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一第三十六 (第三十六篇 辩难第一编)
36.1.1 晋文公将与楚人战,召舅犯问之 [1] ,曰:“吾将与楚人战,彼众我寡,为之奈何?”舅犯曰:“臣闻之:‘繁礼君子,不厌忠信;战阵之间,不厌诈伪。’君其诈之而已矣。”文公辞舅犯,因召雍季而问之 [2] ,曰:“我将与楚人战,彼众我寡,为之奈何?”雍季对曰:“焚林而田,偷取多兽,后必无兽;以诈遇民,偷取一时,后必无复。”文公曰:“善。”辞雍季,以舅犯之谋与楚人战以败之。归而行爵,先雍季而后舅犯。群臣曰:“城濮之事,舅犯谋也。夫用其言而后其身,可乎?”文公曰:“此非君所知也 [3] 。夫舅犯言,一时之权也;雍季言,万世之利也。”仲尼闻之,曰:“文公之霸也,宜哉!既知一时之权,又知万世之利。”
【注释】
[1] 舅犯:即狐偃,字子犯,因为是晋文公的舅父,所以称“舅犯”。
[2] 雍季:即公子雍,晋文公的小儿子。
[3] 君:当作“若”,你们。
【译文】
晋文公将与楚国人打仗,召舅犯来咨询这件事,说:“我将要和楚国人打仗,他们人多而我们人少,对此该怎么办?”舅犯说:“我听说过这样的话:‘多礼的君子,不满足地追求忠诚老实;作战的时候,却不厌烦欺骗诡诈。’您就用欺骗他们的手段好了。”文公辞退了舅犯,便召雍季来咨询这件事,说:“我将要和楚国人打仗,他们人多而我们人少,对此该怎么办?”雍季回答说:“焚烧树林来打猎,苟且获得了较多的野兽,但以后在这里就肯定打不到野兽了;用欺诈的手段来对待民众,苟且取得了暂时的利益,但以后肯定不能再用这种办法来获利了。”文公说:“好。”辞退了雍季后,文公用舅犯的计谋和楚国人作战而把他们打败了。回来以后奖赏爵禄,先赏雍季而后赏舅犯。大臣们说:“城濮的战事,是靠了舅犯的计谋。采用了他的建议而奖赏时却把他排在后面,合适吗?”文公说:“这不是你们所能懂得的。舅犯的话,是暂时的权宜之计;雍季的话,才关系到流传千古的长远利益啊。”孔丘听说了这件事,说:“晋文公称霸天下,是理所当然的啊!他既懂得暂时的权变,又懂得流传千古的长远利益。”
36.1.2 或曰:雍季之对,不当文公之问。凡对问者,有因问小大缓急而对也。所问高大,而对以卑狭,则明主弗受也。今文公问“以少遇众”,而对曰“后必无复”,此非所以应也。且文公不知一时之权,又不知万世之利。战而胜,则国安而身定,兵强而威立,虽有后复,莫大于此,万世之利奚患不至?战而不胜,则国亡兵弱,身死名息,拔拂今日之死不及,安暇待万世之利?待万世之利,在今日之胜;今日之胜,在诈于敌;诈敌,万世之利而已。故曰:雍季之对,不当文公之问 [4] 。且文公又不知舅犯之言。舅犯所谓“不厌诈伪”者,不谓诈其民,请诈其敌也。敌者,所伐之国也,后虽无复,何伤哉?文公之所以先雍季者,以其功耶?则所以胜楚破军者,舅犯之谋也。以其善言耶?则雍季乃道其“后之无复”也,此未有善言也。舅犯则以兼之矣 [5] 。舅犯曰“繁礼君子,不厌忠信”者:忠,所以爱其下也;信,所以不欺其民也。夫既以爱而不欺矣,言孰善于此?然必曰“出于诈伪”者,军旅之计也。舅犯前有善言,后有战胜,故舅犯有二功而后论,雍季无一焉而先赏。“文公之霸,不亦宜乎?”仲尼不知善赏也。
【注释】
[4] “故曰雍季之对不当文公之问”12字当在上文“此非所以应也”之后,今译文移正。
[5] 以:通“已”。
【译文】
有人说:雍季的回答,没有针对文公的询问。凡是回答问题,关键在于根据所问问题的大小缓急来回答。如果所问的问题高尚宏大,而臣下用低下狭隘的话来回答,那么英明的君主是不会接受的。现在文公问“如何用人少来对付人多”,而雍季却回答说“以后肯定不能用这种办法来获利了”,这并不是用来回答问题的话。所以说:雍季的回答,没有针对文公的询问。而且,文公既不懂得暂时的变通,又不懂得流传千古的长远利益。打仗打赢了,那么国家安全而君主本身的地位也稳定了,兵力强大而君主的威望也树立起来了,即使以后再有用这种方法来获利的情况,也不会比这次战胜敌人的利益更大的了,还忧虑什么流传千古的利益不能到来呢?如果这次战争没打赢,那么国家就会灭亡,兵力就会衰弱,君主就会身死名灭,想免除今日的死亡都还来不及,哪有空闲去等待流传千古的长远利益呢?希望获得流传千古的长远利益,关键就在于今日的胜利;而要取得今日的胜利,就在于欺骗敌人;所以欺骗敌人,也就成全了流传千古的长远利益。再说,文公也没有懂得舅犯的话。舅犯所谓“不厌烦欺骗诡诈”,并不是说要欺骗自己的民众,而是请文公去欺骗自己的敌人。敌人,是自己所要讨伐的国家,以后即使不能再用这样的办法去获利,又有什么损害呢?文公之所以先赏雍季,是因为他有功劳吗?但是用来战胜楚国打败楚军的,是舅犯的计谋啊。是因为他说了有用的好话吗?但雍季就说了那一句“以后不能再用这种办法来获利”,他这个人并没有说什么有用的好话啊。舅犯倒已经兼有了功劳和很好的言论,舅犯所说的“多礼的君子,不满足地追求忠诚老实”:这忠诚,是用来爱护自己的部下的;这老实,是用来不欺骗自己的民众的。已经爱护部下而不欺骗民众了,还有什么言论比这更好的呢?但他一定要说“战胜楚军的办法来自欺骗诡诈”,那是军队打仗的计谋啊。舅犯在战前讲了有用的好话,在后来又有了使战争获胜的实绩,所以舅犯有了两样功劳,但却被放在后面加以评定奖赏;雍季在言论和实绩方面一样功劳都没有,却先受到了奖赏。孔丘还说什么“文公称霸天下,不也是应该的吗?”孔丘实在不懂得什么是正确的奖赏啊。
36.2.1 历山之农者侵畔,舜往耕焉,期年,畎亩正。河滨之渔者争坻,舜往渔焉,期年而让长。东夷之陶者器苦窳 [6] ,舜往陶焉,期年而器牢。仲尼叹曰:“耕、渔与陶,非舜官也,而舜往为之者,所以救败也。舜其信仁乎!乃躬藉处苦而民从之 [7] 。故曰:圣人之德化乎!”
【注释】
[6] 苦(gu):通“盬”,粗劣。窳(yu):粗劣,不坚实。
[7] 藉:践踏。
【译文】
历山一带的农夫互相侵占田界,舜就到那里去耕种,一周年后,田界就被端正了。黄河边上的渔民互相争夺钓鱼时凭靠的河中高地,舜到那里去捕鱼,一周年后,大家就把好地方谦让给年纪大的人了。东方部落的制陶工人做出来的陶器粗劣不坚固,舜到那里去制作陶器,一周年后,做出来的陶器就牢固了。孔丘赞叹说:“耕田、捕鱼和制造陶器,都不是舜的职事,而舜去干这些事情,是为了纠正那里的弊病。舜这个人确实仁厚啊!如此亲身来到这些艰苦的地方,因而民众都跟着效法他。所以说:圣人用道德去感化人啊!”
