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以农立国,为人人所公认。创斯业者,虽有神农尝试百草之举,后稷教民稼穑之事,但能将农业之原理与方法,详细阐明之,则甚鲜其人。有之,则厥推孟子。
孟子重农主义,提倡不遗余力,试观其对梁惠王、齐宣王、滕文公诸人谈王政,处处皆以农业为前提;而其所主张之井田制度,尤为施行农业之唯一工具。谓之为农业的社会主义,亦无不可。关于井田制已详于前章,兹不再论。
第一节 重农原理
孟子之重农原理,简言之,有下列之四种。
第一,在战国时代,连年大战,人民可算是贫穷极了,其重大原因是因为国民的生产事业受影响。那时生产事业有些什么呢?完全以农业为主体。吾人从《诗经》《左传》《国语》《国策》,所见当时生活之状态:问大夫之家以牛马对,问士人之家以鸡犬对;所领的俸禄是公田,祭祀所取的从圭田等事,就可知了。当时制帛制葛等工业,俱是农产制造,虽谓齐有鱼盐之利,蜀有丹砂之矿,然是少数。所以孟子为救济当时社会不安现象计,只有从当时占生产界中主要部分的农业下手。此是从经济上面看来提倡农业之原因。
第二,儒家所注重的是礼了。然而礼这个东西,不单是从精神方面(内的方面)所能表示的,尚须要靠物质方面(外的方面)。假使没有外面的形式以表示,那就不成其为礼了。例如人死了,为子的纵然哀痛过恒,然而没有衣衾棺椁来埋藏之,在儒家看来算是礼未尽完。又如常人吊贺之间,这是儒家极注意的,然而任你口里如何表示同情,一点礼物没有,这是不对的。我们翻开一部《仪礼》,什么牺牲粢盛、衣衾棺椁等物皆充塞了。这些事物皆从农业得来的,有了农业才有这些事物,有了这些事物,才可以有礼仪。在儒家因为须实行其礼治主义,故不能不将产生原料之事业极力提倡之。孟子曰:
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梁惠王上》)
即系此意。此是孟子从礼教上面看来提倡农业之原因。
第三,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斯言为儒家心理所常保持之,只要有能在政治上活动之时机,彼辈必去尝试,故孔、孟之周游列国,荀子之于齐于楚,皆抱此宗旨。彼辈所采之手段虽各有不同,然目标则一,即“王道”。“王道”二字定义甚宽泛而且玄妙者,即谓“王者,所行正道也”,又以“平正之义”为标准。兹将孟子所拟进到“王道”之方策略述之。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梁惠王上》)
此数语明白宣示吾人曰,要想社会安宁,以达“王道”之目的,首先须将人民的生活问题解决,即是须提倡农业。因农业为当时衣食住之策,及至人民有完备之生活,才施以适当之教化百姓。有知识,有礼义,永久和平矣。要而言之,孟子以为百姓衣食住三项完备后,方可讲礼教。故曰:
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梁惠王上》)
孟子之意,以为不以生计问题为重,而须言道德的唯心主义,此仅限定于某一种超人,在一般常人是不受其支配者也。吾人求之实际,生计问题确较其他之事尤要,及至马克斯唯物史观出现,此理愈显愈明。吾人从此可见孟子主张解决人民生计问题在政治上之重要,亦可知孟子提倡农业之最大原因。
第四,孟子又以为人类之所以争乱,大概是为生活上之必需品。此种说法,可将荒年来做证。在平时少有战争,然至饥馑水旱、民不聊生以后,是常常发生。所以要免除战争,必须生活必需的原料时常充足,人人易得之。如曰:
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食之以时,用之以礼,财不可胜用也。民非水火不生活,昏暮叩人之门户,求水火,无弗与者,至足矣。圣人治天下,使有菽粟如水火。菽粟如水火,而民焉有不仁者乎?(《尽心上》)
做到昏夜叩门求菽粟无不与者,几乎是人人可以各取所需之时,许多人梦想的黄金世界,都不及孟子这个菽粟世界。有恒产就有恒心,菽粟如水火,就没有坏人,都是一个意思,都是从社会物质生活上下的根本解决。
孟子既欲极力提倡农业与其他方法,使菽粟如水火一般多,则人民无有争端。水火在那时看来可算是自由财(free goods),自由财是没有人争的,因为多的关系。以菽粟为经济财(economic goods),要想同它一样变为自由财,固然是不可能。然因为它多而不产生争端,则实在是很常见的。此是孟子提倡农业之第四原因。
第二节 重农方法
