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秦 统一的专制国家的形成
一 秦始皇建立专制统治和巩固统一的活动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 公元前221年,秦王政(公元前246—前210年在位)结束了战国以来封建诸侯长期割据的局面,统一了全中国,建立了一个以咸阳为首都的幅员辽阔的国家。这个国家的疆域,东至海,西至陇西,南至岭南,北至河套、阴山、辽东。为了统治这个前所未有的大帝国,秦王政创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树立了绝对皇权,巩固了统一。
统一战争结束以后,秦王政立即着手进行集中权力的活动。他兼采传说中三皇、五帝的尊号,宣布自己为这个统一的专制国家的第一个皇帝,称始皇帝,后世子孙世代相承,递称二世皇帝、三世皇帝。他规定皇帝自称曰“朕”,并制定了一套尊君抑臣的朝仪和文书制度。这些措施,都是为了显示统一国家最高统治者的无上权威,表示秦的统治将万世一系,长治久安。
周代以来封国建藩的制度,与专制皇权和统一国家是不相容的,所以必须加以改变。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丞相王绾请封皇子为燕、齐、楚王,得到群臣的赞同。廷尉李斯力排众议,主张废除分封,全面地推行郡县制度。秦始皇接受了李斯的建议,把全国分成36郡,以后又陆续增设至四十余郡。这些郡完全听命于中央和皇帝,是中央政府辖下的地方行政单位。中央集权的制度,从此就确立了。
秦始皇把战国时期的官制加以调整和扩充,建成一套适应统一国家需要的新的行政机构。在这个机构中,中央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有 左右二员,掌政事;太尉掌军事,不常置;御史大夫是丞相的副贰,掌图籍秘书,监察百官。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以下,是分掌具体政务的诸卿,其中有掌宫殿掖门户的郎中令,掌宫门卫屯兵的卫尉,掌京畿警卫的中尉,掌刑辟的廷尉,掌谷货的治粟内史,掌山海池泽之税和官府手工业制造以供应皇室的少府,掌治宫室的将作少府,掌国内民族事务和外事的典客,掌宗庙礼仪的奉常,掌皇室属籍的宗正,掌舆马的太仆等。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与诸卿议论政务,由皇帝裁决。
地方行政机构分郡、县两级。郡设守、尉、监(监御史) [1] 。郡监直属中央的御史大夫。副贰郡守的是郡尉而非郡监。县按大小设令或长,领有丞、尉及其他属员。郡、县主要官吏由中央任免和调动。县下有乡,乡设三老掌教化,啬夫掌赋税诉讼,游徼掌治安。乡下有里,是最基层的行政单位。里有里典,后称里正、里魁,以乡人强有力者为之。此外还有司治安、禁盗贼的专门机构,叫做亭,亭有长。两亭之间相距大约十里。
战国后期,秦国建立了以“告奸”为目的的“户籍相伍”制度 [2] ,以图加强统治。秦始皇十六年(公元前231年)“初令男子书年”,三十一年(公元前216年)“使黔首自实田” [3] 。这样,农民的户籍中增加了年纪和土地占有状况,不但便于国家的政治统治,而且也便于征发租赋兵徭。户籍制度从此成为国家把农民牢牢地固着在土地上进行统治和剥削的依据,成为国家“庶事之所自出” [4] 的一项重要制度。
在湖北云梦睡虎地发现的秦简,有《秦律十八种》、《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和《封诊式》等法律文书,保存了秦孝公至秦王政时期陆续修成的秦律的部分内容 [5] 。从中我们看到,秦律已具备了刑法、诉讼法、民法、军法、行政法、经济法等方面的内容,对农田水利、山林保护、牛马饲养、粮食贮存和发放、货币流通、市场交易、徭役征发、工程兴建、刑徒监管、官吏任免、军爵赏赐、物资账目、军队训练、战场纪律、后勤供应、战后奖惩等,都有具体规定。 秦律处刑较重,体现了“重刑轻罪”的原则。对官吏的管理很严,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特点。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以秦律为基础,参照六国律,制定了通行全境的法律 [6] ,并大力推行,使注重法治成为秦政的特色。
统治一个大国,还需要强大的军队。秦军驻守全国,南北边塞是屯兵的重点。秦制以铜虎符发兵,这是保证兵权掌握在皇帝手中的重要制度。在秦始皇陵侧发现的兵马俑坑,有武士俑数千件,还有战车战骑。兵马俑所反映的军阵规模之大,军容之盛,是秦军强大的表征。
秦始皇不但建立了这一套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机构和制度,而且还采用了战国时期阴阳家的终始五德说,来辩护秦朝的法统。终始五德说认为,各个相袭的朝代依土、木、金、火、水这五德的顺序进行统治,周而复始。秦得水德,水色黑,所以秦的礼服旌旗等都用黑色;与水德相应的数是六,所以符传长度、法冠高度各为六寸,车轨宽六尺;水德主刑杀,所以政治统治力求严酷,无“仁恩和义”;与水德相应,历法以亥月即十月为岁首,等等。秦始皇还确定了一套与皇帝地位相适应的复杂的祭典以及封禅大典,不许臣民僭越。秦始皇在咸阳附近仿照关东诸国宫殿式样营建了许多宫殿,并修造富丽宏伟的阿房宫。在他看来,这些宫殿建筑不但是天下一统的象征,而且“端门四达,以制紫宫” [7] ,俨然是人间上帝的居处。他还在骊山预建陵寝,“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这些措施除为了满足奢欲以外,还和他采用皇帝的名号一样,是要表示他在人间的权力无所不包,与上帝在天上的权力相当,从而向臣民灌输皇权神秘的观念。神秘的皇权观念,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思想基础。
皇权的加强和神秘化,郡县制的全面推行,体现专制皇权的官僚机构的建立,大大地巩固了国家的统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在当时的条件下是维持国家统一所不可少的条件,有利于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防止封建割据的措施 焚书坑儒 秦始皇为了防止割据势力的复辟,做了许多事情。他把缴获的六国武器和没收的民间武器加以销毁,在咸阳铸成12个各重千石的钟镰铜人。销兵器的事件发生在铜兵器转换为铁兵器的历史过程中,在客观上对这个过程起了促进作用 [8] 。
秦始皇把六国富豪和强宗12万户迁到咸阳,一部分迁到巴蜀、南阳等地,使他们脱离乡土,以便监视。他又下令“堕坏城郭,决通川防,夷去险阻”,尽可能消灭封建贵族依以割据的手段。为了控制广阔的国土,秦始皇还修建由首都咸阳通到全国各地的驰道,“东穷燕齐,南极吴楚”。他自己多次顺着驰道巡游郡县,在很多地方刻石“纪功”,以示威强。为了加强北方的防务,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又修筑由咸阳直达九原的直道,堑山堙谷以通之。在西南地区,还修筑了今四川宜宾至云南昭通的五尺道,设官进行统治。
秦始皇对分裂割据的思想和政治倾向,也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当时的一些儒生、游士,希望割据局面复辟,他们“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引证《诗》、《书》、百家语,以古非今。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丞相李斯请求焚毁《诗》、《书》,消灭私学。秦始皇接受李斯如下的建议:“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这样就发生了焚书事件。第二年,为秦始皇求仙药的方士有诽谤之言,又相邀逃亡,于是秦始皇派御史侦察咸阳的儒生方士,把其中被认为犯禁者四百六十多人坑死。焚书坑儒是野蛮残暴的事,对于古文献的保存和学术的传授,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但是在当时统一与分裂激烈斗争的年代里,秦始皇用这种手段来打击复活割据局面的思想,是他维护统治的有力措施。
整齐制度 秦始皇以原来秦国的制度为标准,整齐划一全国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一些制度,企图尽可能消除由于长期分裂割据造成的地区差异,以利于国家的统一。
战国时期,各国文字的基本结构虽然相同,但字体繁简和偏旁位置却有差异。李斯受命统一文字,他以秦国的文字为基础制定小篆,并写成范本,在全国推行。当时还流行一种书法,叫做隶书,比小篆更简便。
秦始皇废止战国时各国形制轻重各不相同的货币,改以黄金为上币,以镒(20两)为单位;圆形方孔的铜钱为下币,文曰半两,重如其文。
秦始皇又用商鞅时制定的度量衡标准器,来统一全国的度量衡 [9] 。他 还规定六尺为步,240步为亩。
文字、货币、度量衡的统一,为经济、文化的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促进了统一国家的发展。
在秦以后的社会中,由于小农经济的分散性,统一国家在某种程度上仍旧保留着割据的状态,因而在一定条件下分裂还可能再现。虽然如此,秦始皇在历史条件所允许的限度内,开创了统一局面,并力图加以巩固,这就大大减少了割据战争,增强了抗拒外来侵略和周边各族统治者骚扰的力量,有利于经济、文化的发展。所以秦始皇的统一事业,对中国历史是一个伟大的贡献。
对匈奴和对越人的战争 匈奴人分布在蒙古高原上,战国末年以来,常向南方侵犯。全国统一以后,秦始皇派蒙恬率领秦军30万抗击匈奴。蒙恬于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收河套以南地,以为44县,城河上为塞。秦朝军民还把战国时燕、赵、秦三国长城修复并连接起来,筑成西起临洮(今甘肃岷县)、东迄辽东的古代世界伟大工程之一的万里长城,用来保护北方农业区域,免遭游牧的匈奴人的侵袭。接着,秦又徙民几万家于河套。这对于边地的开垦和边防的加强,起了积极作用。
中国境内的越人分布在华东、华南地区,分为闽越、南越、西瓯三个部分。闽越在今浙江、福建一带,南越在今广东,西瓯在今广东西南部、广西南部以至于云南东南部。越人“断发文身,错臂左衽 [10] ”,依山傍海,从事渔猎和农业。西瓯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 [11] 。
秦王政二十四年(公元前223年),王翦率秦军灭楚,继续南进,夺得越人一部分土地,置会稽郡(治今江苏苏州)。二十六年,秦始皇“使尉屠睢发卒50万为五军,一军塞镡城(今湖南靖州境)之岭,一军守九嶷(今湖南江华境)之塞,一军处番禺(今广州)之都,一军守南野(今江西南康境)之界,一军结余干(今江西余干境)之水,三年不解甲弛弩” [12] 。秦军击败了闽越的抵抗,以其地置闽中郡(治今福建福州)。攻南越的秦军,也占领了番禺。只有西线的秦军遇到西瓯人顽强的抵抗。为了解决秦军转饷的困难,监禄率卒在湘水、漓水间开凿灵渠(在今广西兴安县),沟通了长江和珠江水系的交 通。在秦军和西瓯人的战斗中,西瓯君译吁宋和秦军统帅尉屠睢相继战死。三十三年,秦始皇又谪发内郡“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增援,征服了西瓯,在南越、西瓯故地及其相邻地区建置了南海郡、桂林郡和象郡,并继续征发人民前往戍守。这样,几十万北方农民就留在那里与越人杂居,共同开发珠江流域。
二 推翻秦朝的农民战争
秦代的急政 秦始皇的事业,是在残酷地剥削压迫人民的条件下,在短短的十几年中完成的,这使秦的统治具有急政暴虐的特色。
在秦统一以后的十几年中,秦始皇维持了一支庞大的军队,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官僚机构,进行了大规模的战争,完成了巨大的国防建设和土木建筑。为了动员人力和筹集费用,秦始皇大大增加了租赋力役的征发,达到“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 [13] 的程度。据估计,当时当兵服役的人远远超过二百万,占壮年男子1/3以上 [14] 。当兵服役的人脱离了农业生产,靠农民养活,这就出现了“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政” [15] 的严重局面,大大动摇了秦的统治基础。为了强化专制国家的统治,秦朝又推行严刑峻法以镇压农民,并且把数十万农民变为官府的囚徒。
秦始皇“使黔首自实田”,也意味着把旧秦的土地私有制推行到东方六国旧境,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承认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土地私有制与“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制度比较,是进步的。但地主凭借这个命令,不仅得以合法占有大量土地,而且还用各种手段剥夺农民的土地,农民却没有办法保障自己免于被剥夺。在这种情况下,大量的农民出卖土地,成为无地或少地的人,不得不以“见税什五”的苛刻条件耕种豪民之田。农民的生活非常悲惨,他们经常只能“衣牛马之衣,食犬彘之食”。在地主剥削和暴吏酷刑的逼迫下,他们纷纷逃亡山林,举行暴动。
这种种情况说明,由于专制制度内在的矛盾,由于急政暴虐,秦始皇在完成统一事业的同时,也造成了秦王朝倾覆的条件。所以西汉时的贾山谈 到秦代“群盗满山”的情况时说:“秦皇帝身在之时,天下已坏矣,而弗自知也” [16] 。
公元前210年,二世皇帝即位。他进一步加重对农民的剥削和压迫,以“税民深者为明吏”,以“杀人众者为忠臣” [17] 。他令农民增交菽粟刍稾,自备粮食,转输至咸阳,供官吏、军队以至于狗马禽兽的需要。他继续修建阿房宫,继续发民远戍。徭役征发的对象进一步扩大,农民的困苦达于极点,社会生产力的破坏达到极其严重的程度,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已经到一触即发的地步了。
陈胜、吴广领导的农民起义 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七月,一队开赴渔阳(今北京密云)的闾左戍卒900人,遇雨停留在大泽乡(今安徽宿州境),不能如期赶到渔阳戍地。秦法“失期当斩”,这900戍卒面临着死刑的威胁。为了死里求生,他们在陈胜、吴广的领导下,在大泽乡发动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
陈胜,阳城(今河南境)人,雇农出身;吴广,阳夏(今河南太康)人,也是农民。他们都是戍卒的屯长 [18] 。为了举行暴动,他们在帛上书写“陈胜王”三字,置鱼腹中,戍卒买鱼得书,传为怪异。为了提高陈胜在戍卒中的威望,吴广又在驻地旁丛祠中篝火狐鸣,发出“大楚兴,陈胜王”的呼声。接着,陈胜、吴广率领戍卒,杀掉押送他们的将尉,用已被赐死的秦公子扶苏和已故楚将项燕的名义,号召农民反秦。附近农民纷纷斩木揭竿,投入暴动的队伍。农民军分兵东进,主力则向西进攻,连下今豫东、皖北的铚、酂、苦、柘、谯诸县。当他们推进到陈(今河南淮阳)的时候,已是一支数万人的声势浩大的队伍了。
在这支农民军的影响下,许多郡县的农民杀掉守令,响应陈胜;特别是在旧楚国境中,“数千人为聚者不可胜数” [19] 。一些六国的旧贵族、游士、儒生,也都乘机来归,想利用农民的力量,达到旧贵族复辟的目的。游士张耳、陈余甚至劝陈胜派人“立六国后”,被陈胜断然拒绝了。陈胜自立为“张楚王”,分兵三路攻秦。吴广为“假王”,西击荥阳;武臣北进赵地;魏人周市攻魏地。吴广军在荥阳被阻,陈胜加派周文西击秦。
周文军很快发展到车千乘,卒数十万人,进抵关中的戏(今陕西临潼境),逼近咸阳。秦二世慌忙发修骊山陵墓的刑徒为兵,以少府章邯率兵应战,把周文军打败。
武臣占领了旧赵都城邯郸后,在张耳、陈余怂恿下自立为赵王。陈胜为了顾全大局,勉强予以承认,并命他率兵西上,支援周文。武臣抗命不救周文,却派韩广略取燕地。韩广在燕地贵族的怂恿下,也自立为燕王。
周市进到旧魏南部和旧齐境内。齐旧贵族田儋自立为齐王,反击周市。周市在魏地立魏旧贵族魏咎为魏王,自为魏丞相,并派人到陈胜那里迎接魏咎。
旧贵族的势力很活跃,陈胜缺乏经验,决心不够,眼看着分裂局面形成了。陈胜周围也出现了不团结的现象。
秦将章邯军连败周文,周文自杀。章邯又东逼荥阳,吴广部将田臧杀吴广,迎击章邯,一战败死。章邯进到陈,陈胜败退到下城父(今安徽蒙城),被叛徒庄贾杀死,陈县失守。陈胜部将吕臣率领一支“苍头军”英勇接战,收复陈县,处决了庄贾。陈胜作为反秦的先驱者,只有半年就失败了,但是反秦的浪潮却被他激起,继续不断地冲击秦的统治。
楚汉之战 陈胜起兵后,旧楚名将项燕之子项梁和梁侄项羽在吴(今江苏苏州),杀掉秦会稽郡守,起兵响应。不久项梁率领8000子弟渡江北上,队伍扩大到六七万人,连战获胜。闽越贵族无诸和摇也率领族人,跟着秦番阳令吴芮反秦。原沛县亭长刘邦和一部分刑徒逃亡山泽,这时也袭击沛令起事,后归入项梁军中。项梁立楚怀王之孙为楚王,继续与秦军战斗。以后,项梁在定陶败死,秦章邯军转戈北上,渡河击赵。这时,代替蒙恬戍守朔方边塞的王离,也率大军由上郡(治今陕西榆林东南)东出,包围了张耳和赵王歇驻守的巨鹿城(今河北平乡境)。楚王派宋义、项羽救赵,派刘邦西入关中。
宋义北至安阳,逗留不进。项羽杀宋义,引兵渡河,破釜沉舟,每人只带三天的食粮,表示决死。项羽军在赵地经过激战,当着畏懦的燕、齐等诸侯军的面解了巨鹿之围,威名大振,被推为诸侯上将军。以后,秦将章邯也率20万人向他投降了。
乘虚西进的刘邦迂回进入武关,到达咸阳附近的灞水。那时秦二世已被赵高杀死,继立的子婴贬去帝号,称秦王,在公元前207年十月 [20] 向刘邦投降。刘邦废除秦的苛法,只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深得秦 人拥护。
项羽听说刘邦已入咸阳,也立即率军入关,进驻鸿门。他依靠强大的军力,暂时压服了刘邦,进入咸阳,大肆烧杀掠夺。他在诸王并立的既成局面下,自立为西楚霸王,都彭城。他调整诸王土地,徙置诸故王于其原据地的边缘,而把自己的亲信封于各王国的善地为王。这样就并立着18个王国,受制于西楚霸王。项羽的这一措施不但不能收拾割据局面,反而加剧了分裂割据。不久齐国首先发难,诸侯混战再次爆发。
被项羽逼处巴蜀汉中一隅为汉王的刘邦,于汉元年(公元前206年)八月,乘机进入关中,陆续消灭了项羽用来阻塞他扩展势力的关中三王(雍王章邯、塞王司马欣、翟王董翳)。接着他领军东出,远袭彭城,但为项羽所败,退守于荥阳、成皋之间,与项羽相持。后来,刘邦巩固了关中后方,又联络反对项羽的力量,在一再失败之后,逐渐转为优势。汉五年(公元前202年)十二月,刘邦与韩信、彭越等会攻项羽,项羽兵败垓下(今安徽灵璧境),退至乌江(今安徽和县境)自刎。同年二月,刘邦即皇帝位。
楚汉之战是由秦末农民战争直接演变而来的。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农民战争虽然胜利地推翻了旧的王朝,但曾经是农民军领袖的刘邦和项羽,逐步转变为国家统治权的角逐者。在这场角逐中,项羽具有强烈的旧贵族意识,不善于用人,不能重建统一的王朝。刘邦知人善任,因势利导,终于战胜项羽,登上了西汉皇帝的宝座。
第二节 西汉时期统一的专制国家的确立
一 西汉初年的“休养生息”政策和削弱王国势力的措施
汉高祖稳定社会秩序的措施 秦末农民战争推翻了秦朝的统治,但跟着而来的,是楚汉之际争夺国家统治权的长期战争。在这场战争中,生产受到严重的破坏,社会经济凋敝。农民大量流亡异乡,不得耕作。还有一些农民为生活所迫,不得不卖妻鬻子,或者自卖为奴。经过战乱的城市,也是人口减少,商业萧条。投机商人囤积居奇,物价踊贵,米一石值万钱,马一匹值百金。新建立的西汉政权,府库空虚,财政困难。史载当时“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齐民无藏盖” [21] 。
面对这种残破局面,以刘邦为首的西汉统治者,不得不把恢复农业生产,稳定社会秩序,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陆续采取了一些重要的措施:
一、“兵皆罢归家”,“以有功劳行田宅”。 [22] 入关灭秦的关东人愿留在关中为民的,免徭役12年,回关东的免徭役6年。军吏卒无爵 [23] 或爵在大夫(五级爵)以下的,一律晋爵为大夫;大夫以上的加爵一级,并一律免除本人及全家的徭赋。爵在七大夫(即公大夫,七级爵)以上的,“先与田宅”,并给以若干户租税的封赏,叫做食邑。从军归农者除少数高爵的上升为地主外,大部分还是普通农民。这些农民由于获得了一份土地,提高了生产积极性,因此是汉初稳定农村社会秩序、恢复农业生产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号召在战乱中流亡山泽的人各归本土,恢复故爵、田宅。各地小吏在战争时期占夺的土地,也事实上予以承认。这些人大多数是地主。那些出身于农民或贫民、以军功获得高爵和较多土地的人,也成为汉初的地主。
三、以饥饿自卖为奴婢的人,一律免为庶人。
四、抑制商人,不许他们衣丝、操兵器、乘车骑马,不许他们做官,加倍征收他们的算赋,以限制商人对农民的兼并。
五、减轻田租,十五税一。
六、命丞相萧何制定九章律,代替临时颁行的约法三章。在湖北江陵张家山发现的汉墓竹简中,有《二年律令》和《奏谳书》 [24] 。前者是吕后二年以前发布的汉初律令的部分内容,共有《贼律》、《盗律》、《具律》、《告律》、《捕律》、《亡律》等27种律和一种令。后者是议罪案例的汇编,其中有汉高祖时期郡县上报廷尉的16件疑难案例。这些资料使我们知道,汉初的法律大量继承了秦律的内容,但量罪处刑较秦法缓和,对东方王国地区的干预也较少。
以上这些措施,是农民战争后西汉王朝适应社会的变化而采取的唯一可行的政策。汉高祖推行了这一政策,一方面使国家的统治秩序重新得到稳定,另一方面也使脱离生产的农民回到了土地上,得到生产的条件,从而使农业生产逐步恢复起来。
汉高祖命陆贾著书论说秦失天下的原因,陆贾在他所著《新语》一书的《无为》篇中指出:秦代“事逾烦天下逾乱,法逾滋而奸逾炽,兵马益设而敌人 逾多。秦非不欲为治,然失之者乃举措暴众而用刑太极故也。”从陆贾所揭示的历史教训中,汉初统治者认识到,在当时的条件下,只有轻徭薄赋缓刑,才能缓和农民的反抗,以巩固自己的统治。这样就形成汉初统治者的所谓“黄老无为”的政治思想。汉高祖以及文景时期“与民休息”的各项措施,正是这种无为思想的体现。
“文景之治” 惠帝、吕后时期(公元前194-前180年),无为思想在政治上起着显著作用。丞相曹参沿袭萧何辅佐汉高祖的成规,“举事无所变更” [25] 。在这15年中,很少兴动大役。惠帝时几次发农民修筑长安城,每次为期不过一月,而且都在冬闲的时候进行 [26] 。惠帝四年(公元前191年)又“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挟书律” [27] ,吕后元年(公元前187年)“除三族罪、妖言令” [28] 。边境戍卒一岁一更的制度,也在这时重新确定了。
文帝、景帝统治时期(公元前179—前141年),继续“与民休息”,社会经济逐渐发展,史称“文景之治”。
文帝重视农业,屡诫百官守令劝课农桑。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下诏全免田租;景帝元年(公元前156年)复收田租之半,即三十税一 [29] ,并成为汉朝定制。文帝时,丁男徭役减为“三年而一事” [30] ,算赋也由每年120钱减为40钱。长期减免田租徭赋,对地主有利,但也促进了广泛存在的自耕农民阶层的发展。西汉初年“大侯不过万家,小者五六百户”;到了文景之世,“流民既归,户口亦息,列侯大者至三四万户,小国自倍,富厚如之” [31] 。户口繁息的迅速,就是自耕农民阶层得到发展的具体说明。
农业的发展,使粮价大大降低,史载文帝初年每石“粟至十余钱” [32] 。商业也活跃起来了。文帝十二年取消过关用传的制度 [33] ,有利于行旅来往和 商品流通。文帝弛山泽之禁,促进了盐铁业的发展,对农民的副业生产,也有一些好处。
随着粮价的降落和商业的活跃,也出现了新的问题,即大商人势力膨胀,囤积居奇,侵蚀农民,使广大农民破产流亡。文帝、景帝都曾重申商人不得为吏的禁令,企图限制商人的发展。为了提高谷价,缓和谷贱伤农的现象,晁错向文帝提出了“入粟拜爵”的建议,准许富人(主要是商人)买粟输边,按所输多少授予爵位。输粟达600石者爵上造,达4000石者爵五大夫,达1.2万石者爵大庶长。晁错又建议,入粟拜爵办法实行后,边境积粟足以支五年,可令入粟者输于郡县,使郡县也有积粟;边境和郡县都已充实,就可以免除天下田租。入粟拜爵办法的实行,使农民的处境暂时有所改善。
文帝提倡节俭,在他统治期间,宫室苑囿,车骑服御,都无所增益。史载文帝为了节省黄金百斤 [34] 而罢建露台,他说:“百金,中人十家之产也。吾奉先帝宫室,常恐羞之,何以台为!” [35] 皇帝尚节俭,对地主、商人中正在兴起的侈靡之风,多少会起一些制约作用。
文景时期,在法律方面也有一些改革。文帝废除了汉律中沿袭秦律而来的收孥相坐律令,缩小了农民奴隶化的范围。文帝、景帝又相继废除了黥、劓等刑,减轻了笞刑。这个时期许多官吏断狱从轻,但责大指,不求细苛,所以有“刑罚大省,至于断狱四百,有刑错之风” [36] 之说。
文景时期推行“与民休息”的政策,目的是使农民能够稳定地提供赋税徭役,使汉朝的统治进一步巩固起来。一些看来对农民有利的措施,都对地主、商人更为有利。例如文景减免田赋,地主获利最大;入粟拜爵,也大有助于商人政治地位的提高。所以这些措施归根到底还是会助长兼并势力的扩展,加剧社会矛盾。
削弱王国势力 汉初70年的历史,是社会经济从凋敝走向恢复和发展的历史,也是中央集权逐步战胜地方割据的历史。
西汉初年,六国旧贵族如齐之田氏,楚之昭、屈、景氏和怀氏以及燕、赵、韩、魏之后,仍然是强大的地方势力。汉高祖把这些旧贵族以及其他“豪杰名家”十余万口,迁到长安附近。这次迁徙的规模很大,一度使得关东“邑里 无营利之家,野泽无兼并之民” [37] ,六国旧贵族和关东豪杰的分裂活动基本上被控制了。
西汉社会中还有另一种割据势力,这就是诸侯王。西汉初年,功臣为王者七人,即楚王韩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韩王信,赵王张敖,燕王臧荼,长沙王吴芮,史称“异姓诸王”。异姓诸王据有关东的广大区域,拥兵自重,专制一方,是统一的隐患,是中央集权的严重障碍。汉高祖采取了断然手段,来消灭异姓诸王。他首先消灭燕王臧荼,立卢绾为燕王。以后又接连消灭楚、韩、赵、梁、淮南和燕等六王。只有长沙王由于其封国僻远,又处在汉与南越的中间地带,可以起缓冲的作用,所以直到文帝时才由于无后而国除。
在消灭异姓诸王的同时,汉高祖无力直接控制全国,又“惩戒秦孤立之败”,所以在异姓诸王的旧土上分封自己的子弟为王,用以藩屏汉室,史称“同姓诸王”。同姓王国辖地共达39郡,而中央直辖的土地只有15郡,其中还夹杂了不少列侯的封国和公主的“汤沐邑”。这依旧是干弱枝强的局面。王国“大者跨州兼郡,连城数十” [38] ,例如齐国辖地六郡73县,代、吴各辖地三郡53县,楚国辖地三郡36县。为了控制诸侯王国,汉政府规定中央派太傅辅王,派丞相统王国众事,并重申无中央虎符不得发兵。但是王国得自置御史大夫以下的官吏,自征租赋,自铸货币,自行纪年,实际上仍然处于半独立状态。
吕后统治时期,大封诸吕为王、侯。吕后死,刘氏诸王与西汉大臣合力消灭了诸吕的势力,迎立代王刘恒为帝,是为文帝,同姓王的势力更加发展。贾谊在《治安策》中陈诉当时中央和王国形势说:“天下之势,方病大瘇,一胫之大几如腰,一指之大几如股”;而且“病非徒瘇也,又苦踱戾”,这就是说“亲者或亡分地以安天下,疏者或制大权以倡天子”。贾谊认为:“欲天下之治安,莫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力少则易使以义,国小则亡邪心。” [39] 贾谊的建议,在当时没有引起文帝的重视。但是贾谊死后四年,即文帝十六年(公元前164年),文帝分齐国之地为六国,分淮南国之地为三国,实际上就是贾谊“众建诸侯”之议的实现。
继贾谊之后,晁错屡次向文帝建议削夺诸王的封土。景帝时,吴国跋扈,晁错又上“削藩策”。他说诸王“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其反亟,祸小;不削之,其反迟,祸大” [40] 。景帝三年(公元前154年),用晁错之策,削楚王东海郡,削赵王常山郡,削胶西王六县,以次削夺,将及吴国。这时吴王濞就联络楚、赵、胶西、胶东、淄川、济南等六国,发动叛乱,史称“七国之乱”。
七国之乱,是地方割据和中央集权之间矛盾的爆发。由于梁国的坚守和汉将周亚夫所率汉军的进击,叛乱在三个月内就被平定了。七国之乱平定以后,景帝损黜王国官制及其职权,降低诸侯王权力,规定诸侯王不再治民。从此诸侯王强大难制的局面大为缓和,中央集权逐渐巩固。
