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7月为《读书半月刊》宣
许多人因为我没有受过正式的学校教育,却也略窥学术之门,认为我定有什么自修的妙法,所以往往要求我发表怎样自修的经过,特别是有关自修的方法。其实自修对于我只是一种家常便饭,不仅没有什么惊人妙法,甚至经过也很平凡。最近被迫到仿佛无可逃债一般,只好坦率报告一下。
我首先要说明,就是自修必先有动机;如果没有强烈的动机,纵然肯自修,也难免一暴十寒,未必能够持久。我以为而且是我亲自体会的自修的动机不外两种。其一是求知欲;其二是由不能顺利发展求知欲的反应。求知欲是人类有生以来无不具有的。儿童之喜欢玩具,喜欢听故事,便是求知欲的初期表现。稍长,喜欢看电影,喜欢读怪诞小说,以及喜欢闻见任何新奇的事物;也就是求知欲进一步的表现。求知欲既出于人性,秉诸天赋,本来用不着怎样提撕,只要不加以压抑便自然而然会发展不已。但是凡百学科无不含有新奇的内容,毫无疑义适应于求知欲,其兴趣本来不减于看电影,或读怪诞小说,或见闻任何新奇事物者,为什么读历史者对于上接古人的兴趣,读地理者对于纵观大地的兴趣,读自然科学者,对于探索宇宙奥秘的兴趣,读社会科学者,对于研究人群关系的兴趣,以及攻读其他种种学科者对于诉诸想像感情理智种种的兴趣,多不能如看电影或读怪诞小说等同样深切,甚至有时还会感觉厌恶呢?无他,这并不是由于求知欲的缺乏,只是由于求知欲受到压抑罢了。究竟谁压抑求知欲呢?
说也奇怪,压抑求知欲最力者不是别人,却正是提撕求知欲最力之人。这些提撕求知欲最力之人无疑是学校的教师;他们的目的是要学生们多识多知,其动机原甚纯良,可惜他们所采用的方法未必同样纯良,甚至还会引起不良的结果,这些动机纯良而方法不免错误的负责人多半是小学的教师,其次便是中等学校的教师和教育行政当局;大学校的教师可说是负此责任最少者,但教育行政当局不免也要负部分责任。
小学校是求知欲发展的初基,而在这里受压抑也最易,其压抑的影响也最远大。小学校的功课不能算是太繁重,如果施教的方法配合得当,则儿童求知欲在这阶段能够健全发展,只要升人中等学校后不致遭遇特殊压抑,那真是一生受用不尽。
可惜有不少的小学教师,由于对他们的学生期望过殷,督责课业往往不免过严。固然体罚现已不适用,但辞色之严,诰诫之切,往往使小学生误认读书不是自己的乐趣,而是他人的好处一般。善良而安分的学生虽或能遵从督责,认真攻读,但其心目中己渐视读书不在满足求知欲,而以尽其应尽的责任为主。至其他学生对于督责的反感,将由不感兴趣而进至厌恶的程度,视其反抗性的弱与强而差别。
到了中学,则除施教方法的关系外,还有课程的繁重,往往使中材的学生顾此失彼,望而生畏。如果教师不严,则不少的功课读了等于不读;特别是外国语文,结果不是养成有名无实的习惯,便是经过了若干次的期考后,由于成绩低劣而感觉灰心,当然更说不上兴趣了。但如教师督责过严,强中材学生以其所难,则求知乐定必变为尽责苦。于是许多极饶兴趣的中学课程而有合于求知欲者,却因过分繁重以致丧失兴趣。因此在中等学校阶段内求知欲所遭遇的压抑,由于课程繁重者,殆较教师之督责过严尤甚,而教育当局,对于课程标准之订定也就不免要负一些责任。
