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韩愈所撰别集的校注本。愈籍河南河阳(今河南孟县西),而自谓郡望昌黎,世称韩昌黎,因以昌黎名集。清末桐城派古文家马其昶校注,马茂元整理。该书共计包括文集八卷,文外集二卷,遗文一卷,附录集补文三篇,集传一卷。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出版。1986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复据该书分段标点后重排出版。本书收集了韩愈的全部文章,在文字训诂、名物制度、史实疏证等方面,都对旧说作了补充和订正,对旧本字句的讹误也作了校勘。其中所收“守戒”、“圬者王承福传”、“御史台上论天旱人饥状”、“论捕贼行赏表”、“黄家贼事宜状”和“论变盐法事宜状”等文反映了韩愈以道统论和性三品说为指导的丰富的法律思想。其中提到的“圣人”立法设刑的法律起源论,关于“德礼为先而辅以政刑”的治国主张,以及在法制方面,所主张的信赏必罚,上下一体守法,采取严刑,使“下者”“畏威而寡罪”等等,都对后世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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