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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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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易

危者使平,易者使倾,易之道也。处忧患而求安平者,其惟危惧乎!故《乾》以惕无咎,《震》以恐致福。

修辞立其诚。修其内则为诚,修其外则为巧言。《易》以辞为重。《上系》终于默而成之,养其诚也。《下系》终于六辞,验其诚不诚也。辞非止言语,今之文,古所谓辞也。

“履霜”戒于未然,“月几望”戒于将然。易贵未然之防,至于几则危矣。

潜龙以不见成德,管宁所以箴邴原也。全身以待时,杜袭所以戒繁钦也。《易》曰:“括囊,无咎无誉。”

贞者,元之本。周公曰:“冬日之闭冻也不固,则春夏之长草木也不茂。”见《韩非?解老》。可以发明贞固之说。

《乾》初九,复也,“潜龙勿用”,即闭关之义。《坤》初六,姤也,“履霜坚冰至”,即女壮之戒。

《淮南?人间训》云:“《易》曰‘潜龙勿用’者,言时之不可以行也,故‘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终日乾乾’,以阳动也。‘夕惕若厉’,以阴息也。因日以动,因夜以息,唯有道者能行之。”以阴阳言日夕,《易》说所未及。

蔡泽谓《易》曰:“‘亢龙有悔’,此言上而不能下,信而不能诎,往而不能自反者也。”亦善言《易》矣。泽相秦数月而归相印,非苟知之。贾谊《书》云:“亢龙往而不能反,故《易》曰‘有悔’。潜龙入而不能出,故《易》曰‘勿用’。龙之神也,其惟蜚龙乎!”

《越绝》引《易》进退存亡之言曰:“进有退之义,存有亡之几,得有丧之理。”陆宣公云:“丧者,得之理。得者,丧之端。”其语本此。

《坤》之六五,程子以为羿、莽、娲、武,非常之变。干宝之说曰:“柔居尊位,若成昭之主、周霍之臣也。百官总己,专断万机,虽情体信顺而貌近僭疑。言必忠信,行必笃敬,然后可以取信于神明,无尤于四海。”愚谓此说为长。

《乾》、《坤》之次《屯》曰:“建侯。”封建与天地并立。一旅复夏,共和存周,封建之效也。匹夫亡秦,五胡覆晋,郡县之失也。

古者君臣之际,分严而情通。上天下泽《履》,其分严也。山上有泽《咸》,其情通也。不严则为《未济》之三阳失位,不通则为《否》之天下无邦。

《阴符经》云:“天地之道浸,故阴阳胜。”愚尝读《易》之《临》曰:“刚浸而长。”《遁》曰:“浸而长也。”自《临》而长为《泰》,自《遁》而长为《否》,浸者渐也,圣人之戒深矣。

“系于苞桑”,三柔在下而戒之也。“系于金柅”,一柔方进而止之也。

《蒙》之刚中,二也,占而求之曰“初筮”。《比》之刚中,五也,占而从之曰“原筮”。

“童蒙”应于二之刚,则吉养之早也。“童观”远于五之刚,则吝见之小也。

信君子者,治之原,《随》之九五曰:“孚于嘉,吉。”信小人者,乱之机,《兑》之九五曰:“孚于剥,有厉。”

鸣谦则吉,鸣豫则凶。鸣者,心声之发也。“未知获戾于上下”,鸣谦者欤?“二三子亦姑谋乐”,鸣豫者欤?

柔而刚则能迁善,刚而柔则能顺理。《复》之六三,柔而不中,勉为初之刚而屡失,故频复。《巽》之九三,刚而不中,勉为初之柔而屡失,故频巽。

《小畜》上九,月几望则凶,阴亢阳也。《归妹》六五,月几望则吉,阴应阳也。《中孚》六四,月几望则无咎,阴从阳也。曰“几”者,戒其将盈,阴盈则阳消矣。

《同人》之初曰“出门”,《随》之初曰“出门”,谨于出门之初,则不苟同,不诡随。

冥于豫而勉其有渝,开迁善之门也。冥于升而勉其不息,回进善之机也。

“大蹇朋来”,进君子之真朋也。“涣其群”,退小人之伪朋也。泰言朋,否言群。

君子进而众贤聚,故《复》“朋来无咎”。众贤盛而君子安,故《解》“朋至斯孚”。君子之志行而小人之心服,故《豫》“勿疑朋盍簪”。

《易》言“密云不雨”者二:《小畜》终于“既雨”者,阳之极为阴也;《小过》终于“已亢”者,阴之极为阳也。畜极则通,过极则亢。

“谨乃俭德1,惟怀永图”,故甘节吉。“盗言孔甘,乱是用餤”,故甘临无攸利。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故曰:“舍车而徒,义弗乘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故曰:“自求口实,观其自养也。”

召平、董公、四皓、鲁两生之流,士不以秦而贱也。伏生、浮丘伯之徒,经不以秦而亡也。万石君之家,俗不以秦而坏也。《剥》之终曰:“硕果不食。”阳非阴之所能剥。

下阳举而虢亡,虎牢城而郑惧,西河失而魏蹙,大岘度而燕危,故曰:“设险以守其国。”狄患攘而民怨结,宗藩弱而戚党颛,柄臣揃而官寺恣,寇叛平而方镇强,故曰:“思患而豫防之。”

《复》曰“朋来”,所以致泰;《泰》曰“朋亡”,所以保泰。

阳大阴小而言阴阳,阖而辟也;朔先晦后而言晦朔,终而始也。

《尔雅》小罍谓之《坎》,大琴谓之《离》,万物之象无非《易》也。

《易》之终始皆阳也,始于《乾》之初九,终于《未济》之上九。《易》于《蛊》,终则有始;于《剥》,消息盈虚;于《复》,反复其道;皆曰天行也。然则无与于人事欤?曰:“圣人以天自处,扶阳抑阴,尽人事以回天运,而天在我矣。”

