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
為政者,廣義指一切政治領導人,狹義指國家元首。政是政治,德是道德。國家政治本於道德,合理、利民,則得民眾擁護,譬如北辰之得眾星圍繞。古注或以北辰為星名,或謂非星,但表方位,即地球北極與天空相對之處。今採非星說。天空無星之處,空體不動,而眾星共之。空體譬如人君,眾星譬如大臣與人民。共拱通用,引申為圍繞。人君安居其所,而得臣民圍繞擁護,實由人君為政以德而然。中國文化尊重德性,無論國家領袖,機關首長,甚至為家長者,皆應以德為本。
子曰: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
孔子說,詩,三百篇,可用一句詩來概括,就是思無邪。
「詩三百。」詩是詩經,也就是後來由毛亨作傳的毛詩,古時通常只稱為詩。詩經有三百十一篇,其中有六篇只有篇目,而無詩辭,實際為三百零五篇。據史記孔子世家說,古者詩有三千餘篇,後經孔子刪定為三百零五篇。此處「詩三百」是取整數而言。漢書藝文志說:「古有采詩之官,王者所以觀風俗、知得失、自考正也。孔子純取周詩,上采殷,下取魯,凡三百五篇。」
「一言以蔽之。」一言,就是一句。蔽字,古注不一。包說一言以當之。鄭說一言以塞之。韓李論語筆解一言以斷之。朱子說一言以蓋之。為求容易了解,可作概括講,也就是總括的意思。三百篇詩的要義,可以總括在一句詩裡。這句詩就是思無邪。
「思無邪。」這是詩經魯頌駉篇的一句詩。孔子引來總括三百篇詩的意義。程氏樹德論語集釋引項氏家說解釋,思無邪的思字是語助辭。又引鄭氏浩論語集注述要,考據詩經國風邶國北風篇裡「其虛其邪」句,漢人引用多作「其虛其徐。」邪徐二字古時通用。詩傳「虛,虛徐也。」二字是一個意思。因此,駉篇思無邪,就是無虛。依此解釋,三百篇詩的本義,都是真情流露之作。
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道同導。皇疏:「導,謂誘引也。」劉氏正義依禮記緇衣篇,道作教字講。孔安國說:「政,謂法教也。」皇疏:「政,謂法制也。」
道之以政,就是用政治領導人民。為政者制定施政條文,令民遵行。民眾如有不遵者,則齊之以刑。齊作整字講。即用刑罰來整飭之。這樣所得的效果,就是民免而無恥。孔注免為苟免,廣雅釋詁免作脫字講。民眾為苟免刑罰,乃服從政令,然非心服。刑罰稍弛,民則犯法,而不以為羞恥,是為無恥。管子牧民篇,以禮義廉恥為治國之四維。國民無恥,亡國之日,不問可知。
道之以德,齊之以禮。包注:「德,謂道德。」以道德導民,如有人民不從政令者,則以禮整飭之。如此,所得的效果,便是人民有恥且格。釋文引鄭注:「格,來也。」來,是民心來歸的意思。人民以犯罪為恥,而且誠心來歸,擁護政府。何晏注:「格,正也。」人民有羞恥心,而且歸於正。此說亦可。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
皇邢二疏皆說,此章是孔子隱聖同凡,勸人勤學。
「吾十有五,而志于學。」有字,音義皆同又字。古文句法,十有五,就是十又五,語體就是十五。孔子說:「我十五歲即志于學。」毛詩傳說:「詩者,志之所之,在心為志,發言為詩。」依此解釋,志就是心之所之,也就是一心趣向之意。志于學,就是專心求學。史記孔子世家說:「孔子為兒嬉戲,常陳俎豆,設禮容。」孔子在童年,即知求學。此處孔子自述十五歲志于學,皇邢二疏皆據白虎通辟雍篇解釋,十五是成童之歲,心志堅明,故自十五始志于學。劉氏正義據白虎通說,十五歲是入大學之年,所學的是經術。劉氏又據禮記大學篇所說,始於致知格物,終於治國平天下,皆是大學所學的經術。
「三十而立。」皇疏:「立,謂所學經業成立也。」劉氏正義:「立,謂學立。」自十五歲,志于學,至三十歲,所學已成立。也就是學有根柢,有力,非外力所能搖動。