36.2.2 或问儒者曰:“方此时也,尧安在?”其人曰:“尧为天子。”“然则仲尼之圣尧奈何?圣人明察在上位,将使天下无奸也。今耕渔不争,陶器不窳,舜又何德而化?舜之救败也,则是尧有失也。贤舜,则去尧之明察;圣尧,则去舜之德化:不可两得也。楚人有鬻楯与矛者,誉之曰:‘吾楯之坚,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楯,何如?’其人弗能应也。夫不可陷之楯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今尧、舜之不可两誉,矛楯之说也。且舜救败,期年已一过,三年已三过。舜有尽,寿有尽,天下过无已者;以有尽逐无已,所止者寡矣。赏罚,使天下必行之。令曰:‘中程者赏 [8] ,弗中程者诛。’令朝至暮变,暮至朝变,十日而海内毕矣,奚待期年?舜犹不以此说尧令从己 [9] ,乃躬亲,不亦无术乎?且夫以身为苦而后化民者,尧、舜之所难也;处势而骄下者 [10] ,庸主之所易也。将治天下,释庸主之所易,道尧、舜之所难 [11] ,未可与为政也。”
【注释】
[8] 中(zhòng):符合。程:度,指法度。
[9] 己:此,指法令。
[10] 骄:当作“矫”。
[11] 道:由。
【译文】
有人问儒家的学者说:“在这个时候,尧在哪里?”那学者说:“尧做天子。”“这样的话,那么孔丘认为尧圣明又怎么解释呢?圣人处在君位上明察一切,就会使天下没有奸诈邪恶。如果种地的、捕鱼的没有争执,陶器不粗劣,舜又何必用道德去感化他们呢?舜去纠正弊病,那就是尧有过失。如果认为舜贤能,那就得否定尧的明察;如果认为尧圣明,那就得否定舜的用道德去感化:不可两者都加以肯定。楚国有个卖盾和矛的人,夸耀他的盾说:‘我的盾这样坚固,没有什么东西能刺穿它。’又赞誉他的矛说:‘我的矛这般锋利,对于任何东西它没有刺不穿的。’有人问:‘用你的矛刺你的盾,怎么样?’那人就不能回答了。那不可能被刺穿的盾和没有什么东西不能刺穿的矛,是不可能同时存在的。现在尧和舜不可以同时被赞誉,就像这矛和盾不可以同时被赞誉的说法一样。而且舜去纠正弊病,一年纠正一个过错,三年纠正三个过错。舜这样的人为数有限,人的寿命也有限,而天下的过错却没有个尽头;拿有限的贤人和寿命去克服无穷无尽的过错,被纠正的过错也就很少了。实行赏罚,可以使天下的人不得不遵行法度。只要下道命令说:‘符合法度的就奖赏,不符合法度的就惩处。’命令在早晨传达到,过错到傍晚就能改正;命令在傍晚传达到,过错到第二天早晨就能改正;十天时间而全国的过错就可以全部纠正了,哪里要等一年呢?舜也不拿这种道理去劝说尧来使天下的人服从法令,却去亲自操劳,不也是太没有手段了么?况且那种使自己受苦然后去感化民众的做法,是尧、舜也难以做到的;而掌握了权势去纠正臣民过错的方法,是平庸的君主也容易做到的。要治理天下,放弃平庸的君主都容易做到的方法,而去遵行尧、舜都难以做到的办法,这种人是不能和他搞政治的啊。”
36.3.1 管仲有病,桓公往问之,曰:“仲父病,不幸卒于大命,将奚以告寡人?”管仲曰:“微君言,臣故将谒之 [12] 。愿君去竖刁,除易牙,远卫公子开方。易牙为君主味,君惟人肉未尝,易牙烝其子首而进之 [13] 。夫人情莫不爱其子,今弗爱其子,安能爱君?君妒而好内,竖刁自宫以治内。人情莫不爱其身,身且不爱,安能爱君?开方事君十五年,齐、卫之间不容数日行,弃其母,久宦不归。其母不爱,安能爱君?臣闻之:‘矜伪不长 [14] ,盖虚不久。’愿君去此三子者也。”管仲卒死,桓公弗行。及桓公死,虫出尸不葬 [15] 。
【注释】
[12] 故:通“固”。
[13] 烝:通“蒸”。
[14] 矜:当作“務”,从事。
[15] 尸:当作“户”。
【译文】
管仲生了重病,桓公去问候他,说:“仲父病得厉害,假如您不幸地由于自然寿数的关系要去世了,将用什么来劝告我呢?”管仲说:“没有您的问话,我本来也要告诉您。希望您去掉竖刁,除掉易牙,疏远卫国公子开方。易牙为您主管伙食,您只有人肉还没有吃过,易牙就把自己儿子的头蒸了进献给您。人的感情没有不爱自己儿子的,现在他不爱自己的儿子,哪会爱君主呢?您忌妒卿大夫而爱好后宫的女色,竖刁就自己割去了睾丸来管理后宫。人的本性没有不爱自己身体的,自己的身体尚且不爱,哪能爱君主呢?开方侍奉您十五年,齐国、卫国之间要不了几天的行程,他却抛弃了他的母亲,长期在外做官而不回家探望。自己的母亲都不爱,哪能爱君主呢?我听说过这样的话:‘弄虚作假,不会长远;掩盖漏洞,不会持久。’请君主除去这三个人。”管仲最终死了,桓公没按管仲的话去做。等到桓公死了,尸体上的蛆虫爬出了门也没有人收葬。
36.3.2 或曰:管仲所以见告桓公者,非有度者之言也。所以去竖刁、易牙者,以不爱其身、适君之欲也。曰:“不爱其身,安能爱君?”然则臣有尽死力以为其主者,管仲将弗用也。曰:“不爱其死力,安能爱君?”是欲君去忠臣也。且以不爱其身度其不爱其君,是将以管仲之不能死公子纠度其不死桓公也,是管仲亦在所去之域矣。明主之道不然,设民所欲以求其功,故为爵禄以劝之;设民所恶以禁其奸,故为刑罚以威之。庆赏信而刑罚必,故君举功于臣,而奸不用于上,虽有竖刁,其奈君何?且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君臣之际,非父子之亲也,计数之所出也。君有道,则臣尽力而奸不生;无道,则臣上塞主明而下成私。管仲非明此度数于桓公也,使去竖刁,一竖刁又至,非绝奸之道也。且桓公所以身死虫流出尸不葬者,是臣重也。臣重之实,擅主也。有擅主之臣,则君令不下究,臣情不上通。一人之力能隔君臣之间,使善败不闻,祸福不通,故有不葬之患也。明主之道:一人不兼官,一官不兼事;卑贱不待尊贵而进,大臣不因左右而见;百官修通,群臣辐凑 [16] ;有赏者君见其功,有罚者君知其罪。见知不悖于前,赏罚不弊于后 [17] ,安有不葬之患?管仲非明此言于桓公也,使去三子,故曰:管仲无度矣。
【注释】
[16] 辐凑:见8.6注。
[17] 弊:通“蔽”。
【译文】
