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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刘秉忠 赵璧 王文统 张文谦 郝经 姚枢 许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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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刘秉忠

忽必烈藩府谋臣

刘秉忠(1216—1274),原名侃,僧名子聪,字仲晦,号藏春,至元元年(1264)还俗时改今名。先世瑞州(今辽宁绥中西南)人,曾祖仕金为邢州(今河北邢台)节度副使,祖泽遂定居邢州。父润,1220年邢州归降蒙古后,木华黎命官守之,许便宜立都元帅府,被推为副都统,寻升都统。武仙乱定,州帅署润为录事1,以秉忠入质于帅府,时年13岁。秉忠自8岁入学,元帅以其知书,命僚属教之文艺,学业日进。17岁,被辟为邢台节度使府令史。久之,不愿困于为吏,谓丈夫不得志于世间,当求出世间事,1238年初,隐居武安山中,学全真道;不久又入天宁寺为僧,师命掌书记。同年秋,因蝗灾乏食,随师就食云中(山西大同),遂留居南堂寺,研习天文、阴阳、术数诸书。

1242年,禅宗高僧海云(印简)奉忽必烈之召赴漠北1,路过云中,携秉忠同行。忽必烈向海云“问佛法大意”,秉忠侍侧,应对称旨,“论天下事如指诸掌”,显示出博学多能,得到这位蒙古王子的赏识。海云南还,他被留在王府为书记,随时顾问,成为忽必烈最早的汉人谋士。张文谦说他“顾问之际,遂辟用人之路”2,此后忽必烈“好访问前代帝王事迹”,慕“唐太宗为秦王时,广延四方文学之士,讲论治道,终致太平”3,于是屡次遣使到汉地征聘名士,这与刘秉忠的参谋和推荐大有关系。

1246年冬,秉忠得悉父病故,次年春,忽必烈特赠金,遣使送他回乡葬父,六月至邢州,1248年冬十二月奉召还王府,秉忠此行可能还负有征聘人才和了解中原政治情况的使命,1247年经他推荐被忽必烈征聘到王府的就有张文谦、窦默、李德辉等人。据《王恂墓志》载:“岁己酉(1249),太保刘公自邢北上,取道中山,方求一时之俊,召公(王恂)与语,贤其才,欲为大就之”4,可见为忽必烈搜访人才是他此行的任务。1250年夏,他根据回中原两年所了解的情况向忽必烈呈上万言治国策,首先阐明“以马上取天下,不可以马上治”的道理,接着报告了中原政治的许多弊端,并提出改革措施。一是户口逃亡问题,“天下户过百万,自忽都那演(失吉忽秃忽)断事之后,差徭甚大,加以军马调发,使臣烦扰,官吏乞取,民不能当,是以逃窜。宜比旧减半,或三分去一,就见在之民以定差税,招逃者复业,再行定夺”。一是官吏问题,“官无定次,清洁者无以迁,污滥者无以降”,可“定百官爵禄仪仗,使家足身贵;有犯于民,设条定罪”。“今百官自行威1张文谦《刘秉忠行状》(《藏春诗集》卷六《附录》)载:“事定之后,署为本郡录事。”按:1225年,降蒙后任河北西路副都元帅的武仙复叛,据邢州,何实率兵攻取之,孛鲁命实镇守邢州(《元史》卷一五○《何实传》)。“事定”应即指此。

1释念常:《佛祖历代通载》卷二一海云传。

2张文谦:《刘秉忠行状》。

3《内翰王文康公》,《元朝名臣事略》卷十二。

4《元朝名臣事略》卷九《太史王文肃公》引。

福,进退生杀惟意之从,宜从禁治”。一是课税问题,“今地广民微,赋敛繁重,民不聊生”,“移剌中丞(耶律楚材)拘榷盐铁诸产、商贾酒醋货殖诸事,以定宣课,..已不为轻。奥鲁合蛮(奥都剌合蛮)奏请于旧额加倍榷之,往往科取民间,民无所措手足。宜从旧例办榷,更或减轻”。一是刑法问题,宜“明施教令”,教令不宜繁,可“因大朝(蒙古)旧例,增益民间所宜设者十数条足矣。教令既施,罪不至死者皆提察然后决,犯死刑者覆奏然后听断,不致刑及无辜”。“禁私置牢狱”。一是当时很严重的高利贷问题,“宜打算官民所欠债负,若实为应当差发所借,宜依合罕皇帝(太宗)圣旨,一本一利,官司归还。凡陪偿无名,虚契所负,及还过元本者,并行赦免”。此外,还提出百姓纳粮就远仓,所费大大超过应纳之数,“宜从近仓以输为便”,“仓库加耗甚重,宜令权量度为一法”;关西、河南宜设官抚治,招民垦辟;以及设学校、养贤士、开言路、劝农桑、立朝省等多项建议1。当时他的故乡邢州情况特别严重,从1236年邢州被分封给巴歹、启昔礼两功臣千户为食邑之后,每年更迭派人(达鲁花赤)监领,多不懂治理,加上地当驿路,使臣往来频繁,征敛需索,民不堪命。邢州人到忽必烈王府诉苦,他与张文谦为之引见,并进言:“邢州旧万余户,兵兴以来,不满数百,凋弊日甚。”建议派贤能官员治理,“或可完复”(按李谦撰《张文谦神道碑》载秉总、文谦之言为:“今民生困弊,莫邢为甚,救焚拯溺,宜不可缓。盍择人往治,要其成效,俾四方诸侯效法于我,则天下均受赐矣”)。乃推荐张耕、刘肃等人可用。时宪宗即位,忽必烈受命统领漠南汉地,采纳他们的意见,承制以近臣脱兀脱(断事官)、张耕为邢州安抚使,刘肃为商榷使,李简、赵良弼佐之,整顿吏治、财政,招集逃亡,恢复生产,成为忽必烈实行汉法的第一个成功试点1。

1252年,忽必烈奉命征大理,秉忠从征,参与谋议,“决机制胜,多与上(忽必烈)合”2;并劝请戒杀戮,减少了对云南的战争破坏。如在攻下大理城时,忽必烈因派去招降的使臣被害,欲屠其城,他与张文谦、姚枢同谏曰:“杀使拒命者高祥尔,非民之罪,请宥之。”(《元史·张文谦传》)于是大理得免受屠城。从大理班师北还后,忽必烈驻金莲川之地(今滦河上游闪电河地区),1256年,命秉忠选择地点兴建城郭宫室,相中桓州(今年蒙古正兰旗西北)东、滦水北的龙岗,占卜得吉,经三年营建而成,名为开平城。由于开平是忽必烈的“龙飞之地”,刘秉忠又以精于占卜、术数,学术能“通神明”著称,故元代流传着他“借地于龙”(其地原有水池)、立铁幡竿以镇之的传说3。1259年,从忽必烈攻宋,“潜赞神机,孜孜匪懈”。在围攻鄂州时,宋相贾似道“以木栅环城,一夕而办”,忽必烈对侍从诸臣说:“吾安得如似道者用之”,秉忠与张易遂推荐王文统是才智之士4。忽必烈即位后即用为中书平章政事。

1《元史》卷一五七《刘秉忠传》。

1刘秉忠、张文谦碑传都把言邢州事记在宪宗即位之前,据《元史·世祖纪》,应在1251年宪宗即位,忽必烈受命领汉地后,但所载言邢州事者为“答剌罕”。关于邢州之治,并见《元史》刘肃、赵良弼传。2徒单公履:《刘秉忠墓志铭》,《藏春诗集》卷六《附录》。

3参见陈高华、史卫民:《元上都》页23—24。

4《平章廉文正王》,《元朝名臣事略》卷七。

辅助世祖立法定制忽必烈即位,秉忠奉旨与诸儒议定各项制度。他居漠北多年,又一直追随忽必烈,熟悉蒙古的“祖宗旧典”,于是糅合蒙古制度与中原传统制度,初步制订了元朝的新制。凡立中书省,改元中统,置十道宣抚司,颁布条画,选用官员,他都起了重要作用。忽必烈曾命官府于开平南山(命名南屏山)之胜地为他营建庵堂为静修之所1,中统二年(1261),又赐怀孟、邢州田各50顷。五年(改至元元年),命同议枢密院事。自入忽必烈王府以来二十多年,他一直以僧人身份为谋主,人称“聪书记”,这时,翰林承旨王鹗上疏,谓其“效忠藩邸积有岁年,参帷幄之密谋,定社稷之大计,忠勤劳绩,宜被褒荣”,建议“还其衣冠,崇以显秩”。世祖欣然嘉纳,即日命有司备礼册,授为光禄大夫,位太保,参领中书省事,诏命还俗,改名秉忠,聘窦默女为其妻2。

自中统二年在燕京设中书分省,燕京实际上就成为第二个都城,开平升号上都后,燕京也于中统五年(至元元年)“正名”为中都。但旧城破坏较甚,于是至元三年世祖命秉忠主持建造新都城,以张柔、段天佑同行工部事负责建城工程。秉忠选定旧城东北旷地为新城址,按中国传统的都城宫阙制度作了全面规划,次年动工,城垣、宗庙、衙署、坊市相继兴建。九年,按照他的建议,改中都为大都。

至元五年,秉忠为避免繁琐事务,辞去参领中书省事,诏仍位太保。六年,奉旨与许衡等议定官制,其后就以此为准,又主持制朝仪,访知礼仪者练习,征召儒生尚文等人,在前金故老和许衡、徐世隆(太常卿)指导下,“稽诸古典,参以时宜”,主要参照唐《开元礼》斟酌损益,定为新制,并按他的建议搜访乐师,配备了音乐,又选怯薛士习为执礼员。朝仪既定,世祖观礼后十分满意,秉忠又奏立侍仪司掌之,从至元八年天寿节(世祖生日)开始举行,此后凡即位、元旦、天寿节、诸王及外国使臣朝见、封册、上尊号、祭祀及群臣朝贺等典礼,一律行朝会仪礼。以前太宗即位时耶律楚材曾初行朝仪,但不完善,未能改变蒙古旧俗,至此始为定制。这是对蒙古朝廷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

至元八年,刘秉忠等奏请建国号。成吉思汗建国以来,一直用“大蒙古国”国号,世祖即位后,统治中心转移到了汉地,随着中原皇朝体制的逐步建立,需要有相应的“美名”国号以表示其为“绍百王而继统”的中原新皇朝,遂用秉忠议,以为前代皇朝如秦、如汉以兴起之地为名,如隋如唐以始封之爵邑为名,都不足以表示本朝之伟大无比,于是取《易经》“大哉乾元”之意,建国号为“大元”(《建国号诏》)。

早在1250年所上万言策中,秉忠就提出当时行用的《大明历》“日月交食颇差”,应颁行新历。后来又建议修历,但未及实行,至元十一年八月,卒于上都南屏山庵堂。十二年,诏追赠太傅、仪同三司,谥文贞。成宗时,赠太师,谥文正。仁宗时,又进封常山王。

1张文谦:《刘秉忠行状》。据王恽《中堂事记》(《秋涧集》卷八二),中统二年刘秉忠已居于南屏山庵堂,其建造当在中统元年或以前。

2王磐:《刘秉忠神道碑》,《藏春诗集》卷六《附录》;张文谦:《刘秉忠行状》。学精术数,道冠儒释秉忠侍从世祖30多年,不管是远征或两都巡幸,他都随行,受到特殊的信任。《元史·后妃传》载,怯薛官曾奏请割京师外近地牧马,已批准,察必皇后想谏止,先故意责备秉忠:“汝汉人聪明者,言则帝听,汝何为不谏。”连皇后进谏都要借重于他,可见世祖对他确实到了言听计从的程度。秉忠兼备释、道、儒之学,“通晓音律,精算数,仰观占候、六壬遁甲、《易经》象数、邵氏《皇极》之书靡不周知”1,据称“时之知数(术数)者,无出刘秉忠”(《元史·李俊民传》)。据王磐撰《神道碑》载,他死后,世祖嗟悼不已,谓群臣曰:“秉忠事朕三十余年,小心慎密,不避险难,事有可否,言无隐情。又其阴阳术数,占事知来,若合符契,惟朕知之,他人莫得与闻也。”(张文谦撰《行状》作“其天文卜筮之精,朕未尝求于他人也,此朕之所自知,人皆莫得与闻。”)蒙古崇拜长生天,“事必称天”,以占卜辨吉凶,“天弃天予,一决于此”2。精于术数、占卜,又深明治国之术,两者相辅而行,这正是刘秉忠比当时的其他僧侣和儒士更受蒙古皇帝亲信的重要原因。姚枢赞他“学际天人,道冠儒释”,学术上是“凿开三室,混为一家”,与世祖的关系是“情好日密,话必夜阑,如鱼得水,如虎在山”3,比之为三国诸葛,西晋道安,南朝(宋)“黑衣宰相”慧琳,北宋象数祖师邵雍(据说能预言祸福)。王磐称誉他说:“辅佐圣天子开文明之治,立太平之基,光守成之业者,实惟太傅刘公为称首。”他在元朝建国立制中的确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他先后推荐的人才很多,尤其受到时人的称颂。元人还盛传他通秘术、行师用兵之际,役使鬼神、多著奇效1。

