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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特维尔的幽灵 一段万物有灵论的浪漫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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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anterville ghost

a hylo-idealistic romance

1

当美国公使海勒姆·b.奥蒂斯先生买下坎特维尔猎庄的时候,所有人都说此举愚蠢至极,因为这幢宅子闹鬼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坎特维尔勋爵行事出了名地恪守规则,在奥蒂斯先生前来商议买卖条件时,他感到自己有义务向买主说明实情。

“自打那件事以后,我们自己就不愿意在这儿住了。”坎特维尔勋爵说,“有一天,我的曾姑母——博尔顿公爵遗孀正为晚餐更衣,突然一只骷髅的手臂搭在她的肩膀上。她吓得当场惊厥过去,从此再也没有缓过劲来。奥蒂斯先生,我必须告诉您,我们家的好几位大活人都曾亲眼见过鬼,我们教区的主任牧师——奥古斯都·丹皮尔牧师也见过,他可是剑桥大学国王学院的院士。自从公爵夫人出了意外,我们家的年轻仆人全都不肯在这个宅子里服务了。坎特维尔夫人夜里常常睡不着觉,因为走廊和图书馆会传来奇怪的声音。”

“勋爵大人,”公使先生答道,“我会让人给您家的家具和幽灵都估个价,然后一起买下来。我来自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在那里,任何东西都可以用钱买到。我们充满活力的年轻人对旧世界趋之若鹜,重金把你们顶尖的男女演员都抢到美国去。我估计,要是欧洲真有鬼的话,我们的公共博物馆一定会买一只,在各地巡回展出。”

“恐怕幽灵是真的存在的,”坎特维尔勋爵面带微笑地答道,“也许他还不愿意被您的那些富有进取精神的剧院经纪人请到美国去。但在我们这儿,他出名已经有三百多年了——准确地说是从1584年开始。每当我们的家族有人临终,那个幽灵就会现身。”

“这么说来,坎特维尔勋爵,您家的幽灵就跟家庭医生一样,总在那个时候出现。但是,大人,世界上并没有幽灵这种东西,我估计自然法则并不会对英国贵族网开一面吧。”

“你们美国人的作风确实非常率真[1],”坎特维尔勋爵答道,他还没有完全理解奥蒂斯先生最后那句话的意思,“既然您不介意房子里有幽灵,那就没什么问题了。只是您别忘了我可警告过您。”

几个星期以后,买卖成交了。那年的社交季末,公使一家搬进了坎特维尔猎庄。

奥蒂斯夫人出嫁前名唤卢克丽霞·r.塔潘小姐,住在纽约市的第五十三街,是城中著名的美人。现在,她仍是一位非常美貌的中年贵妇,有着迷人的眼睛和完美的轮廓。许多美国佳丽离开故土以后便会装出一副终年不退的病容,因为她们误以为那是一种精致的欧洲做派,但奥蒂斯夫则不然。她身材健美,活力四射。事实上,从许多方面来看,奥蒂斯夫人都像个十足的英国人。这个绝佳的例子证明,如今的英国在很多方面都与美国没什么区别了——当然,语言除外。

他们的长子是个长着浅色头发、样貌俊美的年轻人。由于一时的爱国激情,奥蒂斯夫妇为他起名“华盛顿”,年轻人至今仍对这个名字心存芥蒂。他曾连续三季在纽波特娱乐场[2]中领跳日耳曼华尔兹[3],因此打入了美国外交界。就算在伦敦,他也是远近闻名的跳舞好手。他唯一的弱点是过于沉迷社交,渴望贵族头衔。若抛开这一点不谈的话,他是个极为聪明理智的人。

芙吉尼亚·e.奥蒂斯小姐年方十五,像小鹿一般娇柔敏捷,一双碧蓝的大眼睛中闪着迷人的率真神采。她身形高挑矫健,犹如一位亚马孙女战士。她曾与比尔顿老勋爵赛马,骑着自己的小矮马在海德公园里连跑两圈,以一匹半马身长的优势赢了老勋爵,率先到达阿克琉斯像前。年轻的柴郡公爵当时在旁观战,这场胜利让他雀跃不已,于是当场向姑娘求婚,却被他的监护人连夜送回了伊顿[4],哭得像个泪人似的。在芙吉尼亚小姐之后,奥蒂斯夫妇又生了一对双胞胎。这两个男孩子通常被唤作“星星”和“条纹”,因为他俩调皮,身上总是被抽打得一条一条的。双胞胎兄弟很讨人喜欢,除了可敬的公使先生之外,他们是这个家里仅有的共和党人。

坎特维尔猎庄离最近的火车站——爱斯科特站有七英里远,因此奥蒂斯先生事先打电报叫了一辆四轮马车来火车站接他们。全家人兴致高昂地坐上了马车。

那是七月的一个迷人的傍晚,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松木芬芳。一路上,他们不时听见斑鸠若有所思的甜美歌声。在沙沙作响的蕨丛深处,有时会闪现出雉鸡毛色光亮的胸膛。小松鼠从山毛榉树上偷瞧他们。野兔飞快地跑过低矮的树丛和布满苔藓的土丘,只有白色的尾巴在空中一闪而过。然而,当他们驶入坎特维尔猎庄前的林荫道时,天空突然变得阴云密布。一种诡异的寂静笼罩了四周。一大群乌鸦悄无声息地飞过他们的头顶。马车还未驶到宅子门前,豆大的雨点便落了下来。

站在门阶上迎接他们的是一位老妇人。她身着整洁的黑绸衣裙,头戴白色帽子,腰系白色围裙。此人是这处宅第的管家——乌姆尼太太。她本来受雇于坎特维尔勋爵,应坎特维尔夫人的强烈嘱托,奥蒂斯夫人同意让她继续留在此处服务。公使一家依次下了马车。每走下一个人,乌姆尼太太就深深地行一个屈膝礼,并用一种古雅老派的语调说:“欢迎来到坎特维尔猎庄。”

一行人在乌姆尼太太的带领下,穿过精美的都铎式前厅,走进了藏书室。藏书室屋顶低矮,形状狭长,墙上镶着黑橡木的壁板,尽头有一扇巨大的彩色玻璃窗。茶点已经为他们摆好了。一家人脱下外套,坐了下来,环顾四周。乌姆尼太太站在一旁听候吩咐。

突然,奥蒂斯夫人发现壁炉旁边的地上有块暗红色的污迹。她浑然不知这究竟意味着什么,便对乌姆尼太太说:“那边恐怕弄洒了什么东西。”

“是的,夫人,”老管家用低沉的声音答道,“曾经有血洒在那个地方。”

“多可怕啊,”奥蒂斯夫人惊叫道,“我绝不能忍受起居室的地上有血迹。你必须马上把它擦干净。”

老妇人闻言微微一笑,继续用那种一成不变、低沉神秘的嗓音答道:“那是埃莉诺·德·坎特维尔夫人的血。1575年,夫人被自己的丈夫——西蒙·德·坎特维尔爵士谋杀了。那里就是事发地点。夫人死后,西蒙爵士又活了九年,在非常神秘的情况下突然消失了。他的尸体一直没有找到,但他那罪恶的幽灵一直在猎庄里萦绕不去。不管是游客还是其他人都对这块血迹赞不绝口。这块血迹是擦不掉的。”

“胡说八道!”华盛顿·奥蒂斯大声叫道,“用平克顿[5]公司的冠军牌去污剂和模范牌清洁剂,肯定一下就擦干净了。”深受惊吓的老管家还未及插手,华盛顿已经双膝跪地,拿出一小根像黑色化妆品般的东西,飞快地擦起地板来。不一会儿,地上的血迹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就知道平克顿的产品管用。”华盛顿一边环顾满脸敬佩的家人,一边得意扬扬地大声宣布。可他话音刚落,一道可怕的闪电突然把这间昏暗的屋子照得雪亮,一声惊雷吓得所有人都跳了起来。乌姆尼太太干脆昏了过去。

“可怕的天气!”美国公使说完冷静地点起雪茄,“我猜,这个古老的国家人口太多,好天气实在不够大家分的。我一直认为移民是英格兰唯一的出路。”

“我亲爱的海勒姆,”奥蒂斯夫人大声说道,“我们该拿这种会晕倒的女人怎么办?”

