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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拾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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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雨

雨,像银灰色黏湿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世界。天也是暗沉沉的,像古老的住宅里缠满着蛛丝网的屋顶。那堆在天上的灰白色的云片,就像屋顶上剥落的白粉。在这古旧的屋顶的笼罩下,一切都是异常的沉闷。园子里绿翳翳的石榴、桑树、葡萄藤,都不过代表着过去盛夏的繁荣,现在已成了古罗马建筑的遗迹一样,在萧萧的雨声中瑟缩不宁,回忆着光荣的过去。草色已经转入忧郁的苍黄,地下找不出一点新鲜的花朵;宿舍墙外一带种的娇嫩的洋水仙,垂了头,含着满眼的泪珠,在那里叹息它们的薄命,才过了两天的晴美的好日子又遇到这样霉气薰薰的雨天。只有墙角的桂花,枝头已经缀着几个黄金一样宝贵的嫩蕊,小心地隐藏在绿油油椭圆形的叶瓣下,透露出一点新生命萌芽的希望。

雨静悄悄地下着,只有一点细细的淅沥沥的声音。桔红色的房屋,像披着鲜艳的袈裟的老僧,垂头合目,受着雨底洗礼。那潮湿的红砖,发出有刺激性的猪血的颜色和墙下绿油油的桂叶成为强烈的对照。灰色的癞蛤蟆,在湿烂发霉的泥地里跳跃着;在秋雨的沉闷的网底,只有它是唯一的充满愉快的生气的东西。它背上灰黄斑驳的花纹,跟沉闷的天空遥遥相应,造成和谐的色调。它噗通噗通地跳着,从草窠里,跳到泥里,溅出深绿的水花。

雨,像银灰色黏濡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世界。

(一九三六年)

书评四篇

《若馨》评这是一个具有轻倩美丽的风格的爱情故事,也许,一般在小说中追求兴奋和刺激的读者们要感到失望,因为这里并没有离奇曲折,可歌可泣的英雄美人,也没有时髦的“以阶级斗争为经,儿女之情为纬”的惊人叙述,这里只是一个平凡的少女怎样得到,又怎样结束了她的初恋的故事。然而,惟其平淡,才能够自然。本书之真挚动人,当然大半是因为题材是作者真实生活中的经验的缘故。本书的女主角若馨写得可爱极了,谁能不为那“微微向上的眉毛”,与“一球球的卷发”倾倒呢?那迷人的青年——华蓝,他的个性似乎略嫌写得晦暗一些。如果作者肯多费一些篇幅来描写他的心理,一定能够把他的个性发挥得较坚强。这故事的开始是在迟缓的调子中进行着的,到了中部,调子突转明快。几个精彩的场面,如若馨练习自行车的一段,其技巧之成熟,笔触之轻灵,实可佩服。像若馨与华蓝骑车一场,与若馨和敏强骑车一场,笔墨一样细腻轻快,而又各各不相犯,其设想之精微可见。当然缺点也不是没有的:几个高潮,如若馨之拒婚,若馨之哄华蓝,都略嫌不够一点。假使再多费些气力去烘托暗示,一定能更深深地打入读者的心。

(一九三六年)

读书报告

《烟水愁城录》这是一个探险的故事,叙述三个勇敢的英国人到未开发的非洲去,历尽奇险,寻到一个白种人足迹未到过的王国,和女王发生恋爱,引起国中绝大的战争和屠杀,结果三人中之一和女王终谐眷属,其余二人幸能重回文明的世界。这一类的故事,虽乏文学上的价值,却是很好的娱乐品。译笔华丽精炼,自是林译的特色。前半部充满阴惨恐怖的空气,引人入胜;后半部奇幻美丽,很能启发读者的幻想力。(一九三六年)书评《无轨列车》这是一部不甚连续的漫画式的小说。杂写青年李琳、钟大鹏、丽珠等的情史,中间插入二十余段与故事没有密切关系的都市风景描写,体裁很特别。全书的开端以厦门鼓浪屿为背景,也许这地方为作者所熟悉的吧,描写颇为真切流利,然而不久便不幸地陷入时下都市文学的滥调里去。写上海,写名媛,写有闲阶级的享乐,永远依照固定的方式,显然不是由细密的观察得来的。结尾写一。二八之战,更见生硬。结构不谨严,自然也是致命伤。描写也嫌不够深入。作者笔风模仿穆时英,多矫揉造作之处。(一九三七年)书籍介绍《在黑暗中》丁玲是最惹人爱好的女作家。她所作的《母亲》和《丁玲自选集》都能给人顶深的印象,这一本《在黑暗中》是她早期作品中的代表作,包括四个短篇,第一篇《梦珂》是自传式的平铺直叙的小说,文笔散漫枯涩,中心思想很模糊,是没有成熟的作品。《莎菲的日记》就进步多了——细腻的心理描写,强烈的个性,颓废美丽的生活,都写得极好。女主角莎菲那矛盾的浪漫的个性,可以代表五四运动时代一般感到新旧思想冲突的苦闷的女性们。作者的特殊的简练有力的风格,在这本书里可以看出它的养成。

(一九三七年)

牧羊者素描

这里我将让大家来做一个搭配练习。哦,亲爱的读者,如果你们误将此当作难得出奇的历史或几何配搭试题而惊慌失措,那就大可不必了。镇定一些,先通读你们试卷的第一栏,那里印着一长串名单:小姐,小姐,小姐和小姐。然后再读完试卷第二栏紧跟着的一段描写文字,把所有的空格都填上:小姐有一副嵌着两只闪烁的眼睛的明朗的脸庞,金色的头发像黄河波浪般被垂在身后。

她嘴上总带着温柔的微笑,只是有些时候,为了显示老成持重的样子,她才嘴角下垂,眉头紧皱。她的好嗓子更为人乐道,如用言词来描绘,那就像中国古诗中所描写的诗人在月光笼罩的河岸边听到的乐声,“大珠小珠落玉盘”。她的嗓音和面部表情的变化使她成为一位优秀的朗诵者,她能在不到五分钟的时间里调整教室1此文原用英文所撰。

的气氛,将其引入她读书的天地。当诵读悲剧时,她那双淡褐色的眼睛好像凝固成两只盛朱古力冰淇淋的碟子。但这悲惨的空气很快就会松弛下来,因为众所周知,冰淇淋在常温下是无法保持凝固状态的。当小丑进入戏中时,她开始模仿他的腔调,冰淇淋融化成开心的笑声,整个班级也随着发出窃笑声。不管外面下雨还是飘雪,她的班上总是阳光灿烂,令人愉快。

小姐虽然身高体重并不超常,但任何人站在她面前都会感到自己的渺小,这是因为她性格里的深湛智慧和丰富经验是无法从外貌上去估量的。她有一个挺直的希腊式的鼻子,细薄而有力的嘴唇和一对似乎一眼就能洞察人和事的锐利的黑眼睛。整个看来她的面庞如同古代的雅典娜女神像,尽管刻印着岁月和风雨的痕迹,却闪耀着智慧的光芒。也许她富有感情,但她从不向人流露。她代表冷静的“理性”,如果圣玛丽亚女校能与雅典城相比的话,那她就是雅典娜——智慧女神,引导它度过攻击、阻挠和困苦。

小姐身材颀长纤弱,她有栗色的头发,一个长而庄重的鼻子,一双淡蓝色的忧郁的眼睛,当她耐心倾听某个同学结结巴巴地背书时总是射出柔和而同情的目光。她的双手优雅而富有表现力,在她试图解释什么时,双手就像一对白蝴蝶一样在空中上下飞舞。在进行趣味性的讨论或者如她所说“表达某要点”时,它们确实是她最得力的助手。她具有当今名门之女都缺乏的稀有品质——典雅,她的一举一动,她双手的每个姿势,她每次上课前所道的早安,都显得那么优雅自如。我有时设想,假如她在路易十四时代,以她的出众仪表和自然典雅,她会成为凡尔赛宫出色的宫廷女侍。

如果用一个词描述小姐,那就是“棕色”。她有漂亮的棕色眼睛、棕色短发、棕色服装,以及秀气的鼻子,一张拿破仑式的小嘴和一个表现决断力的下颏。她具有一种别人无法模仿的走路方式,一只手臂自然晃荡着,另一只则抱着一大堆书,带着一种男子式的尊严迈着大步走过草地。与她的走路方式相反,她的嗓音温软柔和,充满女性魅力。在她心情愉快时,她唱歌,玩尤克里琴,谈轶闻,眼里闪着顽皮的神采,玩些小男孩喜爱的聪明的玩意。她性格的另一方面则是一个尊严的科学家和哲学家,她忙碌地安排试管和输送管,或给热切专注的听众讲解生活的意义。她工作刻苦,同时又是个精神炮满的娱乐者。我们中间的“书虫”和乐天派,似可以她为最好的榜样。

(一九三七年)

心愿

此文原用英文所撰时间好比一把锋利的小刀——用得不恰当,会在美丽的面孔上刻下深深的纹路,使旺盛的青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地消磨掉;但是,使用恰当的话,它却能将一块普通的石头琢刻成宏伟的雕像。圣玛丽亚女校虽然已有五十年历史,仍是一块只会稍加雕琢的普通白石。随着时光的流逝,它也许会给尘埃染污,受风雨侵蚀,或破裂成片片碎石。另一方面,它也可以给时间的小刀仔细地、缓慢地、一寸一寸地刻成一个奇妙的雕像,置于米开朗琪罗的那些辉煌的作品中亦无愧色。这把小刀不仅为校长、教师和明日的学生所持有,我们全体同学都有权利操纵它。

如果我能活到白发苍苍的老年,我将在炉边宁静的睡梦中,寻找早年所熟悉的穿过绿色梅树林的小径。当然,那时候,今日年轻的梅树也必已进入愉快的晚年,伸出有力的臂

膊遮蔽着纵横的小径。饱经风霜的古老钟楼,仍将兀立在金色的阳光中,发出在我听来是如此熟悉的钟声。在那缓慢而庄严的钟声里,高矮不一、脸蛋儿或苍白或红润、有些身材丰满、有些体形纤小的姑娘们,焕发着青春活力和朝气,像小溪般涌入教堂。在那里,她们将跪下祈祷,向上帝低声细诉她们的生活小事:她们的悲伤,她们的眼泪,她们的争吵,她们的喜爱,以及她们的宏愿。她们将祈求上帝帮助自己达到目标,成为作家、音乐家、教育家或理想的妻子。我还可以听到那古老的钟楼在祈祷声中发出回响,仿佛是低声回答她们:“是的,与全中国其他学校相比,圣玛丽亚女校的宿舍未必是最大的,校内的花园也未必是最美丽的,但她无疑有最优秀、最勤奋好学的小姑娘,她们将以其日后辉煌的事业来为母校增光!”

听到这话语时,我的感受将取决于自己在毕业后的岁月里有无任何成就。如果我没有克尽本分,丢了荣耀母校的权利,我将感到羞耻和悔恨。但如果我在努力为目标奋斗的路上取得成功,我可以欣慰地微笑,因为我也有份用时间这把小刀,雕刻出美好的学校生活的形象——虽然我的贡献是那样微不足道。

(一九三七年)

《传奇》再版序

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着:等我的书出版了,我要走到每一个报摊上去看看,我要我最喜欢的蓝绿的封面给报摊子上开一扇夜蓝的小窗户,人们可以在窗口看月亮,看热闹。我要问报贩,装出不相干的样子:“销路还好吗?——太贵了,这么贵,真还有人买吗?”呵,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最初在校刊上登两篇文章,也是发了疯似地高兴着,自己读了一遍又一遍,每一次都像是第一次见到。就现在已经没那么容易兴奋了。所以更加要催:快,快,迟了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个人即使等得及,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不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如果我最常用的字是“荒凉”,那是因为思想背景里有这惘惘的威胁。

在上海已经过了时的蹦蹦戏,我一直想去看一次,只是找不到适当的人一同去;对这种破烂,低级趣味的东西如此感到兴趣,都不好意思向人开口。直到最近才发现一位太太,她家里谁都不肯冒暑陪她去看朱宝霞,于是我们一块儿去了。

拉胡琴的一开始调弦子,听着就有一种奇异的惨伤,风急天高的调子,夹着嘶嘶的嗄声。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塞上的风,尖叫着为空虚所追赶,无处可停留。一个穿蓝布大褂的人敲着竹筒打拍子,辣手地:“侉!侉!侉!”索性站到台前,离观众近一点,故意压倒了歌者:“侉!克哇!克哇!”一下一下不容情地砸下来,我坐在第二排,震得头昏眼花,脑子里许多东西渐渐地都给砸了出来,剩下的只有最原始的。在西北的寒窑里,人只能活得很简单,而这已经不容易了。剧中人声嘶力竭与胡琴的酸风与梆子的铁拍相斗。扮作李三娘的一个北方少女,黄着脸,不搽一点胭脂粉,单描了墨黑的两道长眉,挑着担子汲水去,半路怨苦起来:“虽然不比王三姐”两眼定定地望着地,一句一句认真地大声喊出。正在井台上取水,“在马上忽闪出了一小将英豪”,是她的儿子,母子凑巧相会,彼此并不认识。

后来小将军开始怀疑这“贫妇”就是他的母亲,因而查问她的家世,“你父姓甚名谁?你母何人?你兄何人?”她一一回答,她把我读作“哇”,连嫂子的来历也交代清楚,“哇嫂张氏”黄土窟里住着,外面永远是飞沙走石的黄昏,寒缩的生存也只限于这一点;父亲是什么人,母亲是什么人,哥哥,嫂嫂可记的很少,所以记得牢牢的。

正戏之前还有一出谋杀亲夫的玩笑戏,荡妇阔大的脸上塌着极大的两片胭脂,连鼻翅都搽红了,只留下极窄的一条粉白的鼻子,这样装出来的希腊风格的高而细的鼻梁与她宽阔的脸很不相称,水汪汪的眼睛仿佛生在脸的两边,近耳朵,像一头兽。她嘴里有金牙齿,脑后油腻的两绺青丝一直垂到腿弯,妃红衫袖里露出一截子黄黑,滚圆的肥手臂。她丈夫的冤魂去告状,轿子里的官员得到报告说:“有旋风拦道。”官问:“是男旋女旋?”捕快仔细观察一下,答是“男旋”。官便吩咐他去“追赶旋风,不得有误”。追到一座新坟上,上坟的小寡妇便被拘捕。她跪着解释她丈夫有一天晚上怎样得病死的,百般譬喻,官仍旧不明白。她唱道:“大人哪!谁家的灶门里不生火?哪一个烟囱里不冒烟?”观众喝彩了。

蛮荒世界里得势的女人,其实并不是一般人幻想中的野玫瑰,燥烈的大黑眼睛,比男人还刚强,手里一根马鞭子,动不动抽人一下,那不过是城里人需要新刺激,编造出来的。将来的荒原下,断瓦颓垣里,只有蹦蹦戏花旦这样的女人,她能够夷然地活下去,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里,到处是她的家。

所以我觉得非常伤心了。常常想到这些,也许是因为威尔斯的许多预言。从前以为都还远着呢,现在似乎并不很远了。然而现在还是清如水,明如镜的秋天,我应当是快乐的。书再版的时候换了炎樱画的封面,像古绸缎上盘了深色云头,又像黑压压涌起了一个潮头,轻轻落下许多嘈切嘁嚓的浪花。细看却是小的玉连环,有的三三两两勾搭住了,解不开;有的单独像月亮,自归自圆了;有的两个在一起,只淡淡地挨着一点,却已经事过境迁——用来代表书中人相互间的关系,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炎樱只打了草稿。为那强有力的美丽的图案所震慑,我心甘情愿地像描红一样地一笔一笔临摹了一遍。生命也是这样的罢——它有它的图案,我们惟有临摹。所以西洋有这句话:“让生命来到你这里。”这样的屈服,不像我的小说里的人物的那种不明不白,猥琐,难堪,失面子的屈服,然而到底还是凄哀的。

(一九四四年九月)

散戏

闭幕后的舞台突然小了一圈。在硬黄的灯光里,只有一面可以看看的桌椅橱柜显得异常简陋。演员都忙着卸装去了,南宫幌手扶着纸糊的门,单只地在台上逗留了一会。

刚才她真不错,她自己有数。门开着,射进落日的红光。

她伸手在太阳里,细瘦的小红手,手指头燃烧起来像迷离的火苗。在那一刹那她是女先知,指出了路。她身上的长衣是谨严的灰色,可是大襟上有个钮扣没扣上,翻过来,露出大红里子,里面看不见的地方也像在那里火腾腾烧着。说:“我们这就出去——立刻!”

此外还说了许多别的,说的是些什么,全然没有关系。普通在一出戏里,男女二人历尽千辛万苦,终于会面了的时候,剧作者想让他们讲两句适当的话,总感到非常困难,结果还是说到一只小白船,扯上了帆,飘到天边的美丽的岛上去,再不就说起受伤的金丝雀,较聪明的还可以说:“看哪!月亮出来了。”于是两人便静静地看月亮,让伴奏的音乐来说明一切。

南宫幌的好处就在这里——她能够说上许多毫无意义的话而等于没开口。她的声音里有一种奇异的沉寂;她的手势里有一种从容的礼节,因之,不论她演的是什么戏,都成了古装戏。

出了戏院,夜深的街上,人还未散尽。她雇到一辆黄包车,讨价四十元,她翻翻皮夹子,从家里出来得太匆忙,娘姨拦住她要钱,台灯的扑落坏了,得换一只。因此皮夹里只剩下了三十元。她便还价,给他三十。

她真是个天才艺人,而且,虽说年纪大了几岁,在台上还是可以看看的。娘姨知道家里的太太是怎样的一个人么?娘姨只知道她家比一般人家要乱一点,时常有些不三不四的朋友来,坐着不走,吃零嘴,作践房间,疯到深更半夜。主人主母的随便与不懂事,大约算是学生派。其他也没有什么与人不同之处。有时候南宫幌也觉得娘姨所看到的就是她的私生活的全部。其他也没有什么了。

黄包车一路拉过去,长街上的天像无底的深沟,阴阳交界的一条沟,隔开了家和戏院。

头上高高挂着路灯,深口的铁罩子,灯罩里照得一片雪白,三节白的,白的耀眼。黄包车上的人无声地滑过去,头上有路灯,一盏接一盏,无底的阴沟里浮起了阴间的月亮,一个又一个。

是怎么一来变得什么都没有了呢?南宫幌和她丈夫是恋爱结婚的,而且——是怎样的恋爱呀!两人都是献身剧运的热情的青年,为了爱,也自杀过,也恐吓过,说要走到辽远的,辽远的地方,一辈子不回来了。是怎样的炮烙似的话呀!

是怎样的伤人的小动作;辛酸的,永恒的手势!至今还没有一个剧作者写过这样好的戏。报纸上也纷纷议论他们的事,那是助威的锣鼓,中国的戏剧的传统里,锣鼓向来是打得太响,往往淹没了主角的大段唱词,但到底不失为热闹。

现在结了婚上十年了,儿女都不小了,大家似乎忘了从前有过这样的事,尤其是她丈夫。偶尔提醒他一下,自己也觉得难为情,仿佛近于无赖。总之,她在台下是没有戏给人看了。

黄包车夫说:“海格路到了。”南宫幌道:“讲好的,静安寺路海格路。”车夫道:“呵,静安寺路海格路!静安寺路海格路!加两钿罢!”南宫幌不耐烦,叫他停下来,把钱给了他,就自己走回家去。

街上的店铺全都黑沉沉地,惟有一家新开的木器店,虽然拉上了铁栅栏,橱窗里还是灯火辉煌,两个伙计立在一张镜面油漆大床的两边,拉开了鹅黄锦缎绣花床罩,整顿里面的两只并排的枕头。难得让人看见的——专门摆样的一张床,原来也有铺床叠被的时候。

南宫幌在玻璃窗外立了一会,然后继续往前走,很有点掉眼泪的意思,可是已经到家了。

(一九四四年九月)

华丽缘

——这题目译成白话是“一个行头考究的爱情故事”

正月里乡下照例要做戏。这两天大家见面的招呼一律都由“饭吃了没有?”变成了“看戏文去啊?”闵少奶奶陪了我去,路上有个老妇人在渡头洗菜,闵少奶奶笑吟吟地大声问她:“十六婆婆,看戏文去啊?”我立刻担忧起来,怕她回答不出,因为她那样子不像是花得起娱乐费的。她穿着蓝一块白一块的百衲袄,蹲在石级的最下层,脸红红的,抬头望着我们含糊地笑着。她的脸型扁凹,脸上是一种风干了的红笑——一个小姑娘羞涩的笑容放在烈日底下晒干了的。闵少奶奶一径问着:“去啊?”老妇人便也答道:“去口欧!你们去啊?”

闵少奶奶便又亲热地催促着:“去啊?去啊?”说话间,我们业已走了过去,踱过高高低低的黄土陇,老远就听见祠堂里“哐哐哐哐”锣鼓之声。新搭的芦席棚上贴满了大红招纸,写着许多香艳的人名:“竺丽琴,尹月香,樊桂莲。”面对着隆冬的淡黄田地,那红纸也显得是“寂寞红”,好像击鼓催花,迅即花开花落。

唯其因为是一年到头难得的事,乡下人越发要做出满不在乎的样子。众口一词都说今天这班子蹩脚,表示他们眼界高,看戏的经验丰富。一个个的都带着懒洋洋冷清清的微笑,两手拢在袖子里,唯恐人家当他们是和小孩子们一样的真心喜欢过年。开演前一天大家先去参观剧场,提起那戏班子都摇头。唯有一个负责人员,二三十年纪,梳着西式分头,小长脸,酒糟鼻子,学着城里流行的打扮,穿着栗色充呢长袍,颈上围着花格子小围巾,他高高在上骑在个椅子背上,代表官方发言道:“今年的班子,行头是好的——班子是普通的班子。可是我说,真要是好的班子,我们榴溪这地方也请不起!

是哦?“虽不是对我说的,我在旁边早已顺带地被折服了,他兀自心平气和地翻来覆去说了七八遍:”班子我没看见,不敢说‘好’的一个字。行头是好的!班子呢是普通的班子。“

闵少奶奶对于地方戏没什么兴趣,家下人手又缺,她第二天送了我去便回去了。这舞室不是完全露天的,只在舞台与客座之间有一小截地方是没有屋顶。台顶的建筑很花哨。中央陷进去像个六角冰纹乳白大碗,每一只角上梗起了棕色陶器粗棱。戏台方方的伸出来,盘金龙的黑漆柱上左右各黏着一份“静”与“特等”的纸条。右边还高挂着一个大自鸣钟。

台上自然有张桌子,大红平金桌围。场面上打杂的人便笼手端坐在方桌上首,比京戏里的侍役要威风得多。他穿着一件灰色大棉袍,大个子,灰色的大脸,像一个阴官,肉眼看不见的可是冥冥中在那里监督着一切。

下午一两点钟起演。这是我第一次看见舞台上有真的太阳,奇异地觉得非常感动。绣着一行行湖色仙鹤的大红平金帐幔,那上面斜照着的阳光,的确是另一个年代的阳光。那绣花帘幕便也发出淡淡的脑油气,没有那些销洋庄的假古董那么干净。我想起上海我们家附近有个卖杂粮的北方铺子。他们的面粉绿豆赤豆,有的装在口袋里,屉子里,玻璃格子里,也有的装在大瓷瓶里,白瓷上描着五彩武侠人物,瓶上安着亭亭的一个盖,瓷盖上包着老蓝布沿边(不知怎么做上去的),里面还衬着层棉花,使它不透气。衬着这蓝布垫子,这瓶就有了浓厚的人情味。这戏台上布置的想必是个中产的仕宦人家的上房,但是房间里一样还可以放着这样的瓶瓶罐罐,里面装着喂雀子的小米,或是糖莲子。可以想象房间里除了红木家具屏风字画之外还有马桶在床背后。乌沉沉的垂着湘帘,然后还是满房红焰焰的太阳影子。仿佛是一个初夏的下午,在一个兴旺的人家。

一个老生坐在正中的一把椅子上,已经唱了半天了。他对观众负有一种道德上的责任,生平所作所为都要有个交代。

我虽听不懂,总疑心他在忠君爱国之外也该说到赚钱养家的话,因为那唱腔十分平实。

老生是个阔脸的女孩子所扮,虽然也挂着乌黑的一部大胡须,依旧浓装艳抹,涂出一张红粉大面。天气虽在隆冬,看那脸色似乎香汗淫淫。他穿的一件敝旧的大红金补服,完全消失在大红背景里——本来,他不过是小生的父亲,一个凄惨的角色。

他把小生唤出来,吩咐他到姑母家去住一向,静心读书,衙门里大约过于吵闹。小生的白袍周身绣蓝鹤,行头果然光鲜。他进去打了个转身,又换了件柠檬黄满绣品蓝花鸟的长衣,出门作客,拜见姑母。坐下来,便有人护惜地替他把后襟掀起来,高高搭在椅背上,台下一直可以看见他后身大红裤子的白裤腰与黑隐隐的汗衫。姑侄正在寒暄叙话,小姐上堂来参见母亲,一看见公子有这般美貌,顿时把脸一呆,肩膀一耸,身子向后一缩,由拍板帮着腔,竟像是连了打两个噎。然后她笑逐颜开,媚眼水灵灵地一个一个横抛过来;情不自禁似的,把她丰厚的肩膀一抬一抬。得空向他定睛细看时,却又吃惊,又打了两个噎。观众噗嗤噗嗤笑声不绝,都说:“怎这么难看相的?”又道:“怎么这班子里的人一个个的面孔都这么难看?”又批评:“腰身哪有这么粗的?”我所了很觉刺耳,不免代她难过,这才明白中国人所谓“抛头露面”是怎么一回事。其实这旦角生得也并不丑,厚墩墩的方圆脸,杏子眼,口鼻稍嫌笨重松懈了些;腮上倒是一对酒涡,粉荷色的面庞像是吹涨了又用指甲轻轻弹上两弹而侥幸不破。头发仿照时行式样,额前堆了几大堆;脸上也为了趋时,胭脂擦得淡淡的。

身穿鹅黄对襟衫子,上绣红牡丹,下面却草草系一条旧白布裙。和小生的黄袍一比,便给他比下去了。一幕戏里两个主角同时穿黄,似乎是不智的,可是在那大红背景之前,两个人神光离合,一进一退,的确像两条龙似的,又像是端午节闹龙舟。

经老夫人介绍过了,表兄妹竟公然调起情来,一问一答,越挨越近。老夫人插身其间,两手叉腰,歪着头眱着他们,从这个脸上看到那个脸上。便不是“官家”,就是乡下的种田人家,也决没有这样的局面。这老夫人若在京戏里,无论如何对她总有相当的敬意的;绍兴戏里却是比较任性的年青人的看法,很不喜欢她。天晓得,她没有给他们多少阻碍,然而她还是被抹了白鼻子,披着一绺长发如同囚犯,脑后的头发胶成一只尖翘的角,又像个显灵的鬼;穿的一身污旧的大红礼服也和椅帔差不多。

小姐回房,心事很重,坐着唱了一段,然后吩咐丫环到书房去问候表少爷。丫环猜到了小姐的心事,觉得她在中间传话也担着关系,似乎也感到为难,站在穿堂里也有一段独唱,表明自己的立场。那丫环长长的脸,有点凹。是所谓“鞍鞒脸”。头发就是便装,后面齐臻臻的剪短了,前面的鬓发里安插着几朵红绢花,是内地的文明结婚里女嫔相的打扮。

她穿一身石青摹本缎袄裤,系一条湖绿腰带,背后衬托着大红帷幔,显得身段极其伶俐。其实她的背有点驼,胸前勒着小紧身,只见心口头微微坟起一块。她立在舞台的一角,全身都在阴影里,惟有一线阳光从上面射下来。像个惺忪随便的spotlight,不端不正恰恰照在她肚腹上。她一手叉腰一手翘着兰花手指,点住空中,一句句唱出来。绍兴戏里不论男女老少,一开口都是同一个腔调,在我看来也很应当。譬如珍。奥斯顿的小说,万一要是要编成歌剧,我想如果用一个唱腔到底,一定可以有一种特殊的效果,用来表现十八世纪的英国乡村,那平静狭小的社会,里面“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说起来莫不头头是道,可是永远是那一套。绍兴戏的社会是中国农村,可是不断的有家里人出去经商,赶考,做官,做师爷,“赚铜板”回来。绍兴戏的歌声永远是一个少妇的声音,江南那一带的女人常有这种样的:白油油的阔面颊,虽有满脸横肉的趋势,人还是老实人;那一双漆黑的小眼睛,略有点蝌蚪式,倒挂着,腰起人来却又很大胆,手上戴着金戒指金镯子,身上胖胖的像布店里整匹的白布,闻着也有新布的气味。生在从前,尤其在戏文里,她大概很守妇道的,若在现在的上海杭州,她也可以在游艺场里结识个把男朋友,背夫卷逃,报上登出“警告逃妻汤玉珍”的小广告,限她三日内回家。但是无论在什么情形下,她都理直气壮,仿佛放开喉咙就可以唱上这么一段。板扎的拍子,末了拖上个慢悠悠的“嗳——嗳——嗳!”虽是余波,也绝不耍弄花巧,照样直着喉咙,唱完为止。那女人的声音,对于心慌意乱的现代人是一粒定心丸,所以现在从都市到农村,处处风行着,那歌声肉哚哚地简直可以用手扪上去。这时代的恐怖,仿佛看一张恐怖电影,观众在黑暗中牢牢握住这女人的手,使自己安心。

而绍兴戏在这个地方演出,因为是它的本乡,仿佛是一个破败的大家庭里,难得有一个发财衣锦荣归的儿子,于欢喜中另有一种凄然。我坐在前排,后面是长板凳,前面却是一张张的太师椅与红木炕床,坐在上面使人受宠若惊。我禁不住时时刻刻要注意到台上的阳光,那巨大的光筒,里面一蓬蓬浮着淡蓝色的灰尘——是一种听头装的日光,打开了放射下来,如梦如烟。我再也说不清楚,戏台上照着点真的太阳,怎么会有这样的一种凄哀。艺术与现实之间有一块地方叠印着,变得恍惚起来;好像拿着根洋火在阳光里燃烧,悠悠忽忽的,看不大见那淡橙黄的火光,但是可以更分明地觉得自己的手,在阳光中也是一件暂时的东西台上那丫环唱了一会,手托茶盘,以分花拂柳的姿势穿房入户,跨过无数的门槛,来到书房里,向表少爷一鞠躬下去,将茶盘高举齐眉。这出戏里她屡次献茶,公子小姐们总现出极度倦怠的脸色,淡淡说一句:“罢了,放在台上。”表示不稀罕。丫环来回奔走了两次,其间想必有许多外交辞令,我听不懂也罢。但见当天晚上公子便潜入绣房。

