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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 太上皇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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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帝在筠从州八九月,太上病困日甚,七八日不言语,并无药物疗治。彼处土人病者,但以茶郁木皮啖之便愈。帝乃频以木皮啖太上,而太上自此喉间生疮,又不进饮食,渐渐困惫矣。

或日,有梅寻部大人至筠从州市易,其众六七十人,身穿毳衣,所易物皆不识。其饮羊血以为酒,食生牛皮如嚼藕蔗。居数日乃去,土人亦目为异种云。

天眷三年,即宋绍兴六年丙辰,正月旦日,其土人亦相庆贺,以手交掖,歌舞语笑为礼。上元亦张灯,皆石坑中所浸没茄茎也。是日,其地男女合婚,各以高低色泽相等为配偶,男自负女而去,不烦父母媒妁引送也。

或日早,少帝自土坑出视太上,则殭踞死矣。少帝神魂俱失,号咷大恸,几不欲生。阿计替再三劝勉,且曰:「可就此中掩埋,然后具奏申闻。」土人云:「此间无葬埋事,凡死者必火烧其尸,及半,即弃之州北石坑中。由是水可以作灯而点照也。」语未毕,即有数人入室中,以木棒共架太上之尸而出。少帝从之。比至石坑,架尸于上,乃以茶郁木焚之,焦烂将半,复以水灭之,用大木贯其残骨,曳弃坑中,尸堕入坑底,沉没不见矣。少帝止之不得,乃呼嚎痛哭,亦欲跳入坑中,土人拉之曰:「昔年曾有活人跳入,此水顿清,不可作油。」争共阻之。少帝问土人曰:「今日是何日?」答云:「天眷三年正月十八日也。」阿计替催促回城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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