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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广佛华严经疏论纂要卷第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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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山清凉国师澄观疏钞 太原方山长者李通玄论 闽鼓山私淑比丘道霈纂要

十地品第二十六(之四)

○第二双辨慈悲二行中二。先明三观为方便。後菩萨见诸众生下。明所起之行相。前中三观.即为三段。第一远离最上第一义乐观。第二而诸凡夫下。具足诸苦观。三然诸众生下。彼二颠倒观。但失真乐。已为可愍。况加妄苦.况复双迷。反本何日。由初观故起慈。由次起悲。由後双起。今初。

佛子。此菩萨复作是念。诸佛正法.如是甚深。如是寂静。如是寂灭.如是空。如是无相。如是无愿。如是无染。如是无量。如是广大。

【疏】初观者。性净深寂.名第一义。不动为乐。随妄则离。文中先总标起念。(【钞】三观。即是唯识真乐本有。失而不知。妄苦本空。得而不觉。於三段中。初即真乐本有。二即妄苦本空。三即不觉不知。然其初一即性净涅盘。下释云。三只方得者。方始契故。故得宜言证。涅盘之乐。乐中精极。故云最上。殊胜无加。故曰第一。有大义利。故名为义。)後诸佛下。显所离乐。於中九句。初总。余别。总云佛法者。唯佛教证所能显故。具下诸义.所以甚深。别有九种甚深。今经阙论第九难得。一寂静甚深。谓法体离於妄计实有。故名寂静。自是妄计於中正取。非本不寂。中论云。虚诳妄取者。是中何所取。此一约遮诠。二寂灭甚深。此约表诠。论云。法义定故。谓一心体寂.故云法定。二门亦寂.即是义定。次三甚深.对治三障。成三解脱门观。谓三治妄分别障。四治有相障。五治取真舍妄障。六明离杂染观。谓真方便道。七不可算数思量生善根观故.即是助道。八依自利利他增上智观。故云广大。即不住道。(即不住道者。自利大心.不住生死。利他广心.不住涅盘。)九论云难得甚深。三僧只劫.证智观故.即是证道。证性净信故。今广大摄之。大称体故.与证义同。前二直就法体。後七约智显深。故皆云观。

【论】此三行。是举诸佛正法.如是甚深.如是寂静。如是寂灭.如是无相等。愍念凡夫不悟。邪见无明.长夜覆翳。轮转苦流。问曰。一切众生。体自真理。智等如来。何故从迷.成诸业苦。答曰。为真如理智。体皆无性。无性理智.不能自知。若也自知.不名无性。但众生缘随境流转.不知善恶。为随境变。业有差殊。或因佛菩萨为说苦因。或自因苦生厌。方求正见不苦之道。若也未厌苦果。终不信圣言。未可自知是真是假。是苦是乐。但受得其生.都无厌患。惊怖热恼.都不觉知。若不深自勤修。责躬匪懈。作诸定观。入法界之真门者。终未可尽其苦源也。

○第二具足诸苦观。约十二缘明之。然十二缘。具业惑苦。但云苦观者。业惑苦因故。又二流动。当相即苦。动即有苦故。文分为二。先别明缘相。後如是众生下。结成妄苦。前中分二。初明前际三支。後於三界田下。显中後九支。故论主分前三支.一处解释。後十及结.一处解释。欲显前三是因。因是倒惑。邪见义同故。识支约种。是因义故。亦显前二前三.与次七次八.许异世故。约果结苦。苦义显故。今初三支中初总。

而诸凡夫。心堕邪见。

【疏】文有十句。初总。余别。总云邪见者。前明正法。理本无偏。今迷彼实义。理外谬取.皆名邪见。通於业惑。非独拨无因果。涅盘亦云。一切烦恼邪见摄尽。本在其中。云何言堕。此有二义。一约始起一分。名之为堕。二约迷真随妄.义说为堕。非有始也。真虽本有。迷亦无初。相依无性。故名为真。若定有真。真还成妄。若尔。真应同妄.互相依故。妄必可断。真必可显。斯则不同。不空之真.非由妄故。但空妄执。自见真源。(【钞】本在其中下。释心堕言。亦通妨难。上即难辞。烦恼无始。何有初堕。若有初堕。则有未堕邪见之时。此有二义下。答有二义。初义易了。谓於一身。身心澄静。念虑瞥生.即名为堕。二约迷真下。正通无烦恼之难。真是所迷。妄是能迷。既有能迷。义如堕耳。故妄与真。皆无始也。言相依无性者。双遣真妄。言相依者。依真起妄。因妄说真。若无能迷。所迷不立。安得有真。依真有妄。故妄无性。依妄说真。真岂定有。故云相依无性。则能所俱空。若定有真下。反成真义。离妄说真。定性有故。事外真故。若尔已下。蹑迹起难。难上相依无性之义。同妄无性。应可断故。妄必可断下答。上约不异。难令可断。今约不一。若真叵断。如波与湿。虽互相依。波则可灭。而其湿性。不一不异。真妄俱成。此是一意。不空之真下。复是一意。上依空真.则同於妄。不空真性。非对妄论。即此空有。非一非异。方为微妙之真。恐难无穷。故下结云。但空妄执.自见真源。分别不亡。皆成妄惑。谓如复礼法师有遣问云。真法性本净。妄念何由起。许妄从真生。此妄安可止。无初则无末。有终应有始。无始而有终。长怀懵斯理。愿为开秘密。析之出生死。今疏末句。正示秘密。故应总酬其问云。迷真妄念生。悟真妄则止。能迷非所迷。安得全相似。从来未曾悟。故说妄无始。知妄本自真。方是恒常理。分别心未亡。何由出生死。然疏文中理已具矣。但云无始而有终。长怀懵斯理者。则法相事而例难之。今云有妄即真。则同无终始。若分别说。应有四句。真理则无终无始。妄念则无始有终。真智则无终有始。瞥起妄念。有终有始。若约圆融。同无终始。既无终始。亦复无有无始无终。唯亡言绝想。可会斯玄。)

