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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元之朱陆调和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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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之末季,而学者朱陆之争未泯。元时,吴草庐、郑师山则思会和二家以言学者也。全谢山曰:“草庐出于双峰,固朱学也,其后亦兼主陆学。盖草庐又师程氏绍开,程氏常[1]筑道一书院,思和会两家。”[2]又曰:“继草庐而和会朱陆之学者,郑师山也。草庐多右陆,而师山则右朱,斯其所以不同。”[3]然师山之学,不及草庐之显也。

一、吴草庐(生于宋理宗淳祐九年,卒于元顺宗元统元年,年八十五。)

吴澄,字幼清,号草庐,抚州崇仁人。年二十应乡试,中选。越五年而元革命,程钜夫求贤江南,起草庐至京师,以母老辞归。至大元年为司业,英宗即位,迁翰林学士,泰定元年,为经筵讲官。卒,追封临川郡公,谥文正。著有《五经纂言》《草庐精语》《道德经注》及《文集》等。[4]

草庐亦颇论理气。如曰:“自未有天地之前,至既有天地之后,只是阴阳二气而已。本只是一气,分而言之,则曰阴阳。又就阴阳中[5]细分之,则为五行。五行[6]即二气,二气即一气。气之所以能如此者,何也?以理为之主宰也。理者非别有一物在气中,只是为气之主宰者即是。无理外之气,亦无气外之理。人得天地之气而成形,有此气即有此理,所有之理谓之性。此理在天地,则元亨利贞是也。其在人而为性,则仁义礼智是也。”[7](《草庐精语》)又以理气与老子之有无比较曰:“其无字是说理字,有字是说气字。”[8](同上)又辨天理人欲曰:“主于天理则坚,徇于人欲则柔。坚者,凡世间利害祸福富贵贫贱,举不足以移易其心。柔则外物之诱,仅如毫毛,而心已为之动矣。”[9](同上)又论读书之用曰:“所贵乎读书者,欲其因古圣贤之言,以明此理存此心而已。此心之不存,此理之不明,而口圣贤之言,其与街谈巷议、涂歌里谣等之为无益。”[10](同上)尝言:“朱子于道问学之功居多,而陆子以尊德性为主。问学不本于德性,则其蔽必偏于语言训释之末,故学必以德性为本,庶几得之。”[11]议者因此谓草庐为陆氏之学。《精语》又曰:“朱陆二师之为教,一也,而二家庸劣之[12]门人,各立标榜,互相诋訾至于今,学者犹惑。呜呼,甚矣!道之无传,而人之易惑难晓也!”[13]此并可见草庐和会朱陆二家之意。

二、郑师山

郑玉,字子美,徽州歙县人。覃思《六经》,尤邃《春秋》,绝意仕进,而勤于教学,门人受业者甚众,所居至不能容,学者相与即其地构师山书院以处焉。至正十四年,除翰林待制奉议大夫,不起。十七年,明兵入徽州,守将将要致之,不许,为所拘囚,自缢死。著有《周易纂注》《春秋经传阙疑》《师山集》等。[14]

师山尝以《太极图说》与《西铭》比较曰:“《太极图说》《西铭》[15],其斯道之本源与?《太极》之说是即理以明气,《西铭》之作是即气以明理。太极之生阴阳,阴阳之生五行,岂有理外之气?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岂有气外之理?天地之大,人物之繁,孰能出于理气之外哉!二书之言虽约,而天地万物,无不备矣。”[16](《跋〈太极图说〉〈西铭〉》)此非精于周、张之书者不能道。又论朱陆异同曰:“陆子之质高明,故好简易,朱子之质笃实,故好邃密。各因其质之所近,故所入之途不同。及其至也,仁义道德,岂有不同者?同尊周孔,同排佛老,大本达道,岂有不同者?后之学者,不求其所以同,惟求其所以异。江东之指江西(江东朱子派,江西陆子派[17])则曰此怪说之行也,江西之指江东,则曰此支离之说也。此岂善学者哉!朱子之说,教人为学之常也,陆子之说,才高独得之妙也。二家之说,又各不能无弊。陆氏之学,其流弊也,如释子之谈空说妙,工[18]于卤莽灭裂,而不能尽夫致知[19]之功。朱子之学,其流弊也,如俗儒之寻行数墨,至于颓惰委靡,而无以收其力行之效。然岂二先生垂教之罪哉?盖学者之流弊耳。”[20](《送葛子熙序》)又论自来学术之得失曰:“程子曰:‘敬者,圣学之所成始成终。’秦汉以来,非无学者,而曰孟轲死,千载无真儒,何也?不知用力于此,而溺于训诂词章之习,故虽专门名家,而不足以为学,皓首穷经,而不足以知道,儒者之罪人耳。近世学者,忠恕之旨,不待呼而后。唯性与天道,岂必老而始闻,然出口入耳,其弊益滋[21],则又秦汉以来诸儒之罪人。”[22](《王居敬字序》)尝谓学者曰:“斯道之懿,不在言语文字之间,而具于性分之内;不在高虚广远之际,而行乎日用常行之中。以此穷理,以此淑身,以此治民,以此觉后,庶乎无愧于古人矣。”[23](《行状》)师山之学,可谓切实平近矣。

* * *

[1] “常”,诸本皆同《黄宗羲全集(增订版)》第六册第572页。《宋元学案》肆第3036页作“尝”。

[2] 《草庐学案》:《宋元学案》肆第3036页。

[3] 《师山学案》:《宋元学案》肆第3125页。

[4] 如上吴澄生平,参见《草庐学案》:《宋元学案》肆第3037页。

[5] “中”,诸本皆误作“而”。据《宋元学案》肆第3038页,《黄宗羲全集(增订版)》第六册第574页改。

[6] “行”,人大版同,底本、八版、台一版、台四版皆作“欲”。据《宋元学案》肆第3038页,《黄宗羲全集(增订版)》第六册第574页改。

[7] 《草庐学案》:《宋元学案》肆第3038—3039页。

[8] 《草庐学案》:《宋元学案》肆第3042页。

[9] 《草庐学案》:《宋元学案》肆第3043页。

[10] 《草庐学案》:《宋元学案》肆第3047页。

[11] 《草庐学案》:《宋元学案》肆第3037页。

[12] “之”,诸本皆无,脱。据《宋元学案》肆第3046页,《黄宗羲全集(增订版)》第六册第583页补。

[13] 《草庐学案》:《宋元学案》肆第3046页。

[14] 按:如上郑玉生平,参见《师山学案》:《宋元学案》肆第3125—3126页。

[15] “《西铭》”,诸本皆无,脱。据《宋元学案》肆第3129页,《黄宗羲全集(增订版)》第六册第681页补。

[16] 《师山学案》:《宋元学案》肆第3129页。

[17] 谢无量注。

[18] “工”,诸本皆误作“至”。据《宋元学案》肆第3128页,《黄宗羲全集(增订版)》第六册第681页改。

[19] “致知”,诸本皆误作“格致”。据《宋元学案》肆第3128页,《黄宗羲全集(增订版)》第六册第681页改。

[20] 《师山学案》:《宋元学案》肆第3128页。

[21] “滋”,诸本皆误作“至”。据《宋元学案》肆第3128页,《黄宗羲全集(增订版)》第六册第681页改。

[22] 《师山学案》:《宋元学案》肆第3128—3129页。

[23] 《师山学案》:《宋元学案》肆第31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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