言行可以欺于人,而不可以欺于家,故《家人》之《象》曰:“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复》之初,即《乾》之元,硕果不食则生矣,复之所谓仁也。《乾》为木果,在春为仁,发生也,在冬为干,归根也,终而复始。

张子曰:“《易》为君子谋,不为小人谋。”朱子谓:圣人作《易》,示人以吉凶,言利贞,不言利不贞;言贞吉,不言不贞吉;言利御寇,不言利为寇也。

闻之前修曰:“《中庸》诚敬,自有乾坤,即具此理。”《乾》九二言:“龙,德正中。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坤》六二言:“敬以直内。”

“《复》以自知”,必自知,然后见天地之心。有不善,未尝不知,自知之明也。

致命遂志,命可致而志不可夺。行法俟命,命可制而法不可变2。

下学而上达,故《大畜》上九:“何天之衢,亨。”

魏相以《易》相汉,能上阴阳之奏,而不能防戚宦之萌,不知系于金柅之戒也。匡衡以《诗》相汉,能陈《关雎》之义,而不能止奄寺之恶,不知昏椓靡共之戒也。经术虽明,奚益焉?

五阳之盛而一阴生,是以圣人谨于微。齐桓公七年始霸,十四年陈完奔齐,亡齐者已至矣。汉宣帝甘露三年,匈奴来朝,而王政君已在太子宫。唐太宗以武德丙戌即位,而武氏已生于前二年。我艺祖受命之二年,女真来贡,而宣和之祸乃作于女真。张芸叟曰:“《易》者极深而研几。当潜而勿用之时,必知有亢;当履霜之时,必知有战。”

《易》言“积善”曰家,《大学》言“兴仁兴让”曰家,家可以不正乎?

世之治也,君子以直胜小人之邪。《易》曰:“田获三狐,得黄矢。”世之乱也,小人以狡胜君子之介。《诗》曰:“有兔爰爰,雉离于罗。”

《易》者,象也。木上有水为《井》,以木巽火为《鼎》,上止下动为《颐》,颐中有物为《噬嗑》,《小过》有飞鸟之象焉。余卦可以类求。王辅嗣忘象之说,蒙庄绪余尔。

《左传疏》引《易》云:“伏羲作十言之教,曰:‘乾、坤、震、巽、坎、离、艮、兑、消、息。’”朱子发以为郑康成之语。愚谓:“正其本而万物理,失之毫厘,差以千里。”见于《易纬通卦验》。汉儒皆谓之《易》,则此所谓“《易》”云者,盖纬书也。

郑康成《诗笺》多改字,其注《易》亦然。如“包蒙”,谓“包”当作“彪”,文也;《泰》“包荒”,谓“荒”读为“康”,虚也;《大畜》“豮豕之牙”,谓“牙”读为“互”;《大过》“枯杨生荑”,谓“枯”音“姑”,无姑,山榆;《晋》“锡马蕃庶”,读为“藩遮”,谓蕃遮,禽也;《解》“百果草木皆甲宅”,“皆”读如“解”,“解”谓“坼”,呼皮曰甲,根曰宅;《困》“劓刖”,当为“倪仉”;《萃》“一握为笑”,“握”读为“夫三为屋”之“屋”;《系辞》“道济天下”,“道”当作“导”;“言天下之至赜”,“赜”当为“动”;《说卦》“为乾卦”,“乾”当为“干”。其说多凿。郑学今亡传,《释文》及《正义》间见之。

《书序》:八卦之说,谓之八索,求其义也。而贾逵以为八王之法;张平子以为《周礼》八议之刑。索,空也,空设之。唯马融以为八卦。杜预但云:“古书名。”盖孔安国《书序》犹未行也。愚按:《国语》史伯曰:“平八索以成人。”韦昭注:谓八体以应八卦也。谓《乾》为首,《坤》为腹,《震》为足,《巽》为股,《离》为目,《兑》为口,《坎》为耳,《艮》为手。此足以证孔、马之说。

《易正义》云:“伏牺制卦,文王系辞,孔子作十翼。”朱子谓:《系辞》本文王、周公所作之辞,系于卦爻之下者。《上系》、《下系》乃孔子所述《系辞》之传也。《彖》即文王所系之辞。《象》者,卦之上下两象,及两象之六爻,周公所系之辞也。《彖》、《象》、《上、下传》者,孔子释经之辞也。愚按:《释文》云:“王肃本作《系辞上传》,讫于《杂卦》,皆有传字。”《本义》从之。《汉儒林传》云:“孔子晚而好《易》,读之韦编三绝,而为之传。”王肃本是也。

阮逸云:“《易》著人事,皆举商、周。帝乙归妹、高宗伐鬼方、箕子之明夷,商事也。密云不雨、自我西郊、王用亨于岐山,周事也。”朱子发云:“《革》存乎汤、武,《明夷》存乎文王、箕子,复存乎颜氏之子。故曰:存乎其人。”朱文公谓:疑皆帝乙、高宗、箕子占得此爻。

《明夷》之《彖》曰“文王、箕子”者,《易》《洪范》道统在焉,用晦所以明道也。象数相为经纬,皆演于商之季世。

桓谭《新论》云:“《连山》八万言,《归藏》四千三百言。”《夏易》详而《殷易》简,未详所据。

孔子卜得《贲》,孔子曰:“不吉。”子贡曰:“夫《贲》亦好矣,何谓不吉乎?”孔子曰:“夫白而白,黑而黑,夫贲又何好乎?”《吕氏春秋》:“贲,色不纯也。”

苕溪刘氏云:“《夬》以五君子决一小人,不曰小人道消,而曰道忧,盖上下交而志同,如‘泰’之时,然后小人之道不行。若以五君子临一小人,徒能使之忧而已。惟其有忧,则将图之,无不至矣。”愚谓:小人道消,嘉祐是也;小人道忧,元祐是也。

《井》之九三,荆公解云:“求王明,孔子所谓异乎人之求也。君子之于君也,以不求求之;其于民也,以不取取之;其于天也,以不祷祷之;其于命也,以不知知之。《井》之道无求也,以不求求之而已。”文意精妙,诸儒所不及。