「四十而不惑。」孔安國注,不惑,就是不疑惑。程氏樹德論語集釋,引黃式三論語後案:「立,必先不惑,而言不惑於立之後者,何也。夫子曰,可與立,未可與權。立,守經也。不惑,達權也。」不惑,遇事可以行權,無可,無不可。立,則是:可即可,不可即不可。不知權變之道。所以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
「五十而知天命。」天命,就是天的命令。如劉氏正義引漢書董仲舒傳對策曰:「天令之謂命。」劉氏正義說:「知天命者,知己為天所命,非虛生也。蓋夫子當衰周之時,賢聖不作久矣。及年至五十,得易學之,知其有得,而自謙言無大過。則天之所以生己,所以命己,與己之不負乎天。故以知天命自任。命者,立之於己,而受之於天,聖人所不敢辭也。」孔子學易,乃知天命。吾人雖聞天命,未必能知,須先信賴聖言,以求知之。
「六十而耳順。」鄭康成注:「耳順,聞其言,而知微旨也。」皇疏:「但聞其言,即解微旨,是所聞不逆於耳,故曰耳順也。」皇疏又引李充說:「心與耳相從,故曰耳順也。」順字,說文:「理也, 从頁川。」段注以為,自人之頭頂至腳踵,如河川流通,至為通順。順之而後,始見天理,始著條理。由此可知,耳順就是耳的功能已經通順自己以及他人的心理,故能聞他人之言,即知他人的心意。此是耳聞無礙之境。
「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從心的從字,作順從講。矩是端正方形的工具,說文作巨,引申為法度之義。孔子至七十歲時,順從心之所欲而不踰越法度。順心而為,自然合法,也就是動念不離乎道。
程氏樹德論語集釋,引明儒顧憲成講義說:「這章書,是夫子一生年譜,亦是千古作聖妙訣。」顧氏以為,孔子自十五志于學,至四十而不惑,是修境。五十知天命,是悟境。六十耳順,至七十從心,是證境。顧氏此說,大有道理。
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樊遲御,子告之曰:孟孫問孝於我,我對曰無違。樊遲曰:何謂也?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據孔安國注,孟懿子,是魯國大夫,姓仲孫,名何忌。懿,是他的諡號。
魯國出自桓公的三大公族,即孟孫氏、叔孫氏、季孫氏。這三家都是魯國的權臣,愈到後來,權勢愈重,違禮亂政亦愈甚。孟懿子就是孟孫氏的後代。他的父親是孟僖子仲孫貜。春秋昭公七年,左氏傳說,孟僖子將死,召其家臣,遺囑何忌從孔子學禮。是知懿子在孔門有弟子名分。但弟子傳裡沒有懿子,論語此章之注,只說懿子是魯大夫,不說是孔子弟子。據劉氏正義說,孔子仕魯,命墮三家不合制度的都城,獨有懿子梗命,以致聖人政化不行。弟子傳不列其名,此注亦不云弟子,當為此故。
「孟懿子問孝。」孔子答覆:「無違。」諸弟子問孝,孔子答復,因人而異。此以「無違」答復懿子,是教懿子,不違其父教其學禮之意。不違父教學禮,就是孝道。
「樊遲御。」樊遲是孔子弟子,名須,為孔子御車。孔子告訴樊遲說,孟孫向我問孝,我答復他「無違。」孟孫,就是孟懿子。據鄭康成注,孔子惟恐孟孫不了解無違之意,所以告訴樊遲,以便轉為孟懿子解釋。
「樊遲曰,何謂也。」樊遲亦不了解無違何意,故問孔子「何謂也。」孔子就以生事葬祭三句解釋其意義。
「生事之以禮。」父母生存時,為子者以禮事奉父母。如邢疏引禮記曲禮所說「冬溫而夏凊,昏定而晨省。」之屬。事奉父母的衣食住等,一切皆合禮制。
「死葬之以禮。」父母去世時,以禮辦理喪葬之事。如棺槨墓地等,都要合乎禮制。
「祭之以禮。」喪畢則祭。邢疏謂春秋祭祀以時思之。祭祀時所用的祭品,皆有禮制。
皇疏:「孟孫三家,僭濫違禮,故孔子以每事須禮為答也。」
生事,死葬,祭祀,皆能以禮,便是盡孝。孟孫、叔孫、季孫,三家皆違禮,所以孔子教懿子無違。
孟武伯問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憂。
