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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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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总论

《汉书·艺文志》曰:“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术也。合于尧之克攘(“攘”古“让”字[1]),《易》之嗛嗛,一谦而四益,此其所长也。及放者为之,则欲绝去礼学,兼弃仁义,曰独任清虚,可以为治。”[2]此盖就道家出自史官所掌,而通于政治者言之。然自来言道家者,皆以黄老并称,黄老谓黄帝老子,则道家宜祖黄帝。古之皇帝,并一世大哲,以道相传。而黄帝始学仙,有文书记录可传,故史官亦始于黄帝。《汉志·道家》有《黄帝四经》四篇,《黄帝君臣》十篇,《杂黄帝》五十八篇,以为六国时所依托,故系在《庄》《列》之后,而录《伊尹》为道家之首。然《列子》亦引《黄帝书》曰:“谷神不死,是谓玄牝”[3],其文与老子同时。老子为柱下史,多见故书,故其书中往往有黄帝遗说,则道家实出自黄帝,至老子而遂为后世之宗耳。至于道家思想之大要,《庄子·天下篇》所说,视《汉志》较精,其言曰:“以本为精,以物为粗,以有积为不足,澹然独与神明居。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关尹、老聃闻其风而悦之。”[4]此言老聃、关尹,亦悦于古之道术而修之,则自古以来,久有道家矣。

《庄》《列》书所称古之至人,多出于寓言,而许由、卞随、务光之伦,则司马迁亦称之。刘向《列仙传》皇甫谧《高士传》,并载许由、卞随、务光,以为实录。是唐虞之世,则有许由,夏之时有卞随、务光,亦道家之流也。《史记·伯夷列传》曰:“说者曰:尧让天下于许由,许由不受,耻之,逃隐。及夏之时,有卞随、务光者。此何以称焉?太史公曰:‘余登箕山,其上盖有许由冢云。孔子序列古之仁圣贤人,如吴太伯、伯夷之伦详矣。余以[5]所闻,由光义至高,其文辞不少概见,何哉?’”[6]此外,《汉志·道家》在《老子》前者,有《伊尹》五十一篇,《太公》二百三十七篇,《辛甲》二十九篇,《鬻子》二十二篇,《管子》八十六篇。《伊尹》书不传。《太公》《六韬》之类,或以为依托,盖兵家言也。《鬻子》偶见他书所引,要不可定为当时亲撰之书。《管子》书中不无后人掇集之词,且多言法术,故今以《管子》入法家,而叙《老子》为道家之首矣。

《史记》曰:“老莱子亦楚人也,著书十五篇,言道家之用,与孔子同时”[7],又谓老莱子为孔子于楚所严事之人。要之,孔子之时,道家思想最盛,自孔子以后,而儒家遂与道家对峙为两大派。至是中国学术,以儒道两家为尤著也。《史记》曰:“世之学老子者[8],则绌儒学,儒学亦绌老子。‘道不同不相为谋’,岂谓是耶?”[9]《论语》中屡记孔子与隐者问答之词,此诸隐者,大抵道家之流也。今汇录之,以略考见二派思想之异焉。《论语》曰:

子路宿于石门。晨门曰:“奚自?”子路曰:“自孔氏。”曰:“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者与?”[10]

子击磬于卫,有荷蒉而过孔氏之门者,曰:“有心哉,击磬乎!”既而曰:“鄙哉,硁硁乎!莫己知也,斯已而已矣。深则厉,浅则揭。”[11]

晨门[12]荷蒉,皆持道家遗世独善之义。故以孔子之栖栖皇皇,为知其不可而为之,不如与时进退也。《论语》又曰:

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13]

原壤为孔子故人,亦似慕道家言者,故与儒家之伦理主义异趣,而孔子深责之也。

长沮、桀溺耦而耕,孔子过之,使子路问津焉。长沮曰:“夫执舆者为谁?”子路曰:“为孔丘。”曰:“是鲁孔丘与?”曰:“是也。”曰:“是知津矣。”问于桀溺。桀溺曰:“子为谁?”曰:“为仲由。”曰:“是鲁孔丘之徒与?”对曰:“然。”曰:“滔滔者天下皆是也,而谁以易之?且而[14]与其从辟人之士也,岂若从辟[15]世之士哉?”耰而不辍。子路行以告。夫子怃然,曰:“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天下有道,丘不与易也。”[16]

长沮、桀溺,盖隐者诋孔子之徒。孔子则曰:“吾非斯人之徒而谁与”,又曰“天下有道,丘不与易”,孔子非不知隐遁山薮,与鸟兽同群为高,睹世之滔滔,而有所不忍耳。《论语》又曰:

子路从而后,遇丈人以杖荷蓧。子路问曰:“子见夫子乎?”丈人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植其杖而芸。子路拱而立。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见其二子焉。明日,子路行以告。子曰:“隐者也。”使子路反见之。至,则行矣。子路曰:“不仕无义。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17]

孔子以荷蓧为隐者,而使子路反见之,则亦深寓相重之意。子路之言,则是明当时儒教伦理之意,以见隐遁之,非也。《论语》又曰:

楚狂接舆歌而过孔子,曰:“凤兮凤兮!何德之衰?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已而,已而!今之从政者殆而!”孔子下,欲与之言。趋而辟之,不得与之言。[18]

接舆讽孔子之意,亦是道家一流。盖儒教以尽力社会为主,道家则志于遁世无闷,此二派相异之大者也。至其论道德上之标准,亦多不同。老子曰:“报怨以德。”[19]《论语》曰:“或曰:‘以德报怨,何如[20]?’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21]或人谓以德报怨者,即宗老子说,孔子乃明其非中道。孔子早年,亦多与道家之徒周旋,后乃毅然欲以尧舜文武之道,见诸实事,以仁民济物为意,则不复取老子之消极主义矣。先秦思想,无非孔老二派之绪余。而老子《道德》五千言,尤集道家之成者也。

老子以后,道家之流日盛,而其旨或不尽与老子同,盖颇变本而骛于其极。老子教谦抑,崇寡欲。杨[22]朱奉老子之说,虽亦以养生保真为义,而唱快乐主义,则与寡欲相反矣;庄周奉老子之说,而执放荡主义,则与谦抑相反矣。列御寇先于庄子,喜老子学而得其高虚,故《尸子》谓“列子贵虚”[23]。当时老子弟子复有关尹子、文子。《汉志》“《关尹子》九篇”,隋已前已亡。今传《关尹子》,或谓是唐末五代之际,方士所作。文子与孔子并时,亦著书九篇,其书梁时亡,今《文子》亦后人伪托,柳宗元《辩[24]文子》详论之。然则道家之宗,老子以外,其遗文可见,惟《列》《庄》之说略具耳。尹文为名家巨子,其学亦本黄老。司马迁曰:“慎到,赵人。田骈、接子,齐人。环渊,楚人。皆学黄老道德之术。”[25]又谓申韩皆原于道德之意,盖道家流而为刑名,其大略如此矣。战国时又有《鹖冠子》,《汉志》亦列道家。今所传诸篇,不知其是否也,观其言近杂家。

道家思想所覃被,不一其方。先秦刑名法术诸家,固多资之,然尤富于理想,归重精神,至后世乃渐趋于具体,而假物质以为辅。爰有黄白炼丹之术,辟谷导引之法,神仙家取焉。降及汉末迄魏晋以下,直成为宗教之性质矣。兹略述老庄诸巨子学说于后。

第二节 老子

老子,楚苦县厉乡人,姓李氏,名耳,谥曰聃。生而皓首,故曰“老子”。仕周,为柱下史,居久之,见周德衰,乃西出关,是周敬王时也。关令尹喜曰:“子将隐矣,强为我著书。”于是老子乃著《道德》五千言,授令尹喜,今传《道德经》是也。《道德经》尚虚无无为,汉时河上公为《章句》,其后唯王辅嗣《注》,妙得虚无之旨。今以老子学说,分别论之。

(一)宇宙观

吾国哲学,《易》教始创宇宙论,至老庄论之,乃极精密。《易大传》虽孔子作,至言宇宙,或本当日《易》教之成说,其《传》曰:“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26];又曰:“一阴一阳之谓道。”[27]此《易》之宇宙论也,顾其言简质。而孔子平时教人,则罕言天道,故子贡以为性与天道,不可得闻。子思始以诚概天,曰:“诚者,天之道也”[28],又曰:“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也。其为物不贰,则[29]其生物不测。”[30]要之,子思是藉此明人道,非亟亟宇宙之辨也。孟荀嗣兴,亦以铺扬世教为义,而略于形上之论。墨家主天,则不过专以天为兼爱之本。宇宙论终以老庄最为昭晰也。如名法杂家,所言或偶涉宇宙,案之实,不出老庄之绪也。

欲明老子之宇宙论,当知宇宙本体,即吾心之本体,宇宙现象,即吾心之现象,此真老子之妙,若以宇宙论漠然在天地之上,则失老子之旨矣。凡老子人生道德之意见,殆无不以宇宙观为根柢者。盖老子之教称道教,道之一字,即宇宙之本体也。老子所谓道,果何物乎?道既为宇宙万物本体,固非有一定之形,亦非有一定之名,若有定形定名,则直万物之一耳,何足为万物之本哉?于是老子乃就名之有无论道,而以无名与有名,示本体与现象之别。本体即道也,无名无形,不可察而见,故谓之玄,又谓之玄之又玄。以其为万物所出之本,故谓之众妙之门。《道德经》首章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31]案:常者,永久不变之谓;徼者,终也。无名而玄玄为道,道之发动而后有名,为众妙之门,是万象之所由生者矣。然其所谓本体之道,又乌从生耶?岂尚有主之者耶?老子以为道先天地,独生独立,不受治于何物,唯法自然而已。自然者,究极之谓也,然非道之外别有自然。故道无始无终,周行万古,而无一瞬之息,此其所以为万物之本,今强名之曰道,犹若有未尽。天地万物,既由道生,则万物之所究极,蔑不法道,匪独人类法道而已。故老子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32]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33],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34]盖道者,超一切诸因,不生不灭,而万古独立,所以能为天下母也。其为物也,不可视也,不可听也,不可搏也。无状之状,无象之象,惚恍而复归于无物,绝五官所缘,然非无物,此道之无尽藏,是以生万有。故曰:“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35]西方学者,或引老子此章,以傅会耶教三位一体之说,然非老子之本义也。

夫道无始终,无状无象,依于明暗,而无隐显,一而无支分。以其恍惚,可谓无物,而亦非无物。其恍惚中有象有物,窈冥中有精有信,以为古今宇宙之变化。故曰:“孔德之容[36],惟道是从。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以此。”[37]如是乃云道之真体矣。道之真体,既有生万物之力,又有统治之之力,然非有锐也,非有光也。用之冲然如不盈,而渊兮为万物宗,不能知其谁何之子,但象帝之先而已。老子未尝于道以外,显立天帝主宰,故以道为最高。假古来常用之“帝”字,以为道犹立乎其先,诚不可以言语形状达之,仅得由其髣髴者而比似之,此其措语至精,不容忽也。其言曰:“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38]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39]耶教以上帝在道之先,老子则以道在帝之先,此哲学与宗教持说高下之分也。

于是老子又以道家之效用,至广至大,生成万物,而不以为劳,不求名于有功,包被抚养万物而不为主,此其所以能为万物之本体矣。故曰:“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功成不名有,衣[40]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41]盖万物虽恃道而生成,而道终不变其无功无名之状。老子更引《黄帝书》之语以申之曰:“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42]苏辙曰:“谷至虚犹有形,谷神则虚而无形者也。尚无有生,安有死耶?[43]”[44]杨复曰:“虚能受,受而不有,微妙不测曰神。牝者能生物,所谓母也。谓之玄牝,虽生而不见所以生也。”要而论之,则玄牝即指本体,“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者,即由本体而为现象者也,以见天地万物,消长变化不息,而用之不尽。故道不受治于时间空间,惟其常恒不变,所以能达造化爱养之全也,故又曰:“道常无为而无不为。”[45]然吾人唯见现象,不能见本体。老子乃立堂与奥二者之别,以示本体与现象之关系,曰:“道者,万物之奥。”[46]按:古者寝庙之制,有堂有室,室在于内,故室为贵。室中之制,东南隅曰宎,东北隅曰宦,西北隅曰屋漏,西南隅曰奥。奥为尊者所居,故奥为贵,道之尊贵,犹如寝庙堂室之奥。凡物之见于外者,皆其门堂也,奥处于内,故莫得见。盖堂譬犹现象,而奥譬犹本体也。综已上所论,宇宙万物,由道之一元而生,而受治于道,其终复归于道也。