秉忠诗、乐、书、画俱善,有《藏春集》传世。无子,以弟秉恕子兰璋为继嗣。

1王磐《刘秉忠神道碑》。

2《蒙鞑备录》;《黑鞑事略》。卡尔平尼和卢勃鲁克行记对蒙古人崇信上天和以占卜决事的情况,也有详细记载。

3姚枢:《祭文》,《藏春诗集》卷六《附录》。

1危素:《送郭真人还王笥山序》,《危太朴集》卷八。

第二节 赵璧

从藩邸旧侍到中枢重臣

赵璧(1220—1276),字宝臣,金大同府(治云中,即元大同)怀仁人。璧祖上历世不显,母李氏尝自誓:“我若有子,必令读书。”璧兄年长后学佛。璧稍知事,李氏即使之从名师九山李微、金城兰光庭研习儒术,“朝诵暮课”,学业长进很快2。1242年,二十三岁的赵璧被藩王忽必烈召至驻牧之处。当时渡漠北去的儒人不多,赵璧以接对精敏受到忽必烈厚遇,命王妃亲制衣服以赐,见面时但呼“秀才”而不名之。他曾奉忽必烈教令驿驰中原,征聘流落在各地的旧金名士至藩邸辅政;姚枢、王鹗等人就是由他罗致的。他还在漠北为蒙古生十人讲授儒书。这个时期,他的蒙古语逐渐精熟,曾奉命为忽必烈译讲《大学衍义》。忽必烈后来一直对他身为汉人而“能为国语深细若此”赞叹不已3。金末丧乱,云代地接朔方,赵璧居于此间,或即有感于时势,渐习北语,稍后遂能因蒙古统治者与汉文化相沟通的需要而跻身新贵的行列。他的际遇,并不完全是出于偶然。

1251年,忽必烈兄长蒙哥即大汗位,召赵璧问治。璧请“先诛近侍之尤不善者”。蒙哥闻之不悦。事后忽必烈对他说:“秀才,汝浑身是胆邪!吾亦为汝握两手汗也”(《元史·赵璧传》)。是年,他受命“总六部于燕”,即担任负责主管汉地财赋行政的燕京大断事官行署(燕京行尚书省)的必阇赤。“总六部于燕”即行尚书六部于燕,这是当时用来翻译燕京大札鲁忽赤助手大必阇赤的汉语官号。与他同时担任此职的,还有回回人赛典赤、匿昝马丁等人1。

1252年,忽必烈以燕京大札鲁忽赤昧于政事,汉地不治,乃因朝觐请分河南一地而试治之,蒙哥许之。忽必烈遂命璧与“朝贵莽噶拉”2、汉人世侯史天泽为使,经略河南。时河南甫罹兵乱,民不聊生。有刘万户者,贪淫暴虐。郡中婚嫁,必先赂之,得所请而后敢行;百姓多呼之为翁。璧至,即按问恃势为虐的刘万户党羽董主簿,立斩之。刘万户受惊吓,卧病而卒。它若屏盗贼、造楮币、均赋税、立屯田。不二三年,河南“以最治称”。

1257年,蒙哥因忽必烈得汉地民心而忌之,遣阿兰答儿钩考河南、陕西等忽必烈钤辖地区诸官府金谷。钩考官在河南百计罗织,汴府官属无所逃祸。时莽噶拉以国族得免;史天泽是先朝勋旧,也难以加罪。三名“河南经略使”中,赵璧的处境最为险恶,人为之惧。但他仍然镇定自若。每诣钩考官辩析文案,都据理力争。钩考官怒,则“端立拱竢;怒已,复辨如初”。钩考结果,谓璧勒扣“赏物”。忽必烈不得不出面相保,代他归还所谓被克扣的财物;又把他调离河南,去做忽必烈汤沫邑怀孟路(治今河南沁阳)的总管。1258年,忽必烈统东路蒙古、汉军攻宋。璧受任为江淮荆湖经略使从行。2张之翰:《赵璧神道碑》,《西岩集》卷十九。

3虞集:《赵璧谥议》,《道园学古录》卷十二。

1蒙哥初年的燕京大断事官有牙老瓦赤、不只儿、斡鲁不等人。据《元史·赵璧传》,时牙老瓦赤以先朝旧臣向蒙哥邀官,蒙哥因璧之谏而不复用之。惟此事与其它文献记载不合。2“莽噶拉”是经清四库馆臣改写过的人名,其蒙语形式当作mangghala(梵语mangala),忽必烈有一个儿子也以该字为名,元代译作“忙哥剌”。

翌年,兵围鄂州(今湖北武汉),宋贾似道请遣近侍相议。璧请行,遂在三千兵卒护送下至鄂州城,登城与宋将议。贾似道托足疾不肯出见,乃约再议而还。至秋,蒙哥在四川前线受伤病死。忽必烈为争夺汗位,与贾似道在鄂州城下议和之后班师,赵璧随之北归。

至元年间的仕途波折1260年,忽必烈即大汗位于开平。他亟须依靠汉地的财赋人力北讨与他争位的幼弟阿里不哥。但当时中原地区因“新供蜀兵,府藏空竭”。因此,在即位当天,他就任命了三名总管汉地财赋行政的负责官员,赵璧与祃祃、董文炳同在选中。他们的汉语官号,《元史·世祖本纪》等,称为“燕京路宣慰使”。惟据同时代的实录文献,其职务实际上是“行六部于燕”,也就是燕京大必阇赤。赵璧在蒙哥初年已经担任过此职,所以现在大约是很得心应手的。碑传说他“经画馈运,相继不绝”;“手校簿书,得豪贵侵盗逋负钱数万计,乘舆北征,民不扰而军用足”。正因为他在供给北边用兵方面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中统元年(1260)七月建立“燕京行中书省”作为统领汉地政务的中枢分支机构时,赵璧拜授平章政事。次年,燕京行省官员奉诏赴上都议事。元廷在燕京行省基础上正式确定中书省编制,又任命了一批新省官;继而又将新旧省官重行分划为“留中”和“行省事于燕”两部份。赵璧当仍分省于燕,担任平章政事1。《元史·宰相年表》“平章政事”条载赵璧于中统元年任该职,此实为燕京行中书省平章;同条中统二年、三年,至元元年之下,则漏载赵璧其人。

中统三年,益都汉人世侯李璮叛。忽必烈调军往讨,命璧行山东等路中书省事。他的职责,主要仍是为合必赤宗王及史天泽指挥下的讨李军组织供需饷馈。故而战争结束后,璧即回到中省,李璮遗留下来的“益都路行省”建制则由撒吉思接管。李璮之乱牵连到他的姑丈、中书平章政事王文统。王文统与李璮结谋案发,引起忽必烈对朝中一批汉人“秀才”的猜疑。主持陕西行省政务的廉希宪、商挺等人,也在这时受人诬告被召回朝廷。赵璧却在这当口向忽必烈进言,谓王文统原系廉希宪、张易所推荐,遂至大用。忽必烈闻奏,夜不能寐,以至夜半遣中使召见廉希宪。据记载廉希宪事迹的碑传资料,赵璧此举,乃妒希宪勋名使然。中间是否另有其他缘由,今难确考。李璮之乱平定后,元廷乘汉人世侯心怀余悸的时机,削夺他们的兵权,实行兵、民分治,省并郡县,行迁转法。至元二年(1265)闰五月,赵璧行省于南京(即开封)、河南府(治洛阳)、大名、顺德(治今河北邢台)、卫辉(治今河南汲县)、彰德(治今河南安阳)、怀孟等地,实施地方官制的改革,历时二阅月,而后回京报命。

至元二年八月,忽必烈把阿合马专领的理财机构中书左右部并入中书省,超拜阿合马为中书平章政事,由此引起中枢机构里人事的大变动。当时元廷免去了所有宰执,重新予以任命。中书省里的汉人乃至汉化很深的色目人如廉希宪,多被排除出来。赵璧从这时去职,直到至元四年正月,才有新的委任,即担任枢密副使。按当时建制,枢密院由太子真金兼使职,置副使1王恽:《中堂事记》上,《秋涧集》卷八○。大约中统、至元之交,中、行两省即已合并。此后中省官员随忽必烈驻夏于上都者,反而称为留在燕京的中书省本部的“分省”。两员,实际掌握院事。赵璧以一个汉人出任如此重要的职务,似乎是十分荣耀的事。然而他素无治军经验,这时突然担任军职,总令人觉得颇为蹊跷。他毕竟还是忽必烈最见亲信的少数几名旧人之一。因此虽然由于阿合马势力的上升而被挤出中书省,忽必烈还是为他安排了这么一个足以显耀其身份地位的新职务。据其神道碑称,命下之时,“舆情为公郁”。说明时人也都十分清醒地看到,这其实不过是赵璧在政治上失势的信号。

无论如何,在此以后,赵璧居然也真带起兵来。至元六年,宋荆湖统帅吕文德遣人到元廷约降。忽必烈乃诏璧驰驿襄樊前线,与都元帅阿术议可否;俄而命壁同行汉军都元帅府事。当时元军正在围困襄樊。宋将夏贵率兵五万、馈粮三千艘,自汉水溯流来援。时值汉水暴涨,阿术又卧病新野。赵璧恐夏贵乘夜潜进,袭破围城的元军,于是在元军结集区的南线据险设伏。璧往返督察,衣不解带七昼夜;并深入元军前沿踏勘敌情。夏贵果然择夜奔袭而来。赵璧得报,领单骑连夜山行,赶回伏区从事临战动员。不久宋军抵达元军伏击处,受到掩击,又慑于元军大事张扬的声势,不敢继续前进。至明,阿术扶病勒大军至,宋军溃退。璧率水军追贵舟师,大败之。

七年,因高丽权臣擅废国王另立,忽必烈从襄樊召回赵璧,改授中书左丞,同国王头辇哥(木华黎后人,驻牧辽西)行东京等路中书省事,聚兵高丽。时高丽原国王已在元军支持下复位并赴阙面质。璧与头辇哥议,密奏元廷,建议遣兵将高丽王送归,使复国于古京,以安兵息民为上策。忽必烈从之。八年,赵璧还国,升中书右丞。十年,复拜中书省平章政事。自四年以后,他先被调出中朝,而后又以低于中统、至元之初曾任文职的官位回到中书省,直到这时才恢复原先的地位。

不过他重回中书省之时,仍是以理财当国的权臣阿合马势力鼎盛之日。

所以神道碑说他因为“同列非其人,忧深虑重,食少事烦”。看来他虽然也想勉为其难地扭转当日时局,但终究还是难以一施抱负。十三年七月,赵璧死于平章政事任上。

赵璧的学风,颇近辽金时北方习尚,擅于词赋章表。忽必烈曾命数人作讨宋檄文,皆不能称旨;乃召璧为之,文成,忽必烈有“惟秀才曲尽我意”之许。他在蒙古人眼里是一个“秀才”,但其实却“刻意吏学,以经济为己任”,不像一般儒生那样唯务空谈,再加上又较早地学会了蒙古语,所以居然从一介平民变成“乘风云,依日月,佐命之人”。至元中期,儒臣大都失势,他仍能居中书右丞、平章政事的要职多年。这与他个人的才性也是分不开的。

第三节 王文统

谋略奇才,李璮幕僚

王文统(?—1262),字以道,或云号云臾1,金北京府路大定府人。大约生于明昌、承安间(1190—1200)2。其家世无考,早年经历仅知道曾中经义进士。按北京大定府于贞祐三年(1215)为蒙古所占,中都也于同年陷落,此后科举会试皆于南京(开封)举行。文统中进士似应在贞祐南迁之后,时当已移居内地(益都?)。中举后似未曾担任朝廷官职,故称“布衣”。据载,他“少时读权谋书,好以言撼人”(《元史·王文统传》),又曾“聚历代奇谋诡计为一书”3,儒学名臣姚枢、窦默都曾指斥他“学术不正”4。从上述反对派对他的攻讦和显然含有贬意的记载中也可以看出,文统虽然以经义中举,其为学并不局限于儒家。其实,这也是金朝季年北方许多知识分子的风尚,不独文统一人为然,如耶律楚材、刘秉忠都兼通天文、地理、术数、释道、医卜之学,即使以经术闻名的窦默、许衡辈,也曾“诸子百家、兵刑货殖..靡不研究”5,只不过文统志趣特在法家和纵横家而已。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谋略、经济之才无疑比纯粹的儒学更为积极和实用,实未可厚非。

蒙古的连年进攻,使金朝在河北、山东的统治陷于崩溃,各地豪强乘时而起,盘踞一方。当蒙古军到来时,他们多纳土归降,被蒙古统治者任为各地军民长官,许世袭统治其境,得自辟僚属,当时称为世侯。身处乱世的知识分子,或为寻求庇护以保全身家性命,或为乘机施展才干建立一番事业,纷纷投奔各地诸侯。文统“以游说遍干诸侯”,起初没有得到赏识,后往见益都行省(山东淮南行省)李璮,“璮与语,大喜,即留置幕府,命其子彦简师事之,文统亦以女妻璮。由是军旅之事咸与谘决”1。李璮在当时各路诸侯中占有特殊地位,自其父李全以来一直据有山东半岛,根基深厚,地理位置有利,享有比其他诸侯更大的自治权;不仅“善用兵”,且能重用士人参谋军事政务,志向颇大。文统谋略超群,又与李璮结为翁婿,成为其亲信谋主,可谓如鱼得水,当能施展雄才,多有建树。但由于后来李璮的叛乱,文统在山东期间辅佐李璮治军理民的事迹多湮没无闻。《元史》本传仅载:“〔李璮〕岁上边功,虚张敌势,以固其位,用官物市私恩,取宋涟、海二郡,皆文统谋也。”按李璮辖境紧邻南宋部署有重兵的淮东路,蒙宋开战以来,蒙1laoyan-shuan,thechung-t’angshih-chiofwangyun,anan-notatedtraslationwithanintroduction,ph.d.dissertation,harvarduniv.1962;《秋涧集》卷十五有《郊送云叟公》诗,当为中统二年上都作,中有“因送行台振玉珂”句,行台应指燕京行省,时以平章王文统行省事于燕京。2王恽:《中堂事记》载1261年文统已“春秋高”,当超过六十岁。

