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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裔典第三十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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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部汇考二

世祖至元元年,择可奉使日本者。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按《日本本传》:日本国在东海之东,古称倭奴国,或云恶其旧名,故改名日本,以其国近日所出也。其土疆所至与国王世系及物产风俗,见《宋史》本传。日本为国,去中土殊远,又隔大海,自后汉历魏、晋、宋、隋皆来贡。唐永徽、显庆、长安、开元、天宝、上元、贞元、元和、开成中,并遣使入朝。宋雍熙元年,日本僧奝然与其徒五六人浮海而至,奉职贡,并献铜器十馀事。奝然善隶书,不通华言。问其风土,但书以对,云其国中有《五经书》及《佛经》、《白居易集》七十卷。奝然还后,以国人来者曰滕木吉,以僧来者曰寂照。寂照识文字,缮写甚妙。至熙宁以后,连贡方物,其来者皆僧也。元世祖之至元元年,以高丽人赵彝等言日本国可通,择可奉使者。

至元三年,以兵部侍郎黑的、礼部侍郎殷弘使日本。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按《日本本传》:三年八月,命兵部侍郎黑的,给虎符,充国信使,礼部侍郎殷弘给金符,充国信副使,持国书使日本。书曰:大蒙古国皇帝奉书日本国王:朕惟自古小国之君,境土相接,尚务讲信修睦。况我祖宗,受天明命,奄有区夏,遐方异域,畏威怀德者,不可悉数。朕即位之初,以高丽无辜之民久瘁锋镝,即令罢兵还其疆域,反其旄倪。高丽君臣感戴来朝,义虽君臣,欢若父子。计王之君臣亦已知之。高丽,朕之东藩也。日本密迩高丽,开国以来,亦时通中国,至于朕躬,而无一乘之使以通和好。尚恐王国知之未审,故特遣使持书,告布朕志,冀自今以往,通问结好,以相亲睦。且圣人以四海为家,不相通好,岂一家之理哉。以至用兵,夫孰所好,王其图之。黑的等道由高丽,高丽国王王禃以帝命遣其枢密院副使宋君斐、偕礼部侍郎金赞等、导诏使黑的等,往日本,不至而还。

至元四年,黑的、殷弘以高丽使者宋君斐、金赞不能导达至日本来奏,降诏责高丽王王禃,仍令其遣官至彼宣布,以必得要领为期。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按《日本本传》:四年六月,帝谓王禃以辞为解,令去使徒还,复遣黑的等至高丽谕禃,委以日本事,以必得其要领为期。禃以为海道险阻,不可辱天使,九月,遣其起居舍人潘阜等持书往日本。留六月,亦不得其要领而归。

至元五年,命兵部侍郎黑的、礼部侍郎殷弘赍国书复使日本,仍诏高丽国遣人导送,期于必达,毋致如前稽阻。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按《日本本传》:五年九月,命黑的、殷弘复持书往,至对马岛,日本人拒而不纳,执其塔二郎、弥二郎二人而还。

至元六年,命高丽遣日本执者赍牒以还,不报。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按《日本本传》:六年六月,命高丽金有成送还执者,俾中书省牒其国,亦不报。有成留其太宰府守护所者久之。十二月,又命秘书监赵良弼往使。书曰:盖闻王者无外,高丽与朕,既为一家,王国实为邻境,故尝驰信使修好,为疆场之吏抑而弗通。所获二人,敕有司慰抚,俾赍牒以还,遂复寂无所闻。继欲通问,属高丽权臣林衍构乱,坐是弗果。岂王亦因此辍不遣使,或已遣而中路梗塞,皆不可知。不然,日本素号知礼之国,王之君臣宁肯漫为弗思之事乎。近已灭林衍,复旧王位,安集其民,特命少中大夫秘书监赵良弼充国信使,持书以往。如即发使与之偕来,亲仁善邻,国之美事。其或犹豫以至用兵,夫谁所乐为也,王其审图之。良弼将往,乞定与其王相见之仪。廷议与其国上下之分未定,无礼数可言。帝从之。

至元七年,命陕西等路宣抚使赵良弼为秘书监,充国信使,使日本。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按《日本本传》:七年十二月,诏谕高丽王禃,送国信使赵良弼,通好日本,期于必达。仍以忽林失、王国昌、洪茶丘将兵送抵海上,比国信使还,姑令金州等处屯驻。按《赵良弼传》:至元七年,以良弼为经略使,领高丽屯田。良弼言屯田不便,固辞,遂以良弼奉使日本。先是,至元初,数遣使通日本,卒不得要领,于是良弼请行。帝悯其老,不许,良弼固请,乃授秘书监以行。良弼奏:臣父兄四人,死事干金,乞命翰林臣文其碑,臣虽死绝域,无憾矣。帝从其请。给兵三千以从,良弼辞,独与书状官二十四人俱。至元八年,赵良弼至日本。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按《日本本传》:八年六月,日本通事曹介升等上言:高丽迂路导引国使,外有捷径,倘得便风,半日可到。若使臣去,则不敢同往;若大军进征,则愿为乡导。帝曰:如此则当思之。九月,高丽王禃遣其通事别将徐称导送良弼使日本,日本始遣弥四郎者入朝,帝宴劳遣之。

至元九年,奉使日本赵良弼,遣书状官张铎同日本二十六人,至京师求见。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按《日本本传》:九年二月,枢密院臣言:奉使日本赵良弼,遣书状官张铎来言,去岁九月,与日本国人弥四郎等,至太宰府西守护所。守者云,曩为高丽所绐,屡言上国来伐;岂期皇帝好生恶杀,先遣行人下示玺书。然王京去此尚远,愿先遣人从奉使回报。良弼乃遣铎同其使二十六人至京师求见。帝疑其国主使之来,云守护所者诈也。诏翰林承旨和礼霍孙以问姚枢、许衡等,皆对曰:诚如圣算。彼惧我加兵,故发此辈伺吾强弱耳。宜示之宽仁,且不宜听其入见。从之。是月,高丽王禃致书日本。五月,又以书往,令必通好大朝,皆不报。

