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广川人,景帝时已为博士。武帝元光元年,以贤良对策,天子异焉。至于三册之,以为江都相,复相胶西王。及去位归居,终不问家人产业,修学著书为事,以寿终于家。仲舒言治国,每本《春秋》灾异之变,而推阴阳之所以错行。故有求雨闭诸阳,纵诸阴,其止雨反是。后以言灾异,罪当死,帝诏赦之,仲舒遂不敢复言灾异。仲舒在家,朝廷如有大议,使使者及廷尉张汤,就其家问之,其对皆有明法。自武帝初立,魏其、武安侯为相而隆儒矣。及仲舒对策,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材孝廉,皆自仲舒发之。[1]刘向称“仲舒有王佐之才,虽伊吕无以加,管晏之属,伯者之佐,殆不及也。”[2]史称“仲舒所著,皆明经术之意,及上疏条教,凡百二十三篇。而说《春秋》事得失,《闻举》《玉杯》《蕃露》《清明》《竹林》之属,复数十篇(即今所传《春秋繁露》[3]),十余万言。”[4]仲舒与公孙弘同治《公羊春秋》,而弘不逮仲舒云。仲舒学说,据在《繁露》者考之。
(一)天人合一观
董子之学,以天为之本,以《春秋》为之证,其言天极详密。《贤良对策》有曰:“道之大原出于天。”[5]此语虽简,而与《中庸》首章所谓“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者同意。故董子以一切政治道德,无不本于天者,天为吉凶赏罚之主,凡人之行动云为,咸当循天之法则,故天为人之祖父。其言曰:“人之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此人之所以乃[6]上类天也。人之形体,化天数而成;人之血气,化天志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义;人之好恶,化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人之受命,化天之四时。人生有喜怒哀乐之答,春秋冬夏之类也。喜,春之答也,怒,秋之答也,乐,夏之答也,哀,冬之答也。天之副在乎人。人之情性[7]有由天者矣。”[8](《为人者天》[9])此以天不啻人之父母,故人之性情,自天而分也。又综天地人论之曰:“天德施,地德化,人德义。天气上,地气下,人气在其间。春生夏长,百物以兴;秋杀冬收,百物以藏。故莫精于气,莫富于地,莫神于天。天地之精,所以生物者,莫贵于人。人受命乎天也,故超然有以倚。物疢疾莫能为仁义,唯人独能为仁义;物疢疾莫能偶天地,唯人独能偶天地。人有三百六十节,偶天之数也;形体骨肉,偶地之厚也。上有耳目聪明,日月之象也;体有空窍理脉,川谷之象也;心有哀乐喜怒,神气之类也。观人之体一,何高物之甚[10],而类于天也。物旁折取天之阴阳以[11]生活耳,而人乃烂然有其文理。是故凡物之形,莫不伏从旁折天地而行,人独题直立端尚,正正当之。是故所取天地少者,旁折之;所取天地多者,正当之。此见人之绝于物而参天地。是故人之身,首而员(音分,坟起貌[12]),象天容也;发,象星辰也;耳目戾戾,象日月也;鼻口呼吸,象风气也;胸中达知,象神明也;腹饱实虚,象百物也。百物者[13]最近地,故要以下,地也。天地之象,以要为带。颈以上者[14],精神尊严,明天类之状也;颈而下者,丰厚卑辱,土壤之比也。足布而方,地形之象也。是故礼,带置绅,必直其颈,以别心也。带而上者尽为阳,带而下者尽为阴,各[15]其分。阳,天气也;阴,地气也。故阴阳之动,使人足病,喉痺起,则地气上为云雨,而象亦应之也。天地之符,阴阳之副,常设于身,身犹天也,数与之相参,故命与之相连也。天以终岁之数,成人之身,故小节三百六十六,副日数也;大节十二分,副月数也;内有五藏,副五行数也;外有四肢,副四时数也;乍视乍暝,副昼夜也;乍刚乍柔,副冬夏也;乍哀乍乐,副阴阳也;心有计虑[16],副度数也;行有伦理,副天地也。”[17](《人副天数》)此由其天人合一观,而组织精密之人类学者矣。
