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四· 艺苑一瞥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谈跳舞

中国是没有跳舞的国家。从前大概有过,在古装话剧电影里看到,是把雍容揖让的两只大袖子徐徐伸出去,向左比一比,向右比一比;古时的舞女也带着古圣贤风度,虽然单调一点,而且根据唐诗,“舞低杨柳楼心月”,似乎是较泼辣的姿态,把月亮都扫下来了,可是实在年代久远,“大垂手”、“小垂手”究竟是怎样的步骤,无法考查了,凭空也揣拟不出来。明朝清朝虽然还是笼统地歌舞并称,舞已经只剩下戏剧里的身段手势。就连在从前有舞的时候,大家也不过看看表演而已,并不参加。所以这些年来,中国虽有无数的人辛苦做事,为动作而动作,于肢体的流动里感到飞扬的喜悦,却是没有的。(除非在背人的地方,所以春宫画特别多。)浩浩荡荡的国土,而没有山水欢呼拍手的气象,千年万代的静止,想起来是有点可怕的。中国女人的腰与屁股所以生得特别低,背影望过去,站着也像坐着。

然而现在的中国人很普遍地跳着社交舞了。有人认为不正当,也有人为它辩护,说是艺术,如果在里面发现色情趣味,那是自己存心不良。其实就普通的社交舞来说,实在是离不开性的成份的,否则为什么两个女人一同跳就觉得无聊呢?

装扮得很像样的人,在像样的地方出现,看见同类,也被看见,这就是社交。话说多了怕露出破绽,一直说着“今天天气哈哈哈”,这“哈哈哈”的部分实在是颇为吃力的;为了要避免交换思想,所以要造出各种谈话的替代品,例如“手谈”。跳舞是“脚谈”,本来比麻将扑克只有好,因为比较基本,是最无伤的两性接触。但是里面艺术的成份,如果有的话,只是反面的:跳舞跳得好的人没有恶劣重拙的姿态,不踩对方的脚尖,如此而已。什么都讲究一个“写意相”,所以我们的文明变得很淡薄。

外国的老式跳舞,也还不是这样的,有深艳的感情,契诃夫小说里有这么一段,是我所看见的写跳舞最好的文章:“她又和一个高大的军官跳波兰舞;他动得很慢,仿佛是着了衣服的死尸,缩着肩和胸,很疲倦地踏着脚。——他跳得很吃力的,而她又偏偏以她的美貌和赤裸裸的颈子鼓动他,刺激他;她的眼睛挑拨地燃起火来,她的动作是热情的,他渐渐地不行了,举起手向着她,死板得同国王一样。

“看的人齐声喝采:”好呀!好呀!‘“但是,渐渐的那高大的军官也兴奋起来了;他慢慢地活泼起来,为她的美丽所克服,跳得异常轻快,而她呢,只是移动她的肩部,狡狯地看着他,仿佛现在她做了王后,他做了她的奴隶。”

现在的探戈,情调和这略有点相像,可是到底不同。探戈来自西班牙。西班牙是个穷地方,初发现美洲殖民地的时候大阔过一阵,阔得荒唐闪烁,一船一船的金银宝贝往家里运。

很快地又败落下来,过往的华美只留下一点累赘的回忆,女人头上披的黑累丝纱,头发上插的玳瑁嵌宝梳子;男人的平金小褂,鲜红的阔腰带,毒药,匕首,抛一朵玫瑰花给斗牛的英雄——没有罗曼斯,只有罗曼斯的规矩。这夸大,残酷,黑地飞金的民族,当初的发财,因为太突兀,本就有噩梦的阴惨离奇,现在的穷也是穷得不知其所以然,分外地绝望。他们的跳舞带一点凄凉的酒意,可是心里发空,再也灌不醉自己,行动还是有许多虚文,许多讲究。永远是循规蹈矩地拉长了的进攻回避,半推半就,一放一收的拉锯战,有礼貌的淫荡。

这种罗嗦,现代人是并不喜欢的,因此探戈不甚流行,舞场里不过偶然请两个专家来表演一下,以资点缀。

美国有一阵子举国若狂跳着jitterbugs(翻译出来这种舞可以叫做“惊蛰”),大家排队开步走像在幼稚园的操场上,走几步,擎起一只手,大叫一声“哦咦!”叫着,叫着,兴奋起来,拼命踢跳,跳到筋疲力尽为止。倦怠的交际花,商人,主妇,都在这里得到解放,返老还童了。可是头脑简单不一定是稚气。孩子的跳舞并不是这样的,倒近于伊莎多娜。邓肯提倡的自由式,如果有格律,也是比较悠悠然的。

印度有一种癫狂的舞,也与这个不同,舞者剧烈地抖动着,屈着膝盖,身子矮了一截,两腿不知怎样绞来绞去,身子底下烧了个火炉似地,坐立不安。那音乐也是痒得难堪,高而尖的,抓爬的聒噪。歌者嘴里就像含了热汤,喉咙颤抖不定。这种舞的好,因为它仿佛是只能如此的,与他们的气候与生活环境相谐和,以此有永久性。地球上最早开始有动物,是在泥沼里。那时候到处是泥沼,终年湿热,树木不生,只有一丝丝壮大的厚叶子水草。太阳炎炎晒在污黑的水面上,水底有小的东西蠢动起来了,那么剧烈的活动,可是没有形式,类如气体的蒸发。看似龌龊,其实只是混沌。龌龊永远是由于闭塞,由于局部的死;那样元气旺盛的东西是不龌龊的。这种印度舞就是如此。

文明人要原始也原始不了;他们对野蛮没有恐怖,也没有尊敬。他们自以为他们疲倦了的时候可以躲到孩子里去,躲到原始人里去,疏散疏散,其实不能够——他们只能在愚蠢中得到休息。

我在香港,有一年暑假里,修道院附属小学的一群女孩搬到我们宿舍里来歇夏。饭堂里充满了白制服的汗酸气与帆布鞋的湿臭,饭堂外面就是坡斜的花园,水门汀道,围着铁栏杆,常常铁栏杆外只有雾或是雾一样的雨,只看见海那边的一抹青山。我小时候吃饭用的一个金边小碟子,上面就描着这样的弯眉似的青山,还有绿水和船和人,可是渐渐都磨了去了,只剩下山的青。这碟子和一双红骨筷,我记得很清楚,看到眼前这些孩子的苦恼,虽然一样地讨厌她们,有时候也觉得漠漠的悲哀。她们虽然也成天吵嚷着,和普通小孩没有什么不同,只要一声叱喝,就统统不见了,仿佛一下子给抹掉了,可是又抹不干净,清空的饭堂里,黑白方砖上留着横七竖八的鞋印子和湿阴阴的鞋臭。她们有一只留声机,一天到晚开唱同样的一张片子,清朗的小女子的声音唱着:“我母亲说的,我再也不能和吉卜赛人到树林里去。”

最快乐的时候也还是不准,不准,一百个不准。大敞着饭堂门,开着留声机,外面陡地下起雨来,啪啪的大点打在水门汀上,一打一个乌痕。俄国女孩纳塔丽亚跟着唱片唱:“我母亲说的,我再也不能”两臂上伸,一扭一扭在雨中跳起舞来了。大家笑着喊:“纳塔丽亚,把耳朵动给我们看!”

纳塔丽亚的耳朵会动。她和她姊妹玛丽亚都是孤儿,给个美国太太拣去,养到五六岁,大人回国去,又把她们丢给此地的修道院。在美国人家里似乎是非常享福的,自己也不明白怎么会落到这凄惨的慈善的地方,常常不许做声,从腥气的玻璃杯里喝水,面包上敷一层极薄的淡红果酱,背诵经文,每次上课下课全班緺款下跪做祷告。纳塔丽亚苍白的小长脸上,绿眼睛狭窄地一笑,显得很惫赖。像普通的烂污的俄国女人,她脾气好而邋遢,常常挨打。

她姊姊玛丽亚比较懂事,对上头人知道恭顺,可是大蓝眼睛里也会露出钝钝的恨毒。玛丽亚生着美丽的小凸脸,才来的时候,听说有一头的金黄鬈发,垂到脚跟,修道院的尼僧因为梳洗起来太麻烦,给她剪了去。

有一次我们宿舍里来过贼,第二天早上发现了,女孩们兴奋地楼上楼下跑,整个的暑假没有这么自由快乐过。她们拥到我房门口问:“爱玲小姐,你丢了什么吗?”充满了希望,仿佛应当看见个空房间。我很不安地说没丢什么。

还有个暹罗女孩子玛德莲,家在盘谷,会跳他们家乡祭神的舞,纤柔的棕色手腕,折断了似地别到背后去。庙宇里的舞者都是她那样的十二三岁的女孩,尖尖的棕黄脸刷上白粉,脸是死的,然而下面的腰腿手臂各有各的独立的生命,翻过来,拗过去,活得不可能,各自归荣耀给它的神。然而家乡的金红煊赫的神离这里很远了。玛德莲只得尽力照管自己,成为狡黠的小奴才。

除开这些孩子,我们自己的女同学,马来亚来的华侨,大都经过修道院教育。淡黑脸,略有点刨牙的金桃是娇生惯养的,在修道院只读过半年书,吃不了苦。金桃学给大家看马来人怎样跳舞的:男女排成两行,摇摆着小步小步走,或是仅只摇摆;女的捏着大手帕子悠悠挥洒,唱道:“沙扬啊!沙扬啊!”沙扬是爱人的意思;歌声因为单调,更觉得太平美丽。

那边的女人穿洋装或是短袄长裤,逢到喜庆大典才穿旗袍。城中只有一家电影院,金桃和其他富户的姑娘每晚在戏园子里遇见,看见小姊妹穿着洋装,嘴里并不做声,急忙在开演前赶回家去换了洋装再来。她生活里的马来亚是在蒸闷的野蛮的底子上盖一层小家气的文明,像一床太小的花洋布棉被,盖住了头,盖不住脚。

从另一个市镇来的有个十八九岁的姑娘,叫做月女,那却是非常秀丽的,洁白的圆圆的脸,双眼皮,身材微丰。第一次见到她,她刚到香港,在宿舍的浴室里洗了澡出来,痱子粉喷香,新换上白底小花的睡衣,胸前挂着小银十字架,含笑鞠躬,非常多礼。她说:“这里真好。在我们那边的修道院里读书的时候,洗澡是大家一同洗的,一个水门汀的大池子,每人发给一件白罩衫穿着洗澡。那罩衫的式样”她掩着脸吃吃笑起来,仿佛是难以形容的。“你没看见过那样子——背后开条缝,宽大得像蚊帐。人站在水里,把罩衫搂到膝盖上,偷偷地在罩衫底下擦肥皂。真是”她脸上时常有一种羞耻伤恸的表情,她那清秀的小小的凤眼也起了红锈。她又说到那修道院,园子里生着七八丈高的笔直的椰子树,马来小孩很快地盘呀盘,就爬到顶上采果子了,简直是猴子。不知为什么,就说到这些事她脸上也带着羞耻伤恸不能相信的神气。

她父亲是商人,好容易发达了,盖了座方方的新房子,全家搬进去住不了多时,他忽然迷上了个不正经的女人,把家业抛荒了。

“我们在街上遇见她都远远地吐口唾沫。都说她一定是懂得巫魇的。”

“也许不必用巫魇也能够”我建议。

“不,一定是巫魇!她不止三十岁了,长得又没什么好。”

“即使过了三十岁,长得又不好,也许也”

“不,一定是巫魇,不然他怎么那么昏了头,回家来就打人——前两年我还小,给他抓住了辫子把头往墙上撞。”

会妖法的马来人,她只知道他们的坏。“马来人顶坏!骑脚踏车上学去,他们就喜欢追上来撞你一撞!”

