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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释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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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 别破四宗

子一 破自生

丑一 破胜义自生

彼从彼生无少德 生已复生不应理 若计生已复生者 此应不得生芽等

尽生死际唯种生 云何彼能坏于彼 异于种因芽形显 昧力成熟汝应无

若舍前性成余性 云何说彼即此性 若汝种芽此非异 芽应如种不可取

或l性故种如芽 亦应可取故不许

上面总破四生已讲过了,以下来讲别破四宗。于中,先破自生。复又分为二种,即破胜义自生与破世间自生,前者是就道理上破,后者是就世间所见破。现在这三颂半,就是破胜义自生。

前面说过,主张自生的,是印度数论派。数论对宇宙万有开展状况顺序的说明,是以二十五谛为根本的原理。万有诸法的开展,是由自性与神我的合作。自性为物质的本体,神我为精神的本体,由此二者密切的合作,产生中间的二十三谛,所以数论之说,很有点近于二元论的思想。

自性与神我,如何合作,以开展万有诸法?据数论说:自性的特能是变化,神我的特能是受用。当彼神我动了想要受用的念头,自性立刻就为其变生宇宙万有,供给神我来受用。而这神我与自性的关系,恰好犹如跛者与盲者一样:谓神我虽有智的作用,然而不能发生活动,就好像有眼睛而没有足的人一样;至自性虽有活动的作用,但不能生为其活动之源的动机,就好像有足而没有眼的人一样;神我为使自性有活动力,自性为使活动动机的实现,于是彼此相互合作,得有诸法的生起,就好像跛子与瞎子合作而有行动自如的一样。

然彼自性为什么具有这变现的功能?因彼自性具有三德,即喜德、忧德、合德。而这三德,如以佛法名词来说,喜即贪,忧即嗔,合即痴。喜性是轻动的,忧性是沉重的,合性是昏阔的。此三种性,当其保持平衡状态时,自性不发生什么变化,也就无所谓有诸法的产生;假使失去平衡状态时,自性就发生种种变化,而有变起诸法功能的表现,所以说名自性。

数论说自性变生万法,并没有明显的自生痕迹,因在数论的典籍中,找不到自生这个名词,为什么现在我们要判定他是属自生派?以彼执著万有诸法的根元是自性,而且在这自性未生万有诸法之前,于中老早就有具体而做的诸法存在,到了自性变生万物的时候,不过是将自性中原来存在的具体而做的东西开展出来而已。所以自性变生万法,也就自然含有自生的意义。

自性,不但能起万物,亦能收摄其所变化,即神我受用了自性变化出的万物,被万物之所束缚,不得自由自在,于是经过一个相当时期以后,神我对于诸受用境,不禁发生极端厌患,要想脱离万物的束缚,于是就用功修定,到了定修成就,得到了天眼通,发现自性变化的一套把戏,这时自性感到非常不好意思,乃又将所变起的万有诸法,收摄到自性中来,因而神我摆脱万有的束缚,而获得自由解脱。根据这个来说,数论同样是讲生死流转与涅槃还灭的。但因执有实有自性,不能正确的建立流转还灭。

如你数论所说“彼”一切法,各各“从彼”自己所“生”,则我认为自己生自己,“无”有“少”许“德”用可言,换句话说,就是一点意义都没有。为什么?当知生是显现义,即从来所没有的,现在显现而有了,是为生的意义。若彼法从彼生,彼既已经有了,还要再生做什么?而且事实上,自己决定不会生自己的,如母亲只能生小孩,不会再生母亲。所以“生已复生”,亦即从显现中再显现,是“不应”道“理”的。如人从房间出现到讲堂里来,说是接著再显现一个,那岂不变成了两个人?而且有已复生,亦即如常说的头上安头。不论从那方面说,都是讲不通的。

“若”自生论者一定要“计”执“生已复生”的话,那就犯了一种过失,即“此应不得生芽等”。如以黄豆来说:黄豆是大家共认的,彼此间没有什么诤论,现在所成为诤论焦点的,即黄豆的生起,是自生还是怎样生的?若如一般学者所说是自生的,那黄豆所生的,应该还是黄豆,不应生芽、生枝、生叶、生花、生果等,可是事实所见到的,黄豆生芽而不是生种,种子既不再生种子,你说自生自,是不能成立的了。如你仍要坚执白可生自,那中间的芽枝花叶等的各阶段,岂不是都没有了?同时,种子生了已后,仍然再生种子,自己有力量可以生起,当就再没有其他的东西,可以阻止他不继续的生,如是“尽生死际”,应该“唯”有“种生”,种复生种,成无穷过。

彼自生论者挽救自己的主张说:你根本没有了解我的意思,所以你说我有生生不已的过失,我根本就不承认。要知我说种有芽性,是种与芽有其前后性的种灭芽生,只是彼此同在而不是同时发起,芽生起来的时候,就是种灭去的时候,所以没有你所说的种生种的过失。; 现在我们就来破斥他道:你原来说芽即是种,现在又说芽生能坏于种,那我倒要问你:同是一个东西,二万何彼”自己而“能”破“壤于彼”自己。依常情论,自己只有爱护自己,绝对不会毁灭自己,毁灭自己的,只有与自己敌对的另一东西。假使你定要说,同是一个东西,亦可毁灭自己,那就不但芽坏于种,亦应种坏于芽,可是事实不然,所以你说种芽是一,是不合道理的。

再进一步说:若如你说种芽是一体的,那就应该种芽是一样的,两者没有一点儿差别。可是事实不然,“异于种”子之“因”的“芽”,其“形”态,其“显”色,其滋“味”,其“力”用,其“成熟”等,都与种子不同的。就形态言:种子是圆的,芽是长的;就显色言:种子是黄的,芽是绿绿的;就滋味言:种味有点甜甜的,芽味有点苦苦的;就力用言:种无治病的功能,芽有治病的效用;就成熟言:芽是由变化而成熟的,种却没有成熟的现象。如是一切的差别,都是源于种芽不同而来,假定如你所说种芽是一体,则此一切不同的现象,在“汝应”该是“无”有的。设若因此承认种芽有所差别,则自生说又不得成立。

自生论者为坚执自己的主张,乃又救前过失说:种芽是一体,这是绝对不成问题的,所以发生种种的差别,则是缘于时间不同而来。如同是一个人,因随年龄不断的增进,可以分为童年、少年、青年、壮年、老年。尽管生命体经过几大阶段的转变,但人还是那么一个人,并没有成为几个人的差别。当知种子位上具有芽性的一切,也是如此。所以有种种不同的现象,不过是种子发展到某一阶段之所使然。这是一体转变的说法。

现在再为破斥道:“若”如你说芽从种子生起以后,即“舍”去了二刚” 一阶段的种子之“性”,而完“成”其“余”的芽“性”等,这同样的是讲不通,因为果真如此,芽性是即不是种性,“云何说彼”种性“即此”芽“性”?换句话说,你为什么要说彼豆种性就是此豆芽性?

再者,“若”如“汝”自生论者所说“种”子与“芽”彼“此非异”的话,那就又有可取或不可取的过失。就事实来说:种子是不可见的,芽是可见的,以芽从种,种子不可见,其“芽”亦“应如种不可取(见)”。量云:

芽应不可取(见)——宗

汝许种芽同一性故——因

如种————————喻

复以种从芽说,芽是可见的,其种与芽,既然是同“一性故”,则“种如芽,亦应”该是“可取”的。量云:

种应可取(见)———宗

汝许芽种同一性故——因

如芽————————喻

但事实上,谁都知道:种既不能如芽的可取,芽亦不能如种的不可取,所以颂文结论说:“故不许”。以现在的话说:因是之故,如上所立的因明量,不得成立。

丑二 破世俗自生

因灭犹见异果故 世亦不许彼是一 故计诸法从自生 真实世间俱非理

若计自生能所生 业与作者皆应一 非i故勿许自生 以犯广说诸过故

破胜义自生已经讲过,今讲破世俗自生。胜义破,是在道理上破,世俗破,是就世间现见破。假定你仍执著种子与芽是同一体性的话,那我敢说你与世间所见相互违背,因于世间明明白白的见到:其种子之“因”虽然“灭”了,而“犹见”到“异”于其因的“果”相存在。如黄豆是能生的因,豆芽是所生的果,若如汝说因果是一,能生的黄豆因灭了,所生的豆芽果亦应灭,可是事实不然,豆种尽管灭了,豆芽仍然存在。由此看来,你所说的能生因与所生的果是同一体性的话,不但在道理上不能成立,就是在共知共见的世间有情亦不承认,所以颂说“世亦不许彼是一”。

因为这样的关系,“故”汝“计”执“诸法”是“从自”己所“生”的话,不论是在“真实”道理上讲,不论是在“世间”现见上讲,都是没有道理可说的,所以说“俱非理”。

月称论主在此破世俗自生,不但破一般自生论者,而且还隐隐的破中观家的清辨派。清辨著有一部般若灯论,是解释龙树中观论的。灯论在破四生时,说到自生的不可能,明白的表示诸法胜义不自生,反过来就是许有世俗自生,虽没有明文可指,但意思却是如此。月称论师认为:胜义自生固不可能,世俗自生同样是不可能,所以二谛并破,清辨所许的世俗自生,自亦在被破之中。

进而再出自生过说:“若”如汝所妄“计”诸法是“自生”的话,那你就犯有很大的过失!要知讲到生,必然就有“能”生与“所生”的差别,能生的是因,所生的是果,因有因的性,果有果的性,二者绝对不同,可以说有差别。若汝自生论者自认为因果是同一体性的话,那你承不承认生有能生所生?如承认有能所生,其能所生,亦应如因果是一,果然如此,那你又从什么地方分别能所?还有“业与作者”亦“皆应”该是“一”。业是所作,作者是能作,能所非常分明的,假定诸法因果是同一体性,那能作者与所作业,也应是一。如黑板是所作的业,人是能作者,若果二者是一,那黑板岂不就是人,人也就是木头的黑板?世间那有这种道理?事实上,“非”是同“一故”,所以“勿许自生”。假定硬要说是自生,那就犯有很多过失,所以说“以犯广说诸过故”。

诸过,如以能所生说:母是能生的,子女是所生的,假定能所是一,那母亲岂不就是子女?子女岂不就是母亲?这末一来,世间的父子母女如何分别?再以能所作说:陶师定能作,瓶盆是所作,假定能所是一,那陶师就是瓶盆,瓶盆就是陶师,这末一来,世间的物我就无法可分了。更以能所烧说:火是能烧的,柴是所烧的,假定如你自生论者所说能所同一体性,那岂不是火就是柴,柴就是火吗?这末一来,全世界的森林占面积百分之八十,那整个世界岂不成了火海?我之所以坚决不承认诸法是自生,就因为有这种种过失,所以我劝你还是放弃自生的执见,以免为这种种过失包围而无法突出。

子二 破他生

丑一 泛破他生

寅一 破真实他生

卯一 破他即不生

若谓依他有他生 ;火焰亦应生黑阁 又应一切生一切 诸非能生他性同

上面破自生,曾说生即不自,自即不生,破他生亦然,即他即不生,生即非他。此颂是就他即不生来破。

数论派是因中有果论者,所以他主张自生;胜论派是因中无果论者,所以他主张他生。他生,不但异学胜论如此主张,就是在佛教中,也有他生论者。如小乘学者、大乘唯识,还有中观宗的清辨派,都是主张他生的。现在这里破他生,不唯是破胜论派,主要在破佛教本身中的他生论者。

