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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昌黎文集第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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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辞 祭文

祭田横墓文

田横初为汉将灌婴败于垓下,亡走梁,归彭越。高祖即位,惧诛,与其徒五百余人入海,居岛中。高帝闻齐人贤者多附横,恐后有乱,乃使使赦横罪而召之。横与其客二人乘传诣洛阳,至尸乡厩置遂自刭,令客奉其头从使者驰奏。高帝流涕,以王者礼葬横。既葬,二客穿其冢旁,皆自刭从之。其余客在海中者闻横死亦皆自杀。晁太史 无咎尝取公此文于续楚辞而系之,曰:唐宰相如董晋亦未足言,而晋为汴州,才奏愈从事,愈始终感遇,语称陇西公而不姓。后从裴度,亦自谓度知己,然度亦终不引愈共天下事,故愈踌躇发愤,太息于区区之横,以谓夫苟如横之好士,天下将有贤于五百人者至焉。〔补注〕沈钦韩曰:裴度事在后,如何牵连及之?晁说误矣。归有光曰:寥寥数言,而悲感之意无穷。姚鼐曰:此是公少作,故犹取屈子陈句。按:词意皆腾空际,似为横发,又似不为横发,此等文不徒以雕琢造语为工也。

贞元十一年九月,愈如东京,道出田横墓下〔一〕,感横义高能得士〔二〕,因取酒以祭,为文而吊之,其辞曰:

〔一〕“十一年”,诸本或作“十九年”。“月”下,有“十一日”字。“如东京”,或作“东如京”。洪庆善曰:“东京,洛阳也。公以贞元十一年出长安至河阳,而后如东都也。十九年秋,则公为御史,是冬即贬阳山,安得以九月出横墓下?唐都长安,亦不得云‘东如京’也。”方从阁、杭、蜀本作“东如京”,云:田横墓在偃师 尸乡,洛阳东三十里。今公自河阳道横墓下以入洛,故云“东如京”也。今按:洪庆善作“如东京”及考岁月皆是,方氏亦以京为洛阳,但据三本必欲作“东如京”为误耳。今且未须别考它书,只以其所引田横墓在洛阳东者论之,则自墓下而走洛阳,乃是西向,安得言“东如京”乎?况唐都长安,谓洛阳为“东京”则可,直谓之“京”则不可,其理又甚明。若据元和郡县志,则河阳西南至河南府八十里,其大势亦不得云“东如京”也。此又三本谬误之一证,故复表而出之。

〔二〕“士”下,或有“心”字。

事有旷百世而相感者,余不自知其何心;非今世之所稀〔一〕,孰为使余歔欷而不可禁?余既博观乎天下,曷有庶几乎夫子之所为?死者不复生〔二〕,嗟余去此其从谁?当秦氏之败乱,得一士而可王;何五百人之扰扰,而不能脱夫子于剑铓?抑所宝之非贤〔三〕,亦天命之有常〔四〕。昔阙里之多士,孔圣亦云其遑遑〔五〕。苟余行之不迷,虽颠沛其何伤〔六〕?自古死者非一〔七〕,夫子至今有耿光。跽陈辞而荐酒,魂仿佛而来享〔八〕。

〔一〕〔补注〕沈钦韩曰:“稀”当作“希”,言非今世所尚。

〔二〕“死者”,或作“死而”;“生”,方作“来”,皆非是。

〔三〕〔补注〕吴汝纶曰:退之用“抑”字,多与“意”字同。“宝之”,或作“宝者”。

〔四〕“天”,或作“大”。

〔五〕阁、杭无“其”字,非是。

〔六〕〔补注〕吴汝纶曰:“阙里”四语极变化。

〔七〕“非”,阁、杭作“皆”,非是。

〔八〕“享”,集韵“灵良反”。按“享”字,古今人用多作上声,惟前汉 礼乐志 郊祀诗云:“发梁扬羽申以商,造兹新音永久长。声气远条凤鸟翔,神夕掩虞盖孔享。”“享”作平声,退之叶韵,盖有所本也。

欧阳生哀辞

欧阳名詹,字行周,泉州 晋江人也,卒年四十余。集十卷行世,新史于艺文立传。〔补注〕方苞曰:退之文,每至亲懿故旧,存亡离合,悲思慕恋,恻然自肺腑流出,使读者气厚。曾国藩曰:前半叙述矜当,后半就“父母老矣”反复低徊,绝耐绎。

欧阳詹世居闽 越。自詹已上皆为闽 越官,至州佐县令者,累累有焉〔一〕。闽 越地肥衍,有山泉禽鱼之乐;虽有长材秀民通文书吏事与上国齿者,未尝肯出仕。

〔一〕〔补注〕沈钦韩曰:册府元龟 铨选部:唐制“黔中、岭南、闽中郡县之官,不由吏部,以京官五品以上一人充使就补,御史一人监之,四岁一往,谓之“南选”。贞元二年,勅福建选补使宜停。

今上初,故宰相常衮为福建诸州观察使,治其地〔一〕。衮以文辞进,有名于时,又作大官,临莅其民,乡县小民有能诵书作文辞者,衮亲与之为客主之礼〔二〕,观游宴飨,必召与之〔三〕。时未几,皆化翕然〔四〕。詹于时独秀出,衮加敬爱,诸生皆推服,闽 越之人举进士繇詹始〔五〕。

〔一〕“治”上,或有“往”字,非是。

〔二〕吕汲公本如此。方从阁、杭、苑、粹,“辞进”下即属“乡县”至“者”;“衮”下又有“故宰相”字,下乃属“有名”至“其民”,又属“亲与”云云:颠倒错乱,全无文理,而方云三本如此,不当轻改,其蔽如此。今定从吕本。方“主”下有“人”字;“乡县”,作“县乡”,则尚有可取云。

〔三〕“宴”,或作“讌”。“与”,读为预,或作“预”,或疑“与”如字;而“之”下当有“俱”字。

〔四〕“化”,新传作“仕”,非是。按衮传:建中初,起为福建观察使,始闽人未知学,衮至,为设学校,使为文章,亲加讲导,与为客主均礼,观游燕享与焉。由是俗一变,岁贡士与内州等。

〔五〕贞元八年,詹与公同登第,退之同年进士。此言闽人举进士自詹始,及观林蕴泉山铭叙,则谓闽 川 贞元以前未有文进者也。因廉使李成公 椅兴启庠序,请独孤常州 及为记;中有辞云“缦胡之缨,化为青衿”;其兄藻与友欧阳詹继登正第。以其年考之,则藻之登第又在詹之前。然长溪 薛令之以中宗神龙二年擢第,则又在藻之前矣。退之谓由詹始,岂考之未详耶?〔补注〕沈钦韩曰:林藻登第在贞元七年。

建中 贞元间,余就食江南,未接人事,往往闻詹名闾巷间,詹之称于江南也久〔一〕。贞元三年,余始至京师举进士,闻詹名尤甚〔二〕。八年春,遂与詹文辞同考试登第,始相识。自后詹归闽中,余或在京师他处,不见詹久者惟詹归闽中时为然,其他时与詹离率不历岁,移时则必合,合必两忘其所趋,久然后去。故余与詹相知为深。

〔一〕“久”下,或有“矣”字。

〔二〕“余”下,或有“年十九”字。“闻”,或作“则”。或云:当并出“则”“闻”二字,亦有理。

詹事父母尽孝道,仁于妻子,于朋友义以诚。气醇以方,容貌嶷嶷然〔一〕。其燕私善谑以和,其文章切深喜往复,善自道。读其书,知其于慈孝最隆也。十五年冬,余以徐州从事朝正于京师〔二〕,詹为国子监四门助教,将率其徒伏阙下举余为博士,会监有狱,不果上〔三〕。观其心,有益于余,将忘其身之贱而为之也。呜呼,詹今其死矣〔四〕!

〔一〕“嶷”,音逆。

〔二〕公为徐州节度推官。

〔三〕或无“监”字,“监”或作“詹”。

〔四〕〔补注〕方苞曰:陡入詹死,又追论其生时事,笔力矫绝。

詹,闽 越人也。父母老矣,舍朝夕之养以来京师〔一〕,其心将以有得于是而归为父母荣也〔二〕;虽其父母之心亦皆然。詹在侧,虽无离忧,其志不乐也;詹在京师,虽有离忧,其志乐也;若詹者,所谓以志养志者欤〔三〕!詹虽未得位,其名声流于人人,其德行信于朋友〔四〕,虽詹与其父母皆可无憾也。詹之事业文章,李翱既为之传,故作哀辞〔五〕,以舒余哀,以传于后,以遗其父母而解其悲哀,以卒詹志云〔六〕。

〔一〕“以”,或作“而”。

〔二〕“有得”,或作“在得”。或无“于是”字,而有复出“将以有得”字。

〔三〕〔补注〕曾国藩曰:油然入情。

〔四〕“朋友”,或作“友朋”。

〔五〕“之传”,或作“之说”,或作“之志”。“故”上,或有“余”字,非是。

〔六〕“悲哀”,或作“哀悲”。今按:上文已连有两“哀”字,不应如此重复,或当删去此“哀”字。“詹”,或作“其”。

求仕与友兮,远违其乡;父母之命兮,子奉以行。友则既获兮,禄实不丰;以志为养兮,何有牛羊。事实既修兮,名誉又光;父母忻忻兮,常若在旁。命虽云短兮,其存者长;终要必死兮,愿不永伤。友朋亲视兮〔一〕,药物甚良;饮食孔时兮〔二〕,所欲无妨。寿命不齐兮〔三〕,人道之常;在侧与远兮,非有不同。山川阻深兮,魂魄流行;祀祭则及兮,勿谓不通。哭泣无益兮〔四〕,抑哀自强;推生知死兮,以慰孝诚。呜呼哀哉兮〔五〕,是亦难忘!