3程钜夫:《薛庸斋墓碑》,《雪楼集》卷九。

4《内翰窦文正公》,《元朝名臣事略》卷八。

5《许鲁斋遗书》卷一三,《考岁略》。

1《元史》本传。文统投奔李璮的具体年代不详。明人祝允明《前闻记》录李璮某部属所作《李郡王山东事迹》谓璮有六子,“长崇山,次备山、南山,乃王夫人生嫡子,封平州总管。”王夫人或即文统女,但在娶王女之前李璮已有子彦简,或其生母早亡,故王女得为正室。王氏所生子在璮败亡前已出任官职,据此推断,文统设奔李璮的时间可能在1240年前后。

古统治者需要用他来承担东线攻防之责,李璮也借此自重,与蒙古朝廷讨价还价。蒙古朝廷多次要征调他的军队,都被他以本境防务重(“以一路之兵抗一敌国”)、不宜分军为由巧言拒绝,而且还多赐金、银符和银两让他奖赏所部有功将士。当时各地“诸侯”均出兵从征,人民深受签军之苦,独益都得免于征调。宪宗二年(1252)和七年,李璮出兵从南宋手里夺取了海州(今江苏连云港市西南)、涟水诸城,既扩展了辖土,又可以此向蒙古朝廷报功邀赏。文统为李璮出谋划策者必不止上述诸事,从李璮势力的壮大,忽必烈诸谋士对他的评价以及后来他被骤然重用看来,他在山东治理军民方面应极有成效,所以能声名远播。忽必烈与其藩府诸臣评论天下人才,就谈到文统,只有姚枢从正统儒学角度指责他“学术不纯”,而对其才干却并无异辞。

宪宗九年,忽必烈统兵攻鄂州,宋右丞相贾似道亲督诸军守御。守城宋军一夜间就树起木栅环城,阻挡住了蒙古军的进攻,忽必烈十分赞赏,以为贾似道之能,对扈从诸臣说:“吾安得如似道者用之。”刘秉忠和张易当即进言荐举:“山东有王文统,才智士也,今为李璮幕僚。”以问廉希宪,希宪也说对文统才名早有所闻1。次年(1260,中统元年)三月,忽必烈即帝位,四月,设立中书省“以总内外百司之政”,即起用王文统为中书平章政事。忽必烈原藩府中人才济济,如刘秉忠、张文谦、廉希宪、姚枢、窦默、郝经、张易等,都是多年追随他的亲信家臣谋士或早经聘问的名儒。按以往蒙古朝廷惯例,新汗即位总是首先委任亲臣掌理政务,忽必烈却选择了与他关系疏远的汉人世侯李璮的幕僚王文统,而且一下子就拔擢为主持国政的宰相,原藩府旧臣张文谦、廉希宪、张易等反居其次(任左、右丞和参政)。这一方面固然出于忽必烈博大的用人胆略,同时也因为王文统确实“材略规模,朝士罕见其比”1。他的任相显然得到了忽必烈最亲信的谋士刘秉忠和家臣廉希宪等人的支持。

布衣拔擢,受命秉政由诸侯幕僚一跃而为朝廷宰相,是王文统生平的最大转折点。一方面,忽必烈“授之政柄”、“委以更张庶务”,使他得以尽其才智,伸展抱负;另一方面,也使他成为权力和派系不同政见斗争的焦点。

王文统是在关键的历史转变时刻受命掌政的。自蒙古进入中原以来四十余年,一直未能建立起适应中原汉地的统治制度。太宗时,耶律楚材力图逐步推行汉制,改变蒙古的统治方式,但受到极大阻挠,其所定制度“见于设施者十不能二、三”。郝经把当时汉地不治的情况概括为:“法度废则纲纪亡,官制废则政事亡,都邑废则宫室亡,学校废则人材亡,廉耻废则风俗亡,纪律废则军政亡,守令废则民政亡,财赋废则国用亡,天下之器虽存,而其实则无有。”宪宗时期,“旧弊未去,新弊复生”2。忽必烈即位,始决意进行根本改革,而“更张庶务”的责任就交给由王文统主持工作的中书省。中书省成立后的第一件大事是设置十路宣抚司。当时各路长官多世侯,尽专兵1《平章廉文正王》,《元朝名巨事略》卷七。

1王恽:《中堂事记》。

2郝经:《立政议》,《陵川集》卷三二。

民财赋之权,州县官吏皆其部属,也是子承父职。数十年来,他们上下相传,自行其政,视辖境为领地,人民如私奴,任意盘剥欺压。如平阳、太原路,“官世守,吏结为朋党,侵渔贪贿,以豪强相轧,其视官府纪纲及民疾苦殆土苴然,而贫弱冤抑终莫得伸”,“赋役素无适从,官吏狼狈为奸,赋一征十,民不胜其困,故多逃亡”1,即是典型情况。他们一方面对人民淫刑暴敛,另一方面又隐漏户计,侵蚀官赋,将“合该纳官存留包银,并丝料粮税等差发,..私已用度,以致民间俱各征足,官司不得实用”2。因此各地户口减耗,国家赋税严重受损。早在忽必烈即位前,不少谋臣就提出改革地方统治制度、限制诸侯权力的建议。中统元年五月,遂立十路宣抚司,对各路诸侯实行监督,整肃州县吏治,旨在使人民安于田里,国赋能如数征收。对宣抚司官的考核标准即是“户口增,差发办,方为称职”3;先后所颁圣旨条画,规定了宣抚司对所管地方官吏以及户口、财赋、刑罚等各方面政务的体究权责。宣抚使、副多以忽必烈原藩府旧臣出任,或出于文统所荐举。宣抚司的设置虽不足两年(中统二年十一月罢),而治效颇佳。如平阳太原等路宣抚使张德辉,惩办了特别恶劣的官吏数十人,“搜剔吏弊,遴选官属,庶政一新”,同时整顿赋役,“阅实户编,均其等第,出纳有法,数十年之弊一旦革去”,当地老人称颂“六十年不期复见此太平官府”,考绩为诸路之最4。其他宣抚司也都在改进吏治、安定社会、劝课农桑和均平赋役等方面作出了成绩。

第二件事是完善政府机构。中统元年七月,立行中书省于燕京,取代原燕京“行尚书省”掌理汉地政务,王文统以平章政事主持行省工作。命各宣抚司选取儒士、吏员通钱谷者赴省任用,置左、右司及其他各下属机构。二年初,行省颁新政条画于各路宣抚司,对税粮出纳、劝课农桑、刑罚治安、州县官吏考核黜陟等等地方政事都作了规定。三月,文统奉召至开平,遂与中书省诸宰执反复集议政务,奏准施行,主要有:置中书左(吏、户、礼)、右(兵、刑、工)部并定其职责,任命了左、右部尚书;制订民事条画二十七款及各路宣抚司应行条画七款;内外新旧官员改授定制;制订中书省工作条例十条等。

第三件事是改革五户丝制度,限制投下权利。太宗八年(1236),将中原州县民户分封给诸王贵戚勋臣(投下),在耶律楚材建议下实行五户丝制,即每二户出丝一斤纳于国家,每五户出丝一斤纳于投下(宪宗时增加为国赋每户一斤,投下赋每五户二斤,故称“二五户丝”),由朝廷设官统一征收,每年按数颁给各投下,此外不得擅自征敛。但实际上各投下都径自派官向份地民户征赋,百般搔扰,且往往额外多取。投下对份地的榨取,和诸侯专权一样是当时最大的弊政。中统元年,中书省议:“诸投下五户丝科,自来就征于州郡”,“如此是恩不上出,事又不一,于政体未便”,遂奏准皆输燕京总藏,每年令各投下派官到中书省按数支取1。此外,中统二年,中书省又对在诸路附籍的投下私属人户进行整顿甄别,除某些特定的投下赋役外,均1《宣慰使张公》,《元朝名臣事略》卷十。

2《元典章》卷二五《包银从实科放》录中统元年宣抚司条画。

3王恽:《中堂事记》。

4《宣慰使张公》,《元朝名臣事略》卷十。

1王恽:《中堂事记》。

令与民户一体承当差发(同上)。这些措施无疑是对投下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

第四件事是钞法改革。太宗以来,没有统一的货币制度,各路都发行钞币,在本境使用,十分混乱。中统元年,在王文统主持下,由中书省统一发行“中统元室交钞”,同时废除了各路所行钞币。因发行新钞,真定原行银钞之价顿亏,文统采纳宣抚使刘肃的意见,许各路之钞如数收换,使百姓免受损害。文统对实行钞法极为谨慎,日与主管部门交钞提举司及诸省官商议,博采众议,深为讲究利病,制定了周密的制度,并命各路宣抚司限期将所管地方“钞法有无阻滞,及物价低昂,与钞相碍,于民有损者”,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因此中统钞法初行时信用很高,流通甚畅,既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又方便了民间贸易。1文统当政的两年间,主要精力放在理财方面。忽必烈即位伊始,就爆发了与阿里不哥的争位战争,军马调发频繁,军需粮饷供给浩大,加以诸王朝会赏赐、设立新的军政机构、营造宫室都城等,都需要大笔经费,而当时库藏几无积储,因此,保证足够的财政收入是忽必烈新政权面临的紧迫大事。忽必烈将“凡民间差发、宣课盐铁等事,一委文统等裁处”,授以管理财政的全权。文统的理财方针是“欲差发办而民不扰”。当时主要的弊病是财赋制度混乱,地方各自为政,诸侯、投下征敛无度,官吏贪赃作弊,差发不均,多征少纳,以致百姓逃亡者多,国赋严重亏损。针对这些弊病,中书省采取的措施主要是:通过立十路宣抚司、改革投下五户丝制和实行统一钞法,将财权集中到中央政府手中;核实户口,从实勘定各路差发总额,府、州、县、村逐级验户数物力科征,张榜晓示差发数目,县榜需开具各村人户花名及其合纳差发,使负担合理均平,不致隐漏或偏重;对各级官吏加强督责检查,以户口增、田畴辟、赋役均、差发办作为考核标准,不称职或贪赃欺弊、侵损国赋者予以罢黜或治罪;定盐酒等税法,申严私盐酒之禁,并置互市于颍州、涟水、光化等处与宋人贸易,禁军民越境私商,使课税不致流失。文统的理财政策获得了显著成效。中统二年,忽必烈召文统等行省官至开平集议政务并检查财赋情况,命文统与前燕京行尚书省臣辩论中统元年民赋虚实、比上年(宪宗九年,1259)多寡之数,继而诸大臣会集中书省检查前省民赋,“以上年比中元数多而所入者鲜,以中元比上年户同而所入者广,论辩者久之,前省官屈服”,前后政绩优劣遂较然分明1。就是说,中统元年不但没有比上年增加赋额,且有所减少。据记载,行省本欲按丁巳(宪宗七年,1257)户籍征赋,李昶进言,由于逃户很多,这样做势必迫使现存人户替逃户补纳,加重负担,文统接受他的意见,蠲免了逃户之赋2;中书左丞、行大名等路宣抚使张文谦也向王文统提出,百姓疲弊已久,又遇岁旱,应该量免税赋,终于说服文统,“竟蠲常赋十之四,商酒税额十之二”3。按中统元年宣抚司条款规定:“被灾去处,以十分为率,最重者,虽多量减不过四分;其余被灾去处,依度验视,从实递减三分二分等,科降差发,视此为差。不被灾去处,1王恽:《中堂事记》。

1王恽:《中堂事记》。

2《尚书李公》,《元朝名臣事略》卷十二。

3李谦:《张文谦神道碑》,《元文类》卷五八。

斟酌民户难易,委实偏重去处,虽多不过裁减一分。”4。尽管减免幅度较大,但由于措置有法,中统元年国家财政收入反而超过了上年。燕京帑藏起运到开平后,忽必烈检视内藏,喜甚,曰:“祖宗以来,未有如是之多也。”5可以说做到了前代政治家提出的理财目标:“民不加赋而国用饶。”