王辅嗣以“寂然至无”为“复”。又云:“冬至阴之复,夏至阳之复。”苏子美辨其非。愚谓:先儒云:“至静之中,有动之端,所以见天地之心。”与“寂然至无”之说异矣。“冬至阴之复”,盖如周子“利贞诚之复”,就归处言之。荆公曰:“阳以进为复,初九是也;阴以退为复,六二、六三、六四是也。”

薛氏曰:“《易》以初爻为七日者,举前卦而云也。《复》之‘七日来复’,《震》、《既济》之‘七日得’,皆举初爻。”

叶少蕴谓:凡《易》见于有为者,皆言用。用之者何,体也,而《易》不以体对用,故别而论之曰:“《易》无体。”晁景迂曰:“体用本乎释氏。”

利贞者,性情也。王辅嗣注:“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程子《颜子好学》论性其情之语本此。

君子道盛,小人自化,故舜、汤举皋、伊而不仁者远。玉泉喻氏云:“《泰》小人道消,非消小人也,化小人为君子也。”

《泰》初九“拔茅茹以其汇,征吉”,《本义》云:“郭璞《洞林》读至‘汇’字绝句,下卦仿此。”愚按:《正义》曰:“以其汇者,汇,类也,以类相从。征吉者,征,行也。上坤而顺,下应于乾,已去则纳,故征行则吉。”亦以“汇”字绝句。《泰》之征吉,引其类以有为;《否》之贞吉,絜其身以有待。

俭德辟难,朱子谓:收敛其德,不形于外。申屠蟠以之。

《泰》之三“无往不复”,阳之极也,而否将萌。《否》之四“有命无咎”,阳之复也,而泰将至。

一许敬宗在文馆,唐为武氏矣。一杨畏居言路,元祐为绍圣矣。羸豕之孚,左腹之入,可不戒哉!

家声之隤,陇西以为愧;城角之缺,新平以为耻。清议所以维持风俗也。清议废,风俗坏,则有毁宗泽而誉张邦昌者,有贬张浚而褒秦桧者。观民风设教,居贤德善俗,可不谨哉!

齐德衰于召陵,晋志怠于萧鱼;淮平而异、鎛用,潞定而归真惑。《易》曰:“日中则昃。”《玄》曰:“月阙其抟,不如开明于西。”

制官刑,则具训蒙士;无彝酒,则诰教小子。《易》曰:“童牛之梏。”《记》曰:“禁于未发之谓豫。”

龟灵而焦,雉文而翳,是以衣锦尚絅。兰薰而摧,玉刚而折,是以危行言孙。此白贲素履,所以无咎。

知止而后有定,故观身于《艮》。恻隐之心,仁之端也,故观心于《复》。

惟进贤可以正君,故公仲进牛畜、欣、越而歌者之田止;孔明进攸之、祎、允而宫府之体一。惟正己可以格君,故管仲有三归不能谏六嬖之惑;魏相因许伯不能遏弘石之恶。《泰》曰“拔茅”,《渐》曰“进以正”。

《乾?文言》曰:“宽以居之。”朱子谓:心广而道积。程子《易?小畜传》曰:“止则聚矣。”吕成公谓:心散则道不积。充拓收敛,当两进其功。

丹书“敬义”之训,夫子于《坤》六二《文言》发之。孟子以“集义”为本,程子以“居敬”为先,张宣公谓“工夫并进,相须而相成”也。

艮者,限也,限立而内外不越。天命,限之内也,不可出。人欲,限之外也,不可入。郭冲晦云。

《小畜》下体乾3,《复》上体坤,乾、坤相应,故《小畜》初九“复自道”,九二“牵复吉”,与《复》六四“中行独复”,六五“敦复无悔”,义甚相类。“牵复”中不自失,“敦复”中以自考,二、五皆得中故也。澹庵云。

“同人于野”,公之大也;“艮其背”,止之至也,皆见于《彖》,明一卦之义也。

里克之中立,邓析之两可,终于邪而已,故《随》之六二曰:“弗兼与也。”

虚美熏心,秦乱之萌;浮文妨要,晋衰之兆,故贲受之以剥。

廉耻,国之脉也,廉耻泯则国从之。是以楚瓦好贿,郢城危;晋盈求货,霸业衰;秦赂谗牧,迁为虏;汉金间增,垓败羽。利之覆邦可畏哉!《大学》之末,七篇之始,所以正人心,塞乱原也。在《益》之屯曰:“莫益之,或击之。”

“翰音登于天”,无实之名也,殷浩、房琯以之。

君子无斯须不学也,黄霸之受《尚书》,赵岐之注《孟子》,皆在患难颠沛中,况优游暇豫之时乎!《易》曰:“困而不失其所,亨。”

《连山》首《艮》,《艮》万物之所终始也。八风始于不周,卦气始于《中孚》。冬至为历元,黄钟为律本。北方终阴而始阳,故谓之朔方。《太玄》纪日于牛宿,纪气于中首,而以罔冥为元,《艮》之终始万物也。虞仲翔云:“万物成始《乾》甲,成终《坤》癸。《艮》东北是甲、癸之间。”沙随程氏云:“医家《难经》为《百刻图》,一岁阴阳升降会于立春,一日阴阳昏晓会于艮时。”此说与《易》合。又云:“北方之气,至阴而阳生焉。《彖》曰:‘《习坎》,重险也。’于物为龟、为蛇,于方为朔、为北,于《太玄》配罔与冥,所以八纯卦中独冠以‘习’。”

日月为易,一奇一耦,阴阳之象也。王介甫《诗说》云:“彼曰‘七月、九月’,此曰‘一之日、二之日’,何也?阳生矣则言日,阴生矣则言月,与《易?临》‘至于八月有凶’,《复》‘七日来复’同意。四月,正阳也,秀葽言月,何也?以言阴生也。阴始于四月,生于五月,而于四月言阴生者,气之先至者也。”李子思云:“《复》刚长,以日云者,幸其至之速;《临》阳消,以月云者,幸其消之迟。”沙随程氏云:“阳极于九而少阴生于八,阴之义配月;阴极于六而少阳复于七,阳之义配日。”