她大哥在香港大学读书,设法把她也带出来进大学。打仗的时候她哥哥嘱托炎樱与我多多照顾她,说:“月女是非常天真的女孩子。”她常常想到被强奸的可能,整天整夜想着,脸色惨白浮肿。可是有一个时期大家深居简出,不大敢露面,只有她一个人倚在阳台上看排队的兵走过,还大惊小怪叫别的女孩子都来看。

她的空虚是像一间空闲着的,出了霉虫的白粉墙小房间,而且是阴天的小旅馆——华侨在思想上是无家可归的,头脑简单的人活在一个并不简单的世界里,没有背景,没有传统,所以也没有跳舞。月女她倒是会跳交际舞的,可是她只肯同父亲同哥哥跳。

在上海的高尚仕女之间,足尖舞被认为非常高级的艺术。

曾经有好几个朋友这样告诉我:“还有那颜色!单为了他们服装布景的颜色你也得去看看!那么鲜明——你一定喜欢的。”他们的色彩我并不喜欢,因为太在意想中。阴森的盗窟,照射着蓝光,红头巾的海盗,觳觫的难女穿着白袍,回教君王的妖妃,黑纱衫上钉着蛇鳞亮片。同样是廉价的东西,这还不及我们的香烟画片来得亲切可恋,因为不是我们的。

后宫春色那一幕,初开幕的时候,许多舞女扮出各种姿态,凝住不动,嵌在金碧辉煌的布景里,那一刹那的确有点像中古时代僧侣手抄书的插画,珍贵的“泥金手稿”,细碎的金色背景,肉红的人,大红,粉蓝的点缀。但是过不了一会,舞女开始跳舞,空气即刻一变,又沦为一连串的香烟画片了。我们的香烟画片,我最喜欢它这一点:富丽中的寒酸。画面用上许多金色,凝妆的美人,大乔二乔,立在洁净发光的方砖地上,旁边有朱漆大柱,锦绣帘幕,但总觉得是穷人想象中的富贵,空气特别清新。我喜欢反高潮——艳异的空气的制造与突然的跌落,可以觉得传奇里的人性呱呱啼叫起来。可是足尖舞里的反高潮我不能够原谅;就连坐在最后一排也看得见俄罗斯舞女大腿上畸形发达的球状的筋,那坚硬臃肿的白肉,也替她们担忧,一个不小心,落脚太重,会咚地一响。

舞剧《科赛亚》,根据拜伦的长诗;用舞来说故事,也许这种故事是特别适宜的,就在拜伦诗里也充满了风起云涌的动作。但是这里的动作,因为要弄得它简单明了,而又没有民间传说的感情作底子,结果很浅薄。被掠卖的美人,像笼中的鸟,绝望地乱飞乱撞。一身表情,而且永远是适当的表情,所以无味而且不真实。真实往往是不适当的。譬如《红楼梦》,高鹗续成的部分,与前面相较,有一种特殊的枯寒的感觉,并不是因为贾家败落下来了,应当奄奄无生气,而是他写得不够好的缘故。高鹗所拟定的收场,不能说他不合理,可是理到情不到,里面的情感仅仅是sentiments,不像真的。

《科赛亚》里的英雄美人经过许多患难,女的被献给国王,王妃怕她夺宠,放她和她的恋人一同逃走。然而他们的小船在大风浪里沉没了。最后一幕很短,只看到机关布景,活动的海涛,天上的云速速往后移,表示小舟的前进。船上挤满了人,抢救危亡之际也还手忙脚乱摆了两个足尖舞的架势,终于全体下沉,那样草草的悲壮结局在我看来是非常可笑的。机关布景,除了在滑稽歌舞杂耍(vaudeville)里面,恐怕永远是吃力不讨好。看惯了电影里的风暴,沉船,战争,火灾,舞台上的直接表现总觉得欠真实。然而中国观众喜欢的也许正是这一点。话剧《海葬》就把它学了去,这次没有翻船,船上一大群人之间跳下了两个,扑咚蹬在台板上,波涛汹涌,齐腰推动着,须臾,方才一蹲身不见了。船继续地往前划,观众受了很大的震动起身回家。据说非得有这样的东西才能够把他们送走,不然他们总以为戏还没有完。

印度舞我只看过一次。舞者阴蒂拉。黛薇并不是印度人,不知是中欧哪一个小国里的,可是在印度经过特别训练,以后周游列国,很出名。那一次的表演是非正式的,台很小,背景只是一块简陋的幕,可是那瘦小的妇人合着手坐在那里,盘起一只腿,脚搁在膝盖上,静静垂下清明的衣褶,却真有天神的模样。许久,她没有动。印度的披纱,和希腊的古装相近,这女人非但没有希腊石像的肉体美,而且头太大,眼睛太大,坚硬的小瘪嘴,已经见得苍老,然而她的老是没有年岁的,这样坐着也许有几千年。望到她脸上有一种冷冷的恐怖之感,使人想起萧伯纳的戏《长生》,“back to methuse-lah,”戏里说将来人类发展到有一天,不是胎生而是卵生,而且儿童时期可以省掉了,蛋里孵出来的就是成熟的少男少女,大家跳舞作乐恋爱画图塑像,于四年之内把这些都玩够了,厌倦于一切物质的美,自己会走开去,思索艰深的道理。这样可以继续活到千万年,仅仅是个生存着的思想,身体被遗忘了,风吹日晒,无分男女,都是黑瘦,直条条的,腰间围一块布。未满四岁的青年男女把他们看作怪物,称他们为“古人”。虽有“男性的古人”与“女性的古人”之分,看上去并没多少不同。他们研究数理科学贯通到某一个程度,体质可以自由变化,随时能够生出八条手臂;如果要下山,人可以瘫倒了成为半液体,顺着地势流下去。阴蒂拉。黛薇的舞,动的部分就有那样的感觉。她掐着手指,并着两指,翘起一指,迅疾地变换着,据说每一个手势在婆罗门教的传统里都有神秘的象征意义,但据我看来只是表示一种对于肢体的超人的控制,仿佛她的确能够随心所欲长出八条手臂来。

第二支舞,阴蒂拉。黛薇换了一条浅色的披纱,一路拍着手跳出来,踢开红黄相间的百褶褶,臂上金钏铿锵,使人完全忘记了她的老丑。圆眼珠闪闪发光,她是古印度的少女,得意扬扬形容给大家看她的情人是什么模样,有多高,肩膀有多宽,眼睛是怎样的,鼻子,嘴,胸前佩着护心镜,腰间带着剑,笑起来是这样的,生起气来这样的描写不出,描写不出——你们自己看罢!他就快来了,就快来了。她屡次跑去张看,攀到树上掺望,在井里取水洒在脸上,用簪子蘸了铜质混合物的青液把眼尾描得长长的。

阴蒂拉。黛薇自己编的有一个节目叫做《母亲》,跳舞里加入写实主义的皮毛,很受欢迎,可是我讨厌它。死掉了孩子的母亲惘惘地走到神龛前跪拜,回想着,做梦似地摇着空的摇篮,终于愤怒起来,把神龛推倒了,砰地一声,又震惊于自己的叛道,下跪求饶了。题材并不坏,用来描写多病多灾的印度,印度妇女的迷信与固执的感情,可以有一种深而狭的悲惨。可是这里表现的只有母爱——应当加个括弧的“母爱”。母爱这大题目,像一切大题目一样,上面做了太多的滥调文章。普通一般提倡母爱的都是做儿子而不做母亲的男人,而女人,如果也标榜母爱的话,那是她自己明白她本身是不足重的,男人只尊敬她这一点,所以不得不加以夸张,浑身是母亲了。其实有些感情是,如果时时把它戏剧化,就光剩下戏剧了;母爱尤其是。

提起东宝歌舞团,大家必定想起广告上的短裤子舞女,歪戴着鸡心形的小帽子。可是她们的西式跳舞实在很有限,永远是一排人联臂立正,向右看齐,屈起一膝,一踢一踢;呛地一声锣响,把头换一个方向,重新来过;进去换一套衣服,又重新来过。西式节目常常表演,听说是因为中国观众特别爱看的缘故。我只喜欢她们跳自己的舞,有一场全体登台,穿着明丽的和服,排起队来,手搭在前面人的背上,趔趄着脚,碎步行走,一律把头左右摇晃,活络的颈子仿佛是装上去的,整个地像小玩具,“绢制的人儿”。把女人比作玩具,是侮辱性的,可是她们这里自己也觉得自己是好玩的东西,一颗头可以这样摇那样摇——像小孩玩弄自己的脚趾头,非常高兴而且诧异。日本之于日本人,如同玩具盒的纸托子,挖空了地位,把小壶小兵嵌进去,该是小壶的是小壶,该是小兵的是小兵。从个人主义者的立场来看这种环境,我是不赞成的,但是事实上,把大多数人放进去都很合适,因为人到底很少例外,许多被认为例外或是自命为例外的,其实都在例内。社会生活的风格化,与机械化不同,来得自然,总有好处。由此我又想到日本风景画里点缀的人物,那决不是中国画里飘飘欲仙的渔翁或是拄杖老人,而是极家常的;过桥的妇女很可能是去接学堂里的小孩。画上的颜色也是平实深长的,蓝塘绿柳树,淡墨的天,风调雨顺的好年成,可是正因为天下太平,个个安分守己,女人出嫁,伺候丈夫孩子,梳一样的头,说一样的客气话,这里面有一种压抑,一种轻轻的哀怨,成为日本艺术的特色。

东宝歌舞团还有一支舞给我极深的印象,《狮与蝶》。舞台上的狮子由人扮,当然不会太写实。中国的舞狮子与一般石狮子的塑像,都不像狮子而像叭儿狗,眼睛滚圆突出。我总疑心中国人见到的狮子都是进贡的,匆匆一瞥,没看仔细,而且中国人不知为什么特别喜欢创造怪兽,如同麒麟之类——其实人要创造,多造点房子瓷器衣料也罢了,造兽是不在行的。日本舞里扮狮子的也好好地站着像个人,不过戴了面具,大白脸上涂了下垂的彩色条纹,脸的四周生着朱红的鬃毛,脑后拖着蓬松的大红尾巴,激动的时候甩来甩去。《狮与蝶》开始的时候,深山里一群蝴蝶在跳舞,两头狮子在正中端坐,锣鼓声一变,狮子甩动鬃尾立起来了,的确有狮子的感觉,蝴蝶纷纷惊散;像是在梦幻的边缘上看到异象,使人感到华美的,玩具似的恐怖。

这种恐怖是很深很深的小孩子的恐怖。还是日本人顶懂得小孩子,也许因为他们自己也是小孩。他们最伟大的时候是对小孩说话的时候。中国人对小孩的态度很少得当的。外国人老法一点的是客气而疏远,父母子女仿佛是事务上的结合,以冷淡的礼貌教会了小孩子说:“我可以再吃一片吗?我可以带小熊睡觉吗?”新法的父母未结婚先就攻读儿童心理学,研究得越多越发慌,大都偏于放纵,“亲爱的,请不要毁坏爸爸的书,”那样恳求着;吻他早安,吻他晚安,上学吻他,下课吻他。儿歌里说,“小女孩子是什么做成的?糖与香料,与一切好东西。”可是儿童世界并不完全是甜甜蜜蜜,光明玲珑,“小朋友,大家搀着手”那种空气。美国有一个革命性的美术学校,鼓励儿童自由作画,特殊的作品中有一张人像,画着个烂牙齿戴眼镜的坏小孩,还有一张画着红紫的落日的湖边,两个团头团脑的阴黑的鬼;还有一张,全是重重叠叠的小手印子,那真是可怕的。

日本电影《狸宫歌声》里面有个女仙,白木莲老树的精灵,穿着白的长衣,分披着头发,苍白的,太端正的蛋形小脸,极高极细的单调的小嗓子,有大段说白,那声音尽管娇细,听了叫人背脊上一阵阵发冷。然而确实是仙不是鬼,也不是女明星,与《白雪公主》卡通片里葡萄干广告式的仙女也大不相同。神怪片《狸宫歌声》与狄斯耐的卡通同是幻丽的童话,狄斯耐的《白雪公主》与《木偶奇遇记》是大人在那里卑躬曲节讨小孩的喜欢,在“狸宫歌声”里我找不出这样的痕迹。

有一阵子我常看日本电影,最满意的两张是《狸宫歌声》(原名《狸御殿》)与《舞城秘史》(原名《阿波之踊》)。

有个日本人藐视地笑起来说前者是给小孩子看的,后者是给没受过教育的小姐们看的,可是我并不觉得惭愧。《舞城秘史》的好,与它的传奇性的爱仇交织的故事绝不相干。固然故事的本身也有它动人之点:父亲被迫将已经定了亲的女儿送给有势力的人作妾,辞别祖先,父亲直挺挺跪着,含着眼泪,颤声诉说他的不得已,女儿跪在后面,只是俯伏不动,在那寒冷的白格扇的小小的厅堂里,有一种绵绵不绝的家族之情。未婚夫回来报仇,老仆人引她去和他见一面,半路上她忽然停住了,低着头,背过身去。仆人为难地唤着“小姐小姐”她只是低徊着。仆人说:“在那边等着呢。”催了又催,她才委委曲曲前去。未婚夫在沙滩上等候,历尽千辛万苦冒险相会,两人竟没有面对面说一句知心话;他自管向那边走去,感慨地说:“真想不到还有今天这一面”她默默地在后面跟随,在海边银灰色的天气里。他突然旋过身来,她却又掉过身去往回走,垂着头徐徐在前走,他便在后面远远跟着。最近中国话剧的爱情场面里可以看到类似的缠绵的步子,一个走,一个跟,尽在不言中。或是烈士烈女,大义凛然地往前踏一步,胆小如鼠的坏蛋便吓得往后退一步;目中无人地继续往前走,他便连连后退,很有跳舞的意味了。

《舞城秘史》以跳舞的节日为中心,全城男女老少都在耀眼的灰白的太阳下舒手探脚百般踢跳,唱着:“今天是跳舞的日子!谁不跳舞的是呆子!”许是光线太强的缘故,画面很淡,迷茫地看见花衣服格子布衣服里冒出来的狂欢的肢体脖项,女人油头上的梳子,老人颠动着花白的髻,都是淡淡的,无所谓地方色彩,只是人在人丛里,英雄抓住了他的仇人,一把捉住衣领,细数罪状,说了许多“怎么也落在我手里”之类的话,用日文来说,分外地长。跳舞的人们不肯做他的活动背景,他们不像好莱坞歌舞片里如林的玉腿那么服从指挥——潮水一般地涌上来,淹没了英雄与他的恩仇。画面上只看见跳舞,跳舞,耀眼的太阳下耀眼的灰白的旋转。再拍到英雄,英雄还在那里和他的仇人说话,不知怎么一来仇人已经倒在地下,被杀死了。拿这个来做传奇剧的收梢,真太没劲了,简直滑稽——都是因为跳舞。

