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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外国对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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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投资,是资本跨国界的一种运动形式。外国投资一般包括外国直接投资(即办产业)和间接投资(主要指贷款)两种基本方式。在近代中国(1840—1949年),外国对华投资是在资本帝国主义武装侵略使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大背景下发生的,从这种意义上说,一部外国对华投资史,就是资本帝国主义侵略和奴役中国的历史。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外国资本在资本追逐高额利润和控制被投资国财政经济命脉的同时,随着商品社会化的发展即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的发展,又在客观上对殖民地生产力的近代化与技术引进,对殖民地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以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形成起了催化作用。

外国对华投资,是影响中国近代经济的一个重要因素,很早就引起各方的关注。本世纪三十年代,美国人雷麦的《外国在华投资论》一书,是最早对此作出阐述的专著。五十年代,吴承明《帝国主义在华投资》一书,是在这方面最有影响的专著。八十年代以来,财政部为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责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对近代中国的外债、外资史料进行整理研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第二历史档案馆、上海档案馆等单位合作,对近代的外债史料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先后出版了《清代外债史资料》(上、中、下),《民国外债档案史料》(1—12册),《民国历届政府整理外债资料汇编》(1—2册),《中国外债档案史料选编》(1—3册),《上海外商档案史料汇编》(1—8册)。所有这些为进一步的研究提供了一些条件。尽管如此,对近代外国在华投资这一课题的研究,仍亟待加强。一是它涉及到近代政治、军事、财政、经济的方方面面,时间跨度长,国别变化快,企业兴衰不定,资料残缺不全,使总体上把握外国对华投资目前还是一块空白,并且难度颇大。二是利用外资已是我国当前一项基本国策,如何趋利避害,再一次成为摆在国人面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鉴于此,本章根据目前所能接触到的材料,从总结历史经验入手,力图通过对近代中国外国对华投资的演变、结构的考察,从总体上把握外国对华投资在近代中国的地位和作用,以对当前的利用外资有所借鉴,有所警示,并期待抛砖引玉。

需要事先说明的是,近代中国货币制度是极度混乱的,这给外国对华投资的计量带来很大的技术困难。近代中国以银为本位,银两、银元并用,银两又有库平银、规平银、海关银、京平银、公砝银等等,不一而足。同时,世界银价涨跌不一,使中国货币对西方货币如美元、日元、英镑、马克、法郎等的汇价和汇率极不稳定。为了有所比较,本章在币值的使用上,外国对华直接投资采用美元折算,个别情况使用了日元或人民币。在外国对华贷款上,清代都统一折算成库平银,北京民国政府、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统一使用银元。这种换算使外国在华投资的数量估计只具有相对的性质。

第一节 近代中国外国投资的发展概况

近代中国,外国对华投资从无到有,经历了从产生到发展、膨胀及至最后消亡的几经变化过程,英国、日本和美国在这个变化过程中先后领先,成为对华投资的主角。根据这种变化规律,近代中国外国对华投资大体可划分为四个阶段,即:1840—1914年为第一阶段;1914—1931年为第二阶段;1931—1945年为第三阶段;1945—1949年为第四阶段。

外资在华企业的产生和对华投资活动的开始(1840—1914)

从严格意义上说,近代中国的外国投资始于1840年鸦片战争后,但它的源头则可以追溯到鸦片战争前的中西贸易和外国在华洋行。

十八世纪初,英国产业革命后已进入到资本主义时代。1715年(康熙五十四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广州设立洋行,这是外国资本在华最早设立的企业。其后外商来华者日多,洋行逐渐增加,如美商广东旗昌洋行(1818年),英商怡和洋行(1832年),英商仁记洋行(1835年)。由于清政府对西方商人实行严格的广州一口通商政策,这些洋行都集中在广州。至1836年鸦片战争前夕,广州已有外商开设的洋行55家,其中英商占四分之三,都以鸦片贸易为主。

鸦片战争失败后,清廷被迫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和上海为“五口通商”口岸。外国在华投资中心即随贸易中心一道从广州移至上海。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使西方列强拥有了对华实行经济侵略的特权;鸦片贸易的公开化,不仅使外国资本掠夺了大量利润,而且更严重的是腐蚀了中华民族。而“租界”和“租借地”的夺取,更成为洋商经济侵华的桥头堡。大规模的洋行,如德商礼和洋行(1846年),英商正广和公司(1864年),太古洋行(1867年),美商茂生洋行(1875年),美孚火油公司(1886年),法商永兴洋行(1872年)等,都是在这一时期来华设立的。

外商银行或金融业也开始发展起来,英商丽如银行(1845年)、有利银行(1854年)、麦加利银行(1857年)、汇丰银行(1865年),德商德华银行(1889年),日商横滨银行(1892年)就是其典型代表。同时,外商还非法在中国沿海一带创建工厂。据统计,在甲午战争以前,外商在华工业企业共计191家,总投资额为2000万(银)元,其中船舶修造业和出口加工业两项就有116个,占总数的60%,资本1500万(银)元,占总投资的75%1。