老子所论道之本体,既如此矣,其论现象,果何如乎?前所引“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众妙之门”,“玄牝之门,是为天地根”等语,已由本体而略示现象所生。老子又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47]盖道由于无而生冲虚之一气;冲虚之一气,生阴阳二者;阴阳二气,交感和合,生形气质三者,万物于是乎立也。故老子初以抽象示一二三数字,次由具体示阴阳二气,是为万物所由生之元素,不仅数理,故兼具物质也。吾国古者皆以阴阳为物之元素,《系辞》亦云“易有太极,是生两仪”[48]是也。老子又论玄道之德曰:“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49],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50]案《管子》曰:“虚无无形谓之[51]道,化育万物谓之[52]德。”[53]道之生生作用,亘万古而无间断,虽成至广至大之功,无毫末自负恃之意,故名玄德。玄德,即玄道之至德之谓也,以示道之生万物为无心。故曰:“天地之间,其犹橐籥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54]橐籥者,锻工所以生风之具。盖天地之间,纯任自然,故不可得穷,犹橐籥之虚而不屈,动而愈出也,若有意为之,未有不息绝者矣。又曰:“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55]不自生而长生者,以自然之作用长生也,自然即道,道之发为现象无间于一息者,皆自然之故也。又以有无言现象曰:“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56]所谓有由无生,则有为现象,无为本体。学者或疑之,以有无相反,终不能成因果也,故张横渠力诋老子无生有说为妄。然列子亦论有无相续之理至晰。老子言无,是对有之现象而求其本体之言,即恍惚中有物者也。无殆犹非所论于真空,真空之物,不能径生万物,于是元吴草庐以“无字是说理字,有字是说气字”[57](《草庐精语》),此又一说也。要之,老子之宇宙论,以道之本体,无始无终,无形无状,无声无臭,独立万古,为一元气,更发而为阴阳,乃生万物耳。

(二)修养论

老子修养之极致,在“复归道”三字。盖以我身与宇宙之本体合一,无我无心,清虚无为,而得自然之状态者也。然宇宙大矣,我身若何可与之合一耶?或以为当灭身体以复归其本,此说非也。老子所谓寂静无为者,决非去现象界而归于实在界,惟在合于人间之大宇宙耳。老子曰:“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58]或者遂引此为老子灭身归道说之证。然老子所谓“有身”者,执小我奉养一身之义;“无身”者,忘小我及忘一身奉养之义。非谓身体灭尽也。故曰:“人[59]之生,动之死地,亦十有三。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60]又曰:“民之轻死,以其[61]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62]可与前旨互相发明。

非灭身说,后世神仙养生家皆秉之。老子之义,固非如厌世家求杀身以遗世,不过厌恶纷浊,思反于淳朴耳。细玩老子“复归道”之旨,大抵以吾人形体,虽为凡质,而心则灵妙,能合一于本体。故宇宙之体用,与一心之体用,殆相同符,能融吾心于宇宙,即“复归道”之义矣,亦即天人合一之说也。老子主任自然,故内则柔和澹泊,葆其天真;外则洗涤邪欲,以无累一心之神明。且屡以婴儿喻至诚无欲之状,曰:“专气致柔,能婴儿乎?”[63]盖吾修养之效,果能与本体合一,于是乎有无为无我之德,比于赤子。惟其神完,故可以入火不热,入水不濡,猛兽毒螫,举莫能害。故曰:“含德之厚,比于赤子。蜂虿虺蛇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64]要之,老子耽消极之妙理,深恶举世随附积极之弊,以为人智若大进,则必反于玄道。其说专尚退步,凡世间一切智巧技能,皆视为奸猾之资,当渐减损,以驯致于无为。其言曰:“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65]老子之道,先屈后伸,以柔制刚,以雌制雄,以黑制白,以辱制荣。故曰:“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谿。为天下谿,常德不离,复归于[66]婴儿。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67]无极。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68]归于朴。”[69]今将为山以自高乎,宁为谷而待众流之来归乎?弄小智而败,不若守无为而全也;多言而屈于人,不若无言而屈人之功也。故曰:“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70]。无有入无间,吾是以知无为之有益。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71]于是又以惟不肖为合于永久至大之道,曰:“天下皆谓我道大,似不肖。夫唯大,故似不肖。若肖,久矣其细也夫!”[72]盖若是者,乃能以一心契于宇宙之本体,是圣人修养之符也。故曰:“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73]居。夫唯弗[74]居,是以不去。”[75]凡老子之道,因循天地自然之势,以为修养之序。去动就静,去语就默,去显就隐,去群就独,不逐逐于社会,而以到达玄道为究极,此其大略也。欲蝉蜕于现世,而求复其理想中太古无为之治,是以尝称小国寡民之治世。不惮趣于幽僻孤远,以冀接近于宇宙之本体焉。然其所谓修养之法,率在精神之中,后世神仙家祖述其说,乃或求助物质,以流为烧丹导引种种之术,其迁变异同甚众。老子本有“长生久视”之语,盖以治国与养生并谈,《列子·汤问篇》亦言不老不死,皆神仙家所本也。

(三)实践道德论

今兹所论道德,非老子《道德经》所云道德之义,盖直以人生日用所常行者为限耳,故特加“实践”二字,以示区别。老子实践道德论,即处世之修身论,仍重虚无而尚退默。但其说大抵一人之道德,而及于家族社会者,甚鲜;至于君臣、父子、夫妇等五伦之教,诚老子所罕言也,此老子与孔子之所以异。儒家最称仁义,而老子曰:“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76]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77]老子盖推言仁义慧智忠孝之名未立以先,其浑浑噩噩,有足贵者,故与孔子之说,大有径庭也。于是以虚静无为为宇宙之大道,万物于是乎生,人性于是乎成。人能虚静无为则为善,反之,则为恶,善者,道也,恶者,非道也。乃以水喻上善曰:“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78]夫水性谦让卑下柔和,与万物以利,不伐其功,不索其报,水虽未足喻道之全体,然由水之道行之,亦庶几乎道矣。乃以慈俭后三者,为人生之“三宝”,曰:“我有三宝,持而保之[79]。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今舍慈且勇,舍[80]俭且广,舍[81]后且先,死矣!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天将救之,以慈卫之。”[82]又,老子喜淳朴之世,衣服宫室,尤主质素。尝称小国寡民之治,攸然自足,无羡于外,盖亦夙宝俭德之证。故曰:“见素抱朴,少私寡欲。”[83]又曰:“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夸。非道也哉!”[84]然则文彩、利剑、美食、多货,皆老子所恶已。

老子喜柔弱恶刚强,故虚心弱志为贵。且见喻草木初生,枝叶皆柔弱,其枯死则刚强耳,人亦有然。故曰:“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不胜,木强则兵[85]。强大处下,柔弱处上。”[86]又曰:“强梁者不得其死。”[87]又曰:“弱者,道之用。”[88]又曰:“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89]又曰:“牝常以静胜牡,以静为下。”[90]又曰:“见小曰明,守柔[91]曰强。”[92]其意义皆相近,盖刚强者能对于物而为抵抗,甚且争斗,以害于心身,故排刚强称柔弱,亦虚无恬澹之本旨也。《淮南子·缪称训》言“老子学商容,见舌而知守柔矣”[93]。古传商容为仙人,商容吐舌示老子,老子悟舌柔长存,而齿刚早落,遂因以立柔弱胜刚强之义与?

老子以世人为贪欲之行,害天与之真性,至亡其身,于是垂知足之戒,知道则合自然之道矣。故曰:“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94]又曰:“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95]又曰:“知足者富。”[96]又曰:“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97]皆言知足之为贵也。

老子以骄气为最戾于道,圣人法宇宙化育之法,则当不自伐其功,不示世自贤,此之谓道。故曰:“圣人处无为之事[98],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99]又曰:“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100]又曰:“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101]又《史记》载孔子与老子问答,亦可互证:“孔子适周,将[102]问礼于老子。老子曰:‘子所言者,其人与骨,皆已朽矣,独其言在耳。且[103]君子得其时则驾,不得其时则蓬累而行。吾闻之,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去子之骄气与多欲,态色与淫志,是皆无益于子之身。吾所以告子,若是而已。”[104]孔子以温良恭俭之圣,老子对之,其言犹如此。老子深戒盈满,与《易·谦卦》所谓天道、地道、鬼神、人道,无不恶盈好谦者,大有相类。故又申之曰:“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是以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105]先民,必以身后之。”[106]又曰:“和其光,同其尘。”[107]又曰:“圣人被褐怀玉。”[108]皆此义也。

老子又以心身清静为第一要谛,故曰:“清静为天下正。”[109]且尚言语寡默而戒多言,曰:“多言数穷,不如守中。”[110]又曰:“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111]老子之天道说,以“天道无亲,常与善人”[112],谓天之于人,无亲疏厚薄之别,但应其善恶加赏罚焉,此似本古语。又曰:“天网恢恢,疏而不失[113]。”[114]天道虽似简而无谋,其谋非人所能及。人以耳目观之,见其一曲而不见其全,偶睹以善得祸,以恶得福者,辄疑天网疏而多失。唯要其始终,尽其变化,然后知其恢恢广大,虽疏而不失耳。又论恩怨报复曰:“报怨以德。”[115]老子说之根本,在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一以其道遇之。盖人情所最难忍者,怨也,至于爱恶之情既忘,则虽报怨以德,犹无所不可焉。此视之“以直报怨,以德报德”[116]者,又不同矣。

(四)人生观

老子处衰周溷浊之世,以隐退为志。故孔子之汲汲行道,类于所谓乐天主义;而老子遁世无闷,类于所谓厌世主义者也。然亦非绝对厌世者,不过睹当时社会之败坏,如孔子所祖述之礼义道德,无一不为奸人妄用,此固孔子之所屡叹,而老子亦以是谓圣人智者,徒为厉阶,无益于治,以为不若太古之无事,宁静淳朴,咸受其福也。故老子之厌世,仅厌现社会之紊乱,而思复于羲农之治世,即将以无为之大道,变春秋之政治是也。更推原人性之本,固清静至善,惟当守其清静而已。若好动妄作,任其智巧,必愈趋愈下。故曰:夫“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117]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118],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119]多有。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120]此可识老子之用心矣。

老子求复其理想中之太古淳朴之治,虽若近厌世论,而与德国叔本华(schopenhauer[121])之徒不同:叔本华期绝灭意念,归于静寂,老子之厌世观,未若如是之甚。盖叔本华哲学,本之印度佛教,宜其异于老子也。

今更考老子之死生观,老子殆希语此,然可因其平时之说而推之也。老子以宇宙万物,皆道之所生,其究极则复归于道之本体,人之生亦宜无不然:其生为道之所发现,其死则完其天寿,而还其本体。死生之道,无异变化,此间毫不容著忻戚,说者以昼夜梦觉喻生死,犹是义也。

(五)政治论

老子处周末衰乱之世,见流俗之败,不可救药,于是发愤欲返于太古,曰:与其动而滋纷,不若静而无为也,盖将以道治天下国家。老子之所谓道,其条目殆又异于儒家之所谓道也,故在归真反朴,若有取乎伏羲神农时代之政体。顾其书,仍立天子、三公、君臣、侯王、百姓之名称,非如谈者所谓原人之家长制度,又绝异于晚近孑孑煦煦之文明开化说矣。大要以废智计、塞聪明、息技巧为主,使天下之人,各适其适,陶然无所肆其争,此真安宁幸福之至也。故曰:“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122]商鞅讲富强之术,斥文学,非道德,亦以愚民为治。然老子所谓愚民,非商鞅所谓愚民也。商鞅愚民,将以为吞并六国之效;老子愚民,则以返于敦朴无为,而无争于天下。故又曰:“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123]庄子承老子之意,更为过激之语曰:“圣人不死,大盗不止”[124],“掊[125]斗折衡,而民不争。”[126]皆原于老子无为之治矣。