对匈奴的和亲和对南越的安抚 汉高祖消灭异姓诸王时,邻接匈奴的诸王有的投降匈奴,有的勾结匈奴内侵。汉七年(公元前200年),高祖进击投降匈奴的韩王信时,曾被匈奴围困在白登(今山西阳高境),史称“白登之围”。以后,匈奴常常寇边,掳略人畜。娄敬向汉高祖建议与匈奴结“和亲”,劝高祖以嫡长公主嫁给匈奴冒顿单于,“厚奉遣之”,并于每年馈赠絮缯酒食等礼物,以缓和匈奴的侵扰。娄敬说:“冒顿在,固为子婿;死,外孙为单于。岂曾闻外孙敢与大父亢礼哉!” [41] 汉高祖用娄敬之议,取“家人子”为公主,与匈奴结和亲,并开放汉与匈奴之间的关市。
文景时期,继续与匈奴和亲,厚予馈赠,但是匈奴仍然不断侵犯边境,每次入塞,都要抢走人畜,毁坏庄稼。文帝十四年(公元前166年)匈奴南下,游骑迫近长安。为了抵抗匈奴的侵扰,文帝用晁错之议,募民迁徙塞下,垦田筑城,加强边防。晁错所倡入粟边塞者得以拜爵的办法,也是在匈奴的严重威胁下提出来的。
南越之地本是秦朝的郡县,越、汉杂居。秦末农民战争中,秦龙川令赵佗行南海尉事占据岭南,绝道聚兵自守,自立为南越王。赵佗依靠汉越地主贵族,采用秦和汉初的政治制度,进行统治。赵佗治理南越“甚有文理,中县人以故不耗减,粤(越)人相攻击之俗益止” [42] ,在一定的时期内起了保境安民的积极作用。
汉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年),派陆贾出使南越,册封赵佗为南越王,剖符通使,使他“和集百越”。赵佗接受了汉朝封号,愿为藩辅。吕后统治时 期,严边防之禁,曾令曰:“毋予蛮夷外粤金铁田器;马牛羊即予,予牡,毋予牝。”这个禁令对南越地区农业经济的发展极为不利,也破坏了民族关系。赵佗反对吕后的这项政策,他自称南越武帝,“乘黄屋左纛称制” [43] ,与汉朝皇帝相抗衡。他还进攻长沙国,控制闽越、西瓯,使南越成为一个“东西万余里”的大国。吕后派周灶征南越,军未逾岭而罢。汉初汉军使用过的两幅帛制长沙国南部地区地图,已在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
文帝为了“休养生息”,尽量避免对南越用兵。他按照赵佗的要求,罢省边界戍军,并为赵佗修治真定(今河北正定)祖坟,给赵佗在故乡的兄弟以尊官厚赐。在这种情形下,陆贾再次出使南越,赵佗答应取消帝号,恢复藩属关系。
闽越贵族无诸和摇,率部众参加过反秦战争,以后又助汉灭楚。汉初,无诸受封为闽越王,都东冶(今福建闽侯);摇受封为东海王(又称东瓯王),都东瓯(今浙江温州)。景帝时,东瓯王、闽越王都参与了七国之乱,但景帝对他们没有追究。
二 西汉社会经济的发展
铁农具、牛耕的普遍使用和农业的发展 汉初至文、景的六十多年内,社会经济逐渐由凋敝走向恢复和发展,到武帝时,便出现了一种繁荣的景象。史载当时“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 [44]
西汉初年,铁制农具已推广到中原以外的很多地区;武帝时冶铁制器归国家垄断,铁器的传播更为迅速。今辽宁、甘肃、湖南、四川等省以及更远的一些地方,都有西汉的铲、 、锄、镰、铧等铁制农具出土。出土铁犁铧数量很多,宽窄大小不一,这是各地区因地制宜地发展犁耕技术的结果。最大的铧宽达42厘米,这也许就是武帝时期以来“县官鼓铸铁器,大抵多为大器,务应员程,不给民用” [45] 的所谓“大器”(一说“大器”指兵器和煮盐牢盆)。
马耕和牛耕(主要是牛耕)已很普遍。除了二牛三人的耦犁以外,还有二牛一人的犁耕法,山西平陆发现的王莽时期墓葬画像砖上有二牛一人的 犁耕图。这种犁耕法较之二牛三人的耦犁,是一个重要的进步。武帝以后,随着大规模徙民边陲,进行垦田,牛耕技术也传到西北。与犁耕技术的传播同时,播种用的耧也开始使用,西汉晚期,耧已传到辽阳一带,辽阳的汉末村落遗址和北京清河汉代遗址中,都发现铁制耧足。
武帝时由于大规模战争的消耗,耕马、耕牛严重不足,价格昂贵,北方一度出现以人挽犁的现象。经济落后的淮南地区,还是蹠耒而耕。江南大部分地区仍处于“伐木而树谷,燔莱而播粟,火耕而水耨” [46] 的阶段,同北方的农业生产水平相差很远。
西汉初期,农民已有“深耕概种,立苗欲疏” [47] 的经验。武帝末年,赵过推行代田法。代田法是先把土地开成深广各一尺的沟,叫做甽,甽旁堆成高广各一尺的垅。一亩之地(广1步,长240步),开成三甽三垅。下种时把种子播在甽中,苗长出后进行耨草,用垅上的土和耨除的草培植苗根。盛夏垅土用尽,甽垅培平,作物的根既深且固,不畏风旱。甽垅的位置每年互相调换,轮流种植,以恢复地力。代田法在长安附近试验的结果,每亩产量比别的田超过一斛甚至二斛以上,所以很快就被推广。边远各郡也使用了代田法,居延(在今内蒙古额济纳旗境)的代田,在汉简上有很多记载。赵过除了推行代田法以外,还改进了农具,史载“其耕耘下种田器,皆有便巧” [48] 。
西汉时期,水利事业也很发达。武帝时,关中开凿了许多渠道,形成一个水利灌溉网。漕渠自长安引渭水东通黄河,便利了漕运,还能溉地万余顷。泾水与洛水之间,修建了白渠,与原有的郑国渠平行,溉田四千五百余顷。当时有歌谣赞美这一渠道说:“田于何所?池阳、谷口。郑国在前,白渠起后。举臿为云,决渠为雨。水流灶下,鱼跳入釜。泾水一石,其泥数斗,且溉且粪,长我禾黍,衣食京师,亿万之口。” [49] 其他如龙首渠、六辅渠、灵轵渠、成国渠等溉田都很多。龙首渠在洛水旁,由于渠岸易崩,它的某些段凿成若干深井,井与井间有水流通,叫做井渠。这种修渠方法,在沙土地带特别有用。京畿以外,关东地区也兴修了一些水利。如汉初羹颉侯刘信在舒(今安徽舒城)修造七门三堰,灌溉田亩。文帝时文翁在蜀郡穿湔江以溉灌繁县土地。稍后,“朔方、西河、河西、酒泉,皆引河及川谷以溉田……汝南、 九江引淮,东海引巨定,泰山下引汶水,皆穿渠为溉田,各万余顷。它小渠披山通道者,不可胜言。” [50] 西汉时,中原种植水稻,主要就是依靠这些水利灌溉。至于凿井灌溉,北方到处都有,甚至居延边地,也凿井开渠,进行屯垦。
西汉时期最重要的水利工程,是治理黄河。文帝时黄河曾在酸枣(今河南延津)决口,武帝元光三年(公元前132年),黄河又自瓠子(今河南濮阳附近)经巨野泽南流,灌入淮泗,泛滥达16郡。丞相田蚡封地在鄃(今山东高唐),地在黄河以北,他为了使自己的封地不受水灾,力阻修复故道,所以黄河泛滥越来越严重。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武帝发卒数万人堵塞决口。武帝曾巡视工地,并命随从官员“自将军以下皆负薪填决河”。经过这次修治,黄河才流归故道,此后80年中未成大灾。
铁农具、牛耕的普遍应用,水利的发达,农业技术的进步,使西汉时的农业生产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据西汉末年的统计,当时全国有户1220多万,口5956多万;全国垦田数达到827万多顷。这就是西汉农业发展规模的一个说明。
手工业的发展 在西汉的手工业中,冶铁业占有重要地位。西汉冶铁的技术,铁器的种类、数量和质量,都比战国时有了重大的进步。西汉后期“吏卒徒攻山取铜铁,一岁功十万人以上” [51] ,规模是很大的。西汉铁器出土的地点,已发现六十多处。在山东、河南、江苏等省都发现冶铁遗址,其中河南巩县、郑州的冶铁遗址规模最大,包括矿坑、冶铁工场,以及从开采矿石到制出成品的全部生产设备。巩县遗址发现了矿石加工场所,发现冶炼炉、熔炉、锻炉共20座。遗址中炼铁的燃料,除木材外,还有原煤和煤饼,这是现在所知的我国历史上最早用煤的遗存。“淬火法”已开始应用,这大大提高了铁器的坚韧和锋利程度。汉初的铁兵器,各地经常有出土;武帝以后,铁兵器更多,替代了铜兵器所居的主要地位。西汉中期以后,铁制的日用器皿也逐渐增多。
西汉的采铜和铜器手工业也很发达。铜主要产在丹阳郡和西南的蜀、越巂、益州等郡。汉初准许私人仿铸货币,所以铸钱场所分布在一些郡国中,武帝时铸币权集中到中央,在上林苑三官铸钱。西汉货币发现极多,铸币用的铜料、铸范以及铸所遗址也有发现。铜器制造主要属少府和蜀、广汉等郡工官,也有很多出于私人作坊,所制器物种类繁多,其中最著名的是 铜镜。
丝织业是西汉的重要手工业之一。当时的临淄(今山东临淄)和襄邑(今河南睢县)设有规模庞大的官营作坊,产品供皇室使用。元帝时,临淄三服官“作工各数千人,一岁费数巨万” [52] 。长安的东西织室规模也很大,每年花费各在5000万钱以上。已有了提花织机,钜鹿陈宝光的绫机“用一百二十蹑” [53] ,能织成各式各样的花绫。西汉的精美织物通过馈赠、互市或贩卖,大批输往边陲各地,远至中亚各国和大秦(罗马帝国)。
西汉漆器出自蜀、广汉以及其他各处工官,漆器加鎏金扣或银扣,称为 器。漆器和 器都是名贵的手工业品,《盐铁论》所举当时富人使用的“银口黄耳”,“金错蜀杯” [54] ,就是这类器物。在国内许多地方的墓葬中,出土漆器??器很多。今朝鲜境内的乐浪王盱墓及其他墓葬中,蒙古境内诺颜乌拉匈奴贵族墓中,也发现了大量的汉代漆器和 器。漆器制作的分工很精细,见于漆器的工名有素工、髹工、上工、铜耳黄涂工、画工、雕工、清工、造工以及各种监工等十几种,这说明《盐铁论》中的“一杯棬用百人之力,一屏风就万人之功” [55] 的说法,是有一定根据的。
此外,煮盐(包括海盐、池盐、井盐等)、制陶、造船、造车、酿造等业,在西汉时都有发展,生产规模和技术都超过前代。
在上述各种手工业中,官营作坊的劳动者主要是吏、卒、刑徒、官奴婢和少数佣工;私营作坊主要是僮仆、佣工,他们之中很多来自逃亡农民。他们在极度的剥削压迫和极艰苦的条件下所从事的创造性的劳动,使当时的物质文化表现得丰富多彩。
商业的发展 随着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商业也繁荣起来了。据《史记》记载,西汉时期全国已形成了若干经济区域,每个区域都有大的都会。关中区域膏壤沃野千里,最为富饶,其地“于天下三分之一,而人众不过什三,然量其富,什居其六” [56] 。首都长安户8万余,口24.6万,是关中的交换中心,也是全国最繁华最富庶的城市。长安城周围65里(据实测,周长25700米,合当时62里强),有9市、16桥、12门,每个城门都有3个宽达6米的门道,以三条并列的道路通向城中。长安城的城市布局规整宏伟,各种建筑物稠 密巍峨。长安市面上除有本地和附近的各种物产包括官府手工业的产品以外,还有从全国各地运来的货物出售。
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当时合称五都)、番禺(今广州)等城市,是全国主要的都会。蓟、阳翟、江陵、寿春、合肥、吴,也都是一方的都会。全国各地区、各都会之间,有大道相连。在这些大道上,驿传罗布,车马杂沓,货物转输,络绎相属。江南多水,船和车同是重要的交通工具。今广州、长沙等地的汉墓中,发现有木车、木船和陶船的模型,船有锚、舵,结构坚固,可载重致远。
出现在通都大邑里的商品,有牲畜、毛皮、谷物、果菜、酱醋、水产、帛絮、染料、木材、木器、铜铁器等类。奴隶被当作一种商品,在市场上出卖。高利贷也成为一种重要行业。高利贷者被称作子钱家,列侯封君有时也向他们告贷。
西汉中期以后,对外贸易发达起来了。自河西走廊经塔里木盆地南北边缘通向中亚、西亚以及更远地区的道路,已经畅通。沿着这条道路,运入各种毛织物和其他奢侈品,运出大宗丝织物。西方人称这条道路为“丝绸之路”。海上贸易的重要港口是番禺。近年来广州、贵港、长沙等地,经常发现玻璃、琥珀、玛瑙等物,其中一部分是从海外运进来的。
三 西汉社会各阶级的状况
在西汉社会中,基本的阶级是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地主阶级包括皇帝、贵族、官僚以及一般的地主,他们是统治阶级。农民阶级包括自耕农、佃农和雇农。手工业者的经济地位相当于农民。他们是被统治阶级。商人的经济地位比较复杂。大商人一般都是大地主,是统治阶级的一部分;小商人虽然不是劳动群众,但其经济地位类似手工业者和自耕农,是被统治阶级的一部分。除此以外,还有数量颇大的奴婢,他们的身份和经济地位最为低下。
在西汉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各个阶级都在一定程度上起着变化。地主阶级和大商人迅速扩充势力,强占民田,役使和盘剥农民,掠夺财货奴婢,其中一部分逐步发展成豪强大族。农民阶级中的自耕农,经过汉初一个短暂的较稳定的发展时期后,少数上升为地主,多数则逐步陷入破产流亡的境地,从中分离出大量的人,成为“游食”的小商小贩,或者补充着原有的佃农、佣工和奴婢的队伍。
地主阶级 地主阶级拥有最大部分的土地。居于这个阶级最上层的,是以皇帝为首,包括诸侯王、列侯和大官僚(很多大官僚也有列侯或其他封号)的贵族地主。参加过反秦战争,在汉初获得官、爵的军功地主,是地主阶级中的一个重要阶层。皇帝在直辖郡内,诸侯王在王国内,列侯和其他军功地主在封域或食邑内,凭借国家机器,强迫农民缴纳租赋,提供无偿劳役。中央政权的租赋所入,由大司农掌管,用来养活官吏和军队。皇帝、诸侯王、列侯等在辖区或封域内,还以山川园池市肆租税之入作为“私奉养”。皇帝的私奉养,置少府官主领。最晚到汉武帝时,少府开始向贫民出假公田,收取地租 [57] 。武帝置水衡都尉统一铸币,得利亦入少府。元帝时,国家和皇帝每岁收入,计百姓赋钱藏于都内(大司农属官)者40万万,水衡钱25万万,少府钱18万万 [58] 。少府、水衡钱供皇帝私奉养者数目十分巨大。
地主阶级掠夺土地日趋严重,官僚地主更为突出。萧何在关中“贱强买民田宅数千万” [59] ,田蚡向窦婴强索长安城南田 [60] ,霍去病为生父中孺“买民宅奴婢” [61] ,淮南王安后荼、太子迁、女陵和衡山王赐,都侵夺民田宅 [62] ,甚至汉成帝也“置私田于民间” [63] 。西汉中期以后,拥有土地三四百顷的大地主为数不少,个别大地主的土地甚或至千顷以上。如武帝时酷吏宁成买陂田千余顷,哀帝宠臣董贤得哀帝所赐苑田竟至2000余顷。
农民阶级 西汉政权继续用名籍制度控制民户。举凡姓名、年纪、籍贯(郡、县、里)、爵级、肤色、身长、家口、财产(田宅、奴婢、牛马、车辆等及其所值),都要在名籍上一一载明 [64] 。在列入名籍的编户齐民中,人数最多的是自耕农民。自耕农民是当时农业生产的主力。
西汉政府对自耕农的剥削,较之秦代有所减轻。但是按照西汉生产力水平估计,农民租赋负担仍然沉重。据《汉书•食货志》所载,五口之家的农户,种地百亩,不计副业收入,每年约收粟150石 [65] ,除去食用和田租,约剩50余石。汉制,民年15—56,岁纳120钱,叫做算赋;7—14岁的儿童,岁纳20钱(武帝时增至23钱),叫做口赋。通常的农户,每户应服徭役的男丁约为二口,为了不误耕作,就要以每人一月300钱的代价雇人代役,叫做更赋。农家卖粟纳口赋、算赋和雇人代役,所收之粟就所余无几甚至没有剩余。为了进行再生产所需的种子、耕畜、农具等项支出,以及农民衣着、杂用所费,还未计算在内,这些支出就要视副业(主要是蚕桑)收入的有无多寡而定了。如果碰上歉年,农民生活困难更大。所以《盐铁论》中贤良、文学叙述农家入不敷出的情况说,田虽三十税一,如果“加之以口赋更徭之役,率一人之作,中分其功。农夫悉其所得,或假贷而益之。是以百姓疾耕力作而饥寒遂及己也” [66] 。
西汉时期,粮食和土地价格因时因地而有不同,甚至相差悬殊,但一般说来是偏贱的。粮价如前所述,文景时每石高不足百钱,低则十余钱。田价据《九章算术》资料,善田每亩300钱,恶田70余钱。居延边地,每亩约值百钱。关中善田,每亩千余钱 [67] 。但是农民所需耕牛,一头值千余钱至数千钱。马当时也是耕畜,由于战争的需要,更为昂贵,每匹低则4000,高则20万 [68] 。铜铁器物和食盐,价格都不贱。物价的这种不平衡状态,对于地主、商人的剥削兼并有利,对于农民极为不利。农民贱价出卖谷物,甚至出卖土地,高价购买耕畜、农具和其他必需品,进出之间,损失很大。何况纳税季节,地主、商人乘农民之急,还要将粟价压而又压。这也是农民生活困苦的重要原因。
还在号称“无兼并之害”的文景时期,晁错就尖锐地指明这种危及国家统治秩序的现象。他说,农家终年辛苦,除了纳税服役之外,还有“送往迎 来、吊死问疾”之费;“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虐,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当具有者半价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债者矣” [69] 。这种情况,到武帝以后更为严重。
破产的农民,多数被迫依附于地主作佃客。《盐铁论》说:“大抵逋流皆在大家,吏正畏惮,不敢督责,刻急细民。细民不堪,流亡远去,中家为之色出,后亡者为先亡者服事。录民数创于恶吏,故相仿效,去尤甚而就少愈多” [70] 。正是由于地方官“刻急细民”,畏惮“大家”,使越来越多的农民破产流亡,使豪强大家得以兼并更多的土地和佃客。关东地区,这种情况更为严重。豪强宁成役使贫民至数千家之多 [71] 。边地居延,有向屯田卒收取地租的记载,计田65亩,收租26石,每亩合租四斗 [72] 。内地的租额,当然更高。汉代不见佃客免徭赋的法令,佃客还要受徭赋之苦。
还有一些破产农民,迫于生计,为佣工糊口。秦末陈胜为人佣耕,起兵以后,故人为佣耕者都来军中谒见。汉代佣工种类,见于文献的除佣耕、仆役以外,还有采黄金珠玉、治河、筑陵、为酒家佣保 [73] 等等。武帝筦盐铁以前,豪强大家冶铁煮盐,“大抵尽收放流人民” [74] 为之,这些人有一部分是雇佣身份。筦盐铁后,盐铁生产除用官奴婢外,还用徭役劳动。由于道远作剧,农民无法“践更”,不得不出钱“取庸代” [75] 。佣工月值,据《汉书•吴王濞传》注说是300钱 [76] 。官僚地主甚至凭借权力,雇工而不给佣值 [77] 。
在汉代社会里,雇佣劳动在社会生产中不占重要地位。佣工还要受种种人身束缚。庸和奴的称谓有时是混同的,表明庸工身份的低下 [78] 。汉昭帝始元四年(公元前83年)诏书里,有“比岁不登,民匮于食,流庸未尽还”之语,可见在剥削压迫稍见缓和,或年景稍佳之时,流庸是可以返回乡里的。
商人 西汉时期,商人势力蒸蒸日上。西汉继承秦代重本抑末政策,限制商人。但是,经商是剥削者方便的致富之道,正如当时俗语所说:“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 [79] 。所以商人都用各种手段逃避限制,抑商法令等于具文。晁错看到这种情况,向文帝说:“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 [80] 西汉前期,出现了许多大盐铁商,大贩运商,大子钱家。蜀卓氏在临邛,“即铁山鼓铸,运筹策,倾滇蜀之民,富至僮千人”。程郑在临邛,也以冶铁致富,“贾椎髻之民”。南阳孔氏“大鼓铸,规陂池”,致富数千金,多和诸侯王交接。曹邴氏以铁冶起家,“贳贷行贾遍郡国”,时人有“布衣有朐邴,人君有吴王”之语。山东刁间驱使奴隶,“逐鱼盐商贾之利”。洛阳师史专事贩运,“转毂以百数,贾郡国无所不至”。宣曲任氏在楚汉之战时从事粮食囤积居奇致巨富。子钱家无盐氏在七国之乱时以千金贷给从军东征的列侯封君,一岁获息十倍,富埒关中。许多贵族、官僚、大商人铸钱牟大利,邓通和吴王濞最有名,所铸的钱流通天下。汉武帝筦盐铁,实行平准均输,禁止私人和郡国铸钱,大商人多经营加工制造等大手工业,经营囤积和高利贷。
在西汉社会中,“以末致财”的大商人,虽然家资数千万乃至成万万,但仍须“用本守之”。这就是说,需要掠夺土地,成为大地主,才能守住产业。所以大商人无不规陂池,求田宅,“蹛财役贫”。另一方面,大地主、大官僚也多兼营商业,以图暴利。元帝时贡禹奏请“近臣自诸曹、侍中以上家,亡得私贩卖” [81] ,可见那时大官僚经营商业的普遍。
大商人兼并土地,加速了农民的破产流亡。他们还因其富厚,交往王侯,助长诸侯王的割据。因此国家和大商人的矛盾依然存在,终于导致汉武帝打击大商人的结果。
人数众多的小商人,有的列肆贩卖,有的负货求售,有的兼为小手工业者自制自销,有的以车僦载收取运费。他们多数由农民或城市贫民转化而来,同样受剥削压迫,同大商人大不相同。小商人无法突破抑商法令的限制,而国家的徭役征发,也往往首先轮到他们头上。秦汉的七科谪 [82] ,有四科是谪发商人或他们的子孙。
奴婢 奴婢有官奴婢和私奴婢,数量颇大。
官奴婢的来源,一为罪犯本人以及重罪犯的家属没官为奴;一为原来的私奴婢,通过国家向富人募取或作为罪犯财产没官等途径,转化为官奴婢;一为俘虏没官为奴。西、北边地诸苑养马的官奴婢有三万人。元帝时长安诸官奴婢游戏无事者,有十万人之多。官奴婢用于宫廷、官府服役,用于苑囿养狗马禽兽,也用于官府手工业、挽河漕、筑城等劳作。
私奴婢主要来自破产农民。他们有的是被迫自卖为奴,有的是被人掠卖为奴,有的是先卖为“赘子”,无力赎取而为奴 [83] 。官奴婢由统治者赏赐给私人,可转化为私奴婢。边境少数民族人民,有被统治者掠为奴婢者,例如来自西南夷中的“僰僮”。大官僚、大地主、大商人的奴婢成百成千。陈平以奴婢赠陆贾,数达100。市场出卖奴婢,通常是与牛马同栏。也有被卖的奴婢在市场上被饰以绣衣丝履,以图高价。奴婢价格,一万二万不等。经营奴婢买卖的大商人,每出卖100个奴婢,获利20万。汉代有不许任意杀奴以及杀奴必须报官的法令,也有因违令杀奴被罚的事例 [84] 。但在通常情况下,主人对奴婢有“颛杀之威” [85] ,奴婢生命实际上是没有保障的。
私奴婢除从事家内服役以外,也有许多被驱使从事农业、手工业生产或商业活动。季布为朱家奴,被用于田间劳动;张安世家僮七百,“皆有手技作事” [86] ;刁间的奴隶被驱迫运输商品。王褒所作《僮约》 [87] ,列举了奴隶服劳役的项目,包括家内杂役、种田种园圃、放牧、做工、捕鱼、造船、修屋乃至经商等等。
四 汉武帝时期统一的巩固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加强
汉武帝统治的50余年(公元前140—前87年),是西汉王朝的鼎盛时期,也是中华民族的一个蓬勃发展时期。在经济繁荣、府库充溢的基础上,汉武帝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改革了一些制度,以适应 统一国家的需要。
卷四二。《僮约》是一篇游戏文章,但所列奴隶服役项目,当符合西汉社会实际情况。
进一步削弱王国势力 汉武帝时期,诸侯王虽然不像以前那样强大难制,但是有的王国仍然“连城数十,地方千里” [88] ,威胁着西汉中央政权。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允许诸侯王推“私恩”把王国土地的一部分分给子弟为列侯,由皇帝制定这些侯国的名号,隶属于汉郡,地位与县相当。因此王国析为侯国,就是王国的缩小和朝廷直辖土地的扩大。推恩诏下后,王国纷请分邑子弟,于是诸王“支庶毕侯” [89] ,西汉王朝“不行黜陟而藩国自析” [90] 。武帝以后,王国辖地都不过数县,其地位相当于郡。这样,诸侯王强大难制的问题,就进一步解决了。
诸侯王问题解决后,全国还有列侯百余。汉制每年八月,举行饮酎大典,诸侯王和列侯献“酎金”助祭。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武帝以列侯酎金斤两成色不足为名,削夺106个列侯的爵位。其余列侯因各种原因而陆续失爵的,还有不少。
汉初贵族养士的风气很盛,强大的诸侯王都大量招致宾客游士,扈从左右,其中有文学之士,有儒生、方士,还有纵横论辩之士。诸侯王策划反汉时,宾客游士往往是他们的重要助手,所以武帝力加压制。淮南王安和衡山王赐被告谋反,武帝于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下令尽捕他们的宾客党羽,牵连致死的达数万人。接着,武帝颁布“左官律”和“附益法”,前者规定王国官为“左官”,以示歧视,后者限制士人与诸王交游。从此以后,“诸侯惟得衣食租税,不与政事” [91] ,其中支脉疏远的人,更是与一般富室无异了。
实行察举制度 建立太学 汉朝初年,2000石以上的大官僚可以送子弟到京师为郎,叫做“任子”;拥有资产十万钱(景帝时改为四万钱)而又非商人的人,也可以候选为郎,叫做“赀选” [92] 。郎是皇帝的侍从,掌“守门户,出充车骑” [93] ,可以补授别的官职。西汉初年,地主阶级子弟为郎,是他们出仕的一个重要阶梯。在这种选官制度下,“长吏多出于郎中、中郎、吏二千石子 弟,选郎吏又以富訾” [94] ,未必都能得人,所以难以适应日益加强的专制王朝的需要。惠帝以来,汉朝在各郡县推选“孝弟力田”,复免这些人的徭役,让他们“导率”乡人。文帝诏“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 [95] ,这种诏举多从现任官吏中选拔。无论选孝弟力田或举贤良等,都还没有成为正式的制度。
武帝初年,董仲舒在举贤良对策中,提出了“使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以给宿卫” [96] 的主张。这个主张包括岁贡和定员,对象有吏有民,在制度上比文帝时的诏举较为完备。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武帝“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97] 。从此以后,郡国岁举孝廉的察举制度就确立起来了。
察举制初行的头几年,郡国执行不力,有的郡不荐一人。所以武帝规定二千石“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 [98] ,用来督促察举制度的实行。
武帝以后,孝廉一科成为士大夫仕进的主要途径。被举的孝廉,多在郎署供职,由郎迁为尚书、侍中、侍御史,或外迁县令、长、丞、尉,再迁为刺史、太守。
武帝又令公卿郡国举茂才、贤良方正、文学等,从中拔擢了一些人才。不过这类察举属于特科性质,并不经常举行。武帝时还有上书拜官的办法,如田千秋上书言事称旨,数月即由郎超升为丞相。
武帝在长安城外,为太常博士的弟子兴建学校,名为太学,使他们在太学中随博士受业。博士弟子共50名,由“太常择民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 [99] 充当,入学后免除本人徭赋。还有跟博士“受业如弟子”的若干人,由郡县择人充当。这些人学成经考试后,按等第录用。武帝还令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官,初步建立了地方教育系统。太学和郡国学主要培养统治人民的官僚,在传播文化方面,也起了积极的作用。
实行察举制度和建立太学后,大官僚子嗣和大豪富垄断官位的局面有所改变,一般地主子弟入仕的门径比过去宽广了。在这种新的制度下,皇帝通过策问和考试,可以在较大的范围内按自己的意旨选择称职的官吏。这 对于网罗人才,加强专制皇权的统治,也具有重大的作用。
削弱丞相权力 西汉初年的官制,基本上沿秦之旧,没有大的改变。汉高祖以功臣为丞相,丞相位望甚隆,对皇帝敢于直言不讳,甚至敢于言所不当言。惠帝时曹参为丞相,无所事事,惠帝托参子曹密婉转进言,曹参竟向惠帝申述“陛下垂拱,参等守职” [100] 的道理,而不改变自己的态度。文帝幸臣邓通对丞相申徒嘉礼意怠慢,申徒嘉严斥邓通,还对文帝说:“陛下幸爱群臣,则富贵之,至于朝廷之礼,不可以不肃” [101] 。从这些事实中,可以看出皇帝与丞相之间,在权力分配上存在着一定的矛盾。
景帝时,高祖功臣死尽,陶青、刘舍等人以功臣子列侯继为丞相,丞相权力开始有所削弱。但是直至武帝时,皇帝与丞相在权力上的矛盾还有表现。丞相田蚡骄横,“荐人或起家至二千石,权移主上”,武帝甚至问他“君除吏尽未?吾亦欲除吏” [102] 。因此,继续削弱丞相权力仍然是加强皇权的一个迫切问题。元朔五年,武帝任命公孙弘为相,封平津侯。公孙弘起自“布衣”,在朝无所援接,只有唯唯诺诺,不敢稍违皇帝旨意。从此以后,功臣列侯子嗣独占相位的局面结束,丞相完全在皇帝的掌握之中,居职“充位”而已。
武帝从贤良文学或上书言事的人当中,先后拔用了严助、朱买臣、吾丘寿王、主父偃、严安等人,在他们的本职以外,另给侍中、给事中、常侍等加官,让他们出入禁省,随侍左右,顾问应对,参与大政。武帝曾经令严助等“与大臣辩论,中外相应以义理之文,大臣数诎” [103] 。为皇帝掌书札的尚书(少府属官),更是出纳章奏,操持机柄。武帝还参用宦官为中书,掌尚书之职。这些人日在皇帝左右,逐渐形成一个宫内决策的机构,称为“中朝”或“内朝”,与丞相为首的政务机关“外朝”相对应。皇帝依靠中朝,加强统治;中朝则恃皇帝之重,凌驾外朝。这样,专制制度就进一步加强了。
武帝寝疾时,用外戚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武帝死后,霍光又领尚书事。自此以后,大将军以及前后左右将军都成为掌握实权的“中朝”官,大将军领尚书事更是权倾内外,丞相虽还有很高的位望,但实际职权大大削弱了。
加强中央军力 秦和汉初,兵役制和徭役制结合在一起。制度规定:男 子在23—56岁的期间内,服兵役两年,一年在本郡为材官(步兵)、楼船(水军)或骑士,称为正卒;另一年或在京师为卫士,或在边郡为戍卒。此外,男子每年还要服徭役一月,称为更卒,或在本县,或在外地,叫做践更;不愿服役的可纳钱300(—说2000),使人代役,叫做过更。汉代兵徭制度由于资料错乱,还没有定说。
