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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文章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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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与胡说

夏天的日子一连串烧下去,雪亮,绝细的一根线,烧得要断了,又给细细的蝉声连了起来,“吱呀,吱呀,吱”。

这一个月,因为生病,省掉了许多饭菜,车钱,因此突然觉得富裕起来。虽然生的是毫无风致的病,肚子疼得哼哼唧唧在席子上滚来滚去,但在夏天,闲在家里,重事不能做,单只写篇文章关于cezanne的画,关于看过的书,关于中国人的宗教,到底是风雅的。

我决定这是我的“风雅之月”,所以索性高尚一下,谈起诗来了。

周作人翻译的有一首著名的日本诗:“夏日之夜,有如苦竹,竹细节密,顷刻之间,随即天明。”我劝我姑姑看一遍,我姑姑是“轻性智识份子”的典型,她看过之后,摇摇头说不懂,随即又寻思,说:“既然这么出名,想必总有点什么东西罢?可是也说不定。一个人出名到某一个程度,就有权利胡说八道。”

我想起路易士。第一次看见他的诗,是在杂志的“每月文摘”里的《散步的鱼》,那倒不是胡说,不过太做作了一点。小报上逐日笑他的时候,我也跟着笑,笑了许多天。在这些事上,我比小报还要全无心肝,譬如上次,听见说顾明道死了,我非常高兴,理由很简单,因为他的小说写得不好。其实我又不认识他,而且如果认识,想必也有理由敬重他,因为他是这样的一个模范文人,历尽往古来今一切文人的苦难。

而且他已经过世了,我现在来说这样的话,太岂有此理。但是我不由得想起《明月天涯》在新闻报上连载的时候,我非常讨厌里面的前进青年孙家光和他资助求学的小姑娘梅月珠,每次他到她家去,她母亲总要大鱼大肉请他吃饭表示谢意,添菜的费用超过学费不知多少倍。梅太太向孙家光叙述她先夫的操行与不幸的际遇,报上一天一段,足足叙述了两个礼拜之久,然而我不得不读下去,纯粹因为它是一天一天分载的,有一种最不耐烦的吸引力。我有个表姊,也是看新闻报的,我们一见面就骂《明月天涯》,一面叽咕一面往下看。顾明道的小说本身不足为奇,值得注意的是大众读者能够接受这样没颜落色的愚笨。像《秋海棠》的成功,至少是有点道理的。

把路易士和他深恶痛疾的鸳蝴派相提并论,想必他是再生气的。我想说明的是,我不能因为顾明道已经死了的缘故原谅他的小说,也不能因为路易士从前作过好诗的缘故原谅他后来的有些诗。但是读到了《傍晚的家》,我又是一样想法了,觉得不但《散步的鱼》可原谅,就连这人一切幼稚恶劣的做作也应当被容忍了。因为这首诗太完全,所以必须整段地抄在这里:

傍晚的家有了乌云的颜色

风来小小的院子里

数完了天上的归鸦

孩子们的眼睛遂寂寞了。

晚饭时妻的琐碎的话

几年前的旧事已如烟了

而在青菜汤的淡味里

我觉出了一些生之凄凉

路易士的最好的句子全是一样的洁净,凄清,用色吝惜,有如墨竹。眼界小,然而没有时间性,地方性,所以是世界的,永久的。譬如像:

黯色之家浴着春寒

纵有温情已迢迢了

妻的眼睛是寂寞的

还有《窗下吟》里的:

青青的,平如镜的恋

却是那么辽远

那辽远

对于瓦雀与幼鸦们

乃是一个荒诞

这首诗较长,音调的变换极尽婷婷之致。《二月之窗》写的是比较朦胧微妙的感觉,倒是现代人所特有的——载着悲切而悠长的鹰呼,冉冉地,如一不可思议的帆。而每一个不可思议的日子,无声地,航过我的二月窗。

在整本的书里找到以上的几句,我已经觉得非常之满足,因为中国的新诗,经过胡适,经过刘半农,徐志摩,就连后来的朱湘,走的都像是绝路。用唐朝人的方式来说我们的心事,仿佛好的都已经给人说完了,用自己的话呢,不知怎么总说得不像话,真是急人的事。可是出人意料之外的好诗也有。倪弘毅的《重逢》,我所看到的一部份真是好:——三年前,夏色瘫软就在这死市你困惫失眠夜夜色磅礴言语似夜行车你说未来的墓地有夜来香我说种‘片刻之恋’吧用字像“瘫软”,“片恋”,都是极其生硬,然而不过是为了经济字句,压得紧,更为结实,决不是蓄意要它“语不惊人死不休”。我尤其喜欢那比方,“言语似夜行车”,断断续续,远而凄怆。再如后来的疲于喧哗看不到后面,掩脸沉没末一句完全是现代画幻丽的笔法,关于诗中人我虽然知道得不多,也觉得像极了她,那样的宛转的绝望,在影子里徐徐下陷,伸着弧形的,无骨的白手臂。诗的末一句似是纯粹的印象派,作者说恐怕人家不懂:“你尽有苍绿。”

但是见到她也许就懂了,无量的“苍绿”中有安详的创楚。然而这是一时说不清的,她不是树上拗下来,缺乏水份,褪了色的花,倒是古绸缎上的折枝花朵,断是断了的,可是非常的美,非常的应该。

所以活在中国就有这样可爱:脏与乱与忧伤之中,到处会发现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听说德国的马路光可鉴人,宽敞,笔直,齐齐整整,一路种着参天大树,然而我疑心那种路走多了要发疯的。还有加拿大,那在多数人的印象里总是个毫无兴味的,模糊荒漠的国土,但是我姑姑说那里比什么地方都好,气候偏于凉,天是蓝的,草碧绿,到处是红顶的黄白洋房,干净得像水洗过的,个个都附有花园。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她愿意一辈子住在那里。要是我就舍不得中国——还没离开家已经想家了。

(一九四四年八月)

有几句话同读者说

我自己从来没想到需要辩白,但最近一年来常常被人议论到,似乎被列为文化汉奸之一,自己也弄得莫名其妙。我所写的文章从来没有涉及政治,也没有拿过任何津贴。想想看我惟一的嫌疑要末就是所谓“大东亚文学者大会”第三届曾经叫我参加,报上登出的名单内有我;虽然我写了辞函去,(那封信我还记得,因为很短,仅只是:“承聘为第三届大东亚文学者大会代表,谨辞。张爱玲谨上。”)报上仍旧没有把名字去掉。

至于还有许多无稽的谩骂,甚而涉及我的私生活,可以辩驳之点本来非常多。而且即使有这种事实,也还牵涉不到我是否有汉奸嫌疑的问题;何况私人的事本来用不着向大众剖白,除了对自己家的家长之外仿佛我没有解释的义务。所以一直缄默着。同时我也实在不愿意耗费时间与精神去打笔墨官司,徒然搅乱心思,耽误了正当的工作,但一直这样沉默着,始终没有阐明我的地位,给社会上一个错误的印象,我也觉得是对不起关心我的前途的人。所以在小说集重印的时候写了这样一段作为序。反正只要读者知道了就是了。

《传奇》里面新收去的五篇,《留情》,《鸿鸾禧》,《红玫瑰与白玫瑰》,《等》,《桂花蒸 阿小悲秋》,初发表的时候有许多草率的地方,实在对读者感到抱歉,这次付印之前大部分都经过增删。还有两篇改也无从改起的,只好不要了。

我不会做诗的,去年冬天却做了两首,自己很喜欢,又怕人家看了说:“不知所云”;原想解释一下,写到后来也成了一篇独立的散文。现在我把这篇《中国的日夜》放在这里当作跋,虽然它也并不能够代表这里许多故事的共同的背景,但作为一个传奇末了的“余韵”,似乎还适当。

封面是请炎樱设计的。借用了晚清的一张时装仕女图,画着个女人幽幽地在那里弄骨牌,旁边坐着奶妈,抱着孩子,仿佛是晚饭后家常的一幕。可是栏杆外,很突兀地,有个比例不对的人形,像鬼魂出现似的,那是现代人,非常好奇地孜孜往里窥视。如果这画面有使人感到不安的地方,那也正是我希望造成的气氛。

(一九四七年)

自己的文章

我虽然在写小说和散文,可是不大注意到理论。近来忽然觉得有些话要说,就写在下面。

我以为文学理论是出在文学作品之后的,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恐怕还是如此。倘要提高作者的自觉,则从作品中汲取理论,而以之为作品的再生产的衡量,自然是有益处的。但在这样衡量之际,须得记住在文学的发展过程中作品与理论乃如马之两骖,或前或后,互相推进。理论并非高高坐在上头,手执鞭子的御者。

现在似乎是文学作品贫乏,理论也贫乏。我发现弄文学的人向来是注重人生飞扬的一面,而忽视人生安稳的一面。其实,后者正是前者的底子。又如,他们多是注重人生的斗争,而忽略和谐的一面。其实,人是为了要求和谐的一面才斗争的。

强调人生飞扬的一面,多少有点超人的气质。超人是生在一个时代里的。而人生安稳的一面则有着永恒的意味,虽然这种安稳常是不完全的,而且每隔多少时候就要破坏一次,但仍然是永恒的。它存在于一切时代。它是人的神性,也可以说是妇人性。

文学史上素朴地歌咏人生的安稳的作品很少,倒是强调人生的飞扬的作品多,但好的作品,还是在于它是以人生的安稳做底子来描写人生的飞扬的。没有这底子,飞扬只能是浮沫。许多强有力的作品只予人以兴奋,不能予人以启示,就是失败在不知道把握这底子。

斗争是动人的,因为它是强大的,而同时是酸楚的。斗争者失去了人生的和谐,寻求着新的和谐。倘使为斗争而斗争,便缺少回味,写了出来也不能成为好的作品。

我发觉许多作品里力的成份大于美的成份。力是快乐的,美却是悲哀的,两者不能独立存在。“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悲哀的诗,然而它的人生态度又是何等肯定。我不喜欢壮烈。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壮烈只有力,没有美,似乎缺少人性。悲剧则如大红大绿的配角,是一种强烈的对照。但它的刺激性还是大于启发性。苍凉之所以有更深长的回味,就因为它像葱绿配桃红,是一种参差的对照。

我喜欢参差的对照的写法,因为它是较近事实的。《倾城之恋》里,从腐旧的家庭里走出来的流苏,香港之战的洗礼并不曾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女性;香港之战影响范柳原,使他转向平实的生活,终于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完全放弃往日的生活习惯与作风。因之柳原与流苏的结局,虽然多少是健康的,仍旧是庸俗;就事论事,他们也只能如此。

极端病态与极端觉悟的人究竟不多。时代是这么沉重,不容那么容易就大彻大悟。这些年来,人类到底也这么生活了下来,可见疯狂是疯狂,还是有分寸的。所以我的小说里,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全是些不彻底的人物。他们不是英雄,他们可是这时代的广大的负荷者。因为他们虽然不彻底,但究竟是认真的。他们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则是一种启示。

我知道人们急于要求完成,不然就要求刺激来满足自己嗜好。他们对于仅仅是启示,似乎不耐烦。但我还是只能这样写。我以为这样写是更真实的。我知道我的作品里缺少力,但既然是个写小说的,就只能尽量表现小说里人物的力,不能代替他们创造出力来。而且我相信,他们虽然不过是软弱的凡人,不及英雄有力,但正是这些凡人比英雄更能代表这时代的总量。

这时代,旧的东西在崩塌,新的在滋长中。但在时代的高潮来到之前,斩钉截铁的事物不过是例外。人们只是感觉日常的一切都有点儿不对,不对到恐怖的程度。人是生活于一个时代里的,可是这时代却在影子似地沉没下去,人觉得自己是被抛弃了。为要证实自己的存在,抓住一点真实的,最基本的东西,不能不求助于古老的记忆,人类在一切时代之中生活过的记忆,这比掺望将来要更明晰,亲切。于是他对于周围的现实发生了一种奇异的感觉,疑心这是个荒唐的,古代的世界,阴暗而明亮的。回忆与现实之间时时发现尴尬的不和谐,因而产生了郑重而轻微的骚动,认真而未有名目的斗争。

michael angelo的一个未完工的石像,题名《黎明》的,只是一个粗糙的人形,面目都不清楚,却正是大气磅礴的,象征一个将要到的新时代。倘若现在也有那样的作品,自然是使人神往的,可是没有,也不能有,因为人们还不能挣脱时代的梦魇。

我写作的题材便是这么一个时代,我以为用参差的对照的手法是比较适宜的。我用这手法描写人类在一切时代之中生活下来的记忆。而以此给予周围的现实一个启示。我存着这个心,可不知道做得好做不好。一般所说“时代的纪念碑”那样的作品,我是写不出来的,也不打算尝试,因为现在似乎还没有这样集中的客观题材。我甚至只是写些男女间的小事情,我的作品里没有战争,也没有革命。我以为人在恋爱的时候,是比在战争或革命的时候更素朴,也更放恣的。

战争与革命,由于事件本身的性质,往往要求才智比要求感情的支持更迫切。而描写战争与革命的作品也往往失败在技术的成份大于艺术的成份。和恋爱的放恣相比,战争是被驱使的,而革命则有时候多少有点强迫自己。真的革命与革命的战争,在情调上我想应当和恋爱是近亲,和恋爱一样是放恣的渗透于人生的全面,而对于自己是和谐。

我喜欢素朴,可是我只能从描写现代人的机智与装饰中去衬出人生的素朴的底子。因此我的文章容易被人看做过于华靡。但我以为用《旧约》那样单纯的写法是做不通的,托尔斯泰晚年就是被这个牺牲了。我也并不赞成唯美派。但我以为唯美派的缺点不在于它的美,而在于它的美没有底子。溪涧之水的浪花是轻佻的,但倘是海水,则看来虽似一般的微波粼粼,也仍然饱蓄着洪涛大浪的气象的。美的东西不一定伟大,但伟大的东西总是美的。只是我不把虚伪与真实写成强烈的对照,却是用参差的对照的手法写出现代人的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素朴,因此容易被人看做我是有所耽溺,流连忘返了。虽然如此,我还是保持我的作风,只是自己惭愧写得不到家。而我也不过是一个文学的习作者。

我的作品,旧派的人看了觉得还轻松,可是嫌它不够舒服。新派的人看了觉得还有些意思,可是嫌它不够严肃。但我只能做到这样,而且自信也并非折衷派。我只求自己能够写得真实些。

还有,因为我用的是参差的对照的写法,不喜欢采取善与恶,灵与肉的斩钉截铁的冲突那种古典的写法,所以我的作品有时候主题欠分明。但我以为,文学的主题或者是可以改进一下。写小说应当是个故事,让故事自身去说明,比拟定了主题去编故事要好些。许多留到现在的伟大作品,原来的主题往往不再被读者注意。因为事过境迁之后,原来的主题早已不使我们感觉兴趣,倒是随时从故事本身发现了新的启示,使那作品成为永生的。就说《战争与和平》罢,托尔斯泰原来是想归结到当时流行的一种宗教团体的人生态度的,结果却是故事自身的展开战胜了预定的主题。这作品修改七次之多,每次修改都使预定的主题受到了惩罚。终于剩下来的主题只占插话的地位,而且是全书中安放得最不舒服的部分,但也没有新的主题去代替它。因此写成之后,托尔斯泰自己还觉得若有所失。和《复活》比较,《战争与和平》的主题果然是很模糊的,但后者仍然是更伟大的作品。至今我们读它,依然一寸寸都是活的。现代文学作品和过去不同的地方,似乎也就在这一点上,不再那么强调主题,却是让故事自身给它所能给的,而让读者取得他所能取得的。

《连环套》就是这样子写下来的,现在也还在继续写下去。在那作品里,欠注意到主题是真,但我希望这故事本身有人喜欢。我的本意很简单:既然有这样的事情,我就来描写它。

现代人多是疲倦的,现代婚姻制度又是不合理的。所以有沉默的夫妻关系,有怕致负责,但求轻松一下的高等调情,有回复到动物的性欲的嫖妓——但仍然是动物式的人,不是动物,所以比动物更为可怖。还有便是姘居,姘居不像夫妻关系的郑重,但比高等调情更负责任,比嫖妓又是更人性的。走极端的人究竟不多,所以姘居在今日成了很普遍的现象。姘居生活的男人的社会地位,大概是中等或中等以下,倒是勤勤俭俭在过日子的。他们不敢大放肆,却也不那么拘谨得无聊。他们需要活泼的,着实的男女关系,这正是和他们其他方面生活的活泼而着实相适应的。他们需要有女人替他们照顾家庭,所以,他们对于女人倒也并不那么病态。《连环套》里的雅赫雅不过是个中等的绸缎店主,得自己上柜台去的。如果霓喜能够同他相安无事,不难一直相安下去,白头偕老也无不可。他们同居生活的失败是由于霓喜本身性格上的缺陷。

她的第二个男人窦尧芳是个规模较好的药材店主,也还是没有大资本家的气派的。和霓喜姘居过的一个小官吏,也不过仅仅沾着点官气而已。他们对霓喜并没有任何特殊心理,相互之间还是人与人的关系,有着某种真情,原是不足为异的。姘居的女人呢,她们的原来地位总比男人还要低些,但多是些有着泼辣的生命力的。她们对男人具有一种魅惑力,但那是健康的女人的魅惑力。因为倘使过于病态,便不合那些男人的需要。她们也操作,也吃醋争风打架,可以很野蛮,但不歇斯底里。她们只有一宗不足处:就是她们的地位始终是不确定的。疑忌与自危使她们渐渐变成自私者。这种姘居生活中国比外国更多,但还没有人认真拿它写过。鸳鸯蝴蝶派文人看看他们不够才子佳人的多情,新式文人又嫌他们既不像爱,又不像嫖,不够健康,又不够病态,缺乏主题的明朗性。

霓喜的故事,使我感动的是霓喜对于物质生活的单纯的爱,而这物质生活却需要随时下死劲去抓住。她要男性的爱,同时也要安全,可是不能兼顾,每致人财两空。结果她觉得什么都靠不住,还是投资在儿女身上,囤积了一点人力——最无人道的囤积。霓喜并非没有感情的,对于这个世界她要爱而爱不进去。

但她并非完全没有得到爱,不过只是摭食人家的残羹冷炙,如杜甫诗里说:“残羹与冷炙,到处潜酸辛。”但她究竟是个健康的女人,不至于沦为乞儿相。她倒像是在贪婪地嚼着大量的榨过油的豆饼,虽然依恃着她的体质,而豆饼里也多少有着滋养,但终于不免吃伤了脾胃。而且,人吃畜牲的饲料,到底是悲怆的。

至于《连环套》里有许多地方袭用旧小说的词句——五十年前的广东人与外国人,语气像《金瓶梅》中的人物;赛珍珠小说中的中国人,说话带有英国旧文学气息,同属迁就的借用,原是不足为训的。我当初的用意是这样:写上海人心目中的浪漫气氛的香港,已经隔有相当的距离;五十年前的香港,更多了一重时间上的距离,因此特地采用了一种过了时的辞汇来代表这双重距离。有时候未免刻意做作,所以有些过份了。我想将来是可以改掉一点的。

(一九四四年十二月)

写什么

有个朋友问我:“无产阶级的故事你会写么?”我想了一想,说:“不会。要末只有阿妈她们的事,我稍微知道一点。”后来从别处打听到,原来阿妈不能算无产阶级。幸而我并没有改变作风的计划,否则要大为失望了。

文人讨论今后的写作路径,在我看来是不能想象的自由——仿佛有充分的选择的余地似的。当然,文苑是广大的,游客买了票进去,在九曲桥上拍了照,再一窝蜂去参观动物园,说走就走,的确可羡慕。但是我认为文人该是园里的一棵树,天生在那里,根深蒂固,越往上长,眼界越宽,看得更远,要往别处发展,也未尝不可以,风吹了种子,播送到远方,另生出一棵树,可是那到底是艰难的事。

初学写文章,我自以为历史小说也会写,普洛文学,新感觉派,以至于较通俗的“家庭伦理”,社会武侠,言情艳情,海阔天空,要怎样就怎样。越到后来越觉得拘束。譬如说现在我得到了两篇小说的材料,不但有了故事与人物的轮廓,连对白都齐备,可是背景在内地,所以我暂时不能写。到那里去一趟也没有用,那样地匆匆一瞥等于新闻记者的访问。最初印象也许是最强烈的一种。可是,外国人观光燕子窠,印象纵然深,我们也不能从这角度去描写燕子窝顾客的心理吧?

走马看花固然无用,即使去住两三个月,放眼搜集地方色彩,也无用,因为生活空气的浸润感染,往往是在有意无意中的,不能先有个存心。文人只须老老实实生活着,然后,如果他是个文人,他自然会把他想到的一切写出来。他写所能够写的,无所谓应当。

为什么常常要感到改变写作方向的需要呢?因为作者的手法常犯雷同的毛病,因此嫌重复。以不同的手法处理同样的题材既然办不到,只能以同样的手法适用于不同的题材上——然而这在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因为经验上不可避免的限制。有几个人能够像高尔基像石挥那样到处流浪,哪一行都混过?其实这一切的顾虑都是多余的吧?只要题材不太专门性,像恋爱结婚,生老病死,这一类颇为普遍的现象,都可以从无数各各不同的观点来写,一辈子也写不完。如果有一天说这样的题材已经没的可写了,那想必是作者本人没的可写了。即使找到了崭新的题材,照样的也能够写出滥调来。

存稿

我写文章很慢很吃力,所以有时候编辑先生向我要稿子,我拿不出来,他就说:“你有存稿,拿一篇出来好了。”久而久之,我自己也疑心我的确有许多存稿囤在那里,终于下决心去搜罗一下。果然,有是有的。我现在每篇摘录一些,另作简短的介绍。有谁愿意刊载的话,尽可以指名索取——就恐怕是请教乏人。

年代最久远的一篇名唤《理想中的理想村》,大约是十二三岁时写的。以前还有,可惜散失了。我还记得最初的一篇小说是一个无题的家庭伦理悲剧,关于一个小康之家,姓云,娶了个媳妇名叫月娥,小姑叫凤娥。哥哥出门经商去了,于是凤娥便乘机定下计策来谋害嫂嫂。写到这里便搁下了,没有续下去。另起炉灶写一篇历史小说,开头是:“话说隋末唐初时候。”我喜欢那时候,那仿佛是一个兴兴轰轰橙红色的时代。我记得这一篇是在一个旧帐簿的空页上起的稿,簿子宽而短,分成上下两截,淡黄的竹纸上印着红条子。用墨笔写满了一张,有个亲戚名唤“辫大侄侄”的走来看见了——我那时候是七岁吧,却有许多二十来岁堂房侄子——他说:“喝!写起《隋唐演义》来了。“我觉得非常得意,可是始终只写了这么一张,没有这魄力硬挺下去。(似乎我从九岁起就开始向编辑先生进攻了,但那时候投稿新闻报本埠附刊几次都消息沉沉,也就不再尝试了,直到两年前。)

再歇了几年,在小学读书的时候,第一次写成一篇有收梢的小说。女主角素贞,和她的情人游公园,忽然有一只玉手在她肩头拍了一下,原来是她的表姊芳婷。她把男朋友介绍给芳婷,便酿成了三角恋爱的悲剧。素贞愤而投水自杀。小说用铅笔写在一本笔记簿上,同学们睡在蚊帐里翻阅,摩来摩去,字迹都擦糊涂了。书中负心的男子名叫殷梅生,一个姓殷的同学便道:“他怎么也姓殷?”提起笔来就改成了王梅生。我又给改回来。几次三番改来改去,纸也擦穿了。

这是私下里做的。在学校里作文,另有一种新的台阁体,我还记得一行警句:“那醉人的春风,把我化成了石像在你的门前。”《理想中的理想村》便是属于这时期的。我简直不能相信这是我写的,这里有我最不能忍耐的新文艺滥调:“在小山的顶上有一所精致的跳舞厅。晚饭后,乳白色的淡烟渐渐地褪了,露了明朗的南国的蓝天。你可以听见悠扬的音乐,像一幅桃色的网,从山顶上撒下来,笼罩着全山。——这里有的是活跃的青春,有的是热的火红的心,没有颓废的小老人,只有健壮的老少年。银白的月踽踽地在空空洞洞的天上徘徊,她仿佛在垂泪,她恨自己的孤独。——还有那个游泳池,永远像一个慈善的老婆婆,满脸皱纹地笑着,当她看见许多活泼的孩子像小美人鱼似的扑通扑通跳下水去的时候,她快乐得爆出极大的银色水花。她发出洪亮的笑声。她虽然是老了,她的心是永远年青的。孩子们爱她,他们希望他们不辜负她的期望。他们努力地要成为一个游泳健将。——沿路上都是蓬勃的,甜笑着的野蔷薇,风来了,它们扭一扭腰,送一个明媚的眼波,仿佛是在时装展览会里表演时装似的。清泉潺潺地从石缝里流,流,流,一直流到山下,聚成一片蓝光潋滟的池塘。在薰风吹醉了人间的时候,你可以躺在小船上,不用划,让它轻轻地,仿佛是怕惊醒了酣睡的池波,飘着飘着,在浓绿的垂柳下飘着。——这是多么富于诗意的情景哟!”

