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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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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恭维,不过说完了,我们开始稍微说会儿话……(亲爱的美国我出生地的人民,又用了破法语,破得可与他们在埃塞克斯说的英语相比了)。我:“呃,先生,真见鬼,再来一杯干邑。”

“给,能人。”(和“男人”谐音,让我最后再问你个问题,读者:除了书里,还有哪儿你能回过头去,抓住你错过的,不仅如此,还能品味品味,留着它,胡乱塞到哪里?有没有哪个澳洲人跟你说过这个?)

我说:“啊呀,但你是个优雅的人物呢,不是吗?”

没有回应,只是目光炯炯地瞟了一眼。

我觉得像个傻瓜不得不自我解释一下。我盯着他。他的头鹦鹉似的转向小说家和女士们。我察觉到小说家的眼里闪着一丝兴趣。他可能是个警察,因为他写侦探小说。隔着枕垫,我问他认不认识西姆农?有没有读过达希尔·哈米特、雷蒙德·钱德勒,还有詹姆斯·凯恩,更不消说比·特拉文?

我本可以和尤利塞·勒布里先生进行长时间的严肃讨论,要是他读过英国的尼古拉斯·布雷顿、剑桥的约翰·斯凯尔顿、永世光辉万丈的亨利·沃恩,那更不消说乔治·赫伯特——你还可以加上,或许泰晤士河畔诗人约翰·泰勒?

我和尤利塞各自思绪万千,谁都无法插进对方的思绪,说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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