在地方,军事由郡尉或王国中尉主管,他们统领本地的正卒,进行军事训练。每年秋季,郡太守举行正卒的检阅,叫做都试。皇帝发郡国兵时,用铜虎符为验,无符不得发兵。
在京城,驻有南北二军。北军守京师,士卒多由三辅(京兆、冯翊、扶风)选调,由中尉率领;南军保卫皇宫,卫士多由三辅以外各郡国选调,由卫尉率领。南北军力都不甚大,南军卫士数目,西汉初年为两万人,武帝即位,减为万人。南北军以外,还有侍从皇帝的郎,由郎中令率领。
按照汉初的军事制度,军力分散于全国各地,都城内外,都无重兵。这样的军制,自然不能适应武帝时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要改变这种情况,首先必须建立一支可以由中央随时调遣的“长从”的而不是“番上”的军队。只有这样,才能起强干弱枝的作用,才能加强国家的镇压职能。
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武帝创建屯骑、步兵、越骑、长水、射声、虎贲、胡骑七校尉,常驻京师。七校尉兵都统于原有的中垒校尉,所以又合称八校尉。八校尉中每校兵力约为数百人至千余人。
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武帝设期门军;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设羽林军。期门约为千人,羽林700人,选三辅以及陇西、天水等六郡“良家子”充当,归郎中令掌管,以备宿卫。《汉书·地理志》说:“六郡良家子选给羽林、期门,以材力为官,名将多出焉。”可见期门、羽林在全国军事系统中地位的重要。武帝后来又取从军战死者的子孙养于羽林军中,加以军事训练,号称羽林孤儿,以加强宿卫力量。
八校尉和期门、羽林相继建立后,京师才有长从募士。宣帝神爵元年(公元前61年)发胡骑、越骑以及期门、羽林孤儿出击羌人,可见这支长从募士已经用于边境的战争了。
设置刺史 惠帝三年(公元前192年),相国曹参奏请派御史监三辅,部分地恢复了秦的御史监郡制度。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丞相遣史分刺各地,考察地方官,并督察监郡御史,时置时省。文帝还常常派特使巡行。
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武帝把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域,叫13州部,每州部设刺史一人。刺史每年八月巡视所部郡国,“省察治状,黜陟能 否,断治冤狱,以六条问事” [104] 。这六条详细规定了刺史监察的范围,其中一条是督察强宗豪右,五条是督察郡国守相。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武帝置司隶校尉。司隶校尉率官徒“捕巫蛊,督大奸猾”;后罢兵,察三辅(京兆、冯翊、扶风)、三河(河东、河内、河南)和弘农郡,职权同部刺史相似。刺史和司隶校尉的设立,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起了强干弱枝的显著作用。
刺史为六百石官(成帝改刺史为州牧,秩二千石),秩位不高,但出刺时代表中央,可以监察二千石和王国相。刺史除了“断治冤狱”以外,并不直接处理地方其他行政事务。所以刺史的设立得“小大相制,内外相维” [105] 之宜,比秦朝的御史监郡制度周密。
任酷吏,严刑法 随着封建制度的发展,地主阶级中出现了一些豪强,他们宗族强大,武断乡曲,既欺凌百姓,也破坏国家法度。济南瞷氏,颍川灌氏,都是西汉前期的豪强大族。
那个时期,还有一些人以游侠著名。游侠以义气侠行相标榜,振人于穷急,脱人于厄困,“权行州域,力折公侯” [106] 。朱家、剧孟、郭解都是汉初的著名游侠。有些游侠“作奸剽攻”,“睚眦杀人”,称霸一方;还有一些游侠,则被司马迁目为“盗跖居民间者” [107] 。游侠豪强同官府之间,除了上下依恃以统治人民的关系以外,显然还存在着某种矛盾。
为了打击游侠豪强,出现了酷吏。景帝时,郅都为济南守,“族灭瞷氏首恶,余皆股栗” [108] 。宁成为中尉,为政效法郅都,“宗室豪杰皆人人惴恐”。郅都、宁成是西汉最早的酷吏,他们的活动,是汉武帝打击游侠豪强的先声。
汉武帝除了“徙强宗大姓,不得族居” [109] 以外,还大批地任用酷吏,诛锄豪强。张汤为御史大夫,“排富商大贾,出告缗令,锄豪强并兼之家,舞文巧诋以辅法” [110] 。杜周为廷尉,“专以人主意旨为狱”,“诏狱逮至六七万人,吏所增加十有余万”。周阳由为郡守,“所爱者挠法活之,所憎者曲法灭之,所居郡必夷其豪”。像张汤、杜周、周阳由这样的内外官吏,当时比比皆是。他们的这些活动,对于抑压豪强的猖獗气焰,提高专制皇权,起了显著的作用。
但是酷吏同豪强、游侠并不是绝对对立的势力。酷吏宁成罢官回乡,“役使贫民数千家”,酷吏义纵少年时“攻剽为群盗”,这些人自身就是豪强或游侠。所以他们治郡的时候,也往往以“豪敢”为爪牙,对人民为非作歹。酷吏王温舒杀河内豪强,竟至株连千余家,流血十余里。
在诛锄豪强的同时,酷吏张汤、赵禹等人条定刑法,“缓深故之罪,急纵出之诛”。经过他们条定以后,律令增加到359章,大辟之罪409条1882事,死罪决事比(死罪判例)13472事。刑法的条定,虽然与诛锄豪强的需要有关,但更主要的还是为了镇压百姓。由于刑法繁密驳杂,郡国治狱时无法运用,常有罪同而论异的事情。加以官吏舞文弄法,罗织成狱,“所欲活则傅生议,所欲陷则予死比” [111] ,以此而冤死的人,不可胜数。《汉书·刑法志》说:“穷民犯法,酷吏击断,奸轨不胜。”《汉书·酷吏传》说:由于郡国守相多效法王温舒的残暴杀人行为,所以“吏民益轻犯法,盗贼滋起”。可见用酷吏和刑法来加强专制皇权,势必要激化社会矛盾。
统一货币 汉武帝连续发动了许多次对边境各族的战争,长期而激烈的战争消耗了大量的财富,文景时期留下来的府库积蓄亦都用尽。因此他募民入奴婢、入羊,又设武功爵出卖,力图筹措财货。元狩中,他打破商人不得为吏的禁令,任用大盐商东郭咸阳、大冶铁家孔仅为大农丞领盐铁事,任用洛阳贾人子桑弘羊主持计算。这些人凭借强大的专制政权,推行统一货币的措施,建立筦盐铁和均输、平准制度,企图扩大财政收入,抑制商人的活动,稳定农业生产和商品市场。
汉初以来,高祖所铸荚钱和文帝所铸四铢钱,质量都很低劣。文帝允许私铸,诸王、达官、豪商大量铸钱牟利,因此货币大小不一,轻重不同,严重影响了社会生产和交换,也不利于国家的统一。武帝颁行三铢钱,禁止私铸,规定“盗铸诸金钱,罪皆死” [112] 。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以五铢钱代替三铢钱,但是盗铸之风不减,“吏民之坐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天下大氐无虑皆铸金钱矣”。武帝又改行赤仄钱,仍然不能稳定币制。
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武帝取消郡国铸钱的权利,专令水衡都尉所属的钟官、辨铜、均输三官 [113] ,负责铸造新的五铢钱,名为三官钱。他还责成 各郡国把以前所铸的钱一律销毁,所得铜料输给三官。这次禁令很严格,新币质量又高,盗铸无利可图,所以币制得到较长期的稳定。货币的统一,没有强大的国家力量是不可能的;而货币统一以后,国家的经济力量得到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也获得一种经济上的保证。
筦盐铁和实行均输法、平准法 筦盐的办法,是在产盐区设立盐官,备置煮盐用的“牢盆”,募人煮盐,产品由官家收购发卖。筦铁的办法,是在产铁区设立铁官,经营采冶铸造,发卖铁器。西汉盐官有遍及28郡国的35处,铁官有遍及40郡国的48处。盐铁官统属于中央的大农。诸侯王国原来自置的盐铁官,也由大农所设盐铁官代替。盐铁官吏,多用过去的盐铁商人充任。
均输法是由大农在各地设均输官,把应由各地输京的物品,从出产处转运他处出卖,再在卖处收购其他物品,易地出卖,这样辗转交换,最后把关中所需的货物运达长安。均输法的推行,消除了郡国贡输“往来烦杂,物多苦恶,或不偿其费” [114] 的不合理现象,使大农诸官得以“尽笼天下之货物”,因而也充实了府库。
平准法是由大农在京师设平准官,接受均输货物,按长安市场价格涨落情况,贵则卖之,贱则买之,用以调剂供需,节制市场。
筦盐铁和实行均输、平准,使大农控制了盐铁生产和许多货物买卖,使富商大贾无所牟大利,也使物价不致暴涨暴落。同时,一部分商业利润归于国家,供给汉武帝巡狩、赏赐的挥霍和军事费用,因而“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
西汉以来,不但豪强大家从煮盐、冶铁、铸钱中获取大利,而且一些企图进行政治割据的人,也常常在深山穷泽中或海边上,聚众千百人从事盐铁铸钱,以积蓄经济力量和军事力量。景帝时吴王濞发动叛乱,就是得力于此。所以桑弘羊在论证筦盐铁和实行平准、均输的必要性时说:“山泽之财,均输之藏,所以御轻重而役诸侯也。”又说:“今意总一盐铁,非独为利入也,将以建本抑末,离朋党,禁淫侈,绝并兼之路也。” [115] 可见筦盐铁和实行均输、平准,还起着控制诸侯王和豪强大贾的政治作用。
西汉王朝经营盐铁和商业,也直接给人民带来了一些痛苦。例如官盐价昂味苦,农具质劣而不适用等等。以后一部分贤良、文学反对筦盐铁和平 准、均输制度,即以此作为他们的一个重要理由。这些制度也难于长期有效地实行下去。
算缗和告缗 除了统一货币、筦盐铁、实行平准、均输制度以外,汉武帝还采取了直接剥夺大商贾的措施,这就是算缗和告缗。
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武帝“初算缗钱”,规定商人及手工业者,无论有无市籍,其“贳贷卖买居邑贮积诸物”,都必须向政府申报,每2000钱纳税一算,即120钱;“诸作有租及铸”,每4000钱一算。轺车一乘一算,商人轺车加倍;船五丈以上一算。商人有产不报或报而不实,罚戍边一岁,没入资财。有市籍的商人及其家属,不许占有土地,违令者没收其土地和奴僮。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武帝下令“告缗”,鼓励告发,并规定以所没收违令商人资财的一半奖给告发人。武帝命杨可主持告缗,命杜周处理案件。在这次告缗中,政府“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算缗告缗以后,上林苑财物贮积充溢,府库得到充实,商人们受到一次沉重的打击。所以算缗、告缗的措施,也起了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作用。
汉武帝一方面对大商人采取限制、打击乃至剥夺的措施,一方面又允许一部分商人充当盐铁官,为政府服务。西汉统治者与大商人的矛盾缓和了。
五 边境各民族 西汉王朝同边境各族的关系
西汉以来,我国各民族之间,出现了比以前更为密切的政治、经济、文化交往,也发生过一些战争。汉王朝(主要是在汉武帝时期)对各族的战争,有的属于防御性质,起了维护安全、保障生产的作用;有的则是对少数民族的侵犯,造成了破坏。但是从总的后果看来,各民族之间的联系加强了,许多民族地区正式进入中国的版图,汉族的经济和文化,也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影响着周围各民族。西汉经济的繁荣和国家的统一,正是各族人民共同进步的结果。
越人 汉初以来,南方的越人在经济上有了显著的提高。武帝初年,淮南王刘安上书说:“越人欲为变,必先田余干(今江西余干县)界中,积食粮” [116] ,这是东瓯、闽越人农业有所发展的表现。南越经济的发展,比东瓯、 闽越还要明显。南越“多犀象玳瑁珠玑银铜果布之凑” [117] ,早已吸引了许多北方的商贾。除了吕后统治时期以外,中原和南越一直维持着关市贸易,铁农具和耕畜通过关市,源源不断地输入南越,促进了南越的农业生产。南越和西南地区也有经济联系。
武帝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闽越发兵围东瓯,东瓯求援于汉。汉武帝派严助发会稽郡兵浮海救东瓯,援兵未达,闽越已退走。东瓯人为了避免闽越的威胁,请求内徙,汉王朝把他们的一部分徙至江淮之间,他们从此成为西汉的编户齐民。
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闽越又攻南越边地,南越向汉廷告急,武帝派兵分由会稽、豫章两路攻闽越。闽越王郢之弟余善杀郢,汉退兵。汉封原闽越王无诸之孙繇君丑为越繇王,以后又封余善为东越王,封越人贵族多人为侯。
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东越攻入豫章。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冬,汉军数路攻入东越。越繇王和东越贵族杀余善,汉封越繇王和其他贵族为列侯,把越人徙处江、淮之间。江、淮之间的东瓯人和闽越人此后逐渐同汉人融合,留在原地的越人则分散在山岭中,与汉人来往较少。
汉朝和南越的关系,较为复杂。建元三年,严助率汉军解除了闽越对南越边邑的威胁;六年,严助又受命出师南越,南越王赵胡派太子赵婴齐宿卫长安。后来婴齐之子赵兴继为越王,按其生母太后摎氏(汉人)的意见,上书武帝,“请比内诸侯,三岁一朝,除边关” [118] 。南越丞相吕嘉代表越人贵族势力,反对赵兴和摎太后,并杀赵兴、太后以及汉使,立婴齐长子的越妻所生子建德为王。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路博德、杨仆等率汉军攻入南越,招纳越人,夺得番禺,俘吕嘉和赵建德,越人贵族很多人受汉封为列侯。南越的桂林监居翁,也谕告西瓯四十余万口,一起归汉。汉以南越、西瓯及其相邻之地立为儋耳、珠崖、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九郡。
广州市内发现南越王墓,墓主很可能是赵胡。出土器物甚多,其青铜器有汉式、楚式和南越式。墓制及其所反映的官制基本上同于西汉诸侯王制度。但是墓内人殉多至十余,又反映南越社会落后的一面。
匈奴 汉初以来,匈奴族的领袖冒顿单于以其“控弦之士”三十余万,东 败东胡,北服丁零,西逐大月氏,使“诸引弓之民,并为一家” [119] 。匈奴的统治区域东起朝鲜边界,横跨蒙古高原,向西与氐羌相接,向南伸延到河套以至于今晋北、陕北一带。冒顿把这一广大地区分为中、左、右三部,中部由冒顿自辖,与汉的代郡(今河北蔚县境)、云中郡(今内蒙古托克托境)相对;左部居东方,右部居西方,由左右屠耆王(左右贤王)分领。左右屠耆王之下有左右谷蠡王、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左右大当户、左右骨都侯等,各领一定的战骑和分地。单于的氏族挛鞮氏以及呼衍氏、兰氏、须卜氏,是匈奴中最显贵的几个氏族。
匈奴人以游牧为生,逐水草迁徙,但在某些地点也建有一些城堡,并有少量的农业生产。匈奴各部经济发展不平衡,有些部落已开始使用铁器,在一些匈奴墓葬中,有铁马具、铁武器和铁工具出土。匈奴的法律规定,“坐盗者没入其家”。匈奴人作战时,“得人以为奴婢”。匈奴贵族死时,“近幸臣妾从死者多至数十百人” [120] 。
元光二年(公元前133年),武帝命马邑人聂壹出塞,引诱匈奴进占马邑,而以汉军三十余万埋伏近旁,企图一举歼灭匈奴主力。单于引骑十万入塞,发觉汉的诱兵计划,中途退归。从此以后,匈奴屡次大规模进攻边郡,汉军也屡次发动反击和进攻。在这长期的战争中,影响较大的有汉攻匈奴的三次战役。
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匈奴入侵,汉遣卫青领兵从云中出击,北抵高阙,迂回至于陇西,夺回河套一带,解除了匈奴对长安的直接威胁。汉在那里设置朔方郡(治今内蒙古杭锦旗北),并重新修缮秦时所筑边塞。同年夏,汉王朝募民十万口徙于朔方。
汉得朔方后,匈奴连年入侵上谷、代郡、雁门、定襄、云中、上郡,汉军也在卫青指挥下数度出击。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武帝命霍去病将兵远征。霍去病自陇西出兵,过焉支山(今甘肃山丹县境),西入匈奴境内千余里,缴获匈奴休屠王的祭天金人。同年夏,霍去病由北地出击,逾居延海,南下祁连山,围歼匈奴。这次战役,沉重地打击了匈奴右部,匈奴浑邪王杀休屠王,率部四万余人归汉。汉分徙其众于西北边塞之外,因其故俗为五属国。后又迁徙关东贫民72万余口,充实陇西、北地、西河、上郡之地 [121] 。西 汉王朝又在浑邪王、休屠王故地陆续设立酒泉、武威、张掖、敦煌四郡。汉得河西四郡地,不但隔断了匈奴与羌人的联系,而且沟通了内地与西域的直接交通,这对西汉和匈奴势力的消长,发生了显著作用。河西水草肥美,匈奴失河西,经济受到很大损失。所以匈奴人唱道:“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 [122]
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卫青、霍去病带领十万骑,“私负从马凡十四万匹”,步兵及转运者数十万人,分别从定襄、代郡出发,向漠北穷追匈奴。卫青在漠北击败单于,单于率残部向西北溃走,汉兵北至 颜山赵信城而还。霍去病军出塞二千余里,与匈奴左部左屠耆王接战获胜,至狼居胥山,临瀚海而还。这次战役以后,匈奴主力向西北远徙,“漠南无王庭”。汉军占领了朔方以西至张掖、居延间的大片土地,保障了河西走廊的安全。这时,汉在“上郡、朔方、西河、河西开田官,斥塞卒六十万人戍田之” [123] ,逐渐开发这一地域。
经过这几次重大战役以后,匈奴力量大为衰竭,除了对西域诸国还有一定的控制作用以外,不能向东发展。百余年来,北方农业区域所受匈奴的威胁,到此基本解除了。汉军在这几次战役中,损失也很大。元封、太初以后至武帝之末,汉同匈奴虽然还发生过不少战事,但是这些战事的规模和影响都不如过去了。
西汉王朝战胜匈奴以后,北方边地出现了新的局面。边郡和内地之间,邮亭驿置相望于道,联系大为增强。大量的徙民和戍卒,在荒凉的原野上开辟耕地,种植谷、麦、糜、秫等作物。中原的生产工具、耕作技术、水利技术,通过屯田的兵民,在边郡传播开来。从令居(今甘肃永登境)西至敦煌,修起了屏蔽河西走廊的长城,敦煌以西至盐泽(罗布泊),也修建了亭燧。北方旧有的长城进行了大规模的修缮,今包头、呼和浩特附近的长城沿线,还设置了许多建有内城、外城的城堡。边塞的烽燧系统完全建立起来了,“自敦煌至辽东万一千五百余里,乘塞列燧” [124] ,吏卒众多。屯田区、城堡和烽燧,是西汉在北方边境的政治、军事据点,也是先进经济、先进文化的传播站,它们对于匈奴以及其他相邻各游牧民族社会的发展,有着一定的影响。
戍守张掖居延的汉军修障塞,开屯田,自汉武帝太初三年(公元前102 年)延续至东汉时。戍军遗存的简牍文书,迄今发现者达三万余枚,被称为居延汉简。今甘肃、新疆许多地点以及内地各省也有大量汉简出土。这些都是研究汉史的珍贵资料。
匈奴人向西远徙以后,部落贵族发生分裂,出现五单于并立的局面。宣帝甘露元年(公元前53年),呼韩邪单于归汉,引众南徙于阴山附近。竟宁元年(公元前33年),汉元帝以宫人王嫱(昭君)嫁给呼韩邪单于,恢复了和亲,结束了百余年来汉同匈奴之间的战争局面。近年在包头等地的汉末墓葬中,发现有“单于和亲”等文字的瓦当,正是这一时期汉、匈关系和洽的实证。
西域诸国 西汉以来,玉门关和阳关以西即今新疆,被称作西域 [125] 。西域境内以天山为界,分为南北二部,南部为塔里木盆地,北部为准噶尔盆地。西汉初年,西域共有36国,绝大多数分布在天山以南塔里木盆地南北边缘的绿洲上。楼兰(鄯善)以西,在塔里木盆地的南缘,有且末、于阗、莎车等国(南道诸国);在盆地的北缘,有焉耆、尉犁、龟兹、姑墨、疏勒等国(北道诸国)。这些国家多以城郭为中心,兼营农牧,有的还能自铸兵器,只有少数国家逐水草而居,粮食仰赖邻国供给。西域诸国语言不一,互不统属,由于自然条件的限制和其他原因,它们每国的人口一般只有几千人到两三万人;人口最多的龟兹,才达到八万人,最少的仅有几百人。
在盆地以西,葱岭以南,还有蒲犁、难兜等小国,有的城居,有的游牧,发展水平不一。
天山以北的准噶尔盆地,是一个游牧区域。盆地东部的天山缺口,由车师(姑师)控制着。西部的伊犁河流域,原来是塞种人居住的地方。汉文帝时,敦煌、祁连一带的月氏人被匈奴人逼迫,向西迁徙到这里,赶走了塞种人。后来,河西地区的乌孙人又向西迁徙,把月氏人赶走,占领了这块土地。乌孙人有12万户,63万口,“不田作种树,随畜逐水草,与匈奴同俗” [126] 。
西汉初年,匈奴的势力伸展到西域,征服了这些国家,置“僮仆都尉”于北道的焉耆、危须、尉犁之间,榨取西域的财富。匈奴在西域的统治非常暴虐,西域东北的蒲类,本来是一个大国,其王得罪匈奴单于,单于徙其民 6000余口,“内之匈奴右部阿恶地,因号曰阿恶国” [127] ,贫羸的蒲类人逃亡山谷间,才保存了蒲类的国号。匈奴对西域其他国家的生杀予夺,于此可见一斑。
自玉门关出西域,有两条主要的路径。一条经塔里木盆地东端的鄯善,沿昆仑山北麓西行至莎车,称为南道。南道西出葱岭至中亚的大月氏、安息。另一条经车师前王庭,沿天山南麓西行至疏勒,称为北道。北道西出葱岭,至中亚的大宛、康居、奄蔡。
与西域相邻的中亚诸国中,大宛户6万,口30万,有城郭屋室,属邑大小七十余城,农业和畜牧业都比较发达,产稻、麦、葡萄和良马。大宛西南是从河西迁来的大月氏。大月氏地处妫水(今阿姆河)以北,营游牧生活。原住妫水南的被大月氏所臣服的大夏人,“俗土著,有城屋,与大宛同俗”。大月氏以西的安息是一个强大的国家,“其属大小数百城,地方数千里”,“商贾车船行傍国”。在大宛以西,安息以北,今咸海以东的草原,则由游牧的康居人控制着。
汉武帝听说西迁的大月氏有报复匈奴之意,所以募使使大月氏,想联络他们夹攻匈奴。汉中人张骞以郎应募,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率众一百余人向西域进发。张骞在西行途中,被匈奴俘获,他保留汉节,居匈奴十余年,终于率众逃脱,西行数十日到达大宛。那时大月氏已自伊犁河流域迁到中亚,张骞乃经康居到达大月氏。大月氏在中亚“地肥饶,少寇,志安乐,又自以远,远汉,殊无报胡之心” [128] 。张骞不得要领,居岁余而还。他在归途经过羌中,又被匈奴俘获,扣留了一年多。元朔三年(公元前126年),张骞回到长安,元朔六年受封为博望侯。张骞出使西域,前后达十余年,历尽各种艰险。他的西行,传播了汉朝的情况,获得了大量前所未闻的西域资料 [129] ,所以司马迁把此行称为“凿空”。
张骞东归后,武帝即开始了广求西域道路的活动。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武帝遣使自巴蜀四道并出,指求身毒国(今印度),企图开辟一条经身毒到大夏的交通线,但是没有成功。第二年,汉军击破匈奴,取得了河西地带,从此,“自盐泽(今罗布泊)以东,空无匈奴,西域道可通”。
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张骞再度出使西域,目的是招引乌孙回河西故地,并与西域各国联系。张骞此行率将士300人,每人备马两匹,并带牛羊以万数,金币丝帛巨万。张骞到乌孙,未达目的,于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偕同乌孙使者数十人返抵长安。随后,被张骞派到大宛、康居、大夏等国的副使,也同这些国家报聘汉朝的使者一起,陆续来到长安。从此以后,汉同西域的交通频繁起来,汉王朝派到西域去的使臣,每年多的十几批,少的五六批;每批大的几百人,小的百余人。这些使者“皆贫人子,私县官赍物,欲贱市以私其利外国”,所以使者队伍实际上也是商队。
那时候,西域诸国仍在匈奴的控制中,西域东端的楼兰和姑师,受匈奴控制更加严密。汉使往还时,沿途需索饮水食物,也使楼兰、姑师等国应接不暇。所以楼兰、姑师人在匈奴的策动下,常常劫掠汉使,遮断道路。为了确保西域通道,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汉将王恢率轻骑击破楼兰,赵破奴率军数万击破姑师。元封六年(公元前105年),西汉以宗室女细君与乌孙王和亲,以“分匈奴西方之援国”。细君死,汉又以宗室女解忧和亲。细君与解忧先后在乌孙多所活动,巩固了汉与乌孙的联系,使乌孙成为箝制匈奴的重要力量。
为了打破匈奴对大宛的控制并获得大宛的汗血马,武帝于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派贰师将军李广利领军数万击大宛,无功而还。太初三年(公元前102年),李广利第二次西征,攻破了宛都外城,迫使大宛与汉军言和,汉军获得良马几十匹,中马以下牝牡三千多匹。此后,汉政府在轮台、渠犁等地各驻兵数百,进行屯垦,置使者校尉领护,这是西汉王朝在西域设置行政机构的开始。
以后,汉在车师一带还屡次与匈奴发生战争。宣帝时匈奴分裂,日逐王于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归汉,匈奴设在西域的“僮仆都尉由此罢,匈奴益弱,不得近西域”。汉乃在西域设立都护,都护治乌垒城,并护南道和北道各国,“督察乌孙、康居诸外国动静,有变以闻” [130] 。西域诸国与汉朝的臣属关系,至此完全确定。元帝初元元年(公元前48年)汉在车师地区设立戊、己校尉,管理屯田和防务。
元帝建昭三年(公元前36年),西域副校尉陈汤发西域各国兵远征康居,击杀了挟持西域各国并与归汉的呼韩邪单于为敌的郅支单于,匈奴的势力在西域消失,汉和西域的通道大为安全了。
西域道通以后,天山南北地区第一次与内地联为一体,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除此以外,中原同西域乃至更远地区之间,经济、文化联系日益密切。西域的葡萄、石榴、苜蓿、胡豆、胡麻、胡瓜、胡蒜、胡桃等植物,陆续向东土移植;西域的良马、橐驼、各种奇禽异兽以及名贵的毛织品,也都源源东来。以后,佛教和佛教艺术也经中亚传到西域,再向东土传播,对中国文化发生了很大的影响。中原地区则向西域输送大量的丝织品和金属工具,并把铸铁、凿井(包括井渠)的技术传到西域。这种频繁的经济、文化交流,促进了西域社会的进步,也丰富了中原汉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
羌 羌族是我国古老的民族之一,商周时已出现在我国历史上。羌人分布在西海(青海)附近,南抵蜀汉以西,西北接西域诸国。羌人有火葬习俗 [131] 。据《后汉书·西羌传》记载,战国初年,羌人无弋爰剑被秦人拘执为奴,后来逃回本族,被推为豪,爰剑和他的子孙,从此就成为羌人世袭的酋长。羌人原来以射猎为事,至爰剑时始营田畜牧。以后羌人人口逐渐增殖,分为很多部落,“不立君臣,无相长一,强则分种为酋豪,弱则为人附落” [132] 。
西汉初年,羌人臣服于匈奴。汉武帝击走匈奴后,在今甘肃永登县境筑令居塞,并在河西列置四郡,以隔绝羌人与匈奴的交通。羌人曾与匈奴连兵十余万攻令居塞,围枹罕(今甘肃临夏)。汉遣李息等率兵十万征服了羌人,并设护羌校尉统领。宣帝时,羌人与汉争夺湟水流域的牧地,汉将义渠安国斩羌豪,镇压羌人,羌人遂围攻金城郡。宣帝令赵充国等率兵六万,屯田湟中,相机进攻,取得了胜利,置金城属国以接纳归附的羌人。此后一部分羌人逐渐内徙,在金城、陇西一带与汉人杂居。王莽时在羌人地区设西海郡,徙汉人入居其中。
西南各族 西南地区,分布着许多语言、习俗不同的民族,汉朝时统称为西南夷。大体说来,贵州西部有夜郎、且兰,云南滇池区域有滇,洱海区域有巂、昆明,四川西南部有邛都,成都西南有徙、筰都,成都以北有冉 。甘肃南部的白马氐,当时也列在西南夷中。夜郎、滇、邛都等族人民结发为椎,从事农耕,有邑聚,有君长。儶、昆明等族人民编发,过着游牧生活,没有君长。氐和冉 有火葬习俗。
战国时期,楚将庄 领兵溯沅水西上略地。庄 经夜郎至滇,适值黔中 地为秦国所夺,庄 归路被截断,留滇为王,全军变服从滇俗。以后秦朝的势力达到西南夷中,在今宜宾至昭通一带开通“五尺道”,并在附近各地设置官吏。
西汉初年,西南地区与巴蜀等地维持着交换关系。汉人商贾从西南夷中运出筰马、髦牛和焚僮(奴隶)。巴蜀的铁器和其他商品也运入西南夷中,有的还经由夜郎浮胖柯江转贩到南越。建元末年,番阳令唐蒙在南越发现了蜀地出产的枸酱,探知从蜀经西南夷地区有路可以通达南越,因此他向武帝提出发夜郎兵浮江抄袭南越的建议。武帝派唐蒙领千人,携带缯帛食物,到夜郎进行活动。稍后,汉在巴蜀之南置犍为郡(治今四川宜宾),并发巴蜀卒修筑自僰道(在今四川宜宾)通向牂柯江的山路。武帝又命司马相如深入邛、筰、冉 ,在那里设置都尉和十余县,但不久就罢省了。
张骞在中亚的大夏时,曾发现邛竹杖和蜀布,据说来自身毒(印度),因而得知巴蜀与身毒可以交通。武帝根据这一情况,于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派使者自巴蜀四出,企图找到通身毒的道路,以便从那里通向西域。经过这些活动,汉和滇的道路打通了,汉对夜郎及其附近各族的控制加强了。但由于巂、昆明等族的阻拦,寻求身毒道路的目的则始终没有达到。
