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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氏中藏經 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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賜進士及第授通奉大夫署山東布政使督糧道孫星衍校

人法於天地論第一

提要:本論爲全書之總綱,基於天人相應之思想,簡論人與自然之關系,故題曰人法於天地論。

全文分四段:首論人禀天、委地而有形神,因之,人體氣機調適與否,取决於天地之氣之順逆;次述天地變化之常以類比人體變化之常;三述人體之異常變化以比擬天地之異常變化;末論人之危厄、死生、動止皆與天地相應,故人之盛衰百病相應於天地變化。

人者,上禀天,下委〔1〕地,陽以輔之,陰以佐之。天地順則人氣泰,天地逆則人氣否。

是以天地有四時五行,寒暄動静。其變也,喜爲雨,怒爲風,結爲霜,張爲虹,此天地之常也。人有四肢五臟,呼吸寤寐。精氣流散,行爲榮,張爲氣,發爲聲,此人之常也。

陽施於形,陰慎〔2〕於精,天地之同也。失其守,則蒸而熱發,否而寒生,結作癭瘤,陷作癰疽,盛而爲喘,減而爲枯,彰於面部,見於形體。天地通塞,一如此矣。故五緯〔3〕盈虧,星辰差忒〔4〕,日月交蝕,彗孛〔5〕飛走,乃天地之災怪也;寒暄不時,則天地之蒸否也;土起石立〔6〕,則天地之癰疽也;暴風疾雨,則天地之喘乏也;江河竭耗,則天地之枯焦也。鑒者决之以藥,濟之以鍼,化之以道〔7〕,佐之以事〔8〕。故形體有可救之病,天地有可去之災。

人之危厄死生,禀於天地。陰之病也,來亦緩而去亦緩;陽之病也,來亦速而去亦速。陽生於熱,熱而舒緩;陰生於寒,寒則拳急〔9〕。寒邪中於下,熱邪中於上,飲食之邪中於中。人之動止,本乎天地。知人者〔10〕有驗於天,知天者必有驗於人。天合於人,人法於天。見天地逆從,則知人衰盛。人有百病,病有百候,候有百變,皆天地陰陽逆從而生。苟能窮究乎此,如其神耳!

〔1〕委 連屬。《莊子·知北游》:“是天地之委形也。”《釋文》杜注曰:“委,屬也。”

〔2〕慎 形成。《詩經·大雅·桑柔》:“考慎其相。”傳:“慎,成。”又,此字獨不避孝宗廟諱,疑誤。

〔3〕五緯 金木水火土五星之總稱。《周禮·春官宗伯第三·大宗伯》疏:“五緯,即五星:東方歲星(木),南方瑩惑(火),西方太白(金),北方辰星(水),中央鎮星(土)。言緯者,二十八宿隨天左轉爲經,五星右轉爲緯。”

〔4〕星辰差忒(tè特) 謂星辰運動不依常軌。《易·豫》:“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遇而四時不忒。”蓋古人常將異常之天體運動與災變相互聯系之。

〔5〕彗孛(bèi貝) 俗稱“掃帚星”。《爾雅·釋天》疏:“孛者何?彗星也。彗,謂帚也,言其狀似掃帚,光芒孛孛然,故言孛,又言彗。”

〔6〕石立《舊唐書·孫思邈》此下有“天地之瘤贅山崩土陷”九字,可參。

〔7〕化之以道 謂以陰陽調節之理教化民衆以適應自然之變化。《易·繫辭上》:“化而裁之謂之變。”疏曰:“陰陽變化而相裁節之,謂之變也,是得以理之變也。猶若陽氣之化不可久長,而裁節之以陰雨也,是得理之變化也。”

〔8〕佐之以事 謂以符合自然變化之事業助民衆適應自然之變化。《易·繫辭上》疏曰:“凡民得以營爲事業,故云謂之事業也,此乃自然以變化錯置於民也。”

〔9〕拳急 謂收引踡曲而拘急也。

〔10〕者 醫統本、周本此下有一“必”字,疑是。

按:“人與天地相應”思想,自《内經》始即已引進醫學領域。《素問·寳命全形論》曰:“人以天地之氣生,四時之法成。”因而,《素問·四氣調神大論》確認:“陰陽四時者,萬物之終始也,死生之本也。逆之則災害生,從之則苛疾不起,是謂得道。”爾後,歷代醫家均從整體觀念出發,無論養生與治病,都强調人必須順應自然。故“人與天地相應”乃中醫理論之主導思想。本書以“人法於天地論”列諸論之前,冠全書之首,可謂開宗明義。

本論以人法於天地爲主旨,系統論述如下三點:

一、由於人禀天、委地,則人之危厄死生禀於天地、人之動止本乎天地,故人必須順應自然變化。

二、由於百病、百候、百變皆天地陰陽逆從而生,故養生治病均必須認識和掌握自然變化之規律。

三、由於天合於人,人法於天,見天地逆從,則知人衰盛,因之,“知人者有驗於天,知天者必有驗於人”。從而,鑒者决之以藥,濟之以鍼,則形體有可救之病;化之以道,佐之以事,則天地有可去之災。故人能够認識與掌握自然變化之規律。

陰陽大要調神論第二

提要:本論揭示陰陽本質及其運動規律,論述人體順逆於陰陽變化之生理病理,提出調攝與診治大法。故題曰陰陽大要調神論。

全文分四段:始述陰陽爲死生之本,得陽則生,得陰則死;繼論陰陽本質、特性及順逆盛衰規律,言人能循此,永不湮沉;三論陰病陽病脈候;最後闡明陰陽相應,方乃和平,但基於順陰者多消滅,順陽者多長生之認識,歸結調攝救逆大法爲陰常宜損,陽常宜盈。

本論主旨是:陰陽平,則天地和而人氣寧;陰陽逆,則天地否而人氣厥。並强調鍾於陽者長,鍾於陰者短。天者陽之宗,地者陰之屬。陽者生之本,陰者死之基〔1〕。天地之間,陰陽輔佐者人也。得其陽者生,得其陰者死。陽中之陽爲高真〔2〕,陰中之陰爲幽鬼〔3〕。故鍾〔4〕於陽者長,鍾於陰者短。

多熱者陽之主,多寒者陰之根。陽務〔5〕其上,陰務其下;陽行也速,陰行也緩;陽之體〔6〕輕,陰之體重。陰陽平,則天地和而人氣寧;陰陽逆,則天地否而人氣厥。故天地得其陽則炎熾,得其陰則寒凛〔7〕。

陽始於子前,末於午後〔8〕;陰始於午後,末於子前〔9〕。陰陽盛衰,各在其時,更始更末,無有休息,人能從之亦智也。《金匱》〔10〕曰:秋首養陽,春首養陰〔11〕。陽勿外閉,陰勿外侵。火出於木,水生於金。水火通濟,上下相尋。人能循此,永不湮沉,此之謂也。

嗚呼!凡愚豈知是理?舉止失宜,自致其罹〔12〕。外以風寒暑濕,内以飢飽勞役爲敗。欺殘正體,消亡正神。縛絆其身,死生告陳。

殊不知脈有五死,氣有五生。陰家脈重,陽家脈輕〔13〕。陽病陰脈則不永,陰病陽脈則不成〔14〕。陽候多語,陰症無聲。多語者易濟,無聲者難榮。陽病則旦静,陰病則夜寧。陰陽運動,得時而行。陽虚則暮亂,陰虚則朝争。朝暮交錯,其氣厥横。

死生致理,陰陽中明。陰氣下而不上曰斷絡〔15〕,陽氣上而不下曰絶經〔16〕。陰中之邪曰濁,陽中之邪曰清。火來坎户,水到離扃〔17〕。陰陽相應,方乃和平。陰不足則濟之以水母〔18〕,陽不足則助之以火精〔19〕。陰陽濟等〔20〕,各有攀陵。上通三寸,曰陽之神路〔21〕;下通三寸,曰陰之鬼程〔22〕。陰常宜損,陽常宜盈。居之中者,陰陽匀停〔23〕。是以陽中之陽,天仙賜號〔24〕;陰中之陰,下鬼持名〔25〕。順陰者多消滅,順陽者多長生。逢斯妙趣,無所不靈。

〔1〕陽者生之本,陰者死之基 謂温煦之陽氣乃萬物生化之本源;寒冽之陰氣乃萬物死亡之基始。《素問·陰陽應象大論》云:“(陰陽)生殺之本始。”王冰注:“萬物假陽氣温而生,因陰氣寒而死。”

〔2〕高真 泛指天上神仙,此喻陽氣之助人長生也。

〔3〕幽鬼 泛指地下鬼魂,此喻陰氣之促人短壽也。

〔4〕鍾 滙聚。《玉篇·金部》:“鍾,聚也。”

〔5〕務 趨向。《説文·力部》:“務,趣也。”《詩·大雅》:“左右趣之。”傅云:“趣,趨也。”

〔6〕體 瓚本此下有“曰”字。體,形質。《易·繫辭上》:“神無方而易無體。”疏曰:“體是形質之稱。”

〔7〕故天地得其陽則炎熾,得其陰則寒凛 此十五字疑錯簡,當在“多熱者陽之主,多寒者陰之根”句下。

〔8〕陽始於子前,末於午後 謂陽氣始盛於仲冬之前,漸衰於仲夏之後。“子”,仲冬(十一月)。《禮記·月令》:“仲冬之月”。鄭注:“仲冬者,日月會於星紀而斗建子之月也。”又,“日短至,陰陽爭,諸生蕩。”鄭注:“爭者,陰方盛,陽欲起也。蕩,謂物動萌牙(芽)也。”《素問·脈要精微論》:“冬至四十五日,陽氣微上,陰氣微下。”故“陽始於子前”者,謂陽氣始盛於仲冬之前也。“午”,仲夏(五月)。《禮記·月令》:“仲夏之月。”鄭注:“仲夏者,日月會於鶉首而斗建午之辰也。”又,“日長至,陰陽爭,死生分。”鄭注:“爭者,陽方盛,陰欲起也。分,猶半也。”《素問·脈要精微論》:“夏至四十五日,陰氣微上,陽氣微下。”又,《廣雅·釋言》:“末,衰也。”故“末於午後”者,謂陽氣漸衰於仲夏之後也。

〔9〕陰始於午後,末於子前 謂陰氣始盛於仲夏之後,漸衰於仲冬之前。參見本篇注〔8〕。

〔10〕金匱 古醫經名。周本有眉批曰:“按金匱文不見内經,蓋古醫經也。後篇所引多類此。”

〔11〕秋首養陽,春首養陰 謂七月宜養陽,正月宜養陰。此承前所述“陽始於子前,末於午後;陰始於午後,末於子前。”之義。

〔12〕罹(lí離) 憂患。《爾雅·釋詁》:“罹,憂。”

〔13〕陰家脈重,陽家脈輕 此言持脈之輕重。謂陰病之脈重取,陽病之脈輕取。浮者陽也,沉者陰也。浮脈輕取即得,沉脈重按始得。

〔14〕陽病陰脈則不永,陰病陽脈則不成 永,長遠。《書·大禹謨》:“萬世永賴。”成,終結。《書·益稷》:“簫韶九成。”《脈經·辨脈陰陽大法》:“陽病見陰脈者,反也,主死;陰病見陽脈者,順也,主生。”

〔15〕斷絡《史記·扁鵲倉公列傳》:“(扁鵲曰)陽脈下墜,陰脈上爭,會氣閉而不通,陰上而陽内行,下内鼓而不起,上外絶而不爲使,上有絶陽之絡,下有破陰之紐,破陰絶陽,色廢脈亂,故形静如死狀。”陽主絡,陰主經;陽在上,陰在下,陰陽升降則經絡暢通,陰氣下而不上則陽絡阻斷。故曰斷絡。參見《陰陽否隔論第八》。

〔16〕絶經 陽氣上而不下,則陰經阻斷,故曰“絶經”。參見本篇注〔15〕。

〔17〕火來坎户,水到離扃(jiong駉)猶言水火相濟。坎、離均爲易卦名。《易·説卦》:“坎爲水,離爲火”。扃,《説文·户部》:“外閉之關也。”扃、户互文,猶言門户。火來坎户,水到離扃,則皆成既濟,以喻陰陽相應也。

〔18〕水母 即水神。此喻益陰之藥。《楚辭·九懷·蓄英》:“玄武步兮水母,與吾期兮南榮。”

〔19〕火精 即火神。此喻助陽之藥。《晉書·天文志上》:“夫日,火精也。”

〔20〕濟等 即齊等,猶言平衡。

〔21〕上通三寸,曰陽之神路《抱朴子·地真》:“仙經曰:子欲長生,守一當明……一,有姓字服色:男長九分,女長六分。或在臍下二寸四分下丹田中;或在心下絳宫金闕中丹田也;或在人兩眉間郤行,一寸爲明堂,二寸爲洞房,三寸爲上丹田也,此乃道家所重。”故上通三寸者,上丹田也,亦即“泥丸”,位於腦之正中,眉心後去三寸處,古氣功家煉津之所,陽氣布陳之路。陽中之陽爲高真,故曰“陽之神路”。