虽然我不喜欢张资平,风气所趋,也不免用了两个情感洋溢的“哟”字。我有个要好的同学,她姓张,我也姓张,她喜欢张资平,我喜欢张恨水,两个时常争辩着。

后来我就写了个长篇的纯粹鸳蝴派的章回小说,《摩登红楼梦》。回目是我父亲代拟的,颇为像样,共计五回:

沧桑变幻宝黛住层楼 鸡犬升仙贾琏膺景命

弭讼端覆雨翻云 赛时装嗔莺叱燕

收放心浪子别闺围 假虔诚情郎参教典

萍梗天涯有情成眷属 凄凉泉路同命作鸳鸯

音问浮沉良朋空洒泪 波光骀荡情侣共嬉春

陷阱设康衢娇娃蹈险 骊歌惊别梦游子伤怀

开端写宝玉收到傅秋芳寄来的一张照片:

“宝玉笑道:‘袭人你倒放出眼光来批评一下子,是她漂亮呢还是——还是林妹妹漂亮?’袭人向他重重地瞅了一下道:‘哼!我去告诉林姑娘去!拿她同外头不相干的人打比喻——别忘记了,昨天太太嘱咐过,今儿晚上老爷乘专车从南京回上海,叫你去应一应卯儿呢,可千万别忘了,又惹老爷生气。’”

写贾琏得官:

“黑压压上上下下挤满了一屋子人,连赵姨娘周姨娘也从小公馆里赶了来了,赵姨娘还拉着袖子和凤姐儿笑着嚷:‘二奶奶大喜呀!’凤姐儿满脸是笑,一把拉着宝玉道:‘宝兄弟,去向你琏二哥道个喜吧!老爷栽培他,给了他一个铁道局局长干了!’

宝玉挤了进去,又见贾母歪在杨贵妃榻上,鸳鸯蹲在小凳上就着烟灯烧鸦片,琥珀斜签倚在榻上给贾母捶腿贾琏这时候真是心花一朵朵都开足了,这一乐直乐得把平时的洋气派洋礼节都忘得干干净净,退后一步,垂下手来,恭恭敬敬给贾政请了个安,大声道:‘谢二叔的栽培。’”

凤姐儿在房中置酒相庆,

“自己坐了主席,又望着平儿笑道:‘你今天也来快活快活,别拘礼了,坐到一块儿来乐一乐罢!’三人传杯递盏贾琏道:‘这两年不知闹了多少饥荒,如今可好了。’凤姐瞅了他一眼道:‘钱留在手里要咬手的,快去多讨两个小老婆罢!’贾琏哈哈大笑道:‘奶奶放心,有了你和平儿这两个美人胎子,我还讨什么小老婆呢?’凤姐冷笑道:‘二爷过奖了!你自有你的心心念念睡里梦里都不忘记的心上人放在沁园村小公馆里,还装什么假惺惺呢?大家心里都是透亮的了!’贾琏忙道:‘尤家的自从你去闹了一场之后,我听了你的劝告,一趟也没有去过,这是丰儿可以作证人的。’凤姐道:‘除了她,你外面还不知养着几个堂子里的呢!我明儿打听明白了来和你仔仔细细算一笔总帐!’平儿见他俩话又岔到斜里去了,连忙打了个岔混了过去。”

贾珍带信来说尤二姐请下律师要控告贾琏诱奸遗弃,因为他“新得了个前程,官声要紧”,打算大大诈他一笔款子。

贾琏无法筹款,“想来想去唯有向贾珍那里去通融通融,横竖这事起先是他也有一份儿在内的,谅他不至坚拒。”贾珍挪了尤氏的私房钱给他,怕他赖债,托词是向朋友处转借来的。

底下接写主席夫人贾元春主持的新生活时装表演,秦钟智能的私奔,贾府里打发出去的芳官藕官加入歌舞团,复写贾珍父子及宝玉所追求;巧姐儿被绑;宝玉闹着要和黛玉一同出洋,家庭里通不过,便负气出走,贾母王夫人终于屈服。

“袭人叫宝玉到宝钗处辞行,宝玉推说:‘姨妈近来老不给人好脸子看。’后来他自己心里也觉不过意,问袭人道:‘宝姐姐有什么怪我的话吗?’袭人道:‘我怎么知道你们的事呢?’宝玉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临行的时候,宝黛又拌了嘴,闹决裂了,一时不及挽回,宝玉只得单身出国去了。

这是通俗小说,一方面我也写着较雅驯的东西。中学快毕业的时候,在校刊上发表了两篇新文艺腔很重的小说,《牛》与《霸王别姬》。《牛》可以代表一般“爱好文艺”的都市青年描写农村的作品,也许是其志可嘉,但是我看了总觉不耐烦:

禄兴衔着旱烟管,叉着腰站在门口。雨才停,屋顶上的湿茅草亮晶晶地在滴水。地下高高低低的黄泥潭子,汪着绿水。水心疏疏几根狗尾草,随着水淌,轻轻摇着浅栗色的穗子。迎面吹来的风,仍然是冰凉地从鼻尖擦过,不过似乎比冬天多了一点青草香。

禄兴在板门上磕了磕烟灰,紧了一紧束腰的带子,向牛栏走去。在那边,初晴的稀薄的太阳穿过栅栏,在泥地上匀铺着长方形的影和光。两只瘦怯怯的小黄鸡抖着黏湿的翅膀,走来走去啄食吃。牛栏里面,积满灰尘的空水槽寂寞地躺着,上面铺了一层纸,晒着干菜。

角落里,干草屑还存在。栅栏有一面磨擦得发白,那是从前牛吃饱了草颈项发痒磨的。禄兴轻轻地把手放在磨坏的栅栏上,抚摸着粗糙的木头,鼻梁上一缕辛酸味慢慢向上爬,堵住了咽喉,泪水泛满了眼睛。

禄兴卖掉了牛,春来没有牛耕田,打算送两只鸡给邻舍,租借一只牛。禄兴娘子起初是反对的:“天哪!先是我那牛我那牛活活给人牵去了,又是银簪子又该轮到这两只小鸡了!你一个男子汉,只会算计我的东西!”

牛到底借来了,但是那条牛脾气不好,不服他管束。禄兴略加鞭策,牛向他冲了过来,牛角刺入他的胸膛,他就这样地送了命。

又是一个黄昏的时候,禄兴娘子披麻戴孝送着一个两人抬的黑棺材出门。她再三把脸贴在冰凉的棺材板上,用她披散的乱发揉擦着半干的封漆。她那柔驯的战抖的棕色大眼睛里面充满了眼泪;她低低地用打颤的声音说:”先是先是我那牛我那会吃会做的壮牛活活给牵走了银簪子陪嫁的九成银,亮晶晶的银簪子接着是我的鸡还有你还有你也让人抬去了“她哭得打噎——她觉得她一生中遇到的可恋的东西都长了翅膀,在凉润的晚风中渐渐飞去。

黄黄的月亮斜挂在烟囱口,被炊烟薰得迷迷镑镑,牵牛花在乱坟堆里张开粉紫的小喇叭,犬尾草簌簌地摇着栗色的穗子。展开在禄兴娘子前面的生命就是一个漫漫的长夜——缺少了吱吱咯咯的鸡声和禄兴的高大的在灯前晃来晃去的影子的晚上,该是多么寂寞的晚上呵!

去年看了李世芳的《霸王别姬》,百感丛生,想把它写成一篇小说,可是因为从前已经写过一篇,当时认为动人的句子现在只觉得肉麻与憎恶;因为摆脱不开那点回忆,到底没有写成。那篇《霸王别姬》很少中国气味,近于现在流行的古装话剧。项羽是“江东叛军领袖”。虞姬是霸王身背后的一个苍白的忠心的女人,霸王果然一统天下,她即使做了贵妃,前途也未可乐观。现在,他是她的太阳,她是月亮,反射他的光。他若有了三宫六院,便有无数的流星飞入他们的天宇。

因此她私下里是盼望这仗一直打下去的。困在垓下的一天晚上,于巡营的时候,她听到敌方远远传来“哭长城”的楚国小调。她匆匆回到营帐里去报告霸王,但又不忍心唤醒他。

“他是永远年青的人们中的一个;虽然他那纷披在额前的乱发已经有几根灰白色,并且光阴的利刃已经在他坚凝的前额上划了几条深深的皱痕,他的睡熟的脸依旧含着一个婴孩的坦白和固执。”

霸王听见了四面楚歌,知道刘邦已经尽得楚地了。“虞姬的心在绞痛,当她看见项王的倔强的嘴唇转成了白色。他的眼珠发出冷冷的玻璃一样的光辉。那双眼睛向前瞪着的神气是那样的可怕,使她忍不住用她宽大的袖子去掩住它。她能够觉得他的睫毛在她的掌心急促地翼翼扇动,她又觉得一串冰凉的泪珠从她手心里一直滚到她的臂弯里。这是她第一次知道那英雄的叛徒也是会流泪的动物。

他甩掉她的手,拖着沉重的脚步,歪歪斜斜走回帐篷里。她跟了进来,看见他伛偻着腰坐在榻上,双手捧着头。蜡烛只点剩了拇指长的一截。残晓的清光已经透进了帷幔。

“给我点酒。”他抬起眼来说。

当他捏着满泛了琥珀的流光的酒盏在手里的时候,他把手撑在膝盖上,微笑看着她。

“虞姬,我们完了。看情形,我们是注定了要做被包围的困兽了,可是我们不要做被猎的,我们要做猎人。明天,啊,不,今天——今天是我最后一次的行猎了。我要冲出一条血路,从汉军的军盔上面踏过去!哼,那刘邦,他以为我已经被他关在笼子里了吗?我至少还有一次畅快的围猎的机会,也许我的猎枪会刺穿他的心,像我刺穿了一只贵重的紫貂一般。虞姬,披上你的波斯软甲,你得跟随我,直到最后一分钟。我们都要死在马背上。”

虞姬不肯跟他去,怕分了他的心。他说:“噢,那你就留在后方,让汉军的士兵发现你,把你献给刘邦吧!”虞姬微笑。她很迅速地把小刀抽出了鞘,只一刺,就深深地刺进了她的胸膛。

项羽冲过去托往她的腰,她的手还紧抓着那镶金的刀柄。项羽俯下他的含泪的火一般光明的大眼睛紧紧瞅着她。她张开她的眼,然后,仿佛受不住这样强烈的阳光似的,她又合上了它们。项羽把耳朵凑到她的颤动的唇边,他听见她在说一句他所不懂的话:“我比较欢喜这样的收梢。”

等她的身体渐渐冷了之后,项王把她胸脯上的刀拔了出来,在他的军衣上揩抹掉血渍。然后,咬着牙,用一种沙哑的野猪的吼声似的声音,他喊叫:“军曹,军曹,吹起号角来!吩咐备马,我们要冲下山去!”

末一幕太像好莱坞电影的作风了。

后来我到香港去读书,歇了三年光景没有用中文写东西。为了练习英文,连信也用英文写。我想这是很有益的约束。现在我又写了,无限制地写着。实在是应当停一停了,停个三年五载,再提起笔来的时候,也许得有寸进,也未可知。

论写作

在中学读书的时候,先生向我们说:“做文章,开头一定要好,起头起得好,方才能够抓住读者的注意力。结尾一定也要好,收得好,方才有回味。”我们大家点头领会。她继续说道:“中间一定也要好——”还未说出所以然来,我们早已哄堂大笑。

然而今天,当我将一篇小说写完了,抄完了,看了又看,终于摇摇头撕毁了的时候,我想到那位教师的话,不由得悲从中来。

写作果然是一件苦事么?写作不过是发表意见,说话也同样地发表意见,不见得写文章就比说话难。古时候,纸张笔墨未经发明,名贵的记录与训诲,用漆写在竹简上,手续极其累赘麻烦,人们难得有书面发表意见的机会,所以作风方面力求其简短含蓄,不许有一句废话。后来呢,有了纸,有了笔,可以一摇而就,废话就渐渐多了。到了现在,印刷事业发达,写文章更成了稀松平常的事,不必郑重出之。最近纸张缺乏,上海的情形又略有变化,执笔者不得不三思而后写了。

纸的问题不过是暂时的,基本问题还是:养成写作习惯的人,往往没有话找话说,而没有写作习惯的人,有话没处说。我并不是说有许多天才默默无闻地饿死在阁楼上。比较天才更为要紧的是普通人。一般的说来,活过半辈子的人,大都有一点真切的生活经验,一点独到的见解。他们从来没想到把它写下来,事过境迁,就此湮没了。也许是至理名言,也许仅仅是无足重轻的一句风趣的插诨,然而积少成多,究竟是我们文化遗产的一项损失。举个例子,我认识一位太太,是很平常的一位典型太太,她对于老年人的脱发有极其精微的观察。

她说:中国老太太从前往往秃头,现在不秃了。老太爷则反是,从前不秃,现在常有秃的。外国老太太不秃而老太爷秃,为什么呢?研究之下,得到如此的结论:旧时代的中国女人梳着太紧的发髻,将头发痛苦地往后拉着,所以易秃。男子以前没有戴帽的习惯,现在的中国男子与西方人一般的长年离不开帽子,戴帽于头发的健康有碍,所以秃头的渐渐多了。然则外国女人也戴帽子,何以不秃呢?外国女人的帽子忽大忽小,忽而压在眉心,忽而钉在脑后,时时改变位置,所以不至于影响到头皮的青春活力。诸如此类,有许多值得一记的话,若是职业文人所说,我就不敢公然剽窃了,可是像他们不靠这个吃饭的,说过就算了,我就像拾垃圾一般地拾了回来。

职业文人病在“自我表现”表现得过度,以致于无病呻吟,普通人则表现得不够,闷得慌。年纪青的时候,倒是敢说话,可是没有人理睬他。到了中年,在社会上有了地位,说出话来有相当份量,谁都乐意听他的,可是正努力地学做人,一味地唯唯否否,出言吐语,切忌生冷,总拣那烂熟的,人云亦云。等到年纪大了,退休之后,比较不负责任,可以言论自由了,不幸老年人总是唠叨的居多,听得人不耐烦,任是入情入理的话,也当做耳边风。这是人生一大悲剧。

真是缺乏听众的人,可以去教书,在讲堂上海阔天空,由你发挥,谁打呵欠,扣谁的分数——再痛快也没有了。不得已而求其次,惟有请人吃饭,那人家就不能不委曲一点,听你大展鸿论,推断世界大战何时结束,或是追叙你当年可歌可泣的初恋。《笑林广记》里有一个人,专好替人写扇子。这一天,看见朋友手摇一把白摺扇,立刻夺过来要替他写。那朋友双膝跪下。他搀扶不迭道:“写一把扇子并不费事,何必行此大礼?”朋友道:“我不是求你写,我是求你别写。”听说从前有些文人为人所忌,给他们钱叫他们别写,像我这样缺乏社会意识的,恐怕是享不到这种福了。李笠翁在《闲情偶寄》里说:“场中作文,有倒骗主司入彀之法。开卷之初,当有奇句夺目,使之一见而惊,不敢弃之,此一法也。终篇之际,当以媚语摄魂,使之执卷流连,若难遽别,此一法也。”又要惊人,眩人,又要哄人,媚人,稳住了人,似乎是近于妾妇之道。由这一点出发,我们可以讨论作者与读者的关系。

西方有这么一句成语:“诗人向他自己说话,被世人偷听了去。”诗人之写诗,纯粹出于自然,脑子里决不能有旁人的存在。可是一方面我们的学校教育却极力地警告我们,作文的时候最忌自说自话,时时刻刻都得顾及读者的反应。这样究竟较为安全,除非我们确实知道自己是例外的旷世奇才。要迎合读者的心理,办法不外这两条:(一)说人家所要说的;(二)说人家所要听的。说人家所要说的,是代群众诉冤出气,弄得好,不难一唱百和。可是一般舆论对于左翼文学有一点常表不满,那就是“诊脉不开方”。逼急了,开个方子,不外乎阶级斗争的大屠杀。现在的知识分子之谈意识形态,正如某一时期的士大夫谈禅一般,不一定懂,可是人人会说,说得多而且精彩。女人很少有犯这毛病的,这可以说是“男人病”的一种,我在这里不打算多说了。退一步想,专门描写生活困难罢。固然,大家都抱怨着这日子不容易过,可是你一味地说怎么苦怎么苦,还有更苦的人说:“这算得了什么?”比较富裕的人也自感到不快,因为你堵住了他的嘴,使他无从诉苦了。那么,说人家所要听的罢。大家愿意听些什么呢?越软性越好——换言之,越秽亵越好么?这是一个很普遍的错误观念。我们拿《红楼梦》与《金瓶梅》来打比方罢。抛开二者的文学价值不讲——大众的取舍并不是完全基于文学价值的——何以《红楼梦》比较通俗得多,只听见有熟读《红楼梦》的,而不大有熟读《金瓶梅》的?但看今日销路广的小说,家传户诵的也不是“香艳热情”的,而是那温婉,感伤,小市民道德的爱情故事。所以秽亵不秽亵这一层倒是不成问题的。

低级趣味不得与色情趣味混作一谈,可是在广大的人群中,低级趣味的存在是不可否论的事实。文章是写给大家看的,单靠一两个知音,你看我的,我看你的,究竟不行。要争取众多的读者,就得注意到群众兴趣范围的限制。作者们感到曲高和寡的苦闷,有意地去迎合低级趣味。存心迎合低级趣味的人,多半是自处甚高,不把读者看在眼里,这就种下了失败的根。既不相信他们那一套,又要利用他们那一套为号召,结果是有他们的浅薄而没有他们的真挚。读者们不是傻子,很快地就觉得了。要低级趣味,非得从里面打出来。我们不必把人我之间划上这么清楚的界限。我们自己也喜欢看张恨水的小说,也喜欢听明皇的秘史。将自己归入读者群中去,自然知道他们所要的是什么。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此外再多给他们一点别的——作者有什么可给的,就拿出来,用不着扭捏地说:“恐怕这不是一般人所能接受的罢?”那不过是推诿。作者可以尽量给他所能给的,读者尽量拿他所能拿的。

像《红楼梦》大多数人于一生之中总看过几遍。就我自己说,八岁的时候第一次读到,只看见一点热闹,以后每隔三四年读一次,逐渐得到人物故事的轮廓,风格,笔触,每次的印象各各不同。现在再看,只看见人与人之间感应的烦恼。——个人的欣赏能力有限,而《红楼梦》永远是“要一奉十”的。“要一奉十”不过是一种理想,一种标准。我们还是实际化一点,谈谈写小说的甘苦罢。写小说,如果想引人哭,非得先把自己引哭了。若能够痛痛快快哭一声,倒又好了,无奈我所写的悲哀往往是属于“如匪浣衣”的一种。拙作《倾城之恋》的背景即是取材于《柏舟》那首诗上的:

亦有兄弟,不可以据。

忧心悄悄,愠于群小。

观闵既多,受侮不少。

日居月诸,胡迭而微?

心之忧矣,如匪浣衣。

静言思之,不能奋飞。

“如匪浣衣”那一个譬喻,我尤其喜欢。堆在盆旁的脏衣服的气味,恐怕不是男性读者们所能领略的罢?那种杂乱不洁的,壅塞的忧伤,江南的人有一句话可以形容:“心里很‘雾数’。”(“雾数”二字,国语里似乎没有相等的名词。)

是个故事,就得有点戏剧性。戏剧就是冲突,就是磨难,就是麻烦。就连p. g. wodenhouse那样的滑稽小说,也得把主人翁一步一步诱入烦恼丛中,愈陷愈深,然后再把他弄出来。快乐这东西是缺乏兴味的——尤其是他人的快乐,所以没有一出戏能够用快乐为题材。像《浮生六记》,《闺房记乐》与《闲情记趣》是根本不便搬上舞台的,无怪话剧里的拍台拍凳自怨自艾的沈三白有点失了真。

写小说,是为自己制造愁烦。我写小说,每一篇总是写到某一个地方便觉得不能写下去了。尤其使我痛苦的是最近做的《年青的时候》,刚刚吃力地越过了阻碍,正可以顺流而下,放手写去,故事已经完了。这又是不由得我自己做主的。人生恐怕就是这样的罢?生命即是麻烦,怕麻烦,不如死了好。麻烦刚刚完了,人也完了。

写这篇东西的动机本是发牢骚,中间还是兢兢业业地说了些玩话。一班文人何以甘心情愿守在“文字狱”里面呢?我想归根究底还是因为文字的韵味。譬如说,我们家里有一双旧式的朱漆皮箱,在箱盖里面我发现这样的几行字,印成方块形:

高州钟同济

铺在粤东省城城隍庙左便旧仓巷

开张自造家用皮箱衣包帽盒发客

贵客光顾请认招牌为记

主固不误

光绪十五年

我立在凳子上,手撑着箱子盖看了两遍,因为喜欢的缘故,把它抄了下来。还有麻油店的横额大匾“自造小磨麻油卫生麻酱白花生酱提尖锡糖批发”。虽然是近代的通俗文字,和我们也像是隔了一层,略有点神秘。

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申曲里的几句套语:“五更三点望晓星,文武百官下朝廷。东华龙门文官走,西华龙门武将行。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上马定乾坤”

照例这是当朝宰相或是兵部尚书所唱,接着他自思自想,提起“老夫”私生活里的种种问题。若是夫人所唱,便接着“老身”的自叙。不论是“老夫”是“老身”,是“孤王”是“哀家”,他们具有同一种的宇宙观——多么天真纯洁的,光整的社会秩序:“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上马定乾坤!”思之令人泪落。

(一九四四年四月)

谈看书

近年来看的书大部份是记录体。有个法国女历史学家佩奴德(regine pernoud)写的文莲娜王后传——即《冬之狮》影片女主角,离婚再嫁,先后母仪英法二国——里面有这么一句:“事实比虚构的故事有更深沉的戏剧性,向来如此。”这话恐怕有好些人不同意。不过事实有它客观的存在,所以“横看成岭侧成峰”,的确比较耐看,有回味。譬如小时候爱看《聊斋》,连学它的《夜雨秋灯录》等,都看过好几遍,包括《阅微草堂笔记》,尽管《阅微草堂》的冬烘头脑令人发指。

多年不见之后,《聊斋》觉得比较纤巧单薄,不想再看,纯粹记录见闻的《阅微草堂》却看出许多好处来,里面典型十八世纪的道德观,也归之于社会学,本身也有兴趣。纪昀是太平盛世的高官显宦,自然没有《聊斋》的社会意识,有时候有意无意轻描淡写两句,反而收到含蓄的功效,更使异代的读者感到震动。例如农忙的季节,成群到外乡“插青”的农妇,偶尔也卖淫,当地大户人家临时要找个女人,她们公推一个少妇出来,她也“册首无语”。伙伴间这样公开,回去显然瞒不住,似乎家里也不会有问题,这在中国农村几乎不能想象,不知道是否还是明末兵燹,满清入关后重大破坏的结果。手边无书,可能引错。这又已经六七年了,也说不定都缠夹,“姑妄言之”(纪昀的小标题之一)。

又有三宝四宝的故事:两家邻居相继生下一男一女,取名三宝四宝,从小订了婚,大家嘲笑他们是夫妻,也自视为夫妇。十三四岁的时候逃荒,路上被父母卖到同一个大户人家,看他们的名字以为是兄妹,乡下孩子也不敢多说。内外隔绝,后来四宝收房作妾,三宝抑郁而死。四宝听见这消息,才哭着把他们的关系告诉别的婢媪,说一直还想有这么一天团聚,现在没指望了。长嚎了几声,跳楼死了。转述这件新闻的人下评语说:“异哉此婢,亦贞亦淫,不贞不淫。”惋惜她死得太晚。纪昀总算说他持论太严,不读书的人,能这样也就不容易了。