〔一〕“亲视”,或作“视疾”。

〔二〕“孔”,或作“既”。

〔三〕“齐”,一作“高”。

〔四〕“益”,或作“救”。

〔五〕“哉”下或无“兮”字。

题哀辞后

或删此四字,作“题欧阳生哀辞后”。崔群及詹皆与公同年,刘伉姓名仅见于此,他无所闻。

愈性不喜书,自为此文,惟自书两通:其一通遗清河 崔群,群与余皆欧阳生友也〔一〕,哀生之不得位而死,哭之过时而悲;其一通今书以遗彭城 刘君 伉。君喜古文〔二〕,以吾所为合于古,诣吾庐而来请者八九至,而其色不怨,志益坚〔三〕。

〔一〕“友”上,或有“之”字。

〔二〕或无“书”字。或无“伉”字。下“君”字,一作“伉”。

〔三〕或无“志”字。

凡愈之为此文,盖哀欧阳生之不显荣于前〔一〕,又惧其泯灭于后也。今刘君之请,未必知欧阳生,其志在古文耳〔二〕。虽然〔三〕,愈之为古文,岂独取其句读不类于今者邪?思古人而不得见,学古道则欲兼通其辞;通其辞者,本志乎古道者也〔四〕。古之道,不苟誉毁于人〔五〕;刘君好其辞,则其知欧阳生也无惑焉。

〔一〕“哀”,一作“痛”。

〔二〕“其志”上,或有“之志”字。

〔三〕下或有“苟爱吾文必求其义”八字。八字下,又或有“则进知于欧阳生矣必时观”十一字。

〔四〕“乎”,或作“于”。方从三本无“道”字。以上下文考之,无“道”字即不成文理矣。

〔五〕此下或有“然则吾之所为文皆有实也”十一字。〔补注〕何焯曰:此专为孟简误信穆玄道之语,有为太原伎恸怨而殁之谤,又以其事不足辨,故但自明其不苟誉,则毁者之非实可见矣。

独孤申叔哀辞

申叔字子重。年二十一举进士。又二年,用博学宏词为校书郎。又三年,居父丧,未练而殁,盖贞元十八年也。柳子厚有独孤君墓碣,皇甫持正有伤独孤赋,而公作辞哀之。公尝与崔群书,“天人好恶”之说,与此语意一同,盖出太史公之伯夷传也。〔补注〕方苞曰:此文盖学天问。

众万之生,谁非天邪?明昭昏蒙,谁使然邪?行何为而怒,居何故而怜邪〔一〕?胡喜厚其所可薄,而恒不足于贤邪?将下民之好恶与彼苍悬邪〔二〕;抑苍茫无端而暂寓其间邪〔三〕?死者无知,吾为子恸而已矣!如有知也,子其自知之矣〔四〕!

〔一〕“怒”,或作“怨”,或作“思”。“怒”下,或有“邪”字。“居”,或作“为”。〔补注〕方东树曰:此即“生为居人,死为行人”之旨。“怒”,当作“怨”。“寿也者,吾不知其所慕;夭也者,吾不知其所恶”,“怜”即“慕”意,“怨”即“恶”意。

〔二〕或无“苍”字。

〔三〕“寓”下,或有“于”字。

〔四〕或无“自”字。或无“之”字。或无“自”字,而有“之”字。

濯濯其英,晔晔其光。如闻其声,如见其容〔一〕。乌虖远矣〔二〕,何日而忘!

〔一〕此句或作“如处其旁”,非是。或云:以“容”叶“光”,用古韵也。

〔二〕“乌虖”,或作“呜呼”。

祭穆员外文

为崔侍御作。晁本篇首题云:“维年月日,故人博陵 崔愬谨以清酌之奠,祭于亡友穆六端公之灵。”方云:“岂穆员邪?旧传,员卒检校员外郎;杜亚留守东都辟为从事:皆与此文合。新传,员终侍御史,故晁本称端公也。穆员字与直,怀州 河内人,秘书监宁之子,工为文。崔侍御名愬,无传。”〔补注〕陈景云曰:“宣州观察使”应作“秘书监”,为宣使者乃秘书长子赞,员外之兄也。曾国藩曰:瘦折奥峭。

於乎!建中之初,予居于嵩;携扶北奔〔一〕,避盗来攻。晨及洛师,相遇一时;顾我如故,眷然顾之〔二〕。子有令闻,我来自山;子之畯明〔三〕,我钝而顽。道既云异,谁从知我;我思其厚,不知其可〔四〕。于后八年,君从杜侯。我时在洛,亦应其招〔五〕。留守无事,多君子僚;罔有疑忌,维其嬉游。草生之春,鸟鸣之朝;我辔在手,君扬其镳。君居于室,我既来即;或以啸歌〔六〕,或以偃侧。诲余以义,复我以诚〔七〕;终日以语〔八〕,无非德声。

〔一〕“奔”,或作“归”。

〔二〕“如”,或作“无”。“眷”,或作“睠”。

〔三〕“畯”,或作“俊”。

〔四〕“知其”,或作“知而”,或作“可而”。

〔五〕贞元五年十二月,以杜亚为东都留守,亚辟员为从事、检校员外郎。愬时亦为亚所辟。

〔六〕“啸”,或作“咏”。

〔七〕“复我”,或作“我复”。今按:下文云“无非德声”,则此二句专指穆也,当作“复我”。

〔八〕“以”,或作“与”。

主人信谗,有惑其下;杀人无罪,诬以成过;入救不从,反以为祸〔一〕。赫赫有闻,王命三司;察我于狱,相从系缧。曲生何乐,直死何悲〔二〕;上怀主人〔三〕,内闵其私〔四〕;进退之难,君处之宜〔五〕!

〔一〕〔补注〕“祸”,原本作“福”,据别本校改。

〔二〕“曲”,或作“直”;“直”或作“曲”。二“何”,或皆作“可”。皆非是。

〔三〕“主”,或作“王”,非是。

〔四〕“闵”,或作“悯”,或作“关”,皆非是。

〔五〕“君”,或作“居”,非是。〔补注〕吴汝纶云:叙事朴实。

既释于囚〔一〕,我来徐州;道之悠悠,思君为忧。我如京师,君居父丧;哭泣而拜,言词不通。我归自西,君反吉服;晤言无他,往复其昔〔二〕。不日而违,重我心恻。

〔一〕令狐运为东京牙门将,亚恶其为人;会盗劫输绢于洛北,运适畋近郊,亚意其为之,命员及从事张弘靖鞠其事,无之。亚怒,囚员等,员由此知名。

〔二〕“其”,疑当作“如”。

自后闻君,母丧是丁;痛毒之怀,六年以并〔一〕。孰云孝子,而殒厥灵!今我之至,入门失声〔二〕。酒肉在前,君胡不餐;升君之堂,不与我言。于乎死矣,何日来还!

〔一〕“并”,一作“经”。

〔二〕“失”,或作“哭”。

祭郴州李使君文

公贞元十九年冬出为阳山令,过郴州,识李使君,有李员外寄纸笔及叉鱼诗,即所谓“获纸笔之双贸,投叉鱼之短韵”也。其生平契分,皆具此文。笔墨闲录云:祭李郴州文尤雄奇。〔补注〕沈钦韩曰:权德舆李伯康墓志云:“字子丰,陇西 成纪人。永贞元年十月卒。”方苞曰:此赋体也,其源出于陆机吊魏武帝文。曾国藩曰:亦不出六朝轨范,不使一秾丽字,不著一闲冗句,遂尔风骨遒上。通首不转韵,古无此体,宋人为长短句祭文,则多一韵到底。

维年月日,将仕郎守江陵府法曹参军韩愈谨以清酌庶羞之奠,敬祭于故郴州 李使君之灵〔一〕。

〔一〕文苑此篇首题云:“维元和元年岁次景戌,二月乙未朔二十四日戊午,将仕郎云云使君员外三兄之灵。”考之唐历皆合。

古语有之:“白头如新,倾盖若旧。”顾意气之何如,何日时之足究〔一〕!

〔一〕“何”,或作“曷”。

当贞元之癸未〔一〕,惕皇威而左授;伏荒炎之下邑,嗟名颓而位仆。历贵部而西迈,迩清光于暂觏〔二〕;言莫交而情无由〔三〕,既不贾而奚售!哀穷遐之无徒〔四〕,挐百忧以自副;辱问讯之绸缪,恒饱饥而愈疚。接雄词于章句,窥逸迹于篆籀〔五〕,苞黄甘而致贻,获纸笔之双贸〔六〕;投叉鱼之短韵〔七〕,愧韬瑕而举秀。

〔一〕或作“酉”,今按“癸未”者,贞元十九年贬阳山令时也。

〔二〕“于”,或作“而”。

〔三〕“莫”,或作“若”,而下无“情”字。

〔四〕“遐”,或作“荒”。“穷遐”,或作“遐荒”。“徒”,或作“图”。

〔五〕“籀”,直石切。

〔六〕即李员外寄纸笔云:“莫怪殷勤谢,虞卿正著书。”

〔七〕即公叉鱼十八韵招张功曹。

俟新命于衡阳,费薪刍于馆候〔一〕;空大亭以见处,憩水木之幽茂。逞英心于纵博,沃烦肠以清酎〔二〕;航北湖之空明,觑鳞介之惊透〔三〕。宴州楼之豁达,众管啾而并奏〔四〕;得恩惠于新知,脱穷愁于往陋〔五〕。辍行谋于俄顷,见秋月之三彀;逮天书之下降,犹低回以宿留〔六〕。念睽离之在期,谓此会之难又;授缟纻以托心〔七〕,示兹诚之不谬。傥后日之北迁,约穷欢于一昼;虽掾俸之酸寒,要拔贫而为富。

〔一〕郴在衡山之阳,贞元二十一年,公以顺宗赦徙掾江陵,待命于郴云。

〔二〕“以”,一作“于”。

〔三〕〔补注〕陈景云曰:“惊透”二字,本太冲吴都赋。方言:“透,警也。”

〔四〕“啾”,或作“湫”。潘岳闲居赋:“管啾啾而并奏。”

〔五〕“穷”,或作“冤”。

〔六〕“宿留”,上音秀,下音溜。前汉:“宿留海上。”史记:“宿留之数日无所见。”

〔七〕吴 季札聘郑,见子产如旧相识,与之缟带,子产献纻衣焉。见左氏襄公二十九年。“授”,或作“援”。

何人生之难信,捐斯言而莫就;始讶信于暂疏,遂承凶于不救〔一〕。见明旌之低昂〔二〕,尚迟疑于别袖;忆交酬而迭舞,奠单杯而哭柩。

〔一〕“承”,或作“成”。“于”,一作“而”。

〔二〕“明”,诸本作“铭”。此从阁本,字见檀弓,郑注云:“神明之旌。”

美夫君之为政,不桡志于谗构〔一〕;遭唇舌之纷罗,独陵晨而孤雊〔二〕。彼憸人之浮言,虽百车其何诟〔三〕;洞古往而高观,固邪正之相寇。幸窃睹其始终,敢不明白而蔽覆。神乎来哉,辞以为侑。尚飨!