〔22〕下通三寸,曰陰之鬼程《黄庭内景經》:“丹田之中,精氣微,在人身臍下三寸。”下通三寸者,下丹田也,爲古氣功家煉精之所,修内丹之處,陰精歸聚之道。陰中之陰爲幽鬼,故曰“陰之鬼程”。

〔23〕居之中者,陰陽匀停 謂處於陰陽二氣各半之時,則陰陽平均衡定。中,猶半也。《魏志·管輅傳》:“鼓一中”。注:“猶言鼓一半也。”《釋名·釋言語》:“停,定也,定於所在也。”

〔24〕天仙賜號 謂本論前文所指“高真”。

〔25〕下鬼持名 謂本論前文所指“幽鬼”。

按:萬物生死,本乎陰陽;養生之秘,和於陰陽;爲醫之要,調燮陰陽。故本論系統析明陰陽性有寒熱,務有上下,行有緩速,質有輕重,盛衰有時,更始有序。因而養生者當重春秋之首,爲醫者須察逆順之機。必知脈有輕重之分,候有盛虚之别,證有旦夕朝暮之變化,治有水火濟助之盈損。一言以蔽之:陰陽之道,貴在和平;陰陽平衡,方可安寧。此旨與《内經》一脈相承。

本論於《内經》陰陽學説既有所歸納與繼承,亦有所創新與發展。其貴陽賤陰思想,影響後世醫壇主陽學派甚爲深遠。

“貴陽賤陰”思想由來尚矣!曩自《周易》即以天地類比而定其貴賤之位,《繫辭上》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與老子坤柔守静觀點同時滲入《内經》。而後世醫家發揮各有側重,主陰者,以“水善火惡”,瀉心火益腎水爲宗旨,成河間、丹溪一派;主陽者,以“陽生陰殺”,温補脾腎爲圭臬,成元素、東垣一派。而弘揚貴陽賤陰思想者,當推《中藏經》。自此以降,張元素“以扶護元氣爲主,謂類王道”(杜思敬《濟生拔萃》);李東垣認爲“陽主生故壽”,“陰主殺故夭”(《脾胃論·陰陽壽夭論》);王好古强調病因爲内已伏陰;薛立齋私淑易水,重温補;趙獻可特加意於“火”之一字;張介賓則對陽貴陰賤思想發揮之。《景岳全書》謂“凡通體之温者,陽氣也;一生之活者,陽氣也;五官五臟之神明不測者,陽氣也”;“得陽則生,失陽則死;陽來則生,陽去則死;陽惟畏其衰,陰惟畏其盛。”其論更與易水學派相承。由此可知,《中藏經》貴陽賤陰思想,影響易水學派至深。

然而,既云“陰陽相應,方乃和平”,又何以言“得陽則生,得陰則死”?爲何“陰常宜損,陽常宜盈”?《素問·生氣通天論》曰:“凡陰陽之要,陽密乃固。”氣者,生之本,爲陽。證之臨床,氣絶者,必亡陽;救逆者,必回陽。蓋陽爲生之本,陰實死之基,故有“分陰未盡則不仙,分陽未盡則不死”之説。由是可知,“得陽則生,得陰則死;陰常宜損,陽常宜盈”。此乃固惜真陽以養生救逆之基本法則。

生成論第三

提要:本論運用“天主生,地主成”之理及陰陽五行學説,闡釋天地陰陽五行乃人生死盛衰之根本,故題曰生成論。

全文分三段:首論人之生死與天地陰陽五行之關系;次以五臟、氣血骨肉筋與五行類比而示相生相成關系;後述人順應天地陰陽五行變化則可長生。

陰陽者,天地之樞機;五行者,陰陽之終始。非陰陽則不能爲天地,非五行則不能爲陰陽。故人者,成於天地,敗於陰陽〔1〕也,由五行逆從而生焉。

天地有陰陽五行,人有血脈五臟。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五臟者,肺肝心腎脾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則生成之道,循環無窮;肺生腎,腎生肝,肝生心,心生脾,脾生肺,上下榮養,無有休息。故《金匱》、《至真要論》〔2〕云:心生血,血爲肉之母〔3〕;脾生肉,肉爲血〔4〕之舍;肺屬氣,氣爲骨之基;腎應骨,骨爲筋之本;肝系筋,筋爲血之源。五臟五行,相成相生,晝夜流轉,無有始終。從之則吉,逆之則凶。

天地陰陽五行之道,中含〔5〕於人。人得者,可以出陰陽之數〔6〕,奪天地之機〔7〕,悦五行之要〔8〕,無終無始,神仙不死矣。

〔1〕成於天地,敗於陰陽 謂人禀天地陰陽之氣而有生死盛衰。《素問·寳命全形論》:“人以天地之氣生。”《素問·四氣調神大論》:“從陰陽則生,逆之則死;從之則治,逆之則亂。”

〔2〕金匱、至真要論 疑爲古醫經名,待考。寬保本有眉批云:“按《内經》無金匱至真要論篇目而分有爲兩篇者。今考其兩篇無此文,正見陰陽應象、五運行大論兩篇,又考此上下篇,或云金匱、或云金匱大要論,而考《内經》有無其文者,蓋上古《内經》有之而今脱乎?又考《素問》舊篇目,亦未見其篇目。”是説可從。

〔3〕心生血,血爲肉之母 謂心之精氣生化血液,而血液乃充養肌肉者也。《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心生血,血生脾。”王冰注:“生謂生長也。心之精氣生養血也。《陰陽書》曰:火生土。然心火之氣,内養血已,乃生脾。”脾主肌肉,故“血爲肉之母”。下文“脾生肉……筋爲血之源”,意仿此。

〔4〕血 疑爲“氣”字之。

〔5〕含 藴藏。《國語·楚語下》:“土氣含收。”注:“含,藏也。”含,醫統本、徐本作“舍”,可參。

〔6〕出陰陽之數 謂超脱陰陽生與成之次數,即長生之意。數,次數。《禮記·月令》:“其數八。”疏曰:“數者,五行佐天地生物成物之次也。”

〔7〕奪天地之機 謂握取天地生化之機。《素問·上古天真論》:“上古有真人者,提挈天地,把握陰陽,呼吸精氣,獨立守神,肌肉若一,故能壽敝天地,而無終時,此其道生。”

〔8〕悦五行之要 謂容易順應五行運化之規律。

按:本論基於“天地陰陽五行之道,中含於人”之認識而立論,運用陰陽五行學説,以五臟配五行闡述相生相成之理,實乃擷取《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及《五藏生成》之大旨而概言之,雖未涉及五味、五音、五色等,但其論專宏,且對《素問》有關奧義有所發揮。舉如“陰陽者,天地之道也”,其“道”之含義甚爲抽象,而本論則直指爲“陰陽者,天地之樞機”。又如論陰陽與五行之關系,本論認爲:非陰陽則不能爲五行,非五行則不能爲陰陽,蓋《太極圖説》:“無極而太極,太極動而生陽。動極則静,静而生陰,陰静復動,一動一静,互爲其根。分陰分陽,兩儀生焉,陰變陽合而生水火木金土。五氣順布,四時行焉。五行,一陰陽也;陰陽,一太極也;太極,本無極也。五行之生也,各一其性,無極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五交感,化生萬物。萬物生生,而變化無窮矣。”由此可知,本論實將《易》與《素問》之義熔於一爐。

陽厥論第四

提要:本論基於人法於天地之觀點,以天地陽厥類比人體陽厥,爲總論陰陽失調之始,故置於法天地、調陰陽、論生成之後,題曰陽厥論。

全文分兩段:首論天地“陽厥”,以氣候及物候之變異述明天地陽氣逆亂諸徵象;次論人體“陽厥”,以軀體及情志變化述明人體陽氣逆亂諸證候,並以脈之有力與否决其生死。

驟風暴熱,雲物飛颺。晨晦暮晴,夜炎晝冷。應寒不寒,當雨不雨。水竭土壤,時歲大旱。草木枯悴,江河乏涸。此天地之陽厥也。

暴壅塞,忽喘促,四肢不收,二腑〔1〕不利,耳聾目盲,咽乾口焦,舌〔2〕生瘡,鼻流清涕,頰赤心煩,頭昏腦重,雙睛似火,一身如燒,素不能者乍能,素不欲者乍欲,登高歌笑,棄衣奔走,狂言妄語,不辨親疏,發躁無度,飲水不休,胸膈膨脹,腹與脇滿悶,背疽肉爛,煩潰〔3〕消中,食不入胃,水不穿腸,驟腫暴滿,叫呼昏冒,不省人事,疼痛不知去處,此人之陽厥也。陽厥之脈,舉按有力者生,絶者死。

〔1〕二腑 謂大腸、膀胱。即指大、小便。

〔2〕舌 徐本此上有“唇”字,可參。

〔3〕潰 散亂也。《廣韻·隊第十八》:“潰,逃散又亂也。”

按:厥之名衆矣,以病候分之,有昏厥、暴厥、尸厥;以病因分之,有熱厥、寒厥、氣厥、血厥、食厥、蛔厥、煎厥、薄厥等。厥之義亦岐矣,或謂手足逆冷,或謂氣逆上衝等。本論及《陰厥論》均本於人法於天地思想,采用遠取諸物,近取諸身之類比方法,將厥分爲陽厥與陰厥,可謂分類明析,振裘挈領矣。

陰厥論第五

提要:本論以天地之陰厥類比人體之陰厥,置於陽厥論之後,故題曰陰厥論。

全文分兩段:首論天地“陰厥”,以氣候及物候之變異述明天地陰氣逆亂諸徵象;次論人體“陰厥”,以軀體及情志之變化述明人體陰氣逆亂諸證候,並以脈象等决其生死。

飛霜走雹,朝昏暮靄〔1〕。雲雨飄颻,風露寒冷。當熱不熱,未寒而寒。時氣霖霪〔2〕,泉生田野。山摧地裂,土壞河溢,月晦日昏。此天地之陰厥也。

暴啞卒寒,一身拘急,四肢拳攣〔3〕,唇青面黑,目直口噤,心腹滿痛,頭頷摇鼓〔4〕,腰腳沉重,語言蹇澀,上吐下瀉,左右不仁,大小便活〔5〕,吞吐酸淥〔6〕,悲憂慘慽,喜怒無常者,此人之陰厥也。陰厥之脈,舉指弱,按指大者生,舉按俱絶者死。一身悉冷,額汗自出者亦死。陰厥之病,過三日勿治。

〔1〕朝昏暮靄(ǎi矮)猶言早晨日光渾渾,傍晚霧氣沉沉。昏,日暗。靄,密霧。《廣韻·曷第十二》:“靄,雲狀。”

〔2〕霖霪(yín淫) 久雨。《爾雅·釋天》:“久雨謂之淫,淫謂之霖。”

〔3〕拳攣(luán巒) 卷曲拘急。拳,本亦作“卷”。攣,拘急。《素問·皮部論》:“寒多則骨攣痛。”王冰注:“攣,急也。”

〔4〕頭頷摇鼓 寒極貌,謂頭部顫摇,牙齒相擊連頤而動。頷,頤也,頰車之部。《方言·卷十》:“頷、頤,頜也。南楚謂之頷,秦晉謂之頜,頤其通語也。”又,《玉篇·攴部》:“鼓,擊也。”

〔5〕大小便活 猶言大小便失禁。《説文·水部》:“活,流聲也。”

〔6〕淥(lù禄) 水清貌。張衡《東京賦》:“淥水澹澹。”

按:本論及上論均以脈證决生死而終篇,此開本書决生死之通例。脈者,乃氣血之先也。故無論陽厥陰厥,其脈舉按俱絶者皆主死,而按之有力者皆主生。陰厥者,若一身悉冷,額汗自出,則爲亡陽之象,“得陽者生,得陰者死”,故亦主死。陰厥過三日勿治者,本於傳經之説,三日當傳遍三陰經,故三日内不可回陽者當不治矣。然,臨證亦未可泥於此説。

陰陽否格論第六

提要:本篇統論陰陽升降失調之病機,故題曰陰陽否格論。

全文分兩段:首論陰陽否格之基本概念;次論陽升而不升,陰降而不降之所病,及其治療總則。

陽氣上而不下曰否,陰氣下而不上亦曰否。陽氣下而不上曰格〔1〕,陰氣上而不下亦曰格。否格者,謂陰陽不相從也。

陽奔於上則燔〔2〕脾肺,生其疸〔3〕也,其色黄赤,皆起於陽極也。陰走於下則冰腎肝,生其厥也,其色青黑,皆發於陰極也。疸〔3〕爲黄疸〔4〕也,厥爲寒厥也,由陰陽否格不通而生焉。陽燔則治以水,陰厥則助以火,乃陰陽相濟之道耳。

〔1〕格 拒阻不暢。《素問·四氣調神大論》:“反順爲逆,是謂内格。”王冰注:“格,拒也。”