我佛大沙门所常说的‘诸法因缘生’,小也是属于他生吗?如凡他生即要破的话,那释迦佛的言敌,岂不也在破斥之例?不错,诸法因缘生的因缘,似含有他生的意义,但佛所说的因缘,是无实自体性的,所以不犯他生的过失,一般说的四缘生诸法,以为有实在的四缘性可得,这就成为所破的对象了。因此,中观学者破因缘生法,是破其实有的妄执,而不是破如幻的因缘。

关于因缘,南方论部,最多说有二十四缘,在论事中亦说九缘;北方论部,舍利弗阿昆昙论有十缘说,在西北印度的有部、犊子部、正量部,则说四缘,而四缘说,早在施设足论中,已被议论。中观论说:气四缘生诸法,更无第五缘’,就是本此而来。但这是经过精练而成的定说,所以中国佛教学者,大都是讲四缘。

四缘生诸法,所生诸法虽多,要不出于色心二法,如实说来,色法生起,只要因缘与增上缘,所缘缘与等无间缘,是用不著的,心法生起,则须四缘具备。小乘学者认为四缘,各各有他独立的实在体性,所以中观家认为如此四缘生诸法,根本即不能生。

唯识学者主张一切法从种子生,种子在未来,现行在现在,所以从种子生现行,没有自生的过失。而种生现是因缘生,所以他的思想,十足是他生论的思想。

上来所说各家,不论他们的说法,有著怎样的不同,我们把他总归纳在他生论中,子以破斥。

“若谓依他有他生”者,是说依于这个他,而有另外的他生起。现在我们所要问的:能生的他与所生的他,是不是有他们的各自独立性?不用说,他生论者,是认为他们有绝对的差别自性的。在道理上讲,具有各别不同自性的,是不能生的,假定你们认为自性不同而可以相生的话,“火焰亦应生黑合”才对!火焰出生光明,这是谁都知道的,火焰出生黑合,这是世间所无的,可是现在以光明与黑合望于火焰,光明是他,黑合也是他,他与他之间,没有什么不同,火焰既能生光明的他,当然亦可生黑合的他。量云:

火焰应生黑合:—宗

是他性故———因

如光明————喻

反过来说:火焰不能生黑合的他,亦应不能生光明的他,因为他与他是相等的,要不生就都不生。量云:

火焰应不生光明——宗

是 他 性 故——因

如 黑 闇——喻

光明从火焰生,这本是大家所承认的,原无什么问题。现因他生论者,说火焰有火焰的独立自体性,光明有光明的独立自体性,从独立的火焰自体中,既可生他独立的光明自体,当然亦可生他独立的黑合自体。火焰生黑合,你承认吗?我相信,不但他生论者不承认,任何人亦不会承认的。若不承认火焰能生黑闱,就不应说有实自性的他生。

再说,因果如真各有独立的实在自性,那就因性不是果性,不是果性的因而能生起果法来,除因以外,其余所有的一切法,亦应能生这一果法,为什么?因为都不是果性的缘故,所以说“又应一切生一切乙。如人应从马生,马应从人生,稻应从石头生。量云:

非因应能生果——宗

非 果 性 故——因

如汝所执因——喻汝所计执的因,不是属于果性,而能生起果法,其他所有一切非因,亦不属于果性,自应如所执因,能够生起果法。

如稻芽从稻种生,这是大家所共认的,假定如你他生论者所说,非因可以生果,石头非稻芽因,亦应生稻芽果。如你所说稻芽有稻芽的独立自性,稻种有稻种的独立自性,稻芽不是稻种,稻种不是稻芽,石头有石头的独立自性,石头不是稻芽,稻芽不是石头,不是稻芽的稻种,既然能生稻芽,不是稻芽的石头,自亦应能生稻芽。假定说一个可生,一个不可生,这是不合道理的。量云:

石头应生稻芽——宗

非稻芽性故———因

如汝稻种芽性有别——喻还有,麦种子不是稻芽的自体性,麦种子亦应生稻芽,可是现实世间并无此事。又如鹅鸭,各有它们的独立自体性,假定不同自体性可以生的话,鹅应生鸭,鸭应生鹅,事实不然!所以如你所说,因果体性不同能生,那就‘一果应从一切因生,一因应生一切果,一切因应生一切果,因果混乱,成大过失’!为什么会有如此过失?“诸非能生他性同”故。能生是因,不是为因的一切法,叫做非能生,如稻种是生稻芽的,稻种为能生,非稻种的其他一切法,都是非能生。他性,就是非果性,不是果性的反面,自然就是因性。因性与非因性,都不是果性,彼此是相同的,当然不可说因能生,非因不能生。如稻种稻芽各有体性,二者风马牛不相及,说稻种能生稻芽,诸非能生法不能生稻芽,这在道理上,怎能讲得通?

卯二 破生即非他

辰一 破因果异时他生

由他所生定谓果 虽他能生亦是因 从一相续能生生 稻芽非从麦种等

如甄叔迦麦蘧等 不生稻芽不具力 非一相续非同类 稻种亦非是他故

芽种既非同时有 无他云何种是他 芽从种生终不成 故当弃舍他生宗

上来虽说他生犯有众多的过失,但他生论者仍执他生的道理是对的,所以特再挽救自己的所说:谓凡“由他所生”的,决“定谓”之为“果”,这不论是谁都承认的。至于因望于果,“虽”然亦属是“他”,但以具有“能生”的作用原故,“亦”可说他“是因”。然为果之他的因性,有亲疏的差别,亲因固然可生,疏因则不能生。如母是子的亲因,母子之间有著直接的亲切的关系,所以说母能生子。其他风马牛不相关的诸法,对某一法或可为亲因,但对此法的关系,是很疏远的,所以不得谓之能生。因此,我们他生论者主张他生,并不是说一切法都能生。如稻种望于稻芽是他,而种芽的关系是直接的,所以说稻种能生稻芽,其他诸法与稻芽没有直接的关系,当然是不能生。同时,稻种望于稻芽的能生,还须具备两个条件:一、“从一相续”,即因与果,要能前后同一相续,麦种望于稻芽虽然是他,但前后没有相续的力量。二、“能生”,是说那东西的本身,要具有能生性。稻种望于稻芽,不但具有相续义,亦复具有能生义,所以稻种能“生”稻芽,“稻芽非从麦种等”生。如稻芽望于石头,二义俱无,所以石头不生稻芽。麦种望于稻芽,虽具有能生义,但缺少相续义,同样是不能生稻芽的。所以我说他生,没有一切生一切的过失。

现在本于中观的正见,再度破斥他说:你自以为这样解说,问题就可得到解决,但我告诉你,过失还是存在的。如“甄叔迦(花树)”、如“麦”干、“莲千千“等”,望于稻芽,不用说,是属于他,因为是他的关系,所以我们认为这些“不”能“生”起“稻芽”,为什么?因它们“不具”有能生稻芽的“力”用。凡是能生,必须具有功能力用,然后方可有生。同时,前面说过,能生的东西,一定要具有前后相续才可生,甄叔迦等望于稻芽,“非一相续”所摄,更“非”是“同” 一自“类”相续,所以说甄叔迦等不生稻芽。非一相续,不具力用,不能生他,这是因明学上所说立敌共许的,现在就以共许的道理来破斥他说:假定你他生论者承认是这样的话,那我告诉你:你所说的“稻种”望于稻芽,“亦”应如甄叔迦麦莲等,“非” 一相续,非自同类,不具能生稻芽的力用,为什么?因“是他”的原“故”。这个他,是敌体的他,即彼此各有独立的自体,稻种望于稻芽,既是敌体相对之他,你说由他而生怎么可能?这,现在不妨立一因明量如下:

汝稻种应不生稻芽—————宗

于稻芽非一相续非同类故——因

如甄叔迦麦莲等——————喻他生论者说:你的理由我不能承认,如人由少而壮,由壮而老,这明明是同一相续,为什么种芽不是同一自类相续?要知你所说的因果,是异时因果而非同时因果,所以你所说的他,是另一个敌体的他,芽种既不同时,有种的时候无芽,有芽的时候无种,彼此不是各别相对独立存在的,然而他生,要在彼此相对上说,有此无彼,有彼无此,怎么可说种芽是同一自类相续?又怎么可说是从他生?量云:

稻种于稻芽应非一相续非同类:宗

非稻芽性故————因

如甄权迦麦莲等——喻如甄叔迦麦莲等,望于稻芽,各有独立自体性,你是你,我是我,所以不是同一自类相续,稻种望于稻芽,如你所说,亦是各有独立自体性,你是你,我是我,互不相关,何得谓之同一自类相续?如我望于你,你有你的独立自体,我有我的独立自体,彼此毫不相干,怎么可说是同一自类相续?所以你说种芽同类相续,是不能成立的。

“芽”是果,“种”是因,这因果两者,“既非同时”而“有”,明显的表示出,因果在时间上,是有前后差别的,且这是立敌共许的。因果既不同时,当然有种是就无芽,有芽是就无种,再明白的说:在你正当放下种子之因的他时,而芽果之他还没有显现,即有稻种之因,尚无稻芽之果,既“无”稻芽之“他”存在,“云何”可说“种”子“是”芽之“他”?关于这个道理,如从种芽同时来说:种因是存在的,芽果也是存在的,存在的种因之体,望于存在的芽果之体,可以说种为他。现在种子有,芽的影子还没有见,怎么可说种是芽的他?如以世间的父子关系来说:对待儿子方可称之为父,假定一个男子,从来没有生过儿子,试问怎么可以称之为父子总之,只要你认种芽各有独立的实在自体,则所说的稻“芽从”稻“种生”,无论如何是不可能的,所以说“终不成”。因此之“故”,现在我得劝告你:从上种种说来,他生既不可能,那你是就应“当弃舍他生宗”,不要再一味的固执他生之说。

辰二 破因果同时他生

巳一 立宗

犹如现见秤两头 低昂之时非不等 所生能生事亦尔

他生论者听说因果异时不能生,想想是有他的道理,但仍执著他生是对的,于是转而妄计因果同时而生,这三句颂文就是彼所立宗。所谓:“犹如现”实世间所“见”的以秤秤物,一斤重的东西放在秤上,假定重了,秤的一头,就会昂起,假定轻了,秤的一头,又会低下,如刚刚放在一斤上面,其“秤两头”,“低昂之时”,并“非”是“不”相“等”的。经说:‘如秤两头,低昂时等’,一点假都作不得的。现见的事实是这样,当知“所生”之果与“能生”之因,也是如此,换句话说,就是因果同时,所以说“事亦尔”。

因果同时,在小乘学派中,是有部所主张的,在大乘学派中,是唯识所主张的。依唯识的意见,因果是绝对不可异时的,假定异时,前一刹那的灭与后一刹那的生,就脱节而无以联系,因果失去联系,必将成为有因无果,有果无因的形势,事实,因果须在彼此的关系上建立,既然异时而无关系,还谈什么因果的建立?唯识者本于此一认识,所以就坚决的主张因果同时,谓果生时,其因不一定就减,而是因正灭果正生的同时存在。中观论讲记说:‘如唯识学者说种干生现行,是同时有的;现行熏种子,也是同时的;成立三法同时’。这种思想,在大乘稻芊经中,也有说到,如经说:“云何不断?非过去种坏而生于芽,亦非不灭而得生起,种子亦坏,当尔之时,如秤高下而芽得生,是故不断’。此说种因之灭与芽果之生,在时间上是很快的,即灭即生,前后相续,如秤两头,高下时等。由此可见因果是同时的。这是弥勒菩萨为舍利弗说的,唯识家可以引为教证,但据月称论师的看法,这是显示因果的如幻如化,而不是说他生的因果同时,所以从此证明因果同时之说,不一定能成立的。