一卦变六十四,六十四卦变四千九十有六。六爻不变与六爻皆变者,其别各六十有四。一爻变与五爻变者,其别各三百八十有四。二爻变与四爻变者,其别各九百有六十。三爻变者,其别一千二百有八十。朱子发谓:《需》“利用恒”者,《需》之《恒》也;《蒙》六五“顺以巽”者,《蒙》之《观》也;《乾》九四“乾道乃革”者,《乾》之《小畜》也。《小畜》之中又有《离》、《兑》,故曰“革”,是谓天下之至变。张真父谓:《易》无所不变,《蒙》曰“困蒙”,《小畜》曰“复自道”,又曰“牵复”,《履》曰“夬履”,《离》曰“履错然”,《归妹》曰“跛能履”,《泰》曰“帝乙归妹”,《临》曰“咸临”,《咸》曰“执其随”,《艮》曰“不拯其随”,《噬嗑》曰“颐中有物”,《睽》曰“厥宗噬肤”,《损》曰“弗损益之”,又曰“或益之”,《夬》曰“壮于前趾”,又曰“壮于頯”,《遁》曰“执之用黄牛之革”,《鼎》曰“鼎耳革”,《兑》曰“孚于剥”,《未济》曰“震用伐鬼方”,皆有卦变之象。《小畜》以一阳为复,《兑》以一阴为剥,变之变者也。六十有四,相错而不相乱。张文饶谓:《临》之初二,皆曰“咸临”,有《咸》象也,《咸》之用在《兑》之说也。《履》之九五曰“夬履”,有《夬》象也,《夬》与《履》,《乾》、《兑》相易之卦也。

《临》所谓八月,其说有三:一云自丑至申为《否》;一云自子至未为《遁》;一云自寅至酉为《观》。《本义》兼取《遁》、《观》二说。《复》所谓七日,其说有三:一谓卦气起《中孚》,六日七分之后为《复》;一谓过《坤》六位,至《复》为七日;一谓自五月《姤》一阴生,至十一月一阳生。《本义》取自《姤》至《复》之说。

《易正义》云:“四月纯阳,阴在其中,而靡草死;十月纯阴,阳在其中,而荠麦生。”《汉和帝纪》“有司奏以为夏至则微阴起,靡草死,可以决小事”,与《月令》不同。张文饶曰:“阳虽生于子,实兆于亥,故十月荠麦生。阴虽生于午,实兆于巳,故四月靡草死。”《参同契》:“二月榆死,八月麦生。”

“初六履霜,阴始凝也。”见于《魏文帝纪》注,太史丞许芝引《易传》之言。沙随程氏、朱文公皆从之。郭京本无“初六”字。

龟山曰:“子见南子,包承者也。此大人处否而亨之道。”朱文公谓:非所以为训,若使大人处否而包承小人以得亨利,则亦不足以为大人矣。

《颐》初九,王辅嗣注云:“安身莫若不竞,修己莫若自保。守道则福至,求禄则辱来。”至哉斯言!可书诸绅。

“病从口入,祸从口出”,傅玄口铭也。《颐》“慎言语,节饮食”,《正义》用其语。

圣人教人,用“蒙”而不用“复”。盖“复”者,去其不善而复于善之谓也;若蒙,则无不善,亦未有所失也。周南仲云。

趾所以行,辅所以言。“艮其趾”,虽行犹不行也;“艮其辅”,虽言犹不言也。故能时行时止,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冯当可云。《艮》六四“艮其身”,《象》以“躬”解之。伛背为躬,见背而不见面。朱文公诗云:“反躬艮其背。”止于所不见,止于至善也。

“帝乙归妹”,《子夏传》谓汤之归妹也。京房载汤嫁妹之辞曰:“无以天子之尊而乘诸侯,无以天子之富而骄诸侯。阴之从阳,女之顺夫,本天地之义也。往事尔夫,必以礼义。”荀爽《对策》引“帝乙归妹”,言汤以娶礼归其妹于诸侯也。张说《鄎国公主铭》亦云:“帝唐降女,天乙归妹。”若《左传》筮遇《泰》之《需》曰:“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虞翻亦云:“纣父。”二说不同,《正义》皆略之。

《离》言“明两作”,《坎》言“水洊至”。起而上者作也,趋而下者至也。此陆农师之说,朱文公取之。

范谔昌《证坠简》:《震?彖辞》脱“不丧匕鬯”四字,程子取之。《渐》上六,疑“陆”字误,胡安定取之。

《释文》引《子夏传》云:“地得水而柔,水得地而流,故曰‘比’。”《周礼疏》谓:坤为土,坎为水。水得土而流,土得水而柔。是水土和合,故象先王建万国,亲诸侯。

《释文》引郑注异字,然《内则》注“明夷睇于左股”,犹有所遗。

朋盍簪。簪,疾也。至侯果始有“冠簪”之训。晁景迂云:“古者礼冠,未有簪名。”

《说苑》周公戒伯禽曰:“《易》曰:‘有一道,大足以守天下,中足以守国家,小足以守其身,谦之谓也。’”孔子曰:“《易》曰:‘不损而益之,故损;自损而终,故益。’”今《易》无此言。又泄冶曰:“《易》曰:‘夫君子居其室云云,君子之所以动天地,可不慎乎?天地动而万物变化。’”今《易》无末一句,然泄冶在夫子之前,而引《易大传》之言,殆非也。

《盐铁论》:文学引《易》曰:“小人处盛位,虽高必崩。不盈其道,不恒其德,而能以善终身,未之有也。是以初登于天,后入于地。”《说文》引《易》曰:“地可观者,莫可观于木。”今《易》无之,疑《易传》及《易纬》。