〔2〕燔(fán 煩) 焚燒。《玉篇·火部》:“燔,燒也。”

〔3〕〔4〕疸 孫本作“疽”,形近之。據醫統本改。文義亦當如此。

按:自第四論至本論乃總論陰陽失調,亦爲本書論病機四則大要(即陰陽否格論、寒熱虚實論、上下不寧論、脈要論)之一。

升降出入乃物質運動基本形式,而物質本於“氣”,氣分陰陽,故氣機升降即陰陽升降。人生於天地之間,順乎天地陰陽升降則生,逆之則死。而陰升陽降方可維持動態平衡而致陰平陽秘,若陰降而不升,陽升而不降,“陽奔於上則燔”、“陰走於下則冰”,由是陰陽否格,諸病乃生,進而陰陽離决。故本論明言“否格者,謂陰陽不相從也。”亦即謂氣機升降不相順也。

寒熱論第七

提要:寒熱,乃陰陽之所化。本篇統論寒熱病證辨治之總則,故題曰寒熱論。

全文分三段:首論寒熱病證之所由,乃陰陽相勝;次論寒熱病證之辨治;末論寒熱病證順逆之兆。

人之寒熱往來者,其病何也?此乃陰陽相勝也。陽不足則先寒後熱,陰不足則先熱後寒。又上盛則發熱,下盛則發寒。皮寒而燥者陽不足,皮熱而燥者陰不足,皮寒而寒者陰盛也,皮熱而熱者陽盛也。

發熱〔1〕於下,則陰中之陽邪也;發熱〔2〕於上,則陽中之陽邪也。寒起於上,則陽中之陰邪也;寒起於下,則陰中之陰邪也。寒〔3〕而頰赤多言者,陽中之陰邪也。熱而面青多〔4〕言者,陰中之陽邪也;寒而面青多〔5〕言者,陰中之陰邪也。若不言者,不可治也。陰中之陰中〔6〕者,一生九死;陽中之陽中〔7〕者,九生一死。陰病難治,陽病易醫。診其脈候,數在上〔8〕,則陽中之陽也;數在下,則陰中之陽也。遲在上,則陽中之陰也;遲在下,則陰中之陰也。數在中,則中熱;遲在中,則中寒。寒用熱取,熱以寒攻。逆順之法,從乎天地,本乎陰陽也。

天地者,人之父母也;陰陽者,人之根本也。未有不從天地陰陽者也。從者生,逆者死。寒之又寒者死〔9〕,熱之又熱者生。《金匱大要論》云:夜發寒者從,夜發熱者逆。晝發熱者從,晝發寒者逆。從逆之兆,亦在乎審明。

〔1〕〔2〕發熱 瓚本作“熱發”,義長。

〔3〕寒 依上下文義,此上疑脱“熱而頰赤多言者陽中之陽邪也”之句。

〔4〕〔5〕多 疑爲“少”字之。

〔6〕〔7〕中 (zhòng仲)傷害。

〔8〕上 言自尺部上於寸口。下文之“下”,言自寸口下於尺部。下文之“中”,即關部。

〔9〕者死 原脱,據“得陰者死”之理及“熱之又熱者生”語例補。

按:寒熱乃陰陽所化,故辨寒熱即辨陰陽,爲辨證認證之首務。本論以“陰陽相勝”高度概括“寒熱往來”實質。陰陽偏勝偏衰,則人體偏寒偏熱;陰陽盛衰相勝,則人體寒熱往來。此實源於《内經》“陽盛則陰病,陰勝則陽病”之基理。本論據此而進一步從先後、上下、表裏論其相勝之機。其論簡而不略。

辨寒熱之法,本論自《素問·脈要精微論》、《靈樞·五色》等發展而來,以面色之青赤,言語之多寡而辨之,較之後世以色(面色、膚色)、液(汗、痰、尿、便)、味(氣味、噯氣)、聲(呻吟、言語、歌哭)、形(神態、動作)等辨其寒熱真假,則尚古簡。

虚實大要論第八

提要:虚實,乃陰陽之體類。本篇統論虚實病證辨治總則,故題曰虚實大要論。

全文分五段:首論病之虚實應辨明屬臟屬腑,屬上屬下;次而分論臟虚、臟實,腑實、腑虚,上實、上虚,下實、下虚之病證脈候。

病有臟虚臟實,腑虚腑實,上虚上實,下虚下實,狀各不同,宜深消息〔1〕。

腸嗚氣走,足冷手寒,食不入胃,吐逆無時,皮毛憔悴,肌肉皺皴〔2〕,耳目昏寒,語聲破散,行步喘促,精神不收,此五臟之虚也。診其脈,舉指而活〔3〕,按之而微,看在何部,以斷〔4〕其臟也。又,按之沉、小、弱、微、短、澀、軟、濡,俱爲臟虚也。虚則補益,治之常情耳。飲食過多,大小便難,胸膈滿悶,肢節疼痛,身體沉重,頭目昏眩,唇舌〔5〕腫脹,咽喉閉塞,腸中氣急,皮肉不仁,暴生喘乏,偶作寒熱,瘡疽並起,悲喜時來,或自痿弱,或自高强,氣不舒暢,血不流通,此臟之實也。診其脈,舉按俱盛者,實也。又,長、浮、數、疾、洪、緊、弦、大,俱曰實也。看在何經,而斷其臟也。

頭疼目赤,皮熱骨寒,手足舒緩,血氣壅塞,丹瘤更生,咽喉腫痛,輕按之痛,重按之快,食飲如故,曰腑實也。診其脈,浮而實大者是也。皮膚搔癢,肌肉䐜脹,食飲不化,大便滑而不止。診其脈,輕手按之得滑,重手按之得平,此乃腑虚也。看在何經,而正〔6〕其時〔7〕也。

胸膈痞滿,頭目碎痛,食飲不下,腦項昏重,咽喉不利,涕唾稠黏。診其脈,左右寸口沉結實大者,上實也。頰赤心忪〔8〕,舉動顫慄,語聲嘶嗄〔9〕,唇焦口乾,喘乏無力,面少顔色,頤頷腫滿。診其左右寸脈弱而微者,上虚也。

大小便難,飲食如故,腰腳沉重,臍腹疼痛,診其左右手脈,尺中脈伏而澀者,下實也。大小便難,飲食進退〔10〕,腰腳沉重,如坐水中,行步艱難,氣上奔衝,夢寐危險。診其左右尺中脈滑而澀〔11〕者,下虚也。病人脈微、澀、短、小,俱屬下虚也。

〔1〕消息 猶言推敲、斟酌。

〔2〕皺皴(zhòu cun宙村) 謂肌膚因寒冷乾燥而起褶開裂。

〔3〕活 猶言滑利不滯。

〔4〕斷 决斷。《禮記·樂記》:“臨事而屢斷。”注:“斷,猶决也。”

〔5〕舌 孫本脱,據徐本補。文例亦當如此。

〔6〕正 决,判定。《詩·大雅·文王有聲》:“維龜正之。”箋:“正,决也。”

〔7〕時 疑爲“腑”字之。徐本眉批云:“時當作腑。”

〔8〕忪(zhong中) 驚懼。《玉篇·心部》:“忪,驚也,惶遽也。”

〔9〕語聲嘶嗄(shà霎)聲音嘶啞。《金匱要略·百合狐𧌒陰陽毒病證治》:“蝕於上部則聲嗄。”

〔10〕進退 猶言增減。

〔11〕脈滑而澀 醫統本注:“滑澀不兼見,當有。”可參。

按:虚實乃陰陽之體類,亦病之屬性。而虚實之辨,各家所據不同:或以正氣盛衰分,或以邪盛正衰分,或以病與不病分,或以氣血分,或以痼新分,或以寒熱分,或以結散分,或以壅陷分,或以動静分,或以順逆分,未能劃一。本論以陰陽之病證、以臟腑上下之部位分屬虚實之證候,並於兹後分篇論述每一臟腑之寒熱虚實,脈絡分明,要而不繁。

上篇論“寒熱”與本篇論“虚實”,爲第二十一論至三十二論立綱,故此篇實乃《中藏經》論病機四大要則之二。

上下不寧論第九

提要:上下,乃陰陽之所從。本篇以脾病爲例統論一臟受病則上(母臟)下(子臟)氣血不和之大要,故題曰上下不寧論。

全文分兩段:首以陰陽氣血論一臟受病則上下不寧;次以五行生克論一臟受病則上下不寧。脾病者,上下不寧。何謂也?脾上有心之母,下有肺之子。心者,血也,屬陰;肺者,氣也,屬陽。脾病則上母不寧,母不寧則爲陰不足也。陰不足,則發熱。又脾病則下子不寧,子不寧則爲陽不足也。陽不足,則發寒。脾病則血氣俱不寧,血氣不寧,則寒熱往來,無有休息,故脾〔1〕如瘧也。

謂〔2〕脾者,土也;心者,火也;肺者,金也。火生土,土生金,故曰上有心母,下有肺子,脾居其中,病則如斯耳。他臟上下,皆法於此也。

〔1〕脾 此下疑脱“病”字。醫統本、周本均注云:“脾如當作如脾”;又寬保本、徐本均注云:“脾當作病”。可參。

〔2〕謂 此上疑有脱文。

按:上下乃陰陽之所從,亦病機變化之位。本論以《内經》五行學説解釋病機,以脾臟上有心之母,下有肺之子爲例,論證一臟受病則累及他臟,謂一臟不安,則上下(母子)不寧,由是則初示五臟相關之整體觀。

本論以《内經》五行學説解釋五臟相關,用以釋明病機,故爲全書各臟腑病機論述立綱,實乃《中藏經》論病機之四大要則之三。

脈要論第十

提要:本論在闡釋天地、陰陽、寒熱、虚實、上下之宏旨後,總論診脈之大綱,故題曰脈要論。

全文分三段:首以氣血、身形、生性論脈之順逆;次以諸脈所因及陰陽所屬論脈之順逆;然後以數脈爲例論診脈之大要。

脈者,乃氣血之先〔1〕也。氣血盛則脈盛,氣血衰則脈衰;氣血熱則脈數,氣血寒則脈遲;氣血微則脈弱,氣血平則脈緩。又長人脈長,短人脈短;趙寫本起性急則脈急。性急則脈急,性緩則脈緩。反此者逆,順此者從也。

又諸數爲熱,諸遲爲寒,諸緊爲痛,諸浮爲風,諸滑爲虚,諸伏爲聚,諸長爲實,諸短爲虚。又短、澀、沉、遲、伏,皆屬陰;數、滑、長、浮、緊,皆屬陽。陰得陰者從,陽得陽者順,違之者逆。

陰陽消息〔2〕,以經而處之〔3〕。假令數在左手〔4〕,得之浮者,熱入小腸;得之沉者,熱入於心。餘皆仿此。

〔1〕先 前導。《周禮·夏官·大司馬》:“右秉鉞以先。”注:“先猶道(導)也。”

〔2〕消息 猶言消長,即生死盛衰。《昭明文選·七發》:“從容猗靡,消息陰陽。”注:“善曰:消,滅也;息,生也。”

〔3〕以經而處之 謂憑脈而斷定其盛衰生死。處(chu杵),定也。《國語·晉語一》:“蚤處之。”注:“處,定也。”

〔4〕手 寬保本、徐本均作“寸”,疑是。

按:脈象乃氣血盛衰之象,本論以氣血之盛、衰、微、平、寒、熱以論脈象,並以身形之長短,生性之緩急以論脈之因人而異,此則明示診脈之大要矣。

根據脈象以診察疾病、决斷生死,乃《中藏經》特色之一,故本論爲論病機四大要則之四。

五色一作絶脈論第十一

提要:本篇論述以五色五脈斷定“五絶”而診斷生死之基本方法,故題曰五色脈論。

全文分兩段:首論五色、五脈互見以斷五絶,次論五絶當其時與否及五色、五脈不互見之診法。

面青,無右關脈者,脾絶也;面赤,無右寸脈者,肺絶也;面白,無左關脈者,肝絶也;面黄,無左尺脈者,腎絶也;面黑,無左寸脈者,心絶也。五絶者死。

夫五絶當時即死〔1〕,非其時則半歲死。然五色雖見,而五脈〔2〕不見,即非病者矣。以下趙寫本缺。

〔1〕當時即死 謂適逢其“所不勝”之時令則難治。如病在肺,面赤,無右寸脈,則爲脈絶。肺應秋,屬金。若適逢肺絶在夏,則爲其所不勝之時令,即死。參見《素問·藏氣法時論》。

〔2〕五脈 指五臟絶脈。

按:臨證當辨之病勢者,平、病、絶(死)也。前篇論脈之順逆,即憑脈以斷平、病;本篇繼而憑脈以斷其絶也。合而觀之,此兩篇則爲《中藏經》論脈診之總綱,乃憑脈以斷平、病、絶也。