小姐似乎并没有晓得他要来,且忙着在灯下绣鸳鸯,慢条斯理的先搓起线来,跷起一只腿,把无形的丝线绕在绣花鞋尖,两只手做工繁重。她坐的一张椅子不过是乡下普通的暗红滚椅子,椅背上的一根横木两头翘起,如同飞檐,倒很有古意。她正坐太阳里,侧着脸,曝露着一大片浅粉色的腮颔,那柔艳使人想起画锦里的鸭蛋粉,装在描金网纹红纸盒里的。只要身为中国人,大约总想去闻闻她的。她耳朵上戴着个时式的独粒头假金刚钻坠子,时而大大地一亮,那静静的恒古的阳光也像是哽咽了一下。观众此刻是用隐身在黑影里的小生的眼光来偷觑着,爱恋着她的。她这时候也忽然变得天真可爱起来了,一心一意就只想绣一对鸳鸯,送给他。

小生是俊秀的广东式枣核脸,满脸的疙瘩相,倒竖着一字长眉胭脂几乎把整个的面庞都红遍了。他看上去没那女孩子成熟,可是无论是谁先起意的,这时候他显得十分情急而又慌张。躲在她后面向她左端相,右端相,忍不住笑嘻嘻;待要蹑脚掩上去一把抱住,却又不敢。最后到底鼓起了勇气把两只手放在她肩上虚虚的一笼,她早已吓得跳了起来,一看原来是表兄,连忙客气地让坐,大方地对谈。古时候中国男女间的社交,没有便罢,难得有的时候,原来也很像样。中国原是个不可测的国度。小生一时被礼貌拘住了,也只得装着好像表兄妹深夜相对是最普通的事。后来渐渐地言不及义起来,两人站在台前,只管把蝴蝶与花与双飞鸟左一比右一比。公子一句话逼过来,小姐又一句话宕开去。观众对于文艺腔的调情不感兴趣,渐渐喷有烦言。公子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便脸红红地把他领圈里插着的一把摺扇抽出来,含笑在小姐臂上轻轻打一下。小姐慌忙把衫袖上掸两弹,白了他一眼。

许久,只是相持不下。

我注意到那绣着“乐怡剧团”横额的三幅大红幔子,正中的一幅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撤掉了,露出祠堂里原有的陈设;里面黑洞洞的,却供着孙中山遗像,两边挂着“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的对联。那两句话在这意想不到的地方看到,分外眼明。我从来没知道是这样伟大的话。隔着台前的黄龙似地扭着的两个人,我望着那副对联,虽然我是连感慨的资格都没有的,还是一阵心酸,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那布景拆下来原来是用它代表床帐。戏台上打杂的两手执着两边的竹竿,撑开的绣花幌子,在一旁伺候着。但看两人调情到热烈之际,那不怀好意的床帐便涌上前来。看样子又像是不成功了,那张床便又悄然退了下去。我在台下惊讶万分——如果用在现代戏剧里,岂不是最大胆的象征手法。

一唱一和,拖到不能再拖的时候,男人终于动手来拉了。

女人便在锣鼓声中绕着台飞跑,一个逃,一个追,花枝招展。

观众到此方才精神一振。那女孩子起初似乎是很前进,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却也出她意料之外。她逃命似的,但终于被捉住。她心生一计,叫道:“嗳呀,有人来了!”哄他回过头去,把灯一口吹灭了,挣脱身跑到房间外面,一直跑到母亲跟前,急得话也说不出,抖作一团。老夫人偏又糊涂得紧,只是闲闲坐着摇着扇子,问:“什么事?”小姐吞吞吐吐半晌,和母亲附耳说了一句隐语,她母亲便用扇子敲了她一下,嗔道:“你这丫头!表哥问你要什么东西,还不给他就是了!”把她当个不懂礼貌的小孩子。她走出房门,芳心无主,彷徨了一会;顿时就像个涂脂抹粉穿红着绿的胖孩子。掌灯回到自己房里,表兄却已经不在那里了,她倒是一喜,连忙将灯台放在地下,且去关门,上闩。一道一道的门都闩上了,表兄原来是躲在房里,突然跳了出来。她吃了一吓,拍拍胸脯,白了他一眼,但随即一笑接着一笑,不尽的眼波向他流过去。两人重新又站到原来的地位,酬唱起来。在这期间,那张床自又出现了,在左近一耸一耸的只是徘徊不去。

末了,小生并不是用强,而是提出了一宗有力的理由——我非常想晓得是什么理由——小姐先还扬着脸唱着:“又好气来,又好笑”。经他一席话后便愁眉深锁起来,唱道:“左也难来,右又难”显然是已经松了口气。不一会,他便挽着她同入罗帐。她背后脖子根上有一块肉肥敦敦的;一绺子细长的假发沿着背脊垂下来,那一条曲线可是不大好看。

小生只把她的脖子一勾,两人并排,同时把腰一弯,头一低,便钻到帐子里去了。那可笑的一刹那很明显地表示她们是两个女孩子。

老夫人这时候却又醒悟过来,觉得有些蹊跷,独自前来察看。敲敲门,叫“阿囡开门!”小姐颤声叫母亲等一等。老夫人道:“‘母亲’就‘母亲’,怎么你‘母母母母母’的——要谋杀我呀?”小姐不得已开了门放老夫人进来,自己却坚决地向床前一站,扛着肩膀守住帐门,反手抓着帐子。老夫人查问起来,她只说:“看不得的!”老夫人一定要看,她竟和母亲扭打,被母亲推了一跤,她立刻爬起身来,又去死守着帐门;挣扎着,又是一跤掼得老远。母亲揭开帐子,小生在里面顺势一个跌扑,跪在老夫人跟前,衣褶飘起来搭在头上盖住了脸。老夫人叫喊起来道:“吓煞我了!这是什么怪物?”

小姐道:“所以我说看不得的呀。”老夫人把他的盖头扯掉,见是自己的内侄,当即大发雷霆。老夫人坐在椅上,小姐便倚在母亲肩膀上撒娇,笑嘻嘻的拉拉扯扯,屡次被母亲甩脱了手。老夫人的生气,也不像是家法森严,而是一个赌气的女人,别过脸去噘着嘴,把人不瞅不睬。后来到底饶了他们,吩咐公子先回书房去读书,婚事以后补办。不料他们立刻就又黏缠在一起,笑吟吟对看,对唱,用肘弯互相挤一下。老夫人横拦在里面,愣起了眼睛,脸对脸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半晌,方才骂骂咧咧的把他们赶散了。

这一幕乡气到极点。本来,不管说的是什么大户人家的故事,即使是皇宫内院,里面的人还是他们自己人,照样的做粗事,不过穿上了平金绣花的衣裳。我想民间戏剧最可爱的一点正在此:如同唐诗里的“银钏金钗来负水”,——是多么华丽的人生。想必这是真的;现在是成了一种理想了。

戏往下做着:小生带着两个书僮回家去了,不知是不是去告诉父亲央媒人来求亲。路上经过一个庙,进去祝祷,便在庙中“惊艳”,看中了另一个小姐。那小姐才一出场,观众便纷纷赞许道:“这个人末相貌好的!”“还是这个人好一点!”

“就只有这一个还”以后始终不绝口地夸着“相貌好”

“相貌好”。我想无论哪个城里女人听到这样的批评总该有点心惊胆战,因为晓得他们的标准,而且是非常狭隘苛刻的,毫无通融的余地。这旦角矮矮的,生着个粉扑脸,樱桃小口,端秀的鼻梁,肿肿的眼泡上轻轻抹了些胭脂。她在四乡演出的时候大约听惯了这样的赞美,因此格外的矜持,如同慈禧太后的轿夫一样稳重缓慢地抬着她的一张脸。她穿着玉色长袄,绣着两丛宝蓝色兰花。小生这时候也换了浅蓝色绣花袍子。这一幕又是男女主角同穿着淡蓝,看着就像是灯光一变,幽幽的,是庵堂佛殿的空气了,小姐烧过香,上轿回府。两个书僮磕了头起来,寻不见他家公子;他已经跟到她门上卖身投靠了。——他那表妹将来知道了,作何感想呢?大概她可以用不着担忧的,有朝一日他功成名就,奉旨完婚的时候,自会一路娶过来,决不会漏掉她一个。从前的男人是没有负心的必要的。

小生找了个媒婆介绍他上门。这媒婆一摇一摆,扇着个蒲扇,起初不肯荐他去,因为陌生人不知底细,禁不住他再三央告,毕竟还是把他卖进去了。临走却有许多嘱咐,说:“相公当心!你在此新来乍到,只怕你过不惯这样的日子,诸事务必留心;主人面前千万小心在意,同事之间要和和气气。

我过几天再来看你!“那悲悲切切的口吻简直使人诧异——从前人厚道,连这样的关系里都有亲谊。小生得机会便将他的本意据实告诉一个丫环,丫环把小姐请出来,转述给她听。他便背剪着手面朝外站着,静等她托以终身。这时候的戏剧性减少到不绝如缕。

闵少奶奶抱着孩子来接我,我一直赖着不走。终于不得不站起身来一同挤出去。我看看这些观众——如此鲜明简单的“淫戏”,而他们坐在那里像个教会学校的恳亲会。真是奇怪,没有传奇教师的影响,会有这样无色彩的正经而愉快的集团。其中有贫有富,但几乎一律穿着旧蓝布罩袍。在这凋零的地方,但凡有一点东西就显得是恶俗的卖弄,不怪他们对于乡气俗气特别的避讳。有个老太太托人买布,买了件灰黑格子的,隐隐夹着点红线,老太太便骂起来道:“把我当小孩呀?”把颜色归于小孩,把故事归于戏台上。我忍不住想问:你们自己呢?我晓得他们也常有偷情,离异的事件,不见得有农村小说里特别夸张用来调剂沉闷的原始的热情,但也不见得规矩到这个地步。

剧场里有个深目高鼻子的黑瘦妇人,架着钢丝眼镜,剪发,留得长长的掳到耳后,穿着深蓝布罩袍——她是从什么地方嫁到这村庄里来的呢?简直不能想象!——她欠起身子,亲热而又大方地和许多男人打招呼,跟着她的儿女称呼他们“林伯伯!”“三新哥!”笑吟吟赶着他们说玩笑话。那些人无不停下来和她说笑一番,叫她“水根嫂”。男男女女都好得非凡。每人都是几何学上的一个“点”——只有地位,没有长度,宽度与厚度。整个的集会全是一点一点,虚线构成的图画;而我,虽然也和别人一样地在厚棉袍外面罩着蓝布长衫,却是没有地位,只有长度、阔度与厚度的一大块,所以我非常窘,一路跌跌冲冲,踉踉呛呛地走了出去。

(一九四七年四月)

《太太万岁》题记

《太太万岁》是关于一个普通人的太太。上海的弄堂里,一幢房子里就可以有好几个她。

她的气息是我们最熟悉的,如同楼下人家炊烟的气味,淡淡的,午梦一般的,微微有一点窒息;从窗子里一阵阵地透进来,随即有炒菜下锅的沙沙的清而急的流水似的声音。主妇自己大概并不动手做饭,但有时候娘姨忙不过来,她也会坐在客堂里的圆匾面前摘菜或剥辣椒。翠绿的灯笼椒,一切两半,成为耳朵的式样,然后掏出每一瓣里面的籽与丝丝缕缕的棉花,耐心地,仿佛在给无数的小孩挖耳朵。家里上有老,下有小,然而她还得是一个安于寂寞的人。没有可交谈的人,而她也不见得有什么好朋友。她的顾忌太多了,对人难得有一句真心话。不大出去,但是出去的时候也很像样;穿上“雨衣肩胛”的春大衣,手挽玻璃皮包,粉白脂红地笑着,替丈夫吹嘘,替娘家撑场面,替不及格的小孩子遮盖她的生活情形有一种不幸的趋势,使人变成狭窄,小气,庸俗,以致于社会上一般人提起“太太”两个字往往都带着点嘲笑的意味。现代中国对于太太们似乎没有多少期望,除贞操外也很少要求。而有许多不称职的太太也就安然度过一生。那些尽责的太太呢,如同这出戏里的陈思珍,在一个半大不小的家庭里周旋着,处处委屈自己,顾全大局,虽然也煞费苦心,但和旧时代的贤妻良母那种惨酷的牺牲精神比较起来,就成了小巫见大巫了。陈思珍毕竟不是《列女传》上的人物。她比她们少一些圣贤气,英雄气,因此看上去要平易近人得多。然而实在是更不近人情的。没有环境的压力,凭什么她要这样克己呢?这种心理似乎很费解。如果她有任何伟大之点,我想这伟大倒在于她的行为都是自动的,我们不能把她算作一个制度下的牺牲者。

中国女人向来是一结婚立刻由少女变为中年人,跳掉了少妇这一阶段。陈思珍就已经有中年人的气质了。她最后得到了快乐的结局也并不怎么快乐;所谓“哀乐中年”,大概那意思就是他们的欢乐里面永远夹杂着一丝辛酸,他们的悲哀也不是完全没有安慰的。我非常喜欢“浮世的悲哀”这几个字,但如果是“浮世的悲欢”,那比“浮世的悲哀”其实更可悲,因而有一种苍茫变幻的感觉。

陈思珍用她的处世的技巧使她四周的人们的生活圆滑化,使生命的逝去悄无声息,她运用那些手腕,心机,是否必需的!!她这种做人的态度是否无可疵议呢?这当然还是个问题。在《太太万岁》里,我并没有把陈思珍这个人加以肯定或袒护之意,我只是提出有她这样的一个人就是了。

像思珍这样的女人,会嫁给一个没出息的丈夫,本来也是意中事。她丈夫总是郁郁地感到怀才不遇,一旦时来运来,马上桃花运也来了。当初原来是他太太造成他发财的机会的,他知道之后,自尊心被伤害了,反倒向她大发脾气——这也都是人之常情。观众里面阅历多一些的人,也许不会过份谴责他的罢?

对于观众的心理,说老实话,到现在我还是一点把握都没有,虽然一直在那里探索着。

偶然有些发现,也是使人的心情更为惨淡的发现。然而文艺可以有少数人的文艺,电影这样东西可是不能给二三知己互相传观的。就连在试片室里看,空气都和在戏院里看不同,因为没有广大的观众。有一次我在街上看见三个十四五岁的孩子,马路英雄型的,他们勾肩搭背走着,说:“去看电影去。”我想着:“啊,是观众吗?”顿时生出几分敬意,同时好像他们陡然离我远了一大截子,我望着他们的后影,很觉得惆怅。

中国观众最难应付的一点并不是低级趣味或是理解力差,而是他们太习惯于传奇。不幸,《太太万岁》里的太太没有一个曲折离奇可歌可泣的身世。她的事迹平淡得像木头的心里涟漪的花纹。无论怎样想方设法给添出戏来,恐怕也仍旧难于弥补这缺陷,在观众的眼光中。但我总觉得,冀图用技巧来代替传奇,逐渐冲淡观众对于传奇戏的无魇的欲望,这一点苦心,应当可以被谅解的罢?

john gassner批评“our town”那出戏,说它“将人性加以肯定——一种简单的人性,只求安静地完成它的生命与恋爱与死亡的循环。”《太太万岁》的题材也属于这一类。戏的进行也应当像日光的移动,镑镑地从房间的这一个角落,照到那一个角落,简直看不见它动,却又是倏忽的。梅特林克一度提倡过的“静的戏剧”,几乎使戏剧与图画的领域交叠,其实还是在银幕上最有实现的可能。然而我们现在暂时对于这些只能止于向往。例如《太太万岁》就必须弄上许多情节,把几个演员忙得团团转。严格地说来,这本来是不足为训的。

然而,正因为如此,我倒觉得它更是中国的。我喜欢它像我喜欢街头卖的鞋样,白纸剪出的镂空花样,托在玫瑰红的纸上,那些浅显的图案。

出现在《太太万岁》的一些人物,他们所经历的都是些注定了要被遗忘的泪与笑,连自己都要忘怀的。这悠悠的生之负荷,大家分担着,只这一点,就应当使人与人之间感到亲切的罢?“死亡使一切人都平等”,但是为什么要等到死呢?

生命本身不也使一切人都平等么?人之一生,所经过的事真正使他们惊心动魄的,不都是差不多的几件事么?为什么偏要那样地重视死亡呢?难道就因为死亡比较具有传奇性——而生活却显得琐碎,平凡?

我这样想着,仿佛忽然有了什么重大的发现似的,于高兴之外又有种凄然的感觉,当时也就知道,一离开那黄昏的阳台我就再也说不明白的。阳台上撑出的半截绿竹帘子,一夏天晒下来,已经和秋草一样的黄了。我在阳台上篦头,也像落叶似地掉头发,一阵阵掉下来,在手臂上披披拂拂,如同夜雨。远远近近有许多汽车喇叭仓皇地叫着;逐渐暗下来的天,四面展开如同烟霞万顷的湖面。对过一幢房子最下层有一个窗洞里冒出一缕淡白的炊烟,非常犹疑地上升,仿佛不大知道天在何方。露水下来了,头发湿了就更涩,越篦越篦不通。赤着脚踝,风吹上来寒飕飕的,我后来就进去了。

(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三日)

《张爱玲短篇小说集》自序

我写的《传奇》与《流言》两种集子,曾经有人在香港印过,那是盗印的。此外我也还见到两本小说,作者的名字和我完全相同,看着觉得很诧异。其实说来惭愧,我写的东西实在是很少。《传奇》出版后,在一九四七年又添上几篇新的,把我所有的短篇小说都收在里面,成为《传奇增订本》。

这次出版的,也就是根据那本“增订本”,不过书名和封面都换过了。

内容我自己看看,实在有些惶愧,但是我总认为这些故事本身是值得一写的,可惜被我写坏了。这里的故事,从某一个角度看来,可以说是传奇,其实像这一类的事也多得很。

我希望读者看这本书的时候,也说不定会联想到他自己认识的人,或是见到听到的事情。不记得是不是《论语》上有这样两句话:“如得其精,哀矜而勿喜。”这两句话给我的印象很深刻。我们明白了一件事的内情,与一个人内心的曲折,我们也都“哀矜而勿喜”吧。

(一九五四年七月)

《爱默森文选》译者序

爱默森(ralph waldo emerson)是十九世纪文坛的巨人。他的作品不但在他的本土传诵一时,成为美国的自由传统的一部分,而且已经成为世界性的文化遗产,溶入我们不自觉的思想背景中。

爱默森的作品即使在今日看,也仍旧没有失去时效,这一点最使我们感到惊异。他有许多见解都适用于当前的政局,或是对于我们个人有切身之感。他不是单纯的急进派,更不是单独的保守主义者;而同时他决不是一个冲淡、中庸、妥协性的人。他有强烈的爱憎,对于现实社会的罪恶感到极度愤怒,但是他相信过去是未来的母亲,是未来的基础;要改造必须先了解。而他深信改造应当从个人着手。

他并不希望有信徒,因为他的目的并非领导人们走向他,而是领导人们走向他们自己,发现他们自己。每一个人都是伟大的,每一个人都应当自己思想。他不信任团体,因为在团体中,思想是一致的。如果他抱有任何主义的话,那是一种健康的个人主义,以此为基础,更进一层向上发展。

他是乐观的,然而绝对不是一个专事空想的理想主义者。

他爱事实——但是必须是“纯粹的事实”。他对法国名作家蒙泰恩的喜爱,也是因为那伟大的怀疑者代表他的个性的另一面。

他的警句极多,大都是他在日记中几十年来积蓄下来的,也有是从他的演辞中摘出来的。他的书像珊瑚一样,在地底缓慢地形成。他自己的进展也非常迟缓,经过许多年的暗中摸索。他出身于清教徒气息极浓的家庭,先代累世都是牧师,他早年也是讲道的牧师,三十岁后方才改业,成为一个职业演说家,兼事写作。那时候的美国正在成长中,所以他的国家观念非常强烈。然而他并不是一个狭隘的“知识孤立主义者”,他主张充分吸收欧洲文化,然后忘记;古希腊与印度文化也予他很大的影响。

他的诗名为文名所掩,但是他的诗也独创一格,造诣极高。我们读到他的情书与他追悼幼子的长诗,可以从他的私生活中看出他的为人。他对那夭折的孩子的感情,是超过了寻常的亲子之爱,由于他对于一切青年的关怀,他对于未来的信念,与无限的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明白了这一层,我们可以更深地体验到他的悲恸。

爱默森在一八○三年生于波士顿。他早年是一个严肃的青年。他的青春与他的天才一样,都是晚熟的。他的姑母玛丽是一个不平凡的人,他很受她的影响。无疑地,她对于他的成功有很大的帮助。

他自从在哈佛大学读书的时候起,就开始写他那部著名的日记,五十年如一日。记载的大都偏于理论方面。他在一八二九年第一次结婚,只记了短短的一行。在一八三五年第二次结婚——对象是丽蒂亚。杰克生——也只记了一行。

他三十岁那年,辞去了波士顿第二礼拜堂的牧师职位,随即到欧洲旅行。他在苏格兰会见了卡莱尔。他发现了卡莱尔的天才,同时卡莱尔也发现了他的天才。这两个人个性完全相反,然而建立了悠久的友谊,在四十年间继续不断地通着信。

回国后他在各地巡行演说。这种生活是艰苦的,因为当时的旅行设备相当简陋,而且他也舍不得离开他的家庭。但是他相信这职业是有意义的,所以能够有毅力继续下去。

他的第一部书《大自然》(nature)在一八三六年出版,此后陆续有著作发表。

他在一八四七年再度赴欧的时候,他的散文集已经驰名于大西洋东西岸。

爱默森的写作生活很长。但是在晚年他尝到美国内战时期的痛苦,内战结束后不久,他就渐渐丧失了记忆力,思想也不能集中了。他在一八八二年逝世,有许多重要的遗作,经过整理后陆续出版。英国名作家麦修。亚诺德曾经说:在十九世纪,没有任何散文比爱默森的影响更大。

本书各篇,是从马克·范·道伦(mark van doren)编辑的《爱默森集》(the portable emerson)中选择出来的,共分“计划”,“生活方式”,“诗”,“人物”,“书信”五章,每章前面都有节译的“编辑者言”,以为介绍。

(一九六四年)

《红楼梦魇》自序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上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问起“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一种疯狂。

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光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

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句:“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笆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

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时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cc”,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

writ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

《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

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抄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

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象从前那闭塞的社会。

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而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自己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姗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赖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集体创作只写得出中共的剧本。

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

《红楼梦》未完成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

《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列传》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十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都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

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瓷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里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者商家的浓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地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

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都厌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纸副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也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篡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与”为“强拉”,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

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

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迷惑。游东京,送歌僮,送十五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

“喂,是假的。”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的人的肩膀。

这两部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

收在这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致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

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赢得红楼梦魇名。

(一九七六年)

《张看》自序

珍珠港事变两年前,我同炎樱刚进港大,有一天她说她父亲有个老朋友请她看电影,叫我一块去。我先说不去,她再三说,“没什么,不过是我父亲从前的一个老朋友,生意上也有来往的。打电话来说听见摩希甸的女儿来了,一定要见见。”单独请看电影,似乎无论中外都觉得不合适。也许旧式印度人根本不和女性来往,所以没有这些讲究。也许还把她当小孩看待。是否因此要我陪着去,我也没问。

是中环一家电影院,香港这一个类型的古旧建筑物有点像影片中的早期澳洲式,有一种阴暗污秽大而无当的感觉,相形之下街道相当狭窄拥挤。大广告牌上画的仿佛是流血的大场面,乌七八糟,反正不是想看的片子,也目不暇给。门口已经有人迎了上来,高大的五十多岁的人,但是瘦得只剩下个框子。穿着一套泛黄的白西装,一二十年前流行,那时候已经绝迹了的。整个像毛姆小说里流落远东或南太平洋的西方人,肤色与白头发全都是泛黄的脏白色,只有一双缠满了血丝的麻黄大眼睛像印度人。

炎樱替我介绍,说:“希望你不介意她陪我来。”不料他忽然露出非常窘的神气,从口袋里掏出两张戏票向她手里一塞,只咕哝了一声“你们进去”,匆匆地就往外走。

“不不,我们去补张票,你不要走,”炎樱连忙说。“潘那矶先生!不要走!”

我还不懂是怎么回事。他只摆了摆手,临走又想起了什么,把手里一只纸包又往她手里一塞。

她都有点不好意思,微笑低声解释:“他带的钱只够买两张票。”打开纸包,见是两块浸透加糖鸡蛋的煎面包,用花花绿绿半透明的面包包装纸包着,外面的黄纸袋还沁出油渍来。

我们只好进去。是楼上的票,最便宜的最后几排。老式电影院,楼上既大又坡斜得厉害,真还没看见过这样险陡的角度。在昏黄的灯光中,跟着领票员爬山越岭上去,狭窄的梯级走道,钉着麻袋式棕草地毯。往下一看,密密麻麻的楼座扇形展开,“地陷东南”似的倾塌下去。下缘一线栏杆拦住,悬空吊在更低的远景上,使人头晕。坐了下来都怕跌下去,要抓住座位扶手。开映后,银幕奇小,看不清楚,听都听不大见。在黑暗中她递了块煎面包给我,拿在手里怕衣裳上沾上油,就吃起来,味道不错,但是吃着很不是味。吃完了,又忍耐着看了会电影,都说:“走吧,不看了。”

她告诉我那是个帕西人(parsee)——祖籍波斯的印度拜火教徒——从前生意做得很大。她小时候住在香港,有个麦唐纳太太,本来是广东人家养女,先跟了个印度人,第三次与人同居是个苏格兰人麦唐纳,所以自称麦唐纳太太,有许多孩子。跟这帕西人也认识,常跟他闹着要给他做媒,又硬要把大女儿嫁给他。他也是喜欢宓妮,那时候宓妮十五岁,在学校读书,不肯答应。她母亲骑在她身上打,硬逼着嫁了过去,二十二岁就离婚,有一个儿子,不给他,也不让见面。他就喜欢这儿子,从此做生意倒霉,越来越蚀本。宓妮在洋行做事,儿子有十九岁了,跟她像姊妹兄弟一样。

有一天宓妮请炎樱吃饭,她又叫我一块去。在一个广东茶楼午餐,第一次吃到菊花茶,搁糖。宓妮看上去二三十岁,穿着洋服,中等身材,体态轻盈,有点深目高鼻,薄嘴唇,非常像我母亲。一顿饭吃完了,还是觉得像。炎樱见过我母亲,我后来问她是不是像,她也说“是同一个典型”,大概没有我觉得像。

我母亲也是被迫结婚的,也是一有了可能就离了婚。我从小一直听见人说她像外国人,头发也不大黑,肤色不白,像拉丁民族。她们家是明朝从广东搬到湖南的,但是一直守旧,看来连娶妾也不会娶混血儿。我弟弟像她,除了白。中国人那样的也有,似乎华南之外还有华东沿海一直北上,还有西北西南。这本集子里《谈看书》,大谈人种学,尤其是史前白种人在远东的踪迹,也就是纳罕多年的结果。

港战后我同炎樱都回到上海,在她家里见到麦唐纳太太,也早已搬到上海来了,仿佛听说囤货做点生意。她生得高头大马,长方脸薄施脂粉,穿着件小花布连衫裙,腰身粗了也仍旧坚实,倒像有一种爽利的英国女人,唯一的东方风味是漆黑的头发光溜溜梳个小扁髻,真看不出是六十多岁的人。有时候有点什么事托炎樱的父亲,嗓音微哑,有说有笑的,眼睛一眯,还带点调情的意味。

炎樱说宓妮再婚,嫁了她儿子的一个朋友汤尼,年纪比她小,三个人在一起非常快乐。

我看见他们三个人在一个公众游泳池的小照片,两个青年都比较像中国人。我没问,但是汤尼总也是他们这第三世界的人——在中国的欧美人与中国人之外的一切杂七咕咚的人,白俄又在外。

麦唐纳太太母女与那帕西人的故事在我脑子里也潜伏浸润了好几年,怎么写得那么糟,写了半天还没写到最初给我印象很深的电影院的一小场戏,已经写不下去,只好自动腰斩。

同一时期又有一篇《创世纪》写我的祖姨母,只记得比《连环套》更坏。她的孙女与耀救恋爱,大概没有发展下去,预备怎样,当时都还不知道,一点影子都没有,在我这专门爱写详细大纲的人,也是破天荒。自己也知道不行,也腰斩了。战后出《传奇增订本》,没收这两篇。从大陆出来,也没带出来,再也没想到三十年后阴魂不散,会又使我不得不在这里作交代。

去年唐文标教授在加州一个大学图书馆里发现四十年间上海的一些旧杂志,上面刊有我这两篇未完的小说与一篇短文,影印了下来,来信征求我的同意重新发表。内中那篇短文《姑姑语录》是我忘了收入散文集《流言》。那两篇小说三十年不见,也都不记得了,只知道坏。非常头痛,踌躇了几星期后,与唐教授通了几次信,听口气绝对不可能先寄这些影印的材料给我过目一下。明知这等于古墓里掘出的东西,一经出土,迟早会面世,我最关心的是那两个半截小说被当作完整的近著发表,不如表示同意,还可以有机会解释一下。因此我同意唐教授将这些材料寄出去,刊物由他决定。一方面我写了一段简短的前言,说明这两篇小说未完的原因,《幼狮文艺》登在《连环套》前面。《文季》刊出《创世纪》后也没有寄一本给我,最近才看到,前面也有删节了的这篇前言。

《幼狮文艺》寄《连环套》清样来让我自己校一次,三十年不见,尽管自以为坏,也没想到这样恶劣,通篇胡扯,不禁骇笑。一路看下去,不由得一直龇牙咧嘴做鬼脸,皱着眉咬着牙笑,从齿缝里迸出一声拖长的“eeeeee!”(用“噫”会被误认为叹息,“咦”又像惊讶,都不对)连牙齿都寒飕飕起来,这才尝到“齿冷”的滋味。看到霓喜去支店探望店伙情人一节,以为行文至此,总有个什么目的,看完了诧异地对自己说:“就这样算了?”要想探测写这一段的时候的脑筋竟格格不入进不去,一片空白,感到一丝恐怖。当时也是因为编辑拉稿,前一个时期又多产。各人情形不同,不敢说是多产的教训,不过对于我是个教训。这些年来没写出更多的《连环套》,始终自视为消极的成绩。

这两篇东西重新出现后,本来绝对不想收入集子,听见说盗印在即,不得已还是自己出书,至少可以写篇序说明这两篇小说未完,是怎么回事。抢救下两件破烂,也实在啼笑皆非。

(一九七六年)

《惘然记》序

北宋有一幅《校书图》,画一个学者一手持纸卷,一手拿着个小物件——看不清楚是簪子还是文具——在搔头发,仿佛踌躇不决。下首有个僮儿托盘送茶来。背景是包公案施公案插图中例有的,坐堂的官员背后的两折大屏风,上有朝服下缘的海涛图案。看上去他环境优裕。他校的书也许我们也不怎么想看。但是有点出人意表地,他赤着脚,地下两只鞋一正一反,显然是两脚互相搓抹着褪下来的,立刻使我想起南台湾两个老人脱了鞋坐在矮石墙上拉弦琴的照片,不禁悠然微笑。作为图画,这张画没有什么特色,脱鞋这小动作的意趣是文艺性的,极简单扼要地显示文艺的功用之一:让我们能接近否则无法接近的人。

在文字的沟通上,小说是两点之间最短的距离。就连最亲切的身边散文,是对熟朋友的态度,也总还要保持一点距离。只有小说可以不尊重隐私权。但是并不是窥视别人,而是暂时或多或少地认同,像演员沉浸在一个角色里,也成为自身的一次经验。

写反面人物,是否不应当进入内心,只能站在外面骂,或加以丑化?时至今日,现代世界名著大家都相当熟悉,对我们自己的传统小说的精深也有新的认识,正在要求成熟的作品,要求深度的时候,提出这样的问题该是多余的。但是似乎还是有在此一提的必要。

对敌人也需要知己知彼,不过知彼是否不能知道得太多?