有人说:管仲用来面告桓公的,并不是懂法度的人所说的话。管仲要除去竖刁、易牙的原因,是因为他们不爱自身而去迎合君主的欲望。管仲说:“不爱他自身,哪会爱君主?”这样的话,那么臣下有为他们君主拼命出力的人,管仲就不会任用了。因为管仲会说:“不爱自己的生命和气力,哪会爱君主呢?”这是要君主去掉忠臣啊。况且用不爱他自身来推断他不爱他的君主,这样的话,就会用管仲不能为公子纠而死来推断出他不能为桓公而死,那么管仲也在被革除的范围之内了。英明君主的治国原则不是这样,而是设置臣民想要得到的东西来争取他们为自己立功,所以制定了爵位俸禄来鼓励他们;设置臣民厌恶的东西来禁止他们为非作歹,所以建立了刑罚来威吓他们。奖赏守信用而刑罚一定执行,所以君主能在臣子中选拔有功的人,而奸邪的人不会被君主任用,即使有竖刁那样的人,他们又能把君主怎么样呢?况且臣子拼死出力来和君主换取爵位俸禄,君主陈列了爵位俸禄来和臣下换取智慧气力。君臣之间,并没有父子之间的骨肉之亲,而是以互相计算利害得失为出发点的。君主如果掌握了治国的方法,那么臣下就会为君主竭尽全力而奸邪也不会产生;君主如果没有掌握治国的方法,那么臣下就会对上堵塞君主的明察而在下面成就自己的私利。管仲不是向桓公讲清这种法术,而是让他除掉竖刁,但除掉了一个竖刁,另一个竖刁又会出现,所以这决不是消灭奸邪的办法。而且,桓公之所以自己死后尸体上的蛆虫爬出了门还不得安葬,这是因为臣下的权力太大。臣下权大的结果,就是控制君主。有了控制君主的臣子,那么君主的命令就不能向下贯彻到底,群臣的情况也不会向上通报到君主。他一个人的力量能够隔开君主与臣下之间的联系,使君主听不到好坏,不知道祸福,所以君主会有齐桓公那种不得安葬的祸患。英明君主的治国原则是:每一个臣子不兼任其他的官职,每一个官职不兼管其他的事情;地位低下的人不必等待地位高贵的人来推荐,大臣不必依靠君主身边的亲信来引见;百官整饬而君主通晓他们的情况,群臣就像车轮上的辐条聚集在车毂上那样归附君主;受到奖赏的人,君主一定看到了他的功劳;受到惩罚的人,君主一定了解他的罪过。在赏罚之前君主对功过的观察了解不糊涂,那么在后来实行赏罚时就不会受蒙蔽了,怎么会有桓公那种不得安葬的祸患呢?管仲不是向桓公讲清这个道理,而是叫他除掉三个人,所以说:管仲不懂得法度。
36.4.1 襄子围于晋阳中 [18] ,出围,赏有功者五人,高赫为赏首。张孟谈曰:“晋阳之事,赫无大功,今为赏首,何也?”襄子曰:“晋阳之事,寡人国家危,社稷殆矣。吾群臣无有不骄侮之意者,惟赫子不失君臣之礼,是以先之。”仲尼闻之曰:“善赏哉!襄子赏一人而天下为人臣者莫敢失礼矣。”
【注释】
[18] 襄子围于晋阳:参见10.5及注。
【译文】
赵襄子被包围在晋阳城中,破围后,奖赏有功的人五个,高赫成为受赏的第一人。张孟谈说:“晋阳的战事,高赫并没有大功,现在他成为受赏的第一人,为什么呢?”襄子说:“晋阳的战事,我的国家危急,政权危险了。我的大臣们都有倨傲轻慢的意思,只有赫先生没有丧失君臣之间的礼节,因此先奖赏他。”孔子听到这件事以后说:“善于奖赏啊!襄子奖赏了一个人而天下做臣子的都不敢失礼了。”
36.4.2 或曰:仲尼不知善赏矣。夫善赏罚者,百官不敢侵职,群臣不敢失礼。上设其法,而下无奸诈之心。如此,则可谓善赏罚矣。使襄子于晋阳也,令不行,禁不止,是襄子无国、晋阳无君也,尚谁与守哉?今襄子于晋阳也,知氏灌之,臼灶生龟,而民无反心,是君臣亲也。襄子有君臣亲之泽,操令行禁止之法,而犹有骄侮之臣,是襄子失罚也。为人臣者,乘事而有功则赏 [19] 。今赫仅不骄侮,而襄子赏之,是失赏也。明主赏不加于无功,罚不加于无罪。今襄子不诛骄侮之臣,而赏无功之赫,安在襄子之善赏也?故曰:仲尼不知善赏。
【注释】
[19] 乘:计算。
【译文】
有人说:孔子不懂得什么是善于奖赏了。善于赏罚的话,百官不敢侵犯他人的职权,群臣不敢丧失礼节。君主设置了那法制,臣下便不再有奸诈的念头。像这样,才可以说是善于赏罚了。假如襄子在晋阳的时候,命令不能贯彻执行,禁令不能起制约作用,这就等于襄子失去了国家政权、晋阳没有了君主,襄子还和谁一起去守城呢?现在襄子在晋阳的时候,智伯引晋水灌淹晋阳城,城中石臼和锅灶里都生出了乌龟,而民众仍没有背叛的念头,这是君臣之间相亲的表现啊。襄子有了君臣相亲的德泽,掌握了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的法制,却还有倨傲轻慢的臣子,这是因为襄子没有正确地使用刑罚啊。做臣子的,君主计算考核他做的事情,如果有功就给予奖赏。现在高赫只是不倨傲轻慢,而襄子就奖赏他,这是错误的奖赏啊。英明的君主,奖赏不授予无功的人,刑罚不加给无辜的人。现在赵襄子不惩处倨傲轻慢的臣子,却奖赏没有功劳的高赫,襄子的善于奖赏表现在哪里呢?所以说:孔子不懂得什么是善于奖赏。
36.5.1 晋平公与群臣饮,饮酣,乃喟然叹曰:“莫乐为人君,惟其言而莫之违。”师旷侍坐于前,援琴撞之。公披衽而避,琴坏于壁。公曰:“太师谁撞 [20] ?”师旷曰:“今者有小人言于侧者,故撞之。”公曰:“寡人也。”师旷曰:“哑!是非君人者之言也。”左右请除之,公曰:“释之,以为寡人戒。”
【注释】
[20] 太师:古代乐官之长称“太师”,这里是称师旷。
【译文】
晋平公和群臣喝酒,酒喝得畅快的时候,就感慨地赞叹说:“没有比做君主更快乐的了,只有君主的话是没有人敢违背的。”师旷在平公跟前陪坐,便拿过琴来扔他。平公撩开衣襟躲避,琴撞坏在墙上。平公说:“太师扔谁?”师旷说:“现在有个小人在旁边说话,所以我扔他。”平公说:“说话的是我呀。”师旷说:“啊呀!这不该是做君主的人所说的话啊。”平公身边的侍从请平公除掉师旷,平公说:“放了他,把这件事作为我的鉴戒吧。”
36.5.2 或曰:平公失君道,师旷失臣礼。夫非其行而诛其身,君之于臣也;非其行则陈其言,善谏不听则远其身者,臣之于君也。今师旷非平公之行,不陈人臣之谏,而行人主之诛,举琴而亲其体,是逆上下之位,而失人臣之礼也。夫为人臣者,君有过则谏,谏不听则轻爵禄以待之,此人臣之礼义也。今师旷非平公之过,举琴而亲其体,虽严父不加于子,而师旷行之于君,此大逆之术也。臣行大逆,平公喜而听之,是失君道也。故平公之迹不可明也,使人主过于听而不悟其失;师旷之行亦不可明也,使奸臣袭极谏而饰弑君之道。不可谓两明 [21] ,此为两过。故曰:平公失君道,师旷亦失臣礼矣。
【注释】
[21] 谓:通“为”,被。
【译文】
有人说:晋平公失去了做君主的原则,师旷失去了当臣子的礼节。认为他的行为不对就惩处他本身,这是君主对臣下的做法;认为他的行为不对就陈述自己的意见,好好地加以劝说而不被听从就远远地离开他本身,这是臣子对君主的做法。现在师旷认为平公的行为不对,不去陈述臣子的劝告,却采用了君主才可使用的惩处办法,举起琴来向平公的身体上扔过去,这是颠倒了君臣的位置,而丧失了臣下的礼节。做臣子的,君主有过错就规劝,规劝不被听从就看轻爵位俸禄辞去官职来等待君主的省悟,这是臣下的礼节和行为准则。现在师旷责备平公的过错,举起琴来向他的身体上扔过去,即使是严厉的父亲也不会把这样的手段施加到儿子头上,而师旷却对君主采取了这样的手段,这是大逆不道的做法啊。臣子干了大逆不道的事,平公却高兴地听从他,这是失去了做君主的原则啊。所以平公的事迹不可加以宣扬,因为它会使君主在听取意见方面犯错误而又觉察不到自己的失误;师旷的行为也不可加以宣扬,因为它会使奸臣袭用尽力规劝君主的美名来掩饰杀君的行径。平公、师旷的行为不可以被双双宣扬,因为这是两种过错。所以说:平公失去了做君主的原则,师旷也失去了当臣子的礼节。
36.6.1 齐桓公时,有处士曰小臣稷 [22] ,桓公三往而弗得见。桓公曰:“吾闻布衣之士不轻爵禄,无以易万乘之主;万乘之主不好仁义,亦无以下布衣之士。”于是五往乃得见之。
【注释】
[22] 小臣:复姓。稷:人名。
【译文】
齐桓公的时候,有个没有做官的读书人叫小臣稷,桓公去拜访了三次也没能见到。桓公说:“我听说身穿布衣的平民百姓如果不看轻爵位俸禄,那就没有什么可以用来轻视拥有万辆兵车的大国的君主;大国的君主如果不爱好仁义,也就不能谦卑地尊重平民百姓。”于是去了五次才算见到了小臣稷。