“就像摔碎东西一样扣她的工钱,”公使回答说,“下次她就不敢再晕了。”过了一会儿,乌姆尼太太完全醒转过来。但她显然极为担忧。她态度凛然地预言宅子里就要出乱子,并警告奥蒂斯先生注意防范。

“我自己亲眼见过那些会让任何一个基督徒头发倒竖的东西,先生,”她说,“这里发生过非常可怕的事情,吓得我无数个夜晚连眼睛都不敢合上。”然而,奥蒂斯夫妇一齐亲切地向这位诚实的管家保证,他们一点也不害怕幽灵。乌姆尼太太祈求上帝保佑新来的男女主人,又与新东家达成了提高薪水的协议。做完这些事情以后,老管家终于脚步蹒跚地回自己房间去了。

[1]此处的“率真”是指没有文化的意思。

[2]纽波特娱乐场:位于美国罗德岛纽波特的著名娱乐场所,里面有戏院、舞池、各种运动场馆等。

[3]日耳曼华尔兹:一种需要频繁交换舞伴的社交舞蹈。

[4]伊顿:指伊顿公学,英国著名的贵族男子公学,招收13岁至18岁的男生。

[5]平克顿:这篇小说里致敬了不少美国的公司名、人名或品牌名。阿伦·平克顿是一位著名的美国侦探,他创办了美国第一家私人侦探事务所。同时平克顿这个名字还令人想起莉迪亚·平克汉姆夫人。1882年王尔德去美国巡回演讲时,他的照片曾经登在《华盛顿邮报》上。当时,同一页面上就登着平克汉姆夫人的秘方药的广告。

2

狂风暴雨一夜没停,但当晚并没发生什么特别重要的事情。然而第二天早晨当公使一家下楼吃早餐时,他们发现那块可怕的血迹又一次出现在地板上了。

“不可能是模范牌清洁剂不管用,”华盛顿说,“因为我以前试过,它什么都能擦掉。这一定是幽灵作祟了。”说罢他又顺手擦去了地上的血迹。

第二天早上,血迹再次出现。当晚,奥蒂斯先生亲自给藏书室上了锁,并随身带着钥匙。第三天早晨,那个地方又出现了血迹。这下,全家人都对此事重视起来。奥蒂斯先生开始怀疑自己此前坚持幽灵不存在是不是太武断了,奥蒂斯太太表示自己想加入通灵协会[6]。而华盛顿则给迈尔斯先生和波德莫尔先生写了一封长信,主题是“与犯罪有关的血渍之经久不褪性”。当晚,又发生了一件事情,让关于幽灵是否客观存在的所有疑问被永远打消了。

那天白天天气温暖晴朗。傍晚,空气变得凉爽,公使一家坐车出去兜风了。他们一直玩到晚上九点才回到家,用了一点晚餐,根本没有任何人提到鬼——通常,受众是因为有见鬼的预期才会看到超自然现象,而当天并不存在这种闹鬼的重要条件。事后,我从奥蒂斯先生处了解到,当晚聊天的话题只不过是富有教养的美国上层阶级日常会谈到的话题,比如,美国女演员范妮·达文波特[7]远比法国的莎拉·伯恩哈特[8]出色;即使家境很好的英国家庭也很难吃到甜嫩玉米、荞麦饼和美式玉米粥;波士顿对于培育世界精神的重要性[9];在铁路客运中,行李寄存系统的优越性;与伦敦人拉腔拖调的口音相比,纽约口音是多么美好。当晚没有任何人谈到超自然现象,也绝对没人以任何形式提及西蒙·德·坎特维尔爵士。

深夜十一点,全家人都上楼休息了。十一点半,宅子里的所有灯都熄了。不久,奥蒂斯先生被一种奇怪的声音惊醒了。那声音来自他卧房外的走廊,像金属叮当作响,并不断向卧室逼近。他立刻起床划了根火柴看了看表——指针正好指向凌晨一点整。他非常冷静地摸了摸自己的脉搏——完全没有犯病的迹象。走廊里的怪声仍未停止,其间还夹杂着脚步声。他穿上拖鞋,从梳妆盒里拿出一个椭圆形的小瓶子,打开了卧室的门。借着苍白的月光,他看到一个形容可怖的老头就站在卧室门口。那人的眼睛像烧红的煤炭一般闪着幽光,花白的鬈发乱蓬蓬地披在肩上。他身穿又脏又破的古装,手腕和脚踝上戴着沉甸甸的、生了锈的手铐和脚镣。

“我亲爱的先生,”奥蒂斯先生对老头说,“我不得不提醒您,您的锁链该上油了。为了帮助您,我给您拿了一小瓶坦慕尼[10]日出牌润滑油。据说本品一用就灵。包装纸上印着好几位本国著名的神职人员的推荐词,佐证它的功效。我给您搁在卧室的蜡烛旁边,要是一瓶不够的话,您尽管再向我要。”美国公使说罢将瓶子放在一个大理石桌子上,然后便关上房门休息去了。

坎特维尔的幽灵气得站在那里纹丝不动,心中充满了愤懑。他将那个瓶子重重地扔在打了蜡的地板上,沿着走廊奔逃而去,嘴里发出低沉空洞的呻吟,身上发出阴森森的绿光。当他走到宽阔的橡木楼梯时,一扇门突然打开了。两个身穿白色睡袍的小身影冲出门来,一个大枕头从他的脑袋旁边呼啸而过!显然,此地一刻也不能再留了!于是,他立刻使出四维空间的脱身之术,穿过护墙板消失了。整座宅子再次恢复了宁静。

幽灵逃进宅子左厢的一间小小的密室,倚着月光喘了口气,开始思考自己的处境。在他光辉灿烂、一帆风顺的三百年职业生涯中,他从未受到如此明目张胆的侮辱:

他想起了他在公爵的遗孀对镜穿戴珠宝时吓破了她的胆;

他想起他只不过在一间空卧室里透过窗帘对四个女仆咧嘴一笑,就让她们被吓得歇斯底里;

他想到了有一天深夜,当本教区的主任牧师从藏书室里走出来时,他吹熄了那人手中的蜡烛,从此以后,主任牧师就成了威廉·古尔爵士[11]的病人,一个典型的精神病患者;

他想到了年迈的特莫列克夫人——某天清晨,她早早醒来,看到壁炉旁边的扶手椅中坐着一具骷髅,正在读她的日记,于是她突发脑炎连续六周卧床不起,康复以后便与臭名昭著的怀疑论者伏尔泰[12]先生一刀两断,重新回到了教会的怀抱;

他想到了那个可怕的夜晚,坎特维尔勋爵在更衣室中窒息而死,喉咙里卡着一张方片捷克的纸牌,勋爵在临死之前坦白自己曾在克罗克福德俱乐部用这张牌从查尔斯·詹姆斯·福克斯[13]那里骗了五万英镑,还发誓说是幽灵让他把牌吞下去的。

他职业生涯中的伟大成就一一从他眼前闪过。

从那位因为看见一只绿手敲着窗玻璃而在食品储藏室里饮弹自尽的管家,到美丽的斯塔菲尔德夫人——她为了掩饰白皙玉颈上的五个指印,不得不终年戴着一个黑丝绒颈箍,最后还是在国王小径尽头的鲤鱼池中自尽了。

他像一位真正的艺术家那样,自负而充满激情地回顾了自己最成功的表演。他最后一次扮演的是“红色鲁本”,又名“被勒死的婴孩”。他初次登台时演的是“瘦骨嶙峋的吉比恩”,又名“贝克斯利荒原上的吸血鬼”。

回想起六月的美好黄昏,他只不过用自己的骨头在草地网球场上玩了一会儿九柱戏[14],便引起了巨大的轰动。

在他取得这么多丰功伟绩以后,一帮该死的现代美国人居然跑来向他提供日出牌润滑油,还朝他的脑袋扔枕头!