甲午战争失败后,日本取得了在华设厂之权。西方列强根据片面最惠国待遇,当然也得到了这个特权。从此,外国在华投资合法化,外资企业迅速1汪敬虞:《十九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的经济侵略》,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82—283页。发展起来。1898年,中国境内外国人开设的商行共773家,其中英商398家,日商114家,德商107家,美商43家,法商37家2。自二十世纪初至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外国在华投资无论是总额、直接投资还是贷款,都增加了2倍。如1902年外国在华投资总额为81270万美元,1914年即达到167240万美元。其中,外国对华直接投资从1902年的52840万美元增加到1914年109670万美元,外国贷款余额则由1902年的28430万美元增加到1914年的57600万美元1。随着外国在华的经济侵略活动的加深和外国在华投资的扩大,一些大托拉斯企业开始来华投资。如英商英美烟公司(1902年)、亚细亚火油公司(1913年),美商通用电气公司(1908年)等,都在此时来华设立机构。外商在华所办的公用事业,如北京英商电灯公司(1903年),天津的比商电灯电车公司(1904年),上海的英商电车电灯公司(1905年),法商电车电灯公司(1906年)相继成立。外资铁路和矿山也开始出现。俄国修筑的中东铁路、南满铁路,德国修筑的胶济铁路,法国修筑的滇越铁路等,都是在1900年以前由它们直接投资兴建的。

在矿业方面,则焦作煤矿(1898年)、开平煤矿(1901年)、抚顺煤矿和本溪湖煤铁矿(1905年)、门头沟煤矿(1908年)等,皆于此时沦入外商之手。在银行业方面,除英商汇丰银行、德商德华银行,日商横滨银行在华业务十分火红外,俄商华俄道胜银行(1895年),法商东方汇理银行(1899年),美商花旗银行(1902年),比利时华比银行(1902年)也参加了对华掠夺的角逐。据估计,到1914年,外国在华金融业(包括保险业)投资资本约为7575万美元2。

外国洋行、银行及各类公司企业除在华直接投资办工厂以外,还对华进行高利贷式的贷款活动。这种放款活动从鸦片战争前对中国广东“十三行”行商的贷款开始。十三行行商的大量破产,就与它们的高利贷盘剥有关。《南京条约》中的300万元“行欠”规定由中国官府代为偿还,就把这种正常的商业信用的私债变成了清政府的国债,从而以特殊方式开创了中国近代外债的先河。鸦片战争以后,资本帝国主义列强的武装侵华及其巨额的战争赔款,使清政府的财政陷入危机中。清政府在财政空虚之际,无论是对内镇压人民的反抗,对外抵御外侮,还是为满足统治阶级奢侈腐化生活以及各种军政费用,都依赖外债。特别是兴办近代的新式工业和交通运输业(主要是铁路),外债更是发挥了重大作用。

据初步统计,到1911年,清政府(包括地方政府)共举借外债208次,债务总额(不是余额、包括庚子赔款)达到1305888297两(库平银)。1912—1914年,南京临时政府、北京临时政府、北京民国政府对外借款约114项,2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美国花旗银行在华史料》,中国金融出版社1990年版,第607页。1许涤新、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9页。2许涤新、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536页。债务总额为593869857银元1。

外国对华投资的发展及其投资权的争夺(1914—1931)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西方列强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先后卷入战争,无暇东顾。日本利用这个时机,乘机大规模扩大对华投资。首先,日本企业大批来华设立工厂,直接投资。有资料表明,从1912年到1919年,外国在华商家数从2000多家增加到8000余家。其中英商从1912年的592家增加到1919年的644家,美商从1912年的133家增加到1919年的314家,而日本在华商家数1912年为733家,1913年为1269家,1915年增加到2189家,1917年为2818家,1918年为4483家,1919年增加到4878家1。其次,日本大量插手北洋政府的军政、铁路借款。臭名昭著的“西原借款”就发生在这一时期。这期间,日本在华银行的总、分、支行不下100家,住友银行(1916年)、三菱银行(1917年)、三井银行(1917年)就是这一时期在华落户的。据不完全统计,1915—1918年间,外国对华贷款约计139笔,总额为292652265银元。其中日本对华贷款共68项,总计194160951银元,占这一时期列强对华贷款的66%,在对华贷款中遥遥领先。

1917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西方各国对华投资发生了一些新变化。

苏联社会主义国家宣布放弃沙皇俄国在华的一切特权,对华投资除中东铁路外基本上不存在。德国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败国,其在华特权丧失殆尽。于是在对华投资方面,就剩下英国、美国、法国与日本的竞争。英国、美国和法国对日本在华取得的经济优势深表不安,力图维持均势。

在借款问题上,美国指责日本“在财政上进行的西原借款和政治上要求的二十一条是同出一辙”,企图由美、英、法、日四国组成新四国银行团来控制,并要挟当时的北京政府:新银行团“应得顾问”中国财政收支和官吏任免,拥有查帐之权。1920年9月,新四国银行团成立,使日本独霸中国的局面发生了一些变化。经过1922年华盛顿会议,西方列强对中国的侵略,就由历来的“互竞侵略”变成为“协同的侵略”,但这种均势只不过是新的对华争夺的起点。由于北京政府内部亲日派力量强大,因而日本的对华贷款尽管受美国的牵制,但增长速度仍是日本第一。北京政府这一时期借入的大量的无担保外债(这种无担保实际上是一种控制中国的手段,并非信誉)几乎都是由日本银行承担的。从具体的数字上看,1919年到1928年,北京政府共举借外债393笔,债务额为695188740银元。其中,日本的贷款123笔,债务额为370607518银元,占这一时期贷款额的53.3%。

1927年以蒋介石为首的南京政府成立后,其对外政策的重心更多地转向1笔者根据档案算出,以后关于外债的数字未注明出处者均同此。

1《美国花旗银行在华史料》,第607页。

了美国和英国。由于北京政府滥借外债造成中国债信的下降,南京政府成立初期几乎借不到外债,仅有的几次借款也是以美国和英国为多。据统计,从1928年到1931年,南京国民政府共举借外债14笔(包括对美、英、日三国的“宁案”、“汉案”赔款),借款额为53180861银元。其中美国6笔,债务额为46412617银元;英国4笔,债务额为4614474银元,两者占了这一时期国民政府债务的95.95%。