○後别有九种邪见。初五无明。次三是行。後一识支。业及识种.亦名邪见者。义如前说。又邪见俱故。邪见引故。所以无明具多句者。一切烦恼谢往过去。(【校】去.纂要及金陵会本误作故。据嘉兴藏南藏疏本及续藏会本改正。)总名无明。故今委说。又显一切烦恼皆能发润。而发业位.无明力增。故名无明。今初。

无明覆翳。

立憍慢高幢。

入渴爱网中。

行谄诳稠林.不能自出。

心与悭嫉.相应不舍。恒造诸趣受生因缘。

【疏】初五中有二。初三根本。迷法义过。後二为末。追求时过。今初前一迷法。後二迷义。故论总云。此三依法义妄计。如是次第。斯则妄计之言。通上法义。亦可妄计。别对第三爱念邪见。初一句是蔽意邪见。此依迷法。谓无明住地。迷覆法体。所言法者。谓众生心。名为蔽意。故此无明.迷真之初。妄惑之本。次二迷义者。通四住惑。由前痴故。迷覆因缘无我之义。妄立诸法。所迷诸法.有内有外。谓第二憍慢邪见。此依迷内.妄立我法。自高陵物。故经云。立憍慢高幢。三入渴爱网中。即爱念邪见。此依迷外。妄谓我所。及外境界而生贪爱。如渴鹿驰焰。鱼为网缠。如今爱支。四行谄诳下二种邪见。追求时过。如今之取支。故俱舍云。徧驰求名取。由上内计有我。外见我所。以我对所.便生三过。一初句於可得处。起谄诳邪见。谄诳屈曲.虚而似实。故喻稠林。不能自出。二於不可得处.则生忌嫉。三於已得处.则生悭吝。上二即第五悭嫉邪见。经云。心与悭嫉.相应不舍。由嫉他身故.生卑贱中.形貌鄙陋。由悭财故.资生不足。故云恒造诸趣受生因缘。

【论】此段中所受生苦。有十八种烦恼。皆依二种烦恼起故。云何为二。一根本无明。为长夜所覆。二邪见逐境。常流转不息。此二种无明。若达得根本智。方成智用。非三乘空观能断得故。是故胜鬘经。声闻缘觉。及净土菩萨。但能折伏现行烦恼。不名为断烦恼。为折伏故。得变易生死。菩萨得随意乐生身。皆有忻厌自他佛刹。皆未得法界普光明智。未得与十方诸佛同一智海。永绝邪见自他取舍一切见流。为迷前二种无明。妄生厌舍。别证真如及空相。迷大智故。是故净名经云。一切烦恼诸尘劳门以为佛种。此无明邪见.一乘菩萨达而成智。三乘折伏现行。亦云留惑润生。此乃皆非称智而说。不同一乘。依不动智上。自有无边大自在用门.如十信位中。十个智佛是。以不动智佛为首。如此无明.及邪见。与一切烦恼而作根本。自余已下一切诸烦恼。皆从此生。总名随烦恼。为依根本而有故。

○次三明行。

贪恚愚痴.积集诸业。日夜增长。

以忿恨风.吹心识火。炽然不息。

凡所作业.皆颠倒相应。

【疏】行中。初贪恚下。集业邪见。由前追求.增长烦恼。起业行过。此句总明。由惑造业。故六地云。不正思惟。起於妄行。亦是行俱无明。正发业故。诸业非一.是为横集。日夜增长.复显竖集。然集业因。由於三毒。故云贪恚愚痴。三毒缘於三受。故论云。受诸受时。爱憎彼二颠倒境界故。谓乐受生爱。苦受生瞋。痴从中容。故云彼二。颠倒之言。通於上三。皆由无违顺中。妄谓有故。然愚痴无明.行相何别。愚即迟钝.多所封着。痴者迷暗。不别是非。皆对现境.不缘三世。缘三世境而不了达。乃名无明。不见未来.发现业故。通义可知。次二别明行支中。初句明吹心识火炽然邪见。即内心思业。为烦恼风动。谓於怨恨时.互相追念.名为忿恨。此思之始。欲起报恶业.故云炽然不息。此思之终。思通诸恶。而杀业在初。故偏云忿恨。下加害亦然。八起业邪见。即兼动身口。故云凡所作业。论云。於作恶时。迭相加害故。由倒造业。业不离倒。故曰相应。

○三第九心意识邪见。明所引识支。以其识支通因果故。经欲具明.故具显因果。论欲分析.故先明识种。

欲流。有流。无明流。见流。相续起心意识种子。

【疏】心意识三.名有通别。已如前释。今此文中。义含通别。别谓心是识种。意识通余四种。种子之言。拣异现行。谓五果种。(【钞】言如前释者。即问明品。言意识通余四种者。识即前六识。是六处种。六识必含於触受。是触受种。除上四外。皆名色种。故云通四。)谁能起此。谓善恶业。无记非因。故此不论。善业云何复生苦种。以与欲等四流相应。令施戒等。皆是有漏。非无念智。无有断期。若尔。何不名为起业种子。理实俱通。望苦乐报。业为正种。望生心体。识为正种。以就本性。一切生死皆心起故。如芽肥瘦.由於水土。而生芽者.正在谷子。故诸经论.互说二种。(诸经论者。总指唯识论具二。以业种为增上缘。识种为亲因缘。)(上明前际三支竟。)