于是乃以此天人合一之义,推之政治,以为王者设官,亦当象天。其言曰:“王者制官,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凡百二十人,而列臣备矣。吾闻圣王所取仪,金[18]天之大经,三起而成,四转而终,官制亦然者,此其仪与?三人而为一选,仪于三月而为一时也。四选而止,仪于四时而终也。三公者,王之所以自持也。天以三成之,王以三自持。立成数以为植,而四重之,其可以无失矣。备天数以参事,治谨于道之意也。此百二十臣者,皆先王之所与直道而行也。是故天子自参以三公,三公自参以九卿,九卿自参以三大夫,三大夫自参以三士。三人为选者四重,自三之道,以治天下,若天之四重,自三之时以终始岁也。一阳而三春,非自三之时与?而天四重之,其数同矣。天有四时,时三月;王有四选,选三臣。是故有孟有仲有季,一时之情也;有上有下有中,一选之情也。三臣而为一选,四选而止,人情尽矣。人之材固有四选,如天之时固有四变也。圣人为一选,君子为一选,善人为一选,正人为一选,由此而下者,不足选也。四选之中,各有节也[19]。是故天选四堤十二而人变尽矣。尽人之变合之天,唯圣人者能之,所以立王事也。何谓天之大经?三起而成日,三日而成规,三旬而成月,三月而成时,三时而成功。寒暑与和,三而成物;日月与星,三而成光;天地与人,三而成德。由此观之,三而一成,天之大经也,以此为天制。是故礼三让而成一节,官三人而成一选。三公为一选,三卿为一选,三大夫为一选,三士为一选,凡四选。三臣应天之制,凡四时之三月也。是故其以三为选,取诸天之经;其以四为制,取诸天之时;其以十二臣为一条,取诸岁之度;其至十条而止,取之天[20]端。何谓天之端?曰:天有十端,十端而止已。天为一端,地为一端,阴为一端,阳为一端,火为一端,金为一端,木为一端,水为一端,土为一端,人为一端,凡十端而毕,天之数也。天数毕于十,王者受十端于天,而一条之率。每条一端,以十二时,如天之每终一岁以十二月也。十者天之数也,十二者岁之度也。用岁之度,条天之数,十二而天数毕。是故终十岁而用百二十月,条十端,亦用百二十臣,以率被之,皆合于天。其率三臣而成一慎,故八十一元士为二十七慎,以持二十七大夫;二十七大夫为九慎,以持九卿;九卿为三慎,以持三公;三公为一慎,以持天子。天子积四十慎以为四选,选一慎三臣,皆天数也。是故以四选率之,则选三十人,三四十二,百二十人,亦天数也。以十端四选,十端积四十慎,慎三臣,三四十二,百二十人,亦天数也。以三公之劳率之,则公四十人,三四十二,百二十人,亦天数也。故散而名之为百二十臣,选而宾之为十二长,所以名之虽多,莫若谓之四选十二长,然而分别率之,皆有所合,无不中天数者也。”[21](《官制象天》)此以其天人合一观而组织政府者也。
然天地之道,分为阴阳,散为五行。董子复广说阴阳五行以统万事。故曰:“天地之常,一阴一阳。阳者天之德也,阴者天之刑也。”[22](《阴阳义》)又以阴阳相反,凡政治伦理,皆当扶阳抑阴,即尊德卑刑,以顺天道。故曰:“天之常道,相反之物也,不得两起,故谓之一。一而不二者,天之行也。阴与阳,相反之物也,故或出或入,或右或左,春俱南,秋俱北,夏交于前,冬交于后,并行而不同路,交会而各代理,此其文与?天之道,有一出一入,一休一伏,其度一也,然而不同意。阳之出,常县于前而任岁事;阴之出,常县于后而守空虚。阳之休也,功已成于上而伏于下;阴之伏也,不得近义而远其处也。天之任阳不任阴,好德不好刑如是。故阳出而前,阴出而后,尊德而卑刑之心见矣。”[23](《天道无二》)又曰:“阴阳,理人之法也[24]。阴,刑气也;阳,德气也。阴始于秋,阳始于春。春之为言,犹偆偆也;秋之为言,犹湫湫也。偆偆者,喜乐之貌也,湫湫者,忧悲之状也。是故春喜夏乐,秋忧冬悲,悲死而乐生。以夏养春,以冬丧[25]秋,大人之志也。是故先爱而后严,乐生而哀终,天之当也。而人资诸天。”[26]“大德而小刑也。是故人主近天之所近,远天之所远;大天之所大,小天之所小。是故天数右阳而不右阴,务德而不务刑。刑之不可任以成世也,犹阴不可任以成岁也[27]。为政而任刑,谓之逆天,非王道也。”[28](《阳尊阴卑》)又推阳尊阴卑之义,用于伦理,则贵义贱利。故曰:“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义者,心之养也,利者,体之养也。体莫贵于心,故养莫重于义。”[29]又曰:“夫人有义者,虽贫能自乐也。而大无义者,虽富莫能自存。吾以此实义之养生人,大于利而厚于财也。民不能知而常反之,皆忘义而殉利,去理而走邪,以贼其身而祸其家。此非其自为计不忠也,则其知之所不能明也。”[30]“圣人事明义,以照[31]燿其所暗,故民不陷。诗云:‘示我显德行。’此之谓也。先王显德以示民,民乐而歌之以为诗,说而化之以为俗。故不令而自行,不禁而自止,从上之意,不待使之,若自然矣。故曰:圣人天地动四时化者,非有他[32]也,其见义大故能动,动故能化,化故能大行,化[33]大行故法不犯,法不犯故刑不用,刑不用则尧舜之功德。此大治之道也。”[34](《身之养重于义》)盖由明义以措刑,即尊德卑刑之义,皆由天道阴阳之行以推之矣。