馬注,孟武伯是孟懿子之長子,名彘,武是諡號。
孟武伯問為孝之道。孔子答復,父母唯其疾之憂。唯其的其字,是指子而言。子事父母,不能使父母為子憂愁。唯子有疾病時,父母憂之。其餘一切不能使父母憂。
集解,馬融曰:「言孝子不妄為非,唯有疾病,然後父母憂之耳。」
子游問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
孔安國注:「子游,弟子,姓言,名偃。」
子游問行孝之道。孔子答復他說:「今之孝者,是謂能養。」此意是說,「今之行孝者,唯說能養。」例如以飲食養父母。是謂的「是」字,王引之經傳釋詞作祇字講,邢疏作唯字講。
能養父母,這就是孝嗎。孔子語氣一轉,便說:「至於犬馬皆能有養。」能養,何只為人子者,至於犬馬皆能以其體力服事主人。如犬能守夜,馬能代勞,這也是能養。「至於」二字,據劉淇助字辨略,是兩事相及之意。
「不敬何以別乎。」犬馬雖然皆能有養,但不知敬。唯人能夠知禮,知禮則能敬。如果人子只能養父母,而不能恭敬父母,這與犬馬有何分別呢。
犬馬能養,古注有兩種解釋。一是包咸注:「犬以守禦,馬以代勞,皆養人者。」此以犬馬比喻人子。此說可採。一是集解另舉一說:「人之所養,乃至於犬馬,不敬,則無以別。孟子曰,食而不愛,豕交之也。愛而不敬,獸畜之也。」此以犬馬比喻父母。所舉孟子語,在盡心篇。朱子集注唯採此說。他說:「言人畜犬馬皆能有以養之。若能養其親而敬不至,則與養犬馬者何異。」劉氏正義以為:「以犬馬喻父母,於義難通,自昔儒者多譏之。」以上兩說之外,後儒尚有其他解說,不再列舉。
今列表解,以明喻子之說:
孝者,指人子而言。犬馬、與孝者對稱。人子能養父母,犬馬能養主人。由這兩個能字看來,顯然是以犬馬比喻人子。專說能養,則人獸沒有分別。不敬何以別乎。敬與不敬,是人獸之別。
子夏問孝。子曰: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
子夏問行孝之道。孔子答復他說:「色難。」色,是顏色。難,是不容易。以飲食養父母,不算是難事。唯以和顏悅色侍奉父母,才是難得。一個孝子,與父母相處時,心中自然和順欣悅,形之於外,便是和顏悅色。此色是孝心的表現,能養父母之心,所以是難。
孔子說了「色難」之後,即舉事例說明。「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馬融注:「先生,謂父兄也。饌,飲食之也。」馬注稱父兄為先生,後儒多不從。茲依通常解釋,稱呼老師為先生。孔子舉例說。老師有事,弟子代勞。有酒、有食,弟子奉請老師飲之食之。弟子事師如此,如果人子事親,也是如此,乃是以為孝乎。
禮記檀弓篇記載,事親與事師,皆須奉養與服勤,但喪禮有分別。師去世時,弟子心喪三年,不須穿喪服。平時事師雖然與事親要同等的奉養服勤,但事師著重於尊敬,事父母則著重於親子之情,須有和顏悅色,所以只拿事師之道來事父母,不足以為孝。
此章「色難」之義,昔儒解釋甚繁。古注約有兩種解釋。一是包咸說:「色難者,謂承順父母顏色,乃為難也。」此以色指父母的顏色。一是詩經邶風凱風篇,孔穎達正義引論語此章鄭注說:「和顏悅色,是為難也。」此以色指為人子的顏色。程氏集釋按語:「色難,包注與鄭注異。然下服勞奉養,皆就人子言之。則色當為人子之色。鄭注義為長。」
子曰:吾與回言終日,不違如愚。退而省其私,亦足以發。回也不愚。
孔安國注:「回,弟子,姓顏,名回,字子淵,魯人也。」
孔子說:「吾與回言終日,不違如愚。」孔子與顏回談話,談了一整天。顏回「不違,如愚。」不違就是毫無阻礙之意。孔子講,顏回聽,順暢無礙。顏回只在聽,不問一句話,好像愚人。孔安國注:「不違者,無所怪問,於孔子之言,默而識之,如愚。」
「退而省其私。亦足以發。回也不愚。」前說「如愚。」實非真愚。所以孔子又說,回退出之後,我省察他私與二三弟子言談,亦足以發揮所聞的義理。回也,其實不愚。孔安國注:「察其退還,與二三子說繹道義,發明大體,知其不愚。」
