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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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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卷一三九《房琯传附启传》云:

启自陈献使者南口十五,帝怒,杀宦人,贬启虔州长史,死。始诏五管、福建、黔中道不得以口馈遗、博易,罢腊口等使(参《唐会要》卷八六“奴婢”门《元和八年九月诏》)。

《旧唐书》卷一五《宪宗纪·下》云:

乙酉,以邕管经略使房启为桂管观察使。

《樊川集》卷三《张保皋郑年传》(参《新唐书》卷二二〇《新罗传》)云:

保皋归新罗,谒其王曰:“遍中国以新罗人为奴婢,愿得镇清海(新罗海路之要),使贼不得掠人西去。”其王与万人,如其请,自大和后海上无鬻新罗人者。

《唐会要》卷八六“奴婢”门略云:

大足元年五月三日敕:“西北缘边州县,不得畜突厥奴婢。”天宝八载六月十八日敕:“京畿及诸郡百姓,有先是给使在私家驱使者,限敕到五日内,一切送付内侍省。其中有是南口及契券分明者,各作限约,定数驱使。其南口请禁蜀蛮及五溪、岭南夷獠之类。”

《旧唐书》卷九七《郭元振传》云:

郭元振魏州贵乡人。举进士,授通泉尉。任侠使气,不以细务介意,前后掠卖所部千余人,以遗宾客,百姓苦之。

柳宗元《河东集》卷一七《童区寄传》云:

柳先生曰,越人少恩,生男女必货视之。自毁齿以上,父兄鬻卖以觊其利,不足,则盗取他室,束缚钳梏之,至有须鬣者,力不胜,皆屈为僮,当道相贼杀以为俗,幸得壮大,则缚取么弱者。漠官,因为己利,苟得僮恣所为,不问。以是越中户口滋耗,少得自脱,惟童区寄以十一岁胜,斯亦奇矣。

《资治通鉴》卷二三七《唐纪》“元和四年三月上(宪宗)以久旱欲降德音,翰林学士李绛、白居易上言”条云:

“岭南、黔中、福建风俗,多掠良人卖为奴婢,乞严禁止。”(参《李相国论事集》卷四及《唐会要》卷八六“奴婢”门《元和四年闰三月敕》)

《旧唐书》卷二〇下《哀帝纪》云:

丙申,敕:“福建每年进橄榄子,比因阉竖出自闽中,牵于嗜好之间,遂成贡奉之典。虽嘉忠盖,伏恐烦劳。今后只供蜡面茶,其进橄榄子宜停。”

《新唐书》卷二〇七《宦者传·吐突承璀传》云:

是时,诸道岁进阉儿,号“私白”,闽、岭最多,后皆任事,当时谓闽为中官区薮。咸通中,杜宣猷为观察使,每岁时遣吏致祭其先,时号“敕使墓户”。宣猷卒用群宦力,徙宣歙观察使。

杜牧《樊川集》卷一七《吐突士煜妻封邑号制》略云:

敕,诗美夫人,礼称内子,允膺腹心之任,宜崇家室之荣。弓箭军器等使、特进、行右领军卫大将军、知内侍省事、上柱国、阴山县开国公、食邑一千五百户吐突士煜妻田氏可封雁门郡夫人。

《全唐诗》第十函顾况《古诗》云:

囝一章。

囝哀闽也(原注:囝音蹇。闽俗呼子为囝,父为郎罢)。

囝生闽方。闽吏得之,乃绝其阳。为臧为获,致金满屋。为髠为钳,视如草木。天道无知,我罹其毒,神道无知,彼受其福。郎罢别囝,吾悔生汝。及汝既生,人劝不举。不从人言,果获是苦。囝别郎罢,心摧血下。隔地及天,及至黄泉,不得在郎罢前。

《旧唐书》卷一八四《宦官传》云:

杨思勖本姓苏,罗州石城人。为内官杨氏所养,以阉从事内侍省。

高力士潘州人,本姓冯。少阉,与同类金刚二人,圣历元年岭南讨击使李千里进入宫。则天嘉其黠慧,令给事左右。后因小过,挞而逐之。内官高延福收为假子,延福出自武三思家,力士遂往来三思第。岁余,则天复召入禁中。

《新唐书》卷二〇七《宦者传·上》云:

鱼朝恩,泸州泸川人,天宝末,以品官给事黄门。

刘贞亮,本俱氏,名文珍,冒所养宦父,故改焉。

吐突承璀,闽人也,以黄门值东宫。

仇士良,循州兴宁人,顺宗时得侍东宫。

杨复光,闽人也,本乔氏,少养于内常侍杨玄价家。

同书卷二〇八《宦者传·下》云:

田令孜,蜀人也,本陈氏。咸通时,历小马坊使。

同书卷二〇七《宦者传上·刘贞亮暨俱文珍传》(《旧唐书》卷一八四《宦官传·俱文珍传》略同)略云:

贞元末,宦人领兵,附顺者益众。会顺宗立,淹痼弗能朝,惟李忠言、牛美人侍。美人以帝旨付忠言,忠言授之王叔文,叔文与柳宗元等裁定,然后下中书。然未得纵欲遂夺神策兵以自强,即用范希朝为京西北禁军都将,收宦者权。而忠言素懦谨,每见叔文与论事,无敢异同,唯贞亮乃与之争。又恶朋党炽结,因与中人刘光琦、薛文珍、尚衍、解玉、吕如全等同劝帝立广陵王为太子监国,帝纳其奏。元和八年卒。宪宗思其翊戴之功,赠开府仪同三司(此十五字旧传之文)。

《旧唐书》卷一五九《路随传》(《新唐书》卷一四二《路随传》同)略云:

初,韩愈撰《顺宗实录》,说禁中事颇切直,内官恶之,往往于上前言其不实,累朝有诏改修。及随进《宪宗实录》后,文宗复令改正永贞时事,随奏曰:“伏望条示旧记最错误者,宣付史官,委之修定。”诏曰:“其实录中所书德宗、顺宗朝禁中事,宜令史官详正刊去,其他不要更修。”

刘禹锡《梦得外集》卷九《子刘子自传》“述永贞内禅事”条云:

时太上(顺宗)久寝疾,宰臣用事者都不得召对。宫掖事秘,而建桓立顺,功归贵臣。

《旧唐书》卷一五九《崔群传》略云:

群臣议上尊号,皇甫镈欲加“孝德”两字,群曰:“有睿圣则孝德在其中矣。”竟为镈所构,宪宗不乐,出为湖南观察都团练使。

同书卷一六四《李绛传》略云:

吐突承璀恩宠莫二,是岁(元和六年),将用绛为宰相,前一日,出承璀为淮南监军。翌日,降制,以绛为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同列李吉甫便僻,善逢迎上意,绛梗直,多所规谏,故与吉甫不协。时议以吉甫通于承璀,故绛尤恶之。

同书卷一四八《李吉甫传》略云:

刘辟反,帝(宪宗)命诛讨之,计未决,吉甫密赞其谋,兼请广征江淮之师,由三峡路入,以分蜀寇之力。事皆允从,由是甚见亲信。淮西节度使吴少阳卒,其子元济请袭父位。吉甫以淮西内地,不同河朔,且四境无党援,国家常宿数十万兵以为守御,宜因时而取之。颇叶上旨,始为经度淮西之谋。

《新唐书》卷二〇一《文艺传·上·元万顷传附义方传》(《通鉴》卷二三八“元和七年正月辛未”条同)云:

历虢商二州刺史、福建观察使。中官吐突承璀,闽人也,义方用其亲属为右职。李吉甫再当国,阴欲承璀奥助,即召义方为京兆尹(寅恪按:《新唐书》及《通鉴》俱采自《李相国论事集》)。

《旧唐书》卷一八四《宦官传·吐突承璀传》略云:

惠昭太子薨,承璀建议请立澧王宽为太子,宪宗不纳,立遂王宥。穆宗即位,衔承璀不佑己,诛之。

《新唐书》卷八《宣宗纪》云:

大中十二年二月废穆宗忌日,停(穆宗)光陵朝拜及守陵宫人。

裴廷裕《东观奏记·上》云:

宪宗皇帝晏驾之夕,上(宣宗)虽幼,颇记其事,追恨光陵商臣之酷,即位后,诛鉏恶党无漏网者,郭太后以上英察孝果,且怀惭惧,时居兴庆官,与一二侍儿同升勤政楼,倚衡而望,便欲殒于楼下,欲成上过,左右急持之,即闻于上,上大怒,其夕太后暴崩,上志也。

《新唐书》卷一七九《李训传》略云:

宦人陈弘志时监襄阳军,训启帝(文宗)召还,至青泥驿,遣使者杖杀之。复以计白罢守澄观军容使,赐鸩死。又逐西川监军杨承和、淮南韦元素、河东王践言于岭外,已行,皆赐死。而崔潭峻前物故,诏剖棺鞭尸,元和逆党几尽。

《旧唐书》卷一七上《敬宗纪》略云:

辛丑,帝夜猎还宫,与中官刘克明、田务成(成,《通鉴》作澄)、许文端打球,军将苏佐明、王嘉宪、石定宽等二十八人饮酒。帝方酣,入室更衣,殿上烛忽灭,刘克明等同谋害帝,即时殂于室内。

《新唐书》卷八《文宗纪》略云:

文宗讳昂(初名涵),穆宗第二子也,始封江王。宝历二年十二月敬宗崩,刘克明等矫诏,以绛王悟句当军国事。壬寅,内枢密使王守澄、杨承和、神策护军中尉魏从简、梁守谦奉江王而立之,率神策六军、飞龙兵诛克明,杀绛王。

《旧唐书》卷一六九《李训传》略云:

文宗以宦者权宠太过,继为祸胎,元和末弒逆之徒尚在左右,虽外示优假,心不堪之。思欲芟落本根,以雪仇耻,九重深处,难与将相明言。前与侍讲宋申锡谋,谋之不臧,几成反噬(寅恪按:事见《旧唐书》卷一六七、《新唐书》卷一五二《宋申锡传》),自是巷伯尤横。因郑注得幸守澄,俾之援训,冀黄门不疑也。训既秉权衡,即谋诛内竖。中官陈弘庆者,自元和末负弒逆之名,忠义之士无不扼腕,时为襄阳监军,乃召自汉南,至青泥驿,遣人封杖决杀。王守澄自长庆已来知枢密,典禁军,作威作福。训既作相,以守澄为六军十二卫观军容使,罢其禁旅之权,寻赐酖杀之。训愈承恩顾,黄门禁军迎拜戢敛。

同书同卷《郑注传》略云:

是时,训、注之权,赫于天下。既得行其志,生平恩仇,丝毫必报。因杨虞卿之狱,挟忌李宗闵、李德裕,心所恶者,目为二人之党。朝士相继斥逐,班列为之一空(寅恪按:此事可参考《旧唐书》卷一七下《文宗纪·下》“大和九年八月九月”有关诸条,及同书卷一七四《李德裕传》、卷一七六《李宗闵传》,《新唐书》卷一七四《李宗闵传》、卷一八〇《李德裕传》等)。注自言有金丹之术,可去痿弱重膇之疾。始李愬自云百得效,乃移之守澄,亦神其事。由是中官视注皆怜之,卒以是售其狂谋,而守澄自贻其患。

《旧唐书》卷一八四《宦官传·王守澄传》略云:

时仇士良有翊上之功,为守澄所抑,位未通显。训奏用士良分守澄之权,乃以士良为左军中尉,守澄不悦,两相矛盾。训因其恶。大和九年,帝(文宗)令内养李好古赍酖赐守澄,秘而不发,守澄死,仍赠扬州大都督。其弟守涓为徐州监军,召还,至中牟,诛之。守澄豢养训、注,反罹其祸,人皆快其受佞而恶训、注之阴狡。

《资治通鉴》卷二四五“大和九年六月”条略云:

左神策中尉韦元素、枢密使杨承和、王践言居中用事,与王守澄争权不叶,李训、郑注因之出承和于西川,元素于淮南,践言于河东,皆为监军。

《新唐书》卷一七九《李训传》略云:

出注使镇凤翔,外为助援,擢所厚善分总兵柄,于是王璠为太原节度使,郭行余为邠宁节度使,罗立言权京兆尹,韩约金吾将军,李孝本权御史中丞。阴许璠、行余多募士及金吾台府卒,劫以为用。十一月壬戌(二十一日),帝(文宗)御紫宸殿,约奏甘露降金吾左仗树,辇如含元殿,诏宰相群臣往视,还,训奏言:“非甘露。”帝顾中尉仇士良、鱼志弘等验之,训因欲闭止诸宦人,使无逸者。时璠、行余皆辞赴镇,兵列丹凤门外,训传呼曰:“两镇军入受诏旨!”闻者趋入,邠宁军不至。宦人至仗所,会风动庑幕,见执兵者,士良等惊,走出,阍者将阖扉,为宦侍叱争,不及闭。训急,连呼金吾兵曰:“卫乘舆者,人赐钱百千!”于是有随训入者。宦人曰:“急矣!”即扶辇,决罘罳下殿趋,训攀辇曰:“陛下不可去!”士良曰:“李训反。”帝曰:“训不反。”士良手搏训而踬,训压之,将引刀靴中,救至,士良免。立言、孝本领众四百东西来,上殿与金吾士纵击,宦官死者数十人。训持辇愈急,至宣政门,宦人郗志荣揕训仆之,辇入东上阁,即闭,宫中呼万岁。会士良遣神策副使刘泰伦、陈君奕等率卫士五百挺兵出,所值辄杀。杀诸司史六七百人,复分兵屯诸宫门,捕训党千余人,斩四方馆,流血成渠。

赞曰:李德裕尝言天下有常势,北军是也。训因王守澄以进,此时出入北军,若以上意说诸将,易如靡风,而反以台、府抱关游徼抗中人,以搏精兵,其死宜哉!文宗尝称:“训天下奇才。”德裕曰:“训曾不得齿徒隶,尚何才之云!”世以德裕言为然(寅恪按:李德裕语见其著《穷愁志奇才论》)。

《资治通鉴》卷二四五《唐纪》“太和九年十一月壬戌(即二十一日)甘霹事变”条,其结论有云:

自是天下事皆决于北司,宰相行文书而已。

《唐语林》卷七《补遗》云:

宣宗崩,内官定策立懿宗,入中书商议,命宰臣署状,宰相将有不同者。夏侯孜曰:“三十年前外大臣得与禁中事,三十年以来外大臣固不得知,但是李氏子孙,内大臣定,外大臣即北面事之,安有是非之说?”

张固《幽闲鼓吹》云:

朱崖(李德裕)在维扬,监军杨钦义追入,必为枢近,而朱崖(德裕)致礼皆不越寻常,钦义心衔之。一日邀中堂饮,更无余宾,而陈设宝器、图书数床,皆殊绝,一席只奉亦竭情礼。宴罢,皆以赠之,钦义大喜过望。行至汴州,有诏令监淮南军,钦义至,即具前时所获归之,朱崖曰:“此无所直,奈何相拒?”悉却与之,钦义感悦数倍,后竟作枢密使,武皇一朝之柄用皆钦义所致也。

《资治通鉴》卷二四七“会昌三年五月壬寅以翰林学士承旨崔铉为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条云:

上(武宗)夜召学士韦琮,以铉名授之,令草制,宰相、枢密皆不之知。时枢密使刘行深、杨钦义皆愿悫,不敢预事,老宦者尤之曰:“此由刘、杨懦怯,堕败旧风故也。”

同书卷二四八“会昌六年三月”条云:

上(武宗)疾笃,旬日不能言。诸宦者密于禁中定策,辛酉,下诏称:“皇子冲幼,须选贤德,光王怡可立为皇太叔,更名忱,一应军国政事令权句当。”甲子,上崩。丁卯,宣宗即位。

胡注:

以武宗之英达,李德裕之得君,而不能定后嗣,卒制命于宦竖,北司掌兵,且专宫禁之权也。

《唐语林》卷二“政事”类下(参《新唐书》卷一六九《韦贯之传附澳传》)云:

宣宗暇日召翰林学士韦澳入。上曰:“要与卿款曲,少间出外,但言论诗!”上乃出诗一篇。有小黄门置茶床讫,亟屏之。乃问:“朕于敕使如何?”澳曰:“威制前朝无比。”上闭目摇手曰:“总未,依前怕他。在卿如何?计将安出?”澳既不为之备,率意对曰:“谋之于外廷,即恐有大和事(寅恪按:大和事指甘露事变),不若就其中拣拔有才者,委以计事。上曰:“此乃末策,朕行之,初擢其少者,至黄,至绿,至绯,皆感恩,若紫衣挂身,即合为一片矣。”澳惭汗而退。

《北梦琐言》卷五“令狐公密状”条云:

唐大和中,阉官恣横,因甘露事,王涯等皆罹其祸,竟未昭雪。宣宗即位,深抑其权,末年尝授旨于宰相令狐公(绹),欲尽诛之,虑其冤,乃密奏牓子曰:“但有罪莫舍,有阙莫填,自然无遗类矣。”后为宦者所见,于是南(衙)北(司)益相水火,洎昭宗末崔侍中(胤)得行其志,然而玉石俱焚也。