巳二 破因果有无不同时

设是同时此非有 正生趣生故非有 正灭谓有趣于减 此二如何与秤同

此生无作亦非理 眼识若离同时因 眼等想等而是他 已有重生有何用

若谓无彼过已说

如你他生论者所说因果同时,在你或自以为可以成立,但在道理上仍然是不得成立的。为什么?“设”如汝说,如秤两头,低昂“是同时”的,可是“此”能所生的因果,仍不得谓之同时,因为彼此所诤的他性,还是属于“非有”的。再者,你所说的因果同时与秤两头的低昂时等,并不完全相同的,因为秤这东西,不论在低昂时,或不低昂时,其两头都是同时可得的,至于因果,纵然如汝所许,亦只是在因灭果生时,有其同时的现象可得,假定是在不生灭时,共同时现象是决不可得的。而且严格说来,因灭果生,并不真的能够同时。

“正生趣生故非有”者:所谓正生,并不是说真的已经生起,而是说他正在趣向于生的一途,实际是还没有生的,如种子正趣向于生,而还没有芽的生起,在这正趣向于生的过程中,若以三世的时间说,是还在未来的,从未来来于现在的过程中,还没有生,你怎么可说他是生?所谓不灭,并不是说真的已经灭了,而是他正在趣向于灭的途中,亦即将灭还没有灭的时候,实际是还没有减的,所以我们仍然承认它定有,虽它还没有灭,但已趣向于灭,如以三世的时间说,是还在现在的,从现在向过去的大道前进,事实未灭,你怎么町说他是灭?所以说“正灭谓有趣于灭”。

依上所说,从时间看:生是从未来来现在,正生显示还在未来;灭是从现在到过去,正灭显示还在现在;现在是有,未来是无,有无有著前后,“此二如何”可以说它同时而“与秤”的低昂时等相“同”?是以你所说的因果同时,不应道理。

他生论者听了上面所说的过失,于是又来加以挽救说:不错,你说同一法体,有无不能同时,这道理是对的,我接受你所说,但每一法体,都有它作用,这是谁也不能否认的,我认为即此作用能引生果,为什么?囚法体虽然灭了,但仍有余势作用存在,如能生稻芽的稻种法体,虽烂坏而不存在,但稻体中所遗留下来的余势,可以引生稻芽,在作用上,因果能所同时,是没有问题的,所以上面你所说的过失,在我足不能承认和接受的。

现在我们再来破斥他道:用是从体上发出来的,离体就没有用,所谓用是不离体的,如稻种是能生的因体,能生的因体坏了,还有什么作用发生出来?再如人的说话写字,是从生命体上发出的作用,而这作用是绝对不能离开生命体的,如用离体就失去所依,失去所依,作用就无,如人生命结束,还有说话写字的作用吗?所以说“此”所“生”果,假定是“无”有“作”者,“亦”是“非理”的。

他生论者又据经说挽救自己的过失道:吾人的眼识生起,一定要有限等根及作意等心所,为它的同时因,然后才能生起,既然经中佛曾这样说过,现在我说因果同时,又有什么过失?

不错,经中佛是这样说的,但你要知佛说因果同时,只是说明因果的互相观待,并没有说,因有因的独立自体,果右果的独立自体,可是你所说的同时因与果,彼此有共各别独立的自体,则你独立自体的“眼识,若”是“离”开了“同时因”的“眼等”根,受“想等”的心所,“而是”另外一个独立存在的“他”,那末,眼识既然老早“已”经“有”了,现在再以眼根等为同时因,重行生起一个眼识,而这“重生”的眼识,试问“有何”作“用”呢?重生的眼识,可说毫无意义。“若谓”于眼根等外,从来是就“无彼”独立存在的眼识。果真如此,那就又犯了有因无果的过失,关于这种“过”失,在前面“已”经“说”过,现在不再重说。

总之,凡主因果各别有其自体,不论是说因中有果、无果,在道理上是都讲不通的。关于这个问题,可参看中观论的观因果品。

巳三 依四门破他生生他所生能生因 为生有无二俱非 有何用生无何益 二俱俱非均无用

在破真实他生文中,这是最后依四门总破他生。四门,就是有门、无门、亦有亦无门、非有非无门。假定他生论者,一定主张果从他生,那我们就来在这四门中推求,看看他是从那一门生的,若发现它是从某一门生的,自然可以承认果从他生,若在四门中发现不到其生,所谓果从他生,自然不能成立。

前面说过:能生是因,所生是果,颂文说的“生他所生”的所生,是指所生果说的,生他就是指的“能生因”。综合来说:能生他之果法的,我们就称它为能生因,因能生起其他果法的原故。可是现在我们要问:你这所生法的他(为生),是从“有”而生?还是从“无”而生?是从亦有亦无二一俱”而生产还是从非有非无俱“非”而生?不谈生则已,讲到生,要不出于四门,而且于四门中,必居其一。

关于四句之说,在中国佛教中,特别是在真常大乘中,最喜欢用的方法,而且认为这是最极圆融的说法,并自以为到了不可思议的境界。但在中观家看来,诸法不出有无二者,即不是有就是无,除此而外,如有所说,就是多余的,所以亦有亦无,非有非无,只是语言上的三昧而已。因为,亦有就是有,亦无就是无,根本没有超出有无的范围;非有就是无,非无就是有,同样没有超出有无的范围。如此,有无既然有了,再来一个亦有亦无,非有非无,试问用来做什么的?还有,我们先得审订一下:有无是不是可以成立的?假定可以,在有无外,再来一个亦有亦无,乃至非有非无,那还有些道理可说,可是事实上,有无本身的成立,尚且是个大问题,再来一个亦有亦无,非有非无,试问又怎么能够成立?无怪中观学者,说亦有亦无是相违论,非有非无是愚痴论。现在这里说有四门,是随顺世俗而安立的。

现在我且问你:你的所生果法,究是怎样生的?假定你所主张的所生果法之他,在还没有生起以前已经有了,既然“有”了,何必再生?生了又有什么用?所以说“何用生”。如这里从来没有树,可说从这空间生起一棵树来,假定这里原来已有树的存在,要想从这同一空间生一棵树出来,在事实上是绝对不可能的。若说生了可以再生,如是生生不已,是就犯了上面所说的无穷过。假定你所认为的所生果法之他,在未生以前,本就没有的,先无怎么能够生果?“无”所生的他果而说有生,根本是就失去意义,所以说“无何益”。关于有无不能生的道理,现在仍以世间母生子的事实来加说明:如某人家子已先有,不是从现在的母所生的,怎么可以说是母生?若是先来原无有子,女人未生儿女,怎可称之为母?假定你所说的所生果法之他,不是从独有独无生的,而是从亦有亦无的二俱生的,这更是戏论。因为有实自体的法,不是有就是无,决没有第三者,如佛教所说色法的分析,分析到最后不可再分析时,不是落于有,就是落于无,更没有什么亦有亦无可说。有无尚不能生,亦有亦无又怎么能生?亦有亦无尚不能生,再说是从非有非无的俱非而生,同样是不可能的。因为‘非有同无,非无同有,仍是亦有亦无’,所以“二俱俱非”能生果法,都是没有用的,所以说“均无用”。从四门中推求他生,根本发现不到他生的可能性,因而真实他生,绝对不能成立。

寅二 破世间他生

卯一 叙他生宗

世住自见许为量 此中何用说道理 他从他生亦世知 故有他生何用理

上面破真实他生,是在道理上破他生不能生,这里破世间他生,是在事实上破他生不能生。通常有句话说:‘事实胜于雄辩’,他们只重事实,根本不谈道理,事实是这样的,有目所共睹的,还说什么道理?你说真实他生不可能,我亦承认,而世俗中有他生的因果,你亦不得否认。对于这个破斥,比上破真实他生更难,因为你说他不对,而他可以举出事实来给你看,所以难破。

世间他生论者说:现实“世”间的人,不管那一个,都是依--“住”于一自”己之所“见”到的以为真实。如有人说某事怎样,问他怎么知道的,他会毫不迟疑的告诉你,这是我亲眼所见到的,试想这个亲眼所见到的力量多大?“许为量”的量,以现在的话说,就是知识,古代印度,就是把知识说为量的。量是度量,含有标准的意思。如长短,只要用尺一量,就可得到决定;轻重,只要用秤一量,就可得到决定;好歹,只要用心一量,就可得到决定。我们所得的知识,在这现实的世间,假定是真实的、正确的、无谬的,即名为量。古代印度,说有很多量,佛经为我们介绍的,有五量,就是现量、比量、圣教量、譬喻量、神通量。从此五种,判断法的有无,所以皆各为量。后来经过学者的简化,只剩有现比二量。现量是直接感觉,亲切证验到的知识,不是经意识思索过的;比量,是从比度推论得来的知识,亦即是经过思索而后有的。量之为量,只此二者,再没有其他的量。唯识学者,在这二量以外,更说一个非量,实在是不大妥。所谓非量,就是不是知识,不是知识,怎可名量子

本颂所叙世俗的他生宗,是即近于现量的,现量境界,是世间每个人有目共睹的,而且是明明白白的事实,所以叫做自见,自见亦即哲学上的自明,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共知,不需要运用什么推理的方法来说明或证明,所以说“此中何用说道理”?如在厨房明白的见到灶中在烧火,若有人问那是不是火,你当然可以如实的告诉他是火,何须再以烟来推比一下,然后再说它是火?假定这样,那岂不是多余?当知“他从他生”,如世间的子从母生,“亦”是“世”人所共“知”共晓的,为有目者之所共见的,“故有他生”果法的这同事,你是不可否认的,既为不可否认的事实,就照事实而说好了,“何用”再讲什么道“理”?他更进一步的强调世间知识的重要性说:从种生芽,这是世人所共见的,你能不承认吗?如不承认,就与世间相违,还有什么可说的?他以世间共许的,来建立自己的他生宗,如没有相当善巧的智慧,是没有办法破掉他的执著的。月称论师,为了破掉他的这个妄执,不直接的先从世俗来破,而先分别世俗与胜义的所在,然后再针对他的妄执,而子以彻底的破斥。

卯二 破世间他生执

辰一 分别一一谛

巳一 总说二谛

由于诸法见真妄 故得诸法二种体 说见真境即真谛 所见虚妄名俗谛

他生论者既执世俗他生,现在就来破他世间他生执。首先我们要知道的,所谓世间现见,未必就是靠得住的,如眼识现前所见的器物,只能见到他们表面的现象,并不能见他们内在的真相,加以吾人无始来,由于名言虚妄分别熏习之力,虽能见到诸法从他而生,然并不能见有自性因果的他生。当知现在所诤的,是诤世人所见的他生,是不是有他的实有自性,你怎么可以以他所见的他生,来责难我所说的无自性他生?所以现在我得从事实的真假中,来说明这个问题。