是可忍孰不可忍!想到这里,鬼魂决定实施报复。直到天色破晓,他一直沉浸在深深的思绪中。

[6]通灵协会:全称是通灵研究协会。该组织成立于1882年,目的是寻找灵魂存在的证据。该组织的创办人是弗里德里希·威廉·h.迈尔斯(1843—1901),即下文提到的迈尔斯先生。弗兰克·波德莫尔(1856—1910),即下文提到的波德莫尔先生也是该组织的重要成员。

[7]范妮·达文波特(1850—1898):美国女演员。

[8]莎拉·伯恩哈特(1844—1923):法国女演员,被视为当时最伟大的女演员。

[9]作者在讽刺波士顿自诩宇宙文化“港湾”的做法。在一篇名为《美式入侵》的文章中,王尔德曾说:“波士顿人把学习搞得太过悲伤;他们把文化看作一项成就,而不是一种气氛;他们自诩的‘港湾’不过是自以为优越的学究的天堂而已。”

[10]坦慕尼:坦慕尼协会是纽约市的民主党总部。

[11]威廉·古尔爵士(1816—1890):著名英国医生。

[12]伏尔泰(1694—1778):法国启蒙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1726年到1729年他曾在英国流亡。

[13]查尔斯·詹姆斯·福克斯(1749—1806):英国著名政治家。克罗克福德俱乐部成立于1828年,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私人赌博俱乐部,但福克斯在世时这家俱乐部还没有开张。

[14]九柱戏:现代保龄球运动的前身,一种用球击打九根木柱的运动。

3

第二天一早,奥蒂斯一家在早餐时详细地讨论了昨天晚上闹鬼的事。美国公使先生发现幽灵并没有笑纳自己的礼物,自然感到有些恼火。“我无意对这位幽灵进行任何人身伤害。”他说,“而且我必须说,考虑到他已经在这个宅子里待了这么长时间,我觉得向他扔枕头实在有些失礼了。”此话说得在理,但我不得不遗憾地告诉读者,那对双胞胎闻言纵声大笑。“但是,”公使先生继续说道,“如果他坚决不肯使用日出牌润滑油,我们就不得不把他的锁链卸了。要是卧室门外总有那种噪声,我们就没法睡觉了。”

然而,在这周接下来的时间中,幽灵并没有来打扰他们。唯一值得注意的是,那块血迹每天都会重新出现在藏书室的地板上。这实在是一桩怪事,因为藏书室的门每天晚上都由奥蒂斯先生亲自锁上,窗户也闩得严严实实。那块血迹还会像变色龙一样改变颜色,此事也让奥蒂斯一家议论纷纷。

在某些早晨,血迹是暗红色的,有时几乎是印度红色;但另一些时候血迹又呈现朱红色或者暗紫色;还有一次,奥蒂斯一家遵从美国自由归正圣公会[15]的简单仪式要求,下楼进行家庭祈祷,发现那块血迹竟变成了鲜艳的翠绿色。这种变色现象自然激起了公使一家的兴趣,每天晚上,大家都自由下注,赌明天早上的血迹会是什么颜色。唯一不肯拿此事开玩笑的是小芙吉尼亚。出于某种不为人知的原因,她每次看到那块血迹都会露出十分忧虑不安的表情。在地上出现翠绿色血迹的那天早晨,她几乎当场哭了起来。

星期日晚上,幽灵第二次现身了。一家人上床就寝后不久,便惊闻大厅里传来一声可怕的撞击声。大家急忙冲下楼来,只见一副巨大的古老铠甲从架子上掉了下来,摔在石板地上。与此同时,坎特维尔的幽灵正坐在一把高背椅中,表情极为痛苦地揉着膝盖。双胞胎兄弟下楼时随身带着玩具枪,见到幽灵后两人立刻朝他射了两枪——若不是长期拿作文老师当靶子苦练枪法,是绝不可能有这样的准头的。美国公使则用左轮手枪指着他,并按照加利福尼亚的礼节要求对方举起手来!幽灵跳起身来,发出一声狂怒的尖叫,然后如一团雾般掠过人群,刮灭了华盛顿·奥蒂斯手中的蜡烛,任凭所有人留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到楼顶时幽灵定下神来,决定发出远近闻名的魔鬼之笑。

在幽灵过去的经验中,他不止一次发现这种狂笑声极为管用。据说这笑声曾让瑞克尔勋爵的假发一夜变白,还曾实打实地先后让坎特维尔夫人的三位法文女教师到任不足一个月就递上辞呈。

于是,幽灵发出了几百年来他最可怕的笑声,余音在古老的拱形屋顶中久久不散地回荡着。那可怕的回声还未及消退,有人推开了一扇门——奥蒂斯夫人身着一袭浅蓝色的晨衣站在那里。“您的健康状况恐怕不太乐观,”她说,“我给您拿来一瓶多贝尔医生的酊剂。如果是消化不良的话,您会发现它简直药到病除。”幽灵狂怒不已。他恶狠狠地瞪着奥蒂斯夫人,打算变成一只巨大的黑狗,并立刻为变形做起准备来。这套大名鼎鼎的法术绝对名副其实,家庭医生始终认为坎特维尔勋爵的叔叔——尊敬的托马斯·霍顿大人变成永久痴呆的症结全归于此。然而,一阵逐渐逼近的脚步声吓得他一阵迟疑,未能把上述凶险的意图付诸实施。于是,他退而求其次地发出一声仿佛从墓地中传来的呻吟,化作一团微弱的荧光凭空消失了。假使再晚一步的话,双胞胎兄弟可就要扑到他身上去了。

回到自己的房间里以后,幽灵彻底崩溃了。剧烈的情绪波动将他完全击溃。那对双胞胎行为实在粗鄙,而奥蒂斯夫人又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唯物主义者,这些作风自然令他极为恼火。但是,最叫他懊恼的还是自己竟然没能穿上那副铠甲。

他本指望最现代的美国人也一定会被穿铠甲的幽灵吓到——就算没有更合理的原因,出于对他们的国民诗人朗费罗[16]的尊敬也应该被吓到。从前,当坎特维尔一家进城的时候,是朗费罗的那些优美雅致、引人入胜的诗歌帮他消磨了许多无聊的时光。何况,那副铠甲本来就是他的,他曾穿着它在肯纳尔沃斯堡[17]马上比武大会中大展雄风,获得了童贞女王[18]的高度赞扬。然而今晚他穿上铠甲时完全不堪重负,重重地摔在石板铺成的地面上,双膝严重擦伤,右手指关节也淤青了。

这次事件以后,幽灵一连多天病得厉害,除了按时维护那块血迹以外,他几乎连房门都没有出过。通过精心的保养,幽灵终于康复,并决心第三次出手惊吓美国公使一家。他选定的显灵日期是八月十七日,星期五。那天白天,他花了很长时间翻看衣柜,最终选定了一顶插着红色羽毛的宽檐大帽,一块手腕和脖子处打着褶边的裹尸布,以及一把生锈的匕首。

傍晚将至,一场暴雨汹汹而来,狂风把这座老宅子的所有门窗都摇得咯咯作响。事实上,这正是幽灵最盼望的那种天气。他的行动计划是这样的:首先,他打算悄悄潜入华盛顿·奥蒂斯的房间,从床尾发出一阵听不懂的鬼语;然后,他会随着低沉的音乐对自己的喉咙猛刺三刀。

幽灵对华盛顿特别怀恨在心,因为他十分清楚,是华盛顿一而再再而三地擦掉那块著名的坎特维尔血迹,用的还是平克顿公司的模范牌清洁剂。等到把这个不知轻重、有勇无谋的年轻人吓个半死以后,他打算继续前往美国公使夫妇的房间。进屋之后,他会一边把一只冰冷黏腻的手放在奥蒂斯夫人的额头上,一边在吓得瑟瑟发抖的丈夫耳边嘶嘶地说出骨灰堂的可怕秘密。至于怎么吓唬小芙吉尼亚,他还没有打定主意。毕竟,小姑娘不仅漂亮温柔,而且从来没有以任何方式冒犯过他。他想,也许只要躲在衣柜里发出几声低沉空洞的呻吟就足够了;要是那种声音没有将她惊醒的话,也许他可以用痉挛抽搐的手指摸索她的床罩。而对于那对双胞胎,他已经打定主意要给他们一个教训。

首先,他当然得坐在他们的胸口上,好让他们有种身陷噩梦、喘不过气来的感觉。接着,既然兄弟俩的床挨得那么近,那么他会站在两张床之间,扮作一具绿色的冰冷尸体,直到兄弟俩吓得动弹不得。最后,他会揭掉身上的裹尸布,白骨森森、单眼上翻地在房间里爬来爬去——这个角色叫作“哑巴丹尼尔”,又名“自杀的骷髅”,他曾靠此角色不止一次取得极佳的演出效果。在他的心目中,这个角色即使与他的著名扮相“疯子马丁”,又名“蒙面怪客”相比也毫不逊色。

晚上十点半,幽灵听见奥蒂斯一家都上床休息了。有那么一阵,双胞胎兄弟的尖声狂笑搅得他心烦意乱,显然这对无忧无虑、欢快非常的学童睡前正在自娱自乐。十一点一刻以后,一切都安静下来。

