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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 狮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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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者那先!卿言:『应把持狮子之七支。』何等是应把持其七支。」

「大王!譬如狮子是纯、无垢、清净、净白。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是纯、无垢、清净、净白之心,离恶作。大王!此应把持狮子之第一支。大王!又次如狮子四足而奋迅。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四神足而步行。大王!此应把持狮子之第二 [p.511] 支。大王!又次如狮子有秀丽、优美之毛。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有秀丽、优美之戒毛。大王!此应把持狮子之第三支。大王!又次如狮子即有夺命之危,何者亦不屈服。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虽衣服、饮食、牀座、病缘药资被夺,任何者亦不屈服。大王!此应把持狮子之第四支。大王!又次如狮子次第食者,即任何之场所,〔食物之〕所落,食唯所欲,不探求美肉。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次第乞食者,不可探求诸家,不舍弃旧家而近诸家,不探求食物,即任何之场所,受一块之食於其处,唯维持其身而食,不探求美食。大王!此应把持狮子之第五支。大王!又次如狮子不食所贮藏之物,食自己之饵,後不再近之。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不食所贮藏之物。大王!此应把持狮子之第六支。大王!又次如狮子即不得食亦不战栗,得食亦不贪,不耽着而食。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即不得食亦不畏惧,得食亦不执着,不贪,不耽着,见患、知出离而食。大王!此应把持狮子之第七支。 [p.512] 大王!又天中天之世尊於最胜相应部,称赞大迦叶如是说:『诸比丘!此迦叶轻少之食而满足,又赞叹轻少之食而满足,又食不作不当、不正、又即不得食亦不畏惧,又即得食亦不执着,不贪,不耽着,见患、知出离而食。』」

「尊者那先!卿言:『应把持鸳鸯之三支。』何等是应把持其三支。」

「大王!譬如鸳鸯至命终亦不舍其妻。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至命终亦不舍如理作意。大王!此应把持鸳鸯之第一支。大王!又次如鸳鸯以势维那草与婆那迦草为饵,以此满足,依其满足而不衰退健康、容色。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随心所得而满足。大王!即随心所得而满足,瑜伽者、瑜伽行者於戒而不衰退,於定而不衰退,於慧而不衰退,於解脱而不衰退,於解脱智见而不衰退,於一切善法而不衰退。大王!此应把持鸳鸯之第二支。大王!又次如鸳鸯不害生类。大王!瑜伽者、 [p.513] 瑜伽行者舍杖,舍刀,有耻而具足悲,哀怜一切生类、有类。大王!此应把持鸳鸯之第三支。大王!又依天中天之世尊,於鸳鸯本生谭如是说:

不自杀不令他杀   不自胜不令他胜

诸有类无害之故   任何人亦不怨彼」

「尊者那先!卿言:『应把持培那喜迦鸟之二支。』何等是应把持其二支。」

「大王!譬如培那喜迦鸟由於己夫之嫉妬而不育雏鸟。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於己之意,所生烦恼时,嫉妬,依〔四〕念处以〔烦恼〕入正律仪之隙间,於意门修习身至念。大王!此应把持培那喜迦鸟之第一支。大王!又次如培那喜迦鸟昼游行林中,夜守自己,入自己之群。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为解脱其结,唯一人受用远离。於其处不得其乐,守危难之怖畏,至僧伽,守僧伽而住。大王!此应把持培那喜迦鸟之第二支。大王!依娑婆主梵天,於世尊之前如是说:

[p.514] 受用高原之住处   为结解脱而不行

若於其处不得乐   具念而以守护己   而住於僧伽中」

「尊者那先!卿言:『应把持家鸠之一支。』何等是应把持其一支。」

「大王!譬如家鸠住他家之时,不凝视其家之器物,无关心而住於〔鸟〕想。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行於他家耶!於其家不凝视女、男之卧台、椅子、衣服、庄饰、财宝、享乐物及种种之食物而无关心,现前沙门想。大王!此应把持家鸠之第一支。大王!又依天中天之世尊,於小那罗陀本生谭如是说:

