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在意味着超出。外在于认识活动便意味着在此活动之外,超出此认识;意味着是认识活动之外存在的对象,如果实在性是外部的,真实者便与外在者是可以互换的用语。但是,此对象并非绝对地超出认识活动之外。黑格尔指责康德的物自体,认为它绝对处于认识活动之外,因而是不可知的。但是绝对无此必要将实在分裂为感知与个别事物两部分。事物可以归结为感知。
主客、内外的相对性词语容易引起误解——如果不考虑它们各自不同的意义的话。我们的思想、感情与意志是由内省 [1] 来理解的,它们是内省的“对象”。它们并不是外在者。思想观念本身就是内省性质的,亦即自明的(self-conscious自我觉察的)。这种情况下存在着的是黑格尔将其扩展为一般的主客关系的主客之间的同一性。外部物质世界与内心的精神领域之间的主客关系完全不同。外在者是真实的有效能的, [2] 而内在者是假想的 [3] 、观念的。那燃烧的可煮食的火是真实的,头脑中假想的火是观念的。但假想并不意味着全然不真。真实与假想是两个依据因果律联结的异质的实在者,外部对象是内在表象的原因。它们依赖因果律而不是依赖所指的同一性才联系起来。只有从混同了观念性与实在性的唯心论者的立场出发,它们之间才有同一性。外在的事物是某种个别者。它是运动的,瞬息性的和肯定的(positive)。内部的表象是普遍的,不变的,否定性的。
假设有对应于感知的外部对象是出于心理的需要,而非逻辑的绝对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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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va-saṃvedana.
[2] artha-kriyā-kāri.
[3] buddhy-āruḍ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