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汉发夜郎附近诸部兵攻南越,且兰君以此反汉,杀汉使者及犍为太守。第二年,汉兵从巴蜀南下,攻下且兰,设置牂柯郡(治今贵州黄平西)。汉又以邛都为越巂郡(治今四川西昌东南),筰都为沈黎郡(治今四川雅安南),冉 为汶山郡(治今四川茂县北),白马为武都郡(治今甘肃成县)。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武帝发兵临滇,降滇王,以其地为益州郡(治今云南晋宁)。
云南晋宁石寨山陆续发掘出的几十座滇人贵族墓葬中,除滇王金印以外,还有战国末至东汉初的大量古滇国遗物出土。战国末至西汉初的滇国青铜制品,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西汉中晚期的滇国器物,与贵州、广西出土的西汉器物相似,在种类与形制上部分地受到了汉文化的影响。到了西汉末至东汉初年,滇国遗物中纯汉式器物占据重要地位,这些汉式器物多数来自中原,有的则可能是本地的仿制品。
大量滇国青铜农具的出土,说明农业在滇人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同时,滇国器物上的图像,表明滇人牧养牛、马、猪、羊、犬,猎取鹿、虎、野猪,畜牧和狩猎经济都相当发达。青铜铸造是滇人最主要的手工业,铜器相当精美。铁制品数量不多,有些铁器实际上是铜铁合体。《后汉书·西南夷传》说:滇人之地“有盐池田渔之饶,金银畜产之富”,这与滇国遗物所表现 的滇人社会的经济情况大致相同。
滇国铜器上有许多反映奴隶和俘虏生活的铸像,如奴隶在主人监督下织布,以奴隶作牺牲,捕捉俘虏,俘虏被裸体悬挂等等。奴隶多编发或披发,同滇人奴隶主的椎髻不同,他们显然是从外族俘虏来的奴隶。滇人墓中殉葬物丰富精美,可以印证《后汉书·西南夷传》的记载:滇人奴隶主“性豪忲,居官者皆富及累世”。
乌桓 鲜卑 乌桓是东胡的一支,汉初以来,活动在西喇木伦河以北的乌桓山一带。乌桓人“俗善骑射,弋猎禽兽为事,随水草放牧,居无常处” [133] 。他们也经营农业,种植耐寒耐旱的穄和东墙。乌桓“男子能作弓矢鞍勒,锻金铁为兵器”,妇女能刺绣,善于编织毛织品。乌桓部落分散,邑落各有小帅,但还未出现世袭的酋长,凡“有勇健能理决斗讼者,推为大人”。血族复仇的风习,在乌桓社会中还很盛行。乌桓部落中自“大人以下各自畜牧营产,不相徭役”,还未出现明显的阶级分化。
西汉初年,乌桓为匈奴冒顿单于所破,力量孤弱,臣服于匈奴,每年向匈奴输牛马羊皮。过时不纳,要受到匈奴统治者的惩罚。武帝时霍去病率军击破匈奴左地后,把一部分乌桓徙于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今河北北部及辽宁南部),设护乌桓校尉监督他们,让他们替汉军侦察匈奴动静。昭帝以后乌桓渐强,常常骚扰汉幽州边郡,也常常攻击匈奴。
鲜卑也是东胡的一支,言语习俗与乌桓大致相同,但比乌桓落后。鲜卑自从被冒顿单于击破后,远徙辽东塞外,南与乌桓相邻,没有同西汉发生直接联系 [134] 。
六 社会矛盾的发展与王莽改制
汉武帝末年的农民暴动 西汉初年以来的社会经济发展过程,同时是愈来愈严重的土地兼并过程,是农民经过一个短暂的稳定时期以后重新走上流亡道路的过程。还在所谓“文景之治”的升平时期,就隐伏着深刻的社会矛盾。贾谊为此警告文帝说:“饥寒切于民之肌肤,欲其无为奸邪,不可得 也。国已屈矣,盗贼直须时耳!” [135] 贾谊笔下的“盗贼”,指的就是行将出现的农民暴动。
汉武帝统治时期,一方面社会经济发展到很高的水平,“非遇水旱,则民家给人足”;另一方面,豪党之徒兼并土地,“武断于乡曲”的现象,比以前更严重。官僚地主无不“众其奴婢,多其牛羊,广其田宅,博其产业,畜其积委” [136] ,交相压榨农民。武帝“外事四夷,内兴功利”,在完成了辉煌事业的同时,也耗尽了文、景以来府库的余财,加重了农民的困苦。贫困破产的农民,多沦为豪强地主的佃客、佣工,受地主的残酷剥削。农民卖妻鬻子,屡见不鲜。针对这种情形,董仲舒建议“限民名田以赡不足,塞并兼之路,盐铁皆归于民,去奴婢,除专杀之威,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 [137] 。这个建议的目的,在于从长远着眼来巩固汉朝的统治,即所谓“财不匮而上下相安” [138] 。但是它在一定程度上触及了大地主和政府的现实利益,所以无法实行。从此以后,农民的困苦更是有加无已。
武帝前期,东郡(治今河南濮阳)一带到处有农民暴动发生 [139] 。以后流民愈来愈多。元封四年(公元前107年),关东流民达到200万口,无户籍的40万。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以后,南阳、楚、齐、燕、赵之间,农民暴动不时发生,“南阳有梅免、百政,楚有段中、杜少,齐有徐勃,燕赵之间有坚卢、范主之属,大群至数千人” [140] 。关中也不安静,《盐铁论》说“关中暴徒保人阻险” [141] 。暴动农民建立名号,攻打城邑,夺取武库兵器,释放死罪囚徒,诛杀郡守、都尉。至于数百为群的农民,在乡里抢夺地主的粮食财物,更是不可胜数。汉武帝派官吏分区镇压,大肆屠杀,但是农民军散而复聚,据险反抗。汉武帝又作“沉命法”,规定太守以下官吏如果不能及时发觉并镇压暴动,罪至死。
在农民再接再厉的打击下,汉武帝感到专靠镇压无济于事,考虑过改变统治办法的问题。他曾对卫青说:“汉家庶事草创,加四夷侵陵中国,朕不变 更制度,后世无法,不出师征伐,天下不安。为此者不得不劳民。若后世又如朕所为,是袭亡秦之迹也” [142] 。他在征和四年断然罢逐为他求仙药而伤民糜费的方士,拒绝在轮台(今新疆轮台)屯田远戍,并且下诏自责,“深陈既往之悔”,申明“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修马复令(养马者得免徭役)以补缺,毋乏武备而已” [143] 。同时,他还命赵过推行代田法,改进农具,以示鼓励农业生产。这样,农民暴动暂时缓和了。
昭、宣时期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武帝死后,霍光辅佐昭帝,继续实行武帝晚年以来的“与民休息”政策,史载“流民稍还,田野益辟,颇有蓄积” [144] ,西汉统治相对稳定。
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御史大夫桑弘羊等与郡国所举贤良、文学六十余人辩论施政问题。贤良、文学力主罢盐铁、酒榷、均输官,示以节俭,并进而对于内外政策提出许许多多的主张。这就是有名的盐铁之议,桓宽《盐铁论》一书即是根据这次辩论写成的。贤良、文学之议对于“休养生息”政策的继续实行,显然起了促进作用;但是他们关于盐铁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多未被西汉政府采纳。始元六年七月,诏罢郡国榷酤和关内铁官,其余盐铁等政策,仍遵武帝之旧。
宣帝慎择刺史守相,平理刑狱。他继承昭帝的遗法,把都城和各郡国的苑囿、公田假给贫民耕种,减免田赋,降低盐价。这些政治经济措施,使社会矛盾继续得到缓和,农业生产开始上升。由于连年的丰稔,谷价下降到每石五钱,边远的金城、湟中地区,每石也不过八钱,这是西汉以来最低的谷价记录。过去,每年需要从关东漕运粮食600万斛,以供京师所需,宣帝五凤年间(公元前57—前54年)大司农从三辅、弘农、河东、上党、太原各郡籴粟运京,关东漕卒因此罢省半数以上。这是三辅、河东等地农业有了发展的具体说明。沿边许多地方这时都设立了常平仓,谷贱则籴,谷贵则粜,以调剂边地的需要。更值得注意的,是包括沿边的西河郡(郡治今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附近)以西共11郡以及二农都尉,都因屯田积蓄,有了可供大司农调发的钱谷。
官府手工业继续得到发展。齐三服官,蜀、广汉以及其他各郡工官,东西织室,生产规模都很庞大。铸钱和制造铁器等手工业呈现繁荣景象。所 以班固称赞宣帝时“技巧工匠器械,自元、成间鲜能及之” [145] 。
汉宣帝被后世的历史家称为“中兴之主”,刘向甚至还赞扬他“政教明,法令行,边境安,四夷清,单于款塞,天下殷富,百姓康乐,其治过于太宗(文帝)之时” [146] 。但这只是当时社会情况一个方面的夸饰之词。从另一方面看来,当时西汉统治集团积弊已深,豪强的发展和农民的流亡,都已无法遏止,所以社会矛盾外弛内张,实际上比文帝时要严重得多。胶东、渤海等地,农民进行暴动,早已发展到“攻官寺,篡囚徒,搜朝市,劫列侯” [147] 的程度,连宣帝自己也承认当时“民多贫,盗贼不止” [148] 。
西汉末年社会矛盾的尖锐化 元帝时,西汉社会更是险象丛生。农民在“乡部私求,不可胜供”的情形下,“虽赐之田,犹贱卖以贾,穷则起为盗贼” [149] 。元帝为了怀柔关东豪强,消除他们对西汉王朝的“动摇之心”,甚至把汉初以来迁徙关东豪强充实关中陵寝地区的制度也放弃了 [150] 。儒生京房曾问元帝:“陛下视今为治邪?”元帝莫可奈何地回答:“亦极乱耳,尚何道!” [151]
成帝时,西汉王朝走上了崩溃的道路。成帝“大兴徭役,重赋敛” [152] 。假民公田的事不再见于记载。这时,外戚王氏控制了西汉政权,帝舅王凤、王商、王音、王根兄弟四人和王凤弟王曼之子王莽相继为大司马大将军,王氏封侯者前后共达九人之多,朝廷中重要官吏和许多刺史郡守,都出于王氏的门下。外戚贪贿掠夺最为惊人。红阳侯王立在南郡占垦草田几百顷,连贫民开辟的熟田也在占夺之列。王立把这些土地高价卖给国家,得到的报偿超过时价一万万钱。外戚在元帝时势力还不很大,“资千万者少” [153] ;他们后来家财成亿,膏田满野,宅第拟于帝王,都是在成、哀的短期内暴敛的结果。其他官僚也依恃权势,大占良田,丞相张禹“多买田至四百顷,皆泾渭溉灌, 极膏腴上价,它财物称是” [154] 。哀帝宠臣董贤得赐田二千余顷,贤死后家财被斥卖,得钱竟达43万万之巨。
商人的势力,这时又大为抬头。成都罗裒,临淄姓伟,洛阳张长叔、薛子仲,长安和附近诸县的王君房、樊少翁、王孙大卿、樊嘉、挚网、如氏、苴氏,多是资财巨万的大商人。罗裒除了垄断巴蜀盐井之利以外,还往来长安、巴蜀之间,厚赂外戚王根、幸臣淳于长,“依其权力,赊贷郡国,人莫敢负” [155] 。
成帝即位不久,今山东、河南、四川等地相继爆发了农民和铁官徒的暴动。建始四年(公元前29年),有东郡茌平(今山东茌平)侯毋辟领导的暴动。阳朔三年(公元前22年),有颍川(郡治今河南禹州)铁官徒申屠圣等的暴动。鸿嘉三年(公元前18年),有广汉(郡治今四川梓潼)郑躬等的暴动 [156] 。永始三年(公元前14年),有尉氏(今河南尉氏)樊并 [157] 等和山阳(郡治今山东金乡)铁官徒苏令等的暴动。苏令领导的暴动经历19郡国 [158] ,诛杀长吏,夺取库兵,声势最大。
哀帝时,西汉王朝的危机更加严重。师丹建议限田、限奴婢,孔光、何武等人拟定了一个办法,规定诸王、列侯以至吏民占田以30顷为限;占奴婢则诸王最多不超过200人,列侯、公主100人,以下至吏民30人;商人不得占田,不得为吏。这个办法受到当权的外戚官僚反对,被搁置起来了。
在官府和地主的双重压迫下,农民“有七亡而无一得”,“有七死而无一生” [159] ,除了继续反抗以外,没有其他道路可走。哀帝在农民暴动的威胁下,采纳阴阳灾异论者的主张,企图用“再受命”的办法来解脱西汉统治的危机。因此他自己改称“陈圣刘太平皇帝”,改元“太初元将”。这种自欺欺人的易号改元,除了暴露西汉统治者绝望的心情以外,毫无其他意义。
王莽改制 当农民战争迫在眉睫,西汉王朝摇摇欲坠,“再受命”说风靡一时的时候,王莽继诸叔之后出任大司马大将军,辅政一年多。哀帝即位后,王莽失势。当丁、傅等外戚和其他达官贵人激烈反对限田之议时,太皇 太后王氏表示以“王氏田非冢茔,皆以赋贫民” [160] ,这实际上就是王莽对待当前社会危机所表示的笼络人心的态度。平帝时,王莽复任大司马,屡次捐钱献地,收揽民心。在政治上,他一方面排除异己,穷治与平帝外家卫氏有关的吕宽之狱,“连引郡国豪杰素非议己者” [161] ,死者以百数;另一方面,他又极力树立党羽,笼络儒生,让他们支持自己夺取政权的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各地上书颂扬王莽功德者,以及献祥瑞、呈符命者络绎于途,这些人都力图证明汉祚已尽,王莽当为天子。
平帝死,孺子婴立,王莽继续辅政,主持祭祀时称假皇帝,民臣谓之摄皇帝。汉宗室刘崇和东郡太守翟义相继起兵反对王莽,但都被他压平了。居摄三年(初始元年,公元8年),王莽自立为帝,改国号曰新。
西汉王朝结束了,但西汉社会遗留下来的社会矛盾仍然十分尖锐。王莽为了解决这个矛盾,陆续颁布法令,附会周礼,托古改制。
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王莽下诏,历数秦汉社会兼并之弊:“强者规田以千数,弱者曾无立锥之居;又置奴婢之市,与牛马同栏,制于民臣,颛断其命”。他针对这种情况,宣布:“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卖买。其男口不盈八而田过一井(九百亩)者,分余田予九族、邻里、乡党。故无田今当受田者如制度。敢有非井田圣制,无法惑众者,投诸四夷,以御魑魅。”
王莽颁布这个诏令的目的,并不是真正改变私人的土地所有权,也不是改变奴婢的社会地位,而只是冻结土地和奴婢的买卖 [162] ,以图缓和土地兼并和农民奴隶化的过程。在此以后,地主官僚继续买卖土地和奴婢,以此获罪的不可胜数,因此他们强烈反对这个诏令。始建国四年,王莽不得不取消这个诏令,“下诏诸食王田及私属,皆得卖买,勿拘以法” [163] 。这样,王莽解决当前最主要的社会矛盾的尝试,就完全失败了。
始建国二年(公元10年),王莽下诏实行五均六筦,企图以此节制商人 对农民的过度盘剥,制止高利贷者的猖獗活动,并且使国家获得经济利益。五均是在长安以及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等大都市设立五均司市师,管理市场。每季的中月,司市官评定本地物价,叫做市平。物价高过市平,司市官照市平出售;低于市平,则听民买卖;五谷布帛丝绵等生活必需品滞销时,由司市官按本价收买。民因祭祀或丧葬需钱,可向钱府借贷,不取利息;欲经营生业而缺乏本钱的,也可低利借贷。
六筦是由国家掌握盐、铁、酒、铸钱、五均赊贷等五项事业,不许私人经营;同时控制名山大泽,“诸采取名山大泽众物者税之”。六筦中除五均赊贷一项是平准法的新发展以外,其余五项都在汉武帝时实行过。王莽用来推行五均六筦的,多是一些大商贾,这也同武帝以贾人为盐铁官一样。但是武帝凭借国家的力量,能够基本上控制为国家服务的商人,而王莽则无力控制这些人。这些人“乘传求利,交错天下,因与郡县通奸,多张空簿,府藏不实,百姓愈病” [164] 。所以王莽实行五均六筦,同武帝实行同类措施,其结果也就各异了。
居摄二年(公元7年),王莽加铸错刀、契刀、大钱等三种钱币,规定错刀一值5000,契刀一值500,大钱一值50,与原有的五铢钱共为四品,同时流通。始建国元年,王莽废错刀、契刀与五铢钱,另作小钱,与大钱一值50者并行,并且颁令禁挟铜炭,以防盗铸。第二年,王莽改作金、银、龟、贝、钱、布,名曰宝货,凡五物(钱、布皆用铜,共为一物)、六名、二十八品。人民对王莽钱币毫无信任,都私用五铢钱,王莽又加严禁,以致“农商失业,食货俱废,民人至涕泣于市道。及坐卖买田宅、奴婢、铸钱,自诸侯、卿大夫至于庶民,抵罪者不可胜数”。王莽迫不得已暂废龟、贝等物,只行大、小钱,同时加重盗铸的禁令,“一家铸钱,五家坐之,没入为奴婢”。地皇元年(公元20年),王莽又尽废旧币,改行货布、货泉二品 [165] 。
王莽屡易货币,加速了人民的破产。他滥行五家连坐的盗铸法,实际上恢复了残酷的收孥相坐律。犯法的人没为官奴婢,“男子槛车,儿女子步,以铁锁琅当其颈,传诣钟官,以十万数。到者易其夫妇,愁苦死者十六七”。这项法令增加了汉末以来奴隶问题的严重性,使人民受苦最深,人民的愤恨也最大。
在政治制度方面,王莽也大事更张。他把中央和地方的官名、官制、郡县名和行政区划,都大大加以改变,屡易其名。他还恢复五等爵,滥加封赏。官吏俸禄无着,就用各种办法扰民。
王莽改制所引起的混乱愈来愈大,达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他为了挽回自己的威信,拯救自己的统治,一面玩弄符命的把戏,欺骗人民;一面虚张声势,发动对匈奴和东北、西南边境各族的不义战争。沉重的赋役征发,战争的骚扰,残酷的刑法,使农民完全丧失了生路。据官吏报告,人民“愁法禁烦苛,不得举手;力作所得,不足以给贡税;闭门自守,又坐邻伍铸钱挟铜。奸吏因以愁民,民穷悉起为盗贼”。严重的天灾也不断袭击农村,米价高达5000钱、万钱一石,甚至黄金一斤只能易豆五升。这种情况更促使农民暴动风起云涌。西汉宗室旧臣反对王莽的斗争也不断发生,而且逐渐与农民的斗争发生了联系。更始元年(公元23年),王莽的统治终于在农民战争的无情打击下彻底崩溃,王莽本人也成为西汉腐朽统治的替罪羊了。
七 推翻王莽政权的农民战争
绿林军 反对王莽政权的农民暴动,首先发生在北方边郡地区。王莽为了出击匈奴而进行的征发,在边郡比在内地更为严重。边境数十万驻军,不但仰给边民供应,而且还大肆骚扰,破坏人民的生产和生活。边民不堪其苦,有的流亡内地,为人奴婢;有的铤而走险,聚众反抗。始建国三年(公元11年),边民弃城郭流亡,随处暴动,并州、平州一带最为猛烈。天凤二年(公元15年),五原、代郡民举行暴动,“数千人为辈,转入旁郡” [166] 。
接着,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也相继出现了农民暴动。天凤四年(公元17年),临淮人瓜田仪在会稽长洲(今江苏苏州)举行暴动,出没于湖海之间;同年吕母在海曲(今山东日照)举行暴动,杀海曲县宰,入海坚持战斗。此起彼伏的暴动,预示大规模的农民战争即将来临。
天凤年间,荆州一带遇到连年的大饥荒,农民相率到野泽中掘草根为食。新市(今湖北京山境)人王匡、王凤替人家排难解纷,被推为首领。他们人数越聚越多,形成一支武装力量,不时攻击附近的乡聚。他们隐蔽在绿林山中(今湖北当阳镜),因此被称作绿林军。几个月后,绿林军发展到七八千人。但是那时他们还没有攻城略地的打算,只盼望年成好转,能够返回 田间。
地皇二年(公元21年),王莽的荆州牧发兵进攻绿林军,绿林军出山迎击获胜,部众增至数万人,战斗意志高涨起来。地皇三年(公元22年),绿林山中疾疫流行,绿林军出山,一支由王常、成丹等率领,西入南郡(治今湖北荆州),称下江兵;另一支由王匡、王凤、马武等率领,北上南阳,称新市兵。新市兵攻随县时,平林人陈牧、廖湛率众响应,于是绿林军中又增添了一支平林兵。西汉宗室刘玄,这时也投身于平林兵中。
南阳大地主刘 、刘秀兄弟也是西汉宗室,他们抱着“复高祖之业” [167] 的目的,联络附近各县地主豪强,并且把宗族、宾客组成一支七八千人的军队,称为舂陵军。舂陵军与王莽军接战不利,乃与向北折回的下江兵约定“合纵”。这时绿林军连败莽军,发展到十多万人。绿林军领袖为了扩大影响,拥立刘玄作皇帝,恢复汉的国号,以公元23年为更始元年。刘玄在西汉宗室中是没落的一员,他参加农民军较早,而且又无兵权。拥立宗室刘玄,这是农民受到刘汉正统思想影响的表现;但是立刘玄而不立野心勃勃的刘 ,又是绿林军领袖疏远刘 、刘秀的结果。
绿林建号以后,王莽发州郡兵42万,由王邑、王寻率领,阻击绿林军。三月,王莽军前锋近十万人,围绿林军于昆阳(今河南叶县)。绿林军八九千人,由王凤、王常率领,坚守昆阳,刘秀则轻骑突围出城,征集援兵。那时昆阳城外围兵数十重,列营百数,围兵“或为地道,冲 撞城,积弩乱发,矢下如雨,城中负户而汲” [168] 。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刘秀发郾、定陵营兵数千人援昆阳,王邑、王寻一战失败,王寻被杀。城中守军乘势出击,“中外合势,震呼动天地,莽兵大溃,走者相腾践,奔殪百余里间” [169] 。绿林军在这一战役中夺获军实辎重车甲珍宝,不可胜数。这就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昆阳之战。昆阳战后“海内豪杰翕然响应,皆杀其牧守,自称将军,用汉年号,以待〔更始〕诏命,旬日之间,遍于天下” [170] 。显然,这次战役对于绿林军入关和王莽覆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刘秀在昆阳之战中立了功绩,他们兄弟的势力逐渐凌驾农民军,因此新市、平林诸将劝更始帝把刘 杀了。接着,绿林军分兵两路进击王莽。一路 由王匡率领,攻克洛阳。更始帝在洛阳派遣刘秀到黄河以北去发展势力,刘秀北上后,就逐步脱离了农民军的控制。另外一路绿林军由申屠建、李松率领,西入武关。析县人邓晔起兵攻下武关,迎入绿林军,合兵直取长安,关中震动。这时长安发生暴动,王莽被杀,长安被绿林军迅速攻克。公元24年初,更始帝迁都长安。
进入长安的绿林军纪律严明,府库宫室一无所动,长安市里不改于旧。绿林军瓦解了一批关中的豪强武装,迅速平定三辅。但是不久以后,更始帝自己首先沉醉在腐化的宫廷生活中,地主儒生乘机大肆活动,绿林军内部离心离德的现象逐渐滋长起来了。
赤眉军 比绿林军举行暴动稍后,琅琊人樊崇等在莒县暴动。樊崇作战勇敢,附近各地农民军领袖逄安、徐宣、谢禄、杨音等都率部归附他。他们在泰山、北海一带进行斗争,击败田况所部莽军。参加这支队伍的都是为饥饿所迫的农民,他们同绿林军一样,起初并无攻城徇地的意图。他们因袭汉朝乡官和地方小吏称号,把各级首领分别称为三老、从事、卒史,彼此之间以巨人相呼。他们没有文书、旌旗、部曲、号令,口头相约:“杀人者死,伤人者偿创。” [171]
公元22年,王莽派太师王匡和更始将军廉丹,率军十多万,进攻这一支农民军。为了作战时与敌人相区别,农民军把眉毛涂红,因而获得赤眉军的称号。王匡、廉丹的军队残害百姓,十分横暴,百姓作歌道:“宁逢赤眉,不逢太师(王匡),太师尚可,更始(廉丹)杀我。” [172] 赤眉军在成昌(今山东东平)击败莽军,杀廉丹,势力大为扩展。当刘玄进入洛阳时,赤眉军也在中原活动,樊崇等二十多人还接受了刘玄的列侯封号。由于刘玄排斥赤眉,樊崇等人脱离刘玄,转战于今河南一带。
赤眉军虽然连战获胜,但是部众思归,军心有些涣散。赤眉领袖认为部众回乡必散,于是率领他们西攻长安。公元25年,赤眉军进至华阴,有众30万。赤眉领袖在地主和巫师怂恿下,在军中找到一个没落的西汉宗室、15岁的牛吏刘盆子作皇帝。接着,赤眉军进攻长安,推翻了刘玄的统治。
刘秀建立东汉王朝 赤眉入关时,刘秀也派兵向关中进发。在此之前,当刘秀于公元23年冬渡河北上时,黄河以北已有铜马、大肜、高湖、重连、铁胫、大枪、尤来、上江、青犊、五校、檀乡、五幡、五楼、富平、获索等部农民军。 他们各领部曲,“或以山川土地为名,或以军容强盛为号” [173] ,共有数百万人。除了农民军以外,各地豪强地主武装和王莽的残余势力也还不少。豪强地主在邯郸拥立诈称成帝之子的卜者王郎为帝,声势最大。刘秀依靠信都太守任光、昌成人刘植、宋子人耿纯等地主武装的支持,又得到上谷太守耿况、渔阳太守彭宠的援助,击败了王郎。更始帝派人立刘秀为萧王,并令他罢兵去长安。刘秀羽翼已成,力量强大,于是拒不受命,留在河北镇压农民军,并坐观关中的变化。他逐个吞灭了铜马、高湖、重连等部农民军,关中一带把他称作“铜马帝”。
公元25年6月,当赤眉军迫近长安时,刘秀在鄗(今河北柏乡)南即皇帝位(光武帝),沿用汉的国号,以这一年为建武元年。不久,刘秀定都洛阳,史称东汉。
同年九月,赤眉军入长安。长安附近的豪强地主隐匿粮食,武装抵制赤眉。赤眉军粮尽不支,又无法打破豪强地主的封锁,于是西走陇坂,企图获得出路。赤眉在那里受到割据势力隗嚣的阻挡和风雪的袭击,折返长安,引众东归。这时,刘秀的军队已经扼守洛阳以西地区,截断了赤眉东归道路。赤眉军奋勇力战,但终因粮尽力绌,于建武三年(公元27年)春战败。
轰轰烈烈的农民战争推翻了王莽政权。刘秀恢复了汉朝的统治后,除了继续镇压河北农民军余部以外,还致力于削平各地的割据势力,于建武五年(公元29年)统一了北方的主要地区。建武九年(公元33年),他平定了割据陇西的隗嚣,建武十二年(公元36年)平定了割据蜀地的公孙述,实现了全国的统一。
第三节 东汉时期豪强大族势力的扩张和
统一国家走向瓦解
一 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豪强势力的扩张
生产的发展 南方经济水平的显著提高 光武帝在国内统一战争中,利用农民战争造成的有利形势,于建武二年至十四年(公元26年一38年)连续六次颁布释放奴婢的诏令。诏令规定:凡属王莽以来吏民被没为奴婢 而不符合西汉法律的,青、徐、凉、益等割据区域吏民被略卖为奴的,吏民遭饥乱嫁妻卖子为奴而要求离去的,一律免为庶人;奴婢主人如果拘执不放,按西汉的“卖人法”和“略人法”治罪。建武十一年(公元35年),光武帝又连续颁令:杀奴婢的不·减罪;灸灼奴婢的按法律治罪,免被灸灼者为庶民;废除奴婢射伤人弃市律。西汉后期和王莽统治以来,“卖人法”和“略人法”已成具文,收孥相坐律得到恢复,奴隶问题的严重性增加了。光武帝的这些诏令,缓解了奴婢问题,也起了动摇青、徐、凉、益等州割据势力的作用。这对农民处境的改善,对社会经济的发展,都是有利的。
光武帝对于严重的土地兼并问题,没有也不可能提出解决办法。那时地主阶级仍然保有大量土地和依附农民,以光武帝为首的新的统治集团,也大肆搜括土地,洛阳地区和南阳地区尤为严重。但是在农民战争之后,腐败的政治有所刷新,农民“七死”、“七亡”的情况多少有了改变,东汉统治集团还能注重生产。由于这些原因,农业和手工业在东汉前期得以向前发展一步。
东汉时的农业生产比西汉时有了提高。北方出土的东汉铁农具 、锸、锄、镰、铧等,数量之多,大大超过西汉。犁的铁刃加宽,尖部角度缩小,较过去的犁铧坚固耐用,便于深耕。大型铧比较普遍,其他农具,一般也比过去宽大。东汉出土的曲柄锄和大镰,便于中耕、收获。回转不便的耦犁在某些地方已被比较轻便的一牛挽犁所代替。比较落后的淮河流域和边远地区,也在推广牛耕和铁铧犁。南方的一些地方还发展了蚕桑业。
黄河的修治,是促进东汉前期北方农业恢复和发展的一件大事。平帝时黄河决口,河水大量灌入汴渠,泛滥数十县。东汉初年,国家无力修治;河北的官僚地主为了使自己的田园免除河患,乐于以邻为壑,又力阻修治汴渠。因此黄河以南的兖、豫等地人民,受灾达60年之久。明帝时,以治水见长的王景和王吴,用堰流法修作浚仪渠。永平十二年(公元69年),王景与王吴又率卒几十万修治黄河、汴渠。王景、王吴在从荥阳东到千乘(今山东利津)海口的地段内勘察地势,开凿山阜,直截沟涧,疏决壅积;还在汴河堤上每十里立一水门,控制水流。他们用这个办法终于使河汴分流,消除了水患,使黄泛地区广大土地重新得到耕种。河工告成后,明帝还把“滨渠下田赋与贫人,无令豪右得固其利” [174] 。
关东地区以至于长江以南,陂池灌溉工程也陆续兴建起来。汝南太守 邓晨修复了鸿郤陂,以后鲍昱继续修整,用石闸蓄水,水量充足。南阳太守杜诗修治陂池,广拓土田。渔阳太守张堪在狐奴(今北京顺义境)引水溉田,开辟稻田八千多顷。章帝时,王景为庐江太守,修复芍陂(在今安徽寿县),境内得以丰稔。在芍陂旧址发现过一处东汉水利工程,可能就是王景修筑芍陂闸坝的遗存。这项工程采用夹草的泥土修筑闸坝,是我国水利技术史上的一项重要成就。江南的会稽郡在稍晚的时候修起了镜湖,周围筑塘三百多里,溉田九千多顷。巴蜀地区的东汉墓葬中,有许多池塘、水田的陶制模型出土,池塘和水田之间,连以渠道,这是巴蜀地区水利灌溉发达的实证。此外,各地兴复或修建的陂湖渠道还有不少。
最晚到两汉之际,我国出现了水碓,它在谷物加工方面的功效,比用足践碓高十倍,比杵臼高百倍 [175] 。东汉末年,出现了提水工具翻车、渴乌,翻车“设机车以引水”,渴乌“为曲筒以气引水” [176] 。
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的改进,使农产品的亩产量显著提高。据《东观汉记》记载,章帝时张禹在徐县开蒲阳旧陂,垦田四千余顷,得谷百万余斛,每亩产量在两三斛之间 [177] 。这比《汉书·食货志》所记西汉的亩产量高出一倍以上。史籍记载东汉户口数和垦田数都比西汉的最高数字略少 [178] ,这是由于东汉地主隐匿的土地和人口大大超过西汉,不能据以判断东汉农业水平。
东汉时期,手工业也同农业一样,比西汉时提高了。东汉铁器出土地点,建国以来陆续发现的达百余处,远比西汉为多。西汉时冶铁不发达的南方地区,也逐渐出现了冶铁和铁器制造业。桂阳郡的耒阳出铁,东汉初年,别郡的人常聚集在这里冶铸;卫飒任桂阳太守,“上起铁官,罢斥私铸,岁所增入五百余万” [179] 。今南京、杭州、绍兴、南昌等地,都有东汉铁器出土。这个时期,主要兵器全为铁制品,铜兵器出土极少。和铁农具一样,铁兵器外形也比西汉时期加大。铁制的生活日用品,在南北各地都有发现。这种种情况,都说明铁的总产量比过去大为增加了。
东汉初年,杜诗在产铁地南阳任太守,他推广水力鼓风用的水排,用力 少,见功多,是冶铁技术史上一项重大改革。
和帝时罢盐铁之禁,自此以后,大地主和大商贾又重新公开冶铁制器。据桓帝时曾任五原太守的崔寔说:“边民敢斗健士,皆自作私兵,不肯用官器” [180] 。可见那时连兵器也可以私造了。
炼铜和铜器制作,在长江以南的很多地方都很发达。广汉、蜀郡、会稽以及犍为属国的朱提县堂狼山 [181] 等地,都有兴盛的铜器制作业。广汉、蜀郡的官府作坊仍有一定规模,但是私人作坊所造铜器,数量更多些。朱提堂狼的铜洗,会稽的铜镜,历代出土都很多。此外蜀郡、广汉的漆器,北方各地品种繁多的精美丝织品,都在西汉的基础上继续提高。东汉末年,成都织锦开始发达起来。漆器生产也有发展,出土漆器数量很多。此外,出土的东汉画像砖表明,巴蜀人民此时已经利用火井煮盐。