皇疏說:「諸弟子不解,故時或諮問。而顏回默識,故不問。不問,如愚者之不能問也。」諸弟子中或有認為,顏子不問,是愚者不能問。所以孔子讚美顏回不愚。顏子默而識之,寡言篤行,正是他人當學之處。所以孔子說顏回不違如愚。
子曰: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人焉廋哉。
學而篇:「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如何知人,此章視觀察三句經文就是知人的方法。
春秋隱公五年穀梁傳:「常事曰視,非常曰觀。」爾雅釋詁:「察,審也。」劉氏正義說:「視、觀、察,以淺深次第為義。」
「視其所以。」以,何晏集解作用字講。皇侃解釋:「即日所行用之事。」即日就是當日,近在眼前。即日之事,就是穀梁傳解釋的日用尋常的事情。視其所以,就是看此人平常所作之事。這是從近處看。只看眼前之事,尚不足以了解此人。
「觀其所由。」集解:「由,經也。言觀其所經從。」皇疏之意,從來所經歷之事。劉氏正義:「所由,是前日所行事。」依穀梁傳說,即是觀非常之事。這也可以說,從遠處看此人如何辦事。亦即由過去的特別事跡,進一步認識此人。
「察其所安。」就前述所視所觀之事而言,詳察其辦完事情之後,他的表情如何,以明其本意。皇疏:「安,謂意氣歸向之也。」劉氏正義:「安者,意之所止也。」潘維城論語古注集箋說:「行善而安之,則善日進。有過而安之,則惡日積。」
皇疏:「視,直視也。觀,廣瞻也。察,沈吟用心忖度之也。即日所用易見,故云視。而從來經歷處,此即為難,故言觀。情性所安,最為深隱,故云察也。」
「人焉廋哉,人焉廋哉。」廋,是隱藏之義。孔安國注,作匿字講。知人很難,但用以上的方法,即由其人各種事跡去觀察,便能知道他是何種人,是君子,是小人,皆能顯然,他何能隱匿其實情。
皇疏:「焉,安也。廋,匿也。言用上三法,以觀驗彼人之德行,則在理必盡。故彼人安得藏匿其情耶。再言之者,深明人情不可隱也。」
子曰: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
溫,就是溫習。皇侃疏說:「故,謂所學已得之事。新,謂即時所學新得者。」例如讀書,已經讀過的書,再加讀誦思維,古人叫做溫書,也就是溫故。尚未讀過的書,現在研讀,以求了解書中所載的事理,即是知新。溫故知新,隨時吸收新知,而又研究已得之學。如此好學,可以為人師。
又如朱子說:「故者,舊所聞。新者,今所得。言學能時習舊聞,而每有所得,則所學在我,而其應不窮,故可以為人師。」此說是由溫故而發明新義。亦可採取。
子曰:君子不器。
包咸注:「器者,各周於用。至於君子,無所不施。」
器是器具,一器一用。皇疏以「舟車殊功」比喻器的用途。舟行於水,車行於陸,各限其用。君子不器者,君子之學,不像器具那樣限於一種功用。而是有大事時,即作大事,有小事時,即作小事。凡有利於大眾之事,皆可為之。無論大小事,皆是盡心盡力而為。是以君子求學,不以一器自限,而須博學多聞。雖然博學多聞,猶不以器自許,而志於形器以上的道。有道便是君子儒。
子貢問君子。子曰:先行其言,而後從之。
子貢問,如何為君子。孔子答:「先行其言,而後從之。」此意是說,君子先其言而行,行之而後,其言從之。「從之」的意思,就是言從其行。如此,言行相符,即是君子。
朱子集注:「周氏曰,先行其言者,行之於未言之前。而後從之者,言之於既行之後。」
劉氏正義引大戴禮曾子制言篇:「君子先行後言。」又立事篇:「君子微言而篤行之,行必先人,言必後人。」
程氏集釋引沈括夢溪筆談,以及郝敬論語詳解,主張以「先行」讀作一句,以「其言而後從之」讀作一句。但依朱子集注所引周氏解釋,即照舊讀「先行其言」自無不可。
子曰: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