这里的鬼故事有一则题作“喷水老妇”,非常恐怖:一个人宿店,夜里看见一个肥胖的老妇拿着烫衣服用的小水壶,嘴里含着水喷射,绕着院子疾走。以为是隔壁裁缝店的人,但是她进屋喷水在大炕上睡的人脸上,就都死了。他隔窗窥视,她突然逼近,喷湿了窗纸,他立刻倒地昏迷不醒,第二天被人发现,才讲出这件事。这故事有一种不可思议,而又有真实感,如果不是真事,至少也是个噩梦。但是《阅微草堂》的鬼狐大都说教气息太浓,只有新疆的传说清新浑朴,有第一手叙述的感觉。当地有红柳树,有一尺来高的小人叫红柳娃,衣冠齐整,捉到了,会呦呦作声哀告叩头。放它走了,跑了一段路又返身遥遥叩首,屡次这样,直到追不上为止。

最近读到“棉内胡尼”的事,马上想起红柳娃。夏威夷据说有个侏儒的种族,从前占有全部夏威夷群岛,土著称为棉内胡尼(menehuni)。内中气候最潮湿的柯文岛——现在的居民最多祖籍日本的菜农——山林中至今还有矮人的遗民,昼伏夜出,沿岸有许多石砌的鱼塘,山谷中又有石砌沟渠小路,都是他们建造的。科学家研究的结果,棉内胡尼确实生存过,不过没有传说中那么小。像爱尔兰神话中的“小人”(little people)与欧洲大陆上的各种小精灵,都只是当地早先的居民,身材较瘦小。棉内胡尼与夏威夷人同种,是最早的一拨移民,西历十二世纪又来了一拨,自南方侵入,征服了他们。柯艾岛似乎是他们最后的重镇,躲在山上昼伏夜出,有时候被迫替征服者造石阶平台等工程。据说只肯夜间工作,如果天明还没完工,就永远造不成。

后来他们大概绝了种,或者被吸收同化了,但是仍旧有人在山间小路上看见怪异的侏儒,神出鬼没。有个檀香山商人,到这荒山上打猎,夜间听见人语声,是一种古老的夏威夷方言,而他们这一行人始终没看见这山谷里有人烟。檀香山又有个科学家到这岛上收集标本,在山洞里过夜,听见像是钉锤敲打石头的声音,惊醒了在洞口张望,看见小径上有一点灯光明灭。他喊叫着打招呼,灯光立即隐去。第二天早上看见地下补上新石头,显然在修路。以为是私贩酿酒搬运下山,告诉老夏威夷人,却微笑着说:“棉内胡尼只打夜工。”——见夏威夷大学葛罗夫。戴教授(a. grove day)所编《夏威夷的魅惑》(“the speli of hawaii)散文选。

人种学家瑟格斯(r. g. suggs)说:“夏威夷的‘棉内胡尼’传说,在南太平洋有些别的岛上也有,其他的太平洋岛屿也有。出自一个共同的神话底层夏威夷从来没有过漆黑的侏儒。”原来棉内胡尼非常黑,会不会是指菲律宾小黑人?马来亚、安达门群岛、新几尼亚、澳洲东北角森林也有小黑人,台湾残存的少数“矮人”,想必也是同种。现在零零碎碎剩下不多了,原先却是亚洲最早出现的人种之一,结集处分布很广。戴教授说科学家“暂定”夏威夷有过矮人,大概因为夏威夷从未有过小黑人,所以认为与夏威夷人同种。同种而稍矮,似乎不会给传得这么玄乎其玄。

前面引瑟格斯的话,在他的书《泡丽尼夏的岛屿文化》里面。夏威夷、塔喜堤等群岛统称泡丽尼夏,书中说岛人来自华南,广州海南岛一带。因为汉族在黄河流域势力膨胀,较落后的民族被迫往南搬,造成一串连锁反应,波及到东南亚。

考古学发现四千年前华南沿海居民已经有海船,在商朝以前就开始向海外发展。港台掘出的石器陶器,代表当时华南的文化,用石头捶捣树皮作布,也跟夏威夷一样——为求通俗,以下概用夏威夷代表泡丽尼夏——尤其是一种梯级形凿子,柄部一边削掉一块,拿着比较伏手,是夏威夷石凿的特征,起源于华南内陆与沿海,亚洲别处都没有。夏威夷人相信他们来自西方日落处一个有高山的岛,“夕阳里的故乡夏威基(hawaiki)”,原来夏威基就是多山的华南越南海岸,也确是在西边。

夏威夷又有大木筏,传说有人驾着七级筏子回夏威基,两层在水底。有的回去了又出来,也有的留在大陆被同化了。这样说来,他们是最早的华侨,三四千年前放洋,先去菲律宾,南下所罗门群岛,也许另有一支沿东南亚海岸到印尼。西汉已经深入南太平洋,东汉从塔喜堤航行三千英里,发现夏威夷,在太平洋心真是沧海一粟,竟没错过,又没有指南针,全靠夜观星象,白天看海水的颜色,云的式样。考古学家掘出从前船上带着猪、鸡、农植物种籽,可见是有计划的大规模移民,实在是人类史上稀有的奇迹。同一时代西方中东的航海家紧挨着海岸走,都还当桩大事。

我们且慢认侨胞。语言学家戴安(i. dyen)根据计算机分析,认为夏威有人另有发源地,在所罗门群岛东南,纽海不列地斯或边克斯群岛,岛人打鱼为生,约在五千年前就在大洋面上航行,往西到印尼、菲律宾、台湾通商,又不知道在东南亚什么地方学到农业,印尼等地都还没有。倒了过来自东而西,推翻了前此一切从亚洲出海东行的理论,——日本人相信他们的祖先来自东方日出处,不知道是否指这批东来的航海者。当地本来已经有土著,但是他们有理由对这一支引以为荣。许多民间传说都像荷马史诗一样在近代证实了。

夏威夷人究竟是亚洲出去的还是西太平洋上来的,论争还在进行中,是倾向后一说的较多:先向西发展到东南亚,再向东扩张,商朝中叶的时候发现塔喜堤,是少数人遇见风暴漂流去的,内中有印尼人。他们有计划的移民只限二三百英里之遥,长程的都是飓风吹去或是潮流送去。此外又有秘鲁的印第安人乘筏子漂流到塔喜堤,都混合成为一族。后来发现夏威夷,也是无意中漂流到的,不是像名著小说与影片《夏威夷》中的壮举。(见魏达(a. p. vayda)编《太平洋的民族与文化》)事实往往就是这样煞风景。

瑟格斯说夏威夷黑侏儒的传说,许多别的岛上都有,“出自一个共同的神话底层”,换句话说,是大家共同的意识下层酝酿出来的神话,也就是所谓“种族的回忆”。南太平洋岛人的潜意识里都还记得几千年前在菲律宾、台湾、马来半岛遇见的小黑人。

夏威夷与塔喜堤语言大同小异,至今塔喜堤人称下层阶级的人为“棉内胡尼”,这名词显然是他们先有,带到夏威夷去的。瑟格斯认为在史前的夏威夷,大概“棉内胡尼”也是指下等人,然后移用在神话中的矮人身上,“是轻侮下层阶级的表示”。

我觉得可能有个较简单的解释:夏威夷人称神话中的矮人为“下等人”,因为矮人曾经被奴役,是下等人。非洲也有小黑人,躲在刚果森林里很少露面,但是对当地的黑人一向臣服。黑人不但体力优越,已经进化到铁器时代农业社会,小黑人打了猎来献上野味,交换香蕉铁器陶器。夏威夷人当初在东南亚,与小黑人也许是类似的情形。夏威夷神话里的矮人只肯做夜工,那是被迫服役,而又像非洲小黑人一样怕羞,胆怯避人,所以乘夜里来砌墙筑路。如果是这样,那么“棉内胡尼”这名词有一个时期兼指小黑人与下层阶级,因为二者是合二而一的。塔喜堤人移植夏威夷,失去联络后,语言分别发展,各自保存了“棉内胡尼”两个意义中之一,另一失传。这样似乎也还近情理。前面引戴教授书上说,棉内胡尼与欧洲民间传说的小精灵一样,不过是比较矮小的较早的居民。现在我们知道棉内胡尼其实不是夏威夷本土的,而是夏威夷人第二故乡的小黑人。欧洲没听说有过小黑人。传说的小人会不会也就是小黑人,也是悠远的种族的回忆中的事,不在欧洲?

欧洲的小精灵里面,有一种小妖叫“勃朗尼”(brownbie,即“褐色的东西),人形而极小,是成年男子,脾气好,会秘密帮助人料理家务,往往在夜间,人不知鬼不觉,已经绘做好了,与棉内胡尼的行径如出一辙,不过一个在家里当差,一个在户外干活。现代英美有一支女童子军穿褐色制服,叫勃朗尼,顾名思义,是叫她们做主妇的助手。也有男童勃朗尼。又有勃朗尼牌子的廉价摄影机,后来凡是便宜的照相机都叫勃朗尼。美国人常吃一种粗糙的巧克力果仁糕,切小长方块,也叫勃朗尼,谚语“勃朗尼工作”指无报偿的辛勤工作,为人作嫁。儿童故事插图上画勃朗尼总画他们穿着咖啡色的中世纪紧身呢袄,同色裤袜,通身褐色,其实“褐色的东西”指肤色的可能性较大。显然是替白人服役的小黑人——小黑人都是棕色皮肤,不很黑。

欧洲没有小黑人,这是亚洲还是非洲的?威廉·浩伍士(著有《人类在形成中》(mankind in the making))认为两大洲的小黑人同是非洲黑人变小,亚洲的是从非洲去的,但也承认两处的小黑人并不相像,倒反而是亚洲的比较像非洲黑人。非洲的小黑人头大身小,臂长腿短,不像亚洲的匀称。黑人实行多妻制,有时候贪便宜,娶小黑人做老婆,黑女人没有肯嫁小黑人的,也吃不了刚果森林里生活的苦处。——赛亚国(前刚果)今年二月初征了一千名小黑人入伍当兵,不知道是否吸收同化的先声。

亚洲附近没有真正的黑人,所谓“海洋洲黑人”如所罗门群岛人并不鼻孔朝天、厚嘴唇,头发也不一定是密卷,也有波浪形或是直头发。亚洲小黑人头发却与非洲大小黑人一样。,身量高矮,两千年左右就可以变过来,面貌毛发却不容易改变。浩伍士认为这种特殊化的头发,倘是适应环境分别进化,也不会这样完全一样。

他推测非洲小黑人是因为于旱避入森林,适应环境,才缩小的,在林中活动较便。然后沿着“热带森林带”,一直扩展到南亚、东南亚,途中只有阿拉伯是沙漠,史前气候虽然屡经变迁,始终没有过热带森林,小黑人过不去。浩伍士也承认这是个疑问。但是他们缩小的原因并不确定,有人认为是缺乏钙质与碱。(见e. a. hooton著《出身猿猴》“up from the appes)在森林里藏身,是被大一号的人压迫,那是他们的避难地区,起初到处住得,例如柏赛尔(j. birdsell)等发现小黑人最初到澳洲遍布全大陆,显然并不是必须依附热带森林。究竟非洲小黑人是否黑人变小,也还是个疑问。根本黑人本身的来源就是个谜。至今没有发现黑人远古的化石骨殖。

这可能是因为黑人发源于西非热带森林内,气候湿热,骨骼很难保存。先有黑人还是先有小黑人,像“先有鸡还是先有鸡蛋”也是个谜。大小黑人并不怎么相像,小黑人比亚洲小黑人还更不黑,也许是世代在森林里晒不到太阳,变白了。肤色灰黄,至多淡褐色,有的眼睛也淡褐色,窄长脸,薄嘴唇,鼻孔不掀,比黑人眉骨高,头圆,胡子多,汗毛重,往往浑身红毛。但是天生老相,脸上颈子上都是极深的皱纹,确是像“老缩了”的人。多数人种学家相信他们另有多毛的个子不矮的祖宗,不是黑人,黑人是后起的种族。中国春秋的时候,波斯人、迦太基人到西非,都说人口稀少,只有小黑人。(见库恩(c. s. coon)著《人类的故事》(“the story of man”))四十年代有个人种学家莫维斯(h. l. movius)在地图上划了道线,沿着天山,下接喜马拉雅山,到印度洋为止,人称“莫维斯线”;过去一百万年间,直到一万年前最后一个冰河时代结束,这一带地方都没有人类,两千英里的“无人区”,隔离了黄种白种人。只有夏季有个温暖的走廊穿过新疆,可能突破莫维斯线——至少突破过一次,抵达山西,南边也有一次从印度到印尼。但是直到一两万年前冰河解冻,莫维斯线以东可以说没有白种人,只有黄种人与澳洲人种——澳洲土人是从东南亚下去的,本来华南也有——近两年世界女网球单打冠军赛选手伊凤·古莱刚就是澳洲土人,大家也许都看见过照片,是个黑里俏的少女。土人都是波浪形黑头发,肤色苍黑,不像黑人黑得发亮,也有金黄色卷发,有些人种学家称为早期白种人,体型也相近,毛发特别浓重,像北海道的虾夷。库恩只承认虾夷是白种,来历不清楚,也许是最近一万年内来到东北亚。他将澳洲土人列为另一主要人种,视为最古老的人类,还保留人猿时代有些特点,如多毛,眉骨特高等等。这两派主张其实分别不大,因为另一派认为白人是最古老的人种,澳洲土人又是白人中最古老的一支。库恩也将白人列为一个古老的人种。

他写澳洲人种在东方与黄种人平分秋色,几十万年来边界开放,华南两广是他们的接触区。在与黄种人接触之际或之前,不知道什么时候,澳洲人种有一部分人变小了,成为海洋洲小黑人,与非洲小黑人不相干。

库恩提出血型、指纹的研究作证。指纹的式样分三种。我们小时候只听见说有“螺”与“簸箕”的分别,螺是圆的,十只手指上,螺越多越好,聚得住钱,但是又说“男人簸箕好,会赚钱,把钱铲回家来。女人螺好,会积钱。”“手上没螺,拿东西不牢,”老是掉在地下砸破了。第三种指纹却没有听见过,叫“穹门形”,几乎全是平行线,近指尖方才微拱,或为一个低塌的穹门。我们没听见说,大概因为少。全世界各种族,穹门形指纹没有超过百分之八的。唯一的例外是非洲小黑人与南非另一种五短身材黄褐皮色的“布史门”人(bush man),与几个新近与小黑人通婚的黑人部落,穹门形占百分之十至十六。在欧洲、西亚、非洲、印度(限印度教徒),簸箕最多,占百分之五十二至七十五;包括非洲小黑人、布史门人,也包括虾夷,印度人虽黑,也是白种。换句话说:白种人与非洲人簸箕最多。黄种人(包括印第安人)螺较多,最高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澳洲土人,海洋洲小黑人螺最多,最低限度也有百分之五十以上。因此从指纹上看来,海洋洲小黑人与澳洲土人是近亲,而与非洲小黑人是毫无关系;凡是非洲人,都与白种人接近。莫维斯线以西,黑白种人显然打成一片,但是内中非湘两种矮人又自成一系。印第安人是一两万年前冰河时代末期从西伯利亚步行到美洲的,黄种成份居多,“红种”这名词已经作废。

澳洲土人虽然黑,虽然长相像白种人,却与黑白种人相距最远,倒是黄种人居中。这也是符合库恩书上,根据血型多寡排列的一张种族关系表。(书名《现今的种族》(“the living races”))。

个人的血型不是像父亲就是像母亲。中国从前判案,当堂滴血测验父子关系,还真有点道理。当然如果像母亲就冤枉了,但是也可能父母同型,而且遗传性是父方的影响更强,所以还是出岔子的可能性不太大。

一个种族内,各种血型多寡的比率,以及指纹、耳蜡——黄种人耳蜡松碎,黑白种人耳蜡油腻,澳洲土人则未经调查——这几种遗传性,不是适应环境养成的,比较固定,用来判别种族比较可靠。但是也有人指出,可能移民年代太久,同族也会分道发展,异族接壤通婚,也会同化。而且血型多寡虽说与适应环境无关,有些血型——例如b型——对于有些流行病抵抗力较强。如果瘟疫流行,a、o血型的人大批死去,这地区b型的比率势必增加,所以血型多寡还是受环境影响。根据血型等等推断种族来源,也不能完全作准,只能供参考。

海洋洲小黑人与澳洲人种血型指纹相像,也许是长期杂居的结果。(刚恩(s. m. garn)著《人类的种族》(“human races”))认为两大洲小黑人可能是一个来源,也可能不是,“但是至少可以说:大概有个共同的原籍在太平洋岸”——指东亚沿海。胡腾相信澳洲土人是早期白种人掺入小黑人血液,现代人里面最与虾夷相近。虾夷从前可能横跨亚洲,蔓延到欧洲俄国西部都有。俄国农民大概虾夷的成份很大。胡腾把小黑人分作“婴儿型”与“成人型”(也就是老相)两种。据他说,刚果森林里两种都有,新几尼亚内地山上也两种都有,马来半岛大概也都有。菲律宾、安达门群岛只有“婴儿型”,稍微高些、黑些,黑眼睛,体毛胡须不多,但是比黑人多毛。“婴儿型”大概后起。非洲与海洋洲都是两种都有。他认为两大洲小黑人同源,发源地应当是一个中间区域——亚洲。亚洲别的种族比他们高大健壮,又比他们进化,把他们排挤到边远地区,分投东西两端,到他们现在的居留地。小黑人的祖先并不矮,是最初还不分种族的人,比较接近早期白种人。多数人种学家相信非洲小黑人的祖先是普通身材、多毛的“非黑人”,也跟胡腾心目中的一切小黑人的祖宗相差不远。“非黑人”也“非黄种”,因为黄种人不多毛,而早期白种人比现在还更是“老毛子”。

胡腾分析印第安人的血统,叙述他们在一两万年前远足赴美的时候,黄种人、“澳、虾”早期白人、现代型白人、与刚变小的小黑人都在东亚“转来转去”。不论小黑人变小是在亚洲哪一部分,从东亚去非洲,从西亚或南亚到东亚,新疆都是必经之地,应当有过小黑人。“红柳娃”就是躲在红柳树林里的小黑人,当然没有后来传说的那么小,而且非常原始,不穿衣服,不会衣冠楚楚。把他们打扮成华丽的玩偶,这是新疆人的幻想加上去的唯一的装点。关内就没有小人的传说。笔记里偶然有狐仙幻化小人的故事,但是那又是一回事。——原因可能是黄种人里的汉族始终与小黑人隔离,汉族扩展后,小黑人已经分投深山密林海岛藏匿,东亚大陆上与小黑人共处过的,走的走了,留下的沉没在汉文化里,失落了种族的回忆。

新疆与俄属中亚同是西域,直到一千年前还通行印欧系语言,大概是波斯话。印欧系语言最初传入欧洲,是三四千年前从俄国南部带到英伦三岛,称为早期赛尔梯克(celtic)语言,大概是德国人带去的。同时也带到法国西班牙,后来罗马兴起,才被拉丁文取代。欧洲神话里的小人似乎在爱尔兰、威尔斯这两个塞尔梯克国度传说最盛,德国次之。显然这民间传说是跟着第一拨印欧语言西来,在拉丁国家就没扎下根。英国本身被诺曼人征服过,多少有点拉丁化,对这些小精灵不太认真。荷兰邻近德国,也有地仙式的矮人的传说,殖民美洲的时候带到北美,写进华盛顿。欧文的《李伯大梦》小说。格林童话《白雪公主与七矮人》里面的,也同是与实际生活里的侏儒一样大,头大身小,发育不均,显然就是胡腾所谓“成人型”小黑人,是原有的一种——“婴儿型”后起。

神话中的矮人当是传说初期,还是小黑人的原形,后来逐渐加油加酱,种类繁复,如褐衣小人“勃朗尼”只有尺来高,都是浑身匀称。字典上“勃朗尼”归入小仙人(fairy)类,都是人形而较小,也大小不一。小仙人有翅膀会飞。非洲小黑人能像猴子似的在树梢飞跃,“会飞”大概是从这上面来的,所以不像天使的翅膀有羽毛,而是蝉翼式,透明,似有若无。小仙人大都是美貌的成年人,也有男有女,有好有坏,最小的只有两三寸高,但是多数有“三尺之童”那样——小黑人身长四嫡以上。我觉得这一点最有兴趣,因为凡是臆造的小人国,小人总是至多一两尺高,决不会只比我们矮那么一截子。其实比例稍微改变一点,会有一种超现实的怪异感。专凭幻想就是想不到。这一点,西方电影戏剧也从来没有表达出来,总是用小女孩演小仙人,连灰姑娘的教母也没扮出成年妇女的模样,再不然就是普通女演员,穿上有翅膀的小仙人服装,显得狼犺笨重。近代由于影剧的影响,已经渐渐忘了小仙人比人小。

另有一种穿绿的小人叫“艾尔夫”(elf),大都在山区——海洋洲的小黑人也是大都在多山的地方——爱捉弄人,所以渐渐给说成顽童,本来似乎多数是青壮年,在草丛中出没,运气好的人遇见他们,碰他们的高兴,有时候会发现一小罐金子。圣诞老人有许多艾尔夫帮他制造玩具,分赠全世界儿童,这是近人附会。艾尔夫似乎不事生产,代表不驯服的小黑人,对人好起来非常好,但是喜欢恶作剧,容易翻脸。绿衣似是象征性,住在树林里的原始人都擅于隐蔽自己,往往对面不见人,所以在传说中变成穿着保护色的衣服,像侠盗罗宝汉麾下的“绿色人”。

又有一种丑陋的老头子叫“诺姆”(gnome),住在地洞里守矿或看管宝藏,像守库神一样,会吓唬人,使可怕的事故发生。也像一群艾尔夫看守一罐子金子,窖藏的主题屡次出现,使人联想到太平天国的藏镪、北非维希政府埋藏的金条,都是战败国藏匿资金的传说,引起无数掘宝的故事。显然原始人在土地被占领后,转入地下,也有他们珍视的东西埋在地里。至于矿藏所在地,古代部落本来都秘不告人,沦陷后也许仍旧暗中守护,吓退开矿的人,或者暗加阻挠,也不一定是老头子出马,也就是天生老相的小黑人。

现代有个英文名词:“祖利克的诺姆”,指瑞士银行家——祖利克这城市是瑞士金融中心——为了吸收资金,特创隐名存户制度,代守秘密,在国际金融界特别具有神秘色彩,像看守窖藏的地底小老妖。还有一种隐形的叫“格软木林”(gremlin),调皮淘气,与这些小老头子同属妖魔类,都对人类不怀好意。韦布斯特字典上说:“二次世界大战,有些飞行员说有格软木林作祟,使飞机发生故障。”二十世纪中叶的空军还相信这些,真是奇谈,也可见这传说实在源远流长。格软木林这名词有时候也活用,例如本年一月初美国《新闻周刊》上,华盛顿“议会雇员格软木林们”选出十大邋遢议员,衣着最不整洁,不入时。称议会雇员为格软木林,因为是议员各自雇用的幕僚与职员,默默无闻,做幕后工作,永不出头露面,等于隐形小妖。汽车也有个新出的牌子叫格软木林,号称“成本最低的美国制汽车”,表示坦白,成本低当然廉价。取这名字是极言其小而神出鬼没。原先的格软木林当是小黑人被淘汰后剩下极少数遗民,偶尔下山偷袭,做破坏工作,事后使人疑神疑鬼。至今英美儿童还买来玩的有一种小型烟火,叫“仙光”(fairy lights),一尺多长的一根木签握在手里,另一端不断地爆出蓝色火星。大概算是小仙人作法的魔杖,但是最初可能是代表点火棒。也是“火攻”的武器。原始人常常随身携带火种。有些民族已经发现了火的功用,但是不懂得怎样钻木取火,例如安达门群岛的小黑人。这一群岛屿刚发现的时候,岛上不许别的种族上岸,因此小黑人成份最纯,他们就不会取火。那更要把火种带来带去,不让它熄火。又,草地上生一圈菌类,叫“仙环”(fairy ring),是一群小仙人手牵手跳圆舞,像“步步生莲花”一样生出来的。蘑菇有时候有毒,这是小黑人绝迹后已经被美化,仍旧留下的一丝戒备的感觉。

