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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佛教浅测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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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浅测1

例言

一、此书为东南大学国学研究会诸君讲演,随手掇拾而成,文字意义,均力求浅显,故名《佛教浅测》。

二、佛教各宗派,学说不同。此书引导初学入门起见,立言唯期普通,不偏于何宗何派。

三、卷端先立一表,以便学者一览了然,以后即依表解释,不分章节。

四、此书成后,蒙友人梅撷芸、江味农二君多所删正。合志数语,以表谢忱。

佛教浅测一览表

佛家称心有四种:一、肉团心,今称为发血器官;二、缘虑心,通于八识之心王心所,然常就意识言之;三、集起心,即第八识阿赖耶分位,集诸种子,又能生现行,故云集起;四、真心,所谓如来藏心,亦名真如,今所讲之心即指此。此如来藏心,其体无相不可得,言语不能形容,思虑不能模拟,唯可就其用以解说之。生灭是用,非生灭是体,用不离体,故可即用以显体。吾人一念之起,即摄一切世间出世间,其用之广大可知。就其体言,佛与众生,了无差别;就其用言,则有迷悟之分。

法身

法身者,遍满世界,本有常住之佛身也。即如来自证之真如妙理,为佛自己所证,万法之所依,众德之所聚,故云法身。此法身所依,即法性土也。

报身

如来证悟真如之理,积福德智慧之胜因,而得相好圆满之果报,故云报身。为菩萨所见者也。

应身

应众生之机感,示现无量变化之身,曰应身。为二乘(大小两乘)凡夫及一切异生所见也。

三身即一身

三身实一体上之别相,法身指所证之体,报身、应身乃依此体所起之用。故云三身即一身。

圆音说法

如来说法,实以一音圆具众音之德。众生闻之,或解小乘,或解大乘,或顿解,或渐解。《维摩经》云:“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此之谓也。

佛教之目的及方法

佛教之大目的,即在转迷开悟,脱却三界之迷情,转开大悟之心眼,得大菩提,证大涅槃是也。其方法,则不外乎“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四语。合目的与方法而论,不外因果报应,此报应通乎三世而言。

世间

迷此心者为六凡。六凡者,天上、人间、修罗为三善道,畜生、饿鬼、地狱为三恶道,统此六道名世间。佛化度此世间六凡,为说三界六道流转之相,业因感果之事,以示劝善惩恶之理,是为世间法,亦名人天乘。

出世间

明无漏清净之因果,净修梵行,以期出离迷界,是为出世间,其法则名出世间法。分言之,即小乘(声闻、缘觉),大乘(菩萨、佛),三乘(声闻、缘觉、菩萨),一乘(佛)。运载此乘而至果者,名为四圣。四圣者即声闻、缘觉、菩萨、佛是也。

四谛

四谛指苦、集、灭、道。谛者,审谛不虚之道理也。此为小乘声闻说法。迷界之果报皆苦。如吾人之身,苦多乐少,生者病死,时时刻刻,无不为无常所变迁,是为苦谛。(苦与乐,方为吾人之领受,方能觉知,分为苦受、乐受、舍受三种。生时苦,住时苦,灭时乐。因其生住二时皆苦,故以苦受为苦苦。生时乐,住时乐,果报应时苦,因其生住二时皆乐,故以乐受为灭苦,不苦不乐为舍受,生、苦、灭三时,苦乐之义皆不彰,但时时刻刻,无不为无常所变迁,故以舍受为行苦。)

迷之因,由于烦恼,此烦恼恶业,能集起未来之苦果,是为集谛。灭此苦果,归于涅槃,为灭谛。入此灭谛,必先修佛道,为道谛。此使声闻:知苦谛是生死果报,令彼厌;知集谛是烦恼业因,令彼断;知灭谛是涅槃果,令彼欣;知道谛是涅槃因,令彼修也。声闻修此,得阿罗汉果。

