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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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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景

蠡海集曰。天開於子。地開於醜。人生於寅。寅時手太陰之氣始動。其應在寸口。寸口以侯上部。肺居五藏之上部。獨為五藏之華蓋。所以管領一身之氣。

類經曰。肺朝百脈。以行陰陽。而五臟六腑皆以受。故十二經。以肺為首。循序相傳。盡於足厥陰肝經。而又傳於肺終。而後是為一周。痿論曰。肺者藏之長也。為心之蓋也。

張介賓曰。肺位最高。故謂之長。

高武曰。肺者朝百脈。故肺者藏之長。

馬氏曰。肺者為諸藏之華蓋。

華元化曰。肺者生氣之原。乃五藏之華蓋。

入門曰。肺形似人肩而為藏之蓋。

程氏醫彀曰。肺形如人肩。二布大葉。四垂如蓋。

醫經原旨曰。肺形似人肩。二布葉中。有二十四空。行列分布。諸藏清濁之氣。又應二十四氣也。

肺前面全狀

營昇按。其形如蜂窠。下無通竅。隨呼吸而盈虛。其色如藍光澤有斑紋。古人皆謂六葉兩耳。大概之言耳。古今說內形比之內形。殆有不相似者矣。入門醫彀原始等說。略近之。

肺系 聖濟總錄曰。喉嚨以下。為肺系骨者。累累然其十二。又曰。天蓋骨下為肺系之本。

藏府指掌圖書曰。錢豫齋曰。會厭綴於舌本之下。正應乎氣管之上。氣管即喉嚨也。居於前。主持呼吸。為聲音之門戶。故名吸門。共十二節。上三節微小。下九節微大。第四乃結喉也。

楊玄操曰。喉嚨空虛也。言其中空虛。可以通氣息焉。即肺之系。呼吸之道路。

金鑑曰。結喉者。喉之管頭也。其瘦者多外見頸前。肥人則隱於肉。肉多不見。

經釋曰。喉嚨即出聲之處。即俗名喉脘。

會厭 程氏醫彀曰。綴於舌本之上。正應於氣管之下。氣管即喉嚨也。

醫學原始曰。齒以後至會厭。深三寸五分。大容五合會厭為之吸門。其大如錢。為音聲之戶。薄則易於起。發音出快而便利。厚則起發音出慢而重舌也。久卒然無音者。寒氣客於厭。

金鑑曰。會厭者。覆喉管之上竅。似皮似膜。發聲則開。咽食則閉。故為聲音之戶也。

懸壅垂 金鑑曰。懸壅垂者。張口視喉上似乳頭之小舌。俗名碓嘴。

醫學原始曰。喉上如小舌而下垂者。曰懸壅。乃音聲之關也。

吳昆曰。懸壅吸門垂下肉乳也。

頏顙 金鑑曰。口內之上二孔目分。氣之竅也。

喉嚨 金鑑曰。喉嚨者喉也。肺之系也。

嗌 金鑑曰。嗌者咽也。胃之系也。

咽喉 憂恚無言篇曰。咽喉者。水道之道也。喉嚨者。氣之所以上下者也。

類注曰。人有二喉。一軟一硬。軟者居後。是謂咽喉。乃水穀之道。通於六府者也。硬者居前。是謂喉嚨。為宗氣出入之道。所以行呼吸通五藏者也。

鼻 陰陽應象大論曰。肺主鼻。又曰。在竅為鼻。

醫學原始曰。肺主鼻。鼻者肺之官。故肺和則鼻能知香臭矣。

皮毛 痿論曰。肺主身之皮毛。

皮部論曰。百病之始生也。必先於皮毛。邪中之。則腠理開。開則入。容於絡脈。留而不去。傳入於經脈。留而不去。傳入於府。

楊玄操曰。腸暢也。通暢胃氣。去滓穢者也。

醫學原始曰。廣腸一曰肛門。肛門言其處似車釭形。故曰肛門。即廣腸也。一名直腸。一名魄門。一名洞腸。亦名肛門。受大腸之谷而道出焉。

營昇按。大小腸古經皆以為二物。然解體親視之。唯一腸而有鉅細之分耳。今以曲尺度之。長二丈四五尺許。上屬於胃。下連肛門。其色白。帶淡紅。

四十二難十四經針灸聚英等。大腸當臍右。環十六曲。腸胃篇。當臍左旋。五藏別論曰。夫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此五者。天氣之所生也。左旋。故二腸亦左旋。腸胃篇。當臍左旋是。