这一大套传说,内容复杂丰富,绝对不是《镜花缘》或《葛利伐游记》里面的穿心国、大人国、小人国可比。是传统,时间与无数人千锤百炼出来的。传到后来神话只有孩子们相信,成了童话。西方童话里超自然的成份,除了女巫与能言的动物,竟全部是小型人,根据小黑人创造的。美妙的童话起源于一个种族的沦亡——这具有事实特有的一种酸甜苦辣说不出的滋味。

前面引了许多人种学的书,外行掉书袋,实在可笑。我大概是向往“遥远与久远的东西”(the far away and the long ago),连“幽州”这样的字眼看了都森森然有神秘感,因为是古代地名,仿佛更远,近北极圈,太阳升不起来,整天昏黑。

小时候老师圈读《纲鉴易知录》,“纲鉴”只从周朝写起,我就很不满。学生时代在港大看到考古学的图片,才发现了史前。住在国外,图书馆这一类的书多,大看之下,人种学又比考古学还更古,作为逃避,是不能跑得更远了。逃避本来也是看书的功用之一,“吟到夕阳山外山”,至少推广地平线,胸襟开阔点。

前文引库恩等,也需要声明一声,库恩在他本国声誉远不及国外,在英国视为权威,美国现在多数人种学家都攻击他的种族研究迹近种族歧视。胡腾是哈佛教授,已经逝世,那本书是一九四六年改写再版,年代较早,所以不像库恩成为众矢之的。我觉得时代的眼光的确变得很厉害,再如《金银岛》作者斯提文生,他有个短篇小说,不记得题目是否叫《瓶》(“the bottle”),套《天方夜谭》神灯故事,背景在夏威夷,写土著有些地方看着使人起反感。这是因为现代人在这方面比前人敏感——当然从前中国人也就常闹辱华,现在是普遍的扩大敏感面——但这是道德与礼俗的问题,不应当影响学术。库恩书中一再说今后研究种族有困难,有人认为根本没有种族这样东西,只有遗传的因子。大概他最招忌的是说黄种白种人智力较高,无形中涉及黑人教育问题,是美国目前最具爆炸性的题目之一。其实库恩认为黑种白种人在史前也就一直渗杂,对于有种族观念的白人是个重大的打击。

但是反对派认为用骨骼判别种族不可靠,光靠血型也不行,而且血型往往无法查考,因此绝口不谈来历,只研究社会习俗,以资切磋借鉴,也就是社会人种学。

二次世界大战末,是听了社会人种学家的劝告,不废日皇,结果使日军不得不“齐解甲”,(见黑斯(h. r. hays)编《自猿猴到天使》选集引言)可见社会人种学在近代影响之大。这本书特别提到玛格丽。米德研究撒摩亚——也是个泡丽尼夏岛屿——的青少年,促进西方二十年代末的性的革命——比最近的一次当然中庸些——此后她研究新几尼亚几个部落,又发现两性阳刚阴柔的种种分别大部分都是环境造成的。这学说直到最近才大行其道,反映在“一性”化的发型衣饰上,以及男人带孩子料理家务等等,不怕丧失男子气。近十年来也许由于西方的一种彷徨的心理,特别影响社会风气,难怪米德女士成为青年导师,妇运领袖,一度又提倡“扩展家庭”,补救原子家庭的缺点,例如女人被孩子绊住了,妨碍妇女就业。“扩展家庭”比大家庭更大,不拘父系母系,也不一定同住,姑母舅父都有责任照应孩子,儿童也来去自由,闹别扭可以易子而教。也是一种“夏威夷”制度,印尼马来亚与泡丽尼夏诸岛都有。热带岛屿生活比较悠闲,现代高压的个人主义社会里恐怕行不通。历史是周期性的,小家庭制度西方通行已久,所以忘了大家庭的弊病,只羡慕互助的好处。美国有些青年夫妇组织的“公社”是朋友合住,以亲族为单位的还没有,也住不长,大概是嬉皮型的人才过得惯。但是小家庭也不是完全不需要改进,佛洛依德式的家庭就是原子家庭。“扩展家庭”有许多长辈给孩子们作模范,有选择的余地,据说不大会养成各种心理错综,至少值得作参考。

西方刚发现夏威夷等群岛的时候,单凭岛人的生活情调与性的解放,风靡了十八世纪欧洲,也是因为状貌风度正符合卢骚“高贵的野蛮人”的理想,所以雅俗共赏,举国若狂。直到十九世纪中叶还又有“南海泡泡”(south sea bubble)大骗局,煽起南太平洋移民热,投资热,英法意大利都卷入,不久泡泡破灭,无数人倾家荡产,也有移民包下轮船,被送到无人荒岛上,终年霖雨的森林中,整批、大批的人饿死病死。这些都是《叛舰喋血记》这件史实的时代背景。两次拍成电影我都看过,第一次除了却尔斯。劳顿演船长还有点记得,已经没什么印象。大致是照三十年代的畅销书《邦梯号上的叛变》(诺朵夫、霍尔合著(nordhoff&hall))写叛舰“觅得桃源好避秦”之后,就不提了。马龙白兰度这张影片却继续演下去,讲大副克利斯青主张把船再驶回英国自首,暴露当时航海法的不人道。水手们反对,当夜有人放火烧船,断了归路,克利斯青抢救仪器烧死。

烧船是事实,荒岛当然不能有海船停泊,怕引起注意。近代辟坎岛上克利斯青的后裔靠雕刻纪念品卖给游客度日,一度到欧洲卖画,五○年间向访问的人说:当初克利斯青“一直想回国投案”,曾载《读者文摘》。照一般改编剧本的标准来说,这一改改得非常好,有一个悲壮的收梢,而且也不是完全没有根据。

十八世纪英国法律本来严酷,连小偷都是流放的罪名。航海法的残忍,总也是因为帆船远涉重洋,危险性太大,不是实在无路可走的人也不肯做水手,所以多数是囚犯,或是拉夫拉来的酒鬼,不用严刑无法维持纪律。叛变不分主从,回国一定处绞,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片中的克利斯青自愿为社会改革而死,那又是一回事,手下这批人以性命相托,刚找到了一个安身处,他倒又侃侃而谈,要他们去送死。我看到这里非常起反感,简直看不下去。

名小说家密契纳(著有《夏威夷》等;与前面提过的戴教授合著《乐园中的坏蛋》散文集(“rascals in paradise”)),写太平洋上的异人,有的遁世,有的称王,内中有郑成功,也有“邦梯号”的布莱船长。布莱对于太平洋探险很有贡献,并且发现澳洲与新几尼亚之间一条海峡,至今称为布莱海峡,可算名垂不朽。这本书根据近人对有关文件的研究,替他翻案。他并不是虐待狂,出事的主因是在塔喜堤停泊太久,岛上的女人太迷人,一住半年,心都野了,由克利斯青领头,带着一批青年浪子回去找他们的恋人。但是叛变是临时触机,并没有预谋。那天晚上克利斯青郁郁地想念他的绮萨贝拉——是他替她取的洋名——决定当夜乘小筏子逃走。偏那天夜间特别炎热,甲板上不断人,都上来乘凉,他走不成。刚巧两个当值人员都怠职睡熟了,军械箱又搬到统舱正中,为了腾出地方搁面包果树——这次航行的使命是从南太平洋移植面包果,供给西印度群岛的黑奴作食粮,但是黑人吃不惯,结果白费工夫——克利斯青藉口有鲨鱼,问军械管理员拿到箱子钥匙。更巧的是几个最横暴的海员都派在克利斯青这一班,午夜起当值。内中有三个在塔喜堤逃走,给捉了回来,共有七个人犯事挨过打,都在午夜该班。于是克利斯青临时定计起事,其余的员工有的胁从,有的一时迷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那“拜伦型的大副”那年二十四岁,脸长得一副聪明相,讨人喜欢,高个子,运动员的体格。布莱事后这样描写他:“身坯结实,有点罗圈腿,有出汗太多的毛病,尤其手上,甚至于凡是他拿过的东西都沾脏了。”布莱形容他自然没有好话。骑马过度容易罗圈腿,英国乡绅子弟从前都是从小学骑马。手汗多,似乎是有点神经质。

诺朵夫也写他脾气阴晴不定,头发漆黑,肤色也黑,再加上晒黑,黝黑异常——倒和绮萨贝拉是天生注定的一对。——诺朵夫认为他想单独逃走是为了跟船长屡次冲突——因为对他不公,并不是主持公道——后来临时变计,占领了这条船,宣布要用铁链锁住船长,送回英国治罪。同伙的船员一致反对回英,这才作罢。事后他与少年士官白颜谈起,又强调他的原意是把船长解回英国治罪。最后与白颜等两个士官诀别,还又托他们回国后转告他父亲,他本意是送船长回国法办,虽然父亲不会因此原宥他,至少可以减轻他的罪行。

再三郑重提起这一点,但是船长究竟犯了什么罪?鞭笞怠工逃跑的水手,是合法的。密契纳代船长洗刷,但是也承认他“也许”克扣伙食——吞没九十磅乳酪,多报咸肉,造假帐。至于扣食水,那是他太功利主义,省下水来浇灌面包果树。后来他第二次衔命去取面包果,澳洲海洋探险家马太,福林德斯那时候年纪还小,在那条船上当士官,后来回忆船上苦渴,“花匠拎水桶去浇灌盆栽,他和别人都去躺在梯级上,舐园丁泼撒的琼浆玉液”。士官尚且如此,水手可想而知。

邦梯号上有个少年士官偷了船长一只椰子,吃了解渴。船长买了几千只椰子,一共失去四只,怪大副追查不力,疑心他也有份。在这之前几天,派克利斯青带人上岸砍柴汲水,大队土人拦劫,事先奉命不准开枪,因为怀柔的国策。众寡不敌,斧头、五爪铁钩都给抢了去。土人没有铁器,异常珍视,拿去改制小刀。回船舰长不容分辩,大骂怯懦无用。

在塔喜堤,船长曾经把土人馈赠个别船员的猪只、芋类和土产一律充公,理由是船上只剩腌干食品,需要新鲜食物调剂,土产可以用来和别处土人交易。大副有个土人朋友送了一对珠子,硬没给他拿去。但是这都不是什么大事,等回国后去海军部告发,还有可说,中道折回押解交官,一定以叛变罪反坐。不但是十八世纪的海军,换了现代海军也是一样。五十年代美国名著小说改编舞台剧电影《凯恩号叛变》(“the caine mutiny”)。本来是套《叛舰喋血记》,里面一碗杨梅的公案与那四只椰子遥遥相对,但那只是闹家务,要不是战时船长犯了临阵怯懦的罪嫌,不然再也扳不倒他。

克利斯青不是初出道,过了许多年的海员生活,不会不知道里面的情形,竟想出这么个屎主意,而且十分遗憾没能实行,可见他思路不清楚。影片中迟至抵达辟坎岛后,才倡仪回国对质,更不近情理,因为中间有把船长赶下船去这回事,有十八个人跟去,全挤在一只小船上,在太平洋心,即使能着陆,又没有枪械抵御土人,往西都是食人者的岛屿。这一个处置方法干系十九条人命,回去还能声辩控拆船长不人道?

密契纳这篇翻案文章纯是一面倒,也不能叫人心服:“无疑地,福莱彻。克利斯青的原意是要把船长与忠心的人都扔到太平洋底,但是叛党中另有人顾虑到后果,给了布莱一干人一线生机”这未免太武断,怎见得是别人主张放他们一条生路,不是克利斯青本人?书中并没举出任何理由。而且即使斩草除根,杀人灭口,一年后邦梯号不报到,至多两年,国内就要派船来查,这条规则,克利斯青比他手下的人知道得更清楚。

还有白颜等两个士官、五名职工没来得及上小船,挤不下,船长怕翻船,喊叫他们不要下来:“我不能带你们走了!只要有一天我们能到英国,我会替你们说话!“克利斯青不得不把这几个人看守起来。大船继续航行,经过一个白种人还没发现的岛,叫拉罗唐珈,岛上土人胆小,也还算友善,白颜不明白他为什么不选作藏身之地,却在英国人已经发现了的土排岛登陆,土人聚集八九百人持械迎敌,结果没有上岸,驶回塔喜堤,补充粮食,采办牲畜,接取恋人,又回到土排岛。这次因为有塔喜堤人同来,当地土人起初很友好。

他们向一个酋长买了块地,建造堡垒。克利斯青坚持四面挖二丈深四丈阔的水沟,工程浩大,大家一齐动手,连他在内。不久,带来的羊吃土人种的菜,土人就又翻脸,誓必歼灭或是赶走他们,一次次猛攻堡垒,开炮轰退。渐渐无法出外,除非成群结队全副武装。生活苦不堪言,住了两三个月,克利斯青知道大家都恨透了这地方,召集会议,一律赞成离开土排岛,有十六个人要求把他们送到塔喜堤,其余的人愿意跟着船去另找新天地。

密契纳为了做翻案文章,指克利斯青抛弃同党,让他们留在塔喜堤,军舰来了瓮中捉鳖,其实是他判断力欠高明,大家对他的领导失去信心,所以散伙。回塔喜堤,诺朵夫认为是怪水手们糊涂,舍不得离开这温柔乡。大概也是因为吃够了土人的苦头,别处人生地不熟,还是只有塔喜堤。仗着布莱一行人未见得能生还报案,得过且过。克利斯青为了保密,大概也急于摆脱他们,把白颜一干人也一并送到塔喜堤上岸。第一次船到塔喜堤的时候,按照当地风俗,每人限交一个同性朋友,本地人对这友谊非常重视,互相送厚礼,临行克利斯青的朋友送了他一对完美的珍珠,被船长充公未遂。这种交友方式在南太平洋别处也有,新几尼亚称为“库拉”(kula)(见马利脑斯基(b. malinowski)日记)两地的友人都是一对一,往来馈赠大笔土特产或是沿海输入的商品,总值也没有估计,但是如果还礼太轻,声名扫地,送不起也“舍命陪君子”。收下的礼物自己销售送人。这原是一种原始的商业制度,朋友其实是通商的对手方,也都很有大商人的魄力。连南美洲西北部的印第安人也有同样的制度,直到本世纪五十年代还通行。都是交通不便,物物交易全靠私人来往,因此特别重视通商的搭档,甚至于在父子兄弟关系之上(见哈纳(m. j. harner)著《吉伐若人》(“the jivaro”))塔喜堤过去这风俗想必也是同一来源,当时的西方人容易误解,认为一味轻财尚义。克利斯青最初准备只身逃亡,除了抛撇不下恋人,一定也是憧憬岛人的社会,满想找个地图上没有的岛屿,投身在他们的世界里。但是经过土排岛之难,为了避免再蹈覆辙,只能找无人荒岛定居,与社会隔离,等于流犯,变相终身监禁。

不管这是否他的决定,不这样也决通不过。

白颜住在塔喜提一年多,爱上了一个土女,结了婚。英国军舰来了,参加叛变的水手们被捕,白颜等也都不分青红皂白捉了去。原来出事那天晚上,克利斯青正预备当夜溜下船舷潜逃,在甲板上遇见白颜,托他回国代他探望家人,万一自己这次远行不能生还。白颜一口应允。克利斯青便道:“那么一言为定。”不料船长刚巧走来,只听见最后两句话,事后以为是白颜答应参加叛变。

出事后,布莱指挥那只露天的小船,连张地图都没有,在太平洋上走了四十一天,安抵马来群岛,是航海史上的奇迹。回国报案,轰动一时,英王破格召见。跟去的十八个人,路上死了七个,剩下十一个人里面,还又有两个中途抗命,“形同反叛”,一个操帆员,一个木匠。到了荷属东印度,布莱提出控拆,把这两个人囚禁起来,等到英国候审。结果只有木匠被堂上申饬了事,另一个无罪开释。

布莱在军事法庭上咬定白颜通谋。白颜的寡母不信,他是个独子,好学,正要进牛津大学,因为醉心卢骚拜伦等笔下的南海,才去航海,离家才十七岁,这是第一次出海,与布莱是世交,他母亲重托了他。案发后她写信给布莱,他回信大骂他儿子无行。这母子俩相依为命,受了这刺激,就此得病,白颜回来她已经死了。

布莱对白颜是误会,另外还有三个人,一个军械管理员,两个小木匠,布莱明知他们是要跟他走的,经他亲口阻止,载重过多怕翻船,不妨留在贼船上,他回去竟一字不提。递解回国途中,军舰触礁,来不及——解除手镣脚铐,淹死了四个。这三个人侥幸没死,开审时,又幸而有邦梯号上的事务长代为分辩,终于无罪开释。布莱不在场,已经又被派出国第二次去南海取面包果。

这时候距案发已经三年,舆论倒了过来,据密契纳说,是因为克利斯青与另一个叛党少年士官,两家都是望族,克利斯青的哥哥是个法学教授,两家亲属奔走呼号,煽起社会上的同情。而且布莱本人不在国内,有人骂他怯懦不敢对质,其实他早已书面交代清楚,并且还出版了一本书,说明事件经过。不管是为了什么原因,也许是“日久事明”,军事法庭第二次审这件案子,结果只绞死三名水手,白颜等三人判了死刑后获赦。

十八世纪末,英国海军陆续出了好几次叛变,都比邦梯案理由充足,最后一次在伦敦首善之区,闹得很大。但是镇压下来之后,都被忘怀了,惟有太平洋心这只小型海船上的风波,举世闻名,历久不衰,却是为何?未必又是克利斯青家族宣传之力。我觉得主要的原因似乎是:只有这一次叛变是成功的。不能低估了美满的结局的力量。主犯几乎全部逍遥法外,享受南海风光,有情人都成眷属,而且又是不流血的革命,兵不血刃,大快人心。出事在西历一七八九年,同年法国大革命,从某些方面说来,甚至于都没有它影响大。狄更斯的《双城记》可以代表当时一般人对法国革命的感觉,同情而又恐怖憎恶,不像邦梯案是反抗上司,改革陋规,普通人都有切身之感。在社会上,人生许多小角落里,到处都有这样的暴君。

布莱除了航海的本领确是个人才,也跟克利斯青一样都是常人,也是他成为一个象征之后,才“天下之恶皆归之”。

邦梯事件后二十年,显然已成定论。船名成了他的绰号:“邦梯。布莱”。但是官运亨通,出事后回国立即不次擢迁——军事法庭上法官认为有逼反嫌疑,责备了他几句,那是没有的事,影片代观众平愤的——此后一帆风顺,对拿破仑作战,又立下军功。生平下属四次叛变,连邦梯出事后归途中的一次小造反算在内。最大的一次叛乱,是他晚年在澳洲做新南威尔斯州长,当地有个约翰。麦卡塞,现代澳洲教科书上都称他为伟大的开荒畜牧家,奠定澳洲羊毛的基础,但是同时也是地方上一霸,勾结驻军通同作弊,与州长斗法,手下的人散布传单骂“邦梯。布莱”:“难道新南威尔斯无人,就没有个克利斯青,容州长专制?”

布莱无子,有六个女儿,那次带了个爱女与生病的女婿,到悉尼上任。现在的大都市悉尼,那时候只是个小小英属地,罪犯流放所。布莱的掌珠不但是第一夫人,而且是时装领袖,每次有船到,她母亲从伦敦寄衣服给她。一次寄来巴黎流行的透明轻纱长袍,黏在身上。

法国大革命后开始时行希腊风的长衣,常用稀薄的白布缝制,取其轻软,而又朴素平民化,质地渐趋半透明。那时候不像近代透明镂空衣料例必衬里子,或穿衬裙,连最近几年前美国兴透明衬衫,里面不穿什么,废除乳罩,也还大都有两只口袋,遮盖则个。拿破仑的波兰情妇瓦露丝卡伯爵夫人有张画像,穿着白色细褶薄纱衬衫,双乳全部看得十分清楚。拿翁倒后,时装发展下去,逐渐成为通身玻璃人儿,布莱这位姑奶奶顾虑到这是个小地方,怕穿不出去,里面衬了一条长灯笼裤,星期日穿着去做礼拜,正挽着父亲手臂步入教堂,驻军兵士用肘弯互相抵着,唤起彼此注意,先是嗤笑,然后笑出声来。她红着脸跑出教堂,差点晕倒。布莱大怒,没有当场发作,但是从此与驻军嫌隙更深。不久,他下令禁止军官专利卖酒剥削犯人,掀起轩然大波,酿成所谓“甜酒之乱”(the rum rebellion),部下公然拘捕州长,布莱躲在床下,给搜了出来,禁闭一两年之久,英国派了新州长来,方始恢复自由,乘船回国。

诺朵夫书上末了也附带写“甜酒之乱”,但是重心放在白颜二十年后重访塔喜堤,发现爱妻已死,见到女儿抱着小外孙女,因为太激动,怕“受不了”,没有相认。这书用第一人称,从白颜的观点出发,一来是为了迁就材料,关于他的资料较多,而且他纯粹是冤狱,又是个模范青年。侧重在他身上,也是为了争取最广大的读者群。无如白颜这人物,固然没有人非议,对他的兴趣也不大。书到尾声,唯一兴趣所在是邦梯号的下落。

白颜出狱后,曾经猜测克利斯青一定去了拉罗唐珈,是他早先错过了的,一个未经白人发现的岛。“过了十八年,我才知道我这意见错到什么地步。”就这么一句,捺下不提了。

读者只知道未去拉罗唐珈,是去了哪里,下文也始终没有交代,根本没再提起过。所以越看到后来越觉得奇怪,憋闷得厉害,避重就轻,一味搪塞,非常使人不满。

这本书虽然是三十年代的,我也是近年来看了第二部影片之后才有这耐性看它。报刊上看到的关于邦梯号的文字,都没提到发现辟坎岛的经过。在我印象中,一直以为克利斯青这班人在当时是不知所终,发现辟坎岛的时候,岛上有他们的后裔,想必他们都已终天年。最后看见密契纳这一篇,才知道早在出事后廿年左右——就在白颜访旧塔喜堤的次年——英舰已经发现辟坎岛,八个叛党只剩下一个老人,痛哭流涕“讲述这块荒凉的大石头上凶杀的故事”,讲大家都憎恨克利斯青残酷,“不顾人权”,正是他指控布莱的罪名。绮萨贝拉在岛上给他生了个儿子,取名“星期四。十月”,那是模仿《鲁滨逊漂流记》里面鲁滨逊星期五遇见一个土人,就给他取名“星期五”。孩子显然是在叛变后五个多月诞生。次年十月底,产子一年后,绮萨贝拉生病死了。他要另找个女人,强占一个跟去的土人的妻子,被那土人开枪打死。

叛舰的故事可以说是跟我一块长大的,尽管对它并不注意。看到上面这一段,有石破天惊之感。其实也是缩小的天地中的英雄末路。辟坎岛孤悬在东太平洋东部,距离最近的岛也有数百英里之遥,较近复活节岛与南美洲。复活节岛气候很凉,海风特大,树木稀少,又缺淡水,多数农植物都不能种,许多鱼也没有,不是腴美的热带岛屿,但是岛上两族长期展开剧烈的争夺战。叛舰初到辟坎岛,发现土人留下的房屋,与复活节岛式的大石像,大概是复活节岛人逃避来的。

有一尊断头的石像,显然有追兵打到这里来。但是结果辟坎岛并没有人要,可见还不及复活节岛,真是一块荒凉的大石头,一定连跟来的塔喜堤人都过不惯。也不怪克利斯青一直想回国自首。

他在土排岛与大家一同做苦工,但是也可能日子一久,少爷脾气发作,变得与布莱一样招恨,那也是历史循环,常有的事。主要还是环境关系,生活极度艰苦沉闷,一天到晚老是这几个人,容易发生磨擦。也许大家心里懊悔不该逞一时之快,铸成大错,彼此怨怼,互相厌恨,不然他死后为什么统统自相残杀,只剩一个老头子?