东汉时期,北方的通都大邑,商业仍然发达。豪强富室操纵了大商业,他们“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 [182] 。他们还大放高利贷,“收税(利息)与封君比入” [183] 。这个时期,“天下百郡千县,市邑万数” [184] ,都卷进了商品流通范围。东汉政府铸币能力不够,五铢钱不能满足市场流通需要,所以缣帛谷物兼具货币职能。这也反映了自然经济成分的增长。官僚贵戚凭借权势,从事西域贸易和国外贸易。窦宪曾寄人钱80万,从西域市得杂罽十余张;又令人载杂彩700匹,白素300匹,以市月氏马、苏合香和毾 [185] 。
上述东汉经济情况中,值得注意的是南方经济水平的显著提高,这在农耕、蚕桑、水利、铜铁冶炼、铜器制造等方面都有表现。与此同时,南方人口也大量增加,扬州人口从西汉时的321万增加到东汉时的434万,荆州从374万增加到627万,益州从455万增加到724万 [186] 。南方人口增加,除了生 产水平提高和北人南移的原因以外,还由于南方各族人民大量成为东汉的编户。史籍表明今云南地区人口增加五倍之多,主要即东汉时“徼外蛮夷内附”的直接结果。丹阳、豫章、长沙、零陵等郡人口增长也非常快,这自然与越人、蛮人成为东汉编户有关。桓帝时抗徐“试守宣城长,悉移深林远蔽椎髻鸟语之人置于县下” [187] ,就是一例。南方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南方人口的增长,也是南方各民族社会进步的表现。
南方经济的发展,使东汉后期得以屡次调拨荆、扬各郡租米赈济中原灾民。明帝永平年间,东汉王朝发徒2000人,重开今宝鸡与汉中之间的褒斜道,并在沿途修建驿亭和桥阁 [188] ,便利了益州与中原的交通。据《华阳国志》记载,东汉时“府盈西南之货,朝多华岷之士” [189] ,可见益州经济在当时的重要。
光武帝对豪强地主武装的安抚和斗争 社会经济的发展,在西汉时期导致了豪强势力扩张的结果。刘秀本人就是南阳的大豪强,他靠着自己的地主武装,才得以扩大势力,最后抢得了皇帝的宝座。南阳、河北等地区响应刘秀的人,都是拥有宗族、宾客、子弟的豪强地主。河北的刘植、耿纯以私兵随刘秀,成为东汉开国勋臣,他们在病危时都指定子侄代统营众,不愿放弃私家武装。在农民军所至的地区,豪强地主多聚众自保,待机渔利,如刘秀母舅南阳樊宏作营堑以待刘秀;京兆第五伦聚宗族邻里依险阻固,抗拒赤眉;南阳族姓冯鲂“聚宾客,招豪杰,作营堑,以待所归” [190] 。这些豪强地主都先后归附刘秀,成为刘秀的有力支柱。
那时,也有许多拥有武装的豪强地主,称为兵长、渠帅,雄张乡土,抗拒政令。他们既不愿放弃自己的割据武装,归附刘秀,又无力建号自守,以与东汉统治集团公开抗衡。刘秀除了用武力削平一批之外,尽量采取安抚的手段对待他们,企图以官爵相诱,不战而使他们降服。建武二年(公元26年),冯异代邓禹取关中,刘秀告诫冯异说:“征伐非必略地屠城,要在平定安集之耳。” [191] 他还具体指明:“营堡降者遣其渠帅谒京师,散其小民令就农 桑,坏其营壁无使复聚。” [192] 冯异如令而行,“威行关中”。
但是在东汉建国以后的十余年中,兵长、渠帅的活动迄未停止。他们散在郡县,威福自行,权势胜过官府,“小民负县官不过身死,负兵家灭门殄世” [193] 。在光武帝的攻击下,这些兵长、渠帅更是“各生狐疑,党辈连接,岁月不解” [194] 。所以,尽管全国统一战争已经完成,地方豪强势力仍然很嚣张,东汉统治很不巩固。
针对这种情况,光武帝在建武十五年(公元39年)采取了一个新的措施。他下诏州郡检核垦田顷亩和户口年纪,名为度田。度田的目的,除为了掌握确实的名籍和垦田数目,以增加赋税收入外,更重要的是企图通过户口年纪的检核,以控制和解散豪强武装。但是州郡官吏畏惧豪强,不敢对他们推行度田,反而借度田之名蹂躏农民。光武帝以度田不实的罪名,处死了曾任汝南太守的大司徒欧阳歙、河南尹张伋以及其他郡守十余人。接着,“郡国大姓及兵长、群盗处处并起,攻劫在所,害杀长吏。郡县追讨,到则解散,去复屯结” [195] 。显然,这是大姓兵长对度田的抗拒。光武帝发兵威胁他们,把捕获的大姓兵长迁徙它郡,赋田授廪,割断他们与乡土的联系。经过这次斗争后,豪强武装转为隐蔽状态,割据形势相对缓和了。度田与按比户口的制度,在形式上也成为东汉的定制 [196] 。
度田虽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豪强势力并没有被根本削弱,土地兼并仍在继续发展,广大农民生活仍然很痛苦。在这种情形下,光武帝忧心忡忡,甚至不敢贸然举行封禅,他说:“即位三十年,百姓怨气满腹,吾谁欺,欺天乎!” [197]
明、章、和帝时,社会经济虽然向上发展,但农民弃业流亡,“裸行草食” [198] 的现象依然存在。明、章、和帝不得不屡下诏令,以苑囿地和郡国公田赋予贫民耕种。有时还要给予种粮,蠲免租赋,以缓和农民的不满。
大地主的田庄 豪强地主势力的基础,是他们的大田庄。光武母家南 阳樊氏“治田殖至三百顷,广起庐舍,高楼连阁,波陂灌注,竹木成林,六畜放牧,鱼赢梨果,檀枣桑麻,闭门成市,兵弩器械,赀至百万” [199] 。田庄除经营丝麻等手工业外,还用自产的木材制作各种器物,“其兴工造作,为无穷之功,巧不可言”。四川出土的一种画像砖,刻画着地主宅院外面的大片稻田、池塘、山林和盐井;山东滕县出土的画像石,则表现了地主田庄中冶铁的情景。这些资料,除了说明地主田庄经济力量的强大以外,还说明田庄经济达到了很高的自给自足程度。
东汉后期,崔寔著有《四民月令》 [200] 一书,是地主经营田庄的家历。从书中所记的种植时令看来,它主要是根据中原地区特别是洛阳一带的田庄情况写成的。《四民月令》的资料,说明地主田庄中种有许多种类的谷物、蔬果、竹木、药材和其他经济作物,饲养各种牲畜,还有养蚕、缫丝、织缣帛麻布、染色、制衣鞋、制药、酿酒、酿醋、作酱等手工业。田庄主为了盘剥农民,在各种产品的收获季节分别收购这些产品,而在农民需要种子、食物、绢布的季节把这些物品卖出去。地主甚至在四五月间天暖时购进农民御寒用的敝絮,十月天寒时卖出,从中取利。这些也就是上述樊氏田庄“闭门成市”的一部分具体内容。
田庄里被剥削的劳动者,是地主的宗族、亲戚和宾客,其中宗族占主要地位。每年腊月,地主选配人力,安排田事,让农民收拾农具,准备春耕。春冻一解,繁忙的农事正式开始,直到隆冬为止。农事稍闲的时候,农民还要为主人修理沟渎,葺治墙屋。田庄主人对依附农民榨取实物地租,这种地租在今存《四民月令》辑本中没有记载,但是按东汉初年马援在苑川役属宾客之例,是地主“与田户中分” [201] 。如果加上劳役部分,则地主对依附农民的剥削率就要更大了。
崔寔在他另一著作《政论》中,叙述了农民沦于依附地位的过程和他们的痛苦生活。他说:“下户踦 ,无所跱足,乃父子低首,奴事富人,躬帅妻孥,为之服役……历代为虏,犹不赡于衣食。生有终身之勤,死有暴骨之忧。岁小不登,流离沟壑,嫁妻卖子。” [202] 地主为了使依附农民不致逃亡,在一定的时节按不同的亲疏关系“振赡贫乏”,“存问九族”,“讲和好礼”,使残酷的 剥削关系蒙上一层宗族“恩纪”的伪装,以便更有力地束缚他们。在东汉时修成的《白虎通》一书中,更从意识形态上规定了宗族统治的秩序。
拥有大田庄的大族地主聚族而居,往往有族墓,重厚葬。族姓源流日益受到士大夫的重视,王符《潜夫论》和应劭《风俗通》都有关于姓氏的专篇。
《四民月令》所描绘的大田庄,在东汉是大量存在的。据仲长统的估计,东汉末年“百夫之豪,州以千计” [203] 。他还说这种“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 [204] 。从这个记载中,还可以看到豪强地主同时也是大商人,他们不但武断乡曲,也控制着城市中的经济生活。
《四民月令》的记载表明,大地主的田庄里,还拥有一支私家武装。每当二三月青黄不接或八九月寒冻将临时,地主就纠集一部分农民,在田庄里“警设守备”,“缮五兵,习战射”,准备镇压可能出现的农民暴动。出土的一些东汉楼阁、院宅模型,有武士持兵守卫,他们显然都是地主的私兵。还有一些东汉农夫俑和持盾武士俑,两者衣着完全一样,都佩带环首大刀,表现了依附农民和私兵身份的一致。
据《四民月令》看来,地主的私兵不是常设的,而是定期召集农民组成的,这与光武帝度田以前地主武装“岁月不解”的情况,自然有所不同。这种私兵是维持本地封建秩序的支柱,是实现国家镇压职能的补充力量 [205] ,这与度田以前地主武装公开割据反抗的情况也不一样。但是这种私兵在一定条件下又能转化为公开的割据武力,转化为统一国家的对立物。东汉末年豪强地主武装割据局面的骤现,其根源就在这里。
由于豪强地主势力的发展,东汉农民创造的物质财富,大部分不是作为赋税流入国库,而是作为地租为豪强地主所攫取。所以对于东汉王朝说来,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是像西汉那样表现为国家的强大和统一的巩固,而是表现为国家的贫弱和政治的不稳。
二 专制体制的完备和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
专制体制的完备 西汉后期社会矛盾和统治集团内部矛盾交织的历 史,使东汉统治者触目惊心。王莽代汉,绿林、赤眉暴动,都是东汉统治者的严重教训,他们力图使这种历史不致重演。同时,东汉统治者面对着豪强地主强大的势力,也力图加以控制,尽可能把它纳入东汉统治的轨道。在这种历史教训和现实要求交相作用之下,光武、明、章等帝都极力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完备起来,以此加强统治。
东汉初年,功臣众多,封侯者百余人,明帝时将其中功绩较大的28人画像于云台。列侯封地大者六县,超过汉高祖对功臣侯的封赏。但是在政治上,光武帝则一反汉高祖以功臣任丞相执政的办法,不给功臣实权实职,剥夺他们的兵柄。功臣除了任边将的以外,多在京城以列侯奉朝请,只有邓禹、李通、贾复等少数人,得与公卿参议大政。鉴于王莽代汉,光武帝不让外戚干预政事,不给他们尊贵地位。马援功勋虽大,但以身为外戚,甚至不得列入云台28将数中。明帝令外戚阴、邓等家互相纠察;梁松、窦穆虽尚公主,但是都由于请托郡县、干乱政事而受到屠戮。章帝后兄窦宪以贱价强买明帝女沁水公主园田,章帝甚至切责窦宪,还说“国家弃宪如孤雏腐鼠耳!” [206] 对于宗室诸王,光武帝申明旧制“阿附蕃王之法”,不让他们蓄养羽翼。建武二十八年(公元52年),光武帝命郡县收捕诸王宾客,牵连而死的以千数。明帝兄弟楚王英被告结交方士,作符瑞图谶,楚王被迫自杀。永平十四年(公元71年),明帝又穷治楚王之狱,被株连而致死徙的外戚、诸侯、豪强、官吏又以千计,系狱的还有数千人。
在中央政府中,号称三公的太尉、司徒、司空 [207] 只是名义上的首脑,实际权力在中朝的尚书台。光武帝曾裁并其他许多中朝官职,所以尚书台更能集中事权。尚书台设千石的尚书令和六百石的尚书仆射,令、仆以下有左右丞,掌“文书期会”等事,有六曹尚书 [208] 分掌庶政,每曹有尚书郎若干人。皇帝挑选亲信的大臣“录尚书事”,无异于自己直接指挥尚书台,所以尚书台专权用事,实际上就是专制皇权的加强。宫内许多官员西汉时例由士人充任或者参用士人,这时专由宦官充任,以便皇帝直接掌握。皇权的加强,相权的削弱,在东汉后期王朝衰败的条件下,导致了外戚宦官挟主专权的结果,这是东汉统治者始料所不及的。
在地方政权方面,光武帝裁并四百多县,这相当于西汉的县、邑、道、侯国数的1/4 [209] 。吏职减去了9/10,边塞的亭候吏卒也陆续罢省了。这些措施,主要是为了减少开支。地方政权中最重要的改革,是废除内郡的地方兵,裁撤郡都尉,并其职于太守;取消郡内每年征兵操练的都试,让地方兵吏一律归还民伍。废除地方兵后,国家军队常常招募农民或征发刑徒组成,指挥权完全集中在中央和皇帝之手。这样就有可能加强皇帝镇压叛乱、控制全国的力量,减少州郡豪强掌握本地军队的机会。不过终东汉之世,地方兵并未全废,有事的时候,仍常征发内郡地方兵,由太守或刺史率领作战。内郡的都尉也常复置。但是内郡地方兵由于没有都试,缺乏经常的训练,所以战斗力不如西汉的正卒、戍卒。同时刺史领兵之制,使刺史兼有一州军政大权,开东汉末年刺史割据之渐。这些结果,也是同东汉统治者加强专制集权的愿望背道而驰的。
光武帝深知儒学是统治者重要的精神武器,所以他特别提倡讲经论理,从儒生中选择统治人才。早在“宫室未饰,干戈未休”的建武五年(公元29年),光武帝就着手建立太学,设置博士,让他们各以“家法”传授诸经。明帝更是广召名儒,自居讲席,让诸儒执经问难。郡国学校也纷纷建立起来了 [210] 。除了通过学校培植统治人才以外,政府又用察举孝廉、征辟僚属以及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茂才、明经等科目,网罗地主士大夫的子弟做官。孝廉按郡内人口每20万人举一人为率,每岁选拔,是儒生仕进的主要阶梯。征辟由三公及郡守为之,被征辟的士大夫,往往由于“才高名重”而躐等升迁。光武帝对于隐居山林,不仕王莽的人,多方搜求,重礼征聘,表示他对名节的表彰,企图以此使“天下归心”。他以特礼相待隐居不仕的严光(严子陵),就是一个著名的例证。东汉王朝通过提倡经学,表彰名节,广开仕宦之路,收揽和培育了大量的统治人才,培养了重名节的社会风气,使它自己在豪强势力严重发展的时候,仍然得以维持统治。
外戚、宦官的黑暗统治 东汉王朝专制体制的加强,在一定的时间内起着稳定统治秩序的作用。但是和帝以后,当这个王朝趋于衰败时,它又起着相反的作用,促成了外戚、宦官的专权和他们之间的争斗。
和帝十岁即位,窦太后临朝。她以窦宪为侍中,内斡机密,出宣诰命。窦宪诸弟都居亲要之职,大批的窦氏党徒,都作了朝官或守令。窦宪还以“仁厚委随”的老臣邓彪为太傅录尚书事,以与自己呼应。窦氏的奴客缇骑,杀人越货,横行京师。和帝在深宫中与内外臣僚隔绝,可以依靠的只有贴身的宦官。永元四年(公元92年),他用宦官郑众掌握的一部分禁军,消灭了窦氏势力。郑众从此参预政事,并受封为鄛乡侯,这是宦官用权和封侯的开始。
安帝时,实际掌权的是邓太后和她的兄弟邓骘等人。这个期间,邓太后除了并用外戚、宦官以外,又起用名士杨震等,以图取得士大夫的支持。邓太后死,安帝与宦官李闰、江京等合谋,消灭了邓氏势力。此后李闰、江京等人大权在握,而皇后阎氏的兄弟阎显等人也居卿校之位,形成宦官、外戚共同专权的局面。
延光四年(125年),宦官孙程等19人,拥立11岁的济阴王为帝(汉顺帝),并且杀掉阎显。顺帝时,孙程等19人皆得封侯,宦官的权势大为增长。他们不但可以充任朝官,还可以养子袭爵。后来,顺帝也扶植外戚势力,相继拜后父梁商和商子冀为大将军。
顺帝死后,梁太后和梁冀先后选立冲、质、桓三帝。梁太后也任用宦官,还扩充太学,尽力争取官僚士大夫,但是根本大权还是掌握在梁冀手里。梁冀为大将军,“十日一入平尚书事”,专权近20年。他的宗亲姻戚充斥朝廷和郡县,官吏升迁,都得先向他谢恩,满足他的各种需索。他还“遣客出塞,交通外国,广求异物” [211] 。他又在洛阳周围强占土地,调发卒徒,兴建私人苑囿,绵延近千里。他擅立苛刻禁令,不许别人触动苑中一草一木,苑兔被人误杀,牵连处死的至十多人。他还占夺几千口良人作奴婢,名之曰“自卖人”。梁冀当政时期,对郡县的调发比过去增多十倍,人民大批地被榜掠割剥,死于箠楚之下。延熹二年(159年),梁皇后死,桓帝与宦官单超等人合谋消灭梁氏,连及公、卿、刺、守,死者数十人。梁冀被抄的家财达三十多万万钱,官府获得这笔巨大收入后,为了收揽人心,得以在这一年减收天下租税之半。
梁冀死后,宦官独揽政权,他们“手握王爵,口含天宪” [212] ,权势达于顶点。宦官的兄弟姻亲临州宰郡,杀人越货,与盗贼无异。宦官侯览前后夺人 宅舍竟达381所,夺人田地118顷。
和帝以来外戚、宦官交替专权,是东汉统治集团的内部矛盾在专制制度下的尖锐表现。专制制度的完备,使权力高度集中于皇帝之手,皇帝成为一切权力的化身,觊觎权力的人,都力图挟持皇帝。外戚由于接近皇帝,利用皇帝幼弱,易于掌握朝政;而宦官又因缘时会,取外戚的地位而代之。无论外戚或宦官当权,都力图拥立幼主,以便自己继续操纵。他们又都趁权力在手的时候排除异己,竭泽而渔。从士大夫看来,宦官是他们所不齿的微贱的暴发户,所以在外戚、宦官的争斗中,外戚较多地得到士大夫的支持。随着这种党争的愈演愈烈,东汉统治愈来愈腐朽,大规模农民暴动的条件也愈来愈成熟了。
官僚士大夫集团的形成 世家大族的出现 在宦官、外戚的反复争斗中,还有另一种政治力量在起作用,这就是官僚士大夫结成的政治集团。
东汉时期,士人通过察举、征辟出仕。郡国察举时,“率取年少能报恩者” [213] 这在明帝时已是如此。征辟的情形也是一样。被举、被辟的人,成为举主、府主的门生、故吏,门生、故吏为了利禄,不惜以君臣、父子之礼对待举主、府主,甚至“怀丈夫之容而袭婢妾之态,或奉货而行赂,以自固结” [214] 。举主、府主死后,门生、故吏服三年之丧。顺帝时,北海国相景某死,故吏服三年丧者凡87人 [215] 。秩位高于景某的官僚,其门生、故吏服丧者更不知有多少。大官僚与自己的门生、故吏结成集团,因而也增加了自己的政治力量。
东汉后期的士大夫中,出现了一些累世专攻一经的家族,他们的弟子动辄数百人甚至数千人。通过经学入仕,又形成了一些累世公卿的家族,例如世传欧阳《尚书》之学的弘农杨氏,自杨震以后,四世皆为三公;世传孟氏《易》学的汝南袁氏,自袁安以后,四世中居三公之位者多至五人。这些人都是最大的地主,他们由于世居高位,门生、故吏遍于天下,因而又是士大夫的领袖。所谓世家大族,就是在经济、政治、意识形态上具有这种种特征的家族。东汉时期选士唯“论族姓阀阅” [216] ,所以世家大族的子弟,在察举、征辟中照例得到优先。
世家大族是大地主中长期发展起来的一个特殊阶层。由于他们在政治、经济以及意识形态方面所具有的特殊地位,当政的外戚往往要同他们联结,甚至当政的宦官也不能不同他们周旋。世家大族在本州、本郡的势力,更具有垄断性质,太守莅郡,往往要辟本地的世家大族为掾属,委政于他们。宗资(南阳人)为汝南太守,委政于本郡的范滂,成瑨(弘农人)为南阳太守,委政于本郡的岑晊,因而当时出现了这样的歌谣:“汝南‘太守’范孟博(滂),南阳宗资主画诺;南阳‘太守’岑公孝(晊),弘农成瑨但坐啸。” [217] 操纵了本州本郡政治的世家大族,实际上统治了这些州郡。崔寔在《政论》中记有这样的歌谣:“州郡记,如霹雳,得诏书,但挂壁” [218] ,这表明地方势力的强大,已超过皇帝诏书的力量了。
清议和党锢 东汉后期,官僚士大夫中出现了一种品评人物的风气,称为“清议”。善于清议的人,被视为天下名士,他们对人物的褒贬,在很大的程度上左右乡闾舆论,因而影响到士大夫的仕途进退。郭泰就是这样一个“清谈闾阎” [219] 的名士,据谢承云:“泰之所名,人品乃定,先言后验,众皆服之。” [220] 汝南名士许劭与从兄许靖,“好共核论乡党人物,每月辄更其品题,故汝南俗有月旦评焉” [221] 。大官僚和世家大族为了操纵选举,进退人物,对于这种清议也大力提倡。在当时政治极端腐败的情况下,这种清议在士大夫中间,多少起着一些激浊扬清的作用。但是风气所至,士大夫相率让爵、推财、避聘、久丧,极力把自己伪装为具有孝义高行的人物,以博得清议的赞扬。许多求名不得的人,不惜“饰伪以邀誉,钓奇以惊俗。不食君禄,而争屠沽之利;不受小官,而规卿相之位” [222] 。
安帝、顺帝相继扩充太学,笼络儒生,顺帝时太学生多至三万余人。太学生一般都是出自地主阶级,同官僚士大夫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太学就成为清议的中心。太学生为安帝以来风起云涌的农民暴动所震动,深感东汉王朝有崩溃的危险。他们认为宦官外戚的黑暗统治是引起农民暴动、导致东汉王朝衰败的主要原因,所以力图通过清议,反对宦官外戚特别是当权的 宦官,挽救东汉统治。
在宦官外戚统治下,“州郡牧守承顺风旨,辟召选举,释贤取愚” [223] ,不附权贵的士人受到排斥。顺帝初年,河南尹田歆察举六名孝廉,当权的贵人勋戚交相请托,占据名额,名士入选的只有一人。桓帝以后,察举制度更为腐败,时人语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 [224] 在士大夫中,有一部分人“向盛避衰”,“交游趋富贵之门” [225] ,“妪 名势,抚拍豪强” [226] ,助长了宦官外戚的声势。这种情形,也使太学清议集中到攻击腐败的朝政和罪恶的权贵,而对敢于干犯权贵的人,大加赞扬。桓帝永兴元年(153年),冀州刺史朱穆奏劾贪污的守令,打击横行州郡的宦官党羽,被桓帝罚作左校(左校掌左工徒)。太学生刘陶等数千人诣阙上书,表示愿意“黥首系趾,代穆校作” [227] ,因此桓帝不得不赦免朱穆。延熹五年(162年),皇甫规得罪宦官,论输左校,太学生张凤等三百余人,跟大官僚一起诣阙陈诉,使皇甫规获得赦免。官僚、太学生的这些活动,对当政的宦官是一种巨大的压力。郡国学的诸生,也同太学清议呼应。
太学诸生,特别尊崇李膺、陈蕃、王畅等人,太学中流行着对他们的评语:“天下模楷李元礼(膺),不畏强御陈仲举(蕃),天下俊秀王叔茂(畅)” [228] 。
李膺的名望最高,士人与他交游,被誉为“登龙门”,可以身价十倍。李膺为司隶校尉时惩办不法宦官,“诸黄门、常侍皆鞠躬屏气,休沐不敢复出宫省” [229] 。延熹九年(166年),李膺杀术士张成,张成生前与宦官关系密切,所以他的弟子牢修诬告李膺“养太学游士,交结诸郡生徒,更相驰驱,共为部党,诽讪朝廷,疑乱风俗” [230] 。在宦官怂恿下,桓帝收系李膺,并下令郡国大捕“党人”,词语相及,共达二百多名。第二年,李膺及其他党人被赦归田里,禁锢终身。这就是有名的“党锢”事件。
党锢事件发生后,士大夫闻风而动。他们把那些不畏宦官势力,被认为正直的士大夫,分别加上三君、八俊、八顾、八及、八厨等美称,清议的浪潮更 为高涨。度辽将军皇甫规没有被当作名士列入党锢,甚至自陈与党人的关系,请求连坐。
灵帝建宁元年(168年),名士陈蕃为太傅,与大将军窦武(窦太后之父)共同执政。他们起用李膺和被禁锢的其他名士,并密谋诛杀宦官。宦官矫诏捕窦武等人,双方陈兵对阵,结果陈蕃、窦武皆死,他们的宗亲宾客姻属都被收杀,门生、故吏免官禁锢。建宁二年,曾经打击过宦官势力的张俭被诬告“共为部党,图危社稷”,受到追捕,党人横死狱中的共百余人,被牵连而死、徙、废禁的又达六七百人。熹平五年(176年),州郡受命禁锢党人的门生、故吏和父子兄弟。直到黄巾军的暴动发生后,党人才被赦免。
官僚士大夫和太学生的反宦官斗争,在当时具有一定的正义性,博得社会的同情,因此张俭在被追捕时,许多人破家相容,使他得以逃亡出塞。但是官僚士大夫和太学生的反宦官斗争,只是为了缓和社会矛盾,维护东汉王朝的正常统治秩序,从而维护自己的利益。所以这仍然是统治集团内部的斗争。当农民暴动不但没有因此偃旗息鼓,而且还发展到从根本上危及东汉统治的时候,被禁锢的党人就获得赦免,他们也就立刻同宦官联合,集中力量来镇压暴动的农民。官僚士大夫与世家大族息息相通,根深蒂固,总的说来力量比宦官强大。所以在农民暴动被镇压下去后,他们重整旗鼓,发动了对宦官的最后一击,终于彻底消灭了东汉宦官的势力。
三 边境各民族 东汉王朝同边境各族的关系
南匈奴 北匈奴 东汉初年,当光武帝刘秀进行国内统一战争时,匈奴的势力有所发展。建武二年(公元26年),渔阳太守彭宠反对刘秀,曾结匈奴为援。割据三水(今宁夏同心)的卢芳依附匈奴,在匈奴的支持下占据五原、朔方、云中、定襄、雁门等郡,同匈奴一起经常寇扰北边。光武帝也曾遣使与匈奴修好,但是没有取得结果,匈奴对北边的压力丝毫没有减轻。以后东汉派吴汉率军抗击匈奴,也经岁无功而返。统一战争结束后,卢芳于建武十四年(公元38年)逃入匈奴。东汉为了避免边境冲突,罢省定襄郡,徙其民于西河;徙雁门、代郡、上谷等郡吏民六万余口于居庸、常山以东。这样,匈奴左部就得以转居塞内。建武二十年(公元44年),匈奴一度进至上党、扶风、天水等郡,成为东汉王朝严重的威胁。
正在这时,匈奴人遇到连年的旱蝗,赤地数千里,人畜死耗很大。东面的乌桓乘机进击匈奴,迫使匈奴北徙。接着,匈奴贵族中又发生了争夺统治 权的内讧。建武二十四年(公元48年),匈奴日逐王比被南边八部拥立为南单于,他袭用其祖父呼韩邪单于的称号,请求内附,得到东汉的允许。从此以后,匈奴分裂为南北二部。
建武二十六年(公元50年),南单于入居云中(今内蒙古托克托),不久又转驻西河郡的美稷(今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附近),分屯部众于北边各郡,助汉守边。东汉王朝常以财物、粮食、布帛、牛羊等赠给南匈奴,供给之费,每年达一亿零九十余万钱。南匈奴同东汉和平相处,边境安宁,原来内徙的沿边八郡居民,也多陆续回归本郡。和帝初年,南匈奴领有三万四千户,二十三万多口,包括军队五万人。南匈奴人逐步转向定居和农耕生活,并且逐渐向东、向南迁徙。
北匈奴离汉边较远。他们控制着西域,常常侵扰河西和北方郡县,掳掠南匈奴人和汉人。东汉王朝为了避免这种侵扰,答应与北匈奴“合市”,一些南匈奴贵族因此对东汉发生怀疑,他们同北匈奴贵族暗中联络,准备共同反对东汉王朝。东汉王朝为了隔绝南、北匈奴的交通,设置度辽营,屯兵于五原曼柏(今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北部)。章帝时,北匈奴贵族驱牛马万余头,到武威与汉人“合市”,得到郡县的隆重款待和东汉王朝的馈赠。
北匈奴受到北面的丁零、东面的鲜卑、东南面的南匈奴夹攻,又受到西域许多国家的反击,势力薄弱,部众离散。东汉王朝为了保障河西四郡的安全,并相机恢复同西域的交通,于是利用这一时机,发动了对北匈奴的进攻。明帝永平十六年(公元73年),汉军四路出击:祭彤、吴棠出高阙塞,窦固、耿忠出酒泉塞,耿秉、秦彭出张掖居延塞,来苗、文穆出平城塞。窦固、耿忠的军队追击北匈奴至天山和蒲类海(今新疆巴里坤湖),夺得伊吾卢(今新疆哈密),在那里置宜禾都尉,留吏士屯田。和帝永元元年(公元89年),窦宪、耿秉率师出击北匈奴,北匈奴降者二十余万人。汉军出塞三千余里,直至燕然山,命班固刻石而还。
永元二年(公元90年),汉军复取伊吾;永元三年(公元91年),汉军出居延塞,围北单于于金微山,匈奴战败后离开了蒙古高原,向西远徙。从这时起,匈奴东面的鲜卑族逐步西进,占据了匈奴的故地。
西域诸国 班超在西域的活动 王莽时期,西域分割为55个小国,其中北道诸国,复受制于匈奴。莎车在塔里木盆地西端,当匈奴入西域时,莎车王康保护着受匈奴攻击的原西域都护吏士及其眷属千余人,并率领近傍诸国军队抵抗匈奴的侵犯。建武五年(公元29年),莎车王康“檄书河西,问 中国动静” [231] ,河西大将军窦融承制立康为“汉莎车建功怀德王西域大都尉”。建武十四年(公元38年),莎车王贤与鄯善王安遣使到汉,请派都护,光武帝没有力量,只好拒绝。此后匈奴遇到连年旱蝗,势力衰竭,莎车则逐渐骄横,攻掠近傍小国。在这种情势下,车师前王、鄯善、焉耆等18国,于建武二十一年(公元45年)遣王子入侍,再请汉派都护,光武帝仍然没有答应。莎车王贤见都护不出,于是攻破鄯善,杀龟兹王,兼并南道许多小国,重征贡赋。鄯善王警告东汉朝廷:如果再不置都护,只有臣服于匈奴。光武帝回答说:“如诸国力不从心,东西南北自在也。” [232] 这样,车师、鄯善、龟兹先后投降匈奴。此后,于阗攻灭莎车,势力增强,称雄南道,但不久也被匈奴控制了。
明帝时,东汉开始发动了进击匈奴的战争。永平十六年(公元73年),窦固、耿忠出酒泉塞,占领伊吾卢,设置宜禾都尉,进行屯田。伊吾卢是西域东部门户,“宜五谷桑麻蒲萄,其北又有柳中,皆膏腴之地”,所以是东汉与匈奴争夺西域的关键。永平十七年(公元74年),东汉恢复了西域都护,以陈睦充任,并以耿恭为戊校尉,关宠为己校尉,分驻车师后王部和前王部。
窦固占领伊吾后,派假司马班超率吏士36人,出使西域南道各国,争取他们断绝和匈奴的关系,同东汉一起抗拒匈奴。那时西域各国的一部分贵族,希望摆脱匈奴的野蛮统治,终止各国之间的纠纷,所以愿意帮助班超。也有一部分贵族受匈奴挟持,凭借匈奴势力,与班超为敌。班超就是在这种复杂的形势下进入南道诸国的。
班超先到鄯善。他夜率吏士烧匈奴使者营幕,杀匈奴使者,控制鄯善。接着班超西至于阗,迫使于阗王杀匈奴使者,归服汉朝。
永平十七年(公元74年)班超前往西域西端的疏勒。当时疏勒役属于匈奴,班超遣人间道驰入疏勒,废黜匈奴人所立的疏勒王,另立亲汉的疏勒贵族为王。
当班超在西域南道获得进展的时候,匈奴所控制的焉耆、龟兹等国,在永平十八年(公元75年)发兵攻击东汉都护,都护陈睦被杀。匈奴围困己校尉兵,杀校尉关宠;车师也发兵助匈奴,攻戊校尉耿恭。章帝建初元年(公元76年),耿秉率东汉援军败车师,击退匈奴,救出耿恭和残存的吏士二十余人。东汉无力固守车师,于是撤销都护和戊己校尉,召班超回国。建初二 年,东汉撤退伊吾屯田兵,西域门户重又被匈奴掌握。
南道诸国怕班超撤退后匈奴卷土重来,进行报复,都苦留班超,疏勒、于阗挽留班超最为恳切。在这种情况下,班超决心留驻西域。班超压服了疏勒一部分亲匈奴的势力,击平了姑墨,并且用东汉前后两次援兵千余人以及于阗等国兵,迫使匈奴在南道的属国莎车投降,又击败了龟兹援助莎车的军队,西域南道从此畅通。
和帝永元元年至三年(公元89—91年),东汉窦宪率军连破匈奴,匈奴主力向西远徙,西域的形势发生了有利于汉的变化。永元二年(公元90年),大月氏贵霜王朝发兵七万,逾葱岭入侵,企图建立对西域的统治。班超发西域各国兵,逼退了这次侵略。永元三年(公元91年),北道龟兹等国降于班超,汉以班超为西域都护,驻守龟兹,并复置戊、己校尉。永元六年(公元94年),焉耆等国归汉,北道完全打通,西域五十余国全部内属,班超以此受封为定远侯。