当午夜的钟声响起时,幽灵出动了。猫头鹰的翅膀拍打着窗户上的玻璃;乌鸦在老朽的紫杉树上啼鸣;阵阵阴风在宅子周围呼啸,仿佛迷了路的孤魂。奥蒂斯一家竟然只顾昏睡,丝毫不知末日将至。幽灵听见美国公使先生稳健的鼾声盖过了风雨声。

他蹑手蹑脚地踏出壁板,布满皱纹的嘴角上浮出邪恶而残忍的微笑。大凸肚窗上用金蓝两色装饰着他和被他谋害的妻子的家族纹章,当他悄悄地从窗边走过时,乌云遮住了月亮的脸庞。他不断向前滑行,好像一个邪恶的幻影,但凡他经过的地方,就连周围的黑暗也仿佛露出厌恶的表情。有那么一次,他似乎听见有什么东西在叫唤,因此停下了脚步;但那只不过是红农场上的一只狗在吠叫而已。他继续前进,嘴里咕哝着十六世纪的奇怪咒语,还不时在午夜的空气中挥动那把生锈的匕首。终于来到了走廊的拐角处,再往前就是今晚要倒大霉的华盛顿的卧室了。他在那里驻足了片刻。风吹起他头上花白的鬈发,把死人的裹尸布折成各种扭曲可怖的形状,掀起阵阵难以名状的恐怖。

接着,十二点一刻的钟声响起,粉墨登场的时刻到了,他轻笑着飘过了转角。然而,刚转过弯去,他便凄厉地惨叫一声。他伸出白骨嶙峋的长手遮住惨白的面孔,急速向后退去。他的面前站着另一个可怖的幽灵——像雕像一般一动不动,形状可怖!那个幽灵头秃得发亮,惨白的脸又胖又圆,随着骇人的笑声,整张脸像魔鬼般扭曲着、狞笑着。他眼中映着血红的光,嘴巴像一口熊熊燃烧的深井,庞大的身躯上裹着一件吓人的衣服(和幽灵自己身上穿的那件差不多),还悄无声息地不断往下掉雪片。他的胸前挂着一个招牌,上面用古代的字体写着一些奇怪的字句:看起来是一份劣迹的清单,某种疯狂罪行的记录,某种可怕罪孽的目录。他的右手高高地举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大弯刀。

幽灵这辈子还从来没有见过鬼,因此他很自然地被此情此景吓得够呛。他再次匆匆瞄了一眼那个可怕的幽灵,便向自己的房间逃去。顺着走廊狂奔的时候,他被自己身上的长裹尸布绊了一跤,还不小心把手上那把生锈的匕首掉进了公使先生的长靴里——第二天早上,才被管家发现。躲进自己的房间以后,他重重地倒在一张小草床[19]上,把脸藏在被褥下面。然而,过了一会儿,古老而英勇的坎特维尔幽灵重新鼓起了勇气,决心天一亮就去和另外一个幽灵对质。

当晓色给群山镀上银边时,他回到了自己第一次见鬼的现场。当时,他心中抱着这样的想法:两个幽灵毕竟比一个幽灵更强大,有了新朋友的帮助,也许他就可以安全地与那对双胞胎兄弟搏斗了。然而,当他走到楼梯拐角处,却看到了一幕可怕的景象:寒光闪闪的弯刀掉在地上,那个幽灵显然出了什么事:那双空空的眼睛里完全没了光亮,它以一种扭曲的、不舒服的姿势倚在墙上。幽灵冲上前去,急忙把它抱在怀里。

谁知它的头竟然瞬间脱落,滚到地上,身体也瘫倒下来一动不动了。

幽灵被吓了一跳,这才发现自己怀里抱着的竟是一条白色凸纹细棉布制成的床帐,脚边躺着一把扫帚、一把菜刀和一个挖空的萝卜!眼前的转变令幽灵无法理解,他发了疯似的一把抓起那个招牌。借着灰白的晨光,只见招牌上写着如下字眼:

奥蒂斯的幽灵

唯一正宗的原版幽灵

谨防假冒

其他鬼怪均属仿冒

昨晚的一切在他眼前一一闪过。他被骗了!他上了大当!他们居然比他更聪明!他的眼中流露出坎特维尔的昔日雄心,他那没有牙齿的牙床紧紧地咬在一起。他把布满皱纹的双手高举过头顶,按照古老的传统,喊出了气势惊人的誓词:

羌得克立[20]欢唱两声,血色将至,杀戮潜行。

这段可怕的誓词话音未落,一只公鸡便在远处农舍的红瓦屋顶上打起鸣来。幽灵低沉而苦涩地长笑一声,等待着公鸡的第二声啼鸣。然而,他等了一小时又一小时,不知为何,那只公鸡再也没叫了。等到七点半,女仆们来了,幽灵终于被迫放弃了令人闻风丧胆的驻守。他一边想着自己虚掷的誓言和受挫的计划,一边悄悄地溜回了房间。他翻出几本自己极为喜爱的古代骑士故事细细查找,发现只要有人念出这段誓言,公鸡就一定会叫第二声。

教那恶禽永堕地狱吧!

他喃喃自语道:

必有一天,我要用我有力的长矛刺穿它的咽喉,

让它即便身死,也得为我啼鸣!

他累得躲进一口舒服的棺材里,在那里一直睡到傍晚时分。

[15]美国自由归正圣公会:成立于1873年,该教派不承认耶稣的血亲临在圣餐的葡萄酒中,这与奥蒂斯一家对血迹的态度形成了有趣的对照。

[16]朗费罗:指亨利·沃兹沃斯·朗费罗(1807—1882),美国诗人,他在故事诗《铠甲骷髅》中描绘了一个穿铠甲的幽灵。1882年王尔德去美国演讲时曾和朗费罗见过面。

[17]肯纳尔沃斯堡:位于沃里克郡,是中世纪英格兰的五大受君主特许的马上比武场地之一。

[18]童贞女王:指伊丽莎白一世,她因终身未婚而被称为童贞女王。

[19]草床:一种用稻草或干草制成的床,中世纪时仆人为了守在主人身边,会在主人床边放一张这样的床供自己休息。

[20]羌得克立:列那狐故事里的公鸡,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里就提到过公鸡羌得克立。

4

第二天,幽灵感到极为疲惫。过去四周的种种可怕刺激开始影响他的健康了。他的神经衰弱极了,就连最轻微的声响也能把他吓一跳。一连五天他足不出户,并且终于决定不再去修补藏书室地面上的血迹。如果奥蒂斯一家不想要那块血迹,那说明他们根本不配。显然,他们是一群层次很低、停留在唯物论的人,根本不懂欣赏灵异现象的象征价值。但是,塑造鬼怪幽灵和超自然形象的问题自然完全是另一码事,那些事情实在不受他的控制。每周在走廊里出现一次,每月的第一个和第三个星期三透过大凸肚窗发出鬼语,这些都是他庄严的责任。在他看来,要想保持荣誉,就不能逃避这些责任。诚然,他作恶多端;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只要是与超自然现象有关的事情,他都恪尽职守。

因此,在接下来的三个星期六,他还和以前一样在午夜到凌晨三点之间穿过走廊,只是尽一切可能不让别人听到或看到他。他脱掉了靴子,在被虫蛀空的老地板上蹑手蹑脚地尽量不发出声音。他穿一件巨大的黑丝绒斗篷,身上的锁链都用日出牌润滑油小心地润滑过。我有责任向读者指出,为了采取这套最新的保护措施,幽灵可是费了不少周章。

有一天晚上,他趁奥蒂斯一家在楼下用餐时偷偷溜进奥蒂斯先生的卧室里,拿走了那瓶日出牌润滑油。一开始,他觉得这样做有点屈辱,但他很快就理智地转变了观念,认识到这项发明确实值得称道,并且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他的需求。

然而,尽管他如此小心,奥蒂斯一家仍然没有停止对他的骚扰。走廊里总是拉着各种各样的绳索,把他绊倒在黑暗之中。有一次,扮成“黑暗艾萨克”,又名“霍格利森林的猎手”的他结结实实地摔了一跤,因为从挂毯室门口到橡木楼梯顶端都被双胞胎兄弟抹上了黄油。此番羞辱令他出离了愤怒,因此他决心做最后一搏,誓要维护自己的尊严和社会地位。他决定在第二天晚上扮成著名角色“不羁鲁伯特”,又名“无头伯爵”,去会一会那两位傲慢无礼的年轻伊顿学生。