谈音乐

我不大喜欢音乐。不知为什么,颜色与气味常常使我快乐,而一切的音乐都是悲哀的。

即使是所谓“轻性音乐”,那跳跃也像是浮面上的,有点假。譬如说颜色:夏天房里下着帘子,龙须草席上堆着一叠旧睡衣,摺得很齐整,翠蓝夏布衫,青绸裤,那翠蓝与青在一起有一种森森细细的美,并不一定使人发生什么联想,只是在房间的薄暗里挖空了一块,悄没声地留出这块地方来给喜悦。我坐在一边,无心中看到了,也高兴了好一会。

还有一次,浴室里的灯新加了防空罩,青黑的灯光照在浴缸面盆上,一切都冷冷地,白里发青发黑,镀上一层新的润滑,而且变得简单了,从门外望进去,完全像一张现代派的图画,有一种新的立体。我觉得是绝对不能够走进去的,然而真的走进去了。仿佛做到了不可能的事,高兴而又害怕,触了电似地微微发麻,马上就得出来。

总之,颜色这样东西,只有没颜落色的时候是凄惨的;但凡让人注意到,总是可喜的,使这世界显得更真实。

气味也是这样的。别人不喜欢的有许多气味我都喜欢,雾的轻微的霉气,雨打湿的灰尘,葱,蒜,廉价的香水。像汽油,有人闻见了要头昏,我却特意要坐在汽车夫旁边,或是走到汽车后面,等它开动的时候“布布布”放气。每年用汽油擦洗衣服,满房都是那清刚明亮的气息;我母亲从来不要我帮忙,因为我故意地把手脚放慢了,尽着汽油大量蒸发。

牛奶烧糊了,火柴烧黑了,那焦香我闻见了就觉得饿。油漆的气味,因为簇崭新,所以是积极奋发的,仿佛在新房子里过新年,清冷、干净,兴旺。火腿咸肉花生油搁得日子久,变了味,有一种“油哈”气,那个我也喜欢,使油更油得厉害,烂熟,丰盈,如同古时候的“米烂陈仓”。香港打仗的时候我们吃的菜都是椰子油烧的,有强烈的肥皂味,起初吃不惯要呕,后来发现肥皂也有一种寒香。战争期间没有牙膏,用洗衣服的粗肥皂擦牙齿我也不介意。气味总是暂时,偶尔的;长久嗅着,即使可能,也受不了。所以气味到底是小趣味。而颜色,有了个颜色就有在那里了,使人安心。颜色和气味的愉快性也许和这有关系。不像音乐,音乐永远是离开了它自己到别处去的,到哪里,似乎谁都不能确定,而且才到就已经过去了,跟着又是寻寻觅觅,冷冷清清。

我最怕的是凡哑林,水一般地流着,将人生紧紧把握贴恋着的一切东西都流了去了。胡琴就好得多,虽然也苍凉,到临了总像是北方人的“话又说回来了”,远兜远转,依然回到人间。

凡哑林上拉出的永远是“绝调”,回肠九转,太显明地赚人眼泪,是乐器中的悲旦。我认为戏里只能有正旦贴旦小旦之分而不应当有“悲旦”,“风骚泼旦”,“言论老生”。(民国初年的文明戏里有专门发表政治性演说的“言论老生”。)

凡哑林与钢琴合奏,或是三四人的小乐队,以钢琴与凡哑林为主,我也讨厌,零零落落,历碌不安,很难打成一片,结果就像中国人合作的画,画一个美人,由另一个人补上花卉,又一个人补上背景的亭台楼阁,往往没有情调可言。

大规模的交响乐自然又不同,那是浩浩荡荡五四运动一般地冲了来,把每一个人的声音都变了它的声音,前后左右呼啸嘁嚓的都是自己的声音,人一开口就震惊于自己的声音的深宏远大;又像在初睡醒的时候听见人向你说话,不大知道是自己说的还是人家说的,感到模糊的恐怖。

然而交响乐,因为编起来太复杂,作曲者必须经过艰苦的训练,以后往往就沉溺于训练之中,不能自拔。所以交响乐常有这个毛病:格律的成份过多。为什么隔一阵子就要来这么一套?——乐队突然紧张起来,埋头咬牙,进入决战最后阶段,一鼓作气,再鼓三鼓,立志要把全场听众扫数肃清铲除消灭。而观众只是默默抵抗着,都是上等人,有高级的音乐修养,在无数的音乐会里坐过的;根据以往的经验,他们知道这音乐是会完的。

我是中国人,喜欢喧哗吵闹,中国的锣鼓是不问情由,劈头劈脑打下来的,再吵些我也能够忍受,但是交响乐的攻势是慢慢来的,需要不少的时间把大喇叭小喇叭钢琴凡哑林一一安排布置,四下里埋伏起来,此起彼应,这样有计划的阴谋我害怕。

我第一次和音乐接触,是八九岁时候,母亲和姑姑刚回中国来,姑姑每天练习钢琴,伸出很小的手,手腕上紧匝着绒线衫的窄袖子,大红绒线里绞着细银丝。琴上的玻璃瓶里常常有花开着。琴上弹出来的,另有一个世界,可是并不是另一个世界,不过是墙上挂着一面大镜子,使这房间看上去更大一点,然而还是同样的斯文雅致的,装着热水汀的一个房间。

有时候我母亲也立在姑姑背后,手按在她肩上,“啦啦啦啦”吊嗓子。我母亲学唱,纯粹因为肺弱,医生告诉她唱歌于肺有益。无论什么调子,由她唱出来都有点像吟诗(她常常用拖长了的湖南腔背诵唐诗)。而且她的发音一来就比钢琴低半个音阶,但是她总是抱歉地笑起来,有许多娇媚的解释。

她的衣服是秋天的落叶的淡赭,肩上垂着淡赭的花球,永远有飘堕的姿势。

我总站在旁边听,其实我喜欢的并不是钢琴而是那种空气。我非常感动地说:“真羡慕呀!我要弹得这么好就好了!”

于是大人们以为我是罕有的懂得音乐的小孩,不能埋没了我的天才,立即送我去学琴。

母亲说:“既然是一生一世的事,第一要知道怎样爱惜你的琴。”琴键一个个雪白,没洗过手不能碰。每天用一块鹦哥绿绒布亲自揩去上面的灰尘。

我被带到音乐会里,预先我母亲再三告诫:“绝对不可以出声说话,不要让人家骂中国人不守秩序。”果然我始终沉默着,坐在位子上动也不动,也没有睡着。休息十分钟的时候,母亲和姑姑窃窃议论一个红头发的女人:“红头发真是使人为难的事呀!穿衣服很受限制了,一切的红色黄色都犯了冲,只有绿。红头发穿绿,那的确”在那灯光黄暗的广厅里,我找来找去看不见那红头发的女人,后来在汽车上一路想着,头发难道真有大红的么?很为困惑。

以后我从来没有自动地去听过音乐会,就连在夏夜的公园里,远远坐着不买票,享受着露天音乐厅的交响乐,我都不肯。

教我琴的先生是俄国女人,宽大的面颊上生着茸茸的金汗毛,时常夸奖我,容易激动的蓝色大眼睛里充满了眼泪,抱着我的头吻我。我客气地微笑着,记着她吻在什么地方,隔了一会才用手绢子去擦擦。到她家去总是我那老女佣领着我,我还不会说英文,不知怎样地和她话说得很多,连老女佣也常常参加谈话。有一个星期尾她到高桥游泳了回来,骄傲快乐地把衣领解开给我们看,粉红的背上晒塌了皮,虽然已经隔了一天,还有兴兴轰轰的汗味太阳味。客室的墙壁上挂满了暗沉沉的棕色旧地毯,安着绿漆纱门,每次出进都是她丈夫极有礼貌地替我们开门。我很矜持地,从来不向他看,因此几年来始终不知道他长得是什么样子,似乎是不见天日的阴白的脸,他太太教琴养家,他不做什么事。

后来我进了学校,学校里的琴先生时常生气,把琴谱往地下一掼,一掌打在手背上,把我的手横扫到钢琴盖上去,砸得骨节震痛。越打我越偷懒,对于钢琴完全失去了兴趣,应当练琴的时候坐在琴背后的地板上看小说。琴先生结婚之后脾气好了许多。她搽的粉不是浮在脸上——离着脸总有一寸远。松松地包着一层白粉,她竟向我笑了,说:“早!”但是我还是害怕,每天上课之前立在琴间门口等着铃响,总是浑身发抖,想到浴室里去一趟。

因为已经下了几年的工夫,仿佛投资开店,拿不出来了,弃之可惜,所以一直学了下去,然而后来到底不得不停止了。

可是一方面继续在学校里住读,常常要走过那座音乐馆,许多小房间,许多人在里面叮叮咚咚弹琴,纷纷的琴字有摇落,寥落的感觉,仿佛是黎明,下着雨,天永远亮不起来了,空空的雨点打在洋铁棚上,空得人心里难受。弹琴的偶尔踩动下面的踏板,琴字连在一起和成一片,也不过是大风把雨吹成了烟,风过处,又是滴滴嗒嗒稀稀朗朗的了。

弹着琴,又像在几十层楼的大厦里,急急走上仆人苦力推销员所用的后楼梯,灰色水泥楼梯,黑铁栏杆,两旁夹着灰色水泥墙壁,转角处堆着红洋铁桶与冬天没有气味的灰寒的垃圾。一路走上去,没遇见一个人;在那阴风惨惨的高房子里,只是往上走。

后来离钢琴的苦难渐渐远了,也还听了一些交响乐(大都是留声机上的,因为比较短),总嫌里面慷慨激昂的演说腔太重。倒是比较喜欢十八世纪的宫廷音乐,那些精致的minbuet,尖手尖脚怕碰坏了什么似的——的确那时候的欧洲人迷上了中国的瓷器,连房间家具都用瓷器来做,白地描金,非常细巧的椅子。我最喜欢的古典音乐家不是浪漫派的贝多汉或肖班,却是较早的巴黑,巴黑的曲子并没有宫样的纤巧,没有庙堂气也没有英雄气,那里面的世界是笨重的,却又得心应手;小木屋里,墙上的挂钟滴塔摇摆;从木碗里喝羊奶;女人牵着裙子请安;绿草原上有思想着的牛羊与没有思想的自云彩;沉甸甸的喜悦大声敲动像金色的结婚的钟。如同勃朗宁的诗里所说的:“上帝在他的天庭里,世间一切都好了。”

歌剧这样东西是贵重的,也止于贵重。歌剧的故事大都很幼稚,譬如像妒忌这样的原始的感情,在歌剧里也就是最简单的妒忌,一方面却用最复杂最文明的音乐把它放大一千倍来奢侈地表现着,因为不调和,更显得吃力。“大”不一定是伟大。而且那样的隆重的热情,那样的捶胸脯打手势的英雄,也讨厌。可是也有它伟大的时候——歌者的金嗓子在高压的音乐下从容上升,各种各样的乐器一个个惴惴慑服了;人在人生的风浪里突然站直了身子,原来他是很高很高的,眼色与歌声便在星群里也放光。不看他站起来,不知道他平常是在地上爬的。

外国的通俗音乐,我最不喜欢半新旧的,例如“一百零一支最好的歌”,带有十九世纪会客室的气息,黯淡,温雅,透不过气来——大约因为那时候时行束腰,而且大家都吃得太多,所以有一种饱闷的感觉。那里的悲哀不是悲哀而是惨沮不舒。“在黄昏”是一支情歌:“在黄昏,想起我的时候,不要记恨,亲爱的——”

听口气是端方的女子,多年前拒绝了男人,为了他的好,也为了她的好。以后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她一个人住着,一个人老了。虽然到现在还是理直气壮,同时却又抱歉着。这原是温柔可爱的,只是当中隔了多少年的慢慢的死与腐烂,使我们对于她那些过了时的逻辑起了反感。

苏格兰的民歌就没有那些逻辑,例如《萝门湖》,这支古老的歌前两年曾经被美国流行乐队拿去爵士化了,大红过一阵:我走低的路我与我真心爱的永远不会再相逢,在萝门湖美丽,美丽的湖边。可以想象多山多雾的苏格兰,遍山坡的heather,长长地像蓬蒿,淡紫的小花浮在上面像一层紫色的雾。空气清扬寒冷,那种干净,只有我们的《诗经》里有。

一般的爵士乐,听多了使人觉得昏昏沉沉,像是起来得太晚了,太阳黄黄的,也不知是什么时候,没有气力,也没有胃口,没头没脑。那显著的摇摆的节拍,像给人捶腿似的,却是非常舒服的。我最喜欢的一支歌是《本埠新闻里的姑娘》,在中国不甚流行,大约因为立意新颖了一点,没有通常的“六月”,“月亮”,“蓝天”,“你”:——本埠新闻里的姑娘想那粉红纸张的本埠新闻里的年青美丽的黑头发女人,完全是大城市的小市民。

南美洲的曲子,如火如荼,是烂漫的春天的吵嚷。夏威夷音乐很单调,永远是“吉他”的琮。仿佛在夏末秋初,席子要收起来了,挂在竹竿上晒着,花格子的台湾席,黄草席,风卷起的边缘上有一条金黄的日色。人坐在地下,把草帽合在脸上打瞌盹。不是一个人——靠在肩上的爱人的鼻息咻咻地像理发店的吹风。极单纯的沉湎,如果不是非常非常爱着的话,恐怕要嫌烦,因为耗费时间的感觉太分明,使人发急。头上是不知道倦怠的深蓝的天,上下几千年的风吹日照,而人生是不久长的,以此为永生的一切所激恼了。