楊玄操曰。胃圍也。言圍受食物也。

玉機真藏論曰。五藏者。皆稟氣於胃。胃者五藏之本也。

刺瘧論曰。胃者六府之長也。

張介賓曰。胃者六府之長。而大腸小腸。皆與胃連。居胃下氣本一貫。故皆屬於胃。

醫學原始曰。口內通於腹中。只有二竅。前曰喉。是肺管。後曰咽。是食管也。即胃脘也。下即賁門。亦透膈而下是胃。胃下有幽門。即接小腸。小腸下是闌門。闌門接大腸。大腸透肛門。穢從此出。闌門之傍。有膀胱。連於前陰。而出溺。

醫學原始曰。紆曲屈伸長二尺六寸。大一尺五寸。徑五寸。盛谷二斗。水一斗五升。

藏府性鑑曰。咽至胃。長一尺六寸。通之咽門。

胃上口即為賁門。當中脘。主腐熟水穀。胃下口。即小腸上口。名曰幽門。

經脈別論曰。食氣入胃。其清純津液之歸於心。入於脈。變赤而為血。有餘則注於衝任。而為經水。經水者。陰水也。陰必從陽。故其色赤。稟火之色也。且沖為血海。任主胞胎。若媾男子之精。陰陽和合而成孕。則其血皆移蔭於胎矣。胎既產。則胃中清純津液之氣歸於肺。朝於脈。流入於乳房。變白而為乳。是稟肺金之色也。其或兒不自哺。陽明之竅不通。其胃中津液。仍歸於脈。變赤而復為月水也。

醫彀曰。婦人血與乳。俱脾胃所生。

圖一

圖二

藏府性鑑曰。膈膜之下有胃。盛受飲食。而熟腐之。其左有脾。與胃同膜。而附其上。其色如馬肝赤紫。

又曰 磨胃食乃消化。

入門曰。居中脘一寸二分。上去心三寸六分。下去腎三寸六分。中間一寸二分。名曰中庭。在天為太陽。在地為太陰。在人為中黃祖氣。脾氣壯則能磨消水穀。以營養四藏。

滑氏曰。脾廣三寸。長五寸。掩乎太倉。附著於脊之第十一椎。

肉 痿論曰。脾主身之肌肉。

醫經原旨曰。脾屬土肉象地之體。故合肉也。脾氣通於唇。故榮唇也。又曰。肉屬眾體之土。

圖一

圖二

藏府性鑑曰。肺下即心。心有系。二繫於肺。肺受清氣。下乃灌注。其象尖長而圓。其色赤。

又曰。凡脾胃肝膽腎膀胱。俱各有一系。繫於包絡之旁。以通於心。

口問篇岐伯曰。心者五臟六腑之主也。

醫學原始曰。心為百體之君。元火府生命之根。靈神之寓。故四藏皆繫於心。而次第生焉。

又曰。心為靈君。萬念皆生於此。

又曰。心為一身之君主。稟虛靈而含造化。具一理以應萬幾。藏府百骸。惟所是命。故曰神明出焉。

醫學原始元命包曰。心者火之精成於五。故人心長五寸。

血 痿論曰。心主身之血脈。

陰陽應象大論曰。在竅為舌。(舌為心之苗。故主舌。)

靈樞決氣篇曰。何謂血。岐伯曰。中焦受氣取汁。變化而赤。是謂血。

發 醫學原始曰。頭上曰發。屬足少陰陽明。耳前曰鬢。屬手足少陽。目上曰眉。屬手足陽明。唇上曰髭。屬手陽明。頦下曰須。屬足少陰陽明。兩頰曰髥。屬足少陽。其經氣血盛。則美而長。氣多血少。則美而短。氣少血多。則少而惡。氣血俱少。則其處不生。氣血俱熱。則黃而赤。氣血俱少。則衰白而落。

浩然曰。驗小兒壽夭。亦視毛髮。兒發受母血而實。故名血餘也。母血充實。兒發則黑而光潤。母血虛弱。或胎漏敗墮。或縱欲多淫。兒發則黃槁焦枯。或生疳痍之患。俱關不壽之兆也。

