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哲学家、伦理学家、教育家王守仁撰写的学规(“教条”即“学规”之意)。收入《王文成公全书》第26卷。该篇分别就立志、勤学、改过、责善四个方面提出了学习修养的具体要求。把立志放在学习、修养的首位,强调“志不立、如无舵之舟、无衔之马”,“天下无可成之事”。有了大志还须勤学。“学之不勤,必其志之尚未笃也。”“笃志力行、勤学好问”,才能有所成就。勉励学生要勇于“改过从善”,认为虽为大贤也难免有过失,“故不贵无过而贵于能改过”。提倡师生之间、朋友之间要出于善良的愿望,直言相谏,相互“责善”,以求共同提高。“责善,朋友之道;然须忠告而善道之,悉其忠爱,致其婉曲,使彼闻之而可从,绎之而可改,有所感而无所怒,乃为善耳。”那些“讦人之短,攻发人阴私,以沽直者,皆不可以言责善。”并且明确告诫学生,“诸生责善,当自我起。”王守仁的这些见解,不仅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就是在今天看来,仍有可取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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