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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讲 明唯识性——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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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唯识三十颂> 的科判中,一般多用相、性、位三分作为讲解的次序。即依三十首颂文,以前二十四首颂文明唯识相,第二十五首颂文明唯识性,第二十六至第三十首颂文明唯识位。于今,前二十四颂的明唯识相,已在第一至十讲中讲解完毕,今日讲第二十五颂—— ‘明唯识性’。

第二十五颂的颂文是:

[此诸法胜义,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识实性。]

所谓唯识性——‘诸法胜义’,即是上一颂的末二句‘后由远离前,所执我法性’的圆成实性。而圆成实性也就是‘唯识实性’,同时也就是‘真如’ 。

真如,是佛法中最高的真理。唯识宗修唯识行,历经三大阿僧祗劫,五位四十一阶,集无量福德智慧,无非是断灭二执、二障,证得我、法二空,转识成智,亲契真如,证得大菩提与涅槃的胜果。于此,我们来探讨这‘真如’究竟是什么。

本来,如果简略的讲解‘唯识实性’——真如,数百字就可以讲解清楚。但以‘真如’此一概念,在整个佛法中占非常重要的地位,于此特别加以详细的解说。

一、 真如与缘起

真如、梵文 bhuta tathata、 音译部多多他多,是佛教表示最高真理的概念。要探讨真如,须先自佛陀证悟的‘缘起’说起。缘起又名缘生,这是略称,具足称 ‘因缘起’或[因缘生’。<良贲疏>曰 :‘言缘生者,缘为众缘,生者起也,诸有为法,皆从缘生’。大致说来,缘生就是缘起,至于具足所称的因缘生,因是 ‘造’ 义,也是 ‘亲生’ 义。 <大毗婆沙论> 曰: [造是因义’, <大乘义章> 曰: [亲生义,目之为因’,这是说,以[因’而能致‘果’,因是能生,果是所生。于此,也把缘生和缘起加以区别。 <瑜伽师地论> 五十六曰: [因名缘起,果名缘生’。

缘起 pratityasamutpady,梵文的意思是‘由彼此关涉而生起’、或是‘现象界的生命与世间彼此关涉所由之道’。这就是说: 现象界中,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都是彼此关涉、对待而生起、存在的。所以原始经典 (杂阿含、 二九三、二九七经等) 上屡说: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

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

这种关涉、对待之间的依存关系有两种,一种是同时的依存关系,一种是异时的依存关系。异时的依存关系,即所谓‘此生故彼生’,此为因而彼为果。同时的依存关系,即所谓‘此有故彼有’,此为主而彼为从。而此因果主从,也不是绝对的,换一个观点来看,因果主从又可以倒置过来。所以 <杂阿含、 四六九经> 中说:

[譬如三芦,立于空地,辗转相依而得竖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辗转相依而得竖立。识缘名色,亦复如是,辗转相依而得生长。]

这种关涉、对待、依存的关系,就是缘起。缘起的缘,就是事物生起存在的各种条件。因此,宇宙之间没有孤立存在的个体,也没有永恒不变的事物。这些关涉和变化,必须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生起、存在、变异、坏灭。因此,所谓‘诸法因缘生,法亦因缘灭],因就是主要的条件,缘则是次要的条件。

缘起,有其纵向的和横向的两种关涉对待关系。自纵向关系来观察事物,就有了前因后果的关系; 自横向关系——就时间的某一点上来观察事物,就有了彼此对待的关系。[ 此生故彼生’是纵向的因果关系; [此有故彼有’是横向的对待关系。后世发展的佛教,莫不重视缘起,以缘起为佛教的基本教理。但较多重视纵向的因果关系缘起,而忽略横向相待关系缘起。后来这种横向关涉对待的缘起被称为 ‘实相’dharmata。实相,即一切事物真实的、常住不变的本性。这是平等的、最高的真理。

事实上,缘起的本义,就是探究实相。龙树菩萨出世,鉴于小乘有部之说‘法体实有’,而揭示出‘空’的概念。即‘三是偈’所称: [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空就是诸法实相。因为宇宙之间,没有永恒不变的事物,即凡是由因素条件集合而生起的存在,都具有成、住、异、灭四相,缘集则成,缘散则灭,此即是无常; 而凡是因素条件集合生起的存在,都没有独立的自性 (定性) ,不能决定自己的存在,此即是无我。换一个方式来说,由众多关涉条件生起的事物,其本身并没有一个固定的主体,所以 ‘无我’; 在关涉条件发生变化的时侯,此一法就会变异或坏灭,所以‘无常’。而此无常无我的本性是空——即是‘性空’或‘空性’。而缘起法中即含蕴著空性,所以说 ‘缘起性空’。

