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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孔子伦理学说二(孝弟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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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之于伦理,尤重实行而不尚空言。请以《论语》征之。

子贡问君子。子曰:“先行其言,而后从之。”(《为政》)

子曰:“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里仁》)

子曰:“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

以上皆先行后言之意。然果能实行其德,则化可及于四方。

子曰:“德不孤,必有邻。”(同上)

孔子曰:“德之流行,速于置邮而传命。”(《孟子·公孙丑》)

德虽感化甚速,又必自近而远,故当始自身心,以推而达之家国天下。孔子盖以家庭道德为治国平天下之根本。

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论语·为政》)

于是孔子乃以孝弟二字为家庭道德之根柢。

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论语·学而》)

孔子既重孝,今考孔子所谓孝之内容,当析为三:一曰服从,二曰养志,三曰几谏。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同上)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

汉魏学者于“无违”二字不加训释,以其义自了也,盖无违父之志,即服从之义云尔。且孔子又申之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此皆无违之事矣。

曾子曰:“吾闻诸夫子:‘孟庄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论语·子张》)

盖无违之义通于生死,生当服从其命,没犹当服从其志,乃谓之孝。观曾子所述,则夫子之说当时本义如此。在封建制度时代,即无故不改臣、改政,或不害于事。秦汉以降,时势变迁,乃有疑孔子之说有所不行者,于是皇侃为之辞曰:

或问曰:“若父政善,则不改为可。若父政恶,恶教伤民,宁可不改乎?”答曰:“本不论父政之善恶,自谓孝子之心耳。若人君风声之恶,则冢宰自行政;若卿大夫之心恶,则其家相、邑宰自行事;无关于孝子也。”

皇侃之说不可不谓之新解,盖欲使孔子之说与时势相协,故云然耳。宋神宗用王安石、吕惠卿行新法,百姓怨苦。哲宗继立,太后尚闻政事,时将相司马光,废新法,议者亦引三年无改之说,而光正言折之。特撮录其本传,以资参考。

是时天下之民引领拭目,以观新政,而议者犹谓“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但毛举细事,稍塞人言。光曰:“先帝之法,其善者虽百世不可变也。若安石、惠卿所建,为天下害者,改之当如救焚拯溺。况太皇太后以母改子,非子改父。”众议甫定。(《宋史·司马光传》)

先是欧阳修已疑此语非孔子旨。朱子《论语集注》则曰:“无违,谓不背于理。”要之,孔子本义似是服从之意耳。既论服从,当更论养志。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论语·为政》)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同上)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同上)

已上即言凡为孝者,不仅养父母之身,又当养父母之志也。

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论语·里仁》)

此章一以示服从之义,一以明养志之道。朱子曰:

远游则去亲远而为日久,定省旷而音问疏。不惟己之思亲不置,亦恐亲之念我不忘也。游必有方,如已告云之东,则不敢更适西,欲亲必知己之所在而无忧,召己则必至而无失也。(《论语集注》)

服从与养志虽为孝之本,然此可以道其常,而不可以道其变也。若夫人子当父母有过之际,则若何而后可乎?

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里仁》)

此亦不外于服从与养志之际,而益起其敬孝,使父母徐悟而自致于善焉耳。

孔子重孝,故卒主张三年之丧。或曰:三年丧盖古礼,而孔子祖述之。或曰:三年丧实自孔子始定,为儒教之所宗也。荀子尝论三年丧之义曰:

……曰:“至亲以期断。是何也?”曰:“天地则已易矣,四时则已遍矣,其在宇中者莫不更始矣,故先王案以此象之也。”“然则三年何也?”曰:“加隆焉,案使倍之,故再期也。”(《荀子·礼论》)

三年丧固当是周制,然《尧典》已有“如丧考妣三载”之语。惟《墨子·非儒》则谓是儒家所制,虽亦有确证,要在孔子时,三年丧已渐不行,孔子复力主之,高弟如宰我犹以为疑。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

乎?”(《论语·阳货》)

《孟子》载滕世子欲行三年丧,父兄百官皆不欲,以为“吾宗国鲁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也”,则知三年丧废已久。自孔子以来,儒者始主行之,故墨子以为儒者之法,而矫为薄葬之说也。

孔子之孝弟论尝为有若所述,见于《论语》。

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学而》)

皇侃疏曰:“此更以孝弟解本,以仁释道也。言孝是仁之本,若以孝为本,则仁乃生也。”要至曾子而言孝益详,古书莫不称曾子至孝者,今略录一二于后。

曾子每读丧礼,泣下沾襟。常以一夕五起,视衣之厚薄,枕之高卑。(《尸子》)

曾子孝于父母,昏定晨省,调寒温,适轻重,勉之于糜粥之间,行之于衽席之上,而德美重于后世。(《新语》)

曾子养曾晳,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孟子·离娄》)

曾晳嗜羊枣,而曾子不忍食羊枣。(《孟子·尽心》)

曾子出薪于野,有客至而欲去。曾母曰:“愿留,参方到。”即以右手扼其左臂。曾子左臂立痛,即驰至,问母臂何故痛。母曰:“今者客来欲去,吾扼臂以呼汝耳。”(《论衡》)

曾子有疾,召门弟子曰:“启予足!启予手!”《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小子!”(《论语·泰伯》)

