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4月为台死市《当代青年》写
可怜得很,我的学校生活,一共不满五年,比诸规定儿童一律受基本教育的六年还有不足。
我出生之年,在前清光绪十四年,在民国前24年,当公元1888年。那时候科举还未废,新的学校刚要萌芽,但是读英文的风气却颇盛行。假使我是生于屡代书香之家,至少还来得及考几场童试,要是够得上幸运,或者还获得小小的“功名”。假使我是生在那时候所谓“洋务”之家,我或者会入各级的教会学校肄业,要是够得上幸运,或者还会出洋留学几年,捞得一个学位,回国后还赶上一条捷径,猎取洋翰林洋进士的荣衔。可是我家自从记忆所及的远代以来,没有一位祖宗不是种田的,只有我的父亲童年随亲戚长辈远赴上海学生意,毕生置身于商界。甚至从近人所编的《香山诗选》(我的原籍广东中山县,旧名香山),其中所选宋代以来邑人的诗,我的本族人士作品膺选者只有一首,是明代我的一位远族祖所作,他只是一名岁贡生。总算到了清光绪间同族产生了两位秀才,一是我的一个叔祖,一是我的大哥。我家居然出了一个秀才,真是破天荒的奇事;但正因我的大哥破天荒成为秀才,却又不幸于21岁的青年早逝,使我父亲受了风水之说所影响,尤其是爱子情深,不愿我蹈覆辙,因此纵然不必强我沿袭屡代的田间生活,至少要我跟他走人商业之途。其次,我的父亲虽久居于洋务中心的上海,却不是当时之所谓洋务人物,也不是基督教或天主教信徒,便没有想到使我入教会学校。
此外,还有一个使我早年失学的原因,就是由于我的幼年多病。记得在我9岁时候,不知是否患了百日咳之故,因久咳而一度吐了几口血。那时候西医药还未盛行于我国,纵然在我中年曾经一度的肺部检查,并未发见旧疤,足见我的早年病患不是由于肺结核;但在那时候,一种所谓“童子痛”的病象可把爱子情深之父母吓坏了。我有了这样的一种病象,更兼在我10岁的时候,我的大哥不幸去世,所以迟至ii岁春间我才开始入私塾读书。
然在入私塾以前,我并非完全没有读书。因为经我的大哥在家里教读,我曾经读过《三字经》、《千字文》和《四书》之一部分。我的大哥是一位典型的旧式读书人,治学很用功,一举一动无不循规蹈矩。他和我们的表兄陆皓东(名中桂)烈士同学。陆烈士思想新,时吐露革命言论;我的大哥深为恐惧。及陆烈士于光绪二十一年因随孙中山先生发动第一次革命,就义于广州;那时候我才7岁,大哥是十八九岁,他常为我道及陆烈士之年少英俊,竟不幸因革命而牺牲生命。在我听到大哥述此事的口气,一方面固佩服其就义前的英勇,他方面却似痛惜他走错了路。后来有一日当他教我读《孟子》,读到“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勰”一段话,我经他解说以后,不禁高兴万分。那时候我对于民族意识还没有印象,只是由于中日战争,我国大败,社会传说都痛恨西太后信任太监,乱花国帑供自己的浪费,把人民看不在眼里,这一次打了败仗,我国人民不仅要给西洋人欺负,甚至东洋鬼也欺负了。我听了这些话,此时又读到这两句话,便忍不住对大哥说:“那西太后正是把我们当做土芥,我们为什么不把她视同寇觥?陆表兄的造反,只是要杀死寇懿,怎算得是造反?将来我长大起来,定也不肯把她放过。”大哥听了这番话,大吃一惊,除力戒我不要胡言外,后来还对父亲说过:“四弟读书还不差,只是防他长大后要走错路。”