永元九年(公元97年),班超派甘英出使大秦,甘英达到条支国(今波斯湾北头),临海欲渡,为安息人所阻而还。这是中国使节远至波斯湾的最早记载。
班超在西域奋斗了30年,他运用各种方法,帮助西域人解除了匈奴贵族的束缚,使西域重新与内地联为一体,这在客观上是有利于西域各族和汉族人民的。永元十四年(102年)八月,班超回到洛阳,九月病卒。
班超东归以后,继任的都护任尚失和于西域诸国,受到诸国的攻击。接着陇西羌人与东汉发生战争,陇道断绝。安帝永初元年(107年),东汉派班超之子班勇率兵西出,迎接都护及屯田卒东归。西域交通中断后,残留于天山与阿尔泰山间的北匈奴,又乘机占领伊吾卢,寇掠河西,杀害出屯伊吾卢的敦煌长史索班。东汉朝廷经过激烈辩论后,于延光二年(123年)决定,派班勇为西域长史,出屯柳中。
班勇进驻西域后,陆续逐退了残余的匈奴势力,再一次打通了西域道路,保障了河西边塞。班勇自幼随父在西域成长,深悉西域道里、风土和政治情况。他编著的《西域记》一书,是范晔撰《后汉书·西域传》的重要根据。
桓帝以后,东汉无力控制西域,西域内部情况也混乱起来。但是西域长史和戊己校尉作为凉州刺史的属官,一直存在到灵帝末年。建安时凉州大乱,东汉与西域的交通断绝。
近几十年来,有不少关于东汉时期西域经济生活的考古资料出土。在罗布泊附近的古鄯善国、尼雅河流域的古精绝国以及沿丝绸之路的其他 各处遗址中,陆续发现许多东汉的精美丝织物、刺绣服物、铜镜、钱币。尼雅河流域还发现冶铁遗址、铁工具以及麦粒、青稞等农作物遗存。这许许多多的遗物,表明东汉时期中原与西域的经济联系相当密切,也表明西域地区物质生活大有进步。西域是中亚、南亚商人荟萃的地方,这一带出土的简牍中,有月氏人的名籍,有古窣利文、怯卢文、婆罗谜文的文书。塔里木盆地曾出土大量的压有汉文和怯卢文的钱币,年代约当东汉晚期。西域商人以及中亚、南亚商人沿着西域大道,向内地运来毛皮、毛织物、香料、珠玑和其他奢侈品,交换内地盛产的丝织物和铜铁器物。
乌桓 鲜卑 东北各族 东汉初年,乌桓常与匈奴联结,“朝发穹庐,暮至城郭” [233] ,骚扰北方沿边各郡。光武帝以币、帛招服乌桓,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封乌桓渠帅81人为侯王君长,让他们率领部众人居塞内,为东汉侦察匈奴、鲜卑的动静。东汉在上谷宁城(今河北宣化附近)复置护乌桓校尉,兼领鲜卑,并管理与乌桓、鲜卑互市事务。中平四年(187年),前中山太守张纯叛入乌桓,为各郡乌桓元帅,寇掠今河北、山东一带。稍后,乌桓王蹋顿强盛,河北地区的吏民为避豪强混战之祸,投奔乌桓的达十余万户。
东汉初年,鲜卑人常与乌桓、匈奴一起骚扰边郡。光武帝末年,许多鲜卑大人陆续率部归附东汉,东汉封他们为王侯,“青徐二州给钱岁二亿七千万为常” [234] 。东汉击走北匈奴后,鲜卑逐步向西发展,残留的北匈奴人十多万落,也自号鲜卑,与鲜卑人逐渐融合。从此以后,鲜卑趋于强盛。2世纪中叶,鲜卑部落大人檀石槐统一鲜卑诸部,立庭于弹汗山歠仇水上(今山西阳高北)。檀石槐“南抄缘边,北拒丁零,东却夫余,西击乌孙,尽据匈奴故地”。他把领地分为东、中、西三部,右北平(今冀东一带)以东为东部;以西至上谷(今河北怀来)为中部;再西至敦煌、乌孙为西部,各置大人主领,总属于檀石槐。鲜卑“兵利马疾,过于匈奴”,连年寇扰幽、并、凉三州边郡。光和年间(178—183年),檀石槐死,鲜卑分裂,力量渐衰。
在松花江流域,居住着以农业为主要生活的扶余人。扶余有宫室、城栅和监狱、刑罚,蓄养奴隶,盛行人殉。扶余东北今乌苏里江流域有挹娄人,受扶余贵族控制。挹娄人穴居于山林间,经济生活以农业为主,好养豕,阶级分化不明显。
扶余东南鸭绿江流域的山地,聚居着能歌善舞的高句丽人,是扶余人向 南发展的一支。据传说:朱蒙在忽本立高句丽国,后人迁都国内城,又迁丸都城(均在今吉林集安)。汉武帝时,以高句丽为县,属玄菟郡。高句丽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其社会中已出现了明显的阶级分化。
羌 东汉王朝同羌人的战争 王莽末年,羌人大量入居塞内,散布在金城等郡,与汉人杂处。他们“数为小吏黠人所见侵夺,穷恚无聊” [235] ,常常起而反抗。东汉王朝屡次派兵镇压羌人的反抗,并把一部分羌人迁徙于陇西、汉阳等郡及三辅地带。
安帝永初元年(107年),东汉撤回西域都护和西域田卒,并征发金城、陇西等郡羌人,前往掩护。羌人害怕远戍不还,行抵酒泉时纷纷逃散。东汉郡县发兵邀截,并捣毁沿途羌人庐落,羌人多惊走出塞,相聚反抗。他们久居郡县,没有武器,只是用竹木当戈矛,用木板当盾,屡次打败了东汉军队。北地、武都、上郡、西河等地羌人一时俱起,东攻赵、魏,南入益州,进击关中,截断陇道。各地的汉军和地主大修坞壁,企图节节阻拒,但羌人仍然所向无敌。永初五年(111年),一部分羌人进至河东、河内,迫近洛阳。东汉沿边诸郡纷纷把治所内徙,同时还割禾拆屋,强徙居民。被迫迁徙的人流离失所,随道死亡,有许多人同羌人合作,武装抗拒东汉的官吏。汉阳人杜琦、杜季贡、王信等联合羌人,起兵反对东汉统治,成为羌人队伍的首领。羌人的反抗斗争支持了12年,才被东汉统治者压服下去。在这次战争中,东汉所耗战费达240多亿钱,东汉王朝经过这次大震动,根基动摇,内地的农民暴动也此起彼伏地相继爆发了。
顺帝永和元年(136年)以后,凉州、并州和关中的羌人,又相继发动反抗斗争。这次战争延绵十年之久,东汉所耗军费又是80余亿钱。
桓帝延熹二年(159年)以后,各地羌人又相继对东汉进行了反抗斗争。东汉王朝用陇右、河西大姓皇甫规、张奂、段颍等人领兵作战。皇甫规、张奂主张“招抚”羌人,并且惩治羌人所怨恨的贪虐官吏,羌人先后归服的达20余万人。段颍残暴异常,羌人被他残杀的达数万人。
在羌人的反抗斗争中,羌人贵族分子和东汉军队同样烧杀抢掠,他们不但摧残了羌人,同时也使边郡汉人死徙流亡,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恶果。桓帝初年的童谣:“小麦青青大麦枯,谁当获者妇与姑,丈人何在西击胡。吏买马,君具车,请为诸君鼓咙胡。” [236] 由此可见,在长期的战争中,内地的男丁 征发已尽,经济受到很大的破坏。从此以后、农民暴动更为激烈,东汉王朝也日益走向崩溃。
南方各蛮族 在洞庭湖和湘江以西的山岭中,居住着古老的以犬为图腾的盘瓠蛮,又称武陵蛮,五溪蛮。他们很早以来就从事农耕,但是还没有“关梁符传租税之赋” [237] 。西汉向蛮人征收“ 布”,大口每岁一匹,小口二丈。东汉初年,武陵蛮强盛起来,攻击郡县。东汉在那里增置官吏,加强对蛮人的统治,因此蛮人反对东汉的斗争延绵不断,屡伏屡起。
在今鄂西、川东地区,居住着以虎为图腾的廪君蛮,又称巴蛮或巴郡南郡蛮。战国末年秦惠王并巴中后,以廪君蛮的巴氏为蛮夷君长,巴氏岁出少量赋钱,并且世以秦女为妻。廪君民户,则岁出“幏布”八丈二尺,鸡羽三十 。东汉时,廪君各部常常起兵,反抗东汉,东汉军队屡次强徙廪君部民,置于江夏郡(郡治今湖北新洲)界中,因此廪君蛮得以逐步向东发展。
四川嘉陵江流域的阆中一带,住有爱好歌舞的板楯蛮。相传板楯蛮应募射杀白虎,秦昭襄王与他们约定“顷田不租,十妻不算,伤人者论,杀人者得以倓钱赎死”,他们因此以射虎为事。楚汉之际,板楯蛮曾助汉高祖攻下关中,所以蛮中罗、朴、督、鄂、度、夕、龚七姓渠帅得以免除租赋,一般蛮户则每人岁纳“ 钱”40。西汉初年,板楣蛮的巴渝舞,已成为汉朝庙堂的一种歌舞。
东汉时期,板楣蛮经常被征发作战,屡著战功。但东汉王朝对待板楣人却是“仆役箠楚,过于奴虏”,板楣人“愁苦赋役,困罹酷刑”,以至常常邑落相聚,反抗东汉统治。直到中平五年(188年),他们还响应了巴郡黄巾的起义斗争。
在川西、川东、鄂西北和湘西等地,相继发现过许多独木舟葬具——船棺葬。战国时期的船棺葬,本地文化特点表现较多;秦汉之际的,则显著地受到中原文化的影响。从出土地域、出土铜器上的花纹等特点看来,船棺葬大概就是廪君蛮和板楯蛮祖先的墓葬。廪君蛮和板楣蛮同为巴人的裔族,文化类型相同。秦汉船棺葬中中原文化影响的显著和以后船棺葬的消失,说明廪君蛮和板楣蛮从西汉时起,正经历着与汉人融合的历史过程。
西南各族 东汉时期,西南地区除了夜郎、滇、雋、昆明、徙、邛都、筰都、冉 等族以外,还有哀牢及其他许多部落或民族,在那里开山辟土,放牧种谷。
哀牢人住在今云南澜沧江以东的哀牢山中,以龙为图腾,主要经营五谷蚕桑,生产精美的丝织物和麻织物。哀牢地区富有铜铁铅锡金银等矿藏,还出产各种珠宝和奇禽异兽。光武帝时期,一部分哀牢人和东汉联系,归附东汉。明帝永平十二年(公元69年),哀牢人内附的达五万余户,五十五万余口,东汉在澜沧江以西置永昌郡(治今云南保山)。从那时起,东汉通过哀牢地区,同滇西和缅甸境内的掸族,有了直接往来,发生了经济文化联系。
东汉时期,西南边徼以外的部落和民族,遣使贡献方物和请求内属的还有很多。明帝永平年间(公元58—75年),汶山以西的白狼、槃木、唐菆等百余部相率内附,人数很多,白狼王还作诗三章,纪念这一重大的历史事件,称作《白狼歌》。《白狼歌》词的汉字声读和意译,都保存在《后汉书·西南夷传》和注中,是研究西南民族历史和语言的宝贵资料。
四 东汉后期的社会矛盾和农民战争
东汉后期的社会矛盾 和帝、安帝以后,东汉统治集团趋于腐朽,豪强势力日益扩张,轮流当政的宦官外戚竞相压榨农民,农民处境日益恶劣。从这时起直到东汉末年,水旱虫蝗风雹连年不断地袭击农村,地震有时也成为一种严重灾害,牛疫更是特别流行。沉重的赋役和疠疫、饥馑严重地破坏了农村经济,逼使农民到处流亡。东汉王朝屡颁诏令,用赐爵的办法鼓励流民向郡县著籍,但这不过是画饼充饥,对流民毫无作用。流民数量越来越多,桓帝永兴元年(153年),竟达数十万户。地方官吏为了邀赏,常常隐瞒灾情,虚报户口和垦田数字,这又大大增加了农民的赋税负担,促使更多的农民逃亡异乡。
灵帝时,宦官支配朝政,政治腐败达于极点。灵帝开西邸公开卖官,二千石官2000万钱,四百石官400万钱,县令长按县土丰瘠各有定价,富者先入钱,贫者到官后加倍缴纳。公卿等官千万钱、500万钱不等。在豺狼当道的情形下,天灾有加无已,流民颠沛流离,正常的社会秩序几乎完全破坏了。
流亡的农民走投无路,到处暴动。早在安帝永初三年(109年),就有张伯路领导流民几千人,活动于沿海九郡。顺帝阳嘉元年(132年),章和领导流民在扬州六郡暴动,纵横四十九县。汉安元年(142年),广陵人张婴领导流民,在徐、扬一带举行暴动,时起时伏,前后达十余年之久。桓帝、灵帝时,从幽燕到岭南,从凉州到东海,到处都有流民暴动发生。流民暴动的规模也越来越大,从几百人、几千人扩展到几万人、十几万人。一些举行暴动的流 民队伍,还与羌人、蛮人反对东汉王朝的斗争相呼应。从安帝到灵帝的八十余年中,见于记载的农民暴动,大小合计将近百次,至于各处的所谓“春饥草窃之寇”、“穷厄寒冻之寇” [238] ,更是不可胜数。那时,农民中流传着一首豪迈的歌谣:“小民发如韭,翦复生;头如鸡,割复鸣。吏不必可畏,民不必可轻!” [239] 这首歌谣,生动地表现了东汉农民前赴后继地进行斗争的气概。
东汉时期,暴动农民首领或称将军、皇帝,或称“黄帝”、“黑帝”、“真人”。前者表示他们进行反抗斗争时,无须假托当权集团人物来发号施令;后者表示他们懂得利用宗教组织农民,以与东汉王朝抗衡。
分散的农民暴动,虽然在东汉军队和豪强武装的镇压下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了,但是继起的暴动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终于形成了全国性的农民起义。
黄巾军 灵帝时,道教的一支——太平道,在流民中广泛地传布开来。巨鹿人张角是太平道的首领。张角称“大贤良师”,为徒众符咒治病,并派遣弟子分赴四方传道,得到农民的信任,“天下襁负归之” [240] 。张角还和洛阳的一部分宦官联系,利用他们作为内应,据说张角自己还曾“窥人京师,觇视朝政” [241] 。
张角的活动,引起了东汉统治集团的注目。东汉王朝屡下“赦令”,企图以此瓦解流民群。但是流民群在张角的领导下,仍然日益壮大。东汉王朝的阴谋失败,又准备令州郡用武力大肆“捕讨”。司徒杨赐深恐单纯的镇压会加速大规模农民起义的发生,因此主张“切敕刺史二千石简别流人,各护归本郡,以孤弱其党,然后诛其渠帅” [242] 。稍后,侍御史刘陶等人建言,要求汉朝下诏“重募角等,赏以国土,有敢回避,与之同罪” [243] 。东汉统治者所有这些对策,都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
张角的道徒,发展到几十万,遍布在青、徐、幽、冀、荆、扬、兖、豫八州。张角部署道徒为36方 [244] ,大方万余人,小方六七千人,各立首领,由他统一 指挥;并传播“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 [245] ,向人民宣告东汉崩溃在即,新的朝代将要代起。太平道徒广为散布“黄天泰平”的口号,并在各处府署门上用白土涂写“甲子”字样。经过这些酝酿和部署以后,大规模农民起义的形势,在城乡各地完全成熟了。
中平元年(184年,甲子年)初,大方马元义调发荆、扬等地徒众数万人向邺城集中,又与洛阳的道徒相约,在三月初五日同时举行暴动。但是,在这个紧要关头,暴动计划泄露,东汉王朝捕杀马元义,诛杀洛阳“宫省直卫”和百姓千余人,并令冀州逐捕张角。张角得知计划泄露,立即通知36方提前起事。中平元年二月,以黄巾为标志的农民军,在7州28郡同时俱起,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组织、准备比较严密的农民起义,就这样爆发了。
势力强大的黄巾军,有如下几个部分:波才领导的颍川黄巾;张曼成、赵弘、韩忠、孙夏等人相继领导的南阳黄巾;彭脱等人领导的汝南、陈国黄巾;卜已领导的东郡黄巾;张角、张宝、张梁兄弟领导的巨鹿黄巾;戴风等人领导的扬州黄巾;今北京地区的广阳黄巾,等等。黄巾人众极多,声势浩大,被称为“蚁贼”。南阳黄巾杀太守褚贡,汝南黄巾败太守赵谦,广阳黄巾杀幽州刺史郭勋和太守刘卫。巨鹿附近的农民也俘虏安平王刘续和甘陵王刘忠,响应黄巾。黄巾军“所在燔烧官府,劫略聚邑,州郡失据,长吏多逃亡;旬日之间,天下响应,京师震动”。同年七月,汉中爆发了五斗米道首领巴郡人张修领导的农民暴动,被称为“米贼”。此外,湟中义从胡(小月氏)和羌人,也在陇西、金城诸郡起兵,反对东汉统治。
黄巾军一开始就威胁着东汉的都城,东汉王朝首先力图加强洛阳的防守力量。外戚何进受命为大将军,将兵屯守洛阳都亭,部署守备。洛阳附近增设了八关都尉。为了统一统治集团内部的力量,防止一部分士大夫与黄巾合谋,东汉王朝宣布赦免党人,解除禁锢。东汉统治者还诏敕州郡修理守备,简练器械,并“远征三边殊俗之兵” [246] ,对各部黄巾先后发动进攻。
皇甫嵩、朱俊率军四万,进攻颍川波才的黄巾。波才打败了朱俊军,并在长社把皇甫嵩军围住,皇甫嵩全军恐慌。波才缺乏经验,依草结营,在汉军火攻下受到挫折,又被皇甫嵩、朱俊军与曹操的援军追击于阳翟,陷于失 败。汉军接着向东进攻,击败了汝南、陈国黄巾。皇甫嵩又北上东郡,东郡黄巾领袖卜已被俘。
南阳黄巾领袖张曼成战死后,赵弘率十余万众继起,据守宛城。朱俊军转击南阳,围宛城三月不下,战斗非常激烈,赵弘、韩忠相继战死。十一月宛城陷落,这支黄巾军也失败了。
巨鹿黄巾领袖张角称天公将军,弟张宝、张梁分别称地公将军、人公将军,号召力很大,是黄巾的主力。东汉先后以涿郡大姓卢植和率领羌胡军队的董卓进击张角。张角坚守广宗(今河北威县)。八月,东汉以皇甫嵩代董卓进攻巨鹿黄巾。那时张角病死,部众由张梁统率,“梁众精勇,嵩不能尅”。十月,汉军偷袭张梁军营,张梁阵亡;又攻张宝于下曲阳(今河北晋州),张宝败死。东汉统治者对起义农民展开了血腥的报复,他们对张角剖棺戮尸,又大量屠杀农民,在下曲阳积尸封土,筑为京观。
黄巾起义发生以后,黄河以北农民纷纷保据山谷,自立名号,反对东汉统治。他们是博陵张牛角(青牛角)、常山褚飞燕(张燕)以及黄龙、左校、郭大贤、于氐根、张白骑、刘石、左髭丈八、平汉、大洪、司隶、缘城、雷公、浮云、白雀、杨凤、于毒、五鹿、李大目、白绕、眭固、苦蝤等部,大者二三万,小者六七千。张燕联络太行山东西各郡农民军,众至百万,号黑山军,势力最为强大。中平五年(188年),各地农民又相继以黄巾为号,起兵于西河、汝南、青徐、益州等地区,江南地区也屡见黄巾军活动。
黄巾起义发生在地方割据倾向迅速发展的时代,豪强地主拥有强大的武装,这种地主武装同官军联合,处处阻截和镇压农民军,迫使农民军不能大规模集中力量发动进攻。所以黄巾军虽然坚守过一些据点,但是终于不能摧毁敌方的主力军。起义高潮过去以后,黄巾余部和黑山军各部更是缺乏攻击力量,只能各守一方,待机而动,以至于在四面八方的敌军夹攻中相继失败。
这场农民战争瓦解了东汉王朝。极端黑暗腐败的宦官、外戚集团,失去东汉王朝的凭借,经过短暂的反复,不久以后陆续从历史上消失了。
第四节 秦汉时期的文化
一 学术思想和宗教
从提倡黄老到独尊儒术 秦始皇统一六国,接着又统一文字,这使文化 学术的发展获得了有利的条件。但是不到十年,秦始皇颁令焚书,禁绝私学,文化学术又受到严重的摧残。以后,项羽入咸阳,焚秦宫室,博士官典藏的图书也荡然无存。
秦朝置博士官,多至70员,诸子百家,包括儒家在内,都可以立为博士。博士掌通古今,备顾问,议礼议政,并教授弟子。焚书坑儒事件发生后,博士、诸生受到打击,官府之学衰微。有些博士后来投奔陈胜,参加了反秦活动。
西汉初年,汉高祖继续实行秦代挟书之律 [247] ,蔑视儒学和儒生。在这种情况下,儒家学术源流几乎完全断绝,“独有一叔孙通略定礼仪,天下唯有易卜,未有它书” [248] 。博士制度在汉初依然存在,高祖曾以叔孙通为博士,文帝曾以申公、韩婴、公孙臣等人为博士,但是这些博士人数不多,不过具官待问而已,不受当世的重视,在传授文化方面也没有起多大的作用。
在学术思想发展的低潮中,道家的黄老无为思想为汉初统治者所提倡,占据支配地位。道家“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 [249] ,所以它适应农民战争后的政治形势,适合恢复生产、稳定社会秩序的需要。道家虽有可考的传授源流 [250] ,但是“所言道者传之其人,世无师说” [251] ,学术内容可以在很大的程度上随时损益,使之切合当时统治者的具体要求。惠帝初年,胶西盖公好黄老言,应齐丞相曹参之聘,仕于齐国,为当时黄老之宗。盖公对曹参“为言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 [252] ,就是直接陈述了汉初统治者迫切需要的“安集百姓”的办法。所以汉初统治者把黄老之言当作“君人南面之术” [253] 加以利用,而各种不同流派的思想家也都乐于称说黄老之言。
西汉初年代表黄老政治思想的著作,是陆贾的《新语》。陆贾针对汉初的政治经济形势,探讨了“以寡服众,以弱制强”的统治方法,认为“道莫大于无为,行莫大于谨敬”。他说:虞舜之治天下,“寂若无治国之意,漠若无忧民 之心,然天下治” [254] ,因此治天下必须无为。但是陆贾兼有儒家及其他诸家思想 [255] ,他之强调无为,是为了使西汉的专制统治由弱转强,使统治者得以“执一政以绳百姓,持一概以等万民”,“同一治而明一统” [256] ,也就是说,有所不为是为了有所为,这是与老子“绝圣弃智”、“剖斗折衡”,追求小国寡民理想大不相同的。系统地阐明道家思想的著作《淮南鸿烈》,也叫《淮南子》,是武帝时淮南王刘安集宾客写成的。《淮南子》问世时,黄老思想在政治上已不占支配地位了。
在汉初特定的社会条件下,统治者的无为而治,使农民生活比较安定,社会生产较易恢复,也使统治秩序渐形巩固。但是到了文景时期,无为而治又产生了新的问题:王国势力凌驾朝廷,商人豪强日甚一日地兼并农民,匈奴对汉无止尽地慢侮侵掠。因此,无为而治已不再适应经济、政治的需要了。贾谊提出了变无为为有为的要求,他在《治安策》里说:“夫俗至大不敬也,至亡等也,至冒上也,进计者犹曰毋为,可为长太息者此也。” [257]
文景时期,政治思想上出现了由无为到有为、由道家到儒家的嬗变的趋势。文帝时,“天下众书往往颇出,皆诸子传说,犹广立于学官,为置博士” [258] 。故秦博士伏生出其壁藏《尚书》二十余篇,文帝曾使晁错从他受业。博士之数,恢复到了秦时的七十余人,百家杂陈而儒家独多。儒家的《书》、《诗》、《春秋》以及《论语》、《孝经》、《孟子》、《尔雅》,都有博士,其中《诗》博士就有齐、鲁、韩三家,内容各异;《春秋》博士也有胡母生、董仲舒二家。这种情形,为汉武帝独尊儒术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董仲舒在举贤良对策中提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 [259] 。同年,武帝采纳丞相卫绾之议,罢黜“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 [260] 的贤良。卫绾没有直接指斥黄老之言,但是好黄老的窦太后(武帝祖母)仍然力加反对,借故把鼓吹儒学的 御史大夫赵绾和郎中令王臧系狱。儒家势力虽然暂时受到打击,可是建元五年(公元前136年)武帝设置五经博士,儒家经学在官府中反而更加齐备。
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窦太后死,武帝起用好儒术的田蚡为相。田蚡把不治儒家五经的太常博士一律罢黜,排斥黄老刑名百家之言于官学之外,并且优礼延揽儒生数百人。这就是有名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独尊儒术以后,官吏主要出自儒生,儒家逐步发展,成为此后2000年间的正统思想。这种情况对于学术文化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但是在当时条件下,有利于专制制度的加强和国家的统一。
取得独尊地位的儒家,在先秦儒家“仁义”学说之外,吸取了阴阳家神化君权的学说,极力鼓吹封禅和改制。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武帝举行封禅大典。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武帝颁令改制,以汉为土德,“色上黄,数用五,定官名,协音律” [261] ,并采用以正月为岁首的太初历,代替沿用了百余年的以十月为岁首的秦历。新的儒家也吸取了法家尊君抑臣的思想,力图用刑法来加强统治。所以汉武帝一方面“外施仁义” [262] ,一方面又条定刑法,重用酷吏;汉宣帝更宣称汉家制度“霸王道杂之”,并且“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绳下” [263] 。
董仲舒的思想 儒家的独尊,不但由董仲舒首倡其议,而且新儒学的思想内容,也由他奠立基石。董仲舒,广川(今河北枣强境)人,习《公羊春秋》,景帝时为博士。武帝时,他上《天人三策》,系统地阐明了他的哲学思想和政治思想。他著有《春秋繁露》一书。
董仲舒认为人君受命于天,进行统治,所以应当“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 [264] 。如果人君无道,天即降灾异来谴告和威慑。如果人君在灾异之前不知改悔,就会出现“伤败”。因此人君必须“强勉行道” [265] 。这就是他的“天人感应”学说。他认为《春秋》一书著录了长时期的天象资料,集中了天人相与之际的许多解释,所以后世言灾异要以《春秋》为根据。
董仲舒主张“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这是他的形而上学的宇宙观。同时他又认为朝代改换,也有举偏补弊的问题。他说:“继治世 者其道同,继乱世者其道变。”他认为秦朝是乱世,像“朽木粪墙”一样,无可修治,继起的汉朝必须改弦更张,才能“善治”,这叫做“更化”。更化不但应表现为改正朔,易服色,制礼乐,而且还应表现为去秦弊政。这就是他提出限民名田、禁止专杀奴婢等要求的理论根据。不过在他看来,“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 [266] ,所以改制并不影响“天不变道亦不变”的理论。
董仲舒据《公羊春秋》立说,主张大一统。他说:“《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他的所谓“大一统”,就是损抑诸侯,一统乎天子,并使四海“来臣”。但是如果“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旨意不同”,人君就无以持一统。因此他要求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对于人君应当如何实行统治的问题,他主张效法天道。“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所以人君的统治必须阴阳相兼,德刑并用。天道以阳为主,以阴佐阳,因此人君的统治也应当以德为主,以刑辅德。他的所谓德,主要是指仁义礼乐,人伦纲常。他以君臣、夫妻、父子为“王道之三纲”,并认为三纲“可求于天” [267] ,与天地、阴阳、冬夏相当,不能改变。他主张设学校以广教化,因为这是巩固统治的最可靠的堤防。
董仲舒的学说,基本上是借用阴阳家的思想重新解释儒家经典。这种新的儒家学说,适应文景以来政治、经济发展的要求,对于巩固国家的统一,有其积极作用。他的更化和任德的主张,有助于防止暴政,缓和对人民的剥削压迫。董仲舒思想的核心是维护统治秩序,神化专制皇权,并力图把政权和族权、神权、夫权紧密结合起来。由于这种原因,董仲舒的学说在以后曾长期地为历代王朝的统治者所拥护。
经学和谶纬 武帝以来,儒学传授出现了一个昌盛的局面。博士官学中不但经学博士完备,而且由于经学师承的不同,一经兼有数家,各家屡有分合兴废。宣帝末年,《易》有施、孟、梁丘,《书》有欧阳、夏侯胜、夏侯建(大小夏侯),《诗》有齐、鲁、韩,《礼》有后氏,《春秋》有公羊、穀梁,共12博士 [268] 。博士就是经师,他们的任务是记诵和解释儒家经典。他们解经繁密驳杂,有时一经的解释达百余万言。博士有弟子,武帝时博士弟子50人,以后递增,成帝时多至3000、人,东汉顺帝时甚至达到30000人。经学昌盛和博士弟子众多,主要是由于经学从理论上辩护王朝的统治,因此,统治者对儒生广开 了“禄利之路” [269] 的缘故。
在儒学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搜集与整理图书的热潮。汉武帝“敕丞相公孙弘广开献书之路” [270] ,还设写书官抄写书籍。当时集中的图书数量颇多,“外则有太常、太史、博士之藏,内则有延阁、广内、秘室之府” [271] 。以后成帝命陈农访求天下遗书,又命刘向总校诸书。刘向校经传、诸子、诗赋,任宏校兵书,尹咸校数术(占卜之书),李柱国校方技(医药之书)。每一书校毕,都由刘向条成篇目,写出提要。刘向子刘歆继承父业,完成了这一工作,并且写出了《七略》 [272] 一书。《七略》是我国第一部目录书,它著录的书目,大致都保存在《汉书·艺文志》中。
刘歆在校书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经书的不同底本,因而导致了经学内部今文经和古文经的区分和两派的争论。原来西汉博士所用经书,是根据老儒口授,用当时通行的隶书写成的,而民间却仍有用秦以前的古文字写成的经书。后来刘歆宣称他发现了古文《春秋左氏传》,并利用它来解《春秋经》。他还说发现《礼》39篇(《逸礼》),《尚书》16篇(《古文尚书》),这两种书是鲁共王坏孔子旧宅而得到,由孔子12世孙孔安国献入秘府的。刘歆要求把这些书立于学官,并与反对此议的博士进行激烈辩论,指斥他们“因陋就寡”,“保残守阙”,“信口说而背传记,是末师而非往古”,“挟恐见破之私意,而无从善服义之公心” [273] 。这场论战之后,经学中出现了今文和古文两个流派,各持不同的底本,各有不同的经解。王莽当政时,为了托古改制的需要,曾为《古文尚书》、《毛诗》、《逸礼》等古文经立博士。王莽命甄丰摹写几种古文经典,镌刻石上。这是我国最早的“石经”。东汉初年,取消古文经博士,复立今文经博士,共14博士 [274] 。东汉时期民间立馆传经之风很盛,某些名学者世代传经,形成了经书的“家法”,著录生徒成千上万人。在民间传播的经学,有很多是古文经。
西汉末年,又出现了一种谶纬之学。谶是伪托神灵的预言,常附有图, 故称图谶。据说秦始皇时卢生入海得图书,写有“亡秦者胡也”,这是关于图谶的最早记载。纬是与经相对而得名的,是假托神意解经的书。东汉初年,谶纬共有81篇。当时的儒生以《七纬》 [275] 为内学,以《五经》为外学,他们为了利禄,都兼习谶纬。谶纬的内容有的解经,有的述史,有的论天文、历数、地理,更多的则是宣扬神灵怪异,其总的思想属于阴阳五行体系。这些内容,除包含一部分有用的自然科学知识和古史传说以外,绝大部分都是荒诞不经的迷信妄语,极便于人们引用来穿凿附会,作任意的解释。王莽、刘秀称帝,都曾利用过谶纬。刘秀把谶纬作为一种重要的统治工具,甚至发诏班命,施政用人,也要引用谶纬,谶纬实际上超过了经书的地位。中元元年(公元56年),光武帝“宣布图谶于天下” [276] ,更使图谶成为法定的经典。汉章帝会群儒于白虎观,讨论经义,由班固写成《白虎通德论》(又称《白虎通义》、《白虎通》)一书,这部书系统地吸收了阴阳五行和谶纬之学,形成今文经学派的主要论点。《白虎通》的出现,是董仲舒以来儒家神秘主义思想的进一步发展。