因为了解是原恕的初步?如果了解导向原宥,了解这种人也更可能导向鄙夷。缺乏了解,才会把罪恶神化,成为与上帝抗衡的魔鬼,神秘伟大的“黑暗世界的王子”。至今在西方“撒旦教派”“黑弥撒”还有它的魅力。

这小说集里《五四遗事》这篇是用英文写的,一九五六年发表,中译文次年刊出。其实三篇近作也都是一九五○年间写的,不过此后屡经彻底改写,《相见欢》与《色,戒》发表后又还添改多处。《浮花浪蕊》最后一次大改,才参用社会小说做法,题材比近代短篇小说散漫,是一个实验。

这三个小故事都曾经使我震动,因而甘心一遍遍改写这么些年,甚至于想起来只想到最初获得材料的惊喜,与改写的历程,一点都不觉得这其间三十年的时间过去了。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这也就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了。因此结集时题名《惘然记》。

此外还有两篇一九四○年间的旧作。联合报副刊主编痖弦先生有朋友在香港的图书馆里旧杂志上看到,影印了两篇,寄来问我是否可以再刊载。一篇散文《华丽缘》我倒是一直留着稿子在手边,因为部分写入《秧歌》,迄未发表。另一篇小说《多少恨》,是以前从大陆出来的时候不便携带文字,有些就没带出来。但是这些年来,这几篇东西的存在并不是没人知道,如美国学者耿德华(edward gunn)就早已在图书馆里看见,影印了送给别的嗜痂者。最近有人也同样从图书馆里的旧期刊上影印下来,擅自出书,称为“古物出土”,作为他的发现;就拿我当北宋时代的人一样,著作权可以径自据为己有。口气中还对我有本书里收编了几篇旧作表示不满,好像我侵犯了他的权利,身为事主的我反而犯了盗窃罪似的。

《多少恨》的前身是我的电影剧本《不了情》。原剧本没有了,附录另一只电影剧本《情场如戏场》,根据美国麦克斯。舒尔曼(max shvlman)著舞台剧《the tender trap(温柔的陷阱)》改骗的,影片一九五六年摄制,林黛陈厚张扬主演。

《多少恨》里有些对白太软弱,我改写了两段,另一篇旧作《殷玉滟送花楼会》实在太坏,改都无从改起。想不收入小说集,但是这篇也被盗印,不收也禁绝不了,只好添写了个尾声。不得不噜嗦点交代清楚,不然读者看到双包案,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还以为我在盗印自己的作品。

(一九八三年六月)

国语本《海上花》译后记

陈世骧教授有一次对我说:“中国文学的好处在诗,不在小说。”有人认为陈先生不够重视现代中国文学。其实我们的过去这样悠长杰出,大可不必为了最近几十年来的这点成就斤斤较量。反正他是指传统的诗与小说,大概没有疑义。

当然他是对的。就连我这最不多愁善感的人,也常在旧诗里看到一两句切合自己的际遇心情,不过是些世俗的悲欢得失,诗上竟会有,简直就像是为我写的,或是我自己写的——不过写不出——使人千载之下感激震动,就像流行歌偶有个喜欢的调子,老在头上心上萦回不已。旧诗的深广可想而知。词的世界就仿佛较小,较窒息。旧小说好的不多,就是几个长篇小说。

《水浒传》源自民间传说编成的话本,有它特殊的历史背景,近年来才经学者研究出来,是用梁山泊影射南宋抗金的游击队。当时在异族的统治下,说唱者与听众之间有一种默契,现代读者没有的。在现在看来,纯粹作为小说,那还是金圣叹删剩的七十一回本有真实感。因为中国从前没有“不要君主”的观念,反叛也往往号称勤王,清君侧。所以梁山泊也只反抗贪官污吏,虽然打家劫舍,甚至于攻城略地,也还是“忠心报答赵官家”(阮小七歌词)。这可以归之于众好汉不太认真的自骗自,与他们的首领宋江或多或少的伪善——也许仅只是做领袖必须有的政治手腕,当真受招安征方腊,故事就失去了可信性,结局再悲凉也没用了。因此《水浒传》是历经金、元两朝长期沦陷的时代累积而成的巨著,后部有built-in(与蓝图俱来的)毛病。

《金瓶梅》的采用《水浒传》的武松杀嫂故事,而延迟报复,把奸夫淫妇移植到一个多妻的家庭里,让他们多活了几年。这本来是个巧招,否则原有的六妻故事照当时的标准不成为故事。不幸作者一旦离开了他最熟悉的材料,再回到《水浒》的架构内,就机械化起来。

事实是西门庆一死就差多了,春梅孟玉楼,就连潘金莲的个性都是与他相互激发行动才有戏剧有生命。所以不少人说过后部远不如前。

大陆的《文汇》杂志一九八一年十一月号有一篇署名夏闳的《杂谈金瓶梅词话》,把重心放在当时的官商勾结上。那是典型的共产主义的观点,就像苏俄赞美狄更斯暴露英国产业革命时代的惨酷。其实尽有比狄更斯写得更惨的,狄更斯的好处不在揭发当时社会的黑暗面。但是夏文分析应伯爵生子一节很有独到处。西门庆刚死了儿子,应伯爵倒为了生儿子的花费来借钱,正触着痛疮,只好极力形容丑化小户人家添丁的苦处,才不犯忌。我看过那么些遍都没有看出这一层,也可见这部书精采场面之多与含蓄。书中色情文字并不是不必要,不过不是少了它就站不住。

《水浒传》被腰斩,《金瓶梅》是禁书,《红楼梦》没写完,《海上花》没人知道。此外就只有《三国演义》、《西游记》、《儒林外史》是完整普及的。三本书倒有两本是历史神话传说,缺少格雷亨。葛林(greene)所谓“通常的人生的回声”。似乎实在太贫乏了点。

《海上花》写这么一批人,上至官吏,下至店伙西崽,虽然不是一个圈子里的人,都可能同桌吃花酒。社交在他们生活里的比重很大。就连陶玉甫李漱芳这一对情侣,自有他们自己的内心生活,玉甫还是有许多不可避免的应酬。李漱芳这位东方茶花女,他要她搬出去养病,“大拂其意”,她宁可在妓院“住院”,忍受嘈音。大概因为一搬出去另租房子,就成了他的外室,越是他家人不让他娶她为妻,她偏不嫁他作妾;而且退藏于密,就不能再共游宴,不然即使在病中,也还可以让跟局的娘姨大姐钉着他,寸步不离。一旦内外隔绝,再信任他也还是放心不下。

陶玉甫李漱芳那样强烈的感情,一般人是没有的。书中的普通人大概可以用商人陈小云作代表——同是商人,洪善卿另有外快可赚,就不够典型化。第二十五回洪善卿见了陈小云,问起庄荔甫请客有没有他,以及庄荔甫做掮客掮的古玩有没有销掉点。“须臾词穷意竭,相对无聊。”在全国最繁华的大都市里,这两个交游广阔的生意人,生活竟这样空虚枯燥,令人愕然惨然,原来一百年前与现代是不同。他们连麻将都不打,洪善卿是不会,陈小云是不赌。唯一的娱乐是嫖,而都是四五年了的老交情,从来不想换新鲜。这天因为闷得慌,同去应邀吃花酒之前先到小云的相好金巧珍处打茶围。小云故意激恼巧珍,随又说明是为了解闷。——这显然是他们俩维持热度的一种调情方式。后文巧珍也有一次故起波澜,拒绝替他代酒,怪她姊姊金爱珍不解风情,打圆场自告奋勇要替他喝这杯酒。——巧珍因而翻旧帐,提起初交时他的一句怄人的话。没有感情她绝不会一句玩话几年后还记得,所以这一回回目说她“翻前事抢白更多情”。

两人性格相信,都圆融练达。小云结交上了齐大人,向她夸耀,当晚过了特别欢洽的一夜。丈夫遇见得意的事回家来也是这样。这也就是爱情了。

“婊子无情”这句老话当然有道理,虚情假意是她们的职业的一部分。不过就《海上花》看来,当时至少在上等妓院——包括次等的幺二——破身不太早,接客也不太多,如周双珠几乎闲适得近于空闺独守——当然她是老鸨的亲生女儿,多少有点特殊身份,但是就连双宝,第十七回洪善卿也诧异她也有客人住夜。白昼宣淫更被视为异事(见第二十六回陆秀林引杨家妈语)。在这样人道的情形下,女人性心理正常,对稍微中意点的男子是有反应的。如果对方有长性,来往日久也容易发生感情。

洪善卿周双珠还不止四五年,但是王莲生一到江西去上任,洪善卿就“不大来了”。显然是因为洪善卿追随王莲生,替他跑腿,应酬场中需要有个长三相好,有时候别处不便密谈,也要有个落脚的地方,等于他的副业的办公室。但是他与双珠之间有彻底的了解。他替沈小红转圜,一定有酬劳可拿,与双珠拍档调停双玉的事,敲诈到的一万银元他也有份。

双珠世故虽深,宅心仁厚。她似乎厌倦风尘,劝双玉不要太好胜的时候,就说反正不久都要嫁人的,对善卿也说这话。他没接这个碴,但是也坦然,大概知道她不属意于他。

他看出她有点妒忌新来的双玉生意好,也劝过她。有一次讲到双玉欺负双宝,他说:“你幸亏不是讨人,不然她也要看不起你了。”明指她生意竟不及一个清倌人。双珠倒也不介意,真是知己了。

书中屡次刻画洪善卿的势利浅薄,但是他与双珠的友谊,他对双宝阿金的同情,都给他深度厚度,把他这人物立体化了。慰双宝的一场小戏很感动人。——双宝搬到楼下去是贬谪,想必因为楼下人杂,没有楼上严紧。

罗子富与蒋月琴也四五年了。她有点见老了,他又爱上了黄翠凤。但是他对翠凤的倾慕倒有一大半是佩服她的为人,至少是灵肉并重的。他最初看见她坐马车,不过很注意,有了个印象,也并没打听她是谁,不能算惊艳或是一见倾心。听见她制伏鸨母的事才爱上了她。

此后一度稍稍冷了下来,因为他诧异她自立门户的预算开支那么大,有点看出来她敲他竹杠。她迁出的前夕,他不预备留宿,而她坚留,好让他看她第二天早上改穿素服,替父母补穿孝,又使他恋慕这孝女起来。

恋爱的定义之一,我想是夸张一个异性与其他一切异性的分别。书中这些嫖客的从一而终的倾向,并不是从前的男子更有惰性,更是“习惯的动物”,不想换口味追求刺激,而是有更迫切更基本的需要,与性同样必要——爱情。过去通行早婚,因此性是不成问题的。但是婚姻不自由,买妾纳婢虽然是自己看中的,不像堂子里是在社交的场合遇见的,而且总要来往一个时期,即使时间很短,也还不是稳能到手,较近通常的恋爱过程。这制度化的卖淫,已经比卖油郎花魁女当时的手续高明得多了——就连花魁女这样的名妓,也是陌生人付了夜渡资就可以住夜。日本歌舞伎中的青楼(剧中也是汉字“青楼”)也是如此。——到了《海上花》的时代,像罗子富叫了黄翠凤十几个局,认识了至少也有半个月了。想必是气她对他冷淡,故意在蒋月琴处摆酒,馋她,希望她对他好点,结果差点弄巧成拙闹翻了。他全面投降之后,又还被浇冷水,饱受挫折,才得遂意。

琪官说她和瑶官羡慕倌人,看哪个客人好,就嫁哪个。虽然没这么理想,妓女从良至少比良家妇女有自决权。嫁过去虽然家里有正室,不是恋爱结合的,又不同些。就怕以后再娶一个回去,不过有能力三妻四妾的究竟不多。

盲婚的夫妇也有婚后发生爱情的,但是先有性再有爱,缺少紧张悬疑、憧憬与神秘感,就不是恋爱,虽然可能是最珍贵的感情。恋爱只能是早熟的表兄妹,一成年,就只有妓院这脏乱的角落里还许有机会。再就只有聊斋中狐鬼的狂想曲了。

直到民初也还是这样。北伐后,婚姻自主、废妾、离婚才有法律上的保障。恋爱婚姻流行了,写妓院的小说忽然过了时,一扫而空,该不是偶然的巧合。

《海上花》第一个专写妓院,主题其实是禁果的果园,填写了百年前人生的一个重要的空白。书中写情最不可及的,不是陶玉甫李漱芳的生死恋,而是王莲生沈小红的故事。

王莲生在张蕙贞的新居摆双台请客,被沈小红发现了张蕙贞的存在,两番大闹,闹得他“又羞又恼,又怕又急”。她哭着当场寻死觅活之后,陪他来的两个保驾的朋友先走,留下他安抚她。

小红却也抬身送了两步,说道:“倒难为了你们。明天我们也摆个双台谢谢你们好了。”说着倒自己笑了。莲生也忍不住要笑。

她在此时此地竟会幽默起来,更奇怪的是他也笑得出。可见他们俩之间自有一种共鸣,别人不懂的。如沈小红所说,他和张蕙贞的交情根本不能比。

第五回写王莲生另有了个张蕙贞,回目“垫空档快手结新欢”,“垫空档”一语很费解。沈小红并没有离开上海,一直与莲生照常来往。除非是因为她跟小柳儿在热恋,对他自然与前不同了。他不会不觉得,虽然不知道原因。那他对张蕙贞自始至终就是反激作用,借她来填满一种无名的空虚怅惘。

异性相吸,除了两性之间,也适用于性情相反的人互相吸引。小红大闹时,“蓬头垢面,如鬼怪一般”,莲生也并没倒胃口,后来还旧事重提,要娶她。这纯是感情,并不是暴力刺激情欲。打斗后,小红的女佣阿珠提醒他求欢赎罪,他勉力以赴,也是为了使她相信他还是爱她,要她。

他们的事已经到了花钱买罪受的阶段。一方面他倒十分欣赏小悍妇周双玉,虽然双玉那时候还圭角未露。人生的反讽往往如此。

刘半农为书中白描的技巧举例,引这两段,都是与王莲生有关的:莲生等撞过“乱钟”,屈指一数,恰是四下,乃去后面露台上看时,月色中天,静悄悄的,并不见有火光。回到房里,适值一个外场先跑回来报说:“在东棋盘街那儿。”

莲生忙踹在桌子旁高椅上,开直了玻璃窗向东南望去,在墙缺里现出一条火光来。(第十一回)

阿珠只装得两口烟,莲生便不吸了,忽然盘膝坐起,意思要吸水烟。巧囡送上水烟筒,莲生接在手中,自吸一口,无端吊下两点眼泪。(第五十四回,原第五十七回)

第一段有旧诗的意境。第二段是沈小红的旧仆阿珠向莲生问起:“小红先生那儿这就是个娘在跟局?”又问:“那么大阿金出来了,大姐也不用?”莲生只点点头。下接吸水烟一节。

小红为了姘戏子坏了名声,落到这地步。他对她彻底幻灭后,也还余情未了。写他这样令人不齿的懦夫,能提升到这样凄清的境界,在爱情故事上是个重大的突破。

我十三四岁第一次看这书,看完了没得看了,才又倒过来看前面的序。看到刘半农引这两段,又再翻看原文,是好!

此后二十年,直到出国,每隔几年再看一遍《红楼梦》《金瓶梅》,只有《海上花》就我们家从前那一部亚东本,看了《胡适文存》上的《海上花》序去买来的,别处从来没有。

那么些年没看见。也还记得很清楚,尤其是这两段。

刘半农大概感性强于理性,竟轻信清华书局版许堇父序与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所记传闻,以为《海上花》是借债不遂,写了骂赵朴斋的,理由是(一)此书最初分期出版时,“例言”中说:所载人名事实,均系凭空捏造,并无所指。刘半农认为这是小说家惯技;这样郑重声明,更欲盖弥彰,是“不打自招”;(二)赵朴斋与他母妹都不是什么坏人,在书中还算是善良的,而下场比谁都惨,分明是作者存心跟他们过不去。“书中人物纯系虚构”,已经成为近代许多小说例有的声明,似不能指为“不打自招”。好人没有好下场,就是作者借此报复泄愤,更是奇谈,仿佛世界上没有悲剧这样东西,永远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胡适分析许序与鲁迅的小说史,列举二人所记传闻的矛盾:

许:赵朴斋尽买其书而焚之。(显然出单行本时赵尚未死。)

鲁:赵重赂作者,出到第二十八回辍笔。赵死后乃续作全书。

许:作者曾救济赵。

鲁:赵常救济作者。

许:赵妹实曾为娼。

鲁:作者诬她为娼。

胡适又指出韩子云一八九一年秋到北京应乡试,与畅销作家海上漱石生(孙玉声)同行南归,孙可以证明他当时不是个穷极无聊靠敲诈为生的人。《海上花》已有廿四回稿,出示孙。次年二月,头两回就出版了,到十月出版到第二十八回停版,十四个月后出单行本。有因得“重赂”而辍笔的时候?

又引末尾赵二宝被史三公子遗弃,吃尽苦头,被恶客打伤了,昏睡做了个梦,梦见三公子派人来接她。她梦中向她母亲说的一句话,觉得单凭这一句,“这书也就不是一部谤书”:这十九个字,字字是血,是泪,真有古人说的“温柔敦厚,怨而不怒”的风格!这部《海上花列传》也就此结束了。

——胡适序第三节此书结得现代化,戛然而止。作者踽踽走在时代前面,不免又有点心虚胆怯起来,找补了一篇“跋”,一一交代诸人下场,假托有个访客询问。其实如果有读者感到兴趣,绝不会不问李浣芳是否嫁给陶玉甫,唯一的一个疑团。李漱芳死后,她母亲李秀姐要遵从她的遗志,把浣芳给玉甫作妾,玉甫坚拒,要认她作义女,李秀姐又不肯。陶云甫自称有办法解决,还没来得及说出来,被打断了,就此没有下文了。

陶云甫唯一关心的是他弟弟,而且他绝没有逼着弟弟纳妾之理,不过他也觉得浣芳可爱(见第四十一回——原第四十三回),要防玉甫将来会懊悔,也许建议把浣芳交给云甫自己的太太,等她大一点再说,还是可以由玉甫遣嫁。但是玉甫会坚持名份未定,不能让她进门。僵持拖延下去,时间于李秀姐不利,因为浣芳不宜在妓院里待下去。一明白了玉甫是真不要她,也就只好让他收作义女了。

浣芳虽然天真烂漫,对玉甫不是完全没有洛丽塔心理。纳博柯夫名著小说《洛丽塔》——拍成影片由詹姆斯梅逊主演——写一个中年男子与一个十二岁的女孩互相引诱成奸。在心理学上,小女孩会不自觉地诱惑自己父亲。浣芳不但不像洛丽塔早熟,而且晚熟到近于低能儿童,所以她初恋的激情更百无禁忌,而仍旧是无邪的。如果嫁了玉甫,两人之间过去的情事就仿佛给追加了一层暧昧的色彩。玉甫也许就为这缘故拒绝,也是向漱芳的亡灵自明心迹,一方面也对自己撇清——他不是铁石人,不会完全无动于衷。

作者不愿设法代为撮合,大快人心,但是再写下去又都是反高潮,认义女更大煞风景。

及早剪断,不了了之,不失为一个聪明的办法。

刘半农惋惜此书没多写点下等妓院,而掉转笔锋写官场清客。我想这是刘先生自己不写小说,不知道写小说有时候只要剪裁得当,予人的印象仿佛对题材非常熟悉;其实韩子云对下等妓院恐怕知道的尽于此矣。从这书上我们也知道低级妓院有性病与被流氓殴打的危险,妓女本身也带流气,碰见殷实点的客人就会敲诈。大概只能偶一观光,不能常去。文艺没什么不应当写哪一个阶级。而且此处结构上也有必要。因为赵二宝跟着史三公子住进一笠园,过了一阵子神仙眷属的日子,才又一跤栽下来,爬得高跌得重。如果光是在他公馆里两人镇日相对,她也还是不能完全进入他的世界,比较单调,容易腻烦。

写一笠园,至少让我们看到家妓制度的珍贵的一瞥。《红楼梦》里学戏的女孩子是特殊情形,专为供奉归宁的皇妃的。

一般大概像此书的琪官瑶官的境遇。瑶官虚岁十四,才十三岁,被主人收用已经有些时了。书中喜欢幼女的只有齐韵叟一人——别人喜欢跟她们闹着玩。尹痴鸳倒是爱林翠芬,但是也宁可用张秀英泄欲。而齐韵叟也并不是因为年老体衰,应付不了成熟的女性——他的新宠是嫁人复出的苏冠香。

琪官瑶官与孙素兰夜谈,瑶官说孙素兰跟华铁眉要好,一定是嫁他了。孙素兰笑她说得容易,取笑她们俩也嫁齐大人。

瑶官说她“说说就说到歪里去”,也就是说老人奸淫幼女,不能相提并论。书中韵叟与琪官的场面写得十分蕴藉,只借口没遮拦的瑶官口中点一笔。

齐韵叟带着琪官瑶官在竹林中撞见小赞,似乎在向另一人求告,没看清楚是谁,这人已经跑了。事后盘问她们,琪官示意瑶官不要说,只告诉韵叟“不是我们花园里的人”,想必是说不是齐府的人,不致玷辱门风。这件事从此没有下文了,直到“跋”列举诸人下场,有“小赞小青挟赀远遁”句。

原来小赞私会的是苏冠香的大姐小青。相等于“诗婢”的诗僮小赞,竟抛下举业,与情人私奔卷逃。那次约会被撞破,琪官代为隐瞒,想必是怕结怨。苏冠香是小小姨身份,皇亲国戚兼新宠,正如杨贵妃的妹妹虢国夫人。琪官虽然不知道冠香向韵叟诬赖她与孙素兰同性恋,一定也晓得她是冠香的“眼中钉”(见回目)。再揭破丑闻使冠香大失面子,更势不两立了。那神秘人物是小青,书中没有交代,就显不出琪官的机警与她处境的艰难。

总是因为书至此已近尾声,下文没有机会插入小赞小青的事,只好在跋内点破,就像第十三回“抬轿子周少和碰和”的事也只在回目中点明,回内只字不提。

但是由跋追补一笔,力道不够。当时琪官一味息事宁人,不许瑶官说出来,使人不但气闷而且有点反感。她说与小赞在一起的是外人,倌人带来的大姐除了小青,还有林素芬林翠芬也带了大姐来,大概是娘姨大姐各一,两人合用。像赵二宝就只带了个娘姨阿虎,替她梳头,那是不可少的。孙素兰只带一个大姐,想必是像卫霞仙处阿巧的两个同事,少数会梳头的大姐。

娘姨不大有年轻貌美的。小赞向这人求告,似是向少女求爱或求欢——再不然就是身份较高的人。

书中男仆如张寿匡二都妒忌主人的艳福,从中捣乱,激动得简直有点心理变态。曾经有人感叹中国的女仆长年禁欲,其实男仆也不能有家庭生活。固然可以嫖妓;倒从来没有妄想倌人垂青的,这一点上阶级观念非常严。不过小赞不是普通的庸仆,有学问有前途,而且屡次当众出风头。平时倌人时刻有娘姨跟着,在一笠园中却自由自在,如苏冠香林翠芬都独自游荡。因此有可能性的女子浩如烟海,无从揣测。比较像是孙素兰的大姊,琪官代瞒是卫护义姊——还是失意的林翠芬移情别恋?这些模糊的疑影削弱了琪官的这一场戏,也是她的最后一场,使这特殊的少女整个的画像也为之减色。等到看到跋才知道是小青,这才可能琢磨出琪官有她不得已的苦衷,已经迟了一步。

作者的同乡松江颠公写他“与某校书最昵,常日匿居其妆阁中”,但是又说他“家境寒素”。刘半农说:相传花也怜侬本是巨万家私,完全在堂子里混去了。这句话大约是确实的,因为要在堂子里混,非用钱不可;要混得如此之熟,非有巨万家私不可。

也许聪明人不一定要有巨万家私,只要肯挥霍,也就充得过去了。他没活到四十岁,倒已经“家境寒素”,大概钱不很多,禁不起他花。

作者在“例言”里说:“全书笔法自谓从《儒林外史》脱化出来,惟穿插藏闪之法则为从来说部所未有。”其实《红楼梦》已有,不过不这么明显(参看宋淇著《红楼梦里的病症》等文)。有些地方他甚至于故意学《红楼梦》,如琪官瑶官等小女伶住在梨花院落——《红楼梦》的芳官藕官等住在梨香院。小赞学诗更是套香菱学诗。《海上花》里一对对的男女中,华铁眉孙素兰二人唯一的两场戏是吵架与或多或少的言归于好,使人想起贾宝玉林黛玉的屡次争吵重圆。这两场比高亚白尹痴鸳二才子的爱情场面都格调高些。

华铁眉显然才学不输高亚白尹痴鸳,但是书中对他不像对高尹的誉扬,是自画像的谦抑的姿势。口角后与孙素兰在一笠园小别重逢,他告诉她送了她一打香槟酒,交给她的大姐带回去了。不论作者是否知道西方人向女子送花道歉的习俗——往往是一打玫瑰花——此处的香槟酒也是表示歉意的。一送就是一箱,——十二瓶一箱——手面阔绰。孙素兰问候他的口吻也听得出他身体不好。作者早故,大概身体不会好。

当时男女仆人已经都是雇佣性质了,只有婢女到本世纪还有。书中只有华铁眉的“家奴华忠”十分触目。又一次称为“家丁”,此外只有洋广货店主殳三的“小家丁奢子”。

明人小说《三言二拍》中都是仆从主姓。婢女称“养娘”,“娘”作年青女子解,也就是养女。僮仆想必也算养子了。所以《金瓶梅》中仆人称主人主妇为“爹”“娘”,后世只升格为“爷(爷)”“奶奶”。但是《金瓶梅》中仆人无姓,只有一个善颂善祷的名字如“来旺”,像最普通的狗名“来富”。这可能是因为《三言二拍》是江南一带的作品,保留了汉人一向的习俗,《金瓶梅》在北方,较受胡人的影响。辽金元都歧视汉人,当然不要汉人仆役用他们的姓氏。

清康熙时河南人李绿园著《歧路灯》小说,书中谭家仆人名叫王中。乾隆年间的《儿女英雄传》里,安家老仆华忠也用自己的姓名。显然清朝开始让仆人用本姓。同是歧视汉人,却比辽金元开明,不给另取宠物似的名字,替他们保存了人的尊严。但是直到晚清,这不成文法似乎还没推广到南方民间。

年代介于这两本书之间的《红楼梦》里,男仆有的有名无姓,如来旺(旺儿)、来兴(兴儿),但是绝大多数用自己原来的姓名,如李贵、焦大、林之孝等。来旺与兴儿是贾琏夫妇的仆人,来自早稿《风月宝鉴》,贾瑞与二尤等的故事,里面当然有贾琏凤姐。此后写《石头记》,先也还用古代官名地名,仆名也仍遵古制;屡经改写,越来越写实,仆人名字也照本朝制度了。因此男仆名字分早期后期两派。唯一的例外是鲍二,虽也是贾琏凤姐的仆人,而且是二尤故事中的人物,却用本姓。但是这名字是写作后期有一次添写贾母的一句隽语:“我哪记得背着抱着的?”——贾琏凤姐为鲍二家的事吵闹时——才为了谐音改名鲍二,想必原名来安之类。

《海上花》里也是暗合制。齐韵叟的总管夏余庆,朱蔼人兄弟的仆人张寿,李实夫叔侄的匡二,都用自己原来的姓名。

朱家李家都是官宦人家。知县罗子富的仆人高升不会是真姓高,“高升”“高发”是官场仆人最普通的“艺名”,可能是职业性跟班,流动性大,是熟人荐来的,不是罗家原有的家人,但是仍旧可以归入自己有姓的一类。火灾时王莲生向外国巡警打了两句洋文,才能通过,显然是洋务官员。他对诗词的态度伦俗(第三十三回),想必不是正途出身。他的仆人名叫来安,商人陈小云的仆人叫长福,都是讨吉利的“奴名”,无姓。

洋广货店主殳三的“小家丁奢子”,“奢”字是借用字音,原名疑是“舍子”(舍给佛门),“舍”音“奢”,但是吴语音“所”,因此作者没想到是这个字。孩子八字或是身体不好,挂名入寺为僧,消灾祈福,所以乳名叫舍子,不是善颂善祷的奴名,因此应当有姓——姓殳,像华铁眉的家丁华忠姓华一样。

华铁眉住在乔老四家里,显然家不在上海。他与赖公子王莲生都是世交,该是旧家子弟。殳三是广东人,上代是广州大商人,在他手里卖掉许多珍贵的古玩。

“华”“花”二字相通,华铁眉想必就是花也怜侬了。作者的父亲曾任刑部主事。他本人没中举,与殳三同是家道中落,一个住在松江,一个寄籍上海,都是相当孤立,在当代主流外。那是个过渡时代,江南华南有些守旧的人家,仆人还是“家生子儿”(《红楼梦》中语),在法律上虽然自由,仍旧终身依附主人,如同美国南方战争后解放了的有些黑奴,所以仍旧像明代南方的仆从主姓。