《通鉴》卷二五〇“咸通二年二月”条云:

是时士大夫深疾宦官,事有小相涉,则众共弃之。建州进士叶京尝预宣武军宴,识监军之面。既而及第,在长安与同年出游,遇之于涂,马上相揖。因之,谤议喧然,遂沈废终身。其不相悦如此。

寅恪按:《昌黎外集》卷三有《送汴州监军俱文珍序(并诗)》,备极谄谀之词。夫文珍亦宣武军监军也,而退之与叶京之遭遇乃迥不相似,据是可知贞元及咸通时,士大夫与阉寺关系之异同矣。

《旧唐书》卷一八四《宦官传·杨复恭传》略云:

李茂贞收兴元,进复恭前后与守亮私书六十纸,诉致仕之由云:“吾于荆榛中援立寿王,有如此负心门生天子,既得尊位,乃废定策国老。”

同书同卷同传末略云:

是月(光化三年正月),全忠迎驾长安,诏以崔胤为宰相,兼判六军诸卫。胤奏曰:“高祖、太宗时,无内官典军旅。自天宝以后,宦官浸盛。贞元、元和,分羽林卫为左右神策军,使卫从,令宦官主之,自是参掌枢密。由是内务百司,皆归宦者,不剪其本根,终为国之蟊贼。内诸司使务宦官主者,望一切罢之,诸道监军使,并追赴阙廷。”诏曰:“其第五可范以下并宜赐死。其在畿甸同华、河中,并尽底处置讫,诸道监军使以下,及管内经过并居停内使,敕到并仰随处诛夷讫闻奏。其左右神策军,并令停废。”

《新唐书》卷五〇《兵志》略云:

其后京畿之西,多以神策军镇之,皆有屯营。军司之人,散处甸内,皆恃势凌暴,民间苦之。自德宗幸梁还,以神策兵有劳,皆号“兴元元从奉天定难功臣”,恕死罪。中书、御史府、兵部乃不能岁比其籍,京兆又不敢总举名实。三辅人假比于军,一牒至十数。长安奸人多寓占两军,身不宿卫,以钱代行,谓之纳课户。益肆为暴,吏稍禁之,辄先得罪,故当时京尹、赤令皆为之敛屈。十年,京兆尹杨于陵请置挟名敕,五丁许二丁居军,余差以条限,由是豪强少畏。十二年,以监句当左神策军、左监门卫大将军、知内侍省事窦文场为左神策军护军中尉,监句当右神策军、右监门卫将军、知内侍省事霍仙鸣为右神策军护军中尉,监右神威军使、内侍兼内谒者监张尚进为右神威军中护军,监左神威军使、内侍兼内谒者监焦希望为左神威军中护军。护军中尉、中护军皆古官,帝既以禁卫假宦官,又以此宠之。十四年,又诏左右神策置统军,以崇亲卫,如六军。时边兵衣饷多不赡,而戍卒屯防,药茗蔬酱之给最厚。诸将务为诡辞,请遥隶神策军,禀赐遂赢旧三倍,由是塞上往往称神策行营,皆内统于中人矣,其军乃至十五万。故事,京城诸司、诸使、府、县,皆季以御史巡囚。后以北军地密,未尝至。十九年,监察御史崔䓕不知近事,遂入右神策,中尉奏之,帝怒,杖䓕四十,流崖州。顺宗即位,王叔文用事,欲取神策兵柄,乃用故将范希朝为左右神策、京西诸城镇行营兵马节度使,以夺宦者权而不克。昭宗召朱全忠兵入诛宦官,宦官觉,劫天子幸凤翔。全忠围之岁余,天子乃诛中尉韩全诲、张弘彦等二十余人,以解梁兵,乃还长安。于是悉诛宦官,而神策左右军由此废矣。

《白氏长庆集》卷一《宿紫阁山北村》诗云:

晨游紫阁峰,暮宿山下村。村老见予喜,为予开一尊。举杯未及饮,暴卒来入门。紫衣挟刀斧,草草十余人。夺我席上酒,掣我盘中餐。主人退后立,敛手反如宾。中庭有奇树,种来三十春。主人惜不得,持斧断其根。口称采造家,身属神策军。主人慎勿语,中尉正承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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