老子又曰:“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127]又曰:“治大国若烹小鲜。”[128]又曰:“法令滋彰,盗贼多有。”[129]观已上诸语,老子欲救正当时之弊,其旨至深切著明。故恶干涉,厌烦索,以为干涉之至,秩序必益纷扰。故又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130]其所谓无为者,在蠲除苛碎娆累之治,非一切不事事,如佛氏之委去浊世而即于涅槃之大道也。故亦为经纶国家之法曰:“小国寡民,使有什伯[131]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132],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133]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134]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135]此老子所理想之国家也。

(六)战争论

老子既有实践道德论,有政治论,又有战争论,皆自清虚无为之根本主义演绎而出,以示济世之微志者也。老子虽以兵为不得已而用,然其要归于止兵。恶夫春秋之末,战争不绝,故慨然有以自发其意,视孙、吴区区以作战计画胜人者,不侔远矣。故曰:“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136]盖谓天下有道,却走马不用,用其粪治田耳;天下无道,而后有戎马,且繁殖于郊。假马以喻治乱焉。又曰:“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善有果而已,不敢以取强[137]。”[138]天道好生恶杀,故以兵强天下,而好战争者,终必不得其死。杀人之父,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子弟,人亦杀其子弟。所谓“其事好还”。杀气一动,妖沴随之,所谓“师之所处,荆棘生焉”。而屠戮愈惨,大伤天和,则凶年臻至也。然则善用兵者,克敌而已,不多杀也。又曰:“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是谓行无行,攘无臂,扔无敌,执无兵。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丧吾宝。故抗兵相加,哀者胜矣。”[139]凡用兵,不可自我开衅以伐人,唯不得已而后应敌者也。故宁退尺而不敢进寸,是谓无意于战争。无意于战争,虽战犹不战也,虽杀犹不杀也,成列而如未尝成列,攘臂而如未尝攘臂,临敌而如未尝临敌,执兵而如未尝执兵。祸莫大于轻敌人之命,轻敌人之命,则好杀而丧吾仁慈之宝,是以举兵相加而哀者常胜焉。又曰:“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140],善用人者为之[141]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142]凡兵卒之帅,不尚先,不凌人,将士之善习战阵者,犹不竞不怒,以制敌取胜。王者之制胜于天下亦然。故能用天下者,在善为人下;善为人下,则众皆为吾用。其力至强大,所以谓之不争之德,可配天之道,而古之极则也。又曰:“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143]又曰:“杀人之众,以哀悲[144]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145]兵器所以杀人,故为不祥之器,而天地鬼神之所憎也。有道者战胜而止,不务杀人,是以重之以悲哀,处之以丧礼。此老子对于战争之大旨也。春秋无义战久矣,方老子之时,天下之为兵者,逞刚强以凌寡弱,务残而好杀。老子乃深明用兵之道,唯内有哀慈谦退之心者,能强于天下,殆如《易》所谓神武不杀者[146]。或疑老子尚虚无,何故数言兵?不知老子阅当时之乱,思救以不争之德,其经世之志深矣。

已上数端,老子学术,大略如此。以老子为道家之宗,故详表而出之。盖老子之学,无不自天道推之者。故曰:“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147]又曰:“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148]盖老子以为刚者柔之,强者弱之,损有余以补不足者,天之道也。所谓张歙、强弱、兴废、与夺四者,亦假以明天道而已。说者遂以为后世权诈所本,如程子曰:“予[149]夺翕张,理所有也,而老子之[150]言非也。与之之意,乃在乎取之;张之之意,乃在乎翕之,权诈之术也。”[151]又曰:“老子书,其言自不相入处,如冰炭。其初意欲谈道之极玄[152]妙处,后来却入做权诈者上去。(如‘将欲取之,必固与之’之类。[153])”[154]按:老子此诸语之意,不过示天道之自然,毫无功利之心于其间。古之言道体者,多此类语。如《周易·谦卦》:“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155]又《中庸》曰:“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笃焉[156]。故栽者培之,倾者覆之。”[157]又韩非引《周书》曰:“将欲败之,必姑辅之;将欲取之,必姑予[158]之。”[159]《列子》引鬻子曰:“欲刚,必以柔守之;欲强,必以弱保之。积于柔必刚,积于弱必强。”[160]《管子》曰:“知予之为取者,政之宝也。”[161]此皆近老子之语,疑古时言天道之成说,非必出于老子,而老子亦本无以此为权诈之意。即后世功利之徒,假借以为权诈,亦未可议老子也。老子五千余言,大抵尚虚无而崇让。今不综其学说之大体,而掇其数语,以为权诈所资,亦已过矣。

试更即老子之言,以论周末学派变迁之序。老子曰:“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162]当春秋之末,老子昌言道德,其所谓道德,与孔孟略异,盖以为仁义未起以前之状态,故曰:“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孔子年辈,固后老子,果标仁字为其学之根柢;去孔子约百年而孟子出,则兼言仁义;去孟子数十年有荀卿,乃一切本诸礼;至于荀卿门人李斯、韩非之徒,竟悉舍道德,执法治主义,于是时俗竞以智巧诈术为尚矣。老子所指为“乱之首”者,何其验耶!老子自秉最高之道德,而观于时势之就下,确不可避,乃为斯言,于周末学术变迁之序,范围不过。老子之书,简而有至理,皆此类也。

第三节 杨朱

杨朱,或云字子居,卫人。盖尝学于老子,或云后于墨子,莫能详也。要承道家之学而稍变者,其遗书不传,惟见于《列子》《庄子》《孟子》《韩非》所称而已。孟子曰:“杨子取为我[163],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164]又曰:“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杨氏为我,是无君也。”[165]《吕览》曰:“阳生[166]贵己。”[167](即杨朱)《淮南子·氾论训》曰:“全性保真,不以物累形,杨子之所立也。”[168]今述其学说如下。

(一)利己主义

杨朱学说,悉本于老子。其利己快乐主义,亦自老子恬淡无为独善养性之旨而推之者也。盖以人人当养其天赋之生,以保身爱身为主,则社会自治。其利己主义,颇驰于极端,尝曰:“古之人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169](《列子·杨朱篇》)此数语可尽杨朱学之大意。

杨朱之利己主义,与墨翟之兼爱主义,绝对不相容者也。而杨朱尝与墨子弟禽滑厘问答,《列子》载其语曰:“禽子问杨朱曰:‘去子体之一毛,以济一世,汝为之乎?’杨子曰:‘世固非一毛之所济。’禽子曰:‘假济,为之乎?’杨子弗应。禽子出,语孟孙阳(杨朱弟子[170])。孟孙阳曰:‘子不达夫子之心,吾请言之。有侵若肌肤,获万金者,若为之乎?’曰:‘为之。’孟孙阳曰:‘有断若一节得一国,子为之乎?’禽子默然有间。孟孙阳曰:‘一毛微于肌肤,肌肤微于一节,省矣。然则积一毛以成肌肤,积肌肤以成一节。一毛固一体万分中之一物,奈何轻之乎?’禽子曰:‘吾不能所以答子。然则以子之言问老聃、关尹,则子言当矣;以吾言问大禹、墨翟,则吾言当矣。’”[171]此可见杨墨二家之异。然杨子利己之说,固亦有条理,譬如甲爱乙,乙复爱丙,丙又爱甲,爱爱相缘,循环不已,其间方法甚为纷杂,不如使甲乙丙各自爱自利,较为简易直截也。杨朱知其如此,故将以利己之道,施诸社会,而先躬行之焉。

要之,杨朱所谓利己,限于一己性分以内,以保全真性,不惟于人无与,且无以自充其性情之欲。虽井然有条,而不可以为国家社会之法,其流弊必至举国家社会而悉灭绝之,故孟子诋为无君禽兽之道。古语多以君代表国家,孟子所谓“无君”,即是谓其与国家组织法不相容也。

(二)快乐主义与人生观

杨朱所谓快乐主义,在不受一切世间之束缚,不为名誉富贵动心,但爱此天赋之身,以尽有生之乐。迹其所谓乐,虽不免逐于外而矜口体之养,然其意实因以内葆真性,不为世俗欣羡之所拘牵,而荡然肆志,有以自得其乐。盖世人之所以锢于苦而失其乐者,悉坐不知名实死生之真义,无不徇名而忘实,贪生而畏死。杨朱乃明名之不可以贸实,而死生一致,自然之道,不足为忧喜也。非破除此等常见,则不能得乐。故杨朱之快乐主义,与其人生观有密切之关系。杨朱曰:“生民之不得休息,为四事故:一为寿,二为名,三为位,四为货。有此四者,畏鬼,畏人,畏威,畏刑:此谓之[172]遁人也。可杀可活,制命在外。不逆命,何羡寿?不矜贵,何羡名?不要势,何羡位?不贪富,何羡货?此之谓顺民也。天下无对,制命在内。故语有之曰:人不婚宦,情欲失半;人不衣食,君臣道息。”[173]杨朱盖以牵于寿名位货,婚宦君臣之道,皆足为人生至乐之累也。故又曰:“丰屋、美服、厚味、姣色,有此四者,何求于外?有此而求外者,无厌之性。无厌之性,阴阳之蠹也。忠不足以安君,适足以危身;义不足以利物,适足以害生。安上不由于忠,而忠名灭焉;利物不由于义,而义名绝焉。君臣皆安,物我兼利,古之道也。”[174]此言绝去忠义之名,乃为物我兼利之道也。又叹世人不知尽生前之乐,而惟冀死后之名,故非能齐生死者,不能得乐也。其言曰:“万物所异者生也,所同者死也。生则有贤愚贵贱,是所异也;死则有臭腐消灭,是所同也。虽然,贤愚贵贱,非所能也,臭腐消灭,亦非所能也。故生非所生,死非所死;贤非所贤,愚非所愚;贵非所贵,贱非所贱。然而万物齐生齐死,齐贤齐愚,齐贵齐贱。十年亦死,百年亦死。仁圣亦死,凶愚亦死。生则尧舜,死则腐骨;生则桀纣,死则腐骨。腐骨一矣,孰知其异?且趣当[175]生,奚遑死后?”[176]又曰:“百年,寿之大齐。得百年者,千无一焉。设有一者,孩抱以逮昏老,几居其半矣。夜眠之所弭,昼觉之所遗,又几居其半矣。痛疾哀苦,亡失忧惧,又几居其半矣。量十数年之中,逌然而自得,亡介焉之虑者,亦亡一时之中尔。则人之生也奚为哉?奚乐哉?为美厚尔,为声色尔。而美厚复不可常厌足,声色不可常玩闻。乃复为刑赏之所禁劝,名法之所进退,遑遑尔竞一时之虚誉,规死后之余荣,偊偊尔慎耳目之观听,惜身意之是非,徒失当年之至乐,不能自肆于一时。重囚累梏,何以异哉?太古之人,知生之暂来,知死之暂往,故从心而动,不违自然所好,当身之娱,非所去也。故不为名所劝,从性而游,不逆万物所好,死后之名,非所取也,故不为刑所及。名誉先后,年命多少,非所量也。”[177]杨朱之所谓乐,虽若执著于形体之间,而固无所贪求;其论人生,虽近于厌世之观,而固不至自杀。惟从自然之大道,守其个人之范围,以生以死,以逸以乐而已,仍由道家之根本思想所生者也。