大哥去世的次年,我已经11岁,才开始在上海入一家私塾读书。我的老师姓萧,是我的邻居,也是我父亲的一位朋友的内弟。他设帐在亲戚的家里,收了一共不上20名的学生。我在那里只读了一年零二三个月,因为次年是1900年,也就是世人注意的庚子年,“拳乱”在其上半年便酝酿,大家传说义和团要杀尽外国人和焚毁外国人所住的地方。我们所居的上海有许多外国人,父亲因恐殃及池鱼,决定趁早把家眷送回原籍。由于我们的故里离县城颇远,离省城更远,本着大乱居乡的原则故有此举。大约在那年的春末夏初,我便随着母亲二哥和两位姊妹离开上海,乘船返广东;也就离开了萧老师的私塾。
我从萧老师攻读的时期内,不知怎样总觉得没有大哥教得好。我读的还是四书,但萧老师不像大哥那样每章每节都讲解大意,而且听我随时发问,有问必答。萧老师的教法注重背诵,背诵不出或是背错的,便打手心。我对于这样不加讲解的课文毫无兴趣。同时又怕打手心,不敢不像鹦鹉那样背诵人言。在这样压迫的情形中读书,我虽然侥幸在一年零几个月间没有挨过一次打手心,可是我对读书的兴趣不浓厚,只求敷衍塞责,因此,我自问成绩并不很好。加以萧老师还注重两项科目都是我不欢喜的:一是作对联,由五言七言以至十余言不等,务求其对仗工整,使我觉得毫无意义;二是写楷书和临帖,这也与我个性不合。我的大哥虽然写得一手好字,但他教我读书时,却不勉强我写楷书和临帖,一任我自由涂鸦,有了这样先人为主的教学,我对于萧老师的教法,却是衷心不很悦服;在戒方压迫之下,勉强从事,自然不会有很好的成绩。所以萧老师偶然对我父亲说起我,纵然没有什么恶评,却认为我不一定是会读书成名之人,和我的大哥所期许于我者相差很远。
12岁的下半年我住在乡间,没有读书。到了次年春间,因为“拳乱”己息,父亲又把我接回上海。那时候因为迁居了,离萧老师的私塾太远,而且我对于萧老师的教法不很满意,不愿再跟他读书,便在新居附近一位李老师的私塾就学。这位李老师的作风完全和萧老师不同。奇怪得很,他所处的时代还不易接受新式的教育方法,却主张把要读的书仿佛和现在一般,分为精读和略读两类。对于精读的讲解不厌求详,不仅对于字句的意义丝毫不肯放松,而且对于章法句法一一阐述分明。《东莱博议》的调子,在今日许多人视为陈腐者,在当时看起来,对于初学作策论的学生不能认为无补。李老师常常用此书来教我。其阐述引申之勤在我今日回忆起来也还敬佩。他又教我读《史记菁华录》,也是选读而精读的。此外,他要我准备了《古文评注》、《孟子》、《左传》、《唐诗三百首》、《曾文正公家书》、《阅微草堂笔记》、《三国演义》各一部,后三种听我自己阅读,等于现今所谓略读;前几种他随时选择讲授,但不讲授时如果我自己看得懂,尽管自己阅看,不很明白的也可以向他请教。
李老师的字写得非常好,因为常常有人请他写对联和名片(那时候的名片字体是方寸左右,木刻后印在红纸上;刻名片的店多请善于书法之人代写,视写字者的声望和程度定其酬金的高低,与现在用铅字排印的小名片不同),听说每年由此收入的报酬不比教书所得的修金为少。对于习字一项,他看了我所写的字,说我写得太坏;但他不主张写小楷,也不强迫我临帖。他除了矫正我执笔和坐的姿势以外,对我解释字的结构,怎样才算自然,怎的太不像样。初时要我们写方寸左右的字,还要我和两三个程度相等的同学互相批评所写的哪一笔不像样,各用墨笔加上一个叉,再把互相批评过的习字册给他复阅,应加叉号而漏加的,他用红笔补上一个叉号,不应加叉号而加上的,他用红笔取消那个墨笔的叉号;而且常叫我们互相批评的几个同学立在他的书桌前,由他一一指正。这样一来,我的确觉得所写的字比从前像样得多,纵然我因为不很喜欢临帖,始终不曾写得一手好字,只是对于字的好坏还算能够判别。他常对我们说,字是文字的衣冠,衣冠不一定要美,但不可不整洁。字写得好是书家的事,但字写得像样是人人的事,因此,他自己虽长于书法,却不勉强他的学生都学他的榜样。关于作文一项,我那时候是学作策论。他除了照例出题给我们作文外,有时也要我们对于所读的书尽量发表自己的议论。有一次,我因为阅读《孟子》