《论衡》所记甚异,盖曾子以至孝名于天下,故说者云尔。孝弟之至,通于神明,其此之谓耶!《大戴记》曾子十篇,有《曾子本孝》、《曾子立孝》、《曾子大孝》、《曾子事父母》四篇,其言孝极丁宁反复之意,可谓委曲详尽矣,其语与孔子略同者:

孝子之使人也,不敢肆行,不敢自专也;父死三年,不敢改父之道。(《曾子本孝》)

此即服从父母为孝也。

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不辱,其下能养。(《曾子大孝》)

孝有三:大孝不匮,中孝用劳,小孝用力。(同上)

……养可能也,敬为难;敬可能也,安为难;安可能也,久为难;久可能也,卒为难。(同上)

此以爱敬之诚意为孝,即养志之义也。

君子之孝也,忠爱以敬;反是,乱也。尽力而有礼,庄敬而安之,微谏不倦,听从而不怠,欢欣忠信,咎故不生,可谓孝矣。(《曾子立孝》)

君子之所谓孝者,先意承志,谕父母于道。(《曾子大孝》)

爱而敬,父母之行若中道则从,若不中道则谏;谏而不用,行之如由己。从而不谏,非孝也;谏而不从,亦非孝也。达善而不敢争辨。争辨者,作乱之所由兴也。由己为无咎则宁,由己为贤人作乱。(《曾子事父母》)

此则由服从与养志二义,以求谕父母于道,自几谏之意而广之也。

曾子之言孝,自承孔子之绪论外,其分析条理有益详者:

(一)区别王公、卿大夫、士、庶人之孝。

君子之孝也,以正致谏。(卿大夫之孝)士之孝也,以德从命。(士之孝)庶人之孝也,以力恶食。(庶人之孝)任善,不敢臣三德。(王公之孝)(《曾子本孝》)

孝有三:大孝不匮,中孝用劳,小孝用力。博施备物,可谓不匮矣。(王公之孝)尊仁安义,可谓用劳矣。(卿大夫、士之孝)慈爱忘劳,可谓用力矣。(庶人之孝)(《曾子大孝》)

(二)以孝为一切德之根本。

……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阵无勇,非孝也。……(同上)

未有君而忠臣可知者,孝子之谓也;未有长而顺下可知者,弟弟之谓也。(《曾子立孝》)

民之本教曰孝。……夫仁者,仁此者也;义者,宜此者也;忠者,中此者也;信者,信此者也;礼者,礼此者也;行者,行此者也;强者,强此者也;乐自顺此生,刑自反此作。(《曾子大孝》)

(三)以孝为形而上学之旨趣。

夫孝者,天下之大经也。夫孝,置之而塞于天地,衡之而衡于四海,推诸后世而无朝夕,推而放诸东海而准,推而放诸西海而准,推而放诸南海而准,推而放诸北海而准。(同上)

今当考曾子论孝与《孝经》之关系。《孝经》之所为作,古来盖有四说:

(一)以《孝经》为孔子自著。《孝经钩命诀》曰:

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孔子在庶,德无所施,功无所就,志在《春秋》,行在《孝经》。以《春秋》属商,《孝经》属参。

刘歆《七略》、何休《公羊注》、陆德明《经典释文》、邢昺《正义》等均从此说。

(二)以《孝经》为曾子所著。孔安国说,清姜兆锡《孝经本义》从之。

(三)以《孝经》为曾子门人所著。则胡寅、晁公武、何异孙等之说,或直以子思作之。(以其文体近《中庸》)冯掎《古孝经辑注》、潘府《孝经正误》、汪宇《孝经考异》等从之。

(四)以《孝经》为后人伪作。此汪端明说,朱子据之著《孝经刊误》,为经一章、传十四章,谓传文则齐鲁陋儒采《左氏》诸书而为之也。

若欲明已上诸说之得失,不可不就《孝经》之内容一详核之。盖《孝经》言孝,实有与曾子思想类似者数端。

(一)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之孝为五等。

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甫刑》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也;满而不溢,所以长守富也。富贵不离其身,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盖诸侯之孝也。《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三者备矣,然后能守其宗庙。盖卿大夫之孝也。《诗》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盖士之孝也。《诗》云:“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因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孝也。故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天子》至《庶人章》)

(二)以孝为百行之渊源。

夫孝者,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开宗明义》)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天子》)

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圣治》)

圣人之德,又何以加于孝乎?(同上)

(三)以孝有形而上学之旨趣。

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顺天下。(《三才》)

《孝经》之说,其思想与曾子相类若此。今就《孝经》出于何人,约为甲、乙、丙三说:(甲)以孔子以其意口授曾子。(乙)谓曾子自论次其意。(丙)谓曾子门人述曾子之意而为书也。

(甲)说之未必是者,即《孝经》言孝,多有形而上学之旨趣,此《论语》所未尝言,疑不出于孔子之自述也。(乙)说之未必是者,则曾子言孝散见于《大戴记》诸书者甚众,未若《孝经》之简括而整齐。则《孝经》宜为后出之书,乃能有是综合之观也。故今考《孝经》,宜为曾子门人述曾子之意,而又托诸闻于夫子,然皆自孔子之绪论,益推析而详说之,是以备论于孔子孝弟论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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