萬病回春曰。發者血之餘也。

甲乙經曰。舌者心之官。心氣通於舌。心和則舌知五味。

又曰。舌重十兩。長七寸。廣二寸半。

陰陽應象大論曰。心在竅為舌。腎在竅為耳。此云開竅於耳。則耳兼心腎也。

醫彀曰。南方赤色。入通於心。開竅於耳。注曰。舌為心之官。當言於舌。用非竅。故云耳也。蓋手少陰之絡會於耳中故也。

楊玄操曰。舌者泄也。言可舒泄於言語也。

虞庶曰。舌者聲之機。

金鑑曰。舌者司味之竅也。

膀胱

醫彀曰。膀胱者。與小腸脂蔓相聯。有下口。而無上口。其管直透前陰出溺。

藏府性鑑曰。心胃中熟腐水穀。其精氣。自胃之上口。曰賁門。上輸於肺。肺乃播於百脈。其滓穢。自胃之下口。曰幽門。傳於小腸。至小腸下口。曰闌門。泌別其汁。清者。滲出小腸。而滲入膀胱。滓穢之物。則轉入大腸矣。膀胱下無所入之竅。止有下口。

腎全狀前面之圖

其色茶褐。中間白色。有兩枚。形圓長。長三寸許。著脊十四椎左右兩筋。下通於莖。精水由此通。其藏在腸胃之後。

橫割腎觀之。中間白色如人精。臭亦相類。有數緊。疑是精液所留乎。

腎背面之圖

藏府性鑑曰。腎有系二條。上條繫於心包。下條過屏翳穴。後趨脊骨。

子宮剝開之圖

頤生微論

李士材曰。父母構精。未有形象。先結河車中間。透起一莖如蓮蕊。初生乃臍帶也。蕊中一點。實生身立命之原。即命門也。自此天一生水。先結兩腎。夫命處於中。兩腎左右開合。正如門中根闑。

故曰命門。蓋一陽處於二陰之間所以成乎坎也。

按銅人圖。脊骨自上而下十四節。自下而上七節。有命門穴。兩旁有腎俞穴。則知中是命門。兩旁皆腎也。臍與命門生於百體之先。故命門對中。易曰。一陽陷於二陰之中。命門猶儒之太極也。

醫學原始

浩然曰。人始生臍與命門。故命門為十二經脈之主。一曰真火。一曰真氣。一曰動氣。真火者。人身之太極。無形可見。先天一點之元陽。兩腎之間。是其息所。人無此火。則無以養生。曰真氣者。稟於有生之初。從無而有。即元氣之本體也。曰動氣者。蓋動則生。亦陽之動也。命門具而兩腎生。兩腎者。靜物也。靜則化。亦陰之靜也。命門者。立命之門。元火元炁之息所。造化之樞紐。陰陽之根帶。即先天之太極。四行由此而生。臟腑以繼而成。

腎經

錦囊秘錄曰。兩腎俱屬水。左為陰水。右陽水以為命門。非命門在兩腎中間。命門左邊小黑圈。是真水之穴。命門右邊小白圈。是相火之穴。此一水一火。俱無形。日夜潛行不息。蓋命門居兩腎之中間。而不偏於右。而婦人子宮之門戶也。子宮者。腎藏藏精之府也。當開元氣海之間。男精女血。皆聚於此。為先天真一之炁。所謂坎中之真陽。為一身生化之源。在兩腎中間。而不可偏於右。兩腎屬水。有陰陽之分。命門屬火。在二陰之中。若謂左主於腎。而右偏為命門。此千古傳說之偽也。

質疑錄曰。內經初無命門之名。命門之說。始於越人之三十六難。而曰腎有兩。左為命門。男子藏精。女子系胞。夫右腎既藏男子之精。則左腎將藏何物。女子之胞。何獨偏繫於右。此其說之不能無疑也。命門居兩腎之中。而不偏於右。即婦人子宮之門戶也。子宮者。腎臟藏精之府也。當關元氣海之間。男精女血。皆聚於此。為先天真一元炁。所謂坎中之真陽。為一身生化之原。此命門在兩腎中間。而不可以獨偏於右。兩腎屬水。有陰陽之分。命門屬火。在二陰之中。故脈經以腎脈配兩尺。但當曰左腎。主真陰。右尺主真陽。而命門則為陽氣之根。隨三焦相火。以同見於右尺。則可。若謂左腎則主於腎。而右腎偏為命門。此千古訛傳之弊。而不得不亟正之者也。