事实上,他已经有七十多年没有穿上这身行头了。在他上次扮演这个角色时,美丽的芭芭拉·摩迪许小姐因受惊而突然跟现在的坎特维尔勋爵的祖父解除了婚约,并和相貌英俊的杰克·卡斯尔敦私奔到了格雷特纳格雷[21]。她说,坎特维尔家居然允许如此可怕的幽灵在黄昏的露台上走来走去,因此她无论如何也不能嫁进这样的家庭。后来,可怜的杰克在旺兹沃思公地[22]与坎特维尔勋爵决斗,不幸中枪而死。同年,芭芭拉小姐在坦布里奇韦尔[23]心碎而亡。因此,不管从什么角度看,那次演出都取得了极大的成功。但是,扮成“无头伯爵”的“化装”过程极为繁琐,幽灵足足花了三小时才做好准备——请允许我把“化装”这个戏剧术语用在“超自然界”(更科学的叫法是“高级自然界”)最伟大的神秘仪式上。最终,万事俱备,幽灵对自己的扮相十分满意。跟衣装相配的那双皮革马靴穿在他脚上略显太大,两把左轮手枪也只剩一把了,但总的来说他还是非常满意。午夜一点一刻的时候,他悄无声息地滑出壁板,蹑手蹑脚地走到走廊上。当他走到双胞胎兄弟的卧房前时——我必须提一句,这间卧房被称作蓝床卧房,因为床帐是蓝色的,他发现房门恰好虚掩着。幽灵打算来一个有力的出场,因此他猛地将门推开。谁知一个沉重的水罐兜头掉了下来,不仅淋得他浑身湿透,而且险些命中他的左肩——偏差只在几英寸之间。与此同时,他听见四柱大床上传来闷声闷气的尖笑声。幽灵的神经系统实在承受不住如此巨大的打击,他以最快的速度逃回了自己的房间,第二天就因重感冒而卧床不起。整个事件中唯一令他稍感欣慰的情况是当晚他没有带着自己的脑袋,否则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至此,幽灵断了所有念头,再也不打算回击这家粗鲁的美国人了。现在,他只敢穿着软底拖鞋在走廊里悄悄走动。他还系了一条红色的厚围巾以防被穿堂风吹着脖子,随身携带一把小火枪以抵御双胞胎兄弟的突袭。他接受并适应了此种生活。

九月十九日,幽灵迎来了最后一次打击。晚上,他下楼走到了宅子入口处的大厅里,自觉在那儿肯定不会受到骚扰。从前挂坎特维尔家全家福的地方如今挂上了萨洛尼[24]为美国公使夫妇拍摄的肖像照。幽灵对这些照片大加嘲讽,并沾沾自喜。

当天,幽灵的装束简洁精妙:他身着一袭长长的裹尸布,上面点缀着教堂墓园里的泥点,下巴用一条黄色的亚麻布带绑好,手上拿着一盏小灯笼和一把掘墓人用的铲子。事实上,他那时扮演的是他最值得称道的角色之一——“无坟游魂乔纳斯”,又名“切特西谷仓夺尸鬼”。坎特维尔家族绝对没有理由忘记这个形象,因为这才是他们和邻居拉福德勋爵起争执的真正原因。事发在凌晨两点一刻,就幽灵所知,宅子里没有任何人走动。他走向藏书室,打算瞧瞧地板上的那摊血是否还留有痕迹。突然之间,从一个黑暗的角落里跳出两个身影向他扑来,那两个人一边疯狂地挥舞着高举过头顶的胳膊,一边冲着他的耳朵尖声叫道:“噗!”

幽灵惊慌失措——在此种情形下,这种反应不是再自然不过吗?他赶紧向楼梯逃去,谁知华盛顿·奥蒂斯正拿着花园里用的喷水枪在那儿等他。幽灵腹背受敌,穷途末路,只好逃进大铁炉里消失了——还好当时铁炉里没有点火。为了逃回自己的房间,他不得不一路钻过各种管道和烟囱。他进屋时浑身沾满灰土,情绪混乱,满心绝望,状态糟糕极了。

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见过幽灵出来夜巡。双胞胎兄弟几次决定伏击幽灵,走廊里每晚都被他们撒满了坚果壳,搞得公使夫妇和仆人们都头疼不已。但他们的埋伏每次都落了空。显然,幽灵的感情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因此他再也不愿意现身了。

家里不再闹鬼以后,奥蒂斯先生又开始继续撰写关于民主党党史的伟大著作,这本书他已经写了好几年。奥蒂斯夫人组织了一次极为精彩的室外海鲜餐会,技惊全郡。男孩子们玩起了曲棍网兜球、尤卡牌[25]、扑克和其他美国国粹游戏。芙吉尼亚又在年轻的柴郡公爵的陪同下骑着她的小矮马去小路上溜达了——小公爵特意来到坎特维尔猎庄,打算在这儿消磨假期的最后七天。

大家都以为幽灵已经逃走了。事实上,奥蒂斯先生还专门写信将此事告知坎特维尔勋爵。坎特维尔勋爵回信称这条消息令他十分欣慰,并请奥蒂斯先生向可敬的公使夫人转达他的祝贺之情。

但奥蒂斯一家都上了幽灵的当。事实上,他仍住在宅子里,虽然几乎已经是个没用的病人了,但他一点也没有偃旗息鼓的打算。年轻的柴郡公爵在此做客的消息尤其让幽灵跃跃欲试,因为柴郡公爵的叔祖——弗朗西斯·斯蒂尔顿勋爵曾与卡伯里上校打赌,说自己敢跟坎特维尔的幽灵玩骰子,赌注是一百块金币。第二天早晨,人们发现斯蒂尔顿勋爵无助地瘫在纸牌室的地板上动弹不得;勋爵后来虽然得享高寿,却再也没有说过“双六”[26]以外的任何话。当年,这个故事人尽皆知——当然了,为了顾全两个高贵家族的体面,人们想尽办法要把此事遮掩过去。塔托勋爵在《追忆摄政王与其朋友》一书的第三卷中巨细无遗地记述了此事的前因后果。因此,幽灵自然十分迫切地想要展示自己对斯蒂尔顿家族仍有影响力。事实上,他与斯蒂尔顿家族还是远房亲戚,他的堂妹是巴克利先生的第二任妻子,而众所周知历代柴郡公爵正是巴克利先生的直系后裔。

于是,坎特维尔幽灵打算以著名扮相“吸血鬼僧侣”,又名“面无血色的本笃会修士”对芙吉尼亚的小情郎现身。早在1764年的新年前夜,这个极端可怕的扮相给了斯塔厄普老夫人致命的一击。老夫人见到他后发出刺耳的尖叫,中风严重发作,三天以后便一命归西。她死前取消了血缘关系最近的亲属——坎特维尔家的继承权,把所有的钱都留给了她在伦敦的药剂师。然而最后关头,幽灵因为害怕双胞胎兄弟而不敢踏出房门。小公爵得以安睡在皇家卧房宽大的羽毛床帷内,当晚还梦见了芙吉尼亚小姐。

[21]格雷特纳格雷:苏格兰小镇名,著名的逃婚胜地。

[22]旺兹沃思公地:位于伦敦西南部。

[23]坦布里奇韦尔:英格兰城镇名。

[24]萨洛尼:指拿破仑·萨洛尼(1821—1896),美国纽约的著名摄影师。王尔德在美国巡回演讲时他曾给王尔德拍过照。

[25]尤卡牌:十九世纪时美国流行的一种牌戏。

[26]双六:double six,指的是骰子连续掷出两个六点。

5

几天后,芙吉尼亚和她的鬈发骑士去布罗克雷草地上骑马。经过一处树篱时,她把身上的骑装撕得不成样子。回家路上,她决定偷偷从宅子背后的楼梯上去,不让别人看到她的衣服破了。当她跑过挂毯室时,房门正好开着,她似乎见到里面有人,便以为那是母亲的女仆。这位女仆有时会把缝纫活计带进挂毯室里做,于是芙吉尼亚走了进去,打算让女仆帮她补衣服。极为出人意料的是,挂毯室里的竟是坎特维尔的幽灵本人!

