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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修“艳词”案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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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一陽一修为北宋大文豪,得唐韩愈真传,发动古文运动,一改当时的浮靡文风。撰有《新五代史》、《新唐书》、《集古录》,有文集百余卷,著作等身,文辞严谨,正气凛然。然而,其词集中“艳词”、“情曲”不少,写得非常柔媚和女性化。这难道也是大文豪的作品吗?为什么外此不谐调?是否有人作伪呢?欧公还因此被牵连进一桩艳情案中,差点陷于牢狱之灾。

庆历五年(1045),以范仲淹为首的新政改革失败。作为言官的欧一陽一修,曾首论范仲淹之才能大用,一直站在新政大臣一边,积极支持其有关改革,此时又上疏范仲淹、韩琦等执政大臣不应被罢职,得罪了反对派大臣。加上此前论劾有关权贵的一系列奏章,早就引起政敌的嫉恨,也被很快罢去言官,以龙图阁直学士出为河北都转运使,不久便陷入一桩“盗甥”罪案之中。当初,欧一陽一修有个妹妹嫁给张龟正,没有子女。而张龟正病死时,前妻生有一女张氏,七岁时无所依靠,便由其后母带回外婆家欧一陽一氏扶养。等到张氏十五岁成年,由欧一陽一修为媒,嫁给了族兄之子欧一陽一晟。欧一陽一晟自虔州司户任上罢官回家,发现其妻张氏与奴仆管家通奸,遂扭送张氏到开封府。知府杨日严在前知益州任上,欧一陽一修曾弹劾他贪赃枉法之事,此次接到案状,一看与欧一陽一修有关系,便暗下指使狱吏,想办法将案子牵连到欧一陽一修。

谏官钱明逸得到此消息,更是使出浑身解数,奏劾欧一陽一修与张氏之间早有私通之情,且贪图其家财。证据之一是欧一陽一修写的“艳词”《望江南》:

在狱吏的刑讯下,张氏只得诬认还未结婚时,就与欧一陽一修通过情,此“艳词”就是当时欧一陽一修所作,还说了许多不堪入耳的“内情”。一位朝廷大臣居然如此腐败,案情似乎相当重大,朝廷遂派户部判官苏安世和宦官王昭明进行复审。二位复审官还算正直,不敢胡来,最后查明许多事情纯系诬陷和捏造。此审理结果使得朝中掌权的反对派大臣大为恼火,又无可奈何,最后仍以欧一陽一修用张氏嫁妆中的财产购置田地,而以欧一陽一氏的名义立田契的罪名,将欧一陽一修贬谪,降知滁州。苏安世等官员也受到贬降的处分。

上述是一般学者从史籍中读出的狱案故事,也有学者认为,此案中欧一陽一修与张氏确有暧昧关系。如胡适就在《欧一陽一修的两次狱事》一文中说:“大概张氏一案不会出于无因。狱起时,欧公正三十九岁,他谪滁州后,即自号醉翁,外谪数年而头发皆白,此可见当日外界攻击之多了。”迩有谭正壁的《恋张女欧一陽一修受劾》也持同样的看法,当然他们都拿不出确凿的证据,只是一种猜疑而已。

那么,这首差点害欧一陽一修坐牢的《望江南》是其本人所作的吗?有人估计此“艳词”或出自谏官钱氏,其乃吴越国钱氏之后,因欧公《五代史·吴越世家》和《归田录》中多有贬毁吴越钱氏之词,揭露其烦苛一一婬一一侈之政,所以故意作此伪词诬诋欧一陽一修。王灼《碧鸡漫志》卷二说:“欧一陽一永叔所集歌词,自作者三之一耳,其间他人数章,群小因指为永叔,起暧昧之谤。”所谓“暧昧之谤”,即上述欧一陽一修的政敌以《望江南》一词诬蔑他有“盗甥(张氏)”之疑的狱案。王灼以为,许多“艳词”都并非欧一陽一修所作,其词集中只有三分之一是欧一陽一修自己的作品,其他都是好事者或群小的恶作剧。不过也有学者考证,此艳词系欧公所作,储皖峰《欧一陽一修<忆江南>词的考证及其演变》以为:“他(欧一陽一修)受了‘情’的支配,便投身于情网中了。他认定着‘人生自是有情痴’,他认定着‘办得黄金须买笑’,便在人群里面肆弄他的轻狂,结下了不少风流情债。”