官场仆人都照满清制度用本姓,但是外围新进如王莲生——海禁开后才有洋务官员——还是照民间习俗,不过他与陈小云大概原籍都在长江以北,中原的外缘,还是过去北方的遗风,给仆人取名来安,长福——如河南就已经满化了。以至于有三种制度并行的怪现象。

华铁眉“不喜热闹”,酒食“征逐狎昵皆所不喜”。这是作者自视的形象,声色场中的一个冷眼人,寡欲而不是无情。也近情理,如果作者体弱多病。写华铁眉特别简略,用曲笔,因为不好意思多说。本来此书已经够简略的了。《金瓶梅》《红楼梦》一脉相传,尽管长江大河滔滔泊泊,而能放能收,含蓄的地方非常含蓄,以致引起后世许多误解与争论。《海上花》承继了这传统而走极端,是否太隐晦了?没有人嫌李商隐的诗或是英格玛。柏格曼的影片太晦。不过是风气时尚的问题。胡适认为《海上花》出得太早了,当时没人把小说当文学看。

我倒觉得它可惜晚了一百年。一七九一年《红楼梦》付印,一百零一年后《海上花》开始分期出版。《红楼梦》没写完还不要紧,被人续补了四十回,又倒过来改前文,使凤姐袭人尤三姐都变了质,人物失去多面复杂性。凤姐虽然贪酷,并没有不贞。袭人虽然失节再嫁,“初试云雨情”是被宝玉强迫的,并没有半推半就。尤三姐放荡的过去被删掉了,殉情的女人必须是纯洁的。

原著八十回中没有一件大事。除了晴雯之死。抄检大观园后,宝玉就快要搬出园去,但是那也不过是回到第二十三回入园前的生活,就只少了个晴雯。迎春是众姊妹中比较最不聪明可爱的一个,因此她的婚姻与死亡的震撼性不大。大事都在后四十回内。原著可以说没有轮廓,即有也是隐隐的,经过近代的考据才明确起来。一向读者看来,是后四十回予以轮廓,前八十回只提供了细密真切的生活质地。

前几年有报刊举行过一次民意测验,对《红楼梦》里印象最深的十件事,除了黛玉葬花与凤姐的两段,其他七项都是续书内的!如果说这种民意测验不大靠得住,光从常见的关于《红楼梦》的文字上——有些大概是中文系大学生的论文,拿去发表的——也看得出一般较感兴趣的不外凤姐的淫行与临终冤鬼索命;妙玉走火入魔;二尤——是改良尤三姐;黛玉归天与“掉包”同时进行,黛玉向紫鹃宣称“我的身子是清白的”,就像连紫鹃都疑心她与宝玉有染。这几折单薄的传奇剧,因为抄本残缺,经高鹗整理添写过(详见拙著《红楼梦魇》),补缀得也相当草率,像棚户利用大厦的一面墙。当时的读者径视为原著,也是因为实在渴望八十回抄本还有下文。同一愿望也使现代学者乐于接受续书至少部分来自遗稿之说。一般读者是已经失去兴趣了,但是每逢有人指出续书的种种毛病,大家太熟悉内容,早已视而不见,就仿佛这些人无聊到对人家的老妻评头品足,令人不耐。

抛开《红楼梦》的好处不谈,它是第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长篇小说,而我们是一个爱情荒芜的国家。它空前绝后的成功不会完全与这无关。自从十八世纪末印行以来,它在中国的地位大概全世界没有任何小说可比——在中国倒有《三国演义》,不过《三国》也许口传比读者更多,因此对宗教的影响大于文字上的。

百廿回《红楼梦》对小说的影响大到无法估计。等到十九世纪末《海上花》出版的时候,阅读趣味早已形成了,唯一的标准是传奇化的情节,写实的细节。迄今就连大陆的伤痕文学也都还是这样,比大陆外更明显,因为多年封闭隔绝,西方的影响消失了。当然,由于压制迫害,作家第一要有胆气,有牺牲精神,写实方面就不能苛求了。只要看上去是在这一类的单位待过,不是完全闭门造车就是了。但也还有无比珍贵的材料,不可磨灭的片段印象,如收工后一个女孩单独蹲在黄昏的旷野里继续操作,周围一圈大山的黑影。但是整个的看来,令人惊异的是一旦摆脱了外来的影响与中共一部分的禁条,露出的本来面目这样稚嫩,仿佛我们没有过去,至少过去没有小说。

中国文化古老而且有连续性,没中断过,所以渗透得特别深远,连见闻最不广的中国人也都不太天真。独有小说的薪传中断过不止一次。所以这方面我们不是文如其人的。中国人不但谈恋爱“含情脉脉”,就连亲情友情也都有约制。

“爸爸,我爱你”,“孩子,我也爱你”只能是译文。惟有在小说里我们呼天抢地,耳提面命诲人不倦。而且像我七八岁的时候看电影,看见一个人物出场就急着问:“是好人坏人?”

上世纪末叶久已是这样了。微妙的平淡无奇的《海上花》自然使人嘴里谈出鸟来。它第二次出现,正当五四运动进入高潮。认真爱好文艺的人拿它跟西方名著一比,南辕北辙,《海上花》把传统发展到极端,比任何古典小说都更不像西方长篇小说——更散漫,更简略,只有个姓名的人物更多。

而通俗小说读者看惯了《九尾龟》与后来无数的连载妓院小说,觉得《海上花》挂羊头卖狗肉,也有受骗的感觉。因此高不成低不就。当然,许多人第一先看不懂吴语对白。当时的新文艺,小说另起炉灶,已经是它历史上的第二次中断了。第一次是发展到《红楼梦》是个高峰,而高峰成了断崖。但是一百年后倒居然又出了个《海上花》。《海上花》两次悄悄的自生自灭之后,有点什么东西死了。

虽然不能全怪吴语对白,我还是把它译成国语。这是第三次出版。就怕此书的故事还没完,还缺一回,回目是:看官们三弃《海上花》

(一九八三年十月)

《海上花》的几个问题

——英译本序

《海上花》第一回开始,有一段自序,下接楔子。这“回内序”描写此书揭发商埠上海的妓女的狡诈,而毫不秽亵。在楔子中,作者花也怜侬梦见自己在海上行走,海面上铺满了花朵——很简单的譬喻,海上是“上海”二字颠倒,花是通用的妓女的代名词。在他的梦里,耐寒的梅花,傲霜的菊花,耐寂寞的空谷兰,出污泥而不染的莲花,反倒不如较低贱的品种随波逐流,禁不起风浪颠簸,害虫咬啮,不久就沉沦淹没了,使他伤感得自己也失足落水,而是从高处跌下来,跌到上海租界华界交界的陆家石桥上。他醒了过来,发现自己在桥上——而不是睡在床上,可见他还在做梦——下桥撞倒一个急急忙忙冲上来的青年,转入正文。

楔子分明是同情有些妓女,与自序的黑幕小说观点显然有出入。那一段前言当是传统中国小说例有的劝善惩淫的声明,如果题材涉及情欲。这开场白的体裁亦步亦趋仿效《红楼梦》的自序加楔子,而没有它的韵致与新意。《海上花》这一节与其他部分风格迥异,会使外国读者感到厌烦,还没开始就看不下去了;唯一的功用是引导汉学研究者误入歧途,去寻找暗含的神话或哲学。这部不大有人知道的杰作一八九四年出版一九二○年中叶又被胡适与其他的五四运动健将发掘出来,而又第二次绝版。我不免关心它在海外是否受欢迎,终于斗胆删去开首几页。

跋也为了同样的原因略去了。作者最不擅长描写风景。写景总是沿用套语,而在此处长篇累牍形容登山乐趣,不必攀登巅顶,一览无余,藉以解释为什么他许多次要的情节都没有结局,虽然不难推断。跋内算是有个访客询问沈小红黄翠凤的下场。他说她们的故事已经完了。之始终不离不合,以至吴雪香之招夫教子,蒋月琴之创业成家,诸金花之淫贱下流,文君玉之寒酸苦命,小赞小青之挟赀远遁,潘三匡二之衣锦荣归;黄金凤之孀居,不若黄珠凤俨然命妇;周双玉之贵媵,不若周双宝儿女成行;金巧珍背夫卷逃,而金爱珍则恋恋不去;陆秀宝夫死改嫁,而陆秀林则从一而终:屈指悉数,不胜其劳。请俟初绩告成,发印呈教。

许下另作一部续书,所透露的内容,值得注意的是能帮助我们了解此书之处。第四十七回庆祝吴雪香有孕,葛仲英显然承认她怀着他的孩子。但结果她在续书中另嫁别人,想必是社会地位较低的贫困的男子,否则不会入赘。但即使 葛仲英厌倦了她,以他的富贵,也绝不肯让自己的子女流落在外。若是替孩子安排另一个正当的家庭,而仍旧由生母抚养,遣嫁失宠的情妇是西方的习俗,中国没有的。如果他突然得病早殁——似乎是这情形——他的亲属也一定会跟她谈判,领养这婴儿。她不肯放弃她的儿子,而且为了他招赘从良,好让他出身清白,可见她的为人。

与齐大人的仆人小赞私会被撞破的神秘人物,显然是齐府如夫人的胞妹苏冠香的大姐小青,既然小赞小青在续书中私奔。擅演歌剧的女奴琪官正与冠香争宠,她看清楚了是小青,而不肯告诉主人,只说不是我们的人,表示不败坏门风,不必追究。代为隐瞒,顾到情敌的颜面,似乎太是个圣女。但当然是因为势力不敌,不敢结怨。心计之深,直到跋内才揭露。

周双宝嫁给南货店小开倪客人,办喜事应有尽有,“待以正室之礼”,当然不是正室了——还是说虽然娶的是妓女,仍应视为正室?

当时通行早婚,他虽然父亲还在世,而且仍旧掌管店务,书中并没提起过他年青。当然,也许他是死了太太。但是我们知道续书中周双玉嫁了显贵作妾,就可以断定倪客人也使君有妇。双玉敲诈朱家,本来动机一半是气不伏双宝称心如意嫁了人。问题有点混淆不清:因为朱淑人无法履行诺言娶双玉为妻,她就逼他与她情死。虽然我们后来发现纯是为了勒索,还是有她不甘作妾的印象。敲诈到一万银元除赎身外,剩下的作嫁妆,足够她嫁任何人为妻,如果不太高攀的话。而仍旧作妾,可见不是争名分,不过是要马上嫁一个她自己看中的又嫁得十分风光,出这口气。

胡适指出书中诗词与一篇秽亵的文言故事都是刻意穿插进去的。为了炫示作者在别方面的辞章之美。那篇小说中的小说几乎全文都是双关引用古文成语,如“血流漂杵”,原文指战场伤亡人数之多。不幸别的双关语不像这句翻译得出。那些四书酒令也同样引经据典,而往往巧妙地别有所指。两首诗词的好处也只在用典圆熟自然,译文势必累赘,效果恰正相反。这几处是我唯一的删节。为了保持节奏,不让文气中断,删后再给补辍起来,希望看不出痕迹。

我久已熟悉这部书,但是直到译它的时候才发现罗子富黄翠凤定情之夕,她是从另一个男子的床上起来相就的。在妓院里本来不算什么,但是仍旧有震撼力,由于长三堂子的浓厚的家庭气氛——么二的“妈”就不出现,只称“本家”,可男可女——尤其是经过翠凤那一番做作之后。此外还有几处像这样极度微妙的例子,我加的注解较近批注,甘冒介入之讥。

(一九八四年一月)

表姨细姨及其他

林佩芬女士在《书评书目》上评一篇新近的拙著短篇小说,题作《看张——‘相见欢’的探讨》,篇首引袁枚的一首诗,我看了又笑又佩服,觉得引得实在好,抄给读者看:

爱好由来落笔南,一字千改始心安;

阿婆还是初笄女,头未梳成不许看。

——袁枚

遣兴文内提起这故事里伍太太的女儿称母亲的表姊为“表姑”,而不是“表姨”,可见“两人除了表姊妹之外还有婚姻的关系——两人都是亲上加亲的婚姻,伍太太的丈夫是她们的表弟,旬太太的丈夫也是‘亲戚故旧’中的一名。”

林女士实在细心。不过是荀太太的丈夫比她们表姊妹俩小一岁,伍太太的丈夫不见得也比太太年青。

其实严格的说来,此处应作“表姨”。她们不过是单纯的表姊妹。写到“表姑”二字的时候我也曾经踌躇了一会,不是没想到应当下注解。

我有许多表姑,表姨一个都没有。我母亲的表姊妹也是我父亲的远房表姊妹,就也算表姑。我直到现在才想起来是忌讳“姨”字。难道“表”不谐音“婊”字?不但我们家——我们是河北人——在亲戚家也都没听见过“表姨”这称呼。唯一的例外是合肥李家有个女婿原籍扬州,是亲戚间唯一的苏北人,他太太跟我姑姑是堂表姊妹,他们的子女叫我姑姑“表姨娘”。当时我听着有点刺耳,也没去研究为什么。固然红楼二尤也是贾蓉的姨娘——已婚称“姨妈”,未婚称“姨娘”没错,不过《红楼梦》里小辈也称姨娘为“姨娘”。想必因为作妾不是正式结婚,客气的尊称只好拿来作为未婚的姨母看待。

我母亲是湖南人,她称庶母“大姨二姨”。我舅母也是湖南人。但是我舅舅家相当海派,所以表姊妹们叫舅母的妹妹“阿姨”——“阿姨”是吴语,近年来才普及——有“阿姨”的也只此一家。照理“姨妈”这名词没有代用品,但是据我所知,“姨妈”也只有一个。李鸿章的长孙续娶诗人杨云史的妹妹,小辈都称她的姊姊“大姨妈”。杨家是江南人——常熟?但是我称我继母的妹妹“大姨”“八姨九姨”以至于“十六姨”。她们父亲孙宝琦有八个儿子,十六个女儿。孙家仿佛是江南人——我对这些事一向模糊——虽然都一口京片子非常道地。此外我们这些亲戚本家都来自华北华中与中南部。看来除了风气较开放的江南一隅——延伸到苏北——近代都避讳“姨”字,至少口头上“姨”“姨娘”的称呼已经被淘汰了,免与姨太太混淆。闽南话“细姨”是妾,想必福建广东同是称“小”作“细”。现在台湾恐怕不大有人称妻妹为小姨了。

三○年间张资平的畅销小说,有一篇写一个青年与他母亲的幼妹“云”姨母恋爱。“云姨母”显然不是口语,这称呼很怪,非常不自然,是为了避免称“云姨”或“云姨娘”。即使是文言,称未婚少女为“姨母”也不对。张资平的小说外表很西式,横行排字,书中地点都是些“h市”“s市”,也看不出是否大都市,无法推测是汉口上海还是杭州汕头。我的印象是作者是内地人,如果在上海写作也是后来的事。他显然对“姨”字也有过敏性。“表姑”“表姨”的纠纷表过不提,且说《相见欢》这篇小说本身,似乎也应当加注解。短短一篇东西,自注这样长,真是个笑话。我是实在向往传统的白描手法——全靠一个人的对白动作与意见来表达个性与意向。但是向往归向往,是否能做到一两分又是一回事了。显然失败了,连林女士这样的细心人都没看出《相见欢》中的旬绍甫。

1对他太太的服饰感到兴趣,虽然他不是个娘娘腔的人;2认为盲婚如果像买奖券,他中了头奖;3跟太太说话的时候语声温柔,与平时不同;4虽然老夫老妻年纪都已过中年,对她仍旧有强烈的欲望;是爱她太太。至于他听不懂她的弦外之音,又有时候说话不留神,使她生气,那是多数粗豪的男子的通病。

这里的四个人物中,伍太太的女儿是个旁观者。关于她自己的身世,我们只知道她家里反对她早婚,婚后丈夫出国深造,因为无法同去,这才知道没钱的苦处。这并不就是懊悔嫁了个没钱的人,至少没有悔意的迹象,小夫妻俩显然恩爱。不过是离愁加上面对现实——成长的痛苦。

伍太太有两点矛盾:1痛心她挚爱的表姊彩凤随鸦,代抱不平到恨不得红杏出墙,而对她钉梢的故事感到鄙夷不屑——当是因为前者是经由社交遇见的人,较罗曼谛克;2因为她比旬太太有学识,觉得还是她比较能了解绍甫为人——他宁可在家里孵豆芽,不给军阀做事,北伐后才到南京找了个小事。但是她一方面还是对绍甫处处吹毛求疵,对自己的丈夫倒相当宽容,“怨而不怒”,——只气她的情敌,心里直骂“婊子”,大悖她的淑女形象——被遗弃了还乐于给他写家信。

显然她仍旧妒恨绍甫。少女时代同性恋的单恋对象下嫁了他,数十年后余愤未平。倒是旬太太已经与现实媾和了,而且很知足,知道她目前的小家庭生活就算幸福的了。一旦绍甫死了生活无着,也准备自食其力。她对绍甫之死的冷酷,显示她始终不爱他。但是一个人一辈子总也未免有情,不过她当年即使对那恋慕她的牌友动了心,又还能怎样?也只好永远念叨着那钉梢的了。

几个人一个个心里都有个小火山在,尽管看不见火,只偶尔冒点烟,并不像林女士说的“槁木死灰”,“麻木到近于无感觉”。这种隔阂,我想由来已久。我这不过是个拙劣的尝试,但是“意在言外”“一说便俗”的传统也是失传了,我们不习惯看字里行间的夹缝文章。而从另一方面说来,夹缝文章并不是打谜。林女士在引言里说我的另一篇近作《色,戒》,使我联想到中国时报“人间”副刊上曾经有人说我的一篇小说《留情》中淡黄色的墙是民族观念——偏爱黄种人的肤色——同属红楼梦索隐派。当然,连红楼梦都有卜世仁(不是人),贾芸的舅舅。但是当时还脱不了小说是游戏文章的看法,曹雪芹即使不同意,也不免偶一为之。时至今日,还幼稚到用人物姓名来骂人或是暗示作书宗旨?

此外林女士还提起《相见欢》中的观点问题。我一向沿用旧小说的全知观点羼用在场人物观点。各个人的对话分段。这一段内有某人的对白或动作,如有感想就也是某人的,不必加“他想”或“她想”。这是现今各国通行的惯例。这篇小说里也有不少这样的例子。林女士单挑出伍太太想的“外国有这句话:”死亡使人平等。‘其实不等到死已经平等了。当然在一个女人是已经太晚了“指为”夹评夹叙“,是”作者对小说中人物的批判“,想必因为原文引了一句英文名句,误认为是作者的意见。

伍太太“一肚子才学”(原文),但是没说明学贯中西。伍太太实有其人,曾经陪伴伍先生留学英美多年,虽然没有正式进大学,英文很好。我以为是题外文章,略去未提。倘然提起过,她熟悉这句最常引的英语,就不大至于显得突兀了。

而且她女儿自恨不能跟丈夫一同出国,也更有来由。以后要把这一点补写进去,非常感谢林女士提醒我。

(一九八八年)

“嗄?”?

在《联合报》副刊上看到我的旧作电影剧本《太太万岁》,是对白本。我当时没看见过这油印本,直到现在才发现影片公司的抄手代改了好些语助词。最触目的是许多本来一个都没有的“嗄”字。

《金瓶梅词话》上称菜肴为“嗄饭”,一作“下饭”(第四十二回,香港星海版第四七二页倒数第四行:“两碗稀烂下饭”)。同回稍早,“下饭”又用作形容词:“两食盒下饭菜蔬”(第四七一页第一行)。苏北安徽至今还保留了“下饭”这形容词,说某菜“下饭”或“不下饭”,指有些菜太淡,佐餐吃不了多少饭。

林以亮先生看到我这篇东西的原稿,来信告诉我上海话菜肴又称“下饭”并引《简明吴方言词典》”(一九八六年上海辞书出版社;吴言区包括上海——浦东本地——苏州、宁波、绍兴等江浙七地),第十页有这一条:下饭(宁波)同“嗄饭”,举一实例:“宁波话就好,叫‘下饭’,随便啥格菜,全叫‘下饭’。”(独脚戏“宁波音乐家”)

林以亮信上说:“现代上海话已把‘下饭’从宁波话中吸收了过来,成为日常通用的语汇,代替了小菜或菜肴。上海人家中如果来了极熟的亲友,留下来吃饭,必说宁波话:‘下饭呒交(读如高)饭吃饱。’意思是自己人,并不为他添菜,如果菜不够,白饭是要吃饱的。至于有些人家明明菜肴丰盛,甚至宴客,仍然这么说,就接近客套了。可是在日常生活的谈话中,下饭并不能完全取代小菜,例如‘今朝的小菜哪能格蹩脚(低劣)!’、‘格饭店的小菜真推板!’还是用小菜而不用下饭。”

我收到信非常高兴得到旁证,当然也未免若有所失,发现我费上许多笔墨推断出一件尽人皆知的事实。总算没闹出笑话来,十分庆幸。我的上海话本来是半途出家,不是从小会说的。我的母语,被北边话与安徽话的影响冲淡了的南京话,就只有“下饭”作为形容词,不是名词。南京话在苏北语区的外缘,不尽相同。

《金瓶梅》中的“下饭”兼用作名词与形容词。现代江南与淮扬一带各保留其一。历代满蒙与中亚民族入侵的浪潮,中原冲洗得最彻底,这些古色古香的字眼荡然无存了。

《金瓶梅》里屡次出现的“嚣”(意即“薄”)字,如“嚣纱片子”,也是淮扬地区方言,当地人有时候说“薄嚣嚣的”。

“嚣”疑是“绡”,古代丝织品,后世可能失传或改名。但是在这一带地方,民间仍旧有这么个印象,“绡”是薄得透明的丝绸,因此称“绡”就是极言其薄。

《金瓶梅》里的皖北方言有“停当(妥当)”,“投到(及至)”,“下晚(下午近日落时)”。我小时候听合肥女佣说“下晚”总觉得奇怪,下午四五点钟称“下晚”——下半夜?疑是古文“向晚”。“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后人渐渐不经意地把“向”读作“下”。同是齿音,“向”要多费点劲从齿缝中迸出来。旧小说中通行的,没地域性的“晌午”,大概也就是“向午”。

已经有人指出《金瓶梅》里有许多吴语。似乎作者是“一个南腔北调人”(郑板桥诗),也可能是此书前身的话本形成期间,流传中原与大江南北,各地说书人加油加酱渲染的痕迹。

“嗄饭”与“下饭”通用,可见“嗄”字一直从前就是音“下”,亦即“夏”。晚清小说《海上花列传》中的吴语,语尾“嗄”字欲音“贾”。娇滴滴的苏白“嗄啥?”(什么呀?读如《水浒传》的“洒家”。)

吴语“夏”、“下”同音“卧”上声。《海上花》是写给吴语区读者看的。作者韩子云如果首创用“嗄”来代表这有音无字的语助词“贾”,不但“夏”、“贾”根本不同音,你也该顾到读者会感到混乱,不确定音“夏”是照他们自己的读法,还是依照官话。总是已有人用“嗄”作语助词,韩子云是借用的。扬州是古中国的大城市,商业中心,食色首都。扬州厨子直到近代还有名,比“十里扬州路”上一路的青楼经久。

“腰缠万贯,骑鹤上扬州”,那种飘飘欲仙的向往,世界古今名城中有这魅力的只有“见了拿波里死也甘心”,与“好美国人死上了巴黎”。扬州话融入普通话的主流,但是近代小说里问句话尾的“口奢”字是苏北独有。“嗄”音“沙”或“舍”,大概本来就是“嗄”,逐渐念走了腔,变成“沙”或“口奢口奢”,唇舌的动作较省力。“口奢”带点嗔怪不耐的意味,与《海上花》的“嗄”相同。因此韩子云也许不能算是借用“嗄”字,而是本来就是一个字,不过苏州、扬州发音稍异。无论是读“夏”或“介”,“嗄”字只能缀在语尾,不能单独成为一个问句。《太太万岁》剧本独多自成一句的“嗄”?原文是“啊?”本应写作“啊(入声)?!”追问逼问的叱喝。但是因为我们都知道“啊”字有这一种用法,就不必罗嗦注上“入声”,又再加上个惊叹号了。

《太太万岁》的抄手显然是嫌此处的“啊?”不够著重,但是要加强语气,不知为什么要改为“嗄?”而且改得兴起,顺手把有些语尾的“啊”字也都改成“嗄”。连“呀”也都一并改“嗄”。

旧小说戏曲中常见的“吓”字,从上下文看来,是“呀”字较早的写法,迄今“吓”、“呀”相通。我从前老是纳闷,为什么用“下”字偏旁去代表“呀”这声音。直到现在写这篇东西,才联带想到或许有个可能的解释:全校本《金瓶梅词话》的校辑者梅节序中说:“书中的清河,当是运河沿岸的一个城镇,生活场景较近南清河(今苏北淮阴)。《金瓶梅》评话最初大概就由‘打谈的’在淮安、临清、扬州等运河大码头上说唱,听众多为客商,船夫和手艺工人。”

说书盛行始自运河区,也十分合理。河上的工商亟需比戏剧设备简单的流动的大众化娱乐。中国的白话文学起源于说唱的脚本。明朝当时的语助词与千百年前的“耶”、“乎”、“也”、“焉”自然不同,需要另造新字作为“啊”、“呀”这些声音的符号。苏北语尾有“嗄”。《金瓶梅》有“嗄”字而未用作语助词,但是较晚的其他话本也许用过。“嗄”字一经写入对白,大概就有人简写为“吓”,笔画少,对于粗通文墨的说书人或过录者便利得多,因此比“嗄”流行。流行到苏北境外,没有扬州话句尾的“嗄”,别处的人不知何指,以为就是最普遍的语尾“呀”。那时候苏州还没出了个韩子云,没经他发现“嗄”就是苏白句末发音稍异的“贾”,所以也不识“嗄”字缩写的“吓”,也跟着大家当作“呀”字使用。因而有昆曲内无数的“相公吓!”“夫人吓!”

还有我觉得附带值得一提的:近年来台湾新兴出“到”字语助词,其实是苏北原有的,因为不是国语,一直没有形之于文字。“到”的字义接近古文“也”字。华中的这一个凋敝的心脏区似是汉族语言的一个积水潭,没有经过一波波边疆民族的冲激感染。苏北语的平仄与四声就比国语吴语准确。

《太太万岁》的抄手偏爱“嗄”字而憎恶“嗳”字,原文的“嗳”统改“哎”或“唉”。“嗳”一作“sg”,是偶然想起什么,唤起别人注意的轻呼声。另一解是肯定——“嗳”是“是的”,“噢”是“是。”不过现代口语没有“是”字了,除了用作动词。过去也只有下属对上司,以及官派的小辈对长辈与主仆间(一概限男性)才称是。现在都是答应“噢”。作肯定解的“嗳”有时候与“sg”同音“爱”,但是更多的时候音“a”,与“唯”押韵。“噢”与“诺”押韵。“嗳,嗳,噢,噢,”极可能就是古人的唯唯诺诺,不过今人略去子音,只保留母音,减少嘴唇的动作,省力得多。“哎”与“嗳”相通,而笔画较简,抄写较便。“嗳”、“哎”还有可说,改“唉”就费解了,“唉”是叹息声。

《太太万岁》中太太的弟弟与小姑一见倾心,小姑当着人就流露出对他关切,要他以后不要乘飞机——危险。他回答:“好吧。哼哼!嘿嘿!”怎么哼哼冷笑起来?

此处大概是导演在对白中插入一声闭着嘴的轻微的笑声,略似“唔哼!”礼貌地,但是心满意足地,而且毕竟还是笑出声来。“嘿嘿!”想必,一时找不到更像的象音的字,就给添上“哼哼!”二字,标明节拍。当场指点,当然没错,抄入剧本就使人莫名其妙了。对白本一切从简,本就要求读者付出太多的心力,去揣摩想象略掉的动作表情与场景。哪还经得起再乱用语助词,又有整句整段漏抄的,常使人看了似懂非懂。在我看来实在有点伤心惨目,不然也不值得加上这么些个说明。

(一九八九年九月)

论张爱玲的小说

傅 雷

前  言

在一个低气压的时代,水土特别不相宜的地方,谁也不存什么幻想,期待文艺园地里有奇花异卉探出头来。然而天下比较重要一些的事故,往往在你冷不防的时候出现。史家或社会学家,会用逻辑来证明,偶发的事故实在是酝酿已久的结果。但没有这种分析头脑的大众,总觉得世界上真有魔术棒似的东西在指挥着,每件新事故都像从天而降,教人无论悲喜都有些措手不及。张爱玲女士的作品给予读者的第一个印象,便有这情形。“这太突兀了,太像奇迹了,”除了这类不着边际的话以外,读者从没切实表示过意见。也许真是过于意外怔住了。也许人总是胆怯的动物,在明确的舆论未成立以前,明哲的办法是含糊一下再说。但舆论还得大众去培植;而文艺的长成,急需社会的批评,而非谨虑的或冷淡的缄默。是非好恶,不妨直说。说错了看错了,自有人指正。——无所谓尊严问题。

我们的作家一向对技巧抱着鄙夷的态度。五四以后,消耗了无数笔墨的是关于主义的论战。仿佛一有准确的意识就能立地成佛似的,区区艺术更是不成问题。其实,几条抽象的原则只能给大中学生应付会考。哪一种主义也好,倘没有深刻的人生观,真实的生活体验,迅速而犀利的观察,熟练的文字技能,活泼丰富的想象,决不能产生一样像样的作品。

而且这一切都得经过长期艰苦的训练。《战争与和平》的原稿修改过七遍;大家可只知道托尔斯泰是个多产的作家(仿佛多产便是滥造似的)。巴尔扎克一部小说前前后后的修改稿,要装订成十余巨册,像百科辞典般排成一长队。然而大家以为巴尔扎克写作时有债主逼着,定是匆匆忙忙赶起来的。忽视这样显著的历史教训,便是使我们许多作品流产的主因。

譬如,斗争是我们最感兴趣的题材。对。人生一切都是斗争。但第一是斗争的范围,过去并没包括全部人生。作家的对象,多半是外界的敌人:宗法社会,旧礼教,资本主义可是人类最大的悲剧往往是内在的外来的苦难,至少有客观的原因可得诅咒,反抗,攻击;且还有廉取时情的机会。

至于个人在情欲主宰之下所招致的祸害,非但失去了泄忿的目标,且更遭到“自作自受”一类的谴责。第二斗争的表现。

人的活动脱不了情欲的因素;斗争是活动的尖端,更其是情欲的舞台。去掉了情欲,斗争便失去了活力。情欲而无深刻的勾勒,便失掉它的活力,同时把作品变成了空的僵壳。

在此我并没意思铸造什么尺度,也不想清算过去的文坛;只是把已往的主张缺陷回顾一下,瞧瞧我们的新作家为它们填补了多少。

一 金锁记

由于上述的观点,我先讨论《金锁记》。它是一个最圆满肯定的答复。情欲(passion)的作用,很少像在这件作品里那么重要。从表面看,曹七巧不过是遗老家庭里一种牺牲品,没落的宗法社会里微末不足道的渣滓。但命运偏偏要教渣滓当续命汤,不但要做儿女的母亲,还要做她媳妇的婆婆,——把旁人的命运交在她手里。以一个小家碧玉而高攀簪缨望族,门户的错配已经种下了悲剧的第一个原因。原来当残废公子的姨奶奶的角色,由于老太太一念之善(或一念之差),抬高了她的身份,做了正室;于是造成了她悲剧的第二个原因。在姜家的环境里,固然当姨奶奶也未必有好收场,但黄金欲不致被刺激得那么高涨,恋爱欲也就不至压得那么厉害。她的心理变态,即使有,也不至病入膏肓,扯上那么多的人替她殉葬。然而最基本的悲剧因素还不在此。她是担当不起情欲的人,情欲在她心中偏偏来得嚣张。已经把一种情欲压倒了,缠死心地来服侍病人,偏偏那情欲死灰复燃,要求它的那份权利。爱情在一个人身上不得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可怕的报复!