任相两年中,文统殚精竭虑为朝廷效力,充分发挥了他的政治才干,忽必烈问以钱谷大计,他“敷对明敏,虑无遗策”,这是因为他“凡军国大事,皆有成算,然后撮其要领,使例相比,..虽纵横论难,不出所预”。他兢兢业业,勤于政务。主持行省工作,与同僚“未明已即事,过晡始散是早”;行钞法如履薄冰,日与僚属讲究利病,惟恐有失;下至薄书,钱物细务,也亲为规画,指授掾属,如诸路所造狐貉衣裘,报上数目,他教省掾用“棋方抹子”方法(类似古史臣编制年表之法)通类比附,即可见估值高下,孰省孰费。他决定和处理政务,颇能倾听不同意见,兼采众长,并不刚愎专断,如上述采纳李昶、张文谦意见量减民赋,采纳刘肃之策许各路行用钞如数兑换中统钞,即是显例。中统二年四月,中书省诸宰执集议中央和地方政事(选官、户口、赋税及钞法等),意见颇纷歧,文统曰:“何伤,取其长便者用焉。”经反复集议,始以所定军国大政上奏,皆获允准。

治国方针的分歧与派系斗争忽必烈对文统的见识、才能和政绩极为赞赏,至有相见恨晚之叹,屡屡召见,多所顾问。中统二年五月,新拟中书省宰执人选,忽必烈有意擢文统为丞相,召宋子贞、张德辉、杨果等征询意见,杨果等奏:“王文统材略规模,朝士罕见其比,然骤加登庸,物论不无新旧之间。如史天泽,累朝旧臣,勋硕昭著,若使宅百揆,大厌人望,令文统辈经画其间,则省事成矣。”就是说,文统才干超群是无可否认的,但因他是新进之人,若擢为首相,会引起旧臣不满,不如用史天泽可以服众,而让文统等实际筹画政务。于是以史天泽为右丞相,文统遂仍为平章政事,忽必烈特慰之曰:“卿春秋高,恐劳于奏请,今后可运筹省幄,若有大议须面陈者,及朕有所咨访,入见,小事令人奏来,不必烦卿也。”可见其对文统的敬重和信任。随后决定史天泽等一部分省官留在开平中省,一部分省官以文统为首行中书省事于燕京,诏“管民官、管军官、鹰房、打捕、诸色造作,一切大小公事,并听行省从宜处置”。文统向皇后、太子辞行,“太子慰奖甚厚,有元老克壮谋猷之谕”;刘秉忠在南屏山迎送,“待遇甚恭”1。

对任用文统当政,窦默、姚枢等一帮儒学派谋臣自始就不以为然。忽必烈即位之初,召窦默问有无如唐魏徵之人才,默即推荐以深契程朱理学闻名的许衡,但忽必烈未予任用,却将政务委付给以权谋智略著称的王文统。文统受命于国用急迫之际,自以理财为头等大事,力求速收实效,故颇主功利之说,这和窦、姚、许等人“以义为本”的主张正相对立。文统与忽必烈素无因缘而骤掌大政,许衡则完全被冷淡,有十多年顾问资格的窦默仅任翰林侍讲学士清职,曾长期效力于藩邸、以治平自许的姚枢也只授东平路宣抚使,4《元典章》卷二五《被灾去处量减科差》。

5王恽:《中堂事记》。

1王恽:《中堂事记》。

为此姚枢竟不愿入觐陛辞,诡称:“文统新当国,彼将以我为夺其位。”2于是由政见不同开始演变为权位上的矛盾。据载,文统与中书左丞张文谦也有不和,“文统素忌克,谋谟之际,屡相可否,积不能平,公(文谦)遂求出,诏以本职行大名等路宣抚司事”3。文谦也是老资格的藩府侍臣,对位居文统之下未必服气,加以意见不尽一致,难免发生争执。但他也是实务派,又与支持文统的刘秉忠为同窗好友,而且文统也接受了他提出的量免灾区税赋的意见,从《中堂事记》的记载看来,他们合作还比较融洽,未见他有不利文统的言论。

中统二年四月诸臣集开平,文统以政绩(尤其理财方面)显著更受忽必烈器重,几乎言无不从。五月,新拟中书省宰执人选,文统呼声甚高,而姚、许等都没有被提名。大约就在这时,窦默上书忽必烈,谓“平治天下,必用正人端士,唇吻小人一时功利之说,必不能定立国基本。为子孙久远之计,其卖利献勤、乞怜取宠者,使不得行其志,斯可矣。若夫钩距揣摩,以利害惊动人主之意者,无他,意在摈斥诸贤,独执政柄耳,此苏、张之流也,望陛下察之”1。很明显地对文统进行了不指名的猛烈抨击。但忽必烈正倚重文统,仍任为平章政事,并特加慰勉,使行省事于燕京。文统于开平私第置宴与诸官话别,姚、窦、许皆应邀出席,然而此时双方矛盾已十分尖锐。六月,窦默与王鹗、姚枢等入朝时,又在忽必烈面前指斥文统,谓“此人学术不正,久居相位,必祸天下”。忽必烈问:“然则谁可相者?”窦对:“以臣观之,无如许衡。”忽必烈颇轻许衡,不悦而罢。姚枢、窦默都是忽必烈旧臣,许衡名声颇大,文统担心他们屡在帝前进言于己不利,因奏以姚为太子太师,窦为太子太傅,许为太子太保,“阳为尊用之,实不便数侍上也”。窦默屡攻文统不中,颇惧,欲依太子以避祸,与姚枢都接受了任命诏书,独许衡以为不可:尚未正式立太子,岂能先有师保。于是三人同辞新命,退还诏书,遂改以姚为大司农,窦仍翰林侍讲学士,许授国子祭酒。不久,窦默、许衡均辞职归家2。文统赢得了这一回合权力斗争的胜利。中统二年下半年的政事也多有可道者,如罢诸路所役民夫还之州县,河南、怀孟等处军马牧地大部分听民耕垦,核实新增户口和措置诸路转输法,诏诸王、贵戚不得擅取官物和私自断决民间词讼,修筑燕京旧城,免民间赋税等等,其中应有不少出于文统之谋画。

李璮之乱与文统之死中统三年二月三日,李璮发动叛乱,使文统陷入了杀身之祸。在此之前,济南路万户兼总管(世侯)张宏曾秘密向忽必烈揭发李璮谋逆之迹十条,其中与文统有涉者为:诏命市马诸路,无论军民概属括买,独不及益都;中统钞法诸路通行,唯璮用涟州会子,而以所发中统钞到济南买物;山东盐课之额岁以中统钞计应纳三千五百锭,减为二千五百锭,中统元年本应恢复旧额2姚燧:《姚枢神道碑》,《元文类》卷六○。

3李谦:《张文谦神道碑》,《元文类》卷五八。

1《内翰窦文正公》,《元朝名臣事略》卷八。

2《元史》卷四《世祖纪》一;《元朝名臣事略》卷八《内翰窦文正公》、《左丞许文正公》;《元史》卷一五八《许衡传》。

而未复,继续侵用国家盐课,又以取宋涟水请功邀赏,留用本境岁赋。张宏认为:“平章政事王文统,故璮参佐,倘中外连构,窥伺间隙,以逸待劳,此尤可虑。”并指出免益都市马一条尤可见文统与李璮交结,因此建议“亟宜罢王文统”,并调李璮从征漠北而择人代治益都。忽必烈以事属机密,但令勿泄1。从张宏所揭诸条看来,文统在中央当政,确有偏袒李璮之处(如许用益都官银赏其本部军功,命自领益都盐课等,皆见《元史·世祖纪》)。据《元史》本传,李璮乱发后,许多人揭发“文统尝遣子荛与璮通音耗”,忽必烈召文统质问:“汝教璮为逆,积有岁年,举世皆知之。朕今问汝所策云何,其悉以对。”文统与李璮是翁婿关系,有音信往来是情理中事,说他“教璮为逆”则并无确凿证据。文统写成书面材料回答忽必烈的质问,具体内容不详,只知其中有“蝼蚁之命,苟能保全,保为陛下取江南”之语,看来并没有承认上述指控。本传接着记载:“会璮遣人持文统三书自洛水(当为涟水)至,以书示之,文统始错愕骇汗。书中有‘期甲子’语,世祖曰:‘甲子之期云何?’文统对曰:‘李璮久蓄反心,以臣居中,不敢即发,臣欲告陛下缚璮久矣,第缘陛下加兵北方,犹未靖也。比至甲子,犹可数年,臣为是言,姑迟其反期耳。’世祖曰:‘无多言。朕拔汝布衣,授之政柄,遇汝不薄,何负而为此?’文统犹枝辞旁说,终不自言‘臣罪当死’,乃命左右斥去,始出就缚。”这段记载的头一句颇费索解,柯绍忞仅于其下加“为逻者所获”(《新元史·王文统传》),仍未能解释李璮何以将文统写给他的三封信送还。信的内容未载,只举出隐晦的“期甲子”(甲子为中统五年)一语。据文统自辩之言判断,李璮很可能向他透露过反蒙的意图,文统大概只是以隐约言辞含糊答之,既没有明确反对(如果反对则可证明无罪),也没有表示赞成(如果赞成则无辞以自解)。不管出于什么动机,他事先知李璮有反心而没有向忽必烈报告,就足以构成有罪。但似不至于死罪,故文统虽承服而不肯自言“当死”。忽必烈召窦默、姚枢、王鹗、刘秉忠及张柔等,示以上述三封书信,问“文统当得何罪?”诸文臣皆答:“人臣无将,将而必诛。”“无将”语出《春秋公羊传》,意谓不得企图叛逆(君亲),可见作为主要罪证的三封书信,最多只能断为“有反状”(诛王文统诏书中语),找不出通谋造反的实证。只有张柔大声说“宜剐”,忽必烈命诸臣“同辞言之”,于是都说“当死”。二月二十三日,遂以“同谋”罪诛文统及其子荛。文统虽因受李璮叛乱牵连而被处死,但当时人多承认,“元之立国,规模制度,.出于文统之功为多焉”。

1张起岩:《张宏行状》,《元文类》卷五○。

第四节 张文谦

张文谦(1217—1283),字仲谦,邢州(今河北邢台)人,父英,曾任邢州军资库使。文谦自少年与刘秉忠同窗,意气相投。年渐长,不愿仰衣食于父母,欲习吏事,为其父阻止,乃专志于儒学。1238年,参加蒙古国在中原举行的儒士考试,中选,得免本户徭役。

1247年,因刘秉忠推荐,被忽必烈征召到漠北,“擢置侍从之列,命司王府教令、笺奏”1,也就是担任怯薛中办理文书事务的必阇赤。1251年,他与刘秉忠共同向忽必烈进言,建议选官治理邢州,使之成为中原各地取法的榜样(参见本书《刘秉忠传》);又对当时中原政务应当急行改革者提出了一系列建议。1252年,从忽必烈征大理,与刘秉忠、姚枢同谏止屠城。1259年,从忽必烈攻宋,复以“王者之师,有征无战,宜一视同仁,不可嗜杀”为谏。九月,大军抵长江北岸,奉命备舟楫济师渡江,遂进围鄂州;闰十一月,忽必烈决定撤兵,命文谦传谕诸将,并命他发降民二万北归。

1260年三月忽必烈即位,立中书省,以文谦为左丞,与平章政事王文统共理政务。五月,建年号为中统元年,立十路宣抚司,文谦以中书左丞兼大名、彰德等路宣抚使,诏授虎符。这时汉地各路都由世袭地方长官管领,各行其政,当年六月卫州儒士王恽就上书张文谦说:“而今河朔数路,怀、卫两州,世官有晚唐擅据之强,风俗近天宝涂炭之苦,秽彰邻邑,政出多门”,盼他能以承宣之权“擿伏破奸”1。可见派出十路宣抚使实是推行新政,整饬各路诸侯,加强皇权的重要措施。宣抚使权责甚重,故多以潜邸旧臣充任。《张文谦神道碑》说他出任宣抚使是因为在与王文统谋议之际,常提了不同意见,为文统所忌,乃求出;临行,对文统说:“天下生民疲弊日久,岁属大旱,若不量蠲税赋,将无以慰来苏之望。”文统以为“世祖新即大位,国家经费为数不赀,且素无积储、何所供亿。”他说:“百姓足,君孰与不足?俟时和岁丰,取之未晚也。”于是同意减免常赋十之四,商、酒税额十之二。碑作于王文统被诛之后,所载张、王二相间的矛盾未必是实录。文谦在宣抚河北诸路时,辟儒生尚文为书记,胡祗遹为员外郎,杜瑛为提举学校官。中统二年春入朝,还居中书省。四月,他与王文统、廉希宪、张易等宰执官在开平共议选官、差发、驿传、钞法等政务,取得一致意见,制定了各道宣抚司条画,奏准施行;五月,完善中枢政府机构,设立左、右部分掌庶务,世祖任命了中书省右、左丞相、平章、右、左丞、参政以及尚书等官,并决定了诸宰臣留中(开平中省)和分省燕京人员,文谦仍任中书左丞,与右相史天泽等留中。三年,世祖以阿合马领中书左、右部,总管财赋,阿合马提出有关事务由他直接奏闻,不必报告中书。诏命廷议,文谦指出:专人分管财用,前代是有的,但不报告中书却没有这个体例,如果中书省不能查问财赋事,难道要天子亲自管吗?世祖肯定了他的意见。皇子真金封燕王,守中书令,但未莅省署事,文谦与刘秉忠等奏言:“燕王既署相衔,宜于省中别置幕位,每月一再至,判署朝政。”于是真金入中书,加强了朝廷的权力1。至元元年(1264),诏命文谦以中书左丞行省于西夏中兴(今宁夏银川)。1李谦:《张文谦神道碑》,《元文类》卷五八。以下引文未注出处者皆见碑。1王恽:《秋涧集》卷六八。