○第二明中後九支。(【钞】明中後九支者。亦可言十。义如前说。隐现行识.即言九耳。下当广明。)然论兼结文.总分三段。初明自相。二有生故下。同相。三是中皆空下。颠倒相。言自相者。现在名色等支.体状别故。言同相者。释有二义。一未来二支。亦同现在有名色等故。二约果相。显缘起过患。通徧果位。故名为同。犹如色等。碍等为自相。苦等为共相。共即同也。是则现在亦有同相。未来非无自相。但隐显耳。此释顺论。论云。二同相。谓生老病死等过故。三颠倒者。缘体是空。执有是倒。今初自相。

於三界田中。复生苦芽。所谓名色共生.不离。此名色增长.生六处聚落。於中相对生触。触故生受。因受生爱。爱增长故生取。取增长故生有。

【疏】自相复有三种。一者报相。二不离二字是因相。三此名色下。彼果次第相。言报相者。即初受生异熟识体。共名色生。故论云。报相者。名色共阿赖耶识生。此含识支一半。名色支全。故摄论云。本识有三相。一自相。谓本识自体。二因相。谓种子识。三果相。谓异熟识。此意明为因义边.名种子识。即前约因识支。为果义边.名异熟识。即此报相.名色所依。若不望因果.直语自体.名为自相。经云。於三界田中者。是所生处。下六地中约因位说。业为田.以识为种。今约果位。故以三界为田.生前识种。复生苦芽者。标所生报。前三支因.必依苦果而起。今更生苦.所以称复。此显展转无穷义。所谓已下。出苦芽体相。论云。名色共生者。名色共彼生故。谓名色共彼本识生也。恐人谬取名与色共。故有此言。名谓非色四蕴。色谓羯逻蓝等。此二与识相依而住。如二束芦.更互为缘。恒时而转.不相舍离。二不离是因相者。即显本识为名色因。谓是名色不离彼本识。依彼本识故。既依此释。定知此段.具於二支。谓识及名色。三彼果相者。是彼报相名色之果。由名色增长.成余八支。非别有体。初成六处者。名增成意处。色增成余五。次六处增长成触。言於中者。於六处中。有根境故。余因缘义。广如六地。(【钞】上言次第者。名色生六处。六处生触等。次第不乱故。恐繁指後。)

○二同相。

有生故。有生老死忧悲苦恼。

【疏】同相中。生及老死。正显同相。(别明缘相竟。)

○二总结成妄苦。

如是众生。生长苦聚。

【疏】何处是苦。此有三重。一论将入同相中。则以生老忧悲苦恼明於苦聚。文义显故。二近结於果。名色共生。此明苦生。余八苦长。三远结十二。前二支半为能生长。後九支半为所生长。(【钞】文义显者。文即此中有忧悲苦等。唯识论云。老死位中.多无乐故。此是他文。言义显者。生死是苦。忧悲之苦.最明显故。故为同相。)

【论】如是十二有支。互为主伴。则一支上有十二有支。总一百四十四有支。以成无边生死。已上十八种烦恼无明。皆依十二有支以为根本。十二有支依名色邪见为本。若以无作定门印之。八万四千尘劳.总为法流智海。

○三颠倒相。

是中皆空。

离我我所。

无知。无觉。无作。无受。

如草木石壁。亦如影像。

【疏】颠倒相中。言是中者。是前十二缘中。皆空已下。明倒所以。由空谓有。所以名倒。此有四重。一缘成无性.所以言空。二离我我所.释成空义。离我.人空。离所.法空。三无知下。释无我所以。四以外事.释无知觉。三中四句.通外及小。初约外道。外道虽众。不出僧佉及与卫世。僧佉说觉以为神相。卫世说知以为神相。今无知觉。成上自体.本无有我。作受二句.通於能所。能作能受.故是於我。所作所受.即是我所。在因名作。在果名受。今但缘成。故无作受.若约小乘.就五蕴说。受蕴名觉。三蕴名知。约六根说。身识名觉。余五名知。五阴造业。故名作者。当阴招报.名为受者。今并遣之。现有知觉。云何言无.随俗故有。约真故无。又心法有四。一事.二法.三理.四实。谓随境分别见闻觉知。名之为事。论体唯是生灭法数。故名为法。穷之空寂.说以为理。论其本性.唯是真实如来藏法。故名为实。此四重中。说初即说知觉等名。若就後三.即无知等。四如草下。以彼外事.喻释无知觉等。以诸众生.现见有於动止语言。云何说言。无知觉等。故以外物动不动事.示无知觉。草木则动。石壁不动。皆无知觉。故内动止.岂当有之。净名云。是身无知。如草木瓦砾。言亦如影像者。显从缘有。似而非真。即双喻二谛。若准论经.无影像喻.而有如响。可喻言声.而无知觉。(【钞】可喻言声者。此喻亦是遮救无知。谓无情之物.动与不动.固无知觉。众生是有。安无知觉。故引响喻。因心发声。扣谷发响。响无知觉。情发亦然。【校】众生是有.嘉兴藏钞本作众生有心。)

○第三彼二颠倒观。

然诸众生.不觉不知。

【疏】妄苦本空.得而不觉。真乐本有。失而不知。而远乐就苦。名彼二颠倒。(【钞】彼二等者。有三意。一迷真随妄.即是颠倒。二由迷真故.於乐计苦。由随妄故.於苦计乐。三不识真故远之。不知妄故随之。故论经云。不觉不知而受苦恼。虽有三重。其旨一也。故疏文中。前後互出。)(上来三观为方便竟。)