老人二十年后见到本国的船只,像得救一样,但是不免畏罪,为自己开脱,反正骂党魁总没错。——书上没说他回国怎样处分,想必没有依例正法。——当然,岛上还有土人在,不是完全死无对证。所说的克利斯青的死因大概大致属实,不过岛上的女人风流,也许那有夫之妇是自愿跟他,不是强占。在缺少女人的情形下,当然也一样严重。总计他起事后只活了不到两年,也并没过到一天伊甸园的生活。

老人的供词并非官方秘密文件,但是近代关于邦梯案的文字全都不约而同绝口不提,因为传说已经形成,克利斯青成为偶像,所以代为隐讳——白兰度这张影片用老人作结,但是只说叛党自相残杀净尽,片中的克利斯青早已救火捐躯——只有密契纳这一篇是替船长翻案,才不讳言大副死得不名誉。诺朵夫书上如果有,也就不会是三十年代的畅销书,那时候的标准更清教徒式。但是书上白颜自云十八年后发现叛舰不是逃到拉罗唐珈,而下文不再提起这件事,这章法实在特别,史无前例。看来原文书末一定有那么一段,写白颜听到发现辟坎岛的消息,得知诸人下场,也许含糊地只说已死。

出版公司编辑认为削弱这本书的力量,影响销路,要改又实在难处理,索性给删掉了,给读者留下一个好结局的幻象,因为大多数人都知道辟坎岛上有克利斯青一干人的子孙。

在我觉得邦梯案添上这么个不像样的尾巴,人物与故事才完整。由一个“男童故事”突然增加深度,又有人生的讽刺,使人低徊不尽。当然,它天生是个男童故事,拖上个现实的尾巴反而不合格,势必失去它的读者大众。好在我容易对付,看那短短一段故事也就满足了。

郁达夫常用一个新名词:“三底门答尔”(snetimental),一般译为“感伤的”,不知道是否来自日文,我觉得不妥,太像“伤感的”,分不清楚。“温情”也不够概括。英文字典上又一解是“优雅的情感”,也就是冠冕堂皇、得体的情感。另一个解释是“感情丰富到令人作呕的程度”。近代沿用的习惯上似乎侧重这两个定义,含有一种暗示,这情感是文化的产物,不一定由衷,又往往加以夸张强调。不怪郁达夫只好音译,就连原文也难下定义,因为它是西方科学进步以来,抱着怀疑一切的治学精神,逐渐提高自觉性的结果。

自从郁达夫用过这名词,到现在总有四十年了,还是相当陌生,似乎没有吸收,不接受。原因我想是中国人与文化背景的融洽,也许较任何别的民族为甚,所以个人常被文化图案所掩,“应当的”色彩太重。反映在文艺上,往往道德观念太突出,一切情感顺理成章,沿着现成的沟渠流去,不触及人性深处不可测的地方。现实生活里其实很少黑白分明,但也不一定是灰色,大都是椒盐式,好的文艺里,是非黑白不是没有,而是包含在整个的效果内,不可分的。读者的感受中就有判断。题材也有是很普通的事,而能道人所未道,看了使人想着:“是这样的。”再不然是很少见的事,而使人看过之后会悄然说:“是有这样的。”我觉得文艺沟通心灵的作用不外这两种。二者都是在人类经验的边疆上开发探索,边疆上有它自己的法律。

现代西方态度严肃的文艺,至少在宗旨上力避“三底门答尔”。近来的新新闻学(new journalism)或新报道文学,提倡主观,倾向主义热,也被评为“三底门答尔”。“三底门答尔”到底是什么,说了半天也许还是不清楚。粗枝大叶举个例子,诺朵夫笔下的《叛舰喋血记》与两张影片都“三底门答尔”,密契纳那篇不“三底门答尔”。第一张影片照诺朵夫的书,注重白颜这角色,演员挂三牌。第二张影片把白颜的事迹完全删去,因为到了六十年代,这妥协性的人物已经不吃香。电影是群众传达器,大都需要反映流行的信念。密契纳那篇散文除了太偏向船长,全是史实。所谓“冷酷的事实”,很难加以“三底门答尔”化。

当然忠实的纪录体也仍旧可能主观歪曲,好在这些通俗题材都不止一本书,如历史人物、名案等等,多看两本一比就有数。我也不是特为找来看,不过在这兴趣范围内不免陆续碰上,看来的材料也于我无用,只可自娱。实在是浪费时间,但是从小养成手不释卷的恶习惯,看的“社会小说”最多,因为它保留旧小说的体裁,传统的形式感到亲切,而内容比神怪武侠有兴趣,仿佛就是大门外的世界。到了四十、五十年代,社会小说早已变质而消灭,我每次看到封底的书目总是心往下沉,想着:“书都看完了怎么办?”

在国外也有个时期看美国的内幕小说,都是代用品。应当称为行业小说,除了“隔行如隔山”,也没有什么内幕。每一行有一本:飞机场、医院、旅馆业、影业、时装业、大使馆、大选筹备会、牛仔竞技场、警探黑社会等。内中最好的一本不是小说,讲广告业,是一个广告商杰利·戴拉范米纳(della femina)自己动笔写的,录音带式的漫谈,经另人整理删节,还是很多重复,书题叫《来自给你们珍珠港的好人》,是作者戏拟日制电视机广告。

行业小说自然相当内行,沾到真人实事,又须要改头换面,避免被控破坏名誉。相反地,又有假装影射名人的,如《国王》(the king)借用已故影星克拉克盖博绰号,写歌星法兰仙纳屈(《恋爱机器》——前icbs电视总经理吉姆。奥勃瑞,绰号“笑面响尾蛇”)务必一望而知是某人的故事,而到节骨眼上给“掉包”换上一般通俗小说情节,骗骗读者,也绝对不会开罪本人。这都煞费苦心,再加上结构穿插气氛,但是我觉得远不及中国的社会小说。

社会小说这名称,似乎是二十年代才有,是从《儒林外史》到《官场现形记》一脉相传下来的,内容看上去都是纪实,结构本来也就松散,散漫到一个地步,连主题上的统一性也不要了,也是一种自然的趋势。清末民初的讽刺小说的宣传教育性,被新文艺继承了去,章回小说不再振聋发聩,有些如《歇浦潮》还是讽刺,一般连讽刺也冲淡了,止于世故。

对新的一切感到幻灭,对旧道德虽然怀恋,也遥远黯淡。三十年代有一本题作《人心大变》,平襟亚著,这句话在社会小说里是老调。但是骂归骂,有点像西方青年人的口头禅“爱恨关系”,形容有些作者对自己的背景,既爱又恨,因为是他深知的唯一的世界。不过在这里“恨”字太重,改“憎”比较妥帖。

《人海潮》最早,看那版本与插图像是十年代末或二十年代初,文笔很差,与三十年代有一部不知道叫《孽海梦》还是什么梦的同样淡漠稚拙,有典型性,作者都不著名,开场仿佛也都是两个青年结伴到上海观光。后一部写两个同学国光、锦人,带着国光的妹妹来沪,锦人稍有阔少习气。见识了些洋场黑幕后,受人之托,同去湖北整顿一个小煤矿。住的房子是泥土地,锦人想出一个办法,买了草席铺在地下作地毯。有一天晚上听见隔壁席子赶咐作声,发现帐房偷开铁箱。原来是帐房舞弊,所以蚀本。查出后告退,正值国民军北上,扫清了一切魍魉。以北伐结束,也是三十年代社会小说的公式。锦人与国光的妹妹相处日久发生情愫,回乡途中结婚,只交代了这么一句。妹妹在书中完全不起作用,几乎从来不提起,也没同去湖北。显然是“国光”的自述,统统照实写上。对妹妹的婚姻似乎不大赞成,也不便说什么。

这部书在任何别的时候大概不会出版,是在这时期,混在社会小说名下,虽然没有再版,料想没有蚀本。写到内地去,连以一个大都市为背景的这点统一性都没有。它的好处也全是否定的:不像一般真人实事的记载一样,没有故作幽默口吻,也没有墓志铭式的郑重表扬,也没富有创业心得、夫妇之道等等。只是像随便讲给朋友听,所以我这些年后还记得。

《广陵潮》我没看完,那时候也就看不进去,因为刻画得太穷凶极恶,不知道是否还是前一个时期的影响,又“三底门答尔”,近于稍后的“社会言情小说”,承上启下,仿佛不能算正宗社会小说。这些书除了《广陵潮》都是我父亲买的,他续娶前后洗手不看了,我住校回来,已经一本都没有,所以十二三岁以后就没再看见过,当然只有片断的印象。后来到书摊上去找,早已绝迹。将张恨水列入“社会言情小说”项下,性质不同点。他的《春明外史》是社会小说,与毕倚虹的《人间地狱》有些地方相近,自传部分仿佛是《人间地狱》写得好些,两人的恋爱对象雏妓秋波梨云也很相像。《人间地狱》就绝版了。写留学生的《留东外史》远不及《海外缤纷录》,《留东外史》倒还有。

社会言情小说格调较低,因为故事集中,又是长篇,光靠一点事实不够用,不得不用创作来补足。一创作就容易“三底门答尔”,传奇化,幻想力跳不出这圈子去。但是社会小说的遗风尚在,直到四十年代尾,继张恨水之后也还有两三本真实性较多。那时候这潮流早已过去,完全不为人注意。

一个是上海小报作者的长篇连载,出单行本,我记性实在太精,人名书题全忘了,只知道是个胖子,常被同文嘲骂“死大块头”——比包笑天晚一二十年,专写上海中下层阶级。

这一篇写一个舞女嫁给开五金店的流氓,私恋一个家累重的失业青年,作为表兄,介绍他做帐房,终于与流氓脱离预备嫁他,但是他生肺病死了。这样平淡的结局意想不到地感动人。此外北方有一本写北大一个洗衣女,与一个学生恋爱而嫌他穷。作者姓王。又有个大连的现代钗头凤故事,着着都近情理,而男主人翁泄气得谁也造不出来,看来都是全部实录。

社会小说在全盛时代,各地大小报每一个副刊登几个连载,不出单行本的算在内,是一股洪流。是否因为过渡时代变动太剧烈,虚构的小说跟不上事实,大众对周围发生的事感到好奇?也难说,题材太没有选择性,不一定反映社会的变迁。小说化的笔记成为最方便自由的形式,人物改名换姓,下笔更少顾忌,不像西方动不动有人控诉诽谤。写妓院太多,那是继承晚清小说的另一条路线,而且也仍旧是大众憧憬的所在,也许因为一般人太没有恋爱的机会。有些作者兼任不止一家小报编辑,晚上八点钟到报馆,叫一碗什锦炒饭,早有电话催请吃花酒,一方面“手民索稿”,写几百字发下去——至少这是他们自己笔下乐道的理想生活。小说内容是作者的见闻或是熟人的事,“拉在篮里便是菜”,来不及琢磨,倒比较存真,不像美国的内幕小说有那么许多讲究,由俗手加工炮制,调入罐头的防腐剂、维他命、染色,反而原味全失。这仿佛是怪论——在西方近人有这句话:“一切好的文艺都是传记性的。”当然实事不过是原料,我是对创作苛求,而对原料非常爱好,并不是“尊重事实”,是偏嗜它特有的一种韵味,其实也就是人生味。而这种意境像植物一样娇嫩,移植得一个不对会死的。

西谚“真事比小说还要奇怪”——“真事”原文是“真实”,作名词用,一般译为“真理”,含有哲理或教义的意味,与原意相去太远,还是脑筋简单点译为“真事”或“事实”比较对。马克。吐温说:“真事比小说还要奇怪,是因为小说只能用有限的几种可能性。”这话似是而非。可能性不多,是因为我们对这件事的内情知道得不多。任何情况都有许多因素在内,最熟悉内情的也至多知道几个因素,不熟悉的当然看法更简单,所以替别人出主意最容易。各种因素又常有时候互为因果,都可能“有变”,因此千变万化无法逆料。

无穷尽的因果网,一团乱丝,但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可以隐隐听见许多弦外之音齐鸣,觉得里面有深度阔度,觉得实在,我想这就是西谚所谓the ring of truth——“事实的金石声”。库恩认为有一种民间传说大概有根据,因为听上去“内脏感到对”(“internally right”)。是内心的一种震荡的回音,许多因素虽然不知道,可以依稀觉得它们的存在。

既然一听就听得出是事实,为什么又说“真事比小说还要奇怪”,岂不自相矛盾?因为我们不知道的内情太多,决定性的因素几乎永远是我们不知道的,所以事情每每出人意料之外。即使是意中事,效果也往往意外。“不如意事常八九”,就连意外之喜,也不大有白日梦的感觉,总稍微有点不对劲,错了半个音符,刺耳,粗糙,咽不下。这意外性加上真实感——也就是那铮然的“金石声”——造成一种复杂的况味,很难分析而容易辨认。

从前爱看社会小说,与现在看纪录体其实一样,都是看点真人实事,不是文艺,口胃简直从来没变过。现在也仍旧喜欢看比较可靠的历史小说,里面偶尔有点生活细节是历史传记里没有的,使人神往,触摸到另一个时代的质地,例如西方直到十八九世纪,仆人都不敲门,在门上抓搔着,像猫狗要进来一样。

普通人不比历史人物有人左一本右一本书,从不同的角度写他们,因而有立体的真实性。尤其中下层阶级以下,不论过去现在,都是大家知道得最少的人,最容易概念化。即使出身同一阶级,熟悉情形的,等到写起来也可能在怀旧的雾中迷失。所以奥斯卡·路易斯的几本畅销书更觉可贵。

路易斯也是社会人种学家,首创“贫民文化”(culture of poverty)这名词,认为世代的贫穷造成许多特殊的心理与习俗,如只同居不结婚,不积钱,爱买不必要的东西,如小摆设等。这下层文化不分国界,非洲有些部落社会除外。他先研究墨西哥,有一本名著《五个家庭》,然后专写五家之一:《桑协斯的子女》(“the children of sanchez”),后者一度酝酿要拍电影,由安东尼昆、苏菲亚罗兰饰父女,不幸告吹。

较近又有一本题作《拉维达》(“la vida”)是西班牙文“生活”,指皮肉生涯,就像江南人用“做生意”作代名词,写玻多黎各一个人家,母女都当过娼妓,除了有残疾的三妹。作者起初选中这一家,并不知道这一层,发现后也不注重调查“生活”,重心全在他们自己的关系上。其间的“恩怨尔汝来去”也跟我们没什么不同。

内容主要是每人自述身世,与前两本一样,用录音带记下来,删掉作者的问句,整理一下。自序也说各人口吻不同,如闻其声。有个中国社会学家说:“如果带着录音器去访问中国人就不行。”其实不但中国人,路易斯的自序也说墨西哥人就比玻多黎各人有保留。大概墨西哥到底是个古国,玻多黎各也许因为黑人血液的成份多,比较原始。奇怪的是《拉维达》里反而是女人口没遮拦,几个男人——儿子女婿后父——都要面子,说话很“四海”,爱吹,议论时事常有妙论,想入非非。也许是女人更受她们特殊的环境的影响,男人与外界接触多些,所以会说门面话,比较像别国社会地位相仿的人,反正看着眼熟。

福南妲讲她同居的男子死了,回想他生前,说:“他有一样不好:他不让我把我的孩子们带来跟我们一块住。”下一页她叙述与另一个人同居:“我们头两年非常快乐,因为那时候我的孩子们没跟我一块住。”前后矛盾,透露出她心理上的矛盾,但是闲闲道出,两次都是就这么一句话,并不引人注意,轻重正恰当。她根本不是贤妻良母型的人,固然也是环境关系,为了孩子们也是怄气,稍大两岁,后父又还对长女有野心。

长女索蕾妲是他们家的美人,也是因为家里实在待不下去,十三岁就跟了三十岁的亚土若,“爱得他发疯”,他到手后就把她搁在乡下,他在一家旅馆酒巴间打工,近水楼台,姘妓女,赌钱,她一直疑心他靠妓女吃饭。他开过小赌场,本来带几分流气。几次闹翻了,七八年后终于分开,她去做妓女养活孩子们——她先还领养了个跛足女婴,与自己的孩子一样疼。他一直纠缠不清,想靠她吃饭,动小刀子刺伤了她,被她打破头。但是她贴他钱替他照顾孩子,倒是比娘家人尽心。她第一次去美国,拖儿带女投亲,十分狼狈,一方面在农场做短工,还是靠跟一个个的同乡同居,太受刺激,发神经病入院,遣送回籍。断羽归来,家里人冷遇她,只有前夫亚土若对她态度好,肯帮忙。所以后来她在纽约,病中还写信给他,不过始终拒绝复合。

亚土若谈他们离异的经过,只怪她脾气大,无理取闹,与小姨子挑唆。直到后半部她两个妹妹附带提到,才知道她和他感情有了裂痕后也屡次有外遇,他有一次回家捉奸,用小刀子对付她,她拿出他的手枪,正要放,被他一把抓住她的手,子弹打中她的手指。她告诉法官是他开枪,判监禁六个月。他实在制伏不了她,所以不再给钱,改变主张想靠她吃饭。原来他是为了隐瞒这一点,所以谎话连篇,也很技巧,例如本是为了捉奸坐牢,他说是回家去拿手枪去打死一个仇人,索蕾妲劝阻夺枪,误伤手指,惊动警察,手枪没登记,因此入狱。

入狱期间恐怕她不贞,因为囚犯的妻子大都不安于室,而且这时期关于她的流言很多。他一放出来就对她说:“我们这次倒已经分开很久了,不如就此分手。”但是她哭了,不肯。一席话编得面面俱到。

故事与人物个性的发展如同抽茧剥蕉。他写给两个小女儿的信——有一个不是他的——把她们捧成小公主。孩子们也是喜欢他,一个儿子一直情愿跟他住在乡下。索蕾妲姊弟有个老朋友马赛罗也说他确实给这些孩子们许多父爱。旁人眼中看来,他身材瘦小,面貌也不漂亮,只有丈母娘福南妲赏识他有胆气。但是他做流氓没做成,并且失业下乡孵豆芽,感慨地说他无论做什么事结果都失败了。

索蕾妲去美之前爱上了一个贼,漂亮,热情,但也是因为他比周围的人气派大些。是她最理想的一次恋爱,同居后不再当娼妓。有一天晚上他去偷一家店铺,是他们这一伙不久以前偷过的,这次店主在等着他。他第一个进去,店主第一枪就打中他的胸部,同党逃走了。第二天她跟着他姑母去领尸,到医院的太平间,尸身已经被解剖,脑子都掏了出来搁在心口上,她拥抱着他,发了疯,一个月人事不知。

据她的九岁养女说:是他去偷东西,被警探包围,等他出来的时候开枪打死的。她二妹说的又不同:他无缘无故被捕,装在囚车里开走了,过了些天才枪毙,索蕾妲两次都晕厥过去。照这一说,大概是他犯窃案的时候杀过人,所以处死刑。索蕾妲讲的最罗曼谛克。她母亲的姨妈本来说她爱扯谎,自述也是有些地方不实不尽。反正不管是当场打死还是枪决,都不是死因不明,用不着开膛破肚检验,而且连大腿都剖开了,显然是医学研究,不是警方验尸,地点也不会在医院太平间。如果是把罪犯的尸首供给医校解剖,也没那么快。看来这一节是她的狂想。她后来病中担忧死了没人收尸,给送去解剖,宁可把遗体赠予波多黎各热带疾病研究院,不愿白便宜了美国人:“让他们拿他们自己的jiba去做实验。”念念不忘解剖,也许是对于卖身的反感与恐怖压抑了下去,象征性地联想到被解剖。她发精神病的时候自己抹一脸屎,似乎也是谴责自己。她第二次还乡,衣锦荣归,在纽约跟一个同乡水手边尼狄托同居,自己又在小工厂做工,混得不错。但是她家里觉得她攀高,嫌脏,老是批评这样那样,相形之下使人心里难受。带来的礼物又太轻,都对她淡淡的,边尼狄托又不替她做脸,喝得醉猫似的,她认为“那是我一生最不快乐的一天”。他先上船走了,她在娘家过年,与卖笑的二妹一同陪客人出去玩,除夕一晚上赚了五十元美金。在纽约也常需要捞外快贴补家用。

同一件事在她弟弟口中,先说边尼狄托待他姐姐好。“有一天我去看他们,他们吵了起来。是这样:她回波多黎各去了一趟,边尼狄托发现她在那边跟一个美国人睡过。她还是个有夫之妇!但是那次边尼狄托干了件事,我不喜欢。他等我回去了之后打她。这我不喜欢。

我可从来没跟他提起过。夫妻吵架,别人不应当插一脚。我后来倒是跟索蕾妲说过。我告诉她她做错了事,她要是不改过,以后我不去着她了。我说不应该当着我的面吵架。夫妻要吵架,应当等没人的时候。“

这一段话有点颠三倒四,思路混乱。他只怪他姐夫一件事:等他走了之后打老婆——是怪他打她,还是怪他等他走了才打?同页第一段述及姊夫打姊姊,他不干涉;姊夫打二姊,虽然是二姊理亏,他大打姊夫。可见他并不反对打老婆,气的是等他走后才打。但是如果不等他走就打,岂不更叫他下不来台?等他走了再打,不是他告诫大姊的话:等没有人的时候再吵架?