第四节 列子

列子,名御寇(“御”一作“圉”),郑人。《战国策》,史疾为韩使楚,答楚王问,谓治列圉寇之言。[178]《庄子》内外篇,称列御寇者尤多。《尸子》曰:“列子贵虚。”[179](《广泽篇》)《淮南子》曰:“列子学壶子。”[180](《缪称训》)《列子·天瑞篇》曰:“子列子居郑圃四十年,人无识者,国君卿大夫眎之,犹众庶也。”[181]盖列子高蹈隐晦,当时不甚为人知。刘向曰:“列子者,郑人也[182],与郑缪公同时,盖有道者也。(郑缪公远在列子前,柳宗元曰:当作郑繻公或鲁穆公也。[183])其学本于黄帝老子,号曰道家。道家者,秉要执本,清虚无为,及其治身接物,务崇不竞,合于《六经》。而《穆王》《汤问》二篇,迂诞恢[184]诡,非君子之言也。至于《力命篇》,一推分命,杨子之篇,唯贵放逸,二义乖背,不似一家之书。然各有所明,亦有可观者。孝景皇[185]帝时贵黄老术,此书颇行于世。及后遗落,散在民间,未有传者。且多寓言,与庄周相类,故太史公司马迁不为列传。”[186]张湛《列子注·序》曰:“其书大略明群有以至虚为宗,万品以终灭为验,神惠以凝寂常全,想念以著物自丧,生觉与化梦等情,巨细不限一域,穷达无假智力,治身贵于肆任。顺性则所之皆适,水火可蹈,忘怀则无幽不照。此其旨也。然所明往往与佛经相参,大归同于老庄。属辞引类,特与《庄子》相似。庄子、慎到、韩非、尸子、淮南子,玄示旨归,多称其言。”[187]汉隋《志》并录八篇。今所传凡《天瑞》《黄帝》《周穆王》《仲尼》《汤问》《力命》《杨朱》《说符》八篇也。

(一)宇宙论

道家之说,多本于《易》教,故必推究宇宙之源,自老子以道为宇宙之本体,而反覆以明其义。列子虽罕言道,然所论有生于无,及始终变易之理,大抵近于老子。故因《易》教立太易、太初、太始、太素四者,复引《黄帝书》玄牝之训,后之言宇宙者,莫能外也。虽所说宜有所缘,要至列子尤详悉,而列子宇宙论,具在《天瑞篇》矣。

列子之师曰壶丘子林,《天瑞篇》首述壶子告伯昏瞀人之言,曰:“有生不生,有化不化。不生者能生生,不化者能化化。生者不能不生,化者不能不化。故常生常化。常生常化者,无时不生,无时不化。阴阳尔,四时尔,不生者疑独,不化者往复。往复,其际不可终;疑独,其道不可穷。《黄帝书》曰:‘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之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故生物者不生,化物者不化。自生自化,自形自色,自智自力,自消自息。谓之生化形色智力消息者,非也。”[188]列子之论宇宙,盖分能生能化,与所生所化。能生能化,其本体也;所生所化,其现象也。然能生能化,即不生不化,惟其不生不化,所以有生有化,故曰“不生者能生生,不化者能化化”。虽然,难言也,谓之疑独之道,疑独者,疑其冥一而无始终也。此不生不化者,又即《黄帝书》之所谓谷神,因谷神而有玄牝,因玄牝之门,而后能生能化。于是有形有色,有智有力,有消有息,皆所生所化者也,要皆本于自然。故曰“谓之生化形色智力消息者,非也”。若有心于生化形色,则岂能官天地而府万物,赡群生而不匮乎?此真造化之妙,宇宙之源,不可不知矣。

乃更述《易》教以示能生能化之用曰:“昔者圣人因阴阳以统天地。夫有形者生于无形,则天地安从生?故曰:有太易,有太初,有太始,有太素。太易者,未见气也;太初者,气之始也;太始者,形之始也;太素者,质之始也。气形质具而未相离,故曰浑沦。浑沦者,言万物相浑沦而未相离也。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循之不得,故曰易也。易无形埒,易变而为一,一变而为七,七变而为九。九变者,究也;乃复变而为一。一者,形变之始也。清轻者上为天,浊重者下为地,冲和气者为人;故天地含精,万物化生。”[189]盖阴阳,气也,有气而后有形,阴阳统天地,有形而后有质。“气形质具”者,能生能化之体已备也,然犹浑沦,终乃交会相离,生生不已,是气形质之用。气形质又皆本于太易,太易即其始之不生不化者也。(太易、太初、太始、太素之名又见《易纬·乾凿度》,《白虎通》亦引之。盖是古说,而《列子》申之也。)

又由所生所化,而推极其能生能化之本。综言之曰:“有生者,有生生者;有形者,有形形者;有声者,有声声者;有色者,有色色者;有味者,有味味者。生之所生者死矣,而生生者未尝终;形之所形者实矣,而形形者未尝有;声之所声者闻矣,而声声者未尝发;色之所色者彰矣,而色色者未尝显;味之所味者尝矣,而味味者未尝呈。皆无为之职也。能阴能阳,能柔能刚,能短能长,能圆能方,能生能死,能暑能凉,能浮能沉,能宫能商,能出能没,能玄能黄,能甘能苦,能膻能香。无知也,无能也,而无不知也,而[190]无不能也。”[191]此合论宇宙能生能化,与所生所化之源变。谓之“不生不化”,谓之“疑独”,谓之“谷神玄牝”,谓之“太易”,谓之“无为”,其实一物也。更推之《易》所谓“太极”,宋周子所谓“无极而太极”,老子所谓“无名”,及“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希腊恩培多克而(empedocles[192])所谓to apeiron[193],亦一物也。

列子所谓“有形生于无形”者,无形便是指其自然而生,即太易也;既生以后,则周流迁变,莫知所际,如佛氏所谓无常。故太易是常,太初以下,并是无常,无常实可总括世间诸有。太初有气,形质缘气而生,故气可兼二者。宋儒但言理气,理即太易,气谓太初以下;然气中自有理,其生生不息者,理也。近世物理学者论势力永存,物质不灭,此亦但言有气以后事,自其循环流转而无尽者言之,则谓之不灭耳。《列子》以一变而为七,七变而为九,九复变而为一。夫九者,形质极于繁杂之候,乃复变而为一,即循环流转不灭之说矣。其所以异者,古之道术,自源而委,今之科学,由流溯源,其实所说只是一事。气分而为阴阳,阴阳分而为水火金木土五行,二气五行合七,故曰“一变而为七”。印度哲学与西洋古代哲学,并立地水火风四元素。及夫化学家之分析,则所谓元素者,盈六七十而未已,要之皆一气之所为也。气以能生能化之力,使宇宙万物,相为生灭而无尽,莫知其终始。《列子》记“殷汤问于夏革,曰:‘古初有物乎?’夏革曰:‘古初无物,今恶得物?后之人将谓今之无物,可乎?’殷汤曰:‘然则物无先后乎?’夏革曰:‘物之终始,初无极已。始或为终,终或为始,恶知其纪?’”[194](《汤问篇》)然则九变虽究,仍复归于一,斯殆所谓易与?

(二)修养论

张湛序列子,常论其大旨,谓“神惠以凝寂常全,想念以著物自丧”,又曰:“治身贵于肆任,顺性则所之皆适,水火可蹈,忘怀则无幽不照。”[195]此虽通评列子,而其义实关于修养法者为多。盖道家所以自养者,在身心交融,与天合德,动静语默,咸契自然,是谓有道。故养心尤重于养身,必其心返于冲漠无朕之本体,乃能不为外物所乱。“列子问关尹[196]曰:‘至人潜行不空,蹈火不热,行乎万物之上而不栗。请问何以至于此?’关尹曰:‘是纯气之守也,非智巧果敢之列。’”[197](《黄帝篇》)所谓“纯气之守”,即心之本体也。又以醉者喻之曰:“夫醉者之坠于车也,虽疾不死。骨节与人同,而犯害与人异,其神全也。乘亦弗知也,坠亦弗知也。死生惊惧不入乎其胸,是故遌[198]物而不慑。彼得全于酒而犹若是,而况得全于天乎?圣人藏于天,故物莫之能伤也。”[199](同上)此所谓藏于天者,即无人无我,纯一不杂,得乎无心之本体者也。

《列子》书又述列子修养之道,曰:“子列子学也,三年之后,心不敢念是非,口不敢言利害,始得老商一眄而已。五年之后,心更念是非,口更言利害,老商始一解颜而笑。七年之后,从心之所念,更无是非,从口之所言,更无利害。夫子始一引吾并席而坐。九年之后,横心之所念,横口之所言,亦不知我之是非利害欤[200]?亦不知彼之是非利害欤[201]?外内进矣。而后眼如耳,耳如鼻,鼻如口,口无不同。心凝形释,骨肉都融;不觉形之所倚,足之所履,心之所念,言之所藏。如斯而已。则理无所隐矣。”[202](《仲尼篇》,又见《黄帝篇》,略同。)上再见《列子》书中,盖列子平日为学之要领也。始则心无所念,口无所言;既则心无所不念,口无所不言。恣我所念,恣我所言,然终日念我而非我,终日言我而非我也。于是乃能以无念为念,以无言为言,所谓“无为而无不为”者也。乃能达于“心凝形释,骨肉都融”之境,是修养之极功也。列子说修养法,较老子又加精密矣。

(三)理想之社会

老子理想之社会,如所谓小国寡民,甘食美服者,极质朴而又易于实现。列子理想之社会则不然。盖绝对圆满自在,非地上所能有也。盖列子意想中之仙都,而神仙家益充其说,遂别构一超人间之境界矣。

老子未尝言幻梦之事,而列子屡托于梦,以寄其遐想。其所谓神人至上之治世者,盖先假黄帝之梦以见之。《黄帝篇》曰:“黄帝即位十有五年,喜天下戴己,养正命,娱耳目,供鼻口,焦然肌色皯黣,昏然五情爽惑。又十有五年,忧天下之不治,竭聪明,进智力,营百姓,焦然肌色皯黣,昏然五情爽惑。黄帝乃喟然赞曰:‘朕之过淫矣。养一己其患如此,治万物其患如此。’于是放万机,舍宫寝,去直侍,彻钟悬,减厨膳,退而间居大庭之馆,斋心服形,三月不亲政事。昼寝而梦,游于华胥氏之国。华胥氏之国,在弇州之西,台州之北,不知斯(离也[203])齐国(中国[204])几千万里;盖非舟车足力之所及,神游而已。其国无帅长,自然而已。其民无嗜欲,自然而已。不知乐生,不知恶死,故无夭殇;不知亲己,不知疏物,故无爱憎;不知背逆,不知向顺,故无利害。都无所爱惜[205],都无所畏忌。入水不溺,入火不热。斫挞无伤痛,指擿无痟痒。乘空如履实,寝虚若[206]处床。云雾不硋其视,雷霆不乱其听,美恶不滑其心,山谷不踬其步,神行而已。黄帝既寤,怡然自得,召天老、力牧、太[207]山稽,告之,曰:‘朕闲居三月,斋心服形,思有以养身治物之道,弗获其术。疲而睡,所梦若此。今知至道不可以情求矣。朕知之矣!朕得之矣!而不能以告若矣。’又二十有八年,天下大治,几若华胥氏之国。”[208]此既以华胥氏之国,能顺自然而治。又谓黄帝晚年之治,几已似之。盖道家宗黄帝,黄帝之治,亦号自然。(或曰有熊氏“有熊”二字,乃“自然”之讹。)故列子之理想社会,虽托于华胥之国,犹归诸黄帝也。

《黄帝篇》又曰:“列姑射山在海河洲中,山上有神人焉,吸风饮露,不食五谷;心如渊泉,形如处女;不偎不爱,仙圣为之臣;不畏不怒,愿悫为之使;不施不惠,而物自足;不聚不敛,而已无愆。阴阳常调,日月常明,四时常若,风雨常均,字育常时,年谷常丰;而土无札伤,人无夭恶,物无疵厉,鬼无灵响焉。”[209]此视华胥氏之国,又有进矣。比诸柏拉图之《共和国》,穆尔(t. more)之《乌托邦》(utopia)犹执著国家组织之形式者,殆未及《列子》之超乎神化焉。

(四)死生观

列子之死生观,大抵与老子同,盖以生为必然,死为必至,无非道之变化,而不容著忻戚于其间。且谓生时劳苦,死则休息,近于厌世者之说,亦道家之恒义也。常曰:“人自生至终,大化有四:婴孩也,少壮也,老耄也,死亡也。其在婴孩,气专志一,和之至也,物不伤焉,德莫加焉。其在少壮,则血气飘溢[210],欲虑充起;物所攻焉,德故衰焉。其在老耄,则欲虑柔焉,体将休焉,物莫先焉。虽未及婴孩之全,方于少壮,间矣。其在死亡也[211],则之于息焉,反其极矣。”[212](《天瑞篇》)人从道而生,死则复归于道,故曰“反其极”。又论生死之理曰:“生者,理之必终者也。终者不得不终,亦如生者之不得不生。而欲恒其生,画其终,惑于数也。精神者,天之分,骨骸者,地之分。属天清而散,属地浊而聚。精神离形,各归其真。”[213]“黄帝曰:‘精神入其门,骨骸反其根,我尚何存?’”[214](同上)此言骨骸有形之物,无有不灭,惟精神归其真宅而长存耳。此后来灵魂不灭之说所肇与?

