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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 丧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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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旧注疏本分为“丧大记”及“丧服大记”两部分。但自糅合之后,到郑玄时,已不复能辨。宋元以下注本,则合而为一,而章节颇为脱乱。郑《目录》叙曰:“名曰《丧大记》者,以其记人君以下死、敛、殡之大事,此于《别录》属丧服。”但丧礼是“以生者饰死者”(见《荀子·礼论》)的节文,而丧服是生人因遭丧而“自饰”,其中包括衣服年月,以及与此等衣服年月相配的变态生活。二者虽相因而后有,但其主体不同,所以不当混为一谈。本篇文句多与《杂记》相呼应,而又更近于《士丧礼》。兹略依王夫之的分章,并照注疏本的顺序注译。

疾病,外内皆扫1。君大夫彻县,士去琴瑟2。寝东首于北牖下3。废床。彻亵衣,加新衣,体一人4。男女改服5。属纩以俟绝气6。男子不死于妇人之手,妇人不死于男子之手。君夫人卒于路寝,大夫世妇卒于适寝,内子未命,则死于下室7,迁尸于寝,士之妻皆死于寝。

今注

1 病,疾甚叫“病”。外,是门庭;内,是燕寝。皆扫,是为了要办大事,且有宾客要来。

2 县,音悬,就是乐县。不命之士没有乐县,只有琴瑟。撤除乐器,以此后长时间不能奏乐。

3 北牖下:郑玄说“或为北墉下”。牖当作墉,《仪礼·既夕礼记》作“北墉下”。牖是窗,而古时北面无窗。墉是墙。

4 废床,郑玄谓:“废,去也。人始生在地,去床,庶其生气反。”毛奇龄极辨其妄(《续集说》引)。废床,敦煌写本作“发床”, “发床”和《既夕礼记》的“迁尸”意相近。而迁尸则在气绝之后。本章盖本《既夕记》而夹杂其他记语,以至头绪紊乱,不如《既夕记》文之明顺。《既夕记》云:“士处适寝,寝东首于北牖下……彻琴瑟……疾病,外内皆扫。彻亵衣,加新衣,御者四人皆坐持体。属纩以俟绝气。男子不绝于妇人之手,妇人不绝于男子之手。……设床笫当牖,衽下莞上簟设枕。迁尸。”体一人:体,是手足,因死者手足痉挛,所以四肢皆使人持之。

5 改服,郑玄以为改服朝服,庶人深衣。孙希旦以为男子笄深衣;妇人斩衰者去笄深衣,齐衰者骨笄深衣。

6 纩,是丝绵。放在鼻孔,观察其呼吸之有无。

7 内子未命,孙希旦说内子是卿之妻,王夫之说是世妇女御。未命,孙希旦说是其夫未爵于大庙(君于卿大夫,年五十,乃假祖庙而命之)。下室,是妻之寝。

今译

病危以后,里里外外都要打扫干净。诸侯、大夫都撤除乐县,士也得将琴瑟收藏起来。头向东,躺在屋里北面的墙下。(死后再迁尸到南面的窗下。)头朝东,不用床只用条席铺在地上。脱掉旧衣,换上新衣。四肢都有人捉着,以防手脚痉挛。主人主妇都改变服饰,只穿深衣。放点丝绵在弥留者的鼻孔边等他断气。为病者换衣做事,都要以同性别的人来做。男子不可死在妇人的手里,妇人不可死在男子的手里。诸侯的夫人必须死在诸侯的正寝里,大夫的世妇也死在大夫的正寝里,卿大夫如果没有在太庙中受过爵命,他的妻子就只能死在自己的寝室里,死后再迁尸到正寝里,士的妻都死在丈夫的正寝里。

复,有林麓,则虞人设阶;无林麓,则狄人设阶1。小臣复,复者朝服。君以卷,夫人以屈狄;大夫以玄赪,世妇以襢衣;士以爵弁,士妻以税衣2。皆升自东荣,中屋履危,北面三号,卷衣投于前,司服受之,降自西北荣3。其为宾,则公馆复,私馆不复4;其在野,则升其乘车之左毂而复5。复衣不以衣尸,不以敛。妇人复,不以袡6。凡复,男子称名,妇人称字。唯哭先复,复而后行死事7。

今注

1 复,是招魂。林麓,《周礼·地官》林衡注:“竹林生平地曰林,山足曰麓。”有无林麓,是指其封国邑境内有无山林。虞人,是掌管山泽的官;狄人,是主招魂的官。阶,是梯子。

2 小臣,是近臣。卷,就是衮,衮是公爵以上的礼服。屈狄,是子爵、男爵夫人的礼服。按:这一段所记用以招魂的衣服,皆只举其上服以统其余,而且男子举“公”为例,夫人则举“子”“男”的夫人为例,是互言以见意,就是说公侯伯子男及其夫人都用礼服招魂:公以衮,其夫人用袆衣;侯伯以鷩,其夫人用揄狄;子男以毳,其夫人用屈狄。玄赪,是玄衣赤裳。襢衣,是世妇的命衣。税衣,税与褖同,黑衣裳,赤缘。

3 荣,是屋檐飞起的角。

4 公馆、私馆,见《曾子问》。

5 毂,车轮的中央,车轴所贯的部分。

6 袡,绛缘的上衣,嫁时所穿。

7 一断气就哭,然后招魂,招魂以后还不能复苏,才开始办后事。

今译

在招魂的时候,如果封邑内有山林,就由掌山林的虞人安置梯子;如果没有山林,就由掌“复”事的狄人安置梯子。招魂的人选,是死者的近臣,而担任招魂的人要穿着朝服。用来招魂的衣服,公爵是用衮,而子男的夫人用屈狄,其余的君和夫人类推;大夫用的是玄衣赤裳,世妇用她的命服;士用他的礼服礼帽,士的妻则用黑色绲赤缘的礼服。但无论死者的身份如何,招魂的人一律从东南面的檐角上屋,在屋脊的正中用竿揭起衣服,大喊死者三次,然后用竿将衣服卷着,掷向檐下,平日典掌衣服的人员就将衣服接住,(覆在死者身上)招魂的人就从西北角的屋檐下来。客死异国的人,要是死在公家的宾馆里就可以招魂,死在卿大夫的家里就不必了;要是死在半路,就站到左边的车毂上招魂。招魂用的衣服不再穿到尸体上,在敛时也不能用它。招妇人的魂,不能用她出嫁时所穿的礼服。在招魂的时候,对象是男人,就喊他的名,女人就喊她的字。在丧礼的程序中,只有哭在招魂以前开始,要在招魂以后才开始办丧事。

始卒,主人啼,兄弟哭,妇人哭踊1。既正尸2,子坐于东方3,卿大夫父兄子姓立于东方4,有司庶士哭于堂下北面5;夫人坐于西方,内命妇姑姊妹子姓立于西方6,外命妇率外宗哭于堂上北面7。大夫之丧,主人坐于东方,主妇坐于西方,其有命夫命妇则坐8,无则皆立。士之丧,主人父兄子姓皆坐于东方,主妇姑姊妹子姓皆坐于西方。凡哭尸于室者,主人二手承衾而哭9。