“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嗖杀人……执之而已”一段,我发表了约近千字的长篇议论,认为皋陶与舜的处置都合分际。我的意见是天子以法治天下,如果自己的家人犯法而纵容,焉能强人民以守法。古时有太子犯法刑其师傅者,表面似乎重法,实则人民犯法既不能以他人代其受刑,何以太子犯法却可刑其师傅为代?这显然仍是重人而不重法。法既因人而别,则法不免失其效用。古时所谓议亲议贵,便是重人而不重法。我以为能够免受法所惩罚的至多只限于天子一人:因为天子是法的最高主持者,用自己主持的法来惩罚自己,事实上是办不到的;而且天子犯法渐多,将另有一种有效的惩罚,那就是汤武对于桀纣的革命,所以顺乎天而应乎人。但是瞽暧是舜的父;父子有天伦关系,圣人又以孝治天下;父犯法,子为天子而不许执法,固有违法徇私之嫌,父犯法,子为天子而执法,则又有破毁天伦、戕贼人性之弊;“其父攘羊而子证之”之不合中庸之道,正是此理;因此舜能“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实在是两全办法。我这番议论,在目前提出来,殊平淡无奇,然在那时候由年甫13岁之我提出来,便不免使老师大大惊讶。但他的惊讶不似我的大哥听了我就《孟子》“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觥”所发的议论时那样情形;他是以惊讶的态度来赞许我的。李老师本来对我有好感,读了此文以后尤对我另眼相看。
有一次,李老师的弟弟远道来探望他,住在李老师的私塾里约莫一月。我称他为师叔;这位师叔听说是一位举人,在某地方做候补官,究竟他是什么官,我那时候全不懂。据李老师介绍我和师叔初见面时,他似乎说了关于我的许多好话,同时又对我说师叔的文章学问比他好得多,尤其是写的字人人称赞。师叔对我也很好;在这一个月内,每当我来塾早了一些,同学还未到齐时,师叔常常走出来和我单独闲谈。从他口中我听到了不少关于做官的恶习。辛苦读书和很有学问的人简直无法和有钱而侥幸考试中式,或请“枪手”(就是冒名替考的人)而中式者比拟;尤其是近来公开捐官,有钱的人不论是否草包都可做大官,而有学问的寒士却久久坐冷板凳候补。他对我说,他年纪相当老了,朝气几乎全消,早年壮志不复存在。国家前途惟寄托在后起之秀;他对我很有希望,除听了李老师称许我能用功而有思想外,他说还懂得看相,认为我将来或不是一个平凡的人,要我好自为之;但望我第一不要畏难,第二不要自满。我听了这位师叔的话,很为感动;也就不自揣,很想将来有机会能为国家尽一点力。到了师叔要离开上海重返其候补的地点时,他仿佛要对我留一点纪念。我的小名,本用“日祥”二字,入私塾读书时也没有改名。师叔却自动为我取了一个别字,就是我现在所用的“云五”二字。他说这意义是本于“日下现五色祥云”的故事。他问我是否赞同。在我同意之后,他立即替我写了方寸大小的“王云五”三字,说将来找一个好的刻字人刻出来,便可用为名片。其实一个13岁的儿童,哪里用得着名片,不过这位师叔的美意,我不忍忘怀,不仅至今仍使用这一时作为别字、现在作为名字的两字外,他给我写的三个字保存到我17岁开始用名片的时候,真个应用起来,许多人见了都说这个名片的字顶出色。