可怕的报复把她压瘪了。“儿子女儿恨毒了她”,至亲骨肉都给“她沉重的枷角劈杀了”,连她心爱的男人也跟她“仇人似的”;她的惨史写成故事时,也还得给不相干的群众义愤填胸地咒骂几句。悲剧变成了丑史,血泪变成了罪状;还有什么更悲惨的?

当七巧回想着早年当曹大姑娘时代,和肉店里的朝禄打情骂俏时,“一阵温风直扑到她脸上,腻滞的死去的肉体的气味她皱紧了眉毛。床上睡着她的丈夫,那没生命的肉体”当年的肉腥虽然教她皱眉,究竟是美妙的憧憬,充满了希望。眼前的肉腥,却是刽子手刀上的气味。——这刽子手是谁?黄金。——黄金的情欲。为了黄金,她在焦灼期待,“啃不到”黄金的边的时代,嫉妒妯娌,跟兄嫂闹架。为了黄金,她只能“低声”对小叔嚷着:“我有什么地方不如人?我有什么地方不好?”为了黄金,她十年后甘心把最后一个满足爱情的希望吹肥皂泡似地吹破了。当季泽站在她面前,小声叫道:“二嫂!七巧”接着诉说了(终于!)隐藏十年的爱以后:年了,她跟他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

“沐浴在光辉里”,一生仅仅这一次,主角蒙受到神的恩宠。好似项勃朗笔下的肖像,整个人地都沉没在阴暗里,只有脸上极小的一角沾着些光亮。即是这些少的光亮直透入我们的内心。

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念便使她暴怒起来了这一转念赛如一个闷雷,一片浓重的乌云,立刻掩盖了一刹那的光辉:“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被爆风雨无情地扫荡了。雷雨过后,一切都已过去,一切都已晚了。“一滴,一滴,一更,二更,一年,一百年”完了,永久的完了。剩下的只有无穷的悔恨。“她要在楼上的窗户里再看他一眼。无论如何,她从前爱过他。她的爱给了她无穷的痛苦。单只这一点,就使她值得留恋。”留恋的对象消灭了,只有留恋往日的痛苦。就在一个出身低微的轻狂女子身上,爱情也不会减少圣洁。

那帘子紧紧贴在她脸上,风去了,又把帘子吸了回去,气还没透过来,风又来了,没头没脑包住她——一阵凉,一阵热,她只是淌着眼泪。

她的痛苦到了顶头,(作品的美也到了顶),可是没完。只换了方向,从心头沉到心底,越来越无名。忿懑变成尖刻的怨毒,莫名其妙地只想发泄,不择对象。她眯缝着眼望着儿子,“这些年来她的生命里只有这一个男人。只有他,她不怕他想她的钱——横竖钱都是他的。可是,因为他是她的儿子,他这一个人还抵不了半个”多怆痛的呼声!“现在,就连这半个人她也保留不住——他娶了亲。”于是儿子的幸福,媳妇的幸福,在她眼里全变作恶毒的嘲笑,好比公牛面前的红旗。歇斯底里变得比疯狂还可怕,因为“她还有一个疯子的审慎与机智”。凭了这,她把他们一起断送了。这也不足为奇。炼狱的一端紧接着地狱,殉体者不肯忘记把最亲近的人带进去的。

最初她用黄金锁住了爱情,结果却锁住了自己。爱情磨折了她一世和一家。她战败了,她是弱者。但因为是弱者,她就没有被同情的资格了么?弱者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我们便有理由恨她么!作者不这么想。在上面所引的几段里,显然有作者深切的怜悯,唤引着读者的怜悯。还有“多少回了,为了要按捺她自己,她迸得全身的筋骨与牙根都酸楚了。”“十八九岁姑娘的时候喜欢她的有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往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七巧挪了挪头底下的荷叶边洋枕,凑上脸去揉擦一下,那一面的一滴眼泪,她也就懒怠去揩拭,由它挂在腮上,渐渐自己干了。”这些淡淡的朴素的句子,也许为粗忽的读者不曾注意的,有如一阵温暖的微风,抚弄着七巧墓上的野草。

和主角的悲剧相比之下,几个配角的显然缓和多了。长安姊弟都不是有情欲的人。幸福的得失,对他们远没有对他们的母亲那么重要。长白尽往陷坑里沉,早已失去了知觉,也许从来就不曾有过知觉。长安有过两次快乐的日子,但都用“一个美丽而苍凉的手势”自愿舍弃了。便是这个手势使她的命运虽不像七巧的那样阴森可怕,影响深远,却令人觉得另一股惆怅与凄凉的滋味。long, long ago的曲调所引起的无名的悲哀,将永远留在读者心坎。

结构,节奏,色彩,在这件作品里不用说有了最幸运的成就。特别值得一提的,还有下列几点:第一是作者的心理分析,并不采用冗长的独白或枯索繁琐的解剖,她利用暗示,把动作、言语、心理三者打成一片。

七巧,季泽,长安,童世舫,芝寿,都没有专写他们内心的篇幅;但他们每一个举动,每一缕思维,每一段对话,都反映出心理的进展。两次叔嫂调情的场面,不光是那种造型美显得动人,却还综合着含蓄、细腻、朴素、强烈、抑止、大胆,这许多似乎相反的优点。每句说话都是动作,每个动作都是说话,即使在没有动作没有言语的场合,情绪的波动也不曾减弱分毫。例如童世舫与长安订婚以后:着一点对方的衣裙与移动着的脚,女子的粉香,男子的淡巴菰气,这单纯而可爱的印象,便是他们的栏杆,栏杆把他们与大众隔开了。空旷的绿草地上,许多人跑着,笑着谈着,可是他们走的是寂寂的绮丽的回廊,——走不完的寂寂的回廊。不说话,长安并不感到任何缺陷。

还有什么描写,能表达这一对不调和的男女的调和呢?能写出这种微妙的心理呢?和七巧的爱情比照起来,这是平淡多了,恬静多了,正如散文,牧歌之于戏剧。两代的爱,两种的情调。相同的是温暖。

至于七巧磨折长安的几幕,以及最后在童世舫前诽谤女儿来离间他们的一段,对病态心理的刻画,更是令人“毛骨悚然”的精彩文章。

第二是作者的节略法(racoonrci)的运用:摇晃晃。磕托磕托敲着墙。七巧双手按住了镜子。镜子里反映着翠竹帘和一幅金绿山水屏条依旧在风中来回荡漾着,望久了,便有一种晕船的感觉。再定睛看时,翠竹帘已经褪色了,金绿山水换了一张丈夫的遗像,镜子里的也老了十年。

这是电影的手法:空间与时间,模模糊糊淡下去了,又隐隐约约浮上来了。巧妙的转调技术!

第三是作者的风格。这原是首先引起读者注意和赞美的部分。外表的美永远比内在的美容易发见。何况是那么色彩鲜明,收得住,泼得出的文章!新旧文字的糅和,新旧意境的交错,在本篇里正是恰到好处。仿佛这利落痛快的文字是天造地设的一般,老早摆在那里,预备来叙述这幕悲剧的。譬喻的巧妙,形象的入画,固是作者风格的特色,但在完成整个作品上,从没像在这篇里那样的尽其效用。例如:“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年青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惘。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些凄凉。”这一段引子,不但月的描写是那么新颖,不但心理的观察那么深入,而且轻描淡写地呵成了一片苍凉的气氛,从开场起就罩住了全篇的故事人物。假如风格没有这综合的效果,也就失掉它的价值了。

毫无疑问,《金锁记》是张女士截至目前为止的最完满之作,颇有《狂人日记》中某些故事的风味。至少也该列为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没有《金锁记》,本文作者决不在下文把《连环套》批评得那么严厉,而且根本也不会写这篇文字。

二 倾城之恋

一个“破落户”家的离婚女儿,被穷酸兄嫂的冷潮热讽撵出母家,跟一个饱经世故,狡猾精刮的老留学生谈恋爱。正要陷在泥淖里时,一件突然震动世界的变故把她救了出来,得到一个平凡的归宿。——整篇故事可以用这一两行包括。因为是传奇(正如作者所说),没有悲剧的严肃、崇高,和宿命性;光暗的对照也不强烈。因为是传奇,情欲没有惊心动魄的表现。几乎占到二分之一篇幅的调情,尽是些玩世不恭的享乐主义者的精神游戏;尽管那么机巧,文雅,风趣,终究是精练到近乎病态的社会的产物。好似六朝的骈体,虽然珠光宝气,内里却空空洞洞,既没有真正的欢畅,也没有刻骨的悲哀。《倾城之恋》给人家的印象,仿佛是一座雕刻精工的翡翠宝塔,而非莪特式大寺的一角。美丽的对话,真真假假的捉迷藏,都在心的浮面飘滑;吸引,挑逗,无伤大体的攻守战,遮饰着虚伪。男人是一片空虚的心,不想真正找着落的心,把恋爱看作高尔夫与威士忌中间的调剂。女人,整日担忧着最后一些资本——三十岁左右的青春——再另一次倒帐;物质生活的迫切需求,使她无暇顾到心灵。这样的一幕喜剧,骨子里的贫血,充满了死气,当然不能有好结果。疲乏,厚倦,苟且,浑身小智小慧的人,担当不了悲剧的角色。

麻痹的神经偶尔抖动一下,居然探头瞥见了一角未来的历史。

病态的人有他特别敏锐的感觉:桥梁,桥那边是山,桥这边是一块灰砖砌成的墙壁,拦住了这边的柳原看着她道:“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地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们那时候再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

好一个天际辽阔胸襟浩荡的境界!在这中篇里,无异平凡的田野中忽然现出一片无垠的流沙。但也像流沙一样,不过动荡着显现了一刹那。等到预感的毁灭真正临到了,完成了,柳原的神经却只在麻痹之上多加了一些疲倦。从前一刹那的觉醒早已忘记了。他从没再加思索。连终于实现了的“一点真心”也不见得如何可靠。只有流苏,劫后舒了一口气,淡淡地浮起一些感想:湾附近,灰砖砌的一面墙,一定还屹然站在那里她仿佛做梦似的,又来到墙根下,迎面来了柳原在这动荡的世界里,钱财,地产,天长地久的一切,全不可靠了。靠得住的只有她腔子里的这口气,还有睡在她身边的这个人。她突然移到柳原身边,隔着他的棉被拥抱着他。他从被窝里伸出手来握住她的手。他们把彼此看得透明透亮,仅仅是一刹那彻底的谅解,然而这一刹那够他们在一起和谐地活个十年八年。

两人的心理变化,就只这一些。方舟上的一对可怜虫,只有“天长地久的一切全不可靠了”这样淡漠的惆怅。倾城大祸(给予他们的痛苦实在太少,作者不曾尽量利用对比),不过替他们收拾了残局;共患难的果实,“仅仅是一刹那的彻底的谅解”,仅仅是“活个十年八年”的念头。笼统的感慨,不彻底的反省。病态文明培植了他们的轻佻,残酷的毁灭使他们感到虚无,幻灭。同样没有深刻的反应。

而且范柳原真是一个这么枯涸的(fade)人么?关于他,作者为何从头至尾只写侧面?在小说中他不是应该和流苏占着同等地位,是第二主题么?他上英国的用意,始终暧昧不明;流苏隔被扑抱他的时候,当他说“那时候太忙着谈恋爱了,哪里还有工夫恋爱?”的时候,他竟没进一步吐露真正切实的心腹。“把彼此看得透明透亮”,未免太速写式地轻轻带过了。可是这里正该是强有力的转折点,应该由作者全副精神去对付的啊!错过了这最后一个高峰,便只有平凡的、庸碌鄙俗的下山路了。柳原宣布登报结婚的消息,使流苏快活得一忽儿哭一忽儿笑,柳原还有那种cynical的闲适去“羞她的脸”;到上海以后,“他把他的俏皮话省下来说给旁的女人听”;由此看来,他只是一个暂时收了心的唐。裘安,或是伊林华斯勋爵一流的人物。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

但他们连自私也没有迹象可寻。“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世界上有的是平凡,我不抱怨作者多写了一对平凡的人。

但战争使范柳原恢复一些人性,使把婚姻当职业看的流苏有一些转变(光是觉得靠得住的只有腔子里和身边的这个人,是不够说明她的转变的),也不能算是怎样的不平凡。平凡并非没有深度的意思。并且人物的平凡,只应该使作品不平凡。显然,作者把她的人物过于匆促地送走了。

勾勒的不够深刻,是因为对人物思索得不够深刻,生活得不够深刻;并且作品的重心过于偏向顽皮而风雅的调情,倘再从小节上检视一下的话,那么,流苏“没念过两句书”而居然够得上和柳原针锋相对,未免是个大漏洞。离婚以前的生活经验毫无追叙,使她离家以前和以后的思想引动显得不可解。这些都减少了人物的现实性。

总之,《倾城之恋》的华彩胜过了骨干;两个主角的缺陷,也就是作品本身的缺陷。

三 短篇和长篇

恋爱与婚姻,是作者至此为止的中心题材;长长短短六七件作品,只是varition suponatheme。遗老遗少和小资产阶级,全都为男女问题这恶梦所苦。恶梦中老是霪雨连绵的秋天,潮腻腻,灰暗,肮脏,窒息的腐烂的气味,像是病人临终的房间。

烦恼,焦急,挣扎,全无结果,恶梦没有边际,也就无从逃避。零星的磨折,生死的苦难,在此只是无名的浪费。青春,热情,幻想,希望,都没有存身的地方。川嫦的卧房,姚先生的家,封锁期的电车车厢,扩大起来便是整个社会。一切之上,还有一只瞧不及的巨手张开着,不知从哪儿重重地压下来,压痛每个人的心房。这样一幅图画印在劣质的报纸上,线条和黑白的对照迷糊一些,就该和张女士的短篇气息差不多。

为什么要用这个譬喻?因为她阴沉的篇幅里,时时渗入轻松的笔调,俏皮的口吻,好比一些闪烁的磷火,教人分不清这微光是黄昏还是曙色。有时幽默的分量过了份,悲喜剧变成了趣剧。趣剧不打紧,但若沾上了轻薄味(如《琉璃瓦》),艺术给摧残了。明知挣扎无益,便不挣扎了。执着也是徒然,便舍弃了。

这是道地的东方精神。明哲与解脱;可同时是卑怯,懦弱,懒惰,虚无。反映到艺术品上,便是没有波澜的寂寂的死气,不一定有美丽而苍凉的手势来点缀。川嫦没有和病魔奋斗,没有丝毫意志的努力。除了向世界遗憾地投射一眼之外,她连抓住世界的念头都没有。不经战斗的投降。自己的父母与爱人对她没有深切的留恋。读者更容易忘记她。而她还是许多短篇中刻画得最深的人物!

微妙尴尬的局面,始终是作者最擅长的一手。时代,阶级,教育,利害观念完全不同的人相处在一块时所有暧昧含糊的情景,没有人比她传达得更真切。各种心理互相摸索,摩擦,进攻,闪避,显得那么自然而风趣,好似古典舞中一边摆着架式(figure)一边交换舞伴那样轻盈,潇洒,熨帖。这种境界稍有过火或稍有不及,《封锁》与《年青的时候》中细腻娇嫩的气息就会给破坏,从而带走了作品全部的魅力,然而这巧妙的技术,本身不过是一种迷人的奢侈;倘使不把它当作完成主题的手段(如《金锁记》中这些技术的作用),那么,充其量也只能制造一些小骨董。

在作者第一个长篇只发表了一部分的时候来批评,当然是不免唐突的。但其中暴露的缺陷的严重,使我不能保持谨慈的缄默。

《连环套》的主要弊病是内容的贫乏。已经刊布了四期,还没有中心思想显露。霓喜和两个丈夫的历史,仿佛是一串五花八门,西洋镜式的小故事杂凑而成的。没有心理的进展,因此也看不见潜在的逻辑,一切穿插都失掉了意义。雅赫雅是印度人,霓喜是广东养女,就这两点似乎应该是第一环的主题所在。半世纪前印度商人对中国女子的看法,即使逃不出玩物二字,难道没有旁的特殊心理?他是殖民地种族,但在香港和中国人的地位不同,再加上是大绸缎铺子的主人。可《心经》一篇只读到上半篇,九月期万象遍觅不得,故本文特置不论。好在这儿不是写的评传,挂漏也不妨。

是《连环套》中并无这二三个因素错杂的作用。养女(而且是广东的养女)该有养女的心理,对她一生都有影响。一朝移植之后,势必有一个演化蜕变的过程;决不会像作者所写的,她一进绸缎店,仿佛从小就在绸缎店里长大的样子。我们既不觉得雅赫雅买的是一个广东养女,也不觉得广东养女嫁的是一个印度富商。两个典型的人物都给中和了。

错失了最有意义的主题,丢开了作者最擅长的心理刻画,单凭着丰富的想象,逞着一支流转如踢哒舞似的笔,不知不觉走上了纯粹趣味性的路。除开最初一段,越往后越着重情节,一套又一套的戏法(我几乎要说是噱头),突兀之外还要突兀,刺激之外还要刺激,仿佛作者跟自己比赛似的,每次都要打破上一次的纪录,像流行的剧本一样,也像歌舞团的接一连二的节目一样,教读者眼花缭乱,应接不暇。描写色情的地方,(多的是!)简直用起旧小说和京戏——尤其是梆子戏——中最要不得而最叫座的镜头!《金锁记》的作者不惜用这种技术来给大众消闲和打哈哈,未免太出人意外了。

至于人物的缺少真实性,全都弥漫着恶俗的漫画气息,更是把taste“看成了脚下的泥”。西班牙女修士的行为,简直和中国从前的三姑六婆一模一样。我不知半世纪前香港女修院的清规如何,不知作者在史实上有何根据,但她所写的,倒更近于欧洲中世纪的丑史,而非她这部小说里应有的现实。其实,她的人物不是外国人,便是广东人。即使地方色彩在用语上无法积极地标识出来,至少也不该把纯粹《金瓶梅》《红楼梦》的用语,硬嵌入西方人和广东人嘴里。这种错乱得可笑的化装,真乃不可思议。风格也从没像在《连环套》中那样自贬得厉害。节奏,风味,品格,全不讲了。措词用语,处处显出“信笔所之”的神气,甚至往腐化的路上走。《倾城之恋》的前半篇,偶尔已看到“为了宝络这头亲,却忙得鸦飞雀乱,人仰马翻”的套语;幸而那时还有节制,不过小疵而已,但到了《连环套》,这小疵竟越来越多,像流行病的细菌一样了;——“两个嘲戏做一堆”,“是那个贼囚根子在他跟前”,“一路上凤尾森森,香尘细细”,“青山绿水,观之不足,看之有余”,“三人分花拂柳”,“衔恨于心,不在话下”,“见了这等人物,如何不喜”,“暗暗点头,自去报信不提”,“他触动前情,放出风流债主的手段”,“有话即长,无话即短”,“那内侄如同箭穿雁嘴,钩搭鱼腮,做声不得”。这样的滥调,旧小说的渣滓,连现在的鸳鸯蝴蝶派和黑幕小说家也觉得恶俗而不用了,而居然在这里出现。岂不也太像奇迹了吗?

在扯了满帆,顺流而下的情势中,作者的笔锋“熟极而流”,再也把不住舵。《连环套》逃不过刚下地就夭折的命运。

四 结论

我们在篇首举出一般创作的缺陷,张女士究竟填补了多少呢?一大部分,也是一小部分。心理观察,文字技巧,想象力,在她都已不成问题。这些优点对作品真有贡献的,却只《金锁记》一部。我们固不能要求一个作家只产生杰作,但也不能坐视她的优点把她引入危险的歧途,更不能听让新的缺陷去填补旧的缺陷。

《金锁记》和《倾城之恋》,以题材而论似乎前者更难处理,而成功的却是那更难处理的。在此见出作者的天分和功力。并且她的态度,也显见对前者更严肃,作品留在工场里的时期也更长久。《金锁记》的材料大部分是间接得来的;人物和作者之间,时代,环境,心理,都距离甚远,使她不得不丢开自己,努力去生活在人物身上,顺着情欲发展的逻辑,尽往第三者的个性里钻。于是她触及了鲜血淋漓的现实。至于《倾城之恋》,也许因为作者身经危城劫难的印象太强烈了,自己的感觉不知不觉过量地移注在人物身上,减少客观探索的机会。她和她的人物同一时代,更易混入主观的情操。还有那漂亮的对话,似乎把作者首先迷住了;过度的注意局部,妨害了全体的完成。只要作者不去生活在人物身上,不跟着人物走,就免不了肤浅之病。

小说家最大的秘密,在能跟着创造的人物同时演化。生活经验是无穷的。作家的生活经验怎样才算丰富是没有标准的。人寿有限,活动的环境有限;单凭外界的材料来求生活的丰富,决不够成为艺术家。唯有在众生身上去体验人生,才会使作者和人物同时进步,而且渐渐超过自己。巴尔扎克不是在第一部小说成功的时候,就把人生了解得那么深,那么广的。

他也不是对贵族,平民,劳工,富商,律师,诗人,画家,荡妇,老处女,军人那些种类万千的心理,分门别类的一下子都研究明白,了如指掌之后,然后动笔写作的。现实世界所有的不过是片段的材料,片断的暗示;经小说家用心理学家的眼光,科学家的耐心,宗教家的热诚,依照严密的逻辑推索下去,忘记了自我,化身为故事中的角色(还要走多少回头路,白花多少心力),陪着他们身心的探险,陪他们笑,陪他们哭,才能获得作者实际未曾的经历。一切的大艺术家就是这样一面工作一面学习的。这些平凡的老话,张女士当然知道。不过作家所遇到的诱惑特别多,也许旁的更悦耳的声音,在她耳畔盖住了老生常谈的单调的声音。

技巧对张女士是最危险的诱惑。无论哪一部门的艺术家,等到技巧成熟过度,成了格式,就不免要重复他自己。在下意识中,技能像旁的本能一样时时骚动着,要求一显身手的机会,不问主人胸中有没有东西需要它表现。结果变成了文字游戏。写作的目的和趣味,仿佛就在花花絮絮的方块字的堆砌上。任何细胞过度的膨胀,都会变成癌。其实,彻底地说,技巧也没有止境。一种题材,一种内容,需要一种特殊的技巧去适应。所以真正的艺术家,他的心灵探险史,往往就是和技巧的战斗史。人生形象之多,岂有一二套衣装就够穿戴之理?

把握住了这一点,技巧永久不会成癌,也就无所谓危险了。

文学遗产记忆过于清楚,是作者另一危机。把旧小说的文体运用到创作上来,虽在适当的限度内不无情趣,究竟近于玩火,一不留神,艺术会给它烧毁的。旧文体的不能直接搬过来,正如不能把西洋的文法和修辞直接搬用一样。何况俗套滥调,在任何文字里都是毒素!

希望作者从此和它们隔离起来。她自有她净化的文体。《金锁记》的作者没有理由往后退。

聪明机智成了习气,也是一块绊脚石。王尔德派的人生观,和东方式的“人生朝露”的腔调混合起来,是没有前程的。它只能使心灵从洒脱而空虚而枯涸,使作者离开艺术,离开人,埋葬在沙龙里。

我不责备作者的题材只限于男女问题,但除了男女以外,世界究竟还辽阔得很。人类的情欲也不仅仅限于一二种。假如作者的视线改换一下角度的话,也许会摆脱那种淡漠的贫血的感伤情调;或者痛快成为一个彻底的悲观主义者,把人生剥出一个血淋淋的面目来。我不是鼓励悲观。但心灵的窗子不会嫌开得太多,因为可以免除单调与闭塞。

总而言之,才华最爱出卖人!像张女士般有多面的修养而能充分运用的作家(绘画,音乐,历史的运用,使她的文体特别富丽动人),单从《金锁记》到《封锁》,不过如一杯沏过几次开水的龙井,味道淡了些。即使如此,也嫌太奢侈,太浪费了。但若取悦大众(或只是取悦自己来满足技巧欲,——因为作者可能谦抑说:我不过写着玩儿的。)到写日报连载小说(feuilleton)和所谓fiction的地步那样的倒车开下去,老实说,有些不堪设想。

宝石镶嵌的图画被人欣赏,并非为了宝石的彩色。少一些光芒,多一些深度,少一些词藻,多一些实质,作品只会有更完满的收获。多写,少发表,尤其是服侍艺术最忠实的态度。(我知道作者发表的决非她的处女作,但有些大作家早年废弃的习作,有三四十部小说从未问世的记录。)文艺女神的贞洁是最宝贵的,也是最容易被污辱的。爱护她就是爱护自己。

一位旅华数十年的外侨和我闲谈时说起:“奇迹在中国不算稀奇,可是都没有好收场。”但愿这两句话永远扯不到张爱玲女士身上!