又论五行曰:“天有五行,木火土金水是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为冬,金为秋,土为季夏,火为夏,木为春。春主生,夏主长,季夏主养,秋主收,冬主藏。藏,冬之所成也。是故父之所生,其子长之;父之所长,其子养之;父之所养,其子成之。诸父所为,其子皆奉承而续[35]行之,不敢不致,如父之意,尽为人之道也。”[36]又曰:“土者,火之子也。五行莫贵于土。土之于四时,无所命者,不与火分功名。木名春,火名夏,金名秋,水名冬。忠臣之义,孝子之行,取之土。土者,五行最贵者也,其义不可以加矣。”[37](并《五行对》)又曰:“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行者行也,其行不同,故谓之五行。”[38]“东方者木,农之本。司农尚仁”[39];“南方者火也,本朝。司马尚智”[40];“中央者土,君官也。司营尚信”[41];“西方者金,大理司徒也。司徒尚义”[42];“北方者水,执法司寇也。司寇尚礼”[43]。(《五行相生》)董子始以仁义礼智信配五行为五常。其《对贤良策》曰:“仁谊[44]礼知信,五常之道”[45]也。《洪范》“五行”,本配貌言视听思“五事”,董子又以配五常之德,其通于人事,益周洽矣。《繁露》中明阴阳者最多,皆以征天人合一之道也。
(二)性说
董子论性,亦本其天地阴阳之大法言之。盖天道不可谓之有阴而无阳,亦不可谓之有阳而无阴,则偏言性善性恶者皆非也,故折衷孟荀二家以言性。董子性论,有谓其近于性善论者,有谓其近于性恶论者(刘向谓“仲舒作书美荀卿”),要之董子本意,实在折衷二家,而论其所失耳。故曰:“今世暗于性,言之者不同,胡不试反性之名。性之名非生与?如其生之自然之资谓之性。性者质也。诘性之质,于善之名,能中之与?既不能中矣,而尚谓之质善,何哉?性之名不得离质。离质如毛,则非性已,不可不察也。”[46](《深察名号》)又曰:“性比于禾,善比于米。米出禾中,而禾未可全为米也。善出性中,而性未可全为善也。”[47](同上)于是谓人之气质,兼含善恶,如天有阴阳,待教而后善。其言曰:“栣众恶于内,弗使得发于外者,心也。故心之[48]为名栣也。人之受气,苟无恶者,心何栣哉?吾以心之名,得人之诚。人之诚,有贪有仁。仁贪之气,两在于身。身之名,取诸天。天两有阴阳之施,身亦两有贪仁之性。天有阴阳禁,身有情欲栣,与天道一也。是以[49]阴之行不得干[50]春夏,而月之魄常厌于日光。乍全乍伤。天之禁阴如此,安得不损其欲而辍其情以应天。天所禁而身禁之,故曰身犹天也。禁天所禁,非禁天也。必知[51]天性不乘于教,终不能栣。察实以为名,无教之时,性何遽若是?”[52](同上)又曰:“善与米,人之所继天而成于外,非在天所为之内也。天之所为,有所至[53]而止。止之内谓之天性,止之外谓之人事。事在性外,而性不得不成德。民之号,取之瞑也。使性而已善,则何故以瞑为号?以霣者言[54],弗扶将,则颠陷猖狂,安能善?性有似目,目卧幽而瞑,待觉而后见。当其未觉,可谓有见质,而不可谓见。今万民之性,有其质而未能觉,譬如瞑者待觉,教之而后善。当其未觉,可谓有善质,而不可谓善,与目之暝而觉,一概之比也。”[55](同上)又曰:“身之有性情也,若天之有阴阳也。言人之质而无其情,犹言天之阳而无其阴也。穷论者,无时受也。名性,不以上,不以下,以其中名之。性如茧如卵。卵待覆而为[56]雏,茧待缫而为丝,性待教而为善。此之谓真天。天生民性,有善质,而未能善,于是为之立王以善之,此天意也。民受未能善之性于天,而退受成性之教于王。王承天意,以成民之性为任者也。今案其真质,而谓民性已善者,是失天意而去王任也。万民之性苟已善,则王者受命,尚何任也?”[57](同上)总之,董子以人性必待教化乃善,秉教化之任者,为之成善抑恶,与前尊阳卑阴、贵义贱利之说相通也。