至元十年,使日本赵良弼,至太宰府而还,具以日本君臣爵号、州郡名数、风俗土宜来上。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按《日本本传》:十年六月,赵良弼复使日本,至太宰府而还。按《赵良弼传》:良弼舟至金津岛,其国人望见使舟,欲举刃来攻,良弼舍舟登岸喻旨。金津守延入板屋,以兵环之,灭烛大噪,良弼凝然自若。天明,其国太宰府官陈兵四山,问使者来状。良弼数其不恭罪,仍喻以礼意。太宰官愧服,求国书。良弼曰:必见汝国王,始授之。越数日,复来求书,且曰:我国自太宰府以东,上古使臣,未有至者,今大朝遣使至此,而不以国书见授,何以示信。良弼曰:隋文帝遣裴清来,王郊迎成礼,唐太宗、高宗时,遣使皆得见王,王何独不见大朝使臣乎。复索书不已,诘难往复数四,至以兵胁良弼。良弼终不与,但颇录本示之。后又声言,大将军以兵十万来求书。良弼曰:不见汝国王,宁持我首去,书不可得也。日本知不可屈,遣使介十二人入觐,仍遣人送良弼到对马岛。十年五月,良弼至自日本,入见,帝询知其故,曰:卿可谓不辱君命矣。后帝将讨日本,三问,良弼言:臣居日本岁馀,睹其民俗,狠勇嗜杀,不知有父子之亲、上下之礼。其地多山水,无耕桑之利,得其人不可役,得其地不加富。况舟师渡海,海风无期,祸害莫测。是谓以有用之民力,填无穷之巨壑也,臣谓勿击便。帝从之。至元十一年,敕凤州经略使忻都、高丽军民总管洪茶丘等将屯田军及女直军,并水军,合万五千人,战船大小合九百艘,征日本。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按《日本本传》:十一年三月,命凤州经略使忻都、高丽军民总管洪茶丘,以千料舟、拔都鲁轻疾舟、汲水小舟各三百,共九百艘,载士卒一万五千,期以七月征日本。冬十月,入其国,败之。而官军不整,又矢尽,惟虏掠四境而归。

至元十二年,遣礼部侍郎杜世忠、兵部侍郎何文著,赍书使日本国。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按《日本本传》:十二年二月,遣礼部侍郎杜世忠、兵部侍郎何文著、计议官撒都鲁丁往使,复致书,亦不报。按《耶律希亮传》:十二年,既平宋,世祖命希亮问诸降将,日本可伐否。夏贵、吕文焕、范文虎、陈奕等皆云可伐。希亮奏曰:宋与辽、金攻战且三百年,干戈甫定,人得息肩,俟数年,兴师未晚。世祖然之。

至元十四年,日本遣商人持金来易铜钱,许之。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按《日本传》云云。

至元十五年,诏谕沿海官司通日本国人市舶。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十六年,范文虎请缓征日本师期。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六年,范文虎言:臣奉诏征讨日本,比遣周福、栾忠与日本僧赍诏往谕其国,期以来年四月还报,待其从否,始宜进兵。又请简阅旧战船以充用。皆从之。

至元十七年,日本杀国使,诏议伐之。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七年二月,日本国杀国使杜世忠等,征东元帅忻都、洪茶丘请率兵往讨,廷议姑缓之。六月,诏范文虎议征日本。十月,发兵十万,命文虎将之。赐右丞洪茶丘所将征日本新附军钞及甲。十二月,高丽王王暙领兵万人、水手万五千人、战船九百艘、粮一万石,出征日本,给右丞洪茶丘等战具、高丽国铠甲战袄。谕诸道征日本兵取道高丽,毋扰其民。以高丽中赞金方庆为征日本都元帅,密直司副使朴球、金周鼎为管高丽国征日本军万户,并赐虎符。以高丽国王王暙为中书右丞相。复授征日本军官元佩虎符。按《日本本传》:十七年二月,日本杀国使杜世忠等。征东元帅忻都、洪茶丘请自率兵往讨,廷议姑少缓之。五月,召范文虎,议征日本。八月,诏募征日本士卒。按《昂吉儿传》:日本不庭帝命阿塔海等领卒十万征之,昂吉儿上疏,其略曰:臣闻兵以气为主,而上下同欲者胜。比者连事外夷,三军屡衄,不一以言气。海内骚然,一遇调发,上下愁怨,非所谓同欲也。请罢兵息民。不从。既而师果无功。