中国的通俗音乐里,大鼓书我嫌它太像赌气,名手一口气贯串奇长的句子,脸不红,筋不爆,听众就专门要看他的脸红不红,筋爆不爆。《大西厢》费了大气力描写莺莺的思春,总觉得是京油子的耍贫嘴。

弹词我只听见过一次,一个瘦长脸的年青人唱《描金凤》,每隔两句,句尾就加上极其肯定的“嗯,嗯,嗯,”每“嗯”一下,把头摇一摇,像是咬着人的肉不放似的。对于有些听众这大约是软性刺激。

比较还是申曲最为老实恳切。申曲里表现“急急忙忙向前奔”,有一种特殊的音乐,的确像是慌慌张张,脚不点地,耳际风生。最奇怪的是,表现死亡,也用类似的调子,气氛却不同了。唱的是:“三魂渺渺,三魂渺渺,七魄悠悠,七魄悠悠;阎王叫人三更死,并不留人,并不留人到五更!”忒楞楞急雨样的,平平的,重复又重复,仓皇,嘈杂,仿佛大事临头,旁边的人都很紧张,自己反倒不知道心里有什么感觉——那样的小户人家的死,至死也还是有人间味的。

中国的流行歌曲,从前因为大家有“小妹妹”狂,歌星都把喉咙逼得尖而扁,无线电播音机里的《桃花江》听上去只是“价啊价,叽价价叽家啊价”外国人常常骇异地问中国女人的声音怎么是这样的。现在好多了。然而中国的流行歌曲到底还是没有底子,仿佛是决定了新时代应当有新的歌,硬给凑了出来的。所以听到一两个悦耳的调子像《蔷薇处处开》,我就忍不住要疑心是从西洋或日本抄了来的。有一天深夜,远处飘来跳舞厅的音乐,女人尖细的喉咙唱着:“蔷薇蔷薇处处开!”偌大的上海,没有几家人家点着灯,更显得夜的空旷。我房间里倒还没熄灯,一长排窗户,拉上了暗蓝的旧丝绒帘子,像文艺滥调里的“沉沉夜幕”。丝绒败了色的边缘被灯光喷上了灰扑扑的淡金色。帘子在大风里蓬飘,街上急急驶过一辆奇异的车,不知是不是捉强盗,“哗!哗!哗!”,像轮船的汽笛,凄长地,“哗!哗!哗!哗!“大海就在窗外,海船上的别离,命运性的决裂,冷到人心里去。”哗!哗!“渐渐远了。在这样凶残的,大而破的夜晚,给它到处开起蔷薇花来,是不能想象的事,然而这女人还是细声细气很乐观地说是开着的。即使不过是绸绢的蔷薇,缀在帐顶,灯罩,帽檐,袖口,鞋尖,阳伞上,那幼小的圆满也有它的可爱可亲。

(一九四四年十一月)

谈画

我从前的学校教室里挂着一张《蒙纳·丽萨》,意大利文艺复兴时代的名画。先生说:“注意那女人脸上的奇异的微笑。”的确是使人略感不安的美丽恍惚的笑,像是一刻也留它不住的,即是在我努力注意之际也滑了开去,使人无缘无故觉得失望。先生告诉我们,画师画这张图的时候曾经费尽心机搜罗了全世界各种罕异可爱的东西放在这女人面前,引她现出这样的笑容。我不喜欢这解释。绿毛龟,木乃伊的脚,机器玩具,倒不见得使人笑这样的笑。使人笑这样的笑,很难罢?可也说不定很容易。一个女人蓦地想到恋人的任何一个小动作,使他显得异常稚气,可爱又可怜,她突然充满了宽容,无限制地生长到自身之外去,荫庇了他的过去与将来,眼睛里就许有这样的苍茫的微笑。

《蒙纳·丽萨》的模特儿被考证出来,是个年青的太太。

也许她想起她的小孩今天早晨说的那句聪明的话——真是什么都懂得呢——到八月里才满四岁——就这样笑了起来,但又矜持着,因为画师在替她画像,贵妇人的笑是不作兴露牙齿的。

然而有个十九世纪的英国文人——是不是walter de la mare,记不清了——写了一篇文章关于《蒙纳·丽萨》,却说到鬼灵的智慧,深海底神秘的鱼藻。看到画,想做诗,我并不反对——好的艺术原该唤起观众各个人的创造性,给人的不应当是纯粹被动的欣赏——可是我憎恶那篇《蒙纳·丽萨》的说明,因为是有限制的说明,先读了说明再去看图画,就不由地要到女人眼睛里去找深海底的鱼影子。那样的华美的附会,似乎是增多,其实是减少了图画的意义。

国文课本里还读到一篇《画记》,那却是非常简练,只去计算那些马,几匹站着,几匹卧着。中国画上题的诗词,也只能拿它当做字看,有时候的确字写得好,而且给了画图的结构一种脱略的,有意无意的均衡,成为中国画的特点。然而字句的本身对于图画总没有什么好影响,即使用的是极优美的成句,一经移植在画上,也觉得不妥当。

因此我现在写这篇文章关于我看到的图画,有点知法犯法的感觉,因为很难避免那种说明的态度——而对于一切好图画的说明,总是有限制的说明,但是临下笔的时候又觉得不必有那些顾忌。譬如朋友见面,问:“这两天晚上月亮真好,你看见了没有?”那也很自然罢?

新近得到一本赛尚画册,有机会把赛尚的画看个仔细。以前虽然知道赛尚是现代画派第一个宗师,倒是对于他的徒子徒孙较感兴趣,像gauguin,van gogh,matisse,以至后来的picasso,都是抓住了他的某一特点,把它发展到顶点,因此比较偏执,鲜明,引人入胜,而充满了多方面的可能性的,广大含蓄的赛尚,过去给我唯一的印象是杂志里复制得不很好的静物,几只灰色的苹果,下面衬着桌布,后面矗立着酒瓶,从苹果的处理中应当可以看得出他于线条之外怎样重新发现了“块”这样东西,但是我始终没大懂。

我这里这本书名叫《赛尚与他的时代》,是日文的,所以我连每幅画的标题也弄不清楚。早期的肖像画中有两张成为值得注意的对比。一八六○年的一张,画的是个宽眉心大眼睛诗人样的人,云里雾里,暗金质的画面上只露出一部分的脸面与白领子。我不喜欢罗曼谛克主义的传统,那种不求甚解的神秘,就像是把电灯开关一捻,将一种人造的月光照到任何事物身上,于是就有模糊的蓝色的美艳,有黑影,里头唧唧阁阁叫着兴奋与恐怖的虫与蛙。

再看一六○三年的一张画,里面也有一种奇异的,不安于现实的感觉,但不是那样廉价的诗意。这张画里我们看见一个大头的小小的人,年纪已在中年以上了,波卷的淡色头发照当时的式样长长地分披着。他坐在高背靠椅上,流转的大眼睛显出老于世故的,轻蔑浮滑的和悦,高翘的仁丹胡子补足了那点笑意。然而这张画有点使人不放心,人体的比例整个地错误了,腿太短,臂膊太短,而两只悠悠下垂的手却又是很长,那白削的骨节与背后的花布椅套相衬下,产生一种微妙的,文明的恐怖。

一八六四年所作的僧侣肖像,是一个须盾浓鸷的人,白袍,白风兜,胸前垂下十字架,抱着胳膊,两只大手,手与脸的平面特别粗糙,隐现冰裂纹。整个的画面是单纯的灰与灰白,然而那严寒里没有凄楚,只有最基本的,人与风雹山河的苦斗。

欧洲文艺复兴以来许多宗教画最陈腐的题材,到了赛尚手里,却是大不相同了。《抱着基督尸身的圣母像》,实在使人诧异。圣母是最普通的妇人,清贫,论件计值地做点缝纫工作,灰了心,灰了头发,白鹰钩鼻子与紧闭的嘴里有四五十年来狭隘的痛苦。她并没有抱住基督,背过身去正在忙着一些什么,从她那暗色衣裳的折叠上可以闻得见焐着的贫穷的气味。抱着基督的倒是另一个屠夫样的壮大男子,石柱一般粗的手臂,秃了的头顶心雪白地连着阴森的脸,初看很可怕,多看了才觉得那残酷是有它的苦楚的背景的,也还是一个可同情的人。尤为奇怪的是基督本人,皮肤发黑,肌肉发达,脸色和平,伸长了腿,横贯整个的画面,他所有的只是图案美,似乎没有任何其他意义。

《散步的人》,一个高些,戴着绅士气的高帽子,一个矮些的比较像武人,头戴卷檐大毡帽,脚踏长统皮靴,手扶司的克。那炎热的下午,草与树与淡色的房子蒸成一片雪亮的烟,两个散步的人衬衫里焖着一重重新的旧的汗味,但仍然领结打得齐齐整整,手挽着手,茫然地,好脾气地向我们走来,显得非常之楚楚可怜。

《野外风景》里的两个时髦男子的背影也给人同样的渺小可悲的感觉。主题却是两个时装妇女。这一类的格局又是一般学院派肖像画的滥调——满头珠钻,严妆的贵族妇人,昂然立在那里像一座小白山;背景略点缀些树木城堡,也许是她家世袭的采邑。然而这里的女人是绝对写实的。一个黑头发的支颐而坐,低额角,壮健,世俗,在一种世俗的伶俐。一个黄头发的多了一点高尚的做作,斜签身子站着,卖弄着长尾巴的鸟一般的层叠的裙幅,将面颊偎着皮手笼,盾目冲淡的脸上有一种朦胧的诗意。把这样的两个女人放在落荒的地方,风吹着远远的一面大旗,是奇怪的,使人想起近几时的超写实派,画一棵树,树顶上嵌着一只沙发椅,野外的日光照在碎花椅套上,梦一样的荒凉。赛尚没有把这种意境发展到它的尽头,因此更为醇厚可爱。

《牧歌》是水边的一群男女,蹲着,躺着,坐着,白的肉与白的衣衫,音乐一般地流过去,低回作u字形。转角上的一个双臂上伸,托住自己颈项的裸体女人,周身的肉都波动着,整个的画面有异光的宕漾。

题名《奥林匹亚》的一幅,想必是取材于希腊的神话。我不大懂,只喜欢中央的女像,那女人缩做一团睡着,那样肥大臃肿的腿股,然而仍旧看得出来她是年青坚实的。

我不喜欢《圣安东尼之诱惑》,那似乎是他偏爱的题材,前后画过两幅,前期的一张阴暗零乱,圣安东尼有着女人的乳房,梦幻中出现的女人却像一匹马,后期的一张则是淡而混乱。

《夏之一日》抓住了那种永久而又暂时的,日光照在身上的感觉。水边的小孩张着手,叉开腿站着,很高兴的样子,背影像个蛤蟆。大日头下打着小伞的女人显得可笑。对岸有更多的游客,绿云样的树林子,淡蓝天窝着荷叶边的云,然而热,热到极点。小船的白帆发出熔铁的光,船夫,工人都烧得焦黑。

两个小孩的肖像,如果放在一起看,所表现的人性的对比是可惊的。手托着头的小孩,突出的脑门上闪着一大片光,一脸的聪明,疑问,调皮,刁泼,是人类最厉害的一部分在那里往前挣。然而小孩毕竟是小孩,宽博的外套里露出一点白衬衫,是那样的一个小的白的,容易被摧毁的东西。到了一定的年纪,不安分的全都安分守己了。然而一下地就听话的也很多,像这里的另一个小朋友,一个光致致的小文明人,粥似地温柔,那凝视着你的大眼睛,于好意之中未尝没有些小奸小坏,虽然那小奸小坏是可以完全被忽略的,因为他不中用,没出息,三心两意,歪着脸。

在笔法方面,前一张似乎已经是简无可简了,但是因为要表示那小孩的错杂的灵光,于大块着色中还有错杂的笔触,到了七年后的那张孩子的肖像,那几乎全是大块的平面了,但是多么充实的平面!

有个名叫“却凯”的人(根据日文翻译出来,音恐怕不准),想必是赛尚的朋友,这里共有他的两张画像。我们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已经是老糊涂模样,哆着嘴,跷着腿坐在椅上,一只手搭在椅背上,十指交叉,从头顶到鞋袜,都用颤抖狐疑的光影表现他的畏怯,唠叨,琐碎。显然,这人经过了许多事,可是不曾悟出一条道理来,因此很着慌,但同时自以为富有经验,在年高德劭的石牌楼底下一立,也会教训人了。这里的讽刺并不缺少温情,但在九年后的一张画像里,这温情扩张开来,成为最细腻的爱抚。这一次他坐在户外,以繁密的树叶为背景,一样是白头发,瘦长条子,人显得年青了许多。他对于一切事物以不明了而引起的惶恐,现在混成一片大的迷惑,因为广大,反而平静下来了,低垂的眼睛里有那样的忧伤,惆怅,退休;瘪进去的小嘴带着微笑,是个愉快的早晨罢,在夏天的花园里。这张画一笔一笔里都有爱,对于这人的,这人对于人生的留恋。

对现代画中夸张扭曲的线条感兴趣的人,可以特别注意那只放大了的,去了圭角的手。

画家的太太的几张肖像里也可以看得出有意义的心理变迁。最早的一张,是把传统故事中的两个恋人来作画题的,但是我们参考后来的肖像,知道那女人的脸与他太太有许多相似之处。很明显地,这里的主题就是画家本人的恋爱。背景是罗曼谛克的,湖岸上生着芦苇一类的植物,清晓的阳光照在女人的白头巾上,有着“蒹葭苍苍,白露为霜”的情味。女人把一只手按在男人赤膊的肩头,她本底子是浅薄的,她的善也只限于守规矩,但是恋爱的太阳照到她身上的时候,她在那一刹那变得宽厚聪明起来,似乎什么都懂得了,而且感动得眼里有泪光。画家要她这样,就使她成为这样,他把自己反倒画成一个被动的,附属的,没有个性的青年,垂着头坐在她脚下,接受她的慈悲,他整个的形体仿佛比她小一号。

赛尚的太太第一次在他画里出现,是这样的一个方圆脸盘,有着微凸的大眼睛,一切都很淡薄的少女,大约经过严厉的中等家庭教育,因此极拘谨,但在恋爱中感染了画家的理想,把他们的关系神圣化了。

她第二次出现,着实使人吃惊。想是多年以后了,她坐在一张乌云似的赫赫展开的旧绒沙发上,低着头缝衣服,眼泡突出,鼻子比以前尖削了,下巴更方,显得意志坚强,铁打的紧紧束起的发髻,洋铁皮一般硬的衣领衣袖,背后看得见房门,生硬的长方块,门上安着锁,墙上糊的花纸,纸上的花,一个个的也是小铁十字架;铁打的妇德,永生永世的微笑的忍耐——做一个穷艺术家的太太不是容易的罢?而这一切都是一点一点来的——人生真是可怕的东西呀!