大学校设教之有碍于求知欲者,当然以课程繁重为主因。然而学生经过了小学校与中学校两阶段对于求知欲的压抑,到了大学校,除极少数人外,习于求学为尽责之感者比比皆是。
假使求知欲转变为责任感,则在学校以内能够百分之百尽责之人,在其毕业离校以后,既不再负有继续研究的责任,自然而然会把研究松懈,或竟放弃了。这本来是不足怪的。反之,如果求知欲能在各阶段的学校中一贯维持与发展,则不仅毕业后,甚至毕生将继续发展不已,正如饥思食,渴思饮,一息尚存,不会中止。
求知欲既然是自动研究,换句话说就是自修,有如此的重大关系;因此一方面固绝对不宜压抑,他方面还要加以培养。培养之道莫如顺其性而导之以自动。教育之道有如领导儿童走一条新路,尤其是曲折崎岖的路径。如果每次走这条路都由领导者在前走,或由领导者与儿童并肩而行,使儿童亦步亦趋,那就虽经多次的领导,一旦失却领导恐仍不易认识路径。反之在领导了一次以后,即使儿童在前走,领导者尾随于后,到了三叉路口,让儿童就其记忆与常识自行抉择,如有错误始予矫正;或者对于年事较长,于所走的路已有多少经验者,甚至一次的领导也可以省却,只于出发之前予以一纸地图,或临时草一简图,经指示后,让其迳自按图探索;如此则一次之领导,甚至不加领导,亦可使不致迷途,较诸使儿童依赖成性,不作自动抉择与探索者,其认识途径之难易,诚不可并论。本此原则,以实施教育,则教者费力小而学者得益多,盖人性无不愿为自我表现,若强令像盲从一般,事事依赖他人,定然不感兴趣,也就不会努力;反之,如能鼓励自动,则由于自力之结果,苟有所得,当然高兴万分;纵然不免有错误,然一经矫正互为比较,则差别的印象加深,理性的判断亦显。
此一原则若采用于学校教育上,则教师对学生的任务不外几项。一是提示范式,使之触类旁通,举一反三;二是说明原则,使之循此原则而走向于具体;三是解释疑惑,有疑问者予以启发;四是观察自动作业,随时加以矫正。至于灌注知识之传统方法,如非必要,当以尽量少用为宜。
以上所说皆有关于自修之第一动机,至于第二动机,即由于不能顺利发展求知欲而起的反应,我亲自体会特多。我在学校内修业一共不满5年,而且这5年的学业是断断续续的,大致分为五个片段,其中最长者不超过一年半,最短者只七八个月,而片段之间相隔都在半年以上。在这样的修业情形中,上一段之所学,到了下一段续学时难免不被荒疏;但我在事实上并不如是。我在这五片段的学校课业中,除第一二两段之间没有什么进步外,每次辍学不仅没有荒疏学业,而且获有相当进步。因此到了下一片段我的程度转较上一片段辍学时提高一些。侥幸得很,我那时候所进的学校,并不是正式学校,没有受现在学校不许踱等升级的拘束,不致因中断学业而大吃亏。这固然是那时不正式学校给我不少的便利,但如我在辍学时期中抛下书本,不肯自动进修,则纵然有此便利,我也无从利用。
我在辍学期间能够自修,实在是对于不能顺利发展求知欲的反应。我的反应有二,一是自己的求知欲颇强烈,而在各片段的学校生活中总算侥幸没有遭遇教师的压抑。然于修业兴趣正浓之际,突然失学自非所愿,故辍学中无时不作再入学校的准备。二是我平素颇好胜,认为他人所能者我亦未尝不能;在学校中我的成绩向不下于同学,一旦不能继续学业,遂努力对逆境奋斗。这便是我对于自修的出发点,及经一二度的自修而收效,得了鼓励,信心益坚,久而久之,更养成一种不可破的习惯。但我究竟用什么方法而获得自修的效果呢?
