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明太祖洪武二十五年,卒于英宗天顺八年,年七十三。)
薛瑄,字德温,号敬轩,山西河津人。自幼书史过目成诵。后从师讲习濂洛诸书,叹曰:“此问学正路也!”因尽弃其旧学。永乐间,发进士第,宣德初,授监察御史。三杨欲识其面,令人要之,辞曰:“职司弹事,岂敢私谒公卿?”三杨嗟叹焉。差监湖广银场,手录《性理大全》,通宵不寐,遇有所得,即便劄记。出为山东提学佥事,先力行而后文艺,人称为薛夫子。英宗复辟后,为礼部右侍郎,兼翰林学士。一日,召对便殿,英宗衣冠未肃,敬轩凝立不入,英宗知之,即改衣冠,敬轩乃入。后致仕家居,从学者甚众。著有《诗文集》《读书录》等。[1]
敬轩之论理气,论“理气无先后,无无气之理,亦无无理之气”[2]。“又言:‘气有聚散,理无聚散。’以日光飞鸟喻之:‘理如日光,气如飞鸟。理乘气机而动,如日光载鸟背而飞。鸟飞[3]而日光虽不离其背,实未尝与之俱往,而有间断之处,亦犹气动,而理虽未尝与之暂离,实未尝与之俱尽,而有灭息之时。’”[4]又论为学之要曰:“为学之要,莫切于动静。动静合宜者,便是天理,不合宜者,便是人欲。”[5]又曰:“人心一息之顷,不在天理,便在人欲。未有不在天理人欲,而中立者也。”[6]此论天理人欲之分至确定。天理人欲,既不两立,则将致于天理,当以克己为首,然克己最不易。故曰:“二十年治一怒字,尚未消磨得尽,以是知克己最难。”[7]然则必能主静以归于敬,乃能克己,是以敬轩恒论敬与静二字。静则心常为主矣。如曰:“常沉静,则含蓄义理,而应事有力。”[8]又曰:“主静以立其本,慎动以审其几。”[9]又曰:“人不主敬,则此心一息之间,驰骛出入,莫知所止也。”[10]又曰:“不能克己者,志不胜气也。”[11]又言居敬穷理二者之相资曰:“居敬有力,则穷理愈精;穷理有得,则居敬愈固。”[12]又曰:“初学时[13],见居敬穷理为二事。为学之久,则见得居敬时敬以存此理,穷理时敬以察此理,虽若二事,而实则一矣。”[14]乃综论工夫曰:“工夫切要,在夙夜、饮食、男女、衣服、动静、语默、应事、接物之间,于此事事皆合天则,则道[15]不外是矣。”[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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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上薛瑄生平,参见《儒林》:《明史》二四第7228—7229页;《河东学案》:《明儒学案(修订本)》上第110—111页。
[2] 《河东学案》:《明儒学案(修订本)》上第112页。
[3] “理乘气机而动,如日光载鸟背而飞。鸟飞”,诸本皆无,脱。据《明儒学案(修订本)》上第112页,《黄宗羲全集(增订版)》第七册第121页补。
[4] 《河东学案》:《明儒学案(修订本)》上第112页。
[5] 《河东学案》:《明儒学案(修订本)》上第113页。
[6] 同上注。
[7] 同上注。
[8] 《河东学案》:《明儒学案(修订本)》上第115页。
[9] 《明儒学案》卷一:《四库全书》第457册第19页。按:此句引文,亦见于《四库全书》第711册第753页。《明儒学案(修订本)》上,《黄宗羲全集(增订版)》第七册皆无此句,疑脱。
[10] 《河东学案》:《明儒学案(修订本)》上第118页。
[11] 同上注。
[12] 同上注。
[13] “时”,诸本皆误作“事”。据《明儒学案(修订本)》上第118页,《黄宗羲全集(增订版)》第七册第128页改。
[14] 《河东学案》:《明儒学案(修订本)》上第118页。
[15] “道”,诸本皆无,脱。据《明儒学案(修订本)》上第116页,《黄宗羲全集(增订版)》第七册第126页补。
[16] 《河东学案》:《明儒学案(修订本)》上第1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