董子乃评孟子论性曰:“或曰性也善,或曰性未善,则所谓[58]善者,各异意也。性有善端,动之爱父母,善于禽兽,则谓之善。此孟子之善。循三纲五纪,通八端之理,忠信而[59]博爱,敦厚而好礼,乃可谓善。此圣人之善也。是故孔子曰:‘善人吾不得而见之,得见有常者斯可矣。’由是观之,圣人之所谓善,未易当也,非善于禽兽,则谓之善也。”[60](《深察名号》)又曰:“质于禽兽之性,则万民之性善矣;质于人道之善,则民性弗及也。万民之性,善于禽兽者许之,圣人之所谓善者勿[61]许。吾质之命性者异孟子。孟子下质于禽兽之所为,故曰性已善;吾上质于圣人之所善[62],故谓性未善。善过性,圣人过善。《春秋》大元,故谨于正名。名非所始,如之何谓未善已善也。”[63](同上)王充论董子言性曰:“董仲舒览孙、孟之书,作《情性》之说曰:‘天之大经,一阴一阳;人之大经,一情一性。性生于阳,情生于阴。阴气鄙,阳气仁。曰性善者,是见其阳也;谓恶者,是见其阴者也。’若仲舒之言,谓孟子见其阳,孙卿见其阴也。处二家各有见,可也;不处人情性,情性有善有恶,未也。夫人情性,同生于阴阳,其生于阴阳,有渥有泊;玉生于石,有纯有驳。情性于阴阳,安能纯善?仲舒之言,未能得实。”[64](《论衡·本性》)盖王充以性一而已,仲舒离为阴阳二者以说之,义有未尽。然仲舒本意,盖归重教化,且在折衷孙、孟之论,以正名为主,非自建立性说。故王充以其惟评论旧说得失,不处人情性也。
董子善言天人之故,及其论性情,皆尤精者,故述其略。自战国之学,嚣乱于稷下,百家杂用于诸侯,秦虽燔书,而诸学犹传民间。至于汉武用仲舒之言,表章《六经》,于是儒术独行于域中。故世为孔子遗谶,有“董仲舒,乱我书”[65](乱,治也)之语,盖以仲舒真能纯乎孔氏之学者也。其推天道阴阳五行之变,虽不必尽验,然本形而上学之根据,以立政治伦理之大经,系统组织,至为精密。盖深于《春秋》正名之道,故其言有纪而不紊,且归之五常仁义之道,以正人事。非功利而尚德行,故曰“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66],是汉儒之尤醇者也。
* * *
[1] 如上董仲舒生平,参见《董仲舒传》:《汉书》八第2495—2526页。
[2] 《董仲舒传》:《汉书》八第2526页。
[3] 谢无量注。
[4] 《董仲舒传》:《汉书》八第2525—2526页。
[5] 《董仲舒传》:《汉书》八第2518—2519页。
[6] “乃”,诸本皆无,脱。据《四库全书》第181册第766页,《春秋繁露义证》第318页补。
[7] “情性”,诸本皆误作“性情”,倒。据《四库全书》第181册第766页,《春秋繁露义证》第319页乙。
[8] 《为人者天》:《春秋繁露义证》第318—319页。
[9] “《为人者天》”,人大版同。底本、八版、台一版、台四版皆作“《为人比者》”。据《四库全书》第181册第766页,《春秋繁露义证》第318页改。
[10] “观人之体一,何高物之甚”,诸本皆误作“观人之体,抑何高物之甚”。据《四库全书》第181册第779页,《春秋繁露义证》第355页改。
[11] “以”,诸本皆误作“之”。据《四库全书》第181册第779页,《春秋繁露义证》第355页改。
[12] 谢无量注。
[13] “者”,诸本皆无,脱。据《四库全书》第181册第779页,《春秋繁露义证》第356页补。
[14] “颈以上者”,诸本皆无,脱。据《四库全书》第181册第779页,《春秋繁露义证》第356页补。
[15] 诸本此处皆有“有”,衍。据《四库全书》第181册第779页,《春秋繁露义证》第356页删。
[16] “虑”,诸本皆误作“度”。据《四库全书》第181册第779页,《春秋繁露义证》第357页改。
[17] 《人副天数》:《春秋繁露义证》第354—357页。
[18] “金”,诸本皆误作“法”。据《四库全书》第181册第742页,《春秋繁露义证》第214页改。
[19] “四选之中,各有节也”,诸本皆无,脱。据《四库全书》第181册第743页,《春秋繁露义证》第216页补。