后汉鲁恭引《易》曰:“‘潜龙勿用’,言十一月、十二月,阳气潜藏,未得用事,虽煦嘘万物,养其根荄,而犹盛阴在上,地冻水冰,阳气否隔,闭而成冬,故曰:‘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言五月微阴始起,至十一月坚冰至也。”又云:“《易》十一月,‘君子以议狱缓死。’”又云:“案《易》五月,《姤》用事,经曰:‘后以施令,诰四方。’言君以夏至之日,施命令,止四方行者,所以助微阴也。”又引《易》曰:“‘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言甘雨满我之缶,诚来有我而吉已。”赵温曰:“于《易》,一为过,再为涉,三而弗改,灭其顶凶。”汉儒说《易》,可以参考。

王肃注《易》十卷,今不传。其注“噬乾胏,得金矢”,曰:“四体离阴卦,骨之象。骨在乾肉,脯之象。金矢所以获野禽,故食之反得金矢。君子于味必思其毒,于利必备其难。”见《太平御览》。

《汉郊祀志》引“西邻之禴祭”,颜师古注:“瀹,煮新菜以祭。”盖以“禴”为“瀹”。王辅嗣云:“禴,祭之薄者也。沼沚之毛,苹蘩之菜,可羞于鬼神。”亦与颜注同。郑康成谓:禴,夏祭之名。

《离》九三,蔡伯静解云:“鼓缶而歌,当衰而乐也。大耋之嗟,当衰而哀也。盛衰之道,天之常也。君子之心,顺其常而已。不乐则哀,皆为其动心而失其常者,故凶。”此说长于古注。

《京氏易》“剥床以簠”,谓祭器。澹庵云:“《易》于《剥》、《坎》,取象簠簋,以精意寓焉。”

“上天下泽,《履》”,此《易》之言礼。“雷出地奋,《豫》”,此《易》之言乐。吕成公之说,本于《汉书》“上天下泽,春雷奋作,先王观象,爰制礼乐。”

“涣其群”,苏明允云:“群者,圣人所欲涣以一天下者也。”《本义》取之,谓《程传》有所不及。

充善端于“蒙泉”之始,绝恶念于“履霜”之萌。

《坊记》曰:“不耕获,不菑畬,凶。”《荀子》曰:“括囊无咎无誉,腐儒之谓也。”《左氏传》穆姜以“元、亨、利、贞”为《随》之四德,为是说者,其未见《彖》、《象》、《文言》欤?

《易纬坤凿度》注云:“虞世南曰:‘不读《易》,不可为宰相。’”注者未详其人,亦天下名言也。

“乾乾”、“夬夬”皆九三重刚也,“谦谦”初六居下卦之下也,“坎坎”六三居重险之间也,“蹇蹇”六二阴居阴也。

诸卦之爻,皆及卦名。《坤》、《小畜》、《泰》、《大畜》、《既济》六爻悉无之。

八卦之象,又有六焉:巽曰木,坎曰云、曰泉、曰雨,离曰明、曰电。

曾子《天圆篇》:火日外景,金水内景。薛士龙诗云:“尝闻曾子书,金火中外明。圆方递含施,二景参黄庭。”愚谓《周髀》云:“日犹火,月犹水。火则外光,水则含景。”其说本于《易》之坎、离。坎内阳外阴,故为水、为月;离内阴外阳,故为火、为日。

《系辞正义》云:“韩氏亲受业于王弼,承王弼之旨,故引弼云以证成其义。”愚考王弼终于魏正始十年。韩康伯,东晋简文帝引为谈客。二人不同时,相去甚远,谓之亲受业,误矣。

程子言《易》,谓得其义则象数在其中。朱子以为先见象数,方说得理,不然事无实证,则虚理易差。愚尝观颜延之《庭诰》云:“马、陆得其象数,取之于物;荀、王举其正宗,得之于心。”其说以荀、王为长。李泰发亦谓:一行明数而不知其义,管辂明象而不通其理,盖自辅嗣之学行,而象数之说隐。然义理、象数一以贯之,乃为尽善。故李鼎祚独宗康成之学,朱子发兼取程、邵之说。

冯当可谓:王辅嗣蔽于虚无而《易》与人事疏,伊川专于治乱而《易》与天道远。又谓:近有伊川,然后《易》与世故通,而王氏之说为可废。然伊川往往舍画求《易》,故时有不合。又不会通一卦之体,以观其全,每求之爻辞离散之间,故其误十犹五六。晁子止为《易广传》,当可《答书》曰:“判浑全之体,使后学无以致其思,非传远之道。”

吕元钧云:“求于八卦之先而牵于数,故谓坎、离先天地;得于六爻之后而惑乎气,故谓卦气起《中孚》。”

伏牺之《易》,当以图观,文王以后始有书。艾轩云:“《易》不画,《诗》不歌,无悟入处。”诚斋云:“卦者其名,画者非卦也。此伏牺氏初制之字也。”愚按:《易纬乾凿度》以八卦之画为古文“天、地、风、山、坎、火、雷、泽”字。

《上系》七爻起于《中孚》“鸣鹤在阴”,《下系》十一爻起于《咸》“憧憧往来”。《卦气图》自《复》至《咸》八十八阳、九十二阴,自《姤》至《中孚》八十八阴、九十二阳。《咸》至《姤》凡六日七分,《中孚》至《复》亦六日七分,阴阳自然之数也。

龟山曰:“《乾》、《坤》两卦,圣人释其义于后,是解《易》之法。”沙随曰:“《乾》、《坤》,《易》之门。《文言》于《乾》,四致意焉,《坤》则一而已。举《乾》、《坤》之义,则它卦可知。《上系》解七爻,《下系》解十一爻,大略类《文言》。学者可以三隅反。”

“何以守位曰人”,《释文》云:“桓玄,明僧绍作‘仁’。”今本乃从桓玄,误矣。《本义》作“人”,云:“吕氏从古,盖所谓非众罔与守邦。”