至元十八年,范文虎征日本,风败其舟,失利而还。按《元史·世祖本纪》:十八年正月,诏阿剌罕、范文虎、囊加带同赴阙受训谕,以拔都、张圭、李庭留后。命忻都、洪茶丘军陆行抵日本,兵甲则舟运之,所过州县给其粮食。用范文虎言,益以汉军万人。文虎又请马二千给秃失忽思军及回回炮匠。帝曰:战船安用此。不从。六月,日本行省臣遣使来言:大军驻巨济岛,至对马岛获岛人,言太宰府西六十里旧有戍军已调出战,宜乘虚捣之。诏曰:军事卿等当自权衡之。以阿剌罕有疾,诏阿塔海统率军马征日本。八月,诏征日本军回,所在官为给粮。忻都、洪茶丘、范文虎、李庭、金方庆诸军,船为风涛所激,大失利,馀军回至高丽境,十存一二。按《日本本传》:十八年正月,命日本行省右丞相阿剌罕、右丞范文虎及忻都、洪茶丘等率十万人征日本。二月,诸将陛辞。帝敕曰:始因彼国使来,故朝廷亦遣使往,彼遂留我使不还,故使卿辈为此行。朕闻汉人言,取人家国,欲得百姓土地,若尽杀百姓,徒得地何用。又有一事,朕实忧之,恐卿辈不和耳。假若彼国人至,与卿辈有所议,当同心协谋,如出一口答之。五月,日本行省参议裴国佐等言:本省右丞相阿剌罕、范右丞、李左丞先与忻都、茶丘入朝。时同院官议定,领舟师至高丽金州,与忻都、茶丘军会,然后入征日本。又为风水不便,再议定会于一岐岛。今年三月,有日本船为风水漂至者,令其水工画地图,因见近太宰府西有平户岛者,周围皆水,可屯军船。此岛非其所防,若径往据此岛,使人乘船往一岐,呼忻都、茶丘来会,进讨为利。帝曰:此间不悉彼中事宜,阿剌罕辈必知,令其自处之。六月,阿剌罕以病不能行,命阿塔海代总军事。八月,诸将未见敌,丧全师以还,乃言:至日本,欲攻太宰府,暴风破舟,犹欲议战,万户厉德彪、招讨王国佐、水手总管陆文政等不听节制,辄逃去。本省载馀军至合浦,散遣还乡里。未几,败卒于阊脱归,言:官军六月入海,七月至平壶岛,移五龙山。八月一日,风破舟。五日,文虎等诸将各自择坚好船乘之,弃士卒十馀万于山下。众议推张百户者为主帅,号之曰张总管,听其约束。方伐木作舟欲还,七日,日本人来战,尽死。馀二三万为其虏去。九日,至八角岛,尽杀蒙古、高丽、汉人,谓新附军为唐人,不杀而奴之。阊辈是也。盖行省官议事不相下,故皆弃军归。久之,莫青与吴万五亦逃还,十万之众,得还者三人耳。按《张禧传》:十七年,加镇国上将军、都元帅。时朝廷议征日本,禧请行,即日拜行中书省平章政事,与右丞范文虎、左丞李庭同率舟师,泛海东征。至日本,禧即舍舟,筑垒平湖岛,约束战舰,各相去五十步止泊,以避风涛触击。八月,飓风大作,文虎、庭战舰悉坏,禧所部独完。文虎等议还,禧曰:士卒溺死者半,其脱死者,皆壮士也,曷若乘其无回顾心,因粮于敌以进战。文虎等不从,曰:还朝问罪,我辈当之,公不与也。禧乃分船与之。时平湖岛屯兵四千,乏舟,禧曰:我安忍弃之。遂悉弃舟中所有马七十匹,以济其还。至京师,文虎等皆获罪,禧独免。

至元十九年,日本贾祐来降。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九年秋七月,高丽国王请自造船一百五十艘,助征日本。九月,福建宣慰司获倭国谍者,有旨留之。给新附军贾祐衣粮。祐言为日本国焦元帅婿,知江南造船,遣其来候动静,军马压境,愿先降附。

至元二十年,复议征日本。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年正月,预备征日本军粮,令高丽国备二十万石。以阿塔海依旧为征东行中书省丞相。丙寅,发五卫军二万人征日本。发钞三千锭籴粮于察罕脑儿,以给军匠。命右丞阇里帖木儿及万户三十五人、蒙古军习舟师者二千人、探马赤万人、习水战者五百人征日本。四月,阿塔海求军官习舟楫者同征日本,命元帅张林、招讨张瑄、总管朱清等行。以高丽王就领行省,规画日本事宜。命枢密院集军官议征日本事宜,程鹏飞请明赏罚,有功者军前给凭验,候班师日改授,从之。五月,御史中丞崔彧言:江南盗贼继起,皆缘拘水手、造海船,民不聊生,日本之役,宜姑止之。江南四省应办军需,宜量民力,勿强以土产所无,凡给物价及民者必以实。召募水手,当从所欲。伺民之气稍苏,我之力粗备,三二年复东征未晚。不从。六月,以征日本,民间骚动,盗贼窃发,忽都帖木儿、忙古带乞益兵禦寇,诏以兴国、江州军付之。七月,谕阿塔海所造征日本船,宜少缓之;所拘商船,其悉给还。八月,浙西道宣慰使史弼言:顷以征日本船五百艘科诸民间,民病之,宜取阿八赤所有船,修理以付阿塔海,庶宽民力,并给钞沿海募水手。从之。按《日本传》:二十年,命阿塔海为日本省丞相,与彻里帖木儿右丞、刘二拔都儿左丞募兵造舟,欲复征日本。淮西宣慰使昂吉儿上言民劳,乞寝兵。按《刘宣传》:宣,为吏部尚书。及再征日本,宣又上言,其略曰:近议复置征东行省,再兴日本之师,此役不息,安危系焉。唆都建伐占城,海牙言平交趾,三数年间,湖广、江西供给船只、军须粮运,官民大扰,广东群盗并起,军兵远涉江海瘴毒之地,死伤过半,即日连兵未解。且交趾与我接境,蕞尔小邦,遣亲王提兵深入,未见报功,唆都为贼所杀,自遗羞辱。况日本海洋万里,疆土阔远,非二国可比。今次出师,动众履险,纵不遇风,可到彼岸,倭国地广,徒众猥多,彼兵四集,我师无援,万一不利,欲发救兵,其能飞渡耶。隋伐高丽,三次大举,数见败北,丧师百万。唐太宗以英武自负,亲征高丽,虽取数城而还,徒增追悔。且高丽平壤诸城,皆居陆地,去中原不远,以二国之众加之,尚不能克,况日本僻在海隅,与中国相悬万里哉。帝嘉纳之。按《相威传》:十八年,左丞范文虎、参政李庭以兵十万航海征倭。七昼夜至竹岛,与辽阳省臣兵合。欲先攻太宰府,迟疑不发。八月朔,飓风大作,士卒十丧六七。帝震怒,复命行省左丞相塔海征之。一时无敢谏者。相威遣使入奏曰:倭不奉职贡,可伐而不可恕,可缓而不可急。向者师行迫期,战船不坚,前车已覆,后当改辙。今为之计,预修战舰,训练士卒,耀兵扬武,使彼闻之,深自备禦。迟以岁月,俟其疲怠,出其不意,乘风疾往,一举而下,万全之策也。帝意始释,遂罢其役。至元二十一年,遣王积翁赍诏使日本,赐锦衣、玉环、鞍辔。积翁由庆元航海至日本近境,为舟人所害。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按《日本本传》:二十一年,又以其俗尚佛,遣王积翁与补陀僧如智往使。舟中有不愿行者,共谋杀积翁,不果至。