醫者臨證,固需望聞問切,彼此參伍,而憑脈辨證尤須脈證相符。不然,則當舍證從脈或舍脈從證,此乃診機之至要。然而,何以定相符,何以定舍從?本論以五色、五脈、時氣三者爲憑依以斷之。色絶脈絶者死,即面青(當青如草兹)爲脾絶之色;無右關脈爲脾絶之脈,色脈雙絶,則死(餘皆仿此)。但若五色雖見,五脈不見,即色青而有右關脈者,則爲色絶而脈不絶,即非病者矣。即使色脈並絶,尚需視其適逢該臟氣所不勝之時與否。此則以診脈爲主,參以望色、察時氣而决也。蓋一脈非主一病,一病非示一脈,如何求其脈證相符或定脈證之從舍,實應據色、脈、時三者相應與否而明辨。

中醫四診,源於大量臨床實踐,爲憑依客觀感知,結合主觀思辨之科學總結。然而,四診之中,受後世非難者以脈診爲最。今返觀仲景《傷寒》、《金匱》及本書,乃至《脈經》,則可明見:漢魏之際,實爲脈學發展之頂峰時期,自此而降,脈診或淹滯、或散漫、或流於形式矣。本論以色、脈、時括其脈診之精要,雖言之甚簡,然亦發人深省。

或曰:《難經》以切脈居四診之末,而《中藏經》首重脈診,何也?蓋脈診乃四診中最難精究者,使其居四診之末,固有深意存焉;然脈診之理至精至妙,確爲診斷之首要,故《中藏經》明古人之隱衷而揭診法之真昧,首重脈診也。

脈病外内證决論第十二

提要:本論由脈及證,以脈證决内外諸候之生死,故題曰脈病外内證决論。

全文分三段:首論病風、氣、勞、腸澼、熱、寒者之脈證以决生死;次論陽病、久(陰)病脈證以决生死;末論陽病陰證、陰病陽證之順逆生死。

病風人,脈緊〔1〕、數、浮、沉,有〔2〕汗出不止,呼吸有聲者死;不然則生。病氣人,一身悉腫,四肢不收,喘無時,厥逆不温〔3〕,脈候沉小者死;浮大者生。病勞人,脱肛,骨肉相失〔4〕,聲散,嘔血,陽事不禁,夢寐交侵〔5〕,呼吸不相從〔6〕,晝涼夜熱者死;吐膿血者亦死;其脈不數,有根蒂者,及頰不赤者生。病腸澼者,下膿血,病人脈急,皮熱,食不入,腹脹目瞪者死;或一身厥冷,脈沉細而不生〔7〕者亦死;食如故,脈沉浮有力而不絶者生。病熱人,四肢厥,脈弱,不欲見人,食不入,利下不止者死;食入,四肢温,脈大,語狂,無睡者生。病寒人,狂言不寐,身冷,脈數,喘息,目直〔8〕者死;脈有力而不喘者生。

陽病人,此篇精神颠倒已上趙寫本亦缺。精神顛倒,寐而不醒,言語失次,脈候浮沉有力者生;無力及食不入胃,下利不定〔9〕者死;久〔10〕病人,脈大身瘦,食不充腸,言如不病,坐卧困頓者死;若飲食進退,脈小而有力,言語輕嘶,額無黑氣,大便結澀者生。

大凡陽病陰證,陰病陽證,身瘦脈大,肥人脈衰,上下交變,陰陽顛倒,冷熱相乘〔11〕,皆屬不吉。從者生,逆者死。治療之法,宜深消息。

〔1〕緊 孫本作“腎”,形近之。據瓚本、醫統本、寬保本改。

〔2〕有 疑爲“又”字,因音近而。

〔3〕温 孫本作“溼”,形近之。據瓚本改。

〔4〕骨肉相失 瘦削貌。《素問·玉機真藏論》:“大骨枯槁,大肉陷下。”

〔5〕陽事不禁,夢寐交侵 謂遺精、滑精不止,有夢無夢,交相滑泄。

〔6〕呼吸不相從 氣短貌,謂呼吸不相隨行。

〔7〕不生 猶言不能顯出。《易·觀卦》:“上九,觀其生。”注:“生,猶動出也。”

〔8〕目直 呆視貌。

〔9〕定 止。《詩·小雅·節南山》:“亂靡有定。”箋:“定,止。”

〔10〕久 疑爲“陰”字之。

〔11〕冷熱相乘 猶言寒熱交加。《淮南子·𣲆論訓》:“强弱相乘。”注:“乘,加也。”

按:本論爲《中藏經》自脈及證之過渡篇,自此篇以下,即論諸證矣。

脈證合參,生死可判;脈證分視,吉凶難明。故本篇概述外感内傷諸證皆以脈證合參决其生死。然一病有多證多脈,一證亦有多症多脈,如何方可撮其要領?論中歸結爲陰陽病證與形脈之順逆,凡陽病陰證,陰病陽證,上下交變,陰陽顛倒,冷熱相乘,皆可謂陰陽病證不相符,是爲逆;凡身瘦脈大,肥人脈衰,可謂形脈不相符,亦爲逆。反此者,則爲順。

本篇所列病風人,病氣人,病勞人,病腸澼者,病熱人,病寒人之風、氣、勞、腸澼、熱、寒均爲古病名,出自《素问·至真要大論》等篇,但所述脈證似有不全,且其次第欠明,故可僅視爲舉例,或疑有脱漏及錯簡,姑記以備考。

生死要論第十三

提示:本篇論突變脈候以預斷生死之要訣,故題曰生死要論。

全文分兩段:首列無病者之突變脈證十二以斷其死候,即從色、性、聲、氣、體、目、耳、形、膚、大小便、脈、神十二變以决之。次則究明上述諸變之因,結論爲内氣先盡,即謂十二變乃臟腑之氣已先絶而形諸外者也,故可據之以决生死矣。

凡不病而五行〔1〕絶者死,不病而性變〔2〕者死,不病而暴語妄者死,不病而暴不語者死,不病而暴喘促者死,不病而暴强厥一作中。者死,不病而暴目盲者死,不病而暴耳聾者死,不病而暴痿緩者死,不病而暴腫滿者死,不病而暴大小便結者死,不病而暴無脈者死,不病而暴昏冒〔3〕如醉者死。

此皆内氣先盡一作絶。故也。逆者即死,順者二年,無有生者也。

〔1〕五行 謂五種見知當死之色。即肝(木)色青、心(火)色赤、脾(土)色黄、肺(金)色白、腎(水)色黑。《素問·五藏生成》曰:“色見青如草兹者死,黄如枳實者死,黑如炲者死,赤如衃血者死,白如枯骨者死,此五色之見死也。”

〔2〕性變 謂性格改變。《論衡·初禀》:“性,生而然者也。”

〔3〕昏冒 猶言昏悶。《素問·玉機真藏論》:“忽忽眩冒而顛疾。”注:“冒,謂冒悶也。”

按:通觀全書,《中藏經》實以决順逆生死爲第一要旨,由此權衡當治不當治,可治不可治,因而平與病、常與變、生與死當明辨之,故以本篇所論平人暴病列爲論“證”之先。

有諸内必形諸外,内氣先盡則平人必暴病。暴病當絶與否,則决定於内氣先盡與否,本論所列十二變,除五行絶、性變爲綱領外,其餘十變爲五藏氣絶之見證。

性變之説罕見;列爲不病暴絶之首證則更屬罕見。究其源,則始於《靈樞·本神》:“怵惕思慮者則傷神,神傷則恐懼流淫不止,因悲哀動中,竭絶而失生。喜樂者,神憚散而不藏。憂愁者,氣閉塞而不行。盛怒者,迷惑而不治。恐懼者,神蕩憚而不收。”故性變者,乃神已傷也。由是,凡素喜者不喜,素嗜者不嗜,素惡者不惡,素懼者不懼,素憂者不憂,素樂行者不樂行等等,皆性變之謂也。

病有災怪論第十四

提要:災者,敗損也;怪者,變異也。本篇述病證敗損變異之象且考究其因,故題曰病有災怪論。

全文分兩段:首從病者應寒、應熱、應吐、應瀉、應汗、應語、應寐、應飲八方面之反常歸結爲災怪;次則究其因,並以脈斷之。

病有災怪,何謂也?病者應寒而反熱,應熱而反寒,應吐而不吐,應瀉而不瀉,應汗而不汗,應語而不語,應寐而不寐,應水〔1〕而不水,皆屬災怪也。

此乃五臟之氣不相隨從〔2〕而致之矣。四逆〔3〕者不治。四逆者,謂主客運氣俱不得時〔4〕也。

〔1〕水 猶言飲水。

〔2〕五臟之氣不相隨從 謂五臟之氣不能循時序而順傳。《素問·玉機真藏論》云:“四時之序,逆從之變異也。”可互參。

〔3〕四逆 謂逆四時之脈。《素問·玉機真藏論》云:“脈逆四時,爲不可治。”“所謂逆四時者,春得肺脈,夏得腎脈,秋得心脈,冬得脾脈,其至皆懸絶沉澀者,命曰逆四時。未有藏形,於春夏而脈澀,秋冬而脈浮大,名曰逆四時也。”

〔4〕主客運氣俱不得時 謂主氣、客氣、運氣不與四時之氣相得。《素問·五運行大論》云:“從其氣則和,違其氣則病,不當其位者病,迭移其位者病,失守其位者危。”其脈則爲逆四時之脈,即如《素問·至真要大論》云:“厥陰之至其脈弦,少陰之至其脈鈎,太陰之至其脈沉,少陽之至大而浮,陽明之至短而澀,太陽之至大而長。至而和則平,至而甚則病,至而反則病,至而不至者病,未至而至者病,陰陽易者危。”

按:醫者貴在知常達變,本篇從常見證之變異,辨析臟氣不相隨從,誠啟達變之思。

本篇結論中之四逆,源於《素問·玉機真藏論》,乃逆四時之脈也。然言主客運氣俱不得時,則可見五運六氣學説滲入《中藏經》之端倪。

水法有六論第十五

提要:本篇論治法之一:水法。六腑爲陽,火亦爲陽,而“陽之盛也,陰必不盈”,治法大要當爲“陰不足則濟之以水母”,遂以“水法”括之,故題曰水法有六論。

全文分兩段:首論生於六腑之陽證症狀;次論其治療大法。

病起於六腑者,陽之系也。陽之發〔1〕也,或上或下,或内或外,或畜〔2〕在中。行之極〔3〕也,有能歌笑者,有能悲泣者,有能奔走者,有能呻吟者,有自委曲〔4〕者,有自高賢者,有寤而不寐者,有寐而不寤者,有能食而不便利者,有不能食而便自利者,有能言而聲清者,有不能言而聲昧者,狀各不同,皆生六腑也。

喜其通者,因以通之;喜其塞者,因以塞之;喜其水者,以水濟之;喜其冰者,以冰助之。病者之樂,慎〔5〕勿違背,亦不可强抑之也。如此從順,則十生其十,百生其百,疾無不愈矣。

〔1〕陽之發 謂因陽邪而發病。

〔2〕畜 積聚。《易·小畜·釋文》:“畜,積也,聚也。”

〔3〕行之極 謂發展至極,此即指陽明實證。

〔4〕委曲 卑下貌。

〔5〕慎 孫本作“孝宗廟諱”。今恢復本字。

按:水法者,以水濟陰之不足也。水爲陰,寒爲陰。水法乃以寒治熱,然亦包括“壯水之主,以制陽光”之意,統言濟之以水耳。

逆者正治,從者反治。逆者正也,反即從也,是則因其病之寒熱虚實而言,蓋寒熱虚實有真假也。本篇所謂從、順者,乃以病者所欲而言耳。故曰“病者之樂,慎勿違背,亦不可强抑之也”。究其大皆,旨屬正治之法,而以病者之喜樂辨其寒熱虚實之真假。舉如大實有羸狀而病者喜其通則通之,至虚有盛候而病者喜其塞則塞之;真熱假寒而病者喜水者以水濟之,喜其冰者以冰助之。

本篇所列之證候,皆爲六腑所系。然亦有是證並非唯六腑所系者。因本書以陰陽類證,以臟腑之證系陰陽,以水火爲陰陽之徵兆而分述治法,此種分類究屬粗略,然亦顯其簡樸矣。

火法有五論第十六

提要:本篇論治法之二:火法。蓋五臟爲陰,水亦爲陰,而陰之盛也,陽必不足,治法大要當爲陽不足則助之以火精,遂以“火法”括之,故題曰火法有五論。

全文分三段:首論生於五臟之陰證症狀;次論治療大法及其原理;末述水火之法乃陰陽大法。

病起於五臟者,皆陰之〔1〕屬也。其發也,或偏枯,或痿躄〔2〕,或外寒而内熱,或外熱而内寒,或心腹膨脹,或手足拳攣,或口眼不正,或皮膚不仁,或行步艱難,或身體强硬,或吐瀉不息,或疼痛不寧,或暴無語,或久無音,緜緜默默〔3〕,狀若死人。如斯之候,備出於陰。