实相——此一切事物真实的、常住不变的本性,也就是真如。即是说,自缘起法来说,一切法都是待缘而生起,故无自性 (也即是无固定不变之性) ,无自性即是性空,这是诸法的本质,是本来如此的、不增不减的法性,这就是‘真如’。

真如,真者真实,如者如常,此为遍布于宇宙间真实之本体,也即是事物的真实相状、或真实性质。经典中表示真如的名称极多,如 <大般若经> 第三六零卷中,列出了十二名称:法性、法界、不虚妄性、不变异性、平等性、离生性、法定、法住、实际、虚空界、不思议界等,都是真如的异名,真如成了大乘佛教的标志。 <成唯识论> 卷二诠释真如曰: [真谓真实,显非虚妄; 如谓如常,表无变易。谓其真实于一切法,常如其性,故曰真如。]

二、 二谛四重

常住不变的真如,就是唯识的实性。对于‘世俗谛’而言,真如是‘胜义谛’,所以颂文称‘此诸法胜义’。这世俗、胜义二谛,乃是佛教的根本大法,诸佛依二谛而说法,众生依二谛而证道。 <中观论> 有偈子云:‘诸佛依二谛,为众生说法,一以世俗谛,二第一义谛,若人不能知,分别于二谛,则于深佛法,不知真实义。不依世俗谛,不得第一义,不得第一义,不能证涅槃。]

第一义谛,就是胜义谛。何谓胜义谛呢?即圣者所见的真实理性——普遍的空如之理;何谓世俗谛呢?是迷情所见的世间事相——现象界经验面的理法。这二者均非虚谬,故说为谛。唯识宗具明二谛,于世俗、胜义二谛又各立四重,曰世间、道理、证得、胜义。

<大乘法苑义林章> 卷八,二谛章谓:

二谛法妙,非略尽言,聊述纲记……总名中,一世俗谛,亦名隐显谛;二胜义谛,旧名第一义谛,亦名真谛。

列别名者,今明二谛有无体异事理义殊深浅不同,诠旨各别故,于二谛各有四重:亦名名事二谛、事理二谛、浅深二谛、诠旨二谛。

世俗谛四名者,一世间世俗谛,亦名有名无实谛。二道理世俗谛,亦名随事差别谛。三证得世俗谛,亦名方便安立谛。四胜义世俗谛,亦名假名非安立谛……

胜义谛四名者,一世间胜义谛,亦名体用显现谛。二道理胜义谛,亦名因果差别谛。

三证得胜义谛,亦名依门显实谛。四胜义胜义谛,亦名废诠谈旨谛……

以上四谛,在 <瑜伽师地论> 卷二十五中,又于世俗谛、胜义谛各开为四重,合为八谛。世俗四谛是:

一、 世间世俗谛: 又名有名无实谛,如假立瓶、钵、军、林、有情、牛马等片名称,而所谓瓶者、钵者,无非是泥土和水而做成;军者、林者,无非是众兵与多树而立名。这些都是因缘和合的假法,唯有假名,并无实体,这是隐覆真理的世俗之法,故名世间; 但凡情认为实有,依情立名,故曰世俗谛,实则有名无实。

二、 道理世俗谛: 又名随事差别谛,即是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法。这蕴、处、界等法门,是随著众多的事相,及依著众多的义理而安立的,故曰道理; 因事相差别容易了解,故曰世俗,亦名随事差别。

三、 证得世俗谛; 又名方便安立谛,这是以佛之方便,安立知断恶修善的四谛法门,使行者循苦、集、灭、道四真理依法持,而证得圣果,故曰证得; 以其有相状分明可知,故曰世俗,亦名方便安立。

四、 胜义世俗谛: 又名假名非安立谛,这是二空真如: 空我而得之我空真如,空法而得之法空真如。这是离诸相 (非安立) 而为圣者所觉,故曰胜义; 唯尚以假相安立,体非离言 (未离假名) ,故名世俗,亦即假名而非安立。

以上四谛,称为世俗者,世谓隐覆真理,俗为有相显现。谛者实义,有如实有,无如实无,有无不虚,故称为谛。

于此再诠述胜义四谛:

一、 世间胜义谛: 又名体用显见谛,此即是世俗四谛中的第二谛、道理世俗谛的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的三科等法。以其事相粗显,犹可破坏,故曰世间。此唯圣者后得智所知,胜于世间世俗谛,故名胜义。此亦名体用显现谛,其与第一世俗谛不同者,是有体有用,且事相粗显。

二、 道理胜义谛: 又名自果差别谛,此即是世俗四谛中的第三谛、证得世俗谛的四谛法门。这是依著知苦、证集、慕灭、修道的染净因果道理而安立的,为殊胜的无漏智境,因胜于前二谛,谓之道理; 这是无漏智的境界,故名胜义。