列子又因子贡与林类问答,以示轮回不息之道曰:“子贡曰:‘寿者人之情,死者人之恶。子以死为乐,何也?’林类曰:‘死之与生,一往一反。故死于是者,安知不生于彼?故吾知其不相若矣[215]。吾又安知营营而求生非惑乎?亦又安知吾今之死,不愈[216]昔之生乎?’”[217](《天瑞篇》)林鬳斋论此段,以为“死于是者,安知不生于彼”,即佛家今生来生,前身后身之说。吾安知今生不胜来生,又安知后身不胜今身也。盖明一生一死一往一反而无穷极之理,则死亦不足恶,生亦不足乐。又曰:“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218](同上)亦是此意。万物之有形质者,皆由无而生,复返于无。又自无而有,又自有而无,相为循环不已也。中国古代哲学思想,近于轮回之说者颇多。《易》教与道家书,每可见其义也。

(五)定命论

中国哲学史中,言命者有二派:一言无命,而主自由意志,墨家是也;至于儒家道家,并言有命,而义不尽同。墨家非命,以为人人信命,其弊必至于懒惰放肆,而一切不事事,非所以立人道也。然儒家道家之言命,固未至于此。儒家之义,在先尽人力,至于无可奈何,而后俟诸天命,何尝教人懒惰放肆,悉听于命乎?道家则就宇宙秩然之大法,各有其一定而不可过者言之。故列子曰:“天地无全功,圣人无全能,万物无全用。故天职生覆,地职形载,圣职教化,物职所宜。然则天有所短,地有所长,圣有所否,物有所通。何则?生覆者不能形载,形载者不能教化,教化者不能违所宜,宜定者不出所位。故天地之道,非阴则阳;圣人之教,非仁则义;万物之宜,非柔则刚。此皆随所宜而不能出所位者也。”[219](《天瑞篇》)此言天地万物,各有能不能,一定而不可易,乃因以建其运命说。设为力与命问答,力者,即吾人之自由意志;意志力而莫如之何者,即是命也。“力谓命曰:‘若之功奚若我哉?’命曰:‘汝奚功于物而欲比朕?’力曰:‘寿夭穷达,贵贱贫富,我力之所能也。’命曰:‘彭祖之智,不出尧舜之上,而寿八百;颜渊之才,不出众人之下,而寿四八。仲尼之德,不出诸侯之下,而困于陈蔡。(中略)若是汝力之所能,奈何寿彼而夭此,穷圣而达逆,贱贤而贵愚,贫善而富恶邪[220]?’力曰:‘若如若言,我[221]固无功于物,而物若此邪[222],此则若之所制邪[223]?’命曰:‘既谓之命,奈何有制之者邪[224]?朕直而推之,曲而任之。自寿自夭,自穷自达,自贵自贱,自富自贫,朕岂能识之哉?朕岂能识之哉?’”[225](《力命篇》)由斯以谈,则凡人之贵贱贫富寿夭穷达等,皆非出于人力,亦非出于天命,惟其不知其所以然而然,是乃谓之命也,即自然是已。

列子又申论命之自然而然曰:“生非贵之所能存,身非爱之所能厚,生亦[226]非贱之所能夭,身亦非轻之所能薄。故贵之或不生,贱之或不死,爱之或[227]不厚,轻之或不薄。此似反也,非反也,此自生自死,自厚自薄。或贵之而生,或贱之而死,或爱之而厚,或轻之而薄。此似顺也,非顺也;此亦自生自死,自厚自薄。”[228](《力命篇》)又曰:“召忽非能死,不得不死;鲍叔非能举贤,不得不举;小白非能用仇,不得不用。”[229](同上)盖列子虽以人之一举一动,莫不出于命之自然,为绝对之定命说。然推其本意,则以为人从道而生,从道而行动,又从道而死,此即命也。故不当以吉凶祸福寿夭穷达累其心,是乃真知命也。

第五节 庄子

庄子者,宋国蒙人也,名周,或曰字子休。成玄英《庄子序》,以周尝隐居南华山,唐玄宗号周为“南华真人”,又其书《南华真经》,殆以此也。尝为蒙之漆园吏,故后之宗其学者,亦称“漆园学”。庄子盖与梁惠王、齐宣王同时,其著书归本老子之言,以诋訾孔子之徒,洸洋自恣以适己,自王公大人,莫能器之。楚威王闻庄子之贤,使使厚币迎之,许以为相。庄子笑谓楚使者曰:“千金,重利也;卿相,尊位也。子独不见郊祭之牺牛乎?养之食数岁,衣以文绣,以入太庙。当是时,欲为孤豚,岂可得乎?子亟去,勿污我。我宁游戏污渎之中,勿为有国者所羁。终身不仕,以快吾志。”[230]《汉志》《庄子》五十三篇,晋郭象删定为三十三篇,或云《内篇》七篇,真庄子作,余则其徒所附益也。

(一)宇宙观

道家之学,以一“道”字为宇宙之根柢。老子言道之周遍宇宙者,详矣,庄子益说得此事精微:“东郭子问于庄子曰:‘所谓道,恶乎在?’庄子曰:‘无所不在。’东郭子曰:‘期而后可。’庄子曰:‘在蝼蚁。’曰:‘何其下耶?’曰:‘在稊稗。’曰:‘何其愈下耶?’曰:‘在瓦甓。’曰:‘何其愈甚耶?’曰:‘在屎溺。’东郭子不应。庄子曰:‘夫子之问也,固不及质。正获之问于监市履狶也,每下愈况。汝唯莫必,无乎逃物。至道若是,大言亦然。周遍咸三者,异名同实,其指一也。”[231](《知北游》)庄子言近怪矣,然实能显示正旨。盖以道遍在一切处,天地万物,无不依之而生,故为天地万物之本体。其所发现,即天地万物也。故又曰:“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232](《大宗师》)此以道无始无终,永存而无际,鬼依之而神,帝依之而神,天地万物依之而生生不已者也。

庄子之宇宙观,与老子、列子同为道一元论,不更于道以外立神为主宰,而所谓世界,即道之现象也,殆自为一种之万有神教论。道即实在,然非离现象而存,故亦可谓之现象即实在论。或举《庄子·齐物论》中真宰及真君之语,以为庄子别认神之主宰,此决不然。尝试论之:夫道之发现而为万物,日夜消长变化无穷于吾人之前,欲一推其消长变化之由,而莫知其所萌,莫测其所际。此莫能知莫能测者,即是老子喻道所谓“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233]者也,盖无非自然而已。非自然,谁能生我?非我,谁能禀受自然?我即自然,自然即我也。我之自然,即宇宙之自然;我禀受自然,则真理已具。口鼻手足,各有职司,非有亲,非有私,非相为臣妾,亦顺其自然之位置而已。此自然者,谓之真宰亦可,谓之真君亦可,以其有情无形,一有情有形,则流转往复而不已矣。故因造化之迹,而推道之妙用,假说真宰真君之语,与耶教之所谓神者,盖迥然不侔也。是以谓真宰“不得其朕”,性不得朕,斯谓之真宰耳。《齐物论》曰:

日夜相代乎前,而莫知其所[234]萌。已乎,已乎!旦暮得此,其所由以生乎!非彼无[235]我,非我无所取。是亦近矣,而不知其所为使。若有真宰,而特不得其朕。可行己信,而不见其形,有情而无形。百骸,九窍,六藏,赅而存焉,吾谁与为亲?汝皆说[236]之乎?其有私焉?如是皆有为臣妾乎?其臣妾不足以相治乎?其递相为君臣乎?其有真君存焉?如求得其情与不得,无益损乎其真。一受其成形,不亡以待尽。[237]

观上文其意自了。庄子之宇宙论,以万有悉由道生,道即消长变化于吾人之前之大势力是也。道外无万有,万有以外无道。道之发现为万物,故曰万物由道生,万物由道而显,由道而隐,故凡生灭成毁皆道也。

(二)人生观

庄子以为圣人者,能齐是非死生得丧者也,故其人生观以死生为一致。死生不过自然之化,如昼夜梦觉,世之好生而畏死者,惑也,惟真人能不悦生,不恶死,故曰:“古之真人,不知说[238]生,不知恶死;其出不訢,其入不距;翛然而往,翛然而来而已矣。不忘其所始,不求其所终;受而喜之,忘而复之,是之谓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是之谓真人。”[239](《大宗师》)夫死生不过梦觉,而世人汲汲然以梦为吉,以觉为凶,而乐生,而忧死,不其陋耶?故又曰:“予恶乎知说[240]生之非惑邪[241]!予恶乎知恶死之非弱丧而不知归者邪[242]!丽之姬,艾封人之子也。晋国之始得之也,涕泣沾襟,及其至于王所,与王同筐床,食刍豢,而后悔其泣也。予恶乎知夫死者不悔其始之蕲生乎!梦饮酒者,旦而哭泣;梦哭泣者,旦而田猎。方其梦也,不知其梦也。梦之中又占其梦焉,觉而后知其梦也。且有大觉而后知此其大梦也,而愚者自以为觉,窃窃然知之。君乎,牧乎,固哉!”[243](《齐物论》)又以胡蝶喻物化,曰:“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244](同上)若然,则生不足赖,死不足悲,审矣。故庄子论死生,犹是厌世之人生观也。

《大宗师》曰:“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夫藏舟于壑,藏山于泽,谓之固矣。然而夜半有力者负之而走,昧者不知也。藏小大有宜,犹有所遁。若夫藏天下于天下而不得所遁,是恒物之大情也。特犯人之形而犹喜之。若人之形者,万化而未始有极也,其为乐可胜计邪[245]!故圣人将游于物之所不得遁而皆存。善夭善老,善始善终,人犹效之,又况万物之所系,而一化之所待乎!”[246]盖自然与人以形生老死四者,非有爱憎于其间。然变化之大力,往往揭天地以趋新,负山岳以舍故,故天地万物,无时不移。昧者不知与化为体,而思藏之使不化,则虽至深至固,各得其所宜,而无以禁其日变也。惟无所藏而都任之,则与物无不冥,与化无不一,无外无内,无生无死,体天地而合变化,索所遁而不得矣,此乃常存之大情也。人形乃是万化之一遇耳,未独喜也。无极之中,所遇者皆若人耳,岂特人形可喜,而余物无乐耶?变化无穷,何所不遇?所遇而乐,乐岂有极乎?圣人游于变化之途,放于日新之流。万物万化,亦与之万化;化者无极,亦与之无极,谁得遁之哉?其未始有我,乃能玄同万物,与化为体,而为天下之宗也。又以造化所造万物众矣,人不过其中之一物耳,何独有慕人之生乎?故曰:“今大冶铸金,金踊跃曰:‘我且必为镆铘!’大冶必以为不祥之金。今一犯人之形,而曰‘人耳人耳’,夫造化者,必以为不祥之人。今一以天地为大炉,以造化为大冶,恶乎往而不可哉!成然寐,蘧然觉。”[247]盖万物之中,偶为人形,而遂唯愿为人,何异金之自跃于冶?造化且以为妖孽?变化之道,靡所不遇。生非故为,时自生耳,矜而有之,不亦妄乎?惟以生形老死,任诸自然之化,乃能寐寤自若,不累于心矣。