在直接投资方面,更得到了快速发展,从而使外国对华直接投资进入了扩张最迅速的时期。1921年,外商在华的商行一度达到了9511家,成为外商在华办厂个数最多的年份,而日本一国就有6141家。从增长速度上看,日本为11.2%,美国为9%,英国为4.3%,法国为4.2%。从年度投资上看,1920—1923年外国直接投资为16620万美元,1928年为9660万美元,1929年为17000万美元,1930年为20200万美元1。到1930年,外国投资总额达364880万美元,为1914年的2.1倍,为1920年的1.8倍。其中直接投资为1914年的2.5倍,为1920年的1.9倍。从国别来看,英国增加了60%,美国增加了3.3倍,日本则增加了5.6倍,跃居为对华投资的首位。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一时期外资企业资本的集中和大托拉斯的活跃。

外商大规模的工业企业,如瑞士汽巴公司(1919年),英商卜内门洋碱公司(1923年),德商的德孚洋行(1924年),美商德士古公司(1929年)、上海电力公司(1929年)等,均在此时成立。1934年改组成立的英商颐中烟草公司就是在这一时期奠定基础的。颐中烟草公司的前身——英美烟公司,是1902年由英国和美国的烟草公司合并而成的,1903年它吞并了在上海的英、美卷烟厂,又陆续在汉口、沈阳、天津、青岛等地设立卷烟厂,并收买了哈尔滨的俄商老巴夺烟厂。在这个基础上改组后的颐中烟草公司,拥有资本25000万元,成为一个完全操纵我国卷烟业的产供销各个环节的巨大的托拉斯。据统计,到抗日战争以前,中国大约有2800家外商企业(不计分支机构),但处于统治地位的不过是十几家公司和银行。如英国的对华投资,集中在怡和洋行、太古洋行、沙逊洋行3大系统。怡和洋行在中国有7大企业,在香港有12家企业,其投资的“中英银公司”,掌握了中国铁路和矿业借款。沙逊洋行控制着25家公司,在地产业中尤具优势。美国的对华公用事业投资,则由“美国电气债券公司”、“国际电报电话公司”两个托拉斯所掌握。美国杜邦化学公司、福特汽车公司、西屋电气公司等十大托拉斯,也都在中国设有机构。1930年,美国在华17家大公司的投资额,几乎占了美国在华投资总额的82%1。

日本对华投资的膨胀与消失(1931—1945)

1《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3卷,第56、57、39页。

1祝慈寿:《中国近代工业史》,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第597页。

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悍然发动侵略中国东北的九一八事变,把中国东三省变成了它的殖民地,从此日本对华的半殖民地投资方式转变为殖民地的独占的投资方式。

在东北,日本的殖民地投资增长很快。除南满铁道株式会社外,日本又相继成立了南满矿业开发会社、满洲重工业开发株式会社,对东北的工矿运输业进行全面控制和垄断。据估计,九一八事变前夕,日本在东北的直接企业投资为55020万美元;至1936年,日本在东北的投资达145523万美元,其中企业资本为132423万美元。短短五年,企业直接投资增长了2.4倍。在华北,日本于1935年12月成立了一个“兴中公司”,资本1000万日元,这个垄断资本以军事力量为后盾,在华北迅速开展扩张活动。肆意吞并华北中国民族棉纺织业,到1936年就控制了天津“北洋六厂”——裕大、裕元、宝成、华新、北洋、恒源等纱厂中的4厂,占有天津纱锭总数的77%,布机总数的67.1%。唐山、青岛、济南等地的中国纺织业也大都落入日人之手。在电力工业方面,日本掌握了冀、察两省的电网。在采矿工业方面,日本控制了山东大部分煤矿和铁矿,以满足其军事上和工业上的需要。同时,日本还大量增加投资中德合办的井陉煤矿,以排挤中国和德国的资本。日本的武力侵华及其经济扩张,极大地损害了英美在华利益。为了与日本争夺中国的市场、资源和经济优势,英、美试图通过它们所掌握的国际联盟进行对华“技术合作”。1933年,国际联盟派拉西曼来华,提出了“拉西曼报告”,准备通过国际联盟与中国政府的全国经济委员会的合作来给英美资本在中国找到投资出路,以牵制日本。日本对英、美与中国的“技术合作”,凭借在华实力,坚持反对。拉西曼计划未能实现。

在间接投资的借款上,由于日本在东北发动九一八事变得手,日本的对关内的贷款基本停止。而德国在这一时期与南京国民政府政治、军事等方面关系密切起来,在铁路和航空方面也进行了较广泛的合作,其对华贷款居于领先地位。同时,南京国民政府先后派财政部长宋子文、孔祥熙赴英美接洽借款事宜,为抵御日本寻求英美的财政支持。继美麦借款之后,美国的对华棉麦借款也于1933年成立。美国对华贷款有明显增加。英国则居于对华贷款的第三位。总计自1931—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前,南京国民政府共借款(包括欠款)53笔,总数达到267823111银元(其中有一笔未详)。其中德国99836786银元,美国73275044银元,英国48838033银元。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战争的影响下,各国对华投资速度一度放慢。据估计,自九一八事变到七七事变前,外商在华企业的投资额仅增长8%。从日本方面来说,尽管它在东北的投资有较快增长,1931年日本在东北的直接企业投资为55020万美元,1936年则达到了132423万美元。但日本在关内的投资由于借款余额减少,基本上没有增长。到1936年,日本对华投资总额达到181830万美元,比1930年仅增长2.2%。美国对华投资总额为32820万美元,比1930年增长24%。英国对华投资总额为102080万美元,与1930年相比几乎没有增长1。

