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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模糊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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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大约两千多年吧,使用的货币是一种外圆内方的铜钱(可能从秦五铢就开始了)。将钱做成这副模样,当然有浇铸之后方便加工的意思,但也暗含着国人对宇宙的认识——天圆地方,从某种程度上说,一枚小小的铜钱,蕴涵了天地宇宙。晋人鲁褒《钱神论》言道,“体圆应乾,孔方效地”,即此之谓也。不过,这样一来虽然气魄够大,可也有麻烦,因为宇宙在中国人认识中还有另外一副模样,那就是混沌,所以连带着钱这种财富的表征,也不免混沌起来。也就是说,财富的所有权含糊不清。

就拿传统的中国人认为最稳定的土地所有权来说,虽说早就有了土地的自由买卖,张家买李家的地,请来中人,写好契约文书,方位标志一清二楚,连一个垄沟都不错,地契在谁那里,地就是谁的,哪怕你多年不在,地还是你的。明清之际江南盛行永佃权,田地权(所有权)和田面权(使用权)分得清清楚楚,可以分别典卖,按说物权是清晰的了吧?可是且慢,一旦到了更高的政治层面——“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真要是政府因“国家需要”看上了谁家的土地,那么二话没有,你就得让出来。仁慈一点的还有点补偿,横的主儿,连象征性的补偿都没有,好在这样的事情并不太多。但是至少在理论上,古代中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含糊的。

连脚下最坚实的土地都如此,其他的财产的边界就更糊涂。中国人一向号称以农立国,但几乎人人都爱经商,也会经商,富可敌国的巨贾自不消说,农夫村妇也断不了推着挑着挽着篮子去赶集。挣来的钱虽然在一般情况下是自己的,但是如果倒霉赶上了贪虐的官儿和暴虐的皇帝,那可就说不定了。一个小小的芝麻官七品县令,想要让一个有钱的主儿倾家荡产,从来就不是什么难事,要不然怎么会有“破家县令”这个说法呢?秦汉时候皇帝一有急需,就拿有“市籍”的商人开刀,商人的钱就变成了国家的钱。

后来“市籍”这种贱民称号消失了,但商人地位依然不高,挣得的家产还是不保险。于是讲究一点的,赚了银子就去买地,让自己变成地主,然后课子读书,考试进入仕途;性急的干脆大把银子买个官当,直接混入捐班的行列。总之是让自己或者子孙从铁砧化为铁锤,重则让人家破家,轻则保自己的家。但是做了官就可以确保家产无忧吗?好像也未必。政坛风云,宦海沉浮,一不留神,罢官抄家也是司空见惯寻常事。石崇富甲天下,连皇帝帮着自己的舅家王恺跟他斗富都斗不过。他家的厕所里花团锦绣,香气扑鼻,有美婢24小时值班,高捧手纸伺候,害得客人进去以为误闯了内室。结果呢?风向一变,照样家产籍没,身首异处,最心爱的歌妓绿珠也被连累得跳了楼。当然,如果都像清朝的三朝元老曹振镛一样(此公有盐商的家庭底子),天天多磕头少说话,安享富贵的可能性显然要大一点,但同样不等于进了保险箱。比如和吧,虽然已经被眼下的媒体炒成了天下第一巨贪,好像十恶不赦的样子,其实此公八面玲珑,不光只讨乾隆皇帝的欢心。钱是捞了不少,不过大多出于人家的主动孝敬。然而,和多年攒下的家当,在他有生之年并没有姓他钮祜禄氏,而是被后来的皇帝嘉庆拿去了。原因呢,当然有十大罪状,但真正的原由大概就像朱维铮先生说的,连年剿五省白莲教起义,剿得国库空虚,害得嘉庆心里空落落的,只好来个“和跌倒,嘉庆吃饱”。其实也就是半饱,君不见,从此以后,嘉庆再也没有像他爹一样南巡找乐子了。

最要命的是,相当多对私有财产的剥夺,都有着相当正当的理由。因为我们的文化里有道德意味过于强大的“公”与“私”的概念。那个出过“何不食肉糜”笑话的昏君晋惠帝,听见虾蟆叫,问道:“为公乎,为私乎?”看来他并不是真的糊涂,王朝政治的要害就是这么点事,无非是公乎私乎,公私要平衡了,国家也就太平了。只是平衡说说容易,做起来却难。国家不言而喻地体现着“公”的一面,由公而剥夺私,即使手段不那么光明,道理上也是可以说得过去的。有的时候,所有的鬼魅行径,只要挂上了公的招牌,就可以堂皇地行来,官吏们假公济私自然也就难免。可是说到底,哪个时代的“公”其实也掺了百分之八九十的“私”,皇帝以天下为家,天下也多少有皇家家产的意思。君不见,昔日的沛上无赖刘邦做了皇帝,就跟他老子吹牛,说是你从前老说我没有我家老二能置家业,现在看谁挣的家业大?

古往今来,老百姓都知道这个道理,无论是汉朝还是唐朝,都认为那是刘家和李家的天下,也都认可刘家和李家对他们土地财产的征用。只要这种事情别太频繁,别太无度。当然,那些当官的更是认可来自皇权的“公”的肆虐,落难倒霉的时候,无论有多大的脾气,都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家产被抄走。明朝万历年间有过不小的作为,也捞了不少钱财的张居正,得意的时候日食万钱还说没有下箸处,死后家产被抄,一家十几口人被关在一间屋子里活活饿死,竟没有一个人有过冲出来想点办法的念头。

其实,就是在私的领域,财产权也不那么清楚。一个人只要有点出息,家族的负担马上加重,人人都认为可以沾上点光,手里有点银子,需要管的人就多。实际上,几乎每个做官的,后面都要管一大家族的人(叫他们怎么做清官!)。利益均沾的结果,财产权多少也就模糊了。

中国有《易经》,总是变易,按老百姓的话说是“富不出三代”,用贾府里小红的话来说就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对于文学艺术可能倒是有点好处,不然《红楼梦》怎么出得来?可是这样下去,社会的资产却总是难以积累起来。西方的历史短,但人家有几百年历史的资本家族,连日本也有三菱、三井这样绵延几百年的老商社。而我们的老字号,充其量也不过是卖卖鞋袜、烤鸭和剪刀的店铺。汉、唐、宋甚至明代都有过的大规模手工业工场,一个个都灰飞烟灭了。古罗马多数时候也是帝制,不过《罗马法》却把物权界定得清清楚楚。罗马皇帝可以砍大臣的头,但想没收财产可就难了。关键是,人家文艺复兴接上古代的茬,由市民社会走向现代。而现在的我们偏偏要跟人家学,学了技术还要坐人家的板凳(入世),据说还要遵从人家的游戏规则。可是,人家规则的基石就是物权,即私有财产权,我们恰恰在这个问题上学得比较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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