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他的事!然而得知姑娘身世后,那点同窗之谊又让他来到卓莫尔家,为的是证明:“外头养的”云云并无实际意义,只是老同学自己的想象而已;同时再明确告诉这位老友:只要孩子喜欢来他家,西尔维娅随时乐于接待。
先前,西尔维娅听他讲了娜艾尔的身世,曾端详着他的脸,沉默很久,随后说道:“可怜的孩子!不知她自己是否知道!即便在如今,人们也并不宽厚!”至于莱恩南自己,他可想不出有谁会注意这种事;就算注意了,也只会对这孩子更好;不过在这种事情上,还是西尔维娅的判断比较正确,比较接近一般人的想法。西尔维娅的接触面比他广,所接触的人里面,也较多普普通通的人。
他第三次造访卓莫尔的窝,时间已很晚。
“找卓莫尔先生?哦,先生,”说话人脸上的神态,显得深受东家宠信;拜全知全觉的上帝所赐,这神态在皮卡迪利一带的仆人中很典型——“卓莫尔先生不在家,先生。但多半可以肯定,他要回来换衣服。娜艾尔小姐在家,阁下。”
娜艾尔正坐在那里的桌前,把相片一张张贴上相本——待在中年男人的寓所里,这小东西真是寂寞!莱恩南无声地站停在门口,瞧着她背影,只见她浅棕色浓密鬈发扎在脑后,垂在深红色衣服上。这时,那心腹家人轻声通报说:
“莱恩南先生到,小姐。”莱恩南更轻地添了一句:“我能进来吗?”
姑娘非常沉着地把手伸进对方手里。
“哦,当然,请进!只要你不在乎我摊得一团糟。”她稍稍一握来客的几个指尖,又说:“给你看我的相片,你会厌烦吗?”
于是他们一起坐在相片前——都是些快照,照的是拿着猎枪或钓鱼竿的人,三五成群的女学生,小猫,骑在马上的卓莫尔父女;还有几张是个英俊小伙子,宽宽的脸盘显得有点鲁莽。“这是奥利弗——奥利弗·卓莫尔——是爸爸堂兄的下一代。他挺不错的,是吗?你喜不喜欢他那表情?”
莱恩南说不上来。不说是她的再从兄,倒说是她父亲堂兄的下一代!他感到不平又同情,心中又蹿起一股无名火。
“学画的事怎么啦?你还没上门让我教你呢。”
娜艾尔的脸红得跟她衣裳颜色差不多。
“我只当你说的是客气话。我本不该提这要求。当然啰,我是再情愿不过的——只是我知道你会厌烦的。”
“完全没有的事。”
听了这话,她抬头一看。那眼睛懒洋洋的多奇妙!
“那我明天就来,好吗?”
“随你哪一天,在十二点半到一点之间。”
“地点呢?”
他拿出一张名片。
“马克·莱恩南——好啊——我喜欢你这姓名。上一回我就喜欢了。好得没说的!”
以上四个词同后面的“麦克雷”一样都是音译,指的是:杏元饼干、西班牙人、南斯拉夫斯洛文尼亚西部一地区、毕宿五(即金牛座α)。 姓名里有点什么呢,竟让姑娘因此而喜欢他?他作为雕塑家的确很有名,但姑娘肯定不知道,因此不可能同这有关。不过啊,对孩子们来说,姓名里的花样多着呢。在他自己小时候,麦克鲁恩、斯班尼厄德、卡尼奥拉、艾尔台布伦 、麦克雷先生,这一类词对他有多大诱惑力!整整一个星期里,全世界都是麦克雷——高蒂极普通的朋友。
纽马基特在伦敦北面110公里,是著名的赛马地和职业骑师俱乐部所在地。1634年查理一世在此设第一个赛马奖(1967年伊丽莎白二世在此创办种马场)。这里的“首领”和“保护者”在原作中为拉丁文duce et auspice,出自古罗马诗人贺拉斯(前65—前8)的作品。兰西尔(1802—1873)以画动物著名。伦敦特拉法尔加广场纳尔逊纪念柱底座的四只铜狮是其作品。波提切利(1445—1510)是意大利佛罗伦萨杰出画家。尤其受英国拉斐尔前派画家推崇。 