筮法,依七、八、九、六之爻而记之。古用木画地。《少牢》云:“卦者在左坐,卦以木。”《特牲》云:“卒筮写卦,筮者执以示主人。”卦者,主画地识爻。六爻备,乃以方版写之。今则用钱,以三少为重,钱九也;三多为交,钱六也;两多一少为单,钱七也;两少一多为坼,钱八也。见《仪礼疏》。

《易》者,数之原也。《屯》“十年乃字”,《需》“三人”,《讼》“三百户”、“三禠”,《师》“三锡”,《比》“三驱”,《同人》“三岁”,《蛊》“先甲、后甲三日”,《临》“八月”,《复》“七日”、“十年”,《颐》“十年”,《坎》“簋贰”、“三岁”,《晋》“三接”,《明夷》“三日不食”,《睽》“二女”、“一车”,《解》“三狐”,《损》“二簋”、“三人”、“一人”、“十朋”,《益》“十朋”,《夬》“五刚”,《萃》“一握”,《困》“三岁”,《革》“三就”,《震》“七日”,《渐》“三岁”,《丰》“三岁”,《旅》“一矢”,《巽》“先庚、后庚三日”、“三品”,《既济》“七日”、“三年”,《未济》“三年”。其数例总释于《乾凿度》。如“月几望”、“巳日乃孚”,皆阴阳气数之变。

卦具四德者七:《乾》、《坤》、《屯》、《随》、《临》、《无妄》、《革》也。唯《乾》不言所利。

遏恶扬善所以顺天休命,内君子外小人所以财成天地之道。

乾坤既位,人居其中。屯以建侯作之君,蒙以养正作之师。

《大畜》为学,《贲》为文。能止健而后可以为学,文明以止而后可以为文。止者,笃实而已。不以笃实为本,则学不足以成德,文不足以明理。

易立乎其中,体也;易行乎其中,用也。朱子谓:行以造化言,立以卦位言。

《旅》初六“斯其所,取灾”,王辅嗣注云:“为斯贱之役。”唐郭京谓:“斯”合作“亻斯”。愚按:《后汉?左雄传》“职斯禄薄”,注云:“斯,贱也。”不必改“亻斯”字。

“城复于隍,其命乱也”,汤伯纪云:“乱,如‘疾病则乱’之‘乱’。”愚谓:唐玄宗极炽而丰,泰之极也。以李林甫、杨国忠为周、召,以安禄山、哥舒翰为方、虎,非命乱而何?

《汉?郊祀志》刘向引《易大传》曰:“诬神者,殃及三世。”愚按:《大戴礼?本命篇》“诬鬼神者罪及二世”,《易大传》岂即此篇欤?

《说卦释文》引荀爽《九家集解》,得八卦逸象三十有一。《隋、唐志》十卷,唯《释文序录》列九家名氏,云:“不知何人所集,称荀爽者,以为主故也。”其序有荀爽、京房、马融、郑玄、宋衷、虞翻、陆绩、姚信、翟子玄为《易》义注。内又有张氏、朱氏,并不详何人。荀悦《汉纪》云:“马融著《易解》,颇生异说。爽著《易传》,据爻象承应,阴阳变化之义。以十篇之文,解说经意。由是兖豫言《易》者,咸传荀氏学。”今其说见于李鼎祚《集解》。若“乾升于坤曰云行,坤降于乾曰雨施;乾起坎而终于离,坤起离而终于坎;离坎者,乾坤之家而阴阳之府,故曰大明终始”,皆诸儒所未发。

王昭素谓:《序卦》云“离者丽也”,“丽必有所感,故受之以咸。咸者感也。”凡十四字,晁以道《古易》取此三句增入正文,谓后人妄有上下经之辩。吴仁杰亦从王、晁之论。沙随程氏按《系辞》曰:“二篇之策,从韩康伯本。”张文饶云:“《序卦》上经不言《乾》、《坤》,下经不言《咸》者,天地人物之本,必藏诸用也。”朱新仲谓:一行《易纂》引孟喜《序卦》曰:“阴阳养万物,必讼而成之。君臣养万民,亦讼而成之。”然则《序卦》亦杂以经师之言欤?

刘梦得《辩易九六论》曰:“董生言本毕中和,中和本其师,师之学本一行。”朱文公曰:“毕氏揲法,视疏义为详。柳子厚诋梦得肤末于学,误矣。”

《古易》五家:吕微仲、晁以道、睢阳王氏、东莱吕氏、九江周燔。又有程迥、吴仁杰二家。而洪兴祖以一行所纂《古子夏传》为正,以诸书附著其下,为考异释疑。

经说多依托,《易》为甚。《子夏传》,张弘作也;《关子明传》,阮逸作也;《麻衣正易》,戴师愈作也。

《越绝外传》范子曰:“道生气,气生阴,阴生阳。”愚谓:先阴后阳即《归藏》先坤之义,阖而辟,静而动也。

《郑志》张逸问《赞》云:“我先师棘下生,何时人?”答云:“齐田氏时。善学者所会处也,齐人号之棘下生,无常人也。”愚按:康成有《易赞》,所谓《赞》云者,《易赞》也。棘下,即稷下也。刘向《别录》:“谈说之士,会于稷门下。”

《京氏易》“积算法”引夫子曰:“八卦因伏牺,暨于神农,重乎八纯。圣理玄微,易道难究。迄乎西伯父子,研理穷通,上下囊括。推爻考象,配卦世应,加乎星宿,局于六十四所,二十四气。分天地之数,定人伦之理,验日月之行,寻五行之端,灾祥进退,莫不因兹而兆矣。故考天地、日月、星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之情状,运气生死、休咎,不可执一隅。故曰:《易》含万象。”又引孔子云:“《易》有四易:一世、二世为地易,三世、四世为人易,五世、六世为天易。游魂、归魂为鬼易。”此占候之学,决非孔子之言也。张文饶言“四易”,又异于是。《易》有四:体一用三。《伏羲》先天,体也。《连山》天易,《归藏》地易,《周易》人易,用也。