十二因缘

十二因缘法,乃为缘觉所说之法。缘觉者,言其由此十二因缘而悟道也。

无明,痴暗也,即烦恼障,亦谓之惑。行,造作也,亦谓之业。此二支属过去因,能生现在受苦之果。

识,初托母胎,最初所起之一念。名色,名是心,色是身,胎中形体未备时之称。六入,胎中所成六根,将有所入也。触,出胎后三四岁,六根对六尘,有所接触也。受,五六岁至十三岁,能领纳前境,违顺苦乐也。此五支属现在果。

爱,十四岁至十八九岁。贪恋财、色、名、食、睡五欲等事也。取,二十岁以后,于五尘境,广遍追求也。爱取二者,随逐烦恼,乃现在之无明。有,既有尘欲,作有漏业,当生三有也。是乃现在之业。此三支成未来因。

生,四生六道中受生也。老死,既生身后,以至成熟灭坏也。此二支属未来苦果。

以表明之如下:

上表以三界因果,包括十二因缘,然不过就四谛开合详说之耳。无明、行、爱、取、有五支,合为集谛。识、名色、六入、触、受、生、老死七支,开为苦谛。观因缘智,即为道谛。十二支灭,即为灭谛。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忧悲苦恼,是为顺生死流,十二缘河满。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识灭则名色灭,名色灭则六入灭,六入灭则触灭,触灭则受灭,受灭则爱灭,爱灭则取灭,取灭则有灭,有灭则生灭,生灭则老死忧愁苦恼灭,是为逆生死流,十二缘河倾。缘觉修之,得辟支佛果。

六度

六度者,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也。此六者为菩萨所修。菩萨本云“菩提萨埵”。“菩提”者,佛道;“萨埵”者,成就众生也。以智上求佛道,以悲下救众生也。

布施,梵语“檀那”,施有二种:一者财施,谓以衣服饮食田宅珍宝及一切养身之具随力施与,自舍悭贫,令彼欢喜;二者法施,谓从诸佛及善知识,闻说世间出世间善法,以清净心为他人说,不应贪求名利恭敬也。

持戒,梵语“尸罗”,译为止得,言止恶得善也,又译为戒,谓防止身、口、意所作之恶也。戒之根本有五:不杀、不盗、不淫、不妄语、不饮酒是也。

忍辱,梵语“羼提”,忍辱所以治嗔,有二种:一者生忍,谓于恭敬供养中,不生懈怠;于嗔骂打害中,不生怨恨也。二者法忍,谓于寒暑风雨饥渴等法恼害之时,能安能忍,不生嗔恚忧愁也。

精进,梵语“毗黎耶”,亦有二种:一者身精进,勤修善法,行道礼诵讲说,不自放逸也;二者心精进,行善之心,久久相续,不自懈退也。

禅定,梵语“禅那”,汉语为静虑,专心敛念,守一不散之谓也。

般若,是梵语,汉译为智慧,谓照了一切诸法,无所不知,而能通达一切无碍,为诸众生说法也。

菩萨修六度因,得大涅槃果,即与佛同。

佛者,觉也。“觉”具三义:一者自觉,悟性真常,了惑虚妄。二者觉他,运无缘慈,度有情界。三者觉行圆满,穷源极底,行满果圆。故云,生死长夜,莫能自觉,自觉并觉彼者唯佛耳。

十界

六凡、四圣,合之则为十界依正二报,吾人一心皆具备焉。不过依因缘之染净,遂致迷悟分途耳。

三界流转

三界者,欲界、色界、无色界也。界者,限也,别也。谓三界分限各别不同,故谓之界。

一、欲界

此界秽恶,具有淫欲、食欲、睡眠欲。上至欲界六天道,下极阿鼻地狱,皆多染欲,故名欲界。欲界除人、修罗、鬼、畜、地狱外,尚有六天如下:

【六欲天】

(一)四天王天——东方持国天王,南方增长天王,西方广目天王,北方多闻天王。

(二)忉利天——梵语“忉利”,汉语三十三,往世有三十三人同修胜业,同生此天。

(三)须夜摩天——梵语“须夜摩”,汉语善时分。谓此天时时唱快乐故。又云受五欲境,知时分故。五欲者,色欲、声欲、香欲、味欲、触欲也。

(四)兜率陀天——梵语“兜率陀”,汉语知足,谓此天于五欲境知止足故。

(五)化乐天——谓此天自化五尘而娱乐故。

(六)他化天——谓此天将他所化乐事,以成己乐。即欲界天主也。

二、色界

色即色质,谓离欲界秽恶,而有清净之色身。乃修世间禅定得此果报。此界皆是化生,并无女形,亦无欲染。尚有色质,故名色界。共有四禅十八天如下:

【初禅三天】

(一)梵众天——梵者,净也,以无染欲故。众,犹民也,谓此天是初禅天主之民众也。

(二)梵辅天——辅者,佐也。谓此天是初禅天主之辅佐臣僚也。

(三)大梵天——谓此天是初禅天之主也。

【二禅三天】

(一)少光天——谓此天光明少故。

(二)无量光天——谓此天光明增胜无阻量故。

(三)光音天——谓此天以光明为语音故。

【三禅三天】

(一)少净天——谓此天意识乐受清净故。

(二)无量净天——谓此天净胜于前,不可量故。

(三)遍净天——谓此天乐受最胜,净周遍故。

【四禅九天】

(一)无云天——以前诸天,空居依云而住。此天在云之上,居云之首。故号无云。

(二)福生天——谓此天修胜福力而生其中,从因得名故。

(三)广果天——谓此天果报广大,无能胜故。

(四)无想天——谓此天一期果报,心想不行故。一期,谓从生至死也。

(五)无烦天——谓此天离欲界苦,及色界乐;苦乐两灭,无烦恼故。

(六)无热天——谓此天研究心境,无依无处,清凉自在,无热恼故。

(七)善见天——谓此天妙见十方世界,圆澄无尘垢故。

(八)善现天——谓此天空无障碍,精见现前故。

(九)色究竟天——谓此天于诸尘处研穷究竟故。

三、无色界

谓但有心识,而无色质,此色界果报更优胜,凡有四天,谓之四空天:

(一)空无边处天——谓此天厌色身系缚不得自在,心缘虚空,与无色相应,住空处定故。

(二)识无边处天——谓此天厌虚空无边,于是即舍虚空,转心缘识,以识为处故。

(三)无所有处天——谓此天厌识处无边,于是舍识入无所有处,亦名不用处,谓不用前空处识处故。

(四)非想非非想处天——谓此天居无色界之极顶,非无所有处之无想,非识处之有想故。

三界六道,总称世间,尽是凡夫。凭善恶之果报,上升下堕,生生死死,靡有穷时。是谓三界流转,即迷境也。

烦恼惑业

贪、嗔、痴、慢、疑、恶见六者,为吾人之根本烦恼。因此烦恼而起迷惑,迷惑有二:一、见惑,分别曰见,谓意根对法尘,非理筹度,起诸邪见,如外道计断常有无之类,是名见惑。二、思惑,谓眼、耳、鼻、舌、身五根,对于色、声、香、味、触五尘贪爱染着,迷而不觉,是名思惑。由此迷惑,发现于身、口、意三者之作用,谓之业。此起惑造业,乃迷心也。

总别二报

十界中之众生,由其共业所感,同生一界,名曰总报。各界之中,更有贫、富、贵、贱、贤、愚、美、丑、苦、乐、强、弱等无量差别,名曰别报。报者,果也,自己业力所感,并非另有主宰,愚者不知,是为迷果。

能化佛身

佛能自觉觉他,能为众生广开法门,以施教化。如医生之治病,故云能化。

所化众生

所化对能化而言,众生即一切凡夫是也。唯其沉迷不觉,故须赖先觉之佛,出而教化之。

应病与药

众生之病,种种不同。若药不对症,即不能愈病。故佛就众生之根机种类,设立教法。如医生之处方与药焉。

(下略)

注释

* * *

11922年10月起,蒋维乔任职江苏教育厅长的同时,兼任东南大学教师,主讲佛教哲学。次年,根据讲稿整理出他的第一部佛学著作《佛教浅测》,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现收入本书。因最后“宗派”一节与第七章第三节“各宗的次第成立”内容相近,故以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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