也不知给什么迷的,反正姑娘现在说话够自在的——谈她的学校,谈骑马,谈驾驶汽车——看来她喜欢飞快地来来去去;谈到纽马基特 ——那真是“没有缺点了”;还谈到剧场——那类戏也许能得到约翰尼·卓莫尔称赞;再加上《哈姆雷特》和《李尔王》,便是她看过的一切戏剧了。在思想上和艺术上,姑娘家受到的熏陶如此之少,从来还没见过——但是她不笨,看来很有天生的鉴赏力;可惜的是,她显然缺乏机会。怎么行呢——“首领”约翰尼·卓莫尔,“保护者” 约翰尼·卓莫尔!当然,娜艾尔在学校里的时候,曾给带到国立美术馆去过。莱恩南眼前出现了一幅景象:十来个年轻姑娘,跟在一位老姑娘裙子后面,一会儿称赞兰西尔 画的狗,一会儿在波提切利 的天使像前吃吃嬉笑,像矮树丛中的鸟雀,反正不是直瞪瞪看着,便是窸窸窣窣、叽叽喳喳忙个不停。
不过,身居约翰尼·卓莫尔世界这样的环境,与受教育的同龄姑娘相比,这孩子还更天真一些。就算那迷人的灰眼睛盯着他转来转去,也极其坦然而毫不自觉;至今也没一点轻佻的样子。
一小时过去了,卓莫尔还没有回来。想到这不相宜的住所,想到这年轻姑娘的孤独,莱恩南的平静开始受到影响。
她晚上干什么呢?
“有时候我跟爸爸去看戏,平时都待在家里。”
“在家做什么呢?”
“哦,只是看看书,或讲讲法语。”
“什么?自己对自己讲?”
“是啊;奥利弗来了,就同他讲。”
这么说,有奥利弗来!
“你认识奥利弗多久了?”
“哦!从小就认识。”
他本想问:那有多久呢?可还是忍住了没问,接着起身告辞。姑娘拉着他袖子说:
“你别走!”她说话那模样像小狗咬着玩似的,上唇一缩,小巧的白牙齿咬着下唇,下巴颏稍稍朝前一突。一瞬间露出点任性的脾气!莱恩南微笑着喃喃说道:
“哦,你瞧!我是得走了。”
一看到这样,一听到这话,姑娘立刻恢复得彬彬有礼,只是有点难过地说:
“你一直没叫我名字。你不喜欢,是吗?”
“你指娜艾尔?”
“对。当然啰,实际上是艾莉娜。你不喜欢这名字吗?”
就算他原先有点嫌这名字,现在却只能说:“非常喜欢。”
“我高兴透了!再见。”
走到外面街上,他吃惊地感到,自己不像袖子被拉了一下,而像是心儿被揪住了。在他回家的路上,这种温暖而迷惘的感觉始终伴随着他。
晚餐前更衣的时候,他颇不寻常地端详镜中的自己。是啊,他的黑头发依然浓密,但是很明显已有了白发;眼部周围也有很多皱纹,眼睛眍得特别深,像是被生活逼得陷了进去,尽管微笑时仍显得很殷切。如今他的颧骨也几乎成了“博普腮”,脸颊又黑又瘦,小胡子还算黑,但下面的颔部看上去僵僵的没有肉。这完全是历经生活风雨的脸,他看不出有哪点能招孩子喜爱,让孩子乐于同他做朋友。
他正这样观察自己,西尔维娅进来了,送来一瓶新开封的科隆香水。西尔维娅总是为他送这送那——在这方面,她的可爱无人可及。她穿着领口低低的灰色连衣裙,白皙的肤色、依旧漂亮的容貌以及浅浅的金黄头发;所有这些很少受岁月影响,但离真正的美还有距离,因为缺了点为其增色添香的深度和棱角,正如她精神上少了点泼辣什么的。马克虽然感到这种缺憾,但无论如何不会让西尔维娅知道。妻子这样善良、谦卑、情意绵绵,身为男人,要是连琴瑟上一点小缝都不愿掩盖,就不配活在世上。
当晚,西尔维娅又唱起《卓莫尔的城堡》,这轻快的歌曲古怪又叫人难忘。她上楼以后,莱恩南抽着烟望着炉火,仿佛看到那姑娘来了,穿着深红色衣裙,坐在对面,两眼盯视着他,正是他们坐着交谈时的神情。深红色跟她很配!跟她说“你别走”时脸上的神色很配!真的,她有那样的父母,个性里若没有一点任性,那才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