也;赏繁,乱之本也。夫民之性,喜其乱而不亲其法。故明主之治国也,明赏,则民劝功;严刑,则民亲法。劝功,则公事不犯;亲法,则奸无所萌。故治民者,禁奸于未萌;而用兵者,服战于民心。禁,先其本者治;兵,战其心者胜。圣人之治民也,先治者强,先战者胜。夫国事,务先而一民心,专举公而私不从,赏告而奸不生,明法而治不烦。能用四者强,不能用四者弱。夫国之所以强者,政也;主之所以尊者,权也。故明君有权有政,乱君亦有权有政,积而不同 [38] ,其所以立异也。故明君操权而上重,一政而国治。故法者,王之本也;刑者,爱之自也 [39] 。
【注释】
[38] 积:通“绩”。
[39] 自:古“鼻”字,“鼻”表示开始。
【译文】
圣人治理民众,考虑民众的根本利益,而不去顺从他们的欲望,只期望有利于民众罢了。所以,圣人给民众设置刑罚,并不是因为憎恨民众,而是出于爱护民众的根本考虑。刑罚占了优势,民众就会安宁;奖赏乱施滥用,奸邪就会滋生。所以治理民众,刑罚占优势,是使国家安定的开端;奖赏繁滥,是使国家混乱的祸根。民众的本性,喜欢国家混乱而不爱国家的刑法。所以英明的君主治理国家,明确地实施奖赏,那么民众就受到鼓励而去立功;严厉地使用刑罚,那么民众就依从国法。民众受到鼓励去立功,那么国家的政事就不会受到侵扰;民众依从国法,那么奸邪就无从发生。所以治理民众,要把奸邪禁止在尚未发生之时;用兵打仗,要使民众的思想适应战争。禁止奸邪,在奸邪的本源还没有产生之时进行禁止,就能治理好;用兵打仗,利用民众的自觉思想来作战,就会胜利。圣人治理民众,抢先治理奸邪之心,所以能强大;战前做好思想动员,所以会胜利。治理国家的大事,要努力贯彻这种抢先的原则来统一民众的思想认识,专门推崇公家的利益而不顺从私利,奖赏告发奸邪的人来使奸邪不发生,彰明法度来使国家的治理不烦乱。能够采用这四种办法的,国家就强盛;不能使用这四种办法的,国家就衰弱。国家之所以强大,是靠了政策;君主之所以尊贵,是靠了权力。英明的君主有权力有政策,昏乱的君主也有权力有政策,但成绩却不同,这是因为他们确立的原则不一样啊。所以英明的君主掌握住权力,自己就得到尊重;专一地实行法治的策略,国家就安定太平。所以,法治,是称王天下的基础;用刑,是爱护民众的开始。
54.2 夫民之性,恶劳而乐佚 [40] 。佚则荒,荒则不治,不治则乱,而赏刑不行于天下者必塞。故欲举大功而难致而力者,大功不可几而举也 [41] ;欲治其法而难变其故者,民乱不可几而治也。故治民无常,唯治为法。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故民朴,而禁之以名,则治;世知 [42] ,维之以刑,则从。时移而治不易者乱,能治众而禁不变者削 [43] 。故圣人之治民也,法与时移而禁与能变。
【注释】
[40] 佚:通“逸”,安逸。
[41] 几:通“冀”,希望。
[42] 知:通“智”。
[43] 治:衍文。
【译文】
民众的本性,厌恶劳苦而喜欢安逸。喜欢安逸,事业就要荒废;事业荒废了,政事就不能治理好;政事不能治理好,国家就会混乱;而赏罚不能在全国实行,君主就一定会被蒙蔽。所以想要建立丰功伟绩而难以取得民众力量的,丰功伟绩就不可能指望被建立起来;想要搞好自己的法治而又难以改变陈规旧章的,民众必然混乱而不可能指望把他们治理好。所以治理民众没有永恒不变的常规,只要能治理好国家的就是合宜的法度。法度能随着时代的发展而进行变革,国家就能治理好;治理的措施和社会情况相适合,治理就会见功效。所以民众质朴,只要用好名声或坏名声来制约他们,就能把他们治理好;社会上的人智巧奸诈,就要用刑罚来约束他们,才能使他们服从。时代发展了而治理的措施不改变的国家就会混乱,能人增多而禁令不改变的国家就会削弱。所以圣人治理民众,法制随着时代的发展而进行变革,禁令随着智能的发展而加以改变。
54.3 能越力于地者富,能起力于敌者强,强不塞者王。故王道,在所开,在所塞,塞其奸者必王。故王术,不恃外之不乱也,恃其不可乱也。恃外不乱而治立者削 [44] ,恃其不可乱而行法者兴。故贤君之治国也,适于不乱之术。贵爵,则上重,故赏功爵任而邪无所关 [45] 。好力者,其爵贵;爵贵,则上尊;上尊,则必王。国不事力而恃私学者,其爵贱;爵贱,则上卑;上卑者必削。故立国用民之道也,能闭外塞私而上自恃者 [46] ,王可致也。