先从二谛说起:谛是真实不虚的意思,佛法向来说有二种,就是世俗谛与胜义谛,而这二谛,是在一法上作两种不同的看法,并不是真有两种不同的东西。唯识家说:在同一个依他起法十,如见到它的圆成实性,是即成为胜义谛;若不能通达它的如幻,就成偏计执的世俗法。中观家说:在同一个缘起法上,如你见到它的幻有不实,是即所谓世俗;若能通达它的空无自性,是即所谓胜义。“由于”我们对蕴处界等一切“诸法”,所见有所不同,或者见到它的真实,或者“见”到它的“虚”妄,“故得诸法二种体”。如见诸法是刹那生灭的,是即见到诸法的真相,若于无常生减法上误认为常,那就错了。如云驶月动,月本不动的,因云的推驶,好像月在动,你若不明白这个道理,以为真是月亮在动,那就大错特错。又如舟行岸移,明明是舟在行,两岸并不曾移,而在你的错觉上,以为岸也在动,自然是错误的。你以为自所见到的就许为量,但所见到的是否正确,实在是个大问题,老实说,我们不能完全信任自己的见闻。

什么是真谛?“说”是“见”到诸法的“真”实“境”界,“即”是“真谛”,而这真谛,是圣者智慧之所见的,确实如此,丝毫没有错乱。什么是俗谛?谓“所见”到的诸法“虚妄”境界,“名”为“俗谛”,而这俗谛,是凡夫错乱心识之所见的,错乱心识所见的世俗境,本不可以叫做谛的,但随顺世间共同认为如此有的,所以世俗于凡夫,称之为谛。

巳二 明世俗谛

妄见亦许有二种 谓明利根有患根 有息诸根所生识 待善根识许为倒

无患六根所取义 即是世间之所知 唯由世间立为实 余即世间立为倒

无知睡扰诸外道 如彼所计自性等 及记幻事阳焰等 此于世间亦非有

如有翳眼所缘事 不能害于无翳识 如是诸离净智识 非能害于无垢慧

世间他生论者,以世间共见作为他生有力的证明,现在就来分析一下:世间所共见的,有没有可靠性。根据上面所说,虚“妄”所“见”的,“亦许有二种”的。二种分别,大体上说:一是真实的,一是非真实的。前者亦可说是正确的,后者亦可说是颠倒的。如佛经中所常说的阳焰,是水蒸气所假现的水相,根本不是真实的,而这不真实的水相,在一般人的认识中,是很容易了解其不真实的。另外吾人所见的清拎之水,具有解渴和灌溉的作用,我们就不易了解它是假,而把它认为真实的了。不但普通的观念,是这样的看法,就是一般学者,也有这样的说法。如西北印度说一切有部所安立的二谛,就是约假有无自性与实有自性而安立的。他们认为:和合统二叫后相续所成的现相,说它是假,是世俗有,这是没有问题的;但青黄等色,是有实在自体的,而且是胜义(真实)有的,不可说它是假。‘依中观者看来,此二类中一般所谓不实的,不全是主观的产物。如远望马路,越远越狭,但路何尝是越远越狭?认识的越远越狭,是错乱的,但并不是主观的错误,因为这还是因缘关系而现为如此的。就是用照像机去照,也是越远越狭的。又如放笔在水杯中现有曲折相,此笔的曲相,也决不凄是认识的错乱。这错乱的现相,幻、化、阳焰等,是假有的,也即是空的,但不是甚么都没有,不过此不是实相,是错乱的幻现吧了。龙树也曾说:‘幻相法尔,虽空而可闻可见’。说错乱,说假名,说空无实性,不是甚么都没有。空宗说空不碍有,即以此为理论的依据。反过来说,一般人所见为千真万确的,也并不就是实在的。关于此,如萨婆多部以青黄赤白为实有自性的;但依科学者说,这不过光波的深浅强弱所致。如光线起变化时,所见也就不同了。如有以体积为实有的,实则不可析不可入的极做不可得,即不会有体积的实性。容积的扩大与收缩,并无固定的实体可得’。

在此,我们首要知道,人类的认识,是从那里来的?一般的心理学者或认识论者,论到认识的来源时,虽有经验派与理性派的不同;但依佛法来说,人类的知识,是从六根而来,而意又为认识的泉源。既然如此,我们就得探讨六根有没有毛病:没有毛病的六根,“谓”之“明利根”;有毛病的六根,谓之“有患根”。明利根,就是清清净净的根,没有一点儿毛病;有患根,就是有损坏的根,是残破不健全的,而且这在六根,都可能有的。如眼生翳,是为有赤眚病,乃至意有颠倒错乱,是为心理的病。

“有患诸根”,是即指的有病的六根,前五根有病,因为是生理上的,固然没有问题,意根是心理的,怎么也会有病?当知众生从无始来,意根为恶习及诸错误思想所熏,现在产生种种颠倒见解,这不是病是什么?诸根所以成为有患的,约有三种原因:其一是病态的,其二是由药物之所伤害的,其三是由幻术之所伤害的。不论出于什么原因,诸根一旦有了病患,那对境界的认识,自然就成了问题。如眼根患了眩翳,为眩翳之所蒙蔽,从眼根“所生”的眼识,去见客观外在的一切,自然就会见有各种不同的相貌现前:如发毛相、旋轮相、蜜蜂、苍蝇、青、黄、赤、白等的差别形相,都是不时现前的。因为有这些形相现前,所以不能见到诸法的真相。再如鼻根患鼻塞症,从鼻根所生的鼻识,就香臭不辨,分别不出什么是香是臭的了。又如舌根生舌识,是尝味的,但若舌根有了病,从其所生的舌识,就辨别不出苦辣咸淡了。再如意根生意识,是分别邪正是非的,但若意根为颠倒邪见之所熏习,从其所生的意识,就会邪正不分,以邪作正,以正为邪。所以有患诸根所生的认识,虽可说是世俗,而在世俗之中,亦不得称为真实。不真实就是颠倒,所以颂。说:

“待善根识许为倒”。此中所说善根,就是前说的明利根。有患诸根所见的境界,望于明利根所见的境界,确是颠倒不真实的,所以我们认为它是倒世俗。明利根所见的境界,虽有无明障覆的错乱,但没有现见的颠倒因,如馅障等,而为世人所共知共见的,望于有患根所见的境界,确是正确得多,所以待倒世俗,特名为正世俗。

“无患六根”,就是明利的六根,亦即没有病的六根。以此六根“所取”的境界--“义”,“即是世间之所”共“知”共见的,你是这样的认识,我是这样的认识,他也是这样的认识,彼此所知所见,含有共同性,没有什么可诤论的。如明利的眼根所生的眼识,见到广大的晴明空,个个都是这样见的,绝对没有两样。又如青黄等色,在正常的眼根、眼识以及一定的光线之下,青的大家同样认为是青的,黄的大家同样认为是黄的。由于这些现有谛实性,一般人很难了解它的虚妄乱现,所以就把它误认为是真实的,但这样的真实,亦“唯由世间”众生共同“立为”真“实”而已,如以圣者的智慧,深入的加以观察,是不是真实,自是另外一个问题。

除了上面立为真实的正世俗而外,其“余”有患诸根所见的是妄非真,不但超世间的圣者,知道它是虚妄不实,“即”使在这“世间”众生,亦把它“立为倒”世俗,而知其非实有的。如空谷传昔,如海市蜃楼,如水中月,如空中花,这些谁都知道它是假有非真的,因为事实是不可得的,假使有人误将这些认为真实,不是颠动是什么?倒世俗之所以为倒世俗,原因亦在大家所公认的。

中观今论说:‘虽有此正世俗与倒世俗的分别,但正世俗经如实的观察,渐渐显露出它的幻现性;即实有定性不可得,无不是待缘而似现的。似有时间相,而始终不可得;似有空间相,而中边不可得;似有生灭相,而来去不可得。即此而悟为虚妄错乱,以易解空比喻难解空。易解空的幻、化、影、响,也还是可见可闻的,宛然现有,心境间有一定的规律;一般以为谛实有的,仍是虚诳的、性空的,但不碍缘起的幻有,不碍因果法则的确立’。原来佛法所说诸法当体即空的空义,是很不容易了解的,亦非一般世人所能接受的,因为世人对于六根太过自信,而世间的知识却又都是从六根来的,不论那个见到的都是这样,你要说它本性是空,世人怎肯就此承认?这是难解空。可是诸法当体即空,是诸法的本性如此,并不因为世人不承认,我们就不说它是空。不得已,只好以有患诸根所见的颠倒不实,说给人听,使人先相信这是空的,然后再进一步的告诉他:不但倒世俗是空无所有的,就是正世俗亦是无自性空的,是为以易解空来明难解空,亦即世俗中分为正世俗与倒世俗的所以。

本于上面的分析,可以明确的知道:世间一般“无知”无明所昏“睡”所骚“扰”的“诸外道”们,“如彼”妄想“所计”执的“自性”、神我、大自在天、梵有的虚妄分别识,以此虚妄分别识去缘诸法境界,不用说,所见的一切,自然是虚幻不真实的,本此虚妄所见如幻不实的境界,要想违害圣者无垢清净慧所见的诸法实相,当然同样是不可能的。无垢慧所见的境界,是极正确而真实的,如见诸法本自空寂,相如幻化,而虚妄分别识所见的诸法,以为他们各有其实在自性,为此实有自性见之所蒙蔽,不能见到诸法的真相,现在想要以此颠倒不真实的东西,来难圣者净智所见的诸法真实空性,自是不能如愿以偿的。不特如此,反过来,以圣者净智所见的诸法空性,来破几夫妄识所见的实有性,倒是恰到好处的。因为一切法的真实性不可得,如翳目所见灯光轮相不可得,其理由是一样的。再简单的说:以虚妄破真实足不行的,以真实破虚妄是可以的。

巳三 别释二谛

午一 世俗谛

痴障性故名世俗 假法由彼现为谛 能仁说名世俗谛 所有假法唯世俗

在别释二谛中,先明世俗谛。谛有真实不颠倒的意思,即确确实实是如此的。而世俗的世,是迁流的意思,俗是虚浮不实的意思,所以凡为世俗,必然是迁流不住虚浮不实,为什么说它为谛?关于这个道理,现来略为分析一下:从世俗诸法的相上去看,确是迁流不住虚浮不实的,然而站在众生位上来看,世俗却是真实不虚实有其性的,众生为什么会认世俗为真实?因众生恒被愚“痴”无明妄想执著之所“障”蔽,使一切诸法真相给盖覆起来,所谓以有色眼镜来见一切,一切如其有色眼镜所见,因是之“故”,“名”为“世俗”。古代译者,有将世俗谛,译为覆俗谛,其原因亦在此,因为世俗的梵文,本就含有盖覆的意义。

虚浮不实就是假法,这个“假法,由彼”愚痴无明,非谛而假“现为谛”,所以“能仁”世耸,也就随顺世间,“说名世俗谛”。现实世间存在的一切,不管有情无情,都是因缘假合的,亦即如幻不实的假相,可是众生为无明所蔽,不了解万有诸法的空无自性,以为和合的假相,有各自独立存在的个体,于是就成了谛。

于此,在世俗境上,先来分别一下现境与执境的不同:现境,就是现前有实在相现起的境界,如现前的森罗万象,它本身是个什么样子,就还它一个什么样子,以凡夫的立场说,可谓这是人人所有的境界。执境,是执著而有的境界,如幻术师所幻现的幻象幻马,本不是真实的现境,但无知的蒙童,不知它的如幻不实,在这上面执为是实象马,自然是个错误的妄执,而此妄执要到什么时候才可破除?唯待蒙童慢慢长大,知识逐渐增长,自然就可了知它是幻现,而不再执为真实。万有境界,也是如此。但此执境,不是人人有的,智慧高的,体认它的非实,不会再于其中起执。如佛教圣者,体悟诸法缘起性空,不特不执为实,且亦不为幻现所转。