我在李老师那里受业的时期内,还有一件使我至今记忆犹新的小事。上文己经说过,当我从游萧老师注重作对联,我认为无何意义不感兴趣,但因被迫不能不学,也就懂得一些。在李老师那里,他偶然也叫我们作对联,但不很注重,更不强迫;因此偶然做起来倒也有些兴趣。李老师私塾所在地的虹口青云里一带的里弄,都为广东人聚居处,由广东人所设的私塾听说有十几家。不知怎样常有些称为某某文社的出了上联悬赏征求最佳的下联,所有应征的对联,都由出题的文社聘旅居上海的广东籍科第人物评定优劣,对于高列前几名的分别给奖。发榜时张贴于青云里总弄的入口处,并燃放爆竹志庆。这样的每隔两三个月举行一次。在我随李老师读书一年有半的时期内,己经见了不少次。应征者什么人都有,私塾中的高材生,附近里弄中通文墨的居民,甚至私塾的老师也有应征的。
有一次,当我在14岁的上半年,所出的上联为“菊放最宜邀友赏”。这个上联太平凡,因之下联要得奖必须有其特点,否则以平凡对平凡,人云亦云,将无法判别高下。李老师看了这个上联后,一日对我说,作对联本不是什么学问,我平时并不注重;不过这一次征文的冠军奖品是一套袍褂料,不能不算优,听说应征者特别多。他以为这样一个上联人人都能对得上相当工整,冠军是不易断定的;因此要想高列前茅,惟有心思的人能别出心裁,才有制胜之望。他说我和另一位同学均有相当细密的心思;他问我是否愿意尝试,但他说为着他生平最恨考试时的“枪替”,他断不能为我们的作品润饰,只是我们定稿后不妨给他一看,认为是否值得应征。我们两人都遵照他的指示,费了几日工夫,我提出我的下联为“苏来奚后慰民思”,是本着《孟子》“后来其苏”与“奚为后我”之意,把“苏”字照其最初的意义为芥草,与
“菊”字趁合,而其用法却不作为草类。李老师看了这个下联几乎要跳起来,连说:“好极!好极!难得你有这样心思和气魄,我的眼光真不错;只要评阅的人真有眼光,保你高列三名以内。”而对于那位同学所作的下联,李老师似嫌其平凡,不很鼓励他应征。后来他有没有去应征我却记不清楚了。我得了李老师这番鼓励,固然不敢自信,却也不敢自馁。
在静候发榜的时期内,心里不免患得患失。可是像这样近乎投考方式而静候发榜之事项,在我过去65年的生涯中固然是第一次,也就是第末次;今后余生恐未必有类似的遭遇,因为在我生平无论入学与就业,从来没有经过考试而候榜的。
真是巧得很,在爆竹齐鸣,文榜高张时候,我的名字竟列冠军;在数百名应征之人当中,想不到第一锦标竟被一个未满14岁的私塾学生夺取了。这不仅使老师和我的父母都很欢喜,我自己内心也窃窃私喜。后来听说还有人打算替这个小孩做媒呢!
但是高兴的最高峰往往丛生着不少的荆棘;人生的遭遇,固往往如此,我生平的遭遇尤有如定律。由于家庭的特殊关系,使我不得不于14岁的下半年开始半工半读,就是白日里充当学徒,晚上入一所英文夜校读英文,于是我便永久脱离了中文的学校生活,而转向另一种生活了。
我开始读英文,是在一所夜校。那个夜校的校长而兼唯一教员的吴先生是广东人。据说他日间在一个英国律师事务所当翻译,晚间办这所学校。校址在英租界南京路附近一家酒庄的楼上,把接连三幢的房屋拆通了,成为一间很大的讲堂,同时可容学生约两百人,实际上他的学生几乎满了这个讲堂。在这些学生中,以程度言,从初学英文字母的以至读到第五六册读本的都有;以年龄计,从十三四岁的儿童以至四五十岁的中年与半老年不等;而这些形形式式与程度不齐的许多人都挤在同一讲堂内。学生到校可在一排排的长桌和长凳上自己选择坐位;但是接近讲台和黑板第一排坐位必须空着,原来是留给轮到授课的一班学生所用的。至于上课的顺序,大致是程度最浅最先,最深的最后。尚未轮到授课的学生都在自己选定的坐位上准备功课;已授课后或即离校,或仍退回原选定的坐位上继续准备功课,或旁听他班学生的功课。在这样像茶馆式的一间讲堂,挤满了约莫二百人,在教师未开始授课时,固然是读书声和谈话声混在一起,嘈杂不堪。即在开始授课后,照章除在授课的一班学生得依教师吩咐朗诵所读功课及答复考问外,其他各班学生是不许发出读书之声音,尤其是不许谈话的;但由于学生人数之多,流品之杂,授课时不许读书和谈话的标语虽然遍贴讲堂的四壁,事实上读书声或会降低一些,隅隅细语仍时有聚蚊成雷的状态。
