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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保全用人名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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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保全用人名节

人生贵贱虽殊。名节则一。雏鬟出入房帷。奔走使令。至为亵近。往往乘兴一时而轻薄之。此直是罔其无知。欺其不敢拒耳。倘主妇悍妒。鞭挞横施。摧残殒毙。或斥卖出门。随流堕溷。弱质莫保。此真诉屈无门。求生无路矣。嗟嗟。彼亦人子也谁为为之。孰令致之。罪魁祸始。夫复奚辞。儒者痌瘝为怀。心殷利济。遇颠连而无告。如疾痛之在身。乃隳其节。陷其身。复误其命。残忍至此。而独能晏然已乎。

污婢者有十害。强奸残忍。为其父母咒诅。一也。主母见妒。毒加鞭挞。弱命不保。二也。或父子聚麀。或兄弟荐枕。骨肉相仇。三也。方孕则毒药下胎。母子同毙。四也。既产则溺弃婴孩。人命如戏。五也。婢别有私情。主人罔觉。他人血脉。承继祖先。六也。怀孕而配下贱。亲生子女降为奴仆。七也。始则诱骗作妾。继则得价远卖。万一失所。必至投缳自尽。冤魂相报。八也。得宠之后。搬弄是非。家中不得安宁。九也。主人一死。婢女改嫁。致母子相失。十也。吁。可畏哉。

凡雇乳母。必择少艾者。冀其多乳。非为渔色也。彼应募而来。舍其子女。离其夫妻。竭力三年。鞠育倍劳于嫡母。孤灯午夜。凄凉尤苦于孀居。其夫亦鳏守空床。心忧失节。困于穷苦。无可奈何。为主人者。诚以礼自持。戒勿相犯。子女必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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