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部修辞学专著。二卷。南宋陈騤(kui)著。《文则》所谓的“文”,有广狭二义。广义指包括诗在内的文学与应用作品,狭义则指文辞。它虽可宽泛地列入文学理论著作,但所论着眼于句法、修辞、用语、文体等细处小处。共六十二条,显得比较烦琐,体例也比较杂乱,有时则不乏精辟见解。所论的依据及举例均本之于先秦诸子与六经。《文则》论及为文的一般原则,如主张语言协调,简洁,不可强搜古语以叙今事,以意为主,等等,都较为允当。其论句法,如助词的作用,倒装句法的功能,以及文辞的上下相接、彼此交错等等,都较细致,为过去所少见。在修辞方面如论比喻以达其情,罗列了直喻、隐喻、类喻、诘喻等十种方法,可谓辨析细微,发前人所未发。最后论“序”、“说”、“问”、“记”、“传”、“解”、“辩”、“论”等近二十种文体,都从六经、诸子中寻其渊源所自。这种各类皆备于先秦之说,上承刘勰,下启章学诚之论。《文则》的弊端,一是过分琐细,二是多为“死法”,但毕竟是古代句法、修辞学较早、较集中的探索,对后人有启发意义。要重视作品语言文字的提炼、修饰、安排,以便更好地达意抒情,这是我们应予把握的精神实质之所在。至于书中所讲的种种方法,既不必一意遵循,亦不必一概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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