1937年,日本发动了七七事变,企图以武力征服全中国。伴随着日本法西斯的铁蹄,日本对华的以战养战的投资激剧增加。1941年它在东北的投资达到75.49亿日元,1945年6月更达到94.36亿日元的高度。在关内,日本于1938年成立了华北开发会社和华中振兴会社两个机构,负责掠夺开发关内沦陷区的资源,尤以交通、矿业、电力、电信、盐业五项为主。1941年底,日本对英美宣战,没收英美在华企业。总计日本在华投资,1945年达到445160万美元,为日本在近代中国投资的顶峰。当然,这种投资是以赤裸裸的掠夺为前提的,因而这些投资随日本的军事失败而被中国接收也是合情合理的。与日本这一阶段急剧的投资膨胀形成鲜明对照,英美等国则相形见绌。

美国在华投资从1936年的32820万美元,只增加到1940年的38290万美元。英国则由1936年的102080万美元降为94030万美元2。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美、英等在华财产被日本接管,大部分成为日资。美、英对华投资除借款余额外,就剩下新增的几次较大规模对国民政府贷款。据统计,在国统区,同盟国为支持国民党进行抗战,对国民政府进行了贷款。从1937年7月31日捷克兵工厂军械欠款开始,经苏联三次易货贷款,到1945年美国进出口银行对永利化学公司的贷款止,整个抗战时期,同盟国实际给国民政府提供27笔贷款,债务总额达3473160419银元。其中仅美国的贷款就达2620960662银元。这些贷款对于中国的抗战事业和大后方的建设是起到了积极作用的。

美国对华投资的扩张和外国在华势力的消亡(1945—1949)

抗日战争结束后,外国对华投资的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构成对华投资62%的日本投资被中国政府接收,日本在战争期间没收的英美企业也由中国政府予以发还。由于欧洲各国失去扩大海外投资的能力,美国成为世界的霸主,对外投资随“马歇尔计划”而膨胀。在对华投资上也是如此。1946年,美国在华的四家银行全部复业,英国的战前六家银行则只有三家复业。美国在上海新设的企业有32家,英国则只有27家。美国的威斯汀豪斯、环球、美孚等大公司都曾与南京政府协议,准备设立电机、造船、水泥、石油等企业,美国财团还取得了煤矿、有色金属矿的开采权和成渝铁路、川滇铁路的筑路权。并通过《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和《中美航空条约》,几乎形成了对中国的独占。到1948年,美国对华投资达141010万美元,占全部外商投资总额的44.1%。其中借款余额为102510万美元,占美国对华投资的721《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3卷,第39页。

2《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3卷,第39页。

%。美国成为对华投资的霸主。英国的对华投资屈居第二,总数为111530万美元,但对华投资以直接投资为主,达71500万美元1。

就间接投资而论,这一时期向国民党提供贷款的有美国和加拿大两个国家,共14笔,债务总额达703386051银元。其中美国方面12笔,债务额为479184002银元,占68.1%,加拿大方面2笔,数额为224202049银元,占31.9%。当然,在这一时期,美国还大量向国民党政权提供各种剩余物资供国民党打内战。这些物资中除前面所构成的贷款外,有很大一部分是用现金支付的,未构成债权债务关系,故未予计算在内。

同时,这一时期也是外国在华投资逐渐走向衰落的时期。由于全面内战的爆发,1947年外国在上海的洋行由1946年冬的523家减少到370家,其中美商由256家减为182家。美国庞大的对华投资计划也未能付诸实施。随着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顺利推进和国民党的失败成为定局,外国在华投资更是日见衰落。歇业的歇业、回国的回国、撤资的撤资、逃离的逃离。就上海而言,拥有1800家外商投资企业的上海,到1950年7月只剩下684家,仅占总数的38%。其中185家属于英商,占全部的27%。其次是苏联商人,占19%。美商以123家排名第三,占18%。第四名是法商,为41家,占6%。就资产而言,这684家外商企业的资产总值共10000余亿元人民币(老币),其中英商3700亿元,占35%,美商31621亿元,占30%,法商28640亿元,占27%。英、美、法商合起来占了全部资产总值的92%。这些企业经过清理,大部分均允许继续存在和经营。

由于美国对新中国采取敌视和封锁政策,并下令冻结中国在美国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政府对外商在上海的美商企业采取了军事管制以及没收的政策,对其他国商人则分不同情况,经过清估采取了收买、租用等形式促使其产权转让,使其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主义物质基础之一。这样,帝国主义国家在近代中国的投资也就走到了它的尽头。

1《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3卷,第39页。

第二节 外国在华投资的国别、地区及投向结构

外国在华投资的国别结构外国在华投资具有不平衡性,充分表现了世界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平衡性以及资本帝国主义国家围绕强权政治这个主轴对对华投资权展开的激烈争夺。

在直接投资方面,英国资本主义对华侵略最早,直接投资数额也最多。

甲午战争以前,外国在华投资的工业企业共有191个,英国就占144个,占对华直接投资的绝大多数。甲午战争以后,中东铁路、胶济铁路的修筑,使俄、德两国对华投资开始上升,至二十世纪初,英、俄、德三国共占去了外国在华直接投资的90%。第一次世界大战,日本乘西方各国忙于战争,加大对华投资,其直接投资增长速度居各国之首,一跃而与俄国相抗衡。此时,英国仍居对华投资的首位,占外国在华企业投资的37%。至九一八事变时,日本投资额已与英国相当,两国合计共占总投资的74%,美国也超过法国,而德国投资额则趋减少。七七事变前,日本在华直接投资(连东北投资)所占比重已达总额的48%,超过了英国,居外国在华投资的第一位,美、法两国则势力相当。在抗日战争时期,除日本对华直接投资不断增加外,美国所占的比重也渐见提高。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对华投资随着其军事扩张迅速膨胀,占据对华直接投资的绝对垄断地位,比重高达80%。