[20] 诸本此处皆有“之”,衍。据《四库全书》第181册第743页,《春秋繁露义证》第216页删。
[21] 《官制象天》:《春秋繁露义证》第214—218页。
[22] 《阴阳义》:《春秋繁露义证》第341页。
[23] 《天道无二》:《春秋繁露义证》第345页。
[24] “阴阳,理人之法也”,诸本皆同《四库全书》第181册第768页。《春秋繁露义证》第331页作“阴阳之理,圣人之法也”。
[25] “丧”,诸本皆同《四库全书》第181册第768页。《春秋繁露义证》第332页作“藏”。
[26] 《王道通三》:《春秋繁露义证》第331—332页。
[27] “犹阴不可任以成岁也”,诸本皆同《四库全书》第181册第769页。《春秋繁露义证》第328页作“犹阴之不可任以成岁也”。
[28] 《阳尊阴卑》:《春秋繁露义证》第327—328页。
[29] 《身之养重于义》:《春秋繁露义证》第263页。
[30] 《身之养重于义》:《春秋繁露义证》第264页。
[31] “照”,诸本皆误作“炤”。据《四库全书》第181册第756页,《春秋繁露义证》第265页改。
[32] “他”,诸本皆误作“它”。据《四库全书》第181册第756页,《春秋繁露义证》第265页改。
[33] “化”,诸本皆无,脱。据《四库全书》第181册第756页,《春秋繁露义证》第266页补。
[34] 《身之养重于义》:《春秋繁露义证》第265—266页。
[35] “续”,诸本皆误作“德”。据《四库全书》第181册第764页,《春秋繁露义证》第315页改。
[36] 《五行对》:《春秋繁露义证》第315页。
[37] 《五行对》:《春秋繁露义证》第316页。
[38] 《五行相生》:《春秋繁露义证》第362页。
[39] 同上注。
[40] 《五行相生》:《春秋繁露义证》第363页。
[41] 《五行相生》:《春秋繁露义证》第364页。
[42] 《五行相生》:《春秋繁露义证》第365页。
[43] 同上注。
[44] “谊”,诸本皆误作“义”。据《四库全书》第250册第343页,《汉书》八第2505页改。
[45] 《董仲舒传》:《汉书》八第2505页。
[46] 《深察名号》:《春秋繁露义证》第291—292页。
[47] 《深察名号》:《春秋繁露义证》第297页。
[48] “之”,诸本皆无,脱。据《四库全书》第181册第761页,《春秋繁露义证》第293页补。
[49] “以”,诸本皆同《春秋繁露义证》第296页。《四库全书》第181册第761页作“故”。
[50] “干”,诸本皆误作“于”。据《四库全书》第181册第761页,《春秋繁露义证》第296页改。
[51] “知”,诸本皆误作“如”。据《四库全书》第181册第761页,《春秋繁露义证》第296页改。
[52] 《深察名号》:《春秋繁露义证》第293—296页。
[53] “至”,诸本皆误作“止”。据《四库全书》第181册第762页,《春秋繁露义证》第297页改。
[54] “者言”,诸本皆误作“言者”,倒。据《四库全书》第181册第762页,《春秋繁露义证》第297页乙。
[55] 《深察名号》:《春秋繁露义证》第297—298页。
[56] “为”,诸本皆同《四库全书》第181册第762页。《春秋繁露义证》第300页作“成”。
[57] 《深察名号》:《春秋繁露义证》第299—302页。
[58] “谓”,诸本皆无,脱。据《四库全书》第181册第763页,《春秋繁露义证》第303页补。
[59] “而”,诸本皆误作“为”。据《四库全书》第181册第763页,《春秋繁露义证》第304页改。
[60] 《深察名号》:《春秋繁露义证》第303—304页。
[61] “勿”,诸本皆同《四库全书》第181册第763页。《春秋繁露义证》第304页作“弗”。
[62] “善”,诸本皆同《四库全书》第181册第763页。《春秋繁露义证》第305页作“为”。
[63] 《深察名号》:《春秋繁露义证》第304—305页。
[64] 《本性篇》:《论衡校释》一第139—140页。
[65] 《实知篇》:《论衡校释》四第1069页。
[66] 《董仲舒传》:《汉书》八第25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