欧一陽一修字永叔,号醉翁,累官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参知政事诸要职。正直敢言,力求改革,是北宋文坛上的领袖人物,儒学大师。为文以韩愈为宗,反对浮靡的文风,倡导有内容的古文,以文章负一代盛名,其文笔对宋代文学的发展有重大影响。人们从他的诗文中,看到的是一位严谨古朴的学者,正气凛然的贤臣。然而他文集中的一些词曲,却又让人们看到的是几个风流倜傥、柔媚动人的少男少女的影子。比如《南歌子》:

完全是在描绘温柔多情、活泼可爱的少妇对情郎的挑逗和欢爱。再如《鹧鸪天》:也在描写少女倾城倾国之美貌,及男女情人们的相思之苦。这类男欢女爱、轻柔妩媚的小词,数量还不少,有的写得浅薄庸俗,情趣低下,有的写得大胆直率,有伤大雅,与上述道貌岸然的欧一陽一文忠公形象简直判若两人。于是,自南宋时候起,就有人出来为之辩解,认为这些“艳词”绝非出自欧一陽一修的手笔,而是一些小人别有用心的托名伪作。如南宋绍兴年间,曾慥编选《乐府雅词》,在其“序”中说:“欧公一代儒宗,风流自命,词章窈眇,世所矜式。当时小人或作艳曲,谬为公词,今悉删除。”《宋朝事实类苑》卷三十五载,江少虞也说:“公(欧一陽一修)不幸,晚为险人撰一一婬一一艳数曲附之,以成其毁。”

那么,这些“艳词”是什么人所伪作的呢?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认为:“欧一陽一公词多有与《花间》、《一陽一春》相混,亦有鄙亵之语厕其中,当是仇人无名子所为也。”蔡條的《西清诗话》则直接指出,其作伪的“仇人”、“小人”是刘煇。《名臣言行录》载:欧一陽一修“复知贡举,为下第刘煇等所忌,以《醉蓬莱》、《望江南》诬之。”南宋末年,罗泌在整理欧一陽一修的词作,校订《近体乐府》时,也说:“元丰中,崔公度跋冯延巳《一陽一春录》,谓其间有误入《六一词》者。今柳三变词亦有杂之《平山集》中。则其浮艳者,殆亦非皆公少作也。”“公尝致意于诗,为之本义,温柔宽厚,所得深矣。今词之浅近者,前辈多谓是刘煇伪作。”

这“刘煇”又是怎样的人呢?刘煇原名几,字子道,后改字之道,信州铅山(今属江西)人。宋仁宗后期,他写文章“好为险怪之语。学者翕然效之,遂成风气”,人称“太学体”。欧一陽一修正倡导文风改革,对此深恶之。嘉祐二年(1057),欧一陽一修主持进士考试,刘几前来应试,其文写得奇奇怪怪,似通非通,欧一陽一修在他的试卷上批上斗大一个“谬”字,毫不客气地将他刷下榜来。欧一陽一修排抑险怪奇涩的“太学体”,文风为之一变。嘉祐四年(1059),欧一陽一修再度主考,刘煇易名再试,并一改险怪文风,写得务实通畅,欧一陽一修读其文,大加赞赏,擢为状元。放榜后欧一陽一修才知,刘煇原来就是刘几。因为刘煇与欧一陽一修有这段瓜葛,好事者便把这作伪的“仇人”、“小人”附会为刘煇。应该说这一附会并没有什么确凿的根据,相反从刘煇的为人来看,似乎并不会做这样鄙劣之事。据有关记载,刘煇是一位诚实磊落、宽厚仁道之士人。进士及第后,授官大理评事,曾乞归侍养祖母。在签书建康军节度判官任上,祖母没,辞官归行丧礼。回家乡后,曾置田数百亩,作为救济族人中贫困人家之义田。又建房屋设义学,接待远方前来求学的士人。由于这些善行,官府改称其乡里曰义荣社,名其学馆曰义荣斋。如此善良之辈,会因一次考试落第而嫌恨,而写些“猥亵之词”嫁祸于欧公吗?所以,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虽说欧公艳词是“仇人无名子所为”,但并不同意这“仇人”便是刘煇。更何况据考证,欧一陽一修的词集《近体乐府》编定时,欧一陽一修仍健在,这时刘煇如何作伪呢?