入於他家者   於饮料食物

量食适量饮   勿入意其色」

「尊者那先!卿言:『应把持枭之二支。』何等是应把持其二支。」

「大王!譬如枭与乌鸦争,及夜到乌群之处即多数乌亦杀害。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与无智争,独静坐而碎破无智,由根截断。大王!此应把持枭之第一支。大 [p.515] 王!又次如枭善静思。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乐宴默,喜宴默。大王!此应把持枭之第二支。大王!又依天中天之世尊,於最胜相应部如是说:『诸比丘!此处比丘乐宴默,喜宴默者如实知此是苦,如实知此是苦之集,如实知此是苦之灭,如实知此是至苦灭之道。』」

「尊者那先!卿言:『应把持鹤之一支。』何等是应把持其一支。」

「大王!譬如鹤以鸣告知他人之安全或危险耶!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向他人说法,示怖畏堕处,示安稳涅盘。大王!此应把持鹤之一支。大王!依长老宾头罗婆罗堕闍如是说:

於地狱怖畏战栗   於涅盘宏大之乐

此等之两利   瑜伽者当示」

「尊者那先!卿言:『应把持蝙蝠之二支。』何等是应把持其二支。」

「大王!譬如蝙蝠入於家,到处飞翔,出行而不停滞其处。大王!瑜伽者、瑜伽 [p.516] 行者行乞入於聚落,次第游行,得施应速去。不停滞其处。大王!此应把持蝙蝠之第一支。大王!又次如蝙蝠住他家之时,不影响损失其家。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到诸家频乞,频表示,频无罪过之举动,频语,对〔他人之〕乐苦无关心,对彼等不生起追悔。令彼等不排止本业,悉望兴隆。大王!此应把持蝙蝠之第二支。大王!又依天中天之世尊,於最胜长部三十二相经如是说:

於信於戒非   於闻於慧者

於施於正法   於众多之善

於财於谷物   於田於用地

於子於妻子   於四足之兽

於亲戚於友   於缘於健康

容色与幸福   两者其愿望

他人不损减   望〔他〕利成就」

「尊者那先!卿言:『应把持蛭之一支。』何等是应把持其一支。」

「大王!譬如蛭即何处亦其附着之处,强附着而吸血。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 [p.517] 即於任何之所缘,为心之止着,其所缘由形状,由位置,由方角,由场所,由限界,由特相,由因相,强令确立,依其所缘而饮解脱之美味。大王!此应把持蛭之一支。大王!依长老阿那律如是说:

依清净心   确立所缘

而依其心   饮解脱味」

「尊者那先!卿言:『应把持蛇之三支。』何等是应把持其三支。」

「大王!譬如蛇依胸而行。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应依慧而行。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依慧而行时,心行正理,避免邪相,修习正相。大王!此应把持蛇之第一支。大王!又次如蛇行时,避药草而行。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避恶行而行。大王!此应把持蛇之第二支。大王!又次如蛇见人人耶!窃思苦痛忧愁,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思惟邪寻而生不乐、愁、置之:『我今日放逸而过,我今日不能再得。』 [p.518] 大王!此应把持蛇之第三支。大王!又於巴毕提耶本生谭,对二紧那罗如是说:

非心互同情   我等夜别居

其一夜不满   我愁夜不归」

「尊者那先!卿言:『应把持大蛇之一支。』何等是应把持其一支。」

「大王!譬如大蛇身大数日空腹饥饿,即不得充腹之食,不充腹亦维持其身之生。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随行乞,受他人之食,期待他人之施,不自取故难得充腹之食,然知义之善男子,食四、五块之食而剩下,可以水充满,大王!此应把持大蛇之一支。大王!依长老舍利弗法将如是说:

食湿或乾时   勿令甚饱食

比丘不充胃   节食正念游

不食四五块   专精之比丘   满足安乐住」

[p.519] 摄颂曰:

狮子与鸳鸯   培纳喜迦鸠

猫头鹰与鹤   蝙蝠以及蛭

蛇以至大蛇   依此而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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