陰之盛也,陽必不足;陽之盛也,陰必不盈。故前論云:陽不足則助之以火精,陰不足則濟之以水母者是也。故喜其汗者汗之,喜其温者温之,喜其熱者熱之,喜其火者火之,喜其湯者湯之。温〔4〕熱湯火,亦在其宜,慎〔5〕勿强之。如是,則萬全其萬。

水火之法,真陰陽〔6〕也。治救之道,當詳明矣。

〔1〕之 趙本此下有“所”字。義長。

〔2〕躄(bì畢) 瘸而難行。《廣韻·昔第二十二》:“躄,跛。躄,《説文》作𣦢,人不能行也。”

〔3〕緜緜默默 虚弱無力、寂静無聲貌。此謂不語不食微微似有一絲氣息之狀。《素問·脈要精微論》:“(脈)綿綿其去如弦絶。”王冰注:“綿綿言微微似有而不甚應手也。”又,《金匱要略·百合狐𧌒陰陽毒病證治》:“意欲食,復不能食,常默默。”

〔4〕温 寬保本此上有“汗”字。

〔5〕慎 孫本作“孝宗廟諱”,今恢復本字。

〔6〕水火之法,真陰陽也 謂水火之法爲濟陰助陽之真正大法。

按:論治病大法以數語括之而挈其綱領者,由來尚矣。自《内經》始,即别陰陽,分標本,定逆從,明正反,論補瀉,扶正、祛邪。金元則有張子和以汗、吐、下三法賅之。至明代,張景岳則列補、和、攻、散、寒、熱、因、固之新方與古方八陣。程國彭則歸結爲汗、吐、下、和、温、清、消、補八法。可謂臚列詳明矣。然以水法、火法統括者,則明載於《中藏經》,故此前後聯袂之篇,實爲本書論治法之大要。

既以水、火二法而立論,則必以陰陽而分證,然陰陽有顯晦,寒熱有真假,故水火二法既包括正治,亦包括反治。

風中有五生死論第十七

提要:本篇以風中於五臟之脈候决生死,並論其病因與治法,故題之曰風中有五生死論。爲本書總論病因之首。

全文分兩大部分:第一部分首先分述風中於五臟之不同症狀,並論中風脈候,决生死。第二部分論風病之成因及諸脈候。

風中有五者,謂肝、心、脾、肺、腎也。五臟之中,其言生死,狀各不同。

心風之狀一作候。:汗自出而好偃〔1〕,仰卧不可轉側,言語狂妄。若唇正赤者生,宜於心俞灸之;若唇面或青或黄,或白或黑,其色不定,眼𥆧動不休者,心絶也,不可救,過五六日即死耳。

肝風之狀:青色圍目連額上,但坐不得倨僂〔2〕者可治;若喘而目直視,唇面俱青者死。肝風宜於肝俞灸之。

脾風之〔3〕狀:一身通黄,腹大而滿,不嗜食,四肢不收持。若手足未青而面黄者可治,不然即死。脾風宜於脾俞灸之。

腎風之狀:但踞坐,而腰腳重痛也。視其脇下,未生黄點者可治,不然即死矣。腎風宜灸腎俞穴也。

肺風之狀:胸中氣滿,冒昧〔4〕,汗出,鼻不聞香臭,喘而不得卧者可治;若失血及妄語者不可治,七八日死。肺風宜於肺俞灸之。

凡診其脈,滑而散者風也。緩而大,浮而緊,一作虚。軟而弱,皆屬風也。

中風之病,鼻下赤黑相兼,吐沫而身直者,七日死也。又中風之病,口噤筋急,脈遲者生,脈急而數者死。

又,心脾俱中風,則舌强不能言也;肝腎俱中風,則手足不遂也。

風之厥〔5〕,皆由於四時不從之氣,故爲病焉。有癮疹者,有偏枯者,有失音者,有歷節者,有癲厥者,有疼痛者,有聾瞽者,有瘡癩〔6〕者,有脹滿者,有喘乏者,有赤白〔7〕者,有青黑〔8〕者,有瘙癢者,有狂妄者,皆起於風也。

其脈浮虚者,自虚而得之;實大者,自實而得之;弦緊者,汗出而得之;喘乏者,飲酒而得之;癲厥者,自勞而得之;手足不遂〔9〕者,言語蹇澀者,房中而得之;癮𤺋者,自痹〔10〕 濕而得之;歷節疼痛者,因醉犯房而得之;聾一作卑。瞽瘡癞者,自五味飲食冒犯禁忌而得之。千端萬狀,莫離於五臟六腑而生矣。所使之候,配以此耳。

〔1〕偃(yǎn演)僵卧。《説文·人部》:“偃,僵也。”

〔2〕倨僂(jù lu句旅) 謂屈背曲腳也。“倨”假借爲“踞”。《漢書·陳餘傳》:“高祖箕踞罵詈。”注:“師古曰:箕踞者,謂屈兩腳,其形如箕。”僂,《説文·人部》:“厄也。或言背僂。”《廣雅·釋詁一》:“僂,曲也。”

〔3〕之 孫本無。據瓚本、寬保本補。依上下語例亦當如此。

〔4〕冒昧(mào mèi帽妹) 頭晕目眩貌。《説文·月部》:“冒,冢而前也。從月目。”段注:“月目者,若無所見也。”又《説文·日部》“昧,一曰闇也。”段注:“闇者,閉門也,閉門則光不明。”引申之爲昏悶不明。

〔5〕風之厥 猶言逆時之風,即風邪。

〔6〕癩(lài賴) 瘡瘍類惡疾。

〔7〕赤白 指病人眼下及鼻部人中左右所呈之赤白色。《諸病源候論·風病諸候·風癔候》:“眼下及鼻人中左右白者可治,一黑一赤,吐沫者,不可治。”

〔8〕青黑 指病人眼下及鼻部人中左右所見之青黑色也。

〔9〕遂 孫本作“中”,據本篇上文及寬保本改。

〔10〕痹 疑爲“卑”字之誤,參見原文小注。

按:本篇總論外邪之爲病,其因以風賅之。蓋風爲百病之長,六氣之中,惟風能兼五氣而傷人。由此觀之,本論以風賅外因,實本於《内經》之旨。

病因之説,固始自《内經》,而代有發揮,迨至陳言則界劃爲三,幾成定論。今以本論返觀之,則《中藏經》之論誠爲古樸。

論中所謂“風之厥”者,非後世所言風厥之證,乃謂風邪爲病皆由四時不正之氣,即逆時之風也。

積聚癥瘕雜蟲論第十八

提要:本篇論積、聚、癥、瘕、雜蟲之爲病,並定其病名,故題曰積聚癥瘕雜蟲論。爲本書總論病因之二。

全篇分兩大部分:第一部分首先論積聚癥瘕雜蟲之成因,次則論及各有所系屬,即積系於臟,聚系於腑,癥系於血,瘕系於氣,蟲乃血氣食物相感而化生。第二部分則分别定其名,並指出“爲病之説,出於諸論;治療之法,皆具於後。”蓋本篇爲總論積聚癥瘕雜蟲耳。

積聚癥瘕雜蟲者,皆五臟六腑真氣失而邪氣併,遂乃生焉。

久之不除也,或積或聚,或癥或瘕,或變爲蟲,其狀各異。有能害人者,有不能害人者,有爲病緩者,有爲病速者,有疼者,有癢者,有生頭足者,有如抔塊〔1〕者,勢類不同。蓋因内外相感,真邪相犯,氣血熏摶,交合而成也。

積者系於臟也,聚者系於腑也,癥者系於氣也,瘕者系於血〔2〕也,蟲者乃血氣食物相感而化也。

故積有五,聚有六,癥有十二,瘕有八,蟲有九,其名各不同也。積有心、肝、脾、肺、腎之五名〔3〕也。聚有大腸、小腸、膽、胃、膀胱、三焦之六名也;癥有勞、氣、冷、熱、虚、實、風、濕、食、藥、思、憂之十二名也;瘕有青、黄、燥、血、脂、狐、蛇、鱉之八名也;蟲有伏、蛇〔4〕、白、肉、肺、胃、赤、弱、蟯之九名也。

爲病之説,出於諸論;治療之法,皆具於後。

〔1〕抔(po剖)塊 抔,孫本作“杯”,形近之誤,據趙本改。抔塊,謂小包塊。《漢書·張釋之傳》:“愚民取長陵一抔土。”注:“師古曰,抔,謂手掬之,今學者讀爲杯勺之杯,非也。”

〔2〕癥者系於氣也瘕者系於血 氣、血二字似宜互倒。

〔3〕之五名 孫本無,據寬保本補。依上下語例亦當如此。

〔4〕蛇 疑爲蚘(同蛔)字之誤。

按:積聚癥瘕雜蟲之成因,本篇謂“皆五臟六腑真氣失而邪氣併,内外相感,真邪相犯,氣血熏摶,交合而成”,誠爲確論。

積聚癥瘕雜蟲之名,本論已次第列舉,而《諸病源候論》等書所列之名均有出入。蓋古人名病,或取其類,或象其形,如“蚘”,有名爲長蟲,或名爲蛇者,當明辨之。

勞傷論第十九

提要:本篇論勞傷之成因、脈候及其預防大法,故題曰勞傷論。爲全書總論病因之三。

全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先述勞傷之别,次以五臟、内外、榮衛分述其病因。第二部分論勞傷之傳變、證候及預防。第三部分論勞傷之脈象。

勞者,勞於神氣也;傷者,傷於形容也。

飢飽無度則傷脾,思慮過度則傷心,色慾過度則傷腎,起居過常〔1〕則傷肝,喜怒悲愁過度則傷肺。

又,風寒暑濕則傷於外,飢飽勞役則敗於内。晝感之則病榮,夜感之則病衛。榮衛經行,内外交運〔2〕,而各從其晝夜〔3〕也。

勞〔4〕於一,一起爲二,二傳於三,三通於四,四干於五,五復犯一〔5〕。一至於五,邪乃深藏,真氣自失,使人肌肉消,神氣弱,飲食減,行步艱難。及其如此,雖司命亦不能生也。

故調神氣論〔6〕曰:調神氣,慎〔7〕酒色,節起居,省思慮,薄滋味者,長生之大端也。

診其脈,甚數一作數甚,餘下仿此。甚急、甚細、甚弱、甚微、甚澀、甚滑、甚短、甚長、甚浮、甚沉、甚緊、甚弦、甚洪、甚實,皆生於勞傷。

〔1〕常 寬保本作“度”。可參。

〔2〕榮衛經行,内外交運 謂榮血衛氣循經脈而行,榮行脈中,衛行脈外,内外交相運行。《靈樞·營衛生會》:“清者爲營,濁者爲衛。營行脈中,衛行脈外,營周不休,五十而復大會。陰陽相貫,如環無端。”

〔3〕各從其晝夜 謂營衛之氣各依其起止常度分晝夜運行。《靈樞·營衛生會》:“衛氣行於陰二十五度,行於陽二十五度,分爲晝夜,故氣至陽而起,至陰而止。”

〔4〕勞 趙本此上有“始”字。疑是。

〔5〕五復犯一 謂病傳於第五臟之後即反傳始病之臟。文中所列序數並非確指某數爲某臟,例如病始於肺,則肺爲“一”,心爲“五”,餘皆仿此,故其數乃示傳變之次第也。《素問·玉機真藏論》云:“五臟相通,移皆有次,五臟有病,則各傳其所勝。”“故病有五,五五二十五變,及其傳化。”

〔6〕調神氣論《内經》及本書無此篇目。即《素問·四氣調神大論》中亦無此段文字,姑存疑。

〔7〕慎 孫本作“孝宗廟諱”,今恢復本字。

按:飲食、男女、起居、情志,乃人生之常,過則爲患矣。故本論謂“飢飽無度則傷脾,思慮過度則傷心,色慾過度則傷腎,起居過常則傷肝,喜怒悲愁過度則傷肺”,甚爲精審,較之以五主五合之推論,則更符五臟功能。

本篇與前兩篇合而爲本書之病因總論。所言“風寒暑濕則傷於外,飢飽勞役則敗於内”即可明見微旨。由是可知,三因界劃,至《中藏經》已具雛形矣。

傳尸論第二十

提要:本篇論傳尸之成因及證候,故題曰傳尸論。爲全書總論之終篇。

全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概述傳尸成因。第二部分列述傳尸之證候。第三部分論傳尸病名之由來。

傳尸〔1〕著,非一門相染而成也。人之血氣衰弱,臟腑虚羸,中於鬼氣,因感其邪,遂成其疾也。

其候:或咳嗽不已,或胸膈妨〔2〕悶,或肢體疼痛,或肌膚消瘦,或飲食不入,或吐利不定,或吐膿血,或嗜水漿,或好歌詠,或愛悲愁,或癲風一作狂。發歇,或便溺艱難。

或因酒食而遇,或因風雨而來,或問病弔喪而得,或朝走暮遊而逢,或因氣聚,或因血行,或露卧於田野,或偶會於園林。鍾〔3〕此病死之氣,染而爲疾,故曰傳尸也。治療之方,備於篇末。