幽灵坐在窗边,望着窗外的景色,正在变黄的树木落下残破的金叶,任由它们在空中飘过;在长长的林荫道上,红叶在风中一路狂舞。他手托着腮,整个人看起来忧郁极了。

见到幽灵时,小芙吉尼亚本想转身逃走,赶紧躲进自己的房间里锁好门。可是他看起来那么凄凉绝望,那么支离破碎,芙吉尼亚的心中充满了怜悯,决心上前试着安慰幽灵。她的脚步是那样轻悄,而他又如此深陷忧愁,忘记了周围的环境。因此,直到芙吉尼亚开口,幽灵才注意到她的存在。

“我为你感到抱歉。”她说,“不过我的弟弟们明天就要回伊顿了。他们走后,只要你别太出格,就不会有人来打扰你了。”

“叫我别太出格,这太荒谬了,”他转过头来,吃惊地望着这个冒险上前跟他说话的漂亮女孩,“实在太荒谬了。我必须把我的锁链摇得锒铛作响,我必须透过锁孔发出呻吟,我必须在深夜里游荡——如果你指的就是让我不要做这些事情的话,做这些事情是我存在的唯一理由。”

“那并不是存在的理由。你知道你自己做过很坏的事情。我们到这儿的第一天,乌姆尼太太就说你亲手杀了自己的妻子。”

“好吧,那事我承认,”幽灵蛮横地说,“但那完全是我家的私事,和外人毫无关系。”

“杀任何人都是极端错误的。”芙吉尼亚说,她有时会拿出既温柔又庄严的清教徒态度,颇有新英格兰[27]某位祖先的遗风。

“噢,我讨厌人们一本正经地谈论道德观念,这太廉价了!我的妻子太平庸,她从来不能把我的皱领浆好,对厨艺也一窍不通。我曾在霍格利森林里打到一只鹿,一只两岁的小公鹿,极好的,你知道她把它煮成什么样子端上桌来吗?不过,说这些都不重要了,因为一切都过去了。当年我是被她的兄弟活活饿死的,我可不觉得那是什么友善之举,虽然我确实害了她的性命。”

“把你活活饿死?噢,幽灵先生,我是说西蒙爵士,你现在饿吗?我的餐盒里有块三明治。你要吃吗?”

“不用了,谢谢你,我现在什么都不用吃了。但我还是得谢谢你,你非常好心,比你的那些讨厌、粗鲁、庸俗、狡猾的家人好得多了。”

“住嘴!”芙吉尼亚跺着脚大声叫道,“讨厌、粗鲁、庸俗、狡猾的那个人是你。你自己清楚,你偷了我画箱里的颜料去修补藏书室里的那块荒唐透顶的血迹。你先是拿走了我所有的红色颜料,包括朱红色,搞得我都没法画日落了;接着你又把翠绿色和铬黄色也偷走了。最后我除了靛蓝色和锌白色之外什么都不剩,我只能画月光下的风景,那种画看上去总是叫人忧郁,也很难画。虽然你让我相当恼火,可我却从来没有告发过你。而且你的做法实在太荒唐了,整件事情都很荒唐。究竟有谁听说过翠绿色的血迹?”

“好吧,说实在的,”幽灵语气温和多了,“我能怎么办呢?如今要搞到真正的血液太困难了。还有,既然你哥哥先用模范牌清洁剂挑起争端,我看不出我为什么不能拿你的颜料。至于颜色,颜色的选择一直关乎品位。比如说,坎特维尔一家的血管里流的是蓝血[28],英格兰最蓝的血。不过我知道你们美国人并不关心这种事情。”

“你对美国一无所知。你的最佳选择是走出英国去长长见识。我父亲肯定很乐意送给你一张免费船票,还有,虽然海关会对各种spirits[29]课以重税,但是他们不会找你的麻烦,因为所有海关官员都是民主党人。只要到了纽约,你就一定能大获成功。我知道许多人愿意付十万美元寻求祖父,要是能买到一个家族幽灵,再高的价钱也有人出。”

“我觉得我不会喜欢美国。”

“我估计,你不喜欢美国是因为我们没有什么废墟遗迹,也没有什么古玩文物吧。”芙吉尼亚语带讥讽。

“没有废墟!没有文物!”幽灵答道,“是因为你们的海军和你们的做派!”

“晚安,我要去请爸爸让双胞胎兄弟在家里多待一周。”

“请不要走,芙吉尼亚小姐。”幽灵喊道,“我好孤独,好难过,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做。我想去睡觉,可怎么也办不到。”

“荒谬透顶!你只要躺在床上吹灭蜡烛就行了。睡觉多么轻而易举,有时候保持清醒倒是非常困难,尤其是在教堂里的时候。就连婴儿都知道怎么睡觉,他们可不算太聪明。”

“我已经有三百年没睡过觉了。”幽灵悲伤地说。芙吉尼亚吃惊地睁大了美丽的蓝眼睛。

“三百年了,我从来没有休息过。我太累了。”

芙吉尼亚的神色严肃起来,两片小小的嘴唇像玫瑰花叶一般颤抖着。她走上前在幽灵身边跪下,抬头望向他衰老枯皱的脸。

“可怜的,可怜的幽灵,”她小声问道,“你是找不到睡觉的地方吗?”

“在松林背后那遥远的地方,”他以低沉的梦呓般的声音答道,“有一座小小的花园。那里的草又高又深,毒芹花像白色的星星,夜莺彻夜歌唱,它彻夜歌唱。水晶般冰冷的月亮望向大地,紫杉树张开巨大的臂膀,荫蔽着安睡之人。”

泪水模糊了芙吉尼亚的双眼,她用手遮住了面庞。

“你说的是死亡的花园。”她低语道。

“是的,死亡。死亡一定很美。躺在柔软的褐色土壤下,草儿在头顶摇曳,静听着一片沉寂。没有昨天,也没有明天。忘掉时间,宽恕生命,永远安息。你可以帮助我。你可以为我打开死亡宫殿的大门,因为你的心中一直充满爱。爱比死亡更强大。”

芙吉尼亚发起抖来,一阵冷颤像电流般传遍了她的全身。有那么一阵子,万籁俱寂,她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于噩梦之中。

然后,幽灵再次开口,他的声音就像风在叹息。

“你看到过藏书室窗户上的那段古老的预言吗?”

“噢,我读过好多遍,”小姑娘边说边抬头向上望去,“那段话我记得很熟。预言是用一种奇怪的黑色字体写的,内容很难辨认。总共只有六行:

当一位金色的女孩

让罪恶的唇间吐出祷词

当无果的扁桃树[30]开花结果

一位幼小的孩子献出眼泪

那时将全宅寂静

坎特维尔将终获安宁

“可我不知道那段话是什么意思。”

“那段话的意思是,”幽灵悲伤地说,“你得和我一起为我的罪孽哭泣,因为我没有眼泪;你得和我一起为我的灵魂祈祷,因为我没有信仰。然后,若你一直是个甜美、善良、温柔的姑娘,死亡天使便会赐我他的怜悯。你会看到黑暗中出现可怕的东西,邪恶的声音会在你的耳畔低语,但那些东西都不会伤害你,因为在孩子的纯真面前,地狱的力量也会落败。”

芙吉尼亚没有吭声。幽灵绝望地绞着双手,低头望向姑娘低垂的金色头颅。突然,她站起身来,面色异常苍白,眼中闪着奇异的光辉。“我不害怕,”她坚定地说,“我会请死亡天使垂怜于你。”

他发出一声模糊的欢叫,起身离座。他托起她的手,以一种老派的优雅姿态弯下身来在她手上轻轻一吻。他的手指像冰一样冷,他的嘴唇像火一样烫,但芙吉尼亚毫不动摇,她任由幽灵带领,稳稳地穿过了幽暗的房间。褪色的绿色挂毯上绣着一些小小的猎人,他们吹起手中的流苏号角,挥动小小的手叫姑娘赶紧回头。“回去吧!小芙吉尼亚,”他们大声叫道,“回去吧!”可幽灵把她的手攥得更紧了。她闭上双眼,不去看挂毯上的猎人。壁炉台上雕刻着一些可怕的动物,它们长着蜥蜴般的尾巴和突出的眼睛,一边对她眨眼一边小声咕哝着:“小心啊!小芙吉尼亚,小心啊!我们也许再也见不到你了。”可幽灵加快了前进的速度,芙吉尼亚不再去听它们的话语。走到房间的尽头以后,幽灵停了下来,嘀咕了几句她听不懂的话。她睁开双眼,只见墙壁慢慢变得模糊,成了一团烟雾。她的眼前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黑色洞穴。刺骨的冷风从他们身边刮过,她感到有什么东西在扯她的裙子。“快,快,”幽灵喊道,“不然就来不及了。”不一会儿,壁板在他们背后关上了,挂毯室里变得空无一人。