1《元史》卷五《世祖纪》二;卷一一五《裕宗传》。

当地文化、民俗与中原不同,政务还没有上轨道,文谦寻得被俘为奴的四川儒士五六人,释为良民,教以案牍,使任吏胥,于是地方政府机构的事务渐有头绪;又命随他来的副河渠使郭守敬疏浚中兴府境唐来、汉延二古渠,溉田九万余顷2,使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三年,回朝廷,复入中书,仍任左丞。时有诸权势之家告称,有民户数千应归属他们为私奴,朝廷议久不决,文谦说:“奴与良,法当以乙未户帐为断,若已籍为奴或奴之而未占籍者,归势家可也。自余皆国家良民,必无为奴之理。”议遂定。四年,调整中书省宰执官,文谦降为参知政事。五年,高唐人吴乞儿、济南道士胡王反,高唐令郭侃讨平之,逮系百余人,奏闻,世祖命中书省议处置办法,文谦认为:“愚民无知,为所诳诱,杀首恶三数人足矣。”得到丞相安童的赞同,派他和断事官不花到济南裁决,只诛为首三人,余皆释放。六年,奉旨与刘秉忠、许衡同议定官制。

七年,诏立司农司,专掌功课农桑,以文谦为司农卿。遂拟定条画,奏立四道巡行劝农司,其使、副定期分赴各路州县督促、检查农业生产及兴办水利等事;命地方长官皆兼劝农事,岁终由司农司考核,作为其治绩优劣的依据之一。又令农司诸官搜阅古今农书,删繁撮要,编纂成《农桑辑要》7卷,以指导农业生产。在他领导下,农司工作成效甚著,“民间垦辟种艺之业,增前数倍”1。又奏请立国子监,荐许衡为祭酒,选蒙古贵族、大臣子弟教之。时阿合马当政,实行官铸农器,高价配售于民;立行户部于东平、大名、专司印钞;立各路转运司掌课税,害民干政。文谦在世祖前极论其危害。十三年,改任御史中丞。阿合马忌监察机构碍事,其年十一月,趁省并衙门以汰冗官之机,奏准并罢诸道按察司,借此削弱御史台。已下诏,文谦与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儿皆奏言不可罢,诏复立之2。文谦自知他在御史台终为权臣所忌,乃求避位,十四年,改授昭文馆大学士、领太史院事,主管修历。十九年十二月,授枢密副使,拟议肃兵政,汰冗员,选练兵士而优恤其家,皆未及实施,次年三月病卒。

文谦早年曾从刘秉忠学习术数,后来则尤善许衡,笃志于义理之学,在朝廷上始终支持许衡进其言、行其道。他与刘秉忠同为世祖潜邸亲信侍臣,同以荐举人才和从征大理、南宋时劝勿嗜杀为时人称道。虽然智数不及秉忠,而在推行汉法,奠定世祖初年政局方面起了同样重要的作用。碑称他为人谦恭笃实,慈祥乐易,自奉若寒士,无他嗜好,唯聚书数万卷而已。子二人,晏,官至御史中丞;杲,武备寺丞。

2此据齐履谦撰《郭守敬墓志铭》(《元文类》卷五○)。《张文谦神道碑》作“十万余顷”,《元史》本传又改作“十数万顷”,皆不取。

1王磐:《农桑辑要序》。

2《元史》卷八六《百官志》二:“[至元]十三年,以省并衙门,罢按察司。十四年复置。”卷九《世祖纪》六载,至元十三年十一月癸丑“并省内外诸司”。李谦《王磐墓志》(《元朝名臣事略》卷十二引)载此事于至元十三年冬,谓因王磐奏谏,按察司得以不罢。《元史》卷一六八《姚天福传》则谓玉昔帖本儿以天福之言入奏,世祖诏复立之,唯误记为至元十二年事。

第五节 郝经

治学态度和政治思想

郝经(1223—1275),字伯常,祖籍泽州陵川(今山西陵川)。生于许州临颖城皋镇(今河南许昌)。祖上八世均以习儒授课为业,金末大家元好问即出自郝经祖父郝天挺门下。

郝经幼年适逢蒙古兵锋南下、中原残破离乱之际,其父郝思温携家避居河南鲁山一带。在兵荒马乱中,他家饱受战乱之苦。郝经九岁那年,其母在一次逃难时藏身于地窖,因乱兵以烟火熏燎洞口而几至丧生。郝经本人在颠沛流离中也几度“濒死”1。

1232年,河南沦陷。郝经一家北渡黄河,“先居于保,后徙顺天”。在保州满城(今河北保定满城)时,家境贫寒,赁屋而居。十一年间竟搬迁十次。为维持生计,其父原打算让郝经专治家事,单供其弟读书。但其母认为郝经志向远大,才堪造就,力主其继续学业、发扬家风,郝经才因此不致辍学。

是时,其父借铁佛寺南堂招童子开馆授业。郝经则承担起“负薪汲水”、“舂粟治菽”之类繁重家务,同时在父亲指授下发愤苦读,“日诵二千言为课”,夜则衣不解带,握管缀录,如是者五年2。

初读书时,郝经喜好诗文。1238年,蒙古统治者在中原首次考试儒士。

郝经曾有心“决科文”应试。但父亲教导他说,“汝学所以为道非为艺能也,为修身非为禄养也”。郝经于是转而以“道德之理,性命之原、经术之本”为其先务1。“上溯洙泗,下迨伊洛诸书,经史子集靡不洞究”,为其一生奠定了坚实的学识基础,并树立了“以复兴斯文、道济天下为己任”的远大抱负。他曾自述其志说,“不学无用学,不读非圣书,不为忧患秽,不为利益拘,不务边幅事,不作章句儒”2。

成年后,郝经声名日著,藩帅豪门交相征辟。1234年,他二十一岁时应顺天左副元帅贾辅之邀,到其府上的万卷楼中和堂执教家馆,数年后又受聘到顺天军民万户张柔家中课读张氏子弟。贾、张二人均为当时较为注重文教的汉人世侯,征战之余,搜集了不少图籍秘录,藏书不下数万卷。郝经在两府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条件,恣意搜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学识素养。

在这些年里,郝经还北入燕京,寻访金故都遗迹;南下曲阜,朝拜儒学宗师故里。与流寓中原的一帮名士幕客交流得失、迭相唱和,最终形成了他对时务大政的基本看法。

像当时一般的汉族士人那样,郝经从亲身经历中对战乱带来的巨大破坏极为痛心。在他看来,蒙古的征服使“金源以来纪纲礼义,文物典章皆已坠没”,“天下之器日益弊而生民日益惫”3。但他并不认为事已无可挽回,他相信“天之所以兴不在于地而在于人,不在于人而在于道,在于必行力为之1《郝经年谱》,《陵川集》卷首。

2《北风亭记》,《陵川集》卷二六。

1《铁佛寺记》,《陵川集》卷二六。

2《志箴》,《陵川集》卷二一。

3《思治论》,《陵川集》卷十八。

而已矣”4。

其次,他也清醒地意识到,蒙古作为当时寰宇之内最强大的力量君临中原是必须面对的现实。他相信蒙古是可以像元魏、辽、金那样“附会汉法”、“致治成化”的。而蒙古统治者只要“能用士”、“能行中国之道”便可以为“中国之主”1。但问题在于当时蒙古统治者“凭锋恃锐”,“攻取之计甚切而修完之计弗逮”,对生民百姓盘剥无度、竭泽而渔,致使中原汉地民不堪命、疲敝已极。因此以“羽翼斯文”为终身使命的郝经期待着能“乘几挈会”,用夏变夷,以儒家的安邦经国之道去影响较为开明的蒙古统治者,借他们之力“挽回元气,春我诸华”2,逐步使乱世走向治世。

郝经的治学态度和用世精神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当时汉族士人们的普遍观念,受到儒林前辈元好问和赵复等人的嘉勉赞许。

召入藩府,四上国策1252年,“好儒术、喜衣冠”的忽必烈受命统领汉地,开府伊始即着力罗致延揽人才。因其府中幕僚的大力推荐,忽必烈便于1255年秋遣使召见郝经,但第一次郝经并未应召而至,而是草拟了一道名为《河东罪言》的奏议托使者带回。在此奏议中,郝经以其故乡河东平阳府(时为拔都封地)为例,陈述了汉地因蒙古贵族和地方胥吏“榜掠械系”、“殊求无艺”而失于治理的严重状况。提出了“轻敛薄赋以养民力,简静不繁以安民心”等项应行改革的对策。其用意看来是在唤起忽必烈对下情的重视,同时也想试探忽必烈有无从善举贤的诚意。

郝经的奏议显然触动了忽必烈。初召不至,隔两月忽必烈又二度遣使征召郝经入见。这使郝经深为感激忽必烈的知遇之情,他感到自己的才识有了用武之地,因而不再犹豫,毅然整装就道,于1256年春上见忽必烈于漠南金莲川。

会面后,忽必烈问其“咨以经国安民之道”。郝经首先以历代圣王贤君“仁民爱物”之义赢得了忽必烈的赏识和器重。继而又“上立国规模二十余条”,力劝忽必烈从长治久安着眼,“以国朝之成法,援唐宋之故典,参辽金之遗制”,“正纪纲,立法度”,“藻饰王化”,“文致太平”1,创“万世规模”。当忽必烈问及当务之急,郝经复举“天下蠹民害政之尤者十一条上之”,无不一一切中时弊。对此,忽必烈皆以为然。但因忽必烈当时尚未掌握国柄,且碍于对汉法持保守态度的大汗蒙哥,未能即行采纳郝经的建策。尽管如此,忽必烈对郝经的主张是心领神会的,他对郝经说,“时之一字最当整理。”“可行之时,尔自知之”(《元史·郝经传》)。

果然,几年之后中统建元,“更张制度”,郝经先前的一系列建议大都见之实行,证明了他对忽必烈的重要影响。

1258年,蒙古大举征宋,宪宗自领一军入川蜀亲征,命忽必烈统东道兵径趋江汉荆湖一路。忽必烈立召在乡侍亲的郝经随军从征,以备顾问。但郝4《时务》,《陵川集》卷十九。

1《与宋国两淮制置使书》,《陵川集》卷三二。

2苟宗道:《郝公行状》,《陵川集》卷首。

1《立政议》,《陵川集》卷三二。

经对这次贸然攻宋是持有异议的,一路上,他多次相机进谏,表达了他对时局轻重缓急的全盘主张。

第一次在真定,忽必烈听了郝经的劝谏后说,“令师之出,皇帝所命也,一旦事定,汝为吾使宋讲和通好,以安百姓。”第二次是在路经濮州时,忽必烈得到南宋令各路严防备边的谍报后交付部属商议。郝经明白表示:“古之一天下者,以德不以力。彼今未有败亡之畔,我乃空国而出,诸侯窥伺于内,小民凋弊于外,经见其危,未见其利也。”因此他劝忽必烈“结盟饬备,以待西师”,“修德简贤,待时而动”。

郝经的议论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忽必烈的重视,他委派郝经为江淮荆湖南北等路宣抚副使,先行一步到江汉等地“布恩信、纳降附”。

行至唐、邓一带,郝经得知宪宗一军在川蜀师久无功、进退维谷,便又一次上书进谏,从治国之道及战略的高度深刻剖析了此番出师不利的内在原因。他认为就根本而言,失利在于连年用兵,国力不济,难以继续支撑规模浩大的征伐举动。而从军事战略上讲,则是由于主攻方向的选择错误,放弃了蒙古以往出奇制胜善于野战的特长而一味攻坚所致。为“救已然之失,防未然之变”,郝经建议:上策是息师抚民,厚植根本,待内部稳固后再行大举;如这条难以遽行,退求其次,也应及时调整战略步署,“假西师以为奇而用吾为正”,实行“三道并进”和“先荆后淮、先淮后江”的作战方略(《元史·郝经传》)。日后元朝的灭宋之战便大体遵循了这一战略思想,再次证实了郝经的远见卓识。

然而,在当时情况下,郝经的奏议上报后未见采用,忽必烈统领的东师一发便不可收。八月,大军行抵长江边。九月,宪宗在川蜀殒命的死讯正式传至忽必烈军中1。忽必烈却仍无意北还,又渡江包围了鄂州(今湖北武昌)。不料“攻城百余日而不能下”(《元史·张柔传》),在此形势下忽必烈还举棋不定,再次召集部属会商以定行止。郝经因此第四次进言,力主迅速班师撤兵北归。在《班师议》中,郝经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忽必烈孤军深入,“役成迁延”所处的险境及蒙古后方隐伏的重要内乱危机。为“销祸于未然”,免蹈前人覆辙,郝经力谏忽必烈“断然班师,亟定大计”,尽快北上夺取最高权力,以稳定社稷人心。

郝经的忠告很快为阿里不哥括兵争位的急报所验证。至此忽必烈才终于下决心退兵北还,弭平内乱。

使宋被囚,著述不辍1260年,忽必烈在开平登基,建元中统。为稳定南部边界以专心对付阿里不哥的挑战,忽必烈决定派郝经为国信使,以翰林侍读学士的身份,佩金虎符赴南宋“告即位且定和议”(《元史·郝经传》)。