今注

1 啼,是哭得像婴儿一般,呜咽不成声。哭,是还能保持哭的声调。主人,包括嫡子和众子,兄弟是期以下之亲。

2 既正尸,是指迁尸南牖下南首。自“既迁尸”到“外命妇率外宗哭于堂上北面”,都是记诸侯初丧的哭位。

3 子,是世子。

4 父兄,是大功以上尊长之亲。子姓,是众子、从子及诸孙。

5 有司,王夫之说是有丧职的士,其余的是庶士。

6 内命妇,是君的世妇。子姓,是女儿、孙女之类。

7 外命妇,是指同姓卿大夫之妻。外宗,是同宗的妇女。

8 命夫命妇,正式任命而加爵服的贵族及其夫人。

9 承是举的意思,衾是覆尸的被子。举衾是亟想见尸致哀的表现。

今译

死人刚断气,孝子们就哭得像婴儿一般地呜咽着,兄弟们号哭着,妇人是又哭又踊。(君之丧)在迁尸南牖南首摆正以后,世子跪在东方,卿大夫、父辈兄辈的亲属以及众子从子诸孙都站在东方,有丧职无丧职的士人都在堂下,北向而哭;夫人跪在西方,君的世妇、姑姑、姊妹、女儿、孙女都站在西方,同姓卿大夫的夫人率领同宗的妇女在堂上,北向而哭。大夫的丧礼,嫡子跪在东方,主妇跪在西方,其余加了爵服的男女才坐着,没有加爵服的人都得站着。士的丧礼,嫡子、父辈兄辈的亲属和众子从子诸孙都跪在东方,主妇、姑姑、姊妹、女儿、孙女都跪在西方。主人在房里哭尸的时候,都得用两手托着覆尸的被子,表现出亟欲见尸的样子。

君之丧,未小敛,为寄公国宾出1;大夫之丧,未小敛,为君命出2;士之丧,于大夫不当敛则出。凡主人之出也,徒跣扱衽拊心,降自西阶。君拜寄公国宾于位;大夫于君命,迎于寝门外,使者升堂致命,主人拜于下;士于大夫亲吊则与之哭,不逆于门外。夫人为寄公夫人出,命妇为夫人之命出,士妻不当敛,则为命妇出。

今注

1 寄公,是失去领地而寄寓的诸侯的国君。国宾,是来做客的诸侯。

2 君命,国君派来吊襚的使者。

今译

君的丧事,在小敛以前,遇有失地而寄寓本国的诸侯和在本国做客的诸侯来吊唁,丧主要出房迎接;大夫的丧事,在小敛以前,主人必须出迎君派来吊襚的使者;士的丧事,如果大夫来吊襚,只要主人不是正在进行小敛,都得出来迎接。详细说来,凡主人为贵宾而出,都得赤脚,把深衣的前襟向上反插在带里,捶着胸膛,从西阶下来,表示还不敢以主人自居。拜寄公于门西,拜国宾于门东;大夫对于君的使者,就必须到寝门外迎接他,使者到堂上传达君的旨意,主人在堂下拜谢;士人对于来吊的大夫,只要拜后在西阶下,南面对着宾一起哭踊,而不必到门外去迎接他。君夫人为寄公的夫人来吊而出拜;大夫的命妇为君夫人来吊而出迎;士的妻子除了正在敛的时候,都得为大夫的命妇出房迎接。

小敛,主人即位于户内,主妇东面,乃敛。卒敛,主人冯之踊1,主妇亦如之。主人袒说髦,括发以麻,妇人髽2,带麻于房中。彻帷,男女奉尸夷于堂,降拜:君拜寄公国宾,大夫、士拜卿大夫于位,于士旁三拜3;夫人亦拜寄公夫人于堂上,大夫内子士妻特拜,命妇泛拜众宾于堂上。主人即位,袭带绖踊。母之丧,即位而免,乃奠4。吊者袭裘,加武带绖,与主人拾踊5。君丧,虞人出木角,狄人出壶,雍人出鼎6,司马县之,乃官代哭,大夫官代哭不县壶,士代哭不以官。君堂上二烛、下二烛7,大夫堂上一烛、下二烛,士堂上一烛、下一烛。宾出彻帷8。哭尸于堂上,主人在东方,由外来者在西方9,诸妇南乡。妇人迎客送客不下堂,下堂不哭;男子出寝门见人不哭。其无女主,则男主拜女宾于寝门内;其无男主,则女主拜男宾于阼阶下。子幼,则以衰抱之,人为之拜;为后者不在,则有爵者辞,无爵者,人为之拜10。在竟内则俟之,在竟外则殡葬可也11。丧有无后,无无主。

今注

1 冯,就是凭。之,指尸而言。

2 髦,幼时剪发为之,至年长,则垂于两边,表示人子事亲,还保持孩童的样子;父死就脱左髦,母死脱右髦,双亲都死,就都脱掉。髽,见《檀弓》注。

3 夷,是陈的意思。于士旁三拜:士贱而人数又多,只向众士所在的方向三拜。

4 免,见《檀弓上》注。

5 袭裘,见《檀弓上》注。武,是冠卷。加武,是加绖于冠卷。拾踊,拾是更迭的意思。拾踊,谓主人先踊,妇人踊,吊者踊,三者轮流顿足。

6 虞人,见前。木,是薪。角,是水杓。壶,是铜壶滴漏的壶,就是计时用的漏水器,冬漏以火烧鼎,用开水浇在漏上,以防结冰,这本是挈壶氏的职掌,诸侯国无此官,故由狄人代理。狄人,见前。雍人主烹饪,所以出鼎。

7 烛,旧说以为第三天黎明灭燎,日光未明,所以设烛。王夫之以为就是燎,但燎设在中庭,似不当设于堂上,不如从旧说。

8 宾出彻帷,卒敛彻帷,宾出又彻帷,郑玄以为这是君、大夫之礼,异于士礼。孙希旦以为有脱文,王夫之则以为帷有不同,前者为尸而设,后者是为别男女而设。

9 外来者,是宾客之属。

10 有爵者、无爵者,旧说以为指死者及其后人而言;王夫之以为是指来吊的宾客而言。

11 在竟内、在竟外,是指嫡子而言。

今译

小敛的时候,主人就位,在门里稍东而西向,主妇东向,然后敛尸。敛毕,主人凭着尸号哭跺脚,主妇也如此。主人袒露胳膊,脱掉象征承欢膝下的装饰——髦,用麻绳束发;妇人也露出她的发髻,去饰带麻。这都在房内行之。这时撤除了堂上的帷幕,主人主妇帮着抬尸安置到堂上,然后下堂拜宾:国君拜失地的诸侯和做客的诸侯,大夫和士向卿大夫个别下拜,对于众士,则向着他们的方位拜三拜;君夫人也要在堂上一个一个地向失地诸侯的夫人拜,大夫还没有加爵服的妻妾和士的妻都要向卿大夫的夫人个别礼拜;加了爵服的命妇就只要在堂上向宾客广泛地礼拜就行了。主人站在阼阶下之位置,披衣、围上麻带、戴上麻绖而踊。倘属母亲的丧事,主人就位只加“免”。然后开始小敛之奠。这时,吊丧的宾客将皮裘罩袍的上衿掩着,在冠卷上加了绖,腰上围着麻葛的带子,再跟主人主妇更番踊跃。国君的丧事,虞人提供薪木水杓,狄人提供计时用的铜壶,雍人提供烧开水的鼎,司马负责将壶悬挂起来,然后安排属员轮流号哭;大夫的丧事,由属下轮流号哭,但因人少,不必悬壶计时;士没有属员,就由亲友代哭。国君的丧事,堂上设置两根蜡烛、堂下也是两根;大夫,堂上一根、堂下两根;士,堂上堂下各一。宾客出门之后,就将分别男女的帷幔撤除。在堂上哭尸的时候,主人在东方,宾客在西方,妇人们都面向南。妇人在迎送宾客时都不下堂,为了别的缘故而下堂也不准在堂下哭;男子出到寝门外见到人也不准哭。拜谢吊丧宾客,如果没有主妇,就由主人站在寝门内主妇的位置上向女宾拜;如果没有男主人,就由主妇在阼阶下男主人的位置向男宾拜。要是嫡子还小,就用衰衣裹着抱他,请别人代拜;要是嫡子不在家,有爵位的人来吊,就必须向他说明主人不在家,没有爵位的人来吊,就可以受吊而由旁人代拜。如果嫡子在国境内,就等他回来主持殡葬;如果远在国外,就可以由别人代为主持殡葬了。办丧事的时候可能没有子孙主持,但不可以没有主丧之人。