耳 陰陽應象大論曰。腎主耳。又曰。在竅為耳。

骨 宣明五氣篇曰。腎主骨。

說文曰。骨者體之質也。肉之核也。

頭顱骨

頭顱骨圖

醫彀曰。男子骨色純白。婦人骨色淡黑。男子髑髏骨。自項及耳至腦後。共八片。腦後橫一縫。當正直下發際。別有一直縫。婦人只六片。腦後橫一縫。當正直下。則無縫。左右肋男十二條。八長四短。女十四條。八長六短。

類注曰。肋骨各十二條。八長四短。女人多擎夫二條。左右各十四條。

吳醫匯講曰。男子肋骨二十有四。女子肋骨二十有八。男子頭骨八塊。女子頭骨六塊。

類注曰。尾骶骨男子尖。女子者圓而平。

金鑑曰。顛頂骨男子三叉縫。女子十字縫。

肋骨圖一

肋骨圖二

肋骨圖三

齒 醫學原始曰。齒屬腎。腎乃骨之餘。上齗屬胃。下齗屬大腸。何少年齒密。老年齒疏。而齒性厚剛。故有收縮而致稀疏者乎。艾儒略曰。齒形上平寬。下稍銳。而人身百體之長。有時而止。惟齒則自少而壯。至老益加長焉。

楊玄操曰。膽敢也。言其人有膽氣。果敢也。

李中梓曰。膽者擔也。猶人正直無私。善擔當也。

藏府性鑑曰。膈膜之下。有肝。肝有獨葉者。有二三葉者。其系亦上絡於心包。為血之海。上通於目。下亦無竅。有膽附於短葉間。

六節藏象論曰。凡十一藏。皆取決於膽。類注曰。五藏六府。共為十一。稟賦不同。情志亦異。必資膽氣。庶得各其用。故皆取決於膽也。

又曰。膽稟剛果之氣。故為中正之官。而決斷所出。膽附於肝。相為表裡。肝氣雖強。非膽不斷肝膽相濟。勇敢乃成。

藏府性鑑曰。膈膜之下。有肝。肝有獨葉者。有二三葉者。

入門曰。肝之系者。自膈下著右脅肋。上貫膈入肺中。與膈膜相近。

人鏡經曰。肝藏主筋。膜之氣也。其位居右脅之前。並胃著脊之第九椎。

營昇按。肝者膈膜下。低於胃之右。其形大。約似肺藏。其色如蜀黍。上連心系。而垂膈下。上書所云。左三右四。未見其然否。

肝後面

膽與肝相連。

風論曰。善怒時憎女子。

吳注曰。肝志怒。肝脈環陰器。肝氣治則悅色而欲女子。肝氣衰則惡色而憎女子。

睪丸

圖翼曰。音高。陰丸也。

金鑑曰。睪丸者。男子前陰兩丸也。

陰器 張氏曰。陰器者。合太陽厥陰陽明少陰之筋。以及衝任督之脈。皆聚於此。故曰宗筋。厥陰屬肝。肝主筋。故絡諸筋而一之。以成健運之用。

廷孔 類注曰。女人溺孔。在前陰中橫骨之下。男子溺孔。亦在橫骨之下。中央為宗筋所函。故不見耳。馬氏曰。廷孔也。其孔即溺孔之端。蓋窈漏之中。有溺孔。其端正在陰廷。乃溺孔之端也。

醫學原始曰。前陰亦一而有兩竅者。廷孔與溺孔也。溺孔在前。廷孔在後。一道而兩用。在出之戶也。又曰。廷孔者。即出精之道。從尾閭上通兩腎之間。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故曰腎間動氣。人之生命也。腎間者。兩腎之命門。真元之所也。此五臟六腑之本。十二經脈之根。呼吸之門。三焦之原。又曰。惟腎亦有系。通於前陰而泄精。

眼目

人鏡經曰。肝氣通於目。目和則知黑白矣。

醫學原始曰。目為五官之尊。以視為職。又曰。目之上下生睫毛者。以飛塵之侵。即汗下亦不能注入也。又曰。暗中閉目。以手按摩。內光忽見何也。蓋目中原有自然之微光。不激動則不發見。以手按摩。則激動其光。世俗所謂神光爾。醫學原始曰。口問篇岐伯曰。心者。五臟六腑之主也。目者。宗脈之所聚也。