然而五年后赛尚又画他的太太,却是在柔情的顷刻间抓住了她。她披散着头发,穿的也许是寝衣,缎子的,软而亮的宽条纹的直流,支持不住她。她偏着头,沉沉地想她的心事。

回忆使她年青了——当然年青人的眼睛里没有那样的凄哀。为理想而吃苦的人,后来发现那理想剩下很少很少,而那一点又那么渺茫,可是因为当中吃过苦,所保留的一点反而比从前好了,像远处飘来的音乐,原来很单纯的调子,混入了大地与季节的鼻息。

然而这神情到底是暂时的。在另一张肖像里,她头发看上去仿佛截短了,像个男孩子,脸面也使人想起一个饱经风霜的孩子,有一种老得太早了的感觉。下巴向前伸,那尖尖的半侧面像个锈黑的小洋刀,才切过苹果,上面腻着酸汁。她还是微笑着,眼睛里有惨淡的勇敢——应当是悲壮的,但是悲壮是英雄的事,她只做得到惨淡。

再看另一张,那更不愉快了。画家的夫人坐在他的画室里,头上斜吊着鲜艳的花布帘幕,墙上有日影,可是这里的光亮不是她的,她只是厨房里的妇人。她穿着油腻的黑色衣裳,手里捏着的也许是手帕,但从她捏着它的姿势上看来,那应当是一块抹布。她大约正在操作,他叫她来做模特儿,她就像敷衍小孩子似的,来坐一会儿。这些年来她一直微笑着,现在这画家也得承认了——是这样的疲乏,粗蠢,散漫的微笑。那吃苦耐劳的脸上已经很少女性的成份了,一只眉毛高些,好像是失望后的讽刺,实在还是极度熟悉之后的温情。要细看才看得出。

赛尚夫人最后的一张肖像是热闹鲜明的。她坐在阳光照射下的花园里,花花草草与白色的路上腾起春夏的烟尘。她穿着礼拜天最考究的衣裙,鲸鱼骨束腰带紧匝着她,她恢复了少妇的体格,两只手伸出来也有着结实可爱的手腕。然而背后的春天与她无关。画家的环境渐渐好了,苦日子已经成了过去,可是苦日子里熬炼出来的她反觉过不惯。她脸上的愉快是没有内容的愉快。去掉那鲜丽的背景,人脸上的愉快就变得出奇的空洞,简直近于痴蛏。

看过赛尚夫人那样的贤妻,再看到一个自私的女人,反倒有一种松快的感觉。《戴着包头与皮围巾的妇人》,苍白的长脸长鼻子,大眼睛里有阴冷的魅惑,还带着城里人下乡的那种不屑的神气。也许是个贵妇,也许是个具有贵妇风度的女骗子。

叫做《塑像》的一张画,不多的几笔就表达出那坚致酸硬的,石头的特殊的感觉。图画不能比这更为接近塑像了。原意是否讽刺,不得而知,据我看来却有点讽刺的感觉——那典型的小孩塑像,用肥胖的突出的腮,突出的肚子与筋络来表示神一般的健康与活力,结果却表示了贪嗔,骄纵,过度的酒色财气,和神差得很远,和孩子差得更远了。

此外有许多以集团出浴为题材的,都是在水边林下,有时候是清一色的男子,但以女子居多,似乎注重在难画的姿势与人体的图案美的布置,尤其是最后的一张《水浴的女人们》,人体的表现逐渐抽象化了,开了后世立体派的风气。

《谢肉祭》的素描有两张,画的大约是狂欢节男女间公开的追逐。空气混乱,所以笔法也乱得很,只看得出一点:一切女人的肚子都比男人大。

《谢肉祭最后之日》却是一张杰作。两个浪子,打扮做小丑模样,大玩了一通回来了,一个挟着手杖;一个立脚不稳,弯腰撑着膝盖,身段还是很俏皮,但他们走的是下山路。所有的线条都是倾斜的,空气是满足了欲望之后的松弛。“谢肉祭”是古典的风俗,久已失传了,可是这里两个人的面部表情却非常之普遍,佻亻达,简单的自信,小聪明,无情也无味。

《头盖骨与青年》画着一个正在长大的学生坐在一张小桌子旁边,膝盖紧抵桌腿,仿佛挤不下,处处扦格不入。学生的脸的确是个学生,顽皮,好问,有许多空想,不大看得起人。廉价的荷叶边桌子,可以想象那水浪形的边缘嵌在肉上的感觉。桌上放着书,尺,骷髅头压着纸。医学上所用的骷髅是极亲切的东西,很家常,尤其是学生时代的家常,像出了汗的脚闷在篮球鞋里的气味。

描写老年有《戴着荷叶边帽子的妇人》,她垂着头坐在那里数她的念珠,帽子底下露出狐狸样的脸,人性已经死去了大部分,剩下的只有贪婪,又没有气力去偷,抢,囤,因此心里时刻不安;她念经不像是为了求安静,也不像是为了天国的理想,仅仅是数点手里咭利骨碌的小硬核,数点眼面前的东西,她和它们在一起的日子也不久长了,她也不能拿它们怎样,只能东舐舐,西舐舐,使得什么上头都沾上了一层腥液。

赛尚本人的老年就不像这样。他的末一张自画像,戴着花花公子式歪在一边的“打鸟帽”,养着白胡须,高挑的细眉毛,脸上也有一种世事洞明的奸滑,但是那眼睛里的微笑非常可爱,仿佛说:看开了,这世界没有我也会有春天来到。——老年不可爱,但是老年人有许多可爱的。

风景画里我最喜欢那张《破屋》,是中午的太阳下的一座白房子,有一只独眼样的黑洞洞的窗;从屋顶上往下裂开一条大缝,房子像在那里笑,一震一震,笑得要倒了。通到屋子的小路,已经看不大见了,四下里生着高高下下的草,在日光中极淡极淡,一片模糊。那哽噎的日色,使人想起“长安古道音尘绝,音尘绝——西风残照,汉家陵阙。”可是这里并没有巍峨的过去,有的只是中产阶级的荒凉,更空虚的空虚。

忘不了的画

有些图画是我永远忘不了的,其中只有一张是名画,果庚的《永远不再》。一个夏威夷女人裸体躺在沙发上,静静听着门外的一男一女一路说着话走过去。门外的玫瑰红的夕照里的春天,雾一般地往上喷,有升华的感觉,而对于这健壮的,至多不过三十来岁的女人,一切都完了。女人的脸大而粗俗,单眼皮,她一手托腮,把眼睛推上去,成了吊梢眼,也有一种横泼的风情,在上海的小家妇女中时常可以看到的,于我们颇为熟悉。身子是木头的金棕色。棕黑的沙发,却画得像古铜,沙发套子上现出青白的小花,罗甸样地半透明。嵌在暗铜背景里的户外天气则是彩色玻璃,蓝天,红蓝的树,情侣,石栏杆上站着童话里的稚拙的大鸟。玻璃,铜,与木,三种不同的质地似乎包括了人手扪得到的世界的全部,而这是切实的,像这女人。想必她曾经结结实实恋爱过,现在呢,《永远不再》了。虽然她睡的是文明的沙发,枕的是柠檬黄花布的荷叶边枕头,这里面有一种最原始的悲怆。不像在我们的社会里,年纪大一点的女人,如果与情爱无缘了还要想到爱,一定要碰到无数小小的不如意,龌龊的刺恼,把自尊心弄得千疮百孔,她这里的却是没有一点渣滓的悲哀,因为明净,是心平气和的,那木木的棕黄脸上还带着点不相干的微笑。仿佛有面镜子把户外的阳光迷离地反映到脸上来,一晃一晃。

美国的一个不甚著名的女画家所作的《感恩节》,那却是绝对属于现代文明的。画的是一家人忙碌地庆祝感恩节,从电灶里拖出火鸡,桌上有布丁,小孩在桌肚下乱钻。粉红脸,花衣服的主妇捧着大叠杯盘往饭厅里走,厨房砖地是青灰的大方块,青灰的空气里有许多人来回跑,一阵风来,一阵风去。大约是美国小城市里的小康之家,才做了礼拜回来,照他们垦荒的祖先当初的习惯感谢上帝给他们一年的好收成,到家全都饿了,忙着预备这一顿特别丰盛的午餐。但虽是这样积极的全家福,到底和从前不同,也不知为什么,没那么简单了。

这些人尽管吃喝说笑,脚下仿佛穿着雨中踩湿的鞋袜,寒冷,粘搭搭。活泼唧溜的动作里有一种酸惨的铁腥气,使人想起下雨天走得飞快的电车的脊梁,黑漆的,打湿了,变了很淡的钢蓝色。

叫做《明天与明天》的一张画,也是美国的,画一个妓女,在很高的一层楼上租有一间房间,阳台上望得见许多别的摩天楼。她手扶着门向外看去,只见她的背影,披着黄头发,绸子浴衣是陈年血迹的淡紫红,罪恶的颜色,然而代替罪恶,这里只有平板的疲乏。明天与明天——丝袜溜下去,臃肿地堆在脚踝上;旁边有白铁床的一角,邋遢的枕头,床单,而阳台之外是高天大房子,黯淡而又白浩浩,时间的重压,一天沉似一天。

画娼妓,没有比这再深刻了。此外还记得林风眠的一张。

中国的洋画家,过去我只喜欢一个林风眠。他那些宝蓝衫子的安南缅甸人像,是有着极圆熟的图案美的。比较回味深长的却是一张着色不多的,在中国的一个小城,土墙下站着个黑衣女子,背后跟着鸨妇。因为大部分用的是淡墨,虽没下雨而像是下雨,在寒雨中更觉得人的温暖。女人不时髦,面目也不清楚,但是对于普通男子,单只觉得这女人是有可能性的,对她就有点特殊的感情,像孟丽君对于她从未见过面的未婚夫一样的,仿佛有一种微妙的牵挂。林风眠这张画是从普通男子的观点去看妓女的,如同鸳鸯蝴蝶派的小说,感伤之中不缺少斯文扭捏的小趣味,可是并无恶意。普通女人对于娼妓的观感则比较复杂,除了恨与看不起,还又羡慕着,尤其是上等妇女,有着太多的闲空与太少的男子,因之往往幻想妓女的生活为浪漫的。那样的女人大约要被卖到三等窑子里去才知道其中的甘苦。

日本美女画中有著名的《青楼十二时》,画出艺妓每天二十四个钟点内的生活。这里的画家的态度很难得到我们的了解,那奇异的尊重与郑重。中国的确也有苏小小董小宛之流,从粉头群里跳出来,自处甚高,但是在中国这是个性的突出,而在日本就成了一种制度——在日本,什么都会成为一种制度的。艺妓是循规蹈矩训练出来的大众情人,最轻飘的小动作里也有传统习惯的重量,没有半点游移。《青楼十二时》里我只记得丑时的一张,深宵的女人换上家用的木屐,一只手捉住胸前的轻花衣服,防它滑下肩来,一只手握着一炷香,香头飘出细细的烟。有丫头蹲在一边伺候着,画得比她小许多。

她立在那里,像是太高,低垂的颈子太细,太长,还没踏到木屋上的小白脚又小得不合适,然而她确实知道她是被爱着的,虽然那时候只有她一个人在那里。因为心定,夜显得更静了,也更悠久。

这样地把妓女来理想化了,我能想到的唯一解释是日本人对于训练的重视,而艺妓,因为训练得格外彻底,所以格外接近女性的美善的标准。不然我们再也不能懂得谷崎润一郎在“神与人之间”里为什么以一个艺妓来代表他的“圣洁的madonna”。

说到欧洲的圣母,从前没有电影明星的时候,她是唯一的大众情人,历代的大美术家都替她画过像。其中有这样的画题:“有着无瑕的子宫的圣母”。从前的oomph girl等于现在的wombgirl。但现代的文明人到底拘谨得多,绝对不会那么公然地以“无瑕的子宫”为号召了。