36.6.2 或曰:桓公不知仁义。夫仁义者,忧天下之害,趋一国之患,不避卑辱,谓之仁义。故伊尹以中国为乱,道为宰于汤 [23] ;百里奚以秦为乱,道为虏于穆公。皆忧天下之害,趋一国之患,不辞卑辱,故谓之仁义。今桓公以万乘之势,下匹夫之士,将与忧齐国,而小臣不行,见小臣之忘民也。忘民不可谓仁义。仁义者,不失人臣之礼,不败君臣之位者也。是故四封之内,执会而朝名曰“臣” [24] ,臣吏分职受事名曰“萌” [25] 。今小臣在民萌之众,而逆君上之欲,故不可谓仁义。仁义不在焉,桓公又从而礼之。使小臣有智能而遁桓公,是隐也,宜刑;若无智能而虚骄矜桓公,是诬也,宜戮。小臣之行,非刑则戮。桓公不能领臣主之理而礼刑戮之人,是桓公以轻上侮君之俗教于齐国也,非所以为治也。故曰:桓公不知仁义。
【注释】
[23] 道:由。于:当作“干”。
[24] 会:当作“禽”,鸟兽的总称。根据周代的礼制,臣下朝见尊长时,必须拿一定品种的禽类作为礼物相赠,以表示顺服,即所谓“执禽而朝”。
[25] 受:同“授”。萌:见1.4注。
【译文】
有人说:桓公不懂得仁义。所谓仁义,就是为天下的祸害而担忧,为全国的患难而奔忙,不回避卑贱的地位和屈辱的待遇,这才叫做仁义。所以伊尹认为中原地区混乱,就通过做厨师的途径来求得商汤的任用;百里奚认为秦国混乱,就通过当奴隶的途径来求得秦穆公的任用。他们都为天下的祸害而担忧,为全国的患难而奔忙,不推辞卑贱的地位和屈辱的待遇,所以说他们有仁义的德行。现在桓公凭借着大国的权势,谦卑地去尊重一个身为平民的读书人,要和他一起操劳齐国的事情,但小臣稷却不愿出来做官,可见小臣稷忘记了民众。忘记了民众是不可以称为仁义的。所谓仁义,就是不失掉臣子的礼节,不败坏君臣之间的等级名位。所以在四面国境之内,拿着鸟兽作为礼物而朝见君主的名叫“臣”,由臣子的下属官吏按不同职业而授予事务的名叫“萌”。现在小臣稷是处在民萌地位的群众,却违背君主的意愿,所以是不可以称为仁义的。仁义不存在于他身上,桓公却还去尊敬他。假如小臣稷有了智慧才能而回避桓公,这是隐居而不愿为君主出力,那就应当处以刑罚;如果他没有智慧才能而虚伪地在桓公面前骄傲自大,这就是在欺骗君主,那就应当把他杀掉。小臣稷的行为,不是该用刑就是该杀戮。桓公不能整治君臣之间的伦理而去敬重应该受刑被杀的人,这是桓公用轻视皇上侮慢君主的习俗去教化齐国,这决不是搞政治的办法。所以说:桓公不懂得仁义。
36.7.1 靡笄之役 [26] ,韩献子将斩人 [27] 。郄献子闻之 [28] ,驾往救之。比至,则已斩之矣。郄子因曰:“胡不以徇?”其仆曰:“曩不将救之乎?”郄子曰:“吾敢不分谤乎?”
【注释】
[26] 靡笄(ji):山名,在今山东历城县南。
[27] 韩献子:名厥,当时任司马。
[28] 郄(xì)献子:名克,当时任中军主将。
【译文】
在靡笄的战役中,韩献子将要处决一个人,郄献子听到这消息,驾着马车去救他。等赶到,韩献子早就已经把他杀了。郄献子便说:“什么不拿他的尸体巡行示众?”郄献子的车夫说:“先前您不是要救他吗?怎么变卦了?”郄献子说:“我敢不为韩献子分担别人的指责吗?”
36.7.2 或曰:郄子言,不可不察也,非分谤也。韩子之所斩也,若罪人,则不可救,救罪人,法之所以败也,法败,则国乱;若非罪人,则劝之以徇 [29] ,劝之以徇,是重不辜也,重不辜,民所以起怨者也,民怨,则国危。郄子之言,非危则乱,不可不察也。且韩子之所斩若罪人,郄子奚分焉?斩若非罪人,则已斩之矣,而郄子乃至,是韩子之谤已成而郄子且后至也。夫郄子曰“以徇”,不足以分斩人之谤,而又生徇之谤,是子言分谤也?昔者纣为炮烙,崇侯、恶来又曰斩涉者之胫也 [30] ,奚分于纣之谤?且民之望于上也甚矣,韩子弗得,且望郄子之得之也;今郄子俱弗得,则民绝望于上矣。故曰:郄子之言非分谤也,益谤也。且郄子之往救罪也,以韩子为非也;不道其所以为非,而劝之“以徇”,是使韩子不知其过也。夫下使民望绝于上,又使韩子不知其失,吾未得郄子之所以分谤者也。
【注释】
[29] 则劝之以徇:当作“则不可劝之以徇”。
[30] 崇侯、恶来:见23.7注。
【译文】
有人说:郄献子的话,不可以不加审察,因为它不是在分担人们对韩献子的指责。韩献子所杀的,如果是有罪之人,就不可以去救他,因为救有罪的人,是法制败坏的原因,法制败坏了,那么国家就会混乱;如果不是有罪之人,就不可以劝韩献子拿他的尸体示众,劝韩献子拿他的尸体示众,这是在从重惩处无罪的人,从重惩处无罪的人,这是民众产生怨恨的原因,民众怨恨,那么国家就危险了。郄献子的话,不是使国家危险就会使国家混乱,所以不可以不加审察。况且韩献子所杀的如果是有罪之人,郄献子要为韩献子分担什么指责呢?韩献子所杀的如果不是有罪之人,那么韩献子已经把他斩了,而郄献子才赶到,这样韩献子的被指责已成了定局而郄献子则后到了,又怎么能为韩献子分担指责呢?郄献子说“拿尸体示众”,这不但不能够用来分担杀人所招致的指责,反而又增添了人们对暴尸示众的指责,这就是郄献子所说的分担指责吗?从前纣设置了用烧红的铜格活活烤杀人的酷刑,崇侯、恶来又建议砍掉趟水者的小腿,这哪能分担人们对纣的指责呢?况且民众对上面依法办事的希望已经很强烈了,韩献子没有能满足民众希望,民众又希望郄献子能做到这一点;现在郄献子同样没能做到,那么民众对上面就绝望了。所以说:郄献子的话不是在分担人们对韩献子的指责,而是增加了人们的指责。再说,郄献子去解救被惩处的人,是认为韩献子错了:但郄献子不说明韩献子为什么是错的,却劝他“拿尸体示众”,这是使韩献子不知道自己的过失。使下面的民众对上层统治者的希望断绝了,又使韩献子不知道自己的过失,我不明白郄献子是怎样来分担指责的。
36.8.1 桓公解管仲之束缚而相之。管仲曰:“臣有宠矣,然而臣卑。”公曰:“使子立高、国之上 [31] 。”管仲曰:“臣贵矣,然而臣贫。”公曰:“使子有三归之家 [32] 。”管仲曰:“臣富矣,然而臣疏。”于是立以为“仲父”。霄略曰:“管仲以贱为不可以治国 [33] ,故请高、国之上;以贫为不可以治富,故请三归;以疏为不可以治亲,故处‘仲父’。管仲非贪,以便治也。”
【注释】
[31] 高、国:见33.5.3注。
[32] 三归:见33.5.3注。
[33] 国:当作“贵”。
【译文】
齐桓公解开了管仲身上的捆绑绳索而让他做了相国。管仲说:“我得到宠爱了,但是我的地位还很低。”桓公说:“使您位于高氏、国氏两大贵族之上。”管仲说:“我的地位高了,但是我还贫穷。”桓公说:“使您拥有俸禄与国民收入的三成相当的食邑。”管仲说:“我富了,但是我和君主的关系还很疏远。”于是桓公就把他立为“仲父”。霄略说:“管仲认为卑贱者是不能够用来管理高贵者的,所以要求位于高氏、国氏两大贵族之上;认为穷人是不能够用来管理富人的,所以请求拥有与国民收入三成相当的俸禄;认为和君主关系疏远的人是不能够用来管理和君主关系亲近的人的,所以要让桓公称自己为‘仲父’。管仲并不是贪婪,而只是为了便于管理啊。”