〔一〕“桡”,或作“侥”;或作“挠”,从手,皆非是。

〔二〕“陵”,一作“凌”。

〔三〕“车”,或作“年”。今按:后汉书冯衍出妻书云:“词语百车。”韩盖用此,作“年”非是。

祭薛助教文

公达字大顺,详见公所志墓云。

维元和四年岁次己丑后三月二十一日景寅〔一〕,朝散郎守国子博士韩愈〔二〕、太学助教侯继,谨以清酌之奠,祭于亡友国子助教薛君之灵〔三〕。

〔一〕“丙寅”,作“景寅”,避唐讳也。

〔二〕“散”,墓志石本作“议”。

〔三〕“继”下,或有“等”字。“薛君之灵”,晁本作“河东 薛君七官之灵”。

呜呼,吾徒学而不见施设,禄又不足以活身;天于此时,夺其友人。同官太学,日得相因;奈何永违,秖隔数晨;笑语为别,恸哭来门〔一〕。藏棺蔽帷,欲见无缘;皎皎眉目,在人目前。酌以告诚,庶几有神。呜呼哀哉,尚飨!

〔一〕“来”,或作“东”。

祭虞部张员外文

张季友也,公同王涯、崔群、许季同、庾承宣、邢册等六人者皆与张 贞元八年同年进士。时陆贽典贡举,故文有“司我明试,时惟邦彦”之语。详见公志其墓云。

维年月日,愈等谨以清酌庶羞之奠〔一〕,敬祭于亡友张十三员外之灵。呜呼,往在贞元,俱从宾荐;司我明试,时维邦彦。各以文售,幸皆少年;群游旅宿,其欢甚焉。出言无尤,有获同喜;他年诸人,莫有能比。倏忽逮今,二十余岁;存皆衰白〔二〕,半亦辞世。外缠公事,内迫家私〔三〕;中宵兴叹,无复昔时。如何今者〔四〕,又失夫子!懿德柔声,永绝心耳〔五〕。

〔一〕文苑作“元和十年”,晁本作“维元和十年月日,中书舍人王涯、考功郎中知制诰韩愈、礼部侍郎崔群、京兆尹许季同、考功员外郎庾承宣、河中节度判官殿中侍御史邢册等六人”。皆张季友之同年也。

〔二〕〔补注〕“衰”,别本作“表”,今依宋本校正。

〔三〕〔补注〕“私”别本作“之”,今依宋本校正。

〔四〕“今者”,或作“于今”。

〔五〕〔补注〕何焯曰:叙情。

庐亲之墓,终丧乃归;阳瘖避职,妻子不知。分司宪台,风纪由振;遂迁司虞,以播华问〔一〕。不能老寿,孰究其因;托嗣于宗〔二〕,天维不仁。酒食备设,灵其降止;论德叙情,以视诸诔。尚飨!

〔一〕〔补注〕何焯曰:论德。

〔二〕“托嗣”,或作“嗣托”。

祭河南张员外文

贞元十九年冬,公与张署自御史俱出南方为令。明年,顺宗即位,俱徙江陵;故凡道涂经涉,唱和契阔,皆具此文。公方从晋公讨蔡;祭其在元和十二年八月欤?张之行治,则详于公志。〔补注〕茅坤曰:公之奇崛战斗鬼神处,令人神眩。姚范曰:凄丽处独以健崛出之,层见叠耸,而笔力坚净,他人无此也。刘大櫆曰:昌黎善为奇险光怪之语以惊人,而舆张同贬,其所经山川险阻患难,适足供其役遣,故能雄肆如此。又曰:祭文退之独擅,介甫亦得其似,欧公则不免平常。

维年月日,彰义军行军司马守太子右庶子兼御史中丞韩愈,谨遣某乙以庶羞清酌之奠,祭于亡友故河南县令张十二员外之灵〔一〕。

〔一〕或无“守太子右庶子”字。

贞元十九,君为御史;余以无能,同诏并跱〔一〕。君德浑刚,标高揭己;有不吾如,唾犹泥滓。余戆而狂〔二〕,年未三纪;乘气加人,无挟自恃〔三〕。

〔一〕“跱”,或作“峙”。选潘岳关中诗:“列营棋跱。”注:“跱,立也;亦作峙。”

〔二〕“戆”,音惷。

〔三〕〔补注〕曾国藩曰:以上同为御史。

彼婉娈者,实惮吾曹;侧肩帖耳,有舌如刀。我落阳山,以尹鼯猱;君飘临武,山林之牢。岁弊寒凶,雪虐风饕;颠于马下〔一〕,我泗君咷。夜息南山,同卧一席;守隶防夫,觝顶交跖〔二〕。洞庭漫汗,粘天无壁;风涛相豗〔三〕,中作霹雳;追程盲进,船箭激〔四〕。南上湘水,屈氏所沈〔五〕;二妃行迷,泪踪染林;山哀浦思,鸟兽叫音。余唱君和,百篇在吟〔六〕。

〔一〕“雪虐”,杭本作“啸虎”:以“颠于马下”言之,由虎声惧也;“风饕”,谓虎贪风而啸不已,虎近于虐,讹自此也。“饕”,或作“号”。今按:杭本全然不成文理,以上语岁弊寒凶言之,八字相偶,当为“雪虐”明甚。

〔二〕“顶”,或作“项”,非是。

〔三〕“豗”,呼回切。

〔四〕“”,或作“帆”,或作“飘”。

〔五〕“上”,或作“之”。

〔六〕〔补注〕曾国藩曰:以上同南迁。

君止于县,我又南逾;把相饮,后期有无。期宿界上,一夕相语〔一〕;自别几时,遽变寒暑〔二〕。枕臂欹眠,加余以股,仆来告言,虎入厩处,无敢惊逐,以我去〔三〕。君云是物,不骏于乘;虎取而往,来寅其征〔四〕。我预在此,与君俱膺;猛兽果信,恶祷而凭〔五〕。

〔一〕〔补注〕“夕”,原本作“又”,今依宋本校改。

〔二〕“遽”,或作“复”,或作“遍”。

〔三〕“”,音“蒙”,驴子。

〔四〕“寅”,或作“夤”。今按:“寅”为辰名,“夤”乃夤缘之义,当作“寅”,说见下条。

〔五〕“兽”,蜀本作“首”,李本校作“孟首”,不知得之何本也。葛鲁卿云:“不骏,虎取之则亨矣,不待祷而有凭也。”今按:洪、谢本皆作“孟首”,谓正月孟春之首也。张言“来寅其征”,以虎为寅神,故言来岁寅月当有征验,孟首果得归也。然且作“猛兽”亦通。〔补注〕曾国藩曰:以上在阳山 临武时相约会于境上。

余出岭中,君俟州下;偕掾江陵,非余望者。郴山奇变,其水清写;泊砂倚石,有遌无舍〔一〕。衡阳放酒,熊咆虎嗥;不存令章,罚筹蝟毛〔二〕。委舟湘流,往观南岳;云壁潭潭〔三〕,穹林攸擢。避风太湖,七日鹿角〔四〕,钩登大鲇,怒颊豕豞〔五〕,脔盘炙酒;群奴余啄。走官阶下,首下尻高〔六〕;下马伏涂,从事是遭〔七〕。

〔一〕楚辞云:“重华不可遌。”注“逢也”。“遌”,吾故切。

〔二〕“不存”,或作“存不”。“罚”,或作“罪”。唐人会饮,以筹记罚,刘梦得诗“罚筹长树纛”是也。今按:“令章”,谓酒令;违令则以筹记其罚也。

〔三〕“云”,或作“天”。

〔四〕“太”,或作“大”。鹿角,洞庭湖中地名。元微之有鹿角诗。湖旁至今有鹿角巡检司也。〔补注〕沈钦韩曰:鹿角,山名。水经注:湘水左迳鹿角山东。

〔五〕“豞”,或作“豹”,非是。或云“豞”,豕声。“豞”,许角切。〔补注〕沈钦韩曰:集韵:“豞,豕声,或作哮。里角切。”

〔六〕前汉:“尻益高。”苦刀切。

〔七〕〔补注〕曾国藩曰:以上同掾江陵,同游南岳 洞庭。

予征博士,君以使已〔一〕,相见京师,过愿之始。分教东生,君掾雍首〔二〕,两都相望,于别何有。解手背面,遂十一年;君出我入,如相避然;生阔死休〔三〕,吞不复宣〔四〕。

〔一〕元和元年六月,公召为国子博士,署掾江陵半年,邕管奏为判官,不往。

〔二〕元和二年,公分教东都,署为京兆府司录参军。雍,州名。书:“黑水西河惟雍州。”“雍”,于用切。

〔三〕“生阔死休”,或作“生死休咎”,非是。

〔四〕〔补注〕曾国藩曰:以上自京别后,遂不复见。

刑官属郎,引章讦夺〔一〕;权臣不爱,南昌是斡〔二〕。明条谨狱,氓獠户歌〔三〕;用迁澧浦,为人受瘥〔四〕。还家东都,起令河南;屈拜后生,愤所不堪。屡以正免,身伸事蹇;竟死不升,孰劝为善〔五〕!

〔一〕或作“奋讦”,方作“许夺”。今按:“夺”,谓争执不与,犹今言“定夺公事”也。墓志云:“守法争议,棘棘不阿。”即此事也。方本无义,或本亦非。

〔二〕今按墓志:张自刑部出刺虔州,然则“昌”当作“康”。

〔三〕“獠”,音老。

〔四〕署自虔州改澧州刺史。民税出杂产物与钱,尚书有经数,观察使牒州征钱倍数经。署曰:“刺史可为法,不可贪官害民”,留牒不肯从。竟以代罢。“瘥”,病也。〔补注〕按:“人”同“民”。言为民而受累也。

〔五〕〔补注〕曾国藩曰:以上张之末路,潦倒而死。

丞相南讨〔一〕,余辱司马;议兵大梁〔二〕,走出洛下。哭不凭棺,奠不亲斝;不抚其子,葬不送野;望君伤怀〔三〕,有陨如泻。铭君之绩,纳石壤中〔四〕;爰及祖考,纪德事功〔五〕,外著后世,鬼神与通;君其奚憾,不余鉴衷〔六〕!呜呼哀哉,尚飨!

