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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骑士品质之必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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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necessity of chivalry

【译者按】骑士品质乃一种理想。藉口理想之难于实现而否弃理想,乃因不懂理想之为理想。骑士品质这一理想,对人性有双重要求:温而厉,温到极点且厉到极点。骑士品质并非天性之“性”,而是人为之“伪”。若舍却这一理想,人类历史只会服从丛林法则:一边是残暴的狼,一边是颤栗的羊。故而,理想虽不可行,但却切切实实。

【§1.骑士品质是一种理想。p13】骑士品质(chivalry)一词,在不同时间,意味着不同事情:从重甲骑兵到火车上给女士让座,不一而足。然而,假如我们想理解骑士品质这一理想截然不同于其他理想——假如我们单独考察中世纪对我们文化的独特贡献,即对堂堂正正的人(man comme if faut)的特殊理解——那么,最好莫过于去看马罗礼的《亚瑟王之死》[2]中讲给所有假想骑士中最伟大的骑士的话。[3]爵爷对死去的朗世乐说:“在厅堂上陪着贵妇宴会的时候,您的态度最谦虚和蔼。应付不共戴天的仇敌,看您握着长矛在手,又是一位威风凛凛的骑士。”[4]

【§2.这一理想之可贵之处在于对人性之双重要求。p13】这一理想的重点当然在于,它对人性的双重要求。骑士是铁血男人,对头破血流和断臂残肢习以为常;同时他又几乎如淑女一般,是个举止端庄的座上客,温文尔雅,一点也不唐突。他并非凶猛与温和之调和或中道(happy mean),他是凶猛至极又温和至极[5]当郎世乐听到称他为最伟大的骑士时,“感动得两行热泪,好像一个才挨过打的孩子似的”。[6]

【§3.这一理想并不可行,但却切实。p13】这一理想与现代世界有何相关?你或许会问。它极度相关。它不一定可行(practicable)——中世纪因不能遵守而臭名昭著;但它的确切实(practical),恰如沙漠行人要么找到水、要么渴死一般切实。

【§4.骑士品质与自然天生的英雄主义。p14】我们必须清楚,这一理想是个悖论(paradox)。由于成长于骑士传统的废墟之中,我们绝大多数人都在小时候接受教导说,那恃强凌弱之徒往往是个懦夫。我们在学校的第一周,就戳穿了这一谎言,也连带戳穿了它的推论:真正勇武之人往往是个君子。它是一个恶性谎言,因为它错失中世纪对人性要求之新异(novelty)与原创(originality)。更糟糕的是,它把原本之人类理想,表述为自然事实。那一理想,没有地方能够完全达致。即便差可近之,亦非有严苛规矩不可。历史和经验也戳穿了这一谎言。荷马的阿喀琉斯,丝毫不知这一要求,即英勇之人应当同时谦和且仁慈。他要么在人们向他苦苦哀求之时,当场杀了他们;要么将他们关进囚牢,随意处死。传说故事中的英雄也对此一无所知。他们“严厉打击”(stern to inflict),恰如他们“顽强承受”(stubborn to endure)。[7]匈奴王有恶狠狠地转动眼珠的习惯,好似想享受他所激起的恐惧。即便罗马人,当英勇的敌人落在他们手上,就带他们游街示众,示众结束,则将他们杀死于牢房。在学校里,我们发现那十五好汉,正好是又吵又闹、妄自尊大、傲慢专横的恃强凌弱之徒。在上次战争里,那些“风光无限”的人,在和平年代除了达特姆尔监狱[8]外,我们很难给他找到一个容身之处。这是自然天生(by nature)的英雄主义——骑士传统之外的英雄主义。

【§5.理想因其悖论才成其为理想。p14】中世纪理想,让两个没有任何自然趋势相互吸引的东西联姻。也正是因为这个,它才让它们联姻。它教训伟大勇士要谦卑且克制,是因为任何人凭经验得知,他是多么地需要这种教训。它要温文尔雅之人勇武,是因为任何人都知道,他多半会成为窝囊废。