欧洲各国的圣母,不论是荷兰的,丝丝缕缕披着稀薄的金色头发,面容长而冷削,金的,玉的,寂寞的,像玛琳黛德丽;还是意大利的,农田里的,摆水果摊子的典型,重重的青黑的眉眼,多肉,多娇;还是德国的,像是给男人打怕了的,凸出了浅蓝的大眼睛,于惊恐中生出德国人特别喜欢的那种活泼妩媚;美的标准不同,但是宗教画家所要表现的总是一个天真的乡下姑娘,极度谦卑,然而因为天降大任在身,又有一种新的尊贵,双手捧了皇儿,将来要以他的血来救世界,她把他献给世界。画家无法表现小儿的威权智慧,往往把他画成了一个满身横肉的,老气的婴孩。有时候他身上覆了轻纱,母亲揭开纱,像是卖弄地揭开了贵重礼物的盒盖。

有时候她也是逗着他玩,或是温柔地凝视着怀中的他,可是旁边总仿佛有无数眼睁睁的看戏的。

单只为这缘故我也比较喜欢日本画里的《山姥与金太郎》,大约是民间传说,不清楚两人是否母子关系,金太郎也许是个英雄,被山灵抚养大的。山姥披着一头乱蓬蓬的黑发,丰肥的长脸,眼睛是妖淫的,又带着点潇潇的笑,像是想得很远很远;她把头低着,头发横飞出去,就像有狂风把漫山遍野的树木吹得往一边倒。也许因为倾侧的姿势,她的乳在颈项底下就开始了,长长地下垂,是所谓“口袋奶”。蟹壳脸的小孩金太郎偎在她胸脯上,圆睁怪眼,有时候也顽皮地用手去捻她的ru头,而她只是不介意地潇潇笑着,一手执着描了花的拨浪鼓逗着他,眼色里说不出是诱惑,是卑贱,是涵容笼罩,而胸前的黄黑的小孩于强凶霸道之外,又有大智慧在生长中。这里有母子,也有男女的基本关系。因为只有一男一女,没人在旁看戏,所以是正大的,觉得一种开天辟地之初的气魄。

由此我又想到拉斐尔最驰名的圣母像,the sistine madonna,抱着孩子出现在云端,脚下有天使与下跪的丝徒。这里的圣母最可爱的一点是她的神情,介于惊骇与矜持之间,那骤然的辉煌。一个低三下四的村姑,蓦地被提拔到皇后的身份,她之所以入选,是因为她的天真,平凡,被抬举之后要努力保持她的平凡,所以要做戏了。就像在美国,各大商家选举出一个典型的“普通人”,用他做广告:“普通人先生”爱吸××牌香烟,用××牌剃刀,穿××牌雨衣,赞成罗斯福,反对女人太短的短裤。举世瞩目之下,普通人能够普通到几时?这里有一种寻常中的反常。而山姥看似妖异,其实是近人情的。

超写实派的梦一样的画,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张无名的作品,一个女人睡倒在沙漠里,有着埃及人的宽黄脸,细瘦玲珑的手与脚;穿着最简单的麻袋样的袍子,白底红条。四周是无垠的沙;沙上的天,虽然夜深了还是淡淡的蓝,闪着金的沙质。一只黄狮子走来闻闻她,她头边搁着乳白的瓶,想是汲水去,中途累倒了。一层沙,一层天,人身上压着大自然的重量,沉重清净的睡,一点梦也不做,而狮子咻咻地来嗅了。

题名作《夜的处女》的一张,也有同样的清新的恐怖气息。四个巨人,上半身是犹太脸的少女,披着长发,四人面对面站立,突出的大眼睛静静地互相看着,在商量一些什么。

脚下的圆白的石块在月光中个个分明,远处有砖墙,穹门下恍惚看见小小的一个男子的黑影,像是生魂出窍——就是他做了这梦。

中国人画油画,因为是中国人,仿佛有便宜可占,借着参用中国固有作风的藉口,就不尊重西洋画的基本条件。不取巧呢,往往就被西方学院派的传统拘束住了。最近看到胡金人先生的画,那却是例外。最使人吃惊的是一张白玉兰,土瓶里插着银白的花,长圆的瓣子,半透明,然而又肉嘟嘟,这样那样伸展出去,非那么长着不可的样子;贪欢的花,要什么,就要定了,然而那贪欲之中有嬉笑,所以能够被原谅,如同青春。玉兰丛里夹着一枝迎春藤,放烟火似地一路爆出小金花。连那棕色茶几也画得有感情,温顺的小长方,承受着上面热闹的一切。

另有较大的一张,也有白玉兰,薄而亮,像玉又像水晶,像杨贵妃牙痛起来含在嘴里的玉鱼的凉味。迎春花强韧的线条开张努合,它对于生命的控制是从容而又霸道的。

两张画的背景都是火柴盒反面的紫蓝色。很少看见那颜色被运用得这么好的。叫做《暮春》的一幅画里,阴阴的下午的天又是那闷蓝。公园里,大堆地拥着绿树,小路上两个女人急急走着,被可怕的不知什么所追逐,将要走到更可怕的地方去。女人的背影是肥重的,摇摆着大屁股,可是那俗气只有更增加了恐怖的普照。

文明人的驯良,守法之中,时而也会发现一种意想不到的,怯怯的荒寒。《秋山》又是恐怖的,淡蓝的天,低黄的夕照,两棵细高的白树,软而长的枝条,鳗鱼似地在空中游,互相绞搭。两个女人缩着脖子挨得紧紧地急走,已经有冬意了。

《夏之湖滨》,有女人坐在水边,蓝天白云,白绿的大树在热风里摇着,响亮的蝉——什么都全了,此外好像还多了一点什么,仿佛树荫里应当有个音乐茶座,内地初流行的歌,和着水声蝉声沙沙而来,粗俗宏大的。

《老女仆》脚边放着炭钵子,她弯腰伸手向火,膝盖上铺着一条白毛毡,更托出了那双手的重拙辛苦。她戴着绒线帽,庞大的人把小小的火四面八方包围起来,微笑着,非常满意于一切。这是她最享受的一刹那,因之更觉得惨了。

有一张静物,淡紫褐的背景上零零落落布置着乳白的瓶罐,刀,荸荠,慈姑,紫菜苔,篮,抹布。那样的无章法的章法,油画里很少见,只有十七世纪中国的绸缎瓷器最初传入西方的时候,英国的宫廷画家曾经刻意模仿中国人画“岁朝清供”的作风,白纸上一样一样物件分得开开地。这里的中国气却是在有意无意之间。画面上紫色的小浓块,显得丰富新鲜,使人幻想到“流着乳与蜜的国土”里,晴天的早饭。

还有《南京山里的秋》,一条小路,银溪样地流去,两棵小白树,生出许多黄枝子,各各抖着,仿佛天刚亮。稍远还有两棵树,一个蓝色,一个棕色,潦草像中国画,只是没有格式。看风景的人像是远道而来,喘息未定,蓝糊的远山也波动不定。因为那倏忽之感,又像是鸡初叫,席子嫌冷了的时候的迢遥的梦。

(一九四四年九月)

论卡通画之前途

卡通画这名词,在中国只有十年以下的历史。但是,大概没有一个爱看电影的人不知道华德。狄斯耐的“米老鼠”吧?——“卡通”(cartoon)的原有的意义包括一切单幅讽刺漫画,时事漫画,人生漫画,连续漫画等,可是我在这里要谈的卡通是专指映在银幕上的那种活动映画。

卡通画的事业现在可以算很光明灿烂了。画片除了配音之外,又加上绚烂的色彩;米老鼠的画像成为圣诞的商店里最好的点缀;有许多观众上电影院去专为看米老鼠。可是,让我们试问大多数的观众们,卡通画在他们心目中究竟占着一个什么地位?听听他们的回答吧!

“卡通是电影院中在映完新闻片之后,放映正片之前,占去一段时间的娱乐,特为孩子们预备的。它负着取悦孩子们的使命,所以它必须要滑稽突梯,想入非非,我们不要它长,因为画出来的人物多看了要头晕,我们很赞成狄斯耐先生把许多名闻世界的古老童话搬上银幕,因为孩子们比较喜欢看活动的映画,不爱看书本中的呆板的插画。”那些好莱坞的卡通画家竭力想迎合观众的心理,提高他们的作品号召力,于是他们排了队出发去搜寻有趣的童话,神话。滑稽的传说,如“玻璃鞋”、“小红风帽”之类,都是最可珍贵的材料。不过,近来这材料渐感缺乏,卡通画家们正感到无路可走的彷徨的苦闷。我们可以看见,在最近上映的几张卡通中,制作者们不得不借助美妙的音乐的伴奏来强调画面的动作,补救画面的空虚,结果轻重倒置,图画倒成了附庸在音乐之下的次要品了。即使古老的仙人故事的题材不缺乏,即使观众对于陈旧的米老鼠不感到厌倦,难道我们把这惊人的二十世纪美术新发明——卡通画——用来代替儿童故事的插画,就以为满足了吗?

决不。卡通画是有它的新前途的。有一片广漠的丰肥的新园地在等候着卡通画家的开垦。未来的卡通画决不仅仅是取悦儿童的无意识的娱乐。未来的卡通画能够反映真实的人生,发扬天才的思想,介绍伟大的探险新闻,灌输有趣味的学识。譬如说,“历史”,它就能供给卡通数不尽的伟大美丽的故事。这些诗一样的故事,成年地堆在阴暗的图书馆里渐渐地被人们遗忘了,死去了;只有在读历史的小学生的幻想中,它们有时暂时苏醒了片刻。卡通画的价值,为什么比陈列在精美展览会博物院里的古典的杰作伟大呢?就是因为它是属于广大的热情的群众的。它能够把那些死去了的伟大的故事重新活生生地带到群众面前。一个好的历史卡通必须使读过历史的与未读过历史的人全懂得,而且必须引起他们的兴趣。将来,当卡通画达到它艺术的顶峰的时候,现在的这种滑稽的神话式的卡通并不会消灭,可是它只能在整个的卡通界中占着小小的一席地,“聊备一格”而已。

我真是高兴,当我幻想到未来,连大世界、天韵楼都放映着美丽的艺术的结晶——科学卡通、历史卡通、文学卡通的时候。

也许有人会怀疑。然而,不看见电影的榜样吗?电影在新发明时代,不是同样被认为是引儿童发笑的东西吗?然而现在有些影片的严肃的态度却可以做学校里课本的补助品了,并且有些电影的艺术价值是公认为足以永垂不朽的。卡通的价值决不在电影之下。如果电影是文学的小妹妹,那么卡通便是二十世纪女神新赐予文艺的另一个玉雪可爱的小妹妹了。我们应当用全力去培植她,给人类的艺术发达史上再添上灿烂光明的一页。

(一九三七年)

银宫就学记

不久以前看了两张富有教育意味的电影,《新生》与《渔家女》。(后者或许不能归入教育片一栏,可是从某一观点看来,它对于中国人的教育心理方面是有相当贡献的。)受训之余,不免将我的一点心得写下来,供大家参考。

《新生》描写农村的纯洁怎样为都市的罪恶所玷污——一个没有时间性的现象。七八年前的《三个摩登女性》与《人道》也采取了同样的题材,也像《新生》一般地用了上城读书的农家子为代表。中国电影最近的趋势似乎是重新发掘一九三几年间流行的故事。这未尝不是有益的。因为一九三几年间是一个智力活跃的时代,虽然它有太多的偏见与小心眼儿;虽然它的单调的洋八股有点讨人厌。那种紧张,毛躁的心情已经过去了,可是它所采取的文艺与电影材料,值得留的还是留了下来。

《新生》的目的在“发扬教育精神,指导青年迷津”(引用广告),可是群众对于这教育是否感到兴趣,制片人似乎很抱怀疑,因此不得不妥协一下,将“迷津”夸张起来,将“指导”一节竭的力简单化。这也不能怪他们——这种态度是有所本的。美国的教会有一支叫做“复兴派”(revivalists),做礼拜后每每举行公开的忏悔,长篇大论叙述过往的罪恶。发起人把自己描写成凶徒与淫棍,越坏越动听,烘云托月,衬出今日的善良,得救后的快乐。在美国的穷乡僻壤,没有大腿戏可看的地方,村民唯一的娱乐便是这些有声有色酣畅淋漓的忏悔。

《新生》没有做得到有声有色这一点。它缺乏真实性,一部分是经济方面的原因。并非电影公司不肯花钱,而是戏里把货币价值计算得不大准确的缘故。父母给了儿子六百元买书,不肖的儿子用这六百元赁了一所美轮美奂的大厦,雇了女佣,不断地请客,应酬女朋友。一个唯利是图的交际花愿意嫁给他,如果他能再筹到二千元的巨款。即使以十年前的生活程度为标准,这笔帐也还使人糊涂。男主角回心向善了,可是“善”在哪里?《新生》设法回答这问题——一个勇敢而略有点慌乱的尝试。至少它比它的姊妹作切实得多——从前的影片往往只给你一种虚无缥缈的自新的感觉,仿佛年初一早上赌的咒,发的愿心似的。《新生》介绍了那最合理想的现代少女(王丹凤演),她和男主角做朋友纯为交换知识。他想再进一步的时候,她拒绝了他的爱,因为这年头儿不是谈情说爱的时候。毕业之后她到内地去教书,成为一个美丽悦目的教务主任,头发上扎一个大蝴蝶结。受了她的影响,男主角加入了一个开发边疆的旅行团,垦荒去了。他做这件事,并没有预先考虑过,光是由于一时的冲动,诗意的憧憬,近于逃避主义。