〔一〕元和十二年,以宰相裴度为淮西宣慰处置使,南讨淮蔡。

〔二〕时宣武军节度使韩弘为诸军都统,使将出讨,公诣弘禀事。

〔三〕“望君”,或作“定居”,非是。

〔四〕“中”,或作“下”。

〔五〕“纪”,或作“己”。“事”,或作“著”;“事功”,作“著功”,于理亦顺,但下文便有“外著后世”,则重出“著”字,又似可疑。姑从旧本作“事”,盖纪其德、纪其事、纪其功也。又恐或是“序”字,以似而误,然无所据,不敢辄改也。

〔六〕〔补注〕曾国藩曰:以上叙哀。

祭左司李员外太夫人文

谓与其子同僚,必公为职方员外郎时也。

维年月日,某官某等谨以清酌庶羞之奠〔一〕,敬祭于某县太君郑氏尊夫人之灵。

〔一〕“某等”,或作“某乙等”。

胄于茂族,配此德门,克成厥家,享有全福。为妇为母,再朝中宫,搢绅推荣,宗党是则。某等幸随令子,同服官僚;庶展哀诚,式陈醴牢。尚飨!

祭薛中丞文

一本“同李逢吉孟简张惟素张贾祭薛中丞”。薛中丞,存诚也。薛尝劾浮屠鉴虚罪,抵死。表李位无罪。事见旧史本传甚详。〔补注〕何焯曰:此非公文。曾国藩曰:无俊健之骨,当是同僚所为,而薛氏托公名为重耳。

维年月日〔一〕,某官某乙等谨以清酌庶羞之奠,祭于亡友故御史中丞赠刑部侍郎薛公之灵。

〔一〕文苑作“元和九年”。

公之懿德茂行,可以励俗。清文敏识,足以发身。宗族称其孝慈,友朋归其信义。累升科第,亟践班行。左掖南台〔一〕,共传故事。诗人墨客,争讽新篇。羽仪朝廷,辉映中外。长途方骋,大限俄穷。圣上轸不之悲,具僚兴云亡之叹;况某等忘言斯久,知我俱深。青春之游,白首相失,来陈薄奠,讵尽哀诚!呜呼哀哉,尚飨!

〔一〕北齐号御史台为“南台”。

祭裴太常文

裴之讳字皆不可考。〔补注〕陈景云曰:裴茝。方苞曰:韩公之文,一语出则真气动人,其辞镕冶于周人之书,而秦 汉间取者仅十一焉。祭裴 薛二篇,浅直多俗韵,在唐杂家中尚不为好,而谓公为之欤?意者同官联祭之文,他人所为,两家矜为公作,编集者莫能辨耳。沈钦韩曰:文甚鄙俗,此编集者之陋也。

维年月日,愈等谨以庶羞清酌之奠,敬祭于故太常裴二十一兄之灵〔一〕。

〔一〕文苑作元和九年,晁本“月日”下具“给事中李逢吉、给事中孟简、吏部侍郎张惟素、吏部侍郎张贾、比部郎中史馆修撰韩愈”等五人。

朝廷之重,莫过乎礼,虽经策具存,而精通盖寡。自郊丘故事,宗庙时宜,大君之所旁求,丞相之所卒问,群儒拱手,宗祝醉心;兄皆指陈根源,斟酌通变,莫不允符天旨,克协神休。至乎公卿冠昏,士庶丧祭,疑皆响答,问必实归。从我者足为轨仪,异我者无逃指笑;动为时法,言比古经〔一〕。独立一朝,高视千古,而又驱驰朋执,俛宗亲。檐石之储〔二〕,常空于私室;方丈之食,每盛于宾筵;赠必固辞,求无不应。孰云具美而不永年!某等早接游从,实钦道义,致诚薄奠,以诀终天。呜呼哀哉,尚飨!

〔一〕“比”,一作“必”。

〔二〕“檐”,诸本多作“甔”,旧本多作“檐”。公秋怀诗用“甔”字。按:后汉 明帝纪“生无檐石之储”,“檐”字本此。郭璞方言注:“甔石之储。”实用“甔”字。前汉 蒯通 扬雄传皆只作“儋”。货殖传:“酱十儋。”颜曰:“儋,人儋之也。一儋两罂。丁滥切。”

潮州祭神文

五首

晁本第一首题作“祭湖神文”,第二首题作“又祭止雨文”,第三题“祭城隍文”,第四题“祭界石神文”,第五不立题,皆元和十四年夏秋作。

其一

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谨差摄潮阳县尉史虚己以特羊庶羞之奠,告于大湖神之灵。

愈承朝命,为此州长,今月二十五日至治下。凡大神降依庇贶斯人者,皆愈所当率徒属奔走致诚,亲执祀事于庙庭下。今以始至,方上奏天子,思虑不能专一,冠衣不净洁,与人吏未相识知,牲糈酒食器皿觕弊〔一〕,不能严清,又未卜日时,不敢自荐见。使摄潮阳县尉史虚己以告,神其降监,尚飨〔二〕!

〔一〕“觕”,一作“损”。“糈”,先旅切,又音所。“觕”,仓胡切。

〔二〕〔补注〕方苞曰:此篇简直可味。

其二

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谨以清酌腶修之奠,祈于大湖神之灵〔一〕曰:

〔一〕礼记:“大享尚腶修。”注云:“捶脯也。”“腶”,或作“时”。今按:若作“时”,则“修”当作“羞”。“腶”,丁贯反。

稻既穟矣,而雨不得熟以获也〔一〕;蚕起且眠矣,而雨不得老以簇也。岁且尽矣,稻不可以复种,而蚕不可以复育也〔二〕,农夫桑妇将无以应赋税继衣食也。非神之不爱人〔三〕,刺史失所职也。百姓何罪,使至极也!神聪明而端一,听不可滥以惑也。刺史不仁,可坐以罪;惟彼无辜,惠以福也。划劙云阴,卷月日也〔四〕。幸身有衣,口得食〔五〕,给神役也。充上之须,脱刑辟也。选牲为酒,以报灵德也;吹击管鼓,侑香洁也;拜庭跪坐〔六〕,如法式也;不信当治〔七〕,疾殃殛也。神其尚飨〔八〕!

〔一〕或无“以获”字,非是。

〔二〕〔补注〕沈钦韩曰:晏子内篇谏下:“穗乎不得获,秋风至,殚零落。”句法本之。欧阳滁州祈雨文全仿此局。

〔三〕或无“之”字。“爱”下,一有“此”字。

〔四〕“月日”,或作“日月”,非是。“划”,忽麦切。“劙”,力支切,又音丽。

〔五〕“口”上,或有“而”字。“得”,或作“有”。

〔六〕“庭”,或作“廷”。

〔七〕〔补注〕沈钦韩曰:“当治”,言当管,自谓刺史也。

〔八〕〔补注〕方苞曰:其体出于九章及古歌谣。曾国藩曰:别出才调,岸然入古。

其三

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谨以柔毛刚鬣清酌庶羞之奠,祭于城隍之神。

间者以淫雨将为人灾,无以应贡赋供给神明,上下获罪罚之故,乃以六月壬子,奔走分告乞晴于尔明神〔一〕。明神闵人之不辜,若飨若答〔二〕。粪除天地山川,清风时兴,白日显行,蚕谷以登,人不咨嗟〔三〕。惟神之恩,夙夜不敢忘怠。谨卜良日,躬率将吏,荐兹血毛清酌嘉羞〔四〕,侑以音声,以谢神贶。神其飨之〔五〕!

〔一〕下或再出“尔”字,属下句。

〔二〕“飨”,或作“响”。

〔三〕“咨”,或作“疵”。

〔四〕“羞”,一作“肴”。

〔五〕“之”,或作“兹”,或作“鉴之”。

其四

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谨遣耆寿成㝢以清酌少牢之奠,告于界石神之灵〔一〕曰:

〔一〕此五字,或作“界石之神”。〔补注〕沈钦韩曰:“耆寿”即侍老,或版授县令、司马者也。

惟封部之内,山川之神,克庥于人〔一〕,官则置立室宇,备具服器,奠飨以时。淫雨既霁,蚕谷以成,织妇耕男,忻忻衎衎:是神之庥庇于人也,敢不明受其赐!谨选良月吉日,斋洁以祀,神其鉴之〔二〕。尚飨!

〔一〕“庥”,或作“庇”。

〔二〕“鉴之”,或作“鉴兹”。

其五

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谨以清酌庶羞之奠,祭于大湖之神。惟神降依兹土,以庇其人:今兹无有水旱雷雨风火疾疫为灾,各宁厥宇,以供上役;长吏免被其谴。赖神之德,夙夜不敢忘。谨具食饮,躬斋洗,奏音声,以献以乐,以谢厥赐,不敢有所祈。尚飨!

袁州祭神文

三首

晁本首篇题曰“祭城隍文”,次题“祭仰山神祈雨文”,次题“又祭仰山神文”。元和十五年夏作。

其一

维年月日,袁州刺史韩愈谨告于城隍神之灵〔一〕:

〔一〕或无“袁”字,下同。

刺史无治行,无以媚于神祇〔一〕,天降之罚,以久不雨,苗且尽死,刺史虽得罪〔二〕,百姓何辜?宜降疾咎于某躬身〔三〕,无令鳏寡蒙兹滥罚。谨告。

〔一〕“以”上,或无“无”字。

〔二〕下或有“死”字。今按:“死”字不当用,又上句已有,不应重出:盖因上句而误也。

〔三〕或无“躬”字。国语:“靡王躬身。”公用此也。

其二

维年月日,袁州刺史韩愈谨以少牢之奠,祭于仰山之神〔一〕曰:

〔一〕〔补注〕沈钦韩曰:一统志:仰山,在袁州府城外六十里,岁旱,望其峰云起,雨即至。

神之所依者惟人,人之所事者惟神。今既大旱,嘉谷将尽,人将无以为命,神亦将无所降依,不敢不以告。若守土有罪,宜被疾殃于其身;百姓可哀,宜蒙恩闵。以时赐雨,使获承祭不怠,神亦永有饮食。谨告。

其三

维年月日,袁州刺史韩愈谨以少牢之奠,祭于仰山之神曰:

田谷将死,而神膏泽之;百姓无所告,而神恤之;刺史有罪,而神释之:敢不有荐也。尚飨!