我对于自修的方法,由于乏人指导,实际上所经过者多是试验与错误的阶段。假使要我提出我所习用的一些方法,只好作如下的概述。
时时利用字典词典
我对于自修外国文,稍有怀疑,总不肯轻轻放过,必取字典词典检查一下,方才放心。这样,在初时不免多费一些时间,但为长久打算,不仅没有多费时间,反而节省不少时间。在开始时多翻字典词典,把向来不认识的某些单字词语认识清楚了,下次见着同样的单字词语便不再有怀疑,在阅读上定然快得多。而且同样的单字词语屡见不一,只有第一次翻阅字典词典时略费工夫,以后每次便都节省时间。但在中国文字方面,则因旧日按部首法排列的字典词典,检查上费时颇多,且有不易检得者。我在自修时,对于意义不明了者虽也不肯轻轻放过,然对于形声字的读音,认为大致可以推想而得,往往为节省时间,不向字典检查,后来发觉我的读音不免因此偶有错误。由于自己深感中国文字之检查困难,故推己及人,后来在民国十四五年间有四角号码检字法之发明,其目的即在使检查中文字典词典能如检查西文字典词典同样便捷。
自己设法修改作文
我读外国文名著时,认为某一段有精读而仿作之必要者,于熟读数次以后,往往将该段文字译为中文,经过了一星期左右,则就所译中文重译英文,译时绝对不阅英文原文,译毕始与原文比对,于文法有错误者即查照原文修正,于文法无误而用字遣辞不如原文精练者亦参酌修正。这样一来,我对于英文作文便无异获得一位无形的优良教师。
后来我自修中文,除了认为必须熟读背诵者外,对于某些用不着背诵的,我间亦把它译为英文,放置若干日,再从英文重译为中文,然后仿照英文作文的方法,持与原文比对修正。又那时候白话文还未盛行,但我偶然也仿中英对译的原则,把若干篇古文译为接近白话的浅近文言,过了些时,再重译为古文辞,以资比较。
读英文时特别注重文法
在我初读英文时即已对文法甚感兴趣,后来辍学自修,也极注重文法。我认为中国人学外国文之目的,首在阅读其名著。由于中外文体与结构之差别很大,如果不注重文法的研究,则阅读时将不易彻底了解文义。
在我的少年时期,所谓直接教学法尚未流行,但到了现在我仍觉得直接法虽较便于会话与写作,然若漠视文法,结果不免使人知其然而不知所以然。我靠着文法的研究,对于冗长而曲折的句读颇能剖析清楚,不致有何误解;反之,我虽然没有机会接受直接教学法,但也不致妨碍我对于会话写
作的运用。
用比较的方法来读外国文书籍
我初读英文的学术名著,如赫胥黎的《天演论》,孟德斯鸠的《法意》,斯宾塞的《社会通铃》,穆勒的《群己权界论》,都曾取严又陵氏的汉译本,对照阅读其中之若干部分。这样一来,对于原意更能深切认识。又我读英文之目的,早就怀有翻译介绍的志愿,故取他人所译与原文比较,自为应有的举措。但我对于国文开始自修,却由读了典雅的严氏译本而激发。后来我研究法文和德文,从略能阅读之时起,便设法购取已有英译本的法文及德文名著,初时系比较阅读,稍后则先阅法文或德文原本,遇有不很明白的文义才取英语本比较,记得我按这方法比较阅读的第一本法文名著便是嚣俄氏所著的lesmiserables,由于法文与英文近似处颇多,这本法文名著在很短时期内我便读完了。至于第一部德文名著与其英译本比较阅读者记得是席拉氏的diejungfrauvonorle-anso
阅读科学书籍自编表式,以明系统
在我自修各种科学时,辄就课本内容,随读随编表式,使极繁杂的内容借此而简化与系统化。这些表式无异全书的提要。全书读毕,全份表式亦构成。不仅在事后翻阅,全书鸟瞰复现于眼前,其尤关重大者即在自编表式之时,对全书
内容既可加深印象,又能纲举目张。
自修数理,特别注重演算与解答
在我购读这一类书籍时,首先以习题最多而附有答案者为准。