下一页他说:“我不喜欢我的姊姊们。她们光是一个男人从来不够。她们喜欢寻欢作乐。但是不管怎么样,我是爱我的姊妹们。我不让任何人当着我说她们的坏话。有时候我甚至于梦见她们”他常梦见在泥潭里救出索蕾妲,她满身爬着蛇。前文自相矛盾处,是他本能地卫护姊姊,迁怒姊夫。书中人常有时候说话不合逻辑,正是曲曲达出一种复杂的心理。“

这种地方深入浅出,是中国古典小说的好处。旧小说也是这样铺开来平面发展,人多,分散,只看见表面的言行,没有内心的描写,与西方小说的纵深成对比。纵深不一定深入。

心理描写在过去较天真的时代只是“三底门答尔”的表白。此后大都是从作者的观点交代动机或思想背景,有时候流为演讲或发议论,因为经过整理,成为对外的,说服别人的,已经不是内心的本来面目。“意识流”正针对这种倾向,但是内心生活影沉沉的,是一动念,在脑子里一闪的时候最清楚,要找它的来龙去脉,就连一个短短的思想过程都难。记下来的不是大纲就是已经重新组织过。一连串半形成的思想是最飘忽的东西,跟不上,抓不住,要想模仿乔伊斯的神来之笔,往往套用些心理分析的皮毛。这并不是低估西方文艺,不过举出写内心容易犯的毛病。

奥斯卡·路易斯声明他这书是科学,不是艺术。书中的含蓄也许只是存真的结果。前两本更简朴,这一本大概怕味道出不来,特加一个新形式,在自序中说明添雇一个墨西哥下层阶级女助手,分访母女子媳,消磨一整天,有时候还留宿,事后记下一切,用第三人称,像普通小说体裁,详细描写地段房屋,人物也大都有简单的描写。几篇自述中间夹这么一章,等于预先布置舞台。

第一章,萝莎去探望福南妲,小女儿克茹丝初出场:“克茹丝十八岁,皮肤黑,大约只有四嫡九导高。她一只腿短些,所以瘸得很厉害。脊骨歪斜,使她撅着屁股,双肩向后别着,非常不雅观。”她给母亲送一串螃蟹来:“‘有个人在那儿兜来兜去卖,他让我买便宜了,’克茹丝说。‘他大概是喜欢我,反正他也就剩这几只了。’”谈了一会,她说她要去推销奖券:“不过我要先去打扮打扮。卖东西给男人就得这样。他们买东西就是为了好对你看。”她家里人都没答这碴。不久她销完了回来了,已经换过衣服,穿着粉红连衫裙,领口挖得极低,鞋也换了粉红夹绿两色凉鞋。“她虽然身体畸形,看着很美丽。”这是萝莎的意见,说明克茹丝并不完全是自以为美。萝莎从来不下评语,这也许是唯一的一次,因为实在必需,不说是真不知道。意在言外的,是这时候刚发现她肉感。丰艳的少女的肢体长在她身上,不是没有吸引力,难免带着一种异样的感觉。克茹丝的遭遇当然与这有关。

至于为什么不直说,一来与萝莎的身分不合,她对这家人家始终像熟人一样,虽然冷眼旁观,与书中人自述的距离并不大。在这里,含蓄的效果最能表现日常生活的一种浑浑噩噩,许多怪人怪事或惨状都“习惯成自然”,出之于家常的口吻,所以读者没有牛鬼蛇神“游贫民窟”(slumming)的感觉。

但是含蓄最大的功能是让读者自己下结论,像密点印象派图画,整幅只用红蓝黄三原色密点,留给观者的眼睛去拌和,特别鲜亮有光彩。这一派有一幅法国名画题作《赛船》,画二男一女,世纪末装束,在花棚下午餐,背景中河上有人划小船竞渡,每次看见总觉得画上是昨天的事,其实也并没有类似的回忆。此外这一派无论画的房屋街道,都有“当前”(immediately)的感觉。我想除了因为颜色是现拌的,特别新鲜,还有我们自己眼睛刚做了这搅拌的工作,所以产生一种错觉,恍惚是刚发生的事。看书也是一样,自己体会出来的书中情事格外生动,没有古今中外的间隔。

《拉维达》等几本书在美国读者众多,也未见得会看夹缝文章,不过一个笼统的印象,也就可以觉得是多方面的人生,有些地方影影绰绰,参差掩映有致。也许解释也是多余的,我是因为中国小说过去有含蓄的传统,想不到反而在西方“非文艺”的书上找到。我想那是因为这些独白都是天籁,而中国小说的技术接近自然。

太久没有发表东西,感到隔膜,所以通篇解释来解释去,罗唆到极点。以前写的东西至今还有时候看见书报上提起,实在自己觉得惭愧,即使有机会道谢,也都无话可说,只好在这里附笔致意。

(一九七六年)

谈看书后记

上次谈看书,提到《叛舰喋血记》,稿子寄出不久就看见新出的一部画册式的大书《布莱船长与克利斯青先生》,李察浩(hough)著,刊有其他著作名单,看来似乎对英国海军史特别有研究。自序里面说写这本书,得到当今皇夫爱丁堡公爵的帮助。叛舰逃往辟坎岛,这小岛现代也还是在轮船航线外,无法去,他是坐女皇的游艇去的。前记美国名小说家密契纳与夏威夷大学戴教授合著一文,替船长翻案,这本书又替大副翻案。这些书我明知陈谷子烂芝麻,“只可自怡悦”,但是不能不再补写一篇,不然冤枉了好人。

原来这辟坎岛土地肥沃,四季如春,位置在热带边缘上,因此没有热带岛屿恼人的雨季。以前住过土人,又弃之而去,大概是嫌小,感到窒息,没有社交生活。西方有个海船发现这小岛,找不到港口,没有登陆。克利斯青看到这段记载,正合条件,地势高,港口少,容易扼守,树木浓密,有掩蔽。而且妙在经纬度算错了几度,更难找。到了那里,白浪滔天,无法登岸,四周一圈珊瑚礁,铁环也似围定。只有一处悬崖下有三丈来长一块沙滩,必须瞄准了它,从一个弯弯扭扭的珊瑚礁缺口进去,把船像只箭直射进去,确是金城汤池。

他起先选中土排岛,也是为了地形,只有一个港口,他看定一块地方建筑堡垒,架上船上的炮,可以抗拒追捕英舰,一方面仍旧遥奉英王乔治三世,取名乔治堡,算是英殖民地。

先到塔喜堤去采办牲畜,也是预备多带土人去帮同镇压当地土著,但是只有寥寥几个男子肯去,女人更不踊跃。二十几个叛党中只有四个比较爱情专一,各有一个塔喜堤女人自视为他们的妻子,包括绮萨贝拉。除了这四个自动跟去,又临时用计骗了七个,带去仍旧不敷分配。没有女人的水手要求准许他们强抢土排岛妇女,克利斯青不允,一定要用和平的手段。他们不服,开会让他们民主自决,六个人要回塔喜堤。

他保证送他们去,说:“我只要求把船给我,让我独自去找个荒岛栖身,因为我不能回英国去受刑,给家里人丢脸。”同伙唯一的士官爱德华杨发言:“我们再也不会离开你的,克利斯青先生!”有人附和,一共八个人仍旧跟他。为了缺少女人而散伙,女人仍旧成问题。把解散的人员送到塔喜堤,顺便邀请了二十几个土著上船饮宴,有男有女。克利斯青乘夜割断铁锚绳索,张帆出海,次晨还推说是访问岛上另一边。近午渐渐起疑,发急起来,有一个年青的女人竟奋身一跃,跳下楼船,向遥远的珊瑚礁游去,别人都没这胆量,望洋兴叹。一共十八个女人,六个男人,内中有两个土排岛人,因为与白人关系太密切,白人走了惧祸,不得已跟了来。但是有六个女人年纪太大,下午路过一个岛上来了只小船,就交给他们带了去,剩下的女人都十分羡慕。

船上第一桩大事是配封,先尽白人选择,原有配偶的四人中,只有水手亚当斯把他的简妮让给美国籍水手马丁,自己另挑了一个。九个白人一夫一妻,六个土人只有一个有女人,两个土排岛人共一个妻子,其余三人共一个。他们风俗向来浪漫惯了的,但因此倒也相安无事。

船过拉罗唐珈岛,这岛屿未经发现,地图上没有,但是人口稠密,不合条件。克利斯青也没敢停留太久,怕这些女人逃走。到了辟坎岛,水手琨托提前放火烧船,损失了许多宝贵的木材不及拆卸,也是怕她们乘船逃走。她们看见烧了海船,返乡无望,都大放悲声,连烧一天一夜,也哭了一天一夜。

海上行舟必须有船主,有纪律,否则危险。一上了岸,情形不同了,克利斯青非常识相,也不揽权。公议把耕地分成九份,白人每人一份,六个土人是公用的奴仆。家家丰收,鱼又多,又有带来的猪羊,大桶好酒,只有一宗不足,这岛像海外三神山一样,海拔过高,空气稀薄,虽然还不至于影响着人类的生殖力,母鸡不下蛋。有一天铁匠威廉斯的妻子爬山上树收集鸟蛋,失足跌死,他非常伤恸。

爱德华杨与克利斯青的友谊渐趋慢性死亡,原因是克利斯青叛变是听了杨的话,后来越懊悔,越是怪杨,而他从一开头起就已经懊悔了。在辟坎岛上,他的权力渐渐消失,常常一个人到崖顶一个山洞里坐着,遥望海面,也不知道是想家,还是掺望军舰。其实他们在土排岛已经差点被擒——走之前一个月,有个英国船夜间路过,看见岛上灯火,如果是白天,一定会看见邦梯号停泊在那里。那时候布莱也早已抵达东南亚报案。他上山总带着枪,也许是打算死守他这“鹰巢”,那山洞确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但是他到哪里都带着枪,似乎有一种预感。

叛变前夕他本来预备乘小筏子潜逃,没走成。黎明四点钟,另一士官司徒华来叫他换班,劝他不要逃走,简直等于自杀——有鲨鱼,而且土人势必欺他一个人。又说士兵对船长非常不满,全靠他在中间调停,“你一走了,这班人什么都干得出来。”

克利斯青到甲板上值班,刚巧专拍船长马屁的两个士官海籁、黑吴误点未到。杨来了,也劝他逃走太危险,船上群情愤激,什么都干得出,“你不信,试试他们的心。现在正是时候,都睡着,连海籁、黑吴都不在。你对你班上的人一个个去说,我们人手够了,把船拿下来。你不犯着去白冒险送命,叫布莱跟他的秘书还有海籁、黑吴这四个人去坐救生艇,也还比你的小筏子安全。”说罢又下去了。

克利斯青听他这两个朋友分别劝他的话,竟不谋而合,其实司徒华的话并没有反意,但是他一夜失眠之后,脑海如沸,也不及细辨滋味。四点半,他终于决定了,用小刀割断一根测量海底深度的绳子,绳端系着铅块,下水会直沉下去。他拴在自己颈项上,铅块藏在衬衫里,准备事不成就跳海。

五点钟,他去跟琨托与马丁说,这两人刚巧在一起。琨托是水手中的激进派,立刻自告奋勇下统舱通知伙伴们。美国人马丁起初犹疑,随即答应参加。后来马丁乘乱里把手里的火枪换了只布袋,跟着船长一干人走下小船,被忠贞的木匠头子喝住:“你来干什么?”答说“跟你们走。”被木匠大骂,琨托等听见了,怕别人效法马丁,人心动摇起来,用火枪指着他,逼他回到大船上。可见马丁本不愿意,只是不敢拒绝,不然怕他走漏风声,可能马上结果了他。其实跟这两个水手一说,就已经无可挽回了。事后克利斯青对杨冷淡了下来,杨当然也气。当时完全是为他着想,看他实在太痛苦,替他指出一条路。杨比他还小两岁,那年才二十二岁,受过高深教育,黑黑的脸,有西印度群岛血液,母方与历史上出名哀艳的苏格兰玛丽女王沾亲。二十来岁就断送了前程,不免醇酒妇人。他与亚当斯两人最与土人接近,余人认为他们俩与几个土人“换妻”。这亚当斯大概过去的历史很复杂,化名斯密斯,大家只知道他叫斯密斯。

土人的三个女人又死了一个。铁匠威廉斯丧偶后一直郁郁独处,在岛上住了一年半,去跟克利斯青说,他要用武力叫土人让个女人给他。

“你疯了——他们已经六个人只有两个女人。这一定会闹出人命来。杰克,劝你死了这条心,”克利斯青说。

威廉斯又去逐一告诉别人,都这么说,他沉默了几星期,又来恫吓恳求,大家听惯了他这一套,也不当桩事。有一天,他要求召集全体白人,当众宣称:“我走了。你们有你们的‘太峨’(土语,指好友,每人限一男一女两个),有你们的孩子,我什么都没有。我有权利离开这里。你们不肯给我一个女人,我只好到别处去找,宁可被捕,手镣铁铐回英国绞死,也不要再在这岛上待下去了。”

大家面面相觑。“你坐什么船走呢?”

“救生艇。只有这条船能出海。”

“给了你我们怎么打渔?”白人只会驾救生艇,坐土制小船不安全。

“既然不给我女人,船应当归我。”(按:他们是没提,打鱼还是小事,他这一出去,迟早会泄漏风声带累大家。)

克利斯青商量着说:“我们只好依杰克。”问他要哪一个女人。

“随便南西还是玛瑞娃,哪个都行。”

克利斯青拿两只小木棍子叫他抽签,一只长的代表玛瑞娃,短的代表南西。他抽中短的。

当晚南西与她的丈夫塔拉庐在他们房子里吃晚饭,看见九个白人拿着火枪走来,塔拉庐早知来意。南西本来早就想离开他,去陪伴那孤独的白人,不然她和玛瑞娃跟别的女人比起来,总觉得低一级似的。

“南西,你去跟杰克威廉斯住,他太久没有女人了,”克利斯青说。

南西点点头,塔拉庐早已跑了,就此失踪。有两个土人说他躲在岛上西头。白人从此都带着枪,结伴来往的时候多些。估计土人都不稳,只有克利斯青的男性“太峨”梅纳黎比较可靠。

隔了几天,女人们晚间在一棵榕树下各自做饭,一面唱歌谈天。绮萨贝拉与花匠勃朗的女人听见南西低唱:“这些人为什么磨斧头?好割掉白人的头。”两个女人悄悄地去告诉她们丈夫。克利斯青立即荷枪实弹,独闯土人下了工聚集的房子,除了梅纳黎都在,塔拉庐也回来了,先也怔住了,然后缓缓走过去,弯腰去拾地下最近的一把斧头。克利斯青端枪瞄准他,顿时大乱,塔拉庐与一个塔喜堤同乡夺门而出。克利斯青的枪走火,没打中,也返身逃走。

三天后,女人们在海边钓鱼,南西被她丈夫与那同乡绑架了去。克利斯青召集白人,议决塔拉庐非处死不可,派梅纳黎上山,假装同情送饭,与南西里应外合,杀了她丈夫,次日又差他诱杀另一个逃走的土排岛人。六个土人死剩四个,都慑服,但是琨托与他的朋友麦柯喝醉了常打他们。女人除了绮萨贝拉都对白人感到幻灭。这些神秘的陌生人,坐着大船来的,衣着华美,个个豪富热情,现在连澡都懒得洗,衣服早穿破了没有了,也跟土人一样赤膊,用皮带系一条短裙子,头戴一顶遮阳帽,赤脚,举止又粗鄙兽性。她们都更想家了。

一年后又有密谋,这次瞒着所有的女人与梅纳黎。土人没有枪械,但是杨与亚当斯常跟他们一同打猎,教会了他们开枪,也有时候借枪给他们打鸟、打猎——家畜都放出去自己找吃的,省得饲养,小岛上反正跑不了,要杀猪再拿枪去打死一只。这时候正是播种的季节,那天除了杨和亚当斯都下田去了,几个土人先悄没声爬行,爬到祸首威廉斯后面,脑后一枪打死。马丁听见枪声,有人问起,他猜打猪。一个土人接口喊叫道:“嗳,打了个大猪!叫梅纳黎来帮着抬。”

梅纳黎去了,就被胁从,一同去杀克利斯青,也是脑后一枪毙命,麦柯知道了,飞奔去报信给绮萨贝拉,她正分娩,第三胎生了个女儿,她颀长美貌,是个酋长的女儿。克利斯青给她取这名字,因为他有个亲戚叫绮萨贝拉,英国附近有个美丽的小岛是她的产业,所以也是个海岛的女主人。

马柯与琨托同逃。九个白人杀了五个,消息已经传了出去,村中大乱。亚当斯跑回家去预备带点粮食再上山,四个土人都埋伏在他家里,但是开枪走火,被他负伤逃走。他们追到山上,忽然一个土人喊话,叫他回来,答应不伤害他,因为“杨先生叫留下你给他作伴”。

至此方才知道是杨主谋。他先还不信,但是自忖在荒山上饥寒交迫,又受了伤,迟早落到他们手里,不如冒险跟他们回去。

押着他回村,杨已经占了克利斯青的房子,女人都聚集在那里。亚当斯的妻子替他求情,土人放了他,走了。

“你为什么干这事?”他问杨,说得特别快,好让这些女人听不懂。

“反正他们自己总有一天会干出来的,不如控制住爆炸。”杨说。

他大将风度,临阵不出帐篷。他指出现在女人不愁不够了,他早已看上绮萨贝拉,预备娶作二房,再加上南西;琨托与马柯还没死,但是他们俩的女人归亚当斯。这是他鼓舞亚当斯的话,但是并没下手。

女人都在举哀,埋葬死者。土人争夺女人,杨只冷眼看着。一星期后有天晚上,梅纳黎与另一个土人提摩亚为了杨妻苏珊吃醋,大家不过在唱歌吹笛子,也并没怎样,但是梅纳黎竟杀了提摩亚(按:可能是后者骂梅纳黎是白人走狗,侥幸饶了他一命,还要争风),逃入山中,投奔琨托、马柯。二人疑心有诈,又杀了梅纳黎。

杨打发苏珊给他二人送了封信去,信上说他要杀掉剩下的两个土人,他们可以回来了。

二人不敢轻信。杨果然用美人计,叫花匠勃朗的寡妇勾引一个土人,预先嘱咐她留神不要让他头枕在她手臂上,黑暗中差另一个女人去砍他的头。女人力弱,切不断,杨只好破例亲自出马,同夜把另一个土人也杀了。

琨托、马柯回来了,天下太平,女人重新分过,但是她们现在不大听支配,从这张床睡到那张床上。琨托、马柯没有土人可打,就打土女。女人们发狠造海船回乡,但是谈何容易。子女多了,救生艇坐不下,杀光了白人也还是回不去。

两个酒鬼,马柯终于跌死了,琨托的妻子也同样坠崖而死,也不知道是否她男人推的。

他索取另一个女人简妮——亚当斯的前妻,让了给马丁,马丁被杀后又收回——恫吓亚当斯与杨。他们当他疯子,合力杀了他,也心下悚然,知道再这样下去,只剩他们俩也仍旧两雄不并立。于是都戒了酒,皈依宗教。

亚当斯识字不多,叫杨教他读书。杨已经患了严重的哮喘病,杨死后他能念祈祷文,带领一群妇孺做礼拜,兼任家长与牧师。耶稣受难日是一个星期五,复活节前从一个星期三起禁食四十日。他热心过度,误以为每星期三、星期五禁食。土女都是“大食佬”,因此一到中年都非常胖,但是对他这件虐政竟也奉行不误。

十几年后,一只美国船猎捕海狮,路过辟坎岛,亚当斯好容易遇见可谈的人,又不是英国人,不碍事,源源本本全都告诉了船长。当时美国独立战争还未结束,六年后英美战事告一段落,英国海军部才收到这船长的一封信,交给一个书记归档,就此忘怀了。

同年美国军舰在南美一带劫取英国捕鲸船,英国派了两艘军舰去远道拦截,刚巧又重新发现辟坎岛。老水手亚当斯五十多岁已经行走不便,叫几个青年搀扶上船参见长官,前事统统一本拜上。两个指挥官见他如此虔诚悔过,十分同情,代表本国海军声称不要他回国归案,尤其赏识克利斯青的长子星期五——原名星期四,因为他父亲忘了太平洋上的国际日期线,少算了一天。——这两个军官这样宽大为怀,擅自赦免叛变犯,原因想必是出事后二十多年,舆论已经代克利斯青一干人平反,连官方态度也受影响。

本世纪三十年间通俗作家诺朵夫、霍尔合著《邦梯号三部曲》,第三部“辟坎岛”内容其实与上述大同小异,除了没有杨幕后主使一节。自序列举资料来源:老水手亚当斯的叙述,前后共四次——美国捕海狮船与英国军舰来过之后,十一年后又告知另一个英国船长毕启,此后四年,又告诉一个法国人;此后二十年,根据琨托的儿子口述,出版了一本书,又有一本是根据另一个水手米尔斯的女儿,又有毕启著书与另一本流行的小册子。直接间接全都来自亚当斯——孩子们也都是听他讲的——而各各不同。两个作者参看“一切现存的记载”,列出时间表,采用最合情理的次序,重排事件先后。他们二位似乎没看见杨主谋的版本。

亚当斯这样虔诚的教徒,照理不打谎语。如果前言不对后语,当是因为顾念亡友——杨生前也已经忏悔了——而且后来与外界接触多了点,感觉到克利斯青现在声誉之高,遗孀绮萨贝拉却曾经失身于杀夫仇人,尽管她是不知道内情——女人孩子们都不知道。可能最后两次非官方的访问,他都顾忌较多,没提杨在幕后策动。两次访问中间隔了四年,六十几岁的人记性坏,造出来的假话一定出入很大。孩子们听见的难免又有歧异。

这些洁本的内容,可以在这篇小说里看出个大概:铁匠威廉斯私通塔拉庐之妻(即南西),被自己的妻子得知,上山采集鸟蛋的时候跳崖自杀了。威廉斯想独占南西,克利斯青不允。结果争风吃醋对打,牵入其他土人白人。克利斯青为了息事宁人,不得不叫南西在二人之间选择一个,她选中威廉斯。塔拉庐企图报复未果,反被她伺机毒死。太平了一个时期,又为了分田,土人没份,沦为奴隶,克利斯青反对无效,土人起事,杀了克利斯青等五人。

土女报夫仇,乘土人倦卧杀掉了几个。这样,杨的阴谋没有了,又开脱了克利斯青的责任,也没有共妻,唯一的桃色纠纷也与土人叛乱无关——最后这一点大概是诺朵夫等的供献,将分田移后,本来一到就分,改为“最合情理的次序,重排事件先后”。没有土地才反叛,并不是白人把女人都占了去,所以是比亚当斯更彻底的洁本,但是这样一来,故事断为两截,更差劲了。

美国小说家杰姆斯密契纳那篇散文上说:近人研究有关文件,发现克利斯青丧妻后强占土人的妻子,被本夫开枪打死,这一说与李察浩、诺朵夫等的叙述全都截然不同,显然在这一个系统之外。只有他说绮萨贝拉头胎生了个儿子之后一年就病逝。密契纳的成名作是《南太平洋故事》,此后曾经与一个“南太平洋通”合编一部写南海的散文选,又有长篇小说《夏威夷》,本人也搬到夏威夷居住多年,与夏威夷大学教授合著的这本散文集里谈邦梯案,也是近水楼台,总相当有根据,怎么会闹出张冠李戴的笑话,把铁匠的风流案栽派到克利斯青头上?这话究竟是哪里来的?

亚当斯自动向官方交代辟坎岛上的一系列血案,总该是据实指杨主谋。两个军舰舰长的报告,是否在三十年间所谓“一切现存的记载”之列?从十九世纪初叶英政府的立场看来,杨唆使土人屠杀自己的同胞,是个“英奸”,影响白种人的威望。还有共妻,虽然只限土人之间,却是白人分派的,克利斯青脱不了关系。实际上,威廉斯有句话值得注意:“你们有你们的‘太峨’,有你们的孩子,我什么都没有。”显然他们将同居的女人视为“太峨”而不是太太。是后来的洁本顾体面,而且在荒岛上也大可不必注重形式,才径称之为妻。李察浩因之,那是按现代尊重异族妇女的观点。这才有“共妻”“换妻”耸人听闻的名目。但是就连这样,当时如果传出去也已经不成话,世外桃源成了淫窟,叛舰英名扫地。于是把那两份报告隐匿了起来,还有那美国捕海狮船长的那封信,想必也找出来对过了,证明亚当斯的自白属实,一并归入秘密档案,直到本世纪七十年间,殖民主义衰落,才容许李察浩看到。

英国皇室子弟都入海军。爱丁堡公爵本来是希腊王族,跟他们是亲上加亲,早先也做过英国海军军官,一向对海军有兴趣,又据说喜欢改革。也许是经他支持,才打通这一关。

过去官方隐讳辟坎岛上的事,或者不免有人略知一二,认为是与克利斯青有关的丑闻,传说中又稍加渲染附会,当时有这么一段记载,为近人发现——密契纳这一说,除非是这来源。

李察浩这本书号称揭穿邦梯案疑团,也确实澄清了诸人下场,却又作惊人之论,指船长大副同性恋爱。这话也说不定由来已久,密契纳那篇文章就提起他们俩关系密切,比别人亲近。也许因为那篇是第一个着眼于肇事原因的细微,所以有点疑心别有隐情,但是直到最近,同性恋在西方还是轻易不好提的。

两人年纪只相差十岁。认识那年,克利斯青二十岁,做过两年海员,找布莱太太娘家举荐,布莱回说“不列颠尼亚号”船员已经额满。克利斯青写信给他说,情愿与水手同住,学习各种劳作,唯一的要求是与士官一同吃饭。经布莱录用,把所有的航海技能都教会了他。

他第二次出海,中途升作二副,大副名叫艾华慈。再下一次,布莱调任邦梯号船长,他是布莱的班底,当然跟去。出了事之后,舆论后来于布莱不利,饱受攻击,艾华慈也写信给他,骂他自己用人不当,说他们共事的时候,克利斯青在花名册上“列为炮手,但是你告诉我要把他当作士官看待你瞎了眼看不见他的缺点,虽然他是个偷懒的平庸的海员,你抬举他,待他像兄弟一样,什么机密事都告诉他,每隔一天在你舱房里吃午晚两餐。”在不列颠尼亚号上,他有船长的酒橱钥匙,在甲板上当值,每每叫人去拿杯酒来,吃了挡寒气。

克利斯青兄弟很多,有个哥哥爱德华跟他最亲近。他告诉他哥哥,布莱是“从来没有过这么好的教师”,不过“火性大,但是我相信我学会了怎样哄他”。

邦梯号上除了两名花匠,都是布莱一手任用的。事务长傅莱亚——其实是船长,但是海军加派军官作指挥官,位居其上,称大佐(凯普腾),所以近代船长通称凯普腾——与船医都不是他的私人,本来不认识。他规定这两个人陪他一块吃饭,但是谈不拢,闹意见,那胖医生又是个酒鬼,布莱对他非常不满。克利斯青晚间仍旧常到他舱房谈天或吃饭。出海不到一个月,一进了大西洋,就把克利斯青提升作大副,代理少尉——布莱自己的官阶也不过是少尉,称“大佐”不过是照例对指挥官客气的称呼。——副锚缆员莫礼逊通文墨,记载这件事,认为越过傅莱亚头上,是侮辱傅莱亚。布、傅二人交恶,已经几乎不交谈,但是傅对克利斯青始终没有憎恨的表示,这是因为克利斯青并没有沾沾自喜,遇事总还是站在士兵一边。论理他做大副经验不够,而且平时虽卖力,忧郁症一发作就怠工,不过人缘好,上上下下只有布莱的仆人不喜欢他。

出航十个月,快到塔喜堤了,布莱终于不再与傅莱亚和医生一桌吃饭,各自在舱房用膳。到了塔喜堤,医生醉死了。

布莱在塔喜堤极力结交王室,国王割出一块地,给他们种植面包果,预备装盆带走。布莱派克利斯青带人保护花房,在果园旁高坡搭起帐篷,都有女人同居。克利斯青结识绮萨贝拉前也滥交,染上了性病。

布莱住在船上,也匀出一半时间与国王同住,常请国王王后上船吃饭。他逐日记下当地风俗,盛赞塔喜堤是世界第一好地方,只不赞成有些淫舞陋俗与男色公开。

他是跟大探险家库克大佐(captain cook)起家的。库克在南太平洋这些岛上为了顾到自己身份,不近女色,土人奉若神明。布莱也照办,不免眼红下属的艳福。有五个多月之久,他不大看见克利斯青,见了面就骂,几次当着国王与王室——都是最注重面子与地位的——还有一次当着克利斯青的男性“太峨”,并且告诉他克利斯青并不是副指挥官,不过是士兵。——这些青年士兵都是见习军官,只算士兵,比水手高一级,犯规也可以鞭笞。克利斯青的代理少尉,倒是一回去就实授,如果一路平安无事。

自从离开塔喜堤,布莱显然心理不正常,物质上的占有欲高达疯狂程度。路过一岛,停泊汲水,五爪铁钩被土人抢去,船上备而不用的还有好几只,但是布莱小题大做,效法库克当年常用的扣人勒赎之计,把五个酋长留在船上,索取铁钩。回说是另一个岛上的人拿的,早已驾舟远镛。相持不下,布莱开船把五个人带走,许多小舟号哭跟随,跟到晚上,只剩一只小船,船上都是女人,哭着用刀戳自己,满头满身长血直流,也不知道是“哀毁”还是自明心迹。布莱终于只得放酋长们下小船,五个人都感泣,轮流拥抱他。他自以为结交了几个一辈子的朋友,莫礼逊记载这件事,却认为他们是忍辱,无法报复,下次再有船来,如果人少会吃他们的亏。

大家买椰子,布莱买了几千只堆在甲板上。“你看这堆椰子是不是矮了?”他问傅莱亚。

“也许是水手来来往往踩塌了。”傅莱亚说。

布莱查问,克利斯青承认他吃了一只。

“你这狗!你偷了一半,还说一只!”召集全体员工大骂,罚扣口粮,主食芋头只发一半,再偷再扣一半。

一向拿傅莱亚与木匠头子出气,离开塔喜堤后换了克利斯青。当天下午在甲板上遇见,又骂了一顿。木匠头子后来看见克利斯青在流泪,知道他不是娘娘腔的人,问他怎么了。

“你还问,你没听见说怎样对待我?”