此章所說的君子小人,是就品德而言。君子是有德之人,小人是無德之人。周比二字,古注或作公私講,或作義利講,或作普遍與偏黨講。今依公私講法。公就是周,私就是比。君子辦事,為公,而不為私。平時修養,亦是去其私心,存其公心。此即周而不比。小人辦事,為私,而不為公。無事時,心中所想的,也是有私無公。此即比而不周。公是公平正直,私則與此相反。分辨君子與小人,即在公私二字。
此章古注,孔安國說:「忠信為周,阿黨為比。」皇疏:「周是博遍之法,故謂為忠信。比是親狎之法,故謂為阿黨。」皇疏又引孫綽說:「理備故稱周,無私故不比。」邢疏說,孔注忠信為周,是國語魯語之文。劉氏正義引呂氏春秋達鬱篇注:「阿,曲媚也。」劉氏說:「阿黨與忠信相反,正君子小人性情之異。」
子曰: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
「學而不思則罔。」學是學習。皇疏說是學舊文,其意就是讀聖人書。思是研究。包咸說為尋思。罔,包注為「罔然」,皇疏另一解釋,即是「誣罔」。依包氏說,讀書而不尋思書中的義理,則罔然無所得。依皇疏說,讀聖人書,而不精思其義,以致行用乖僻,此是誣罔聖人之道。罔字之義,包注就學者方面解釋,皇疏就聖人方面解釋,罔字實有這兩方面意義,可以合講。
「思而不學則殆。」何晏注:「不學而思,終卒不得,徒使人精神疲殆。」劉氏正義說:「殆與怠同。」何注之意,不讀書,只憑自己思索,終無所得,徒使人精神疲怠而已。朱子集注:「不習其事,故危而不安。」王念孫讀書雜志,引史記扁鵲傳裡「拙者疑殆」說:「此殆字,非危殆之殆。殆亦疑也。古人自有複語耳。」王氏又引公羊傳襄公四年何休注:「殆,疑也。」因而指出論語為政篇思而不學則殆的「殆」字,亦作疑字講。其意是說,思而不學,「無所依據,則疑而不決也。」王氏之子王引之,在其經義述聞裡,亦以殆作疑講。他說:「思而不學,則事無徵驗,疑不能定也。」依王氏說,殆作疑字講,甚合經義。
【雪公講義】
「罔」義。包曰:罔然無所得。皇侃:罔、誣罔也。誣罔聖人之道也。
【按】包皇各就一方言,實有關於兩方,可合而言之。
【按】「殆」義。何曰疲怠。朱曰危而不安。
王念孫引公羊傳何休注,殆、疑也。又引史記倉公等傳,殆均作疑解。
【按】此處殆字,依王所引,其義較長。
子曰:攻乎異端,斯害也已。
攻,治也。古人謂讀書為攻書,即學習之義。何晏集解:「攻,治也。善道有統,故殊途而同歸。異端,不同歸者也。」例如學禮學樂,是殊途。但皆歸於善道,是為同歸。又,聖人講中道。如中庸記載,舜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孔子亦是講中道。攻乎異端即是偏執一端,或不能執兩用中,則皆有害。
【雪公講義】
「攻」義。何晏、皇侃皆曰治也,謂學為治。范曰:攻、專治也,故治木玉金石之工曰攻。集說:攻、擊也。
【按】治與擊大異,須視解文而采。
「異端」義。集解:善道有統,殊途同歸,異端不同歸者。皇侃注:異端、雜書也,雜謂諸子百家。公羊傳注:他技、奇巧異端也。禮記大學注:他技、異端之技也。論語後錄:異端即他技,謂小道也。戴東原集:端、頭也,凡事有兩頭謂之異端。言業精於專,兼攻兩頭,則為害耳。
朱子集注,宋程子曰:佛氏之言比之楊、墨尤為近理,學者當如淫聲美色以遠之。
【按】自范氏謂異端非聖人之道,如楊、墨是也。程、朱遂以佛為異端,而改論語以前之解。以後紛諍甚繁矣。學者宜詳讀集釋後段「發明」及「按語」,可得以簡要結論。
子曰:由,誨女知之乎。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孔子弟子,姓仲,名由,字子路。誨女,就是教汝。是知也,即:是智也。其餘知字皆作知道講。孔子呼子路之名曰:我教汝者,汝能知道乎。汝知則說為知,汝不知則說為不知,此是有智者也。
孔子教子路之知,不作知識講,而是自心本有之知,是為真知。此須經過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方能發出。