(卅三年四月七日)

遥寄张爱玲

柯 灵

不见张爱玲三十年了。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我们也许没赶上看见三十年前的月亮。年青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应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惘。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这是《金锁记》里开头的一段。我现在正是带着满头的白发,回看那逝去的光阴,飞扬的尘土,掩映的云月。

七十年代末叶,我从一场恶梦中醒来,我的作品又可以享受灾李祸枣的奢侈了。每当一本新书出版的时候,我照例兴冲冲地亲自签名包扎,跑邮政局,当作一种友情和尊敬的“念心儿”分送朋友。一九八○年春,感谢香港昭明出版社,给我印了一本装帧、排印、纸张都很漂亮的《选集》,多年的旧交刘以鬯兄,还写了长序,奖饰有加。我特地挑了一册精装本,在扉页郑重地写上“爱玲老友指正”,准备寄往美国。

但我随即听说,张爱玲近年来杜门谢客,几乎摈绝交游。我这才猛然清醒,我们之间不但隔着浩浩荡荡的时空鸿沟,还横梗一道悠悠忽忽的心理长河。虽然我们沐着同一的月光,但是天各一方。我决定把这本书什袭珍藏,作为我暮年天真未泯的一个纪念。

大陆实行对外开放以后,“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这一联唐诗忽然走红。但在外交场合杯酒言欢中滥用的结果,最好的诗也会变成爱伦堡所谓“磨光的二戈比”,我真有点替王勃叫屈。僭称“爱玲老友”,天外邮书,大概难免落谬托知己之诮。但彼此以文字交往始,已经整整四十年;阔别至今,她也未尝从我内心深处的“亲友题名录”中注销,却是事实。她的著作,四十年代在大陆出版的《传奇》、《流言》,我至今好好地保存着;她近三十年在台湾和香港出版的著作,也已经大体搜集完全,只是最近得到的三本来不及读。唐文标的《张爱玲研究》、《张爱玲资料大全集》等书,我手头都有。胡兰成的《今生今世》和《山河岁月》,我也找来读了。我自己忝为作家,如果也拥有一位读者——哪怕只是一位,这样对待我的作品,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我最初接触张爱玲的作品和她本人,是一个非常严峻的时代。一九四三年,珍珠港事变已经过去一年多,离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和中国抗战胜利还有两年。上海那时是日本军事占领下的沦陷区。当年夏季,我受聘接编商业性杂志《万象》,正在寻求作家的支持,偶尔翻阅《紫罗兰》杂志,奇迹似地发现了《沉香屑——第一炉香》。张爱玲是谁呢?我怎么能够找到她,请她写稿呢?紫罗兰庵主人周瘦鹃,我是认识的,我踌躇再三,总感到不便请他作青鸟使。正在无计可施,张爱玲却出乎意外地出现了。出版《万象》的是中央书店,在福州路昼锦里附近的一个小弄堂里,一座双开间石库门住宅,楼下是店堂,《万象》编辑室设在楼上厢房里,隔着一道门,就是老板平襟亚夫妇的卧室。好在编辑室里除了我,就只有一位助手杨幼生(即洪荒,也就是现在《上海抗战时期文学丛书》的实际负责人之一),不至扰乱东家的安静。当时上海的文化,相当一部分就是在这类屋檐下产生的。而我就在这间家庭式的厢房里,荣幸地接见了这位初露锋芒的女作家。那大概是七月里的一天,张爱玲穿着丝质碎花旗袍,色泽淡雅,也就是当时上海小姐普通的装束,肋下夹着一个报纸包,说有一篇稿子要我看一看,那就是随后发表在《万象》上的小说《心经》,还附有她手绘的插图。会见和谈话很简短,却很愉快。谈的什么,已很难回忆,但我当时的心情,至今清清楚楚,那就是喜出望外。虽然是初见,我对她并不陌生,我诚恳地希望她经常为《万象》写稿。

张爱玲在写作上很快登上灿烂的高峰,同时转眼间红遍上海。这使我一则以喜,一则以忧,因为环境特殊,清浊难分,很犯不着在万牲园里跳交际舞。——那时卖力地为她鼓掌拉场子的,就很有些背景不干不净的报章杂志,兴趣不在文学而在于替自己撑场面。上海沧陷后,文学界还有少数可尊敬的前辈滞留隐居,他们大都欣喜地发现了张爱玲,而张爱玲本人自然无从察觉这一点。郑振铎隐姓埋名,典衣节食,正肆力于抢购祖国典籍,用个人有限的力量,挽救“史流他邦,文归海外”的大劫。他要我劝说张爱玲,不要到处发表作品,并具体建议:她写了文章,可以交给开明书店保存,由开明付给稿费,等河清海晏再印行。那时开明编辑方面的负责人叶圣陶已举家西迁重庆,夏丐尊和章锡琛老板留守上海,店里延揽了一批文化界耆宿,名为编辑,实际在那里韬光养晦,躲风避雨。王统照、王伯祥、周予同、周振甫、徐调孚、顾均正诸老,就都是的。可是我对张爱玲不便交浅言深,过于冒昧。也是事有凑巧,不久我接到她的来信,据说平襟亚愿意给她出一本小说集,承她信赖,向我征询意见。上海出版界过去有一种“一折八扣”书,专门翻印古籍和通俗小说之类,质量低劣,只是靠低价倾销取胜,中央书店即以此起家。我顺水推舟,给张爱玲寄了一份店里的书目,供她参阅,说明如果是我,宁愿婉谢垂青,我恳切陈词;以她的才华,不愁不见知于世,希望她静待时机,不要急于求成。她的回信很坦率,说她的主张是“趁热打铁”。她第一部创作随即诞生了,那就是《传奇》初版本,出版者是《杂志》社。我有点暗自失悔,早知如此,倒不如成全了中央书店。

《万象》上发表过一篇《论张爱玲的小说》,作者“迅雨”,是傅雷的化名,现在已不成为秘密。这是老一辈作家关心张爱玲明白无误的证据。他高度评价她艺术技巧的成就,肯定《金锁记》是“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同时对《连环套》提出严格的指责。一褒一贬,从两个不同的站头出发,目标是同一终点——热情期待更大的成就。“没有《金锁记》,本文作者决不在下文把《连环套》批评得那么严厉,而且根本也不会写这篇文字。”如果我们对傅雷素昧平生,凭这几句话,也可以帮助了解他对人生和艺术的态度。张爱玲的反应,是写了一篇随笔,远兜远转,借题发挥,实质是不很礼貌地回答说:“不!”很久以前,文坛上流行过一句玩笑话:“老婆人家的好,文章自己的好。”张爱玲这篇随笔的题目,就叫做《自己的文章》,后来收在散文集《流言》里。直到隔了将近四十年之后,张爱玲才对《连环套》提出了比傅雷远为苛刻的自我批评。其实傅雷的议论,还有个更高的立足点,那就是以张爱玲之所长,见一般新文学作品之所短,指出“我们的作家一向对技巧抱着鄙夷的态度。‘五四’以后,消耗了无数的笔墨是关于主义的论战。仿佛一有准确的意识就能立地成佛似的,区区艺术更不成问题。”一扬一抑,有一段还涉及巴金的作品。我以为未必公允恰当,利用编辑的权力,把原稿擅自删掉一段,还因此惹恼了傅雷,引起一场小风波。我在一九七八年写的《怀傅雷》一文中,已经提到这件事,这里不再重复。

唐文标在《张爱玲研究》一书中说到,傅雷的文章一经刊出,《连环套》就被“腰斩”,此后张爱玲也不再在《万象》出现。他看到了事实,却没有阐明真相。《连环套》的中断有别的因素,并非这样斩钉截铁。我是当事人,可惜当时的细节已经在记忆中消失,说不清楚了。但有一点确切无误,我和张爱玲接触不多,但彼此一直怀有友好的感情,不存在任何芥蒂。有事实为证。

张爱玲把小说《倾城之恋》改编为舞台剧本,又一次承她信赖,要我提意见,其间还有个反复的修改过程。我没有敷衍塞责,她也并不嫌我信口雌黄。后来剧本在大中剧团上演,我也曾为之居间奔走。剧团的主持人是周剑云,我介绍张爱玲和他在一家餐厅里见面。那时张爱玲已经成为上海的新闻人物,自己设计服装,表现出她惊世骇俗的勇气,那天穿的,就是一袭拟古式齐膝的夹袄,超级的宽身大袖,水红绸子,用特别宽的黑缎镶边,右襟下有一朵舒蜷的云头——也许是如意。长袍短套,罩在旗袍外面。《流言》里附刊的相片之一,就是这种款式。相片的题词:“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不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然而现在还是清如水明如镜的秋天,我应当是快乐的。”周剑云战前是明星影片公司三巨头之一,交际场上见多识广,那天态度也显得有些拘谨,张爱玲显赫的文名和外表,大概给了他深刻的印象。

这台戏后来在新光大戏院上演了,导演是朱端钧,当年上海的四大导演之一,饰流苏的罗兰,饰范柳原的舒适,都是名重一时的演员。事后我因此得到张爱玲馈赠的礼物:一段宝蓝色的绸袍料。我拿来做了皮袍面子,穿在身上很显眼,桑弧见了,用上海话说:“赤刮剌新的末。”桑弧是影片《不了情》的导演,张爱玲的熟朋友。——但这是后话。

一九四四年六月和一九四五年六月,我两次被日兵沪南宪兵队所捕。第一次幸而没有受武士道精神文明的洗礼——严刑拷打,却听够了被害者受刑时那种锥心刺骨的号叫声。京剧《文昭关》里描写伍子胥一夜间须发变白,我此时才有些亲身的体会。宪兵队在贝当路,人们谈虎色变,讳言其名,称之为“贝公馆”。地点在美国学堂旧址。原来是雪白的建筑,碧绿的草地,纯洁得像天使;对门是庄严肃穆的国际礼拜堂,紫酱色的斜屋顶,墙上爬满长春藤;贝当路幽雅安静,是情侣散步的好地方。日本人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挑选这么个环境来开设他们的现世地狱。我被释放时,恰像刚从死亡线上脱险。对那个环境感觉特别灵敏,觉得人世真是美好。回到家里,又看到张爱玲的留言,知道她在我受难时曾来存问,我立即用文言复了她一个短笺,寥寥数行,在记忆里是我最好的作品之一。原因是平常写作,很难有这种激动的心情。这事情过去整四十年了,直到去年,我有机会读到《今生今世》,发现其中有这样一段:“爱玲与外界少往来,惟一次有个朋友被日本宪兵队逮捕,爱玲因《倾城之恋》改编舞台剧上演,曾得他奔走,由我陪同去慰问过他家里,随后我还与日本宪兵说了,要他们可释放则释放。”我这才知道,原来还有这样一回事。一时间我产生了难分难解的复杂情绪。在此以前,我刚好读过余光中针对胡兰成的人品与文品而发的《山河岁月话渔樵》。抗日战争是祖国生死存亡的关头。而胡兰成的言行,却达到了颠倒恩仇、混淆是非的极致,余光中对他严正的抨击,我有深切的共鸣,因为我个人的遭遇就提供了坚实的论据。但是对张爱玲的好心,我只有加倍的感激。

“出名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传奇》再版序言,一九四四年八月)张爱玲是敏感的,预言弹指间成为现实。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以后,战火依然弥漫神州大陆,的确是“更大的破坏”,但破坏不等于毁灭。古老中国和她的儿女,都在经受水深火热的考验。——张爱玲也在经受考验,内外交困的精神综合症,感情上的悲剧,创作繁荣陡地萎缩,大片的空白忽然出现,就像放电影断了片。

一九四九年,在张爱玲看来,对她无疑是灾难。但事实不像她设想的那么坏,抗战胜利初期对她喧闹一时的指责早已沉静。天翻地覆的大变革吸引着亿万人的注意——没有什么比这更大的事了。一九五○年,上海召开第一次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张爱玲应邀出席。季节是夏天,会场在一个电影院里,记不清是不是有冷气,她坐在后排,旗袍外面罩了件网眼的白绒线衫,使人想起她引用过的苏东坡词句,“高处不胜寒”。那时大陆最时髦的装束。是男女一律的蓝布和灰布中山装,后来因此在西方博得“蓝蚂蚁”的徽号。张爱玲的打扮,尽管由绚烂归于平淡,比较之下,还显得很突出。(我也不敢想张爱玲会穿中山装,穿上了又是什么样子。)任何事情都有复杂性,不像一般观念所理解的那么简单。老作家夏衍是张爱玲的读者之一,抗战结束,夏衍从重庆回到上海,就听说沦陷期间出了个张爱玲,读了她的作品;一九四九年后,他正好是上海文艺界的第一号人物。这就是张爱玲出现在文代会上的来龙去脉。夏衍从不讳言自己爱才,上海电影剧本创作所成立,夏衍亲自兼任所长,我被委任为他的副手。他告诉我,要邀请张爱玲当编剧,但眼前还有人反对,只好稍待一时。我来不及把消息透露给张爱玲,就听说她去了香港。

夏衍一片惋惜之情,却不置一词。后来夏衍调到文化部当了副部长,我还在上海书店的书库里,购了《传奇》和《流言》,寄到北京去送给他。

生活是个谜,自己切身的事,尚且包藏着许多秘密和未知数,何况是身外冷暖,背后文章;加上彩凤折翼,灵犀失明,大陆长时期与世隔绝,被海外视为“铁幕”,彼此缺少了解,也就无怪其然了。

人没有未卜先知的本能,哪怕是一点一滴的经验,常要用痛苦作代价,这就是悲剧和喜剧的成因。时间蚕食生命,对老人来说,已经到了酒阑灯奥的当口;但是,感谢上帝,我们也因此能够看得宽一些,懂得多一些了。——真要明白,当然不见得,老糊涂多的是。专门研究张爱玲的唐文标教授,说:“张爱玲写作在一个不幸的时代,她不能为同时代的中国人所认识,可说是阴差阳错,也许亦是她自己所决定的。”这话说得好,但也还可以推敲,因为同实际有距离,原因也是由于隔膜。我倒是想起了《倾城之恋》里的一段话:“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跟着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流苏并不觉得她在历史上的地位有什么微妙之点。”如果不嫌拟于不伦,只要把其中的“香港”改为“上海”,“流苏”改为“张爱玲”,我看简直是天造地设。中国新文学运动从来就和政治浪潮配合在一起,因果难分。五四时代的文学革命——反帝反封建;三十年代的革命文学——阶级斗争;抗战时期——同仇故忾,抗日救亡,理所当然是主流。除此之外,就都看作是离谱,旁门左道,既为正统所不容,也引不起读者的注意。这是一种不无缺陷的好传统,好处是与祖国命运息息相关、随着时代亦步亦趋,如影随形;短处是无形中大大减削了文学领地,譬如建筑,只有堂皇的厅堂楼阁,没有回廊别院,池台竞胜,曲径通幽。我扳着指头算来算去,偌大的文坛,哪个阶段都安放不下一个张爱玲;上海沦陷,才给了她机会。日本侵略者和汪精卫政权把新文学传统一刀切断了,只要不反对他们,有点文学艺术粉饰太平,求之不得,给他们什么,当然是毫不计较的。天高皇帝远,这就给张爱玲提供了大显身手的舞台。抗战胜利以后,兵荒马乱,剑拔弩张,文学本身已经成为可有可无,更没有曹七巧、流苏一流人物的立足之地了。张爱玲的文学生涯,辉煌鼎盛的时期只有两年(一九四三年——九四五年)是命中注定,千载一时,“过了这村,没有那店。”幸与不幸,难说得很。

张爱玲不见于目前的中国现代文学史,毫不足怪,国内卓有成就的作家,文学史家视而不见的,比比皆是。这绝不等于“不能为同时代的中国人所认识”,已经有足够的事实说明。往深处看,远处看,历史是公平的。张爱玲在文学上的功过得失,是客观存在;认识不认识,承认不承认,是时间问题。等待不是现代人的性格,但我们如果有信心,就应该有耐性。

今年一月,我在香港,以鬯依俪赏饭,座上有梅子、黄继持、郑树森,茶余酒后,谈到了张爱玲。我说她离开大陆,是很自然的事。既然感到格格不入,不合则去,正是各行其是,各得其所。大陆曾经“运动”成风,到“文化大革命”而达于顶点,张爱玲留在大陆,肯定逃不了,完全没有必要做这种无谓的牺牲,我为此代她庆幸。但对她的《秧歌》和《赤地之恋》,我坦率地认为是坏作品,不像出于《金锁记》和《倾城之恋》作者的手笔,我很代张爱玲惋惜。这并不因为小说的政治倾向。我近年来有一种越来越固执(也许可以说坚定)

的信念:像政治、宗教这一类有关信仰的问题,应当彼此尊重,各听自便,不要强求,也决不能强求,谁如果确信自己的理想崇高美好,就孜孜以求地做去,不必害怕别人反对。《秧歌》和《赤地之恋》的致命伤在于虚假,描写的人、事、情、境,全都似是而非,文字也失去作者原有的光采。无论多大的作家,如果不幸陷于虚假,就必定导致在艺术上缴械。张爱玲在这两部小说的序跋中,力称“所写的是真人真事”,而且不嫌其烦,屡述“故事的来源”,恰恰表现出她对小说本身的说服力缺乏自信,就像旧式店铺里挂“真不二价”的金字招牌一样。事实不容假借,想象需要依托,张爱玲一九五三年就飘然远行,平生足迹未履农村,笔杆不是魔杖,怎么能凭空变出东西来!这里不存在什么秘诀,什么奇迹。海外有些评论家把《秧歌》和《赤地之恋》赞得一朵如花,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为小说暴露了“铁幕”后面的黑暗,如获至宝。但这种暴露也是肤浅而歪曲的,在大陆读者看来,只觉得好笑。清明的世界不会讳疾忌医。大陆不是天堂,却决非地狱。只要有点历史感,荣枯得失,一加对照,明若观火。“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张爱玲隔岸观火,并不了解她的攻击对象,而又要加以攻击,怎么能打中要害?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国内文艺界正在抛弃“为政治服务”的口号,而从来笔端不沾政治的张爱玲,反而作茧自缚。

三十年笾笾地过去了,作为张爱玲的忠实读者,我多么期待能看到她新的《金锁记》,新的《倾城之恋》。——“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我希望,“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有完”。我在北方湛蓝的初冬,万里外,长城边,因风寄意,向张爱玲致以良好的祝愿,亲切的问候。

张爱玲传略

于 青

序言 “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

四十年代的上海,有一位红极一时的女才子,几乎在一夜之间,成为当时文坛富有传奇色彩的著名作家。随着她堪称“奇迹”的作品《传奇》、《流言》的问世,关于这位天才女作家的传奇般的传说便从此在海内外广为传颂,“流言”至今。

一位才华横溢的台湾作家因崇拜她曾专程去美国加州拜访她,却“云深不知处”般地三访始得其召见。

一位在她成名时的女友曾撰文写她奇装异服,以至到印刷厂去校稿样,使整个印刷厂的工人停了工。

海外诸多的华人作家都提过自己是“张迷”,其创作及其人已成为几代人推崇的偶像,时间愈久,魅力愈强,影响至当代不减。由于她晚年独居美国加州柏克莱城,闭门谢客,深锁玉宫,被人们流传成为身穿纸做的衣服,因为害怕空气过敏,如同一个生活在真空中的神女,襄为新的“传奇”。知道她的,凡她的便称为好,好得无法用语辞来形容,只能用叹词和摇头表示其好;不知道她的,一点不知,她的名字听起来普通到俗,不是笔名也不是雅名,使未闻其名其人者不由会反问,她是谁?

她的名字叫张爱玲,英文名字的中译,当时她母亲为她报名上学时匆匆起就的名字,却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个用刀刻过般的名字,任凭岁月流逝,时代变迁,这一最普通的中国女人的姓名,伴随着她奇丽而又精美的佳作,流传到今日,并逐渐在风云中流露出她丰厚而又瑰丽的魅力。

张爱玲,这个被当时文坛称为奇迹的女作家,被而今文坛视为神秘的女性,就连注意到她的作品的人,也未必知晓她是清末著名“清流派”代表张佩伦的孙女,前清大臣李鸿章的重外孙女。出身官宦世家,却擅写平民甚至小市民的苦乐,而生活与其处世之道却又全然一种不同,其生命与生涯,又何尝不是一部真实的“传奇”,读了她生命与生涯的“传奇”,你便会全然明了何以张爱玲女士能在青春年华写出空前绝后的凄艳的佳作,你也会豁然明了什么是作家,什么是小说,什么是传世精品。

这样的一部“传奇”,其实早已在张爱玲女士自己的文章里被点点滴滴精制而成。细心的“张迷”读者,会从这些文章里心造一个超凡脱俗的奇女子形象。将这样的奇女,才女用秃笔画就,就不如还原一个中国奇女子的生活原景,让她自己活动其间,舒展生命,徐徐然让我们读清,读懂,一次生命之旅,一场历史话剧,从中领悟出最悲怆的人生之谜。

人生是舞台,个人逃不脱要扮演其中的某个角色。张爱玲却在这人生舞台上远远眺望着,她不是导演,却如同解说,用笔娓娓动听地为我们介绍过去的一场或正在进行的人生戏剧里的诸位角色,确切地说,亦或是审美。比如,她注重介绍的是女性的角色。介绍了带有“原罪意识”的女性们是如何因袭了生理、心理的历史陈迹,一代又一代在“原罪意识”中挣扎,堕落,沾沾自喜和陈陈相袭。她是在现代的屏幕上活现了一群女奴的群像。于是张爱玲便远远有别于同时代的众多女作家,她是一个不进入角色而在台下做解说的观众。固然,观众也是一个角色,这是我们将要从她的“传奇”生涯里辨认的,但当时的张爱玲女士,以这种生态观彼时的众生,无疑将是清醒而又冷静,因而也能真实富有历史感地为我们解读了一幕幕人生悲喜剧。

于是有人言:“鲁迅之后有她,她是一个伟大的寻求者。”她寻的是,女奴时代谢幕后女性角色的归宿所在,她以否定现在生态下女性的女奴角色的方式,表达了她深深的渴望,渴望女性能挣脱历史的、文化的、生理的、心理的诸般枷锁的桎梏,成为自在的女性优美地生存。自然,这是我们的解读。所以,张爱玲的这些作品曾被当时的评论家评为:“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这是她用灵魂去读灵魂的所得。我们读张爱玲的人生“传奇”,不知能否触摸到她生命的律动,这样一幅生动的生命之旅、灵魂绝唱,带给我们的,又将是怎样至善至美的收获。

第一章 民国奇女子

一九二一年的上海,在一幢别致清雅的洋房里,传出了一阵微弱的婴儿哭啼声。谁也不曾预想,就是这个看起来并不特殊,听起来声音也细小的女婴,二十年后,会在十里洋场的上海腾空而起,成为文坛上的一代骄女,名噪一时,誉颂八方,成就了一段文坛传奇。

张爱玲,这个贵族的后裔,一个文弱的女孩儿,从来到世上的那一天起,就认定了她的传奇生涯和魔幻文采。关于她的故事和她写的故事,几乎从她降生的那天就开始了。

也许开始得更早些。

关于她的家庭,在张爱玲走红的时候,曾颇引起过一些人的议论。无论如何,曾经显赫的家族不会代表它的后裔们的价值,但它沉重的身影是不能不影响到被它的影子遮荫过的后人的。

张爱玲的祖父张佩伦(一八四八——一九○三),河北丰润县人,字幼樵、篑斋。同治进士。一八八二年为督察院左副部御史。同光之交,是“清流派”鼎盛时期。时法国侵略越南,觊觎我南疆,张佩伦上奏章十数篇,力主抗法,因与宝廷、吴大徵、邓承修等人常评议朝政,有“四谏”、“十朋”之称。

一八八四年中法战争时被派赴福建会办海防,同年七月,法国军舰侵入马尾港,而因张佩伦贻误战机使马尾港不战而败,马尾船厂被毁,成为历史上著名的“马尾战事”,因而被革职充军。其间作《管子注》二十四卷、《庄子古义》十卷。光绪十四年(一八八八年)期满释归,任李鸿章幕僚。张佩伦在戍边期间原配病死,放归后经李鸿章引荐与其女儿结婚,婚后即居天津寓。一九○○年协助李鸿章与八国联军各代表谈判,因在对俄态度上与李鸿章意见不合,遂回南京,称病不出。著有《涧于集》和《涧于日记》等。一九○三年谢世于南京。

这样的家族,难免不影响其后代。张佩伦之子即张爱玲之父便被熏陶出典型的遗少作风,染有弄风捧月之旧习气,更发展其性情暴戾、乖张等恶习。张爱玲的母亲,是清末南京黄军门的女儿,一个受西方文化熏陶很深,而又清丽孤傲的漂亮女子。旧习气与西洋化显然是格格不入。这样的一对夫妇,自然生成独具一格的家庭环境。张爱玲成长期间,直至后来完全脱离了它,后又用文字描绘了它。

小时候的张爱玲,便是一个奇特的孩子。她的才华甚或是生之俱有,如天地之生灵般通悟于诸事诸人。正如她后来所说:“我生来是一个写小说的人。”从爱玲的童年开始,上帝也仿佛要成全一个在二十年以后才出世的才女,无论从家事,从身世,都在张爱玲的周围,酿就了一个作家成长的环境。

张爱玲小名叫张瑛。周岁生日那天,张家的男女老幼,主仆妻妾皆围住这个在相貌上并不特别的清丽女孩。她是长女,必得隆重待遇。她要按照惯例在一张漆盘里选东西,以卜今后的前途,这是所有大家族望子孙成龙的最早期盼。小爱玲出乎一切众人所望,诸个兆示前程无量的什物她都滑手而过,独独拎起一个黄灿灿的小金镑。似乎这位尚在襁褓里的女婴就已认定,这是她将来生活的根本。

张爱玲生在上海,两岁的时候随家迁居北方,第一个家在天津。小时候的张爱玲,因是大家族中的第一个孩子,自然很娇贵。人们顺从她的脾气,使她有了一些怪脾气。虽不见得多么淘气,但那种典型的被宠坏了的脾气也时常发作,常常用手抓抱她的女佣。她在天津的家是一个旧宅,空旷而温暖,有一种“春日迟迟”之感。宅里的气氛也像这个张氏家族虽已衰败,但架子仍是搭得十足。这里充满了陈宅旧具,又文墨齐全,间或也有一些西洋的玩物与书本。因张爱玲的母亲喜爱西洋文化,爱弄风吟月的父亲也常有风雅。如书架上就有一本萧伯纳的戏书《心碎的屋》,她的父亲还在扉页上用英文留下他的题识:“天津,华北。一九二六。三十二号路六十一号。提摩太。c。张。”

张爱玲生活在这样一种书香与旧僚气并融的环境中成长,便如鱼得水般发挥了她善悟的天性,汲取了她成就自己的富足的养分。她三岁便会背唐诗,步履尚在蹒跚中便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她七岁时便会做小说,十几岁便看《红楼梦》、《西游记》,为不能选择音乐还是美术成为终身事业而苦恼。在《天才梦》这篇文章里,张爱玲记下了她作为早熟的天才的苦恼。

因了这样的大家庭,张爱玲幼时常接触的是仆人。她的自传性散文《私语》中对仆人的记忆满怀着一腔亲切。她的妈妈似的佣人“何干”,看小弟弟的“张干”,好玩的“疤丫丫”,给张爱玲讲《三国演义》的“毛物”,这皆是小爱玲给他们起的别号。尤其是那位看小弟弟的“张干”,使小爱玲在偌小年纪便有了一种本能女性意识。张干常有一些重男轻女的论调,这使爱玲不能忍受,每每要与张干争个清爽。毕竟是幼小孩童,争不过时,便自家发起志愿,一定要“锐意图强,务必胜过小弟弟”。碰到需要问张干的事情,便也执拗地不去问,“为了一种奇异的自尊心”。

但爱玲又是一个十足的女孩。她的母亲美丽时髦,常爱做许多衣服,父亲免不了嘀咕:“一个人又不是衣裳架子。”小爱玲却在母亲试新衣时,仰脸细瞧,羡慕万分,简直有些等不及要长大。便发出了小女孩般的女性宏愿:“八岁我要梳爱司头,十岁我要穿高跟鞋,十六岁我可以吃粽子汤团,吃一切难以消化的东西。”

张爱玲的母亲是一个新派女性。她对张爱玲的影响是一种文明的教养和气质的熏陶。尽管童年时她并没有给小爱玲多少母爱,唯一表示母女之情的却是在她睡醒时,将小爱玲抱至她的被上,让还不太省事的爱玲背唐诗,认方块字。于是,就在铜床边,锦被上,张爱玲开始了她的识字生涯。后来,母亲与姑姑一同留洋学画,爱玲便独自在大宅中看着另一出生活。父亲将早已在外娶留的姨太太接进了宅门。小爱玲便在一派大观园似的歌舞升平,风月欢场里长到了八岁。

八岁那年,她随家搬到上海,母亲也由法国赶回。父亲决心痛改前非,遣走姨太,戒掉鸦片,父母重归于好。这段时间里,母亲的西式教养给了小爱玲很大的熏陶。“我们搬到一所花园洋房里,有狗,有花,有童话书,家里陡然添了许多蕴藉华美的亲戚朋友。我母亲和一个胖伯母并坐在钢琴上模仿一出电影里的恋爱表演,我坐在地上看着,大笑起来,在狼皮褥子上滚来滚去。”受过西洋教育的母亲期望将女儿教育成洋式的淑女风度,教爱玲画图画,配色,还弹钢琴学英文,培养书卷般的伤感,为一朵夹在书中的花而哭泣,为文学作品中的人物而欢笑。

这是一段完美的家庭生活,只因极其短暂,而留给了张爱玲童年中最美好的记忆。

终于,父母因不和协议离婚。母亲又独自去了法国。张爱玲又跟着父亲一并回到了那个如同老式旧棉靴样的温暖却又滞旧的家庭环境里。这个家庭里不再有奇异的西方文化的鲜活,只有东方文化中厚重沉沉的鸦片,教“汉高祖论”的老先生,章回小说,连整个空气都是懒洋洋灰扑扑,缭绕在鸦片的云雾里,各式小报散乱地摊在房间的各个角落,交谈的是亲戚间的笑话,整个是一杯下午的陈茶,在淡而无味的感觉里,有一种沉下去的昏睡的慵懒。这样的陈旧生活,使曾经受了母亲开明熏陶的小爱玲有了分外触目的感觉,这种感觉一直影响到她的后来,并由她的天才之笔,转绘到她那些成名的小说里。在这种旧式的生活里,小爱玲苦闷异常,她常凭窗而望,思想却兀自为自己安排了远大的前景:“中学毕业后到英国去读大学,有一个时期我想学卡通影片,尽量把中国画的作风介绍到美国去。我要比林语堂还出风头,我要穿最别致的衣服,周游世界,在上海有自己的房子,过一种干脆利落的生活。”这样的前景,无疑是既浪漫而又实际,远大而又具体,从中可见张爱玲思想中平实而又峻峭的两面。

在上海读中学时的张爱玲,已是颇具才华早熟的女学生。她的写作生涯最初应是在七岁左右。写的是一个无题的家庭伦理悲剧,一个小康之家里发生的姑嫂相斗又相杀的故事。写至一半便不写了,又另起炉灶写一篇历史小说,开头便是“话说隋末唐初时候”,用的是一种旧帐簿上的空页,簿子既宽又短,分成上下两截,淡黄色的竹纸上印着红条子,煞有其事。这小说得到了亲戚的喝彩:“写起‘隋唐演义’了。”

张爱玲因喜欢那个轰轰烈烈呈橙红色的时代而写,并没有更深的目的。九岁时,便开始向报社投稿。第一次得的稿费是投了一幅漫画,给英文大英晚报,得了五元稿费。大人们让她买些本子、字典等留作纪念,但爱美任性的小爱玲便立刻去买了一支小号的丹琪唇膏。后来又因为家庭的苦闷,心绪的低沉,在十二、十三岁时,又写了一篇名叫《理想中的理想村》,用以寄托她梦幻的理想。虽然这些小说不免受当时所谓新台阁体——言情小说的影响,但从中可见张爱玲的文笔已是十分明丽与畅达:

“在小山的顶上有一所精致的跳舞厅。晚饭后,乳白色的淡烟渐渐地退了,露出明朗的南国的蓝天。你可以听见悠扬的音乐,像一幅桃色的网,从山顶上撒下来,笼罩着全山。”

小学读书时,张爱玲还写成手抄式小说,在同学中传来传去。写的是三角恋爱的悲剧。女主角叫素贞,和她的情人游公园,忽然有一只玉手在她肩头上拍了一下,原来是她的表姐芳婷。她把男朋友介绍给芳婷,便酿成了三角恋爱的悲剧。素贞愤而投水自杀。这部小说的女主人公与她十几年后写的一部长篇小说《十八春》中的女主人公名称、性格、命运皆有相同处,说明了张爱玲做小说的天赋。

张爱玲小学就读于上海黄毛小学,中学就读于上海圣玛丽亚女校。这一时期她跃跃欲试于文学创作。她的国文老师汪宏声,是一位颇有些国教之道的教育家,在教会学校当局普遍轻视国文的情势下,仍旧重视国文训练,尤其注重作文。

于是,与其说张爱玲是他的得意弟子,不如说正是他的诱发,从根本上唤起了张爱玲潜在的文彩神韵,挥洒出她最初的华章。第一篇作文《看云》,汪先生便发现了张爱玲的才气,极力赞誉她的才情。但张爱玲却是默默地做一个本分而且有些懒惰的学生,“精神长期的萎靡不振”。每每教师问及课卷及其它事,她总是双手一摊,迷迷糊糊地说:“我忘了。”但这并不影响张爱玲的文章名气,教师们也理解了爱玲是因为家庭的不幸才变得如此沉默。这一时期,张爱玲在校刊《国光》上发表了习作:小说《牛》,历史小说《霸王别姬》,以及一些书评、论文。她自己也开始涉猎她所喜欢的作家名著。

在当时,她最喜读张恨水的通俗小说,并为此常与喜欢读张资平小说的同学辩论。受鸳鸯蝴蝶派小说的熏陶,十四岁那年,张爱玲写了一部长篇的纯粹鸳鸯蝴蝶派的章回小说《摩登红楼梦》,订成上下两册的手抄本。回目是父亲代拟的,碰到父亲情绪好时,他也颇喜欢与爱玲闲谈。共计五回:“沧桑变幻宝黛住层楼,鸡犬升仙贾琏应景命”,“弭讼端覆雨翻云,赛时装嗔莺叱燕”,“收放心浪子别闺园,假虔诚情郎参教典”,“萍梗天涯有情成眷属,凄凉泉路同命作鸳鸯”,“音间浮沉良朋空洒泪,波光怡荡情侣共嬉春”,“陷阱设康术娇娃蹈险,骊歌惊别梦游子伤怀”。开头是秦钟与智能儿坐火车私奔杭州,自由恋爱结了婚,但是经济困难,又气又伤心。后来是贾母带了宝玉及众姐妹来西湖看水上运动会,吃冰淇淋。