总之,自二十世纪初至抗日战争胜利前夕,帝国主义国家在华直接投资,英国增加了5倍多,美国增加了13倍,法国增加了7倍,德国则趋向减少。至于日本,则由极少投资,跃进到占投资总额的80%以上,居于绝对优势。抗日战争结束后,则是美国在华的投资的急剧膨胀,几乎到了独占的地步。

在贷款方面,情况也是这样。清代,英国是中国的最大贷款国,贷款次数最多,数量也最大。特别在英商汇丰银行,更是清政府借款的老顾客。甲午战争以前,英国几乎包揽了清政府的对外借款。据不完全统计,甲午以前目前能肯定的英商借款额为80262939两(库平银),占82.5%。德、美、法、俄四国商人借款12076946两,占12.4%。不能肯定为哪国借的有4808562两,占5%。其中汇丰银行借款60067721两,占62%。甲午战争后,英国的绝对垄断地位被打破,德国、俄国、法国奋起齐追,后起的日本、美国也不甘落后。据初步统计,英国借款约为339553473两,占28%;德国为265582368两,占22%;俄国为200410767两,占17%;法国161758851两,占13%;日本为79551356两,占7%;比利时为60075724两,占5%;美国为56395745两,占5%。

北京政府时期(包括南京临时政府),日本成为对华贷款的主要承担者。这一时期,外国对华贷款646笔,债务总额达1573960312银元,其中日本贷款696268668银元,占44.24%。其次是英国和法国,债务额为203645250银元和188240594银元,分别占12.94%和11.96%。比利时在铁路贷款方面占有很大优势,成为这一时期第四大贷款国,债务额为117284072银元,占7.45%。其他如德国为106403251银元,占6.76%,奥国为94777723银元,占6.02%,美国为60823520银元,占3.86%,其他国家为33834191银元,占2.15%。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特别是抗日战争中,美国成了对华贷款的主要提供者。这一时期,外国对华贷款次数不多,初步统计为108笔,但数额却十分庞大,总额为4497549442银元。其中美国贷款3219832325银元,占总额的71.59%。其次是英国,贷款额为449428714银元,占9.99%。前苏联在抗日战争时期也给中国以贷款援助,总贷款389856000银元,占8.68%,居对华贷款的第四位。加拿大、德国和法国,贷款额分别是224202049银元、100030786银元和61390208银元,各占总额的4.99%、2.22%和1.36%。(详见后表)

外国在华投资的地区结构近代中国的外国投资相对集中,东北和上海是两个中心。这种情况是与近代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和西方资本主义的侵略密切相关的。

第一次鸦片战争以前,广州在对外贸易中占据主要地位,外商早期的洋行均集中在广州。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被迫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和上海为通商口岸。上海恃其得天独厚的条件迅速崛起,成为近代中国对外贸易的中心和外国资本主义势力扩张的中心,因而外国对华投资主要集中在通商口岸特别是上海。据统计,甲午战争以前,外国在华投资的半数是在上海。

1840—1949年对华贷款前七位国家单位:1911年前为万两库平银、1911年后为万银元、%第一位第二位第三位第四位第五位第六位第七位总数1840—1895英国德国美国法国俄国——数量%802682.59319.61811.9770.8180.2——97151895—1911英国德国俄国法国日本比利时美国数量%3395528.12655822.02004116.61617613.379556.660085.056404.71208741911—1927日本英国法国比利时德国奥国美国数量%6962744.22030512.91882412.0117287.5106406.894786.060823.91573961927—1937美国美国英国法国日本捷克荷兰数量%1196937.31000331.2534516.722317.09493.04141.33661.1321001937—1945美国英国苏联法国捷克荷兰比利时数量%26209675.53959811.43898511.239081.12680.842—4—3473161945—1949美国加拿大数量%4791868.12242031.970339甲午战争以后,帝国主义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加大了对中国的投资。俄国首先把魔爪伸向中国的东北,它伙同法国和德国强迫日本退出辽南,修筑中东铁路,使中国东北在外商对华投资中占有一席之地。这之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日本加入了对中国东北的争夺,东北在外商对华投资中的地位变得更为重要。1904年日俄战争以后,日本得到了帝俄在南满的权益。第一次世界大战过程中及以后,日本势力逐渐扩展到北满。在奉系军阀张作霖统治东北时期,大部分重要矿产资源,都已由日商投资经营。到九一八事变前夕,英、美两国在东北的投资总额不过4000万美元,而日本在东北的直接企业投资则达55020万美元,东北的铁路、煤铁矿、主要的工业部门如榨油、酿酒、面粉、制铁、缫丝、木材、火柴、皮革等行业也受日本控制,日本在东北的投资远远超过英、美而居垄断地位。到九一八事变(1931年)以前,外国在华投资中,有42.8%集中于上海,有33.9%集中于东北1。九一八事变后,中国东北3省沦为日本的殖民地,日本对东北的经济侵略就更加肆无忌惮了。军事性的经济统制迅速发展,南满铁道株式会社、南满矿业开发株式会社、满洲重工业开发株式会社,是抗日战争期间日本帝国主义掠夺中国的垄断资本,它们实际上控制了东北的全部工矿业和运输业。到抗日战争前,在东北的日本资本占各国对华投资总额的43.2%。而同一时期的上海,则集中了关内外国银行业投资的79.2%,进出口和商业的81.2%,工业的67.1%,房地产的76.8%1。这个比例是相当高的了。当然与日本独占东北相反,上海是各个资本帝国主义国家共享的国际资本家、冒险家投资的“乐园”。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在东北的投资仍在增长,到1945年达到303640万美元,占外国在华投资总额的44.9%。上海在这一时期,曾有一度的“孤岛”繁荣,不久完全落入日本之手,美英的在华财产也被日本接收。日本投降后,日本的在华投资理所当然被中国政府接收。因而外国在华投资的地区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东北的外国投资基本上不存在,上海成了外国在华投资的唯一的中心。