36.8.2 或曰:今使臧获奉君令诏卿相,莫敢不听,非卿相卑而臧获尊也,主令所加,莫敢不从也。今使管仲之治不缘桓公——是无君也 [34] ,国无君不可以为治。若负桓公之威,下桓公之令——是臧获之所以信也 [35] ,奚待高、国、“仲父”之尊而后行哉?当世之行事、都丞之下征令者,不辟尊贵 [36] ,不就卑贱。故行之而法者,虽巷伯信乎卿相;行之而非法者,虽大吏诎乎民萌 [37] 。今管仲不务尊主明法,而事增宠益爵,是非管仲贪欲富贵,必暗而不知术也。故曰:管仲有失行,霄略有过誉。
【注释】
[34] 缘:因。
[35] 信(shēn):通“伸”,指舒展自己的意志,使别人服从。
[36] 辟:通“避”。
[37] 诎:通“屈”。
【译文】
有人说:现在如果让奴婢带着君主的命令去诏告卿相,没有谁敢不听从,这不是因为卿相卑贱而奴婢尊贵,而是因为君主的命令压下来,没有谁敢不服从。现在如果使管仲治国时不依靠桓公——这等于没有君主,国家没有君主就不能进行治理。如果依仗桓公的威势,下达桓公的命令——这是奴婢使卿相服从的办法,为什么要等有了高氏、国氏、“仲父”那样的尊贵地位以后才能办事呢?当代的行事、都丞这种向下传达君主征召命令的小官虽然卑贱,也不会回避尊贵的人,不会专去找卑贱的人。所以,办事符合法令,即使是宦官也可以使卿相服从;办事不符合法令,即使是大官也会屈服于平民。现在管仲不致力于尊敬君主、彰明法令,却从事于增进自己的宠信、增加自己的爵禄,这样做,如果不是管仲贪图富贵,那就一定是他愚昧而不懂得治国的方法。所以说:管仲有错误的行为,霄略有错误的赞誉。
36.9.1 韩宣王问于樛留:“吾欲两用公仲、公叔 [38] ,其可乎?”樛留对曰:“昔魏两用楼、翟而亡西河 [39] ,楚两用昭、景而亡鄢、郢 [40] 。今君两用公仲、公叔,此必将争事而外市,则国必忧矣。”
【注释】
[38] 公仲、公叔:见22.14注。
[39] 楼、翟(zhái):楼鼻、翟强。西河:见3.2注。
[40] 昭、景:昭氏、景氏,楚国两大贵族。鄢(yān):楚国大城市,位于今湖北省宜城县南。郢(ying):楚国国都,位于今湖北省江陵市北。
【译文】
韩宣王问樛留:“我想同时重用公仲朋和公叔伯婴,可以吗?”樛留回答说:“从前魏王同时重用楼鼻、翟强而失去了西河郡,楚王同时重用昭氏、景氏而失去了鄢、郢。现在如果您同时重用公仲朋、公叔伯婴,这必将使他们争权夺利而和外国勾结搞交易,那么国家就一定要有忧患了。”
36.9.2 或曰:昔者齐桓公两用管仲、鲍叔 [41] ,成汤两用伊尹、仲虺 [42] 。夫两用臣者国之忧,则是桓公不霸、成汤不王也。湣王一用淖齿 [43] ,而身死乎东庙 [44] ;主父一用李兑 [45] ,减食而死。主有术,两用不为患;无术,两用则争事而外市,一则专制而劫弑。今留无术以规上,使其主去两用一,是不有西河、鄢、郢之忧,则必有身死、减食之患。是樛留未有善以知言也 [46] 。
【注释】
[41] 管仲:见3.2注。鲍叔:见10.8注。
[42] 伊尹:见3.2注。仲虺:汤的左相。
[43] 湣王、淖齿:见14.8注。
[44] 东庙:齐国君主的宗庙,位于今山东省莒县境内。
[45] 主父、李兑:见14.8注。
[46] 以:犹“而”。知:通“智”。
【译文】
有人说:从前齐桓公同时重用管仲、鲍叔牙,成汤同时重用伊尹、仲虺。如果同时重用两个大臣就成了国家的忧患,那么齐桓公就不能称霸、成汤就不能称王了。齐湣王专用淖齿,而自身被杀死在东庙;主父专用李兑,结果被减少食物而饿死了。君主如果有手段,那么同时重用两个人并不会成为祸患;如果没有手段,那么同时重用两个人就会使他们争权夺利而和外国搞交易,专用一个人就会使他独揽大权而挟持、杀掉君主。现在樛留拿不出什么统治手段来规劝君主,却让他的君主抛弃同时重用两个人的办法而只重用一个人,这样,就是没有了丧失西河、鄢、郢的忧患,却一定会有杀身、饿死的祸患。这样看来,樛留并没有有用而又明智的建议啊。
难二第三十七 (第三十七篇 辩难第二编)
37.1.1 景公过晏子,曰:“子宫小,近市,请徙子家豫章之圃。”晏子再拜而辞曰:“且婴家贫,待市食,而朝暮趋之,不可以远。”景公笑曰:“子家习市,识贵贱乎?”是时景公繁于刑。晏子对曰:“踊贵而屦贱。”景公曰:“何故?”对曰:“刑多也。”景公造然变色 [47] ,曰:“寡人其暴乎?”于是损刑五。
【注释】
[47] 造然:通“憱(cù)然”,惊恐不安的样子。
【译文】
齐景公去探望晏子,说:“您的住房很小,又靠近市场,请让我把您的家搬迁到豫章的园林中去吧。”晏子拜了两次而辞谢说:“我晏婴家里贫穷,依靠购买食物过日子,因而早晨傍晚都要赶到集市上去,不可以远离它呀。”景公笑着说:“您家熟悉市场行情,可知道什么东西昂贵、什么东西便宜吗?”这时景公多用刑,所以晏子回答说:“假脚昂贵而鞋子便宜。”景公说:“这是什么缘故?”晏子回答说:“是因为刑罚用得太多了。”景公惊恐不安地变了脸色,说:“我难道暴虐吗?”于是减去了五种刑罚。
37.1.2 或曰:晏子之贵踊,非其诚也,欲便辞以止多刑也 [48] 。此不察治之患也。夫刑当无多,不当无少。无以不当闻,而以太多说,无术之患也。败军之诛以千百数,犹北不止;即治乱之刑如恐不胜 [49] ,而奸尚不尽。今晏子不察其当否,而以太多为说,不亦妄乎?夫惜草茅者耗禾穗,惠盗贼者伤良民。今缓刑罚,行宽惠,是利奸邪而害善人也,此非所以为治也。
【注释】
[48] 便(pián):巧辩。
[49] 即:则。胜:尽。
【译文】
有人说:晏子说假脚昂贵,这并不是他的真心话,而是想用巧妙的话来制止繁多的刑罚。这是晏子不懂得政治而造成的过错。用刑恰当,无所谓多;用刑不当,无所谓少。晏子不以用刑不当去汇报,而以用刑太多去劝说,这是不懂得统治术所造成的过错啊。打了败仗的军队被杀掉的人数以千计,但还是败逃不止;可见治理祸乱的刑罚只怕用得不到家,而奸邪还是不能除尽。现在晏子不去考察景公的用刑是否恰当,却以用刑太多进行劝说,不也是很荒唐的吗?爱惜茅草就会损害庄稼,慈爱盗贼就会伤害良民。现在如果放松刑罚,奉行宽厚仁爱之道,这是在便利坏人而伤害好人啊,这决不是用来治理国家的办法。
37.2.1 齐桓公饮酒醉,遗其冠,耻之,三日不朝。管仲曰:“此非有国之耻也 [50] ?公胡其不雪之以政?”公曰:“胡其善!”因发仓囷赐贫穷,论囹圄出薄罪。处三日而民歌之曰:“公胡不复遗冠乎?”
【注释】
[50] 也:通“耶”。
【译文】
齐桓公喝酒喝醉了,丢失了自己的帽子,为此而感到耻辱,三天没上朝听政。管仲说:“这不是拥有国家政权者的耻辱吗?您为什么不用搞好政事来洗刷它呢?”桓公说:“您的建议怎么这样好!”于是打开粮仓谷囤把粮食赐给贫穷的人,审查监狱把犯轻罪的人释放了。过了三天民众便为此唱道:“桓公为什么不再丢失帽子呢?”
37.2.2 或曰:管仲雪桓公之耻于小人,而生桓公之耻于君子矣。使桓公发仓囷而赐贫穷、论囹圄而出薄罪非义也,不可以雪耻;使之而义也,桓公宿义,须遗冠而后行之,则是桓公行义非为遗冠也?是虽雪遗冠之耻于小人,而亦遗义之耻于君子矣 [51] 。且夫发囷仓而赐贫穷者,是赏无功也;论囹圄而出薄罪者,是不诛过也。夫赏无功,则民偷幸而望于上;不诛过,则民不惩而易为非 [52] 。此乱之本也,安可以雪耻哉?