君之丧:三日,子、夫人杖1,五日既殡,授大夫世妇杖2。子、大夫寝门之外杖、寝门之内辑之3;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即位则使人执之4。子有王命则去杖,国君之命则辑杖5,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6。大夫于君所则辑杖7,于大夫所则杖。大夫之丧:三日之朝既殡,主人主妇室老皆杖。大夫有君命则去杖,大夫之命则辑杖;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为世妇之命授人杖。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而朝,主人杖,妇人皆杖。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子皆杖,不以即位8。大夫、士哭殡则杖,哭柩则辑杖9。弃杖者,断而弃之于隐者。

今注

1 子,王夫之以为是嗣君,孔颖达以为兼嫡庶及世子。

2 世妇,孙希旦说是诸侯的次妇。

3 寝门,指殡宫而言。辑,是敛的意思,辑杖就是举杖不以拄地。

4 次,是妇人居丧之地,在门内。位,是行礼之位,妇人的位在堂上。

5 子,是世子。国君,是友邦的国君。

6 卜,是卜葬日。有事于尸,是虞以后的各种丧祭。

7 君所,是嗣君起居办事的地方。

8 子,是庶子。不以杖即位,以示和嫡子有别。

9 哭殡是在殡的期间,其时柩的周围还有种种屏障。哭柩是启灵以后,屏障已除掉了。按:在殡以前虽然也哭柩,但那时还没有开始用杖。

今译

办诸侯的丧事:死后三天,孝子们和夫人开始用丧杖,过了五天在殡以后,嗣君才授命大夫和世妇用杖。众孝子和大夫在殡宫外用杖拄地,进入殡宫就要把杖提起不能用它撑着地;诸侯的夫人和如夫人在她们居丧的房里可以撑着丧杖,到堂上就位行礼,就要教别人拿着。嫡子在接奉天子的命令时要将杖拿开,在友邦的国君来吊丧时要将杖提起不能撑着,在卜葬或虞后的各种丧祭里都要把杖拿开。大夫在嗣君起居办事的地方都要将杖提起,在大夫那里就可以撑着杖。大夫的丧事:死后三天的早晨,在殡以后,主人主妇和老家臣都开始用杖。大夫的嗣子在接奉君命时要将杖拿开,有大夫来吊就要将杖提起;大夫的夫人为了接奉君夫人的命令而将杖拿开,为了接奉世妇的命令而教人将杖拿着。士的丧事:死了两天就殡,第三天早晨,男男女女都开始用杖。接奉国君和夫人的命令就比照大夫的做法,将杖拿开,接奉大夫世妇的命令也比照大夫做法将杖提起。众子们都用杖,却不能拿着杖就位行礼。大夫和士到殡宫哭的时候可以用杖,在启灵以后对着柩哭就要将杖提起。大祥以后不再用杖,要将杖折断,放在隐僻的地方。

始死,迁尸于床1,用敛衾2,去死衣,小臣楔齿用角柶3,缀足用燕几4,君大夫士一也。

今注

1 迁尸于床,是在南牖下铺好一张床,然后将北墉下的尸体迁来摆正。

2 ,是覆的意思。敛衾,孔颖达以为是大敛用的被子;王夫之以为是小敛用的被子。

3 角柶,是角质的匙,长六寸,两头屈曲。楔,拄——撑开的意思。死后要用珠玉米贝放在死者口中行含礼,恐怕他牙关紧闭,所以在僵硬以前用角柶撑着。

4 缀足用燕几,缀,是拘的意思。燕几,是燕居所用的几。人刚死还没僵硬以前用燕几的脚夹着死人的脚,使其端正。

今译

人刚死,就将尸首搬到南牖的床上,用大敛时用来入殓的被子盖着,褪掉死时穿的衣服,近臣用角质的匙撑开牙关,用平日燕居的几拘限着脚,使其端正,无论君、大夫、士都是这样做。

管人汲1,不说繘、屈之2,尽阶不升堂,授御者;御者入浴:小臣四人抗衾,御者二人浴,浴水用盆,沃水用枓3,浴用巾4,挋用浴衣5——如它日;小臣爪足,浴余水弃于坎6。其母之丧,则内御者抗衾而浴7。

今注

1 管人,孔颖达说是掌管馆舍的人;王夫之说是司汲之官。

2 说,就是脱。繘,就是(绠),汲水索。匆遽间来不及解掉汲水瓶上的绳子,所以将绳子萦屈握在手中。

3 枓,杓子。

4 ,是细葛。

5 挋,拭的意思。浴衣,大概是布做的袍子。

6 坎,在阶间临时掘来倒脏水的。

7 内御者,是闺里的侍从,婢女之类。

今译

浴尸的过程是由管人汲水,不必解开瓶上的绳索,只要将绳子屈叠在手里,就捧着上阶,走到阶上不必升堂,就交给侍者;由侍者端进去浴尸:由四个近臣高举盖着尸的被子,两名侍者为尸首洗澡,洗澡水先用盆盛着,再用杓子挹水浇在尸上,洗澡巾是细葛的巾,揩干身子是用浴衣,就像生前洗澡一般;然后近臣为他修脚指甲,浴尸的水都倒在阶下的坎里。要是母亲死了,只有一点不同,就是由婢女举着被子,为她洗澡。

管人汲,授御者,御者差沐于堂上1——君沐粱,大夫沐稷,士沐粱2。甸人为垼于西墙下3,陶人出重鬲4,管人受沐,乃煮之,甸人取所彻庙之西北厞薪5,用爨之。管人授御者沐,乃沐;沐用瓦盘,挋用巾——如它日,小臣爪手翦须,濡濯弃于坎6。

今注

1 本章所记皆沐之事,《士丧礼》是先记沐,再记浴。差,就是搓,淅米的意思。

2 士沐粱,《士丧礼》作“士沐稻”。

3 甸人,大概是掌取薪炊爨的人。垼是土灶。

4 陶人,做陶器的官。重鬲,悬挂在木架上的瓦瓶。

5 庙,指正寝而言。厞,是隐蔽的地方。

6 濡濯,是洗过头的脏潘水。按:本章承上章而来,有些相同的细节,略而不言。

今译

管人汲水交给侍者,侍者就在堂上用水淘米取潘水用于洗头——君用粱米的潘水洗头,大夫用稷的潘水洗头,士亦用粱米潘水洗头。甸人西墙下筑土灶,陶人提供挂在木架上的瓦瓶,管人再从侍者接下潘水,就拿来煮,甸人从正寝西北隅的隐蔽处拆些旧料来当柴烧。潘水煮开以后,管人再交给侍者,就由侍者为尸首洗头;洗头水用瓦盘盛着,用布巾揩干头发——就像生前一样,然后由近臣剪指甲、修胡须,洗过头的脏潘水就倒在阶下的坎里。