在此应当要知道的:就是“所有”因缘和合的“假法”,假定可以称为谛的,亦“唯”有在“世俗”中说名为谛,在世俗以外,到胜义之中,就不可称为谛了,或在凡夫的认识中以为是谛,到佛菩萨的智慧观照之中,就不得称为谛了。佛法虽说二谛,实质只有一谛,就是胜义谛;世俗谛,严格说来,是不够资格叫做谛的。如有经说:气诸比丘!胜义唯一,谓涅槃不欺诳法,一切诸行皆是虚妄欺诳之法’。般若经说:‘诸法无所有,无所得,愚夫不知,谓为无明’。由无明所起的妄执,到般若智观现前的时候,体澄诸法毕竟空性,一切幻相自然就不现前。所以有说:凡夫是世俗而又是谛,罗汉及菩萨是世俗而非谛,而佛则是二谛并观的。

午二 胜义谛

如眩翳力所遍计 见毛发等颠倒性 净眼所见彼体性 乃是实体此亦尔

胜义的胜,是超胜、殊胜、特胜的意思,义就是境界,所谓胜义,是即超特殊胜的境界,而这境界,是圣者清净智慧所观察所认识的,是超常识的境界,本自清净,本自空寂,所以唯空是最超特最殊胜的境界,但此境界甚深难解,现在特用譬喻来加说明。

“如”眼患了眩翳,以此“眩翳”之“力”,使眼在明净物上,见有毛发等相幻现,不用说,此所幻现的毛发等相,是不真实的,但在眼睛有病的人看来,不但不知道它是幻现,而且坚固的执著自己所见的毛发等相,是千真万确的,而且随其病目所见到的是什么状态,就妄执其为真实,实际这都是无有的,所以如“所遍计”所“见”的“毛发等”相,根本出于“颠倒性”而来,完全是虚妄的。

若以“净眼”在明净物上“所见”,只是见到“彼”明净物的“体性”,除此更不见有其他的幻相。如以远离眩翳过患的净眼见晴明空,所见晴明空是天朗气清,就是天朋气清的晴明空,像这样见到的,“乃是”明净物的真“实体”性,一点虚幻假相都没有的。

“此亦尔”者,这是合法。谓此诸法胜义谛,也是像这样的。缘生诸法,本是空无自性的,但以凡夫的有漏心识去见它时,反而不能见到诸法的实相。如欲真正见到诸法实相,必先离去凡夫的有漏心识。有漏心识所见到的,总在生减、断常、一异、来去中打转,从来没有跳出这个范围,所以也就始终不能见到诸法真胜义谛。唯有割断这些实有自性的绳索,不为生灭、断常、一异、来去之所缰缚,才能见到诸法空性,唯有诸法空性,才是诸法实体。

普遍如此、本来, 如此、必然如此的胜义,唯识与中观,虽都同样的讲到,但彼此大有出入。如唯识说胜义无自性,不是胜义本身无有自性,而是约离遍计执所执独立自在的我的自性之所显的。解深密经胜义谛相品说:‘若胜义相与诸行相一向异者,应非诸行唯无我性,唯无自性之所显现是胜义相’。中观说胜义谛,就是诸法空性,若于其中有丝毫有的自性存在,就不是诸法的胜义谛。

辰二 破他生执

巳一 破依俗难真

若许世间是正量 世见真实圣何为 所修圣道复何用 愚人为量亦非理

世间一切非正量 故真实时无世难 若以世许除世义 即说彼为世妨难

科文的依俗难真,意思是说:依凡夫所见的世俗,难圣者所证的真理,但这是不可能的,所以需要加以破斥。如你所主张的世俗他生,以为世人所共知共见的,就以为它是真实的,并且以此作为真理的标准,则世间上的每个人,都应老早巳见诸法真理了,假定真的人人巳见真理,那又要圣者出现到这世间来做什么?所以颂说:“若许世间是正量,世见真实圣何为”?当知圣者之所以出现到这世间来,是因我们众生知识不够,认识不正确,没有办法见到真理,这才希望有位智慧高超已经体悟真理的圣者出现世间,来为我们开辟一条趋向真理的大道,使我们循著这条大道,走入真理的宝宫。是以吾人若要进入真理宝官,第一应当承认自己的知识有所缺陷;第二亦应承认圣者具有圆满的智慧,并已彻底体悟宇宙人生的真理。老实说,世间虽不可说没有真理的存在,但世人真正能够通达诸法真理的,敢说没有一人,所以出现世间的圣者,为世人指示的修行圣道,是还值得我们如法修习的,若如你们所说,世人都已见到真理,那还要修圣道做什么?所以说“所修圣道复何用”。如入见道位的圣者,已经见到真理,但还要踏上修道的路程,继续不断的修学圣道,为的什么?因在见道位上所见的真理,还没有圆满,为求真理的圆满体见,所以继续修道,也就有其意义、价值、功用、效果。总说一句:若以世间“愚”痴之“人”所见到的一切,作“为”诸法的正“量”,那我告诉你:这是一点道理都没有的,所以说“亦非理”。为什么?颂说:

“世间一切非正量”,因世间所见的一切,并不就是诸法的真理,不能从此作为真理的标准,换句话说,凡夫的现比二量,不是衡量真理的正量,只有在世俗方面,有其相对的正确性,所以源于六根而有的世间知识,在世间的范围内来说明它,自是未尝不可的,但以胜义的立场来看,则其可靠性,当然大成问题。不说别的,即以科学的知识与一般的知识对比,就可发现一般的知识是不正确。如我国向来所说的天圆地方,在古代人类知识简单的时候,认为这是千真万确的,而且是深信不疑的,可是到了科学发达的近代,人类知识的逐渐提高,乃发现到大地原来是球形的,并不如一般人所想像的是方形。这末一来,以科学的知识推翻常识的认识,固然没有问题;若以常识的认识推翻科学的所知,自是不可能的。众生的离净智识与圣者的无垢慧比较,简直是没有办法可以相比的,所以以圣者所证的胜义空的境界,来破你们世俗真实他生的不可得,可说是破得恰到好处,绝对不犯世间相违的过失的,所以颂说“故真实时无世难”。这个问题的来源是这样的:他生论者说,我所说的世俗他生,乃依世人共知共见而说的,而你现在偏说世俗他生亦不可能,这不是世间相违是什么?现在性空者回答他说:假定我是站在世俗谛的立场说他生不可得,确有如你所说犯了世间相违过,所以颂说:“若以世”间共“许”的道理,去破“除世”间另一共许的“义”理,是“即”可“说彼为世”间有了“妨难”,犯了相违的过失,但我是站在胜义空的立场说他生的不可得,所以没有如你所说犯了什么世间相违过,世俗与胜义是两同事,今用胜义道理破世俗妄执,并不否认世俗上的一切法,不过是以胜义加以说明而已。如说一切法性空,是就胜义说的,不是就世俗说的,若说世间一切皆空,那就成大过失了。

巳二 破世间他生

世间仅殖少种子 便谓此儿是我生 亦觉此树是我栽 故世亦无从他生

这是正式破他生执的一个颂文。世俗他生论者,既重事实而不论理,现在不妨以事实来破事实。

如一个人的新生命的完成,业识种子固是主要的条件,但若没有父精母血为增上缘,新生命还是没有办法完成的。经说‘三事(父精母血及种子识)和合受生’,就是这个道理。所以“世间”的人们,对于子女生命的完成,“仅殖少”许的“种子”,可是等到新生命脱离母体,母干已是各自独立的生存,但世间做父母的,不管子女年龄长到多大,如果见到有人间道这是谁的孩子,“便谓此兄是我”所“生”,他们从来没有把子女看成有它各自独立的自体,仍然是将子女看成自身血肉的一部份。世间母子,如各认为有其独立自体,你可说是从他而生,可是世人没有像你这样看法,怎么可说从他生呢?

上以动物为喻,现再以植物来说:如人在二十年前种了一棵树,到二十年后来看这棵树,不管它长得多么高大,但是与人谈起来的时候,总说这树是我亲手所栽的,所以说“亦觉此树是我栽”。依于世人这个说法,似乎只有一体的观念,并没有看成客观外在的独立的它,怎么可说是从他生?因为如上所说的原“故”,即使在这现实“世”间,“亦无从他”所“生”的东西,你怎么可说‘他从他生亦世知,故有他生何用理’?

丑二 别破唯识

寅一 举中观以显正

卯一 开示正理

辰一 显毕竞空

巳一 标

由芽非离种为他 故于芽时种无坏 由其非有一性故 芽时不可云有种

泛破他生,已经讲完;从此以下,别破唯识。唯识思想,亦可说是他生论者,所以现在别加破斥。未破唯识以前,先举中观所说,以显正义,然后例破唯识,以示其妄。

缘起中道,龙树中论,是以八不显示的,亦即空有无碍的,所以诸法的空寂洼,不能偏执于那一边,若有任何所偏,即非缘起中道。如以非断非常显中道妙理来说:种能生芽,这是所常说的,但芽从种生,不是种子坏了,而后有芽生起,假定种坏芽生,是即离种有芽,则犯断的过失。要知诸因果法,彼此定有联系,若在彼此之间,失去相互联系,自然归于断灭。怎样才不会犯断灭过?谓“由”所生“芽非离”能生“种”而“为”独立的“他”,换句话说,芽种不是绝对各别的,即芽生起以后,其种子的能生性,仍是存在的,因是之“故”,“于”有“芽”的“时”侯,其能生的“种”子,并“无”毁“坏”。讲到坏,有两种:一是种相坏,如种子放在泥土中,等到芽生出来了,其种子相就腐朽败坏,这是一般人所说的种坏。一是种性坏,即种子的功能性失去了,再也没有生芽的可能性,这是重在种的性能说。种生芽的种子变化,只是种相的腐烂,而非种性的毁灭。若说芽生起了,种子即归断灭,父亲生了儿子,岂不应该死亡?事实不是如此的,种芽的因果关系,绝对是离不开的,所以芽生了,种子的能生性仍存,彼此仍有密切的关系,所以非断。

反过来说,若芽生起以后,还有种子存在,芽种各有它的独立自体,是就又犯了常见的过失。但事实上,从种生芽,“由其”芽种“非有”同“一”体“性”的原“故”,所以“芽”生起“时”,“不可云有”独立自体的“种”子存在,所以非常。

缘生诸法,如幻如化,所以非断非常;若有自性,即非缘生,必落断常二见。龙树中论观法品说:‘若法从缘生,不即不异因;是故名实相,不断亦不常’。总之?种不即是芽,所以非常;芽不离于种,所以非断:缘起中道,是非常亦非断的。

巳二 显

午一 反显

若谓自相依缘生 谤彼即坏诸法故 空性应是坏法因 然此非理故无性

显中的反显,就是从其他学派所说不正确的理论中,反显中观家所说的空义是正确的。此中主要是破唯识说。唯识学的根本要义,是说虚妄的遍计所执,是假名而无自相的,缘生的依他诸法,是自相有而非假名的。龙树虽说诸法无自性,但在唯识者看来,只是说的遍计执假名无自性,不是说的依他起假名无自性,可是在中观者说来,特别在龙树本人的意思,所谓诸法无自性,是指一切法而言,遍计依他无不是假名无实自性的,假定遍计是假名无自性,依他不是假名无自性,那所说的空义,只是空了一分,没有空得彻底。是以空有两宗,从来诤论不休,其所诤的,就是这个依他的有无。依他起有,这是大家都这样讲的,但这个有,是自相有还是假名有,彼此的观点,就有了纷歧。自相有,就是自性有,自体有,亦即真实有,这是唯识所主张的,所以称为有宗;假名有,就是如幻有,无自性,亦即是空,这是中观所主张的,所以称为空宗。