○第二正起慈悲之行相。

菩萨见诸众生.於如是苦聚不得出离。是故即生大悲智慧。复作是念。此诸众生我应救拔。置於究竟安乐之处。是故即生大慈光明智。

【疏】初明兴悲。谓见苦应拔。後复作下。兴慈。谓无乐应与。既言具苦。必知无乐故。

【论】从是中皆空离我我所.至大慈光明智。五行经。明如是十二有支.一切众生.从此而起前十八种烦恼。而流转生死.无苦不受。声闻.缘觉.净土菩萨.厌而伏之。现行不起。一乘菩萨.以此十二有支而成根本智.起差别智。教化众生.住持善法。及成菩提心。意明迷悟不同。非十二有支与智异故。如胜鬘经。亦同此说。如上十八种烦恼。如邪见无明。十住初发心住上.初生如来智慧家时。正使能作恶道邪见已除。习气微薄。未尽憍慢等十八种。以十行十回向法中。有十法加行治之。渐渐微薄。至十地以正智增明。方成随愿智用。只可名为达烦恼而成智用。不可名为断烦恼故。法执现行.至七地故。法执习气.十地方无。如算数广大愚。随好功德愚。此二愚。至佛果行终方见尽。如阿僧只品。随好光明功德品是。是故如来自说二品经。明佛果二愚故。明十二有支微习。直至佛果方尽。以此安立五位十度。十十治之。皆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十一地法则。皆体相似。以明治习阶级不同。畧叙五位升进。大意有六。一十住明创生佛家。且除正使烦恼。二明十行。治随世现行习惑。三明十回向。起大愿力。和融智悲。使世间出世间无碍利物。四明十地。长养蕴习。悲智功圆。五明十一地普贤行满。即普贤行品。及十定品已後是。六明成佛位终。即如来出现品是。如离世间品。明进修佛果已後普贤恒行。法界品.即明前後一部之经。皆是以法界为体。如是以法界大智圆通。总无一法一时有前後差别。以智照之可见。如是五位中差别行位。总在初发心住中。以愿行智悲普印。令圆满故。教虽前後。愿行悲智。法是一时。时亦不异。法亦不差。是故发心之士。应如是修。如是圆满。不离如来不动智之体圆满故。於一佛果智悲。始终彻故。普见一切众生是佛国土。无出入故。教化迷如来智中众生。令依本故。令诸众生於自智中。普见诸佛同一智故。不於自智生别有佛想故。令一切众生不於自身起内外远近见故。以一智印印之。破情有大小长短量故。如是修行。即是令诸众生佛种不断故。为诸众生说如斯法。是故能令法种不断。普令一切众生普见自身同佛智海。入佛知见。是故能令僧种不断。一一如是观察。而令心境。如是相应。

○第四施行。文三。初总明施行。二别显施物。三总结行成。今初。

佛子。菩萨摩诃萨。随顺如是大悲大慈。以深重心住初地时。於一切物无所吝惜。求佛大智。修行大舍。

【疏】文有五句。一明施所依。以见有苦无乐故。二以深重下。彰其施位。此地檀度得圆满故。契理曰深。不舍悲愿为重。此心住地。故能满檀。三於一切下。明施体相。四求佛大智。显施所为。五修行大舍。结施行名。

○二别明施物。偏显上文一切无吝。

凡是所有.一切能施。所谓财谷仓库。金银摩尼。真珠瑠璃。珂贝璧玉。珊瑚等物。珍宝璎珞严身之具。象马车乘。奴婢人民。城邑聚落。园林台观。妻妾男女。内外眷属。及余所有珍玩之具。头目手足。血肉骨髓.一切身分。皆无所惜。

【疏】於中初总。後所谓下别。别显一切.略有二种。一者外财。二者内财。谓头目等。文显可知。

○三总结行成。

为求诸佛广大智慧。是名菩萨住於初地.大舍成就。

【疏】初结所为。後是名下。正结行成。然初地中应具三施。从增胜说。但举於财。故般若论二三地中。方行无畏。四地已上。乃行法施。

○第五无疲厌行。

佛子。菩萨以此慈悲大施心。为欲救护一切众生。转更推求世出世间诸利益事无疲厌故。即得成就无疲厌心。

【疏】分三。初牒前起後。二转更下。正显行相。三即得下。结其行成。下五行中。唯除第十。显相即是结名。余皆具三。文处可见。

○第六成经论智。

得无疲厌心已。於一切经论.心无怯弱。无怯弱故。即得成就一切经论智。

○第七成世智行。

获是智已。善能筹量应作不应作。於上中下一切众生.随应.随力.随其所习.如是而行。是故菩萨得成世智。

【疏】言随应者。随机所应。宜以何法。随力者。随己智力所能。随他智力所堪。随其所习者。约机现作。(【钞】现作者。如浣衣之子。应令修习不净观等。)

○第八明惭愧行。

成世智已。知时知量。以惭愧庄严。勤修自利利他之道。是故成就惭愧庄严。

【疏】知时已下。正显行相。时有三种。一者念时。如是时中。宜修定等。刹那不间故。二日夜时。昼则存心。初中後夜。皆勿废故。三所作得必不断时。此即知量。谓量力所能。亦爱亦策。勿令过分。後休废故。以此三时。修前八科二利之行。烦恼睡蛇。昼夜不杂。为惭愧服而自庄严。(【钞】昼则存心等者。即遗教经。经云。汝等比丘。昼则勤心修习善法。无令失时。初夜後夜。亦勿有废。中夜诵经以自消息。无以睡眠因缘。令一生空过。无所得也。当念无常之火。烧诸世间。早求自度。勿睡眠也。诸烦恼贼。常伺杀人。甚於怨家。安可睡眠。不自警悟。烦恼毒蛇。睡在汝心。譬如黑蚖。在汝室睡。当以持戒之钩。早并除之。睡蛇既出。乃可安眠。不出而眠。是无惭人。惭耻之服。於诸庄严。最为第一。惭如铁钩。能制人非法。是故比丘。常当惭愧。无得暂替。若离惭耻。则失诸功德。有愧之人。则有善法。若无愧者。与诸禽兽.无相异也。释曰。但观所引。疏文易了。)