[27]新英格兰:指美国东北部的六个州。十七世纪时,英国清教徒为躲避宗教迫害来到这里,这里是北美最早的英国殖民地。

[28]蓝血:由于上流阶级皮肤白皙,静脉看起来是蓝色的,因此古代有“蓝血贵族”的说法。

[29]spirits:作者在这里用了双关词语。既可以指“幽灵”,也可以指“酒精饮料”。

[30]希腊神话中有位公主名叫费利斯,她因等不到爱人得摩丰而死。神把她变成了一棵扁桃树。后来,得摩丰归来拥抱这棵树,扁桃树便开出了花朵。《圣经》中也有扁桃树枝做的亚伦之杖一夜间开花结果的故事。扁桃树开花结果是复苏的象征。

6

十分钟以后,下午茶的铃声响了。奥蒂斯夫人见芙吉尼亚没有下楼,便派一位男仆上楼叫她。不一会儿,男仆回来复命,说哪儿也找不到芙吉尼亚小姐。一开始,奥蒂斯夫人一点也没有警觉起来,因为芙吉尼亚每天傍晚都会去花园里采花来装饰晚餐的餐桌。后来,六点的钟声响了,芙吉尼亚还是没有现身。这下奥蒂斯夫人紧张起来,她一面派男孩子们去外面找人,一面和奥蒂斯先生一起搜遍了宅子里的每一个房间。

六点半,男孩们回来了,说外面根本没有一丝芙吉尼亚的踪迹。这下所有人都慌了神,不知如何是好了。突然,奥蒂斯先生想起自己几天前曾允许一群吉卜赛人在庄园里扎营。他知道那群吉卜赛人在布莱克菲尔谷,便立刻带上长子和两个雇农朝那里赶去。年轻的柴郡公爵急得发了疯,万般恳求奥蒂斯先生带他一块儿去,但奥蒂斯先生担心到时发生冲突,怎么也不肯带上他。可等奥蒂斯先生赶到布莱克菲尔谷时发现吉卜赛人已经离开了。种种迹象显示他们走得相当突然:篝火还没有熄灭,草地上还摆着几个盘子。奥蒂斯先生吩咐华盛顿和两个雇农细细搜索这块区域,他自己飞跑回家,给周围的所有警督发电报,要他们去找一位被流浪汉或吉卜赛人绑架的小姑娘。

接着,他命妻子和三个男孩子坐下来吃饭,自己吩咐仆人备马,带着一位马夫沿着爱斯科特路奔去。谁知刚跑出几英里,就听见后面传来马蹄声。奥蒂斯先生回头一看,只见小公爵正骑着他的矮马赶来。小公爵满脸通红,连帽子都没有戴。“我实在抱歉,奥蒂斯先生,”男孩气喘吁吁地说,“可是只要芙吉尼亚还没找到,我就连一口饭也咽不下去。求求您,别生我的气。要是您去年就让我们订婚,就不会有这些麻烦了。您不会赶我回去吧,对不对?我不能走!我不会走的!”

公使先生见这个年轻英俊的男孩子如此莽撞,不禁笑了。他为小公爵对芙吉尼亚的痴心深深感动。奥蒂斯先生从马上弯下身,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塞西尔,要是你不肯回去,我想你就只好跟着我了。可我得在爱斯科特给你买顶帽子。”

“嗐,去他的帽子,我只要芙吉尼亚!”小公爵大叫一声笑了起来。然后他们便一起向火车站方向奔去。奥蒂斯先生向火车站站长打听是否有人曾在站台上见过长得像芙吉尼亚的女孩。站长一点消息都提供不了,但他向各站发了许多电报,保证各处都会密切留意芙吉尼亚的下落。奥蒂斯先生在一家正准备打烊的亚麻制品店里给小公爵买了一顶帽子,骑马向四英里外的一个小村庄——贝克斯利奔去,因为他听说那个村庄旁边有一块很大的公地,是著名的吉卜赛人聚集地。到达贝克斯利以后,他们叫醒了村里的警察,却没能从他嘴里问出一点线索。接着,他们又骑马跑遍了整块公地。最后只好掉转马头打道回府。大约夜里十一点,他们筋疲力尽地回到了坎特维尔猎庄,心都快碎了。

林荫道上已漆黑一片,华盛顿和双胞胎兄弟提着灯笼在门楼里等他们。人们在布罗克雷草地上截住了那群吉卜赛人,可是芙吉尼亚并没有和他们在一起。芙吉尼亚消失得无影无踪。那群吉卜赛人解释他们突然离开营地是因为记错了查顿集市的日期,担心再不出发就赶不上了。事实上,他们十分感激奥蒂斯先生让他们在庄园里扎营,听说芙吉尼亚失踪他们十分悲痛,还留下四个人帮助公使先生寻人。大家把鲤鱼池捞了一遍,又把整个猎庄翻了个底朝天,却什么也没有找到。显然,芙吉尼亚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回来了,至少那天晚上不可能找得到。

奥蒂斯先生和几个男孩子心情极沉重地走向宅子,马夫牵着三匹马跟在后边。仆人在前厅惊状万分,可怜的奥蒂斯夫人躺在藏书室的沙发上,老管家正往她额头上抹花露水。她被恐惧和焦虑折磨得几乎神志不清了。奥蒂斯先生叫仆人给全家人端上晚餐来,他命妻子立刻起来吃些东西。那是一次气氛沉重的进餐,几乎没有人说话,就连双胞胎兄弟也被吓得不作声了,芙吉尼亚毕竟是他们心爱的姐姐。饭后,小公爵恳求继续寻人,但奥蒂斯先生吩咐所有人都上床睡觉。他说,今天晚上已经没什么可做的了,明天一早他就给苏格兰场拍电报,要求对方立刻派些侦探过来。

众人离开餐厅时,钟楼上正好响起了午夜的钟声。最后一声钟声敲罢,他们突然听见一记闷响和一声尖叫。一阵恐怖的雷鸣震动了整座宅子,仿佛来自地狱的音乐在空气中回荡。随着一声巨响,楼顶的一块壁板应声而倒,芙吉尼亚拿着一个小小的珠宝盒从墙里走出来,脸色异常苍白。大家立刻拥了上去。奥蒂斯夫人满怀爱意地把女儿紧紧抱在怀里。小公爵在她的脸上印上无数热吻,搞得她都喘不过气来了。双胞胎兄弟围着人群跳起一支狂野的战舞来。

“老天爷!孩子,你去哪儿了?”奥蒂斯先生十分生气地责备她,他还以为女儿在开什么愚蠢的玩笑,“塞西尔和我为了找你,骑着马把庄园外的地方都跑遍了,你妈妈都快被你吓死了。你以后再也不准搞这些恶作剧了。”

“除了对幽灵!除了对幽灵!”双胞胎兄弟一边尖叫一边跳来跳去。

“我亲爱的小乖乖,感谢上帝你回来了。你再也不准离开我身边了。”奥蒂斯夫人一边咕哝,一边亲吻着瑟瑟发抖的女孩,还伸手去抚平她头上打了结的金发。

“爸爸,”芙吉尼亚轻声说道,“我一直和幽灵在一起。他已经死了,你得过来瞧瞧他。他过去一直很坏,但他真心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抱歉。他临死前把这盒美丽的珠宝给了我。”

全家人目瞪口呆地望着她,但芙吉尼亚的态度庄重严肃。她转过身去,领着众人穿过那块打开的壁板,穿过一条狭窄的秘密甬道。华盛顿从桌上拿起一根点燃的蜡烛,跟在妹妹身后。直到一扇巨大的橡木门挡住去路,门上钉满了生锈的铁钉。芙吉尼亚伸手轻轻一碰,门便绕着沉重的铰链打开了。

众人走进了一间低矮的房间,天花板是拱形的,一扇极小的窗户外装着格栅。墙上嵌着一个巨大的铁环,环上的铁链拴着一具枯瘦的骷髅。骷髅趴在石板地上把身体拉得极长,似乎想用白骨嶙峋的长手指去抓一组老式的餐盘和水罐,可那两件东西偏偏摆在他恰好够不着的地方。显然,水罐里面曾经装过水,而如今罐里已经长出了绿霉。餐盘里并无食物,只有一堆尘土。芙吉尼亚在骷髅身边跪下,合起掌心小声祈祷起来。其他人既惊奇又敬畏地望着这出惨剧的现场,如今,幽灵的秘密终于在他们面前揭开了。

“哇!”双胞胎之一突然大声喊道。此前,他一直站在窗边向外望,想要辨明这个房间究竟在宅子的哪一侧。

“哇!那棵枯萎的老扁桃树开花啦。有月光照着,树上的花我看得好清楚啊。”