其他如天津、广州、武汉等地也是外国在华投资的较重要地区。

外国在华投资的投向结构外国在华投资的投向结构,是指外国在华投资在直接投资、间接投资两者之间的比例以及在各自投资领域内的具体分布。

外国在华投资基本上由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部分组成。大致说来,如1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和国内市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34页。1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和国内市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34页。把赔款除外,外国在华投资以直接投资为主,约占总投资的60—80%。当然,在这100多年中,这两个部分的比例随时间的变化而有所波动。据美国人雷麦在三十年代的估计,1902年,间接投资占36.1%,外国直接投资占63.9%。1914年,前者占32.7%,后者占67.3%。1931年,前者为21.9%,后者达78.1%1。吴承明先生对此作过估计,他认为:如果不计战争赔款的未付额,则1902年间接投资占34.9%,直接投资占65.1%,1914年两者的比例分别为33.7%和66.3%;1930年直接投资的比重上升到72.9%,间接投资的比重下降到27.1%;1936年直接投资的比重升为80.5%,间接投资为19.5%;1941年,直接投资更上升到90.4%。抗日战争胜利后,由于美国政府提供大量贷款供国民党作内战经费之用,间接投资的比例一下子跳跃到51.2%2。吴先生的估计有一定的道理,但我们觉得,应该把赔款转化为债务算进去。根据这一计算方式,外国在近代中国的间接投资的比例就会高出许多(详见下表)。

外国在华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的比例表单位:%19021914193019411948雷麦的估计:间接投资36.132.721.9直接投资63.967.378.1吴承明的估计:间接投资34.933.727.19.651.2直接投资65.166.372.990.448.8笔者的估算:间接投资65.649.630.610.252.0直接投资34.450.469.489.848.0就间接投资而言,很大一部分是用于非生产性的行政军事经费。但无可否认,还有一部分是用于抵御外国侵略的自卫战争借款,一部分是用于近代中国的经济建设当中。中国资本主义原始积累,中国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和生产方式的形成,都与外债有直接的关系。

清政府130589万两库平银外债中,赔款借款或赔款转化为外债(包括庚子赔款)79388万两,占总数的60.79%。海防、塞防与抵御外侮借款7950万两,占总额的6.08%。各种行政经费借款占总额的4.45%。各种实业借款37456万两,占总额的28.68%。其中铁路借款占24.36%,矿业借款占1雷麦:《外国在华投资论》,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76页。

2《中国资本主义和国内市场》,第31页。

2.68%,电讯借款0.67%,其他借款占0.97%。

北京政府时期(包括南京临时政府在内),举借外债157396万银元,各种军费和行政经费的借款68816万银元,占43.73%,实业借款45462万银元,占28.88%,借新债还旧债43118万银元,占27.39%。在实业借款中,铁路借款占总借款的20.60%,矿业借款占0.62%,电讯借款占1.59%,工业借款占0.40%,航空航运借款占1.16%,金融借款占0.44%,教育事业借款占0.36%,其他实业借款占4%。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用于抗日的借款达325172万银元,占这一时期借款的72.3%。一般行政借款64922万银元,占14.43%。实业借款59661万银元,占13.27%,其中铁路借款占4.83%,电讯借款占0.27%,航空借款占0.29%,金融借款占3.63%,教育借款占0.02%,其他实业借款占4.23%(详见下表)。

近代中国外债投向情况表单位:清代为万两库平银,清代以后为万银元,%清政府时期北京政府时期南京政府时期军政借款57944.46881643.76492214.3赔款借款7938860.8抵御外侮借款79506.132517272.3(抗战借款)

借新债还旧债4311827.4实业借款3745628.74546228.95966113.3其中:铁路借款3181524.33242620.6217294.8电讯借款8740.726431.612100.3矿业借款35052.79840.6航空借款18311.212960.3金融借款6930.4163053.6教育借款5120.482其他实业借款12621.063734190394.2注:北京政府时期包括南京临时政府在内。

就直接投资而言。外国在华投资,多集中于商业掠夺性企业,即用于贸易业以及与其相关的金融业、运输业方面,至于对工矿企业的投资,除1947年外,始终占不到20%。而且在工业投资中,大都是进出口公司所附设的加工工厂、船舶修造厂等(详见后表)。这说明这些投资是为其对华投资和掠夺服务的,并表明西方列强通过这些直接投资使中国永远从属于宗主国的险恶用心。

近代外国对华直接投资比例表1单位:百分比年份金融业贸易业运输业制造业矿业公用事业189431.2838.5312.2012.1100.9219147.8614.8334.9011.506.152.77193016.0028.1020.6015.807.606.00193640.7222.269.4815.763.917.41194720.5013.759.8223.337.9124.681引自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第529页;第三卷,第43、747页。

第三节 外国对华投资的性质和作用

外国对华投资的性质

在近代中国,外国对华投资具有资本输出的性质,具有很强的吸血性,完全符合列宁所说的要“从一头牛身上剥下两张皮来”这个资本输出的一般规律。但这还不够,在近代中国,由于外国在华侵略特权的存在,外国在华投资更具有赤裸裸的掠夺的性质。具体表现在:外国在华投资大多是“白手起家”,而利润却十分的丰厚。