○第九成坚固力。

於此行中。勤修出离。不退不转。成坚固力。

【疏】谓此即前惭愧二利行中。欲早求度。应当精勤。不退自分。不转胜进。

○第十明供养行。

得坚固力已。勤供诸佛。於佛教法。能如说行。

【疏】利养正行。具二供养。(【钞】利养正行下。上愿校量中。有三供养。一利养供养。二恭敬供养。三正行供养。今以恭敬通上二故。但分财法。)

○第三结十名体用。

佛子。菩萨如是成就十种净诸地法。所谓信。悲。慈。舍。无有疲厌。知诸经论。善解世法。惭愧。坚固力。供养诸佛。依教修行。

【疏】先结体用。所谓下。结名。言体用者。此十即是净诸地法。以治十障故。障如前说。然安住地分。有三十句。亦明信慈悲等。与此何异。论云。前是清净地法。今尽是障地净法者。前句文畧。若具。应云。前是清净此地法。以局初地故。今尽是障地净法者。谓不局初地。故云尽是。尽净诸地障故。故经云。净诸地法。瑜伽亦云。此十种法。於一切地能净修治。故下诸地中。皆云信等。皆转净等。(二修行胜竟。)

○第三佛子菩萨住此欢喜下。果利益校量胜。有四种果。一调柔果。二发趣果。三摄报果。四愿智果。通释果者。地中满足故。别言调柔者。谓调链柔熟。以供养摄化等为能调链。信等十行为所调链。由行供等。令信等调柔。随意堪用。故名调柔。下链金喻。其义甚显。二发谓发进。趣谓趣向。於地满中。更求明解为能发趣。发自此地。趣向後後。为所发趣。下商人喻。义甚相似。三王位之身。酬因名报。因成纳果。故名为摄。四内证愿力教智自在。又以愿力助智.令业用无边。故称愿智。初二是其行修方便。後二是其报行纯熟。行修唯在地满。报行该於始终。从初住地。乃至地满。所受王身。说为摄报。所有作用。说为愿智。又初二後一。此地定有。摄报一果。有无不定。容有不作。故云多作。而定能作。故亦定有。又初二果。亦是地法。初行次解。是所修故。後之二果。唯果非法。初体後用。非所修故。是以经於二果之後。更有结文云。畧说初地法门。不得此意。则似论家谬取法门。滥为果称。(【钞】又初二果下。通妨。谓安国法师。以见二果之後有结文故。便以前二果唯是地法。後二方果法。即出心故。今为通前二。通法通果。为法易见。後有结故。为果难见。故论判属果。不得此意下。结弹安国。)发趣文局初地。以最在初故。义通十地。通解十地故。余三义局初地。报等殊故。文通十地。地地皆有故。四果即为四别。今初调柔分三。谓法.喻.合。法中分四。一见佛为链行缘。二所链行体。三别地行相。四链行成熟。今初。

佛子。菩萨住此欢喜地已。以大愿力。得见多佛。所谓见多百佛。多千佛。多百千佛。多亿佛。多百亿佛。多千亿佛。多百千亿佛。多亿那由他佛。多百亿那由他佛。多千亿那由他佛。多百千亿那由他佛。

【疏】先总明。後所谓下别显。总中以大愿力是见佛因。力兼神力。故瑜伽住品。有二因见佛。一愿二力。论经具二。论云。以胜通力。见色身佛。以正愿力。见法身佛。别中云。见多百佛等者。论云。方便善巧。示现多佛故。此善巧有二。一不直云无量。而巧历百千等数。为方便显多。二言多百者。是多个百。多千等亦然。是为一数之中。已摄於多。故名善巧。理实入华藏刹海。见法界身云也。

【论】见多百佛者。即是华藏智境。一佛刹海。融十方诸佛刹海。互参徧彻之多百。非如三千大千世界佛境。限之百佛故。乃至身尘毛孔。等周法界虚空界之百也。不可如情所知之百佛故。此是智境无限中多百。但以安立随位升进之法。明其升进。然其一一佛境。不可存其中边量见。但得自观身智境无中边见。何得论佛境有边量见。此初地。中间十地。及如来地法。为一地。通修十地及佛地法故。此中因果。依十回向中佛果名妙。以十地但成就十回向中大愿海。令满彼大愿行故。亦不离初信心中金色世界不动智佛。文殊师利普贤等行。如经颂云。佛子始发生。如是妙宝心。则超凡夫位。入佛所行处。

○二所链行体。

悉以大心。深心。恭敬尊重。承事供养。衣服饮食。卧具医药。一切资生悉以奉施。亦以供养一切众僧。以此善根。皆悉回向无上菩提。佛子。此菩萨因供养诸佛故。得成就众生法。

【疏】以行入行。故名为链。如金入火。然有三种入。即分为三。一入功德。即供佛行。去薄福垢。亦兼供僧。二以此善下。入无上果。即回向行。去下劣垢。论当第三。意明通回二行。三佛子此菩萨下。入大悲心。即利生行。去懈怠故。(【钞】论云。供养者。有其三种。一恭敬供养。谓赞叹等。显佛功德。二尊重供养。谓礼拜等。三奉施供养。谓华香等。即衣服下文。其大心深心。即能供养心。谓为求佛。故云大心。心殷重故。名为深心。)