但行文运词却如出自“红楼”一家,令人惊叹爱玲熟读红楼到以假乱真的程度。而发表在《国光》上的《牛》又颇有新文学的风雅,描写了农村的贫穷却又田园的生活。《霸王别姬》却如出之壮士之手,其文笔老道,立意锐新,是后来许多写此类题材的文坛大家不能相左的。

中学毕业那年(一九三七年),张爱玲的母亲从国外回来,母亲的生活方式及其文化教养都是张爱玲心仪已久的。这使脾气暴躁的父亲不能容忍。恰逢此时,张爱玲又提出了留学的要求。对平时不甚言语的张爱玲来说,这无异于一次糟糕的讲演,父亲哪里肯听这番训语,便与后母一起“教导”爱玲。不久,为一生活小事,后母动手打爱玲时爱玲予以防卫,便遭到了父亲的毒打,并监禁在一间空房里。不仅丧失了自由,连生病也不让请医生。就躺在冰凉的床上,爱玲望着秋冬淡青的苍天,蓝色的月光,体味出颜色的杀机,时间的苍凉和生命的暗淡,幻想着许多逃脱的计划,像“基度山伯爵”、“三剑客”那样,像中国旧小说《九尾龟》里的情节那样,做了种种设想。终于,在快近阴历年的时候,一个隆冬的夜晚,她逃出了充满腐败气味的旧家庭。

从此以后,她再也没有回到父亲家。在母亲家里刻苦读书,预备考伦敦大学。但过往的萧杀岁月却已像极热的铁烙,印在她早熟的心间,并使她从此珍惜人世间一切可以品尝到的舒适,并在品尝的同时仍抹不掉心底深处的悲凉。经过努力,考取了伦敦大学(伦敦大学那时在上海举行招生考试),因为战事,英国没有去成,而改入香港大学。

在香港大学,张爱玲共待了三年。

离开了父亲阴沉的旧宅,离开了母亲有许多清规戒律的洋房,爱玲感到了一种心身自由的舒畅。尽管复杂的家庭纠纷已使她的人生观蒙上了灰色,但她仍旧在同学中是一个沉默的女孩。但热爱生命,对世界充满了新奇与兴趣的爱玲却渡过了她生命中生动的一页。

香港是一个商埠,那里集中了殖民文化的浮华与喧嚣。爱玲的同学中,多半来自印度,马来西亚,英国以及欧亚混血等富足的华侨之女。她的同学中,有极聪明的印度女孩莫黛(后来成为张爱玲的挚友,张爱玲为她取名炎樱),有马来西亚华侨,在修道院读过半年书的金桃,会跳美丽平和的马来舞;还有纯洁的香港姑娘月女,每每担忧着被强奸的可能。这里的生活气氛轻松而又明快,张爱玲与好友炎樱常常沉浸在日常生活里具体的乐趣中,一起看电影,一起吃冰淇淋,一起去跳舞。张爱玲最初的留学日子里,充分享受着生命的精美。

但这一切,并没有影响张爱玲的志向,张爱玲在沉闷的家庭里曾悟出她的做人之道:“一个人假如没有什么特长,最好是做得特别,可以引人注意。我认为与其做一个平庸的人过一辈子清闲生活,终其身,默默无闻,不如做一个特别的人,做点特别的事,大家都晓得有这么一个人,不管他人是好是坏,但名气总归有了。”在这种人生观的影响下,张爱玲的学生生活充满了计划。她与炎樱随意任性的性格不同的是,读书十分勤奋,甚至到了发奋的程度。她天生的聪颖和后天的努力,以及她的早熟及其世故,使她在豆蔻年华便能揣摩每一个教授的心思,所以每一门功课总是考第一。甚至有一位先生对她说:他教了十几年的书,没有给过别的学生似张爱玲这样高的分数。张爱玲连得了两个奖学金,不是香港战乱爆发,她很有希望被送到英国去继续深造。在这样的发奋下,她的英文出奇之好,“好过中文”,她的姑姑也赞叹她是:“真本事,随便什么英文书,她能拿起来就看,即使是一本物理或化学。”并非说她看内容,她是看里面的英文写法。于是她的英文写得流利、自然、生动、活泼。这为她后来回上海谋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由于张爱玲的同学中阔人太多,张爱玲更是沉默寡语,冷眼审视。她的社交范围不广,只是同好友炎樱亲如手足。经炎樱的介绍,她认识了几个人物,其中有一个嫁过几次不同人种的广东女子麦唐纳太太,这女人后来便成为《连环套》中的主人公霓喜,还有一个本分的英国教师,罗杰安白登,这便是《沉香屑——第二炉香》中娶了中国女孩的罗杰先生。因为此时的爱玲纯粹是冷眼旁观,这些人物给了她深刻的印象,他们好像活泼地嵌入了爱玲的脑海里。

香港大学三年级时,香港战争爆发。对于一帮沉溺于歌舞升平的富家子弟来说,不能够从更深的一层去理解战争。能够不理会的,一概不理会,在出生入死中只是沉浮于最富色彩的经验中。张爱玲在对这段经历的回忆时做了一个比喻:“是像一个人坐在硬板上打瞌盹,虽然不舒服,而且没结没完地抱怨着,到底还是睡着了。”

张爱玲却没有睡着。战争的种种恐怖都清晰地刻在她的脑海里。她经受过家事变迁,人情冷暖,但枪声炮火给予她的刺激却是空前的。认识的人,不认识的人,就躺在自己的身边,眼前穿梭般来去血肉横飞的人们,耳边是枪鸣炮轰,张爱玲的心收得更紧了,她把自己牢牢地关紧,处乱世于不惊,居险境于平和,竟在炮火中又重新读了《官场现形记》,仅仅担心的是能不能够读得完。除此之外,便冷眼观察乱世中的人生,此时的人生如同唐诗所形容的“凄凄去亲爱,淫淫入烟雾”。许多人耐不住这空虚和绝望,而急急结婚了。张爱玲亲眼目睹了一对男女在空袭中却要借车子去领结婚证。望着并不十分“善眉善眼”的男人和亦不超凡出众的新娘,爱玲的思绪总是围绕着“生命到底是什么?”反复思忖着。也许在此时,她已孕育出几年后震惊文坛的杰作《倾城之恋》。

休战后,张爱玲在“大学堂临时医院”做看护,她自己追忆着自己是一个不负责任的,没有良心的看护。她对病人的态度冰冷,因为看到生命在他们那里受难。受难的生命在张爱玲那里从根本上是不容的。她理念中的生命,应该是享用,各种各样的,从颜色到味觉,都应如此。然而现实中的生命处处是受难,她见过在战争中只剩下饮食男女这两项本能的大学生,看见了战后人们食欲的变态享受,使香港成为空前的美食城,看见了刚经过战乱就开女学生玩笑的日文教授,她终于得出结论:“想做什么,立刻去做,都许来不及了。‘人’是最拿不准的东西。“

这一段香港大学的留学生活和战事,为张爱玲走上文坛准备好了良好的思想基础。这一期间,她像一株正在吸收养分的青竹,各种各样的养料她皆能消化,以丰富自己不多的阅历所总结的经验。她总是奇特的,奇特地认为:“脏与乱与忧伤之中,到处会发现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从张爱玲以后创作中可以看出,这样的一段生活,是让她“高兴”了良多时辰的。她不久的文坛盛名,便是从这片“脏”与“乱”中拨节而出的。

一九四二年,张爱玲从香港回到上海。上海文坛从此捧出了一颗耀眼的新星。

第二章 出手不凡

从香港回上海的船上,张爱玲与好友炎樱一起想象着上海的繁华与刺激。上海,这个被称为“东方冒险家的乐园”,一直给张爱玲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为从前居其间时,她还不能独立,没有充分的自由去投入,精神的自由和经济的自由。如今,她认为她已有能力,首先在精神上就能投入进去享用它。她因为喜欢上海而有些迫不急待地欲想拥抱它,她觉得也唯有在上海,才能恢复她成为特别的人的自信和勇气。

初回上海,张爱玲与她的同母亲一样留过学性情别致的姑姑住在一起,在当时的上海静安寺路赫德路192号公寓六楼。为谋生,便开始“卖文”生涯。最初卖的是“西文”,给英文《泰晤士》报写剧评影评,又替德人所办的英文杂志《二十世纪》写文章,写一些关于《中国的生活与服装》之类的关于传统文化的文章,从这些文章中可以看出张爱玲对传统文化中的服饰、戏剧、音乐等都有很深的造诣。在此之前,还给《西风》杂志写了一篇征文《我的天才梦》,得第十三名名誉奖,被人们认为此文是她的处女作,其实在此之前,她已用多种文体写过文章,只是阅历不深,还没有成气候。但《我的天才梦》恰好成为张爱玲成气候的预兆,她将自己早熟早慧的苦恼,用精奇而又华美、精练而又繁蔓的笔触娓娓道来,成为一位天才作家的提前告白。她写道:“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退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外,一无所有,七岁时我写了第一篇小说,一个家庭悲剧,八岁那年我尝试过一篇类似乌托邦的小说,我发现我不会削苹果。经过刻苦的努力我才学会补袜子在一间屋里住了两年,问我电铃在哪儿,我还茫然。

总而言之,在现实社会里,我等于一个废物。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噬性的小烦恼,生命只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生命只是一袭华美的袍,“一个极其精美的比喻,预示了张爱玲的文坛生命,也将张开她华美的羽翼。

一九四三年初春,一个春寒料峭的下午,张爱玲经亲戚园艺家黄岳渊先生介绍,访问了刚在上海复刊的《紫罗兰》的主编周瘦鹃先生。周瘦鹃系“礼拜六派”小说的代表作家,写作之余,酷爱园艺,时常去园艺家黄岳渊的园内游憩,与黄友情甚笃。当张爱玲毕恭毕敬地交出了她的两部新作中篇小说《沉香屑——第一炉香》和《沉香屑——第二炉香》时,周瘦鹃仅看标题就引出了兴趣,读毕便出声赞叹,声声叫好,一眼瞧出与英国毛姆的小说堪媲美,并决定两篇皆用。自此时,张爱玲,一个天才的女作家在一九四三年的上海文坛,横空出世了。

《沉香屑——第一炉香》和《沉香屑——第二炉香》由《紫罗兰》创刊号和第二期刊登。这是两部关于香港的故事。

这仅是一个故事发生的背景和地点,但实际上,从“第一炉香”里我们便可发现张爱玲在选材方面的奇特性和固定性。她写了一个改“良”为“娼”的故事。一个来自上海的善良、美丽却又小心小眼充满了女性虚荣的女孩子,受到姑妈梁太太和浪荡公子乔琪的诱惑,为了能够进入外表华美实则阴湿的香港社交圈,能够拴住她明知是恶棍却又不能不爱的丈夫乔琪的心,自甘堕落,终于毁灭。似这种遇人不淑的题材是老而又老的话题,但张爱玲的出奇之处是写出了薇龙自甘堕落的自觉和无奈。张爱玲这篇小说的精工绘制、迷朦意象,似古实雅,美艳如初出升日的文笔,却出手不凡,立即引起了文坛的轰动和惊叹。“第二炉香”陈述一个淑女因性开化过晚而给一个英国绅士带来悲剧的奇特故事。她用老道得几近冷漠的手法,写出了一个纯洁得没有性意识的中国女孩愫细是如何用她的处女扼杀了一个正常而又健康的男性。张爱玲冷静地陈述了一个在当时文坛也应算出格的事实;对一个健康人的性的扼杀,实则便是对他生命的扼杀。一个最纯洁的女孩子,或许因了纯洁而做出了最没有人味的脏事情来。从“二炉香”看张爱玲的初入文坛,便可见正是因为她希冀、健康、正常的人生,才用她如椽奇笔道出了人生中的不健全和变态。如果说,最初的“二炉香”还仅是显示了张爱玲驾驭文字甘畅,叙述故事奇丽的才华,而接下来的一年里,她一发而不可收,青云直上般地坐到了上海文坛金字塔的顶端。

一九四三年下半年的时间里,她发表了小说《茉莉香片》、《心经》、《倾城之恋》、《封锁》、《金锁记》、《琉璃瓦》,后来又继续发表了《年青的时候》、《花凋》、《创世纪》、《连环套》、《红玫瑰与白玫瑰》、《殷宝滟送花楼会》、《等》、《桂花蒸,阿小悲秋》等小说。同一时期,她还写了大量奇巧旖旎,文美辞华的散文杂谈,主要有:《到底是上海人》、《洋人看京戏及其它》、《公寓生活记趣》、《更衣记》、《道路以目》、《必也正名乎?》、《烬余录》、《谈女人》、《走!到楼上去》、《有女同车》、《童年无忌》、《论写作》、《造人》、《私语》、《炎樱语录》、《谈跳舞》、《谈音乐》、《自己的文章》、《姑姑语录》等等。

在张爱玲的这些作品中,最能代表她的风格的当数《倾城之恋》和《金锁记》。《倾城之恋》是写一对精明过份的男女是如何在爱情上锱珠必较,功利全局,最后却因香港的沦陷而成全了那份世故的婚姻。这是一部香港式的“传奇”故事,却深刻地反映出乱世中的人情全然没有些许纯真,使人性得到稳定和规范的竟是险而又险的“传奇”力量,这部小说对人性冷漠的描写令人震慑,仿佛出自一个饱经沧桑的大家之手,其艺术之圆熟,语言之精美堪称中国现代爱情小说中的经典之作。《金锁记》是写一个大家庭的寡妇曹七巧是如何被金钱的枷锁锁住一生,并用这把枷锁砍杀了自己的至亲至爱。这是张爱玲最喜欢的小说,以后也曾以此为基础重新写了《怨女》。这部小说女主人公的变态心理,被作者描绘得入木三分,苍凉无比。人性被经济、情欲的力量能扭曲成人不人,鬼不鬼的生存形态,也是现代文学作品中的唯一。于是,在以后的评论中,这篇小说被赋予了最高的赞誉:“我们的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

张爱玲的横空出世,虽是实至名归,归功于她自己,但在当时能造成一种轰动效应,与一些杂志的轰抬有关,主要是造成新闻效果。而一些进步杂志和进步作家,对张爱玲却是真正地爱护和关心。《万象》杂志是较突出的一个。当时的主编就是柯灵。一九四三年七月,当张爱玲的最初两篇小说问世后,她带着另一篇小说《心经》来找柯灵,此后《万象》给予了她最大的扶持。由于当时复杂的社会环境,不少爱国文人通过柯灵婉言相劝张爱玲不要急于发表作品,郑振铎希望她写了东西存起来,暂时不要发表,原因就是她发表作品的有些刊物,政治上是不干净的。并具体建议,她写了文章,可以交给开明书店保存,由开明书店付给稿费,等河清海晏再印行。但张爱玲却很坦率地回绝柯灵,主张“趁热打铁”,也一应她“出名要趁早”的奇念,愈发美文铺地,玉珠满盘。上海在一九四三年的流行杂志里,都可见张爱玲的大名,真可谓名噪一时。

一九四四年九月,张爱玲的小说结为《传奇》出版,共收小说十篇,凡二十四万字。一九四五年初,散文集《流言》出版,共收散文三十篇。一时间,《传奇》《流言》成为上海文化界最畅销书,出版发行后第四天便脱销。《流言》也是一版再版,一时成为洛阳纸贵。

人们纷纷传阅、纷纷议论,张爱玲由红变紫,实现了她要成为名人的宿愿,在《传奇再版前言》里,她再也抑制不住心头的喜悦,向世俗宣告她对出名的享用:“啊,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因为“个人即使等得及,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不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如果我最常用的字是荒凉,那是因为思想背景里有惘惘的威胁”。

张爱玲,一个才华横溢的才女,几乎是一夜之间横空出世,华彩夺目,被称为一个“奇迹”,也似一个“传奇”,成为上海在沦陷时期最为醒目的一位作家,也使张爱玲的个人生活从此有了根本的转变。

张爱玲成名后,社会给予了最大的宠幸。尤其《杂志》编辑部连连举办座谈会,讨论《传奇》的艺术价值及其魅力,从结构、特色、氛围等等方面,给予了极高的赞美。随之,张爱玲的社会活动频繁起来,时而参加女作家的座谈会,时而参加艺术家欢迎会,讨论会,并结识了文坛女友。如:与她同时走红的苏青、潘柳黛,艺术家崔承喜等。

在一片赞美之声有加的金色氛围中,有一篇署名“迅雨”的文章,发表在张爱玲经常发表小说的《万象》杂志上。

时值一九四四年五月,张爱玲最红的时候,这篇文章中肯地评述了张爱玲的创作实绩,并一针见血地指出张爱玲在她的小说中流露出的一味追求技巧的端倪,成为在当时甚至现在亦很有见解和力度的批评文章。“迅雨”是艺术家、翻译家傅雷先生的笔名,文章认为:在这样一个低气压的时代,水土特别不相宜的地方,张爱玲小说的出现给人以突兀和奇迹感。

《金锁记》是张女士截至目前为止的最完美之作,颇有《狂人日记》中某些故事的风味,至少也该列为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他对女主人公七巧的性格、心理和她的悲剧命运进行了细致而深刻地分析,还指出了这篇小说的艺术特色和艺术成就:没有采用冗长的独白和繁琐的解剖,而是利用了暗示,把动作、语言、心理三者打成一片,是轻描淡写地呵出了一片苍凉的气氛和风格。同时,傅雷也对张爱玲的未完成的小说《连环套》提出了批评,认为作者丢开了最擅长的心理描写,单凭丰富的想象,凭着一支流转如踢垩舞似的笔,不知不觉,走上了纯粹趣味性的道路,完全失去了最有意义的主题。傅雷在文章结尾处向张爱玲大喝一声:这是往腐化的路上走!并对她未来的创作道路提出了预言式的忠告:“技巧是对张女士最危险的诱惑;文学遗产的记忆过于清楚,是作者的另一危机;聪明机智成了习气,也是一块绊脚石”傅雷的此篇评论的确成为张爱玲以后创作道路的某种预言,也成为后人研究张爱玲作品的一个理论依据。但张爱玲的答复是写了一篇《自己的文章》兜来兜去反驳了迅雨的批评。而在后来,张爱玲本人也对《连环套》提出了比傅雷更为严厉的批评。以后《连环套》没再写下去,有人说是因为傅雷的文章,有的传说是为了稿费,张爱玲自己的解释是:“这样一期一期地赶,太逼促了,就没有写下去。”

同时,一九四四年五月,《杂志》月刊又刊出胡兰成的文章《评张爱玲》。胡兰成在上海沦陷时曾任汪精卫伪政府的宣传部副部长,《中华日报》总主笔。在《评张爱玲》的文章中,以一种纯美的情致抒发了对张爱玲人与文的礼赞,他认为:张爱玲的“小说和散文,也如同她的绘画,有一种古典的,同时又有一种热带的新鲜的气息,从生之虔诚的深处迸激生之泼剌。”认为:“张爱玲是一枝新生的苗,寻求着阳光与空气,看来似乎是稚弱的,但因为没受过摧残,所以没有一点病态,在长长的严冬之后,春天的消息在萌动,这新鲜的苗带给了人间以健康与明朗的,不可摧毁的生命力。”胡兰成在写此文时,已与张爱玲在恋爱。

因此与其说是一篇批评文章,不如说是对张爱玲人与文的爱的公开表白,显然带有别有用心的吹捧。

以后,陆续还有一些以赞美为基调的文章出现,主要有许季木的《评张爱玲的流言》(一九四五年《书评》)、谭正壁的《苏青与张爱玲》(一九四五年《风雨谈》)、沈启无的《南来随笔》(《苦竹》)、柳雨生的《说张爱玲》(《风雨谈》)、马博良的《每月小说评介》等等。这些评论文章都以溢美为基调,一片赞美声中可见张爱玲小说在当时的影响程度。

作为一种反应,尤其是对迅雨那篇文章的反应,张爱玲写了一篇《自己的文章》这篇文章集中体现了她的文艺观。她认为:“人生安稳的一面是有永恒的意味的。好的作品就是以人生的安稳的底子来描写人生的飞扬的。”她说她喜欢参差的对照的写法,苍凉之所以有更深长的回味,就因为它像葱绿配桃红,是一种参差的对照。她还喜欢素朴,认为她“只能从描写现代人的机智与装饰中去衬出人生的素朴的底子”,“用参差的对照的手法写出现代人的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素朴”,“不喜欢采取善与恶,灵与肉的斩钉截铁的冲突那种古典的写法。”“现代文学作品和过去不同的地方(就是)不再那么强调主题,却是让故事自身给它所配给的,而让读者取得他所能取得的。”

从张爱玲《自己的文章》一文中,可见张爱玲的文学追求甚至人生追求。正如熟悉她的人所说的,她是因为了人生的悲凉,才写出人生真实而安稳的一面。

张爱玲在当时的触目,还不仅仅在她的美文,她的为人处世也几成一篇篇“传奇”,让人们留传至今,成为文坛轶事。

由于她多方面的文化修养,使她对色彩、衣饰、音乐、生活场景以及观人察事,都有别具风格的看法和认识。这在她的散文集《流言》中已能充分地体现。而在她的文章之外,也还有许多“传奇”般的“流言”。

见过张爱玲第一面的人,都会为她的衣着所惊叹。你很难用奇装异服的词句来形容她,但她的衣着款式、色彩的确与众不同。传说,她为出版《传奇》到印刷厂去校稿样,着装奇异,使整个印刷厂的工人都停了工。她到朋友家去玩,身后也跟着许多被她的服装所吸引的孩童。她不是追求时髦的穿流行服装,而是别出心裁,设计出处处能体现出匠心的文化服装。之所以说她的服装是文化服装,是因为在她的色彩和款式的追求和爱好上,体现着与她的小说、散文同一格调的倾向,即中西结合,古今并举。在大俗大土的色彩下,却洋溢着古老文明才能熏陶出来的文化的雅趣与韵味。如:有一次她去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她穿着一套前清老样子绣花的袄裤去道喜,满座的宾客惊奇不止。四十年代的杂志封面或书附的张爱玲的照片里,犹有这种充满了清朝宫廷气的服饰,据当时也是她的文坛诤友潘柳黛女士回忆:她着西装,会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十八世纪的少妇,她穿旗袍,会把自己打扮得像我们的祖母或太祖母,脸是年青人的脸,服装是老古董的服装。“当年张爱玲把《倾城之恋》改为剧本搬上舞台时,与剧团主持人见面的那天,就是着一袭拟古式齐膝的夹袄,超级的宽身大袖,水红绸子,用特别宽的黑缎镶边,右襟下有一朵舒蜷的云头,长袍短套,罩在旗袍外面。

张爱玲不但在服装上出新出奇出古,在颜色的选配上也喜用一种鲜明而又参差对照的色彩。柠檬黄,大红,葱绿,桃红,士林蓝都是她常选用做衣料的色彩。可以想象,如此出色的颜色与出格的款式相配,会产生多么惊人的效果。但张爱玲的态度却是如行云流水,处惊不乱,我行我素地按自己的意愿着装出席各种活动和社交。从中可见她观念意识的笃定和超常规性。

张爱玲有个很要好的朋友炎樱,是印度姑娘,生得矮小黑胖,却有着一份生命的活泼与生动。她的本名是fatima,与张爱玲一般有别才奇趣,聪慧极致。与张爱玲不同的是,炎樱把她的别致的聪慧用嘴说出来,因为终归是外国人,文字表达不畅,而张爱玲却是用笔。两人即使要好到如针线般成双成影,但一起吃饭也分别付款,财钱清爽。张爱玲对友人的优点清细分明,丝毫不存非意,与一般文人不同。她善于从极小的生活处观察到朋友的长处和可欣赏处,朋友对于她也如同一份可口的食物,她非常仔细地去品尝。她还写了《炎樱语录》与读者共享。记下了炎樱说过的每个有趣的句子。

形容一个女人的头发黑,炎樱这样说“是非常非常黑,那种黑是盲人的黑。”炎樱还说:“每一个蝴蝶都是从前一朵花的鬼魂,回来寻找它自己。”等等等等,都非常人所能想到的奇怪念头。炎樱与张爱玲的友谊一直保持到她到了美国,并且她还是张爱玲和胡兰成的证婚人,从此也可见张爱玲对每一份情感的珍惜,从这一点上看,她是古典的。

与张爱玲同住的是她的亲姑姑,为了能让她上学并从父亲那里解脱出来,她的姑姑还代张爱玲挨过打——她的兄长也即是张爱玲的父亲的打。张爱玲虽然与姑姑血缘在身、同住加亲,却与炎樱的关系一样,是出自一份感情的欣赏。她与姑姑的钱财也公私分明,锱铢必较,连姑姑也不得不说她“财迷”,但张爱玲却并不以为这是不好,反而笑着向别人学说。姑姑也是个有别趣的新女性,同张爱玲的母亲共同留过洋,在上海怡和洋行任职员。张爱玲的《姑姑语录》中,也记录下她姑姑的别致的言语:“又是这样的恹恹的天气,又这样的虚弱,一个人整个地像一首词了。”“我每天说半个钟头没意思的话,可以拿好几万的薪水;我一天到晚说着有意思的话却拿不到一个钱。”对于好的别致的人和事,在张爱玲眼里都出奇地明净,不夹杂丝毫个人的私念,而是全心全意地欣赏之,并且把这欣赏欣喜地告诉读者,让读者与她一起欣赏。从这一点看,张爱玲的心态是健康,天真的,坦率到没有虚荣、世故的程度。她又是现代的。

但在做人处世上,她却显得有些苛刻。她不容易与别人要好或友好,除非她欣赏的人。

而一旦欣赏也全盘接受,站在对方的角度理解对方。如:苏青。苏青是以写自传体长篇小说《结婚十年》而闻名上海四十年代文坛的女作家。因离了婚而又下笔大胆坦率,颇得一些世间俗人的非议和喜好。一时间骂苏青性饥渴的有之,喜好看她性隐私的亦有之。张爱玲却能读懂苏青的漫无心机却又争强好胜的双重性格。对发生于苏青身上的所有事情不感意外。并公允地评判苏青人和文,有过一个很形象的比喻,比喻苏青像喜庆人家雪白馒头上那喜气洋洋的红点,但对文坛的某些文人,张爱玲却能在一照眼中便看出此人的不干净和不聪明,她绝不以俗人的价值接人待友,严格恪守自己的处世原则,尤其是时间观念。张爱玲的时间观念很强,比约定的时间提前到,即使是她自己开门,也会毫不客气地说:“张爱玲小姐现在不会客。”若是迟到于约定时间。她又会请人告诉你:“张爱玲小姐已经出去了。”如果是接待朋友,包括很熟悉的朋友,她也正正式式,浓装艳抹,可见她对约定之事的重视与责任感。她对讨厌的人可以熟视无睹,并坦然地说,我不认识她;但对自己敬爱的人或帮助过她的人,她却是自有一番情意在心头。当年柯灵为了她的《倾城之恋》的上演而奔走,张爱玲感激在心,并送了柯灵一段宝蓝色的绸袍料,也曾在柯灵遇难时去他家探问,并设法营救。

张爱玲喜欢青年女子的一切嗜好,逛商店,吃冰淇淋,购买布料,看日场电影。尤其是看电影,碰上自己喜欢看的电影,她可以刚到杭州游玩就马上返回上海连看两场。她也酷爱中国戏剧,京戏里的许多剧名引出她无限的赞叹。如越剧《借红灯》的名字,就引发出她的许多感慨,并也成就了她一篇美好的散文。但同其他女孩子不同的是,她不喜欢小狗小猫,连对小天使亦没有好感。一次,她搬印书的白报纸回来,到了公寓门口要付车夫小帐,她觉得非常可耻而又害怕,宁可多些,把钱往那车夫手里一塞,赶忙逃到楼上来,看都不敢看那车夫的脸。她亦不认路不会女红,服装也仅是在理论上很有研究,款式上自己设计,却并不会做。由于她的个子高大,走路也给人跌跌撞撞之感。像一个长得太快但营养却没跟上的孩子。张爱玲亦并不多愁善感。从来不悲天悯人,她是实实在在地享用着自己的那份所得,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存在是分外分明。当年《流言》问世时,用的纸张是她自己“屯积”的白报纸。因为上海在沦陷时,纸币不值钱,家家户户都屯积物品。晚上张爱玲也睡在白报纸上,使她有着一种空前的实在,她的人生态度是实际的,无害于他人的自私的。

因此她能清醒地去观赏落日黄昏,体味出兵营喇叭声中的人生苍凉,并于绵绵细雨中获得一种心灵的愉悦。这种愉悦、体味、观赏,与她来自稿费的愉悦,对甜点,冰淇淋的品味,和各种五色绸缎的观赏的愉悦性质是一致的。张爱玲的审美标准里,没有雅俗之分,很雅的东西经她透视也能见其俗;很俗的东西经她的把玩却能品出无限风情。比如小报,张爱玲因有一段时期同父亲住,父亲的房间里皆是各种各样的小报。

她从小报中看到生活的具体和颜色,体味出生命的律动和鲜活。张爱玲是属于大雅即俗,大土即洋的风格的。

张爱玲成名后,由于经济富足,精神欢畅,声名成功,使她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做人。而这些令平常人看起来不免要吃惊的意愿,却是她用自己不幸的童年打磨、织就的。因此,这里面既有天性的成分,也有后天陶冶的成分。这种先天与后天的因素合成,使张爱玲首先是一个“传奇”性的人,并有“传奇”式的故事,才用生命写出了一本连贯着历史与现代文化的文学精品《传奇》。

在张爱玲走红的时候,一位特殊的读者因读了她的小说而起仰慕之情,并随后结下了一段奇世姻缘。这位读者并非一般的小说爱好者,而是在当时的汪精卫政府任宣传部副部长的胡兰成。张爱玲看人看事有独到的清醒与深刻,而对自己的情感,却身陷其中无力自拔。也许就是因为她与胡兰成的这段姻缘,使误解者对她一再误解,使遗忘者将她坦然遗忘,胡兰成给予她的,也是伤害多于幸福。她为这段婚姻不仅付出感情代价,也付出了政治代价,使她的政治生命一直处于不清不白之中。以后她去美国的深居简出,也与这段经历的影响有关系。