金匱真言論曰。東方青色。入通於肝。開竅於目。

醫學原始曰。人之情偽。先觀其目。此心捷報也。心有一情。目即露之。

筋 宣明五氣篇曰。肝主筋。

六節藏象論類注曰。人之運動。由乎筋力。

甲乙經曰。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於陰器。而脈絡於舌本。故脈弗營則筋縮急。筋縮急則引卵與舌。故唇青舌卷卵縮。則筋先死。

爪 本藏篇曰。肝應爪。爪厚色黃者膽厚。爪薄色紅者膽薄。爪堅色青者膽急。爪濡色赤者膽緩。爪直色白無約者膽直。爪惡色黑多紋者膽結。

六節藏象論類注曰。爪者筋之餘。故其華在爪。

腦髓

經脈篇曰。人始生。先成精。精成而腦髓生。

類注曰。精藏於腎。腎通於腦。腦者陰也。髓者骨之充也。諸髓皆屬於腦。故腦成而後腦髓生。

華本本草備要莘夷之條下金正希先生嘗語余曰。人之記性。皆在腦中。小兒善忘者。腦未滿也。老人健忘者。腦漸空也。凡人外物必有一形影留於腦昂思。今人每記憶往事。必閉目瞪而思索之。此即凝神於腦之意也。李時珍曰。腦為元神之府。

胞衣表面

胤嗣全書曰。胞之蒂起於兩腎中間。著脊而生。懸胎於胞。通母之氣血。內含漿水。以養兒身。頭與手足幡作一團。如卵之黃。其漿水如卵之白。使上下四旁。皆不得相礙。

時珍曰。胎在母腹。臍連於胞。胎息隨母。

人鏡經曰。臍帶一系。繫於兒臍懸兒於胞中。此通母之氣血。遺蔭之路也。

醫門秘旨曰。臍帶與母之真氣相連。如果生枝上。乃一身之根本也。

保產萬全書曰。按是連紫河車皮膜內含漿水。兒生下則四破。

經脈篇曰。人始生先成精。精成而腦髓生。

醫學原始曰。人之始生。先臍與命門。故為十二經脈之主。

千金方曰。人稟天地而生。故內有五臟六腑精氣骨髓筋脈。外有四肢九竅皮毛爪齒咽喉唇舌肛門胞囊。以總而成軀。

醫彀曰。有言其臟腑生成之次第者。若陰包陽者為男。先生右腎。陽包陰者為女。先生左腎。其次腎生脾。脾生肝。肝生肺。肺生心。以生其勝已。腎屬水。故五臟由是為陰。其次心生小腸。小腸生大腸。大腸生膽。膽生胃。胃生膀胱。膀胱生三焦。以生其已勝者。小腸屬火。故六腑由是為陽。其次三焦生八脈。八脈生十二經。十二經生十五絡。十五絡生一百八十系絡。系絡生一百八十纏經。纏經生三萬四千孫絡。孫絡生三百六十五骨節。骨節生三百六十五大穴。大穴生八萬四千毛竅。則耳目口鼻四肢百骸之身備矣。

脈經義解曰。小兒初生方赤子。

產論曰。凡兒生當長一尺六寸。重十七斤。

七衝門

(出於四十四難。評林曰。沖通也。要也。為衝要之地。)

唇為飛門。齒為戶門。會厭為吸門。賁門胃上口也。水穀自此入於胃。幽門為下口也。水穀滓穢。自此入於小腸。

醫彀曰。上接胃。即幽門。

原始曰。胃下有幽門。即接小腸。小腸下是闌門。接大腸。

瘡瘍經驗全書曰。咽門廣二寸半。至胃一尺六寸。喉嚨廣二寸。長一尺二寸。

原始曰。十二節上三節微小。下九節微大。第四節乃結喉也。

醫彀曰。闌門下通大腸。又曰。闌住水穀主泌別清濁故曰闌門。清者滲入膀胱。

醫彀曰。溺出前。其精管自兩腎脊骨間發來。繞大腸之右。溺管下。同出前陰而泄精。

醫學原始曰。齒以後至會厭。深三寸五分。大容五合會厭為之吸門。其大如錢。為音聲之戶。薄則易於起。發音出快而便利。厚則起發音出慢而重舌也。人卒然無音者。寒氣客於厭。則厭不能發。發不能下。