【§6.有此理想高悬,尘世方有希望。p14—15】这样做,中世纪就给尘世保留了一线希望。千百人中,可能不一定培养出一个人,具备郎世乐性格之两面。然而,要是全无可能,那么任何关于人类社会中永久福祉或尊严的谈论,都是镜花水月(pure moonshine)。

【§7.无此理想,历史服从丛林法则。骑士,非自然,乃人力。p15】假如我们培养不出一个郎世乐,那么人性(humanity)就裂为两半——一半能应对鲜血和铁甲但却不能在“厅堂上谦虚和蔼”;另一半“厅堂上谦虚和蔼”,在战场却是废物——至于第三类,和平时期凶残战争时期怯懦,就无需在此讨论了。当郎世乐之两面分崩离析之时,历史就变得出奇地单调。近东古代史就像这样。雄壮的野蛮人从高原蜂拥而下,劫掠文明。而后他们自身被“文”化,变得温软。而后又有新的野蛮人蜂拥而下,劫掠他们。于是又开始了另一轮循环。现代机械不会改变这一循环。它只能使同样事情在更大规模发生。说实话,不会有其他事情发生,假如严厉(stern)与温顺(meek)成为相互排斥之两端。而且永远不要忘记,这是它们的自然状态。那个结合了两种性格的人——骑士——并非自然之作(work of nature),而是工艺之作(work of art)。只不过此工艺之媒介乃人类,而不是画布或大理石。

【§8.现代人缘何难以理解骑士。p15—16】当今世界有一个“自由”或“启蒙”传统,这一传统把人性中好斗的一面看作是纯粹的、返祖的恶,又讥嘲骑士情怀是战争“魅惑”的一部分。也有一个新英雄传统,它讥嘲骑士感情是文弱的多愁善感,可以借助“现代改造”使之从坟茔(坟茔浅且不大平静!)里起死回生,变成阿喀琉斯的前基督式残酷。在我们亲爱的吉卜林[9]笔下,他所钟爱的中尉的英雄品质,已经惊险地脱离了温顺与文雅。人们简直难以想象,成年的斯托基(stalkey)能与纳尔逊(nelson)[10]帐下最杰出的上尉同处一室,更不用说锡德尼(sidney)了![11]当今世界这两种趋势,给尘世编织裹尸布。

【§9.中世纪传统在现代尚未死绝。p16】幸运的是,我们的生活强于我们所写,亦强于我们所应得(deserve)。郎世乐并非不可再得。对于我们一些人来说,这次大战带来了一个惊喜,我们发现在20年之久的犬儒主义和鸡尾酒会之后,英雄品德在年轻一代身上依然完好无损,而且随时准备响应召唤。然而与此“严厉”(sternness)相伴,有很多“温顺”(meekness)。就我所知,与1915年的榜样相比,皇家空军(r. a. f.)里的年轻飞行员(我们还活着须时时感谢他们)之文雅与谦和,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10.中世纪传统有助于逃出现代囚牢。p16】简言之,中世纪开创的传统依然活着。然而这一生命之维系,部分依赖于我们知道,骑士品格乃工艺(art)而非自然(nature)——乃需力致之事,而非坐等之事。[12]当我们变得更加民主之时,这一知识就尤为必要。在此前的世纪里,骑士品质之遗迹由特殊阶层加以保全。部分藉由模仿,部分藉由政治高压,这些品质从他们身上散布到其他阶层。而今看上去,人民要么藉自本自根(on ones own resources)而具骑士品质,要么则于凶蛮(brutality)和柔弱(softness)之间二择一。这着实是一个无阶层社会(a classless society)的普遍问题的一部分,却很少有人提及。其道德风尚(ethos)将会是所有阶级精华之综合,抑或将是聚所有糟粕之污池?对于一篇小文之末尾来说,这一话题过于重大。我的论题只是骑士品质。我已经努力说明,这一古老传统切实(practical)而且紧要(vital)。郎世乐所体现的理想是“逃避主义”(escapism),只不过是那些用此词的人所未梦见的逃避主义。当世界分为两半,一半是不解人意的狼,一半是难以自守的羊,这时它提供了唯一的逃脱之路,提供了使生命值得一过的东西。诚然,上世纪有传言说,狼将因某种自然进程而逐渐灭绝。但这看起来是夸大其词。