至元二十二年,增征日本军。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二年,遣使告高丽发兵万人、船六百五十艘,助征日本,仍令于近地多造船。以占城遁还忽都虎、刘九、田二复旧职,从征日本。增阿塔海征日本战士万人、回回炮手五十人。从枢密院请,严立军籍条例,选壮士及有力家充军。敕枢密院:向以征日本故,遣五卫军还家治装,今悉选壮士,以正月一日到京师。江淮行省以战船千艘习水战江中。至元二十三年,罢征日本。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三年春正月,帝以日本孤远,重困民力,罢征日本,召阿八赤赴阙,仍散所雇民船。九月,高丽遣使献日本俘。十月,复遣使献日本俘十六人。按《日本本传》:二十三年,帝曰:日本未尝相侵,今交趾犯边,宜置日本,专事交趾。

至元二十九年,日本舟至四明。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九年,日本舟至四明,求互市,舟中甲仗皆具,恐有异图,诏立都元帅府,命哈剌带将之,以防海道。

成宗大德二年,也速答儿乞征日本,不许。

按《元史·成宗本纪》不载。按《日本本传》:成宗大德二年,江浙平章政事也速答儿乞用兵日本。帝曰:今非其时,朕徐思之。

大德三年,遣僧赍诏使日本。

按《元史·成宗本纪》:三年三月癸巳,命妙慈弘济大师、江浙释教总统补陀僧一山赍诏使日本,诏曰:有司奏陈:向者,世祖皇帝尝遣补陀禅僧如智,及王积翁等,两奉玺书,通好日本,咸以中途有阻而还。爰自朕临御以来,绥怀诸国,薄海内外,靡有遐遗,日本之好,宜复通问。今如智已老,补陀宁一山道行素高,可令往谕,附商舶以行,庶可必达。朕特从其请,盖欲成先帝遗意耳。至于惇好息民之事,王其审图之。按《日本本传》:三年,遣僧宁一山者,加妙慈弘济大师,附商舶往使日本,而日本人竟不至。

明一

太祖洪武二年,倭人入寇。

按《明外史·日本传》:洪武二年,遣行人杨载赍诏书以即位告,且诘其入寇之故,日本王良怀侵掠如故。按《筹海图编》:时倭贼出没海岛中,数侵掠苏州。崇明杀掠居民劫夺货财,沿海之地皆患之。太仓卫指挥佥事翁德,督舟师出海捕之。遇于海门之上帮,麾兵冲击,多所杀溺,生擒数百人。并得舟械以闻。升本卫指挥副使,仍命往捕馀寇。德再往,倭惧,不敢出。沿海遂宁。既而复寇吴淞江、沿海一带,指挥朱文亦破之。俘斩献捷。是年,倭寇广东惠潮诸州,时天下初定,海内乂安,倭寇窃发,滨海一带,皆被骚扰。复寇山东滨海郡县,犯浙江温州,中界山、永嘉、玉环诸处,皆被剽掠。

洪武三年,遣使招日本。

按《筹海图编》:三年,诏遣莱州府同知赵秩,往日本,招来倭人。泛海至析木崖,入其境,关者拒弗纳。秩以书达其王良怀,乃延。秩谕以中国威德,而诏旨有责其不臣之语。王曰:吾国虽远僻在扶桑,未尝不慕中国之化而通贡奉。惟蒙古莅华,而以小国视我,使赵良弼訹我以好语,初不知其觇国也。既而,发水犀数千艘袭我,比至一时雷霆,风波漂没,几无遗类,自是不与通者数十年。今新天子帝华,使亦赵姓,得非蒙古使之云仍乎。亦将訹我好语而袭我也。命左右将刃之。秩不为动,徐曰:今天子神圣文武,明烛八表生华,帝华非蒙古比,我亦非良弼后尔。若悖逆不我信,即先杀我尔之祸不旋踵矣。我朝之兵天兵也。无不以一当百,我朝战舰,虽蒙古戈船,百不当一。况天命所在,人孰能违,岂以我朝之孔怀尔者,与蒙古之袭尔国者比耶。于是王气沮下,延秩礼遇有加。秋使行人杨载赍书,谕其国王书曰:上帝好生,恶不仁者,向者我中国自赵宋失驭,北彝入而据之。凡百有心,孰不兴愤。自辛卯以来,中原扰扰,彼倭来寇山东,不过乘故元之衰耳。朕本中国之旧家,耻前王之辱,兴师震旅,扫荡寇氛,宵衣旰食,垂二十年。自去岁以来,殄绝北彝,以主中国。惟四彝未报。间者,山东来奏,倭兵数寇海边,生离人妻子,损伤物命。故修书特报正统之事。兼谕倭兵入海之由。诏书到日,如臣则奉表来庭,不臣则修兵自固,永安境土,以应天休。如必为寇,朕当命舟师,扬幡诸岛,捕绝其徒,直抵其国,缚其王,岂不代天伐不仁者哉。惟王图之。其王良怀,乃遣僧祖来进表笺,贡马及方物,并僧九人来朝。又送至明州、台州被掠男子七十馀人。诏赐祖来等文绮,及僧衣。比辞,遣僧克勤等八人,护送还国,仍赐良怀《大统历》及文绮、纱罗。又是年,倭寇崇明,掠浙江、福建滨海诸郡。

洪武四年,日本遣使入贡。

按《明·一统志》:古倭奴国,其地东西南北,各数千里,西南至海,东北隔一大山,国王以王为姓,历世不易。文武僚吏,皆世官其地。有五畿、七道,以州统郡,附庸国。凡百馀。自北岸去拘邪韩国七千里。曰对海国,又南渡一海千馀里。曰瀚海国,又渡一海千馀里。曰末卢国,东南陆行五百里。曰伊都国,又东南百里。曰奴国,又东百里。曰不弥国,又南水行二十日。曰投马国,又南水行十日陆行一月。曰邪马一国,其次曰斯焉国,曰已百支国,曰伊邪国,曰都支国,曰弥奴国,曰好古都国,曰不呼国,曰姐奴国,曰对苏国,曰苏奴国,曰呼邑国,曰华奴苏奴国,曰鬼国,曰为吾国,曰鬼奴国,曰邪马国,曰躬臣国,曰巴利国,曰支惟国,曰乌奴国,皆倭王境界所尽,其国小者百里,大不过五百里。户少者千馀,多不过一二万。自汉武帝灭朝鲜,使译通于汉者三十许国皆称王其大倭,王居邪马台国即邪摩维是已。光武中元二年,始来朝贡后国乱国人立其女子曰:卑弥呼为王,其宗女壹与继之。后复立男王并受中国爵,命历魏晋宋隋皆来贡。稍习夏音唐咸亨初恶倭名,更号日本。自以其国近日所出故名。或云:日本乃小国为倭,所并故冒其号。开元、贞元中其使有愿留中国授经肄业者久,乃请还。宋雍熙后累来朝贡,熙宁以后来者皆僧也。元世祖遣使招谕之不至。命范文虎等,率兵十万征之。至五龙山,暴风破舟,败绩。终元之世,使竟不至。本朝洪武四年,国王良怀遣使臣僧祖朝贡,其后数岁一来至今不绝。自永乐以来其国王嗣立,皆受朝廷册封。