祭柳子厚文

子厚以元和十四年十月五日卒于柳州。公其月自潮即袁。明年,自袁召为国子祭酒。此文袁州作也。故刘梦得祭子厚文有云:“退之承命,改牧宜阳,亦驰一函,候于便道。”其后序柳集又云:“凡子厚行己之大方,有退之之志若祭文在。”“祭文”,盖谓此也。〔补注〕曾国藩曰:峻洁直上,语经百炼。公文如此等,乃不复可攀跻矣。

维年月日,韩愈谨以清酌庶羞之奠,祭于亡友柳子厚之灵〔一〕。

〔一〕“维年月日”,文苑作“维某年岁次庚子五月壬寅朔五日景午”。“柳”下,或有“君”字。

嗟嗟子厚,而至然邪?自古莫不然,我又何嗟!人之生世,如梦一觉〔一〕;其间利害,竟亦何校?当其梦时,有乐有悲;及其既觉,岂足追惟!

〔一〕“觉”,故效切。下“既觉”同。

凡物之生,不愿为材〔一〕;犠尊青黄,乃木之灾〔二〕。子之中弃,天脱羁〔三〕;玉佩琼琚,大放厥辞。富贵无能,磨灭谁纪;子之自著,表表愈伟〔四〕。不善为斫,血指汗颜;巧匠旁观〔五〕,缩手袖间。子之文章,而不用世;乃令吾徒,掌帝之制。子之视人,自以无前;一斥不复,群飞刺天〔六〕。

〔一〕“为”,或作“谓”,非是。

〔二〕见庄子语。

〔三〕“”,音絷。

〔四〕“表表”,或作“表奏”,非是。

〔五〕或作“观旁”,非是。

〔六〕“飞”,或作“非”。

嗟嗟子厚,今也则亡〔一〕;临绝之音,一何琅琅。遍告诸友,以寄厥子;不鄙谓余,亦托以死。凡今之交,观势厚薄;余岂可保,能承子托。非我知子,子实命我;犹有鬼神,宁敢遗堕〔二〕!念子永归,无复来期;设祭棺前,矢心以辞。呜呼哀哉〔三〕,尚飨!

〔一〕“也则”,或作“有今”。

〔二〕“宁”,或作“予”。

〔三〕或无此四字。

祭湘君夫人文

公以元和十五年九月拜国子祭酒,未离袁州时作。

维元和十五年岁次庚子十月某日,朝散大夫守国子祭酒护军赐紫金鱼袋韩愈,谨使前袁州军事判官张得一〔一〕,以清酌之奠,敢昭告于湘君 湘夫人二妃之神:

〔一〕此上四十四字,或只作“维年月日国子祭酒韩愈谨令张得一”,今从石本。

前岁之春,愈以罪犯黜守潮州〔一〕。惧以谴死,且虞海山之波雾瘴毒为灾以殒其命〔二〕,舟次祠下,是用有祷于神。神享其衷,赐以吉卜,曰:“如汝志。”蒙神之福,启帝之心〔三〕;去潮即袁〔四〕,今又获位于朝,复其章绶〔五〕。退思往昔,实发梦寐,凡年,于今乃合〔六〕。夙夜怵惕〔七〕,敢忘神之大庇!

〔一〕“州”,或作“阳”,今从石本。

〔二〕或无“之”字。

〔三〕〔补注〕沈钦韩曰:此“帝”谓天也。

〔四〕十四年十月,自潮徙袁。

〔五〕十五年九月自袁召为国子祭酒,复赐金紫。

〔六〕“”,或作“三”,方从石本。此盖言年前常有梦寐,非以贬日言之也。今按:上文但言前岁之祷;则实发梦寐者,但谓不敢忘前岁之吉卜耳。此“”字未详其义,恐亦石本之误也。

〔七〕“怵”,或作“悚”。

伏以祠宇毁顿〔一〕,凭附之质、丹青之饰,暗昧不圭〔二〕,不称灵明〔三〕;外无四垣,堂陛颓落,牛羊入室,居民行商不来祭享:辄敢以私钱十万修而作之〔四〕。旧碑断折〔五〕,其半仆地,文字缺灭,几不可读:谨修而树之〔六〕。庙成之后,将求玉石,仍刻旧文,因铭其阴,以大振显君夫人之威神,以报灵德;俾民承事,万世不怠,惟神其鉴之。尚飨!

〔一〕“顿”,一作“损”。

〔二〕或作“暗昧不佳”,或作“昧暗不蠲”,今从石本。“圭”与“蠲”同音,集韵:“蠲,洁也,明也,通作圭。”诗“吉蠲为”,韩诗作“吉圭”。周礼:“蜡氏令州里除不蠲。”注:“读如吉圭为之圭。”陆音曰:“旧读为圭。”吕氏春秋“饮食必蠲洁”,高诱亦读作“圭”,此类非一,今作“佳”,由“圭”字讹也。

〔三〕或作“明灵”,今从石本。

〔四〕“万”下,诸本有“祈于邦伯”四字,今从石本。

〔五〕“断”,一作“中”。

〔六〕或无“谨”字。

始将既修树旧碑,仍刻其文于新石,因铭其阴。旧碑石既多破落,文不可尽识,移之于新,或失其真,遂不复刻〔一〕。

〔一〕此四十二字,石本附祭文后,诸本皆有之,方云:“此盖后人以碑本附入,阁、杭皆无之。”今按:此必公所自记,故石本有之,当附于此。方但以阁、杭本阙,遂直刊去,亦可惜也。今从诸本,而次一字书之。

祭窦司业文

窦名牟,长庆二年卒,公尝志其墓。此文公自称兵部侍郎,则是年未使王庭凑前作也。

维年月日,兵部侍郎韩愈谨以清酌庶羞之奠,祭于故国子司业窦君二兄之灵。

惟君文行夙成,有声江东,魁然厚重,长者之风。一举于乡,遂收厥功;屡佐大侯,以调兵戎〔一〕。诏曰予虞,汝为郎中;乃令洛阳,岁且四终。惟刑之慎,掌正隶僮。命守高平〔二〕,命副儒宫〔三〕。朱衣银鱼,象服以崇;锡荣考妣,孝道上穷。官不满能,亦云达通;逾七望八,年孰非翁〔四〕:在君无憾,我意不充。

〔一〕“调”,去声。

〔二〕泽州,高平郡。

〔三〕“副”,或作“制”。

〔四〕或作“逾七八年,孰非望公”,方从阁 杭苑云:“窦卒年七十四。”

君之昆弟〔一〕,三以辞雄〔二〕;刺史郎中,四继三同〔三〕;于士大夫,可谓显融。我之获见,实自童蒙;既爱既劝〔四〕,在麻之蓬。自视雏〔五〕,望君飞鸿;四十年余,事如梦中〔六〕。

〔一〕牟兄弟五人:常、牟、群、庠、巩。

〔二〕常字中行,大历十四年登第;弟巩字汝封,元和二年登第;及牟为三雄矣。

〔三〕谓牟、庠相继为泽州刺史。“四继三同”,则常、牟、群、庠皆为之也。

〔四〕“爱既”,或作“受诱”,非是。

〔五〕“”,音寇。

〔六〕诸本皆如此,阁、杭、苑及南唐本作“事半如梦”,云:“古‘梦’音平去声通;石崇诗‘周公不足梦’,与‘可以守至冲’叶。”今按:“事半如梦”,语意碎涩,不如诸本之浑全而快健。前人误改,当以重押“中”字之故,不知公诗多不避也。

分宰河 洛,愧立并躬;俱官于学,以纤临洪;惠许不酬〔一〕,报德以空;死生莫接,孰明我衷?于祭告情,文以自攻。呜呼哀哉,尚飨!

〔一〕“许”,或作“诗”。今按:“惠许”,谓上文“爱”、“劝”而又称许也。

祭侯主簿文

此谓侯喜也。蜀本注“继”字,非。详观公此文当知其为侯喜作。公贞元十七年,与喜同渔于温 洛,尝有诗云:“吾党侯生字叔起,呼我持竿钓温水。”故此又有“我钓我游,莫不我随”之语。尝荐喜于汝 州刺史卢郎中,又尝荐之于陆员外 傪,观其荐词,亦与此文“惟子文学,今谁过之”之意相表里。又公集中有赠侯主簿喜诗,用是知其非继而喜也。其曰“吏部侍郎韩愈”,即长庆二年自兵部转吏部时作。

维年月日,吏部侍郎韩愈谨遣男殿中省进马佶〔一〕,致祭于亡友故国子主簿侯君之灵。

〔一〕退之诸子有名昶者,长庆四年进士登第,小说中亦载其为集贤校理。曰符、曰爽、曰殿中省进马佶。虽载于集,而他处不见;唯符见于孟郊、张籍诗中耳。〔补注〕陈景云曰:“进马”,官名,属殿中省,见新史 百官志。沈钦韩曰:六典:“兵部郎中职,凡殿中省进马,取左右卫三卫高荫,简仪容可观者补充。”按“进马”之官,与斋郎并是荫资。

呜呼!惟子文学,今谁过之?子于道义,困不舍遗〔一〕。我狎我爱,人莫与夷;自始及今,二纪于兹。我或为文,笔俾子持;唱我和我,问我以疑。我钓我游,莫不我随;我寝我休,莫尔之私。朋友昆弟,情敬异施;惟我于子,无适不宜。弃我而死,嗟我之衰;相好满目,少年之时;日月云亡〔二〕,今其有谁!谁不富贵,而子为羁;我无利权,虽怨曷为!

〔一〕“困”,或作“罔”。“舍”,或作“拾”。皆非是。

〔二〕或作“人之云亡”。

子之方葬〔一〕,我方斋祠;哭送不可,谁知我悲!呜呼哀哉,尚飨!

〔一〕“方葬”,或作“云葬”。

祭竹林神文

公祭文二:其一祭竹林神,其二祭曲江龙,皆以旱祷。其后贺雨表亦云:“季夏以来,雨泽不降,臣职司京邑,祈祷实频。”谓此皆长庆三年为京尹时作也。

维年月日,京兆尹兼御史大夫韩愈,谨以酒脯之奠,再拜稽首告于竹林之神曰。

天子不以愈为愚不能,使尹兹大众二十三县之人。今农既勤于稼,有苗盈野,而天不雨,将尽槁以死,农将无所食,鬼神将无以为飨。国家之礼天地百祀神祇〔一〕,不失其常;惠天之人,不失其和〔二〕;人又无罪,何为造兹旱虐以罚也〔三〕?将俾尹者不仁不明,不能承帝之勑以化正其下?闻无香惟腥〔四〕,神于惠罚无差〔五〕,施罪瘠于尹愈身,是甘是宜;雨则时降,神无爽其聪明,永飨于人无愧。尚飨!