“待我不也是一样。”

“你有保障(指他是正规海军人员)。我要是像你一样对他说话,会吃鞭子。如果打我一顿,两个人都是个死——我抱着他跳海。”

“好在没多少时候了,”木匠头子劝他。

“等到船过努力峡(澳洲边缘海峡,地势险恶,是航海的一个难关),船上一定像地狱一样。”

又有人在旁边听见他二人谈话,听见克利斯青说:“情愿死一万次,这种待遇不能再受下去”,“不是人受得了的”。

当晚布莱气平了,却又差人请克利斯青吃饭,他回掉了。

天明起事,士官中有个海五德,才十六岁,吓呆了坐在自己舱房里,没跟着走,后来克利斯青把他们几个中立分子送到塔喜堤,与海五德家里是世交,临别托他给家里带信,细述出事经过,又秘密告诉他一些话,大概是嘱咐他转告兄长爱德华,但是这话海五德并没给他带到,也从未对任何人说过。

托带的秘密口信不会是关于性病——船上差不多有一半人都是新得了性病,而且容易治。李察浩认为是告诉他哥哥他与船长同性恋,在塔喜堤妒忌他有了异性恋人,屡次当众辱骂,伤了感情,倒了胃口,上路后又一再找碴子逼迫于他,激变情有可原。照这样说来,叛变前夕请吃晚饭,是打算重拾坠欢。十八世纪英国海军男风特盛,因为论千的拉夫,鱼龙混杂。男色与兽奸同等,都判死刑,但是需要有证人,拿得出证据,这一点很难办到,所以不大有闹上法庭的。但是有很多罪名较轻的案件,自少尉、大副、代理事务长以下,都有被控“非礼”、“企图鸡奸”的。

海五德是邦梯号上第二个宠儿。他是个世家子,美少年,在家里父母姊妹们将他当个活宝捧着。布莱在船上给他父亲去信报告他的成绩,也大夸这孩子,“我像个父亲一样待他,他一举一动都使我愉快满意。”叛变那天他没露面,两个士官海籁、黑吴下去拿行李,见他一个人坐着发怔,叫他赶紧一块跟船长走,没等他回答,先上去了,结果他并没来。布莱回到英国,海五德的父亲刚逝世,新寡的母亲写信给布莱,回信骂她儿子“卑鄙得无法形容”。此后海五德在塔喜堤当作叛党被捕回国,家里托人向他问明底细,极力营救。海五德经过慎重考虑,没替克利斯青秘密传话,因为怕牵涉到自己身上,而且指控布莱犯了男色,需要人证物证,诬告和罪名差不多一样严重。

以上是男色之说的根据。

克利斯青第一次跟布莱的船出去,船上的大副说他“非常喜欢女人。对于女人,他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傻的年青人之一”。可见他到处留情而又痴心,性心理绝对正常。闹同性恋除非是旅途寂寞?李察浩肯定他与布莱有“深邃热情的关系”,相从四年,也就爱了布莱四年。但是他对哥哥给布莱下的评语:“火性大,但是我相信我学会了怎么哄他”,显然不过是敷衍上司。

布莱谴责塔喜堤人公然同性恋爱,当然可能是假道学。好男风的人为社会所不容,往往照样娶妻生子,作为掩蔽。再看他的婚姻史:他父亲在海关做事,他在学校里功课很好,但是立志加入海军,先做水手,靠画地图的专长,很快地窜了起来,算是出身行伍。他认识了一个富家女子,到海上去了两年回来才向她求婚,订了婚一个短时期就结婚,两人同年二十六岁。他喜欢享受家庭之乐。太太不怎么美,但是很活泼,有张画像,一副有说有笑的样子。布莱在画像上是个半秃的胖子,却也堂堂一表,只是酸溜溜地带着嘲笑的神气。

他太太既帮夫又健笔,老是给娘家有势力的亲戚写信代他辩护,写了一辈子。他老先生的是非特别多,远在邦梯案十年前,婚前跟库克大佐出去,就出过岔子。

那次航行,库克发现了夏威夷。当时夏威夷人口过剩,已经很紧张,被他带了两只大船来,耽搁了些时,把地方上吃穷了。国王与众酋长表面上十分周到,临行又送了大批猪只粮食。出海刚巧遇到风暴,两只船都损坏了,又没有好的港口可以停泊,只好折回。夏威夷人疑心他们去而复回不怀好意,于是态度突变,当天已经连偷带抢,但是国王仍旧上船敷衍慰问,次晨发现一只大救生艇失窃,库克立即率领海军陆战队,去接国王上船留作人质,等交回救生艇再释放。又派布莱与李克门少尉巡逻港口,防止船只外逃,有企图出海的“赶他们上岸”。开火与否大概相机行事。

库克上岸,沿途村人依旧跪拜如仪。问国王何在,便有人引了两个王子来,带领他们到一座小屋门前,肥胖的老国王刚睡醒,显然不知道偷救生艇的事。邀请上船,立即应允。

正簇拥着步行前往,忽闻海湾中两处传来枪声,接着大船开炮。一时人心惶惶,都抬石头,取枪矛,穿上席甲,很快地聚上三千人左右。一路上不再有人叩首,都疑心是劫驾。

海军陆战队拦不住,人丛中突然有个女子冲了出来,站在国王面前哭求不要上船,是一个宠妃。两个酋长逼着国王在地下坐下来。老王至此也十分忧恐,库克只好丢下他,群众方才让他们通过。将到海滩,忽有土人的快船来报信,说海湾里枪炮打死了人。原来是布莱开枪追赶一只船,大船上发炮是掩护他。李克门因也下令开枪,打死了一个酋长。当下群情愤激,围攻库克一行人,前仆后继,库克被小刀戳死,跟去的一个少尉仅以身免。另一个少尉在海边接应,怯懦不前,反而把船退远了些。但是事后追究责任,大家都知道是最初几枪坏事。如果不是布莱先开枪,李克门比他还更年青,绝对不会擅自开枪。布莱不但资格较老,做库克的副手也已经两年了。金少尉继任指挥,写报告只归罪于土人,但是后来著书记载大名鼎鼎的库克之死,写开枪“使事件急转直下,是致命的一着”。这书布莱也有一本,在书页边缘上手批:“李克门开火,打死了一个人,但是消息传到的时候,攻击已经完毕。”不提自己,而且个个都批评。

那次是他急于有所表现,把长官的一条命送在他手里,侥幸并没有影响事业。十年后出了邦梯案,不该不分轻重都告在里面,结果逮回来的十个人被控诉,只绞死三个。海五德案子一了,他家里就反攻复仇,布莱很受打击。又有克利斯青的哥哥爱德华代弟弟洗刷。克利斯青与大诗人威治威斯先后同学,爱德华一度在这学校教书,教过威治威斯。威治威斯说他是个“非常非常聪明的人”。爱德华访问所有邦梯号生还的人,访问记出了本小册子,比法庭上的口供更详尽。布莱二次取面包果回来,又再重新访问这些人,也出小册子打笔墨官司。但是他的椰子公案已经传为笑柄。上次丢了船回来倒反而大出风头,这次移植面包果完成使命回来,竟赋闲在家一年半,拿半俸,家里孩子多,支持不了。

此后两次与下属涉讼,都很失面子,因为不是名案,外界不大知道。他太太不断写信代为声辩。晚年到澳洲做州长,她得了怔忡之疾,不能同去。“甜酒之乱”他被下属拘禁两年,回国后还需要上法庭对质,胜诉后年方六十就退休了,但是一场官司拖得很久,她已经忧煎过度病卒。他这位太太显然不是单性人用来装幌子的可怜虫。她除了代他不平,似乎唯一的遗憾是只有六个女儿,两个患痴呆症,一对男双胞胎早夭。

布莱的身后名声越来越坏,直到本世纪三十年间上银幕,却尔斯劳顿漫画性的演出引起一种反激作用,倒又有人发掘出他的好处来。邦梯号绕过南美洲靴尖的时候,是英国海军部官场习气,延误行期,久不批准,所以气候坏,刚赶上接连几星期的大风暴,惊险万分。全亏布莱调度有方,鼓励士气无微不至,船上每层都生火,烤干湿衣服,发下滚热的麦片与冲水的酒,病倒的尽可能让他们休息,大家也都齐心。他一向讲究卫生,好洁成癖,在航行日录上写道:“他们非得要人看着,像带孩子一样。”不管天气冷热,刮风下雨,每天下午五时至八时全体在甲板上强行跳舞,活动血脉,特地带了个音乐师来拉提琴。在艰苦的旅程中,他自矜一个水手也没死,后来酗酒的医生过失杀人,死掉一个,玷污了他的记录,十分痛心。

船到塔喜堤之前,他叫医生检查过全体船员,都没有性病。此后克利斯青在塔喜堤也传染上了,有洁癖的布莱还苦苦逼他重温旧梦?这是同性恋之说的疑窦之一。

邦梯号上的见习士官全都是请托介绍来的,清一色的少爷班子,多数是布莱妻党的来头,如海五德是他丈人好友之子,海籁是他太太女友的弟弟。他这样一个精明苛刻的能员,却冒险起用这一批毫无经验的公子哥儿,当然是为了培植关系,早年吃够了乏人援引的亏。连克利斯青在内,他似乎家境不如门第,但也是托布莱丈人家举荐的,论经验也不堪重用。布莱这样热中的人,靠裙带风光收了几个得力门生,竟把来权充娈童,还胆敢隐隐约约向孩子的父亲夸耀,未免太不近情理。书中不止一次引他给海五德父亲信上那句话作证:“他一举一动都使我愉快满意”,是想到歪里去了。

至于克利斯青秘密托海五德传话,如果不是关于同性恋,是说什么?他这么一个多情公子,二十二三岁最后一次离开英国之前,恋爱史未见得是一张白纸,极可能有秘密婚约之类的事。现在知道永远不能回国了,也许有未了的事,需要托他哥哥爱德华。事涉闺阁,为保全对方名誉起见,爱德华根本否认海五德带过秘密口信给他,海五德也不辩白,因此别人都以为是他把话给吃掉了。

当然这都是揣测之词,说没有同性恋,也跟说有一样,都不过是理论。要证据只有向叛变那一场的对白中去找,因为那时候布莱与克利斯青当众争论三小时之久,众目睽睽之下,他二人又都不是训练有素的雄辩家,律师或是名演员。如果两人之间有点什么暧昧,在这生死关头,气急败坏,难免流露出来。若问兵变不比竞选,怎有公开辩论的余裕,这场戏根本紊乱散漫而又异样,非但不像传奇剧,还有点闹剧化。布莱被唤醒押到甲板上,只穿着件长衬衫——也就是短睡袍——两手倒剪在背后绑着,匆忙中把衬衫后襟也缚在里面,露出屁股来。克利斯青一只手里牵着这根绳子,另一只手持枪,上了刺刀。有时候一面说话,放下绳子,按着布莱的肩膀,亲密地站在一起,像两尊并立的雕像。

起先他用刺刀吓噤布莱:“闭嘴!你一开口就死了。”但是不久双方都抗议,轮流嚷一通。邱吉尔等两个最激烈的船员也发言,逐个发泄一顿。话说多了口干,三心两意的美国人马丁竟去剥了一只柚子,喂给布莱吃。

克利斯青也觉口渴,叫布莱的仆人下去到船长舱房里多拿几瓶甜酒来,所有武装的人都有份。又吩咐“把船长的衣服也带上来”。仆人下去之前先把布莱的衬衫后襟拉了出来。(按:大概因为听上去预备让他穿着齐整,知道代为整衣无碍。)

布莱希望他们喝醉了好乘机反攻,不然索性酒后性起杀了他。但是并没醉,原定把他放逐到附近一个岛上,小救生艇蛀穿了底,一下水就沉了,克利斯青只得下令放下一只中号的,费了四十分钟才放下去。晨七时,这才知道有不止二十个人要跟布莱走。对于克利斯青是个大打击,知道他错估了大家的情绪。如果硬留着不放,怕他们来个“反叛变”。不留,船上人手不够,而且这只救生艇至多坐十个人。锚缆员与木匠头子力争,要最大的一只。杨自从一开始代他划策后就没露面,这时候忽然出现了一刹那,拿着枪,上了刺刀,示意叫他应允。他把那只大的给了他们。

他的一种矛盾的心情简直像哈姆雷特王子。邱吉尔想得周到,预先把木匠头子的工具箱搬到甲板上,防他私自夹带出去,不料他问克利斯青要这箱子,竟给了他。邱吉尔跟下小船去抢回来。琨托靠在栏杆上探身出去叫喊:“给了他,他们一个月内就可以造出一只大船。”救生艇上一阵挣扎,被邱吉尔打开箱子,夺过几件重要的工具,扔给琨托。

他这里往上抛,又有人往下丢。守中立的莫礼逊掷下一根缆绳,一只铁钩,又帮着锚缆员柯尔把一桶食水搬下小船,临行又把牛肉猪肉在船栏杆上扔下去。柯尔拿了只指南针,琨托拦阻道:“陆地看都看得见,要指南针做什么?”另一个最凶横的水手柏凯特竟做主让他拿了去。作者李察浩认为是故意卖人情,万一被捕希望减罪。走的人忙着搬行李粮食,都叫叛党帮忙,临了倒有一半人热心帮助扛抬,仿佛讨好似的。

是否都是预先伸后腿,还是也于心不忍?跟这些人又无仇无怨,东西总要给他们带足了,活命的希望较大。

只有琨托与邱吉尔阻止他们带枪械地图文件。克利斯青也挥舞着刺刀叫喊:“什么都不许拿走!”没有人理睬。最后柯尔用一只表、一只口哨换了四把刀防身。

青年盲乐师白恩还坐在中号救生艇里,也没有人通知他换了大号的。只听见乱哄哄的,也不知道怎么了,他一个人坐在那里哭。

克利斯青在布莱旁边已经站了快三小时,面部表情痛苦得好几个人都以为他随时可以自杀,布莱也是这样想。

傅莱亚等几个禁闭在自己舱房里的人员都带上来了。布莱手腕上的绳子已经解开,许多人簇拥着赶他下船。他还没走到跳板就站住了,最后一次恳求克利斯青再考虑一下,他用荣誉担保,永远把这件事置之度外。

“我家里有老婆,有四个孩子,你也抱过我的孩子。”他又说。

“已经太晚了。我这些时都痛苦到极点。”

“不太晚,还来得及。”

“不,布莱船长,你但凡有点荣誉观念,事情也不至于闹到这地步。是你自己不顾老婆孩子。”

叛党与忠贞分子都听得不耐烦起来,他们俩依旧长谈下去。

“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布莱说。

柯尔插嘴解劝,克利斯青回答他:“不,我上两个星期一直都痛苦到极点,我决定不再受这罪。你知道这次出来布莱船长一直把我当只狗一样。”

“我知道,我们都知道,可是你罢手了吧,看在上帝份上!”

有这么一秒钟,琨托、邱吉尔都怕克利斯青真会软化——他已经一再让步,自愿把小船拖到岛上。

傅莱亚也恳求,建议把布莱手镣脚铐看管起来,改由克利斯青做指挥官。琨托、邱吉尔最怕这种妥协办法,大呼小叫把他声音盖了下去。傅莱亚一直打算伺机收复这条船,起先就想跟布莱一同挑拨群众反攻,克利斯青怕他捣乱,把他关在舱房里,他又要求看守让他到炮手舱中谈话,叫他拒绝跟船长坐小船走。

“那岂不是把我们当海盗办?”

傅莱亚主张囚禁布莱,由克利斯青接任,也还是他那条诈降之计。神出鬼没的杨,永远是在紧要关头惊鸿一瞥,此刻又出现了,拿着枪。

“杨先生,这不是闹着玩的,”布莱说。

“报告船长,饿肚子不是闹着玩的。我希望你今天也吃够了苦头。”杨在叛变中一共只说了这两句话。

大号救生艇已经坐满了人。克利斯青又指名叫回三个人,一个修理枪械的,两个小木匠,少了他们不行,职位较高的又不放心。三人只得又走上跳板。

“反正已经坐不下了,”布莱安慰他们,“小子,别怕,我只要有一天回到英国,我会替你们说话。”

傅莱亚要求让他也留下来,布莱也叫他不要走,但是克利斯青硬逼着他下去。布莱最后向克利斯青说:“你这样对待我,回报我从前对你的友谊,你认为是应当的?”

克利斯青感到困扰,脸上看得出犹疑的神气。“这——布莱船长——就是喽!就是这一点——我实在痛苦——。”布莱知道再也没有别的话可说,默然下船。

这最后两句对白值得玩味。如果他们有过同性恋的关系,布莱又还想利用职权逼他重温旧梦,他还会感念旧恩?早已抵消了。书中在他回答之前加上一段心理描写:他困惑,因为报复的代价太高,同船友伴极可能死掉一半,另一半也永远成了亡命者,但是底下答复的语气分明是对布莱负疚,扯不到别人身上。李察浩似乎也觉得这一节对白证明他们没有同性恋,推翻了他的理论,因为不得不加以曲解。

撇开同性恋,这本书其实把事件的来由已经解释得相当清楚。叛变与事后自相残杀同是杨唆使。书中称为“这阴暗的人物”,只是一个黑色剪影。他是这批人里面唯一的一个青年知识分子,在辟坎岛上把能记忆的书全都写了下来。近代名著《凯英号叛变》里面也有个类似的角色,影片中由弗莱。麦克茂莱演,是个文艺青年,在战舰上任职,私下从事写作。大家背后抱怨船长神经病,他煽动这些青年军官中职位最高的一个——范强生饰——鼓励他叛变,后来在军事法庭上受审,竟推得干干净净。这本书虽然是套邦梯案,比李察浩的书早二十年,不会知道李的事,纯是巧合,不过是讽刺知识分子夸夸其谈,不负责任。杨比他复杂,为了朋友,把自己也葬送在里面,后来也是因为失去了这份友谊而衔恨。不知道是否与他的西印度血液受歧视有关?

叛变固然是杨的主意,在这之前克利斯青已经准备逃亡。

问题依旧是他与布莱之间的局面,何至于此?

这条船特别挤,船身不到九丈长,中舱全部辟作花房,因为盆栽的面包果树溅上一滴海水就会枯萎。剩下地方不多,挤上差不多五十个人。现代港台一带的机帆船也许有时候更挤,但是航程短,大概只有潜水艇与太空船上的情形可以比拟。布莱唠叨,在这狭小的空间内被他找上了,真可以把人嘀咕疯了。

克利斯青人缘奇佳,布莱一向不得人心,跟库克的时候也就寡言笑,三句不离本行。同性的朋友也往往是“异性相吸”,个性相反相成。布莱规定傅莱亚与医生跟他一桌吃饭,显然也需要年纪较大、阅历深些的人作伴,无奈他实在跟人合不来,非得要像克利斯青这样的圆融的青年迎合着他,因此师徒关系在他特别重要。当然也是克利斯青能吃苦,粗细一把抓,没有公子哥儿习气,他自己行伍出身的人,自然另眼看待。但是邦梯号一出大西洋就破格提升,李察浩认为是他们这时候发生了更进一层的关系,其实是针对傅莱亚。如莫礼逊札记中所说,越过傅莱亚头上,是一种侮辱。

一到塔喜堤,布莱什么都交给下属,也不去查考——也许是避免与他们那些女人接触——连救生艇蛀穿了也直到叛变那天才发觉。他非常欣赏当地的女人,而一人向隅,看不得大家狂欢半年,一上船就收拾他们。对克利斯青却是在塔喜堤就骂,想必因为是他的人,所以更气他。克利斯青“爬得高跌得重”,分外羞愤。恩怨之间本来是微妙的,很容易就一翻身倒了个过。至于有没有同性恋的暗流,那又是一回事,即有也是双方都不自觉的。

三十年间诺朵夫等二人写《叛舰喋血记》,叛逆性没有现在时髦,所以替克利斯青掩饰,再三声明他原意只是把布莱手镣脚铐押送回国法办。“手镣脚铐”是傅莱亚提出的处置布莱的办法,但是当然没有建议克利斯青送他回国自投罗网。改为克利斯青的主张,把他改成了个浑小子,脑筋不清楚。

这本书最大的改动是加上一个虚构的白颜,用他作第一人称,篇幅也是他占得最多,是主角身份,不仅是叙述者。历史小说用虚构的人物作主角,此后又有《永远的琥珀》,但那是公认为低级趣味的,而《叛舰喋血记》在通俗作品中评价很高。自序里说明白颜是根据海五德创造的。海五德为什么不合适,没提,当然是因为他在事变中态度暧昧,理由是年幼没经过事。他十六岁,但是很聪明,后来在塔喜堤住了两年,还编字典。那天的短暂痴呆症似是剧烈的内心斗争,暂时瘫痪了意志。也许是想参加叛变而有顾虑,至少希望置身事外。

白颜就完全是冤狱,本来是跟布莱走的,不过下去理行李的时候,想抓住机会打倒看守夺枪,所以来迟一步,救生艇已经坐满了人。布莱叫他不要下船,答应回国代为分说。这是借用其他三个人的事,小木匠等三人已经上了小船又被克利斯青唤回。被唤回是没办法,换了迟到的人,布莱多少有点疑心,不会自动答应代为洗刷,而又食言。

两位作者为了补这漏洞,又加上事变前夕布莱恰巧听见白颜与克利斯青在甲板上谈话,又偏只听见最后一句“那我们一言为定”,事后思量,误以为是约定谋反,因此回国后不履行诺言,将白颜列入叛党内。叛变两章根据在场诸人口述,写得生龙活虎,只有这一段是败笔,异常拙劣牵强。

我看的是普及本,没有序,所以直到最近看见李察浩的书,船员名单上没有白颜,才知道原来没有这个人。这才恍然大悟,为什么所有白颜正传的部分都特别沉闷乏味:寡母请吃饭,初见布莱;母子家园玫瑰丛中散步谈心;案发后,布莱一封信气死了美而慧的母亲;出狱回家,形单影只,感慨万千,都看得人昏昏欲睡。