君设大盘造冰焉1,大夫设夷盘造冰焉,士并瓦盘无冰,设床襢笫2,有枕。含一床,袭一床,迁尸于堂又一床,皆有枕——君大夫、士一也。

今注

1 本章郑玄所见旧本将其列在“始死迁尸于床”之前,但郑玄说:“此事皆沐浴之后,宜承‘濡濯弃于坎’下。”今从之。大盘,汉制。大盘广八尺,长丈二,深三尺,木制。夷盘可能略为小些。造,是纳的意思。

2 襢,是露的意思。笫,就是箦。襢笫,是只有床垫而不铺席子,以便床下的寒气透上来。

今译

国君死了,沐浴过后,床下放个大盘装冰,大夫用夷盘装冰,士是并列两个瓦盘装水而没有冰,床上只有垫子而没有席子,但枕头还是有的。在含的时候用一张床,穿衣服的时候换一张床,迁尸到堂上又换一张床,都有枕头——君、大夫和士的丧礼都是一样的。

君之丧,子、大夫、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公子、众士食粥1,纳财2,朝一溢米3,莫一溢米,食之无筭4;士疏食水饮5,食之无筭;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食之无筭。大夫之丧,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6,众士疏食水饮,妻妾疏食水饮。士亦如之。既葬,主人疏食水饮,不食菜果;妇人亦如之——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祥而食肉。食粥于盛不盥,食于篹者盥7。食菜以醯酱8,始食肉者先食干肉,始饮酒者先饮醴酒。期之丧,三不食;食9:疏食水饮,不食菜果,三月既葬,食肉饮酒。期终丧,不食肉,不饮酒,父在为母,为妻10。九月之丧11,食饮犹期之丧也,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12。五月三月之丧13,壹不食再不食可也。比葬,食肉饮酒14,不与人乐之。叔母、世母、故主、宗子,食肉饮酒15。不能食粥,羹之以菜可也;有疾,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既葬,若君食之,则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则辞。

今注

1 公子、众士食粥,唐石经“食粥”上无“众士”二字,注疏本同。阮元《校勘记》引钱大昕说众士不在食粥之列,订为衍字。

2 纳财,郑注谓“食谷是也”。郝敬以为“纳”是进的意思,“财”“才”通。但财固然可作“才”的通假字,但也可指实物或资材而言,而且,也可能是误入之文。

3 米一升又二十四分之一为“溢”。

4 食之无筭,居丧病困,而且事情繁杂,所以不必按平日顿数进食,饿了就吃。

5 疏食,是粗饭。

6 子姓,是众子。

7 盛,是杯盂之属。篹,是筥,竹编的饭器。歠粥不用手所以不必洗手,古人吃饭用手抓,所以要洗手。

8 醯,是醋。

9 三不食,是禁食三顿饭,也就是禁食一整天的意思;但《间传》和《白虎通》皆作“齐衰二日不食”,可能是《间传》和《白虎通》较为后出,而踵事增文。

10 父卒为母齐衰三年,父在则降服为一年,故虽终丧而必伸其情,而不食肉饮酒;至于为妻亦如此者,王夫之以为天子为后服三年,服期也是降等,殊为牵强。因为本章所记皆君、大夫、士之礼,不可能在中间不加标明而忽然伸至天子。为妻服期,本来就不关乎父在与否。看来是妻为夫斩衰三年,而夫为妻服期,所以亦伸其情。

11 九月之丧,是大功之丧。

12 食肉饮酒,亦是指下葬以后而言。不与人乐之,陈澔谓:“不以酒肉与人共食为欢乐也。”这是指终丧以前而言。

13 五月三月之丧,是小功缌麻之丧。

14 比葬,食肉饮酒:谓自成服以至于葬,得食肉饮酒也。

15 世母,是伯母。故主,是旧君。宗子,是大宗之子。食肉饮酒,也是指自成服至于葬,得食肉饮酒。

今译

守君之丧,嗣子、大夫、庶子、众士都要三天不吃东西。以后,嗣子、大夫和庶子都只能喝稀饭,分配实物,是早上一溢米,晚上一溢米,随饿随吃,不必有固定的顿数;众士是吃粗饭喝水,不必规定顿数;夫人、世妇、妻妾都吃粗饭喝水,不必规定顿数。守大夫之丧,嗣子、家臣、众子都只能喝稀饭;属下的众士吃粗饭喝水;妻妾也吃粗饭喝水。守士之丧也如此。下葬以后,嗣子就可以吃粗饭喝水了,但是还不准吃蔬菜和果品;妇人们也都这样:这种规定适用于君、大夫和士。到小祥服练以后才可以吃蔬菜果品,大祥以后才可以吃肉。用碗盛着稀饭捧着喝就用不着洗手,用手从饭器中抓干饭吃就得洗手。到可以吃蔬菜时先用醋酱腌渍,刚开始吃肉时先吃干肉,刚开始喝酒的时候先喝甜酒。服期之丧,只要禁食三顿,以后是吃粗饭喝水,而不准吃蔬菜果品;三个月后下过葬,就可以吃肉喝酒了。服期之丧,在除服之前,都不吃肉,也不喝酒,这是由于父亲健在而为母亲降服,或者为妻子只服期的缘故。服九个月大功之服,饮食之节一如期之丧,在下葬以后开始吃肉饮酒,但不可和别人吃肉喝酒作乐。服五月的小功或三月的缌麻,只要禁食一两顿饭,在下葬以前就可以吃肉喝酒,但不能和别人同乐。居叔母、伯母、旧君、同宗之丧,都可以吃肉喝酒。在规定喝稀饭期间,要是吃不下,用菜羹泡饭吃也可以;要是生病,为了补养身体,也允许吃肉喝酒。五十岁以上居丧,就不必事事都照规定了;七十岁居丧,只要披麻戴孝就行了,生活仍然照平常一样。就是居父母之丧,在下葬以后,要是国君给吃的,都可以吃;大夫给士或父执给晚辈东西吃,也都可以吃,即使是白米饭和肉类也不必禁忌,但对于烧酒甜酒,就一定要辞谢不能喝。

小敛于户内,大敛于阼。君以簟席1,大夫以蒲席,士以苇席。小敛:布绞2,缩者一、横者三。君锦衾,大夫缟衾,士缁衾,皆一。衣十有九称,君陈衣于序东3,大夫士陈衣于房中;皆西领北上4,绞不在列5。大敛:布绞,缩者三,横者五,布二衾,君、大夫、士一也。君陈衣于庭,百称,北领西上;大夫陈衣于序东,五十称,西领南上;士陈衣于序东,三十称,西领南上。绞如朝服,绞一幅为三、不辟6,五幅、无7。小敛之衣,祭服不倒。君无襚,大夫、士毕主人之祭服8;亲戚之衣,受之不以即陈。小敛,君、大夫、士皆用复衣复衾;大敛,君、大夫、士祭服无算,君褶衣褶衾,大夫、士犹小敛也9。袍必有表,不10,衣必有裳,谓之一称。凡陈衣者,实之箧,取衣者亦以箧升,降者自西阶。凡陈衣,不诎11,非列采不入12,绤纻不入13。凡敛者袒,迁尸者袭。君之丧,大胥是敛14,众胥佐之;大夫之丧,大胥侍之,众胥是敛;士之丧,胥为侍,士是敛。小敛大敛,祭服不倒,皆左衽结绞不纽。敛者既敛必哭。士与其执事则敛,敛焉则为之壹不食。凡敛者六人。君锦冒黼杀,缀旁七15;大夫玄冒黼杀,缀旁五;士缁冒赪杀,缀旁三。凡冒质长与手齐,杀三尺,自小敛以往用夷衾,夷衾质杀之,裁犹冒也16。