因此,除在第一排的学生,因接近教师的席位能够听清楚讲读的声音外,其坐在较后几排的只能看见教师的嘴和手在动着,简直没有听见他说什么。较能用功的学生,想在本班的功课以外还听到比自己高一班或低一班的功课者,便只好抢先坐在第二三排的凳子上,因为那里还勉强听得到授课的声音。反之,有些欢喜谈话的学生即争取最后几排坐位,可以和几个知好的同学实行茶馆式的消遣。吴先生虽坐在或站在讲台上,可以居高临下,对于后排学生的举动看得清楚,但所能看到的只是他们有没有张嘴附耳和动手,却无法听到他们的声音,正如他们无法听到吴先生教书的声音一般。因此,同学间对于前面第二三排和后面二三排的坐位共同起了两个雅称,前面第二三排称为“前包厢”,后面第一二三排则称为“后包厢”;简直把戏院的名称搬到学校的讲堂上了。我初入那个学校时,不知就里,只拣空位而坐,既不择前后,也不愿意找同伴;因为我认为来此既以读书为目的,横竖在授课时都有轮流移坐第一排的机会,而在自己准备功课时,更用不着和同伴坐在一起,以免闲谈分心。后来得了一些经验,便尽可能赶早到校,在“前包厢”内争取一个坐位,借此兼听比我高一班的功课。
初时我对于同班的学生都不认识,但同班毕竟较易相稔。我虽然不愿和他们于未授课时坐在一起,以免如上所说的谈话分心;可是有好几位同班的学生因我对于功课还能用功,在教师考问功课之时都答得出,而他们或因事忙,或因授课时候没有听得明白,往往在下次上课要受考问的时候不得不临时抱佛脚;所以在自由选择坐位之际,自动要和我坐在一起,把不很明白的功课向我请教。因此,我虽想避开他们,他们却使我无法避开。经过了相当时期,我们便由同班同学而渐渐相稔起来。其中几位年纪都比我大得多,他们不仅在校内对我很好,散学后也偕我一起出校,偶然还请我在附近的点心店吃些小食。我因好意难却,吃了他们几顿后,觉得礼尚往来,专要人家会钞是不合情理的,也就有一二次由我争做主人,抢着会钞。有一次情形可就不同了!一位年纪近三十岁的同班同学,说是一家商店的管帐,中国书读得还不差,薪水收入听说还好;可是英文读得太不成,特别是发音错误很多。他几乎每日都要我把功课重教他几遍,因此对我特别亲切,请我吃点心次数最多。
我在这所夜校读书的时期一共七个月。依我说过的在该校环境下,读书是不会有了不起的成绩的。我总算跳了一班,就是在英文读本第一册讲读了一半左右,升到较高的一班,改读英文读本第二册,还加上一本纳氏文法第一册。但我对未正式读过的功课并不生疏,因为几个月以来,我除在第一排坐位听讲本班的功课外,还在退返“前包厢”时,兼读比我高一班的功课呢。后来因为我的二姊回广东出嫁,父亲和二哥都在上海任职,不能偕同回里。那时候我已是15岁,处事还带几分老练;父亲要我陪同母亲和二姊乘船经香港返我们的家乡。这样我便和那个夜校脱离,并向习业的所在请了半年假。
在我16岁的春间,我跟母亲和二姊的丈夫同来上海。我的姊夫家境颇好,他在读书历程上比我幸运得多,他比我大4岁,在乡里的经馆读书到17岁,考过一场县试,没有考中,后来到香港读了两年多的英文。19岁回家结婚,次年春他的母亲留着我的姊姊在家中相伴,却使他跟我母亲来上海,住在我家中,和我一起读英文。我心里非常欢喜,因为有了这样一个机会,我至少有辞可借,请求父亲准许我和姊夫一起在日校读书。果然到了上海后,由于我的请求,和母亲的赞同,父亲便满口答应了。记得在这年4月间,我和姊夫同人虹口的守真书馆读英文,这是美国教会所办的一所英文专修学校。主持校务而兼教最高班功课的是一位美国牧师的太太,而牧师先生除讲道外却不担任功课。