孟子既提倡重农主义,关于农业方法,书中屡见,兹归纳之,约有下列三种。
第一,政府于农民耕种之时,勿妨碍之。故曰:
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梁惠王上》)
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梁惠王上》)
彼夺其民时,使不得耕耨以养其父母。……(《梁惠王上》)
农时即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项。彼时诸侯,不时与兵,调农民为兵役,农事荒废。故孟子曰,除农不要失其时外,政府亦不得违其时,因农业受时间支配甚大也。
第二,对于公共农业场所,应当加以相当限制。因当时之山林川泽,俱是人民共有者,若任人去渔收砍伐,而不能一定法律以限制之,则甚属危险。故曰:
数罟不入污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梁惠王上》)
第三,利用田间隙地以从事蚕桑牧畜,作农业之副产事业,使妇孺童叟俱有职守。如曰:
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梁惠王上》)
五亩之宅,树墙下以桑,匹妇蚕之,则老者足以衣帛矣。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老者足以无失肉矣。百亩之田,匹夫耕之,八口之家,足以无饥矣。(《尽心上》)
第三节 农业政治
孟子农业上之唯一政策,厥唯井田制,至其内容及施行方法已详于前章,阅者可互相参看。
关于征收农民之赋税,孟子审查当时之情形,以什一为度。是以彼既不赞成白圭之二十而取一,亦甚恶横征暴敛虐待农民。曰:
是故贤君必恭俭礼下,取于民有制。(《滕文公上》)
孟子因鉴于当时农民受政府与卿大夫之虐待过甚,故主张行保护政策培养之,一面减少其赋税,一面不许任何人妨害农时。又孟子恐农民有懒惰与自私自利者,又加以严格之监督,所以有春秋必省,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斧斤必以时入山林,细网不得入污池等规定。
既有以上之行政,则农民生计问题可谓解决矣。然无知识,无礼义,仍不能达最终目的。换言之,孟子以人格平等,人皆可以为尧、舜,当以先觉觉后觉,先知觉后知,故教育为要。又曰:
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滕文公上》)
此庠、序、校,俱系小学之名称。大学便称之为学。三代大学、小学之制度,古书述之甚详,今不再引。就大概而论,此种大小学,尚是国立者。在国立小学之前,有一种乡立小学,亦称乡学。乡学系井田中教育之初基,是义务教育,为人人当享受也。
孟子又引尧、舜之行政,以证明其所说。
后稷教民稼穑,树艺五谷,五谷熟而民人育。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放勋曰:“劳之来之,匡之直之,辅之翼之,使自得之,
又从而振德之。”(《滕文公上》)
然吾人于此,亦可知孟子对于农业教育之注重矣。
农民生活为最劳苦者,鲜有人注意及之。非独吾国如此,即欧美亦然。但最近数十年,方有人出而提倡农民间之合作互助,以抵抗田主、商人之剥夺,增加农民生活之兴趣。斯事虽为二十世纪之新发明,然于二千年前之孟子早已提及之。如曰:
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滕文公上》)
此岂非绝好互助精神之表现乎?此前孟子所述八家为井,四井为邑。农民平时在邑,耕时在井,此亦无非为爱群合作之养成而已。
第四节 提倡农业之功效
孟子之时,井田之制既废,多数人民生活之根基随之以坏;又遭长期战争,加以君主贵族横征暴敛,种种苦痛,急待救济,遂成为社会问题。孟子尝思以解决之,本多数幸福之观念,以同乐主义为方针,以制产养民为急务,行井田之制,辅之以保育之政,又施以教化,使人民得物质上、精神上之安慰焉。兹将其提倡农业之功效,略为述出。至其学说与近代思潮关系如何,读者谅能知悉,毋待著者再赞也。
第一项 实行爱国主义
孟子提倡农业,恢复井田制,即系间接实行爱国主义。查井田之制,公田居中心,显出一种爱国思想。因此公田为国用所出,故耕种时,先公后私。《诗》云:
雨我公田,遂及我私。
此诗之意,即代表人民之心目中,将公事作为前提。孟子亦曾申述,可知井田制下之农民,诚为爱国之农民也。
