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当前位置:笔下文学 > 嘉莉妹妹

嘉莉妹妹(上)-第05章-不夜城的明珠_名气的作用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第五章 不夜城的明珠:名片的作用

杜洛埃那天晚上没有去找嘉莉。收到嘉莉那封信后,他就暂时把关于嘉莉的念头丢到脑后。他在城里到处闲逛,照他自己看来,过得很开心。那天晚上,他在雷克脱饭店吃了晚饭。那是一家在当地很有点名片的饭店,占据了克拉克街和门罗街转角处的那幢大楼的底层。然后他又到亚当街的费莫酒家去,那酒家在宏伟的联邦大厦对面。在那里,他斜靠在豪华的柜台上,喝了一杯清威士忌,买了两根雪茄烟,其中的一支他当场点着了。这一些是他心目中的上流社会高雅生活的缩影--所谓管中窥豹,可见一斑,这就算领略了上流社会的生活了。

杜洛埃不是嗜酒如命的人,也不是富人。他只是按照他的理解,追求着高雅生活。目前这些享受在他看来就算得上高级了。他认为雷克脱饭店是功成名就的人应该光顾的地方,因为那里不仅有光滑的大理石墙壁和地板,有无数灯火和值得炫耀的瓷器和银器,更重要的是,有名演员和企业家光顾的名声:他喜欢美食华服,也喜欢和名人要人结识为伍。吃饭时,如果他听说约瑟夫·杰佛生也常到这家饭店吃饭,或者听说当时正走红的演员亨利·易·狄克西就在旁边的餐桌,和他相隔没有几张桌子,这会给他带来极大的满足。在雷克脱饭店,他经常可以得到这类的满足,因为人们可以见到政界要人、经纪人,演员之类和城里那些年轻有钱的花花公子们在那里吃喝,聊天,说些通常的热门话题。

“那是某某,就在那里。”这些先生们相互之间也经常这么评论,特别是那些渴望有朝一日达到人生的巅峰,可以到这里花天酒地的人们爱这么说。

“真的?”对方就会这么回答。

“当然是真的。你还 不知道?他是大歌剧院经理。”当这些话落到杜洛埃的耳朵里,他的腰板就挺得更直了,吃得心花怒放。如果说他有虚荣心,这些话就增加了他的虚荣心;如果他有点野心,这些话便使他的野心激发起来:会有那么一天,他也能亮出满把满把的钞票。真的,他要在这些要人名流现在吃饭的地方吃饭。

他喜欢光顾亚当街上的费莫酒家,也是出于同一个原因。

以芝加哥的水平看,这实在是一家豪华大酒家。像雷克脱饭店一样,店堂里一盏盏美丽的枝形大吊灯大放光明,把酒家点缀得艳丽典雅。地上铺的是色彩鲜艳的瓷砖,墙壁则是用彩色涂料和贵重的深色木料镶嵌而成,涂了清漆的木料在灯光反射下熠熠生辉,彩色涂料则显得豪华富丽。一排电灯照在抛光的长酒柜台上,上面陈列着彩色雕花的玻璃器皿和许多形状奇特的酒瓶。这真是第一流的酒家,具有昂贵的帘幕,珍奇的名酒,和在全国堪称一绝的酒柜器皿。

在雷克脱饭店,杜洛埃结识了费莫酒家的经理乔·威·赫斯渥。有人在背后说他是个成功人物,很有名气,交际很广。

赫斯渥看上去也像个春风得意的人物。他四十不到,体格健壮,举止活跃,一副殷实富有的气派。这种气派部分是由于他服装考究,衬衫干净,身上珠光宝气,不过最重要的是由于他自知身价。杜洛埃马上意识到这是个值得结识的人物。他不仅很高兴认识他,而且从那以后,每当他想来杯酒,或者来根雪茄时,他一定光顾亚当街的这家酒吧。

可以说,赫斯渥天生是个十分有趣的人物。在许多小事上,他精明干练,能够给人留下好印象。他的经理职位是相当重要的--总管一切,发号施令,不过没有经济实权。他是靠坚持不懈,勤勤恳恳起家的。从一个普通酒店的酒保,经过多年的努力,升到他目前的职位。在这个酒家,他有一个小办公室,是用抛光的樱桃木和花格架隔出的小间。里面有一张翻盖写字桌,保存着酒店的简单账目,不外乎是已订购或还 需订购的食物和杂品。主要的行政和财务职责是两个店主费茨杰拉德和莫埃加上一个管收钱的现金出纳负责的。