临行前,忽必烈赐酒并征询对军国大事的主张。郝经就应行急务草成《便宜新政》十六事条奏上闻。这些条款包括置省部、建监司、行宽政、明赏罚、2《再与宋国丞相书》,《陵川集》卷三八。

1见《元史》卷四《世祖纪》一。按:郝经《班师议》中称忽必烈行至汝南时(约在八月)就曾听到蒙哥死讯。《成吉思汗的继承者》页229载,忽必烈以为是谣传而未听信。故此处据《元史·本纪》所载,九月,宗王穆哥遣使来告为正式通报。

罢冗官、总钱谷等项内容,其中以定都邑和建储贰两条最为重要。前者建议将政治中心从漠北草原南迁至形胜之地的燕京,以控制全国的局势;后者则建议仿照汉制预立储君,以杜绝蒙古旧制在确立皇位继承人问题上一再发生的危机。

由于郝经的建策大都事关紧要,切合实际,所以此后几年里得以次第施行,对推动忽必烈政权向传统中原封建皇朝的转化起了积极作用。当然,忽必烈“附会汉法”是出于历史的必然和众多汉臣共同影响的结果,但郝经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无疑是不可忽视的。

中统元年(1260)四月,郝经赍致南宋的国书出使,这是他一生中担当的最重要任务,然而在当时形势下绝不是一桩轻松的使命。据载,派郝经使宋虽“出自圣意(指忽必烈)”,但也是“时相王文统忌公(即郝经)重望”,将其“排置异国”的一个阴谋。而郝经本人当时也有病在身,所以有人劝他“称疾勿行”。然而郝经面对重任朗朗答道:“自南北构难,江淮遗黎弱者被俘略,壮者死原野,兵连祸结,斯亦久矣。”“吾读书学道三十余年竟无大有益于世,今天下困弊已极”,“虽以微躯蹈不测之渊,苟能弭兵靖乱,活百万生灵于锋镝之下,吾学为有用矣。”1正是出于这种信念,郝经“振衣束发,慨然启行”。

国使赴宋议和的消息传出,“仗节即路之日,百姓无不遮马快睹”,热切表达了他们厌战思和的强烈愿望。目睹此景,更坚定了郝经输平退师,“坠仇崇好”的决心2。

郝经一行原打算自涟州经楚州(今江苏淮安)入宋。行至济南时,主管山东淮南行省的李璮告诉郝经,他先期派往南宋通报的两个人已为宋楚州安抚所杀。郝经他们若继续循原路向前,恐怕会遭遇不测。郝经闻言毫无惧色,但决定改道宿州五河(今安徽五河县)继续前行。

六月,郝经行抵宿州,遣副使移文于南宋,要求对方接纳并安排入境日期。七月,到达淮河北岸的五河口,南宋才派去朱宝臣、秦之才来接洽。又拖了一个月,才允许郝经等人在潘拱伯陪伴下入境,登船南下。

船至昭信(今江苏盱眙),潘拱伯传达宋两淮制置使李庭芝的命令,要求郝经出示国书,被郝经严辞拒绝。

九月,到达真州(今江苏仪真),郝经及其下属被带到忠勇营住下,就不再允许他们前进一步了。忠勇营的布置宛如囚所,“驿吏棘垣钥户,日夜守逻”,郝经从此失去了行动自由,虽经一再交涉,均不得要领。

十月,宋置制使李庭芝致书郝经,内称:“信使美意而来,松寿(指李璮)乃怀奸以逞。”“幸我先备,得以胜之,以此知,和殆类款我”1。郝经这才知道李璮挑起边衅,制造事端,给他的使命带来极大麻烦。于是,他连忙作答,申明他来通好议和是出自“主上圣意”,与边将违诏启衅无涉。然而,这种辩解很难打消宋人的怀疑。郝经又连连致书南宋皇帝、丞相和三省枢密院,极陈和战利害,希望南宋方面能认清形势,抓住良机,与北方达成和议。

书上,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郝经不明其中底细,但也知道和议无望,1阎复:《郝公墓志铭》,《静轩集》卷五。

2郝经:《再与宋国丞相书》。

1《李庭芝回(郝经)书》,《陵川集》卷三二。

便多次要求南宋放他们归国,却同样得不到任何答复。事实上,郝经之所以被阻于真州,淹留不进,除李璮挑起事端引起的误解外,更重要的是南宋当朝丞相贾似道为对上隐瞒上年他在鄂州向蒙古乞和,私订城下之盟,却伪报大捷的事实,才有意将北方来使扣押在中途,不令进退。

郝经馆留真州期间,经历了严峻的考验。在漫长的囚禁岁月里,其手下部属有经不住长期囚禁的折磨,“殆无生意”,“斗殴相杀死者”。宋方也几次派人游说,甚至伪报蒙古内乱的“异闻”,以图动摇瓦解郝经的意志。但郝经却顶住了压力,始终不为所动。他对下属说:“一入宋境,生死进退,听其在彼,屈身辱命,我终不能。”所以当朱方一再劝降时,郝经“与介佐束装露次庭者月余”,坚请归国1。宋方不得已只好放弃了劝降的意图。在严密的监管下,郝经不甘寂寞,除上书数十万言与宋方交涉外,还坚持笔耕不辍,羁押真州十余年间共撰有《续后汉书》、《易春秋外传》、《太极演》、《原古录》、《玉衡贞观》、《通鉴书法》等著作不下数百卷。至元十一年(1274)六月,世祖以南宋扣押国使郝经为由,正式诏告天下,发兵灭宋。与此同时,遣使赴宋“问执行人之罪”(《元史·世祖纪五》)。至元十二年二月,元军进占建康(今南京)。宋相贾似道震恐,连忙派人礼送郝经归元。至此,郝经已彼扣留了十五年之久,人也变得“龙钟皓首”,年老体衰。

在北上赴京途中,郝经不幸染病,忽必烈闻讯特派近侍、太医迎候照拂,及到大都,忽必烈又厚予赏赉,慰劳有加。但郝经终于一病不起,于当年七月病故,终年五十三岁。

1《郝公行状》,《陵川集》卷首。

第六节 姚枢

早年经历与传播理学

姚枢(1201—1278),字公茂,号雪斋,敬斋。先人自后唐使辽,遂居其地,因以营州柳城(今辽宁朝阳)为籍。姚枢的祖父和父亲都是金朝的中下级官吏。1201年,他生于汾(今山西汾阳)1。金末,因父亲姚渊调任许州(今河南许昌)录事判官,乃徙家于许。姚枢自幼读书刻苦,自期甚高,当时闲居许州的名士宋九嘉对他也倍加赏识,称赞他有“佐王之略”。

1232年,蒙古军攻破许州,姚枢出逃,至燕京(今北京)投靠杨惟中,被荐北觐太宗窝阔台。这时漠北无汉人士大夫,太宗喜其来,甚重之。姚枢因此留居岭北多年。这段经历,对他熟悉和了解蒙古风俗习惯和文化无疑是十分重要的。1235年,皇太子阔出统兵攻宋,姚枢受诏从杨惟中随军出征,到汉地求访儒、道、释、医、卜、酒工、乐人等类人才。蒙古军破枣阳(今湖北枣阳),主将欲坑姚枢搜罗的各色专门人才。在他的全力保护下,得脱逃入竹林间,尽免于死。

阔出所部攻陷德安(今湖北安陆)时,姚枢从俘虏中访得江汉间的名儒赵复。二人相见于军中。姚枢“戎服而髯”,赵复初疑为西域人,经过交谈,他对姚枢的才识十分赞赏,乃出所为文数十篇相赠。赵复以九族殚残,不复欲生,但被姚枢强留于军帐中。当夜,姚枢醒来,发现赵复床上惟存寝衣,连忙起身出追,“鞍马号于积尸间,求至水裔”2,见赵复脱履被发,仰天而号,欲投溺而死。姚枢以“汝存,子孙或可传诸百世”为辞,苦劝赵复北上授徒。不久姚枢亲自护送赵复北至燕京。并协助杨惟中创立太极书院,以赵复为师儒,教授程朱理学,从学者达百人之多。理学在北方由是传布日广,从此,姚枢本人也得以研读赵复所赠“程朱二子性理之书”,并很快成为在北方阐扬理学的一个重要人物。

1241年,姚枢被窝阔台任为“燕京行台郎中”。这时花剌子模商人牙老瓦赤担任总领汉地政务中州断事官,汉人把这个官职称为燕京行台,姚枢事实上就是中州断事官的幕僚机构成员。由于牙老瓦赤性喜货贿,汉地世侯们惟恐获罪于他,“竞以掊克入媚”。牙老瓦赤常从接受的贿赂中分出一份送给姚枢。姚枢洁身无门,只好弃官而去,携家小迁至辉州苏门(今河南辉县北)隐居。

在苏门,他出资垦荒田数百亩,修二水轮,又诛茅为堂。置私庙,奉祠四世堂龛,别为室奉孔子及宋儒周敦颐等像,潜心读书,“衣冠庄肃,以道学自鸣,汲汲以化民成俗为心”。由于北方长期战乱,儒家经典、尤其是理学书籍相当缺少,姚枢不但亲自从事小学、四书的刊行,而且还动员别人刊刻图书,散发到四方。这个阶段,他与隐居在苏门附近的窦默、许衡等人过1据姚燧《三贤堂记》,姚枢生于辛酉年,即1201年,死于至元十五年,即1278年。见《牧庵集》卷七。按《元史·姚枢传》谓枢卒于至元十七年(1280)。其所据当即姚燧《姚枢神道碑》。按碑文云:“明年(至元十四年),上以自九月不雨至于三月,问可以惠利斯民者。..初,公方奏事,得疾,忽跽不能言,帝急命从臣扶出登车至家,未更百日而愈。后三年,疾再至,昏然三日,薨,寿七十八。”元史作者将这段文字理解为十四年病,三年后复发致死,由此推断姚枢死于至元十七年,此误。2《姚枢神道碑》,《牧庵集》卷十五。

从甚密,经常聚集在一起,朝暮讲习,“凡经传、子史、礼乐、名物、星历、兵刑、食货、水利之类,无所不讲”(《元史·许衡传》)。正是经过姚枢的介绍,许衡这时最早接触二程、朱子著述。回到魏地(今河南魏县之南)后,许衡曾感慨地对自己学生说:“曩所授受皆非,今始闻进学之序,若必欲相从,当尽弃前习,以从事于小学、四书,为进德基”1。窦默后来回到肥乡(今河南肥乡)教书授徒,也逐渐知名。苏门也因此成为当时北方理学传播的中心之一。名士王磐受窝阔台汗征召,就曾将自己的全部学主转至姚枢处从学。

在世祖藩邸中姚枢的政治经历及其学识与名声,不可能不引起“思大有为于天下”的忽必烈的注意。当时在忽必烈周围业已逐渐聚集起刘秉忠、张文谦、李德辉等一大批名流儒士。1250年,姚枢也被召至漠北,俾居卫从,而不直宿。忽必烈时召与语。姚枢曾为书数千言,殚精竭虑地劝说忽必烈采用汉法治理汉地,“首以二帝三王,为学之本,为治之序,与治国平天下之大经,汇为八目,曰修身、力学、尊贤、畏天、爱民、好善、远佞”。又列时政要务三十条,包括立省部、辟才行、举逸遗、慎栓选、汰职员、班俸禄等。这个时期,姚枢日渐受到忽必烈的信任,成为潜邸幕府中的重要谋士之一。

1251年6月,忽必烈之兄蒙哥,登上大蒙古国汗位。为了把天下控制在拖雷家族手里,蒙哥将漠南汉地军国庶事全权委托给忽必烈掌管。忽必烈为此大宴群下。众人都忘乎所以,姚枢罢酒,将出,忽必烈遣人止枢,问他:“倾者诸臣皆贺,汝独默然,何耶?”姚枢回答:“今天下土地之广,人民之殷,财富之阜,有加汉地者乎?军民吾尽有之,天子何为?异时廷臣间之,必悔而见夺,不若惟持兵权,供亿之需取之有司,则势顺理安。”(《元史·姚枢传》)忽必烈听后恍然大悟,于是按照姚枢的建议把汉地政务交还蒙哥。从后来的事态发展来看,这种韬晦之计是十分必要的。

1252年,姚枢向节度漠南军事的忽必烈建议,在蒙宋交界地段屯垦戍边。他总结了自1235年阔出征宋以来蒙古军队的失误之处,指出在历年征战中,“军将惟利剽杀、子女玉帛悉归其家”,所掠人民尽没为私奴,不仅造成南民誓死抵抗的形势,而且所下之地“城无居民,野皆棒莽”,军事战果根本无法巩固。因此姚枢建议,变秋去春来、专事掳掠的军事行动为分屯要地,以守为主,亦战亦耕的长期战备,等到积谷高廪,边备既实,就可以大举攻宋。此后不久,忽必烈征得蒙哥同意,“试治”河南、陕西,姚枢的这一策略遂得以施行。当时立经略司于汴,以忙哥、史天泽、杨惟中、赵璧为使,屯戍军队,耕战结合,屯田唐、邓等州,在西自襄邓、东至陈亳、清口、桃源一线布置重兵,并构置工事,与南宋边境上的重镇襄阳成犄角之势,宋兵至则御之,敌去则耕。又置都运司于卫,转粟于河,不一二年而河南大治。这一地区日后成为蒙古军进攻襄樊的根据地。

为了实施攻取大理、包抄南宋的战略计划,1252年7月,忽必烈统兵攻大理,姚枢从行。大军行至曲先脑儿时,忽必烈摆设夜宴。姚枢即陈宋太祖遣曹彬取南唐不杀一人、市不易肆事。翌日,出发行军时,忽必烈在马上大1《姚枢神道碑》,《牧庵集》卷十五。

声对姚枢说:“汝昨夕言曹彬不杀者,吾能为之,吾能为之!”