照唯识家的意思:遍计执是假名有,这是没有过失的,因为它本来就是没有的,若依他起也是假名有,这过失是就很大,因为这末一来,一切善恶因果,都不能够建立,而生死流转,也就谈不上。中观家说:“若”如你唯识所“谓自相”有法,是“依”于众“缘”而“生”的,换句话说,依缘所生的依他起法,假定真的是自相有的话,那见道的圣者,悟证诸法空性,岂不是“谤彼”自相有,而“即”破“坏”一切“诸法”了吗?果真如此,所谓“空性”,亦“应是”破“坏”一切诸“法”的主要“因”素了。圣者见道,不论唯识中观,都说是见到诸法的室性,若如唯识所说诸法自相有,则于见道时,应见自相有才对,为什么是见室性?所以见空性,就因诸法自性是本空的。般若经说:‘法自性空’;阿含经说:‘若有一法可取,如来便有罪过’;宝积经说;‘若诸法实相本来不空而有者,是则颠倒’。大小乘的一贯思想,都是显示这缘起性空的真理。若法本来不空,现在由修空观的力量,使合诸法空了,这不是破坏一切法是什么?可是事实不是这样的,所以说“然此非理”。由于所说不合道理,是“故”诸法决定“无”自“性”空。

唯识家,一面承认依他起是自相有,一面承认悟证时所见是空,足可反显唯识所说是不究竟的;中观家,以缘生如幻显示诸法空性,没有唯识所说的过患,所以我们要坚定的深信,诸法是毕竟空的。

午二 正显

未一 空无所得

设若观察此诸法 离真实性不可得 是故不应妄观察 世间所有名言谛

于真性时以何理 观自他生皆非理 彼观名言亦非理 汝所计生由何成

诸法的空无所得,是中观家的要义,但空决不碍于假有,这是最要弄清楚的。依中观家说,佛说的二谛,不但胜义谛是空无自性的,即世俗谛也定空无自性的,所以缘起性空,是观察真理的最极究竟的宣说。不过讲到观察,有世俗观察与道理观察的两种:前者是观世俗谛的,后者是观胜义谛的。以观察的方法观察所观的对象,一定不能观察错了,观察错了问题很大。明白点说:对胜义的观察,定要用道理观察,对世俗的观察,定要用世俗观察。

是以,当吾人正去观察世间诸法时,绝对不可运用观察真理的方法去观察。“设若”运用观察真理的方法,“观察此”世间“诸法”,那就很容易犯上破坏世间诸法的过失,因为道理观察所得,只是得到真实理的空性,决不能得到世俗谛的诸法,所以说:“离”了所得的“真实性”外,是没有世俗谛法“可得”的,不可得,即破坏了世俗谛法,一切善恶因果,亦被破坏无余,落于断见,成大过失。由“是”之“故”,“不应”以虚“妄”的错乱的“观察”真理的方法,观察“世间所有名言谛”。

名言谛,就是世俗谛。世俗谛法虽多,要不外于名言熏习与种子熏习两大类。前者是属语文方面的,亦即身语方面的,后者是属思想方面的,亦即意业方面的。世间的名言谛,只能用世俗方法去观察,决不可运用观察真理的方法观察。如以空理观察世间名言谛,一切名言谛皆不可得,可能产生两种不良的结果:一是使令众生生怖畏心,众生执有执惯了的,一旦听说这也是空那也是空,不免生起怖畏,认为如真皆空,那还得了?二是使合众生生反对心,谓一切法,明明白白是有的,你为什么要说空?如真如你所说是空,破坏世间一切诸法,那你就落于恶趣窒,成大邪见。

其实,中观所说空,并不破坏世间法,因为世间一切法,本来当体即空的,只是观察的角度及方法不同而已。如站在高处远眺,只见前面的境界,是一片空阔无际,并不觉得有什么,若问为什么会所见如此,因为站在高处的关系,亦即是说,因立脚点的不同,所以所见的境界不同,虽见前面空阔无际,但并不否定后面有物体的存在,不过没有同过头来去看而已,假定回头向后一看,自足另有一番境界。所以不能以前面所见的生际,而难后面物体的存在。

这个道理,以开悟来说:如禅宗说的三十年前,见山是山,见水是水;三十年后,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最后三十年,见山还是山,见水还是水;而这所见的山水,与最初所见的山水,确有很大的不同,而这不同的根本所在:即三十年前的见山是山见水是水,是没有透过空性的自相有的山水,而最后三十年所见山还是山水还是水,是已透过空性的假名有的山水,至于三十年后所见山不是山水不是水,则是悟证空性时所见的境界,亦即以真理观察所见的山水如幻如化,无实自性可得。如以唯识学的立场来说:见山不是山,见水下是水,足以根本智证悟法性空所见的境界;见山还是山,见水还是水,是从根本智起后得智,观察世间如幻有的境界。如配合这里的观察来说:根本智观空,是真理观察,后得智了幻,是世俗观察。所以以真理观察一切法空,绝对不是破坏一切法,而是如其自性木空的如实观察。普通不了解这个道理,以为空宗说一切法空,是破坏一切法的,殊不知诸法的自性木空,而缘起如幻有的,所谓‘不坏假名而说实相’,正是这个道理。因此,空宗的思想,与唯识说的胜义空无自性,世俗依他自相有,是不同的。若依唯识的观点,真理观察,可说不自生不他生,缘生依他是自相有的,不可说是没有自生他生,如世间法亦无自生他生,那就有破坏一切法的过失。

依照唯识学者所说:以胜义观察,因为胜义是空无自性的,可说没有真实的自生他生。以世俗观察,因为世俗是有自性相的,不可说是没有自生他生。现来对这加以破斥说:世间一切诸法;假定真有自相,则就决定没有办法町以成立缘生的他生。为什么?因此智慧“于”抉择“真性”有无“时”,不论你“以”任“何”一个道“理”加以观察,所谓实有自性的自生他生,是都没有道理的,所以说“观自他生皆非理”。如以龙树中观所说的八不来说:你用一异的道理来观察,自他生的自性因果,固不可得;你用断常的道理来观察,自他生的自性因果,亦不可得;你用生灭的道理来观察,自他生的自性因果,仍不可得;乃至你用来去的道理来观察,同样是没有自他生的自性因果的。不但以胜义观察,诸法是如幻假名,空无自性;就是在名言世俗中,以这样的道理来观察,其实有自性的白生他生,同样是不可得的,同样是不合理的,所以说“彼观名言亦非理”。于胜义世俗雨方面观察,既然都是空无自性了不可得,则“汝所计”著的有自性的自生他生,究竟是“由何”种道理而得成立?

世俗自相有,不但唯识宗是这样的主张,就是中观的清辨师,也是这样说的,如彼所谓世俗有自性,胜义无自性,正是这一思想的流露。可是中观的正统,从龙树到月称,都是主张世俗亦无自性的,所以这里破世俗有自性,不但破唯识学者,亦破清辨论师,乃至其他一切主张实事诸师,都在破斥之例。

在此或有人说:你中观家,既说一切法空,又说不坏世间诸法,为什么不承认自生他生?诸法既不自生他生,试问又是怎样生的?中观家同答说:我虽不承认实有自性的自生他生,但并没有否定如幻的缘生,缘生诸法,虽是自性本空,而幻相宛然存在。你若承认诸法缘生如幻,一切法生又有什么不可?当知唯有胜义毕竟空,世俗如幻有,始能建立二谛,二谛始能无碍;若世俗有自相,胜义无自相,不说二谛无碍不可能,就是二谛建立亦不可能。

未二 空不碍有

如影像等法本空 观待缘合非不有 于彼本空影像等 亦起见彼行相识

如是一切法虽空 从空性中亦得生

依于土来分析,可以明白了解,中观家的思想,不但胜义谛毕竟室无自性,就是世俗谛亦是如幻不可得的。胜义空的道理,佛教学者,大都还能承认,世俗无的道理,一般难以接受。殊不知空宗所说世俗空无自性,并没有否定世俗的幻相有,亦即是说,缘起诸法,无不可以成立的。这个道理,极为深刻,所以现在特举喻来说明。

喻在经典中,有说六喻的,如金刚经,有说八啼的,如仁王经,有说十喻的,如般若经。般若经的十喻是:如幻、如焰、如水中月、如虚空、如响、如干阔婆城、如梦、如影、如镜中像、如化。经说这是显示诸法空性的,所以空宗认为这是通喻,即是通喻一切法空无自性的。唯识对这十喻,侧重别喻来说,即每一喻各有所喻。本颂所举的影像喻,即般若十喻中的第九喻。

“如影像等”,等是等于阳焰水月等。影像,是指镜中所现起的像。镜中的影像,不是真实有,这是谁都知道的,然而其“法”虽然“本”来是“空”,但“观待”各种因“缘”和“口”的时候,并“非”是“不有”影像的显现。镜中的影像生起,大概需要具备三个条件,就是镜子、光明、面貌。如是三方面的关系会合在t起,镜中自然就有影像显现,而且确确实实足如此的,虽说确然有影像存在,但不可把它认为实有,如果以为是实有的,那我就要问你:这实有的影像,原来是存在那里的?若说原在镜中,而徙镜中来,就不应该需要光明和面貌;若说原在光中,而从光中来,就不应该需要面貌和镜子;若说原在面中,而从面中来,就不应该需要镜子和光明。可是事实,在三方面推求,其实有影像,皆空无所得,甚至你将镜子打破,要想找个实有影像也是找不到的。既然实有影像不可得,可见影像的显现,是在种种关系和合下而有的。这样,所以即空而有,空不碍有,亦即是说,在空无所有下,幻相还是可得的,决不破坏诸法的假相,所以不要因为听到空,就以为什么都没有而恐怖起来。

观待缘合而有的“于彼本空影像等”,不但有他们的假相,而且有他们的幻用,能够生起见者的眼识,使见者对镜而知如何修治面容。可见假相是存在的,是观待因缘而有的,不过缺乏因缘的和合,是就不得生起而已。假有的假,很多人对它生起误解,以为假有是什么都没有,其实所谓假,是指实自性的无有,不是说幻相亦不可得。龙树说:‘真相虽无,假相是有’。由此假相,;可以引生吾人的眼等,所以说“亦起见彼行相识”。如镜中的影像,我们确实的见到,见彼行相的眼识,亦是依彼而生起的。 .

