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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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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針灸上切要之經穴。予所恆用者。僅七十穴耳。以此七十穴。而療諸病。不復求他經穴。固違舊說。然用諸實驗。每奏奇效。以治百病。自覺遊刃有餘焉。

一舊本十二經。十五絡。前生是動井榮俞經合八會。或刺中心。一日死。其動為噫。刺中肝。五日死。其動為語之類。或刺瘂門成瘂之說。一切不取。故不言太陽太陰經。別為頭面之經穴。列頭面部。手足之經穴。列手足部。

一治門中。皆不言針深淺。宜從其病。醫者不分輕重。妄言深刺為害。或淺刺不治。難經所謂春夏淺秋冬深刺之說。一切不可從。

一治門中。皆不言灸數者。以隨病輕重多寡也。間亦言幾壯者。其所有經驗而得效者也。

一是編之出血法。試用之十之七八。罔不取奇驗。然出血有多寡。可隨病虛實輕重矣。

一余所用治諸病之針。乃毫針也。而世人好華。以金銀作之。餘隻用鐵針。以覺其有奇效也。是至刺皮肉甚亟而不傷氣血。醫人謂鐵針有毒。以不用。然鐵之有毒。予亦未之見也。

一予所用之出血針。乃三稜針也。和醫皆以和鋼鐵作之。出血之後。其創痛甚。當以南蠻輸入者為佳。可選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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