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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志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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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野

十二州分星以十二次言,一次主一州;以二十八宿言,四正十二宿主四州,四隅十六宿主八州,盖其度数阔狭不同故尔。然析为度数,则某地入某度,未有外其主宿之理。若所主在此宿,而所入之度在他宿,未免自紊其例,宜乎占验之有不效也。鹑首主雍州,则井、鬼为秦分,而其某郡某县所入某度,必不外于井、鬼。晋书天文志乃谓金城入东壁四度,其说本于陈卓、谯周。顾陈卓、谯周之说,占验冈效,善言天者率不之从。刘基云:临洮五县入东井五度,其说似不诬也。

按狄道州志云:史记天官书、汉书律志、地理志、后汉书律志、隋书天文志、地理志、唐书天文志皆以井、鬼为秦分,第不能无辩者,东井度数极阔,井主秦,鬼主蜀、滇,不可混一耳。纲目:晋穆帝升平元年四月,太白入东井。六月,苻坚弑其主生。唐庄宗同光元年,彗出舆鬼,三年王蜀灭。是其占验各有所属矣。淮南子云:西南曰朱天,其星曰东井。盖秦于辰属未,故曰西南。井、鬼为朱鸟七宿之首,故曰朱天。意谓东井专主秦耳。说有至理,录之。

唐一行曰:天下山河之象,存乎两戒。北戒自三危、积石,负终南地络之阴,东及太华,北柢常山,又东循塞外,至于朝鲜,是谓北纪。南戒自岷山、嶓、蒙,负终南地络之阳,东及太华,南逾江、淮,又东循岭表,至于东瓯、闽中,是谓南纪。河源自北纪之首,北与地络相会,分而东流,与泾、渭、济相为表裹,谓之北河。江源自南纪之首,南与地络。相会,分而东流,与淮汉相为表裹,谓之南河。观两河之象,与云汉之升沉,而分野可知也。所谓云汉升沉者,午月一阴生,云汉潜萌于天稷之下;及未月,得坤维之气,阴达于地上,而云汉上升,交于东井。东井据百川上流,故鹑首为秦蜀,得两戒山河之首。申月,云汉达坤维之右,而渐升,交于觜、参。觜、参直天关表,在北河之阴,故实沈为晋。酉月深涉河阴,交于昂、毕,此北河外之国也,故大梁为赵。戍月进及降娄,当南河之北,故为徐州鲁国。亥月阴气跻乾维,云汉交于娵訾,当升降之中,居水行正位,故分野在中州河济之间,于国为卫。子月一阳生云汉,汉渐降,交于元枵,当北河之南,故为青、兖负海之国。丑月及艮维,交星纪,趋于下流,百川归焉,故为扬州。为吴越。寅月逾艮维,交析木,归于末派,九河极焉,故为幽州。为燕。卯月交大火,云汉潜沉于正东,辰已及午,历巽维而交鹑火,则南戒之地络应之。周章成曰:二十八宿分野,见于周礼左传,详于石氏星经。疑之者曰:吴、越南而星纪在丑,齐东而元枵在子,鲁东而降娄在戍,赵北而大梁在酉,秦西而鹑首在未,方位参差,似难强合。一行谓分野有山河脉络之两戒,云汉升沉之四维,审而识之,可以见其相配。郑樵深取其说,袁坤仪亦以为独胜诸家云。

祥异附

汉。顺帝永和三年春三月,地震,山崩。桓帝元嘉三年,黄龙见允吾。灵帝光和六年,河溢,东出二十里。

晋。惠帝元康五年夏六月,地震。

隋。文帝仁寿元年,杨树生松,高三尺,六节十二枝。

宋。哲宗元祐七年秋八月,地震。徽宗宣和六年春闰三月,地震及定诸山,草木悉没,而山下麦苗皆在山上。宣和七年秋七月,地震,仓库皆没。

元。成宗元贞元年夏闰四月,河清,上下三百余里,凡三日。

明。成化十年春三月,皋兰山麓地陷,坑没人畜甚多。二十三年,黄河清。宏治十四年秋七月,大风拔木,至,起人于城东三十里外。正德元年秋,桃李华。六年春三月,军器库大铜将军炮鸣。八年夏四月,两槐豆。十年夏五月,有火光夜起,自东南而至西北,明如昼。十四年秋八月,大雨雹,桃李华。嘉靖十八年,凶荒,秦、晋、荆、梁皆大饥。兰州斗米银七钱,义民瘗尸一十八坑。隆庆六年,民家牝鸡化为雄。万历十年,大旱,饥莩相望。十七年冬,李华。十九年,河北土块化为田鼠,食苗。四十七年冬十月,树花悉开。四十八年八月十五日,黄河清,次日复浊。崇正二年二月,地震,堙损民舍甚多。十三年,大旱,斗米二千钱,人死数万。至次年六月渐止。十五年冬十月,桃李华。

国朝。顺治十一年夏五月,地震,有声。康熙十五年八月,天鼓鸣于西方,声如雷。四十年,旱。五十八年,黄河清。五十九年秋,禾灾。雍正四年,黄河清。七年,岁大有。八年,黄河清三昼夜,藉田产瑞榖,三穗至六穗,共十三茎。乾隆十二年,旱。十五年,大稔。十八年,大雨,黄河水溢东滩,漂没民舍禾稼甚多。二十二年,雨雹,被灾二十七村庄。二十四年旱。粟米每仓石银五六两不等,小麦亦如之。三十五年,岁大饥,疫死颇众。

兰县志卷之三星野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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