今注

1 簟,郑玄说是细苇席,王夫之说是细篾席。

2 绞,用以扎紧尸体所穿衣服的布带。小敛时先铺绞,衾铺在绞上,衣铺在衾上,再举尸于衣上,然后依相反的顺序穿着装束。

3 序东,东墙下的走廊。

4 西领,衣领向西。北上,以北方为上。先陈祭服,余服依次向南。

5 ,是单被。

6 辟,是擘的意思。小敛的绞,擘开末端,大敛的绞,不擘。

7 ,装饰在被子上的丝带叫。

8 毕,是尽的意思。

9 复衣,《释名·释衣服》云:“有里曰复,无里曰。”褶衣,郑玄说是袷,就是夹衣。《玉藻》郑注云:“有表里而无着。”然而复衣就不但是夹衣,而且还充了絮。大敛时,国君的衣服很多,所以只能用夹衣,而大夫、士的衣服较少,就可以用有絮的复衣。

10 ,就是单衣。参阅注9。

11 诎,是卷折的意思。

12 列采,就是正色。

13 绤纻,都是夏布制成的内衣。

14 大胥,郑注云:“胥,乐官也,不掌丧事;胥当为‘祝’字之误也。”俞樾说是声近而误。本章的“胥”字都当作“祝”。

15 冒,是韬尸的囊。分上下两截,上截叫“质”,也叫“冒”;下截叫“杀”。上截的长和手齐,下截从脚套上,其制较质为小而且向足渐削,所以叫“杀”。质杀之制,只缝合一头和一边,空出的一头用以韬尸,不缝的一边做了布带,韬尸以后再打上结。国君的冒,上下共打七个结,大夫五,士三。

16 夷衾,是小敛覆尸的被子,其长短和冒一样;质地颜色也有质杀之分,和冒相同。

今译

在卧室门里举行小敛,在堂前的东阶上举行大敛。凡敛,床上都铺席子,君用细篾席,大夫用蒲叶编织的席子,士用芦苇编织的席子。小敛穿衣、覆衾以后用来扎紧尸体的布条,是直一横三。君用的覆尸被子是织锦的被面,大夫是白帛的被面,士是黑帛的被面,都只用一条被子。小敛的衣服用十九套,君的敛衣陈列在东厢的走廊上,大夫、士的都陈列在房里,衣领皆向西,横着从北向南排列下来,但布条和单被都不在十九套中。大敛时用来扎紧尸首的布条,是直三横五,用两条单被;这些,国君、大夫、士都是一样的。国君大敛用的衣服都陈列在庭里,总共要用一百套,衣领朝北,从西面排起;大夫大敛用的衣服陈列在东墙下的走廊上,要用五十套,衣领朝西,自南面排起;士的敛服也陈列在东厢的走廊上,要用三十套,衣领向西,自南面排起。布条和单被的质地与朝服一样,大敛用的布条是一幅布裁成三条,末端不必裁开;单被用五幅布拼成,但不用钉上丝带。小敛的十九套衣服里,只有祭服不能颠倒来穿着或放置。敛时,国君不用宾客所赠的衣服,大夫和士要先用完自己的祭服以后,才用宾客所赠的衣服凑足十九套;但亲戚所赠的衣服,接受以后就收起来,不用陈列。小敛的时候,君、大夫、士用的衣服都装着棉絮;大敛的时候,君、大夫、士用以入殓的祭服不必限定数目,用完了才用旁的衣服凑数。国君的衣服多,所以衣被都只能用夹的;大夫和士少,就可以像小敛一样使用充有绵絮的衣被。入殓的袍子一定要配上罩袍,不能光用单衣;有上衣,就一定要配下裳,这才叫一“称”。陈列衣服的时候,都要装箱,要拿衣服的时候,也要连箱子端上去,再从西阶下来。陈列衣服的时候,不能将衣服卷折,不是正色的衣服不准陈列,夏布做的内衣也不准陈列。从事大小敛的人都要打赤膊,迁移尸体的时候就穿上衣服。国君的丧事,由大祝主持入殓,众祝从旁协助;大夫的丧事,大祝在一边指点,由众祝动手入殓;士的丧事,祝在旁指点,由士人动手入殓。小敛大敛的时候,不准将祭服颠倒,衣衽都是向左开的,而且用布条打结而不用纽扣。动手入殓的人,在敛毕以后都要哭。凡是士和帮忙的人动手敛尸,帮忙的人都要为此禁食一顿。凡敛,都需要六个人。用囊韬尸的规定是:国君的上截套子用织锦,下截画着斧文,旁边打七个结;大夫用玄色的帛做上截的套子,下截画斧文,旁边打五个结;士用黑色的帛做上截套子,下截是浅红色,旁边打三个结。无论哪一种冒,上截的长度和手并拢的部位等齐,下截是三尺长。小敛以后就用夷衾覆尸,夷衾被面所用的质料和颜色就像冒一样分上下两截,而且裁制得和冒差不多。

君将大敛,子弁绖1,即位于序端,卿大夫即位于堂廉楹西2,北面东上3,父兄堂下北面,夫人命妇尸西东面,外宗房中南面4。小臣铺席,商祝铺绞衾衣5,士盥于盘,上士举迁尸于敛上。卒敛,宰告6,子冯之踊,夫人东面亦如之。大夫之丧,将大敛,既铺绞衾衣,君至、主人迎,先入门右,巫止于门外7,君释菜8,祝先入升堂,君即位于序端,卿大夫即位于堂廉楹西,北面东上,主人房外南面,主妇尸西东面。迁尸、卒敛,宰告,主人降,北面于堂下,君抚之9,主人拜稽颡,君降,升主人冯之10,命主妇冯之。士之丧,将大敛,君不在,其余礼犹大夫也。铺绞、踊,铺衾、踊,铺衣、踊,迁尸、踊,敛衣、踊,敛衾、踊,敛绞、踊。君抚大夫,抚内命妇;大夫抚室老,抚侄娣。君、大夫冯父母、妻、长子,不冯庶子;士冯父母、妻、长子、庶子,庶子有子,则父母不冯其尸。凡冯尸者,父母先,妻子后。君于臣抚之,父母于子执之,子于父母冯之,妇于舅姑奉之,舅姑于妇抚之,妻于夫拘之,夫于妻于昆弟执之11。冯尸不当君所。凡冯尸,兴必踊。

今注

1 大敛时尚未成服,所以戴弁加绖。弁,郑玄说如爵弁而素,孙希旦说是皮弁。此时之绖是环绖。

2 廉,是堂的侧边。

3 东上,东面近尸,所以是尊位。

4 外宗,是同宗的妇女。

5 商祝,就是丧祝。

6 宰,孔颖达说是太宰。

7 “先入门右,巫止于门外”:陆德明《经典释文》云:“巫止,本或作巫止门外,‘门外’,衍字耳。”阮元《校勘记》引山井鼎云:“古本先入门右,无门字;巫止于门外,无于门外三字。”但后文又有一节记既殡之后君临臣丧,有“于门外”三字,《经典释文》不以为衍,则此处亦可能不衍。