1253年,蒙古军驻夏六盘山。姚枢受命以王府尚书身份宣抚京兆,与杨惟中、孛兰等人共治关中,史称“旬月之间,民大和浃,道不拾遗”。入秋以后,姚枢复随忽必烈由陇西南进,穿过吐蕃东部,攻至大理城下。他先遣三使入大理诏谕。大理守将尽杀蒙古使节。但是忽必烈攻入大理城后,依然饬令姚枢“尽裂帛为帜,书止杀之令,分号街陌”,由是“其民父子完保,军士无一人敢取一钱直者”。姚枢等人举曹彬事迹为止杀之谏,似乎对忽必烈造成了十分深刻之印象。

1254年春,忽必烈北归,驻军六盘山。这时姚枢有病,于是忽必烈又用他为劝农使,协助关西道宣抚使廉希宪治理关中地区。姚枢不顾疾病缠身,“身至八州诸县,谕上重农之旨,凡今关中桑成列者皆所训植”。自金末丧乱以来,关中为战乱所残破,“城郭萧条,不见人迹”1。经过几年的治理,政治、经济状况有所好转,儒学教育也得以逐渐恢复。

蒙哥即位以来,忽必烈在汉地势力和声望大大提高。1256年,蒙古贵族中有人在蒙哥面前进谗言,称“王府得中土心”,王府人员“擅权为奸利事”2,告发忽必烈。本于对忽必烈的猜忌之心,1256年,蒙哥派出他的亲信、大必阇赤阿兰答儿到关中“钩考”钱谷。阿兰答儿倚仗大汗声威,扬言除史天泽、刘黑马以外,对汉地其他世侯和忽必烈委任的关中及河南官员们都有擅杀之权。忽必烈与蒙哥的矛盾呈现恶化的趋势。在关键时刻,姚枢向忽必烈进言:“帝君也,兄也;大王为皇弟,臣也。事难与较,远将受祸,莫若尽王邸妃主自归朝廷,为久居谋,疑将自释。”当时忽必烈犹豫不决。第二天,姚枢又一再敦劝忽必烈返回漠北,以屈求伸。忽必烈思之再三,终于断然回答:“从汝、从汝。”冬十一月,他先后两次遣使见蒙哥,表白自己归牧于岭北的心迹。得到蒙哥的诏许后,忽必烈即驰归和林。兄弟相见,忽必烈“立酒尊前,帝酌之;拜退,复坐。及再至,又酌之。三至,帝泫然,上(忽必烈)亦泣下,竟不令有白而止”。蒙哥于是敕罢钩考。

钩考虽然停止了,忽必烈仍然被解除兵权,留居岭北。然而一年之后(1258),由于进攻南宋的蒙古东路军的连连失利,蒙哥不得不再次委任忽必烈率军南下。忽必烈仍以姚枢从行。南宋“贾似道闻公咨谋军中,比为王猛”。

1259年,蒙哥死于四川征宋前线,忽必烈当时已逼近鄂州,因为担心留镇漠北的幼弟阿里不哥欲谋称汗,便匆忙在鄂州城下与宋订立和约,随即北归。1260年春,忽必烈在开平(会内蒙古正蓝旗东)举行忽里台大会,即位称帝,建元中统。蒙古帝国的统治重心从此由漠北转移到漠南汉地。

与元初权臣的矛盾忽必烈称汗不久,阿里不哥也在和林宣布即位,兄弟之间的争位战争便不可避免地爆发了。以漠南汉地为基础与阿里不哥抗衡的忽必烈,失却了黄金家族多年以来积聚在漠北汗庭的大笔财富作为凭依,亟须通过增括中原财赋来支持新政权。在史天泽、张易等人推荐下,元廷起用王文统为中书省平1《故宣差京兆府路田公墓志铭》,《寓庵集》卷六。

2《平章廉文正王》,《元朝名臣事略》卷七。

章政事,由他主持更张庶务,全面负责汉地的钱谷大计和行政事宜。王文统原来是益都世侯李璮的幕僚和岳丈。他曾在前朝以经义登第,但同时又精权术,擅机变,不肯拘泥于儒家的纲常名节,所以被窦默等人斥为“学术不正”。在理财治国的问题上,他一反当时文章派和理学派儒臣们一致倡言的舒缓民力、“藏富于民”之类主张,而把政策侧重点置于管理财赋,增加国家收入方面,这一点恰好深中忽必烈的心意。因此,中统年间,备受忽必烈宠信的朝廷重臣偏偏是善于理财,“敷对明敏”的王文统,而不是精于义理、言必称节用爱民的迂儒。

姚枢等人与王文统之间的门户之见,似乎在中统之前双方就已有所冲突。中统元年(1260),忽必烈以潜邸旧臣为十路宣抚使,分行中原汉地,以安定各地政局,姚枢受命为东平宣抚使,乃以“文统新当国,彼将以我夺其位”为由不陛辞,直接之郡。二年七月(1261),元廷立燕京行中书省,统领中原政务。十路宣抚使的建制,约在这年撤除。或许应在此前后,姚枢回到朝廷。倾心义理之学的儒臣们似乎在世祖面前进行过推翻王文统的活动。史载窦默曾与姚枢、王鹗等人在忽必烈面前批评王文统,说不可让他久居相位,并推荐许衡为相。这场政争的详情现在已难以确知,关于姚枢在此时的行迹也没有直接的史料可资推究。但是,在隐居苏门时期所结成的深交,大约使他不会与窦默、许衡的活动完全无关。正因为如此,王文统才会始终不移地把姚枢同许衡、窦默等人一起视为威胁自己地位的政敌来加以排斥,于是讽奏以姚枢为太子太师,窦默为太子太傅,许衡为太子太保。太子师傅的地位不算不高。但对姚枢这样以治国平天下的佐王之材自期的人来说,此举明显地有将他从权力中枢排挤出去的意图。姚枢遂以“皇太子未立,安可先有太师”为辞拒授。同年八月,被改授为大司农,管理农桑、水利等务。中统三年春,益都世侯李璮发动兵变。早在正月底,当李璮留质于燕京的儿子李彦简刚刚从燕京逃走时,忽必烈便马上召姚枢问对,要他预测李璮动向。根据姚枢判断,李璮叛变后有三种战略可供选择,“使璮乘吾北征之衅,濒海捣燕,闭关居庸,惶骇人心,为上策。与宋连和,负固持久,数扰边,使吾罢于奔救,为中策。如出兵济南,待山东诸侯应援,此成擒耳”。忽必烈追问:“今贼将安出?”姚枢断然对曰:“出下策。”事态的发展证实了姚枢的观察和预见是十分敏锐、准确的。

李璮之乱发生后,王文统因有牵连被诛。此后,忽必烈对汉人的疑惧心理日渐加深。另一方面,行政中枢一时难以有足够的合适人选,因此,几乎与提拔阿合马同时,姚枢于1263年正月被任命为中书左丞,不久,又带相衔先后行省事于河南、山西等地。中统、至元之际,元廷乘平定李璮之乱,断然改变中原世侯各擅其地的局面,在各路置牧守,行迁转,军民分职。在实施这一重大的体制改变的过程中,忽必烈急于求治,措置失当,一度出现“政令日改月异”的状况。朝中有人上言,批评“中书政事大坏”1,忽必烈闻后大怒,是以举朝人心惶骇。姚枢遂上劝言书,向忽必烈陈说保持政令稳定的必要性,并进一步建议忽必烈“上答天心、下结民心”,“睦亲族以固本,建储副以重祚,定大臣以当国,开经筵以格心,修边备以防虞,蓄粮饷以待歉,立学校以育才,劝农桑以厚生”,由以建成宏图远业。忽必烈怒为释。在担任中书左丞以后,姚枢的政迹似乎并不十分显著。这或许与阿合马1据《元史》卷六《世祖纪》三,当时有宋子贞曾上言:“朝省之政,不宜数行数。”以“功利成效”固位取宠不无关系。至元元年,阿合马即从领中书左右部“超拜”中书省平章政事,并由此逐步控制了政权中枢。至元五年,姚枢以河南行省“佥省”之职又一次离开首都到外地供职。他的具体任务,主要是在河南经理屯田事宜,为平宋张本。至元八年入觐,十年,官拜昭文馆大学士、详定礼仪使。十三年,罢昭文馆,姚枢乃改任翰林学士承旨。这时正是阿合马在朝廷中如日中天的时期,姚枢就在翰墨词臣的位置上,“明哲保身”一直到十五年病死。

在姚枢后人为他撰写的神道碑铭里,称赞他“不固富贵,进退礼敬,..故不取耻当时”。这段话实际上曲折地暗示出,姚枢晚年的遭际并不十分理想。作为曾被忽必烈深为倚重的藩邸旧人,自从中统以后,他却始终没有在政坛上取得过举足轻重的地位。这是为什么呢?

当忽必烈还是藩王的时候,他获得中土人心的主要活动是制止暴政,安集流亡,恢复汉地封建的政治秩序和经济生产,同时为了在黄金家族中获取更有利的政治地位,他也需要精通谋略的士人辅助他纵横捭阖。姚枢这样的儒生恰恰在两方面都适合忽必烈的需要。中统建元以后,忽必烈对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关注,与儒家讳于言利、一味主张节用爱民的偏执观点发生抵触,他只好到阿合马、卢世荣、桑哥一班“聚敛”之臣那里去寻求支持。姚枢曾被忽必烈斥为“不识事机”1,应与这种大背景有密切关系。除了作为政治家而外,姚枢亦颇以传播、显扬理学为己任,对蒙古贵族常欲“以三纲五常,先哲格言熏陶德性”,结果反而使忽必烈留下“公茂善谈论,物之圆者只说出柄来”2的印象。这恐怕也是使忽必烈后来对他逐渐疏远的原因之一。1《元史》卷二○五《王文统传》,至元十二年,伯颜灭宋,捷报日至,忽必烈命阿合马、姚枢等议行盐、钞法于江南,姚枢去:“江南交会不行,必致小民失所。”在元军已占宋地的情况下,是否改行中统钞,不仅是个经济问题,而且事关大局。故姚枢之迂,使忽必烈不满,称其“不识事机”。2《中堂事记》,《秋涧集》卷八一。

第七节 许衡

倡鸣程朱理学于北方

许衡(1209—1281),字仲平,世人因其书斋名尊称为鲁斋先生。金河东南路怀州河内县(今河南沁阳)人。世为农家,父名通,寓居南京路钧州新郑县。衡生于新郑,八岁入乡塾,勤敏好学。十余岁,从舅父当县吏者习吏事,金朝兴建宣宗陵,徭役繁重,衡协助舅父分办,见民生困苦,而为吏者犹须承命督办差役,遂不愿为吏,决意求学。但这时金朝在蒙古进攻下已濒于崩溃,人民颠沛流离,无从求师指授,遂依父母之命从占卜术士学习占候之术,以为战乱中避难计。衡于占者之家见《尚书疑义》(疑即孔颖达正义),抄录而归,从此着意研习儒家经典。

金开兴元年(1232),蒙古军略取河南诸州县,衡被掳,役属于某万夫长。万夫长南征(攻宋,应在1235年),始得脱,隐居徂徕山(今山东泰安东南),得王弼《周易注》,昼诵夜思,身体力行,学识增进。后迁居泰安东馆镇,再迁大名,皆以教学为生。1238年,蒙古太宗下令考试诸路儒士,衡应试合格,得入儒籍,渐有声名。时窦默亦居大名,以精针术闻名,并通儒学,衡与之交往,共同研习经传、释老以及医、卜、诸子百家之说。1242年,姚枢弃官隐居辉州(今河南辉县)之苏门,衡闻枢得南宋儒士赵复传授的伊洛之学,乃往求之,因得读程颐《伊川易传》、朱熹《论孟集注》、《中庸·大学章句》、《或问》及《小学》等书,深为信服,抄录而还,朝夕精诵,并付之实践。他对众学生说:“昔所授受,殊孟浪也,今始闻进学之基。若必欲相从,当悉弃前日所学章句之习,从事于小学洒扫应对,以为进德之基。不然当求他师。”他让学生不论大小都从《小学》入门,彻底以程朱理学作为自己进修和教导学生的课程。从此,许衡的学术思想和治学道路发生了重大变化,成为程朱理学在北方最专诚、最有力的拥护者和推行者。著《读易私言》成,末署“戊申(1248)八月庚辰识于家塾”1。其间,曾一度回故乡河内,又至洛阳寻弟。庚戌(1250),举家从大名迁回乡,中途闻河内政治仍苛虐,遂停留苏门,与姚枢邻居,共同切磋讲习。不久姚枢应忽必烈征召北上,衡独居苏门。