〔1〕傳尸 即“癆瘵”,又稱“肺癆病”。

〔2〕妨 寬保本作“脹”,義長。妨,猶言閉阻。

〔3〕鍾 當也,猶言遇上。《文選·鮑照·舞鶴賦》:“鍾浮曠之藻質。”注:“善曰:鍾,當也。”

按:傳尸,爲虚勞證中之最劇者,其變化尤多,或云二十二種,或云三十六種,實乃古代未能究明之結核類傳染病也。

傳尸由何而生?歷代認識不一。本論責之血氣衰弱,臟腑虚羸,又遇病死之氣,染而爲疾。此乃古人早知傳染之爲患之明證。

自人法於天地論第一至本論共二十篇,爲《中藏經》之總論部分,故若以内容區劃,則應以此篇爲第一卷之終。

論五臟六腑虚實寒熱生死逆順之法第二十一

提要:本篇至第三十二論,凡十二篇,乃五臟六腑虚實寒熱脈證及决生死逆順法之專論,首創臟腑辨證“八綱”。此爲總領之説,故題曰論五臟六腑虚實寒熱生死逆順之法。

全文分兩段:首言五臟六腑之常變皆賴診察形證脈氣而知之;次述調之使平之大法,並言各臟腑之脈證附後,以示此篇爲總説,統領餘下之十一篇也。

夫人有五臟六腑,虚、實、寒、熱、生、死、逆、順,皆見於形證脈氣。若非診察,無由識也。

虚則補之,實則瀉之,寒則温之,熱則涼之,不虚不實,以經調之〔1〕,此乃良醫之大法也。其於脈證,具如篇末。

〔1〕以經調之 謂從各臟腑所屬之本經取治,調之使平。

按:辨證論治,首宗八綱。蓋陰陽者,病類也;寒熱者,病機也;表裏者,病位也;虚實者,病性也。五臟六腑之病則在裏,臟腑不能言,逆順生死當决之於形證脈氣是也。然則寒熱乃陰陽所化,識寒熱則温涼爲用;虚實乃陰陽所鍾,辨虚實則補瀉可施;非虚非實,半虚半實,當從本經取治,調之使平。故虚實寒熱生死逆順,乃開創臟腑辨證之“八綱”也。此誠大法,非謂言之簡樸,實可執簡以馭繁矣。

考本篇之旨,實源自《靈樞·經脈》,撮其十一段之要義成篇而總領之,然後依原經十一段而分爲十一篇,逐一闡發之,掘其藴義,發其隱微,振裘挈領。

論肝臟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第二十二

提要:本篇論肝臟之病證脈候及决生死逆順之法,爲分論臟腑病證第一篇,故題曰論肝臟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

全文分兩部分:第一部分概説肝臟生理、平病脈象及肝病虚實脈象所主證候。第二部分詳論肝之實、虚、積、寒、熱、虚冷諸病候及决生死法。

肝者,與膽爲表裏,足厥陰少陽是其經也。王於春,春乃萬物之始生,其氣嫩而軟,虚而寬,故其脈弦。軟不可發汗,弱則不可下。弦長曰平〔1〕,反此曰病。

脈虚而弦,是謂太過,病在外。太過則令人善忘,忽忽〔2〕眩冒。實而微,是謂不及,病在内。不及則令人胸痛,引兩脇脹滿。

大凡肝實則引兩脇下痛、引〔3〕小腹,令人本無此五字。喜怒;虚則如人將捕之;其氣逆,則頭痛、耳聾、頰赤。一作腫。其脈沉之而急,浮之〔4〕亦然,主脇肋一作支。滿,小便難,頭痛,目眩。其脈急甚,惡言;微急,氣在胸脇下;緩甚,嘔逆;微緩,水痹〔5〕;大急,内癰吐血;微大,筋痹〔6〕;小甚,多飲;微大,本作小。消癉;本作痹。滑甚,頹疝;微滑,遺溺;澀甚,流飲〔7〕;微澀,瘲攣變也。本無此二字。

又,肝之積氣在脇,久不去〔8〕,發爲咳逆,或爲痎瘧也。虚則夢花草茸茸,實則夢山林茂盛。肝之病,旦喜〔9〕,一作慧。晚甚,夜静。肝病則頭痛、脇痛,本無此二字。目眩、肢〔10〕滿、囊縮、小便不通,一作利。十日死。又身熱惡寒,四肢不舉,其脈當弦長而急,反短而澀,乃金克木也,十死不治。

又,肝中寒,則兩臂痛不能舉,舌本燥,多太息,胸中痛,不能轉側,其脈左關上遲而澀者,是也。

肝中熱,則喘滿而多怒,目疼,腹脹滿,不嗜食,所作不定,睡中驚悸,眼赤視不明,其脈左關陰實者,是也。

肝虚冷,則脇下堅痛、目盲、臂痛、發寒熱如瘧狀,不欲食,婦人則月水不來而氣急,其脈左關上沉而弱者,是也。

〔1〕弦長曰平 謂弦長之脈爲肝之常脈。《素問·平人氣象論》:“平肝脈來,耎弱招招,如揭長竿末梢,曰肝平”。

〔2〕忽忽 不清爽貌。《素問·玉機真藏論》:“(春脈)太過則令人善忘,忽忽眩冒而巔疾。”王冰注:“忽忽,不爽也。”

〔3〕引 此上疑脱“痛”字。

〔4〕浮之 寬保本作“浮而急”。可參。

〔5〕水痹謂水邪停滯閉阻而水道不通。《靈樞·邪氣藏府病形》作“水瘕痹”。可參。

〔6〕筋痹《靈樞·邪氣藏府病形》作“肝痹陰縮咳引小腹”。可參。

〔7〕流飲 謂飲水多,水流走於腸胃之間,漉漉有聲。

〔8〕去 孫本無,據醫統本補。

〔9〕喜 疑爲“慧”字之誤,參見原文旁注。又,《靈樞·順氣一日分爲四時》:“旦慧、晝安、夕加、夜甚”。

〔10〕肢 疑爲“腹”字之誤。

按:足厥陰肝爲風木之臟,喜條達而惡抑鬱,此皆以氣言也。本論闡明肝之生理及平人肝脈之象後,首以太過與不及,實與虚分論之,是謂挈其綱矣。氣鬱不舒,肝失條達,則爲太過,太過則實。其肝之積氣在脇久不去,肝中寒,肝中熱皆然,非可泥於“脈虚而弦是謂太過”。肝血虧虚則肝木失養,是謂不及,不及則虚,其肝虚冷皆屬。明乎此,則可知肝可補,補益其血也;肝可泄,疏泄其氣也。

論膽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第二十三

提要:膽與肝爲表裏,本篇論膽病之脈證,故題曰論膽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

全文分兩部分:首述膽腑之生理;次論膽腑虚實寒熱生死逆順之脈證。

膽者,中正〔1〕之腑也,號曰將軍,决斷出焉,言能喜怒剛柔也。與肝爲表裏,足少陽是其經也。

虚則傷寒,寒則恐畏,頭眩不能獨卧;實則傷熱,熱則驚悸,精神不守,卧起不寧。

又,玄水〔2〕發,則其根在於膽,先從頭面起,腫至足也。

又,肝咳久不已,則傳邪入於膽,嘔清苦汁也。

又,膽病則喜太息,口苦,嘔清汁,一作宿汁。心中澹澹〔3〕恐,如人將捕之,咽中介介然〔4〕數唾。

又,膽脹則舌一作脇。下痛,口苦,太息也。邪氣客於膽,則夢鬬訟。其脈診在左手關上,浮而得之者,是其部也。

膽實熱,則精神不守。又膽熱,則多睡。膽冷,則無眠。

又,左關上脈,陽微者,膽虚也;陽數者,膽實也;陽虚者,膽絶也。

〔1〕中正 剛正果决。《素問·靈蘭秘典論》:“膽者,中正之官,决斷出焉。”王冰注:“剛正果决,故官爲中正;直而不疑,故决斷出焉。”

〔2〕玄水 謂病發於膽之水腫。參見本書“論水腫脈證生死候第四十三”。

〔3〕澹澹(dàn dàn淡淡) 不安貌。《素問·至真要大論》:“心澹澹大動”。

〔4〕介介然 氣梗貌。《素問·咳論》:“心咳之狀,咳則心痛,喉中介介如梗狀。”楊上善注:“介介,喉中氣如梗也。”

按:本篇名曰“論膽虚實寒熱生死逆順之法”,但通篇除言左關上脈“陽虚者膽絶”之外,無有斷生死逆順之語,疑有脱漏。

論心臟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第二十四

提要:本篇論心臟之脈候病證,故題曰論心臟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

全文可分兩部分:首論心之生理;次論心臟虚實寒熱諸病及生死逆順脈證。

心者,五臟之尊號,帝王之稱也。與小腸爲表裏,神之所舍。又主於血,屬於火,王於夏,手少陰是其經也。

凡夏脈鈎,來盛去衰,故曰鈎。反此者病。來盛去亦盛,此爲太過,病在外;來衰去盛,此爲不及,病在内。太過則令人身熱而骨痛,口瘡,舌焦,引水;不及則令人煩躁,一作心。上爲咳唾,下爲氣洩。其脈來累累〔1〕如連珠,如循琅玕〔2〕,曰平。脈來累累一本無此四字,却作“喘喘”。連屬,其中微曲,曰病。來前曲後倨〔3〕,如操帶鈎,曰死。

又,思慮過多則怵惕,怵惕傷心,心傷則神失,神失則恐懼。

又,真心痛,手足寒,過節五寸,則旦得夕死,夕得旦死。

又,心有水氣則痹〔4〕,氣滯身腫,不得卧,煩而躁,其陰腫也。

又,心中風,則翕翕〔5〕一作吸。發熱,不能行立,心中飢而不能食,食則吐嘔。

夏,心王。左手寸口脈洪、浮、大而散,曰平,反此則病。若沉而滑者,水來克火,十死不治;弦而長者,木來歸子,其病自愈;緩而大者,土來入火,爲微邪相干,無所害。

又,心病則胸中痛,四一作脇。肢滿脹,肩背臂膊皆痛。虚則多驚悸,惕惕然無眠,胸腹及腰背引痛,喜一作善。悲,時眩仆。心積氣久不去,則苦憂煩,心中痛。實則喜笑不息,夢火發。心氣盛,則夢喜笑及恐畏。邪氣客於心,則夢山丘煙火。心脹,則心煩短氣,夜卧不寧。心腹痛,懊憹,腫,氣來往上下行,痛有時休作,心腹中熱,喜水,涎出,是蚘蚑〔6〕蚖恐是蚘字,蛟恐是咬字。心也。心病則日中慧,夜半甚,平旦靜。

又,左手寸口脈大甚,則手内熱赤,一作服。腫太甚,則胸中滿而煩,澹澹,面赤,目黄也。

又,心病則先心痛,而咳不止,關膈〔7〕一作格。不通,身重不已,三日死。心虚則畏人,瞑目欲眠,精神不倚〔8〕,魂魄妄亂。

心脈沉小而緊,浮,主氣喘〔9〕。若〔10〕心下氣堅實〔11〕不下,喜咽乾〔12〕,手熱、煩滿、多忘、太息,此得之思慮太過也。其脈急〔13〕甚,則〔14〕發狂笑;微緩,則吐血;大甚,則喉閉;一作痹。微大,則心痛引背,善淚出;小甚,則噦;微小,則笑,消癉;一作痹。滑甚,則爲渴;微滑,則心疝引臍,腹一作腸。鳴;澀甚,則瘖不能言;微澀,則血溢,手足厥,耳鳴,癲疾。

又,心脈搏堅而長,主舌强不能語;一作言。軟而散,當懾怯不食也。又急甚則心疝,臍下有病形,煩悶少氣,大熱上煎。

又,心病狂言,汗出如珠,身厥冷,其脈當浮而大。反沉濡而滑,其〔15〕色當赤,今反黑者,水克火,十死不治。

又,心之積,沉之〔16〕而空空然,時上下往來無常處,病胸滿、悸,腰腹中熱,頰一作面。赤,咽乾,心煩,掌中熱,甚則嘔血,夏差本作春差。冬甚。宜急療之,止於旬日也。

又,赤黑色入口,必死也。面黄目赤者亦一作不。死,赤如衃血〔17〕亦死。

又,憂恚〔18〕思慮太過,心氣内索〔19〕,其色反和而盛者,不出十日死。扁鵲曰:心絶則一日死。色見凶多,而人雖健敏,名爲行尸,一歲之中,禍必至矣。

又,其人語聲前寬而後急,後聲不接前聲,其聲濁惡,其口不正,冒昧喜笑,此風入心也。

又,心傷則心壞,爲水所乘,身體手足不遂,骨節解〔20〕,舒緩不自由,下利無休息,此疾急宜治之,不過十日而亡也。

又,笑不待呻而復憂,此水乘火也。陰系於陽,陰起陽伏,伏則生熱,熱則生狂,冒昧妄亂,言語錯,不可採問,一作聞。心已損矣。扁鵲曰:其人唇口赤,即可治,青黑即死。

又,心瘧則先煩一作顫。而後渴,翕翕發熱也,其脈浮緊而大者,是也。心氣實,則小便不利,腹滿,身熱而重,温温欲吐,吐而不出,喘息急,不安卧,其脈左寸口與人迎皆實大者,是也。心虚則恐懼多驚,憂思不樂,胸腹中苦痛,言語戰慄,惡寒,恍惚,面赤目黄,喜衄血,診其脈,左右寸口兩虚而微者,是也。