【注释】
[51] 亦遗义之耻于君子:当作“亦生遗义之耻于君子”。
[52] 惩:受到惩处后内心戒惧。
【译文】
有人说:管仲在小人之中洗刷了桓公的耻辱,却在君子之中平添了桓公的耻辱。假如桓公打开粮仓谷囤把粮食赐给贫穷的人、审查监狱把犯轻罪的人放出来是不合道义的,就不能够用来洗刷耻辱;做这些事如果合乎道义,桓公把这种合乎道义的事撇在一边不做,要等丢失了帽子以后再做它,那么桓公实行道义不是因为丢失了帽子的缘故吗?这样的话,虽然在小人之中洗刷了桓公丢失帽子的耻辱,却也在君子之中平添了桓公丢失道义的耻辱了。况且打开谷囤粮仓而把粮食赐给贫穷的人,这是在奖赏没有功劳的人;审查监狱而把犯轻罪的人放出来,这是不惩处有罪过的人。奖赏没有功劳的人,那么民众就会侥幸地希望从君主那里得到意外的赏赐;不惩处有罪过的人,那么民众就不会从惩罚中吸取教训而容易为非作歹。这是国家混乱的根源啊,哪能用来洗刷耻辱呢?
37.3.1 昔者文王侵孟、克莒、举酆 [53] ,三举事而纣恶之。文王乃惧,请入洛西之地——赤壤之国方千里,以请解炮烙之刑。天下皆说 [54] 。仲尼闻之,曰:“仁哉,文王!轻千里之国而请解炮烙之刑。智哉,文王!出千里之地而得天下之心。”
【注释】
[53] 孟:当为“盂”字之误,“盂”通“邘”,商代地名,后为周武王子邘叔的封国,位于今河南沁阳县西北邘台镇。莒(ju):古代地名,位于今山西省祁县东南。酆(fēng):一作“丰”,古代地名,位于今陕西省户县东北。
[54] 说:通“悦”。
【译文】
从前周文王侵占了邘、攻克了莒、夺取了酆,做了这三件事而商纣王就憎恨他了。文王于是害怕了,便向纣王请求进献洛水以西的土地——即具有肥沃土壤的方圆千里的封地,用来请求废除炮烙这种酷刑。天下的人都很高兴。孔子听到了这件事,说:“文王真仁慈啊!不在乎方圆千里的封地而用它来请求废除炮烙这种酷刑。文王真聪明啊!献出了方圆千里的土地而得到了天下的人心。”
37.3.2 或曰:仲尼以文王为智也,不亦过乎?夫智者,知祸难之地而辟之者也 [55] ,是以身不及于患也。使文王所以见恶于纣者,以其不得人心耶,则虽索人心以解恶可也。纣以其大得人心而恶之,己又轻地以收人心,是重见疑也,固其所以桎梏囚于羑里也 [56] 。郑长者有言:“体道 [57] ,无为、无见也 [58] 。”此最宜于文王矣——不使人疑之也。仲尼以文王为智,未及此论也。
【注释】
[55] 辟:通“避”。
[56] 羑(you)里:古代地名,位于今河南省汤阴县北。
[57] 体:行。
[58] 见:同“现”。
【译文】
有人说:孔子认为文王是聪明的,不也错了么?聪明的人,是知道祸害灾难所在的地方而能避开它的人,因此自身不会遭到祸患。假如文王被纣王憎恨的原因,是因为文王不得民心吧,那么文王即使用求取民心的办法来解除纣王的憎恶也是可以的。纣王因为文王大得民心而憎恨他,他又轻易地放弃土地来收揽民心,这是在加重被怀疑的程度,这正是他被戴上脚镣手铐而囚禁在羑里的原因。郑长者有过这样的话:“奉行大道,就是无所作为、无所暴露。”这句话最适用于文王了——因为这样做就不会使别人怀疑他了。孔子以为文王聪明,还不如郑长者的这种理论。
37.4.1 晋平公问叔向曰:“昔者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不识臣之力也?君之力也?”叔向对曰:“管仲善制割,宾胥无善削缝,隰朋善纯缘 [59] ,衣成,君举而服之。亦臣之力也,君何力之有?”师旷伏琴而笑之。公曰:“太师奚笑也?”师旷对曰:“臣笑叔向之对君也。凡为人臣者,犹炮宰 [60] ;和五味而进之君,君弗食,孰敢强之也?臣请譬之:君者,壤地也;臣者,草木也。必壤地美,然后草木硕大。亦君之力,臣何力之有?”
【注释】
[59] 纯(zhun):镶边。
[60] 炮:通“庖”。
【译文】
晋平公问叔向说:“从前齐桓公多次召集诸侯,使天下归于一致而恢复了正道,不知道是靠了臣子的力量呢?还是靠了君主的力量?”叔向回答说:“管仲善于裁剪,宾胥无善于修削缝纫,隰朋善于镶饰衣边,衣服做成了,君主就拿起来把它穿上。这是靠了臣子的力量,君主出了什么力呢?”师旷俯伏在琴上笑他。平公说:“太师笑什么呢?”师旷回答说:“我笑叔向这样来回答您啊。凡是做臣子的,好比厨师;调好了五种食物而把它进献给君主,君主不吃,谁敢强迫他吃呢?请让我用比喻来说明这个道理:君主,好比土壤;臣子,好比草木。必须土壤肥沃,然后草木才茁壮。这是靠了君主的力量,臣子有什么力量呢?”
37.4.2 或曰:叔向、师旷之对,皆偏辞也。夫一匡天下,九合诸侯,美之大者也,非专君之力也,又非专臣之力也。昔者宫之奇在虞 [61] ,僖负羁在曹 [62] ,二臣之智,言中事 [63] ,发中功,虞、曹俱亡者,何也?此有其臣而无其君者也。且蹇叔处干而干亡 [64] ,处秦而秦霸,非蹇叔愚于干而智于秦也,此有君与无臣也 [65] 。向曰“臣之力也”,不然矣。昔者桓公宫中二市,妇闾二百,被发而御妇人 [66] 。得管仲,为五伯长;失管仲,得竖刁,而身死虫流出尸不葬 [67] 。以为非臣之力也,且不以管仲为霸;以为君之力也,且不以竖刁为乱。昔者晋文公慕于齐女而亡归 [68] ,咎犯极谏 [69] ,故使反晋国 [70] 。故桓公以管仲合,文公以舅犯霸,而师旷曰“君之力也”,又不然矣。凡五霸所以能成功名于天下者,必君臣俱有力焉。故曰:叔向、师旷之对,皆偏辞也。
【注释】
[61] 宫之奇在虞:见10.2原文及注释。
[62] 僖负羁在曹:见10.10原文及注释。
[63] 中(zhòng):合。
[64] 蹇(jiǎn)叔:春秋时人,是虞国大夫百里奚的朋友,百里奚到秦国后,把他推荐给秦穆公,他便被秦穆公聘为上大夫。干:当为“于”字之误,“于”通“虞”。
[65] 臣:当作“君”。
[66] 被:通“披”。御:(君主)使用。
[67] 尸:当作“户”,参见10.8。
[68] 亡:通“忘”。
[69] 咎犯:见32.3.8注。
[70] 反:通“返”。
【译文】
有人说:叔向、师旷的回答,都是片面的说法。使天下一致纳入正道,多次召集诸侯,是丰功伟绩中的佼佼者,并不是单靠了君主的力量,也不是单靠了臣子的力量。从前宫之奇在虞国,僖负羁在曹国,这两个臣子这样聪明,说话都能预料到事实,行动都能取得功效,但虞国、曹国都灭亡了,为什么呢?这是因为有了那臣子的力量但没有那君主的力量啊。再说蹇叔住在虞国而虞国灭亡了,住在秦国而秦国称霸了,这并不是因为蹇叔住在虞国的时候愚蠢而到了秦国就聪明了,这完全取决于有没有君主的力量。所以叔向说“靠了臣子的力量”,就不对了。从前齐桓公在宫禁中有两处街坊,宫女所居住的里巷中的门有二百个,他披头散发玩弄妇女。但得到了管仲,就成了五霸中的第一个;失去了管仲,任用了竖刁,那么自己死后尸体上的蛆虫都爬出了门也不得埋葬。如果认为会合诸侯、匡正天下不是靠了臣子的力量,就不会因为用了管仲才称霸;如果认为这是专靠了君主的力量,就不会因为用了竖刁而造成国家的混乱。从前晋文公爱恋齐国的女子姜氏而忘了回国,舅犯尽力规劝,所以才使他回到了晋国。齐桓公靠了管仲而召集诸侯,晋文公靠了舅犯而称霸天下,所以师旷说“靠了君主的力量”就又不对了。所有的五个霸主之所以能在天下立功成名,必定是因为君臣都为此出了力。所以说:叔向、师旷的回答都是片面的说法。
37.5.1 齐桓公之时,晋客至,有司请礼。桓公曰“告仲父”者三,而优笑曰 [71] :“易哉,为君!一曰仲父,二曰仲父。”桓公曰:“吾闻君人者劳于索人,佚于使人 [72] 。吾得仲父已难矣,得仲父之后,何为不易乎哉?”