8 释菜,是放下祭品,郑玄以为是为了要祭告门神。

9 抚之,抚是抚摩。之,指尸体而言。

10 冯,是抱的意思。

11 执,是抓着死者当胸的衣服。奉,是手心向上捧着死者的衣服。拘,是扯着死者的衣服。

今译

即将举行国君的大敛,嗣子戴皮弁而加上环绖,在东墙下的走廊南端就位,卿大夫在堂上南边楹柱的西面就位,脸朝北排列,而以东方为尊位,父兄辈的族人在堂下向北站着,国君的夫人命妇站在尸首的西面,脸朝东,同宗的妇女都站在西房中,脸向南。近臣在床上铺席子,丧祝铺上布条、单被、被子、衣服,层层铺好,士在盆里洗过手,上士举起尸首抬到敛服上。敛完之后,太宰向主人报告,嗣子就过去抱着尸首而跺脚,夫人脸向东面,也抱尸跺脚。大夫的丧礼是在将要大敛的时候,已经铺好布条、单被、被子、衣服,国君到了,主人就到门外迎接他,然后先走进门里站在右边肃客,陪伴国君一起来的巫师就停在门外,君放下祭门神的祭品,祝先进去登上堂上,国君就到东边走廊的南端就位,卿大夫在堂上南侧楹柱的西边就位,脸朝北排列,而以东方为尊位,主人站在房外,面向南方,主妇站在尸首西边,面向东方。然后将尸首迁到铺好的敛服上,敛完之后,家宰向主人报告,主人就走到堂下向北站着,国君抚摩尸首,主人要下拜叩头;国君就从堂上下来,让主人主妇上去抱尸。士的丧礼是即将举行大敛的时候,国君不会光临,其余的礼节和大夫相同。在铺布条、单被的时候,主人主妇要跺脚;铺被时,铺衣服时,抬尸时,穿衣时,裹被子时,包单被、捆布条时,都要跺脚。国君抚摩大夫和内命妇的尸衣;大夫抚摩其家臣和贵妾的尸衣。国君大夫要抱着父母、妻、长子的尸首哭泣,对于庶子就不必了;士要抱着父母、妻、长子和庶子的尸首哭泣,如果庶子已经有儿子,那么父母就不必如此了。抱尸哭泣的次序,是死者的父母在先,妻子和儿子随后。国君只抚摩臣子的衣被,父母对儿子要紧抓着哭泣,儿子对父母要拥抱着哭泣,媳妇对于公婆是捧着尸衣哭泣,公婆对于媳妇只要抚摩衣服,妻子对于丈夫要扯着衣被哭泣,丈夫对于妻子、对于兄弟是抓紧了尸衣哭泣。抱尸哭泣,要在国君不在场的时候。凡是抱尸痛哭,起身时必跺脚。

父母之丧,居倚庐、不涂1,寝苫枕凷2,非丧事不言。君为庐宫之,大夫、士襢之3。既葬拄楣,涂庐不于显者4。君、大夫、士皆宫之。凡非嫡子者,自未葬以于隐者为庐5。既葬,与人立:君言王事,不言国事;大夫、士言公事,不言家事。君既葬,王政入于国,既卒哭而服王事;大夫、士既葬,公政入于家,既卒哭、弁绖带,金革之事无辟也。既练,居垩室6,不与人居。君谋国政,大夫、士谋家事。既祥,黝垩7。祥而外无哭者8;禫而内无哭者,乐作矣,故也。禫而从御,吉祭而复寝。期居庐,终丧不御于内者,父在为母为妻;齐衰期者,大功布衰九月者,皆三月不御于内。妇人不居庐,不寝苫。丧父母,既练而归;期九月者,既葬而归。公之丧,大夫俟练,士卒哭而归9。大夫、士父母之葬,既练而归。朔月忌日,则归哭于宗室。诸父、兄弟之丧,既卒哭而归。父不次于子,兄不次于弟10。

今注

1 倚庐,用木斜靠在殡宫门外东墙上,用茅茨覆盖在上面而成的居室。不涂,是不能涂上泥土。

2 凷,是古块字。

3 宫,是围墙。襢,是露的意思。

4 显者,是壁外显眼的地方。

5 庶子的倚庐是搭在隐蔽的地方,别于嫡子。

6 垩室,是不加涂饰的房子。

7 黝,黑色,指地而言;垩,白土,指墙而言。

8 《间传》云:“大祥居复寝。”所以外面没有哭声。

9 《杂记》云:“大夫次于公馆以终丧,士练而归。”这里说“大夫俟练,士卒哭而归”。孙希旦以为这里的大夫是指和国君异姓的卿、大夫、士。王夫之连着下文为解,以为是居君丧又遇父母之丧,就要待练以后回家,揆上下文意,实扞格不入。

10 子,是指众子而言。嫡子和父母同住。尊者不住在卑者家里。

今译

为父母守丧,孝子住在临时搭盖的倚庐里,倚庐不涂泥土。睡在草垫上,用土块做枕头。除了丧事之外,什么也不说。国君住的倚庐,可以加上围墙,但大夫、士的倚庐,则暴露着。在下葬以后,可以将门楣支撑起来,在倚庐里不显眼的地方涂上泥土。而且不但是国君,连大夫、士也可以加上围墙。至于诸侯、大夫、士的庶子,在其父母尚未下葬以前,也在角落里搭着倚庐。到了父母下葬以后,虽可和别人一起站着言谈,但诸侯只能讨论天子的大事,而不能谈论自己国事;大夫、士可以讨论国事,而不能谈论自己家事。诸侯在下葬以后,王朝的号令可以施于其国;在卒哭以后,就要服行王事了。大夫、士在下葬以后,国君的号令可以下达其家;卒哭以后,虽仍戴弁加葛绖葛带,但遇征战的诏令就不得逃避了。在“练”祭以后,住到不加涂饰的屋里,但不可以留客同住。诸侯可以策划国事,而大夫、士也可以策划家事。大祥以后可以整理殡宫的地面成黑色,粉刷墙壁。因为大祥以后,孝子已经搬进殡宫去住,门外再没有哭声了。禫祭以后除服,连屋里也没有哭声,因为已经可以奏乐了。禫祭以后,可以让妇人服侍,因为吉祭以后已经搬离殡宫,睡到寝室里了。期年的丧服,居于倚庐,在终丧以前不以妇人侍寝的规定,只限于父亲健在,为母亲服期,或为妻服期的人。其他,服一年的齐衰,服九个月的大功布衰,只有三个月不进入寝室。妇人体弱,不必住在倚庐,不必睡在草垫上。遇到父母的丧事,奔丧回娘家,在练祭以后就可以回夫家了。如果是为娘家的人服期或者九月的丧服,在送葬以后就可以回夫家了。遇到国君的丧事,异姓的大夫只要在练祭以后,士在卒哭以后就可以回家。大夫、士如果是庶子而为父母亲居丧,在练祭以后就可以回家;以后只要在月初和忌日才回宗子家里去哭。为叔伯、兄弟居丧,卒哭以后可以回家。父亲不在庶子家搭棚守丧,哥哥不住在弟弟家搭棚守丧。

君于大夫,世妇大敛焉1;为之赐,则小敛焉2。于外命妇,既加盖而君至。于士,既殡而往;为之赐,大敛焉。夫人于世妇,大敛焉;为之赐,小敛焉。于诸妻,为之赐,大敛焉。于大夫外命妇,既殡而往。大夫、士既殡而君往焉,使人戒之3,主人具殷奠之礼,俟于门外。见马首,先入门右,巫止于门外,祝代之先,君释菜于门内4。祝先升自阼阶,负墉南面。君即位于阼。小臣二人执戈立于前,二人立于后。摈者进5,主人拜稽颡。君称言,视祝而踊,主人踊。大夫则奠可也,士则出俟于门外,命之反奠,乃反奠。卒奠,主人先俟于门外,君退,主人送于门外,拜稽颡。君于大夫疾,三问之,在殡,三往焉;士疾,壹问之,在殡,壹往焉6。君吊则复殡服7。夫人吊于大夫、士,主人出迎于门外,见马首,先入门右。夫人入,升堂即位。主妇降自西阶,拜稽颡于下8。夫人视世子而踊9。奠如君至之礼。夫人退,主妇送于门内,拜稽颡;主人送于大门之外不拜。大夫君,不迎于门外10。入即位于堂下。主人北面,众主人南面;妇人即位于房中。若有君命,命夫命妇之命,四邻宾客,其君后主人而拜11。君吊,见尸柩而后踊。大夫士若君不戒而往,不具殷奠,君退必奠。