〔1〕累累(léi léi雷雷) 重迭連貫貌。《素問·平人氣象論》:“夫平心脈來,累累如連珠,如循琅玕,曰心平。”王冰注:“言脈滿而盛,微似珠形之中手。”

〔2〕琅玕(láng gān 狼甘) 如珠玉之美石。《説文·玉部》:“琅玕,似珠者。”

〔3〕前曲後倨(jù巨)謂脈來上下如鈎而無柔和之意。《禮記·樂記》:“倨中矩,勾中鈎。”注:“倨,微曲也。”

〔4〕痹 趙本作“脾”。

〔5〕翕翕(xi xi西西) 不安貌。《孫子·行軍》:“諄諄翕翕。”注:“賈林曰:翕翕,不安貌。”《金匱要略·五藏風寒積聚病脈證並治》:“脾中風者,翕翕發熱,形如醉人。”

〔6〕蚘蚑(zhi支) 孫本作“蚖蛟”,形近之。參見原文旁注。又考《千金要方》作“蚘咬”,而蛟爲“蚑”之,故改。蚑,蟲行貌。《説文·虫部》:“蚑,徐行也,凡生之類行皆曰蚑”。

〔7〕關膈 謂大小便閉結之證候。《諸病源候論·關格大小便不通候》:“關格者,大小便不通也。大便不通謂之内關,小便不通謂之外格;二便俱不通爲關格也。”

〔8〕倚 依附。《廣雅·釋詁四》:“倚,依也。”

〔9〕浮主氣喘 醫統本作“浮之氣喘”。

〔10〕若 醫統本作“苦”,義長。

〔11〕實 醫統本作“食”,義長。

〔12〕乾 瓚本、寬保本作“唾”,可參。

〔13〕急 醫統本作“緩”。

〔14〕則 寬保本此下有“瘈瘲微急心中痛引腰背痛不下食太緩則”十七字,可參。

〔15〕其 孫本作“甚”,形近而。據醫統本、寬保本改。依“其脈”語例亦當如此。

〔16〕之 疑衍。

〔17〕衃(pēi胚)血 凝結之死血。《素問·五藏生成》:“赤如衃血者死。”王冰注:“衃血,謂敗惡凝聚之血,色赤黑也。”

〔18〕恚(hùi會)《玉篇·心部》:“恚,恨怒也。”

〔19〕索《廣雅·釋詁一》:“索,盡也。”

〔20〕解 通“懈”。

按:本篇所論心臟病證及心病預後甚爲突出。

論中述及心臟病證有:真心痛、心痹、心中風、心積氣、心脹等。“心病則胸中痛”,但痛在心且手足寒者爲真心痛;兼見身腫、陰腫,不得卧者爲心痹;兼見發熱、心中飢而不能食,食則嘔吐者爲心中風;兼見苦憂煩或喜笑不息,或夢喜笑畏恐、山丘煙火者,爲心積氣;兼見心煩、短氣、夜卧不寧者,爲心脹。凡此,本論皆列舉精當。但亦有與他經不盡相同者,如述“心之積”則與《難經·五十六難》所言“心之積,名曰伏梁,起臍上,大如臂,上至心下,久不愈,令人病煩心”所述有異,庻可視爲同名異病耳。

本論所言心病之預後,皆依五行生克規律定順逆。凡色脈與證相生者爲順,色脈與證相克者爲逆。故臨證之用,不可拘泥。

本篇文字,諸本出入較多,而層次結構均同。所有衍、脱、誤、闕雖一一校勘,但猶未盡意者,疑本篇前後錯簡,即“夏,心王”至“無所害”疑在“手少陰是其經也”之下,繼之以“凡夏脈鈎”,因諸本同且無傷大旨,則姑録之於此以備忘耳。

論小腸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第二十五

提要:本篇論小腸之脈候病證,故題曰論小腸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

全文可分爲兩部分:首論小腸之生理;次論小腸虚實寒熱諸病之生死逆順脈證。

小腸者,受盛之腑也,與心爲表裏,手太陽是其經也。

心與一本無此二字。小腸絶者,六日死。絶則髮直如麻,汗出不已,不得屈伸者是也。

又,心咳本作病。久不已,本無此二字。則傳小腸,小腸咳,則氣咳俱出也。

小腸實則傷熱,熱則口生瘡。虚則生寒〔1〕,寒則泄膿血,或泄黑水。其根在小腸也。

又,小腸寒則下腫重,有熱久不出,則漸生痔疾。有積,則當暮發熱,明旦而止也。病氣,發則令人腰下重,食則窘迫而便難,是其候也。

小腸脹,則小腹䐜脹,引腹而痛也。

厥邪入小腸,則夢聚井邑〔2〕中,或咽痛頷腫,不可回首,肩如杖,一作拔。腳如折也。

又,黄帝曰:心者主也,神之舍也,其臟周〔3〕密而不傷。傷〔4〕,神去,神去則身亡矣。故人心多不病,病即死,不可治也。惟小腸受病多矣。

又,左手寸口陽絶者,無小腸脈也,六日死。病臍痹,小腹中有疝瘕也。左手寸口脈實大者,小腸實也。有熱邪,則小便赤澀。

又,實熱則口生瘡,身熱去來,心中煩滿,體重。

又,小腸主於舌之官也,和則能言,而機關利健,善别其味也。虚則左寸口脈浮而微軟弱,不禁按,病爲驚狂無所守,下空空然,不能語者,是也。

〔1〕生寒 寬保本作“傷寒。”可參。

〔2〕井邑(yì義) 猶言人口聚居之地。《周禮·地官·小司徒》:“乃經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爲井,四井爲邑。”

〔3〕周 疑爲“固”字之誤。寬保本、徐本有眉批云:“周當作固。”

〔4〕傷 此下疑脱“則”字。

按:本篇論小腸之主病,從心與小腸相表裏之生理功能,提出心多不病,惟小腸多受病之獨特觀點。故本論將絶則髮直如麻,汗出不已,不得屈伸等症狀統言爲心與小腸絶。又言小腸主於舌之官也,故將病則驚狂無所守,下空空然,不能語亦列爲小腸之主病,與《靈》《素》所言有别。其立論源出於《靈樞·本輸》及《素問·靈蘭秘典論》,但又有所創見,不限於受盛、傳化物,亦不限於舌乃心之苗,此則給後人以啓迪。尤其“心多不病,惟小腸多受病”已超越“心移熱於小腸”多矣。

論中所言“多泄黑水”,其意未明。本書第四十三論有“黑水者,其根起於腎”、“裏水者,其根在小腸”之語,却爲論水腫者,非言泄下也。寬保本眉批曾列舉以資對照,然亦不可辨其是非。若以臨床所見測之,則以“黑水”爲是,熱入小腸,毒積腐壅,發而泄膿血,繼而爲醬色之“黑水”。姑存疑待考。

論脾臟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第二十六

提要:本篇論脾臟病候脈證,故題曰論脾臟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

全文可分爲兩部分:首論脾之生理及脾臟病候脈證之大略;次論脾病諸證脈候之生死逆順。

脾者,土也,諫議之官,主意與智,消磨五穀,寄在其中,養於四旁,王於四季,正王長夏,與胃爲表裏,足太陰是其經也。

扁鵲曰:脾病則面色萎黄。實則舌强直,不嗜食,嘔逆,四肢緩;虚則精不勝〔1〕,元氣乏,失溺不能自持。其脈來似水之流,曰太過,病在外;其脈來如鳥之距,曰不及,病在内。太過,則令人四肢沉重,語言蹇澀;不及,令人中滿不食,乏力,手足緩弱不遂,涎引口中,一作出。四肢腫脹,溏瀉一作泄。不時,夢中飲食。脾脈來而和柔,去似雞距踐地,曰平。脈來實而滿,稍數,如雞舉足,曰病。又,如烏一作雀。之啄,如鳥之距,如屋之漏,曰死。

中風則翕翕發熱,狀若醉人,腹中煩滿,皮肉瞤瞤〔2〕,短氣者,是也。王時,其脈阿阿然〔3〕緩,曰平;反弦急者,肝來克脾,真鬼相遇〔4〕,大凶之兆;反微澀而短者,肺來乘脾,不治而自愈;反沉而滑者,腎來從脾,亦爲不妨;反浮而洪,心來生脾,不爲疾耳。

脾病,面黄,體重,失便,目直視,唇反張,手足爪甲青,四肢逆,吐食,百節疼痛不能舉,其脈當浮大而緩。今反弦急,其色當黄而反青,此十死不治也。

又,脾病其色黄,飲食不消,心腹脹滿,身體重,肢節痛,大便硬,小便不利,其脈微緩而長者,可治。脾氣虚則大便滑,小便利,汗出不止,五液注下爲五色。注,利下也〔5〕。此四字疑是注文。

又,積聚〔6〕久不愈,則四肢不收,黄疸,飲食不爲肌膚,氣滿脹而喘不定也。

又,脾實則時夢築垣牆、蓋屋,脾盛則夢歌樂,虚則夢飲食不足。厥邪客於脾,則夢大澤丘陵,風雨壞屋。脾脹則善噦,四肢急,體重,不食,善噫。

脾病則日昳慧,平旦甚,日中持,下晡静〔7〕。

脈急甚則瘈瘲,微急則胸膈中不利,食入〔8〕而還出。脈緩甚〔9〕則痿厥,微緩則風痿,四肢不收。大甚則擊仆〔10〕,微大則痹〔11〕,疝氣,裹〔12〕大膿血在腸胃之外。小甚則寒熱作,微小則消癉。滑甚則㿗疝,微滑則蟲毒,腸鳴,中熱。澀甚則腸㿗,微澀則内潰,下膿血。

脾脈之至也,大而虚則有積氣在腹中。有厥氣,名曰厥疝。女子同法。得之四肢汗出當風也。

脾絶,則十日死。又臍出一作凸。者,亦死。唇焦枯,無紋理而青黑者〔13〕,脾先絶也。

脾病,面黄目赤者,可治;青黑色入口,則半歲死;色如枳實者,一一作半。月死。吉凶休否,一作咎。皆見其色出於部分也。

又,口噤唇黑,四肢重如山,不能自收持,大小便利無休歇,食飲不入,七日死。

又,唇雖痿黄,語聲囀囀〔14〕者可治。脾病瘧氣久不去,腹中痛鳴,徐徐熱汗出,其人本意寬緩,今忽反常而嗔怒,正言而鼻笑〔15〕,不能答人者,此不過一月,禍必至矣。

又,脾中寒熱,則皆使人腹中痛,不下食。又脾病,則舌强語澀,轉筋卵縮,牽陰股〔16〕,引髀痛,身重,不思食,鼓脹,變則水泄不能卧者,死不治也。

脾正熱,則面黄目赤,季脇痛滿也。寒則吐涎沫而不食,四肢痛,滑泄不已,手足厥,甚則顫慄如瘧也。

臨病之時,要在明證詳脈,然後投湯丸,求其痊損耳。

〔1〕精不勝 謂陰精不充盛。《素問·逆調論》:“獨勝而止耳。”王冰注:“勝,盛也。”

〔2〕瞤瞤(rún rún) 肉動掣貌。《素問·氣交變大論》:“肌肉瞤瘈”。王冰注:“瞤瘈,動掣曰瞤。”

〔3〕阿阿然 柔和貌。《詩經·小雅·隰桑》:“隰桑在阿”箋云:“隰中之桑,枝條阿阿然長美。”《脈經·卷三·脾胃部》:“脾王之時,其脈大,阿阿而緩,名曰平脈。”

〔4〕真鬼相遇 謂兩陰相敵。即足厥陰與足太陰相敵也,故曰“真鬼相遇”。

〔5〕注利下也 此下注文曰“此四字疑是注文”可從。

〔6〕聚 孫本作“口口”,據趙本補。文義亦當如此。又,醫統本作“氣”,寬保本作“在中”。可參。

〔7〕日昳(dié迭)慧,平旦甚,日中持,下晡静 謂脾病病情變化爲:午後清爽,天明加重,中午持續,傍晚安静。昳,午後二時,即未時。《書經·無逸》:“自朝至於日中昃”疏:“昃亦名昳,言日蹉跌而下,謂未時也。”晡,申時,下晡,即申末酉初。《玉篇·日部》:“晡,申時也。”慧,清爽。《素問·八正神明論》:“慧然獨坐”王冰注:“慧然,清爽也。”