邦梯号上人才济济,还有个现成的叙述者莫礼逊,许多史料都来自他的札记。他约有三十多岁;在水手中算老兵了,留着长长的黑头发。傅莱亚显然信任他,一出事就跟他商量“反叛变”,他根据常识回答“已经太晚了”。但是他第一个动手帮助船长一行人,向救生艇上投掷器材食物,扛抬食水。那天他的客观冷静大胆,简直像个现代派去的观察者。在法庭上虽然不像海五德有人撑腰,两人都应对得当,判绞获赦。但是在小说家看来,这些人统不合格,必须另外编造一个定做的小纸人,为安全便利起见,长篇大论写他,都是任谁也无法反对的事,例如把海五德年纪加大三岁,到了公认可以谈恋爱的年龄,不致于辜负南海风光,使读者失望。但是就连这场恋爱也无味到极点,只够向当时美国社会各方都打招呼,面面俱到。船员中只有他与塔喜堤女人结婚,而他这样母子相依为命,有没有顾虑到母亲是否赞成,竟一字不提。虽然是土俗婚礼,法律上不生效,也并没有另外结婚,而她也识相,按照电影与通俗小说中土女与东方女性的不成文法,及时死去,免得偕同回国害他为难。他二十年后才有机会回塔喜堤,听见说她早已亡故,遗下他的一个女儿,就是那边走来的一个高大的少妇,抱着孩子。一时百感交集,没认女儿外孙,怕受不了——也避免使有些读者起反感。一段极尽扭捏之致。

不过是一本过时的美国畅销书,老是锲而不舍地细评起来,迹近无聊。原因是大家都熟悉这题材,把史实搞清楚之后,可以看出这部小说是怎样改,为什么改,可见它的成功不是偶然的。同时可以看出原有的故事本身有一种活力,为了要普遍的被接受,而削足适履。它这一点非常典型性,不仅代表通俗小说,也不限西方。

续集《辟坎岛》没有另起炉灶换个虚构的主角,就不行。

虽然口口声声称绮萨贝拉为克利斯青太太——大概是依照亚当斯晚年的洁本的口吻——言语举止也使人绝对不能想象她跳草裙舞,但还是改得不够彻底,还是这样的句子:克利斯青反对威廉斯独占土人之妻,建议另想办法,说:“你难道没有个朋友肯跟你共他的女人?”令人失笑。并不是诺朵夫等只会写男童故事;二人合著的南太平洋罗曼斯还有《飓风》,写早期澳洲的有“植物学湾”,制成影片都是卖座的名片。辟坎岛的故事苦于太不罗曼谛克,又自有一种生命力,驾驭不了它。在李察浩书中这故事返朴避真,简直可能是原子时代大破坏后,被隔离的一个小集团,在真空中,社会制度很快的一一都崩溃了,退化到有些兽类社团的阶段,只能有一个强大的雄性,其余的雄性限未成年的。辟坎岛人最后靠宗教得救,也还是剩下的唯一的一个强大的雄性制定的。

近来又出了部小说《再会,克利斯青先生!》写布莱垂涎海五德,妒忌克利斯青与海五德同性恋爱。辟坎岛上土人起事,克利斯青重伤未死,逃了出来,多年后一度冒险回英国,在街上重逢海五德,没有招呼,此后仍旧潜返辟坎岛与妻儿团聚,在他常去的崖顶山洞里独住,不大有人知道。男色是热门题材,西方最后的一只禁果,离《叛舰喋血记》的时代很远了,书也半斤八两,似乎销路也不错。虽然同是英国出版,作者显然没有来得及看见李察浩的书。

弗洛依德的大弟子荣格(jung)给他的信上谈心理分析,说有个病例完全像易卜生的一出戏,又说:“凡是能正式分析的病例都有一种美,审美学上的美感。”(见《弗洛依德、荣格通信集》,威廉麦桧mcguite)编——这并不是病态美,他这样说,不过因为他最深知精神病人的历史。别的生老病死,一切人的事也都有这种美,只有最好的艺术品能比。

(一九七六年)

丈人的心

这是个法国故事,法国人的小说,即使是非常质朴,以乡村为背景的,里面也看得出他们一种玩世的聪明。这一篇小说讲到阿尔卑斯山上的居民,常会遇到山崩、冰雹、迷路、埋在雪里,种种危险。一老翁,有一个美丽的女儿,翁择婿条件太苛刻,大家简直拿他没办法,有一个青年,遇到机会,救了老翁的命。他想,好了,一定成功了。另一个比较狡猾的青年,却定下计策,自己假装陷入绝境,使老者救他一命,从此这老者看见他就一团高兴,吻他、拥抱他、欢迎他,仅是他的存在就提醒大家,这老人是怎样的一个英雄。

看看那一个有恩于自己的,却像见了真主似的,很不愉快,于是把女儿配给那狡猾的青年,青年在结婚前,喝醉了酒,说出真心话,老人知道受骗,把女儿收回了——但这是太恶俗的尾巴。

(原刊1945年4月3日上海《小报》)

忆胡适之

一九五四年秋,我在香港寄了本《秧歌》给胡适先生,另写了封短信,没留底稿,大致是说希望这本书有点像他评《海上花》的“平淡而近自然”。收到的回信一直郑重收藏,但是这些年来搬家次数太多,终于遗失。幸而朋友代抄过一份,她还保存着,如下:

爱玲女士:

谢谢你十月二十五日的信和你的小说《秧歌》!请你恕我这许久没给你写信。

你这本《秧歌》,我仔细看了两遍,我很高兴能看见这本很有文学价值的作品。你自己说的“有一点接近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我认为你在这个方面已做到了很成功的地步!这本小说,从头到尾,写的是“饥饿”,——也许你曾想到用《饿》做书名,写的真好,真有“平淡而近自然”的细致工夫。

你写月香回家后的第一顿“稠粥”,已很动人了。后来加上一位从城市来忍不得饿的顾先生,你写他背人偷吃镇上带回来的东西的情形,真使我很佩服。我最佩服你写他出门去丢蛋壳和枣核的一段,和“从来没注意到(小麻饼)吃起来咵嗤咵嗤,响得那么厉害”一段。这几段也许还有人容易欣赏。下面写阿招挨打的一段,我怕读者也许不见得一读就能了解了。

你写人情,也很细致,也能做到“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如131—132页写的那条棉被,如175、189页写的那件棉袄,都是很成功的。189页写棉袄的一段真写得好,使我很感动。“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是很难得一般读者的赏识的。《海上花》就是一个久被埋没的好例子。你这本小说出版后,得到什么评论?我很想知道一二。

你的英文本,将来我一定特别留意。中文本可否请你多寄两三本来,我要介绍给一些朋友看看。

书中160页“他爹今年八十了,我都八十一了”,与205页的“六十八喽”相差太远,似是小误。76页“在被窝里点着蜡烛”,似乎也可删。

以上说的话,是一个不曾做文艺创作的人的胡说,请你不要见笑。我读了你的十月的信上说的“很久以前我读你写的《醒世姻缘》与《海上花》的考证,印象非常深,后来找了这两部小说来看,这些年来,前后不知看了多少遍,自己以为得到了不少益处。”——我读了这几句话,又读了你的小说,我真很感觉高兴!如果我提倡这两部小说的效果单止产生了你这一本《秧歌》,我也应该十分满意了。

你在这本小说之前,还写了些什么书?如方便时,我很想看看。

匆匆敬祝

平安

胡适敬上

一九五五年一月廿五(旧历元旦后一日)

适之先生的加圈似是两用的,有时候是好句子加圈,有时候是语气加重,像西方文字下面加杠子。讲到加杠子,二○、三○年代的标点,起初都是人地名左侧加一行直线,很醒目,不知道后来为什么废除了,我一直惋惜。又不像别国文字可以大写。这封信上仍旧是月香。书名是左侧加一行曲线,后来通用引语号。适之先生用了引语号,后来又忘了,仍用一行曲线。在我看来都是“五四”那时代的痕迹,“不胜低回”。

我第二封信的底稿也交那位朋友收着,所以侥幸还在:

适之先生:

收到您的信,真高兴到极点,实在是非常大的荣幸。最使我感谢的是您把《秧歌》看得那样仔细,您指出76页叙沙明往事那一段可删,确是应当删。那整个的一章是勉强添补出来的。至于为什么要添,那原因说起来很复杂。最初我也就是因为《秧歌》这故事太平淡,不合我国读者的口味——尤其是东南亚的读者——所以发奋要用英文写它。这对于我是加倍的困难,因为以前从来没有用英文写过东西,所以着实下了一番苦功。写完之后,只有现在的三分之二。寄去给代理人,嫌太短,认为这么短的长篇小说没有人肯出版。所以我又添出第一二两章(原文是从第三章月香回乡开始的),叙王同志过去历史的一章,杀猪的一章。最后一章后来也补写过,译成中文的时候没来得及加进去。

160页谭大娘自称八十一岁,205页又说她六十八岁,那是因为她向兵士哀告的时候信口胡说,也就像叫化子总是说“家里有八十岁老娘”一样。我应当在书中解释一下的。您问起这里的批评界对《秧歌》的反应。有过两篇批评,都是由反共方面着眼,对于故事本身并不怎样注意。我寄了五本《科歌》来。别的作品我本来不想寄来的,因为实在是坏——绝对不是客气话,实在是坏。但是您既然问起,我还是寄了来,您随便翻翻,看不下去就丢下。一本小说集,是十年前写的,去年在香港再版。散文集《流言》也是以前写的,我这次离开上海的时候很匆促,一本也没带,这是香港的盗印本,印得非常恶劣。还有一本《赤地之恋》,是在《秧歌》以后写的,因为要顾到东南亚一般读者的兴味,自己很不满意。而销路虽然不像《秧歌》那样惨,也并不见得好。我发现迁就的事情往往是这样。

《醒世姻缘》和《海上花》一个写得浓,一个写得淡,但是同样是最好的写实的作品。我常常替它们不平,总觉得它们应当是世界名著。《海上花》虽然不是没有缺陷的,像《红楼梦》没有写完也未始不是一个缺陷。缺陷的性质虽然不同,但无论如何,都不是完整的作品。我一直有一个志愿,希望将来能把《海上花》和《醒世姻缘》译成英文。里面对白的语气非常难译,但是也并不是绝对不能译的。我本来不想在这里提起的,因为您或者会担忧,觉得我把事情看得太容易了,会糟蹋了原著。但是我不过是有这样一个愿望,眼前我还是想多写一点东西。如果有一天我真打算实行的话,一定会先译半回寄了来,让您看行不行。

祝近好

张爱玲二月廿日

同年十一月,我到纽约不久,就去见适之先生,跟一个锡兰朋友炎樱一同去。那条街上一排白色水泥方块房子,门洞里现出楼梯,完全是港式公寓房子,那天下午晒着太阳,我都有点恍惚起来,仿佛还在香港。上了楼,室内陈设也看着眼熟得很。适之先生穿着长袍子。他太太带点安徽口音,我听着更觉得熟悉。她端丽的圆脸上看得出当年的模样,两手交握着站在当地,态度有点生涩,我想她也许有些地方永远是适之先生的学生。使我立刻想起读到的关于他们是旧式婚姻罕有的幸福的例子。他们俩都很喜欢炎樱,问她是哪里人。她用国语回答,不过她离开上海久了,不大会说了。

喝着玻璃杯里泡着的绿茶,我还没进门就有的时空交叠的感觉更浓了。我看的《胡适文存》是在我父亲窗下的书桌上,与较不像样的书并列。他的《歇浦潮》、《人心大变》、《海外缤纷录》我一本本拖出去看,《胡适文存》则是坐在书桌前看的。《海上花》似乎是我父亲看了胡适的考证去买来的。《醒世姻缘》是我破例要了四块钱去买的。买回来看我弟弟拿着舍不得放手,我又忽然一慷慨,给他先看第一二本,自己从第三本看起,因为读了考证,大致已经有点知道了。好几年后,在港战中当防空员,驻扎在冯平山图书馆,发现有一部《醒世姻缘》,马上得其所哉,一连几天看得抬不起头来。房顶上装着高射炮,成为轰炸目标,一颗颗炸弹轰然落下来,越落越近。我只想着:至少等我看完了吧。

我姑姑有个时期跟我父亲借书看,后来兄妹闹翻了不来往,我父亲有一次扭怩的笑着咕噜了一声:“你姑姑有两本书还没还我。”我姑姑也有一次有点不好意思的说:“这本《胡适文存》还是他的。”还有一本萧伯纳的《圣女贞德》,德国出版的,她很喜欢那米色的袖珍本,说:“他这套书倒是好。”她和我母亲跟胡适先生同桌打过牌。战后报上登着胡适回国的照片,不记得是下飞机还是下船,笑容满面,笑得像个猫脸的小孩,打着个大圆点的蝴蝶式领结,她看着笑了起来说,“胡适之这样年轻!”

那天我跟炎樱去过以后,炎樱去打听了来,对我说:“喂,你那位胡博士不大有人知道,没有林语堂出名。”我屡次发现外国人不了解现代中国的时候,往往是因为不知道五四运动的影响。因为五四运动是对内的,对外只限于输入。我觉得不但我们这一代与上一代,就连大陆上的下一代,尽管反胡适的时候许多青年已经不知道在反些什么,我想只要有心理学家荣(jung)所谓民族回忆这样东西,像“五四”这样的经验是忘不了的,无论湮没多久也还是在思想背景里。荣与弗洛伊德齐名。不免联想到弗洛伊德研究出来的,摩西是被以色列人杀死的。事后他们自己讳言,年代久了又倒过来仍旧信奉他。

我后来又去看过胡适先生一次,在书房里坐,整个一道墙上一溜书架,虽然也很简单,似乎是定制的,几乎高齐屋顶,但是没搁书,全是一叠叠的文件夹子,多数乱糟糟露出一截子纸。整理起来需要的时间心力,使我一看见就心悸。

跟适之先生谈,我确是如对神明。较具体的说,是像写东西的时候停下来望着窗外一片空白的天,只想较近真实。适之先生讲起大陆,说“纯粹是军事征服”。我顿了顿没有回答,因为自从一九三几年起看书,就感到左派的压力,虽然本能的起反感,而且像一切潮流一样,我永远是在外面的,但是我知道它的影响不止于像西方的左派只限一九三○年代。我一默然,适之先生立刻把脸一沉,换个话题。我只记得自己太不会说话,因而梗梗于心的这两段。他还说:“你要看书可以到哥伦比亚图书馆去,那儿书很多。”我不由得笑了。那时候我虽然经常的到市立图书馆借书,还没有到大图书馆查书的习惯,更不必说观光。适之先生一看,马上就又说到别处去了。

他讲他父亲认识我的祖父,似乎是我祖父帮过他父亲一个小忙。我连这段小故事都不记得,仿佛太荒唐。原因是我们家里从来不提祖父。有时候听我父亲跟客人谈“我们老太爷”,总是牵涉许多人名,不知道当时的政局就跟不上,听不了两句就听不下去了。我看了《孽海花》才感到兴趣起来,一问我父亲,完全否认。后来又听见他跟个亲戚高谈阔论,辩明不可能在签押房撞见东翁的女儿,那首诗也不是她做的。我觉得那不过是细节。过天再问他关于祖父别的事,他悻悻然说:“都在爷爷的集子里,自己去看好了!”我到书房去请老师给我找了出来,搬到饭厅去一个人看。典故既多,人名无数,书信又都是些家常话。几套线装书看得头昏脑胀,也看不出幕后事情。又不好意思去问老师,仿佛喜欢讲家世似的。

祖父死的时候我姑姑还小,什么都不知道,而且微窘的笑着问:“怎么想起来问这些?”因为不应当跟小孩子们讲这些话,不民主。我几下子一碰壁,大概养成了个心理错综,一看到关于祖父的野史就马上记得,一归入正史就毫无印象。

适之先生也提到不久以前在书摊上看到我祖父的全集,没有买。又说正在给《外交》杂志(“foreign affairs”)写篇文章,有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他们这里都要改的。”我后来想看看《外交》逐期的目录,看有没有登出来,工作忙,也没看。

感恩节那天,我跟炎樱到一个美国女人家里吃饭,人很多,一顿烤鸭子吃到天黑,走出来满街灯火橱窗,新寒暴冷,深灰色的街道特别干净,霓虹灯也特别晶莹可爱,完全像上海。我非常快乐,但是吹了风回去就呕吐。刚巧胡适先生打电话来,约我跟他们吃中国馆子。我告诉他刚吃了回声吐了,他也就算了,本来是因为感恩节,怕我一个人寂寞。其实我哪过什么感恩节。

炎樱有认识的人住过一个职业女宿舍,我也就搬了去住。是救世军办的,救世军是出名救济贫民的,谁听见了都会骇笑,就连住在那里的女孩子们提起来也都讪讪的嗤笑着。唯有年龄限制,也有几位胖太太,大概与教会有关系的,似乎打算在此终老的了。管事的老姑娘都称中尉、少校。餐厅里代斟咖啡的是醉倒在鲍艾里(thebowery)的流浪汉,她们暂时收容的,都是酒鬼,有个小老头子,蓝眼睛白镑镑的,有气无力靠在咖啡炉上站着。

有一天胡适先生来看我,请他到客厅去坐,里面黑洞洞的,足有个学校礼堂那么大,还有个讲台,台上有钢琴,台下空空落落放着些旧沙发。没什么人,干事们鼓励大家每天去喝下午茶,谁也不肯去。我也是第一次进去,看着只好无可奈何的笑。但是适之先生直赞这地方很好。我心里想,还是我们中国人有涵养。坐了一会出来,他一路四面看着,仍旧满口说好,不像是敷衍话。也许是觉得我没有虚荣心。我当时也没有琢磨出来,只马上想起他写的他在美国的学生时代,有一天晚上去参加复兴会教派篝火晚会的情形。

我送到大门外,在台阶上站着说话。天冷,风大,隔着条街从赫贞江上吹来。适之先生望着街口露出的一角空镑的灰色河面,河上有雾,不知道怎么笑眯眯的老是望着,看怔住了。他围巾裹得严严的,脖子缩在半旧的黑大衣里,厚实的肩背,头脸相当大,整个凝成一座古铜半身像。我忽然一阵凛然,想着:原来是真像人家说的那样。而我向来相信凡是偶像都有“粘土脚”,否则就站不住,不可信。我出来没穿大衣,里面暖气太热,只穿着件大挖领的夏衣,倒也一点都不冷,站久了只觉得风飕飕的。我也跟着向河上望过去微笑着,可是仿佛有一阵悲风,隔着十万八千里从时代的深处吹出来,吹得眼睛都睁不开。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适之先生。我二月里搬到纽英伦去,几年不通消息。一九五八年,我申请到南加州亨享屯。哈特福基金会去住半年,那是ap超级市场后裔办的一个艺文作场,是海边山谷里一个魅丽的地方,前年关了门,报上说蚀掉五十万。我写信请适之先生作保,他答应了,顺便把我三四年前送他的那本《秧歌》寄还给我,经他通篇圈点过,又在扉页上题字。我看了实在震动,感激得说不出话来,写都无法写。

写了封短信去道谢后,不记得什么时候读到胡适返台消息。又隔了好些时,看到噩耗,只惘惘的。是因为本来已经是历史上的人物?我当时不过想着,在宴会上演讲后突然逝世,也就是从前所谓无疾而终,是真有福气。以他的为人,也是应当的。

直到去年我想译《海上花》,早几年不但可以请适之先生帮忙介绍,而且我想他会感到高兴的,这才真正觉得适之先生不在了。往往一想起来眼睛背后一阵热,眼泪也流不出来。要不是现在有机会译这本书,根本也不会写这篇东西,因为那种怆惶与恐怖太大了,想都不愿意朝上面想。

译《海上花》最明显的理由似是跳掉吴语的障碍,其实吴语对白也许并不是它不为读者接受最大的原因。亚东版附有几页字典,我最初看这部书的时候完全不懂上海话,并不费力。但是一九三五年的亚东版也像一八九四年的原版一样绝版了。大概还是兴趣关系,太欠传奇化,不sentimental。英美读者也有他们的偏好,不过他们批评家的影响较大,看书的人多,比较容易遇见识者。十九世纪英国作家乔治·包柔(george borrow)的小说不大有人知道——我也看不进去——但是迄今美国常常有人讲起来都是乔治。包柔迷,彼此都欣然。

要是告诉他们中国过去在小说上的成就不下于绘画瓷器,谁也会露出不相信的神气。要说中国诗,还有点莫测高深。有人说诗是不能诵的。小说只有本《红楼梦》是代表作,没有较天真的民间文学成份。《红楼梦》他们大都只看个故事轮廓,大部分是高鹗的,大家庭三角恋爱,也很平常。要给它应得的国际地位,只有把它当作一件残缺的艺术品,去掉后四十回,可能加上原著结局的考证。我十二三岁的时候第一次看,是石印本,看到八十一回“四美钓游鱼”,忽然天日无光,百样无味起来,此后完全是另一个世界。最奇怪的是宝黛见面一场之僵,连他们自己都觉得满不是味。许多年后才知道是别人代续的,可以同情作者之如芒刺在背,找到些借口,解释他们态度为什么变了,又匆匆结束了那场谈话。等到宝玉疯了就好办了。那时候我怎么着也想不到是另一个人写的,只晓得宁可翻到前面,看我跳掉的做诗行令部分。在美国有些人一听见《海上花》是一八九四年出版的,都一怔,说:“这么晚……差不多是新文艺了嘛!”也像买古董一样讲究年份。《海上花》其实是旧小说发展到极端,最典型的一部。作者最自负的结构,倒是与西方小说共同的。特点是极度经济,读着像剧本,只有对白与少量动作。暗写、白描,又都轻描淡写不落痕迹,织成一般人的生活的质地,粗疏、灰扑扑的,许多事“当时浑不觉”。所以题材虽然是八十年前的上海妓家,并无艳异之感,在我所有看过的书里最有日常生活的况味。

胡适先生的考证指出这本书的毛病在中段名士、美人大会一笠园。我想作者不光是为了插入他自己得意的诗文酒令,也是表示他也会写大观园似的气象。凡是好的社会小说家——社会小说后来沦为黑幕小说,也许应当照novel of manners评为“生活方式小说”——能体会到各阶层的口吻行事微妙的差别,是对这些地方特别敏感,所以有时候阶级观念特深,也就是有点势利。作者对财势滔天的齐韵叟与齐府的清官另眼看待,写得他们处处高人一等,而失了真。

管事的小赞这人物,除了为了插入一首菊花诗,也是像“诗婢”,间接写他家的富贵风流。此外只有第五十三回齐韵叟撞见小赞在园中与人私会,没看清楚是谁。回目上点明是一对情侣,而从此没有下文,只在跋上提起将来“小赞小青挟资远遁”,才知道是齐韵叟所眷妓女苏冠香的婢女小青。丫头跟来跟去,不过是个名字而已,未免写得太不够。作者用藏闪法,屡次借回目点醒,含蓄都有分寸,扣得极准,这是唯一的失败的例子。我的译本删去几回,这一节也在内,都仍旧照原来的纹路补缀起来。

像赵二宝那样的女孩子太多了,为了贪玩、好胜而堕落。而她仍旧成为一个高级悲剧人物。窝囊的王莲生受尽沈小红的气,终于为了她姘戏子而断了,又不争气,有一个时期还是回到她那里。而最后飘逸的一笔,还是把这回事提高到恋梦破灭的境界。作者尽管世俗,这种地方他的观点在时代与民族之外,完全是现代的,世界性的,这在旧小说里实在难得。

但是就连自古以来崇尚简略的中国,也还没有像他这样简无可简,跟西方小说的传统刚巧背道而驰。他们向来是解释不厌其详的,《海上花》许多人整天荡来荡去,面目模糊,名字译成英文后,连性别都看不出,才摸熟了倒又换了一批人。我们“三字经”式的名字他们连看几个立刻头晕眼花起来,不比我们自己看着,文字本身在视觉上有色彩。他们又没看惯夹缝文章,有时候简直需要个金圣叹逐句夹评夹注。

中国读者已经摒弃过两次的东西,他们能接受?这件工作我一面做着,不免面对着这些问题,也老是感觉着,适之先生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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