从外国在华投资的资金来源方面来看,许多外资企业的所有者是“白手起家”的。也就是说他们在创办企业时,根本就身无分文,而是在华投机冒险起家的。这里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鸦片战争以后,外国资本主义侵略中国,在中国以鸦片贩卖、土地占有、战争勒索、投机欺诈等手段攫取非法利益,从而取得在华企业投资的资本。抗日战争以前,帝国主义诸国在华企业和不动产投资的总额,约值37亿美元。但其资本,大部分并非自国外输进,而是从中国掠夺得来的。其中价值4.4亿多美元的地产,则是由特权强占和地价上涨而来的。有人估计,除日本外,英、美等国输华的企业资本额,最高不会达到其投资额的1/3。就鸦片贩卖而言,鸦片是西方列强踏上中国土地后所做的第一件伤天害理的祸事,当时来华的许多大洋行如怡和洋行、宝顺洋行、旗昌洋行都是靠鸦片起家的。鸦片战争后,在中国各通商口岸走私贩卖鸦片的洋行约有200家,到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沙逊洋行在中国操纵了70%的鸦片贸易市场,大发其财,逐渐形成为从事房地产的托拉斯集团。据有人估计,从1800—1894年的95年中,西方强盗共向中国输入了372万箱鸦片,价值在22亿银元以上1。再以工业为例,大规模的企业如开滦煤矿原为中国的企业,是英国人趁庚子事变仅以5万英镑骗得的,实际上等于由英国无代价地“收买”了。自1911年开平煤矿公司与中国的滦州煤矿公司合营时起,至1937年七七事变前夕为止,英国股东已坐享371万英镑红利、96万英镑股息,同时其资本净值增加了50%。可见英商以其5万英镑的投资,在26年时间里,不仅赚取了371万英镑的利润,而且在中国保有300万英镑的财产。从这些事例中,我们不难看出,近代中国的很大一部分外国在华企业,就是这样凭借侵略特权毫无代价地取得的。不仅如此,各大企业庞大的资产和历年的增资,也大都来自在华攫取的利润,很少有资本输入。

一是外国在华直接投资企业所得的高额垄断利润,也是外国在华企业资本的重要来源。从外国在华投资的利润上看,它们一般均能获得高额垄断利润。据估计,自二十世纪初的1902年至1937年七七事变前夕止,帝国主义1许毅、隆武华等:《清代外债史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6年版,第70页。国家所输入中国的企业投资不过10亿美元,而从中国汇回去的企业利润却高达20亿美元。关于外国资本在华经营近代工业的利润情况,我们可以从下表中看出一二(详见后表)。

需要说明的是,这些利润率,只是账面的纯利对已缴本额的百分比,并没有包括各种形式的变相利润和隐蔽利润。所以,实际利润肯定要超过此数。许多外资厂矿企业,在三、五年内就从企业利润中收回了原来投资的数额。如开平煤矿在1901年、1904—1913年间的平均利润率达17.49%,则五六年就可收回原投资额。再如耶松船厂在1895—1913年这19年间,平均利润率达16.12%,这意味着已经收回几倍原始资本了。另外,外国在华工矿企业的利润,除了提存准备金和折旧费外,都分股息红利,并且相当高。这些剥削来的高额股息,稳稳当当地流入外国资本家手中。关于这一点,英商耶松船厂(1900年)对此供认不讳:“在过去八年间,我们付给股东的股息共计887500两,或者说,比公司原始资本(800000两)还要多77500两;这就是说,各位先生,你们已经收回你们的资本和超过资本10%以上的收入了。”1从这里我们不难发现,外国在华企业的投资的利润率,远远超过他们本国的利润率。据日本人的估计,在二十世纪初期,日本、英国、法国、德国的利润率趋势如下:1900年,日本9.31,英国3.66,法国3.13,德国4.59;1905年,日本7.69,英国2.58,德国2.48;1906年,日本7.12,英国4.00,法国2.69,德国4.041。

外国资本在中国经营近代工业利润表21《北华捷报》1900年9月19日,第605页。

1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上册,第356页。

2引自马宇平、黄裕冲:《中国昨天与今天1840—1987国情手册》,解放军出版社1989年版,第99—100页。

企业名称年份资本“纯利”“纯利”比资本香港黄埔船坞公司18861562500元375049元24.0%香港黄埔船坞公司18931562500元322386元20.6%祥生船厂1891—1892800000两139903两17.5%祥生船厂1893—1894800000两138964两17.4%耶松船厂1892—1893750000两101128两13.5%耶松船厂1893—1894750000两157259两21.0%美食兄弟有限公司1889—1890275000两32471两11.8%美食兄弟有限公司1892—1893275000两15796两5.7%老德记药房1892120000两21422两17.9%新上海制冰厂189336000两5138两14.3%上海大英自来火房1874150000两23121两15.4%上海大英自来火房1889200000两43476两21.7%上海大英自来火房1894200000两49456两24.7%上海自来水公司1884119639镑4885镑4.1%上海自来水公司1890610017两55630两9.1%上海自来水公司1894665711两71355两10.7%外国对华投资的作用如何评价近代中国外国在华投资,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史学界一直有争议的一个重要问题。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主要应把握以下两点:第一,近代外国对华投资,是资本帝国主义侵略和奴役中国的手段。