第二项 养成社会互助之习惯
前节所引《孟子》云:“八家同井,四井为邑。”有非常互助之精神。孟子主张,对于公田,通力合作,对于私田,互相保卫。《诗》云:
无此疆尔界,陈常于时夏。
即谓人民因无彼此疆界之分,故能发见一种文明之常态,陈列于此中夏之上。证诸《汉书·食货志》亦云:
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救,民是以和睦,而教化齐同,力役生产可得而平也。
此与孟子所云“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之意相同。
国民的教化齐同,文明自然普及,力役生产,各事其事,断无资本劳动,以及地主佃户种种不平之呼声。古代井田之法,最重是均,唯均故平,唯平故能实行互助耳。但后世不平不均,而高谈互助,焉能济事。是以社会主义之崛起,不过以不均求其均,不平求其平,求真正之互助而已。
第三项 施行食力主义
孟子主张食力主义,《孟子》书屡次言之。汉贾谊亦引伸其说云:“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妇不织,或受之寒。”此意即不耕不许得食,不织不许得衣。孟子提倡井田者,可见人非自力,不许得食,此食力主义,为农业行政上最大之一种主义也。故其制度人人受田,除非为官与其他执事之人,方能受禄。但此受禄,仍名为代耕。何为代耕?即以此食力代彼食力而已。《诗》亦云:
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兮。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悬貆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是诗含有讽意,不稼穑而取禾,不狩猎而悬貆,便是素餐。素餐之人,决非君子。由是可知非食力之人格,反不如食力之农民耳。
第四项 提倡服劳主义
孟子论民事(即农事)之不可绥,亦引《诗》云:
昼尔于茅,宵尔索綯。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
《诗》咏成王之劝耕云:
骏发尔私,终三十里。亦服尔耕,十千维耦。
《国语》亦云:
民劳则思,思则善心生。逸则淫,淫则忘善,忘善则恶心生。
是人不可不服劳。如上文所云食力主义,尤其以劳力写重。井田之法,便是鼓励全国人民,于劳力之中,得有相当之幸福。且劳力为吾国立国之基础,吾人之祖宗在古代,已将劳力战胜当时之环境,而得富强文明,便是务农。管子云:
夫农群萃而州处,察其四时,权节其用,耒耜枷芟,及寒,击菓除田,以待时耕。及耕,深耕而疾耰之,以待时雨。时雨既至,挟其枪刈耨镈,以旦暮从事于田野。脱农就功,首戴茅蒲,身衣被襫,霑体涂足,暴其发肤,尽其四肢之敏,以从事于田野。
此可代表古代农夫服务之一般情形也。
第五项 促成养老恤寡之风尚
吾国最美之风尚,即养老恤寡,俱由井田制中留遗而来。井田制之养老恤寡,不徒称为一种慈善事业,乃为人民道德上之责任也。《周礼》大司徒职云:
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一曰六德:智,仁,圣,义,中,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恤。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
又《礼记》云:
民知尊长养老,而后乃能入孝悌。民入孝悌,出尊长养老,而后成教。成教而后国可安也。
此与前节所引《孟子》“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之意相同。
施行农业与养老恤寡之事,颇有密切之关系。《孟子》曰: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梁惠王上》)
《孟子》云:“颁白者不负戴。”《王制上》又云:“斑白者不提挈。”皆是壮者代其劳动,是种习惯之养成殊非易易。至于恤寡,《诗》云:
彼有不获稚,此有不敛擠。彼有遗秉,此有滞穗,伊寡妇之利。
古代妇女,并无不再嫁之制裁。此寡妇为老而无夫,将收获之余物归之,则其生计亦足以维持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