○三别地行相。

以前二摄。摄取众生。谓布施爱语。後二摄法。但以信解力故行。未善通达。是菩萨十波罗蜜中。檀波罗蜜增上。余波罗蜜非不修行。但随力随分。

【疏】先约四摄。然四摄望前。犹是利众生法。望後为别地行相。以因利生之便。故於此明。下二地中。乃在链行成後。四摄虽不足全别十地。为是化生之法。故用之耳。爱语是法施。初地檀满。故说二增。二约十度。然证相难分。寄十度等以显差别。各说一增。若不尔者。何不二地言二度增。檀度初地先已增故。乃至九地。应言九增。九地尚云。余非不修。随力随分。显寄明矣。是以具论诸地所行。略有五义。一为别地各说一增。如今文是。二辨胜过前。初地檀胜。二地二度胜。故二地文云。远离悭嫉破戒垢故。乃至十地十度皆胜。是则後後皆胜前前。三论其实行。地地具修。四证理平等。非多非一。五约圆融。一具一切。

○四所链行成。

是菩萨随所勤修。供养诸佛。教化众生。皆以修行清净地法。所有善根。悉以回向一切智地。转转明净。调柔成就。随意堪用。

【疏】链行成中。总收三入。初牒供佛化生以为能链。信等净法以为所链。後举前回向能链。令信等净也。言转转者。此之信等。於初地中。有三节净。谓初住地时。证前缘修。令成真修。已是一净。二行校量中。对除障法。复一度净。今此地後。更历三修。故云转转。

○第二喻。

佛子。譬如金师。善巧链金。数数入火。转转明净。调柔成就。随意堪用。

【疏】喻中。金师喻菩萨。金喻信等。火喻供等三行。三行非一。名数数入。调柔成就。喻链行成。金性本有。从缘始显。信等修生.云何同喻。信等有二。一未证真前。但约缘修为对治行。妄识为体。二证真之後。乃知信等非是今有。即如来藏中恒沙佛法。真心为体。真心为体。即是理性。信等相殊。说为行性。此二不二。并可喻金。虽假供等缘修。以成真德。德由真起。後成严具。亦不异金。既了於真。真非妄外。故全妄识。即是真心。寄相显真。故分能所。

○第三法合。

菩萨亦复如是。供养诸佛。教化众生。皆为修行清净地法。所有善根。悉以回向一切智地。转转明净。调柔成就。随意堪用。

【疏】准喻可知。

○第二发趣果中二。初正明发趣果。後佛子是名下。总结地相。前中有四。一法。二喻。三合。四结。法中亦四。一问。二知。三行。四到。知是明解。正能发趣。然由问故知。所以先问。知意在行。行必能到。今初问。

佛子。菩萨摩诃萨住於初地。应从诸佛菩萨善知识所。推求请问。於此地中。相及得果。无有厌足。为欲成就此地法故。亦应从诸佛菩萨善知识所。推求请问第二地中。相及得果.无有厌足。为欲成就彼地法故。亦应如是推求请问。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地中。相及得果。无有厌足。为欲成就彼地法故。

【疏】问中。具问诸地。初地已满。而更问者。一问胜进。非问自分。二者一地之中。具摄一切诸地功德。故问所摄。容许未知。於中云相及得果者。相即随诸地中所有诸障。及对治相故。谓诸地能所观相。皆别十地故。得者。即正证出世间智故。果者。因证智力。得世间出世间智故。相即方便智。得是根本。果即後得。後得缘俗。故名世间。无分别故。复名出世。又此三者。即是三道。初是无间。与惑相翻。二是解脱。正证无为。三是胜进。後智进修。不说加行者。地前加行。非地摄故。地上加行。胜进收故。言为欲成就此地法者。当地法也。後云彼地法者。後地法也。若准论意。成就地法。即是信等。

○第二明知。

是菩萨善知诸地障对治。善知地成坏。善知地相果。善知地得修。善知地法清净。善知地地转行。善知地地处非处。善知地地殊胜智。善知地地不退转。善知净治一切菩萨地。乃至转入如来地。

【疏】由问故知。知不异问。经展问中相及得果以为十句。论摄十句为五方便。言方便者。行修善巧也。第一观方便。观。谓观解。摄初二句。一诸地障对治者。以能治观解。治十种障。立十地别。本文具之。此约所断明观。二地成坏者。揽行成位。集故名成。诸行各住。散故名坏。此约所知明观。第二得方便。得谓证入。摄次三句。曲有三种方便。一相果者。即欲入方便。是方便智。带相观终。故名相果。二得修者。已入方便。即根本智。显是证修。非缘修故。三胜进方便。即後得智。谓信等成地之法。离障清净故。第三增上方便。进修後位。故名增上。亦摄三句。一地地转行者。依前起後地。背相舍故。二二执名非处。二空为住处。亦是相应不相应也。三以後胜前.增长善巧。名殊胜智。第四不退转方便。唯第九句。前三方便无退息故。第五尽至方便。即第十句。净治菩萨地尽。转至佛智地故。若以相等摄五方便。初一是相。二具於三。如次三句。配相。得。果。第三唯果。第四总明三事不退。五通明三因穷入果。若摄十句。初三为相。第四是得。次四是果。後二具三。

○第三行。第四由此下。到。

佛子。菩萨如是善知地相。始於初地。起行不断。如是乃至入第十地。无有断绝。

由此诸地智光明故。成於如来智慧光明。

【疏】并可知。

○第二喻。

佛子。譬如商主善知方便。欲将诸商人。往诣大城。未发之时。先问道中功德过失。及住止之处。安危可不。然後具道资粮。作所应作。佛子。彼大商主虽未发足。能知道中所有一切安危之事。善以智慧筹量观察。备其所须令无乏少。将诸商众。乃至安隐到彼大城。身及众人悉免忧患。