按《明会典》:日本国朝贡,筵宴二次,使臣回还,至宁波府管待一次。

按《筹海图编》:洪武四年,海寇钟福全、李夫人等,自称总兵,挟倭船二百艘寇海宴、下川等地。广州左卫指挥佥事杨景,追捕至阳江,平之。

洪武五年,遣僧往谕日本。

按《筹海图编》:先是,天宁寺僧祖阐,以高行召至。会朝廷将遣使诏与瓦官寺,僧无逸俱往,祖阐毅然请行。上壮之。赐以缁器禅衣之属,令大官馔飨于武楼下,且谕其国敬浮屠,喻以善道设化,时天界寺僧宗泐尝赋诗饯之。其诗上献,凡十八韵,首言王化无遐,迩一视同仁。次言宣诱以善道,庶契西来祖意。次言经涉海波,虽甚艰险,君臣大义勿忘。次言平等法行之,无有彼此之异。末言使旋方尽终始之义。太祖俯赐和之:尝闻古帝王,同仁无遐迩。蛮貊尽来宾,我今使臣委。仲猷通洪元,倭彝尝往至。于善导凶人,不负而来意。尔僧游远方,毋得多生事。入为佛弟子,出为我朝使。珍重浦泉经,勿失君臣义。此行非瀚海,一去万里地。既辞释迦门,日日宿海涘。艨艟挂飞帆,天风驾万里。平心勿忧惊,自然天之使。休问海茫茫,直是寻根际。诣彼佛放光,倭民大欣喜。行止必端方,毋失经之理。入国有斋时,斋毕还施礼。是法皆平等,语言休彼此。尽善化顽心,了毕方才已。归来为拂尘,见终必见始。祖阐受命而行,自翁州启棹五日,至其国境。又踰月,始入王都,馆于洛阳西山精舍,一遵圣教,敷演正法,无非约之以善。听者耸愕,以为中华之禅,伯亟白于王。请主于天龙寺。乃梦窗国师道场,寔名刹也。祖阐以无上命力辞之。且申布威德罔间内外,所以遣使者来之意。王悦命僧奉方物称臣来贡。既归上喜怡愉赐白金一百两,文绮二缣。又是年寇浙江海盐澉浦温州诸处,福建滨海诸郡。

洪武六年,倭人入寇。

按《筹海图编》:六年六月,倭寇山东登莱。又是年掠浙江海滨。

洪武七年,靖海侯吴祯败倭于琉球洋。

按《筹海图编》:七年八月,倭犯苏州海滨,命靖海侯吴祯率沿海各卫兵出捕,至琉球大洋,获倭人船,送京师。又是年,倭寇山东胶州,扰浙江海边,遣僧来贡,验无表文,却之。其臣亦遣僧贡马、茶、布、刀、扇。上曰:此私交也。亦不受。又以频年为寇,令中书省遗文责其国王。

洪武九年,倭人来贡。

按《筹海图编》:九年,国王良怀遣使归,廷用等奉表,贡马及方物谢罪。赐王及使文绮有差,已而上览表曰:良怀不诚。诏责之。

洪武十二年,倭船入贡缘无表文却之。

按《筹海图编》:十二年,倭船一只,称贡。缘无表文,却之。来人分发云南、川陕三边安插。

洪武十三年,倭人入贡,令礼部移书责其侵掠之罪。按《筹海图编》:十三年,遣僧贡马及茶布刀扇之类,亦无表文,不纳。令礼部移书,责王数掠我海上来人,仍发三边安插。

洪武十四年,倭人入贡。

按《明外史·日本传》:十四年,复来贡,帝再却之,而命礼官移书责王,并责其征夷将军,示以欲征之意。良怀上言:臣闻三皇立极,五帝禅宗,惟中华之有主,岂四裔之无君。乾坤浩荡,非一主之独权,宇宙宽洪,作诸邦以分守。盖天下者,乃天下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臣居远弱之倭,褊小之国,城池不满六十,封疆不足三千,尚存知足之心。陛下作中华之主,为万乘之君,城池数千馀,封疆百万里,犹有不足之心,常起灭绝之意。夫天发杀机,移星换宿。地发杀机,龙蛇走陆。人发杀机,天地反覆。昔尧、舜有德,四海来宾。汤、武施仁,八方奉贡。臣闻天朝有兴战之策,小邦亦有禦敌之图。论文有孔、孟道德之文章,论武有孙、吴韬略之兵法。又闻陛下选股肱之将,起精锐之师,来侵臣境。水泽之地,山海之洲,自有其备,岂肯跪途而奉之乎。顺之未必其生,逆之未必其死。相逢于贺兰山前,聊以博戏,臣何惧哉。倘君胜臣负,且满上国之意。设臣胜君负,反作小邦之羞。自古讲和为上,罢战为强,免生灵之涂炭,拯𥟖庶之艰辛。特遣使臣,敬叩丹陛,惟上国图之。帝得表愠甚,终鉴蒙古之辙,不加兵也。按《筹海图编》:十四年七月,国王良怀遣僧如瑶贡马十匹及方物,通有前来人船花名,乞还安置诸僧使。上曰:日本既谢罪还其使,命行取赴京宴赏归国。洪武十五年,倭人入贡。