大部分时间里,他在店里悠闲地走动,身上穿的是用进口衣料精工制作的高级服装,戴着单粒钻石戒指,领带上别着一颗漂亮的蓝钻石,引人注目的新潮西装背心,一条足金表链,表链上挂着个造型精巧的小饰物和一个最新款式的挂表。他认识成百上千演员、商人、政界人物和一般吃得开的成功人物,叫得出他们的名字,并能用“喂,老兄”和他们亲热地寒暄,这是他获得成功的部分原因。他待人接物,严格掌握亲热随便的分寸。对于那些周薪15元左右,经常光顾他的酒家因而知道他在店里的地位的小职员和跟班,他用“你好”来打招呼;对于那些认识他并愿意和他交往的名人和有钱人,他用“怎么样,老兄,还 好吧”来打招呼。不过对那些太有钱,太有名,或者太成功之辈,他不敢用亲密随便的口气称呼。跟这些人打交道,他使出职业上的圆活手段,用一种庄重和尊严的态度,对他们表示敬意。这种敬意既可赢得他们的好感,又不损他自己的举止和自尊。最后,有那么几个好主顾,既不穷又不富,有名气,又不太成功。和这些人他用的是一种老朋友的友好态度,和他们长时间的恳切交谈。他喜欢隔些天就出去散散心--去赛马场,剧院,参加某些俱乐部的娱乐活动。他养着一匹马,还 有一辆轻便马车。他已婚,有了两个孩子,住在靠近林肯公园的北区一幢精美的房子里。总的来说,是我们美国上流社会中一个不讨人厌的人物,比豪富略逊一筹。

赫斯渥喜欢杜洛埃。杜洛埃为人和气,衣着讲究,这些都很合他的意。他知道杜洛埃只是个旅行推销员--而且干那一行的时间不长--但是巴加公司是一家生意兴隆的大公司,而且杜洛埃在公司里和老板的关系很好。赫斯渥和巴加公司的老板之一加里欧很熟,不时和他以及别的人在一块儿喝一杯,聊聊天。杜洛埃有几分幽默,这对他干的那行大有帮助。

在必要的场合,他会说个有趣的故事。和赫斯渥在一起时,他聊赛马,聊些自己的趣事和风流艳遇,聊他到过的那些城的生意情况。可以说,他几乎总是很讨人喜欢。今晚他特别讨人喜欢。他给公司的报告得到了好评,新选的样其他很满意,接下来的六周旅行推销行程也已安排好了。

“喂,你好啊,查理老弟。”当杜洛埃那天晚上8点来到酒馆时,赫斯渥和他打招呼。“情况怎么样啊?”酒店里高朋满座。

杜洛埃和他握手,露出宽厚和气的笑容。他们一起朝卖酒的柜台踱去。

“还 不错。”

“我有六个星期没见到你了。什么时候回来的?”“星期五回来的,”杜洛埃说,"这趟旅行收获不校”“真为你高兴,”赫斯渥的黑眼睛带着温暖关切的善意,一改平日那种冷漠和客气的眼神。“今天想喝点什么?”他加了一句。身着白色西装和领带的酒保从柜台后面向他们倾过身来。

“陈胡椒威士忌,”杜洛埃说。

“我也来一点,”赫斯渥接口说。

“这一次能在城里住多久?”他问道。

“只能住到星期三。我马上要到圣保罗去。”“乔治·伊文思星期六还 在这里。他说上星期在密瓦珙城看见你了。”“是啊,我见到乔治了,”杜洛埃回答。“他人真不错,对不对?在密瓦珙我们一起痛痛快快地玩了一回。”酒保在他们面前摆上了玻璃杯和酒瓶。他们俩一边聊一边斟上了酒。杜洛埃给自己的酒杯只斟了七八分满,他认为这样举止得体。赫斯渥只是象征性地倒了一点威士忌,又搀了不少矿泉水。

“加里埃最近怎么样?”赫斯渥问道。“他有两星期没到这里来了。”“正卧床呢,”杜洛埃叫了起来。“他们都说这位老先生在闹痛风呢。”“不过他当年发了不少财,是吗?”“没错,赚了一大把呢,”杜洛埃回答。“不过他的日子不多了,现在难得到公司写字间转一下。”“他只有一个儿子,是不是?”赫斯渥问道。

“是啊,而且是个浪荡子。”杜洛埃说着笑了起来。

“不过,有其他的股东在,我看生意不会受多少影响。”“不会,我想一点也不会受影响的。”赫斯渥站在那里,外套敞开着,大拇指插在背心口袋里,钻石饰物和戒指在灯光的照耀下发出悦目的光采。一眼可以看出,他生活舒适进究。