【注释】
[44] 治立:当作“立治”。
[45] 任:能力。关:措置。
[46] 上:通“尚”,崇尚。
【译文】
能够在农耕上发挥民众力量的国家就富裕,能够在对敌作战中发动民众力量的国家就强大,强大得不能被阻挡的国家就能称王天下。所以称王天下的途径,就在于开发民力,但也在于禁止奸邪,能够禁止国内奸邪的国家一定能称王天下。所以称王天下的策略,不是依靠外国不来捣乱,而是依靠自己不可能被捣乱。依靠外国不捣乱来确立治国方法的国家就会削弱,依靠自己不可能被捣乱而推行法治的国家就能兴盛。所以贤明的君主治理国家,遵奉不可能被人捣乱的策略。人们看重爵位,那么君主就会被尊重,所以奖赏有功劳的人、把爵位封给有能力的人而邪恶的人就没有什么地方可插足了。崇尚使用民力的国家,它的爵位就被人看重;爵位被人看重,那么君主就受到尊敬;君主受到尊敬,就一定能称王天下。国家不致力于使用民力进行耕战而依靠那些私自搞学术的人,它的爵位就被人看轻;爵位被人看轻,那么君主就卑贱了;君主卑贱的国家就一定会削弱。所以维持国家使用民众的办法,如果是能够杜绝外国的捣乱、禁止搞私门学术而着重依靠自己力量的,那么称王天下的功业就可以取得了。
制分第五十五 (第五十五篇 掌握界限)
55.1 夫凡国博君尊者,未尝非法重而可以至乎令行禁止于天下者也。是以君人者分爵制禄,则法必严以重之 [47] 。夫国治则民安,事乱则邦危。法重者得人情,禁轻者失事实。且夫死力者,民之所有者也,人情莫不出其死力以致其所欲;而好恶者,上之所制也,民者好利禄而恶刑罚,上掌好恶以御民力,事实不宜失矣。然而禁轻事失者,刑赏失也。其治民不秉法、为善也如是,则是无法也。
【注释】
[47] 法必严以重之:等于说“必严而重法”。“严”、“重”用作使动词。之:复指“法”。
【译文】
凡是国土广大、君主尊贵的,从来没有不是法制严厉因而可以达到一下达命令天下的人们就立即行动、一发布禁约天下的人们就停止不做的。因此,君主分别爵位等级、制定俸禄标准,就一定要使法制严格而且厉害。国家太平,那么民众就安定;政事混乱,那么国家就危险。法制严厉是适合人之常情的,法禁松弛会失去政事的实际功效。况且那种拼命用力的行为,是民众所具有的,他们的心情无非是想付出自己的生命和气力去取得他们想要得到的东西;而民众的爱好和厌恶,是君主能够加以控制的。民众喜欢利禄而厌恶刑罚,君主掌握住这种喜欢和厌恶的心理来使用民力,政事的实际功效就不应该丧失了。这样去做了而还是法禁松弛、政事没有取得成效的,是因为赏罚有了失误。君主治理民众时不掌握法度而像这样去行善,那就等于没有法制了。
55.2 故治乱之理 [48] ,宜务分刑赏为急。治国者莫不有法,然而有存有亡;亡者,其制刑赏不分也。治国者,其刑赏莫不有分。有持以异为分,不可谓分。至于察君之分,独分也,是以其民重法而畏禁,愿毋抵罪而不敢胥赏 [49] 。故曰:不待刑赏而民从事矣。
【注释】
[48] 治乱:偏义复词,指“治”。
[49] 胥:通“须”,等待。
【译文】
所以治理国家的办法,应把致力于确定刑罚和奖赏的界限作为最迫切的任务。治理国家的君主,没有谁没有法度,但是国家却有存有亡;那亡国的原因,是因为他掌握刑罚和奖赏时没有个确定的界限。治理国家的君主,他的刑罚和奖赏无不有一定的界限。有的君主所坚持的是拿不同的标准作为界限,这不能说是什么界限。至于明察的君主所确定的界限,是以独一的法度作为界限,因此他统治下的民众尊重法度而不敢触犯禁令,希望不要犯法判罪而不敢期待非分的奖赏。所以说:不等到使用刑罚和奖赏而民众就已经卖力做事了。
55.3 是故夫至治之国,善以止奸为务。是何也?其法通乎人情,关乎治理也。然则去微奸之道奈何?其务令之相规其情者也 [50] 。则使相窥奈何?曰:盖里相坐而已 [51] 。禁尚有连于己者 [52] ,理不得相窥 [53] ,惟恐不得免。有奸心者不令得忘 [54] ,窥者多也。如此,则慎己而窥彼,发奸之密。告过者免罪受赏,失奸者必诛连刑。如此,则奸类发矣。奸不容细,私告任坐使然也 [55] 。