夫自形而上者推之,则大道在恍惚之内,芒昧之中。造化和杂清浊,而成阴阳;阴阳交感,乃生乃形;生则为有,死则为无;生来死往,变化循环,亦犹春夏秋冬,四时代序,达人观之,何哀乐之有?“庄子妻死,惠子吊之,庄子则方箕踞鼓盆而歌。惠子曰:‘与人居,长子老身,死不哭亦足矣,又鼓盆而歌,不亦甚乎!’庄子曰:‘不然。是其始死也,我独何能无概然!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人且偃然寝于巨室,而我噭噭然随而哭之,自以为不通乎命,故止也。’”[248](《至乐篇》)“庄子将死,弟子欲厚葬之。庄子曰:‘吾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连璧,星辰为珠玑,万物为赍送。吾葬具岂不备邪[249]?何以加此!’弟子曰:‘吾恐乌鸢之食夫子也。’庄子曰:‘在上为乌鸢食,在下为蝼蚁食,夺彼与此,何其偏也!’”[250](《列御寇》)庄子于人生观,屡明死生一贯之理,此尤其悟道之遗言也。

(三)辩证法

《春秋》以属辞比事为教,战国之际,学者益究辩言正辞之术。先是墨翟作《辩经》,名家之徒颇宗之。庄子出墨子后,又自立辩证之法,遂以杨墨为骈枝。其《骈拇篇》曰:“骈于辩者,累瓦结绳窜句,游心于坚白同异之间,而敝跬誉无用之言非乎?而杨墨是已。故此皆多骈旁枝之道,非天下之至正也。”[251]又《胠箧篇》曰:“钳杨墨之口。”[252]方庄子之时,士以游谈相高,苏张之徒,腾其合纵连横之说,而又有谈天之邹衍,雕龙之邹奭,炙毂之淳于髠。专以名家之学显者,有尹文、惠施、公孙龙等,可谓极辩论之大观矣。其详当述之名家,辄考庄子之辩证法于此。

凡辩论之作用有二:一以显正旨,一以破妄见是也。显正旨者,谓之积极之辩证法;破妄见者,谓之消极之辩证法。

甲、显正旨 庄子之大意,在于逍遥肆志,无为而自得。其显此逍遥自得之正旨,而立积极之辩证法者,莫详于《逍遥游篇》。宇宙之内,品物万殊,能各安其性分,则无不逍遥自得,虽大小不同,而逍遥则一。《逍遥游篇》,以相对之差别相,而由同一律(law of identity)以示其绝对无差别。如甲与甲同;一切甲与一切甲同;鸟兽之逍遥自得,与万物之逍遥自得同;万物之逍遥自得,与人之逍遥自得同。如是乃为一切无障碍之逍遥自得,此为庄子积极辩证所务显之正旨。

相对之差别相,莫若大之与小,《逍遥游篇》,首辩大小。鲲鹏为大,蜩鸠为小。鹏徙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蜩鸠笑之曰:“我決起而飞,抢榆枋,时则不至,而控于地而已矣,奚以之九万里而南为?”[253]鲲鹏以大自足,蜩鸠以小自足,各足于其性,斯可矣。《骈拇篇》所谓“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故性长非所断,性短非所续,无所去忧也”[254],大与小虽不相及,而能各极其性,而逍遥自得则一也。故曰:“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奚以知其然也?朝菌不知晦朔,惠蛄不知春秋,此小年也。楚之南有冥灵者,以五百岁为春,五百岁为秋;上古有大椿者,以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而彭祖乃今以久特闻,众人匹之,不亦悲乎!”[255](《逍遥游》)夫年知不相及,若此之悬也。比于众人之所悲,亦可悲矣,而众人未尝悲此者,以其性各有极也。苟知其极,则毫分不可相跂,又何所悲乎哉?是之谓小大之辩。明乎小大不可相跂,则各安其差别之分,而咸得绝对无差别之乐矣。

能安其差别之分,以得绝对无差别之乐者,谓之至人、神人、圣人。“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256],皆能达于逍遥自得之境者也。又惠子引樗木以喻庄子之言“大而无用”。庄子答之曰:“子独不见狸狌乎?卑身而伏,以候敖者;东西跳梁,不避高下;中于机辟,死于罔罟。今夫斄牛,其大若垂天之云。此能为大矣,而不能执鼠。今子有大树,患其无用,何不树之于无何有之乡,广莫之野,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不夭斤斧,物无害者,无所可用,安所困苦哉!”[257](《逍遥游》)无何有之乡,宽广无人,大树树之于此,可以终其天年,尽其生理,此即无用之用也。庄子常说无用之用为保真之道,曰:“山木自寇也,膏火自煎也。桂可食,故伐之;漆可用,故割之。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无用之用也。”[258](《人间世》)惠子又谓庄子曰:“‘子言无用。’庄子曰:‘知无用而始可与言用矣。夫[259]地非不广且大也,人之所用容足耳。然则厕足而垫之致黄泉,人尚有用乎?’惠子曰:‘无用。’庄子曰:‘然则无用之为用也亦明矣。’”[260](《外物》)盖以有用之用,实有赖于无用之用也。又曰:“彼至人者,归精神乎无始,而甘冥乎无何有之乡。”[261](《列御寇》)树之大而无用者,树之无何有之乡;至人之大而无用者,亦甘冥于无何有之乡。无何有之乡,乃可以容是无用之用。知乎无用之用,乃可以享逍遥游之至乐,是庄子积极辩证之旨也。

乙、破妄见 《逍遥游篇》,为庄子积极之辩证,正显虚无恬澹逍遥自得之本旨;《齐物篇论》,为庄子消极之辩证,在先摧伏世间嚣嚣之论,而后其本旨自见。世人所怀不过是非、然否、死生、有无、成毁、利害种种妄见,故作《齐物论》以破之。不惟睥睨儒墨名法之徒,当时诸子,并不免此惑。盖世之争论,皆由束于相对之差别相,而不能到达绝对无差别之理故也。《齐物论》曰似丧其耦,曰吾丧我,自绝对无我之境说起,以世间是非之争论,譬于风之万窍怒号,以地籁、人籁、天籁,譬人之性情与经验之异,于是所持是非亦异。又谓大知闲闲,小知间间(上为宽裕貌,下为分别貌。);大言炎炎,小言詹詹,喻知识有浅深大小,言论随之为浅深大小之差。故同为一事,而甲乙所见是非不同,问之于丙,所见又异。惟当听其自然,则是非之辩两忘也。故曰:

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262]?我胜若,若不吾[263]胜,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俱是也,其俱非也邪?我与若不能相知也,则人固受其黮闇。吾谁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与若同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恶能正之!使异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异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同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然则我与若与人,俱不能相知也,而待彼也邪?(付之自正而至矣[264])何谓和之以天倪?曰:是不是,然不然。是若果是也,则是之异乎不是也亦无辩;然若果然也,则然之异乎不然也亦无辩。化声之相待,若其不相待。和之以天倪,因之以曼衍,所以穷年也。忘年忘义,振于无竟,故寓诸无竟[265]。[266](《齐物论》)

惟是非然否,彼我更对,故无辩而和之以天倪,各安自然之分,不待彼以正此。忘年故玄同死生,忘义故弥贯是非。是非死生,荡而为一,斯至理也,至理畅于无极,故寄之者不得有穷也。当时争论是非最烈者,儒墨百家之徒皆然。庄子以百家所以相非,坐各执其成心之妄见,无成心,则是非之争息矣,是谓“以明”。故曰:“夫随其成心而师之,谁独且无师乎?奚必知代而心自取者有之?愚者与有焉。未成乎心而有是非,是今日适越而昔至也。是以无有为有。无有为有,虽有神禹,且不能知,吾独且奈何哉!”[267]又曰:“道恶乎隐而有真伪?言恶乎隐而有是非?”“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268](《齐物论》)“以明”者,即以彼之说反覆相明也。解者曰:“夫有是有非者,儒墨之所是也;无是无非者,儒墨之所非也。今欲是儒墨之所非,而非儒墨之所是者,乃欲明无是无非也。欲明无是无非,则莫若还以儒墨反覆相明。反覆相明,则所是者非是,而所非者非非矣[269]。非非则无非,非是则无是。”[270]庄子又论之曰:“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说也,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271](同上)又破公孙龙指物白马之辩曰:“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272](同上)盖自是而非彼,彼我之常情也。故以我指喻彼指,则彼指于我指独为非指矣,此“以指喻指之非指”也;若覆以彼指还喻我指,则我指于彼指复为非指矣,此“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将明无是无非,莫若反复相喻,此亦“以明”之术也。愚昧之徒,不能通观是非,则劳精神以一之,而是非终不一。故曰:“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同也,谓之朝三。何谓朝三?曰[273]狙公赋芧,曰‘朝三而暮四’,众狙皆怒。曰:‘然则朝四而暮三’,众狙皆悦。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亦因是也。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均,是之谓两行。”[274](同上)两行者,任天下之是非也。众人不能任天下之是非,使其心终日役役,不得休息,此与死何异?故曰:“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苶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可不哀邪[275]!人谓之不死,奚益!”[276](同上)又曰:“哀莫大于心死,而人死亦次之。”[277](《田子方》)欲救心死之弊,则必先息此是非、彼我、然否、死生、可不可之争论,而后乃达于大道之妙致,此庄子辩证之目的也。因物态之自然以明之,以几于无上之真知,无是非,无成亏,超然忘我,虚无恬澹,而物论莫不齐。故曰:“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大[278]山为小;莫寿乎殇子,而彭祖为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279](《齐物论》)此真大彻大悟,破除一切小大之障碍,见天地之间,物物各极其性,各得其得者也。故庄子积极之辩证,由显正旨以破妄见;消极之辩证,由破妄见以显正旨。二门不相离,以破儒墨百家,而自建立逍遥玄同之道论者也。

(四)修养论

庄子论修养之工夫,在去小智而得大智,去小我而成大我,去有为而就无为,破除一切世间之物欲,而游于方之外者也。故以自然为至化之极,太古为至治之世。以为古之人,知与恬交相养;后之世,世与道交相丧。修养之士,在反其性情而复其初耳。于是乃由纯然退化之说,以明世与道交相丧,曰:“古之人,在混芒之中,与一世而得澹漠焉。当是时也,阴阳和静,鬼神不扰,四时得节,万物不伤,群生不夭,人虽有知,无所用之,此之谓至一。当是时也,莫之为而常自然。逮德下衰,及燧人伏羲始为天下,是故顺而不一。德又下衰,及神农黄帝始为天下,是故安而不顺。德又下衰,及唐虞始为天下,兴治化之流,浇淳散朴,离道以善,险德以行,然后去性而从于心。心与心识知而不足以定天下,然后附之以文,益之以博。文灭质,博溺心,然后民始惑乱,无以反其性情而复其初。由是观之,世丧道矣,道丧世矣。世与道交相丧也。”[280](《缮性》)又论古人修养之法曰:“古之治道者,以恬养知;生而无以知为也,谓之以知养恬。知与恬交相养,而和理出其性。夫德,和也;道,理也。德无不容,仁也;道无不理,义也;义明而物亲,忠也;中纯实而反乎情,乐也;信行容体而顺乎文,礼也。礼乐遍行,则天下乱矣。”[281](同上)盖庄子之修养法,在于心气恬静而知不荡,如是乃合于自然,而泯乎私智也。故又曰:“游心于淡,合气于漠,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而天下治矣。”[282](《应帝王》)游心于淡,即是无思;合气于漠,即是无为。无思以养心,无为以养体。是修养之要道矣。

知恬交养,无思无为,乃可反于淳朴之本性,以成其德。故曰:“彼民有常性,织而衣,耕而食,是谓同德;一而不党,命曰天放。故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视颠颠。当是时也,山无蹊隧,泽无舟梁,万物群生,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遂长。是故禽兽可系羁而游,鸟鹊之巢,可攀援而窥。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恶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矣。”[283](《马蹄》)道家之修养,主于清虚无为,故以无知无欲为至德,以仁义礼为道德之失,修身治国,皆持此一贯之义者也。