“如是”依于上面的譬喻来看,可知“一切法虽”然是“空”无自性的,但“从空”无自“性中’,诸法“亦”还“得生”的。如镜中像,观待缘合而有,诸法生起,亦各要有条件。中观论说:‘四缘生诸法’,诸法虽多,要不外于色心二法。色法的生起,要有因缘与增上缘的二者,缺少任何一缘,不得生起。心法的生起,要四缘完全具备,缺少任何一缘,亦不得生。各种条件具足,诸法当然会从空性中生起来。如识是空无自性的,根境等和合即生。一切法缘合得生,所以空是不碍有的,在空性中可以建立一切法的。反过来说,诸法如真有它的实在自相,反而真的不能成立,因为实有自相的东西,彼此的自体互相相碍的。

巳三 结

二谛俱无自性故 彼等非断亦非常

这是对二谛说的总结。二谛,就是世俗谛与胜义谛,而这是佛所宣说的,亦是佛弟子所共认的。站在空宗的立场说:胜义谛固是空无自性的,世俗谛亦是空无自性的,所以说二一谛俱无自性故”。换句话说:胜义谛是毕竟空的,世俗谛是如幻有的,这是空宗的根本思想,亦是阿含经的根本大义。中观家的意思:诸法毕竟空,假定专在胜义谛中说,那是空得不彻底的,必须世俗谛上也是空无自性,才是究竟的开显空义。

可是后代大乘学派,在二谛俱无自性上推论:唯识学派说,所谓胜义毕竟空,我是承认的,所谓世俗如幻有,我可不能接受,因为缘生的依他,是自相有的,不能说他假名无实,假定世俗亦是假名无实,则因果等就无法建立。所以如你空宗所说世俗假名,不但破坏了依他起,同时亦破坏了遍计执,因为遍计执是依依他而有的,现在依他起既不可得,那里还有什么遍计执?足以世俗唯假名,唯识学者,无论如何不承认的。真常学派说:所谓世俗如幻有,我是承认的,所谓胜义毕竟空,我可不能承认,因为如来藏、佛性等,都是真实有而不空的,他们侧重胜义谛,不能在一切空中建立假名有的如幻大用,所以要在胜义中建立真实的清净法。上述雨大派,观点虽有不同,而其一空一不空的思想,却是一致的。即唯识者说胜义空而世俗不空,真常者说世俗空而胜义不空,如以二谛俱无自性的观点来看,他们听说的空,都是不彻底的,不能理解缘起性空的无碍。嘉祥大师批评一空一不空之说,等于一张桌子有两个抽屉,一个是空的,一个是有的,空的放在一边,有的放在一边,不能人于中道妙观。一定要二谛俱无自性,才能显示一切法空的真义。

因为二谛俱无自性,所以“彼等”因果诸法,“非断亦非常”。非断非常,这是从时间上观察的。世间诸法,假使有实自性,从时间方面看:假定前面是一个样子,后面又是一个样子,前后间断不能联系起来,就将落于断的一边;假定前面是这个样子,后面仍然是这个样子,前后没有变化而永如此,就将落于常的一边。所以龙树说:‘若有所取,非断即常’。怎样才能远离断常之过而显示彼等非断非常?这须要透彻了解无自性的缘生因果法,因为诸法是众缘和合而生的,所以缘聚则生,而因果非各有自性,是以非断;缘散则灭,而因果非同一自性,是以非常。如是诸法,空不碍有,有不碍空,真正到达空有无碍。若你认为诸法有实自性,不管你足在胜义中或世俗中执有自性,那你都免不了非断即常的过失。

辰二 成业果用

由业非以自性灭 故无赖耶亦能生 有业虽减经久时 当知犹能生自果

如见梦中所缘境 愚夫觉后犹生贪 如是业灭无自性 从彼亦能有果生

如境虽俱非有性 有翳唯见毛发相 而非见为余物相 当知已熟不更熟

故见苦果由黑业 乐果唯从善业生 无善恶慧得解脱 亦遮思惟诸业果

这是正式成业果有的一种文。业果,简单说,就是从业感果。讲到业果,首要了解它的思想来源,因这不是佛教特有的思想,而是印度宗教哲学界共有的思想,在大圣佛陀没有出现到这人间前,业果思想,早就流行于印度的每个角落,佛陀出现证觉以后,木于缘起正法的正见,体察流行的业果思想,在原则上,接受他们的业果说,而子以适当的修正,使其圆满正确,乃成为佛教特有的业果思想。佛陀的正确业果说,为后代佛弟子所共认的,没有那个对这有所怀疑,如有对业果说信任不过的,佛法就认为他是大邪见人。

如此说来,中观家说一切法空,岂不是破坏业果成邪见人?这在中观家无论如何是不承认的,因为诸法虽空,决不破坏业果,不但没有破坏,而且唯有从空性中,始能真正的建立业果,为了说明这个道理,所以这里特别成业果有。

业果如何有,未说明以前,先来讨论一下关于业的问题。业之所以成就,是由造作而来,凡所造作的,即属有为法,有为法的定义,是即有生有灭。造作而有的业,当然是有生灭的,虽然刹那不住的生灭,但灭后仍然可以感果,于足在此就发生了一个问题:即业灭了,是存在呢?还是不存在?假定灭了仍然存在,业力不失的意义,虽然保持住了,但与诸行无常的法印相违,而且不免犯了常住之过;假定灭了不复存在,虽与诸行无常的法印相契,但又失去感果的意义,似又不免犯了断灭之过。再说,所谓业力存在,存在在什么地方?究是怎样保持的?这都是重要的难题,佛教各派学者对此,各各提出理论说明,而有种种不同的业说,其原因在此。关于这些,在中观论的观业品,有极详细的说明,现在略指几派的说法如下:

中观论讲记观业品的开头说:‘说一切有部,成立色法的无表业,以三世实有的见地去说明他。但有的以为无表业是假色。经部譬喻师,根据世间植物种果相生的现象,说业是熏习于相续心中而成为种子。正量部的学者,根据如字在纸的券约,说业的不失法,犊子与经量本计,主张有我,以我为作者受者。业力是重要的问题,也是佛教发展当中的一个主要问题。种种说法,虽各各自圆其说,然在性空正见的观察下,这都是似是而非的,意见更多困难更甚的,不能解决此重要教义’。因为如此,所以中观论对这一一洗破。中观论所破的,是小乘务学派的说法,大乘学派的唯识说,中观论中没有破到,木颂现在所要破的,却是针对大乘唯识的赖耶说。

唯识学上的阿赖耶,本来负有几种特殊任务的,这里说明业之所以能感果,不过是其所负的任务之一。据唯识家的意思:由业感果,既为不可否定的事实,由谁员此任务,自然是个值得重视的论题。如说业力存于色身当中,当欲色二界有情色身存在的时候,似还勉强可说,欲色有情色身一旦崩溃,还有无色界有情没有色法,那岂不是业力无所存了吗?所以业力存在色身之中,是不可能的。如说业力存在六识当中,不但前五识是有间断的,就是第六识亦有间断的,当彼六识活动时,你说业力存在其中,似还勉强可说,但当六识间断时,特别是入无想定,生无想天的有情,六识活动完全停止,业力岂不是没有地方可存了吗?所以业力存在六识之中,亦是不可以的。如说业力存在第七末那识中,同样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是染污识,而种子有染净的差别,染净不能并存,所以不得存于第七识中。然则怎办?唯识者说:这须要有个实有自体的,无覆无记的,相续不断的,遍于三界的阿赖耶识,才能担当得起受熏持种的重任。

上来大小乘各派所说,在理论上,虽一家比一家说得精密,但因同认业有实在自性,结果,都不能成立从业感果的意义。现在不妨先来破斥唯识的赖耶说。一切有为法都是刹那生减,这是佛弟子所共认的。因此,你所说的阿赖耶与业力,同样是刹那生灭的,既然都是刹那生灭的,那我就得问你:业灭能不能感果子如说业灭不能感果,则你赖耶灭了,亦复不能感果;若汝赖耶灭后,是可感果的话,则业力灭后,亦应如赖耶可以感果,业既可以感果,还要你的阿赖耶识做什么?因为业灭,在中观家看来,不是实有自性的毁灭,而是如幻假相的幻灭,幻灭即显示业的本身仍然存在,以此去感果就可以了,无须阿赖耶识在中间做个桥梁,所以说“由业非以自性灭,故无赖耶亦能生”。这是中观的特有思想,亦是佛陀的根本思想,实是值得我们对它加以深思的。现再依中观的正义,略说一点如下:

中观论观业品有颂说:‘诸业本不生,以无定性故;诸业亦不灭,以其不生故’。业是刹那生灭的,中观家也是这样看法,但因业是缘起幻化的,所以它的生灭,不是实自性的生灭,而是如幻的生灭,即当众缘和合时,似乎有业的现象生起,但当你去如实推求时,就将发现其中没有它的实在自性,因为业生而来的时候,并没有它的一个来处,也不是从中生起一实在性的业力来,假使有一实在性的业法新生起来,则法界中是即增加一法而为增益,可是事实诸业本来就没有生,还谈什么增不增加?但是所谓不生,并不是说缘生亦没有,当众缘和合时,还是有生的,不过没有他的决定性的自性生而已。生起的业力,到了灭的时候,是不是真的灭而不有了呢?不是。要知灭不是有一实自性的法灭去,如果真的有一实自性法灭,则法界中是即减少一法而为损减。可是法界诸法,是不增不减,不生不灭的。所以一切诸法本来不灭,所以本来不灭,因为本来不生,有生才可有灭,不生怎会有灭?我们所以见有业相生灭,这是因果现象的幻生幻灭,并不是有一实在性的东西在起灭。

业虽如幻,但如幻的业用,在没有感果之前,并不是消失的,所以吾人如造了业,不管是善业不善业,不论是经多久的时间,纵然是灭而过去,但因缘成熟的时候?自然而然的就去感果,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或破坏的。所以说“有业虽灭经久时,当知犹能生自果”。佛教徒所熟知的一首颂说:‘假使经百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或有人说:今生造业,来生受果,甚至经过数百千生,乃至经过百千万劫,时间上有了这么长的距离,所造之业为什么还能存在而感果子佛在经中举喻说:磁有吸铁的力量,烬管磁与铁有著空间的距离,但是磁能吸铁,是其必然的力量之所使然,当知业能感果,其道理也是如此。

业灭经久不坏而感果的道理,恐人不易理解,这里特举梦喻,以例业能感果。梦的幻化不实,这是谁都知道的,但当你在梦中,见到你所缘境界时,固不觉其虚伪不实,就是梦醒以后,有时对于梦境,还在发生留恋。如男的在梦中梦到绝色佳人,女的在梦中梦到英俊男子,醒了以后,这些明明已经幻灭而成过去,但为贪心所使的众生,仍为梦中所见的男女生起贪心。又如梦中梦到大量珍宝,以为自己从此发了大财,等到一觉醒后,明知那是假的,但在自己心中,不知觉的生起我有这么多珍宝才好的贪心,所以说“如见梦中所缘境,愚夫觉后犹生贪”。梦境是虚假而无实自性的,而且醒后梦境已经灭去,尚且有其引发贪心的作用,“如是”当知“业”力虽已“灭”去而“无自性”空的,但是仍然从彼发出一股力量来,感受新的生命果报,并不因为它的灭无自性,就无感果之功,所以说“从彼亦能有果生”。可见业果性空,而业果宛然,不失不坏。

在此或者有人这样问道:业力是有两部分的,一是已经感果的业力,一是尚未感果的业力,而且不论已感果未感果,其业力都是无自性的,无自性的业力灭了,既是仍然可以感果,那就不问已感未感,其业都应继续不断的受果,假定这样,由业感果,没有限制,则岂不是永远受业力支配,而且业果杂然紊乱了吗?为了解答这个责难,所以现在特别说明因果的分齐性或局限性,不是永远无限制的感果下去。如龟毛兔角是空无自性的,翳眼所见毛发等相也是空无自性的,“如”此两种“境”界,“虽”然“俱”是“非有”实在“性”的,但在眼中“有”眩“翳”的看来,“唯见”空中的“毛发”等“相”,“而非见为”其“余”龟毛晃角“物相”。业力无自性灭,“当知”也是如此。即吾人所造的各种业,在其因缘未熟,还未感果以前,虽然说是灭了,但还有力量存在,而这存在的业力,到了相当时期,一旦因缘成熟,自然要感果的,但已熟而感果的业,虽说同样无自性的灭去,因其潜在的力量,已经全部消失,不会再成熟感果,所以说“已熟不更熟”。简单的说一句,不管造什么业,只能感受一次果报。如我们过去造了人趣的业,今生感受人生的果报,到了这个生命体结束,过去的业力亦随之尽失,决不会以同一业力,再感人趣的果报。如要再来做人,续得人类报体,就得再造人类的善业,不造人趣的善业,而想得人趣的乐果,无论如何是做不到的。