〔一〕或无“祀”字。

〔二〕“惠天”下,或有“下”字,系从阁、杭本。今按:此“人”字当为“民”字,以避讳而用“人”字也,下句同。

〔三〕“虐”,阁、杭、蜀本在“罚”字下,非是。

〔四〕“闻”,音问。

〔五〕“神于”,或作“神之”。

曲江祭龙文

维年月日,京兆尹兼御史大夫韩愈,谨以香果之奠,敢昭告于东方青龙之神。

天作旱灾,嘉谷将槁;乃于甲乙之日,依准古法,作神之象,斋戒祀祷〔一〕。神其享祐之,时降甘雨〔二〕,以惠兹人。急急如律令。

〔一〕〔补注〕沈钦韩曰:见春秋繁露 求雨篇。

〔二〕“时”,或作“将”,非是。

祭马仆射文〔一〕

马十二名总,字会元,扶风人。退之 长庆三年冬自京兆尹复为兵部侍郎,又迁吏部侍郎。其为京兆也,有举马总自代状。今祭文称“吏部侍郎”,则总以是年冬死也。

维年月日,吏部侍郎韩愈,谨以清酌庶羞之奠,敬祭于故仆射马公十二兄之灵。

惟公弘大温恭,全然德备;天故生之,其必有意;将明将昌,实艰初试。佐戎滑台,斥由尹寺〔一〕;适彼瓯 闽,跋踬〔二〕;颠而不踒〔三〕,乃得其地。于泉于虔,始执郡符;遂殿交州〔四〕,抗节番禺〔五〕,去其螟蠧〔六〕,蛮越大苏。

〔一〕贞元十三年四月,以姚南仲镇滑台,辟总为从事。十六年,监军使薛盈珍诬奏南仲不法,总坐贬为泉州司马。

〔二〕一作“疐”。“”,鱼列切。“”,音兀。“踬”,音致。〔补注〕沈钦韩曰:本传,福建观察使柳冕承风旨,屡欲致诸死地。

〔三〕“踒”,乌禾切。〔补注〕沈钦韩曰:集韵“踒,跌也”。

〔四〕〔补注〕陈景云曰:谓为安南都护也。诗:“殿天子之邦。”毛传:“殿,镇也。”沈钦韩曰:李希闵马公家庙碑云:以御史中丞都护日南,以国子祭酒观察于桂,以御史大夫帅于百越,征拜尚书刑部侍郎。

〔五〕“番禺”,上音“潘”,下音“愚”。

〔六〕“蠹”,或作“螣”。

擢亚秋官,朝得硕士;人谓其崇,我势始起。东征淮 蔡,相臣是使〔一〕,公兼邦宪,以副经纪〔二〕。歼彼大魁,厥勋孰似。丞相归治,留长蔡师〔三〕。茫茫黍稷,昔实棘茨,鸠鸣雀乳,不见枭鸱。惟蔡及许,旧为血仇;命公并侯〔四〕,耕借之牛;束其弓矢,礼让优优。始诛郓戎〔五〕,厥墟腥臊;公往涤之,兹惟乐郊〔六〕。惟东有猘〔七〕,惟西有虺〔八〕;颠覆朋邻,我余有几〔九〕。嵂崪中居〔一〇〕,斩其脊尾;岱定河安,惟公之韪。

〔一〕十二年十月,以宰相裴度为彰义军节度使,仍充淮西宣慰使。

〔二〕十二年,以总兼御史大夫,充淮西行营诸军宣慰副使。

〔三〕吴元济诛,总留蔡州为彰义留后,奏改彰义为淮西。十二月以总检校工部尚书、蔡州刺史,充淮西节度使。

〔四〕十三年五月,以总为许州刺史,忠武军节度使,陈、许、溵等州观察处置等使。溵旧属淮西,故云“并侯”。〔补注〕陈景云曰:方镇表:元和十三年废淮西节度使,忠武军增蔡州。时总方自蔡移许,故曰“并侯”。沈钦韩曰:通鉴:元和十三年“以淮西节度使马总为忠武节度使,陈、许、溵、蔡州观察使;以申州隶鄂岳;光州隶淮南。”按淮西节度管蔡、溵、申、光四州。今以蔡、溵隶陈、许;以申、光分属鄂岳、淮南两道:则蔡州节镇废矣。故文云“并侯”,注仅云“溵州”者,误。

〔五〕“郓”,音运。

〔六〕十四年二月,诛东平节度使李师道;三月,以总检校刑部尚书,为郓州刺史,天平节度,郓、曹、濮等州观察等使。诗曰:“适彼乐郊。”

〔七〕“猘”,狂犬也。淮南子“猘狗不自投于河”。“猘”,音制,又居例切。

〔八〕“虺”,蜇也,许韪切。

〔九〕七月,沂州军乱,杀节度使王遂。长庆元年七月,卢龙军乱,囚节度使张弘靖;成德乱,杀节度使田弘正。二年正月,魏博节度使田布自杀;三月,武宁军节度使崔群为军中所逐。“余有”,或作“有余”。今按:此用左氏“身其余几”之语,或本非是。

〔一〇〕“嵂”,音律。“崪”,慈恤切。

帝念厥功,还公于朝;陟于地官,且长百僚〔一〕。度彼四方,孰乐可据;顾瞻衡钧〔二〕,将举以付。惟公积勤,以疾以忧;及其归时,当谢之秋。贺门未归〔三〕,吊庐已萃;未燕于堂,已哭于次。昔我及公,实同危事〔四〕;且死且生,誓莫捐弃。归来握手,曾不三四,曾不濡翰,酬酢文字;曾不醉饱,以劝酒胾〔五〕。奠以叙哀,其何能致!呜呼哀哉,尚飨!

〔一〕十二月以总检校尚书左仆射,守户部尚书。

〔二〕或作“钧衡”。

〔三〕“门”,或作“问”。今按:此用“庆者在门”之语,或本非是。

〔四〕〔补注〕沈钦韩曰:越语:“战,危事也。”

〔五〕“胾”,侧吏切。

吊武侍御所画佛文

或无“吊”字。武侍御,一以为武少仪。谓公尝为太学弹琴诗序,少仪时为司业,后以太常少卿兼御史中丞使南诏,在元和五年。一以为武儒衡。据李翱集 墓志云:“故相郑余庆尹河南,奏授伊阙尉及郑公留守东都”,在元和五六年间。然姓氏及官御史皆同,未知孰是?然题曰“侍御”,其文亦曰“侍御”,后说若近之云。〔补注〕曾国藩曰:置身千仞之上,眎眛眛者,但觉可怜悯也。公诗如谢自然、谁氏子,文如与孟简书及此等,当观其卓然不惑处。此篇吊辞,亦绝古劲。

御史武君当年丧其配〔一〕,敛其遗服栉珥鞶帨于箧〔二〕,月旦十五日则一出而陈之〔三〕,抱婴儿以泣。

〔一〕“御史”,一作“侍御”。

〔二〕“鞶”,或作“縏”,方云:“縏,小囊。鞶,大带也。”今按:仪礼士昏礼:“庶母及门内施鞶。”注:“鞶,囊也,所以盛帨巾。”然则“縏”、“鞶”字通。

〔三〕〔补注〕沈钦韩曰:士丧礼:“期月奠。”注云:“自大夫以上,月半又奠。”

有为浮屠之法者,造武氏而谕之曰:“是岂有益耶〔一〕?吾师云:人死则为鬼,鬼且复为人,随所积善恶受报〔二〕,环复不穷也〔三〕。极西之方有佛焉〔四〕,其土大乐,亲戚姑能相为图是佛而礼之〔五〕,愿其往生,莫不如意。”武君怃然辞曰:“吾儒者,其可以为是!”

〔一〕阁、杭作“也”,非是。

〔二〕“所”下,一有“其”字。

〔三〕“环”,一作“旋”。

〔四〕“西”下,或无“之”字。

〔五〕〔补注〕方苞曰:“姑”当作“如”。

既又逢月旦十五日,复出其箧实而陈之〔一〕,抱婴儿以泣,且殆而悔曰〔二〕:“是真何益也!吾不能了释氏之信不,又安知其不果然乎?”〔三〕于是悉出其遗服栉佩合若干种,就浮屠师请图前所谓佛者。浮屠师受而图之。

〔一〕“其箧”,或无“其”字。〔补注〕沈钦韩曰:“箧实”,读如“俎实”及“实爵”之“实”。

〔二〕或无“且”字,或本“且”字在“悔”字下。

〔三〕或无“乎”字。

韩愈闻而吊之曰:晢晢兮目存〔一〕,丁宁兮耳言。忽不见兮不闻〔二〕,莽谁穷兮本源?图西佛兮道予勤,以妄塞悲兮慰新魂〔三〕。呜呼奈何兮,吊以兹文!

〔一〕“晢晢”,或作“皙晳”。

〔二〕“见”下,或有“不有”字;或无“兮”字。

〔三〕“新”上,或有“斯”字。

祭故陕府李司马文

李汉之父郱,雍王 会七世孙,长庆元年二月卒。详见公所志郱墓。“郱”,薄经切。一本无“故陕府”三字。

维年月日,守国子祭酒赐紫金鱼袋韩愈,谨以清酌之奠,祭于故陕府左司马李公之灵曰:公学以为耕,文以为获。发愤孤身,复续厥家〔一〕。选于吏部,亟以科进。历临大邑,惟政有声〔二〕。遂丞宗正,日朝帝庭。出辅陕都,吏畏僚慕。子妇诸孙,盈于室堂。公姑悦喜〔三〕,五福具有。大夫士家,孰不荣羡?如何不常,以至大故。呜呼哀哉!

〔一〕“孤”,或作“苦”。“续”,或作“绩”。

〔二〕“惟”,或作“为”。

〔三〕“姑”,或作“始”,非是。

愈以守官,不获吊送,昏姻之好,以哀以悲。敬致微礼,公其歆之〔一〕。尚飨!