谶纬的流行,今文经的谶纬化,使经学的内容更为空疏荒诞,所以一些较有见识的士人如桓谭、尹敏、郑兴、张衡等,都表示反对谶纬。桓谭陈说:“诸巧慧小才伎数之人,增益图书,矫称谶记,以欺惑贪邪,诖误人主。” [277] 他力言谶不合经,表示自己不读谶书。桓谭在神秘主义思想统治一切的时候,提出了“精神居形体,犹火之然(燃)烛矣” [278] 的见解,在哲学史上有可贵的意义。
在反谶纬思潮的影响下,许多儒生专攻或兼攻古文经。古文经治学重在训诂,解经举其大义,不像今文经那样徒重章句推衍。东汉古文经大师贾逵、服虔、马融等人,在经学上都有过一定贡献。古文经学家许慎为了反对今文经派根据隶定的古书穿凿附会而曲解经文,于是编成一部《说文解字》,共收小篆及其他古文字9353个,逐字注释其形体音义。郑玄兼通今古文经而以古文经为主,他网罗众家之说,为《毛诗》、《三礼》等书作出注解。许慎、郑玄的著作,除起了抑制今文经和谶纬发展的作用外,对于古史和古文字、 古文献的研究,也有贡献。熹平四年,蔡邕参校诸体文字的经书,用隶书书写五经(或云六经)经文,镌刻石碑,立于太学,这是我国最早的官定经本,后世称为“熹平石经”。这对于纠正今文经学家臆造别字,对于维护文字的统一,起了积极作用。
王充的思想 古文经学家用训诂的方法反对今文经学和谶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他们局限于探索经文本义,除了桓谭以外,在理论上都没有重大的发挥。他们不可能超越于儒家思想体系之外,而且有复古倾向。在这场反对今文经学和谶纬的斗争中,只有王充跳出了经学的圈子,以唯物主义思想攻击了今文经和谶纬。
王充,会稽上虞人,生于建武三年(公元27年),死于和帝永元年间。王充出身于“细族孤门” [279] ,早年曾在太学受业,常在洛阳书肆中博览百家之言。后来,他作过短时期的州郡吏,其余的岁月,都是“贫无一亩庇身”,“贱无斗石之秩” [280] ,居家教授,专力著述,写成了《论衡》85篇(今存84篇)二十余万言。
王充自称其思想“违儒家之说,合黄老之义” [281] 。他以道家自然之说立论,而对自然作了唯物主义的解释。在论证方法上,他强调“引物事以验其言行” [282] 。他反对儒者的“天地故生人”之说,主张“天地合气,人偶自生” [283] 。他认为儒家天人感应说是虚妄的,因为“天道,自然也,无为;如谴告人,是有为,非自然也” [284] 。在他看来,天之所以无为,可以从天无口目,不会有嗜欲得到证明。他说:“六经之文,圣人之语,动言天者,欲化无道,惧愚者之言” [285] ,揭露了统治者神道设教的目的。
王充认为精神依存于形体,他说:“形须气而成,气须形而知,天下无独燃之火,世间安得有无体独知之精?” [286] 根据这种道理,他反对人死为鬼之说。他说:“人之所以生者,精气也,死而精气灭。能为精气者,血脉也。人死血脉竭,竭而精气灭,灭而形体朽,朽而成灰土,何用为鬼?” [287] 他从无鬼 论出发,反对厚葬,提倡薄葬。
王充对于传统的思想和成见,具有批判精神。他甚至对孔、孟和儒家经典,也敢于提出怀疑和批判。他在《论衡·问孔》中反对世俗儒者对孔子的片言只语进行无穷无尽的推衍,因而对孔子反复提出问难。他说:“夫贤圣下笔造文,用意详审,尚未可谓尽得实,况仓卒吐言,安能皆是?”他还说:“苟有不晓解之问,迢难孔子,何伤于义?诚有传圣业之知,伐孔子之说,何逆于理?”他在《论衡》的其他部分,还分别对孟子、墨子、韩非、邹衍等人进行了分析,所涉及的问题,有许多与汉朝的政治、文化设施有直接关系。
王充受当时生产水平和知识水平的限制,对于他自己引为论据的某些自然现象,有时理解错误。他同中国古代的许多思想家一样,无法透彻阐明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和客观规律,不能正确说明人的主观作用。所以他不得不用天命来解释社会事物变化的终极原因,用骨相来解释个人的贵贱夭寿,因而陷入了宿命论。这是王充思想的重大缺陷。
由于《论衡》对汉代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进行了无情的攻击,所以这部著作在很长时间内无法公诸于世,直到东汉末年才流传开来。
佛教和道教 佛教产生于印度,经由中亚传入我国新疆地区,西汉末年传入内地 [288] 。
佛教人中国后,最早的信徒多为帝王贵族,如楚王英“喜黄老,学为浮屠(佛)斋戒祭祀” [289] ,桓帝“宫中立黄老浮屠之祠” [290] 。当时的人把佛当作一种祠祀,近于神仙方术 [291] ;并且把佛教教义理解为清虚无为,“省欲去奢” [292] ,与黄老学说相似,因此浮屠与老子往往并祭,而“老子人夷狄为浮屠” [293] 的传 说也颇流行。
桓、灵之世,安息僧安世高、大月氏僧支谶等相继来中国,在洛阳翻译佛经,汉人严浮调(他是见于记载的最早出家的汉人)受佛学于安世高,参与译事。从此以后,佛教经典翻译,才算正式开始。不过汉代所译佛经,仍然掺杂了许多祠祀的道理,佛教与道家仍然被联系在一起。所以东汉末年的《牟子理惑论》虽然反对神仙方术,但仍用老庄无为思想来发挥佛教教义。
初平四年(193年),丹阳人笮融为徐州牧陶谦督广陵等郡漕运,他断盗官运,大起浮屠祠,造铜浮屠像,用复免徭役来招致信徒,“由此远近前后至者五千余人户,每浴佛,多设酒饭,布席于路,经数十里,民人来观及就食且万人,费以巨亿计” [294] 。这是我国佛教造像和大规模招致信徒之始。
东汉时期,民间流行的巫术与黄老学说的某些部分结合起来,逐渐形成了道教。顺帝时,琅琊宫崇“上其师于吉于曲阳泉水上所得神书百七十卷”,号为《太平清领书》,“其言以阴阳五行为家,而多巫觋杂语” [295] 。今存的《太平经》残本,即是从《太平清领书》演化而来,是道教的主要经典。《太平经》推尊图谶,多以阴阳之说解释治国之道,还采摭了一些佛教义理加以缘饰。《太平经》中有一些地方宣扬散财救穷、自食其力,这些经义易于为农民所理解和接受。东汉后期被称为“妖贼”的许多次农民暴动,就是农民用道教作为组织手段而发动的。
灵帝时,巨鹿张角奉《太平清领书》,在冀州传教,号为太平道,自称“大贤良师”,“蓄养弟子,跪拜首过,符水呪说以疗病”;并且派遣弟子“使于四方,以善道教化天下” [296] ,组织徒众举行了黄巾暴动。
与太平道形成和传布同时,还出现了道教的另一派,即五斗米道。顺帝时,张陵学道于蜀地鹄鸣山中,以道书招致信徒,信道者出米五斗,有病则令自首其过。这就是五斗米道。张陵死,子张衡、孙张鲁世传其道。张鲁为益州牧刘焉督义司马,保据汉中 [297] 。张鲁自号师君,置祭酒以治民,不置长吏。诸祭酒于途次作义舍,置义米肉,行路者量腹取足。民犯法,三原然后行刑。张鲁保据汉中的30年中,人民生活比较安定。建安二十年(215年),曹操 灭张鲁。此后五斗米道继续流传,后世以张陵为教主的天师道,主要就是从五斗米道发展而来的。
二 史学、文学、艺术
史学 官府撰修本朝历史的传统,在秦汉时期被继承下来了。汉武帝时政治的发展,提出了“通古今之变” [298] 的要求,这就需要整理古今历史,用以说明当代社会的状况。太史令司马谈次第旧闻,裁剪论著,开始了这一项繁重的工作,但是没有完成。
司马迁是司马谈之子,左冯翊夏阳(今陕西韩城)人,生于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或景帝中元五年(公元前145年),死年不详。司马迁幼年从孔安国受《古文尚书》,20岁后遍游长江中下游和中原各地,还曾出使巴、蜀、邛、筰、昆明,并随汉武帝四出巡幸,有很广泛的社会见识。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司马迁为太史令。他继承父业,“史记石室金匮之书”,“网罗天下放失旧闻” [299] ,于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正式开始撰修《史记》。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李陵败降匈奴,司马迁在朝廷为李陵辩护,被武帝处以腐刑。他效法古代“倜傥非常之人” [300] 在困厄中发愤著书的先例,完成了不朽的著作《史记》。
《史记》原名《太史公书》,包括12本纪、10表、8书、30世家、70列传,共130卷。它是一部上起传说中的黄帝,下迄汉武帝时期的中国通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内容完整、结构周密的历史著作。《史记》以人物传记为主,吸收了编年、记事等体裁的长处,创造了历史书籍的纪传体的新体裁,这种体裁,成为此后2000年中编写王朝历史的规范。
《史记》作为一部不朽的名著,可贵之处首先在它敢于正视社会实际,按当时的认识水平,尽可能如实地勾画出了社会历史面貌。《史记》一方面把历史上的社会经济、意识形态、天文历法、水利工程等方面的制度与大事,同政治制度、政治大事并于一书,广泛地反映了历史面貌;另一方面,它又把医生、学者、商贾、游侠、农民领袖等人物的传记,与帝王将相并于一书,反映了不同阶级、不同阶层的历史动态。《史记》把许多少数民族的社会历史写成 列传,更增加了历史的完整性。
《史记》在记载某些人物时所持的褒贬态度,表现了这一著作的杰出的思想价值。它把项羽同秦始皇、汉高祖一起列入本纪,把农民领袖陈涉(胜)同诸侯一起列入世家。它不但敢于斥责历史上的暴君,而且还敢于“作景帝本纪,极言其短” [301] 。它在称赞武帝功德的同时,也斥责武帝“内多欲而外施仁义” [302] 。他赞扬了游侠的某些侠义行为,揭露了酷吏对人民的残暴统治。由于这种悖背传统的褒贬态度,《史记》曾经被后世史学家视为“是非颇谬于圣人” [303] ,并且被诬为“谤书” [304] ,不见容于某些统治者。
《史记》概括了大量的经过选择的历史资料,包括他亲身采访所得的古老传闻。它叙事讲求实事求是,不强不知以为知,不轻下断语。所以刘向、扬雄、班固等人都称赞《史记》,认为它“不虚美,不隐善,故谓之实录” [305] 。
司马迁作《史记》,自比于孔子作《春秋》,在写作方法上,力图遵循据传为孔子所说“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的原则。《史记》写作以叙事为主,是非褒贬一般寓于叙事之间。顾炎武认为“古人作史有不待论断而于序事中即见其指者,惟太史公能之” [306] 。
《史记》采用以人物传记为主的体裁,这种体裁使司马迁能够充分发挥文学才能,使《史记》同时成为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部辉煌著作。
司马迁相信天命,认为秦的统一是“天所助焉” [307] ,认为刘邦是“受命而帝” [308] 。此外,《史记》在叙事上也“甚多疏略,或有抵牾” [309] 。这些缺陷除了叙事不当是创始之作难于避免的以外,主要是由于时代局限造成的。
东汉班固所撰《汉书》,是继《史记》之后的又一部史学名著。班固的父亲班彪作《后传》数十篇,拟将《史记》续至西汉末年为止。班固继承父业,用了二十余年时间,完成了这一著作的绝大部分。班固由于外戚窦宪之狱的 牵连,和帝时下狱死。据说和帝命班固之妹班昭补写八《表》,马续补写《天文志》,最后完成了《汉书》的编撰。
《汉书》是我国第一部完整的断代史,它基本上因袭《史记》的体裁,但比《史记》更为严密。《汉书》的《百官公卿表》、《刑法志》、《地理志》、《艺文志》等,是《史记》的《表》、《书》里所没有的。《汉书》叙事周密详尽,“不激诡,不抑抗,赡而不秽,详而有体” [310] ,具有很高的史学价值和文学价值。但是班固生活在儒家伦常完全定型的东汉时期,历史观受到儒家尊君思想的严密束缚,所以《汉书》中“论国体则饰朝阙而折忠臣,叙世教则贵取容而贱直节” [311] ,缺乏批判性,比《史记》逊色。
东汉时期修成的史书,还有荀悦《汉纪》(成于建安时)、赵晔《吴越春秋》和佚名的《越绝书》等,前一种系改编《汉书》而成的编年史,后二种专记一方之事,开后代地方史志之始。东汉史官所修的《东观汉记》是当代史的著述,为后世各家后汉书的重要根据。
文学 汉代的文学作品,主要有赋、散文、乐府诗三种形式。
赋是散文韵文并用、“铺采擒文,体物写志” [312] 的一种文体,是直接从骚体演变而来的。西汉早期的赋,如贾谊的《吊屈原赋》、《鹏鸟赋》等,都是借物抒怀,文词朴实,与骚体诗还很接近。赋的出现,也与战国诸子的散文有重要的关系。章学诚说:“古之赋家者流,原本《诗》、《骚》,出入战国诸子。假设问对,庄、列寓言之遗也;恢廓声势,苏、张纵横之体也;排比谐隐,韩非《储说》之属也;征材聚事,《吕览》类辑之义也” [313] 。
汉初的赋家枚乘,以《七发》著名。汉武帝之世,是赋的成熟时期,赋家接踵而出,其中最著名的有司马相如、东方朔等人。司马相如的《子虚赋》、《上林赋》,是这个时期赋的代表作。这些赋都是气势恢廓,景物迷离,辞藻华丽而奇僻,反映了西汉国家的宏伟辽阔和物质世界的丰富多彩。西汉后期,最著名的赋家是扬雄;东汉时期,则以班固、张衡最有名。除了他们之外,两汉重要的思想家、文学家,几乎都是赋的重要作者。但是汉武帝以来的赋,以文字的雕琢和辞藻的堆砌取胜,思想内容贫乏。有些赋家企图以赋作为讽谏的工具,但是结果往往是“劝而不止”。武帝好神仙,司马相如“上《大人赋》欲以风 (讽),帝反缥缥有凌云之志” [314] 。所以有些赋家对自己的文学生活颇为不满,赋家枚皋“自悔类倡” [315] ,赋家扬雄也慨叹“童子雕虫篆刻……壮大不为也” [316] 。
东汉后期,大赋稍趋衰歇,各种抒情写物的小赋代之而兴,这类小赋多少摆脱了大赋的铺张刻板的格式,意境较为清新,但是仍然缺乏充沛的生命力。
两汉的散文文学,有很大的成就。西汉初年贾谊、晁错的政论文,如《陈政事疏》、《过秦论》和《论贵粟疏》等,都是言辞激切,有声有色,感情充沛,富于文采,对后代散文的发展,有深远的影响。
汉代散文的最高成就,是司马迁的《史记》一书。司马迁在《史记》的人物传记中,刻画了社会各方面许多人物的有血有肉的形象,贯注了他自己爱憎的感情。《史记》叙事带有强烈的故事性,善于使用绘声绘影的人物对话,来暴露人物的性格。司马迁的这些文学手法,大大加强了他的以叙事表现历史的史学方法的效果。《史记》在文学上的成就,同在史学上的成就一样重要,所以鲁迅把《史记》评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317] 。
汉代的乐府民歌,是我国文学宝库中极有价值的遗产。乐府本来是政府的音乐机构,汉武帝始设乐府,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编制庙堂乐歌。乐府也广泛地在民间采风配乐,“代赵之讴,秦楚之风” [318] ,都在乐府采集之列。乐府采集的民歌,经过加工配乐,后来就称为乐府诗或乐府。
乐府诗大部分是“感于哀乐,缘事而发” [319] 的民间优秀作品,它们的内容,广泛而深入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生活。如《战城南》、《十五从军征》反映了人民被迫当兵服役的痛苦,《平陵东》、《思悲翁》反映了官府对人民的横暴掠夺,《东门行》描写了贫民为饥饿所迫铤而走险的复杂心情,《上山采蘼芜》、《有所思》表现了妇女命运的悲惨和受到遗弃后的愤怒,《陌上桑》、《上邪》描绘了妇女忠贞的爱情和坚强的性格。这些篇章,有完整的故事性和强烈的浪漫主义色彩,感情发自内心,既细腻而又深刻,所以思想性和艺术性都很强。
东汉时期,在乐府民歌的影响下,还出现了一些模仿乐府写成的五言 诗。这些作品比乐府诗篇幅长,叙事较曲折。《文选》所录《古诗十九首》的大部分,都是东汉的五言诗(其余是入乐的乐府歌词)。《古诗十九首》的思想内容很复杂,其中有的是离情怨语,如《冉冉孤生竹》等;有的是抒发爱情的诗篇,如《迢迢牵牛星》等;有的是宦途不顺的遣怀之作,如《青青陵上柏》等。这些诗都没有接触最尖锐最根本的社会矛盾,所反映的生活是狭窄的。至于另外一部分哀叹人生短促,要求早获荣华和及时行乐的作品,更是反映了一些士大夫在东汉腐朽统治下蝇营狗苟而又惶惑不安的庸俗感情,是十九首中的糟粕。从艺术价值看来,《古诗十九首》吸取了乐府的技巧,词句平易动人,意境隽永,可以和乐府媲美。
长篇叙事诗《孔雀东南飞》,是汉代诗歌中最杰出的作品。它描写的是建安时期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兰芝为焦母所迫还家,其兄逼嫁权贵,兰芝、仲卿殉情自杀的故事。在这首诗中,宁死不屈的刘兰芝、焦仲卿和代表家族宗法势力的焦母、刘兄,形象都非常鲜明;刘兰芝勤劳、纯洁、倔强,更是我国古典文学中光辉的妇女形象之一。
绘画和雕刻 西汉以来,装饰性的壁画非常流行,宫殿邸舍到处都有壁画。宫殿壁画题材,大抵如《鲁灵光殿赋》所说:“图画天地,品类群生,杂物奇怪,山神海灵”。人们以这类人物鬼神入画,其目的在于“恶以诫世,善以示后” [320] ,宣扬伦常道德。汉代黄门令(少府属宫)官署中有许多画工。汉元帝时画工毛延寿善“为人形,丑好老少,必得其真”;画工陈敞、刘白、龚宽等“并工为牛马飞鸟众势”;画工阳望、樊育等则以“善布色” [321] 著称。东汉画工种类更多,邓后诏令中,曾提到画工39种。
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帛画,幅长205厘米,画面分为上、中、下三个部分,分别表现天上、人间和地下的情景,描绘细致,色彩绚烂,极其珍贵。
汉代坟墓壁画,保存到现在的为数不少,其中以平陆、望都、辽阳等处的东汉彩色壁画,艺术价值较高。这些壁画的线条刚劲有力,色彩浓淡有度,画面的立体感很强。壁画内容多为人物车马、饮宴祭祀等,是东汉官僚地主生活的反映。东汉时期,官僚地主常用石材修建坟墓或祠堂,在石材画像上施以阴线或阳线的雕刻,一般称之为画像石。现存的画像石以嘉祥武氏祠、肥城孝堂山的石祠和沂南的石刻画像最为著名。画像石的题材丰富,有渔猎、耕织、宴飨、作战、伎乐、舞蹈等场面,以及许多历史故事。此外,在四川 境内出土的一种画像砖,表现了生产和生活的情景,线条清晰,形态逼真,与画像石同是宝贵的艺术遗产和重要史料。
汉代的立体雕刻艺术也很可观。陕西兴平霍去病墓前的石兽群,是利用天然石的形态略为加工而成,制作古朴,浑厚有力。山西安邑的西汉石虎,技法简练,形象生动,可与兴平石兽媲美。东汉时期,雕刻技术更为成熟,雅安高颐墓和南阳宗资墓前的石兽,都神姿优美,气魄雄伟。东汉陶俑出土也很多,其中以成都的说唱俑和洛阳的杂技俑造型最生动,是汉代艺术珍品。
乐舞和角抵 西汉初年,盛行楚歌、楚舞,巴渝舞也传入了长安宫殿。武帝以后,琵琶、箜篌等乐器从西域等地陆续传人中土。乐府在采风的同时,创造了不少新声乐曲,按音乐类别,除了价值不大的郊庙歌词以外,主要有鼓吹曲词、相和歌词和杂曲歌词三大类。从此以后,中国古典乐舞比过去更为丰富多彩。汉朝人喜爱乐舞,民间酒会,“富者钟鼓五乐,歌儿数曹,中者鸣竽调瑟,郑舞赵讴” [322] 。祭祀喜庆,也都是载歌载舞。
最晚到汉代时,出现了窟 子,亦云魁 子,即今之傀儡戏。窟 子“作偶人以戏,善歌舞,本丧家乐也,汉末始用之于嘉会” [323] 。
角抵之戏,战国和秦朝已有 [324] ,秦二世曾在甘泉宫作“觳抵(角抵)优徘之观” [325] 。汉武帝时安息以“黎轩(罗马帝国)善眩人献于汉” [326] 。东汉安帝时掸国(今缅甸境内)国王雍由调献大秦国的“乐及幻人,能变化吐火,自支解,易牛马头,又善跳丸,数乃至千” [327] 。中国原有的角抵、跳丸诸戏,至此又增添了许多新内容。
据张衡《西京赋》和李尤《平乐观赋》的描绘,东汉洛阳平乐观的角抵,不但有角技、眩变、假面之戏,而且还敷衍仙怪故事,演员中并杂有俳优。在现存的东汉画像石上,还可以看到栩栩如生的乐舞和角抵场面。
三 自然科学
天文历算 天象的研究,是同农时的推定直接联系着的,所以历来就较发达。关于天体结构,曾有三种不同的学说,即宣夜说,盖天说,浑天说。宣夜之说已失师传,研究的人不过“好奇徇异”,并非“极数谈天” [328] 。盖天说以《周髀算经》一书为代表,认为“天象盖笠,地法覆盘” [329] 。这一学说虽然“数术具存”,但“考验天状,多所违失” [330] ,所以史官不用。浑天说认为天地之象如卵之裹黄,“天成于外,地定于内。天体于阳,故圆以动;地体于阴,故平以静” [331] 。这种说法在科学上虽然仍有很大缺陷,但比上述二说近于实际,所以被史官采用,汉代史官观象的铜仪,即是根据浑天说设计而成的。
浑天说的代表人物,是东汉的太史令张衡。张衡是有名的文学家,又是反谶纬的思想家,也是杰出的科学家。他撰有关于天体结构的著作《灵宪》一书,书中正确地阐明了一些天文现象,如说“月光生于日之所照,魄生于日之所蔽,当日则光盈,就日则光尽” [332] 。张衡在西汉天文学家落下闳、耿寿昌等人创造的浑天仪的基础上,设计了一种新的浑天仪,以漏水转动,其中星宿出没,与灵台观象所见完全符合。张衡鉴于东汉地震频繁,还创造了候风地动仪,以测定地震的方位。张衡的这些创造,被当时人视为神奇,所以崔瑗在张衡的碑铭上,盛赞张衡“数术穷天地,制作侔造化” [333] 。
汉人对于星辰的测定,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史记·天官书》和《汉书·天文志》都详细记载了周天28宿的名称和部位。汉人从星辰运行中推算出一年的24节气,其名称和顺序与后世通行的完全符合。武帝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关于日食的观测记录,成帝河平三年(公元前26年)关于太阳黑子的观测记录,都是天文学上的珍贵资料。
天文学的发展,使历法的修订成为可能。秦和汉初沿用颛顼历(秦历),这种历法年代久远,日月差数无法校正,甚至出现“朔晦月见,弦望满亏多非 是” [334] 的现象。汉武帝命司马迁与射姓、邓平、唐都、落下闳等人造历,于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颁行,称太初历。西汉末年,刘歆对太初历作了系统的解释,并调整为三统历。这是中国第一部记载完整的历法。东汉元和二年(公元85年)改用四分历。
最晚到汉武帝时期,出现了我国第一部算学著作《周髀算经》。《周髀算经》主张盖天说,它记载了用竿标测日影以求日高的方法,从而认识了勾股定理。除此以外,西汉张苍、耿寿昌都整理过古代的算书,《汉书·艺文志》还著录了许商和杜忠两家《算术》,但都已失传。
汉代最重要的算学著作是《九章算术》。《九章算术》是出于众手,经过长期修改和补充而成的著作,它最后定型,当在东汉和帝时期。这部书是246个算术命题和解法的汇编,分为方田、粟米、衰分、少广、商功、均输、盈不足、方程、勾股等九章。《九章算术》的命题,包括田亩计算、土地测量、粟米交换、比例分配、仓库体积、土方计算、赋税摊派等,都是从实际生活中提出的问题。在这些问题的解答中,《九章算术》应用了分数计算方法、比例计算方法、开平方、开立方、二次方程和联立一次方程的解法,还提出了负数的概念和正负数的加减法等等。《九章算术》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古代数学的完整体系的形成,开启了中国数学研究的一个新阶段。在世界数学史上,《九章算术》也占有重要地位。
农学 两汉时期,在农业生产经验积累的基础上,农学已成为一种专门的学科。《汉书·艺文志》里著录了农学著作九种,除了《氾胜之书》以外,至少还有两种可以确认为西汉著作。
氾胜之,汉成帝时议郎,曾在三辅教田,据说关中因此丰穰。他所著的《氾胜之书》概括了他从农业生产实践中所获得的丰富经验,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的农学著作。氾胜之根据关中地区的自然条件,细致地探索了精耕细作的生产方法。他提倡复种、间种以及两种作物混合播种,以增加土地利用率,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他十分重视人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认为“农士惰勤,其功力相什倍”。他的最大贡献,是总结出了著名的区种法。
区种法要求掘坑点播,按不同的作物决定不同的行距、株距和掘土深度,并且要求在作物生长过程中大力进行中耕、灌溉、施肥。这种方法把大田的耕作提高到园艺的水平,因此每亩收成高达二三十斛乃至百斛。区种法在科学上有很高的价值,但是由于它对技术条件和人力条件要求过高,所 以不能普遍推行 [335] ,只有在灾年为了少种多收,人们才偶尔采用这个方法。
氾胜之还对植物栽培的一般过程进行了总结。他说:“凡耕之本,在于趣时和土,务粪泽,早锄早获。”他掌握了各种不同作物的生长规律,确定了禾、黍、麦、稻、桑、麻以及蔬果的不同栽种法。氾胜之提出的溲种法,即用肥料和虫药来处理种子,以增加种子发育和抗病能力的方法,在农业科学上也很有价值。
东汉后期成书的崔寔《四民月令》,主要是地主经营田庄的家历,但是所记农业技术经验也很丰富,为后人所取法。所以《隋书·经籍志》把这部书列入农家著作,唐末的韩鄂把这部书称为“崔寔试谷之法” [336] 。
医学 中国医学的完整体系,也是在秦汉时期建立起来的。西汉时最后写定的《黄帝内经》一书,包括《素问》与《灵枢》(或称《针经》)两部分,是中国最早的一部医书。《素问》假托黄帝与岐伯的对话,阐述了许多生理病理现象和治疗原则。《灵枢》则记述了针刺之法。汉时还有《难经》一书,用问难法发明《内经》本旨。东汉出现的《神农本草经》,是我国第一部完整的药物学和植物分类学著作。
西汉医家,以淳于意(仓公)最有名,淳于意传阳庆之方,治病多验。《史记》所载仓公诊籍二十余例,是最早的病案。东汉时的涪翁、郭玉等,均以针灸见长。汉代太医令还集中民间医方,加以推广。今存居延、武威汉简中,有多种医简,马王堆汉墓出有《五十二病方》,满城汉墓出有医具。
建安时期的张机、华佗,是当时病理、医术造诣最高的人。张机字仲景,南阳人,汉末长沙太守。建安中,南阳疾疫流行,张机宗族病死三分居二,其中死于伤寒的又十居其七。于是张机“勤求古训,博采众方” [337] ,撰《伤寒杂病论》。晋王叔和编次其书,析为《伤寒论》和《金匮要略》二种。《伤寒论》对伤寒诸症分析病理,提出疗法,确定药方。《金匮要略》一书,则是杂病病症、医方的汇集。张机被后世称为医圣,他的著作,“其言精而奥,其法简而详” [338] ,是后世医家的重要经典。
华佗,沛人,“精于方药,处齐(剂)不过数种,心识分铢,不假称量;针灸不过数处” [339] 。对于针、药所不能治的疾病,华佗用外科手术加以治疗。施手术时,先令病人用酒调服“麻沸散”使失知觉,然后“刳破腹背,抽割积聚。若在肠胃,则断截湔洗,除去疾秽。既而缝合,傅以神膏,四五日创愈,一月之间皆平复” [340] 。华佗还提倡“五禽之戏”,即模仿虎、鹿、熊、猿、鸟的活动姿态以锻炼身体。他认为人体必须经常活动,才能使饮食消化,血脉流通,少生疾病。
纸的发明 中国古代的书写材料有两类,一类是竹简木简,一类是缣帛。秦汉时期简帛并用,以简联为册的书籍称为编,以缣帛曲卷成书,则称为卷。但是简编笨重,缣帛价贵,都不是合适的书写材料,不能适应文化发展的需要。纸就是在这种情形下,逐渐被人们创制出来的。
西汉末年,出现了一种名叫赫蹏的薄小纸,是用残丝制成。这种纸价格仍然昂贵,不能大量制造和广泛使用。
在出现残丝制纸的同时或更早,已有人用植物纤维造纸。1957年,在西安灞桥的西汉早期墓葬中,发现过一些用麻类纤维制成的残纸,据认为这是世界上已知的最早的人造纸片。西汉中期末期和东汉初期的植物纤维纸的遗存,20世纪以来在甘肃、新疆也常有发现。植物纤维造纸方法的大规模推广,当始于东汉和帝时。当时宦官蔡伦集中了前人的经验,用树皮、麻头、敝布、破渔网造纸,价格低廉。以后全国普遍制造,人们就把这种纸称作“蔡侯纸”。造纸技术经过二百多年的发展,渐趋完善,到东晋末年完全代替了简帛,成为最通常的书写材料。中国的造纸术逐步传入朝鲜、日本和中亚各国,又经阿拉伯传入欧洲,对世界文化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化学的起源 两汉时期,由于铜铁冶炼和制陶、制革、染色、酿造等手工业生产的发展,人们观察到生产过程中的一些物质变化现象,积累了一些化学反应的知识。汉武帝时期,方士们一方面像战国、秦代的方士一样鼓吹人海求仙药,另一方面试图从丹砂中提炼出丹药和金银。方士炼丹术自然是无稽之谈。但是他们通过炼丹的实践,更多地了解到汞、铅、硫黄等物质的属性和它们在一定条件下的变化规律。东汉时会稽人魏伯阳根据自己炼丹的经验,写成《周易参同契》一书,记载了一些基本化学变化的知识。这部书是世界上最古的炼丹书籍,在化学史上有相当的地位。
* * *
[1] 阚骃《十三州志》:“大郡曰守,小郡曰尉。”小郡但置尉而不置守,秦制已如此。
[2] 《史记》卷五《秦本纪》献公十年(公元前375年)“为户籍相伍”;《史记》卷六八《商君列传》孝公六年(公元前356年)“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商君书•境内篇》:“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
[3]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以下不注出处的引文均见此。
[4] 徐幹《中论•民数篇》:“民数者,庶事之所自出也,莫不取正焉。以分田里,以令贡赋,以造器用,以制禄食,以起田役,以作军旅。国以之建典,民以之立度。”徐幹所说的名数即户籍,亦称名籍。
[5] 《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