按《筹海图编》:十五年,遣使归廷用入贡方物,厚赏回还。明州备倭指挥林贤,在京随驾。时交通枢密使胡惟庸,潜遣宣使陈得中密与设计,令将归廷用诬为倭寇,分用赏赐。中书省举奏其罪,流贤日本。

洪武十六年,诏绝日本之贡。

按《筹海图编》:贤流后逆臣胡惟庸,暗遣人充宣使,私往日本取回,就借精练兵四百,与僧如瑶来献。巨烛中藏火药,兵具,意在图乱,上大怒,磔贤于市。乃降诏责其君臣绝其贡。祖训云:以日本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故不兴兵致。伐著为训章,绝其往来。又是年寇浙江、金乡、平阳小濩亭官兵敌却之。

洪武十七年,倭寇浙东诸郡。

按《筹海图编》云云。

洪武二十二年十二月,倭寇浙江宁海犯广东海滨。按《筹海图编》云云。

洪武二十六年,倭寇浙江金乡小尖亭。

按《筹海图编》云云。

洪武二十七年,倭寇小尖亭。

按《筹海图编》云云。

洪武二十八年,诏训练广东沿海卫所官兵备倭寇。按《广东通志》:二十八年八月,命安陆侯吴杰、永定侯张金率致仕武官往广东训练,沿海卫所官兵以备倭寇。

洪武三十一年二月,倭寇浙东诸郡。

按《筹海图编》云云。

洪武三十四年九月,倭寇浙江蒲岐所。

按《筹海图编》云云。

成祖永乐二年,倭寇苏松海滨。

按《筹海图编》:二年,贼掠浙江穿山而掠沿海。上命太监郑和,暨王景弘侯献等,率师二万八千有奇,海船二百八艘,赍敕谕其国王源道义。源道义出师获渠魁以献。〈又〉上命太监郑和,统督楼船水军十万,招谕海外诸番,日本首先纳款,擒献犯边倭贼二十馀人。即命治以彼国之法,尽蒸杀之。今铜甑犹存炉灶遗址在芦头,堰降敕褒奖,给勘合百道,定以十年一贡船止二只,人止二百,违例则以寇论。〈又〉遣通政使赵居任赐其国王冠服、文绮、金银、古器、书画、居任还不受。王馈上喜厚赐之。寻命佥都御史俞士吉赐王龟纽金印,诰命册封为日本国王。诏封其国之镇山曰:寿安镇国之山,御制碑文赐之。

永乐六年,倭寇山东等卫。

按《筹海图编》:六年,倭贼袭破宁海卫,杀掠甚惨,指挥赵铭以失机被刑。寇成山卫白峰头寨、罗山寨及大嵩草岛、嘴鳌山、羊山寨、阴岛、张家庄,以次被掠,入于家庄寨,百户王辅死之。入桃花闸寨,百户周盘死之。永乐七年,倭入寇广东。

按《筹海图编》:七年冬十月,倭陷廉州,教授王翰死之。翰,河东人,任本府教授,严立规程,教诲不倦。倭寇陷城,民皆逃避,翰肃衣冠,端坐明伦堂。贼至,欲执之。骂贼,不屈,遂为所害。

永乐九年,遣使日本。

按《筹海图编》:九年,遣三宝太监王进奉使日本。收买奇货至宁波,选壮军顾通,号大汉将军同往。彼国初遇以礼,后起别议,辄下瀼江龙于港口,得支港,潜出,为倭妇,密引而还。〈又〉是年,倭陷广东昌化所,千户王伟死之。时副总兵李圭等,拥兵不救,城遂陷。王伟力战而死,军士死者甚众。城中人口粮食军器,皆被劫掠。五月,寇浙江盘石卫。

按《广东通志》:九年三月,倭寇攻陷昌化,杀千户王伟,命副总兵指挥李圭等讨之。

永乐十四年,倭陷崇明。

按《江南经略》:十四年正月十二日,倭寇突犯县治,城陷,入之,杀掳官民三百馀人。事闻,发镇江、镇海二卫百户十员,率军一千馀名禦击之。寇平,遂隶崇明守禦所守城,其旧戍官军,发入水寨。自是贼无入境者。按《筹海图编》:是年六月,倭犯山东靖海卫,倭舟三十二艘泊靖海卫,杨村岛都督同知蔡福等,合山东都司兵击败之。

永乐十五年,遣使如日本。

按《筹海图编》:十五年,倭寇沙园所,边将执其酋首送京师。诏待以不死,遣刑部员外郎吕渊等使日本玺书,责以敬天事大之义。谕还所掠海上人。次年,渊还其国,王亦遣刺史奉表称谢。〈又〉是年,寇浙江松门、金乡、平阳诸处。

永乐十六年,倭寇入金山卫。

按《江南经略》:十六年二月,倭寇入金山卫,指挥同知侯端击破之。端素刚勇,初抵任,以金山东南要害,修城濠,备器械,练士卒,为战守备。至是倭寇登岸,端与指挥郤〈阙字〉分兵出战,郤出南门,全军皆覆,贼由南门入城,断各门桥。端孤军在东门不得入,乃引兵至西门,桥亦断,仰天叹曰:城亡,吾分,当死,安可偷生。遂策马一跃过河,入西门,众不能继。与贼巷战数十合,身被箭如猬,转战至卫门。贼惊曰:好将军也。乃以所掠染家布横于街,欲生致之。端驰至,以一剑挑布,一剑截而断之。贼仆地而笑。端由是得驰出东门,次杨家桥,鸣鼓招散卒,得百人,令曰:今潮退,舟胶,人持草一束,与炮俱进。至海滩,焚贼舟十馀艘,贼不得归,遂大败。

按《筹海图编》:是年,入贡,遣使谢罪也。

永乐十七年,都督刘江败倭寇于望海埚,尽歼之。按《明外史·日本传》:永乐十五年,有捕倭寇数十人至京者。廷臣请正法。帝曰:威之以刑,不若怀之以德,宜还之。乃命刑部员外郎吕渊等赍敕责让,令悔罪自新。中华人被掠者,亦令送还。明年四月,其王遣使随渊等来贡,谓:海寇旁午,故贡使不能上达。其无赖鼠窃者,实非臣所知。愿贷罪,容其朝贡。帝以其词顺,许之,礼使者如故,然海寇犹不绝。十七年六月,辽东总兵官刘江大破之于望海埚。自是寇掠为稀,贡使亦不至。