(五)非儒家

《史记》谓庄子“作《渔父》《盗跖》《胠箧》,以诋訾孔子之徒,以明老子之[284]术。”[285]宋苏子瞻以《让王》《盗跖》《说剑》《渔父》四篇,为孔子伪作。要之道家与儒家其术本不同,其相绌无足怪也。儒家重仁义而道家非之,儒家重圣人而道家非之,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者也。

老子言:“大道废,有仁义”[286],又曰:“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287]列子亦云:“事之破[288]而后有舞仁义者,弗能复也。”[289]及庄子所言,尤深切明锐。《胠箧篇》曰:

跖之徒问于跖曰:“盗亦有道乎?”跖曰:“何适而无有道耶!”夫妄意室中之藏,圣也;入先,勇也;出后,义也;知可否,知[290]也;分均,仁也。五者不备而能成大盗者,天下未之有也。由是观之,善人不得圣人之道不立,跖不得圣人之道不行;天下之善人少而不善人多,则圣人之利天下也少而害天下也多。故曰唇竭则齿寒,鲁酒薄而邯郸围,圣人生而大盗起。掊击圣人,纵舍盗贼,而天下始治矣。夫川竭而谷虚,丘夷而渊实。圣人已死,则大盗不起,天下平而无故矣。圣人不死,大盗不止。虽重圣人而治天下,则是重利盗跖也。为之斗斛以量之,则并与斗斛而窃之;为之权衡以称之,则并与权衡而窃之;为之符玺以信之,则并与符玺而窃之;为之仁义以矫之,则并与仁义而窃之。何以知其然邪[291]?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则是非窃仁义圣知邪[292]?故逐于大盗,揭诸侯,窃仁义,并斗斛权衡符玺之利者,虽有轩冕之赏弗能劝,斧钺之威弗能禁。此重利盗跖,而使不可禁者,是乃圣人之过也。[293]

庄子明尧舜以来,皆以仁义挠乱天下,而仁义之名,或为大盗所资,故谓“圣人不死,大盗不止”。韩退之《原道》,力辟此说,亦儒道二家相绌之常矣。

* * *

[1] 谢无量引颜师古注。

[2] 《艺文志》:《汉书》六第1732页。

[3] 《天瑞》:《列子集释》第3—4页。

[4] 《天下》:《庄子集释》第四册第1093页。

[5] “余以”,诸本皆误作“以余”,倒。据《四库全书》第246册第1页,《史记》七第2567页乙。

[6] 《伯夷列传》:《史记》七第2567页。

[7] 《老子韩非列传》:《史记》七第2592页。

[8] “者”,诸本皆无,脱。据《四库全书》第246册第5页,《史记》七第2594页补。

[9] 《老子韩非列传》:《史记》七第2594页。

[10] 《宪问》:《论语注疏》第200页。

[11] 《宪问》:《论语注疏》第201页。

[12] 按:“晨门”,诸本皆误作“石门”。据上下文改。

[13] 《宪问》:《论语注疏》第204页。

[14] “而”,诸本皆误作“尔”。据《论语注疏》第250页,《十三经注疏》五第5495页改。

[15] “辟”,诸本皆误作“避”。据《论语注疏》第250页,《十三经注疏》五第5495页改。

[16] 《微子》:《论语注疏》第249—250页。

[17] 《微子》:《论语注疏》第251页。

[18] 《微子》:《论语注疏》第249页。

[19] 《六十三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64页。

[20] “何如”,诸本皆误作“如何”,倒。据《论语注疏》第198页,《十三经注疏》五第5459页乙。

[21] 《宪问》:《论语注疏》第198页。

[22] “杨”,人大版同。底本、八版、台一版、台四版本皆作“扬”,讹,改。

[23] 《广泽》:《尸子译注》第37页;又见《不二》:《吕氏春秋集释》下第467页。

[24] “辩”,诸本皆误作“辨”。据《四库全书》第1076册第43页,《柳河东全集》第47页改。

[25] 《孟子荀卿列传》:《史记》七第2838页。

[26] 《系辞上》:《周易正义》第289页。

[27] 《系辞上》:《周易正义》第268页。

[28] 《中庸》:《礼记正义》下第1446页。

[29] “则”,诸本皆误作“故”。据《十三经注疏》三第3544页,《礼记正义》下第1451页改。

[30] 《中庸》:《礼记正义》下第1451页。

[31] 《一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2页。

[32] 诸本此处皆有“而”,衍。据《诸子集成三·老子道德经》第14页,《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62页删。

[33] “强为之名曰大”,诸本皆误作“强名之曰大”。据《诸子集成三·老子道德经》第14页,《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63页改。

[34] 《二十五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62—63页。

[35] 《十四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31—32页。

[36] “容”,诸本皆误作“宏”。据《诸子集成三·老子道德经》第12页,《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52页改。

[37] 《二十一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52—53页。

[38] “或”,诸本皆误作“若”。据《诸子集成三·老子道德经》第3页,《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0页改。

[39] 《四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0页。

[40] “衣”,诸本皆误作“爱”。据《诸子集成三·老子道德经》第20页,《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85页改。

[41] 《三十四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85—86页。

[42] 《六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6页。

[43] “谷至”至“死耶”,《四库全书》第1055册第191页作“谷至虚而犹有形,谷神则虚而无形也。虚而无形,尚无有生,安有死邪?”

[44] 《老子解》卷上:《四库全书》第1055册第191页。

[45] 《三十七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90页。

[46] 《六十二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61页。

[47] 《四十二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17页。

[48] 《系辞上》:《周易正义》第289页。

[49] “亭之毒之”,诸本皆误作“成之熟之”。据《诸子集成三·老子道德经》第31页,《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37页改。

[50] 《五十一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36—137页。

[51] “谓之”,诸本皆误作“之谓”,倒。据《诸子集成五·管子校正》第219页,《管子校注》中第759页乙。

[52] 同上注。

[53] 《心术上》:《管子校注》中第759页。

[54] 《五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4页。

[55] 《七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9页。

[56] 《四十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10页。

[57] 《吴文正集》卷三:《四库全书》第1197册第52页。

[58] 《十三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29页。

[59] 诸本此处皆有“民”,衍。据《诸子集成三·老子道德经》第30页,《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34页删。

[60] 《五十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34页。

[61] 《诸子集成三·老子道德经》第44页,《老子注译及评介(修订增补本)》第327页此处皆有“上”。诸本皆同《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84页,无“上”。

[62] 《七十五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84页。

[63] 《十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22页。

[64] 《五十五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45页。

[65] 《四十八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27—128页。

[66] “于”,诸本皆无,脱。据《诸子集成三·老子道德经》第16页,《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73页补。

[67] “于”,诸本皆无,脱。据《诸子集成三·老子道德经》第16页,《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74页补。

[68] “复”,诸本皆误作“德”。据《诸子集成三·老子道德经》第16页,《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74页改。

[69] 《二十八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73—74页。

[70] “坚”,诸本皆误作“刚”。据《诸子集成三·老子道德经》第27页,《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20页改。

[71] 《四十三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20页。

[72] 《六十七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70页。

[73] “弗”,诸本与《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7页、《老子古今(修订版)》上卷第130页同。《诸子集成三·老子道德经》第2页作“不”。

[74] “弗”,诸本皆误作“不”。据《诸子集成三·老子道德经》第2页,《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7页改。

[75] 《二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6—7页。

[76] “大”,诸本皆误作“诈”。据《诸子集成三·老子道德经》第10页,《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43页改。

[77] 《十八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43页。

[78] 《八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20页。

[79] “持而保之”,诸本皆误作“宝而持之”。据《诸子集成三·老子道德经》第41页,《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70页改。

[80] “舍”,诸本皆无,脱。据《诸子集成三·老子道德经》第41页,《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70页补。

[81] 同上注。

[82] 《六十七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70页。

[83] 《十九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45页。

[84] 《五十三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42页。

[85] “兵”,诸本皆误作“拱”。据《诸子集成三·老子道德经》第45页,《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85页改。

[86] 《七十六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85页。

[87] 《四十二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18页。

[88] 《四十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10页。

[89] 《五十五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46页。

[90] 《六十一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59页。

[91] “柔”,诸本皆误作“弱”。据《诸子集成三·老子道德经》第32页,《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40页改。

[92] 《五十二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40页。

[93] 《缪称训》:《淮南鸿烈集解》上第337页。

[94] 《四十六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25页。

[95] 《四十四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22页。

[96] 《三十三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84页。

[97] 《六十四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66页。

[98] “圣人处无为之事”,底本、八版、台一版、台四版皆作“圣人为无为之事”,人大版作“圣人为难为之事”。据《诸子集成三·老子道德经》第2页,《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6页改。

[99] 《二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6—7页。

[100] 《七十七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86页。

[101] 《九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21页。

[102] “将”,诸本皆脱。据《四库全书》第246册第5页,《史记》七第2590页补。

[103] “且”,诸本皆脱。据《四库全书》第246册第5页,《史记》七第2590页补。

[104] 《老子韩非列传》:《史记》七第2590—2591页。

[105] “欲”,诸本皆误作“故”。据《诸子集成三·老子道德经》第40页,《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69页改。

[106] 《六十六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69页。

[107] 《四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0页。

[108] 《七十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76页。

[109] 《四十五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23页。

[110] 《五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4页。

[111] 《六十三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64页。

[112] 《七十九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88页。

[113] “失”,诸本皆误作“漏”。据《诸子集成三·老子道德经》第44页,《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82页改。

[114] 《七十三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82页。

[115] 《六十三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64页。

[116] 《宪问》:《论语注疏》第198页。

[117] “民”,诸本皆误作“人”。据《诸子集成三·老子道德经》第35页,《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49页改。

[118] “人多伎巧”,诸本皆误作“民多技巧”。据《诸子集成三·老子道德经》第35页,《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49页改。

[119] “盗贼”,诸本皆误作“道德”。据《诸子集成三·老子道德经》第35页,《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50页改。

[120] 《五十七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49—150页。

[121] “schopenhauer”,人大版同。底本、八版、台一版、台四版皆作“schopenhear”,讹,改。

[122] 《六十五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67—168页。

[123] 《十九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45页。

[124] 《胠箧》:《庄子集释》第二册第350页。

[125] “掊”,诸本皆误作“剖”。据《世德堂刊本·庄子》上第312页,《庄子集释》第二册第353页改。

[126] 《胠箧》:《庄子集释》第二册第353页。

[127] 《三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8页。

[128] 《六十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57页。

[129] 《五十七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50页。

[130] 同上注。

[131] 诸本此处皆有“人”,衍。据《诸子集成三·老子道德经》第46页,《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90页删。

[132] “舆”,诸本皆误作“楫”。据《诸子集成三·老子道德经》第46页,《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90页改。

[133] “人”,诸本皆误作“民”。据《诸子集成三·老子道德经》第47页,《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90页改。

[134] “犬”,诸本皆误作“狗”。据《诸子集成三·老子道德经》第47页,《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90页改。

[135] 《八十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90页。

[136] 《四十六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25页。

[137] “善有果而已,不敢以取强”,诸本皆误作“故善者果而已矣,不敢以取强焉”。据《诸子集成三·老子道德经》第17页,《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78页改。

[138] 《三十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77—78页。

[139] 《六十九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73页。

[140] “与”,诸本皆误作“争”。据《诸子集成三·老子道德经》第41页,《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72页改。

[141] “之”,诸本皆无,脱。据《诸子集成三·老子道德经》第41页,《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72页补。

[142] 《六十八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71—172页。

[143] 《三十一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80页。

[144] “哀悲”,诸本皆误作“悲哀”,倒。据《诸子集成三·老子道德经》第18页,《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80页乙。

