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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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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1497-1567年)字廷肇,号清澜。明东莞(今广东东莞县)人。嘉靖十一年(1532)中会试副榜,选授福建侯官县教谕。后升任江西临江府学教授。年四十八。以母老,力请得归,遂隐不出,潜心著述。其学以朱学为宗,以朱学观点反对王学。时王学感行,建“优学脉日紊”,乃取《朱子年谱》、《行状》、《文集》、《语类》及朱熹与陆九渊兄弟往来信札,逐年编辑,并对以往《朱陆编年》二编进行“讨论修改,探究根极”,“稿至六、七易”,终于在嘉靖二十七年(1548)编成《学□通辨》。他认为,自陆九渊以来,引释入儒、阳儒阴释之风很盛,到王守仁师徒更是推波助澜。王守仁等人造作朱熹“早晚之说”,谓“朱子早年所见未定,晚始悔悟,而与象山合其说”,致使儒学正宗的朱学受到佛学异说的障蔽而失其正,造成“佛儒混淆”、“朱陆莫辨”的学术“□障”,故他愤然“究心通辨”,要“专明一实,以抉三□”。陈建详为考证,驳斥王守仁朱、陆“早异晚同”之说,认为“朱子早年尝出入禅学,与象山未会而同”,故朱、陆之学早年并非“异”而是“同”。而“朱子中年方识象山,其说多去短集长,疑信参半”。在淳熙十三、四年(朱为五十七、八岁,陆为四十八、九岁)之后,朱熹“则于象山鲜复称其善,而专斥其非,不复为集长之说”,“其先后予夺,分别两截”。故朱熹中年就开始了他们学术观点的分歧和论争。朱、陆争论的公开化,是从淳熙二年(1175)的“鹅湖之会”开始的;其后六年的“南康之会”,双方争辩更为激烈。故“朱、陆晚年冰炭之甚”,不能谓之“晚同”。而“象山既没之后,朱子所以排之者尤明也”。陈建站在朱学立场,指斥陆、王心学为“佛禅”,为“援儒人佛”,“借儒以掩佛”,“阳儒阴释”。谓“象山师弟作弄精神,分明掸学而假借儒书以遮掩之也,此为勘破禅陆根本”。指出陆九渊的“宇宙无穷之说”、“吾心宇宙之说”与禅宗的“佛性”、“法界十方世界”一样,“一言而该禅学之全也”。他还认为,明初的陈献章发扬了陆九渊的“宇宙之旨”,把佛禅的“作弄精神”推向了极端。陈氏指斥陆九渊之学为禅学,其目的在于揭露当时盛行的王学为禅。清人陈伯陶言“是编虽攻象山,实为阳明发也”(陈伯陶《学部通辨·跋》)。所著除《学部通辨》外,还有《皇明启信录》(又名,《皇朝资治通纪》)、《经世宏词》、《明朝捷录》、《古今至鉴》、《滥竽录》、《陈氏文献录》、《西涯乐府通考》等。其思想颇有影响,自“粤有新会之学(陈献章)、有增城之学(湛若水),至建书出,世称为东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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