正因为是这样的缘“故”,所以佛法常说,有如是因必有如是果,丝毫都不错乱一点的。如所“见”的是“苦果”,就可知道一定是“由黑业”之所招感的,若所见的是“乐果”,同样亦可想像“唯”是“从善业”所“生”。依于向来所说:假使吾人造的是黑业(恶业),那将来所感的一定是恶趣苦果;设若现在造的是白业(善业),那将来所感的一定是善趣乐果。但这说法,是约总报体说,如约别报来说,人趣的乐果,不一定是纯乐的,是所谓苦乐参半的,因此我们亦可说:在这现实世间,见到人们受种种痛苦的逼迫,就可知道这是他过去生中所造黑业而来,见到人们衣食富足享受快乐,就可知道这是他过去生中所造白业而来。一分众生,不了解这个道理,听说一切法空,就生极大怖畏,其实这是不必要的,因为一切法空,并无碍于缘起因果,并不乱于业果法则,决不因诸法如幻,而使因果无有规律,而破坏因果的整然性,所以业虽灭为过去,而同样的可以感果,且不同因感不同果。

“无善恶慧得解脱”,这是说的解脱业。无善恶,就是非善非恶,从字面上看来,好像是说的无记业,但在下面加了一个慧字,是就不能当作无记业来看了。如上说的善恶业,都是以自我为中心而造成的,亦即是有烦恼夹杂在里面的,不但恶业是有漏业,就是善业亦是有漏业,现以空慧通达善恶业的空无自性,不再为善恶业力所转,是就可以得到解脱。或说以空无我慧为中心,不再从自我出发,则其所造的就成无善无恶的出世间的无漏业,清净无染,不感世间的生死果报,由此当然就可获得真正解脱了。

“亦遮思惟诸业果”,这是说业果境界的徽细,不容我们加以思惟分别。经中常说:‘业力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议’。因为这是佛菩萨清净智慧所有的境界,凡夫的有漏知见,足没有办法思量得到的。如世间不仁不义下讲道德的人,照因果律说,他们应该不得好报的,可是事实上,他们偏偏是享的乐果;相反的,急公好义常行仁慈的善人,所得反而是悲惨的苦果,什么都不能如意,甚至生活都无法维持,有人看到这一尖锐的事实,就对业果加以思惟,要想切实了解业果道理,到了思惟不出一个所以然来,对于业果就生怀疑,由疑而谤,这是很危险的。其实,因果关系,错综复杂,而且通于三世,不唯局限在现在的,有的过去造现在受,有的现在造未来受,有的更要远溯过去的过去,有的是要留到未来的未来,我们对这现实因果关系,都还没有办法搞得清楚,何况过去的过去,未来的未来?不说我们凡夫,思惟测度不到,就是得通的罗汉,亦未了解得彻底。经中有这么一个故事:佛在世时,有个老者,想要出家,最初去请求舍利弗、目犍连等剃度,他们观察他没有出家的善根,出了家又不会得到佛法的受用,所以就没有接受他出家的要求。后来老者又去请求佛陀,佛见他的善根成熟,须即度他出家为僧。出家后不久,他即证到阿罗汉果。舍利弗等见这情形,感到莫明奇妙,于是就去问佛,以何因缘如此。佛告诉他们说:老者的善根虽不深厚,但在过去做樵夫时,一天在山中遇到老虎,急切无法时爬上一棵树,随口念了一声卤无佛,所以就种下了解脱善根。这样说来,业果是多么的不可思议!证果得通的大阿罗汉,尚且不能穷源尽底的了解,我们是什么人?怎能从思惟中,尽悉业果的深义?然则怎办?只有深信因果,相信造如是业,必感如是果报,古德所谓‘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这是时间的问题,不是不报的问题。月称论师有感如此,所以特地告诫我们:不要思惟复杂的业果,只要深信业果的不失。

卯二 会通余敦

说有赖耶数取趣 及说唯有此诸蕴 此是为彼不能了 如上甚深义者说

如佛虽离萨迦见 亦常说我及我所 如是诸法无自性 不了义经亦说有

如中观者说,有了业力,就可感果,不须阿赖耶及相续心等,做死生间的桥梁,别人就可拿其他经中,说有阿赖耶等,来加以责难:假定真的如你中观家说,无有赖耶亦能生,那佛在解深密、楞伽等诸大乘经,为什么要说阿赖耶?当知佛说阿赖耶,就是为了成立业果轮回的,若你中观不须赖耶等,岂不是与圣教相违?现在答覆他说:不错,经中是说有阿赖耶的,不但“说有”阿“赖耶”,而且还说有“数取趣”,以“及说唯有此诸蕴”。关于阿赖耶的必要,因为这是生死轮回的主体者,没有这个,生死就无法建立。数取趣的梵语,叫做补特伽罗。趣是果报,取是取向,数是不断,合起来说,就是不断的取向诸趣之中,感受不同的果报,名为数取趣。这本是我的异名,如外道的神我,时而到天上,时而来人间,不息的在生死中流转。唯有此诸蕴,是显示五蕴组合的自我,固是了不可得,而组合自我的五蕴要素,不能说没有,此即我空法有教的宣说。佛在经中曾经说过这些,我绝对接受而不否认,但你要知佛说这些的用意,而我认为:“此是为彼不能了”解“如上一所说“甚深”最甚深的毕竟空“义者”而“说”的,并不是真的有个实在的阿赖耶等。如说唯有此诸蕴,是对能接受我空而不能接受法空的众生说的;至对我法二空都不能接受的众生,则说阿赖耶、数取趣、如来藏等。当知这都是如来的方便说,不是佛陀的真实义。如楞伽经云:气顺有情意所说诸经,是权便义非如实言。譬如阳焰实无有水,欺惑渴鹿。彼所说法,亦为令诸愚夫欢喜,非是圣智安立之言。故汝唯应随顺其义,莫著其文’。又有经说:‘诸佛为除愚夫无我恐怖,及为引诱执我外道,说空、无相、无愿等句义,诸法无我,无现行境,名如来藏,故与外道说我不同。现来菩萨,不应于此而执为我。欲令诸堕我见意乐有情,安住三解脱境速成正觉,为利彼故说如来藏。是为遣除外道见故,随如来藏无我义转’。本于经中这一宣示,我们可以明确了解:这是为令舍离无我恐怖,及为渐引著我的有情,趣向无我的真义,所以以此法无我空性为因,成立说如来藏,但这与说有我,二者绝对不同。说如来藏的用意是如此,当知说阿赖耶等的用意亦然。佛陀说法,不是随自己的心想,要怎样的说就怎样的说,而是随众生的心意,要怎样说始怎样说的。楞伽经中对这曾举喻说:‘譬如医生非随自乐,于各病者而给诸药,是须随顺病者病相。如是大师宣说唯心亦非自乐,是随所化意乐增上’。就是依于众生的心理如何要求,而为其说怎样的法。唯有这样,才能使众生真正得到法益。如不能接受法空性的众生,你硬要为他宣说诸法空性,不但不能使他得益,反而使他生起颠倒,以为一切真的都没有了,而落于断灭见,这过失可大了。圣龙树父子曾经这样说过:在我与无我的两类之中,为了不使众生发生不必要的毛病,宁可为他先说我义,因为执著有个我,充其量不过不能了生死,但为了保持自我的发展,有时还能做些善事,甚至积极的要求向上,一旦以为无我,那就很可能的,什么非道德的事,都做得出来,结果,只有趣于堕落的一途,这是佛所不愿见到众生如此的。

上面说到佛说唯识等,是为一般不解甚深空义的众生方便假说的法门,现在再举喻以说明这个道理。

萨迦见,就是萨迦耶见,中国译为身见或我见。佛陀远离了萨迦耶见,只要是佛教徒,不管是小乘大乘,是都承认的。“如佛虽离萨迦”耶“见”,但佛在大小乘的经典中,“亦常说”有“我及我所”。如说我在过去行菩萨道时如何,我过去生中作国王时,是怎样的爱护老百姓,我所化的国土怎样,我诸弟子是怎样的,诸如此类,在佛经中,到处可见的。当知我及我所的宣说,是语言帙达上所不可缺的。我们说话,固然要说到这个,诸佛说话,同样要说到这个。在语言的表达上,虽同样的说到我及我所,但在彼此的意许上,就有著很大的差别。如众生说到我及我所,在内心中,自然而然的泛起一种实有感,以为有实在的自我及我所;可是断除萨迦耶见的佛陀,虽同样的说到我及我所,但在佛的内心中,从不认为这些是实有的。如所化的众生,所化的国土,佛既不把众生看为实有,亦不把国土视为实在。金刚经中说的:‘我应灭度一切众生,灭度一切众生已,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经中又说:‘如来所说三千大干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实有者,即是一合相’。可见一佛所化的区域以及所化众生,都是假名而没有实在自性的。

佛是真正通达诸法无自性空的,诸法在本质上看,亦千真万确是空无自性的,既然如此,解深密经,佛为什么又说有自性?中观家答覆说:要想了解这个问题,先得知道佛说的教典有两大类:一是佛说的了义教,一是佛说的不了义教。而了不了义的分别,由于各家的立场不同,解说颇不一致。唯识据解深密经的三时教分判:谓初说阿含是我空法有,次说般若是万法皆空,这都是不了义的,唯有第三所说深密,才是真正中道了义。

中观家不是这样说法,而是如此安立了不了义的:于初转*轮中,如果是说人法无自性的,这当然是了义的,假定唯是破除异诸蕴相,自立实体补特伽罗,说人无我及说蕴等诸法有自相的,是不了义。于二转*轮中,宣说人法皆胜义空或自相空,唯于世间名言假说而有,若是认为诸法有自相的话,不特出世的解脱不得成立,就是世间的系缚亦不得成立。因为系缚解脱等,都是缘起而有的,所以这都是自相空的。因此可以知道:凡能通达诸缘起义及性空义的大乘,是即真正究竟了义。于三转*轮中,虽同样的宣说大乘·,但若于自相的空无自性中,以为不能安立系缚、解脱、业果等的,如瑜伽宗诸师所许,谓说诸法无自性,是如来的密意说,应该是遍计执为假名安立,是无自性,依他起是自相安立,为自相有的。若诸人法是胜义无,那是完全没有正理的。若说胜义有或自相有,因果等的一切建立,才不会成为问题。像这样说的,亦即是不了义。不特说有自相是不了义,就是说有阿赖耶识、说无外境、说究竟种性决定,都同样是不了义的。总之,几唯识学者所认为了义的,即由宣说无自性的般若教,显彼一切皆非了义。

于此,唯识家或许提出一个问题来:假定这样,佛为什么说阿赖耶o·中观家答覆说:所谓阿赖耶,是指什么说的?唯说空性名阿赖耶,并没有一个阿赖耶的实在自体。这如佛在楞伽经中所说我说空性是如来藏,其道理是一样的。楞伽经中佛又告诉大慧说:气大慧!空性、无生、不二、无自性相,皆悉遍一切经’。如此,反过来说,凡是讲有、讲生、讲有自性、讲有独立体,都足不了义经。“不了义经亦说有”,这没有什么不可的,了义经中决定是说无自性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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