不过,欧公艳词即使不是刘煇伪作,也不排除有其他人伪作的可能。据叶梦得《石林诗话》载,欧一陽一修嘉祐知贡举时,为力革其浮文之弊,“凡文涉雕刻者,皆黜之”,平日一些小有名气辈“皆不预选,士论颇汹汹”,不满之情向欧公报复,“因造为丑语”。可见当时落第的一些士人都有作伪的可能。南宋末年,罗泌校订的欧一陽一修《近体乐府》就已相当混杂,估计混有冯延巳、柳永等人的作品,由于无法断定,罗泌不敢将有疑问的作品悉行删去。据后人考订,其中其实杂有白居易、吴融、韦庄、冯延巳、柳永、张先、晏殊、黄庭坚等人的作品,达二十七首之多。欧一陽一修的另一本词集《醉翁琴趣外编》凡六卷,不知何人所辑,收词二0二首,比《近体乐府》多八十三首。这八十三首词作中,有数首见于词总集《花间集》、《尊前集》和《乐府雅词》,有数首分别见于冯延巳的《一陽一春集》和张先的《张子野词》等词集中。可见欧公词集的确有点混乱。

有学者认为,《醉翁琴趣外编》是欧一陽一修手辑,其中包括北宋民间流行的歌词,及冯延巳、晏殊、柳永、张先等词人的作品,当然也有自己的作品。编这样的集子,是宋代士大夫的一种风尚,用来让相识的官妓和家里的家妓们习唱,,以便花间尊前遣兴娱宾。其中许多作品收入之时,并未标出作者姓名,许多本为无名氏之作,但经南宋书商的数次编纂,又伪制苏轼之序,便署撰人为“文忠公欧一陽一修永叔”,刊印以广为流传。致使许多原为北宋无名氏的作品,后人都认作是欧公所作,如《望江南》、《醉蓬莱》诸艳词,都是当时民间流行的俚俗之词,而别有用心者甚至将其与欧公的“盗甥”案朕系起来,进行诽谤。总之,《醉翁琴趣外编》中的七十余首艳词,均非欧一陽一修所作,他不过搜集编辑而已。

也有学者认为,欧公词集中可能有少数伪作,但说“庸俗”、“浮艳”者全属伪作,未免太过。其实,宋代许多文人都是既写雅诗,又作艳词,非独欧一陽一修为然。这也反映出他们的生活存在公、私两个部分,“志”和“情”的两个侧面。史料记载有欧一陽一修玩妓、赏妓,及为妓女作词等日常琐事,作为其真实生活的反映,欧一陽一修作些艳词也毫不为怪。其实写艳词,倒往往是词人真性情的流露,真生活的享受,何必讳言其事。此外,如确有人作艳词相诬,欧一陽一修的儿子、门生,岂有不辩之理?而恰恰是他们并未提出过这一问题。到南宋时,有人提出怀疑,主要原因是理学逐渐盛行,士人们开始装出道貌岸然的样子,尤其是道学家将这些“艳词”视为有害儒学文明之作,而百般贬责之。当然,欧一陽一修这一代儒宗的形象,怎么能和这些“柔媚娇艳”的词作朕系在一起呢?由此为之诡辩,实乃一厢情愿。

总之,欧公艳词间或有他人伪作,不必疑其皆伪。当然哪些应为欧公真性情的反映,哪几篇又是他人伪托,哪些是南宋书商搞错,确实已难以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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