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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写本失名残书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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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名残书,亦狩野博士所录,前后阙,存开元九年至天宝十三载,纪每年大事。然每年下纪甲子名及所属五行,盖占家所用历以验祸福者,非史家编年书也。其所纪甲子,亦较史家先一年。如开元九年本辛酉,而此云壬戌,十年壬戌,而此云癸亥,以下仿此。故其中纪事,亦与史家参错。如新、旧两《唐书》皆云“十二年,废王皇后为庶人”,而此云“十一年,《旧书·玄宗纪》“开元十三年五月庚寅,妖贼刘定高率其党夜犯通洛门,尽擒斩之”,而此则云“十四年五月十五日,刘五郎反,据《长术》:十三年五月十五日为丁酉,十四年是日为壬辰,十三日为庚寅。疑此书“十五日”乃“十三日”之讹,系年则是也)。

两《书》皆言“十四年四月丁卯,岐王范薨”,而此则云“五月十九日,岐王卒,据《长术》,则十四年五月十九日为丙午。彼系月误,此系年误也)。《新书》言“二十四年五月丙午,刘志诚反”,《旧书》言“六月丙午”,此则云“廿三年五月四日,刘志成反”。两书皆言“天宝三载正月丙辰朔,改年为载”,而此则系之“二载”。大抵彼是此非。术数之家于国故甚疏,固自不足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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