【注释】
[71] 优:优伶。
[72] 佚:通“逸”。
【译文】
齐桓公的时候,晋国的客人到了,有关官吏请问用什么礼仪招待。桓公说了三遍“去请示仲父”,因而身边的滑稽演员笑着说:“做君主真容易啊!口口声声唤‘仲父’就是了。”桓公说:“我听说做君主的在寻觅人才方面很劳累,但在使用人才时就安逸了。我取得仲父已经很艰难了,得到仲父之后,做起君主来为什么不容易呢?”
37.5.2 或曰:桓公之所应优,非君人者之言也。桓公以君人为劳于索人,何索人为劳哉?伊尹自以为宰干汤,百里奚自以为虏干穆公。虏,所辱也;宰,所羞也。蒙羞辱而接君上,贤者之忧世急也。然则君人者无逆贤而已矣,索贤不为人主难。且官职,所以任贤也;爵禄,所以赏功也。设官职,陈爵禄,而士自至,君人者奚其劳哉?使人又非所佚也。人主虽使人,必以度量准之,以刑名参之 [73] ;以事 [74] ,遇于法则行 [75] ,不遇于法则止;功当其言则赏,不当则诛。以刑名收臣,以度量准下,此不可释也,君人者焉佚哉?索人不劳,使人不佚,而桓公曰“劳于索人,佚于使人”者,不然。且桓公得管仲又不难。管仲不死其君而归桓公,鲍叔轻官让能而任之,桓公得管仲又不难,明矣。已得管仲之后,奚遽易哉?管仲非周公旦。周公旦假为天子七年,成王壮,授之以政,非为天下计也,为其职也。夫不夺子而行天下者,必不背死君而事其雠;背死君而事其雠者,必不难夺子而行天下;不难夺子而行天下者,必不难夺其君国矣。管仲,公子纠之臣也,谋杀桓公而不能,其君死而臣桓公,管仲之取舍非周公旦未可知也 [76] 。若使管仲大贤也,且为汤、武。汤、武,桀、纣之臣也;桀、纣作乱,汤、武夺之。今桓公以易居其上,是以桀、纣之行居汤、武之上,桓公危矣。若使管仲不肖人也,且为田常。田常,简公之臣也,而弑其君。今桓公以易居其上,是以简公之易居田常之上也,桓公又危矣。管仲非周公旦以明矣 [77] ,然为汤、武与田常,未可知也。为汤、武,有桀、纣之危;为田常,有简公之乱也。已得仲父之后,桓公奚遽易哉?若使桓公之任管仲,必知不欺己也,是知不欺主之臣也。然虽知不欺主之臣,今桓公以任管仲之专借竖刁、易牙,虫流出尸而不葬 [78] ,桓公不知臣欺主与不欺主已明矣,而任臣如彼其专也,故曰:桓公暗主。
【注释】
[73] 刑名:通“形名”,见7.2注。
[74] 以:使。
[75] 遇:合。
[76] 非周公旦未可知也:当作“非周公旦亦以明矣,然其贤与不贤未可知也”。
[77] 以:通“已”。
[78] 尸:当作“户”。
【译文】
有人说:桓公回答演员的,并不是做君主的人应该说的话。桓公以为君主在寻觅人才方面要操劳,寻觅人才为什么要操劳呢?伊尹让自己当了厨师去求取汤的任用,百里奚让自己当了奴隶去求取秦穆公的任用。奴隶,是受人侮辱的;厨师,是被人耻笑的。蒙受了耻笑侮辱去接近君主,是因为贤人为天下担忧的心情很急迫啊。这样的话,那么做君主的只要不拒绝贤人就行了,寻觅贤人并不是君主的难事。而且官职,是用来任用贤人的;爵禄,是用来奖赏有功人员的。设置了官职,陈列了爵禄,有才能的人自会到来,做君主的怎么会劳累呢?而使用人也不是一件安逸的事。君主虽然使用人,但必须用法度来规范他们,用对照其言行的方法来检验他们;使唤他们办事,符合法令的就让他们去做,不符合法令的就加以禁止;他们的功绩和他们的言论相符合就加以奖赏,不符合就加以惩处。用对照验证言行的办法来录用臣子,用法度来规范臣下,这是不可以放松的,做君主的哪里能安逸呢?寻觅人才并不劳累,使用人才也不安逸,而桓公却说“君主在寻觅人才方面很劳累,在使用人才时就安逸了”,这是不对的。再说桓公得到管仲也并不艰难。管仲不为自己的主子公子纠殉身而归顺桓公,鲍叔不在乎高官厚禄而把相位让给有才能的管仲使他得到了任用,可见桓公得到管仲也并不困难,这是很明显的了。而已经得到管仲之后,做君主哪里就容易了呢?管仲并不是周公旦那样的人。周公旦非正式地做了七年天子,成王长大成人了,他便把政权交给了成王,周公旦并不是为了自己要取得统治天下的大权而使用心计的,他只是为了尽他的职责啊。不篡夺幼主的君位来治理天下的人,一定不会背叛已死的先君去侍奉先君的仇敌;背叛死去的先君去侍奉先君仇敌的人,对于篡夺幼主的君位来治理天下,一定不会感到为难;对于篡夺幼主的君位来治理天下不感到为难的人,对于夺取他君主的国家政权,一定不会感到为难了。管仲,是公子纠的臣子,谋杀桓公未遂,他的主子死了就做了桓公的臣子,管仲的品行举止不像周公旦也已经很清楚了,但他是否有德才还不能预料啊。假如管仲非常有德才,那么他将成为商汤、周武王那样的人。商汤、周武王,是夏桀、商纣王的臣子;夏桀、商纣王搞乱了国家,商汤、周武王就夺取了他们的政权。现在桓公带着做君主容易的思想待在管仲之上,这就好像是有了夏桀、商纣王一样的德行而处在商汤、周武王之上,桓公就危险了。假如管仲是德才不好的人,就将成为田常那样的人。田常,是齐简公的臣子,但杀死了他的君主。现在桓公带着做君主容易的思想待在管仲之上,这就好像是带着简公的麻痹大意思想处在田常之上,桓公又危险了。管仲并不像周公旦已经很清楚了,然而他将成为商汤、周武王还是成为田常,却还不能预料啊。如果他成为商汤、周武王那样的人,桓公就有夏桀、商纣王那样的危险;如果他成为田常那样的人,桓公就有齐简公那样的祸乱。已经得到仲父之后,桓公做起君主来哪里就容易了呢?如果桓公任用管仲的时候,确实知道管仲不会欺骗自己,这就是说桓公能识别不欺骗君主的臣子。然而,虽然可以假设桓公能识别不欺骗君主的臣子,但现在桓公把任用管仲时那种让他专权的办法转用到竖刁、易牙身上,结果死后尸体上的蛆虫爬出了门还不得埋葬,那么桓公并不能识别臣子欺骗君主还是不欺骗君主已是很清楚的了,但他任用臣子时竟像那样地专一,所以说:桓公是昏君。
37.6.1 李克治中山 [79] ,苦陉令上计而入多 [80] 。李克曰:“语言辨 [81] ,听之说 [82] ,不度于义 [83] ,谓之窕言。无山林泽谷之利而入多者,谓之窕货。君子不听窕言,不受窕货。子姑免矣。”
【注释】
[79] 李克:子夏的弟子,魏文侯时为中山相。
[80] 苦陉(xíng):县名,原属中山国,当时已被魏国占有,其地在今河北省无极县东北。
[81] 辨:通“辩”。
[82] 说:通“悦”。
[83] 度(duó):衡量。
【译文】
李克治理中山,苦陉县县令年终上报经济情况而收入很多。李克对他说:“言语动听,听到它感到高兴,不用道义来衡量,这叫做淫荡的言论。没有山岭森林湖泽峡谷的富饶资源而收入多的,这叫做淫荡的财货。君子不听信淫荡的言论,不接受淫荡的财货。你暂且被罢免了。”