〔一〕“歆”,或作“昭”。〔补注〕吴汝纶云:此文平仄通韵。“孙”与“堂”韵者,惜诵“明”与“身”韵之例,惟“羡”、“故”、“送”三字不用韵。

祭十二兄文

公从兄岌也。公之皇祖讳睿素,有孙八人。其孙曰会、曰介、曰愈、曰俞、曰岌,见于世系表及公集者此五人。又有弇者,以殿中侍御史死于平凉之盟。其二人则无所考见。岌以元和元年六月卒于虢州,以其年九月葬于州十里。文所谓“归女教男,反骨本源”,公盖有异时归葬于先原之意。

月日,从父弟某官某乙,谨以清酌庶羞之奠,敢昭告于十二兄故虢州司户府君之灵〔一〕。

〔一〕或无“故”字。

呜呼!维我皇祖,有孙八人;惟兄与我,后死孤存。奈何于今〔一〕,又弃而先!生不偕居,疾药不亲;敛不摩棺,瘗不绕坟;趋奔束制〔二〕,生死亏恩。归女教男,反骨本原;其不有年,以补我愆。长号送哀,以荐此文。尚飨〔三〕!

〔一〕一作“今日”。

〔二〕“奔”,或作“生”,非是。

〔三〕“尚”上,或有“呜呼”二字。

祭郑夫人文

夫人,韩会之妻,而公之嫂也。公少孤而育于其嫂,文言其抚育之恩至矣。公既为之服期而祭之以文。此贞元十一年往河阳时作。

维年月日,愈谨于逆旅备时羞之奠,再拜顿首,敢昭祭于六嫂荥阳 郑氏夫人之灵〔一〕。

〔一〕“维年月日”,晁本作“贞元九年岁次癸酉九月朔日”。或无“谨于”二字。

呜呼!天祸我家,降集百殃。我生不辰,三岁而孤〔一〕;蒙幼未知,鞠我者兄〔二〕;在死而生,实维嫂恩。

〔一〕大历五年,公父仲卿卒,公时三岁。

〔二〕李翱退之行状云:生三岁,父殁,养于兄会舍。

未龀一年〔一〕,兄宦王官,提携负任,去洛居秦。念寒而衣,念饥而飧;疾疹水火〔二〕,无灾及身。劬劳闵闵,保此愚庸。年方及纪〔三〕,荐及凶屯。兄罹谗口,承命远迁〔四〕;穷荒海隅,夭阏百年〔五〕。万里故乡,幼孤在前;相顾不归,泣血号天。微嫂之力,化为夷蛮。

〔一〕“龀”,毁齿也。周礼:“未龀者不为奴。”注:“男八岁女七岁而龀。”“龀”,初靳切,又初谨切。

〔二〕“疹”,或作“沴”。疹音“戾”。

〔三〕旧史云:大历十二年五月,起居舍人韩会坐元载贬官。退之是时年十一,从至贬所,复志赋谓“当岁行之未复,从伯氏以南迁”是也。其后兄殁南方,从嫂归葬河阳,故李汉集序云:“先生生于大历戊申,幼孤,随兄播迁韶 岭;兄卒,鞠于嫂氏,辛勤来归。”

〔四〕“远”,或作“南”。大历十二年,宰相元载得罪。四月,会坐党与,自起居舍人贬韶州刺史。

〔五〕会卒于韶,年四十二。

水浮陆走,丹旐翩然;至诚感神,返葬中原。既克反葬,遭时艰难;百口偕行〔一〕,避地江〔二〕。春秋霜露,荐敬苹蘩;以享韩氏之祖考,曰此韩氏之门。视余犹子,诲化谆谆。

〔一〕“口”,或作“日”,云:从阁、杭、蜀本。今按:“百日偕行”无理,当从“口”为是。然或以祭老成文有“就食江南,零丁孤苦”之语,疑不得有“百口”,不知此亦通良贱而言阖门之众耳,未必实计百人也。

〔二〕家于宣州。建中二年,中原多故,退之避地江左,即复志赋所谓“值中原之有事兮,将就食于江南”是也。

爰来京师〔一〕,年在成人;屡贡于王,名乃有闻。念兹顿顽〔二〕,非训曷因;感伤怀归,陨涕熏心。苟容躁进,不顾其躬;禄仕而还,以为家荣。奔走乞假,东西北南;孰云此来,乃睹灵车!有志弗及,长负殷勤。呜呼哀哉!

〔一〕贞元二年,公自宣州游京师。

〔二〕“顿”,或作“钝”。汉书 陈平传:“士之顽顿嗜利无耻者。”颜读“顿”曰钝。

昔在韶州之行,受命于元兄〔一〕;曰:“尔幼养于嫂,丧服必以期!”今其敢忘?天实临之〔二〕!呜呼哀哉,日月有时;归合茔封,终天永辞。绝而复苏,伏惟尚飨!

〔一〕“于”,或作“於”。〔补注〕姚范曰:尚书正义引王肃云:“盘庚元兄阳甲。”后汉书 和帝纪:“皇太后诏曰:侍中宪,朕之元兄。”

〔二〕贞观中,魏徵、令狐德棻等议嫂叔服云:“或有长年之嫂,遇提孩之叔,劬劳鞠养,情若所生,分饥共寒,契阔偕老。在其生也,爱之同于骨肉;及其死则推而远之:求之本原,深所未谕。且事嫂见称,载籍非一:郑仲虞则恩礼甚笃,颜弘都则竭诚致感,马援则见之必冠,孔汲则哭之为位:察其所尚,岂非先觉?嫂叔旧无服,今请服小功五月。”制:“可。”公幼养于嫂,服期以报,可为士大夫之法矣。李汉序公文集及李习之状亦云。

祭十二郎文

老成,率府参军韩介之子也。介二子:曰百川、曰老成。起居舍人会无子,以老成为后。老成生湘、滂。百川死,公乃命滂归后其祖介。公及会、介皆仲卿子,至是会、介、百川皆死矣,故文云:“吾上有三兄,皆不幸早世;承先人后者,在孙惟汝,在子惟吾。”又云:“去年东野往,吾书与汝。”盖贞元十八年有送东野序,则是年为十九年,此文必其秋冬作,十二月则公谪阳山矣。斯文盖公所谓“喜往复善自道”者,在当时无对;后二百七十年,欧阳文忠公为其父作泷冈阡表,始足以追配公此作。览者当自知之。〔补注〕曾国藩曰:述哀之文,究以用韵为宜。韩公如神龙万变,无所不可,后人则不必效之。

年月日〔一〕,季父愈闻汝丧之七日,乃能衔哀致诚,使建中远具时羞之奠,告汝十二郎之灵〔二〕:

〔一〕或无“日”字。文苑作“贞元十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二〕文苑“郎”下有“子”字。今按:“郎子”是当时语,虽不必存,亦不可不知也。今谩补之。

呜呼!吾少孤,及长不省所怙,惟兄嫂是依。中年兄殁南方〔一〕,吾与汝俱幼,从嫂归葬河阳,既又与汝就食江南,零丁孤苦,未尝一日相离也。吾上有三兄,皆不幸早世,承先人后者,在孙惟汝,在子惟吾;两世一身,形单影只。嫂常抚汝指吾而言曰:“韩氏两世,惟此而已!”汝时尤小,当不复记忆;吾时虽能记忆,亦未知其言之悲也!

〔一〕会责守韶州,卒于贬所。〔补注〕吴汝纶云:“中年”,谓兄殁在中年也。

吾年十九,始来京城;其后四年,而归视汝。又四年,吾往河阳省坟墓〔一〕,遇汝从嫂丧来葬。又二年,吾佐董丞相于汴州〔二〕,汝来省吾,止一岁,请归取其孥;明年丞相薨,吾去汴州,汝不果来。是年,吾佐戎徐州〔三〕,使取汝者始行〔四〕,吾又罢去〔五〕,汝又不果来。吾念汝从于东,东亦客也,不可以久;图久远者〔六〕,莫如西归,将成家而致汝。呜呼,孰谓汝遽去吾而殁乎〔七〕!吾与汝俱少年,以为虽暂相别,终当久相与处;故舍汝而旅食京师,以求斗斛之禄;诚知其如此,虽万乘之公相,吾不以一日辍汝而就也!

〔一〕“往”上,或无“吾”字。

〔二〕“相”下,或有“幕”字。贞元十三年,董晋帅汴州。

〔三〕“佐”上,或有“又”字。是岁秋,张建封辟公为徐州节度推官。

〔四〕“者”上,或有“使”字。

〔五〕十六年五月,张建封卒,公西归洛阳。

〔六〕或有两“图”字,一属上句,非是。

〔七〕“谓”,或作“为”。“而”下,或有“先”字。

去年孟东野往,吾书与汝曰:“吾年未四十,而视茫茫,而发苍苍,而齿牙动摇〔一〕。念诸父与诸兄,皆康强而早世,如吾之衰者,其能久存乎〔二〕!吾不可去〔三〕,汝不肯来,恐旦暮死,而汝抱无涯之戚也!”孰谓少者殁而长者存,强者夭而病者全乎!呜呼,其信然邪?其梦邪〔四〕?其传之非其真邪?信也,吾兄之盛德而夭其嗣乎?汝之纯明而不克蒙其泽乎?少者强者而夭殁,长者衰者而存全乎?未可以为信也,梦也,传之非其真也〔五〕,东野之书,耿兰之报,何为而在吾侧也?呜呼!其信然矣,吾兄之盛德而夭其嗣矣!汝之纯明宜业其家者不克蒙其泽矣〔六〕!所谓天者诚难测,而神者诚难明矣〔七〕!所谓理者不可推,而寿者不可知矣〔八〕!虽然,吾自今年来,苍苍者或化而为白矣〔九〕,动摇者或脱而落矣,毛血日益衰,志气日益微〔一〇〕,几何不从汝而死也!死而有知,其几何离;其无知,悲不几时,而不悲者无穷期矣!汝之子始十岁〔一一〕,吾之子始五岁,少而强者不可保,如此孩提者又可冀其成立邪?呜呼哀哉,呜呼哀哉!