〔8〕食入 寬保本作“食不入”。可參。

〔9〕甚 孫本作“盛”,音近而誤。據醫統本、寬保本改。

〔10〕擊仆 寬保本作“寒熱作”。可參。

〔11〕痹 趙本作“脾”,義長。

〔12〕裹 孫本作“裏”,形近之誤,據趙本、醫統本改。

〔13〕者 寬保本此下有“死”字。疑是。

〔14〕囀囀(zhuàn zhuàn撰撰) 猶言聲音婉轉。《玉篇·口部》:“囀,鳥鳴。”

〔15〕正言而鼻笑 言辭鄭重而笑聲輕薄貌。

〔16〕股 寬保本此下有“中”字。疑是。

按:通觀全篇,雖論脾臟虚實寒熱生死順逆之脈候,但實則立論於精、氣二字而旁及其他四臟,蓋人體赖精氣以延年祛病,而脾寄在其中,養於四旁也。

本論所言斷生死之法,極令人尋思者,惟夢與言也。夢雖爲思之餘緒,腦之所主,或曰心之所主,但心或腦之精氣亦賴脾氣散精之輸布,本篇其論甚詳。又脾開竅於口,舌乃心之苗,且脾、腎諸經絡亦繫於舌,循於咽喉,故本論斷之曰:語聲囀囀者可治”,“正言而鼻笑,不能答人者”禍必至;“舌强語澀”者死不治等等,實具啓迪之功焉。

論胃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第二十七

提要:本篇論胃之病證脈候,故題曰論胃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

全文分三段:首論胃之生理;次論胃之諸證;再論胃之脈象並决生死逆順。

胃者,腑也,又名水穀之海,與脾爲表裏。胃者,人之根本也,胃氣壯則五臟六腑皆壯。足陽明是其經也。

胃氣絶則五日死。實則中脹便難,肢節疼痛,不下食,嘔吐不已;虚則腸鳴脹滿,引水〔1〕,滑泄;寒則腹中痛,不能食冷物;熱則面赤如醉人,四肢不收持,不得安卧,語狂、目亂、便硬者是也。病甚則腹脇脹滿,吐逆不入食,當心痛,上下不通,惡聞食臭,嫌人語,振寒,喜伸欠。胃中熱則唇黑,熱甚則登高而歌,棄衣而走,癲狂不定,汗出額上,鼽衄〔2〕不止。虚極則四肢腫滿,胸中短氣,穀不化,中消〔3〕也。胃中風,則溏泄不已。胃不足,則多飢不消食。病人鼻下平,則胃中病,渴者不可治。一本無上十三字,作微燥而渴者可治。

胃脈搏堅而長,其色黄赤者,當病折腰。一作髀〔4〕。其脈軟而散者,病食痹。右〔5〕關上脈浮而大者,虚也;浮而短澀者,實也;浮而微滑者,亦實〔6〕也;浮而遲者,寒也;浮而數者,實〔7〕也。虚實寒熱生死之法,察而端謹,則成神妙也。

〔1〕引水 寬保本作“引出”,有眉批云:“引當作汗”,可參。

〔2〕鼽(qiú求)衄 謂鼻出涕血。《素問·金匱真言論》:“春不鼽衄。”注:“鼽,謂鼻中出水。”《説文·血部》:“衄,鼻出血也。”

〔3〕消 疑爲“滿”字之誤。

〔4〕一作髀 “髀”字疑是。《素問·脈要精微論》亦云:“胃脈搏堅而長,其色赤,當病折髀。”

〔5〕右 孫本作“左”,據趙本改。依右手關脈以候胃之理,亦當如此。

〔6〕實 孫本作“虚”,據醫統本改。文義亦當如此。

〔7〕實 寬保本作“熱”,義長。

按:本篇論胃之生理病理,皆主於胃氣。脾胃相合,同爲水穀之海。胃主納化,脾司運化,而納化運化之功全在胃氣之充盛,而胃氣足則水穀化,水穀化則可滋養元氣,元氣盛則百骸得養,故本論云“胃氣壯,則五臟六腑皆壯,胃氣絶則五日死”,此實揭脾胃爲後天之本之真諦也。

東垣曰:“歷觀《内經》諸篇而參考之,則元氣之充足,皆由脾胃之氣無所傷,而後能滋養元氣。若胃氣之本弱,飲食自倍,則脾胃之氣既傷,而元氣亦不能充,此諸病之所由生也。”本論所述諸病亦宗《内經》之旨,而根於《胃氣》之傷而論之。

全篇所論大都本於《内經》及《脈經》,而涉及脈候“實”、“熱”二字與《脈經》有異,疑爲刊刻之誤。

論肺臟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第二十八

提要:本篇論肺臟之病證脈候,故題曰論肺臟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

全文分三段:首論肺之生理;次論肺之平病生死之脈候;末論肺臟虚實寒熱諸證臨床表現。

肺者,魄之舍,生氣之源,號爲上將軍〔1〕,乃五臟之華蓋也。外養皮毛,内榮腸胃,與大腸爲表裏,手太陰是其經也。

肺氣通於鼻,和則能知香臭矣。有寒則善咳,本作有病則喜咳。實則鼻流清涕。凡虚實寒熱,則皆使人喘嗽。實則夢刀兵恐懼,肩息,胸中滿,虚則寒生,一作熱。咳一作喘。息,利下,少氣力,多悲感。

王於秋,其脈浮而毛〔2〕,曰平。又,浮而短澀者,肺脈也。其脈來毛而中央堅,兩頭一作傍。虚,曰太過,病在外;其脈來毛而微,曰不及,病在内。太過,則令人氣逆,胸滿,背痛;不及,則令人喘呼而咳,一作嗽。上氣,見血,下聞病音〔3〕。

又,肺脈厭厭聶聶〔4〕,如落榆莢,曰平;來不上不下,如循雞羽,曰病。來如物之浮,如風吹鳥背上毛者死。真肺脈〔5〕至,大而虚,又如以毛羽中人皮膚,其〔6〕色赤,其毛折〔7〕者死。

又,微毛曰平,毛多曰病。毛而弦者曰春病,弦〔8〕甚曰即病。

又,肺病吐衄血,皮熱、脈數、頰赤者,死也。又,久咳而見血,身熱而短氣,脈當澀今反浮大,色當白今反赤者,火克金,十死不治也。肺病喘咳,身但寒無熱,脈遲微者,可治。

秋王於肺〔9〕,其脈當浮澀而短,曰平。而反洪大而長,是火刑金,亦不可治。又,得軟而滑者,腎來乘肺,不治自愈。反浮大而緩者,是脾來生肺,不治而差。反弦而長者,是肺被肝從〔10〕,爲微邪,雖病不妨。

虚則不能息,耳重〔11〕,嗌乾,喘咳上氣,胸背痛。

有積,則脇下脹滿。

中風,則口燥而喘,身運而重〔12〕,汗出而冒悶。其脈按之虚弱如葱葉,下無根者死。

中熱,則唾血。其脈細、緊、浮、數、芤、滑,皆失血病。此由燥〔13〕擾、嗔怒、勞傷得之,氣壅結所爲也。

肺脹,則其人喘咳而目如脱,其脈浮大者是也。

又,肺痿則吐涎沫而咽乾。欲飲者,爲愈;不飲,則未差。

又,咳而遺溺者,上虚不能制下也。其脈沉濁者,病在内;浮清者,病在外。

肺死,則鼻孔開而黑枯,喘而目直視也。又,肺絶則十二〔14〕日死,其狀足滿、瀉痢不覺出也,面白目青,此謂亂經。此雖天命,亦不可治〔15〕。

又,飲酒當風,中於肺,則〔16〕咳嗽喘悶。見血者,不可治;無血者,可治;面黄目白者,可治。肺病頰赤者死。

又,言音喘急、短氣、好唾,一作睡。此爲真鬼相害,十死十,百死百,大逆之兆也。

又,陽氣上而不降,燔於肺,肺自結邪,脹滿,喘急,狂言,瞑目,非常所説而口鼻張,大小便頭俱脹,飲水無度,此因熱傷於肺,肺化爲血,不可治,則半歲死。

又,肺瘧使人心寒,寒甚則發熱,寒熱往來,休作不定,多驚,咳喘,如有所見者,是也。其脈浮而緊,又滑而數,又遲澀而小,皆爲肺瘧之脈也。

又,其人素聲清而雄者,暴不響亮,而拖氣用力,言語難出,視不轉睛,雖未爲病,其人不久。

又,肺病,實則上氣喘急,咳嗽,身熱,脈大也。虚則力乏、喘促、右脇脹、語言氣短一作促。者,是也。

又,乍寒乍熱,鼻塞,頤赤,面白,皆肺病之候也。

〔1〕上將軍 官名,起於漢,唐則各衛置之,爲環衛之官。肺爲華蓋,若心主之環衛,故以此喻之。《素問·靈蘭秘典論》喻爲“相傅之官”,則謂其主司治節,此則狀其形亦喻其職司。

〔2〕浮而毛 謂脈來浮而輕虚。此乃肺之平脈脈象。《難經·十五難》:“其脈之來,輕虚以浮,故曰毛。”

〔3〕下聞病音《太素》卷十四四時脈形云:“下聞胸中喘呼氣聲也。”可參。

〔4〕厭厭聶聶 謂安和濡弱而調貌。《詩經·秦風·小戎》:“厭厭良人”傳云:“厭厭,安静也。”《説文·耳部》:“聶,附耳私小語也。”喻柔和濡弱之聲,此狀其脈象濡弱和柔而調。

〔5〕真肺脈 謂肺之真臟脈。

〔6〕其 疑爲“面”字之誤。

〔7〕毛折 謂皮膚之毫毛枯斷。《説文·手部》:“折,斷也。”

〔8〕弦 孫本作“眩”,形近之誤。據醫統本、寬保本改。依上下文義,亦當如此。

〔9〕秋王於肺 秋、肺二字疑誤倒。

〔10〕從 疑作“乘”。《脈經·肺大腸部第四》:“反得弦細而長者,是肝之乘肺,木之陵金,爲微邪,雖病即差。”

〔11〕耳重(chóng蟲) 重聽也,謂聽覺欠靈。張籍《詠懷詩》:“眼昏書字大,耳重覺聲高。”

〔12〕身運而重 謂身暈轉而沉重。《説文·通訓定聲》:“運,叚借爲暈。”

〔13〕燥 趙本作“躁”,義長。

〔14〕二 寬保本作“三”。

〔15〕治 趙本作“活”,義長。

〔16〕則 寬保本此下有“肺發”二字。可參。

按:肺冠於他臟之上,主人身之氣,宜清宜肅,宜納宜降。若壅則肺癰,萎則肺痿,或病痰、嗽、咳、喘、衄、瘖,故失其肅降,則諸證蜂起,蓋肺外養皮毛,内榮腸胃而爲魄之舍,爲生氣之源。明乎此,則知寒熱虚實,乃至躁擾、嗔怒、勞傷皆可致肺之病。

肺爲氣之主,而腎爲氣之根,大凡腎虚不可納氣歸原者,必發咳嗽暴重,引動百骸而氣從臍下奔逆而上,此爲醫者必明之理,而本論則從咳而遺尿一證,論此爲上虚不能制下,誠爲精警之語也。

趙本所存本篇,至“此雖天命,亦不可活”止,特録以備忘。

論大腸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第二十九

提要:本篇論大腸病證脈候,故題曰論大腸虚實寒熱生死逆順之法。

全文分兩段:首論大腸之生理;次論大腸寒熱虚實,乍虚乍實,積物積冷諸脈證候之生死順逆。

大腸者,肺之腑也,爲傳送之司,號監倉之官。肺病久不已,則傳入大腸。手陽明是其經也。

寒則泄,熱則結,絶則泄利無度,利絶而死也,熱極則便血。又,風中大腸,則下血。又,實熱則脹滿而大便不通,虚寒則滑泄不定。

大腸乍虚乍實,乍來乍去。寒則溏泄,熱則垢重,有積物則寒慄而發熱,有如瘧狀也〔1〕。積冷不去則當臍而痛,不能久立,痛已則泄白物是也。虚則喜滿,喘咳而喉咽中如核妨矣。

〔1〕有如瘧狀也 寬保本作“其發渴如瘧狀”。可參。

按:《素問·靈蘭秘典論》及《刺法論》均言“大腸者,傳道之官,變化出焉”,而本論則謂“肺之腑也,爲傳送之司,號監倉之官”。肺與大腸相表裏,故大腸乃肺之腑也。大腸之主要功能爲傳送穢物,故爲傳送之司,此二説,經有明言。司出而不司納,僅傳道耳,故監倉之官之喻,未可膠柱也。

本論雖簡,但叙大腸虚實寒熱、乍虚乍實、積物積冷諸證脈候,皆合傳化物而不藏之大旨甚明。

本論爲趙本、孫本等三卷本之上卷終,而依内容、體例界劃,則應爲第二卷(論臟腑諸證脈候)之第九篇。

華氏中藏經卷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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