此外还有两位教员,一是牧师先生的女儿,是跛脚的,扶着一枝手杖行走;另一位是中国人王医生,他在北洋医学堂毕业后曾留学美国一些时。该校分设八级;第八级程度最浅。四五六七八级的功课以由王医生担任为主;一二三级则由牧师太太与其女担任为主。听说牧师太太学问很好,其女也是美国大学毕业的。我初入该校时插入第六级,我的姊夫则入第五级。该校的升级不限时期,每月经过一次考试,结果成绩特优都可以升级。我在第一次月考后,由王医生把我提升到第五级,和我的姊夫同级。到是年7月暑假前,我已经升到第四级。下半年继续入学,记得经过10月底的考试我又升到第三级;而年终大考后,决定下年度开学时我可以升到第二级。第二级的功课是美国波尔文读本第七册,还有英文的世界史和世界地理;算学则有初等代数和平面几何,这一段的读书时期,算得是我的学校生活的黄金时期,因为三位教师都待我很好,特别是王医生给我的鼓励真是不少。在第四级以下的功课,除一门美国史外,全由王医生教授;而由第四级升至第三级,因大部分功课改由美国教师讲授,本来是不容易跳级的,王医生却特别为我推荐;同时我于是年10月升至第三级,听讲还算合格,不能不归功于我对是年暑假两个月时间之善为利用。英文比较上还容易跪等,但算学可不能如此,而史地的知识亦不能欠缺,须经过考试及格才能升级。我在上半年得了王医生的鼓励,连升两级,打算在下半年至少也跳一级,但因功课愈深则愈难,绝不敢妄想连升几级。在暑假中,我购齐了第三级所用的各科课本,把最难自修的代数前半部和平面几何的一部分,靠自己的摸索,来学习和演算。
在第二个月考的10月底,经过了考试后,我幸列全级第一,因此王医生向牧师太太建议把我提到第三级,当经牧师太太亲自出题把第三级正在攻读的课程给我考试,据说除世界地理一科成绩稍差外,其他均在第三级一般水准之上,算学尤为特优。因此我便获得此次破格的升级了。到了阳历1月间举行年终考试,我也侥幸名列前茅,牧师太太认为在下一学期我可升入第二级。
在这短短的一学期有半,实际上,上课不满8个月,我从第六级升到第三级,最后又有升至第二级之可能,固然是那时候那所学校的升级制度给我莫大的鼓励,但我对于读书机会之难得而尽力利用,也是重大原因;加以我的求知欲很浓厚,无论对于哪一种新的学问,总觉得都有兴趣,不止希望能够一步步深入,还想探访其邻近的蕴藏。当然好胜之心
人皆有之,少年时代之我怎能成为例外。虽然我绝不敢有骄色,嫉忌我的同学也不很多;却有一位我的世交,当我入校时他本在第五级,高我一级,后来我升到和他同级。记得在一次月考中,考验英文读本的成绩时,各学生都站在教师面前,排列成行,各人背后有一张坐椅,由教师依序提出一个生字,给轮到的学生拼字和解释意义;答案满意的仍然站着,答不出或答错的便须坐下,最后仍站着的一个人就成为这一科考验的第一名,而最后坐下之一人为第二名。我在那次考验该科时,和那位世交是最后站着的两人,因为只剩下两人,教师的发问便对两人轮流而发,竞争颇热烈,我却满不在乎。因为我是初次升入本级的,纵然考个第二名也无关系,但那位世交向来很用功,成绩为全级之冠,给一个新升级的人压倒未免有些难堪,情绪也就异常紧张,倒是那些坐下来观战的同学们悠闲而感觉有趣;这次竞争的结果,我是胜利了。这位世交精神很沮丧,王医生真是一位好教师,一面安慰他,一面还教我和他握握手,好像是比赛足球后,胜利方面的队长对失败方面致意一般。但其后加上算术及英文法两门的成绩,他毕竟居第一,我居第二,我倒因此安心一些,借此免遭他的嫉忌。可是暑假后我们二人均升入第四级,又做了一次相类的竞赛,结果我列第一,他却退居第三,下半年我续由第四级升第三级,他留第四级,而且当我离开第四级后,他不仅未能考第一,却转而落后。据说他的天才本不差,平时又肯用功;但受了上次挫折后,心理突然变态,远不如前此之用功,同时对我痛恨有如仇敌。因此,我常常觉得任何竞争过烈的考试制度,使人刺激过深者,皆有修正之必要,