〔一〕邵太史曰:文用助字,柳子厚论当否,不论重复。檀弓曰:“南宫縚之妻,之姑,之丧。”退之亦曰:“吾年未四十,而视茫茫,而发苍苍,而齿牙动摇。”近时六一、文安、东坡三先生知之。蜀人史彦升云:退之祭文,“视荒荒”,今俗本作“茫茫”,非是。陈后山诗:“平 陈 郑 毛视荒荒。”本此也。今按:古书如“荒忽”、“茫忽”之类,皆一字也,意义多相近,当存之。

〔二〕“存”,或作“在”。

〔三〕“去”,或作“知”。

〔四〕或无“其梦邪”三字。

〔五〕“非”上,或有“者”字。

〔六〕“业”,或作“荣”。

〔七〕“明”,或作“得”,非是。

〔八〕“寿”,或作“年”。

〔九〕“苍”下,或无“者”字。

〔一〇〕“志气”,或作“气志”。

〔一一〕“十”,或作“一”。老成二子:曰湘、曰滂。滂以季子出继,则湘固宜十岁也。

汝去年书云:比得软脚病〔一〕,往往而剧。吾曰:是疾也,江南之人常常有之〔二〕。未始以为忧也〔三〕。呜呼!其竟以此而殒其生乎?抑别有疾而至斯乎〔四〕?汝之书六月十七日也;东野云:汝殁以六月二日,耿兰之报无月日〔五〕:盖东野之使者不知问家人以月日,如耿兰之报不知当言月日〔六〕,东野与吾书乃问使者〔七〕,使者妄称以应之耳〔八〕。其然乎?其不然乎〔九〕?

〔一〕“比”,或作“此”,非是。

〔二〕“南”下,或无“之”字。

〔三〕“忧”下,或无“也”字。

〔四〕“斯”下,或有“极”字。

〔五〕或作“日月”。

〔六〕或无“如”字。“言”,或作“时”。今按:陆德明经典释文序论当时语音之讹有曰“而如靡异”;则此“如”字即“而”字之转耳。“不知当言月日”者,盖言耿兰之报所以无月日者,由其不知赴告之体当具月日以报也。

〔七〕“东”上,或有“盖”字。

〔八〕“称”,一作“传”。

〔九〕或无“其不然乎”一语。

今吾使建中祭汝,吊汝之孤与汝之乳母。彼有食可守以待终丧,则待终丧而取以来;如不能守以终丧,则遂取以来。其余奴婢,并令守汝丧〔一〕。吾力能改葬,终葬汝于先人之兆,然后惟其所愿〔二〕。呜呼!汝病吾不知时,汝殁吾不知日;生不能相养以共居,殁不得抚汝以尽哀,敛不凭其棺,窆不临其穴〔三〕;吾行负神明而使汝夭〔四〕,不孝不慈,而不得与汝相养以生,相守以死;一在天之涯,一在地之角,生而影不与吾形相依,死而魂不与吾梦相接:吾实为之,其又何尤?彼苍者天,曷其有极!

〔一〕“丧”,或作“葬”。

〔二〕或无“终葬”二字。“愿”下,或有“焉”字。

〔三〕“凭”上、“临”上,或并有“得”字。

〔四〕“行”,或作“何”。

自今已往,吾其无意于人世矣。当求数顷之田于伊 颍之上,以待余年〔一〕,教吾子与汝子幸其成,长吾女与汝女待其嫁:如此而已。呜呼!言有穷而情不可终,汝其知也邪?其不知也邪?呜呼哀哉〔二〕,尚飨!

〔一〕或作“尽”。今按:或当作“待尽余年”。

〔二〕或无此句。

祭周氏侄女文

韩俞之女,适四门博士周况,于公为侄女,元和十一年卒。其详见公所志墓云。

维年月日,十八叔、叔母具时羞清酌之奠,祭于周氏二十娘子之灵〔一〕。

〔一〕或无“子”字。俞为开封尉,女名好好。

嫁而有子,女子之庆〔一〕;缠疾中年,又命不永〔二〕。今当长归,与一世违;凡汝亲戚,孰能不哀。撰此酒食,以与汝诀;汝曾知乎,我念曷阕。尚飨!

〔一〕元和三年周况登第,公以好好妻之,生一男一女。

〔二〕卒时年二十七。

祭滂文

滂,公之侄孙,老成之子也。元和十四年,公谪潮州,滂与其兄湘皆侍行。是岁冬,公移袁州,滂乃死于袁,遂葬于袁之郭南。其详见公所志墓也。

维年月日,十八翁及十八婆卢氏〔一〕,以清酌庶羞之奠,祭于二十三郎滂之灵曰:

〔一〕〔补注〕阎若璩曰:韩公行十八,卢于滂为叔祖母;以异姓,故别曰“卢氏”。

汝聪明和顺,出于辈流;强记好文,又少与比。将谓成长,以兴吾家,如何不祥,未冠而夭!吾与卢氏,痛伤可言〔一〕!思母之恩,连呼以绝。执兄之手,勉以无悲。情一何长,命一何短。权葬远地,孤魂无依。沥酒告情,哀何有极。尚飨!

〔一〕“可”,或作“何”。

祭李氏二十九娘子文

公之侄孙女,李干妻也。

维年月日,十八叔翁及十八叔婆卢氏遣昶以庶羞之奠,祭于李氏二十九娘子之灵曰:

汝之警敏和静〔一〕,人莫及之;姿相丰端,不见阙亏;幼而孤露,其然何为?出从于人,既相谐熙;又暴以夭,神何所疵!生杀减益,竟谁主尸?我哀汝母,孰慰穷嫠?我怜汝儿,谁与抱持?念此伤心,不能去离;奠以送汝,知乎不知?尚飨!

〔一〕“静”,或作“舒”。

祭张给事文

彻,公之从子婿也。详见公所志墓云。

维年月日,兵部侍郎韩愈谨以清酌之奠,祭于故殿中侍御史赠给事中张君之灵〔一〕:

〔一〕“御”上,或无“侍”字。

惟君之先,以儒名家;逮君皇考〔一〕,再振厥华。乡贡进秀〔二〕,有司第之;从事元戎,谨职以治。遂拜郎官,以职王宪;不长其年,飞不尽翰。乃生给事,松贞玉刚;幹父之业,纂文有光。屡辟侯府,亦佐梁师;前人是似,耋吏嗟咨。御史阙人,夺之于朝;大厦之构,斧斤未操。府迁幽都,顽悖未孚;繄君之赖,乃奏乞留〔三〕。乃迁殿中,朱衣象版;惟义之趋,岂利之践。

〔一〕考名休,尝佐宣武军。

〔二〕“贡”,或作“举”。

〔三〕长庆元年三月,以张弘靖为卢龙节度使。彻先为宣武从事,累迁监察御史,至是弘靖仍辟彻为卢龙判官。时牛僧孺奏彻为真御史,弘靖遣之,而密奏幽州不廷日久,今臣始至,须强佐乃济。行半道,有诏以彻还之。

虺豺发衅,阖府屠割〔一〕;偿其恨犯,君独高脱。露刀成林〔二〕,弓矢穰穰;千万为徒,噪欢为狂。君独叱之:上不负汝,为此不祥,将死无所!虽愚何知?惭屈变色;君义不辱,杀身就德〔三〕。天子嘉之,赠官近侍;归于一死,万古是记。

〔一〕“割”,或作“剥”。

〔二〕“刀”,或作“刃”。

〔三〕七月,军乱,都知兵马使朱克融囚弘靖于蓟门馆,杀幕僚等。以彻长者,不杀,置彻于弘靖所。居月余,迁之别馆,彻出门骂曰:“汝何敢反!”行且骂,众即击君以死。

我之从女,为君之配;君于其家,行实高世。无所于葬,舆魂东归〔一〕;诔以赠之,莫知我哀。呜呼哀哉,尚飨!

〔一〕“于葬”,或作“掩葬”。“舆”,或作“与”。

祭女挐女文

元和十四年正月,公以论佛骨贬潮州。女挐年十二,死于商南层峰驿,详见墓志及层峰驿诗。女挐公第四女。“挐”,女加、女居二反。“挐”或从“奴”。古本祭文与圹铭皆作“女挐”。董彦远曰:“‘挐’字传写之误,盖古文如纷挐等字无从‘奴’者,公最好古,名其女不应用俗字也。”今按:“挐”、“拏”通。说文,“拏”从“奴”,牵引也;“挐”从“如”,持也。古书作“拏”,盖通用。

维年月日,阿爹阿八〔一〕使汝奶以清酒时果庶羞之奠,祭于第四小娘子挐子之灵。

〔一〕南史,人歌曰:“始兴王,人之爹;赴人急,如水火。”荆土方言谓父为“爹”。“爹”,屠可切,又陟斜切。〔补注〕沈钦韩曰:广雅“毑,母也”;集韵,子野切。说文:“蜀谓母曰姐,淮南谓之社。”古作“毑”,其声与八同,“八”盖“毑”之误。广雅:“奶,母也。”今通以为乳母,始见宋书 何承天传,荀伯子呼承天为“奶母”。

呜呼!昔汝疾极〔一〕,值吾南逐。苍黄分散,使女惊忧。我视汝颜,心知死隔。汝视我面,悲不能啼。我既南行,家亦随谴。扶汝上舆,走朝至暮。天雪冰寒,伤汝羸肌〔二〕。撼顿险阻,不得少息,不能食饮,又使渴饥。死于穷山,实非其命。不免水火,父母之罪〔三〕。使汝至此,岂不缘我!

〔一〕“极”,或作“亟”。

〔二〕“天”,或作“大”。“汝”,或作“女”。古本“汝”多作“女”,通用。

〔三〕穀梁传昭十九年:子既生,不免乎水火,父母之罪也。

草葬路隅,棺非其棺;既瘗遂行,谁守谁瞻?魂单骨寒,无所托依,人谁不死,于汝即冤。我归自南〔一〕,乃临哭汝:汝目汝面,在吾眼傍;汝心汝意,宛宛可忘〔二〕!

〔一〕元和十五年九月,公自袁州入为国子祭酒。

〔二〕“宛宛”,或作“冤冤”。诗:“宛在水中央。”郑注:“宛,坐见貌。”

逢岁之吉,致汝先墓〔一〕;无惊无恐,安以即路〔二〕。饮食芳甘〔三〕,棺舆华好;归于其丘,万古是保。尚飨!

〔一〕长庆三年十月四日,公尹京兆,发其骨归葬河阳。

〔二〕“以”,一作“没”。

〔三〕“芳”,或作“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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