【疏】喻中。初喻前问。有二方便。一不迷方便。道中喻行因。住止喻得地。各有障治。故曰安危。二资具方便。具资粮故。不迷多约利他。资具多明自利。次佛子彼大下。喻知。三善以下。喻行。四乃至下喻到。行中语畧。故云乃至。

○第三合。

佛子。菩萨商主亦复如是。住於初地。善知诸地障对治。乃至善知一切菩萨地清净。转入如来地。然後乃具福智资粮。将一切众生经生死旷野险难之处。安隐得至萨婆若城。身及众生不经患难。

【疏】合中。初合知。然後下。合行。安隐下合到。喻中畧行。此中畧问。欲影显耳。

○第四结劝。

是故菩萨常应匪懈。勤修诸地殊胜净业。乃至趣入如来智地。

【疏】可知。

○第二总结地相。

佛子。是名畧说菩萨摩诃萨入菩萨.初地门。广说则有无量无边百千阿僧只差别事。

【疏】行修已竟。故於此结。前说分齐深故。说其一分。此中广故。说所不尽。

○第三摄报果利益胜中分二。先明在家果。後出家果。前中复二。初上胜身。显其报胜。後明上胜果。显其行胜。今初。

佛子。菩萨摩诃萨住此初地。多作阎浮提王。豪贵自在。常护正法。

【疏】阎浮提王者。即铁轮王。然璎珞仁王。地前四位。已配四轮。今在初地。方作铁轮。正明皆寄。不可定执。常护正法。应是行胜。如何论主将属身胜。护法有二。一护国正法.则赏罚以宜。二护佛正法教理等。兴建摈斥。论依初义。

○二上胜果。

能以大施摄取众生。善除众生悭贪之垢。常行大施无有穷尽。布施。爱语。利行。同事。如是一切诸所作业。皆不离念佛。不离念法。不离念僧。不离念同行菩萨。不离念菩萨行。不离念诸波罗蜜。不离念诸地。不离念力。不离念无畏。不离念不共佛法。乃至不离念具足一切种一切智智。复作是念。我当於一切众生中为首为胜。为殊胜。为妙。为微妙。为上。为无上。为导。为将。为帅。乃至为一切智智依止者。

【疏】上胜果者。依前王报。起於胜行。是身之果。於中二。初行。後愿。前中亦二。一大悲利他。谓若施若摄。二如是一切下。不失自利。正作利他业时。即不离念佛等故。谓利他事中。回向菩提故。成大恭敬事。不生分别故。除诸妄想。顺理合体。故云不离。所念有十一。论分为四。一初三是上念。三宝在己上故。不离三轮故。次一是同法念。次三功德念。一自身他身菩萨行。二度行自体。三诸地转胜故。後四求义念佛。以力等是真实究竟义故。己所求故。二复作下。明愿。有十一句。前七自德。後四摄化。前中此云殊胜。论经名大。余名并同。首唯是总。谓大菩提位尊高故。妙等唯别。胜大亦总亦别故。首有二种。一胜首。光明功德故。二殊胜首。独无二故。胜亦二种。一妙。智自在胜故。二微妙。离一切烦恼自在胜故。殊胜亦二。一上。无与等故。二无上。无能过故。後四中初一约教。谓导者於阿含中。分别法义正说故。余三显证。将者。令他得证义。灭诸烦恼故。此约断德。後二约智。前因後果。帅者。教令入正道故.後句以大菩提而教化故。(【钞】光明功德者。行体清净离垢障故。分别法义者。以辞及辩。分别法义二无碍也。)

○第二出家果。

是菩萨若欲舍家。於佛法中勤行精进。便能舍家妻子五欲。依如来教出家学道。既出家已。勤行精进。於一念顷。得百三昧。得见百佛。知百佛神力。能动百佛世界。能过百佛世界。能照百佛世界。能教化百世界众生。能住寿百劫。能知前後际各百劫事。能入百法门。能示现百身。於一一身。能示百菩萨以为眷属。

【疏】出家果中二。初舍俗出家。後既出家下。修行克证。禅定胜业。胜业有二。一者三昧胜。即胜定体。二三昧所作胜。谓因三昧。得见佛等。有十一句。明其二利。分为三对。初六句横论二利。初二自利。一见百佛者。十方各十。他受用身。瑜伽住品。能於种种国见百如来。寄位显百。理实如前见多佛也。二知神力。论意取神力所加说法菩萨。於上二处。修习智慧。次四利他。初一有信机者。动刹现通。次三有悟机者。往刹光照。正授以法。次有二句。竖论二利。一自摄胜生。瑜伽云。若欲留命。能住百劫。二三明穷照。示物善恶。後三句一对。明二利速疾。一为增长自智。思惟种种法门。二分身速疾。作多利益故。

○第四愿智果。

若以菩萨殊胜愿力。自在示现。过於是数。百劫。千劫。百千劫。乃至百千亿那由他劫。不能数知。

【疏】正愿久积。以智内证。故其自在示现。难可穷究。则显上来百数。彰地阶差。非定尔也。今行合法界。是圆融实德。故云过此。论後结云。畧说诸地。各有因体果相者。以此地中。相及得果。类後九地也。因即是相。体即是得。果名不殊。应知此三。通於下九。所以於此结者。显上广说。不出此故。