子張學干祿。子曰:多聞闕疑,慎言其餘,則寡尤。多見闕殆,慎行其餘,則寡悔。言寡尤,行寡悔,祿在其中矣。
「子張學干祿。」子張是孔子的弟子。學干祿,就是學求從事政治之意。鄭康成注:「弟子,姓顓孫,名師,字子張。干,求也。祿,祿位也。」
「子曰」以下,是孔子教子張求祿之道。
「多聞闕疑。」邢疏,多聞就是博學。學無止境,雖然博學,仍有不能完全了解之事,此即是疑。有疑可以存而不論,不可妄加論斷,是為闕疑。劉氏正義闕作空字講。闕疑就是存疑之意。
「慎言其餘,則寡尤。」包咸注:「尤,過也。其餘不疑,猶慎言之,則少過。」慎言,是說言語要恰到好處,不可多說,多則不免有失。
「多見闕殆。」包注:「殆,危也。」此危字有不安之意。王引之經義述聞:「殆猶疑也。謂所見之事若可疑,則闕而不敢行也。」雖然多見,尚有危疑不安於心之事,亦須闕而不行,是為闕殆。
「慎行其餘,則寡悔。」其餘,指無疑惑之事,亦須中道而行,恰到好處,無過無不及,是為慎行。如此則少後悔。
「言寡尤,行寡悔,祿在其中矣。」言語少過失,行事少後悔,祿位即在其中。即可辦政事。鄭注:「言行如此,雖不得祿,亦同得祿之道。」劉氏正義引禮記王制篇「司馬辨論官材」之文,以為古時有鄉舉里選之法,故寡尤寡悔即是得祿之道。劉氏說:「當春秋時,廢選舉之務,世卿持祿,賢者隱處,多不在位。故鄭以寡尤寡悔有不得祿,而與古時得祿之道相同。明學者干祿當不失其道。其得之不得,則有命矣。孟子云,古之人脩其天爵,而人爵從之。亦言古選舉正法。」
哀公問曰:何為則民服。孔子對曰:舉直錯諸枉,則民服。舉枉錯諸直,則民不服。
哀公,魯君。問孔子:何所為之,則民始服耶?當時三家執政已久,哀公頗不得意,故有此問。孔子對以舉錯之道。包咸注:「錯,置也。舉正直之人用之,廢置邪枉之人,則民服其上。」謂舉用正直為公之人,捨置曲枉自私之人,民受其利,乃服。若舉用曲枉,捨置正直,民受其害,不服。魯國此時,三家專橫,即是舉枉錯諸直,故民不服。此為通義。古注又一義,錯諸之諸字,乃「之於」二字之合音字。如王應麟困學紀聞,引孫季和之說,以及劉氏正義等,以為舉直者而置之於枉者之上,民所以服。舉枉者而置之於直者之上,民所以不服。此義仍用小人,惟當置於下位,受制於在上之君子,不得為惡,民不被害,亦服。此義較優。劉氏正義以此與夫子尊賢容眾之德相合。
季康子問:使民敬忠以勸,如之何。子曰:臨之以莊則敬,孝慈則忠,舉善而教不能,則勸。
季康子,魯大夫季孫氏,名肥,諡康。魯卿三家,世襲專政,民心不服。康子乃問孔子,如何使民對上恭敬盡忠,以及勸勉為善。以勸的以字,古注作與字講。孔子答曰,君以莊嚴面臨民眾,則能使民敬君。君以孝道教民,並能以慈待民,則能使民盡忠。君能舉用善人,而又教化不能之人,則民自能相勸而善。
邢疏說,當時季氏專執國政,猶如國君。故孔子之答,皆以人君之事言之。
【雪公講義】
孝慈則忠句,各解紛紜。黃氏後案曰:「孝慈則忠」。諸家說甚費解,式三謂「孝」當作「(音教)」,謂引導之使人可仿效也。
【按】黃氏所云,本句可通,但與全文不貫,且他本罕見,姑備一說。孝經云:「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細審季康子之三問,皆在使民;而使者在君,從乃在民。君能莊臨,而民自敬。教民以孝,民始孝親;中則忠君,如子孝父矣。然君必以慈臨之,如親慈子,故曰:「孝慈則忠」;否則犬馬路人,草芥寇讎矣。舉彼善者,教他不善者,民自相觀而善;是不勸之勸。此章三答,有直接,有雙用,有旁通,言與文,婉轉入微。
(犬馬草芥二句,引自孟子離婁篇:「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引文略為變更,以便解說而已。)
或謂孔子曰:子奚不為政。子曰:書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於有政,是亦為政,奚其為為政。
