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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正德碑之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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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碑有特应研究者:一、不用清真寺旧名,而改为尊崇道经寺;二、撰者左唐,是否一赐乐业人;三、书丹者之高涝,何以讹为高拷;四、此碑与维扬人,极有关系。

寺何以名清真?《弘治碑》解释之,谓道必本于清真礼拜,清者精一无二,真者正而无邪;碑末并称为清真后人,一若与回教无别者。此碑则力避清真之说,全碑不独无清真二字,且于尊崇道经四字,言之再四。计全碑九百余字,尊崇二字凡六见,道字凡二十三见,经字凡十五见。元时此寺名“古刹清真寺”,明初呈请重建之公牍,犹用此名,观《弘治碑》可见。此碑叙述此寺源流,至此亦削去清真二字不用,而单称为古刹,其排斥清真二字,至为明显。盖是时回教寺亦已名清真寺,故左唐特易为尊崇道经寺,以自别于回教也。

左唐,弘治丙辰进士,左为十七姓之一,江都又为一赐乐业族散居之地,《记》末又有“俾我后人”之言,其叙述道经传授源流,历举阿无罗汉以后宗派,比《弘治碑》加详而无误,则唐之为一赐乐业苗裔,殆无疑义。唐后为广东参政,嘉靖《维扬志》有传,称唐署司篆,性廉介,吏无所容奸,恨欲挠之,以出纳事陷唐,唐忿而病,拊膺曰:平生砥砺名节,顾乃蒙垢若此!遂不食死。粤人伦以训为志墓,直书其冤。撰碑时为四川参议,乾、嘉《四川通志》,均作“左居”,传写误也。左唐之文,与金钟之文,雅俗迥异。

篆额之徐昂,亦当时名士,与唐同里同岁进士。正德二年三月,宦官刘瑾,召群臣跪金水桥南,宣示奸党五十余人,昂时为给事中,与主事王守仁,即五十人中之一,皆海内号称忠直者也。昂衔称前吏科给事中,正其罢官家居之时。嘉靖初恤录旧臣,起昂为广东参议,见康熙《扬州志》。十七姓无徐氏,昂盖非一赐乐业人也。

书丹之高洘,原碑洘字,今尚明晰可辨。惟正德以前进士题名录,并无高洘其人,只弘治乙丑有高淓。余恐刻本有讹,尝亲至国子监,证之《题名碑》,“高淓江都军籍”数字,幸尚完全无缺。《明史·刘瑾传》,有给事中高淓,颇致贬词,谓其劾父高铨以媚瑾。然康熙《扬州志》,则又盛称之,谓正德初瑾罗织大臣,逮铨下狱,淓伏阙请以身代,事得雪,仕至南京光禄寺少卿。以其时代爵里考之,则高洘之为高淓,断然是一非二。顾淓、洘二字,形虽相近,然系书丹者姓名,无论自书非自书,何至混用,诚不可解。十七姓中有高氏,淮南又有一赐乐业族,然无以证高洘之为一赐乐业。若以为即高淓,则其父诠,曾按察河南,并升布政,淓当随宦汴梁,饫闻一赐乐业之教也。

此碑与维扬人极有关系:撰者、书者、篆额者,均维扬人,请经及出资修寺者,亦有维扬人。维扬之有一赐乐业,幸得是碑为证。

嘉靖间汴人李濂著《汴京遗迹志》,于旧迹之湮废已久者,亦以空名志之,曰使后之好古君子可以考见也。是故土市子街之楼,凡十余所,土市子街东南之黄建院,土市子南街东之广慧院,土市子街东北之打瓦尼寺,均已毁,均著于录。而在土市子街东南之一赐乐业寺,则独不见著录。是书著于嘉靖二十五年,去正德立碑之年,不过三十四年,不应不知有一赐乐业寺,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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