如果他在此地犯了罪,为什么他不能在此地赎罪呢?在我们近周的环境里,一个身强力壮,具有相当知识的年青人竟会无事可做么?一定要叫他走到“辽远的,辽远的地方”,是很不合实际的建议。

《新生》另提出了一个很值得讨论的问题:大众的初步教育,是否比少数人的高等教育更为重要,更为迫切?男主角的父亲拒绝帮助一个邻居的孩子进小学,因为他的钱要留着给他自己的孩子入大学。然而他的不成器的孩子辜负了他的一片苦心,他受了刺激,便毁家兴学,造福全村的儿童。在这里,剧作者隐约地对于我们的最高学府表示不满,可是他所攻击的仅限于大学四周的混杂腐败有传染性的环境。

在《渔家女》里面找寻教育的真谛,我们走的是死胡同,因为《渔家女》的英雄是个美术专门生。西洋美术在中国始终是有钱人消闲的玩艺儿。差不多所有的职业画家画的都是传统的中国画。《渔家女》的英雄一开头便得罪了观众(如果这观众是有点常识的话),因为他不知天高地厚,满以为画两个令人肃然起敬的伟岸的裸体女人便可以挣钱养家了。

《渔家女》的创造人多半从来没有看见过一个游泳着的鱼——除了在金鱼缸里——但是他用稀有的甜净的风格叙说他的故事,还有些神来之笔,在有意无意间点染出中国人的脾气,譬如说,渔家女向美术家道歉,她配不上他,他便激楚地回答:“我不喜欢受过教育的女人。”可是,他虽然对大自然的女儿充满了卢骚式的景仰,他不由自主地要教她认字。他不能抵抗这诱惑。以往的中国学者有过这样一个普遍的嗜好:教姨太太读书。其实,教太太也未尝不可,如果太太生得美丽,但是这一类的风流蕴藉的勾当往往要到暮年的时候,退休以后,才有这闲心,收个“红袖添香”的女弟子以娱晚景,太太显然是不合格了。

从前的士子很少有机会教授女学生,因此袁随园为人极度艳羡,因此郑康成穷极无聊只得把自己家里的丫头权充门墙桃李。现在情形不同了,可是几千年的情操上的习惯毕竟一时很难更改,到处我们可以找到遗迹。女人也必须受教育,中国人对于这一点表示同意了,然而他们宁愿自己教育自己的太太,直接地或是间接地。在通俗的小说里,一个男子如果送一个穷女孩子上学堂,那就等于下了聘了,即使他坚决地声明他不过是成全她的志向,因为她是个可造之材。报上的征婚广告里每每有“愿助学费”的句子。“渔家女”的恋人乐意教她书,所以“渔家女”之受教育完全是为了她的先生的享受。

而美术专门生所受的教育又于他毫无好处。他同爸爸吵翻了,出来谋独立,失败了,幸而有一个钟情于他的阔小姐加以援手,随后这阔小姐就诡计多端破坏他同“渔家女”的感情。在最后的一刹那,收买灵魂的女魔终于天良发现,一对恋人遂得团圆,美术家用阔小姐赠他的钱雇了花马车迎接他的新娘。悲剧变为喜剧,关键全在一个阔小姐的不甚可靠的良心——“渔家女”因而成为更深一层的悲剧了。

洋人看京戏及其他

用洋人看京戏的眼光来看看中国的一切,也不失为一桩有意味的事。头上搭了竹竿,晾着小孩的开裆裤;柜台上的玻璃缸中盛着“参须露酒”;这一家的扩音机里唱着梅兰芳;那一家的无线电里卖着癞疥疮药;走到“太白遗风”的招牌底下打点料酒——这都是中国,纷纭,刺眼,神秘,滑稽。多数的年青人爱中国而不知道他们所爱的究竟是一些什么东西。无条件的爱是可钦佩的——唯一的危险就是:迟早理想要撞着了现实,每每使他们倒抽一口凉气,把心渐渐冷了。我们不幸生活于中国人之间,比不得华侨,可以一辈子安全地隔着适当的距离崇拜着神圣的祖国。那么,索性看个仔细罢!

用洋人看京戏的眼光来观光一番罢。有了惊讶与眩异,才有明掺,才有靠得住的爱。为什么我三句离不了京戏呢?因为我对于京戏是个感到浓厚兴趣的外行。对于人生,谁都是个一知半解的外行罢?我单拣了京戏来说,就为了这适当的态度。

登台票过戏的内行仕女们,听见说你喜欢京戏,总是微微一笑道:“京戏这东西,复杂得很呀。就连几件行头,那些个讲究,就够你研究一辈子。”可不是,演员穿错了衣服,我也不懂;唱走了腔,我也不懂。我只知道坐在第一排看武打,欣赏那青罗战袍,飘开来,露出红里子,玉色裤管里露出玫瑰紫里子,踢蹬得满台灰尘飞扬;还有那惨烈紧张的一长串的拍板声——用以代表更深夜静,或是吃力的思索,或是猛省后的一身冷汗,没有比这更好的音响效果了。

外行的意见是可珍贵的,要不然,为什么美国的新闻记者访问名人的时候总拣些不相干的题目来讨论呢?譬如说,见了谋杀案的女主角,问她对于世界大局是否乐观;见了拳击冠军,问他是否赞成莎士比亚的脚本改编时装剧。当然是为了噱头,读者们哈哈笑了,想着:“我比他懂的多。名人原来也有不如人的地方!”一半却也是因为门外汉的议论比较新鲜戆拙,不无可取之点。

然而为了避重就轻,还是先谈谈话剧里的平剧罢。《秋海棠》一剧风靡了全上海,不能不归功于故事里京戏气氛的浓。紧跟着“秋海棠”空前的成功,同时有五六出话剧以平剧的穿插为号召。中国的写实派新戏剧自从它的产生到如今,始终是站在平剧的对面的,可是第一出深入民间的话剧之所以得人心,却是借重了平剧——这现象委实使人吃惊。

为什么京戏在中国是这样的根深蒂固与普及,虽然它的艺术价值并不是毫无问题的?

《秋海棠》里最动人的一句话是京戏的唱词,而京戏又是引用的鼓儿词:“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烂熟的口头禅,可是经落魄的秋海棠这么一回味,凭空添上了无限的苍凉感慨。中国人向来喜欢引经据典。美丽的,精辟的断句,两千年前的老笑话,混在日常谈吐里自由使用着。这些看不见的纤维,组成了我们活生生的过去。传统的本身增强了力量,因为它不停地被引用到新的人,新的事物与局面上。但凡有一句适当的成语可用,中国人是不肯直接地说话的。而仔细想起来,几乎每一种可能的情形都有一句合适的成语来相配。替人家写篇序就是“佛头着粪”,写篇跋就是“狗尾续貂”。我国近年来流传的隽语,百分之九十就是成语的巧妙的运用。无怪乎中国学生攻读外国文的时候,人手一编“俗谚集”,以为只要把那些断句合文法地连缀起来,便是好文章了。

只有在中国,历史仍于日常生活中维持着活跃的演出(历史在这里是笼统地代表着公众的回忆)。假使我们从这个观点去检讨我们的口头禅,京戏和今日社会的关系也就带着口头禅的性质。

最流行的几十出京戏,每一出都供给了我们一个没有时间性质的,标准的形势——丈人嫌贫爱富,子弟不上进,家族之爱与性爱的冲突——“得意缘”,“龙凤呈祥”,“四郎探母”都可以归入最后的例子,有力地证实了“女性外向”那句话。

《红鬃烈马》无微不至地描写了男性的自私。薛平贵致力于他的事业十八年,泰然地将他的夫人搁在寒窑里像冰箱里的一尾鱼。有这么一天,他突然不放心起来,星夜赶回家去。她的一生的最美好的年光已经被贫穷与一个社会叛徒的寂寞给作践完了,然而他以为团圆的快乐足够抵偿了以前的一切。他不给她设身处地想一想——他封了她做皇后,在代战公主的领土里做皇后!在一个年轻的,当权的妾的手里讨生活!难怪她封了皇后之后十八天就死了——她没这福分。可是薛平贵虽对女人不甚体谅,依旧被写成一个好人。京戏的可爱就在这种浑朴含蓄处。

《玉堂春》代表中国流行着的无数的关于有德性的妓女的故事。良善的妓女是多数人的理想夫人。既然她仗着她的容貌来谋生,可见她一定是美的,美之外又加上了道德。现代的中国人放弃了许多积习相沿的理想,这却是一个例外。不久以前有一张影片“香闺风云”,为了节省广告篇幅,报上除了片名之外,只有一行触目的介绍:“贞烈向导女。”

《乌盆计》叙说一个被谋杀了的鬼魂被幽禁在一只用作便桶的乌盆里。西方人绝对不能了解,怎么这种污秽可笑的,提也不能提的事竟与崇高的悲剧成份搀杂在一起——除非编戏的与看戏的全都属于一个不懂幽默的民族。那是因为中国人对于生理作用向抱爽直态度,没有什么不健康的忌讳,所以乌盆里的灵魂所受的苦难,中国人对之只有恐怖,没有憎嫌与嘲讪。“姐儿爱俏”每每过于“爱钞”,于是花钱的大爷在“乌龙院”里饱尝了单恋的痛苦。

剧作者最可悲的便是他没话找话说的那一段:

生:“手拿何物?”

旦:“你的帽子。”

生:“嗳,分明是一只鞋,怎么是帽儿呢?”

旦:“知道你还问!”

逸出平剧范围之外的有近于杂耍性质的“纺棉花”,流行的“新纺棉花”只是全剧中抽出的一幕。原来的故事叙的是因奸致杀的罪案,从这阴惨的题材里我们抽出来这轰动一时的喜剧。中国人的幽默是无情的。

“新纺棉花”之叫座固然是为了时装登台,同时也因为主角任意唱两支南腔北调的时候,观众偶然也可以插嘴进来点戏,台上台下打成一片,愉快的,非正式的空气近于学校里的游艺余兴。京戏的规矩重,难得这么放纵一下,便招得举国若狂。

中国人喜欢法律,也喜欢犯法。所谓犯法,倒不一定是杀人越货,而是小小的越轨举动,妙在无目的。路旁竖着“靠右走”的木牌,偏要走到左边去。“纺棉花”的犯规就是一本这种精神,它并不是对于平剧的基本制度的反抗,只是把人所共仰的金科玉律佻亻达地轻轻推搡一下——这一类的反对其实即是承认。

中国人每每哄骗自己说他们是邪恶的——从这种假设中他们得到莫大的快乐。路上的行人追赶电车,车上很拥挤,他看情形它是不肯停了,便恶狠狠地叫道:“不准停!叫你别停,你敢停么?”——它果然没停。他笑了。

据说全世界惟有中国人骂起人来是有条有理,合逻辑的。

英国人不信地狱之存在也还咒人“下地狱”,又如他们最毒的一个字是“血淋淋的”,骂人“血淋淋的驴子”,除了说人傻,也没有多大意义,不过取其音调激楚,聊以出气罢了。中国人却说:“你敢骂我?你不认识你爸爸?”暗示他与对方的母亲有过交情,这便给予他精神上的满足。

《纺棉花》成功了,因为它是迎合这种吃豆腐嗜好的第一出戏。张三盘问他的妻,谁是她的恋人。她向观众指了一指,他便向台下作揖谢道:“我出门的时候,内人多蒙照顾。”

于是观众深深感动了。

我们分析平剧的内容,也许会诧异,中国并不是尚武的国家,何以武戏占绝对多数?单只根据三国志演义的那一串,为数就可观了。最迅疾的变化是在战场上,因此在战争中我们最容易看得出一个人的个性与处事的态度。楚霸王与马谡的失败都是浅显的教训,台下的看客,不拘是做官,做生意,做媳妇,都是这么一回事罢了。

不知道人家看了《空城计》是否也像我似的只想掉眼泪。

为老军们绝对信仰着的诸葛亮是古今中外罕见的一个完人。

在这里,他已经将胡子忙白了。抛下卧龙冈的自在生涯出来干大事,为了“先帝爷”一点知己之恩的回忆,便舍命忘身地替阿斗争天下,他也背地里觉得不值得么?锣鼓喧天中,略有点凄寂的况味。

历代传下来的老戏给我们许多感情的公式。把我们实际生活里复杂的情绪排入公式里,许多细节不能不被剔去,然而结果还是令人满意的。感情简单化之后,比较更为坚强,确定,添上了几千年的经验的份量。个人与环境感到和谐,是最愉快的一件事,而所谓环境,一大部份倒是群众的习惯。

京戏里的世界既不是目前的中国,也不是古中国在它的过程中的任何一阶段。它的美,它的狭小整洁的道德系统,都是离现实很远的,然而它决不是罗曼谛克的逃避——从某一观点引渡到另一观点上,往往被误认为逃避。切身的现实,因为距离太近的缘故,必得与另一个较明彻的现实联系起来方才看得清楚。

京戏里的人物,不论有什么心事,总是痛痛快快说出来;身边没有心腹,便说给观众听,语言是不够的,于是再加上动作,服装,脸谱的色彩与图案。连哭泣都有它的显著的节拍——一串由大而小的声音的珠子、圆整、光洁。因为这多方面的夸张的表白,看惯了京戏觉得什么都不够热闹。台上或许只有一两个演员,但也能造成一种拥挤的印象。