由于数理的定义简括,自修较难明了,故往往同一科目同时并用两种同程度的课本,以期互相发明。书中所附习题不仅逐一演算解答,甚至两种课本的习题我也不因其程度相同而稍忽略。我还有一种习惯,就是在明了课本中所示的原则后,对其演算的方法,并不过分注重,却喜欢按此原则,就自己认为适当的方法,而逐题演算解答;最后持与书末所附的答案比对,如果不符,再从课文所示方法,以找出我所用方法的错误。
在我自修解析几何的时候,记得所用课本是美国温德华氏的英文原本。某日无意中在旧书店购得一本该书的演算详章,这原是专供教员用的,不知怎样会流入旧书店里。我获得此书,固如获至宝,但我在演算时,绝对不先参阅,纵然自修者能先参阅当然会更易了解的。反之,我在演算后查对课本所附答案,而发见有何错误,仍不立即检阅详章,必须经过数次演算仍与答案不符,才不得已而利用详章。
我常常认为凡事非经过自己最大的努力,是不应遽行借助于外力的。这可以说是我对于自修的一个最大原则。
充分利用索引
我读毕一书,其书末附有索引者,我无不逐项检阅。对于特别重要的题材,常按索引所示复检一过。如此则某一题材分见于若干处者,可借索引的指示而获得前后贯串。
时时编制资料卡片
我平时读书所得要点,辄就其原有标题或自拟标题,一一分记于小卡片上,附注书名与其所见页数。这些卡片各按标题的顺序排列,如此则许多书籍中同样标题的资料,都借卡片的作用而连串起来。以后随时有需参考,只须一检卡片,则凡经涉猎过的资料毫无遗漏。日积月累,这卡片多至数万张,无异构成一种最完备而切于实用的百科全书。可惜这副卡片现已随我的藏书而陷于不可知的命运了。
此外我用过的方法,一时也记不清楚,姑举此数者为例。但在结束本文以前,我不能不一提函授学校对于我的自修的帮助。我在20至30岁之间,曾经先后加入两所美国的函授学校。一是万国函授学校,又一是喇沙尔函授学校。在前者我所研究的是土木工程全科。我对于普通以上程度的物理学与算学知识多是从此一种函授课程而获得,关于工程方面的课程,特别是属于基本方面的,我也修习了不少。但进至实用方面,该校因我仍在教书,力劝我改业,向铁路或其他工程机构找一个可供实习的职位。那时候我教书颇孚学生之望,既然不能离开教席,也不愿托人找事,只好在读了全课程约三分之二后便放弃了。因为已付过的学费还有三分之一可利用,我便借此改选了关于应用化学的几个学程。在后一学校我所读的是法律全科,总算读完了,而各科的成绩分数都很高,本来我已具有应考该校所给法学士学位的资格,但按照规定须得美国驻华两名法官或律师监考,而由该校把最后试验的题目寄给他们。我因那时候居住北京,找美国法官或律师不很容易,而且花费不少。又此种学位获得后,在我国固不能发生任何作用;而我之为学,系以满足求知欲为出发点,既不为名,也不为利,经过考虑以后,便自动放弃此项权利。但此一全科的半课程对于我以后的为学与治事,确实发生不少的作用;并且借此基础,自己进而阅读了不少关于法理与政治学的名著。
我向来对于自己所遭遇的困难与获得解决困难的方法,往往会联想到与我处境相同的无量数他人,因此,一有机会辄推己及人,想助他人解决与我同样遭遇的困难。举例来说,由于自己在少年自修时检查中文字典的困难,后来便花了几年工夫发明四角号码检字法;由于自己在青年时期不易获得图书馆的便利,只好靠自己辛苦所得,日积月累地建立一所私人图书馆,于是后来用种种方法助人广设图书馆,有如《我的图书馆生活》文中所述;由于自己从前不认识古体字,后来也费了好几年工夫,创作一种新法,编成一部古体大字典,正拟问世而原稿与制版皆毁于炮火,资料亦多散佚,虽幸存景印清样全份,而战后六七年间尚未获得出版的机会;由于自己曾受函授学校之益,后来主持商务印书馆编译所时,因该所原已开办一英文函授科,乃扩而充之,增设国文、算学及商业函授各种,最后更利用我所主编的大学丛书数百种,增设大学程度的许多函授学科,以开办未久,抗日战事发生,致不能有相当发展,战后我即脱离商务印书馆,也就无从重整旧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