37.6.2 或曰:李子设辞曰:“夫言语辨,听之说,不度于义者,谓之窕言。”辩在言者,说在听者,言非听者也,则辩非说者也。所谓“不度于义”,非谓听者,必谓所听也。听者,非小人,则君子也。小人无义,必不能度之义也;君子度之义,必不肯说也。夫曰“言语辩,听之说,不度于义”者,必不诚之言也。入多之为窕货也,未可远行也。李子之奸弗蚤禁 [84] ,使至于计,是遂过也。无术以知而入多,入多者穰也,虽倍入,将奈何?举事慎阴阳之和 [85] ,种树节四时之适 [86] ,无早晚之失、寒温之灾,则入多。不以小功妨大务,不以私欲害人事,丈夫尽于耕农,妇人力于织纴,则入多。务于畜养之理,察于土地之宜,六畜遂 [87] ,五谷殖 [88] ,则入多。明于权计,审于地形、舟车、机械之利,用力少,致功大,则入多。利商市关梁之行,能以所有致所无,客商归之,外货留之,俭于财用,节于衣食,宫室器械周于资用,不事玩好,则入多。入多,皆人为也。若天事,风雨时,寒温适,土地不加大,而有丰年之功,则入多。人事、天功二物者皆入多,非山林泽谷之利也。夫无山林泽谷之利入多,因谓之窕货者,无术之言也。
【注释】
[84] 之:对于。蚤:通“早”。
[85] 慎:通“顺”。阴阳:古代哲学概念,是构成各种事物的基因。和:和气,中和之气,是阴阳二气达到某种和谐程度后生成的一种具有相对稳定性的基因。
[86] 种树:种植。节:适合。适:时宜。
[87] 遂:成长。
[88] 殖:繁殖。
【译文】
有人说:李克立论说:“言语动听,听到它感到高兴,不用道义来衡量的,叫做淫荡的言论。”但动听不动听取决于说话的人,高兴不高兴取决于听话的人,而说话的人并不是听话的人,那么动听的话并不就是令人高兴的话,所以李克所说的“言语动听,听到它感到高兴”是不符合逻辑的。所谓“不用道义来衡量”,不是指听话的人而言,就一定是指所听到的话而言。听话的人,不是小人,就是君子。小人不懂得道义,就一定不能用道义去衡量这些淫荡的话;君子用道义去衡量这些话,就一定不会感到高兴。因此,所谓“言语动听,听到它感到高兴,不用道义来衡量”,一定是不合乎事实的话。如果收入多的就是淫荡的财货,就不能让这种收入长久地搞下去。李克对于这种奸邪的行为不及早禁止,而让它一直拖到年终上报经济情况的时候,这是在助长苦陉县县令的过错。而且,李克也没有学识去了解苦陉县县令收入多的原因,如果收入多的原因是庄稼丰收了,即使有加倍的收入,又能对它怎么样呢?做事顺应自然界的气候,种植迎合四季的时令,没有种早种迟的失误和严寒炎热的灾难,那么收入就多了。不因为获利少的小事而妨害了获利大的要务,不因为个人的欲望而妨害了人们的劳动,成年男子全都扑在农耕上,妇女都致力于纺织,那么收入就多了。注意到饲养牲畜的规律,明察了土地的适宜用法,六畜兴旺,五谷丰登,那么收入就多了。在权衡利弊、计算得失方面很精明,明白了地形、车船、机械的便利作用,用掉的力气少,得到的功效大,那么收入就多了。方便商场、集市、关口、桥梁的通行,能用自己富有的东西换到自己所没有的东西,客商都归聚来,外来的货物也都存放下来,在财物消费方面注意俭省,在衣着饮食方面注意节约,房屋、器具切合于实用,不追求珍贵的玩物,那么收入就多了。上述这些收入增多,都是人为的。至于天气情况,如果风雨适时,冷暖合宜,即使土地没有进一步扩大,也会有丰年的收益,那么收入就多了。人类的劳动、天气的作用,这两方面的事情都能使收入增多,这种收入并不是靠了山岭森林湖泽峡谷的富饶资源。所以,没有山岭森林湖泽峡谷的富饶资源而收入多的,就称它为淫荡的财货,这是没有学识的言论啊。
37.7.1 赵简子围卫之郛郭 [89] ,犀楯、犀橹 [90] ,立于矢石之所及 [91] ,鼓之而士不起。简子投枹曰:“乌乎!吾之士数弊也 [92] 。”行人烛过免胄而对曰 [93] :“臣闻之:‘亦有君之不能耳,士无弊者。’昔者吾先君献公并国十七 [94] ,服国三十八,战十有二胜 [95] ,是民之用也。献公没,惠公即位 [96] ,淫衍暴乱,身好玉女,秦人恣侵,去绛十七里 [97] ,亦是人之用也。惠公没,文公授之 [98] ;围卫,取邺 [99] ;城濮之战 [100] ,五败荆人,取尊名于天下;亦此人之用也。亦有君不能耳,士无弊也。”简子乃去楯、橹,立矢石之所及,鼓之而士乘之,战大胜。简子曰:“与吾得革车千乘,不如闻行人烛过之一言也。”
【注释】
[89] 赵简子:见10.5注。
[90] 橹:大的盾。
[91] 所及:当作“所不及”。
[92] 数(sù):通“速”。
[93] 行人:古代官名,掌管朝觐聘问。
[94] 献公:指晋献公,名诡诸,春秋时晋国君主,公元前676年—公元前651年在位。
[95] 有:通“又”。
[96] 惠公:晋惠公,名夷吾,晋文公之兄,公元前650年—公元前637年在位。
[97] 绛(jiàng):晋国都城,位于今山西省翼城县东南。
[98] 授:同“受”。
[99] 邺:在今河北省临漳县西南。
[100] 城濮:见34.3.12注。
【译文】
赵简子围攻卫国国都的外城,用坚固的大小盾牌作掩护,站在乱箭和滚石打不到的地方,敲击战鼓命令战士进攻而战士们不冲上去。简子丢下鼓槌说:“哎呀!我的战士很快就疲乏了。”外交官烛过脱去头盔回答说:“我听说过这样的话:‘只有君主不能使用战士罢了,战士是不会有疲乏的。’从前我们的先君晋献公兼并国家十七个,征服国家三十八个,打了十二次胜仗,就用了这些人。晋献公死了,晋惠公登上君位,荒淫无度、暴虐昏乱,自己只管宠爱美女,于是秦国人肆意入侵,距离晋国的都城绛只有十七里,也是用了这些人。晋惠公死了,晋文公接受了君位;包围卫国,夺取了邺;城濮的战争中,五次打败楚军,在天下取得了尊贵的霸主之名;也是用了这些人啊。所以,只有君主不能使用战士罢了,战士是不会有疲乏的。”赵简子就丢了盾牌,站在乱箭、滚石能打到的地方,敲击战鼓命令战士进攻而战士们登上了城墙,战斗取得了重大的胜利。简子说:“我与其得到兵车一千辆,还不如听到外交官烛过的一番话啊。”
37.7.2 或曰:行人未有以说也,乃道惠公以此人是败,文公以此人是霸,未见所以用人也。简子未可以速去楯、橹也。严亲在围,轻犯矢石,孝子之所爱亲也。孝子爱亲,百数之一也。今以为身处危而人尚可战,是以百族之子于上皆若孝子之爱亲也,是行人之诬也。好利恶害,夫人之所有也。赏厚而信,人轻敌矣;刑重而必,人不北矣。长行徇上 [101] ,数百不一人;喜利畏罪,人莫不然。将众者不出乎莫不然之数,而道乎百无一人之行 [102] ,行人未知用众之道也。
【注释】
[101] 长:高。徇:通“殉”。
[102] 道:由。
【译文】
有人说:外交官烛过并没有拿出什么道理来进说,他只是说晋惠公用了这些人就失败了,晋文公用了这些人就称霸了,却没有指明他们用人的方法。简子不能因为这些话而马上丢掉盾牌啊。尊敬的父母亲在包围之中,儿子奋不顾身地冒着那乱箭滚石去解救,是因为孝子爱父母的缘故啊。但是孝子爱父母,上百的人数之中不过一个。现在认为君主亲自处在危险之中就可以使战士为自己打仗,这是认为这成千上百家的儿子对于君主都会像孝子爱父母亲一样啊,这完全是外交官烛过的胡扯了。喜欢得到好处而厌恶遭到祸害,是每个人所固有的本性。奖赏优厚而且确实兑现,人们就不怕敌人了;刑罚严厉而且一定执行,人们就不会败逃了。凭高尚的品行而为君主殉身的,几百个人当中也没有一个;喜欢得到奖赏而害怕受到惩处,人没有一个不是这样的。统率士兵的人不采用使人不能不这样的手段,却依靠百人之中也没有一个人能做到的高尚品行,外交官烛过实在还没有懂得使用兵士的办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