拥挤是中国戏剧与中国生活里的要素之一。中国人是在一大群人之间呱呱堕地的,也在一大群人之间死去——有如十七八世纪的法国君王。(“绝代艳后”玛丽安东尼便在一间广厅中生孩子,床旁只围着一架屏风,屏风外挤满了等候好消息的大臣与贵族。)中国人在哪里也躲不了旁观者。上层阶级的女人,若是旧式的,住虽住在深闺里,早上一起身便没有关房门的权利。冬天,棉制的门帘挡住了风,但是门还是大开的,欢迎着阖家大小的调查。清天白日关着门,那是非常不名誉的事。即使在夜晚,门闩上了,只消将窗纸一舐,屋里的情形也就一目了然。

婚姻与死亡更是公众的事了。闹房的甚至有藏在床底下的。病人“回光返照”的时候,黑压压聚了一屋子人听取临终的遗言,中国的悲剧是热闹,喧嚣,排场大的,自有它的理由;京戏里的哀愁有着明朗,火炽的色彩。

就因为缺少私生活,中国人的个性里有一点粗俗。“事无不可对人言”,说不得的便是为非作歹。中国人老是诧异,外国人喜欢守那么些不必要的秘密。

不守秘密的结果,最幽微亲切的感觉也得向那群不可少的旁观者自卫地解释一下。这养成了找寻藉口的习惯。自己对自己也爱用藉口来搪塞,因此中国人是不大明掺他自己的为人的。群居生活影响到中国人的心理。中国人之间很少有真正怪僻的。脱略的高人嗜竹嗜酒,爱发酒疯,或是有洁癖,或是不洗澡,讲究扪虱而谈,然而这都是循规蹈矩的怪僻,不乏前例的。他们从人堆里跳出来,又加入了另一个人堆。

到哪儿都脱不了规矩。规矩的繁重在舞台上可以说是登峰造极了。京戏里规律化的优美的动作,洋人称之为舞蹈,其实那就是一切礼仪的真髓。礼仪不一定有命意与作用,往往只是为行礼而行礼罢了。请安磕头现在早经废除。据说磕头磕得好看,很要一番研究。我虽不会磕,但逢时遇节很愿意磕两个头。一般的长辈总是嚷着:“鞠躬!鞠躬!”只有一次,我到祖姨家去,竟一路顺风地接连磕了几个头,谁也没拦我。

晚近像他们这样惯于磕头的人家,业已少见。磕头见礼这一类的小小的,不碍事的束缚,大约从前的人并不觉得它的可爱,现在将要失传了,方才觉得可哀。但看学生们鱼贯上台领取毕业文凭,便知道中国人大都不会鞠躬。

顾兰君在《侬本痴情》里和丈夫闹决裂了,要离婚,临行时伸出手来和他握别。他疑心她不贞,理也不理她。她凄然自去。这一幕,若在西方,固然是入情入理,动人心弦,但在中国,就不然了。西方的握手的习惯已有几百年的历史,因之握手成了自然的表现,近于下意识作用。中国人在应酬场中也学会了握手,但在生离死别的一刹那,动了真感情的时候,决想不到用握手作永诀的表示。在这种情形之下,握手固属不当,也不能拜辞,也不能万福或鞠躬。现代的中国是无礼可言的,除了在戏台上。京戏的象征派表现技术极为彻底,具有初民的风格,奇怪的就是,平剧在中国开始风行的时候,华夏的文明早已过了它的成熟期。

粗鄙的民间产物怎样能够得到清朝末叶儒雅风流的统治阶级的器重呢?纽约人听信美术批评家的热烈的推荐,接受了原始性的图画与农村自制的陶器。中国人舍昆曲而就京戏,却是违反了一般评剧家的言论。文明人听文明的昆曲,恰配身份,然而新兴的京戏里有一种孩子气的力量,合了我们内在的需要。中国人的原始性没有被根除,想必是我们的文化过于随随便便之故。就在这一点上,我们不难找到中国人的永久的青春的秘密。

(一九四三年十一月)

借银灯

有一出绍兴戏名叫《借红灯》。因为听不懂唱词,内容我始终没弄清楚,可是我酷爱这风韵天然的题目,这里就擅自引用了一下。《借银灯》,无非是借了水银灯来照一照我们四周的风俗人情罢了。水银灯底下的事,固然也有许多不近人情的,发人深省的也未尝没有。

我将要谈到的两张影片,《桃李争春》与《梅娘曲》,许是过了时了,第三轮的戏院也已放映过,然而内地和本埠的游艺场还是演了又演,即使去看的是我们不甚熟悉的一批观众,他们所欣赏的影片也有讨论的价值。

我这篇文章并不能算影评,因为我看的不是电影而是电影里的中国人。

这两张影片同样地涉及妇德的问题。妇德的范围很广,但是普通人说起为妻之道,着眼处往往只在下列的一点:怎样在一个多妻主义的丈夫之前,愉快地遵行一夫一妻主义。《梅娘曲》里的丈夫寻花问柳,上“台基”去玩弄“人家人”。

“台基”的一般的嫖客似乎都爱做某一种噩梦,梦见他们自己的妻子或女儿在那里出现,姗姗地应召而至,和他们迎头撞上了。这石破天惊的会晤当然是充满了戏剧性。我们的小说家抓到了这点戏剧性,因此近三十年的社会小说中常常可以发现这一类的局面,可是在银幕上还是第一次看到。梅娘被引诱到台基上,碰巧遇见了丈夫。他打了她一个嘴巴。她没有开口说一句话的余地,就被“休”掉了。

丈夫在外面有越轨行动,他的妻是否有权利学他的榜样?

摩登女子固然公开反对片面的贞操,即是旧式的中国太太们对于这问题也不是完全陌生。为了点小事吃了醋,她们就恐吓丈夫说要采取这种报复手段。可是言者谆谆,听者藐藐,总是拿它当笑话看待。

男子们说笑话的时候也许会承认,太太群的建议中未尝没有一种原始性的公平。很难使中国人板着脸作此项讨论,因为他们认为世上没有比奸淫更为滑稽可笑的事。但是如果我们能够强迫他们采取较严肃的评判态度的话,他们一定是不赞成的。从纯粹逻辑化的伦理学观点看来,两个黑的并在一起并不是等于一个白的,二恶相加不能成为一善。中国人用不着逻辑的帮助也得到同样的结论。他们觉得这办法在实际上是行不通的。女太太若是认真那么做去,她自己太不上算。

在理论上或许有这权利,可是有些权利还是备而不用的好。

虽如此说,这一类的问题是茶余酒后男宾女宾舌战最佳的资料。在《梅娘曲》中,艳窟里的一个“人家人”便侃侃地用晚餐席上演说的作风为她自己辩护着。然而我们的天真的女主角是做梦也没有想到什么权利不权利的话。一个坏蛋把她骗到那不名誉的所在去,她以为他要创办一个慈善性质的小学,请她任校长之职,而丈夫紧跟着就上场,发生了那致命的误会。她根本没有机会考虑她是否有犯罪的权利——还没走近问题的深渊就滑倒了,爬不起来。

《桃李争春》里的丈夫被灌得酩酊大醉,方才屈服在诱惑之下,似乎情有可原。但是这特殊情形只有观众肚里明白。他太太始终不知道,也不想打听——仿佛一点好奇心也没有。

她只要他——落到她份内的任何一部分的他。除此之外她完全不感兴趣。若是他不幸死了,她要他留下的一点骨血,即使那孩子是旁的女人为他生的。

《桃李争春》是根据美国片《情谎记》改编的,可是它的题材却贴恋着中国人的心。这里的贤妻含辛茹苦照顾丈夫的情人肚里的孩子,经过若干困难,阻止那怀孕的女人打胎。——这样的女人在基本原则上具有东方精神,因为我们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是以宗祠为重。

在今日的中国,新旧思想交流,西方个人主义的影响颇占优势,所以在现代社会中,这样的妇女典型,如果存在的话,很需要一点解释。即在礼教森严的古代,这一类的牺牲一己的行为,里面的错综心理也有可研究之处。《桃李争春》可惜浅薄了些,全然忽略了妻子与情妇的内心过程,仿佛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导演李萍情的作风永远是那么明媚可喜。尤其使男性观众感到满意的是妻子与外妇亲狎地,和平地,互相拥抱着入睡的那一幕。

有这么一个动听的故事,《桃李争春》不难旁敲侧击地分析人生许多重大的问题,可是它把这机会轻轻放过了。《梅娘曲》也是一样,很有向上的希望而浑然不觉,只顾驾轻车,就熟路,驶入我们百看不厌的被遗弃的女人的悲剧。梅娘匆匆忙忙,像名人赴宴一般,各处到了一到——她在大雨中颠踬,隔着玻璃窗吻她的孩子,在茅庐中奄奄一息,终于死在忏悔了的丈夫的怀中,在男人的回忆里唱起了湖上的情歌。合法的传奇剧中一切百试百验的催泪剂全在这里了,只是受了灯光的影响,演出上很受损失。

多半是因为这奇惨的灯光,剧中所表现的“欢场”的空气是异常地阴森严冷。马骥饰台基的女主人,那一声刻板的短短的假笑,似嫌单调。严俊演反角,熟极而流。王熙春未能完全摆脱京戏的拘束。仓隐秋演势利的小学校长,讽刺入骨,偷了许多的场面去——看得见的部分几乎全被她垄断了。

陈云裳在《桃李争春》里演那英勇的妻,太孩子气了些。

白光为对白所限,似乎是一个稀有的朴讷的荡妇,只会执着酒杯:“你喝呀!你喝呀!”没有第二句话,单靠一双美丽的眼睛来弥补这缺憾,就连这位“眼科专家”也有点吃力的样子。

走!走到楼上去!

我编了一出戏,里面有个人拖儿带女去投亲,和亲戚闹翻了,他愤然跳起来道:“我受不了这个。走!我们走!”他的妻哀恳道:“走到哪儿去呢?”他把妻儿聚在一起,道:“走!走到楼上去!“——开饭的时候,一声呼唤,他们就会下来的。

中国人从《娜拉》一剧中学会了“出走”。无疑地,这潇洒苍凉的手势给予一般中国青年极深的印象。报上这一类的寻人广告是多得惊人:“自汝于十二日晚九时不别而行,祖母卧床不起,母旧疾复发,阖家终日以泪洗面。见报速回。”一样是出走,怎样是走到风地里,接近日月山川,怎样是走到楼上去呢?根据一般的见解,也许做花瓶是上楼,做太太是上楼,做梦是上楼,改编美国的《蝴蝶梦》是上楼,抄书是上楼,收集古钱是上楼(收集现代货币大约就算下楼了),可也不能一概而论,事实的好处就在“例外”之丰富,几乎没有一个例子没有个别分析的必要。其实,即使不过是从后楼走到前楼,换一换空气,打开窗子来,另是一番风景,也不错。但是无论如何,这一点很值得思索一下。我喜欢我那出戏里这一段。

这出戏别的没有什么好处,但是很愉快,有悲哀,烦恼,吵嚷,但都是愉快的烦恼与吵嚷。还有一点:这至少是中国人的戏——而且是热热闹闹的普通人的戏。如果现在是在哪一家戏院里演着的话,我一定要想法子劝您去看的。可就是不知什么时候才演得成。现在就拟起广告来,未免太早了罢?到那一天——如果有那一天的话——读者已经忘得干干净净,失去了广告的效力。

过阴历年之前就编起来了,拿去给柯灵先生看。结构太散漫了,末一幕完全不能用,真是感谢柯灵先生的指教,一次一次地改,现在我想是好得多了。但是编完了之后,又觉得茫然。据说现在闹着严重的剧本荒。也许的确是缺乏剧本——缺乏曹禺来不及写的剧本,无名者的作品恐怕还是多余的。我不相信这里有垄断的情形,但是多少有点壁垒森严。若叫我挟着原稿找到各大剧团的经理室里挨户兜售,未尝不是正当的办法,但听说这在中国是行不通的,非得有人从中介绍不可。我真不知道怎样进行才好。

先把剧本印出来,也是一个办法,或者可以引起他们的注意。可是,说句寒伧的话,如果有谁改编改得手滑,把我的戏也编了进去呢?这话似乎是小气得可笑,而且自以为“希奇弗煞”,然而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却也情有可原。

一个人,恋恋于自己的字句与思想,不免流于悭吝,但也是常情罢!我还记得,第一次看见香港的海的时候,联想到明信片上一抹色的死蓝的海。后来在一本英文书上看见同样的譬喻,作者说:可以把婆罗洲的海剪下来当作明信片寄回家去,因为那蓝色蓝得如此的浓而呆。——发现自己所说的话早已让人说过了,说得比自己好呢,使人爽然若失,说得还不及自己呢,那更伤心了。

这是一层。况且,戏是给人演的,不是给人读的。写了戏,总希望做戏的一个个渡口生人气给它,让它活过来,在舞台上。人家总想着,写小说的人,编出戏来必定是能读不能演的。我应当怎样去克服这成见呢?

写文章是比较简单的事,思想通过铅字,直接与读者接触。编戏就不然了,内中牵涉到无数我所不明白的纷歧复杂的力量。得到了我所信任尊重的导演和演员,还有“天时,地利,人和”种种问题,不能想,越想心里越乱了。

沿街的房子,楼底下不免嘈杂一点。总不能为了这个躲上楼去罢?

(一九四四年四月)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