按《筹海图编》:永乐己亥,中军都督府左都督刘江总兵镇辽东甫,至即相地形势,请于金线岛西北之望海埚,筑城堡,立烽堠。一日,瞭者言东南海中王家岛夜有火光,寇将至。江亟遣马步军校,赴海上小堡备之。翌日,倭贼二千馀人,以数十海泊马雄岛,鱼贯而上,直逼埚下。一贼貌甚丑恶,指挥诸贼,如入无人之境。江得报,但令犒师秣马,略不为意。徐令都指挥徐刚伏兵山下,百户姜隆率壮士潜烧贼船,截其归路。约曰:旗举,伏起,炮鸣,奋击。不用命者,戮。既而贼至,江披发举旗,鸣炮,伏兵尽起,为两翼而进,贼遂大败。奔匿樱桃园空堡中。我师追逼,环而攻之。且请入堡剿杀。江不许,故开西壁纵之。仍分两翼夹击,生擒贼数百人,斩首千馀级。间有潜脱而逃者,复为隆所缚,无一人得免者。诸将请曰:公见敌,意气安閒,惟饱士马。及临阵,披发而战,追贼入堡,不杀而纵走之。何也。江曰:穷寇远来,必饥且劳。以逸待劳,以饱待饥,法也。贼始鱼贯成长蛇阵,故作真武状,以镇服之。虽愚士卒之耳目,亦可借以壮其气。贼既入堡,有死而已。我师临之,彼必死斗,我兵宁无伤乎。故纵之生路,而后掩击之。即围师必缺之意耳。事闻,徵至京师,面慰劳之,封广宁伯,食禄一千二百户,子孙世袭。

永乐十九年,李圭败倭于潮州靖海海滨。

按《筹海图编》:十九年正月辛巳,副总兵李圭败倭于潮州,靖海海滨圭先以昌化之陷,戴罪杀贼,大败贼于靖海,生擒十五人,斩首五级,悉送京师。

按《广东通志》:十九年,兵部言广东都指挥李端捕倭失机,已就逮。上命选能干官率兵禦倭。

永乐二十年,倭寇浙东。

按《筹海图编》:二十年,倭寇浙东,朱亮祖徐忠击败之。亮祖破之于温州,忠破之于桃渚,斩获献俘,由是贼始知戢敛。

永乐二十二年,倭寇象山县。

按《筹海图编》:二十二年,寇象山,县丞宋真、教谕蔡海死之。真持竿击贼,海骂贼不屈,皆被害。

宣宗宣德元年,日本国入贡。

按《筹海图编》:元年,入贡,人船踰数刀剑过多,特谕来使,今后贡船不过三只,使人毋过三百刀,剑勿过三十,不许违禁。

宣德七年,令琉球王转谕日本国王。

按《明外史·日本传》:宣德七年正月,帝念四方藩国皆来朝,独日本久不贡,命中官柴山往琉球,令其王转谕日本,赐之敕。明年夏,王源义教遣使来。帝报之,赍白金、䌽币。秋复至。

按《筹海图编》:七年来贡如约束受之。使者不知礼法甚扰于民禁之。

按《明会典》:宣德间,使臣至通州汤饭,令行在光禄寺办送至济宁州,浙江布政司并宁波府茶饭管待。宣德八年,遣使日本吊丧。

按《筹海图编》:日本国王源义教卒,上命太监雷春少卿潘赐等出使,垂吊以尽怀柔之意。

宣德十年,日本国来贡。

按《明外史·日本传》:宣德十年十月,以英宗嗣位,遣使来贡。

按《筹海图编》:十年,遣使贡方物,并奉表谢恩,以八年遣使吊丧也。

按《明会典》:宣德十年,回赐国王纻丝二十表,里纱罗各八匹,锦二段银二百两,妃银一百两。

英宗正统元年,更给日本信符勘合。

按《明外史·日本传》:正统元年二月,使者还,赉王及妃银币。四月,工部言:宣德间,日本诸国皆给信符勘合,今改元伊始,例当更给。从之。

正统四年,倭陷浙江大嵩所昌国卫。

按《明外史·日本传》:正统四年五月,倭船四十艘连破台州桃渚、宁波大嵩二千户所,又陷昌国卫,大肆杀掠。

按《筹海图编》:四年,贼舟四十馀艘夜入大嵩港,袭破所城,转寇昌国卫,城亦陷。备倭等官以失机,被刑者三十六人,惟爵溪所以获贼首毕善庆得免。

正统七年,日本国入贡。

按《筹海图编》:时贡船九只使人千馀,分发境清天宁各寺,安歇朝廷虽责其越例,以远人慕化,亦宽容之。八年六月,使回迷失使头普福二人在乐清,沙嵩滕岭坊长,孔希名护解把总,遣回普福在途悲感有诗。云来游上国看,中原细嚼青松咽,冷泉慈母在堂年八十孤儿为客路,三千心怀北阙,浮云外身在西山,反照边处处,朱门花柳巷不知何日是归年。

正统八年,倭人寇海宁。

按《明外史·日本传》:正统八年五月,寇海宁。先是,洪熙时,黄岩民周来保、龙岩民钟普福困于徭役,叛入倭。倭每来寇,为之乡导。至是,导倭犯乐清,先登岸侦伺。俄倭去,二人留村中丐食,被获,置极刑,枭其首于海上。倭性黠,时载方物、戎器,出没海滨,得间则张其戎器而肆侵掠,不得则陈其方物而称朝贡,东南海滨患之。按《筹海图编》:正统八年六月,倭寇海宁乍浦诸处。十月,寇壮士所。