我那位世交,听说后来很潦倒,我偶一回忆,殊觉不安。
好景不常,世事本来如此;我的一生,甚至在少年求学当中仍不能免此,这似乎是冥冥中注定一般。上文说过,我已于16岁的阴历年底考升了第二级,满拟过年后便入该级上课,假如我的努力结果不致落空,下半年年间由二哥助理此种工作,此时二哥在外间获得一、个相当优美的位置:父亲为着他的前途,只好让他离开,一时间找不到适当的人代任其职。同时父亲知我年来英文颇进步,虽然年纪小一点,能力却还胜任,因此便要我从17岁开始的年头,停了学业帮助他。他征询我的意见,我心里虽舍不得离开学校,更不愿从事商业,但事实摆在面前,我如不来相助,要父亲另行物色适当可靠的人恐怕也不易办到。为了这样,宁让自己内心难过,不愿使老人家不欢,我就答应了下来,只说我对于读书颇有兴趣,商业却不很适宜,将来父亲随时另行觅人,最好在半年以后仍让我去读书。父亲也就应允了。在此半年之间,我白天协助父亲,晚间,甚至日间稍有暇,总是一书在手,努力自修。
这时候我已渐养成对环境苦斗的习性,认为小时候由于多病不能早读书,童年在私塾读中文,刚有进境,又辍学改为半工半读;好容易在最近大半年内入守真书馆读英文,成绩尚不差,忽又辍学;这或者是我的命运使然,但我不甘屈服于命运,决借自修而补缺憾;加以在守真书馆读书的一个暑假内借自修而获致相当的成绩,此项成绩得之艰难,弥觉珍贵,故毫不自馁。到了那年五六月间,因想到暑假后再入校读书,暗中征得我的姊夫同意,由他代替我为父亲助理,好让我入学校。但是学费一项,我既不能替父亲出力,更何忍要父亲出钱;于是决计另谋自给。幸而有人介绍我在一家英文夜校当助教,每月有二三十元收入,自计足敷入学之需。我对这些事项都已布置妥当,便先与母亲商量,得她同意,并允向父亲疏通,果然一说便成。于是是年暑假后,我便入上海的同文馆修业。
同文馆是一位英国老教师布茂林(charlesbudd)先生所设立。他来中国多年,在北京的同文馆当教员,后来该馆停办,他便来上海,自己创办这个学校,沿用同文馆的名称。其所设学科固以英文为主,但是历史、地理、普通科学以及经济学、论理学无所不教,甚至愿学拉丁文的学生,他也能教。据说各科目的程度系按照英国中学校,以能投考英国剑桥或牛津大学为准,按程度分为五班,我初入该校时,插第二班读了3个月后,布先生说我的程度可人第一班,问我愿升班否,我当然认为是求之不得的机会。该校虽分五班之多,而除了布先生一人唱独角戏外,只有一位助教,实即是英国式的教生monitoro教生的任务是,每星期以六日的上午替布先生教第三班以下学生的一部分功课,还可在每日下午布先生教第一班学生时随班听讲,我升了第一班4个月以后,由于原任教生某君应某省高等学堂之聘,担任英文教员,我幸而被布先生拔充教生,以承其乏。我担任教生时期内,因有了薪水,而且免缴学费,便把英文夜校的助教一席辞掉,俾能利用晚间的时间多多自修。我在同文馆做了7个月的学生和10个月的教生,可说是我的学校生活中第二个黄金时期,尤其是任教生的时期读书的机会最多,在学问上的收获也最广,具详我另写《我的图书馆生活》一文,兹不复述。总计我以学生资格读英文的实际时日,有吴先生的夜校7个月,守真书馆8个月,同文馆也是7个月,合计为22个月,此后我便不能有入学读书的机会了。但是我对于有形的学校生活虽己终止于彼时,而无形的学校生活则继续不断,以迄于相距半世纪的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