三、 证得胜义谛: 又名依门显实谛,此即是世俗四谛中的第四谛的二空真如,这是依二空圣智诠空门观而显的真理,故曰证得; 因为是凡愚所测的圣者之境,胜于前第三俗,故名胜义。

四、 胜义胜义谛: 又名废诠归旨谛,此即是一实真如,妙体离言,超绝法相,故胜义。此唯根本无分别智所证,胜于前第四世俗。诸胜义中,唯此为最,故在胜义之上复冠以胜义。此谛理须废除言诠,但以正智证会。

以上四者,称胜义谛者,胜谓殊胜,义有二种,一者境界名义,二者道理名义。谛者实义,是‘事如实事,理如实理。’理事不谬,名之为谛。

以上所立,是三乘合明的二谛。若唯约菩萨乘而言,则以执为实我实法的瓶钵军林等为第一俗,以蕴处界三科为第二俗第一真,以三自性三无性唯识理等为第三俗第二真,以二空真如为第四俗第三真,以一真法界为第四真。如此建立虽为五重,然真俗相形,又复八重条然不繁也。

盖真必依俗而真,俗必依真而俗。真者物中之实,若无其物,是为谁实?是故所言真者,即是俗中之真也;又俗者实上之假,若无其实,是为谁假?是故所言俗者,即是真中之俗也。故所以俗事中必有真理,真理中必有俗事,若缺其一,必失其二,独立之法不可得也。是故,并不是遣依他起而证圆成实,也不是没有俗谛就可建立真谛,而是真俗相依而建立的。

如是世俗胜义各立四重,是明一切诸法,有者有实体,有者无实体。在有实体之中,有为事法,有为理法。在理法中,有因果差别的浅理,有真如的深理。在深理中,有显二空能诠说的是假,离掉假而真证圣智的是真。以有如此的不同,故各立四重,如下表所示:

一、 无体———————————世间世俗

二、 有体——事————————道理世俗

理——浅—————证得世俗

深—————胜义世俗

三、 有体——事————————世间胜义

理——浅—————道理胜义

深——诠——证得胜义

旨——胜义胜义

又有四重相对,如下表所示:

一、 以有体无体之不同,成第一对——无体————世间世俗

有体————世间胜义

二、 以事理意义之不同,成第二对——事法————道理世俗

理法————道理胜义

三、 以道理深浅之不同,成第三对——浅理————证得世俗

深理————证得胜义

四、 以诠旨各别之不同,成第四对——依诠————胜义世俗

废诠————胜义胜义

三、 唯识实性

三十颂颂文:‘此诸法胜义,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识实性。]

颂文前两句‘此诸法胜义,亦即是真如。’诸法就是一切诸法,胜义,如上节所释,胜义谛虽有四重,但此处说的胜义,指的是‘二谛四重’中的最后一种, ‘胜义胜义谛]。此胜义谛,是‘体妙离言,回超众法。’是‘语言道断,心行处灭。’是‘废除言诠,但以正智’而证得,所以此‘胜义胜义谛’,就是圣者内证的真如—— ‘亦即是真如’。

颂文第三句,‘常如其性故’,其‘性’,就是诸法的‘实性’。 <成唯识论> 曰:

[此性即是唯识性,谓唯识性,略有二种:一者虚妄,谓遍计所执;二者真实,谓圆成实,为简虚妄,说言实性。复有二赳种:一者世俗,谓依他起,二者胜义,谓圆成实,为简世俗,故说实性。]

照以上论文内容看来,三自性中的遍计所执和依他起,都不是诸法实性,唯有此圆成实,才是诸法实性。以唯识方面说,此诸法实性,也这就是唯识的实性。所以颂文第四句说:‘即唯识实性]

第二十五颂诠释完毕,附带一谈中国大乘宗派对真如的看法。真如本来是依缘起观而建立,以一切法待缘而生,无独立的自性,故曰性空,亦称空性。空性是诸法的本质,为本来如此,不增不减的理体。故真如是静态的、客体的、遍存于一切有的‘真理’。印度佛敌依此义说真如,唯识学亦依此义说真如。是以空宗以诸法空相为真如,有宗以圆成实性为真如。而中国大乘宗派,对真如的认知不同,如天台宗依据性具说,主张真如本身本来具足染净善恶诸法。华严宗依据性起说,主张 ‘本体即现象’,即真如本为万法,万法本为真如。这二者,都是受了 <大乘起信论> 的影响。

中国真常唯心系的宗派,以 <大乘起信论> 标示一心开二门: [所谓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非一非异。’ 又谓: [真如净法,实无于染,但以无明而熏习故,则有染相……’,这样,真如就不仅是客体性的、静态的理体,亦是主体性的,动态的事用。成为‘不生不灭离言说相离名字相而能生万法之体’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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