[6] 云梦龙岗发现的秦简,保留了其中与禁苑有关的部分内容。见《龙岗秦简》,中华书局,2001年。
[7] 《三辅黄图》卷一《咸阳故城》。
[8] 江淹《江文通集》卷三《铜剑赞序》首先提出过这个看法。
[9] 现存青铜器“商鞅量”,有商鞅铭文和秦始皇二十六年统一度量衡的诏书,可见商鞅量曾在商鞅时和秦始皇时两次作为标准器使用。据铭文所记数据测定,秦一尺约合今0.23公尺,秦一升约合今0.2公升。又,现存王莽“嘉量”的容积、尺度与“商鞅量”同,可见汉制与秦制一致。
[10] 《水经注》卷三七《叶榆河》引《交州外域记》载:交趾的雒越人“土地有雒田,其田从潮水上下,民垦食其田,因名为雒民,设雒王、雒侯,主诸郡县,县多为雒将。”中国境内的西瓯人,大致也是这样。
[11] 《战国策》卷十九《赵策》。
[12] 《淮南子》卷一八《人间训》。
[13] 《汉书》卷二四下《食货志下》。
[14] 据《续汉书•郡国志》一注推算,战国末年人口数约为一千多万,秦时当约略如此。
[15] 《汉书》卷二四下《食货志下》。
[16] 《汉书》卷五一《贾山传》。
[17] 《史记》卷八七《李斯列传》。
[18] 据《商君书•境内篇》,一屯五人。
[19] 《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
[20] 十月为汉元年首月,这一月在公元前207年,但汉元年绝大多数月份都在公元前206年。
[21] 《史记》卷三〇《平准书》。
[22] 《汉书》卷一下《高帝纪下》。
[23] 爵,秦制,以赏功劳。爵分二十级,见《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
[24] 见《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文物出版社,2001年。
[25] 《史记》卷五四《曹相国世家》。
[26] 《汉书》卷二《惠帝纪》。又,惠帝三年六月“发诸侯王、列侯徒隶二万人城长安”,这次征发没有照顾农时,役期也无规定,但征发对象是徒隶而非农民,不同于一般的征发。
[27] 《汉书》卷二《惠帝纪》。
[28] 《汉书》卷三《高后纪》。
[29] 据《盐铁论•未通篇》,“三十税一”是“以顷亩出税”,不是按实际收获量定税。十五税一大概也是这样。
[30] 《汉书》卷六四下《贾捐之传》。
[31] 《汉书》卷一六《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序》。
[32] 《史记》卷二五《律书》。《太平御览》卷三五引桓谭《新论》,则谓文帝时“谷至石数十钱,上下饶羡”。
[33] 传,是一种通过关津的信物,像通行证一样。过关用传制度到七国之乱以后又恢复了。
[34] 汉制一斤约合今0.45市斤,据现存王莽“嘉量”所刻自重之数(二钧,即60斤)和实际称量的结果算出。
[35] 《汉书》卷四《文帝纪赞》。
[36] 《汉书》卷二三《刑法志》。
[37] 《续汉书•五行志三》注引《东观书》载杜林上疏。参看《汉书》卷四三《娄敬传》。按徙民也具有充实关中的意义。
[38] 《汉书》卷一四《诸侯王表序》。
[39] 《汉书》卷四八《贾谊传》。
[40] 《汉书》卷三五《吴王刘濞传》。
[41] 《汉书》卷四三《娄敬传》。
[42] 《汉书》卷一下《高帝纪下》。
[43] 《汉书》卷九五《南粤传》。
[44] 《史记》卷三〇《平准书》。
[45] 《盐铁论•水旱》。
[46] 《盐铁论•通有》。
[47] 《史记》卷五二《齐悼惠王世家》载《耕田歌》。
[48] 《汉书》卷二四下《食货志下》。
[49] 《汉书》卷二九《沟洫志》。“水流”、“鱼跳”二句,据荀悦《汉纪》补入。
[50] 《史记》卷二九《河渠书》。
[51] 《汉书》卷七二《贡禹传》。
[52] 《汉书》卷七二《贡禹传》。
[53] 《西京杂记》卷一。
[54] 《盐铁论•散不足篇》。
[55] 同上。
[56] 《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
[57] 除了少府以外,三辅、太常、水衡以至郡国,都有公田出假,见《汉书》卷八《宣帝纪》地节元年、三年,卷九《元帝纪》初元元年、二年等。假民公田是一种租佃剥削,其剥削率不详。《九章算术》卷六命题,有假田初假之年三亩一钱,明年四亩一钱,后年五亩一钱的说法,假税甚低,逐年递减。不知实际情况是否如此。
[58] 《汉书》卷八六《王嘉传》。又,《太平御览》卷六二七引桓谭《新论》:“汉定(疑当作宣)以来,百姓赋敛一岁为四十余万万,吏俸用其半,余二十万万藏于都内为禁钱。少府所领园地作务之八(疑当作人)十三万万,以给宫室供养诸赏赐。”据此,《王嘉传》所列钱数可能是库存数而非一年所入。
[59] 《史记》卷五三《萧相国世家》。
[60] 《史记》卷一〇七《魏其武安侯列传》。
[61] 《汉书》卷六八《霍光传》。
[62] 《史记》卷一一八《淮南衡山王列传》。
[63] 《汉书》卷二七《五行志》中之上。
[64] 汉简中,保存了大量的汉代名籍资料。
[65] 此据《汉书》卷二四《食货志》载李悝估计战国农家收入为准。如据同书所载晁错对汉代农家的估计,则一户之收不过百石,只够食用和缴纳田租,连简单再生产也难进行。
[66] 《盐铁论•未通篇》。
[67] 《汉书》卷五四《李广传》:李广从弟李蔡盗取阳陵(景帝陵)地三顷,卖钱40余万,每亩合千余钱。又,《汉书》卷六五《东方朔传》有“亩价一金(万钱)”的记载,是指“号为土膏”的长安附近的上地。而且东方朔意在谏阻汉武帝取鄠杜民田以广上林苑,所说地价有夸张。
[68] 牛马价资料分见《九章算术》卷七卷八;《居延汉简考释》释文卷三;《汉书》卷六《武帝纪》元狩五年。《汉书》卷二四《食货志》说楚汉之战时马至匹百金,是特例,不是常情。
[69] 《汉书》卷二四《食货志》。
[70] 《盐铁论•未通篇》。
[71] 《汉书》卷九〇《酷吏宁成传》。参《汉书》卷七〇《陈汤传》、卷八九《循吏黄霸传》。
[72] 《居延汉简甲编》图版编号1585;《居延汉简考证》第二卷。
[73] 分见《汉书》卷五《景帝纪》、卷二九《沟洫志》、卷七〇《陈汤传》、卷三七《栾布传》、卷五七《司马相如传》等。
[74] 《盐铁论•复古篇》。
[75] 《盐铁论•禁耕篇》。
[76] 更卒雇人代役,据《汉书》卷二九《沟洫志》注及《汉书》卷七《昭帝纪》注,都说是每月2000钱。又,《九章算术》卷三、卷六记有较此低得多的佣值。
[77] 《汉书》卷四〇《周勃传附周亚夫传》。
[78] 东汉末和三国历史上有这样的例证:《世说新语•言语篇》注载刘琮往候司马徽,琮左右骂徽为死庸,又骂为田奴;《三国志》卷二八《魏书•王凌传》注载单固骂杨康为老庸,又骂为老奴。
[79] 《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以下不注出处者,均见此,或见《汉书》卷九一《货殖传》。
[80] 《汉书》卷二四《食货志》。
[81] 《汉书》卷七二《贡禹传》。
[82] 七科谪:吏有罪一,亡命二,赘婿三,贾人四,故有市籍五,父母有市籍六,大父母有市籍七。见《史记》卷一二三《大宛传》、《汉书》卷六《武帝纪》、卷六一《李广利传》及注。
[83] 《汉书》卷六四《严助传》注:“卖子与人作奴婢,名为赘子,三年不能赎,遂为奴婢”。
[84] 《汉书》卷七六《赵广汉传》,广汉为京兆尹,疑丞相魏相夫人妒杀傅婢,乃突入相府召夫人跪庭下受词;《汉书》卷九九《王莽传》,莽子获擅杀奴,莽令获自杀。
[85] 《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
[86] 《汉书》卷五九《张汤传附张安世传》。
[87] 《僮约》录自《艺文类聚》、《初学记》、《太平御览》等书,文字多讹错,参看严可均辑《全汉文》
[88] 《史记》卷一一二《主父偃列传》。
[89] 《汉书》卷一五《王子侯表序》。
[90] 《汉书》卷一四《诸侯王表序》。
[91] 同上。
[92] 汉代郎选除此之外,还有献策上书为郎,举孝廉为郎,射策甲科为郎、六郡良家子为郎等途径,其中多数是武帝时期或以后才出现的。参见《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王先谦《补注》。
[93] 《汉书》卷一九《百官公卿表》。
[94] 《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
[95] 《汉书》卷四《文帝纪》。
[96] 《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
[97] 《汉书》卷六《武帝纪》。
[98] 同上。
[99] 《汉书》卷八八《儒林传序》。
[100] 《史记》卷五四《曹相国世家》。
[101] 《汉书》卷四二《申徒嘉传》。
[102] 《汉书》卷五二《田蚡传》。
[103] 《汉书》卷六四《严助传》。
[104] 《汉书》卷一九《百官公卿表》注引《汉官典职仪》。
[105] 顾炎武《日知录》卷九部刺史条。
[106] 《汉书》卷九二《游侠传序》。
[107] 《史记》卷一二四《游侠列传》。
[108] 《史记》卷一二二《酷吏列传》。
[109] 《后汉书》卷三三《郑弘传》注引谢承《后汉书》。
[110] 《汉书》卷五九《张汤传》。
[111] 《汉书》卷二三《刑法志》。
[112] 《汉书》卷二四《食货志》。本段不注出处的引文均据《汉书》卷二四《食货志》或《史记》卷三〇《平准书》。
[113] 三官,一说为钟官、辨铜、伎巧。
[114] 《盐铁论•本议篇》。
[115] 分见《盐铁论•力耕篇》和《复古篇》。
[116] 《汉书》卷六四《严助传》。
[117] 《汉书》卷二八《地理志》。
[118] 《史记》卷一一三《南越列传》。
[119] 《史记》卷一一〇《匈奴列传》。
[120] 《史记》卷一一〇《匈奴列传》。
[121] 这次徙民72万余口中,有一部分徙于会稽。
[122] 《史记》卷一一〇《匈奴列传》注引《西河旧事》。
[123] 《汉书》卷二四《食货志》。
[124] 《汉书》卷六九《赵充国传》。此宣帝时事,但所云障塞亭燧,则是武帝时建立的。
[125] 当时也把中亚乃至更远的许多地方,包括在西域这一地理概念之内,本书所指的西域,主要是今新疆。
[126] 《汉书》卷九六《西域传》。以下未注出处的引文,均见《汉书》卷九六《西域传》或《史记》卷一二三《大宛列传》。
[127] 《后汉书》卷八八《西域传》。按《汉书》卷九六《西域传》所记蒲类国及蒲类后国人口共为3102人,远不及单于所徙6000余人之数。
[128] 《汉书》卷六一《张骞传》。
[129] 《史记》卷一二三《大宛列传》的前半部,即根据张骞所获资料写成。
[130] 《汉书》卷九六《西域传序》
[131] 《太平御览》卷七九四引《庄子》:“羌人死,燔而扬其灰。”又参见《吕氏春秋·义赏篇》。
[132] 《后汉书》卷八七《西羌传》。
[133] 《后汉书》卷九〇《乌桓传》。
[134] 《战国策·赵策》、《楚辞·大招》、《史记·匈奴列传》等有所谓“师比”、“鲜卑”、“胥纰”、“犀毗”,都是鲜卑一词不同的音译,意即革带钩。《史记》卷一一〇《匈奴列传》张晏注:“鲜卑郭落带,瑞兽名也,东胡好服之。”可见上述“师比”、“犀毗”等词来自东胡。今满洲语鲜卑为祥瑞,郭落为兽,可证张晏注。据此,可知战国以来鲜卑人和汉人之间在文化上已存在着某种联系。
[135] 《汉书》卷四八《贾谊传》。
[136] 《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
[137] 《汉书》卷二四《食货志》。
[138] 董仲舒《春秋繁露·度制篇》:圣人“制人道而差上下也,使富者足以示贵而不至于骄,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至于忧,以此为度而调均之,是以财不匮而上下相安,故易治也”。这就是董仲舒限民名田等议的最终目的。
[139] 《汉书》卷六四《吾丘寿王传》。
[140] 《汉书》卷九〇《酷吏咸宣传》。
[141] 《盐铁论·大论篇》。
[142] 《资治通鉴》卷二二,征和二年。
[143] 《汉书》卷九六《西域传》。
[144] 《汉书》卷二四《食货志》。
[145] 《汉书》卷八《宣帝纪赞》。
[146] 《风俗通·正失篇》。
[147] 《汉书》卷七六《张敞传》。
[148] 《汉书》卷八《宣帝纪》黄龙元年。
[149] 《汉书》卷七二《贡禹传》。
[150] 以后成帝企图恢复徙民奉陵制度,由于朝野的反对而作罢,参《汉书》卷一〇《成帝纪》及卷七〇《陈汤传》。
[151] 《汉书》卷七五《京房传》。
[152] 《汉书》卷八五《谷永传》。
[153] 《汉书》卷八六《王嘉传》。
[154] 《汉书》卷八一《张禹传》。
[155] 《汉书》卷九一《货殖传》。
[156] 《汉书》卷一〇《成帝纪》、卷二七《五行志》均说郑躬自称“山君”,或亦为铁官徒。
[157] 樊并为儒生,见《汉书》卷八八《儒林孔安国传》。
[158] 《汉书》卷二六《天文志》及卷二七《五行志》均作“经历郡国四十余”,几占西汉百三郡国的一半,恐非事实。卷一〇《成帝纪》作“经历郡国十九”。
[159] 《汉书》卷七二《鲍宣传》。
[160] 《汉书》卷一一《哀帝纪》。
[161] 《汉书》卷九九《王莽传》。以下不注出处的引文,均见此传。
[162] 《汉书》卷九九《王莽传》地皇二年载卜者王况谓魏成大尹李焉曰:“新室即位以来,民田奴婢,不得卖买……。”《后汉书》卷一三《隗嚣传》载嚣讨莽檄文中,也只说到“田为王田,卖买不得”。王莽在取消这个诏令时同样只说允许土地和奴婢的买卖。
[163] 《汉书》卷二四《食货志》。这个诏令还没有提到取消“王田”、“私属”的名称。《汉书》卷九九《王莽传》地皇三年(公元22年)“议遣风俗大夫司国宪等分行天下,除井田奴婢山泽六莞之禁,即位以来诏令不便于民者皆收还之”,才是最后废除王田、私属等法令的措施。这时已是王莽政权彻底崩溃的前夕了。
[164] 《汉书》卷二四《食货志》。
[165] 改行货布、货泉年代,《汉书》卷九九《王莽传》作地皇元年(公元20年),卷二四《食货志》作天凤元年(公元14年)。
[166] 《汉书》卷九九《王莽传》。
[167] 《后汉书》卷一四《齐武王 传》。
[168] 《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
[169] 《资治通鉴》卷三九,更始元年。
[170] 《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
[171] 《后汉书》卷一一《刘盆子传》。
[172] 《汉书》卷九九《王莽传》。
[173] 《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注。
[174] 《后汉书》卷二《明帝纪》。
[175] 《太平御览》卷八二九引桓谭《新论》。
[176] 《后汉书》卷七八《宦者张让传》注。
[177] 《东观汉记·张禹传》。又《后汉书》卷四九《仲长统传》载《昌言·损益篇》估计,通肥硗之率,计稼穑之人,亩收三斛,与此相近。
[178] 关于东汉垦田和户口数,备见《续汉书·郡国志》序注及书后注。东汉垦田以和帝时最多,达7320170顷。户口以桓帝时最多,但数字有讹错,只能窥见大概。
[179] 《后汉书》卷七六《循吏卫飒传》。
[180] 崔寔《政论》,见《群书治要》卷四五。
[181] 按西汉有朱提(今云南昭通境)、堂狼(今云南东川境)二县,东汉堂狼县并入朱提县,所以《续汉书·郡国志》注引《南中志》谓朱提县有堂狼山。据此,传世东汉朱提铜器与堂狼铜器实为朱提县堂狼山一地所造。东汉铜器铭文有“朱提堂狼造”和“堂狼朱提造”之例,亦可为证。
[182] 《后汉书》卷四九《仲长统传》。
[183] 《后汉书》卷二八《桓谭传》。
[184] 王符《潜夫论·浮侈》。
[185] 据班固《致班超书》,所市诸物分见《太平御览》卷八一四、八一六、九八二,《艺文类聚》卷八五。
[186] 户口增加概数,据《汉书》卷二八《地理志》和《续汉书·郡国志》比较得出。由于上计不实和郡国分合等原因,这个数字不很精确。
[187] 《后汉书》卷三八《度尚传附抗徐传》。
[188] 褒斜道,汉武帝时一度修通,以转输漕运,事见《史记》卷二九《河渠书》。东汉明帝扩建,事见《金石萃编》卷五《开通褒斜道石刻》。
[189] 《华阳国志·公孙述刘二牧志》。
[190] 分见《后汉书》卷三二《樊宏传》、卷四一《第五伦传》、卷三三《冯鲂传》。
[191] 《后汉书》卷一七《冯异传》。
[192] 《资治通鉴》卷四○,建武二年。
[193] 《续汉书·五行志》注引《东观汉记》载杜林上疏。
[194] 《后汉书》卷二八《桓谭传》。
[195] 《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
[196] 《后汉书》卷三九《刘般传》和《江革传》有光武帝以后实行度田和按比户口的材料,但这些都是偶见的事。
[197] 《续汉书·祭祀志》。
[198] 《后汉书》卷三九《刘平传附王望传》。
[199] 《水经注》卷二九《比水》引《续汉书》。参看《后汉书》卷三二《樊宏传》。
[200] 《四民月令》的辑本见严可均《全后汉文》。《四民月令》是地主的家历,同人君“敬天授时”的《礼记·月令》不同,与《吕氏春秋·十二纪》、《淮南子·时则训》也不同。
[201] 《水经注》卷二《河水二》。
[202] 崔寔《政论》,《通典》卷一引。
[203] 《文选》卷五九王简栖《头陀寺碑文》注引《昌言》。
[204] 《后汉书》卷四九《仲长统传》载《昌言·理乱篇》。
[205] 私兵甚至还可以由主人率领外出作战。《后汉书》卷七一《朱俊传》:光和元年为交趾剌史,“令过本郡简募家兵”,以镇压交趾的暴动。后来朱俊还率领家兵镇压过黑山军。
[206] 《后汉书》卷二三《窦融传附窦宪传》。
[207] 太尉、司徒、司空由太尉、丞相、御史大夫演变而来,西汉末年已是如此。
[208] 《晋书》卷二四《职官志》载东汉尚书六曹为:三公曹,主岁尽考课诸州郡事;吏部曹(西汉为常侍曹),主选举祠祀事;民曹,主缮修功作盐池园苑事;客曹,主护驾羌胡朝贺事;二千石曹,主辞讼事;中都官曹,主水火盗贼事。六曹并令、仆,谓之八座。
[209] 《汉书》卷二八《地理志》:西汉平帝时“凡郡国一百三,县、邑千三百一十四,道三十二,侯国二百四十一”,县、邑、道、侯国共1587。《续汉书·郡国志》:东汉顺帝时“凡郡国百五,县、邑、道、侯国千一百八十”。按《汉书》卷一九《百官公卿表》:县“有蛮夷曰道”。
[210] 《文选》卷一班固《东都赋》:“四海之内,学校如林。”
[211] 《后汉书》卷三四《梁统传附梁冀传》。
[212] 同上。
[213] 《后汉书》卷三二《樊宏传附樊儵传》。
[214] 徐幹:《中论·谴交》。
[215] 《金石萃编》卷七《北海相景君碑》,碑立于汉安三年(144年)。钱大昕《潜研堂金石文跋尾》说:碑文中“谅暗沈思”、“陵成宇立”诸语,非臣下可用,景君碑用之,可证景君与其故吏之间,确有君臣名分。
[216] 马总《意林》载仲长统《昌言》:“天下士有三俗,选士而论族姓阀阅,一俗。”
[217] 《后汉书》卷六七《党锢传序》。
[218] 崔寔《政论》,见《太平御览》卷四九六引。
[219] 《抱朴子·正郭篇》。
[220] 《后汉书》卷六八《郭泰传》注引谢承《后汉书》。
[221] 《后汉书》卷六八《许劭传》。
[222] 司马光语,见《资治通鉴》卷四三顺帝永建二年。《后汉书》卷六八《郭太传附黄允传》载,“以俊才知名”的黄允,被妻子攘袂揭露“隐匿秽恶十五事”,就是一例。
[223] 《后汉书》卷七八《宦者曹节传》。
[224] 《抱朴子·审举》。
[225] 马总《意林》卷五载仲长统《昌言》,谓天下士有三俗,“交游趋富贵之门,二俗”;天下士有三 ^可贱,“向盛背衰,三可贱”。
[226] 赵壹《刺世疾邪赋》,见《后汉书》卷八〇《文苑赵壹传》。
[227] 《后汉书》卷四三《朱晖传附朱穆传》。
[228] 《后汉书》卷六七《党锢传序》。
[229] 《后汉书》卷六七《党锢李膺传》。
[230] 《后汉书》卷六七《党锢传序》。
[231] 《后汉书》卷八八《西域传》。
[232] 同上。
[233] 《后汉书》卷九〇《乌桓传》。
[234] 《后汉书》卷九〇《鲜卑传》。
[235] 《后汉书》卷八七《西羌传》。
[236] 《续汉书·五行志》。
[237] 《后汉书》卷八六《南蛮传》。
[238] 《齐民要术》卷三引崔宴《四民月令》。
[239] 《太平御览》卷九七六引崔宴《政论》。文字据严可均《全后汉文》订正。
[240] 《后汉书》卷五四《杨震传附杨赐传》。
[241] 《后汉书》卷五七《刘陶传》。
[242] 《后汉书》卷五四《杨震传附杨赐传》。
[243] 《后汉书》卷五七《刘陶传》。
[244] 《后汉书》卷七一《皇甫嵩传》:“方,犹将军号也”。《后汉纪》36方作36坊。
[245] 《后汉书》卷七一《皇甫嵩传》。按《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注引《魏略》载陈群、桓阶奏:“桓、灵之间,诸明图纬者皆言汉行气尽,黄家当兴。”可见黄天之说是当时流行的谶语,张角加以利用。
[246] 《续汉书·百官志》五注引应劭《汉官仪》。
[247] 惠帝四年始废挟书之律,见《汉书》卷二《惠帝纪》。
[248] 《汉书》卷三六《楚元王传附刘歆传》。
[249] 《汉书》卷三〇《艺文志》。
[250] 《史记》卷八〇《乐毅列传赞》载有黄老之言的师传。
[251] 《隋书》卷三四《经籍志》三。
[252] 《史记》卷五四《曹相国世家》。
[253] 《汉书》卷三〇《艺文志》。
[254] 分见《新语·慎微篇》和《无为篇》。
[255] 《史记》卷九七《陆贾列传》说:陆贾对汉高祖“称说诗书”,认为秦以不“行仁义、法先圣”而亡,这是儒家思想。陆贾“有口辩”,“常使诸侯”,并“游汉廷公卿间”,促成诸吕之灭,这近于纵横之士。又,《新语》一书,《汉书·艺文志》归入儒家,而在刘歆《七略》中,则又别见于兵权谋家。
[256] 《新语·怀虑篇》。按汉初真正的黄老之徒,也大谈君臣上下之分,维护西汉的专制制度。《史记》卷一二〇《儒林辕固生列传》所记黄老之徒黄生的政治见解,就是这样。
[257] 《汉书》卷四八《贾谊传》。
[258] 《汉书》卷三六《楚元王传附刘歆传》。
[259] 《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
[260] 《汉书》卷六《武帝纪》。
[261] 《汉书》卷六《武帝纪》。按贾谊曾在此前建议:“改正朔,易服色制度,定官名,兴礼乐”,但是“文帝谦让未皇也”。事见《汉书》卷四八《贾谊传》。
[262] 《史记》卷一二〇《汲黯列传》。
[263] 《汉书》卷九《元帝纪》。
[264] 董仲舒《春秋繁露·玉杯》。
[265] 《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本段引文未注出处者均本此。
[266] 《春秋繁露·楚庄王》。
[267] 《春秋繁露·基义》。
[268] 据王国维《汉魏博士考》,《观堂集林》卷四。
[269] 《汉书》卷八八《儒林传赞》。
[270] 《文选》卷三八任彦昇《为范始兴作求立太宰碑表》注引刘歆《七略》。
[271] 《汉书》卷三〇《艺文志》如淳注引刘歆《七略》。
[272] 《七略》包括《辑略》(诸书总要)、《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兵书略》、《术数略》、《方技略》,总共著录图书13269卷。
[273] 《汉书》卷三六《楚元王传附刘歆传》。
[274] 据《续汉书·百官志》及注:东汉博士与西汉比较,《易》增京氏,《书》仍欧阳、大小夏楱,《诗》仍齐、鲁、韩,《礼》有戴德(大戴)、戴胜(小戴),《春秋》则废穀梁而并立公羊严、颜二氏,共14博士。
[275] 《七纬》以与《易》、《诗》、《书》、《礼》、《乐》、《春秋》、《孝经》等所谓《七经》相对而得名,经都有纬。
[276] 《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
[277] 《后汉书》卷二八《桓谭传》。
[278] 《弘明集》卷五桓谭《新论·形神》。严可均辑《全后汉文》卷一四《新论》辑本以此归于《新论·祛蔽篇》。
[279] 《论衡·自纪》。
[280] 同上。
[281] 《论衡·自然》。
[282] 同上。
[283] 《论衡·物势》。在《自然》篇中,王充还说明了“天地合气,万物自生”的道理。
[284] 《论衡·谴告》。
[285] 同上。
[286] 《论衡·论死》。
[287] 同上。
[288] 关于佛教传人中国的年代,有多种不同的说法。《三国志》卷三〇《魏书·东夷传》评注引《魏略·西戎传》:“汉哀帝元寿元年(公元前2年),博士弟子景卢受大月氏王使伊存口受《浮屠经》。”大月氏是中亚佛教盛行之地,口授佛经又是印度传法和中国早期翻译佛经的通行办法,所以这一说是比较可信的。献帝初平年间写成的《牟子理惑论》以及以后的《四十二章经序》等,都说东汉明帝遣使者于大月氏写佛经42章,为佛教入中国之始。但是据《后汉书》所载,明帝永平八年(公元65年),楚王国内已有信佛的优婆塞(不出家的男佛教信士)与沙门,楚王英曾为他们设盛馔,可见以明帝写经为佛教东来之始,似不可信。关于这个问题,还有很多异说,其考证备见汤用彤《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第一、二章。
[289] 《后汉书》卷四二《楚王英传》。
[290] 《后汉书》卷三〇《襄楷传》。
[291] 上述楚王、桓帝都是这样。范晔解释其原因说:“将微义未译,而但神明之邪?”见《后汉书》卷八八《西域传论》。
[292] 《后汉书》卷三〇《襄楷传》。
[293] 同上。
[294] 《三国志》卷四九《吴书·刘繇传》。
[295] 《后汉书》卷三〇《襄楷传》。
[296] 《后汉书》卷七一《皇甫嵩传》。
[297] 据《三国志》卷八《魏书·张鲁传》与注引《典略》以及《后汉书》卷八《灵帝纪》与注引刘艾《灵献二帝纪》,可知在张鲁入汉中前,巴郡人张修已在汉中传布五斗米道。后修与鲁同受刘焉之命占领汉中,鲁又杀修,始在汉中建立了政治的和宗教的统治。
[298] 《汉书》卷六二《司马迁传》载《报任安书》。
[299] 《史记》卷一三〇《太史公自序》。
[300] 《汉书》卷六二《司马迁传》载《报任安书》。
[301] 《史记》卷一三〇《太史公自序》注引卫宏《汉旧仪》。
[302] 《史记》卷一二〇《汲黯列传》。
[303] 《汉书》卷六二《司马迁传赞》。
[304] 《三国志》卷六《魏书·董卓传》注引谢承《后汉书》载王允语。又,《三国志》卷一三《魏书·王肃传》载魏明帝谓司马迁著《史记》“内怀隐切”,“令人切齿”。
[305] 《汉书》卷六二《司马迁传赞》。
[306] 《日知录》卷二六《〈史记〉于序事中寓论断》条。当然司马迁并不排斥必要的议论,《史记》每篇之后的“太史公曰”,往往能概括或加深作者的见解。
[307] 《史记》卷一五《六国年表序》。
[308] 《史记》卷一六《秦楚之际月表序》。
[309] 《汉书》卷六二《司马迁传赞》。
[310] 《后汉书》卷四〇《班固传论》。
[311] 《史通·书事》引傅玄语。
[312] 《文心雕龙·诠赋》。
[313] 章学诚《校雠通义》卷三。
[314] 《汉书》卷八七《扬雄传》。
[315] 《汉书》卷五一《枚乘传附枚皋传》。
[316] 扬雄《法言·吾子篇》。
[317] 《汉文学史纲要》,《鲁迅全集》第8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第308页。
[318] 《汉书》卷三〇《艺文志》。
[319] 同上。
[320] 《文选》卷一一王延寿《鲁灵光殿赋》。
[321] 均见《西京杂记》卷二。
[322] 《盐铁论·散不足》。又同书《崇礼》:“家人有客,尚有倡优奇变之乐,而况县官乎”。
[323] 《旧唐书》卷二九《音乐志》二。盖据《续汉书·五行志》一刘昭注引《风俗通》。
[324] 《汉书》卷二三《刑法志》:“战国稍增讲武之礼,以为戏乐,用相夸视。而秦更名角抵”。
[325] 《史记》卷八七《李斯列传》。
[326] 《史记》卷一二三《大宛列传》。
[327] 《后汉书》卷八六《西南夷传》。
[328] 《晋书》卷一一《天文志》上。
[329] 《周髀算经》卷下。
[330] 《续汉书·天文志》注引蔡邕《天文表》。
[331] 《续汉书·天文志》注引《灵宪》。
[332] 同上。
[333] 《后汉书》卷五九《张衡传论》。
[334] 《汉书》卷二一《律历志》。
[335] 《氾胜之书》说:“区田不耕旁地,庶尽地力”;“凡区种,不先治地,便荒地为之”。《后汉书》卷三九《刘般传》说:“郡国以牛疫水旱,垦田多减,故诏敕区种,增进顷亩,以为民也。而吏举度田欲令多前,至于不种之处,亦通为租。可申敕刺史二千石务令实核,其有增加,皆使与夺田同罪。”由此可见,区种法与汉代的土地私有制和赋税制度不相适应,也是它不可能普遍推行的原因。
[336] 侯康《补后汉书艺文志》卷四引韩鄂《四时纂要序》。
[337] 张机《伤寒杂病论集》。
[338] 高保衡等《伤寒论序》。
[339] 《后汉书》卷八二《方术华佗传》。
[340] 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