或人問孔子,子何不為政。包注:「或人以為,居位乃是為政。」孔子引書經解答。
「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此二句出於古文尚書君陳篇,今文學家說是逸書文。漢石經「孝乎」作「孝于」。惠棟九經古義,謂後儒據君陳篇改于為乎。乎于古通用。此二句朱子集注讀:「孝乎,惟孝友于兄弟。」今從古讀,至惟孝為一句。孝乎,讚美孝道。惟孝,再加讚美。友于兄弟,包注:「善于兄弟。」
施於有政三句,各注考據,皆是孔子語。「施於有政。」包注:「施,行也。所行有政道。」此意是說,施行孝友,即有為政之道。「是亦為政。」是,指施行孝友而言。行此孝友二者,亦是為政。「奚其為為政。」皇疏:「何用為官位乃是為政乎。」
孔子答意,雖然不在官位,只要在家施行孝友,亦是為政。孝友是為政之本,除此之外,何事算是為政,故云:「奚其為為政。」
子曰: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
為人必須有信用。人而無信,可乎,不知其可也。劉氏正義引鄭注:「不知其可者,言不可行也。」以下說比喻。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無輗,無軏,必不能行。人而無信,亦必不能行。
包注:「大車,牛車。小車,駟馬車。」據鄭注及說文,大小車皆有轅,以為牛馬引車之用。轅端接一橫木,此橫木在大車名為鬲,在小車名為衡。轅端與橫木相接處,各鑿圓孔相對,以金屬物貫穿之,使轅端與橫木能活動自如。此金屬貫穿物,大車稱為輗,小車稱為軏,是大小車行動之關鍵。說文段注引戴東原說:「大車鬲以駕牛,小車衡以駕馬。其關鍵則名輗軏。轅所以引車,必施輗軏然後行。信之在人,亦交接相持之關鍵。故孔子以輗軏喻信。」
無信之人,妄言妄行。不知其可,即是一事無成,更談不上學道。孔子喻以無輗無軏之後,便問何以行之。此何字又比可字活動,尤耐尋味。
子張問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
典章禮制,代有變更。子張問十世者,世為朝代,意問爾後之十代,其制度變易如何?孔子先徵以三代之沿革,後答以未來。因者依也。殷有天下,依於夏朝之禮制,有損有益;原有而不合時宜者,廢之,謂之損;其為時需而原無有者,立之,謂之益。周有天下,依於殷朝之禮制,其所損益亦然。三代以前,文獻不足,故不徵矣。其或繼周而有天下者,亦必依於周禮而損益之。如是雖百世亦可知也。禮有需損益者,有不能損益者。需損益者,禮之枝末也,即其形式也。不能損益者,禮之根本也,即五倫十義也。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見義不為,無勇也。
「非其鬼而祭之,諂也。」禮記祭法說:「人死曰鬼。」非其鬼,是指非自己祖先,不當祭而祭之,是諂媚之舉。鄭注:「諂以求福。」祭自己的祖先,是為報答祖先的恩德。誠心祭之,自可獲福。如禮記禮器篇記孔子曰:「祭則受福。」但祭非其鬼,則是違禮諂求,何能求得。因為他人祖先有其自己的子孫,不需外人祭祀,亦不會福蔭外人。邢疏引春秋僖公十年左氏傳:「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所以祭非其鬼,是諂媚求福。
「見義不為,無勇也。」孔安國注:「義者所宜為也,而不能為,是無勇也。」義作宜字講,也可作應當解。遇見義所當為之事而不為,即是無勇。
或謂此章前後節所論之事不同,應分為兩章。此說不可從。禮記曲禮:「臨財毋苟得,臨難毋苟免。」亦是不同之兩事,而在一章。此章祭非其鬼,是為求福利而祭;見義不為,是因為無利可圖。兩事並非不相關聯,與曲禮章法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