* * *

[1] 《骑士品质之必要》乃路易斯之标题,刊于《时代与潮流》杂志(time and tide)第21卷(1940年8月17日)“随笔”(notes on the way)栏目,第841页。

[2] 《亚瑟王之死》(le morte darthur,1485)是由马罗礼(sir thomas maroly)1469年编写、柯克士顿1485年校印出版的一部传奇。拙译所有相关文字,均出自黄素封译《亚瑟王之死》(人民文学出版社,1960)。黄素封先生说:“它是早已传遍欧洲各国的英国亚瑟王及其圆桌骑士寻求‘圣杯’的故事的一部文库,是英国文学中第一部小说,还有人认为是英国的一部散文史诗”。(黄素封《关于〈亚瑟王之死〉》)坊间有人认为,它是欧洲骑士文学中的一朵奇葩。在西方流传之广仅次于《圣经》和莎士比亚的作品。

[3] 爱克托爱克托骑士是郎世乐骑士的弟弟。

[4] 【原注】托马斯·马罗礼:《亚瑟王之死》(1485),第21卷12回。【译注】查黄素封中译本《亚瑟王之死》,这段文字见于第21卷第13回。疑原编者加注时笔误。

[5] 原文为“he is fierce to the nth and meek to the nth”。路易斯喜欢引用的帕斯卡尔《思想录》第353则,可与此意相参证:我决不赞美一种德行过度,例如勇敢过度,除非我同时也能看到相反的德行过度,就像在伊巴米农达斯的身上那样既有极端的勇敢又有极端的仁慈。因为否则的话,那就不会是提高,那就会是堕落。我们不会把自己的伟大表现为走一个极端,而是同时触及到两端并且充满着两端之间的全部。然而,也许从这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只不外是灵魂的一次突然运动,而事实上它却总是只在某一个点上,就像是火把那样。即使如此,但它至少显示了灵魂的活跃性,假如它并没有显示灵魂的广度的话。(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5)。

[6] 【原注】《亚瑟王之死》第19卷第5回。

[7] “stern to inflict and stubborn to endure”一语,出自骚塞(robert southey)《致科特尔》(to a.s. cottle)一诗第13行。该诗暂未找到中译文,故而草率直译。

[8] 达特姆尔监狱(dartmoor),位于英国德文郡,因1812年关押美国战俘而闻名。

[9] 吉卜林(joseph rudyard kipling,1865—1936),英国小说家,诗人。他以颂扬英帝国主义、创作描述驻扎在印度的英国士兵的故事和诗、撰写儿童故事而闻名。十九世纪与二十世纪之交,名噪一时。1907年获诺贝尔文学奖。由于被普遍视为帝国主义侵略分子,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声名渐衰。(参《不列颠百科全书》第9卷282页)

[10] 应指英国海军统帅纳尔逊(horatio nelson,1758—1805)。他曾和大革命时期的拿破仑多次作战,在尼罗河海战(1798)和特拉法尔加海战(1805)两大关键战役中击败拿破仑。在后一战役中,中弹身亡。(参《不列颠百科全书》第12卷57页)

[11] 由上下文来看,锡德尼(sidney)与斯托基(stalkey)疑为吉卜林笔下的两个人物。

[12] 原文为something that needs to be achieved,not something that can be relied on to happen,译文系意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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