錢豫齋曰。會厭綴於舌本之下。正應乎氣管之上。氣管即喉嚨也。居於前。主持呼吸。為發音之門戶。故名吸門。共十二節。上三節微小。下九節微大。第四節乃結喉也。結喉可容得上三節於內。如飲食則結喉即起套於上三節之外。直抵於會厭之下。而揜之。令水穀不得而漏入焉。一或誤投之。即發嗆而不已矣。

醫學原始曰。惟腎亦有系。通於前陰泄精。

又曰。前陰亦一而有兩竅者。廷孔與溺口也。溺口在前。廷孔在後。一道而兩用。又曰。廷孔者。即出精之道。循尾閭上通兩腎之間。

評林曰。按內經並無七衝門。

又曰。今越人言七沖者。以飲食入於唇。碎於齒。受於會厭。腐熟太倉。而出下口。輸於小腸大腸。出肛門。衝要通達。以立命根。故謂衝門。

張世賢曰。沖者通也。要地也。此七衝門者。水穀衝要通利開闔之所。是也。謂之七衝門也。俗解曰。此七沖者。皆水穀變化。相沖出入之門路也。

評林曰。此則自唇至肛門。自上而下。凡飲食之既納。而出入衝要通達。非他處可擬也。故曰。七衝門也。

飛門(唇) 戶門(齒) 吸門(會厭) 賁門(胃之上口) 幽門(胃之下口) 闌門(小腸下口) 魄門(肛門)

張氏圖翼曰。命門氣門。新增入於二門。為九門。

命門(精血之門居前陰中) 氣門(溲溺之門居前陰中由氣化而出故曰氣門)

飛門 靈樞憂恚無言篇曰。口唇者。音聲之扇也。注曰。唇啟則聲揭。故謂之扇。

張世賢曰。兩唇動運。如物之飛。

楊氏曰。脾主於唇。為飛門也。飛者動也。言唇受水穀動轉入於門也。

戶門 俗解曰。飲食由此得入如家室之門戶也。

評林曰。齒之在人為戶門焉。凡物之大者。不得徑入。必得齒以碎之。然得入。其上下開闔。如室之有戶也。

會厭 丁氏曰。會厭為吸門者。咽喉為水穀下時厭接呼吸也。

俗解曰。會厭咽門也。吸入也。會厭為吸門。咽物吸入而不得復出。

評林曰。會厭在人為吸門焉。當咽物之時。咽物吸入。合掩喉嚨。不使食物誤入。以阻氣之噓吸出入。故謂吸門。

醫學綱目曰。咽與喉。會厭與舌。四者同在一門。而其用各異。喉以納氣。故喉氣通於天。咽以納食。故嚥氣通於地。會厭宮乎其上。以司開闔。掩其喉則其食下。不掩之其喉錯。必舌抵上齶。則會厭能閉其喉矣。四者交相為用。闕一則飲食廢而死矣。

賁門 俗解曰。胃為賁門。食飲下咽。賁向聚於胃也。滑氏曰。賁與奔同。言物之所奔向也。

幽門 俗解曰。太倉亦胃也。太倉下口為幽門。在臍上二寸。謂居幽暗之處也。

闌門 丁氏曰。大腸小腸。會為闌門。會者合也。大腸小腸合之處。分闌水穀精血。各有所歸。故曰闌門。

俗解曰。大腸小腸會為闌門者。是大腸小腸。各受物傳化而相會於此。分別清濁渣粕穢濁入廣腸。水液滲泄入膀胱。關闌分隔也。

評林曰。闌遮也。大腸小腸會為闌門焉。當小腸之下口。至是而泌泄清濁焉。水液入膀胱。渣滓入大腸。有遮闌之義。故曰闌門。

魄門 五臟別論曰。魄門亦為五藏。使水穀不得久藏。

丁氏曰。下極為魄門。大腸者。肺之府。藏其魄。大腸下名肛門。又曰魄門。

俗解曰。下極肛門也。下極為魄門。主出不主內。上通於肺。肺藏魄。故曰魄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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