今注

1 世妇,是君的世妇。

2 赐,是加惠的意思。则小敛焉,小敛就去吊丧,然后大敛时再往。

3 戒,是告的意思。

4 释菜,见前注。

5 摈,赞相丧礼的人。

6 这里的“三问”和《杂记下》的“卿大夫疾,君问之无算;士一问之”颇有出入。疑“无数”是古来的说法,而“三问”是后起的说法。

7 君吊则复殡服,国君,在殡后往吊,则主人须恢复殡前未成服的装束,据《丧服小记》:“君吊,虽不当免时也,主人必免。”则主人当着“免”的装束。免,见《檀弓上》注。

8 下,是阼阶下面。

9 世子,孙希旦以为是“女祝”之误。

10 君,家臣办丧事,其为大夫的主人,叫大夫君。

11 君命,是国君遣使来吊。遇到“君命、命夫命妇之命”到的时候,就由大夫君代表而拜。孔颖达以为主人在大夫君之后而拜,是就时间的前后而言;孙希旦以为是就位置的前后而言。

今译

国君参加大夫和内命妇的大敛;若是特别赏脸,就连小敛亦参加。对于大夫的命妇,要在大敛以后,盖上棺材盖时才到场。对于士,在殡以后才去;要是特别赏脸,才去参加大敛。夫人参加内命妇的大敛;要是特别赏脸,才连小敛都参加。对于各御妻,要是特别赏脸,才去参加大敛。对于大夫的外命妇,要在殡以后才到场。大夫、士在殡以后如果国君要去吊丧,要先派人通知,而主人就得预先备办最隆重的具有牺牲的奠礼,向死者报告,然后在门外候驾。一见到君车的马头,就先进门,站在右边。国君到了,和国君同行的巫师先停在门外,由丧祝引路,国君把祭门神的祭品放在门里。祝先从东阶上堂,背着墙,向南面站着。国君这才在东阶就位。两个侍从拿着戈站在他前面,两个站在后面。这时,赞相丧礼的人引主人到堂下,主人就下拜叩头。国君致吊辞,然后祝先踊,君跟着踊,主人最后踊。如果丧家是大夫,就可以接着举奠;若是士,就得走出门外等待拜送国君,倘非国君命他回去举奠,不可即行奠礼。奠礼毕,主人先到门外等着恭送国君,国君回去时,主人要送到大门外,拜谢叩头。大夫病倒了,君要去探视三次,在殡的时候,也去三次;士病倒了,君去探视一次,在殡的时候也只去一次。君在殡后来吊丧,主人就要恢复殡以前还没成服的装束。君夫人到大夫、士的家里吊丧,主人接到通知,就要在门外接驾,一见到马头,就先进门,站在门右。夫人进到里面,上堂就位。主妇就从西阶下来,在堂下拜谢叩头。夫人跟着世子踊。关于主人举行奠礼的原则,就和国君来时一样。夫人回去时,主妇送到门里,拜谢叩头;主人要送到门外,但不必下拜。大夫到他的家臣家里吊丧,家臣不必到门外迎接。大夫进去,在堂下就位。嫡子面向北,庶子面朝南;妇人在房里就位,然后行礼。这时如果有君或命夫命妇的使者以至于四邻宾客来吊丧,家臣的主子大夫君,就代表主人拜谢,主人也在他后面同时下拜。国君去吊丧,要待见到灵柩始踊。大夫、士在国君来吊时,如果事先没有接到通知,就不必预备有牺牲的奠礼;不过在君来过以后,就一定要举行奠礼,报告死者。

君大棺八寸,属六寸,椑四寸;上大夫大棺八寸,属六寸;下大夫大棺六寸,属四寸;士棺六寸1。君里棺用朱绿,用杂金鐕;大夫里棺用玄绿,用牛骨鐕;士不绿2。君盖用漆,三衽三束;大夫盖用漆,二衽二束;士盖不用漆,二衽二束3。君、大夫鬊爪,实于绿中;士埋之4。

今注

1 《檀弓上》云:“天子之棺四重:水兕革棺被之,其厚三寸,杝棺一,梓棺二,四者皆周。”这里所记,诸侯三重,没有水兕革棺;大夫二重,没有椑;士只有大棺一重而已。椑,是亲身的棺,大棺是最外层的棺,属在二者之间。

2 绿,郑玄没有注文,但在下文“君大夫鬊爪实于绿中”,注云:“绿当为角,声之误也;角中,谓棺内四隅也。”这里孔疏云:“本经中绿字,定本皆作琢,琢谓钻琢朱缯贴着于棺也……大夫里棺用玄绿者,四面玄,四角绿。”一“绿”字做几种解释。不如《说文》衣部所谓“,棺中缣里,读若雕”。段玉裁注云:“《丧大记》,君里棺用朱绿,用杂金鐕,大夫里棺用玄绿,用牛骨鐕,士不绿。古本三绿皆正作。”以绿当作“”最为得当。按:“”字,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云:“今苏俗制裘,通曰,不知非吉语。”则是“棺中缣里”,其例类似后世制裘所用的里囊。鐕,是钉。

3 漆,用漆涂合棺盖和棺墙的接缝。衽,是棺盖和棺墙的接榫。束,是皮带,古代棺不用钉。

4 鬊,音舜,乱发。爪是指甲。士的棺没有衬里,所以只好埋了。绿,参阅注2。

今译

诸侯的棺有三重:大棺八寸厚,第二重的“属”六寸厚,最里面亲身的“椑”四寸厚;大夫的棺两重,上大夫大棺八寸厚,属六寸厚;下大夫大棺六寸厚,属四寸厚;士只有大棺,六寸厚。诸侯的里棺用朱色的缣衬里,用金属的钉子钉着;大夫的里棺用玄色的缣衬里,用牛骨的钉子钉住;士的棺没有衬里。诸侯棺盖和棺墙的接缝用漆涂合,而且每边有三处接榫,再以三条皮带捆住;大夫的棺盖和棺墙的接缝也用漆涂合,但每边只有两个接榫,用两条皮带束着;士不用漆,但每边也有两处接榫,用两条皮带捆着。君和大夫遗留的头发和指甲,就填在衬里的囊中;士的棺没有衬里,埋掉了事。

君殡用,欑至于上,毕涂屋;大夫殡以帱,欑置于西序,涂不暨于棺;士殡见衽,涂上帷之1。熬,君四种八筐,大夫三种六筐,士二种四筐,加鱼腊焉2。

今注

1 参阅《檀弓上》“天子之殡”章。欑,就是菆、丛的意思。上,孔颖达说是棺上。帱,是覆在棺上的棺衣。涂不暨于棺,是因为大夫所围的丛木和棺之间没留什么空间,所以棺不能涂饰。

2 熬,是煎谷,放在殡旁。其作用,郑玄以为是用来诱开蚍蜉,使其不去侵蚀棺材。敖继公(孙希旦《集解》引)以为只是孝子致其爱敬之意。四种,是黍、稷、稻、粱,三种是黍、稷、粱,两种是黍、稷。鱼腊,是干鱼、腊肉。