京氏谓:二至四为互体,三至五为约象。《仪礼疏》云:“二至四、三至五,两体交互,各成一卦,先儒谓之互体。”

《说卦》虞翻曰:“《乾》、《坤》五贵三贱,故定位。《艮》、《兑》同气相求,故通气。《震》、《巽》同声相应,故相薄。《坎》戊《离》己,月三十日一会于壬,故不相射。《坤》消从午至亥,故顺。《乾》息从子至巳,故逆。”盖用纳甲卦气之说。

“初九,潜龙”,辞也。有“九”则有“六”,变也。“潜龙”,象也。“勿用”,占也。辅汉卿谓:《易》须识辞、变、象、占四字。项氏曰:“不称乾马而称震龙,震动也,乾之动自震始。”

阳为大,阴为小。“大畜”、“小畜”,“大过”、“小过”,取阴阳为义。

六爻有得有失,唯《谦》三吉三利,《家人》一爻悔亡,五爻皆吉。

《汉书叙传》“六世耽耽,其欲浟浟。”音涤。注:《颐》六四爻辞。浟浟,欲利之貌。今《易》作“逐逐”,《子夏传》作“攸攸”。颜注以“浟浟”为欲利,辅嗣以“逐逐”为尚实,其义不同。

上蔡谢子《为晁以道传易堂记后序》,言安乐邵先生《皇极经世》之学,师承颇异。安乐之父,昔于庐山解后,文恭胡公从隐者老浮图游。隐者曰:“胡子世福甚厚,当秉国政。邵子仕虽不耦,学业必传。”因同授《易》、《书》。上蔡之文今不传,仅载于张稘《书文恭集后》。康节之父伊川丈人,名古,字天叟。

邵子《观物外篇》曰:“天地之气运,北而南则治,南而北则乱,乱久则复北而南矣。”张文饶谓:《先天图》自《泰》历《蛊》而至《否》,自《否》历《随》而至《泰》,即南北之运数也。《闻见录》载邵子之言,曰:“天下将治,地气自北而南;将乱,自南而北。”盖为闻杜鹃发也4。陈忠肃谓:重南轻北,分裂有萌,则以人事知之。

欧阳公以《河图》、《洛书》为怪妄,东坡云:“著于《易》,见于《论语》,不可诬也。”南丰云:“以非所习见,则果于以为不然,是以天地万物之变为可尽于耳目之所及,亦可谓过矣。”苏、曾皆欧阳公门人,而论议不苟同如此。

迂斋讲《易》,谓伏牺未作《易》之前,天下之人心无非“易”。伏牺既作《易》之后,天下之万事无非“易”。又《策问》谓:种明逸以易学名,而其后世衡至师道,累叶为名将。郭逵以将帅显,而其后兼山、白云皆明《易》。盖《易》之为书,兵法尽备,其理一也。愚闻之先君云。

知识欲高明,故效天。操履贵笃实,故法地。

晁景迂述郭敏修之言曰:“所以生生者,智水不可不崇,而礼火则卑之。此卦之所以‘既济’也。”养生之说,阴升阳降。

《史记》春申君说秦昭王,引《易》曰:“狐涉水,濡其尾。”此言始之易,终之难也。今《易?未济》曰:“小狐汔济,濡其尾。”

“高宗伐鬼方”,《后汉?西羌传》:武丁征西羌鬼方,三年乃克。《竹书纪年》:武丁三十五年,周王季伐西落鬼戎。然则鬼方即鬼戎与。《诗?殷武》“奋伐荆楚”,朱子《集传》云:“《易》曰:‘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盖谓此。”愚按:《大戴礼?帝系篇》:陆终氏娶于鬼方氏。《楚世家》:陆终生子六人,六曰季连,芈姓,楚其后也。可以证《集传》之说。

《未济》“三阳失位”,程子得之成都隐者,朱子谓《火珠林》已有,盖伊川未曾看杂书。

虞翻梦吞三爻而通《易》,陆希声梦三圣人而舍象数作传。然翻未知“言有序”之戒,希声未知“比之匪人”之训,践履与《易》相违。

张绪云:“何平叔不解《易》中七事。”伏曼容云:“何晏疑《易》中九事。”愚谓:晏以老、庄谈《易》,系小子观朵颐,所不解者,岂止七事哉!以义理解《易》,自王弼始,何晏非弼比也。清谈亡晋,衍也,非弼也。范宁以王弼、何晏并言,过矣。

上坎为云,下坎为雨,虞翻之说也,郭子和从之。坎在上为云,故云雷《屯》。坎在下为雨,故雷雨作《解》。女子贞不字,谓许嫁笄而字,耿氏之说也。朱文公从之。

《咸》之感无心,感以虚也。《兑》之说无言,说以诚也。尧之于变时雍,孔子之绥来动和,其感至矣。文王“灵台”之乐,宣王“云汉”之喜5,其说深矣。

德非日新,不足以言盛;义非入神,不足以言精。

《馆阁书目》:《周易元包》十卷,唐卫元嵩撰。今按:杨楫序云:“元嵩,益州成都人。明阴阳历算。献策后周,赐爵持节。蜀郡公武帝尊礼,不敢臣之。”《北史?艺术传》:蜀郡卫元嵩,好言将来事,不信释教,尝上疏极论之。《书目》以为唐人,误矣。

扬雄《核灵赋》曰:“《大易》之始,河序龙马,雒贡龟书。”刘牧谓:《河图》、《洛书》,同出于伏牺之世。

曾子固为《徐复传》云:“康定中,仁宗命讲《易》《乾》、《坤》、《既济》、《未济》。又问:‘今岁直何卦?西兵欲出如何?’复对:‘岁直《小过》而太一守中宫,兵宜内不宜外。’仁宗嘉其言。与林瑀同修《周易会元纪》。”今考侍讲林瑀上《会元纪》,推帝王即位必遇辟卦,而真宗乃得卿卦。每开说皆谄谀之辞,缘饰以阴阳。贾昌朝奏瑀所学不经,不宜备顾问,遂绌之。复与瑀同修不经之书,未可谓知《易》也。《荀子》曰:“善为《易》者,不占。”