“上帝已经原谅他了。”芙吉尼亚庄严地说。她站起身来,脸庞似被一束美丽的月光照亮。

“你真是一个天使!”年轻的小公爵一边喊一边搂住她的颈项吻了她。

7

这串奇事过去四天以后,坎特维尔猎庄举行了一次葬礼。葬礼大约从晚上十一点开始。灵柩由八匹黑马拉出。每匹马的头上都装饰着一大丛鸵鸟毛,随着马匹的行动一摇一晃。铅质的棺材上盖着深紫色的棺衣,上面绣着坎特维尔家族的金色纹章。一群仆人手执点燃的火把在一旁护送灵柩和马车。整个送葬的队伍庄严肃穆,极有排场。丧主是专程从威尔士赶来的坎特维尔勋爵,他和小芙吉尼亚一起坐在打头的马车里。跟在他们身后的是美国公使夫妇,然后是华盛顿和另外三个男孩。最后一辆马车里坐着乌姆尼太太。大家一致认为,乌姆尼太太有权送幽灵最后一程,因为她已经被他吓了五十多年。在教堂墓园的角落里已经挖好了一口深深的墓,墓穴就在那棵古老的紫杉树下。奥古斯都·丹皮尔牧师以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方式朗读了悼词。仪式结束以后,仆人按坎特维尔家的旧俗熄灭了火把。人们把棺材放进墓穴里。芙吉尼亚走上前去,把一个用红白两色扁桃花编成的大十字架摆在棺木上。

当她安放十字架的时候,月亮从浮云后探出头来,把银色的光辉洒在小小的墓碑上,远处的矮树林中传来夜莺的歌声。芙吉尼亚想起幽灵曾对她描述过的死亡花园,泪水模糊了她的双眼。回家的路上,她几乎一言不发。

第二天早上,在坎特维尔勋爵动身去镇上之前,奥蒂斯先生专程与他面谈了幽灵留给芙吉尼亚的珠宝。那批珠宝委实光彩夺目,尤其是一条以威尼斯老式工艺镶成的红宝石项链,堪称十六世纪珠宝杰作的典范。因为这批宝物的价值实在太高,奥蒂斯先生心中顾虑重重,不知应不应该同意女儿接受这份厚礼。

“勋爵大人,”他说,“我知道在这个国家里,永久所有权不仅适用于土地,也适用于珠宝饰品。在我看来,情况非常清楚,这些珠宝理应是您家的传家之物。因此,我必须恳求您把这批珠宝带回伦敦,您可以将其视为您产业的一部分,只不过这些财产是通过一些奇怪的事件才失而复得的。至于我的女儿,她还是个孩子,我很高兴我能这么说,对奢侈无用的身外之物她目前还没有太大兴趣。我还从奥蒂斯夫人处得知,这批珠宝相当值钱,如果愿意出售定能卖出高价。我可以说内人在艺术方面颇具鉴赏力,因为她在少女时代曾有幸在波士顿度过数载寒暑。鉴于这些情况,坎特维尔勋爵,相信您可以理解,我不能允许我家的任何成员继续持有这批珠宝。我们从小信奉共和党人的朴素原则,我相信这些严厉的规则是不朽的。因此,这些虚有其表的排场和玩物对我们全然无用,不管它们对维护英国贵族的尊严而言是多么合适或必要。恕我冒昧一提,芙吉尼亚非常希望您能允许她留下那个珠宝盒,好让她纪念您那位不幸走上歧途的祖先。那个珠宝盒年代极为久远,又破损得厉害,您或许可以考虑同意她的请求。至于我个人,我的孩子竟会以某种形式同情中世纪遗风,我承认这让我相当惊讶。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只能有一个:芙吉尼亚是在贵国的伦敦郊区出生的,而且在她出生之前奥蒂斯夫人刚去过一趟雅典。”

坎特维尔勋爵极为庄重地听完了可敬的公使先生的演讲。为了掩饰脸上不由自主浮现的笑容,他不得不时不时假装扯一扯花白的髭须。奥蒂斯先生说完以后,勋爵诚恳地与他握了手,并说:“我亲爱的先生,您可爱的小女儿帮了我的那位不幸的祖先——西蒙爵士一个极为重要的大忙。她的勇气和胆识令人惊叹,我和我的家族都受了她的恩惠。那些珠宝显然应该属于她。再说,天啊,假设我竟无情到将那批珠宝从她手中夺走的话,我相信不出两个礼拜,那个邪恶的老家伙就会从坟墓里爬出来,让我没有好日子可过。至于您说那批珠宝是我家的传家之物,只要遗嘱和法律文件中没有提及,它们就不是我家的财产,而事前根本没人知道有那么一批珠宝存在。我可以向您保证,我并不比您家的管家更有权占有那批珠宝。还有,我敢说等芙吉尼亚小姐长大,她就会喜欢佩戴漂亮的物件了。除此之外,奥蒂斯先生,您还忘了一件事,您给我家的家具和幽灵估过价,然后一起买了下来。因此,那桩交易完成时,任何属于幽灵的财物立刻归您所有,因为不管西蒙爵士晚上在走廊里从事何种活动,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他绝对已经死亡,而您已经买下了他的所有财产。”

坎特维尔勋爵居然拒绝带走珠宝,这令奥蒂斯先生十分烦恼。他请求勋爵重新考虑自己的决定,但那位仁善的贵族态度十分坚决。最后,勋爵终于说服公使先生允许女儿保留幽灵给她的礼物。

于是,在1890年的春天,年轻的柴郡公爵夫人于新婚期间在女王的首次淑女觐见会上亮了相,身上佩戴的珠宝受到了大家的一致称羡。原来,柴郡公爵刚成年,芙吉尼亚就和这位小情郎结了婚。她戴上了公爵夫人的宝冠,那是所有乖巧的美国小姑娘梦寐以求的奖品[31]。这对新人不仅风范迷人,而且深爱对方。所有人都由衷地为这对天作之合感到高兴,除了两个人。

第一个是年迈的敦布尔顿侯爵夫人,因为她有七个待嫁的女儿,她曾想方设法撮合女儿和公爵,至少张罗了三次昂贵的晚宴。奇怪的是,第二个对婚事不满的人竟是奥蒂斯先生本人。虽然从个人的角度而言,他极为喜爱年轻的公爵,但他从理论上反对贵族头衔,用他自己的话说,他“不免担心寻欢作乐的贵族风气会腐蚀人的意志,使人忘记共和党人真正的朴素原则”。然而,根据民主原则,他对婚事的反对因为其他人的赞成而完全作废。并且,我相信,当他挽着自己的女儿走上汉诺威广场上的圣乔治教堂的过道时,在整个英格兰的广袤土地上,再也找不出一个比他更骄傲的人了。

度完蜜月以后,公爵和公爵夫人重访坎特维尔猎庄。第二天下午,他们散着步走到了松林边的那块孤独的墓地中。一开始,人们不知该在西蒙爵士的墓碑上刻什么字,为此犯了不少难。最终大家决定只刻这位老绅士的姓名首字母,以及窗户上的那段诗文。公爵夫人带来了一些可爱的玫瑰花,她把花撒在幽灵的坟墓上。两人又在坟前站了一会儿,然后便漫无目的地走到了老教堂废弃的圣坛上。公爵夫人在一根倾颓的柱子上坐下,她的丈夫躺在她脚边,一边抽烟卷,一边抬头望着妻子美丽的眼睛。突然,他扔掉了手上的烟卷,抓起她的手,对她说:“芙吉尼亚,做妻子的可不该藏着什么秘密不告诉丈夫。”

“我亲爱的塞西尔!我没有藏着什么秘密不告诉你。”

“不,你有。”他笑着答道,“你从来没有告诉过我,当你和那个幽灵一起关在房间里时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塞西尔。”芙吉尼亚严肃地说。

“这我知道,但你可以告诉我。”

“请别问我那件事,塞西尔,我不能告诉你。可怜的西蒙爵士!我欠他太多。是的,你不要笑,塞西尔,我真的欠他太多。他让我看清了什么是生命,死亡意味着什么,也让我懂得了为什么爱比生和死都更加强大。”

公爵站起身来,满怀柔情地吻了妻子。

“你可以保留你的秘密,只要你把你的心给我就行了。”他轻声说道。

“我的心一直在你那儿,塞西尔。”

“有一天你会把那个秘密告诉我们的孩子的,对不对?”

芙吉尼亚羞红了脸。

[31]当时有不少美国富翁愿意和英国贵族联姻提高社会地位。这里作者是在讽刺这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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