今译

诸侯的殡是将柩放在载柩的车上,四面用丛木围着,丛木的上端在棺上合拢,就像屋顶的形状,整个都涂饰起来;大夫的殡是用棺衣覆在棺上,放在西墙下,三面用丛木围着,斜靠在墙,涂饰的时候,不必涂棺;士的殡是掘了坎放棺,露出接榫以上的部分,将上面露出的部分加以涂饰,再用帷幔围着。煎熟谷物放在殡的四周,君是用黍、稷、稻、粱,以八只筐盛着,大夫是用黍、稷、粱,以六只筐盛着,士是用黍、稷,以四只筐盛着;每只筐里还要加上干鱼、腊肉。

饰棺1,君龙帷三池2,振容3。黼荒4,火三列,黻三列5。素锦褚6,加伪荒7。纽六8。齐,五采五贝9。黼翣二,黻翣二,画翣二,皆戴圭10。鱼跃拂池11。君戴六,披六12。大夫画帷二池,不振容。画荒,火三列,黻三列。素锦褚,纽二,玄纽二。齐,三采三贝。黻翣二,画翣二,皆戴绥。鱼跃拂池。大夫戴前后玄,披亦如之。士布帷布荒,一池,揄绞13。纽二,缁纽二。齐,三采一贝。画翣二,皆戴绥。士戴前后缁,二披用。

今注

1 饰棺,是指出葬时棺材周围的种种装饰。

2 池,是用竹制成像承霤的装饰,衣以青布,挂在下。

3 振容,像小曲屏风的装饰。

4 荒,是柳车的上幔。缘边画黑白相间的斧文叫“黼荒”。

5 火三列、黻三列,列是行。火,是连续半圆形而成的图案。黻,是两己相背的图案。

6 褚,是屋的意思。

7 伪荒,“伪”当作“帷”,音近而误。

8 ,是浅绛色。纽,是用以连接上和边帷的纽扣。

9 齐,是顶。五采,用五彩的缯制成车顶的垂饰。五贝,是挂着五串贝壳。

10 翣,见《檀弓》注。《礼器》云:“天子八翣,诸侯六,大夫四。”这里所记:“诸侯黼翣二,画翣二。”共四翣,恐有误。画翣,是画了云气的翣。戴圭,翣的两角锐起部分,戴上圭璧。

11 鱼跃拂池,池的下面挂着铜鱼,灵车行进而振动,鱼就跳上跳下拂着池了。

12 戴,犹言“带”,将灵柩捆在车架上的带子。披,一头系着带,一头伸出帷外,供送葬的人牵引。

13 揄绞,形制像振容而略为简单。

今译

出葬时棺材周围的装饰:诸侯的棺材四周挂着画龙的帷幔,前面和左右挂着像承霤般的池,后面装饰着像屏风一般的振容。上面盖着边缘画着斧文的幔,中间还画了三行火文和三行“己”字相背的连续图案。再用白锦做成屋顶的样子,加在幔上。用六枚浅绛色的纽扣将上下连接起来。顶上用五彩做绥,挂着五串贝壳。边上用两把画着斧文的翣、两把画着“己”字相背图案的翣和两把画着云气的翣屏障着,翣角都装上圭。池下挂着铜鱼,柩车行进而振动,铜鱼就上下跳动。君的柩车,用六条浅绛色的帛带捆着棺材,绑在车架上,再将六条浅绛色的帛带伸出帷外,让送葬的人牵引。大夫的棺材四周挂着画了云气的帷幔,前后挂着像承霤的池,后面就用不着装饰“振容”了。上幔的边缘画着云气,中间画着三行火文和三行“己”字相背的连续图案。白锦做的屋顶,连接上下的纽扣两枚是浅绛色的,两枚是玄色的。顶上用三色的绥,挂着三串贝壳。边上用两把画着“己”字相背图案和两把画着云气的翣屏障着,翣上都装了绥。池下挂着铜鱼,柩车行进振动时就上下跳动,拂着池。大夫的棺材,其捆绑棺材连接车架的帛带,前面用的是浅绛色的,后面是玄色的,伸出帷外的帛带也是这样。士用白布做棺材四周和上面的帷幔,前面挂着“池”,后面装饰着类似“振容”的“揄绞”。用两枚浅绛色的和两枚黑色的纽扣连接上下。顶上有三色的绥,但只挂一串贝壳。有两面画着云气的翣,翣上都装饰了绥。士用以捆绑棺材连系车架的帛带,前面是浅绛色的,后面是黑色的,只有两条伸出帷外的帛带,都是浅绛色的。

君葬用1,四綍二碑2,御棺用羽葆3。大夫葬用4,二綍二碑,御棺用茅5。士葬用国车,二綍无碑,比出宫,御棺用功布6。凡封7,用綍去碑负引8,君封以衡,大夫、士以咸9。君命毋哗,以鼓封;大夫命毋哭;士哭者相止也。

今注

1 ,是载柩的车。

2 綍,音弗,下窆时系着棺材的引绳。

3 御棺,指挥棺材的进止缓急。羽葆,在竿端插着鸟羽,用以指挥。

4 ,郑玄以为当作辁,辁和下文“士葬用国车”的国车,也都和同样是载柩的车子,或写作“輲”作“抟”作“团”,郑玄云:“团”又误作“国”。

5 茅,是旗的一种。

6 功布,裁大功(八九升)之布挂在竿首,用以指挥。

7 封,本章三个“封”字都当读如“窆”,就是“下棺”的意思。

8 用綍去碑负引:下棺时綍的一头系着棺材,另一头绕过碑上的辘轳,引棺的人在碑外背碑而立,扯着引绳,应鼓声将棺放到圹里。

9 咸就是缄,束棺的布带。以大木从皮带下贯穿,叫衡,引绳系在两端,更为平稳。

今译

诸侯用车载柩,下窆时用四条引绳和两座安置辘轳的大木做的碑,用头上插着羽毛的竿子来指挥棺材的进止缓急。大夫用辁车下葬,用两条引绳和两座安辘轳的碑,用旗子指挥棺材的进止缓急。士用国车下葬,用两条引绳而不用碑,从启灵出了殡宫,就裁一块大功的布挂在竿头指挥送葬的行列。下窆的时候,都是背着碑来拉引绳的。诸侯下窆时用大木头横贯在束棺的皮带下,再将引绳系在横木的两端,大夫和士都是直接系在皮带上。诸侯下窆时,送葬的人多,要先宣布禁止喧哗,然后应着鼓声下棺;大夫下窆时要先宣布停止哭泣;士下窆时,送葬的人少,只用互相劝告止住哭声就得了。

君松椁,大夫柏椁,士杂木椁。棺椁之间,君容柷,大夫容壶,士容甒1。君里椁虞筐,大夫不里椁,士不虞筐2。

今注

1 椁,见《檀弓》注。柷,木制的乐器。《尔雅》注以为方二尺四寸,深一尺八寸。壶、甒,都是盛酒器,壶容一石,甒容五斗。

2 里椁虞筐,郑玄注云:“未闻。”俞樾以为筐就是匡,虞是“安”的意思;里椁,是椁的衬里,像亲身的棺里一样。

今译

诸侯的椁用松木做材料,大夫的椁用柏木做材料,士的椁用杂木做材料。棺椁之间的空隙,诸侯可以容得柷,大夫可以容得壶,士可以容得甒。诸侯的椁有衬里,安了框子,大夫的椁没有衬里,士的椁连框子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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