1254年,忽必烈于份地京兆立宣抚司,劝农兴教,遣使征衡为京兆教授。衡应聘赴职,来学者甚多,其所著《小学大义》即此时教授学徒的讲义。次年,由宣抚使廉希宪保奏,令旨命衡为京兆提学,再三推辞不受,获准,返回家乡(据《考岁略》)。

上《时务五事》疏中统元年(1260)忽必烈即位,衡应召至开平朝见,遂留居燕京。二年,奉召再至开平。时忽必烈方倚重平章政事王文统秉政,窦默上书言不可重用功利小人,又面斥文统学术不正,必将误国,不宜久居相位2;忽必烈问谁可1《鲁斋遗书》卷六。《考岁略》谓“己酉,先生年四十一..是岁有《读易私言》”。又云“先生著述..曰《读易私言》,是先生五十后所作”。皆与此不合。

2据欧阳玄撰《许衡神道碑》,(《斋圭集》卷九),窦默之言实出于许衡。为相,默荐许衡,忽必烈不悦而罢。文统疑许衡唱和窦默之说,乃奏授默为太子太傅,姚枢为太子太师,衡为太子太保,意在将他们搁置于虚位,使其不能在皇帝左右参议中枢政务。衡以此事不仅不合义理(时太子尚未立),且在当时朝廷也不可能实行太子尊师的古制,说服窦默相与力辞不受,于是改授默为翰林侍讲学士,枢为大司农,衡为国子祭酒。当时尚未置国子学,祭酒也是虚职,衡受命后不久,即称病辞去,遂改命为怀孟路教官,许还乡执教。

三年九月,奉召至燕京,寓居道观。时王文统已败,姚枢、窦默均已起用,独衡未有新任命。他不登权贵之门,仅与姚、窦交往。至元元年(1264)初,复还怀州。二年十月,再召至燕(时已改中都),命入中书省议事,但未授官职,衡称病推辞。丞相安童素闻其名,访之于寓所,甚加敬重。三年二月,忽必烈召见,面谕他入省议事,辅导安童,若有所建言可先告安童转奏,其“名分”(官职)俟朝廷斟酌授予。四月,又召至上都询问政事,衡遂奏上《时务五事》疏,一曰“立国规模”,论当行汉法方能长久统治;二曰“中书大要”,论用人、立法之方;三曰“为君难”,分别陈述了“践言”、“防欺”、“任贤”、“去邪”、“得民心”、“顺天道”六事;四曰“农桑学校”,论须优抚农民,劝课农桑,自京师至州县皆立学校,使仓廪充实,人民皆知君臣父子之伦;五曰“慎微”,论使臣下各安本分,崇尚退让,在上者则要慎喜怒,守信用1。这篇奏疏引古证今,指摘时弊,提出对策,论析比较透彻,是许衡最重要的一篇政论。他的许多奏稿都自己毁弃,独保存此篇。但面见后,忽必烈仍未授以具体职务,不久他就因病不再赴省,获准回乡养病。

四年九月,复授衡为国子祭酒;十一月,征至中都备顾问。六年,奉旨与刘秉忠、张文谦、王恂等同议朝仪官制,取古今制度加以损益,奏上。七年正月,擢为中书左丞。他提出三条理由表示不敢承受,一是非勋旧,不足以服众;二是无德才,不能当此重任;三是“臣之所学迂远,于陛下圣谟神算未尽吻合,陛下知臣未尽,信臣未至,直以虚名误蒙采擢。臣若不自度,冒当圣眷,其旋至悔咎必矣”。前二条都是虚文,只有第三条说出了他的真实思想。当时忽必烈急于增加财政收入,讲求功利,对许衡大讲义理王道,谓当期事功于三十年之后的议论不感兴趣,以致在听取他的长篇奏疏时流露出倦意;而且至元三年置制国用使司,七年初改立尚书省,委任阿合马总掌财政、民政,中书省权力已大为削弱。这都使许衡感到难以实行其政见。但他的辞职未获准许。五月,他弹劾阿合马专权、害民数事;又言阿合马所委尚书六部官多用人不当。阿合马欲以己子掌兵政,衡又言父子不宜兼掌兵、民、财三权,为此在忽必烈面前与阿合马激烈辩论。在当时诸相臣中,许衡确是尤为“切直敢言,不以荣贵为心者”,然而他的建议却都未被采纳施行,由是忧惶日深,病亦增剧,遂力辞左丞职1。

掌教国子学至元八年三月,改授为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在此之前忽必烈已选蒙1《时务五事》疏第五条后多删削,《鲁斋遗书》所收者较《元文类》卷十三多出六则,然文亦不全。1王恽:《论左丞许公退位事状》,《秋涧集》卷八六。

古贵族子弟数人命衡教授,衡荐召门生王梓等12人为伴读;至此正式设立了国子学(以南城旧枢密院为学址),增置司业、博士、助教各一员,选随朝蒙、汉百官、近侍子弟充生徒。衡亲执教事,以所召门生分任各斋斋长。开学以来,他将家事尽付其子师可,专意教学,宾客来学中访问者一概谢绝。其所教授,先以朱子《小学》一书,讲书章数不务多而重在理解,每每引证设譬,浅显明了,必使通晓而后已,并问诸生“此章书义若推之自身、今日之事,有可用否”,欲其践行而不贵徒说。课余则令蒙古生年长者习朝仪、典礼,小学生习跪拜揖让进退应对之礼节,或投壶习射。为使蒙古生学习算术,取唐尧至宋历代世次年数编为《编年歌括》,命诸生记诵加减之1。这套教学内容和方法很适合初习汉文和儒学的蒙古学生,对改变他们的蒙古旧习,使其了解中原儒家文化和治国方法,以培养统治人才,起了很大作用。诸生中后来成为宰辅大臣者近十人,各部官及地方长官者又数十人,尽管他们的进身多由家世根脚,并非因为有国子学学历,但他们都喜欢炫耀曾在国子学受过许衡教导的经历。

至元十年二月,元军取襄阳,忽必烈意欲乘胜大举攻宋,命诸臣议,诸臣多纷纷献攻取之策,许衡则主张“惟当修德以致宾服。若以力取,必戕两国之生灵以决万一之胜负”2。表示不赞成用兵,应用和平手段使南宋归降,并以为用兵未必能操胜券。他的意见在朝臣中是绝对少数(连他的密友姚枢也赞成用兵南宋),未被采纳。这时,当国权臣屡诋毁汉法,国学生员的膳食津贴常被断绝,一些学生离学而去,使许衡倾心竭力从事的办学事业也难以继续。四月,他奉旨到上都议事时,即以年老多病,先人未葬为理由请求还乡。忽必烈命诸老臣议其去留,王磐认为国学事关国家大体,“宜勿听其去”,而姚枢、窦默则主张根据许衡的处世原则,不应勉强挽留,且归葬先人也是孝道,应予允准。姚、窦与衡为密友,竟赞成他去职,可见他当时在朝中的处境确实不佳。获准回到怀州后,他谢绝交往,过着隐居生活。

仕途进退与学术成就十三年,元灭宋,南北统一,忽必烈命太子赞善王恂主持改定新历,以取代不准确的金大明历,集南北日官共同从事。王恂等奏言:“今之历家徒知历术,罕明历理,宜得耆儒如许衡者商订。”诏召衡至京,以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教领太史院事。许衡、王恂与实际负责制历工作的都水少监郭守敬(后改同知太史院事)一致主张应实测天体运行变化以为制历之本,参考历代历法,参别同异。遂制成仪表,分遣日官赴各地测候。十七年,新历成,奏上,赐名《授时历》。衡与王恂、郭守敬共著《授时历经》。其年八月,因病获准还乡,皇太子真金奏请授衡子师可为怀孟路总管以就便奉养。十八年三月,病卒于家,享年七十三岁。临终嘱其子慎勿请谥,不可立碑,“但书‘许某之墓’四字,使子孙识其处足矣”。

许衡在当时儒士中声望极高,而且胸怀治国平天下大志,忽必烈又早闻其名,屡次征召,待遇不薄。然而他在政治上却并不得志。虽然官至宰辅大1《国学事绩》《鲁斋遗书》卷十三;虞集:《送李扩序》,《道园类稿》卷二○。2欧阳玄:《许衡神道碑》,《圭斋集》卷九。按《考岁略》云:“襄阳下,上欲遂有江南,先生以为不可,其辞甚秘。”

臣(正二品中书左丞),但只当了一年多,因为阿合马当权而难以有所作为;他的许多奏议,均“未闻以次施行者”1,终于不得不辞去政务。从儒家用世的立场出发,每次诏使来召,他都欣然应命,结果却都失望而还,如此反复五进五退。究其原因,正如他自己所说,他的一套治国理论与忽必烈“未尽吻合”,被视为“迂远”不切实用,对他知之未尽,信之未至,只是因他声名甚著才一再征召,不过备顾问而已。尽管如此,他在促进忽必烈采用汉法和建立中原传统的仪文制度方面,还是起了一定作用。特别是国子学教育,对蒙古、色目子弟接受汉文化和培养了解中原文物制度的新一代统治人才,有很大贡献。

许衡最重要的业绩是传承程朱理学于中国北方,经他极力阐扬,开始扭转了北方的学术风气,从而为确立理学在全国学术上思想上的统治地位奠定了基础。

宋室南渡后,伊洛之学的重心也转移到江南,经朱熹集其大成,确立了理学(道学)的宏博规模和完整体系,成为理论上相当周密并能适应时代需要(因而具有很强生命力)的新学说。而在金朝治下的北方,伊洛余绪虽存却不成气候,一般学者为科举所左右,唯知蹈袭章句注疏之学,或究心于辞章声律,偶有朱子之书传至北方,但学者、知者、信者甚少,加以佛学在北方知识界浸润颇深,一些亦儒亦佛之士因南宋理学家力辟佛教,更起而攻击和抵制之。迨赵复传程朱理学于北方,给人以耳目一新之感,一时从学者颇多,以为孔孟道统由此从南方又回到北方。但反对者也不乏其人,在相当一段时期中未能普及。真正使程朱理学在北方得以推广并最终确立了不可动摇的地位者,当首推许衡。许衡生长于金未乱离之世,只是从乡鄙下第老儒学些识字句读,后来又自学了一些先儒传注之书,并无师授,故章句积习不深。及得读朱子诸书,心领神会,大为折服,“冰释理顺,美如刍豢”,自谓“终夜以思,不觉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从此他尽弃旧习,专注于程朱理学,以“倡鸣斯道为己任”1。就其理学思想而言,他基本上都是祖述程朱,特别是朱子之说,加以通俗化的阐释。在写给其子师可的信中他说:“《小学》、《四书》,吾敬信如神明,自汝孩提,便令讲习,望于此有成,他书虽不治无憾也。”2他教授学生,一以朱子为主,或问以他说,则训之曰:“用功专主一家,则心不乱。”3似是把朱子的“持敬”说就用到对待朱学的态度上。如果说他的理论有什么特色的话,应该就在于他特别注重朱子有关伦理纲常的论述,反复阐明正心诚意的重要性,并强调身体力行的“践履”工夫,大至君臣父子,小至盐米细事,都可以而且应该做到“遵道而行”,不要因是小事而以为不足为,要求从内心到仪容、从日常行事到治国平天下,都应合乎“道”。他把“天理”(或“天道”)这一最高哲学范畴归结为“仁义五常”,谓“德行是学问中大节目,..圣人言论句句是尊德性”(《语录》下)。这本来也是理学家的常谈,不过在许衡尤为注重,以此修己,以此教人。欧阳玄撰《神道碑》颂之曰:“先生真知力行,实见允蹈,斋居终日,肃如神明。..其为学也,以明体达用为主;其修己也,以存心养性为要;1王恽:《论左丞许公辞位事状》。

1《考岁略》;姚燧《送姚嗣辉序》。

2《与子师可书》,《鲁斋遗书》卷九。

3《考岁略》。

其事君也,以责难陈善为务;其教人也,以洒扫应对进退为始,精义入神为终;虽时尚柄凿,不少变其规矩也。故君召辄往,进辄思退。方世祖急于亲贤,而先生笃于信己,是以终无枉尺直寻之意。”这是对许衡一生事业、为人的较全面概括。他被推崇为朱子之后、在元朝特殊历史条件下承续道统的第一功臣。元人虞集说:“使国人(蒙古人——引者)知有圣贤之学,而朱子之书得行于斯世者,文正(许衡——引者)之功德大矣。”1是恰当的评价。后来元仁宗恢复科举,规定蒙古、色目、汉人、南人经术考试均从《四书》出题,并专用朱子章句集注,使程朱理学成为元朝的官方学术,主要是许衡极力阐扬的结果。

大德元年(1297),赠司徒,谥文正。至大二年(1309),加赠太傅,追封魏国公。皇庆二年(1313),诏与宋九儒从祀宣圣庙廷。其著述存者有《读易私言》、《小学大义》、《大学要略》、《大学直解》、《中庸直解》及其他诗文和门人所编《语录》等,均收在《鲁斋遗书》中。

子四人:师可,历官河南按察副使,卫辉、襄阳、怀孟路总管;师逊,未仕;师孚,早卒;师敬,由御史历官吏部尚书、中书参政、国子祭酒、中书左丞、翰林承旨、御史中丞,奉旨编帝训,泰定二年(1325)书成,诏译为蒙文,更名《皇图大训》。

1《元朝名臣事略》卷八《左丞许文正公》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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