[145] 《三十一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80页。

[146] 《系辞上》:《周易正义》第288页。

[147] 《七十七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186页。

[148] 《三十六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88—89页。

[149] “予”,诸本皆误作“与”。据《四库全书》第698册第366页,《二程集》下第1181页改。

[150] “之”,诸本皆无,脱。据《四库全书》第698册第366页,《二程集》下第1181页补。

[151] 《河南程氏粹言》:《二程集》下第1181页。

[152] “玄”,诸本皆误作“高”。据《四库全书》第698册第189页,《二程集》上第235页改。

[153] 《二程集》原注。

[154] 《河南程氏遗书》:《二程集》上第235页。

[155] 《谦·彖》:《周易正义》第80页。

[156] “焉”,诸本皆误作“之”。据《十三经注疏》三第3533页,《礼记正义》下第1435页改。

[157] 《中庸》:《礼记正义》下第1435页。

[158] “予”,诸本皆误作“与”。据《韩非子集解》第173页,《韩子浅解》第186页改。

[159] 《说林上》:《韩非子集解》第173页。

[160] 《黄帝篇》:《列子集释》第82—83页。

[161] 《牧民》:《管子校注》上第13页。

[162] 《三十八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93页。

[163] “杨子取为我”,诸本皆误作“杨氏为我”。据《十三经注疏》五第6025页,《孟子注疏》第366页改。

[164] 《尽心上》:《孟子注疏》第366页。

[165] 《滕文公下》:《孟子注疏》第178页。

[166] “生”,诸本皆误作“子”。据《诸子集成六·吕氏春秋》第213页,《吕氏春秋集释》下第467页改。

[167] 《不二》:《吕氏春秋集释》下第467页。

[168] 《氾论训》:《淮南鸿烈集解》上第436页。

[169] 《杨朱篇》:《列子集释》第230页。

[170] 谢无量注。

[171] 《杨朱篇》:《列子集释》第230—231页。

[172] “谓之”,诸本皆误作“之谓”,倒。据《诸子集成三·列子》第86页,《列子集释》第235页乙。

[173] 《杨朱篇》:《列子集释》第235—236页。

[174] 《杨朱篇》:《列子集释》第238页。

[175] “趣当”,诸本皆误作“当趣”,倒。据《诸子集成三·列子》第78页,《列子集释》第221页乙。

[176] 《杨朱篇》:《列子集释》第221页。

[177] 《杨朱篇》:《列子集释》第219—220页。

[178] 按:事见《韩二》:《战国策集注汇考》下第1444页。

[179] 《广泽》:《尸子译注》第37页。

[180] 《缪称训》:《淮南鸿烈集解》上第337页。

[181] 《天瑞篇》:《列子集释》第1页。

[182] “郑人也”,诸本皆无,脱。据《四库全书》第1055册第576页,《列子集释》第278页补。

[183] 谢无量注。参见:《柳宗元:辨列子》:《列子集释》第287页。

[184] “恢”,诸本皆误作“诙”。据《四库全书》第1055册第576页,《列子集释》第278页改。

[185] “皇”,诸本皆无,脱。据《四库全书》第1055册第577页,《列子集释》第278页补。

[186] 《刘向列子目录原序》:《列子集释》第278页。

[187] 《列子序》:《列子集释》第279—280页。

[188] 《天瑞篇》:《列子集释》第2—5页。

[189] 《天瑞篇》:《列子集释》第5—8页。

[190] “而”,诸本皆无,脱。据《诸子集成三·列子》第3页,《列子集释》第10页补。

[191] 《天瑞篇》:《列子集释》第9—10页。

[192] “empedocles”,人大版同。底本、八版、台一版、台四版皆作“empedocle”,讹,改。按:empedocles(现一般译为“恩培多克勒”)实主“四根”(four elements)说,主“无定”(apeiron)说者,实为anaximander(阿那克西曼德)。

[193] “apeiron”,诸本皆误作“apiron”,讹,改。

[194] 《汤问篇》:《列子集释》第147页。

[195] 《列子序》:《列子集释》第279页。

[196] 诸本此处皆有“子”,衍。据《诸子集成三·列子》第15页,《列子集释》第48页删。

[197] 《黄帝篇》:《列子集释》第48—49页。

[198] “遌”,诸本皆误作“逆”。据《诸子集成三·列子》第16页,《列子集释》第51页改。

[199] 《黄帝篇》:《列子集释》第51页。

[200] “欤”,诸本皆误作“与”。据《诸子集成三·列子》第43页,《列子集释》第127页改。

[201] 同上注。

[202] 《仲尼(黄帝)篇》:《列子集释》第126—127页(第46—48页)。

[203] 谢无量注。

[204] 同上注。

[205] “惜”,诸本皆误作“憎”。据《诸子集成三·列子》第13页,《列子集释》第41页改。

[206] “若”,诸本皆误作“如”。据《诸子集成三·列子》第14页,《列子集释》第42页改。

[207] “太”,诸本皆误作“泰”。据《诸子集成三·列子》第14页,《列子集释》第42页改。

[208] 《黄帝篇》:《列子集释》第39—43页。

[209] 《黄帝篇》:《列子集释》第44—45页。

[210] “溢”,诸本皆误作“逸”。据《诸子集成三·列子》第6页,《列子集释》第21页改。

[211] “也”,诸本皆无,脱。据《诸子集成三·列子》第6页,《列子集释》第21页补。

[212] 《天瑞篇》:《列子集释》第21页。

[213] 《天瑞篇》:《列子集释》第19—20页。

[214] 《天瑞篇》:《列子集释》第21页。

[215] “矣”,诸本皆误作“也”。据《诸子集成三·列子》第7页,《列子集释》第25页改。

[216] 诸本此处皆有“于”,衍。据《诸子集成三·列子》第7页,《列子集释》第25页删。

[217] 《天瑞篇》:《列子集释》第25页。

[218] 《天瑞篇》:《列子集释》第17—18页。

[219] 《天瑞篇》:《列子集释》第9页。

[220] “邪”,诸本皆误作“耶”。据《诸子集成三·列子》第67页,《列子集释》第193页改。

[221] 诸本此处皆作“则我”,“则”衍。据《诸子集成三·列子》第67页,《列子集释》第193页删。

[222] “邪”,诸本皆误作“耶”。据《诸子集成三·列子》第67页,《列子集释》第193页改。

[223] 同上注。

[224] 同上注。

[225] 《力命篇》:《列子集释》第192—193页。

[226] “亦”,诸本皆无,脱。据《诸子集成三·列子》第72页,《列子集释》第205页补。

[227] “或”,诸本皆同《列子集释》第205页。《世德堂刊本·列子》第266页,《诸子集成三·列子》第72页皆作“亦”。

[228] 《力命篇》:《列子集释》第205页。

[229] 《力命篇》:《列子集释》第198页。

[230] 按:《史记》原文作“千金,重利;卿相,尊位也。子独不见郊祭之牺牛乎?养食之数岁,衣以文绣,以入大庙。当是之时,虽欲为孤豚,岂可得乎?子亟去,无污我。我宁游戏污渎之中自快,无为有国者所羁,终身不仕,以快吾志焉”。(《老子韩非列传》:《史记》七第2596页)

[231] 《知北游》:《庄子集释》第三册第749—750页。

[232] 《大宗师》:《庄子集释》第一册第246—247页。

[233] 《十四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32页。

[234] 诸本此处皆有“以”,衍。据《世德堂刊本·庄子》上第56页,《庄子集释》第一册第51页删。

[235] “无”,诸本皆误作“非”。据《世德堂刊本·庄子》上第57页,《庄子集释》第一册第55页改。

[236] “说”,诸本皆误作“悦”。据《世德堂刊本·庄子》上第58页,《庄子集释》第一册第56页改。

[237] 《齐物论》:《庄子集释》第一册第51—56页。

[238] “说”,诸本皆误作“悦”。据《世德堂刊本·庄子》上第204页,《庄子集释》第一册第229页改。

[239] 《大宗师》:《庄子集释》第一册第229页。

[240] “说”,诸本皆误作“悦”。据《世德堂刊本·庄子》上第97页,《庄子集释》第一册第103页改。

[241] “邪”,诸本皆误作“耶”。据《世德堂刊本·庄子》上第97页,《庄子集释》第一册第103页改。

[242] 同上注。

[243] 《齐物论》:《庄子集释》第一册第103—104页。

[244] 《齐物论》:《庄子集释》第一册第112页。

[245] “邪”,诸本皆误作“耶”。据《世德堂刊本·庄子》上第216页,《庄子集释》第一册第244页改。

[246] 《大宗师》:《庄子集释》第一册第242—244页。

[247] 《大宗师》:《庄子集释》第一册第262页。

[248] 《至乐》:《庄子集释》第三册第614—615页。

[249] “邪”,诸本皆误作“耶”。据《世德堂刊本·庄子》下第915页,《庄子集释》第四册第1063页改。

[250] 《列御寇》:《庄子集释》第四册第1063页。

[251] 《骈拇》:《庄子集释》第二册第314页。

[252] 《胠箧》:《庄子集释》第二册第353页。

[253] 《逍遥游》:《庄子集释》第一册第9页。

[254] 《骈拇》:《庄子集释》第二册第317页。

[255] 《逍遥游》:《庄子集释》第一册第11页。

[256] 《逍遥游》:《庄子集释》第一册第17页。

[257] 《逍遥游》:《庄子集释》第一册第40页。

[258] 《人间世》:《庄子集释》第一册第186页。

[259] “夫”,诸本皆同《世德堂刊本·庄子》下第790页。《庄子集释》第四册第936页作“天”。

[260] 《外物》:《庄子集释》第四册第936页。

[261] 《列御寇》:《庄子集释》第四册第1047页。

[262] 本段引文“邪”,诸本皆为“耶”。据《世德堂刊本·庄子》上第100—103页,《庄子集释》第一册第107—108页通改。

[263] “吾”,诸本皆误作“我”。据《世德堂刊本·庄子》上第100页,《庄子集释》第一册第107页改。

[264] 谢无量注。

[265] “化声”至“无竟”,诸本皆误作“化声之相待,若其不相待。和之以天倪,因之以曼衍,所以穷年也。何谓和之以天倪?曰:是不是,然不然。是若果是也,则是之异乎不是也亦无辩;然若果然也,则然之异乎不然也亦无辩。忘年忘义,振于无竟,故寓诸无竟”。据《世德堂刊本·庄子》上第103页,《庄子集释》第一册第108页改。

[266] 《齐物论》:《庄子集释》第一册第107—108页。

[267] 《齐物论》:《庄子集释》第一册第56页。

[268] 《齐物论》:《庄子集释》第一册第63页。

[269] “矣”,诸本皆脱。据《四库全书》第1056册第12页,《庄子集释》第一册第65页补。

[270] 《齐物论》:《庄子集释》第一册第65页。

[271] 《齐物论》:《庄子集释》第一册第66页。

[272] 同上。

[273] “曰”,诸本皆同《世德堂刊本·庄子》上第72页。《庄子集释》第一册第70页无“曰”。

[274] 《齐物论》:《庄子集释》第一册第70页。

[275] “邪”,诸本皆误作“耶”。据《世德堂刊本·庄子》上第61页,《庄子集释》第一册第56页改。

[276] 《齐物论》:《庄子集释》第一册第56页。

[277] 《田子方》:《庄子集释》第三册第707页。

[278] “大”,诸本皆误作“太”。据《世德堂刊本·庄子》上第79页,《庄子集释》第一册第79页改。

[279] 《齐物论》:《庄子集释》第一册第79页。

[280] 《缮性》:《庄子集释》第三册第550—554页。

[281] 《缮性》:《庄子集释》第三册第548页。

[282] 《应帝王》:《庄子集释》第一册第294页。

[283] 《马蹄》:《庄子集释》第二册第334—336页。

[284] “之”,诸本皆无,脱。据《四库全书》第246册第6页,《史记》七第2595页补。

[285] 《老子韩非列传》:《史记》七第2594—2595页。

[286] 《十八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43页。

[287] 《十九章》:《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第45页。

[288] “事之破”,诸本皆误作“事破伪”。据《诸子集成三·列子》第8页,《列子集释》第29页改。

[289] 《天瑞》:《列子集释》第29页。

[290] “知”,诸本皆误作“智”。据《世德堂刊本·庄子》上第306页,《庄子集释》第二册第346页改。

[291] “邪”,诸本皆误作“耶”。据《世德堂刊本·庄子》上第310页,《庄子集释》第二册第350页改。

[292] “邪”,诸本皆误作“耶”。据《世德堂刊本·庄子》上第310页,《庄子集释》第二册第350页改。

[293] 《胠箧》:《庄子集释》第二册第346—3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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