○第二应颂。

尔时金刚藏菩萨。欲重宣其义而说颂曰。

若人集众善 具足白净法 供养天人尊 随顺慈悲道

信解极广大 志乐亦清净 为求佛智慧 发此无上心

【疏】四十六偈半。分为二别。初正颂前。後二结说。前中分四。初十一偈。颂初住分。於中四。初二颂依何身。

净一切智力 及以无所畏 成就诸佛法 救摄羣生众

为得大慈悲 及转胜法轮 严净佛国土 发此最胜心

一念知三世 而无有分别 种种时不同 以示於世间

畧说求诸佛 一切胜功德 发生广大心 量等虚空界

【疏】次四颂为何义。

悲先慧为主 方便共相应 信解清净心 如来无量力

无碍智现前 自悟不由他 具足同如来 发此最胜心

【疏】次二颂以何因。

佛子始发生 如是妙宝心 则超凡夫位 入佛所行处 生在如来家 种族无瑕玷

与佛共平等 决成无上觉 才生如是心 即得入初地 志乐不可动 譬如大山王

【疏】後三颂有何相。

多喜多爱乐 亦复多净信 极大勇猛心 及以庆跃心 远离於鬬诤

恼害及瞋恚 惭敬而质直 善守护诸根 救世无等者 所有众智慧

【疏】第二五偈。颂释名分。初二偈半。颂喜相。

此处我当得 忆念生欢喜

【疏】余颂喜因。於中先半偈。颂念当得。

始得入初地 即超五怖畏 不活死恶名 恶趣众威德

以不贪着我 及以於我所 是诸佛子等 远离诸怖畏

【疏】後二颂念现得。

常行大慈愍 恒有信恭敬 惭愧功德备

日夜增善法 乐法真实利 不爱受诸欲

【疏】第三有六颂。颂安住地分。初一颂半。颂信心成就。

思惟所闻法 远离取着行 不贪於利养

唯乐佛菩提 一心求佛智 专精无异念

【疏】次一颂半。修行成就。

修行波罗蜜 远离谄虚诳 如说而修行 安住实语中 不污诸佛家 不舍菩萨戒

不乐於世事 常利益世间 修善无厌足 转求增胜道 如是好乐法 功德义相应

【疏】後三颂回向成就。

恒起大愿心 愿见於诸佛 护持诸佛法 摄取大仙道 常生如是愿 修行最胜行

成熟诸羣生 严净佛国土 一切诸佛刹 佛子悉充满 平等共一心 所作皆不空

一切毛端处 一时成正觉 如是等大愿 无量无边际 虚空与众生 法界及涅盘 世间佛出兴

佛智心境界 如来智所入 及以三转尽 彼诸若有尽 我愿方始尽 如彼无尽期 我愿亦复然

【疏】第四二十二偈半。颂校量胜分。於中三。初六颂半。颂愿校量。

如是发大愿 心柔软调顺 能信佛功德 观察於众生 知从因缘起 则兴慈念心

如是苦众生 我今应救脱 为是众生故 而行种种施 王位及珍宝 乃至象马车

头目与手足 乃至身血肉 一切皆能舍 心得无忧悔 求种种经书 其心无厌倦

善解其义趣 能随世所行 惭愧自庄严 修行转坚固 供养无量佛 恭敬而尊重

【疏】次六颂行校量。

如是常修习 日夜无懈倦 善根转明净 如火链真金

菩萨住於此 净修於十地 所作无障碍 具足不断绝

【疏】後十颂果校量。於中初二调柔果。

譬如大商主 为利诸商众 问知道险易 安隐至大城

菩萨住初地 应知亦如是 勇猛无障碍 到於第十地

【疏】次二发趣果。

住此初地中 作大功德王 以法化众生 慈心无损害 统领阎浮地 化行靡不及 皆令住大舍

成就佛智慧 欲求最胜道 舍己国王位 能於佛教中 勇猛勤修习 则得百三昧 及见百诸佛

震动百世界 光照行亦尔 化百土众生 入於百法门 能知百劫事 示现於百身 及现百菩萨 以为其眷属

【疏】次五颂半摄报果。(【校】摄报果。纂要误作摄果报。)

若自在愿力 过是数无量

【疏】後半偈。颂愿智果。

我於地义中 畧述其少分 若欲广分别 亿劫不能尽

菩萨最胜道 利益诸羣生 如是初地法 我今已说竟

【疏】结说可知。

【论】夫验经所说。入此初地法。乃是创始具足凡夫。能发广大愿行。能趣入故。非是由因地前行解而来者。意明设教。备明修行滞障。节级安危。然发心者。一时总顿修。居一时一行之内。非是要从节级次第来修。以总别同异成坏六相法圆融可见。於此六字三对法中。一字有六。且如人类之。余可准知。如一人身。具足是六相。头身手足眼耳鼻舌等用各别。是别相。全是一身。一四大。是总相。一空无体。是名同相。不废如是同无异性。头身手足眼耳鼻舌等用有殊。是为异相。头身手足眼耳鼻舌等共成一身。名为成相。但随无作缘有。各无自性。无体无相。无生无灭。无成无坏。名为坏相。又明一字中有六相义。互为主伴。十玄义。亦在此通。一同时具足相应门。二广狭自在无碍门。三一多相容不同门。四诸法相即自在门。五秘密隐显俱成门。六微细相容安立门。七因陀罗网境界门。八托事表法生解门。九十世圆融异成门。十主伴圆明具德门。是其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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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相义

此一字中有六相。一切字。一切法。皆有此六相。若善见者。得智无碍总持门。於诸法不滞有无断常等障。

可以离情照之可见。此六字义阙一。即理智不圆。是此初地中观。通世间一切法门故。(初地竟。)

大方广佛华严经疏论纂要卷第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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