胡兰成,又名张嘉仪,浙江嵊县人。生于一九○六年。21岁时,到北京,在当时的燕京大学副校长室担任抄写文书工作,也曾旁听过几门功课。北伐战争时回到家乡,在杭州中山英文专修学校教书,两年后又转到萧山湘湖师范教书。后发妻玉凤病殁,后来去广西,走百色,下柳州,总共做了五年教员。

一九三七年三月,胡兰成到上海任《中华日报》主笔,抗战爆发后,上海沦陷时期,他先是被调到香港《南华日报》任主笔,用流沙的笔名写社论,同时还供职“蔚蓝书店”。因为他的政治观点历来亲日并激烈,从此得以与汪精卫政府里的人接近,并曾得到过汪精卫亲信的慰问。汪精卫组织伪政权时,便把胡兰成做为干部重用,被人称为“公馆派”分子,胡兰成曾任伪宣传部次长,伪《中华日报》总主笔,该报设“社论委员会”,委员为周佛海、林柏生、梅思平、李圣五等人。

从政治倾向上看胡兰成,此人系职员出身的文人,政治观点一贯亲日主降。但因其长期从事文字工作,并舞文弄墨,故而性情风流,并有“名士派”作风。当他在《天地》月刊读到张爱玲的文章时,便不由得称声叫好,耳目为之一新,马上向苏青要了地址,前去拜访张爱玲,并一见倾心,双双落入情网。

胡兰成长张爱玲一十五岁,又经历人事沧桑,略有才华,加之性情别致又别趣,因此颇能读懂张爱玲的人和文。后来,胡兰成为张爱玲写了一首诗,此诗颇能道中张爱玲的心事,于是张爱玲也回信:“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从此信始,两人关系日渐亲近,天天坐谈文学艺术。

胡兰成此时尚在南京伪政府,但每月总要回上海住上八九天。每次回上海,不回家,却先去看爱玲,踏进房门便会自然地说:“我回来了。”要到黄昏尽,才从爱玲家走出,回自己居住的美丽园家里。其实,无论是年龄、经历、观念,甚至审美观,胡兰成都有别于张爱玲。他们之间有着许多区别和不同,如张爱玲的自私、冷漠,不多愁善感,恰与胡兰成悲天悯人、恃才傲气,形成对比,有时竟如冰炭般鲜明。两人的交谈轮回转换,日月风云,由历史到戏文,由艺术到起居,呈万花筒般在两人的对话里旋转。这对于他们都是第一次,爱玲是第一次恋爱,胡兰成是第一次与一个集大雅大俗于一身的女才子恋恋有情,因此新鲜与欢快充溢在两人的交谈之间。张爱玲其实是将其小女孩般的玩物及其老年人样的成熟全搬出来给胡兰成看,使胡兰成在选看时常要觉着诧异与不安:如此幼稚又如此老道,如此零碎又如此庄严。他完全被张爱玲奇人奇事所迷住。此时的胡兰成已是有家室之人,但胡兰成从来是没有是非界线的,他只是任情与张爱玲发挥他的小聪明,使张爱玲愈来愈沉浸在对胡兰成的好奇与喜欢中。后来,胡兰成的夫人因此而与胡离婚。

一九四四年,在张爱玲创作的顶峰时期,张爱玲与胡兰成签订婚约,文曰:胡兰成张爱玲签订终身,结为夫妇,愿使岁月静好,现实安稳。上两句是张爱玲撰的,后两句是胡兰成撰,由炎樱旁写为媒证。

结婚后的生活亦如从前般浪漫而又平实。胡兰成与张爱玲的最大享乐便是夫妻双双享用着文学与艺术。他们滋滋有味地品尝诗词佳句,西洋华章。他们并坐看《诗经》,闻佳句而举座皆喜;黄昏看晚景,谈时局而惜良辰。两人在谈完古诗篇章后,照样喜孜孜地去西洋糕店铺实在地品尝点心,具体地生活着。

这样的短暂相处,确实曾经激发过张爱玲的想象力。在两人相处言谈的日子里,张爱玲论事论物,皆有回春妙语,精奇譬喻。有一回,胡兰成想要形容张爱玲行坐走路,总是没有好句。张爱玲代他道:“《金瓶梅》里写孟玉楼,行走时香风细细,坐下时淹然百媚。”胡兰成说“淹然”两字好,要张爱玲细说,张爱玲又道:“有人虽见怎样的好东西亦滴水不入,有人却像丝棉蘸了胭脂,即刻渗开得一塌糊涂。”又有一回,两人谈到张爱玲的文坛好友苏青,张爱玲又做了形容:“苏青的美是一个俊字,有人说她世俗,其实她俊俏,她的市俗也好,她的脸好像喜事人家新蒸的雪白馒头上,上面点有胭脂。”

由于当时抗战节节胜利,沦陷区的上海眼看可见收复,为汪精卫政府做事的胡兰成预感到末日将至,便对张爱玲说:“我必定逃得过,惟头两年里要改姓换名,将来与你虽隔了银河亦必定我得见。”张爱玲又说:“那时你变姓名,可叫张牵,又或叫张招,天涯海角有我在牵你招你。”

后因时局发展,胡兰成到武汉,创办《大楚报》并撰社论,还拟在日本人的扶持下创立“大楚国”,但由于日本侵略者的很快投降,没有办成,而成为文化汉奸,政府通缉的战犯。在此期间,他曾与一医院护士周氏女子往来频繁,关系暧昧。此为一个契机,在张爱玲与胡兰成之间存下小隙。

一九四五年,日本侵略军宣布无条件投降,举国上下一片欢腾,胡兰成成为政府通缉的要犯,改名为张嘉仪,逃避于杭州、温州一带,每日以闲适度日。张爱玲曾来温州探望胡兰成。胡兰成对此也略有不快。胡兰成在张爱玲住温州期间,常携已在温州同居的女子范秀美前去探望爱玲。张爱玲在温州期间,胡兰成也并不掩饰他与范秀美之亲近,只因爱玲心事正大,从不往小处想,故尔也没发觉。这次张爱玲是想与胡兰成谈他与武汉小周的事情。她提出要胡兰成在她与小周之间有个选择,胡兰成不允,在此时,他仍旧想保持他的名士风度,想要别致地平两地之情,身拥秀美,做三方元首。而张爱玲却第一次责问他:“你与我结婚时,婚帖上写现世安稳,你不给我安稳?”胡兰成言他与小周相见无期。张爱玲因叹道:“你是到底不肯。我想过,我倘使不得不离开你,亦不致寻短见,亦不能再爱别人,我将只是萎谢了。”

后来,胡兰成也回上海看望过爱玲。但从此两人便有了口角。最初仍是为武汉的小周,后来胡兰成又告之了范秀美之事,张爱玲伤心之极,与胡兰成语言成牾,轻易不肯流泪的她也为此伤心落泪。送走胡兰成又几月,张爱玲给胡兰成去一信,曰:“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欢我了的。这次的决心,我是经过一年半的长时间考虑的,彼惟时以小吉故,不欲增加你的困难。你不要来寻我,即或写信来,我亦是不看了的。“信中”小吉“是”小劫“的意思,由此可见张爱玲在这种时候仍重夫妻情份。从此便了结了一段奇世姻缘。不久后,胡兰成与范秀美结婚。后又逃亡日本,在日本撰写回忆录《今生今世》,又在日本与大汉奸胡世宝的遗孀余爱珍结婚。

张爱玲与胡兰成的一段婚姻,恰发生于国土沦陷的乱世。

正如张爱玲的《倾城之恋》中白流苏的婚姻,是成就于一个城市的毁灭一样。张胡之恋,亦如乱世佳人般虽透着奇迹般的传奇性,但终会因其根基的沙砾之散而不能长久。所以,一旦天下太平,这样的奇世姻缘也随之瓦解,只留下一段不够醒目的“传奇”。人们对张爱玲的政治态度,也常常追究于这一段婚史,这当然是个人感情的私事。但在平时的活动中,张爱玲还是守住了一条界线,一九四五年当“第三届大东亚文学会议”在报纸上登出张爱玲的名单后,很少受舆论影响的张爱玲也特此登报声明:“我所写的文章从来没有涉及政治,也没有拿过任何津贴。‘大东亚文学者大会’第三届曾经叫我参加,报上登出的名单内有我,虽然我写了辞函去,(那封信我还记得,因为很短,仅只是:承聘为第三届大东亚文学者大会代表,谨辞。张爱玲谨上),报上仍旧没有把名字去掉。”

这段文字足以见出张爱玲对此事的郑重其事。这说明,她对自己参加的活动具有什么性质是清醒的,在她心中,是守住了一条是非界线,在这一点上,她不同于胡兰成,不能因为她与胡兰成的一段婚姻而将她等同于胡兰成。她不过用自己的方式来对待政治。

第三章 苍凉的美丽

自一九四五年以后,张爱玲虽还有新作出现,但已不像前两年如喷泉般文思畅涌。“内外交困的精神综合症,感情的悲剧,创作繁荣陡地萎缩,大片的空白忽然出现,就像放电影断了片。”但这一时期,张爱玲仍旧写了不少作品,主要小说创作是《留情》(一九四五年二月)、《鸿鸾禧》(一九四五年)、《华丽缘》(一九四七年四月)、《多少恨》(一九四七年)、《相见欢》《浮花浪蕊》(一九五○年),还曾用梁京的笔名在上海《亦报》连载了长篇小说《十八春》。这些小说的技巧更见圆熟,小说内容虽然亦是一样的男欢女爱的残缺的爱情故事,但从中可见小说人物的传奇色彩正逐渐减弱,而笃实、平稳的人生一面更加突出。《十八春》这部长篇小说,虽然亦写的一个令常人难以接受的姐姐合同姐夫陷害妹妹的传奇故事,但人物内心活动的幽怨与沉静,在生活绝望处的身毁心不毁,都或多或少地染上一些作者愈加成熟世故的色彩,人生在张爱玲的笔下愈发见其直突,以至小说一经连载便引起一阵轰动,有个跟曼桢同样遭遇的女子,从报社探悉出张爱玲的地址,竟寻到她的公寓里来,倚门大哭,使张爱玲感到手足无措。幸好那时她跟姑妈一起住,姑姑下楼去,好容易将其劝离。从技巧上看,这一时期的小说不如前二年走红时的小说机俏、华丽,但笔锋更显成熟老道。这与初时张爱玲下笔处所见到的“狂喜”有所不同。张爱玲曾说,她写作时,非常高兴,写完以后简直是“狂喜!”确实如此,在张爱玲的初期作品里,字里行间皆可见出作者用词的聪慧的欢喜。

每每在文章中,便能见出作者用笔时的愉悦与喜气,丝毫不见沾滞。而本时期的作品,这种欢喜已过,苍凉而廓大的人生背景已不是带喜气的词汇所能描摹的。她只是随着笔锋的游走,活现出人生背景上挣扎着的平凡魂灵。

除此外,这一时期她还写了电影剧本。一九四五年初,张爱玲将中篇小说《倾城之恋》改编成话剧,在上海公演,颇受观众欢迎。此后抗战胜利,日本已宣布无条件投降,而张爱玲与胡兰成的婚姻破裂,处于转型期的张爱玲,又写了《不了情》、《南北和》、《太太万岁》等电影剧本。新中国成立以后,除长篇小说《十八春》和中篇小说《小艾》问世并染有一定的时代气息,略着亮色,张爱玲在大陆再无新作问世。

一九五○年七月,张爱玲参加了上海市的第一届文代会。

这是夏衍同志的邀请。老作家夏衍是张爱玲小说的读者之一,抗战结束后,夏衍从重庆回到上海。一九四九年以后,又是上海文艺界的一号人物,出于爱才,夏衍曾准备邀请张爱玲做编剧,但因张爱玲较为复杂的名声还没有来得及告诉张爱玲,张爱玲已远走香港,成为后话。张爱玲出席上海第一届文代会时,衣着典雅、神色沉静,仍旧不爱与人交谈。她坐在会场的后排,旗袍外面罩了件网眼的白绒线衫,有一种“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沧桑感。一九五二年,张爱玲写信到香港大学,问是否可以继续读完因战争中断的大学,香港大学来信言可。于是,张爱玲离开上海到香港。夏衍听到此消息是一片惋惜之情,却不置一词。至此,张爱玲在人生的旅程上,完成了她的大陆生涯,留下传世精品《传奇》与《流言》,并一段短暂姻缘,又开始了她的旅外生涯。对于四十年代“横空出世”的张爱玲来说,她的创作高峰仅有两年,精品也仅有几部。由于她的别才别趣,又没有要成就大业的雄心,又由于现代文学较丰富的文学内容,还由于解放后的种种运动都使文学与政治紧密联系,张爱玲在现代文学史上如同流星划过,不曾在大陆得到过更高的重视。以至到目前,即使是对现代文学史很有研究的学者们,其中也有不少人仍认为张爱玲仅是一个三流作家。从政治倾向上来看张爱玲,她是入不了“流”的。如柯灵所曾经替她安排过,五。四时代的文学革命,主流是反帝反封建;三十年代的革命文学,主流是阶级斗争;抗日战争时期,主流是抗战文学,除此以外,皆不能入流。扳着手指算算,偌大文坛,哪个阶段都安放不下一个张爱玲。是上海沦陷,才给了她机会。让她大显身手地肆意挥洒对文学的狂喜的享用。这享用也未必不是一种对文化遗产的享用和对廓大人生的享用。于是,种种原因,张爱玲的文学生涯只有辉煌的两年鼎盛期,亦是命中注定。但对张爱玲在文学上的功过得失的评价,确实是一个客观存在,认识不认识,承认不承认,是时间问题,历史终会做出结论。

自一九五二年张爱玲到香港后,先是供职于美国新闻署的香港办事机构。之后,奉命为《今日世界》杂志写了两部长篇小说:《秧歌》、《赤地之恋》。这是两部思想倾向十分偏激的反共作品。

《秧歌》写的是农村题材。一个在上海帮工的女工月香,回到农村的所见所闻,皆与事实不符。“土改”后的农民们,虽然拥有地契而喜悦,但仍然不能维持温饱。以至被逼给军属交钱拜年,而闹成夫妻争死,放火烧仓的悲剧。很显然,这种题材不仅是张爱玲所陌生的,从根本上也是捏造与歪曲的。

离开了真实性的“传奇”,除了虚假和苍白,是没有艺术生命力的。《赤地之恋》亦如《秧歌》般是出自思想意识的片面而命题作文的。小说写了新中国成立后的几件大事,从“土改”、“三反”直至“抗美援朝”,而这三次重大运动,在张爱玲的笔下,皆为“出卖”

农民,“出卖”学生和知识分子,“出卖”基层干部的幕幕骗局。对于这种政治倾向性的小说,张爱玲显然是捉襟见肘,她仅是体习了一下旧艺,结果连自己也给予了很低的评价。张爱玲的解释是《赤地之恋》是在授权的情形下写成的,所以非常不满意,因为故事大纲已经固定了,还有什么地方可供作者发挥的呢?《秧歌》和《赤地之恋》的致命伤在于虚伪,描写的人、事、情、景全是凭空捏造,因此,便无艺术可言。所以,张爱玲应召而作的两部长篇,不幸被迅雨的话所言中:“奇迹在中国不算稀奇,可是都没有好收场。”

但因为这两部小说,尤其《秧歌》,张爱玲却认识了胡适,并因此结下了友谊。

在香港期间,张爱玲深居简出,连旧时文坛之友也不会见,社会上的传言也少,她已还原为一个平实的居民,默默无闻地生活在曾让她经历战事的香港,在“太平盛世”的生活里,却没有传奇性的新作问世。

一九五五年秋天,张爱玲移居美国纽约。最初由朋友介绍,在救世军办的职业女子宿舍借居,救世军是以救济贫民而出名的,因此投奔那里居住的不是穷愁潦倒的醉汉,便是寡居无双的胖太太们。张爱玲在此来往的,也仅是她旧时的好友炎樱以及极个别美国女人。在这样简陋的住处,张爱玲还请胡适来住处一坐。从一九五六年二月,张爱玲得到edward marc dowell colony的写作奖金,在二月间搬去colony所在的纽英伦州。这个写作基金会主要是为作家提供一个安静、舒适的环境。在这里,张爱玲遇见了她的第二个丈夫fedinand reyher赖雅先生。赖雅比张爱玲大三十岁。是一个很有才气的美国剧作家。当一九二七年客寓柏林时,与著名戏剧家布莱希特初会并相交,从此成为莫逆之交,以致他的名字曾被认为是布莱希特的笔名。赖雅是一位极有才华的作家,所有与他合作过的制片人和导演无不赞叹,他的老朋友辛克莱·刘易士也曾预言他会一夜成名。他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的信徒,在政治倾向上坚信马克思主义。

一九五六年八月,张爱玲与赖雅相识半年后结婚。这与张爱玲的第一次婚姻恰如正反两极。胡兰成反共到投敌叛国,而赖雅信仰共产主义到不相信任何有损于共产党的传说。从表面上看,这是极其矛盾的,但从这里,却反映出张爱玲对政治的一贯淡漠,她注重的是一个人的才华与情趣。赖雅是一个热情爽朗、外向型的人,这在性格上与张爱玲的内向封闭形成鲜明对比,因此,张爱玲能很快与赖雅结婚,除了赖雅本身的魅力,其它则只能说是缘份了。

一九五八年,张爱玲在纽英伦的期限满后,又申请去南加州享亭卡。哈特福基金会去住了半年。是请胡适先生作保。

这几年时间里,张爱玲仅写了短篇小说《五四遗事》。平时研究有关文学的理论与书籍,翻译些文章,并构思一部长篇小说。

一九六一年秋天,为搜集写作材料,张爱玲来到台湾,由当时还是学生作家王祯和陪同,访问了台湾风景秀丽的花莲。

正在访问途中,从美国打来长途电话,赖雅先生不幸中风,只得取消访问计划,回到美国。以后的几年时间里,张爱玲一直悉心照顾已经半瘫在床上的赖雅,无论是经济还是创作,对张爱玲来说,都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一九六七年,赖雅先生去世。赖雅先生去世不久,张爱玲曾受雷德克里芙女校的邀请,做驻校作家,在剑桥住过一段时间。两年后,张爱玲应邀在陈世骧教授主持的柏克莱加州大学中国研究中心任研究员,做一些翻译和研究工作。同时,在台港文学界,却涌起张爱玲热的高潮。台北皇冠出版社重印了她的作品,有《张爱玲短篇小说集》、《流言》、《秧歌》、《怨女》、《半生缘》(由《十八春》删节后半部而成,先在皇冠杂志刊出,后改名为《惘然记》)、《赤地之恋》。并有许多“张迷”研究、赏析张爱玲的小说。海外许多学者视之为中国现代最优秀的小说家,有一部《近代中国小说史》甚至用四十页的篇幅评论她,而仅用二十六页评论鲁迅,有的甚至将其与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相提并论,认为毫不逊色。这当然不乏“溢美”之词,其中也不乏一些政治因素,但从中我们可见张爱玲在海外的影响甚广。台大外文系毕业的水晶先生,既是“张迷”,又是张爱玲小说较为出色的研究者。并著有《张爱玲的小说艺术》一书。在这本书里,水晶记载了张爱玲晚年在美国的一些生活情况,并记录了他与张爱玲交谈作品印象的珍贵的谈话。

初访张爱玲时,张爱玲并不见。张爱玲从传话器里对水晶说:“因为感冒,躺在床上,很抱歉。”此时张爱玲虽还在加州大学陈世骧教授主持的centre for chinese studies做事,上班时间大概总在下午三、四点钟,到午夜为止,完全与常人不一样的作息时间,自然,就连她的同事也不易见到她。一星期后,水晶又给张爱玲电话,通话时已是凌晨两点钟,恰逢张爱玲精神尚健,故能长谈几句。她向水晶说,去上班是为楼里太热,而班上有冷气。她一患感冒就不能讲话,因为一讲话就想吐。张爱玲仍是说地道的北京话。随后她要去水晶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并答应他先写张便条,然后再电话联系,然后才能定下约见时间。此为水晶二见张爱玲“不遇”。

此后水晶又等了一个多月,第三次,水晶终于“遇”见了张爱玲,张爱玲很瘦,她穿着高领结青莲色旗袍,头发是“五凤翻飞”式的,斜签身子坐在沙发上,“逸兴遄飞,笑容可掬”。“她的起居室有如雪洞一般,墙上没有一些装饰和照片,迎面一排落地玻璃长窗。在她的起居室里,非常意外的是竟找不到一张书桌,仅有一张上海人所谓”夜壶箱“的小桌子。

因得知水晶已订婚,张爱玲还特意为水晶准备了一瓶八盎司重的chanel no. 5版香水,送给他的未婚妻。水晶对张爱玲的细心和周到感到十分意外,于是,张爱玲与水晶间的谈话也随之轻松、愉快起来。他们谈风俗习惯,谈章回小说,谈张爱玲的作品。这期间张爱玲共喝了四杯咖啡,她自己解释,她一喝咖啡,便喝个不停。她自己介绍自己的起居情况是:大概每天中午起床,天亮时才休息。这习惯养成很久了,是和月亮共进退的人。所以,她看到月亮的次数也比常人多,故而她的小说对月亮的意象描写便格外地玲珑剔透。

张爱玲还介绍了她平时的阅读情况。平常最喜爱看的是通俗英文小说,阅读对她来说已成了第二生命。她笑着说,引用她的已逝世的美国丈夫的话来说,她专看“垃圾”,并说等到六月份工作一结束,便用英文写一篇关于《红楼梦》的考证,并把英译《海上花》的工作做完。

谈话结束时,已是凌晨二时半。这次会面,足足谈了七小时。这是张爱玲在美生活的唯一文字资料。

张爱玲从一九七三年开始,便迁居美国洛杉矶,在那里完成了《红楼梦魇》,翻译了《海上花列传》,并写了几万字的书评和杂感。她一直过着独居的生活,杜门谢客,很少与外界联系。最有成绩的,要算她的《红楼梦魇》的出版,对于十二岁就捧《红楼梦》狂读的张爱玲来说,《红楼梦》已读得太熟了,“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就会跳出来”,并始终对此有一种狂热。她用近十年的时间,写了一部《红楼梦魇》。正可谓:“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从此可见张爱玲的淡泊心志,宁静生活,世世尘尘已经不能流入她的世界。她永远生活在潮流的外面一九八九年上半年,张爱玲外出时被一南美青年驶车撞了一下,右肩骨裂。为配合治疗,每天做早操,做理疗,目前已有好转。张爱玲已经七十岁了,但她的头脑仍然清醒而敏捷,常有短文见诸报端。

一颗彗星划出一个美丽的轨道,在浩渺的宇宙瞬间辉煌而过。张爱玲不是彗星,但她还是为我们留下了一代精文、精品、精人。她的短暂却又夺目的创作生涯,好比她最爱用的词汇,一个美丽而又苍凉的手式,它给人一种回味,一种启发,如她自己言:“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张爱玲属于她那个世界。若是在她有生之年,她能再打开生命的另一扇窗子,也许她会发现,生命其实是旧时的照片,你拍下什么,便会留下什么。张爱玲留给了我们融汇古今文化的良多历史旧影。细心而又耐心的读者重读张爱玲的作品,定会从中获得一些深远的启迪。

三稿于一九九一年五月北京

张爱玲作品系年

一、小说《牛》,上海圣玛利亚女校《国光》创刊号,1936年。

《霸王别姬》,《国光》第九期,1937年。

《沉香屑第一炉香》,上海《紫罗兰》杂志,1943年5月,收入《传奇》。

《沉香屑第二炉香》,《紫罗兰》,1943年6月,收入《传奇》。

《茉莉香片》,上海《杂志》月刊第11卷4期,1943年7月,收入《传奇》。

《心经》,上海《万象》月刊第2—3期,1943年8月,收入《传奇》。

《倾城之恋》,《杂志》第11卷6—7期,1943年9—10月,收入《传奇》。

《琉璃瓦》,《万象》第5期,1943年11月,收入《传奇》。

《金锁记》,《杂志》第12卷2期,1943年11—12月,收入《传奇》。

《封锁》,上海《天地》月刊第2期,1943年11月,收入《传奇》。

《连环套》,《万象》7—10期,1944年1—6月,收入《张看》。

《年青的时候》,《杂志》第12卷5期,1944年2月,收入《传奇》。

《花凋》,《杂志》第12卷6期,1944年3月,收入《传奇》。

《红玫瑰与白玫瑰》,《杂志》第13卷2—4期,1944年5—7月,收入《传奇》。

《殷宝滟送花楼会》,《杂志》第14卷2期,1944年11月,收入《惘然记》。

《等》,《杂志》第14卷3期,1944年12月,收入《传奇》。

《桂花蒸 阿小悲秋》,上海《苦竹》月刊第2期,1944年12月,收入《传奇》。

《留情》,《杂志》第14卷5期,1945年2月,收入《传奇》。

《创世纪》,《杂志》第14卷6期,第15卷1、3期,1945年3—6月,收入《张看》。

《鸿鸾禧》,发表刊物及年月不详,收入《传奇》。

《多少恨》,上海《大家》月刊第2—3期,1947年5—6月,收入《惘然记》,台湾皇冠出版社,1983年6月。

《小艾》,上海《亦报》,1950年连载,江苏文艺出版社,1987年7月。

《十八春》,上海《亦报》连载,1951年出单行本。

《秧歌》,香港《今日世界》月刊,1954年。

《赤地之恋》,香港《今日世界》,1954年。

《五四遗事》,台北《文学》杂志,1957年,收入《惘然记》。

《怨女》,香港《星岛晚报》连载,1966年,台北皇冠出版社出版,1968年。

《半生缘》,1968年,先在台湾《皇冠》杂志刊出,后改名为《惘然记》,收入《惘然记》。

《相见欢》,收入《惘然记》。

《色,戒》,台湾《中国时报·人间副刊》,1979年,收入《惘然记》。

《浮花浪蕊》,收入《惘然记》,1983年。

(以上三篇约作于1950年,发表时间晚。)

二、散文《迟暮》,上海圣玛利亚女校《凤藻》1933年刊。

《秋雨》,上海圣玛利亚女校《凤藻》1936年刊。

书评四篇,《国光》第1、6期,1936—1937年。

《论卡通画之前途》,上海圣玛利亚女校《凤藻》1937年刊。

《牧羊者素描》,上海圣玛利亚女校《凤藻》1937年刊。

《心愿》,上海圣玛利亚女校《凤藻》1937年刊。

《天才梦》,西风出版社征文,1939年,收入《张看》。

《到底是上海人》,《杂志》第11卷5期,1943年8月,收入《流言》。

《洋人看京戏及其它》,上海《古今》半月刊第33期,1943年《更衣记》,《古今》第34期,1943年12月,收入《流言》。

《公寓生活记趣》,《天地》第3期,1943年12月,收入《流言》。

《道路以目》,《天地》第4期,1944年1月,收入《流言》。

《必也正名乎》,《杂志》第12卷4期,1944年1月,收入《流言》。

《烬余录》,《天地》第5期,1944年2月,收入《流言》。

《谈女人》,《天地》第6期,1944年3月,收入《流言》。

《小品三则》(包括《走!走到楼上去》、《有女同车》、《爱》),《杂志》第13卷1期,1944年4月,收入《流言》。

《论写作》,《杂志》第13卷1期,1944年4月,收入《张看》。

《童言无忌》,《天地》第7、8期,1944年5月,收入《流言》。

《造人》,《天地》第7、8期,1944年5月,收入《流言》。

《打人》,《天地》第9期,1944年6月,收入《流言》。

《说胡萝卜》,《杂志》第13卷4期,1944年7月,收入《流言》。

《私语》,《天地》第10期,1944年7月,收入《流言》。

《中国人的宗教》,《天地》第11—13期,1944年8—10月。

《诗与胡说》,《杂志》第13卷5期,1944年8月,收入《流言》。

《写什么》,《杂志》第13卷5期,1944年8月,收入《流言》。

《〈传奇〉再版序》,1944年9月。

《炎樱语录》,上海《小天地》第1期,1944年9月,收入《流言》。

《散戏》,《小天地》第1期,1944年9月。

《忘不了的画》,《杂志》第13卷6期,1944年9月,收入《流言》。

《谈跳舞》,《天地》第14期,1944年11月,收入《流言》。

《谈音乐》,《苦竹》第1期,1944年11月,收入《流言》。

《自己的文章》,《苦竹》第2期,1944年12月,收入《流言》。

《夜营的喇叭》《借银灯》《银宫就学记》《存稿》《雨伞下》《谈画》(以上均收入《流言》中,发表刊物及年月不详)

《气短情长及其它》,《小天地》第4期,1945年1月。

《〈卷首玉照〉及其它》,《天地》第17期,1945年2月。

《双声》,《天地》第18期,1945年3月。

《吉利》,《杂志》第15卷1期,1945年4月。

《我看苏青》,《天地》第19期,1945年4月。

《姑姑语录》,《杂志》第15卷2期,1945年5月,收入《张看》。

《中国的日夜》,收入《传奇》增订本,1947年。

《华丽缘》,上海《大家》月刊创刊号,1947年4月,收入《惘然记》。

《有几句话同读者说》,收入《传奇》增订本。

《〈太太万岁〉题记》,上海《大公报、戏剧与电影》1947年12月3日。

《张爱玲短篇小说集。自序》,1954年7月。

《〈爱默森文选〉译者序》1964年。

《忆胡适之》,台湾《中国时报。人间副刊》,收入《张看》,1976年。

《谈看书》,台湾《中国时报。人间副刊》,收入《张看》,1976年。

《谈看书后记》,台湾《中国时报。人间副刊》,收入《张看》,1976年。

《〈红楼梦魇〉自序》,台湾皇冠出版社,1976年。

《〈张看〉自序》,台湾皇冠出版社,1976年5月。

《〈惘然记〉序》,台湾皇冠出版社,1983年6月。

国语本《海上花》译后记,1983年10月1日、2日台北《联合报》副刊。

《〈海上花〉的几个问题》(英译本序),1984年1月3日台北《联合报》副刊。

《表姨细姨及其他》,台湾皇冠出版社,1988年。

《谈吃与画饼充饥》,台湾皇冠出版社,1988年。

《“嗄?”?》,1989年9月25日台北《联合报》副刊。

《草炉饼》,1990年2月9日台北《联合报》副刊。

三、电影剧本《未了情》,1947年。

《太太万岁》1947年。

《情场如戏场》(改编),1956年摄制,收入《惘然记》。

四、学术论著《红楼梦魇》,台湾皇冠出版社,1976年。

《〈海上花列传〉评注》,台湾《皇冠》杂志刊出,1981年。

五、译文《海上花列传》(汉译英)。

《美国现代七大小说家》(与人合译,英译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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