近代外国对华投资,是与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社会相始终的。在这个过程中,近代中国的外国对华投资,成为资本帝国主义侵略和奴役中国的手段。具体表现在:1.外国对华直接投资,成了资本帝国主义国家控制中国经济命脉的重要工具。在近代中国,中国主要的经济部门几乎都被外国企业所控制。抗日战争以前,帝国主义在华工业,垄断了中国的煤、铁生产和公用事业:煤的76%,铁的全部,电力的60%。中国民族资本唯一较有发展的棉纺工业,外资也占了50%左右(详见后表)。这些部门,是一个国家赖以生存的基础,一旦落入外国掌握之中,必然是受制于人。说中国近代是半殖民地社会,从经济上来看,就是经济命脉被别人控制。

2.外国在华直接投资对我国民族工业是一个沉重的压迫。由于外国在华所设的工厂企业的生产,都是带有垄断性的大生产。如美商上海电力公司的发电量,超过所有华商发电厂发电量的总和;英商颐中烟草公司的产量,超过所有华商烟厂的产量;英商中国肥皂公司的生产,占华商生产的一半。在这些优势的外资企业面前,中国的民族资本就显得十分的单薄,往往成为外国资本对中国主要经济部门的垄断1单位:%年份全部船运业长江船运业纱锭煤铁矿石生铁电力布机189777—41————0.0190283—37——100—0.01903—7337——100—0.0190784—34——100—0.01914—774690100100—50.1191678——80100100——191877794377100100—43.9192076—4277100100—49.0192276—3778100100—46.1192479764076100100—41.7192680——789995——1928787743789996—49.21930837843769999—50.51932———77—956451.81933———83—926351.11934—77438099966252.11936—82466699975556.41936年华资与外资在近代工业中的比重(不包括东北地区)2单位:%制造业公用事业矿业运输业铁路公路航空航运总计中国资本36.80.033.518.613.4100.064.49.325.9外国资本63.2100.065.581.486.60.035.690.774.1外国在华投资企业排挤和兼并的对象。以棉纺工业为例,华商纱厂在清末就有4家被外资兼并,至民国元年以后,又有许多华商纱厂陆续被外资兼并,而且越来越激烈。在1936年一年中,被日本帝国主义企业兼并的中国纱厂,1引自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中国科学出版社1955年版,第123—124、127—129、134—136、221—222、248页。

2引自谷春帆:《中国工业化通论》,上海1947年版,第169—171页。竟达6家之多。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外国在华企业的垄断和压迫。

3.外国对华贷款大多带有政治性质,附有苛刻的政治经济条款。资本帝国主义国家利用贷款,不仅把中国的关税、盐税、厘金、田赋以及铁路、森林、矿藏等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控制了中国财政经济命脉,而且据此干涉内政,操纵军阀的混战,影响中国的政局。如西原借款所达到的目的与“二十一条”相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再如中国海关长期由外国人把持,海关总税务司先是英国人赫德,后是美国人梅乐和。从他们的实际作用看,就是中国政府的太上皇。

第二、外国在华投资在客观上对中国近代生产力的产生和发展,对于中国新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形成起到了推动作用。

中国是人类四大文明古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走在世界前列。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早在唐宋时期,中国就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但资本主义的嫩叶始终没有突破封建主义的桎梏,在西方进入资本主义时代后,中国仍处于封建专制的统治之下。随着西方商人的东来,随着中国的大门被打开,外商企业开始在中国沿海一带建立,尽管是偷偷摸摸的,但它毕竟是中国大地上第一批资本主义近代企业,对当时仍处于封建专制下的中国在客观上起到了示范作用。在洋枪洋炮的震撼声中,在西方机器的轰鸣声中,中国一部分人开始醒悟过来,一时之间“师夷之长技以制夷”成为一部分先进的中国人追求的目标。洋务运动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的。而要办工业,要开矿山,就得筹款,这对于被赔款压得透不过气来的近代中国历届政府来说,无疑是一件难事。于是向外举债就成了唯一的出路。从留下的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近代的铁路主要是靠借外资修起来的(详见下表)。从这种意义上说,没有外国投资也就没有中国近代化的生产力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以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正是针对此而言,我把外债作为中国式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特殊方式,并且这种方式在发展中国家常常采用。

中国近代经济建设借款及占外债总额的百分比借款次数总额经建借款数及占总额%铁路借款数及占经建借款%晚清政府20813.1亿两(库平银)3.7亿两28.7%2.8亿两86%北京政府64615.7亿元(银元)4.5亿元28.9%3.2亿元71%南京政府10845.0亿元(银元)6.0亿元13.3%2.2亿元37%中国资本、外国资本占铁路里程的百分比11引自张仲礼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论著选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年版,第52页。年份中国资本自建外国直接投资修建外国贷款修建18760.0100.00.01895100.00.00.019033.996.10.019113.545.950.619143.038.958.119206.232.761.1192615.226.358.5193422.823.853.4马克思在《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一文中指出:“英国资产阶级将被迫在印度实行的一切,既不会使人民群众得到解放,也不会改善他们的社会状况,因为这两者不仅仅决定于生产力的发展,而且还决定生产力是否归人民所有。但是,有一点他们是一定能够做到的,这就是为这两者创造物质前提。难道资产阶级做过更多的事情吗?难道它不使个人和整个民族遭受流血与污秽、蒙受苦难与屈辱就实现过什么进步吗?”马克思接着写道:“在大不列颠本国现在的统治阶级还没有被工业无产阶级取代以前,或者在印度自己还没有强大到能够完全摆脱英国的枷锁以前,印度人是不会收获到不列颠资产阶级在他们中间播下的新的社会因素的果实的。但是,无论如何我们都可以满怀信心地期待,在比较遥远的未来,这个巨大而诱人的国家将得到重建。”1由此,马克思得出这样辩证的结论: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借以表现的形式。马克思的这一段名言,对于我们研究近代中国外国对华投资具有指导意义。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第771—7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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