“介于石”,古文作“砎”,晋孔坦书曰:“砎石之易悟。”

《坤》曰“早辩”,《解》曰“夙吉”。治之于未乱,为之于未有,在周子谓之“几”,在张子谓之“豫”。

程子《易传》,晚始授门人。止斋《春秋后传》,亦曰:“此身后之书。”刘道原谓:柳芳《唐历》本皆不同,由芳书未成而传之故也。

《易纬辨终备》曰:“煌煌之燿,乾为之冈6。合凝之类,坤握其方。雄雌呿吟,六节摇通。万物孳甲,日营始东。”六节,盖谓六子。日营始东,震也。

东坡曰:“左氏论《易》,唯南蒯、穆姜之事为近正。”知庄子曰:“师出以律,有律以如己也。”杜预注:法行则人从法,法败则法从人7。亦格言也。

天地未尝一日无阳,亦未尝一日无君子,故十月为阳,纯坤称龙。朱子曰:“《复》之一阳,是《坤》卦积来。一日生一分,至十一月一阳始成。”

《困》九五曰:“利用祭祀。”李公晦谓:明虽困于人,而幽可感于神。岂不以人不能知而鬼神独知之乎!愚谓孔子云:“知我者,其天乎?”韩子云:“惟乖于时,乃与天通。”不求人知而求天知,处困之道也。

《坎》之六四曰:“樽酒,簋贰,用缶。”在险之时,用礼之薄。它爻之言酒者三:《需》九五“需于酒食”,《困》九二“困于酒食”,《未济》上九“有孚于饮酒”,卦皆有“坎”。文王、周公以《酒诰》戒,其象见于《易》,其言详于《书》。三爻皆阳,刚制之意也。

“苋陆夬夬”,项氏《玩辞》曰:“苋,音丸,山羊也。陆,其所行之路也。犹‘鸿渐于陆’之陆。兑为羊,在上卦有山羊之象。”愚按《说文》:苋,山羊细角也。从兔足,苜声,读若丸。“宽”字从此。徐锴按:《本草注》:苋羊似麢羊,角有文,俗作羱。

圣人不以位为乐也,在《易》谓之“虎尾”,在《书》谓之“朽索深渊”。

先甲先庚,吴秘注《法言》云:“《周礼》治象,挟日而敛之。”郑司农云:“从甲至癸,谓之挟日,是以《易》称‘先甲三日’、‘先庚三日’,皆为申命令之义。独取甲、庚者,以甲木主仁,示其宽令也;庚金主义,示其严令也。”

程子谓学《易》先看王弼,余谓辅嗣之注,学者不可忽也。于《乾》九三曰:“乾三以处下卦之上,故免亢龙之悔。坤三以处下卦之上,故免龙战之灾。”上九曰:“夫以刚健而居人之首,则物之所不与也。以柔顺而为不正,则佞邪之道也。故‘乾吉’在无首,‘坤利’在永贞。”于《文言》曰:“进物之速者,义不若利;存物之终者,利不及义。”又曰:“文王明夷,则主可知矣;仲尼旅人,则国可知矣。”又曰:“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于《坤》曰:“方而又刚,柔而又圆,求安难矣。”初六曰:“阴之为道,本于卑弱而后积著者也,故取‘履霜’以明其始。阳之为物,非基于始以至于著者也,故以‘出处’明之,则以初为潜。”于《小畜》上九曰:“大畜者,畜之极也。畜而不已,畜极则通,是以其畜之盛在于四五,至于上九道乃大行。小畜积极而后乃能畜,是以四五可以进,而上九说征之辐。”于《大有》六五曰:“不私于物,物亦公焉;不疑于物,物亦诚焉。”于《豫》初六曰:“乐过则淫,志穷则凶,豫何可鸣?”于《观》上九曰:“观我生,自观其道者也。观其生,为民所观者也。”于《贲》六五曰:“贲于束帛,丘园乃落。贲于丘园,帛乃戋戋。用莫过俭,泰而能约,故必吝焉,乃得终吉也。”于《复》曰:“凡动息则静,静非对动者也。语息则默,默非对语者也。”于《颐》初九曰:“安身莫若不竞,修己莫若自保。守道则福至,求禄则辱来。”于《家人》初九曰:“凡教在初而法在始。家渎而后严之,志变而后治之,则悔矣。”九三曰:“行与其慢,宁过乎恭。家与其渎,宁过乎严。”上九曰:“凡物以猛为本者,则患在寡恩;以爱为本者,则患在寡威。故家人之道,尚威严也。”于《睽》上九曰:“见豕负涂,甚可秽也。见鬼盈车,吁可怪也。先张之弧,将攻害也。后说之弧,睽怪通也。往不失时,睽疑亡也。贵于遇雨,和阴阳也。阴阳既和,群疑亡也。”于《蹇》初六曰:“处难之始,居止之初,独见前识。睹险而止,以待其时,知矣哉!”于《萃》之《象》曰:“聚而无防,则众生心。”于《渐》上九曰:“进处高絜,不累于位,无物可以屈其心而乱其志。峨峨清远,仪可贵也。”于《中孚》上九曰:“飞音者,音飞而实不从之谓也。”于《小过》六五曰:“小畜尚往而亨,则不雨也。小过阳不上交,亦不雨也。”

乾称父,纯阳。坤称母,纯阴。震长男,阳在初。巽长女,阴在初。坎中男,阳在中。离中女,阴在中。艮少男,阳在末。兑少女,阴在末。

知之崇,必欲其效天。义之精,必欲其入神。

蒙之养,正察乎微。颐之养,正先乎近。《家人》卦辞曰:“利女贞。”男正易,女正难。二《南》之诗,以化行闺门为极致。上九之《象》曰:“反身之谓也。”身正则家正矣。

《蒙》之初曰“发”,《家人》之初曰“闲”,《颜氏家训》谓:教儿婴孩,教妇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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