正统十一年,倭寇海宁乍浦诸处。

按《筹海图编》云云。

景帝景泰四年,倭人入贡掠居民货,且请增物直赏赐。

按《明外史·日本传》:景泰四年入贡,至临清,掠居民货。有指挥往诘,殴几死。所司请执治,帝恐失远人心,不许。先是,永乐初,诏日本十年一贡,人止二百,船止二艘,不得携军器,违者以寇论。乃赐以二舟,为入贡用,后悉不如制。宣德初,申定要约,人毋过三百,舟毋过三艘。而倭人贪利,贡物外所携私物增十倍,例当给直。礼官言:宣德间所贡硫黄、苏木、刀扇、漆器之属,估时直给钱钞,或折支布帛,为数无多,然已大获利。今若仍旧制,当给钱二十一万七千,银价如之。宜大减其直,给银三万四千七百有奇。从之。使臣不悦,请如旧制。诏增钱万,犹以为少,求增赐物。诏增布帛千五百,终怏怏去。

景泰六年,倭寇健跳所。

按《筹海图编》云云。

英宗天顺元年日本,王欲遣使谢罪移书朝鲜王以闻。

按《明外史·日本传》:天顺初,其王源义政以前使臣获罪天朝,蒙恩宥,欲遣使谢罪而不敢自达,移书朝鲜王令转请,朝鲜以闻。廷议敕朝鲜覈实,令择老成识大体者充使,不得仍前肆扰,既而贡使亦不至。天顺二年,日本国入贡。

按《筹海图编》:二年入贡至京师,宴赏丰渥稛载而归。

宪宗成化二年,倭人伪称入贡。

按《筹海图编》:二年,倭舶至宁波,觇知有备,矫称入贡。时都指挥张翥洞烛其伪贡之奸而去。〈又〉是年,寇陷浙江大嵩所,贼伪称入贡,官军不为严备,遂袭破大嵩所,官兵夜围其舟,樯灯达曙不移,舟已乘潮遁去。灯皆悬于篙端,篙卓沙上,盖设诈以款追兵也。台阃大臣以失机获罪。

成化四年夏,日本国遣使贡马。十一月复来贡。按《明外史·日本传》:成化四年夏,乃遣使贡马谢恩,礼之如彝典。其通事三人,自言本宁波村民,幼为贼掠,市与日本,今请便道省祭,许之。戒其勿仝使臣至家,引中国人下海。十一月,使臣清启复来贡,伤人于市。有司请治其罪,诏付清启,奏言犯法者当用本国之刑,容还国如法论治。且自服不能钤束之罪,帝俱赦之。自是,使者益无忌矣。

成化十一年,日本国来贡。

按《筹海图编》:十一年入贡,诸使诣京沿途骚扰,朝廷为禁约之。

成化十三年,日本国来贡。

按《明外史·日本传》:成化十三年九月,来贡求佛祖通纪诸书,诏以法苑珠林赐之。使者述其王意请于常例,外增赐命赐钱五万贯。

成化二十年,日本国入贡。

按《明外史·日本传》云云。

按《筹海图编》:二十年六月,使臣周玮等入贡,敕谕彼王知会,后宜恪遵宣德中事例也。

按《明会典》:成化二十年,回赐国王纻丝二十表,里纱罗各二十匹,锦四段银二百两王妃纻丝十表,里纱罗各八匹,锦二段,银一百两,差来正副使。每员金襕袈纱一领,镀金银钩环全罗直裰一件,罗褊衫一件,纻丝二匹,纱罗各一匹,绢六匹铜钱一万文靴袜各一双,居座以下土官从僧通事,从人有差。正贡外使臣自进并官收买附来货物,给价不堪者。令自贸易。

孝宗弘治八年,日本国入贡。

按《筹海图编》:八年五月,遣使寿蓂入贡方物赴京,沿途生事。至济宁,强买货物,彼此杀伤,罪及解官府,照磨童钊指挥魏政提举王昭,俱调降通事林春充军。次年,使归司府失于检点,致鄞人朱缟填欠货物而去。

弘治九年,诏日本贡使,只许五十人入都。

按《明外史·日本传》:弘治九年三月,王源义高遣使来,还至济宁,其下复持刀杀人。所司请罪之,诏自今止许五十人入都,馀留舟次,严防禁焉。

弘治十八年,日本国来贡。

按《明外史·日本传》:弘治十八年冬来贡,时武宗已即位,命如故事,铸金牌勘合给之。

武宗正德四年,礼官定日本贡使班,次赏赐之数。

按《明外史·日本传》:正德四年冬来贡。礼官言:明年正月,大祀庆成宴。朝鲜陪臣在殿东第七班,日本向无例,请列殿西第七班。从之。礼官又言:日本贡物向用舟三,今止一,所赐银币,宜如其舟之数。且无表文,赐敕与否,请上裁。命所司移文答之。

正德五年,日本国遣使臣宋素卿来贡。按《明外史·日本传》:正德五年春,其王源义澄遣使臣宋素卿来贡,时刘瑾窃柄,纳其黄金千两,赐飞鱼服,前所未有也。素卿,鄞县朱氏子,名缟,幼习歌唱。倭使见,而悦之,而缟叔澄负其直,因以缟偿。至是,充正使,至苏州,澄与相见。后事觉,法当死,刘瑾庇之,谓澄巳自首,并获免。

按《筹海图编》:五年五月,正使宋素卿、副使源永春贡方物,请祀孔子仪注。朝议,孔子,中国圣人,不当为倭彝亵渎。不许。素卿者,即鄞人朱缟,其家鬻于倭商汤四五郎,越境亡去。至是充使入贡重赂,逆瑾蔽覆其事,盖缟在倭国,伪称宗室苗裔,倾险取宠,辅庶夺嫡,争功要利,而彝夏之衅,遂酿于此。

正德七年,日本国复来贡。

按《明外史·日本传》:正德七年,义澄使复来贡,浙江守臣言:今畿辅、山东盗充斥,恐使臣遇之为所掠,请以贡物贮浙江官库,收其表文送京师。礼官会兵部议,请令南京守备官即所在宴赉,遣归,附进方物,皆予全直,毋阻远人向化心。从之。

正德八年五月,倭船三只,使僧桂梧等贡方物,越岁而去。

按《筹海图编》云云。

正德九年,倭寇宁海、奉化,典史陆方领兵追捕,大捷。按《筹海图编》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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