对一个不爱喝酒,天性严肃的人来说,这么一个喧闹沸腾、人声嘈杂、灯火通明的地方是一种反常事物,违背了自然和生活的一般常规,就好像一大群飞蛾,成群结队地飞到火光中来取暖。在这里能听到的谈话不会增加人的知识,所以在这方面,这地方一无可取之处。显然,陰谋家会选个比这平静的地方去策划他们的陰谋。政界人物除了交际应酬,不会在这里聚集商量要事,因为隔座有耳。酒瘾这个理由也几乎不能解释人们为什么聚集此处,因为光顾那些豪华酒店的大多数人并不贪杯。但是事实是人们聚到了这里:他们喜欢在这里聊天,还 喜欢在人丛中走动,和别人摩肩擦臂而过。这么做总有一些道理的。一定有种种古怪的嗜好和莫名的欲望,产生了酒店这种奇怪的社交场所。不然的话,酒店这种玩意儿就不会存在了。

拿杜洛埃来说,他来这里,不单纯是为了寻欢作乐,也是为了能跻身在境遇比他强的人们中间摆摆阔。他在这里遇到的许多朋友也许自己也没有下意识地分析过,他们来这里是渴望这里的社交,灯光和气氛。毕竟,人们可以把到这里来看作是领略上流社会生活。他们到这里来,追求的虽然是感官的满足,毕竟算不得邪恶。期望到一间装饰豪华的房子来玩玩,不会产生多少坏处。这类事最大的坏影响也许是在物质欲强烈的人身上激起一种过同样奢华生活的野心。归根到底,这也怪不得豪华布置的本身,要怪得怪人的天性。这种场合诱使衣着一般的人眼红衣着阔气的人,于是他们也想穿阔气衣服,不过这怪不得旁的,只能怪那些受了影响的人不该有这些不实际的野心。把酒这个遭人非议和怪罪的因素去掉,那么没有人会否认酒店具有华丽和热情两大气质。我们现代时髦的大饭店以其赏心悦目而大得青睐,就是明证。

然而,这些明亮的店堂,穿着华丽的贪婪人群,浅薄自私的聊天,和这一切反映的混乱迷茫和喱徨的精神状态,都是出于对灯光,排场和华服美饰的爱慕。对一个置身于永恒宁静的星光下的局外人来说,这一切一定显得光怪陆离。在星光下,酒店就像一朵灯光构成的鲜花,在夜风里盛开,一种只在夜间开放的奇异璀璨的花朵,一朵散发着芬芳,招引着昆虫,又被昆虫侵害的欢乐玫瑰。

“你看到那边刚进来的人吗?”赫斯渥朝那个刚进来的人瞥了一眼。那人戴着礼帽,穿着双排扣长礼服,他的鼓鼓的胖脸由于生活优裕而显得红光满面。

“没看见。在哪里?”杜洛埃问。

“就在那里,”赫斯渥说着用眼光扫了一下那个方向,“那个戴绸礼帽的。”“喔,不错,”杜洛埃说,他现在装着没朝那里看,“他是谁?”“他叫朱尔斯·华莱士,是个招魂专家。”杜洛埃用眼光看着那人的背影,大感兴趣。

“他看上去不像是个和鬼魂打交道的人呀,你说呢?”杜洛埃说道。

“这个我也不懂,”赫斯渥答道,“不过他赚了大钱,这点可不假。”他说着对杜洛埃眨了一下眼睛。

“我对这种事不太相信,你呢?”杜洛埃问。

“这种事你没法说,”赫斯渥答道,“也许有一定的道理。不过我自己是不会操这个心的。顺便问问,”他又加了一句,“今晚你要上哪里去吗?”“我要去看《地洞》,”杜洛埃说道。他指的是当时正上演的一个通俗闹剧。

“那你该走了,已经8点半了,”他掏出了挂表说。

酒店的顾客已稀落了:有些去剧场,有些去俱乐部,有些去找女人--各种娱乐中最有吸引力的,至少是对于酒店顾客这一类人来说是如此。

“是啊,我要走了,”杜洛埃说。

“看完戏再过来坐坐,我有些东西要给你看看,”赫斯渥说。

“一定来,”杜洛埃高兴地说。

“你今天夜里没有什么约会吧,”赫斯渥又问了一句。

“没有。”

“那就一定来埃”

“星期五回来的火车上我结识了一个小美人,”杜洛埃在分手时说道,“天哪,真是可爱。我走之前,一定要去看看她。”“喂,别去想她了,”赫斯渥说道。

“真的,她真是漂亮,不骗你,”杜洛埃推心置腹地说道,竭力想给他的朋友留下深刻印象。

“12点来吧,”赫斯渥说道。

“一定,”杜洛埃答应着走了。

嘉莉的名字就这样在这寻欢作乐的轻浮场所被人提起。

与此同时,这小女工正在悲叹自己苦命。在她正在展开的人生初期,这种悲叹将几乎如影附身地伴随着她。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