【注释】
[50] 规:通“窥”。
[51] 里:古代的地方行政组织,辖五十家。坐:判罪受罚,这里指“连坐”,即联保组织中有一人犯罪,其他的人如果不告发,就连带一同受罚。
[52] 尚:通“倘”。
[53] 理:法。不得:当作“不得不”。
[54] 忘:“志”字之误。
[55] 任:保。
【译文】
因此那种治理得最好的国家,善于把禁止奸邪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禁奸的方法和人之常情相通,关系到治国的道理。既然这样,那么除去那些隐微难察的奸邪行为的办法又是什么呢?那就是务必使民众互相监视彼此的隐情。那么使民众互相监视的办法又是什么呢?那就是:同村的人互相担保、株连受罚而已。禁令倘有牵连到自己的,按照法律不得不互相监视,只怕别人犯罪而使自己不能免受惩处。有阴谋的人不会让他得逞,这是因为监视的人很多。像这样,那么民众不但自己会小心谨慎,而且会监督好别人,会揭发坏人的秘密。告发奸邪的人免罪受赏,让奸邪漏网的人一定连带受到惩罚。像这样,那么凡属于奸邪一类的人就都被揭发出来了。奸邪的事,就连极微小的也不容存在,这是私人告发和担保连坐造成的啊。
55.4 夫治法之至明者,任数不任人。是以有术之国,不用誉,则毋适 [56] ,境内必治,任数也;亡国,使兵公行乎其地,而弗能圉禁者 [57] ,任人而无数也。自攻者人也,攻人者数也。故有术之国,去言而任法。
【注释】
[56] 毋:通“无”。适:通“敌”。
[57] 圉:通“御”。
【译文】
最高明的治国方法,是利用法度而不依靠个人的智慧。因此掌握了统治方法的国家,不任用享有盛誉的贤人,就能无敌于天下,国内也一定治理得很好,这是因为利用了法度啊;而丧失了主权的国家,让敌兵在自己的领土上公然横行霸道,却不能防御和制止,这是因为只依靠个人的智慧而没有利用法度啊。自取灭亡,是因为只依靠个人的智慧;能攻打别国,是因为利用了法度。所以掌握了统治方法的国家,摒除空谈而利用法度。
55.5 凡畸功之循约者难知,过刑之于言者难见也,是以刑赏惑乎贰。所谓循约难知者,奸功也;臣过之难见者,失根也。循理不见虚功,度情诡乎奸根 [58] ,则二者安得无两失也?是以虚士立名于内,而谈者为略于外,故愚、怯、勇、慧相连而以虚道属俗而容乎世。故其法不用,而刑罚不加乎僇人。如此,则刑赏安得不容其二?实故有所至 [59] ,而理失其量,量之失,非法使然也,法定而任慧也。释法而任慧者,则受事者安得其务?务不与事相得,则法安得无失,而刑安得无烦?是以赏罚扰乱,邦道差误,刑赏之不分白也。
【注释】
[58] 诡:欺骗。
[59] 故:通“固”。
【译文】
大凡那些符合立功条例的不正当的功劳,是难以识别的;那些在言论中的罪过,是难以发现的。因此,刑罚、奖赏的实施往往会被这种表里不一的情况所惑乱。所谓符合立功条例而难以识别的不正当的功劳,是奸邪的功劳;臣下那些难以发现的过错,是造成刑赏失误的祸根。根据通常的事理来观察就不能发现虚假的功劳,按照通常的情理来衡量就会被奸邪的祸根所欺骗,这样的话,那么奖赏和刑罚两个方面怎么能不双双失误呢?因此,立有虚假功劳的人在国内树立了名声,而游说之士在国外进行谋划,所以,不懂政治的书呆子、逃避战争的胆小鬼、勇于私斗的暴徒、聪明善谈的辩士互相勾结而凭借空洞无用的道德说教以及对世俗的迎合来取容于社会。所以,这些国家的法制不能推行,而刑罚不能施加于罪人。像这样,那么在刑罚和奖赏的执行过程中怎么会不包容那种不一致的情况呢?刑赏的实际功效本来应该有所成就,但按照常理来考察却失去了应有的度量,度量的失误,并不是法制造成的,而是因为法制虽已订定却又用了智慧的缘故。放弃法治而依靠智慧,那么接受职事的官吏怎么能够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官吏的做法不和职事相当,那么法治哪能没有失误?而刑罚又怎么能不烦乱?因此赏罚混乱,治国之道错误,这是因为刑罚和奖赏的实施界限没有分辨明白的缘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